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槿 103-10-20 14:41

您好,我先生在102年七月份颱風天,有公告停班停,但被公司要求上班,開公司車送貨途中發中車禍(我先生追撞停紅綠燈自小客車),造對小客車駕駛人昏迷不醒,和解調節三次,家屬索賠金額開價3600萬,後降到2600萬,和解失敗,現已開刑事庭。

我想請問,

1. 我先生是依業務過失傷害起註,但他沒有肇逃,且一開始也是天天探視,可能面臨的刑責會是多重??

2.我們的房子是在婚後二年買的,房子是我的名字,頭期款是我出的,而房子貸款人也是我,只是我先生每個月會固定存一定的金額至我的帳戶供扣款。我們的房子會被查封或是被強制拍賣嗎???

3. 對方所開的賠償金額遠遠高於我們能負擔的,扣除了公司的保險公司賠償,剩下的金額是否要我們獨立支付?? 公司是否有連帶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0 15: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業務過失重傷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2、倘若固定匯款的金額妥適,可以主張是扶養費用。

3、對方所請求之金額,必須由肇事責任人負責,縱使是執行業務,公司也只是代付的性質,公司賠完會向您的先生求償

4、建議應該委請律師處理,倘若公司已經有請律師了,還是要注意自身權益,因為公司與您的先生的利害關係並不全部一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槿 103-10-21 09:51

謝謝二位律師的回覆,因我先生無前科記錄,這在判決上,有機會爭取緩刑嗎? 我們可以每月賠償扣款,但主要是我們經濟狀況並不寬裕,之前有申請法扶協助,但法扶表示案件過錯在我先生,所以目前暫無法提供幫忙,我們能夠申請法院的義務律師嗎? 我先生是家裏主要的經濟來源,若他被判刑…實在不知該如何是好…

cjou 103-10-20 11:31

國小的時候,我的爸爸在恆春被酒駕跑車撞上,送醫已無心跳。

車禍前父母早已離異,我與爸爸、兩個叔叔(父親的弟弟)、奶奶一起同住南部。

媽媽則與妹妹住北部。

事情發生在我小的時候,這些事情是憑印象記下來的。

酒駕的對方好像說賠不出錢,最後和解保險好像賠了一百萬。

這一百萬(不確定有無其他理賠項目),在我往後求學和生活的路上似乎不曾見過痕跡,到底被誰領走了?

家裡沒人說實話,爸爸與媽媽雙方親友關係交惡,各自推託是對方全拿走的。

爸爸當時有和大陸女子假結婚,不知道有沒有影響?大陸女子來台是為了和爸爸的朋友結婚。後來已結婚,現在還在台灣。

媽媽說她跟爸爸已離婚,不可能拿半毛。我很懷疑,她在當時爭取我的監護權,現在我的監護權也是她的,可見她爭取到了。

爸爸這邊的人,則一面倒說是媽媽全拿走的。

而我什麼都沒有。

事到如今過了十幾年,家人都不說實話。我不知道他們在隱藏什麼?

想自己查證,保險理賠的紀錄好像已經過了保存時效

請問還有任何方法能查明真相嗎?需要什麼證明文件?可以往哪方面收集資訊?

爸爸過世時,親戚對我說他當時有幫我爸爸償還一大筆負債(我也抱持懷疑,而且幼年時期的我根本不知道這件事)親戚要求我父債子償,這方面我該怎麼保護自己的權益?要是以後父母又有負債要我還,因為他們對我並沒養育之恩,形同陌路,能完全避免這件事發生嗎?我不想替當他們的替死鬼。

另外,這個已經失信的家庭,我已打算搬出去,並不讓他們找到。法律不能斷絕關係,但是能防止他們再來攪亂我的生活嗎?請問遷出戶籍或是登記流動人口能防止他們查詢到我的住所和相關資料嗎?

QQ 103-10-19 10:19
再請問律師~ 我們於第一次的調解中,其中對方有提出15萬6千元的薪資賠償(每個月5萬2) 但是對方是研發替代役,尚未到職,對方主張是因為車禍傷勢,所以無法順利畢業,故無法到職~所以就打了1張薪資證明 由於此調解已送至法院了(但尚未收到法院的判決書) 想請問~由於研發替代役,碩士比照預備士官薪資(免稅)並不是5萬2 我們是否可提出偽造文書訴訟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9 23: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該薪資證明有該單位的名稱或是用印的話,又未經該單位的授權,則可能涉嫌偽造文書

 

 

103-10-19 09:32

2014.10.14發生車禍,我們都騎機車。當時我要左轉到馬路對面(據他說我是在路中間而非旁邊),剛打方向燈正準備回頭看有無來車時就被後面超車的機車撞到然後摔倒。因為對方未成年沒有駕照,我一時心軟就沒叫警察,以為對方會負責,沒想到事後他說醫療費跟修車費只能出一半因為我也有責任。請問現在再報警有用嗎?這樣報警的話他會全賠嗎?還是說我也有責任所以無法要求對方全賠?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9 10: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應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肇事責任,我方則可能有轉彎未注意左側來車的肇事責任,但是還是必須依據相關事證做判斷。

2、可以再報警處理,您必須提出相關事證,如診斷證明、對方的資料等。且因為是事後偵辦,因此蒐證上會比當下馬上報警困難。

Lj 103-10-18 23:29
前幾天誤駛台北大橋機車道 當時有位往左行的A騎士在我們右邊行使鳴按喇叭 而當下我們則停在槽化線上讓A騎士從我們前方左轉左側後方有位直行B騎士 因A騎士左轉無注意且B騎士減速 導致兩台機車發生車禍 當下兩台機車自行離開 而事後B騎士去警察局報案 說我們肇事逃逸(當時橋上無監視器,而我們也有時候返回現場查看) 要求我們賠償 而且賠償金額前後反覆 想詢問 若後續經由調解委員會 屆時我們的責任歸屬? 還有若屆時肇事逃逸的罪名是否會成立?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對初判表分析不符,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8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逃逸以致人死傷為前提,故若對方未受傷,則無肇事逃逸之問題。建議您可待警方作成之初判表做成後,方可初步了解雙方之肇事責任,而與對方談和解之比例。 

天佑 103-10-18 23:04

8/17下班途中 等待紅燈的並經過夜市 起步沒多遠 見前方汽車沒什麼車速卻要開不開的(非雙黃線 當時他車前也沒車)
當下想快速外線超車  結果一超車時 他如然左轉 導致我突然緊急煞車 撞上才見他打方向燈 撞上他側面油箱蓋處 滑倒骨折 韌帶受傷 (撞車當下他已經將車 移動到對面路邊 我也因為他沒停下順他車移動方向滑倒到對向馬路)

請問當下錯在誰? 警察來做筆錄他說他住附近在找車位 從8/17車禍到急診搭救呼車一直到現在傷已經快2個月了  從未見到該車車主來處理事情 後來去查對方車險 也沒保險 車也不是他的 (我是沒看到肇事者是誰)

我也有找過警察 他說直接送調解會 我們不用去連絡他 但到現在一直都沒消息 

我現在該怎麼處理這件事?麻煩各位律師教教我ˊˋ

 您好:

建議您先申請警方之初步分析研判表

如有記載對方之違失情況

則可於車禍發生後六個月內對其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檢察官將對方起訴後並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肇事者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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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 103-10-17 20:13

車禍賠償

調解時,收到對方的一個賠償清單,上面有記入薪資的損失,上面並未附上加薪資證明文件。因對方還沒有看完醫生,所以也沒提供診斷證明書。

第二次調解,看到對方診斷證明書並未加註休養時間,所以我方不以理賠

問題:我發現對方的薪資證明與提供給的清單,數字差很多,但我又沒賠給他,算詐騙嗎?(應該說無法提供,他兼職三份工作,期中一份提不出來)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0-23 15:42

你有欺騙對方什麼嗎?

一般來說,可先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再請對方提出相關證明,薪資證明,診斷證明等等,雙方都有意願和解,最後雙方來談賠償金額合不合理。

以上。

皮皮 103-10-16 21:47

我七月中時發生車禍。在第一次和解時,列出了一張"車禍財物損失表"給雙方看,單子上未加註任何收據,因為我當時只是想拿出來做個討論,可是完全沒討論到,對方不認他有撞擊我,我們的調解是不成的。

可是那張表給對方拿走了,並未還給我。

 

問題:1.這張表格有法律效果嗎?<重點>

 2.我9月底才申請診斷證明,才發現醫生無法加註休養時間,但我在損失清單上有寫到薪資損失的部分,我怕對方會說我詐騙或是偽造文書之類的~

 

希望可以給我解惑,已經擔心受怕了好幾天了。

謝謝你們的回答,其實我已經提告,也開偵察庭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6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撞傷您,而無與您和解之誠意,您可盡速委任律師,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避免逾越告訴期限,若對方執意不願與您和解賠償您的損失,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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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6 23:41

您好,首先,並不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唷!

再者,車禍案件中,縱使您有百分之99之過失,對方只有百分之1之過失,不論如何,只要對方有那一點點的過失,您都可以對他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唷。

故建議您可直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以促使對方願意與您和解

sofi 103-10-16 15:56

今年6月份騎車機車道上,被一台轎車違停停在機車道上突然倒車路庫,我閃躲不及被他轎車左前方裝傷倒地,這期間對方不聞不問還說是我去撞他,這其間有出席調解,對方態度惡劣重頭到尾只說賠15000,其他付不出來.對方只有強制險,重頭到尾說你去找我保險談,還說妳人既然可出席調解就代表沒事,為何我要賠哪麼多.我們已提告下禮拜要出席車禍鑑定開會.我要如何處理??因為現在需復健工作律師也沒那麼多錢,而且也聽人家說請律師不代表能爭取到理賠金!!請問我該怎麼辦??

請來電敘述詳情,本所將免費諮詢回覆您的問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0982-100565、或是來信 q102327955@yahoo.com.tw
sofi 103-10-16 15:15

今年6月份騎車機車道上,被一台轎車違停停在機車道上突然倒車路庫,我閃躲不及被他轎車左前方裝傷倒地,這期間對方不聞不問還說是我去撞他,這其間有出席調解,對方態度惡劣重頭到尾只說賠15000,其他付不出來.對方只有強制險,重頭到尾說你去找我保險談,還說妳人既然可出席調解就代表沒事,為何我要賠哪麼多.我們已提告下禮拜要出席車禍鑑定開會.我要如何處理??因為現在需復健工作律師也沒那麼多錢,而且也聽人家說請律師不代表能爭取到理賠金!!請問我該怎麼辦??

 

 您好:

1.出席車禍鑑定開會時應注意要將當時之事發經過詳細說明,

   讓鑑定委員能夠清楚知悉當時發生情況以作正確判斷。

2.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小雅 103-10-16 13:46

律師您好:

車禍被告過失傷害

現在目前是學生且是初犯

請問若是被判刑,刑責多久內可以有機會請求緩刑

沈恆 (沈律師) 103-10-16 14:19

您好!過失傷害罪若只輕傷其最重刑期六個月,不論怎麼判都符合宣告緩刑易科罰金的資格,但符合資格不代表當然可獲緩刑宣告,法官仍有可能會要求先和解才給緩刑。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雅 103-10-16 14:27

 沈律師:

感謝您熱心的幫我解答。

小雅 103-10-16 12:37

律師您好:

因為車禍被告過失傷害

是初犯且是學生就學中

想請問刑事刑期多久以內能有機會請求緩刑?

沈恆 (沈律師) 103-10-16 13:36

您好!犯罪行為人除了刑事責任外,還應對被害人負民事賠償責任,若金額談不攏無法和解,就由民事法院判定應賠償金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雅雅 103-10-15 15:17

車禍發生日期:103.10.09

當時停車準備請乘客下車將車位的機車移開才能移進去,乘客小開了駕駛座後方車門擦撞機車機車騎士倒地,馬上通知救護車送醫院,機車騎士因沒戴安全帽加上車速又快,導致顱內出血,現在還在加護病房觀察,如之後真的很不幸的是不的結果,那是駕駛該負責還是開門的要負責?

對方沒戴安全帽加上車速又快所以才導致這麼嚴重,這對我們是有利的證據嗎?

我們還需要什麼東西的証明,才會是對我們有利的?

最壞我們會有什麼樣的罰款或刑責?

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15 16:02

您好:

1.駕駛是否要為乘客開門未注意後方來車導致發生意外負責,必須要視當時駕駛是否有違規停車

  情況;若有,則可能亦須共同負過失責任

2.對方超速未戴安全帽,是影響民事求償額度之問題(如對方自己要負40%過失責任,則僅能向您

   請求60%之賠償);但只要我方自己有過失(哪怕只有1%),刑事上都要負過失傷害或致死刑責。

3.建議除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釐清責任歸屬外,並可向當地里長或派出所調閱監視器,作為將來證

   明對方有違規證據

4.因對方傷勢嚴重,將來即可能須面對對方提起民刑事訴訟,建議還是尋求律師專業協助;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台中地區可尋求余柏儒律師協助。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您好:

如同何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如案件發生在北部地區並有委任律師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致電本所洽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5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駕駛是否需未乘客開門之行為負責及是否因此有過失,須就具體情況考察,無法一概而論。然比較麻煩的是,所謂之過失是指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刑事過失傷害縱使只有百分之一之過失,還是過失,還是會有刑法的問題。

一般來說,交通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員警會作成車禍事故初判表,其中會就肇事雙方是否有肇事責任去作初步之分析,故可在該初判表出來後,向對方或對方家屬談如何和解,比方說若對方也有過失,對方也有與有過失的問題。

若對初判表不服,亦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如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阿華 103-10-15 02:16

車禍賠償問題

問題一

車禍筆錄對方並沒有受傷,而第一次調解對方確說有受傷及就醫收據,

(一)這樣我方須要理賠嗎? (二)對方有偽造責任嗎?

問題二

初步分析研判結果:(對方造事次因,我方為主因)

我方保險承諾理賠對方8萬多已達成共識。

而我方轎車報廢(轎車中古估價8萬多)及就醫部份

對方保險只願意理賠3萬多,我方實難接受,無奈收據金額有限。

(一)我想請教有沒有對我方有利的方式重新調解理賠金額

(二)對方就醫及車損部份如有偽造能不能有利於我方調解理賠籌碼

感謝回答!

您好:關於他就醫的收據,是否有驗傷單,且是否有就醫時間。就此部分,您除非能有足夠的事證,才能證明是假的。據您所言的內容,您們都有受傷,如果有驗傷單,在刑事部分雙方皆可互告過失傷害。但本案主要在於民事賠償,這單純涉及雙方能否談攏,不行的話,還是要訴諸法院決定。至少收據如果你能證明是假的,多少會有利於您在談賠償金的部分,供您參考,謝謝

小高 103-10-14 08:04

我是個派遣工,在今年八月中,下班車禍

我本身有私人的南山保險,已經理賠下來

派遣公司有那個富邦雇主責任險(不知道算不算團保??)

派遣公司說我私人保險已經賠過,就不能在申請

不知道公司有沒有在虎爛我

 

另外問題是,車禍對方要賠我(他開汽車的)

他有保第三責任險,請問汽車責任險和第三責任險是分開理賠的嗎

================================

補充1:我休養ㄧ個半月,派遣公司,沒給半毛薪水,我ㄧ樣有繳勞健保的錢

            以上公司部份,我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損害到我的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5 14: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職業災害給付,除了公司繳費的保險給付之外,都無法主張抵充,就您的狀況應該是勞保、團保之間而已,與您自己投保的保險無涉。

2、強制汽車責任險跟任意險的第三人責任險兩者不一樣,可以分別請求。

賴賴 103-10-12 12:41

我想請問一下

我男朋友前陣子出了車禍,和對方調解完之後

對方在臉書上面發文說:

為什麼我要同情你?
到底?
媽的,很討厭吃聲組的!

 — 在前鎮區 調解委員會。

當天的日期有在和解書上,足以證明他是在罵我們

請問這樣可以告他嗎?大概可以要求他賠多少錢?

對方已滿20歲

您好,對方這樣的文字記得print screen截圖保存下來,可以提告公然侮辱罪,倘若檢察官起訴的話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高雄地區則可以與何明諺律師討論。謝謝。

賴賴 103-10-13 23:17

如果不請律師的話提告的成功率會影響嗎

還是會被當作沒這回事

阿xing 103-10-11 22:11

是在轉彎時發生車禍,

監視器是我的錯比較多,

因為我的機車去撞到他的機車車頭左側,

可是他受的傷是輕傷,我受的傷比較重,

對方目前的意思是車禍我要負全責,

我要賠償他們所要要求的金額,

那我是否也可以要求對方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1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初判表分析對方查無肇事責任,您對該事故需百分之百負責,若對方仍有肇事責任比例,您僅需依您過失比例賠償之,亦可請求對方依其過失比例賠償,若對方置之不理,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當然,對方亦有可能對您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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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子醬 103-10-11 16:58

我朋友她在五月底發生車禍,他是被載的,在一般道路上撞上一台停在機慢車道違規停放車,車主開門時撞上去的。申請初判書出來後,車主全責,騎車的尚未發現肇事因素,當時騎車的應該有騎到六七十,但該路段限速五十。現在問題來了,目前和車主談判算愉快,應該會和解成功,但騎機車的家屬一直推卸責任,目前打算付費申請車禍鑑定意見書,想請問如果出來後是無責任的話可以向騎車的人提起過失傷害嗎?有無其他辦法求償?因為時間緊迫,申請後對騎機車的先提告訴的話可行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0-11 17:24

您好!如果肇事責任完全是汽車駕駛,而機車騎士無肇事責任,則受害者只能向汽車駕駛求償機車騎士沒有民事賠償責任機車騎士也不會有過失傷害刑責。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魚子醬 103-10-11 17:51

感謝沈律師的回答,想再請問一下,因為只是初判書寫尚未發現肇事因素,但我們懷疑他有超速,打算自費申請車禍鑑定意見書來判定肇事責任,現在打算與轎車車主和解完成,之後申請鑑定,然後對機車車主提告鑑定報告未出來時),請問這樣可行嗎?

另外,如果鑑定報告出來,機車車主為肇事次因,轎車車主會要求我們返還賠償金,還是向機車車主要求?

再次麻煩了  萬分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1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注意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期限僅有六個月,若逾六個月,即使對方有過失,您亦無法提出刑事告訴;又若對方有過失,另一方有可能對您請求返還超過其過失比例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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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0-07 22:31

兩個禮拜前發生車禍

對方逆向與本人發生對撞(機車機車)

造成本人手腳多處擦傷

膝蓋5針

下嘴唇外側內側各5針

門牙斷1顆

造成本人無法上班3個禮拜

想請問不包含1.機車維修2.看醫生的部分

精神賠償可以求償多少錢

兩個禮拜下巴沒拆線.幾乎都是流質食品

因為對方現在也提出傷害告訴

我不知道大約可以理賠多少(不包含保險)

還請大家幫忙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8 16: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精神慰撫金的部份,必須審酌您的傷勢、經濟狀況、對方的經濟狀況等判斷,不能一蓋而論。

2、損害賠償金可包含醫療費用、不能工作薪資收入、裝假牙、車輛維修、慰撫金等。但是必須依據過失比例計算。

 

 

 

 

么么 103-10-07 19:51

請問我母親3個月前發生車禍被撞 目前調解中  大致上都沒問題 只是因為上顎牙齒門牙2顆因為車禍斷裂 一開始不清楚 所以醫生證明沒開清楚 第一次調解後有去重開請醫生加上牙齒部分 但是醫生也只開列2顆門牙 所以對方保險公司說只賠2顆門牙 但是要換2顆門牙 上面整排都要換 請問 可以請醫生開具證明因為要換2顆門牙所以要換整排牙齒的證明嗎? 就算開了 對方保險公司也能不理賠嗎? 感謝您的回答.

103-10-06 18:44

上個月與對方發生車禍,對方逆向行駛。我也申請了事故鑑定。上面寫對方是肇事主因,我方為肇事次因。  請問這樣我還需賠償對方嗎?

 您好:

除了主因和次因之外

還要看雙方受損害之程度及損害金額而定

所以您的說明尚需經補充更多資訊後才能判斷分析

103-10-06 18:36

上個月與對方發生車禍,對方逆向行駛。我也申請了事故鑑定。上面寫對方是肇事主因,我方為肇事次因。  請問這樣我還需賠償對方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民事賠償基本上可以過失相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10-07 00:05

不一定,

如果對方壞的是法拉利,你只負責1/10責任

1000萬的1/10是100萬

你壞的是機車,價值5萬元,對方只要賠你45000元就好了

兩相折抵,你還要付給對方955000元

Ginger 103-10-06 12:37

您好

我是在103年06月30日於金門縣文化局前與人發生擦撞

我方是直行機車,對方是要在路邊迴車時,未注意後方來車導致我方直接撞上對方的左側後座車門,我方有受傷。

由於對方不願意和解,所以想請教律師這應該怎麼處理呢? 有需要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嗎? 如果要告上法院的話,會是在哪邊開庭呢?對方的戶籍地還是金門有管轄權而不能申請異地審理呢?另外像這種事情有需要特別請律師嗎?

已有車禍鑑定指出對方是主因而我方是次因,這樣法院的判定我方對的成分是多少而我需要負擔對方的費用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0-10 08:20

1. 當時有無報案請警方處理,如有則請向警方索取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初判表等,具狀向金門地檢署提告過失傷害,記得不要超過6個月。

2. 本件由於事發與對方住居地都在金門,所以還是只能像金門地檢提告

3. 有律師當然可以提供您法律專業上的協助,但也要考量受損害的程度與律師費用支出間的關係,再者,本件管轄地在金門,除非有當地律師協助,否則如果是本島律師過去,往往還要支出一筆交通費等,是否划算還請多方打聽與衡量。

4. 主因次因不會影響到刑事告訴部分,因為刑事只論過失有無。但民事上可能在日後賠償訴訟中,就會因您本身也要就車禍事故負擔一定之責任,而可能在賠償上會減少。

啟良 103-10-05 01:42

今年7月5日下午  
高中畢業的暑假
我在一間街舞教室有簽了一張參加成果展表演的切結書(未付訂金)
(當下本說 如要分期 家長要簽 ,我說不用,她就只跟我說 參加 我直接簽就好了,因為相信 我也沒多看切結書內容)
到了8月,我因為車禍傷到九月初才痊癒,接到對方來說,何時來上課繳錢 
我跟她說明原委後,她表示 怪我沒提早說 等等的  要我一定要拿出6000元
但我卻什麼也得不到(課程 或 其他有形無形的東西), 請問這樣合理嗎,
她今天跟我說 公司法務會針對欠款事宜寄出存證信函 ,身邊朋友都要我別繳,讓我覺得 熟悉的老師瞬間變得好陌生,我該繳這筆錢嗎?
我曾試著有詢問轉圜方式,但她提出的方式 與我現實狀況 完全是不可能的
(例如送我課程  要我從虎尾跑到桃園,而且提供的課程數是我六日幾乎上不到什麼的),我更詢問  是否能換成上課票卡 讓我變賣別人,他則不同意。

 

請問各位律師,我該如何做呢  謝謝您 

隱居 (勇公) 103-10-05 02:02

找縣市政府的消保官協調看看。

梅子 103-10-03 18:15

你好: 我是於103.7/1和對方發生車禍,我們都是直行車,我是無名巷 他是路 ,當時我已經快通過路口了 才被對方撞到右側排氣管位置,導致摔車 臀部著地  當下我站不起來,後來就被救護車送到醫院,直到現在我的臀部仍有血腫塊 並無法久站 負重 ,一直向公司請假,目前請假至10月底

 

我想請教 我可以向對方索賠哪些項目

昨天去調解

我索賠項目金額如下

薪資補償 23900*4(前四個月薪資平均)

精神補償 50000

車體損壞 25200

醫療費用20978(截至10/1目前的醫療費用及往返交通)

大約19萬 但對方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償四萬至五萬

說我醫生診斷書不夠明確啦… 中醫的公信力不足啦… 什麼的 百般刁難

1.我該怎麼做才能提高對方理賠金額  

2.對方保險公司說初步判定是 我錯70%  對方錯30% 這是對的嗎?

3.如果我的投保薪資為30300 會有助提升薪資補償嗎?

4.如果我是在正常上班途中車禍,是否向對方索賠金額有所不同,差異在哪?

隱居 (勇公) 103-10-03 22:48

先送車禍鑑定,確認肇事因素(例如主因、次因、是否同為、還是無因素)這會影響到過失的比例,進而影響到過失相抵的問題。

其次診斷證明書中,請明確記載需要休養多久,住院多久,以急需不需要看護等因素。

以上僅供參考。

todou 103-10-03 12:48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甲方-汽車駕駛人轉彎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肇事致人受傷依據處罰條例第48條1項6款及第61條3項

乙方-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均應減速慢行,做隨時停車之準備,肇事致人受傷依據安全規則第93條1項2款即依據處罰條例第61條3項

丙方-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在交叉路口十公尺內停車)依據處罰條例第56條1項1款

車禍甲方右後方遭乙方追撞,咨請詢問此案為何人須對此肇事做最大之負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初判表僅是一個參考,若要釐清肇責,則可以向車鑑會聲請鑑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老鼠 103-10-03 12:18

事情是這樣的 !

我 在 8月20號 發生車禍

我開汽車 行徑一條巷子裡

車速:20~25左右而已 因為 腳都在煞車上!!

行徑到盡頭以後 剩下左右可以選擇 !! 當我左轉到一半時候

突然聽到有人叫了 ....

聽到聲音以後 馬上把車停下來 叫救護車 報警!!!

警察來的時候<未喝酒,未超速。>

車子沒任何擦傷,只有駕駛門 有個手掌印

路口<無紅綠燈,無斑馬線,沒任何號誌,雙白線,攝影機也沒拍到我們的情形>

對方右手婉骨折 右腰也是 ,請看護 醫藥費 用一用 25萬左右!!

10月2號第一次雙方到調解委員會去!!

對方說 他爸出院以後沒多久就中風了

跟我求償50萬 ˙˙˙˙˙

也拿了初判給我看<對方:未注意左右來車 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況>

我想請問一下 ˙˙˙˙ 錢方面是不是太高了??.....

還有就是 .... 中風我也有責任嗎˙˙˙??

因為提的金錢太高了˙˙˙ 所以就破局了˙˙˙˙

再兩個禮拜 第二次調解 

對方希望我爸媽到場 

但是 我媽媽只願意 拿出一部份賠償

請問律師大大 我該怎麼做??....讓他去提告嗎˙˙˙還是??

拿出賠償金....<50萬...對我來說 天文數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老鼠 103-10-03 19:3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上 ... (恕刪)

現在已經再調解委員會裡調解了 對方開的條件就是 50萬....

Egg 103-10-03 12:15

車禍發生日期:103.05.13
我右手手腕骨折 右手無名指開放性骨折 肌腱斷裂及血管一條整條斷裂 右手小拇指開放性
骨折(醫生說碎成三塊還不到粉碎性) 全身多處擦傷 挫傷 瘀青
現在兩根手指遠端關節攣縮 已經無法彎曲伸直 醫生也說無法復原了

對方有強制險 第三責任

我行駛機車道 時速約40~50(機車道速限40 初判表被寫超速)
到對方轎車車門邊 對方突開車門將我撞飛 由於是撞到中段 車頭瞬間改變方向 所以人飛
人行道 沒遭到後車追撞
http://ppt.cc/azIr 機車遭撞後
http://ppt.cc/DN9K 現場圖
http://ppt.cc/YIFB 初判表
http://ppt.cc/uafy 同事拍的

目前支出費用
醫藥費:25000左右(上下班出車禍 所以有勞保免部分負擔)交通費:13000左右(每次來回醫院約220元計程車費)看護費:36000(需人照護一個月)


薪資損失:198000 醫生診斷書註明需休養6個月 去年扣繳憑單上薪資平均33000車損:15000醫療器材:1000左右


超速部分,到時候會有肇責問題嗎? 從右側開門不管我速度多少,應該都不影響事故的發
生?對方的是跑車,車門也整個壞掉,假如有肇責問題,說不定肇責幾成的車門就吃掉很
賠償

昨天開第一次調解委員會 對方只願賠21萬含強制險 且說之後的醫療行為都不能申請強制險(我現在仍持續復健)
甚至跟我說 我是上下班途中受傷 有領勞保不能跟他們要求薪資損失  是他們不計較 且只願賠前三個月薪資 
然後我說我手指關節攣縮對我以後有影響 他們還說他們手指也不是直的的風涼話 讓人嚥不下這口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過失明確,若其所提出之和解金額不服,可以在六個月告訴期間內先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並求償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ki 103-10-02 23:32

請問三方車禍,a方為汽車(閃紅燈)撞到b方機車(閃黃燈),b方飛出去撞到c方(路邊)停車違規汽車保險桿以至第二三節頸椎碎裂,造成永久性傷害無法轉動脖低頭等子,請問c方完全沒有肇事責任嗎?如果車沒停在那就不會這麼嚴重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軒軒 103-10-02 23:24

您好~

今年七月中時,給朋友載回家的路上發生車禍

原因是對方沒有打方向燈右轉,撞到我們

我的傷勢頗嚴重,一顆牙齒斷掉,頭縫針(撕裂傷一公分)

右手擦傷,左膝擦傷,右手肘擦傷,右踝擦傷

右踝擦傷很嚴重,導致我一個禮拜無法出門(走路不方便)

打工也因此請假兩個禮拜

而我八月還要去國外當交換生

對方至今還沒有打過一通電話來致歉

只有要求要送調解委員會

 

請問,工作損失我應該怎麼申請?

在國外的期間,我的腳依舊不方便走路,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而且之後我會很恐懼騎摩托車以及讓別人載,

這方面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謝謝您 :)

 您好:

1.工作損失部分您可依醫院診斷證明書所載之宜休養日數計算不能工作薪資損失,

    向對方請求賠償

2.在國外期間您的腳依舊不方便走路,如因此須購買輔具,亦可以要求賠償增加之生活支出。

3.您因車禍受傷亦可向對方請求精神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鄭瑞崙 (鄭律師) 103-10-06 09:40

您好

民事賠償問題誠如林大律師所言

建議您可以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但有期限限制

請務必在6個月內提告

提告後再來談和解

對您的權益比較有保障

且如果對方不願意和解

刑事起訴後尚可對之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可以免繳裁判費用 

ice 103-10-01 18:05

103年09月24日17:06分

車禍於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三段577巷麵包店前

當時塞車,我從577巷直走要往成州六路走

對方停在麵包店前方的黃網線,突然出來

我已經距離他不到一台車距離,就發生擦撞((對方沒駕照

這應該是誰對誰錯??各占幾成??

對方也還未聯絡和解,我應該先等初判表嗎?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阿智 103-10-01 13:15

我想 請教一下喔!

前天發生車禍,我開車綠燈左轉 當時對方騎機車在對向道直行過來

撞上我的車,之後人飛到對向道,我趕緊下車 看人有無受傷

之後人沒事 手受傷 當時對方說不用叫警察和救護車 所以當時我們有移動現場

事後才知道對方未滿18歲無照駕駛

我才趕緊報警 事後也有做筆錄

 

那我想請教的事,如果說 我轉彎車沒讓直行車 在道路的責任上 是我得責任比較重

那如果說 真的對方 不賠我得車子修車錢的話,我上法院 法院是依照無照駕駛就是錯誤的開始麻 還是是依照 肇事責任的輕重 來判別 誰賠誰呢?

 

還是說 無照駕駛 跟肇事責任 誰賠誰 無關呢?

 

<謝謝專業人士> 幫忙解答! 感謝妳!!!

您好,依您所述,您與對方均應負肇事責任,至於肇事責任之比例,會影響賠償金額的多寡,您可於事發七日後向警察局申請初步分析報告,亦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比例。

就雙方責任方面,您的車損部分,對方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對方車損與受傷部分,您同時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刑事過失傷害罪則,因您的部分涉及刑事責任,建議您盡快與對方達成和解,與對方簽訂和解書,以避免受刑事追訴。

阿智 103-10-01 13:48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想請教一下喔  依我們 情況 她機車有壞 我汽車有撞到  我願意陪對方 但對方 堅持要各赴各的!  那我開車的 一定花比較多錢!!  那我想問一下 如果我真的 上法院部分的話  對方未滿18歲 有跟 肇事的責任有關西嗎? 還是未滿18歲 是兩回事?  

還是法院是依照 妳們的肇事責責任來分辨 誰賠誰的比例呢? (跟未滿18歲騎機車撞我無關?)

 

 

阿智 103-10-01 12:54

我想 請教一下喔!

前天發生車禍,我開車綠燈左轉 當時對方騎機車在對向道直行過來

撞上我的車,之後人飛到對向道,我趕緊下車 看人有無受傷

之後人沒事 手受傷 當時對方說不用叫警察和救護車 所以當時我們有移動現場

事後才知道對方未滿18歲無照駕駛

我才趕緊報警 事後也有做筆錄

 

那我想請教的事,如果說 我轉彎車沒讓直行車 在道路的責任上 是我得責任比較重

那如果說 真的對方 不賠我得車子修車錢的話,我上法院 法院是依照無照駕駛就是錯誤的開始麻 還是是依照 肇事責任的輕重 來判別 誰賠誰呢?

 

還是說 無照駕駛 跟肇事責任 誰賠誰 無關呢?

 

<謝謝專業人士> 幫忙解答! 感謝妳!!!

您好,民事責任上由於你們雙方都有過失,法院鑑定之後會按照雙方過失的比例去計算賠償金額。

阿智 103-10-01 13:45
回覆 余柏儒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民事責任上由於你們雙方都有過失,法院鑑定之後會按照雙方過失的比例去計算賠償金額。

 

可以請教一下! 律師所謂的 雙方都有 過失 是指?

我沒讓直行車? 她的部份為 未滿18嗎?

 

那如果說 對方不願意 賠償 車損的部份 我是否 可以到法院提出告訴會比較有力呢?

您好,因為對方有受傷,您只有受車損,如果貿然提出刑事告訴反而是對您比較不利。建議還是先申請調解,喬定雙方賠償金額為當,不行的話再提出民事訴訟,不過因為您也與有過失,判決上也不見得對您比較有利。

clare 103-10-01 10:18

您好, 9/29上班途中因對方違規發生車禍事故,車對車,警察說我沒責任不需出險,對方要把我的車回復原狀修到好. 車送到我的保修廠,保修廠估價4萬3給對方,對方嫌過貴,後來保修廠又減到3萬8,對方還是嫌貴,只願負擔2萬5,我的保修廠說2萬5根本不可能,車種不同維修零件費用也會不同.而我也不願去他的保修廠,這麼便宜誰知道會怎麼修零件用什麼樣的,他的保修廠也一定是站對方那裡,這樣我無法放心也覺得沒有保障. 我的要求很簡單,只要我的車在我的保修廠修好回復原狀,其他都沒有請求,費用保修廠那裡實報實銷.  一來我沒要求到原廠維修,否則更貴. 二來我沒請求這段期間無車代步無法上班及種種不便的賠償. 三來我沒請求這段期間受到驚嚇的精神賠償. 現在我的問題是: 1.假定對方堅持2萬5,那麼就必須走調解委員會,假定調解不成,就要上法院,那麼程序應該如何? 我可以告他什麼? 上述是否可以全部請求(主要目的只是嚇唬對方)? 2.精神賠償部份的金額, 依我的例子應該開口多少才合情合理(依您的經驗建議)? 謝謝!!

您好,對方過失造成您的車子損害,對方依民法規定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必須將您的車子回復原狀,因此若與對方調解不成,您可向法院就對方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提出維修單據,請求損害賠償,但須提醒您的是,若對方只有造成您車子的損害,沒有造成您身體健康的傷害,您無法請求代步費用精神慰撫金,因為僅有人格權受侵害時才會有精神慰撫賠償的問題。

clare 103-10-01 10:37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過失造成您的車子損害,對方依民法規定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必須將您的車子回復原狀,因此若 ... (恕刪)

1.法院是否會以我的保修廠所提的單據為主吧, 怕若是對方也提他的保修廠的單據出來, 但對方這麼便宜所用的零件及維修上我實在不能信任, 覺得沒保障.

2.這段期間我無車無法上班,不然就要坐計程車,或者跟他人借車,但他人也只能短暫借用,我這裡也沒有公車,難道一定要身體健康受損才能請求代步費嗎?

謝謝!

clare 103-10-01 11:19
回覆 clare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補充說明:

目前因對方與我的保修廠價格談不攏,車子無法修,到時跟法院提的單據會是維修前的估價單,而不是維修後的單據. 

而走到這一步,這段時間車子一直卡在那裡,外出行動不便,這部份的權益受損,我無法請求嗎?

還有,法院審理判決時間應該會速戰速決而不會拖太久吧,因為我的責任是0.

謝謝!

您好,也許的說明不夠清楚,我再說明詳細些如下:

1.因為您的人格權沒有受到侵害,所以精神慰撫金確定無法請求。

2.代步費部分,若您能提出這段期間搭乘計程車公車等相關收據,於訴訟時可一併提出,由法官審酌對方應否賠償,至於借車部分,可以市面上的租車行情計算對方應賠償費用

3.若車禍完全是對方的責任,則在訴訟程序中事實認定部分會較迅速,因此會比較耗時的就是賠償費用的計算部分。

4.若您提起訴訟,建議提出您原廠估價或維修的收據主張,然究竟判賠多少,由法官認定之。

Tofu 103-09-30 09:17

昨天,我騎機車等待紅綠燈的時候抽菸,我看到綠燈要行駛的時候,把左手拿著菸放在嘴吧再去扶著左手把,剛起步沒多久(時速大約快10KM),就被左後方機車超車(被對方的右手把不知道撞到還是勾到)而導致擦撞(對方的時速可能將近快3~40KM從我左邊超車),我人和機車倒地,左手左腳都擦傷。 在做筆錄的時候,對方一直說我騎車抽菸。

所以我想問律師們:我騎車抽菸被擦撞而造成車禍,會讓我權益受損嗎?

如果機車要超車的話,是否要保持適當的距離才能超車?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30 11:31

您好:

初步聽你敘述,在刑事方面可主張過失傷害應無疑問;在民事方面要請求賠償的話,應你本身亦有不當駕駛之行為,屆時會按雙方過失比例決定可請求之數額。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小慈 103-09-29 18:46

您好,想請問一些交通事故問題~

上星期五晚上男朋友騎我的機車載我,我們在停車場出口要左轉,男朋友在當時已確認左右皆無來車,就準備出發,但就發生車禍


我們的車是黑色的 065-xxx,車禍的部份,我和男朋友覺得我們的車速相當慢,因為才準備出發就出車禍了,另一方自己 也有承認他的車速比較快。 但因為停車場的出口是雙黃線,警察說我們不能直接左轉,必須要先右轉迴轉,而且我們也無法證明他的車速多少,但現場確實沒有煞車痕。當時我們也有請警察調監視器,但是他們說沒有,我們後來有在附近找到應該有拍到的監視器,但警察會幫我們調嗎?

人的部分,我男朋友傷的比較重,雙腳擦傷,手的部分也有拉傷淤青,對方手也有擦傷,還有自稱頭暈,內傷,手扭到。 車的部份,我的車頭車殼全毀,左邊方向燈破損,給車行估價要花5100元,對方說他的車頭歪掉,車箱打不開。

車禍倆方都有錯,但對方硬要我們做賠償,對方現在也不願意和解,要等車禍判定結果出來再說,想問問我與男朋友該怎麼做才不會被吭? 我與男朋友當下原本想說倆方互賠,但對方就一直說他有內傷,所以就沒有和解

希望您有空的話可以幫忙我們,因為對這部分不了解,而且也常常吃虧我們有誠意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謝謝您~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30 00:28

您好:

1.雖然對方無和解意願,但建議還是先向居住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若初步車鑑報告指

   出,對方為肇事主因,則可以此為談判籌碼,要求對方和解

2.若調解不成立進入訴訟程序,可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並聲請附帶民事訴訟;於訴訟中可聲

   請車禍過失責任鑑定釐清過失比例。

3.至於要賠多少,則需一一檢視對方提出之單據(例如修車費、醫藥費)決定是否合理?還需計算

   折舊等因素後,再依過失比例計算出應賠償之數額。。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kina 103-09-28 22:59

您好

之前有車禍案件

(我是直行車對方從巷子衝出來 我緊急剎車導致滑倒受傷送醫 對方不理睬)

本來是由我提告過失傷害

後來經由檢察官轉至調解委員會失敗

對方堅持沒錯 要持續訴訟 故轉至車禍鑑定

近日我收到報告 確定是對方的錯 那麼 法院還會再發通知書嗎

這樣我要怎麼要求當初的賠償?

謝謝您

林智群 (klaw) 103-09-28 23:49

 如果確定是對方的錯,檢察官會起訴,

你可以在一審提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小夜 103-09-28 21:43

我是在24號凌晨約莫5:15與自用貨車發生車禍,我方是直行車輛他方是從停車右轉車道出來但他卻跨越雙黃線左轉(以違規)未察看左方有無車輛導致我為了閃避他而緊急剎車摔傷(雖無碰撞但有因果關係),我全身多處擦傷他是未下車察看立即加速行駛肇事逃逸,爾後2天我接到警局通知告知我車主在24號早上6:30分報失竊,而他的車輛查獲是因為他朋友經過覺得很面熟才發現他的車(啊不就真好巧),因為車禍是發生在三重車主是在土城報失竊,土城的警局告知我車輛已扣押,但確定車主車上東西也有遺失,另外車輛被扣押後懸掛的是另一塊車牌,車牌的車主也說他車牌被偷了?對方的自用貨車也沒有保險,土城警方也在警用監視器在24號的凌晨4:14分查到該小貨車身影?但兩方警局都告訴我,只要沒拍到人都沒用? 這是在護卸責任嗎? 那誰又來維護我的權益?

沈恆 (沈律師) 103-09-29 03:26

您好!報遺失在事故發生後,對方仍有嫌疑,您可對其提告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罪;但若要確定成立犯罪,仍需有充分證據才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隱居 (勇公) 103-09-29 07:28

您好,可以請警方採集駕駛座上及車牌上的指紋等跡證查明究係何人駕駛。

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小龜 103-09-28 14:34

律師您好

因為我第一次酒駕酒精0。52有車禍但是沒有人受傷我們雙方也都合解了但是  怎麼還沒傳我去開庭傳票也都沒收到9月19到現在目前都還沒收到只有跟檢察官做記錄  我是職業軍人這樣大約會怎麼判刑

謝謝

若您沒收到開庭通知的問題,建議您至地檢署詢問案號,再向書座詢問傳訊狀況。

另「酒駕」這個行為是公共法益,不會因為沒有傷到人而不處罰,法定刑如刑法第185-3條,僅供您參酌。

 

刑法第185-3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龜 103-10-04 18:45

我可以在問ㄧ個問題嗎?我傳票來了但他有注明【皆同某某某到庭應訊】那位某某某是坐我車上的朋友車禍他受傷了但是開庭是在基隆他家住屏東又受傷行動不便所以無法去到基隆開庭怎麼辦??某某某也沒有要對我提告和解了    要準備什麼給法官看嗎?還是要寫什麼嗎?要寫的話要怎麼寫??   謝謝

小龜 103-10-06 11:50

律師幫忙回覆謝謝

may9582 103-09-27 15:09

您好:我先生因為外遇逼我搬走否則他要離家不回來連孩子也不扶養,因為結婚後是家庭主婦無收入為了扶養孩子只好搬離原來住的地方,(孩子我帶在身邊因為那個爛人每天只會聊天亂搞不會顧孩子)但他付了一年的錢以後昨天打電話告訴我他根本可以不理我跟小孩可以不付錢,以後他不想付了要我別再打電話給他,我可以告他嗎?要如何告呢?

另外對方沒錢是否要離婚就無法一次請求撫養費呢?但他去年8月份與人發生車禍卻可以因為不想坐牢而請他哥哥先代為處理賠償200萬元給受害者家屬,這代表他是故意不想處理與我的問題而已,關於這點我可以告他嗎?可以請求他比照辦理一次付清扶養費這樣我就能放心簽字離婚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7 21: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要求對方離婚、放棄監護權、一次給付扶養費用,倘若雙方可以達成協議,並有兩個見證人、辦妥離婚登記,就會有效。

2、倘若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則僅能訴訟處理。您可以一起全部請求,或是先請求酌定監護權扶養費就好。

3、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9-27 23:58

 建議先收集你先生外遇證據,即使是他不否認外遇的對話都好

再行提告離婚並爭取小孩監護權,至於小孩撫養費也可一併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