關閉 [X]
靜水 102-02-22 09:35

您好 請教:證人於法庭上作偽證,該如何提出追究其偽證罪責?可否同案處理?

可以另外告發偽證 向檢警提出告訴即可 通常應該都會另外分案

星星 102-02-17 19:57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房屋仲介合約到期前一天送來一張含有要約性質的議價委託書給我,買方出到底價並且附帶條件〝簽約前買方需入屋內看格局〞,仲介跟我說買方要看房後才決定要不要買,有簡訊為證。因為買方在合約到期前都沒有來看房,合約過期後我拒絕了仲介要求再繼續讓買方看房子

事後仲介告上法院說買方願意購買房子,我拒絕出面簽約,要求賠償違約金。可是仲介之前明明跟我說的是買方要跟我斡旋看房子,要確定房子沒問題後才決定要購買,此有簡訊內容為證。後來法官叫買方出來做證,買方說他不看房就要買房,並且指證我拒絕出面簽約而且之前放他三次鴿子。

縱使我在法院上叫買方現在就來買,買方說事情鬧到這樣他不想買了,買方與仲介證詞也對不起來,但法官就是一味的相信證人的話,認定證詞錯誤部份是仲介的記憶錯誤,判決我敗訴必須賠償仲介違約金。

最後我查出來原來買方本身就是仲介公司的員工,先前仲介把他隱藏起來,他在法庭上串通做偽證,收集相關證據後我已提出詐欺以及背信之告訴和偽證之告發。

法官
與兩造有無親屬、同居或僱傭等關係?
證人陳x慈
沒有。

請問法官在判決書上寫人民行使權利以及履行義務須依誠實以及信用方法,但他卻反而相信串通做偽證證詞。法官這樣濫用自由心證亂判害我必須賠償違約金,我可以申請國賠嗎?

星星 102-02-17 19:35

仲介合約到期後第一天送來一張含有要約性質的議價委託書給我,買方出到底價並且附帶條件〝簽約前買方需入屋內看格局〞,仲介跟我說買方要看房後才決定要不要買。因為買方在合約到期前都沒有來看房,合約過期後我拒絕了仲介要求再繼續讓買方看房子

事後仲介告上法院說買方願意購買房子,我拒絕出面簽約,要求賠償違約金。可是仲介之前明明跟我說的是買方要跟我斡旋看房子,要確定房子沒問題後才決定要購買,此有簡訊內容為證。後來法官叫買方出來做證,買方說他不看房就要買房,但我卻拒絕出面簽約而且之前放他三次鴿子。

縱使我當庭叫買方現在就來買,買方說事情鬧到這樣她不想買了。買方與仲介證詞也對不起來,但法官還是相信了證人的話,認定證詞錯誤部份是仲介的記憶錯誤,經過高等法院判決我敗訴必須賠償仲介違約金,不得上訴。

最後我查出來原來買方本身就是仲介公司的員工,他在法庭上串通做偽證仲介公司提告標的是服務報酬,此為串通做偽證之目的。我已提出詐欺以及背信之告訴和偽證之告發。

法官
與兩造有無親屬、同居或僱傭等關係?
證人陳x慈
沒有。

法官
諭知證人具結之義務及偽證之處罰,並命證人朗讀結文後具
結。
你做什麼行業?
證人陳x慈
目前在準備考試。

法官
現在還想買這間房子
證人陳x慈
不想買了,因我覺得對於這個交易我沒有信心,目前不想買
了。

法官
你跟陳x慈何時認識?
證人吳x益
他打電話來要找房子的時候。

請問法官這樣用自由心證亂判害我必須賠償違約金,我可以申請國賠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法律救濟途徑為上訴,所以您應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若已確定,則若本件偽證罪成立的話,也可以聲請再審,至於國賠,本件應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先釐清訴訟進行至何審級?該判決是否已確定?如尚未確定,建議應儘速委請律師進行上訴事宜,以確保您的權益。

至於仲介請求報酬是否有理由,須視您與仲介間所簽訂之契約內容而定,建議攜帶相關文件資料以及您所提及之簡訊內容與律師討論,可有助於釐清本件訴訟之攻防策略。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星星 102-02-19 14:3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法律救濟途徑為上訴,所以您應在法 ... (恕刪)

法官在判決書上寫人民行使權利跟履行義務要依誠實以及信用方法,但法官卻反其道而行去相信串通做偽證的買方,買方會做串通偽證代表他很清楚事情的經 過,我在民事庭當場就叫他來買卻不買反而在法院串通虛構我曾經放他三次鴿子,但簡訊內清楚的顯示仲介來我家很多次,這個買方從頭到尾都沒出現過,但法官卻 當作沒看見。

簡訊內很清楚的顯示我在合約過期後兩天,仲介還不斷要求我讓買方看房子,但法官卻認定我簽了委託賣屋合約後就不出面,竟然不出面,那為何簡訊仲介還有帶人來我家?

告我的仲介跟買方證詞對不起來,法官卻認定是記憶錯誤,告人的還會記憶錯誤嗎?既然告人的會記憶錯誤,那事情責任為何是在於我呢?

偵查庭時檢察官第一句話就問我知不知道還有沒有別的受害人,這個買方在民事庭時很積極的出來做證,偵查庭時卻龜縮不敢出來了。

法官在判決書上寫的跟他自己的作為完全不一樣,受害者是我,法律是在維護人民權利還是造成損害?法官要不要自己被人這樣判決看看滋味如何?

第二條 (國家賠償責任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洋聰 102-02-17 19:14
被告在去年三月時為了刑事(加重誹謗)和解向他人要我的電話號碼,分局的警員還特別問我要不要將我的電話號碼給他,他為了和解持續播打我受不了長期的騷擾於是與他在FB聊天室談和解一事,和解條件有將封鎖我的人加為好友,是問上述內容有無違反個人資料法?
民事訴訟時,他教唆他朋友以不明的手段(疑似破解FB瀏覽權限)取得我在FB上張貼的貼文且再呈報時也沒影印一份給我,法院也沒幫忙複印給我,且那一份我稍微看了一下好像有幾篇是偽造出來的內容,且很多內容與案件都毫無關聯性,試問上述內容有無違反偽造文書罪、妨礙秘密罪、妨礙電腦使用罪?檢調是否有能力盤查到有無對FB的好友進行瀏覽權限的加設、還原在網路上被刪除的言論?倘若被告的朋友沒有用不法的手段取得,將與案件無關之內容呈報造成法官誤判,那妨礙秘密罪是否成立?
我明明是因為它的言論導致憂鬱症告他但他卻向法官做虛假的陳述下列一一列舉:
1.它聲明說我告他是因為FB被刪好友才告他(這是為了刑事和解與他在FB聊天所講的內容),且意圖要帶證人證明他虛偽的陳述。
2.證據很明顯是他先在網路上罵我的,但他卻向法官強調我先罵他,他才會罵我。
3.它還陳述說是因為高一時我向他借皮帶沒還(我沒借)以及他高三暑假在FB發貼文:「宿營2400好貴 經濟拮据 考慮一下」我那時看到他發的那篇動態回說:「嫌貴就不要去了,為何要把自己說的那麼痛苦。」這句話我後來刪掉了,但他卻向法官虛指說我是回:「嫌貴就不要去了,幹嘛裝可憐。」
試問在法庭上做虛假的陳述是否有違反法律?,例如:(偽證罪、妨礙司法罪等)
東京鐵塔 102-01-25 18:48

我於庭上指證他人有犯罪有具結,但是其證據力薄弱,如果他們矢口否認我又沒有證據的話,請問這樣子有犯偽證罪嗎???但是我確實是說真話ㄚ!!他們也不能證明我說的是謊話...

Q、我確實是說真話ㄚ!!他們也不能證明我說的是謊話...

 

A:
那你可以證明你說的是真話嗎?


其實你不用擔心,其實偽證罪要處罰的是
主觀內心,有違自己的良心所作的虛假證言

如果你內心相信你說的是真的,即使客觀事實並不是你想的那樣
還是沒有偽證罪責

 

還有問題,歡迎隨時來問

東京鐵塔 102-01-23 08:52

請問被告如果於偵查庭說實話指證別人,但沒有證據能證明,是否會被被指證之人告任何刑事或是民事告訴???請問被告證人轉列被告,請問這樣會被其他被告民事求償嗎??如果在偵查庭就自白的話,請問偽證罪是否可以減輕或是免刑??我是否有緩起訴的機會??

1.被告針對自己的案件並沒有說實話義務 有沒有偽證罪處罰 2.不過被告如果指證他人犯罪 就該他人案件屬於證人 依法須說實話 且有偽證罪處罰

東京鐵塔 102-01-23 11:11

不好意思律師,我想請問一下第二點,是說我指證別人犯罪但是沒有證據,會有偽證罪的問題是嗎??但是我說的確實事實話....

東京鐵塔 102-01-19 11:37

之前因為工作, 所以做了不好的事偽造文書,但是一開始的時候沒有證據加上我那時候很害怕,所以我就說了謊話,後來成了證人,不過我變了證人之後存著僥倖的心態在法庭上說謊話,但是後來我突然收到了傳票,我已經從證人變成了被告(他字案),不過只有偽造文書而已,請問我如果現在承認,把所有事都據實以報,請問我會不會有事???偽證罪是否可以減輕或是免除???那之前的那些被告如果心有不甘會不會對我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我賠錢??(我的證詞只是保護我自己,基本上被告已經都有證據了),謝謝了!!感恩

 1.如果你是被告 說謊並不會有偽證罪之問題   2.至於如果因你偽造文書行為  造成別人損害  可能有民事侵權行為問題   受害人可依法請求賠償損害

東京鐵塔 102-01-19 23:23

可是我是在一開始為證人時說了謊,這樣子也沒有偽證罪???有的話,我據實以報的話是否偽證罪可以減輕或免刑,那些原來的被告會不會是否我觸犯了偽證罪對我提出民事求償???我的證詞都是保護我自己,其他都避重就輕...而且他們都已經有了證據了,請問這樣他們告的成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2:12

建議您找律師當面談。有經驗的律師會提醒您:被告的基本權利是保持緘默。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謝謝。

mary 102-01-11 10:38

郭某買95年已被拒往的芭樂票,佯稱是客票,跟我調現,事後就讓它跳票不理,我告他詐欺,再議偵續開庭,檢察官要他提供支票來源記錄,他只輕描淡寫的說跟大陸交易不用開發票,所以沒出貨記錄,且這些票同為一人拿給他的,他不知情。
他也不想告那人(其實那人跟他是同夥,出來頂罪的,但我沒證據)請問:
1.這樣友人可脫罪?
2.我可直接告出來頂罪那人?
3.他這樣算有交代清楚客票來源,證明那些票不是買來的嗎?(其實他真的是買的)這樣對我是否有利?
4.開庭為證明他有心處理,還拿出一堆票稱是從我這邊換回去的。其實當下就可知他是否說謊,他是有換過票一兩張,但沒有一堆,檢察官似乎不願在此追究,也沒讓我確認就不了了之。若下次我指出這盲點,友人是否涉出示偽證?

b2682329@gmail.com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郭某的說法應該是破綻百出,您當然可以把他跟友人一同提告詐欺罪,否則僅就一人容易脫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arry 102-01-07 02:16

各位懂法律的大哥大姊及律師
我的朋友於上年12月在汽車旅館與另三名友人開趴,被警察臨檢總共搜到一顆搖頭丸,帶回警局時筆錄是說他賣給兩個朋友,但是不熟悉法律的他,當初只是想說只有他被搜到搖頭丸,他就假裝說都是自己帶的,其實其他三名友人都是自己帶的,只是自己的搖頭丸都用光了,沒被警察搜到。其他人做筆錄的時候,其實也是交代的參差不齊,友人B說是A賣給他的,友人C說是A無價轉讓給他的,友人D說是自己昨天用過。現在姑且不論二級毒品是否成陽性。

之後到地檢署開了簡易法庭,友人B及友人C都替A辯護說A跟他們沒有對價關係,友人D則是說都沒看到他們有沒有交易。檢察官還有請B跟C簽一個甚麼類似沒有說謊的紙張,最後檢察官裁定A販賣嫌疑人,三萬元交保。

請問之後開偵查庭的時候,如果A的三個友人都說其實致始至終A都沒有給他們搖頭丸,而是他們自己帶的,只是都用完了,所以才沒有被警察搜到。B跟C會有偽造文書罪嗎?可是當初他們也只是跟檢察官說A沒有跟他們拿錢,記得不是說A是轉讓給他們,那這樣子可以推翻掉A只是自己施用而不是轉讓給友人亦不是販賣嗎?A的三位友人會有偽證罪嗎?還有友人BCD會多一項持有罪嗎?

請各位大哥大姐踴躍幫忙分析解答
如果有問題我會再解釋,感激不盡
他們都是初犯,很後悔,請給他們一次機會!!

毒犯證言不可信,實務判決對此曾經肯任過

吸毒時,大家東倒西歪了,誰還記得什麼?

這些證言又有什麼用處?能夠證明什麼?

 

至於BCD的部分

先看檢察官的態度會不會起訴偽證

但依我看,這個應該是有空間可以不會構成偽證

 

至於持有,身上有查到的話,應該就跑不掉

沒有查到,就倒也還未必會成立

 

毒品不是好東西,煙也不是好東西

可以的話,勸大家把煙都戒掉是最好不過的了

Barry 102-01-07 03:53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毒犯證言不可信,實務判決對此曾經肯任過

吸毒時,大家東倒西歪了,誰還記得什麼? ... (恕刪)

律師你好

沒有被抓到販賣的過程

那他們說有販賣為何就可信呢?

1.請依事實狀況作證,否則有偽證罪或教唆偽證罪的風險。

2.如果證人改口,必須要好好想一下,為什麼前面那次是假的?這次才是真的?有甚麼證據證明前面那次是假的,這是才是真的。又BC之前如果有簽證人結文(應該就是你說的那張不能說謊的紙),如果BC再下一次作證時改口,那一定有一次是假的,那假的那次有偽證的風險。

3.檢察官要相信誰,要看全部的卷宗資料,比如說檢察官是否有掌握到監聽譯文?還有abc三人的關係等。再者,你朋友應該知道販賣搖頭丸是重罪,檢察官會懷疑的是,如果沒有賣,幹嘛自己承認???這部分妳朋友的說法恐怕還要再思考一下。

Barry 102-01-07 17:49
回覆 林岡輝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請依事實狀況作證,否則有偽證罪或教唆偽證罪的風險。

2.如果證人改口,必須 ... (恕刪)

謝謝林律師的解析:)

靜水 101-12-28 19:15

您好 請問簽具偽證具結,但是隱瞞事情真相,是否有偽證罪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述的情形,即會有偽證罪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仙草 101-12-27 17:56

律師好,因為父母在多年前已離異,但父親仍不斷向我們要錢,已隱忍多年

上週家暴令出庭,並提供過去威脅、恐嚇辱罵簡訊,及父親多次借款簽立的切結書及協議書

還有三則對話錄音及兩段來家裡鬧事的影片,我(97年驗傷的)跟弟弟的驗傷單各一份

今天通常保護令已核發下來了,父親卻來電怒罵說他要抗告,要告我們作偽證

因為當天開庭通知是寄到戶籍地址(警察查的),他說沒收到,不能只聽單方說詞

但我弟之前有傳訊告知開庭日期,當天法官亦有詢問也有告知法官,

想知道這樣他抗告會成功嗎? 這樣是我們理虧嗎?

現在很擔心他挾怨報復.....@@

而且他來家中要錢時與弟弟衝突,他一口咬定弟弟打他  要告他傷害直系親屬罪

只是他沒去驗傷,這樣告的成嗎?    謝謝

 1.抗告必須提出具體事由   可以是程序上或是實體上 

    當然父親如果主張送達不合法  法院也確實送達不合法

    其抗告自然有理由

 2.傷害當時沒有診斷證明書  要構成傷害罪機會應該很渺茫

    畢竟事後再去驗傷 很難證明是當時所受的傷害

仙草 101-12-27 18:30

 請問律師,送達到戶籍地址可以構成不合法的理由嗎?

他目前居住地是租賃(與人分租)

家家 101-12-03 15:28
公然汙辱罪被起訴ㄌ~事情經過如下

一天我跟我們社區主委老婆起爭執~原因是我們社區有資源回收室~想說垃圾車帶走就帶走很可惜~就那一些去給我媽回收~然後被他知道~管理員就跟我說不可以拿~我就很不好意思想跟他解釋說上面因沒貼告示~所以我才拿ㄌ~結果我騎機車回來看到他要上前跟他解釋~他一看到我就斜眼一看轉頭就走~我很驚訝為何不理人~就下車跟他理論就變爭執~非常生氣ㄉ回到家~鐵門拉下一大半ㄌ~我罵出一句瘋女人(台語)~當然就被它告上法院~
告我好幾條~結果只有公然汙辱罪被起訴~
他請管理員當證人~但第一次偵訊時~管理員說沒聽到很模糊~可能是聽到做偽證是7年以下徒刑吧~沒事後他又再議~而且有聽社區風聲~他有要告管理員~那第二次偵訊時管理員就翻供說有聽到~而且2人都咬定我是在車道上罵ㄉ~不是在家裡~
我跟法官說我真的是在家裡才罵ㄉ~不過他不採信~真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因為它有人證~和物證~說光碟有拍到我ㄉ嘴型是罵瘋女人~人車分道ㄉ車道那麼暗~距離又遠~又沒聲音~真是見鬼ㄌ~
現在他又要求民事賠償~條件是10萬元~登3大報頭版連續3天到歉~還有其他費用等等我要出~
喔~~~我真的快瘋ㄌ~為ㄌ一點芝麻小事已經搞ㄉ快10個月~有善心人士可以幫幫我ㄇ?可以告訴我要如何跟法官講ㄋ?還有他開出ㄉ這些條件~我真的要這樣賠他ㄇ?真是這樣真會逼死一個人耶~該如何做~請幫幫我~非常感謝~  補充

他ㄉ態度強硬~不可能和解~
我是想說我到底會賠多少錢?
會像他所開ㄉ條件那麼誇張?謝謝

螃蟹媽 101-11-30 09:20

如題

原告(公司代表人)告我不履行契約賠償損失(仲介服務費)

他所提供證人(接洽業務員)當庭(民事簡易庭)作偽證.其說詞明顯不一.足以影響案件判決

我該用什麼方式提告(或警告他)?

(我有第3人正在場可證明其業務當日說詞)

感謝熱心回覆!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林智群 (klaw) 101-12-01 14:08

建議你也傳喚有利的證人出庭作證即可

DAVID 101-11-19 20:15

請問律師刑事訴訟過程中因為對方會說謊,能不能要求雙方具結?

如果不行那可不可以自願具結?

另外檢察官有沒有可能因為目前審理的案件比方說妨礙自由好了,後來發現原告觸犯屋告或者侵占,偽證等罪時在該案結束惑未結束前就對犯罪方提出公訴,還是說一定要被害人另外再自行提出

謝謝律師^^..我問題很多派謝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DAVID 101-11-18 12:55

A-房屋真正所有權

B-A朋友

C-藉名登記名義人

A請B代為找尋可以借名登記人頭後來B就找了C 於是本案有監房屋因此登記於C名下

100年間a與b因細故爭吵.b圖然跟a表示登計於c的房屋是它所購買.a當下便對c題起{圖消所有全反還登計}民事訴訟..

px:b請了律師幫c打官司..所以c的訴訟代理人於過程中自然都是說此房屋出示一張借名登記書上開庭中c成任並非所有全人只是借名登記.但是受b所托並非a.自然a無權請她返還..面c受b委托界名登記於等等

言詞便論最後因為請來b當證人說明..b因此當庭做了偽證.法官隨即宣布判決時間

問題來ㄌ:a後來發現(因為c本來有提出反訴.後來是因為a去c住家找她.c巷a表示她不願意介入a跟b的糾紛房子是誰的就交由法院去判.但後來a告訴c 她委任訴訟代理人也提出告訴)

過了不九.a便接到撤回反訴通知.且通知上有c親筆簽名

就是這個簽明後來a來去比對借名登記書上的簽名發現是完全不同的筆跡..

請問律師這樣a要怎ㄇ做ㄋ?

律師是b請的但他卻市c訴訟代理人.而於開庭的答辯狀內容均都力挺b為所有權人.主張a無權

所以這張界名登記書決不是c所親簽的但卻是她提出的證據之一.幕後不用想也知道是b與律師在主導這件官司.且筆跡有點類似為b所寫

a該於本案提出或追究界名登記書為何人所簽名的嗎?

還是對b另提刑事告訴?

或是因此對c主張?麻煩律師了!

沈恆 (沈律師) 101-11-18 22:02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DAVID 101-11-15 04:27

a-動產借名登記人(人頭)

b-股東(a為他ㄉ朋友)

100年間我買了一間動產當時我請b幫我找人頭登記.後來因為我跟b鬧翻了於是我發函給a請他將所有權過戶回來,但他卻說他是受b所託也簽了一章借名登記書給b,同時b也表示房子是他買的

於是我向a提出民事訴訟.請法院圖銷所有權反環登記.這停開下來 b不但無法證明他買的反而讓我可以對他提出刑事訴訟(偽證).且a當時就已表示他只是人頭而已.換言之這房子部是b的就是我ㄉ

證據會說話..但我想問律師如果我贏了這場訴訟.如果a提出上訴時.a是否有構成犯罪嫌疑或事實.

我ㄉ觀點是既然他都承認是人頭ㄌ.今天在上訴無非就是在幫b取的這間房子,

這樣b或a是否有共謀之嫌疑?

謝謝律師!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妙妙 101-11-14 09:52

律師你好:

有關 法院起訴偽證罪,該 找律師嗎? 下一布該如何處理?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Tasha 101-11-06 02:39

之前我的手機竊案,被告已被判刑確定,
被告也沒有要上訴的意思,
而我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法官認為過程繁複,
將轉移民事庭判定……
前幾天我收到民事調解物品損失的信,
去的當天竊賊本人沒來,委託她爸爸來~
她爸就表示她女兒被我設圈套設計,
說我找人做偽證,他沒有要上訴,因為全都被我收買了!
他們一點機會也沒有!
我們問他,我們一個月薪水才多少,
要花多少才買得通法官?
他又當調解員的面前罵我,人長的醜,心那麼壞那麼毒,
罵我會有報應……罵了n遍,
我很生氣的告訴他,我有錄音,我要告你,
他就說我不是很會告嗎?去告啊!
然後又說要找人讓我們全家都有事!
我就說你這是恐嚇喔!
他又說恐嚇妳就去告啊!我不差這一條!
這些從話從頭到尾我都有錄音證據..

希望有律師可以幫忙解答~他總共犯了哪些罪,我可以告他些什麼?

再給我一些建議跟做法~感恩喔!

有這麼嚴重嗎 台灣司法資源都是浪費在這些事情上面

Tasha 101-11-06 17:2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這麼嚴重嗎 台灣司法資源都是浪費在這些事情上面

沒錯…我也得很浪費資源,更浪費我的時間,

但如果這世界沒有壞人,世界和平不更好?也不需要法官跟律師了!

但事情就已經危害到我們的身家安全了!

這還不嚴重?

假如換成律師你被當眾侮辱威脅到全家也不會提告嗎?

我不相信~

對方如果願意道歉~誰想一直跑法院?

對方應是要來狠的~難到要任人宰割嗎?

 

 

 

Tasha 101-11-06 17:2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這麼嚴重嗎 台灣司法資源都是浪費在這些事情上面

雖然張律師的回覆對我並沒有認何幫助~

但還是謝謝你的解答!

Slevin 101-11-05 22:38

請問律師

傷害案件,對方當管區的面毆打被害人!

事後被害人提出傷害告訴,警員供詞卻維護加害人,還好檢察官沒有採信

起訴書中寫道: 證人XXX之證詞顯與蒐證光碟顯示影像不符,

                      多有矛盾,自難執以為被告有利之認定

 

請問這樣的狀況,檢察官會自動將員警作偽證之情事另案偵查呢?

或是我必須自己去檢舉? 又該向哪個單位檢舉

 

1.證人涉犯偽證罪 並非每位檢察官都會主動移送 2.你可以直接提出刑事告發犯罪

Slevin 101-11-06 12:47

那如果是鄉代涉嫌關說該員警作偽證

又該如何處理呢?

Eason 101-10-18 17:31

有一次開車出去朋友下車去打人 我人在車上

由於我沒有下車 所以當事人說他要負責任 說車是跟我借的

照片裡面被照的我朋友 我都說不認識

所以我到警局做筆錄就說我車是借當事人

這樣會有偽證罪的刑責嗎

現在又被傳 證人傳票

如果我改口說我當時是開車的會怎樣嗎 ??

警局作筆錄沒有具結 所以不會有偽證罪的問題 至於如果檢察官前 或是將來法院前你證述不實就會有偽證罪處罰

Eason 101-10-19 13:0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警局作筆錄沒有具結 所以不會有偽證罪的問題 至於如果檢察官前 或是將來法院前你證述不實 ... (恕刪)

所以我這趟去就承認我當時是開車的就好了?

罪比較不會那麼多嗎


Eason 101-10-19 13:10

當時警查筆錄最後有問知不知道偽證罪的事情 

我說知道  這樣會有差嗎 ?? ><

 

悍貓 101-10-08 17:14

因為07年的認識到不好的朋友被牽連到~後來陸續接到傳票去開庭當證人

大約一年接到一次~在此之前都是到桃園地方法院開~現在的是到台北的高

等法院~想問是不是這是最後一次了呢?

另外在想問~我一些事情都忘了~他們一年問一次~結果我每次說的都有點誤差

實在是記性太差了~如他們問我見過誰誰~我有點忘了又有點好像有的感覺~~

問我一些時間點我也忘了~我怎麼辦呢~怕多說多錯~能說忘了嗎?能說以第一次

證詞為準嗎?上次去我也是說忘了~支支烏烏的~可能被他們認為是在心虛~~

檢察官就口氣很重的說嚇我說要辦偽證罪~這下更荒了腦子更空白了~我該如何應對呢?

請問這種事能去法律事務所詢問嗎~要錢嗎^^?謝謝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8 19:53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林智群 (klaw) 101-10-09 00:06

除非是故意說謊,不然因為記憶不清而導致證詞有所出入在所難免,不會成立偽證

班森 101-09-27 14:30

我與A原本在另外一家公司認識,經一年兩人先後離職, 半年後我開了一家公司,A雖非股東也非員工(不支薪),但我給他印名片,A若有案件可用公司名義報價,A盜刻大小章擅自詢價購買機器,因貨款與購買公司為青該公司委請律師存證信函才知道此事,後A有承諾與該宮清償貨款,但A有時會拖貨款所以我對A提出偽造文書送警察局 並將存證信函 及當初所簽的報價單做佐證,因此A就哀求說撤告(A已在2天內清償貨款),本人向A表示此最為公訴罪無法撤告,礙於與A有同事朋友之情想幫助他在警方筆錄時做一有利於他的說詞 可問以下哪些方法可行

1. 因A已將貨款結清可否因無造成我公司損害為由請求檢察官不于追就,不知法條是否不構成偽造文書

2.向警方或檢方說明大小章已授權A刻印一時疏忽望報備使用僅為未處理貨款但目前貨款已清可否為未構成偽造文書(至於我是否構成誣告罪或偽證罪或其他罪名

3.A君是否僅犯偽造文書罪或還有其他罪名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棋 101-09-19 08:13

律師您好,我與房東簽約後,房東自己在自己合約書私自增加內容,房東到法院提告,告我毀約,並要求民事賠償,法院審理後比照雙方合約,房東竟告訴法官是我同意他增加內容,房東是否涉及偽造文書偽證?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您好,

      基本上房東未經過您同意,擅自在契約上增加條款,刑事上可能會有變造私文書責任。一般雙方同意增加契約內容,一定會在雙方契約上都加上相同文字並經過雙方簽名蓋章承認,如果這些動作都沒有,房東要證明是您同意就會有相當困難。

 

Rain 101-08-19 22:35

請問一個案例:

A車撞了B車...A車的駕駛 因為 之前已經駕照吊扣了...

所已拜託 B車駕駛 幫忙跟警察撒謊..說是他女友開的車..然後立即打手機請他女友來現場頂罪

B車駕駛答應了這件事...

後來警察來了 就以A車的"女駕駛" 撞到B車 來處理...

後來車子快修好了...變成是A車女要賠修理費...

這時候原本肇事的A車男 卻跟 A車女分手了...就是有意丟給A女去償還這筆錢

B車駕駛 知道這件事後...很替A女不服..

 

那我要問的問題是:

『這時候如果跟警察說A女是頂罪的..其實是A男 開的車...那這樣 A女 跟 B男 會有甚麼罪嗎?』

例如  像是做偽證 這種罪..之類的?

請指點迷津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8-20 00:59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若A車駕駛撞傷他人觸犯過失傷害罪,但A女宣稱自己是駕駛,基本上會成立刑法頂替罪。B男為受傷被害人的話,且知悉A女非為實際上之肇事者,卻對A女提起犯罪告訴,原則上會成立誣告罪或是偽證罪。 若A車駕駛並未撞傷他人,而僅有民事賠償責任時,A女宣稱自己是駕駛,如警察依此對A女開罰單,可能會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若B男當時明知A女非駕駛,卻當場故意宣稱A女為駕駛,也可能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而A男亦構成教唆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三人都是有責任的。 雖然車輛修理費用應該由實際肇事者負擔,非肇事者並不因為頂替而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還是要克服文件上記載不符的部份。

(參照刑法第164、168、169、214、284、287條;民法第184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Rain 101-08-21 10:42
回覆 廖修譽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A車駕駛撞傷他人觸犯過失傷害罪,但A女宣稱自己是 ... (恕刪)

再請教

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會多嚴重??  罰錢?  還是 會 坐牢 之類的??

 

謝謝

 

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由於該罪並非最輕本刑3年以上之重罪,如犯罪情節並不重大,且被告是初犯、犯罪後態度良好,檢察官有可能緩起訴處分;如被檢察官起訴,法官也有可能判緩刑或是易科罰金,並不一定會坐牢。

(參照刑法第214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劉 101-08-06 19:09

之前去大陸假結婚,但是大陸女子沒有申請來台,後來我去移民署自首

上次開庭檢察官有要我簽一張單子,還說做偽證會判刑,

應該是把我轉為該案的證人吧!

今天收到檢察官起訴書,上面還是把我列為被告

請問這樣我會被判幾年的徒刑〈之前有侵佔前科〉!!

 

以虛偽結婚意思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的行為,基本上會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如果有使用不實的戶籍謄本,則會成立「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若讓假結婚對象非法來台的話,還會成立「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罪」。 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或「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依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由於您自首犯罪,原則上會從輕發落;但您有前科的話,法院可能不會判緩刑,而有可能判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而可以易科罰金不用被關。但若觸犯「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罪」,依法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由於最低刑度超過6個月,無法易科罰金,原則上會被判1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如果主動自首認錯,而前面侵占前科距離服刑完畢已經五年以上,而本案又被判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話,還是有求取緩刑的機會的。

(參照刑法第62、214、216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5、79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劉 101-08-05 21:12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之前去大陸假結婚,但是大陸女子沒有申請來台,後來我去移民署自首

上次開庭檢察官有要我簽一張單子,還說做偽證會判刑,

請問那是什麼,像我這樣會有什麼樣的刑責!!

謝謝

黃國城 (Jerry) 101-08-05 22:27

應該是把您當成其他同案或是他案被告犯罪的證人,而要您具結的結文。否則您若單純是被告的話,是有保持緘默且不自證己罪之特權的。
刑事訴訟法第187條:證人具結前,應告以具結之義務及偽證之處罰。對於不令具結之證人,應告以當據實陳述,不得匿、飾、增 、減。
刑事訴訟法第189條::具結應於結文內記載當據實陳述,決無匿、飾、增、減等語;其於訊問後
具結者,結文內應記載係據實陳述,並無匿、飾、增、減等語。結文應命證人朗讀;證人不能朗讀者,應命書記官朗讀,於必要時並說明其意義。結文應命證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vivityo 101-07-19 21:15

刑事恐嚇危害安全, 我是告訴人,被告雖被判刑,但判決書內容不實. 被告甲為中國籍,證人乙為其登記配偶. 證人乙在偵查庭上謊稱是因為我叫被告甲帶小孩回大陸,所以被告甲才恐嚇我,但我從來沒說過這句話,我是對被告甲說:妳想來台灣就破壞別人家庭,妳會有報應(因證人乙與被告甲在中國通姦生子後,趕走台灣元配和台灣小孩,把被告甲和被告甲生的中國小孩帶來台灣). 之後我控告證人偽證,檢察官卻說與案情無重大關係,沒開庭就不起訴. 但我真的沒說過叫被告甲帶小孩回大陸之類的話,法官竟然相信證人乙,把這件虛構的事寫在判決書上. 雖然被告被判有罪,但我被誣賴莫須有的事,如何才能還我的清白?

 如果判決還沒有確定

 你可以附具理由請求檢察官提起上訴

 在上級審向法官表明實際情況如何

您好,

      雖然說對於一審判決仍得提起上訴,但是為此上訴是否有必要性,仍要多加評估,除非您認為因為此不實內容造成被告刑度因此減輕,認為被告應該再判重一點,那就提起上訴。

 如果證人乙有在公開的場合(例如審判庭門開開的大家都可以進出那種)講你沒做過得事情,可能另外構成妨害名譽罪嫌。

(1) 由於偽證罪必須是虛偽陳述「與案情有重要關係的事項」,因為證人乙的該陳述與被告是否成立恐嚇危害安全罪沒有重要關聯性,其真實與否並不影響被告是否成立犯罪,所以檢察官才會作不起訴處分。

(2) 如果對方在證言時作不實陳述,而侵害您的名譽權時,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對方故意侵害名譽權,要求精神慰撫金以及回復名譽的措施。而如果判決還沒確定,您可請求檢察官上訴,然後把原審記載不實的地方加以調查澄清。

(參照刑法第168條;民法第18、184、19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無心 101-07-17 13:02
事情經過:
某日上某聊天室時.看到某暱稱為及時通帳號(一串數字+英文)
看到該帳號公開喊著:加我.加我.(談話內容並無其他性暗示用語)
我一時好奇.就加他及時通.並且在及時通內問對方住哪幾歲等等.
對方就在及時通回應我(內容大約是價格.服務.地點.電話.規定之類的)
我就打電話去.問好地點.依時前往.對方已滿20歲.我也滿20歲以上.

提問1.
我們在聊天室公開聊天.內容不涉及情色及性暗示.
但是在及時通1對1的情況下.我們的確有聊到性暗示及情色的言論.
如此.是否有觸法?(我們的及時通帳號也都很正常.都是一串數字+英文)

前往之後.到達某飯店.致電給對方問房號.前往該房號見面.
問了服務跟價格.因為身上沒零頭.先給對方1張.就說要去換錢
立即離開該房間(此時我們確實沒麼都沒做).然後在櫃檯換錢時.
一群警方圍住.說要盤查.並要求我要做筆錄證人之類云云.

提問2.
以上事實.請問是否有觸犯何種法律.以及罰則?

警方盤查完.改盤查對方在飯店住宿的房間.
並查獲了一些警方認為要當證據的物品
(當然我們什麼都沒做.證據內沒有我們使用的物品)
然後要求我以證人的身分.跟他們回局裡作偵訊筆錄


提問3.
此種情況.可否拒絕警方去做筆錄?

偵訊開始.由於是證人身分.也沒宣讀我有請律師的權利云云.
一開始偵訊還很正常.我據實已告.後來開始誘導式訊問.
例如一開始打電話給對方.警方就要強調由於是想交易.而打電話給對方.
去見面.也強調要交易而去見面.內心的想法.也要寫在筆錄上?
不照他們想要的說詞寫.還會引用偽證罪.或者浪費司法資源云云.
反正意思就是不配合.就罪名更重.我心想.反正沒做.
就照他們的意思完成筆錄.然後跟著對方的偵訊筆錄.
一同依照違反兒少法.函送.

提問4.
聽說有很多判例.證人被告.那我的筆錄不就很不利於自己.
可否要求推翻.重做?我承認我有以上事實.
但是經過誘導式訊問出來的筆錄.犯意由不確定.變成很確定.
也從單純想看看對方是何模樣.再做決定.
也變成無論對方是男是女.我都打算交易了.
說不定我換錢之後.給他一些錢.當作約見費就走了.
因為犯行也沒發生.

提問5.
根據以上情況.我有可能證人被告嗎?

提問6
我所觸犯的法律.罰則.以及可能被判的刑責如何?
(我沒前科.家境僅勉強維持.請不起律師)

後記
我承認有此想法.是很不該.也很後悔.
但是就算是犯人被告也該擁有自身的權利.
不論上誰.被如此用不光明正大的方法.完成不利於自己的筆錄
都會心有不甘吧.也希望大家都能夠奉公守法.
謝謝~
阿明 105-02-16 01:42
回覆 無心 的發言內容:
事情經過:
某日上某聊天室時.看到某暱稱為及時通
阿明 105-02-16 01:42
回覆 阿明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無心 的發言內容:
事情 ... (恕刪)

想請問大大後來呢.....可覂分享一下.....我們的狀況很像......感謝分享

Edward 101-06-28 11:46

目前因一事件讓陷入雙方各說各話的局面

對象:我方與對方

原由:

先前因幫忙代墊建屋款項(建兩棟,完成後每人分得一棟居住),建屋完成後待被告有錢再行還款給我方(以上皆口頭契約),然房屋完成一年後,我方向對方要求返還代墊金額,此時對方告知早已返還(實際上並返還),還找一眾親屬到我方家說明被告已返還代墊之款項,於是我方先行於公所調解

過程:

過程中,對方述明其屋為其獨立支付建屋費用,與我方無關(先前說已償還,現在卻說是自己獨立興建,過程中無錄音存證),還涉嫌偽造我方簽名以證明建屋當時已拆帳付款完成(實際上我方並未在其上簽名),經相關人員告知對方所出示之證據皆為手寫(無建屋材料商之相關收據),是故於事後偽造數張與建屋時程不相符之收據+人證以證明

希望協助事項:

然我方雖然知曉對方所提出的收據+人證與真實之建屋費用/時程有所差異,我方亦知其已涉及偽證(收據/人證),就是苦無方法去證明其為偽證,線上可有相關專業人員提供破解方式給小弟,否則我方除無法要回款項外,且名譽亦受到損害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薇薇安 101-06-22 12:28

各位律師們好~
小女子乃一名女學生,想要請問~~
敝人最近被告
簡單講------------大意就是~ 我報名了某知名補習班,結果...沒想到...------------------
總公司(A)和分公司(B)串通,分公司(B)負責夾帶盜版的課本發給同學,而總公司(A)的法務部則在網路上負責釣魚,釣到就告同學違反著作權~ (說我們不應該重製書籍!但其實書明明是他們的分公司公司發給學生的,他們卻不承認!!!)

幸運的是
我歷經六個月找到證據~證明那本盜版書是分公司(B)發給我的
結果穿幫後的他們~ 總公司(A)才終於放過我... 說要無條件撤告...

真的很過份... 當初一直羞辱我 一直要我給錢(我給的錢 會變成他們的績效獎金)
結果事情穿幫了 就撤告而已 一句道歉也沒有...

-----------------------而我現在想要告回去!!! 想請問~---------------------
1.我要告總公司(A)誣告,是誣告對嗎?
2.請問我告總公司(A)誣告是要告公司還是要告人? 可以一起嗎?
(因為我想告總公司(A)&該公司和我接洽的三名法務部人員,他們實在惡劣至極)

3.我想告分公司(B)詐欺,因為我一樣繳學費,他卻故意發給我盜版書,害我被告,事後還不肯承認,還騙檢察官!(我現在終於有證據了)請問,這告詐欺對嗎?還是要告什麼?
4.請問前述名目是告公司還是要告人? 可以一起嗎?
(因為我想告分公司(B)&那群知道真相卻見死不救做偽證的經理和主任... )

5.是不是要先告完刑事,才可以換去告民事求償? 還是同時提告?
6.我的兩個情況~民事部分都是用民法第184條的損害賠償? 還有其他嗎?
7.告民事訴訟是以公司為被告,還是以員工? 可以一起嗎?

8.有沒有人可以幫我寫訴訟狀~ 寫一份多少錢? (我會自己出庭奮戰!!)

p.s. 如果要打廣告的律師~ 請先回答所有問題~ 若我覺得您很厲害應該有勝算&很熱心~ 我會考慮! 歡迎留下地區&姓名&電話~
p.s.請注意!! 我說的不是講義!! 是盜版課本!!!是一本完整的課本!!!!有600多頁的課本!!!!! 別的同學拿到正版!!! 但我拿到盜版!!! 他故意參一些盜版課本給幾位同學!!而我倒楣!! (如果他給我是正版 我賣了就會沒事啊!!!!!!!!!!!!!!!!!!!!!!)

謝謝大家閱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我要告總公司(A)誣告,是誣告對嗎?

A:本件需先確認,總公司是否已經有向警察或檢察官提出告訴,若他已經提告,而您能證明對方是以虛構事實向該管公務員申告的話,是可以提出誣告的,且刑事是以行為人為主,因此您要告的話像應以自然人為主.
2.請問我告總公司(A)誣告是要告公司還是要告人? 可以一起嗎?

(因為我想告總公司(A)&該公司和我接洽的三名法務部人員,他們實在惡劣至極)

A:回覆同第一項.

3.我想告分公司(B)詐欺,因為我一樣繳學費,他卻故意發給我盜版書,害我被告,事後還不肯承認,還騙檢察官!(我現在終於有證據了)請問,這告詐欺對嗎?還是要告什麼?

A:若分公司的人員有出庭做證的話,且屬對案件有重要關係者,可以告他們偽證罪.

4.請問前述名目是告公司還是要告人? 可以一起嗎?
(因為我想告分公司(B)&那群知道真相卻見死不救做偽證的經理和主任... )

A:刑事的部分,均以行為人為主,故提告對象為人.

5.是不是要先告完刑事,才可以換去告民事求償? 還是同時提告?

A:民事無庸等到刑事起訴才能提,當然若等到刑事起訴後再提,一審可以免繳裁判費.
6.我的兩個情況~民事部分都是用民法第184條的損害賠償? 還有其他嗎?

A:您的情形,主要是以侵權行為為主,若您們另有簽訂契約,則可以審視一下契約內容,看對方有無違約.
7.告民事訴訟是以公司為被告,還是以員工? 可以一起嗎?

A:民事訴訟要以公司及員工一起告,並請求連帶賠償.

8.有沒有人可以幫我寫訴訟狀~ 寫一份多少錢? (我會自己出庭奮戰!!)

A:刑事的話可以按鈴申告,或寫一份告訴狀送進地檢署.民事則要寫起訴狀.

小米 101-05-14 01:04

房子婆婆以買賣方式贈與給老公.原本我們也覺得把地契那些物件放在婆婆那邊沒關係.但是婆婆想要將房子賣掉.我們不同意.他就跟我們打不孝官司.老公是否有權利能請婆婆拿出土地房屋的權狀.若是婆婆一直不肯拿出來.我們該怎麼處理.因為婆婆為了打贏不孝條款的官司.對老公做了很多人身攻擊.我們也詢問過法扶的律師.雖然沒有動手打婆婆但是因為拉扯.也算是私暴.這樣的官司.似乎對老公很不利.但是老公只想要保護我們一家能有個安穩的居住環境.難道這樣也錯了嗎?婆婆為了打贏官司做了很多小動作.我已經盡力要老公不要生氣.現在更誇張的是婆婆根本想置我們於死地.因為他跟房客糾紛.竟然要求我們作偽證.指控房客.也不管我們作偽證後會有什麼後果.只要房子拿得回來官司打得贏~他都已經沒關係.請問~我們該怎麼拿回我們的房屋所有權狀?

沈恆 (沈律師) 101-05-14 02:01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米 101-05-14 06:00

 老公從高中就開始半工半讀.所以累積了數十年.存摺提款卡印章都放在婆婆那邊.在去年我們去從新補辦存摺發現.其中一本簿子應該有兩百萬左右但是只剩下三十萬不到.另一本簿子應該要有一百萬左右.但是只剩下差不多五萬元左右.因為簿子都在婆婆手中.平時婆婆領錢.也沒有經過老公的同意.基於尊重他.我們也不追究他把錢花到哪裡去.但是現在這樣看來.我們是否能懷疑他或許領了老公的錢去繳掉那筆數字呢?那如果真是這樣.我們又該如何保住房子呢?

101-03-30 21:07
律師你好 主文內容2名被告是前夫跟現任妻子 代書是前夫的哥哥 因為跟前夫在訴訟離婚剩餘財產分配中 前夫為避免財產跟我分配訴訟中將他的土地已買賣登記給現任老婆 而他哥哥是幫他們辦理過戶手續之人 他哥哥有代前夫開庭 知道法官告知我要改訴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為避免脫產可先申請假扣押 隔天他哥哥就開始幫他們辦理過戶手續了 他哥哥當庭有聽到法官說明 而在狀紙上卻說他忘記前一天有代弟弟出庭 (未免說的太離譜了)被告2人有在上訴2審 前陣子知道我要提告刑事 在前幾天被告2人已經撤銷上訴確定 土地也已辦回前夫名下 大律師 我也想早點把訴訟事情解決清楚 可是前夫越做越過份 不但把土地過戶 還為了不讓我分配 甚至在剩餘分配狀紙騙說他的土地跟錢都是他媽媽之前贈與給他的 下次開庭他還向法官申請傳喚他媽媽做證人 明知道不是事實 卻要傳他媽媽做偽證 還在分配訴訟中 他卻叫他現任老婆借名給他把錢跟土地已買賣登記給他老婆 我想了解像這樣情形 我可以提起什麼刑事訴訟提告他們幾個有關之人 請大律師幫忙指點 謝謝
連律師 101-04-04 12:36
一、前夫與現任妻子部分: 照你所述,似乎是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而通謀虛偽假買賣,這部分很大機會會構成刑法第214條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不過通常這種案子不至於會被抓去關。 二、代書部分: 如果他真明知他們通謀虛偽,還替他們做登記,至少也有同罪共犯的成立,不過也一樣,被關的機率也很低。 三、刑事訴訟部分: 請直接到地政事務所所在地、前夫及現任妻子住所地、代書住所地(三者擇一即可)的管轄法院,按鈴申告即可。
101-03-30 20:58
律師你好 主文內容2名被告是前夫跟現任妻子 代書是前夫的哥哥 因為跟前夫在訴訟離婚剩餘財產分配中 前夫為避免財產跟我分配訴訟中將他的土地已買賣登記給現任老婆 而他哥哥是幫他們辦理過戶手續之人 他哥哥有代前夫開庭 知道法官告知我要改訴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為避免脫產可先申請假扣押 隔天他哥哥就開始幫他們辦理過戶手續了 他哥哥當庭有聽到法官說明 而在狀紙上卻說他忘記前一天有代弟弟出庭 (未免說的太離譜了)被告2人有在上訴2審 前陣子知道我要提告刑事 在前幾天被告2人已經撤銷上訴確定 土地也已辦回前夫名下 大律師 我也想早點把訴訟事情解決清楚 可是前夫越做越過份 不但把土地過戶 還為了不讓我分配 甚至在剩餘分配狀紙騙說他的土地跟錢都是他媽媽之前贈與給他的 下次開庭他還向法官申請傳喚他媽媽做證人 明知道不是事實 卻要傳他媽媽做偽證 還在分配訴訟中 他卻叫他現任老婆借名給他把錢跟土地已買賣登記給他老婆 我想了解像這樣情形 我可以提起什麼刑事訴訟提告他們幾個有關之人 請大律師幫忙指點 謝謝
潘艾嘉 101-04-03 10:15
已回覆如留言,不知您有無看到?
雯雯 101-03-20 12:29

您好!請問我先生在99年7月因被鄰居持木棍攻擊時抓住對方手腕以求自我保護,結果事後對方竟然假造其他傷勢到醫院拿驗傷單告我先生傷害罪,後來法院找到證據證人都說明她的傷勢是造假的,100年12月我先生獲判無罪確定。現在我們要告她偽證誣告罪附帶民事賠償。請問民事賠償應該在甚麼時間點提出?所謂兩年期限是指她開始告我們時就起算嗎?還是對方被起訴以後?另外,因為原本認為他沒時間上法院,所以想以我當告發人,但偽證誣告罪的告訴人一定要是我先生才能請求民事賠償對嗎?先謝謝大律師的回答!

回覆 雯雯 的發言內容:

您好!請問我先生在99年7月因被鄰居持木棍攻擊時抓住對方手腕以求自我保護,結果事後對方竟然假造 ... (恕刪)

 1.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須在知道賠償義務人及侵權事實二年內提出

    要證明知悉時點

 2.只有犯罪直接被害人始可提出附帶民事賠償

    並且須在刑事第二審辯論終結前提出

    偽證罪應該是沒有直接被害人

    誣告罪被害人則為妳先生

   所以提出民事求償名義人也為妳先生

 

 

Alex 101-01-31 10:36

大村鄉公所清潔隊員酒駕執行公務撞傷民眾重傷 (並疑似教唆偽證)

事由 : 大村鄉公所清潔隊員 黃升彥 於101/01/19日 約下午5點半多 .公務執勤中酒醉駕駛垃圾車 , 由東往西經過中正東路1-1號冠盛超市 , 適逢我母親剛從超市購物出來 , 結果撞倒我母親正牽腳踏車並輾壓我母親左手臂及手掌 , 而且據我母親口述及醫生判斷 : 傷口部分有重複輾壓情形 造成我母親左手臂嚴重受傷 , 原先醫生判定左手無名指及中指需截肢 , 經過醫院開刀搶救後暫時保住    

我方正式控告 :                  

大村鄉公所清潔隊員 黃升彥 酒後(經測定0.3X-正確數字依承辦員警為主)駕駛垃圾車並執行公務:造成我母親嚴重傷害 , 我方依法提出重傷害及蓄意殺人(為何明知撞到人 未下車查看 還蓄意倒車重複輾壓?) 大村鄉公所清潔隊員 黃升彥 直屬主管 : 為何在黃員酒後仍准許其執行公務 , 駕駛垃圾車 ? 督導不周 需附連帶責任 以上2名我方依法將提出民事刑事賠償責任 並申請假扣押處分 ( 請法官裁定是否有惡意脫產行為 ) 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當晚證人與肇事者父親偕同出現 至員林交通隊作筆錄 : 所提出之事情與我母親所述完全不一致 , 而且證人當天亦有酒味 ,當日員警亦同意其作筆錄,我方合理懷疑證人被告父親有串證之虞(請求調閱當日證人被告父親進入分局之錄影帶),我方亦要求證人作證時接受測謊 。(01/21我方已請村上派出所蔡員警調閱並錄製冠盛超市當天事發之錄影帶 詳細情形完全與證人所述不一致 請法官裁示 ) 如偽證罪成立 請求法官裁量 教唆偽證罪及 證人偽證罪 依國家賠償法規定 : 我方申請國家賠償 民事賠償部份 : 依女性平均壽命82歲計算 我母親生日(29/08/22) 72歲7個月又3天  1天1000元 (精神賠償  復健 及照顧費用) 共計9年4個月又27天 =3432天共  腳踏車損害 2800元  家屬照顧致停業損失 5000*15天共75000 共 3509800元整 問題:

如果申請假扣押 但是抵押金為索賠金的1/3 如果我付不起的話 萬一對方脫產了怎辦?
(1).我可以向法院 申請”惡意脫產嗎”?訴訟時間大概多久?成功率大嗎?
(2).如果對方名下已無財產 我可以追溯到其父母 妻子 或是子女
(3).我可以申請 ”強制執行”對方日後的財產嗎?追溯期可以多久呢

( 4 ) . 請問假扣押申請的時機點 及申請方式

( 5 ) . 我有當日發生時的錄影存證 (完全跟對方及證人所述完全不同 : 他們說我媽是從斜坡 急速下滑跌倒 自己被他們的車輾過 但事實上 : 是我母親牽著腳踏車 下小斜坡 要轉彎時被加速的垃圾車右前輪輾過 然後再倒車輾過  請問我以上的勝算有多少? 

SCO 101-01-24 01:33
某天晚間10點半的下雨天,我弟騎著他的野狼從礁溪下班,在機車道撞到一個
從對面馬路闖越雙黃線的歐巴桑
事後去醫院看他,她右手跟右腳骨折

------跟他溝通後-----
他說在很遠就看到我弟來,不知他騎這麼快
也一口咬定全是我弟的過錯,還說我父母沒把我弟教好
雙方就態度不好了.....


做初步肇事分析時她說他走到人行道上,然後我弟在人行道上撞到他
還說我弟撞到他以後他飛了一圈,還壓過去他身體,然後我弟騎車跑掉才滑倒
處理的警察也到庭,也說筆錄前後不一
但他說是警察恐嚇她她才哪樣說 (= ="


?審問他前面有斑馬線怎不走,
她說住了30幾年習慣直接走過馬路
連聽審都說怎會這樣說話

----------------------初步分析判驗出來後---------------
驚人的事發生~
初步分析阿婆:100公尺內有斑馬線,且未注意左右來車,深夜的雨天情況下
穿越雙黃線為肇事主因

我弟: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


-------------------過了1X天----------------------
阿婆申請調解委員會
一開口就說他做美髮一個月賺9萬要休息半年,加上7間的醫藥費
跟精神賠償一共70萬 不+強制
也找來從沒看過的目擊證人2名,對方找來的目擊證人也沒回答車禍時有無親眼看到


還找來聽都沒聽過立委,私底跑來跟我們說這樣很划算了
這分明是想說當中樂透一樣.要狠敲一筆

-------完------

想請問有這方面知識的網友,這官司是一定會告了
1. 我弟有驗傷單,且初步分析也對我方有利的情況下(肇事次因)
大約有幾成的勝率?

2. 對方可能會告傷害,但如果對方在最後期限內告我們,收到存證信涵時
也來不及告對方是嗎?

3. 對方找來的目擊證人,要怎麼證明她們有無親眼看到
在沒辦法證明的狀況下,法官是否會採信她們的說法?

4.我弟的發生車禍時完全沒有路人靠近
警察到場時也可證明現場只有我弟跟阿婆,報警跟911也是我弟
這樣是否可提出偽證給對方知難而退?

4.這狀況下民庭跟刑庭都會雙贏嗎?

P.S
9月27號發生
路上無監視器
對方5X歲  
林智群 (klaw) 101-02-02 16:09

 刑事部分:雙方都會成立過失傷害

民事部分:你弟過失比較輕,但對方傷得比較重,

               如果對方因此產生醫療費用100塊(舉例),雙方過失是7:3,

                你弟弟就要負責其中30塊

小咪 101-01-12 23:04

99年11月5日和房東簽訂一年租屋契約,中途因為房東男友很凶狠態度也很差, 所以請求中途解約到100年5月底,房東也願意並且退還押金(有對話錄音)
雙方同意約定於100年6月2日七點在租屋處進行解約過程,在點交過房子與交付結清帳單準備交付鑰匙時,房東卻表示沒有帶錢, 要日後再匯款。我們覺得很沒有保障,所以希望等他們回去拿了押金來我們再還他鑰匙。沒想到等房東回家後再來時,房東男友卻帶了流氓對我們大聲叫囂,為了自保, 我們就到附近的警局請求警官的見證下完成解約,過程中房東口口聲聲說願意進行解約卻不斷找一些小要求來拖延時間,在我們都一一配合之後,警察再次詢問他們是否願意解約時,房東行人卻大聲叫囂轉身就走。
事後對方一直不出面解決與退還押金,無奈之餘只好寄存證信函與執行命令,希望對方願意出面和解,沒想到,在調解庭裡對方毫無和解之意,還要告我們要再另外支付剩下到11月的租期之租金共六個月四萬多塊。

所以變成了互告的二個官司a.支付六個月租金的官司, 法官是判對方敗訴。b.返還押金的官司,法官卻一直咬著鑰匙不歸還把責任都算我們頭上,甚至想轉換成精神賠償或者不當得利之理由,判我們敗訴。

想請問各位大大:

1. 對方若無誠意解約,讓我們沒有機會歸還鑰匙,是否跟押金有關?

2. 返還押金的官司可以讓法官擅自轉換名目(要我們賠償精神損害或不當得利)這樣的判決合理嗎??

3. 在警局的錄音檔裡,明顯的錄到對方流氓的叫囂,卻因為我們逐字稿時,寫錯了發言人,居然被法官一口認定是我們的人在叫囂,而問對方, 對方居然也做偽證說他們的人沒有說這種話,想請問a. 在法庭上, 對方做假證詞應已觸犯法律, 我們是否可檢舉或以何種條例,在上訴時提出?

4. 法官明顯預設立場,偏頗對方, 請問我們上訴時, 此法官是否可能參予審判過程?

5. 法庭上, 我們想現場歸還鑰匙, 讓對方也可現場退還押金, 但因對方不同意, 使之破局 ,請問上訴時, 鑰匙是否又會成為爭議點? 而我們已充分表現誠意, 難道責歸屬還在我們身上嗎?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不服原一審判決得上訴二審

由二審法官重新來認定

一審法官不會參與二審審判

另本案鑰匙是否與押金有關

須視您們之間的租賃契約的約定

還有具體情形而定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bill 100-11-20 23:05
請教一下!!!! 我表哥因刑事案件被告,一/二審被判有罪,三審被駁回,而收到執行傳票。 看了判決書及筆錄後,才發現有證人偽證,證物是偽造的。 在之前一/二/三審,並未發現及提出,因而被判有罪及駁回。 為了尋求 證據證明,因未去執行,不知有沒有被通緝?? 找到證據證明後,向地檢署提出證據證明,告對方誣告偽證,目前收到傳票,是否表示沒被通緝?? 聲請再審,無停止刑罰執行之效力,但檢察官於再審之裁定前得命停止執行。(刑事訴訟法第430條)又法院亦得裁定停止刑罰之執行。(刑事訴訟法第435條第1、2項) 如何查有沒有被通緝?? 如被通緝要如何聲請停止執行?? 要向哪聲請停止執行?? 停止執行是否就沒有通緝的問題?? 去開庭是否會恢復執行? 是否可請律師代為出庭? 以上請求解答,感激不盡!!!!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1-20 23:05
一、收到偽證等案件的傳票,不代表就沒被通緝。二、必須符合刑事訴訟法第467條規定才能停止執行。三、再審案件委任律師的必要性比較高。若再審判決可推翻原判決結果,或許你就可能獲判無罪或較輕刑。
bill 100-11-20 23:05
請教一下!!!! 我表哥因刑事案件被告,一/二審被判有罪,三審被駁回,而收到執行傳票。 看了判決書及筆錄後,才發現有證人偽證,證物是偽造的。 在之前一/二/三審,並未發現及提出,因而被判有罪及駁回。 為了尋求 證據證明,因未去執行,不知有沒有被通緝?? 找到證據證明後,向地檢署提出證據證明,告對方誣告偽證,目前收到傳票,是否表示沒被通緝?? 聲請再審,無停止刑罰執行之效力,但檢察官於再審之裁定前得命停止執行。(刑事訴訟法第430條)又法院亦得裁定停止刑罰之執行。(刑事訴訟法第435條第1、2項) 如何查有沒有被通緝?? 如被通緝要如何聲請停止執行?? 要向哪聲請停止執行?? 停止執行是否就沒有通緝的問題?? 去開庭是否會恢復執行? 是否可請律師代為出庭? 以上請求解答,感激不盡!!!!
蔡明哲 (阿哲) 100-11-20 23:05
你們提出刑事偽證罪告訴,有收到檢方的開庭傳票,並不代表沒有被通緝聲請再審並不然生停止執行的效果。不過你們可以檢附具體理由具狀向法院或檢方聲請停止執行。都已經走道最後關頭了,不要再輕忽了,建議委任信任的律師處理吧。
網站管理員 100-11-20 22:52

證人之義務
為協助司法機關發現事實之真相,並且作證為國民應盡之義務。

證人之權利
證人到場作證後,依法得請求法定之日費及旅費,但刑事案件被拘提
或無正當理由,拒絕具結或證言者,不在此限。

證人之處罰
證人經合法通知或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罰鍰,並得
拘提之。
證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具結或證言者,亦得科以罰鍰。
證人有據實陳述之義務,如於執行審判職務之機關審判時,或於檢
察官偵查時,就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
者,依法構成偽證罪,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 : 台灣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