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Fuzzy 101-09-21 16:19

家人前陣子騎機車汽車撞倒受傷, 有報警來處理(送醫院急診及雙方做筆錄), 對方車子受損人沒受傷

前幾天已調出警方繪製的"現場圖",據在產險公司上班的朋友說:雙方都有肇事責任

我知道還要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甚至到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才能釐清雙方的肇責

我也知道我方可向對方請求 醫療費用,復健美容費用,看護費用,交通費用,車輛維修費用,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賠償, 及告對方過失傷害罪(雙方打算到 調解委員會 調解)


我想請問的是:

(1)只要對方有肇事責任, 對方的過失傷害罪是否一定會成立? 

 我在網路上查到的資料說: 就算對方只有百分之一的肇事責任,   如果我們告對對方 過失傷害罪,  對方一定有罪留下案底.是這樣嗎? 

 (2)警方繪製的"現場圖"是當時車禍的現場情形及發生車禍過程 

 "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是說明發生車禍 雙方所違反的法規及現象 

 鑑定委員會 也只說明 雙方誰是肇事主因, 誰是肇事次因   

都沒有說明 誰該負幾成肇責,    

坊間常聽到 73(一方七成肇責,另一方三成肇責), 64, 82......   

這是誰認定的? 是保險公司認定的嗎? 具備法律效力嗎?  

 如果在調解中有一方不接受, 那又要怎麼辦?
(3)工作損失要怎樣計算呢?    

網路上的保險理賠人員說:以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 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幾天, 再以薪資乘上天數.    

家人有醫師出具證明要休養5天(為了請假用),   家人向公司請了5天假, 後來因傷勢嚴重又向公司請了5天假, 共10天假.  我方主張應賠償10天薪資.   

實務上(或法律上)應賠償 5天 或 10天呢?   

(4)額外想到, 有些福利好的公司有特別的休假, 如果請假卻沒有扣薪, 也可以向對方請求工作損失賠償嗎?

(5)精神慰撫金 實務上 怎麼計算呢?   

我查到的資料都說: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實務上有沒有參考的標準? 不然不是變成雙方喊價殺假嗎?
謝謝!!

小何 101-09-20 14:35

律師您好:

今年七月底的時候我跟朋友去花蓮玩不幸出了車禍
原因是路上有個很深的坑洞
地點是在磯崎海水浴場入口處(尚未進入海水浴場)
事發當下磯崎工作人員就立刻把洞補起來了
不過我們有拍照錄影存證
送醫急救後也有到警察局做筆錄
當天立刻返回台北就醫

事後打電話去東管處(是他們負責的)
他們表示不願意賠償


請問這種情況要申請國賠是要如何申請?
他們表示不願意賠償是否要按鈴申告東管處?
上網爬了很多文還是不太知道整個流程是怎麼樣

 要先跟被告機關(主管機關)請求  滿足協議先行的程序

 如果機關拒絕賠償  在具狀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向法院提出)

小何 101-09-21 01:3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要先跟被告機關(主管機關)請求  滿足協議先行的程序

& ... (恕刪)

所以我應該要先寫好國賠申請書寄到東管處嗎

可是他們已經在電話中明白說他們不願意賠償

可以直接進行訴訟的程序嗎?

Jessica 101-09-19 10:47
在今年7月中旬我跟我先生與人擦撞 該路段無交通號誌,僅警示號誌 我方為閃黃燈,另一方為閃紅燈號誌 在行駛該路段時,我方因已知道無交通號誌,故有先鳴喇叭做警示 但因對方車速過快(時速約70~80),又因從涵洞衝出,導致我方閃避不及(時速約50~60),撞上對方車子後方 有波及到路人兩方,一為騎電動車的阿婆,另一為停在路邊的廂型車 阿婆可作證我方有鳴喇趴警示,也可證實對方車速過快,因阿婆在對向有看到對方車速過快,因而停在路邊閃避 我方車輛投保乙式全險,對方車輛僅保強制險 阿婆因被我方彈出的保險桿波及,導致電動車有受損,並有擦傷,因原本腳部行動就不方便,因為此次被波及到所以又有開刀治療一次 我因懷有身孕,但到醫院檢查後胎兒無礙,所以並無開立診斷證明 停在路邊的廂型車因對方車速過快打滑,所以有被輕微撞擊到 在8月初也已向地方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但破局 我方因投保乙式全險,故有保險公司介入處理,但對方不願釐清肇事責任,因而無法四方和解 我方隨即申請車禍鑑定,但在今日卻接到車禍鑑定駁回,只因對方控告我方過失傷害 但我質疑的是,對方是在8月中旬向當地警局提出控告我方過失傷害 為何會在今日我前去追問鑑定安排後續時,才被告鑑定駁回? 又在電聯當地警局承辦員警時,才被告知已被控告過失傷害?當中已事隔將近一個月,是否當地員警有作業上的疏失? 還是說作業程序都必須這麼久? 原本阿婆的家屬是要立即提告過失傷害,但因我方積極尋求和解,並請求他們等車禍鑑定下來之後,若對方仍不想釐清肇事責任,再起他們提告過失傷害 阿婆家屬也同意,並也等了我們這一段時間,在這期間我方也不時電聯關心,並向對方家屬主動聯繫目前處理進度 但在日卻被告車禍鑑定被駁回,並且被提告過失傷害 此部分想請問一下,因對方是因為自身車速過快導致車輛打滑,傷勢僅為擦傷 又宣稱有頭暈 是否有可能對方控告我方過失傷害會不成立?我方無罪?? 並且阿婆家屬也打算提告過失傷害部分,是否有可能僅控告對方?對我方保留?因阿婆家屬也知道我們的誠意,也不願為難我們,是因對方態度惡劣,不願和解 此部分是屬刑事案例,是否一定要請律師呢?? 又如屬易科罰金的話,是否會留下過失傷害前科?? 因我方真的很有誠意解決,只因對方遲遲不願釐清肇事責任 是否有可能我方會被判無罪呢? 以上是我的問題 不好意思有點繁複 還請您撥空回覆我 感謝您
1.車禍案件要無罪機率比較小 除非能證明自己確實無過失(無法預見) 2.沒有和解通常判罪下來是可以易科罰金 不過還是屬於有前科紀錄 3.告訴原則上無法分開 須同時告訴你們兩人 4.鑑定部分程序通常就是2個月左右 所以這應該沒有什麼疏失的問題 如果你覺得鑑定結果有錯誤 可以提起覆議 或於日後訴訟程序請求法院送學術單位鑑定 5.如果有必要 當然可以委任律師陪同開庭 是否有必要 還是看自己的需求
小米 101-09-18 22:19

如題~[交通判決書-不服,行政單位嚴重忽視我方有利證據]

============

車禍鑑定結果不利,覆議結果不利。

經我方查證,鑑定委員會~忽視我方證據覆議委員會[依樣畫葫蘆]。

===========

想請問律師,我該如何做行政救濟訴訟?才能讓真正專業的人員,

重審我方的案子!..並且糾舉、鑑定委員會、覆議委員會的無能?

 如果不服鑑定

 可以試看看請法院送請學術單位鑑定

 鑑定意見出來後

 可以請鑑定人到庭說明鑑定方法及結果

小米 101-10-15 18:48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如果不服鑑定 可以試看看請法院送請學術單位鑑定

... (恕刪)

=========

回復~如果派出來的代表,一問三不知,是否能追究他們的疏失?因為他們錯誤的鑑定,讓我們除了失去名譽之外,還有對方囂張不認錯的態度~甚至直接剝奪了向其他法律單位求助的機會。....我去向法扶求助,他們卻參考錯誤的鑑定結果,不給我方扶助,真的氣死!

 

SAM 101-09-18 18:50

XXX8-HP紅線轉彎違規停車 致使我要改變行駛路線 先閃過車子反應不及和乙方發生車禍

自行拍了照片 員警還沒到來車主看一看自行移開車輛 員警說機車的最後留在點是在車頭前 所以跟他好像沒關 我說撞擊點是車子前輪 機車撞擊後當然會往後移 打電話XXX8-HP 車主打去是車行的人 後來又報一支電話說沒有這個人 現在我可以舉發肇事跳逸??

如果確實有肇事逃逸的情事

你雖然並非受害人

還是可以告發犯罪 

SAM 101-09-18 21:1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確實有肇事逃逸的情事

 

 

律師 不好意思想在問詳細一點 我是受害的機車騎士 為了閃違停的車輛 而發生了和對方擦撞  紅線違停車輛是靜止的 而車主本身不在車上 但經發生車禍 因為他違規停車沒有等到警方到來自行移動車輛可以和警方說他 肇事跳逸嗎??

 如果是他停在路邊  導致事故發生  不願意處理即離去

 這沒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印表機 101-09-18 11:42

您好,我母親月初車禍過世。目前警方初步分析研判未出爐,概略情況約為我母親行人穿越馬路並紅燈(可能因不熟悉號誌,該路段號誌複雜),肇事者有看見我母親卻未減速(大多數機車都已減速或停下 ),肇事者卻跨越機車道雙白線利用禁行機車道超車,又剛好我母親不慎跌倒,導致肇事者前輪直接撞擊我母親頭部死亡。目前對方已申請強制理賠,關於第三責任險部分的出險不是很清楚。因對方肇事者家境也不好,我父親的想法是得饒人處且饒人,能保險理賠就讓保險賠,剛由保險理賠專員說明及上網搜尋結果,發現是要由我方主動要求賠償金額,保險公司才會根據肇事責任與保額來做賠償。是不是會變成如果我方要求少甚至不要求,保險公司就不用賠償?還是我們可以要求高一點,再由保險公司來理賠,不足的部分就算了,我們也不想增加肇事者的負擔,葬送一個年輕人的前途,畢竟再多的金錢也無法換回母親的命,只希望能多爭取些保險理賠金讓我父親能安養天年。畢竟生活一起四十年的老伴走了,未來須獨自面對。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印表機 101-09-18 15:56

非常感謝律師您的幫忙。目前強制險已經在進行申請了,但因肇事者另有加保另一家保險公司的第三責任險,我是比較不了解這一部分。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0 00:22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歐寶 101-09-15 14:56

本人(機車雙載)在台南市金華路口跟民族路口發生車禍
對方為汽車,雙方車速均不快,當時我騎在汽車右前方
閃避右方車輛而向左偏移有點騎到快車道上,因而與汽車擦撞倒地
警方判定我為行駛於快車道上,故與對造方生車禍,請問以上肇事責任歸屬為何?比例?
對方有第三責任險及任意險,我方車體&人均有傷,對方人車均無傷
我方機車有保第三責任及任意險。
請問我下一步我該怎麼辦?

如何向對方保險公司具體求償,我的條件是醫藥費及醫療往來交通費,以及車損安全帽損壞,以及我方人員(兩名)精神賠償
這樣有可能嗎?

林智群 (klaw) 101-09-16 00:02

過失比例要由車禍鑑定報告決定,如果你有一半過失,那你的損失(醫藥費修車費等)有一半要自己吸收

Ting 101-09-15 14:54

您好:

雖然此類車禍案件是屬於常見的類別,但有些疑問還是想要請教。

事發源由:行徑摩托車車道時,後方擦撞我方摩托車(有感覺東西碰撞但我方車未覺有異,我方也並無摔車,而是聽到後方摩托車有摔車的聲音而停住至後方關心)。不清楚的地方是對方不見得是因為我方摩托車而導致摔車,也有可能是自己的問題。當然有幫忙對方交通指揮,避免其他車輛再追撞,也有關心是否需要攙扶,但對方認為因為我方聲音較大嗓門,以為我方恐嚇,所以不接受。事後對方有挪動自己的摩托車,而且有摔傷,因歲數較大(64歲女性),導致腳有外傷或骨折。當時有請警察先生至現場筆錄,對方也送至醫院。事後說會電話與我方聯絡,但並無接到任何電話。當然也錯過請警方將附近的監視錄影做保存而導致此資料喪失,也只剩下警方筆錄。我方有保機車第三責任檢,但因我方機車並無損傷問題而並沒有去辦理。而時間過了約1-2個月就收到對方告傷害的法院通知,此時也跑了一趟警局重新比對筆錄。法院上當然是談不攏了!事後上調解會,對方要求20萬賠償金,當然和解不成。只好再安排下一次法院了。

想問的問題:對方擦撞我方摩托車第一時間導致自己受傷的部分,有什麼賠償問題嗎?或者刑事民事責任問題?因為問題出在我方也不確定對方是否真的是我方造成她受傷的,另外要求賠償的金額20萬過於誇大,所以和解不成。對方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所以答詞非常模糊。從進法院開始,討論的都是她多可憐,受傷不能工作,年紀歲數很大等等,而不是她自己本身如何造成車禍問題。因為有考慮還要再進去法院,如果談不攏,我方還是會有和解不成的問題存在。請問我該如何進行接下來的處理才好?另外調解的時候有答應可以賠償醫療費用,但對方要的費用是更龐大的20萬和解金。我方當然不會理虧,也覺得事態並非我方負全部責任

煩請律師大人可以幫我解答一些疑慮。^^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0 00:56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yoyo 101-09-13 21:21

您好:

99年8月間,我的家人在下班途中,因車道上所舖設的水泥磚塊無故翻起,造成我的家人翻車受傷送醫救治並波及停放路邊停車格之小客車,因此,於100年4月間向該道路工程養護處申請國賠

尚未申請國賠前,該單位曾透過其道路之承包商與我方聯繫,表示波及路邊小客車部分,由其處理;我方則因賠償無共識無理賠,後續提請國賠

國賠提出後,該單位要求會勘,在會勘時,對於我方提出之質疑,該單位皆以我方行使之道路為自行車道,係違規行使道路為由,口頭表示不會理賠,然後續皆無接獲相關訊息。

前幾日接獲地方法院通知,表示當時波及車輛之保險公司行使代位求償權向我方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理由為我方"未注意前方狀況而撞及..汽車,並導致系爭車輛受損.."要求我方負擔車輛修理費。

我方行駛時,道路是平的,沒有坑洞..竟然說我方未注意前方狀況..實在很瞎....@@

為此,我再次致電至養工處,其卻表示因承辦之公務人員已調職,該案即無續辦處理。今日再與新承接之承辦人連繫,其說法與當日亦同,另對其包商原允諾處理波及車輛部分,則表示當時非其承辦案件,亦無留存相關紀錄,無白紙黑字,口說無憑。

感覺真的無奈

我們也是受害者,而且我的家人當天也由救護車送急診,造成下巴撕裂傷及右手骨折,無法從事平日工作,休養了近半年左右。

綜上,

車道屬自行車道是養工處說的,可我們也不確定是不是。因為公司門口一出來就已經是人行道了,然後是舖水泥路磚的車道,且上面都有劃機車格。但養工處一直說是自行車道,上面雖有劃機車格,但不能行駛,機車要用牽的停放,不能用騎的。

當日會勘時,我質疑其所謂的自行車道施工品質及該單位之維護不周,該單位包商卻表示係因連幾天大雨導致路磚鬆動...他們這樣不是也沒有盡到道路養護的責任嗎?而且還硬說一定是我方車騎太快才會這樣,如果真的騎快車,後果更不堪設想哩...

所以,我以該路段維護管理不善致用路人發生此次車禍事故,基於養護單位應善盡管理及維護之責,讓用路人行駛基本”行”之安全之責,提出賠償請求。

所以,我想請問:

1.如何確認該車道之屬性,是否為我方機車不能行駛之道路?

2.假設我方違規,是違反何項法條?

3.在自行車道上又規劃機車停車格是否符合規定?如果不行,又無警示,很容易誤導民眾?!(會勘當天,有N台機車在我方出事的車道上行駛..@@)

4.現在對於保險公司的提告,我方在簡易庭答辯時,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5.是否應向該養工處申請當日之會勘紀錄?

以上,謝謝!!

非常感謝您耐心看完!!..^^~

PS:事故當天有報案,也申請了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照片紀錄。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3 23:07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yoyo 101-09-14 21:55

 可以再請教您..就本案而言,答辯狀該如何寫比較恰當嗎?

jason 101-09-11 17:03

各位及各位律師大家好:

小弟去年發生了非常大,及不願意發生的,車禍事件

事情是這樣,我開車於西濱快速道路上(雙線),左邊有箱行大貨車,右後是我小客車,前方是綠燈

,但一摩托車騎士闖越紅燈,箱行大貨車發現急踩煞車閃過,但我視線被箱型大貨車擋住沒看見,因而閃避不及撞上,人最後送醫不治,我則輕傷車毀

當中有行車紀錄器拍攝證明我清白,今年六月行車鑑定報告判我無肇責,七月檢察官寄通知註明寫明不起訴,(收到通知時留下眼淚,證明真是上天有眼),而後續有收到通知對方上訴被駁回

小弟有一個疑問,因此往生者親戚(很強勢及不講理,過年還傳簡訊咒我往生者靈魂怎麼怎麼~~~不敘述),他們有錢有請律師告我,而現在我接到不起訴處分書後,1.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嗎?2.刑事責任沒有,會有民事責任嗎?3.需要有和解此案才可以告一段落嗎?

關於這件我自己人生重大的事,希望我自己能解決他及放下他

希望這方面的律師能幫我解答

感謝

 

林智群 (klaw) 101-09-11 17:47

恭喜你,

不起訴處分效力比無罪判決還強,

加上鑑定報告對你有利,對方即使提告民事請求賠償勝訴機會也不大,

反倒你可以向對方家屬請求賠償車輛修理費用及你的醫藥費用

 1.刑事案件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再議駁回 交付審判駁回  原則上就確定告一段落

    除非對方有發現什麼新事實新證據  (機會很小)

 2.不過刑事沒有事情 未必等同於民事不用賠償

   畢竟民事法院還是獨立審判 不會受到刑事案件拘束

   只能說縱使對方提起民事求償  對方要勝訴機會應該很低

jason 101-09-12 16:2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恭喜你,

不起訴處分效力比無罪判決還強,

加上鑑定報告對你有利,對方即使提告民事請求賠償勝訴機會也不大,

反倒你可以向對方家屬請求賠償車輛修理費用及你的醫藥費用

 (完整)

不好意思再次麻煩您

請問林律師

我這個案件所謂的"被害者",為年輕人還沒結婚

如果我向"被害者"家屬(親戚)請求車損賠償(輕傷無醫院證明只筆錄上說明)

1.這年輕人名下沒財產或身亡後轉移財產可以追朔到家屬嗎?

2.以往有這種案例向往生者家屬求償的嗎?

謝謝

小銘 101-09-10 15:17

事情經過:

8/25 上午10點,某輛汽車逆向行駛(整台已開在我的車道上)與我(機車)發生車禍,對方肇事逃逸,於是我馬上請旁邊店家打電話報警,路人也隨即騎車前往查看肇事車牌號碼,警察到現場後馬上讓我酒測,測出酒測值為0.26,把我帶往警局作筆錄並移送法辦,肇事車主當天也被警察查出並請回警局做筆錄,前提是我是在 8/24 台北公司中元普渡後下午4點多,在公司喝酒喝到 8/24 晚上8點,因為喝醉了所以公司同事送我去旅社過夜,8/25上午7點同事送我回新竹,我洗了個澡且吃過早餐後才出門準備去考試,然後途中發生車禍

當天警察已將兩個案件併為一案(肇事+酒駕),他說因為我是被害人,併為一案可讓檢察官及法官了解我是因車禍而報警被抓酒駕,或許讓法官及檢察官不對我起訴。

補充一下
我是跟我女朋友住在一起,所以早上從台北回新竹後,我吃個早餐洗個澡,與我女朋友兩人騎一台機車出門,發生車禍的,我們都有告對方傷害

請問我的狀況會是如何??

我沒有任何前科,因為沒遇過此狀況,所以有點擔心,謝謝解答!!plz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0 23:44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銘 101-09-11 08:41

 Dear 蕭律師

不好意思,再請教一下,

那我需要再準備我8/24在台北的住宿證明和監視錄影嗎?

還是以我目前的情況不需要準備??

感謝...!!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4 00:20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阿凱 101-09-08 12:30
律師你好: 我的機車借人, 結果他車禍! 我說要把機車送到我這裡修, 他卻東扯西扯( 我已經寄車了! 車子現在不能寄! 好, 我會把車拿給你, 還會給你修車費!) 最終他就是沒有把車給我! 接著我去報案, 他才說: 車子在他這裡修理! 1.請問我有權力叫他不要修理, 只給我錢嗎???? (我覺得他會為了省錢, 而亂修理) 另外, 從車禍到現在有2個禮拜, 加上他跟我借車也有3個禮拜了, 我都沒有看到我的車子撞況! 2. 當我知道他在修車的時候, 我有寄一封簡訊說明在哪個時間點以前要歸還我的車! 那麼如果他沒有歸還???? 我能告他侵占罪嗎? (我跟他說請那位師傅不要修理, 直接寄車給我) 3. 我能額外要賠償嗎???? 因為借車給他, 卻車禍, 車子修理也不知道是否能回復到原本的樣子
1.侵占罪需要對方有不法所有的意思 不過看起來對方只是在拖延賠償修車費 應該沒有侵佔罪問題 2.民事侵權賠償方法 原則上是回覆原狀 不過也可以請求金錢代替回復原狀 所以你是可以主張請求對方賠錢而自己修車
阿凱 101-09-08 12:22

請問我借朋友機車, 我跟他說他只能在家附近騎
沒想到他跑到別的地方, 還出車禍! (所以我不信任他了)

我因為不信任他, 要求他把車子直接送到我這然後讓我去修理( 錢當然是他要出 )
他一直說好, 
接著脫了1個禮拜, 
一下說: 車子已經寄了, 車子現在在我這評估價錢, 車子寄了!

(我跟他強調一定要到我這裡修車, 我不信任他 怕他為了省錢亂修)

又過了一個禮拜,
他說他在 XX時間就會還我,車子還沒修, 到時候給我車子, 還有錢
結果在這個時間點, 他車子不還我, 也不接電話!

然後我去派出所報案,(侵占罪)
警察打給他, 他才打給我
這時他才說車子在他朋友那裡修!!!!!!!!!!!!!!!

現在我還能告他侵占嗎???
我強調車子一定要"在我這裡修" 車子又不還我?
我根本不信任他所說的話 , 車子狀況到底如何我都不知道?
我能要求而外的賠償嗎 (機車車禍修理好也沒辦法恢復原狀阿!!!)

我還能告他侵占嗎???

~~~~~~~~~~~~~~~~~~~~~~~~~~~~~~~~~~~~~~~~~~~~~~~~~~~
他在警察跟他講完之後打給我
我跟他說:一定要明天晚上拿到
他說: 我不知道阿 我盡量 看師傅怎麼說?

我能告他侵占嗎??????????????????????? 一直不還我
PS: 在此之前我有給他簡訊說 在XX時間點以前要還我車, 若無則是侵占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09 00:35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幻想曲 101-09-07 16:36

開公司車發生車禍已經和解了~和解金額全共20萬~ 10萬已交給對方後續10萬分5期~ 已經交給對方那10萬當中我先跟親朋好友借了7萬下3萬就跟老闆借支~每個月也都從薪水扣除1萬~也已經扣完了~剩下那10萬的5期是老闆要繳~因為當初有跟老闆講好一人分擔10萬~老闆也答應要繳~結果日前對方打電話給我只收到1萬~剩下的9萬如果沒在繳款期限之前繳完要提告了~今天也跟老闆說了~老闆跟我說放心已經沒我的問題剩下的都是他的問題~眼見日期也快到了~是否請律師們寫個證明文件之類的讓老闆簽~是否有效呢?或是還有甚麼辦法可以處理呢?

林智群 (klaw) 101-09-08 05:50

當初和解文件沒有寫到老闆的話,老闆是沒有義務要替你出的,這是你失策的地方,

現在你拿文件老闆也未必會簽,建議還是跟老闆好言溝通看看

豬豬 101-09-07 00:21

如標題
6月初小妹發生車禍至今。。。
一台A機車從對向車道轉彎過來
衝出來B機車小妹面前導至撞上A機車
機車撞上A機車後撞上等待紅燈的C轎車右後門。。。

因第一次調解不成!
A一直認為是我們B的錯!

因為這場車禍小妹手骨折打鋼釘~
手吊了2個多月的石膏!!!
沒辦法工作也被公司刁難~
也因此失去了工作
一直到現在沒收入沒工作
未來工作又要從找!
精神上也受損失!

請問小妹接下來該怎麼處理?

謝謝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

  →    →  ↓A→C         紅燈
   →      →B
______  A住家   ______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豬豬 101-09-08 00:59

 

律師:
      是否可以直接去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對方?!
                                     謝謝

 


律師:
      已經有先向交通隊申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
可是判定出來的卻只寫

((兩位騎機車騎士未錄製筆錄.無法判定))

當時我們1個月前就做過筆錄了!      謝謝

 

 


現在下一步該怎麼走?我很迷惘...

派月月 101-09-06 16:49

3個禮拜前,弟弟騎車買午餐回家,弟弟是直行車,有一台車直接打右方向燈,連看都沒看就直接轉彎,導致弟弟煞車不急直接撞上,2個弟弟都受傷,機車也有大片的毀損,事後警察也確認,是對方的錯,對方當時在醫院,也說他會賠償,如果是他的錯他也不會逃避,他的保險公司也有來,也承諾說會賠償所以我們就要調解

9/4是調解的時間,在這3個禮拜內,對方連一句道歉或是打電話來關心傷勢都沒有,
在當時發生車禍時,還推託責任怪我弟騎很快(事後警察調查不是我的弟錯),在醫院還對我弟說撞一次當作經驗!
因為我們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所以有很多地方都不太懂要如何處理,

9/4當天要去調解委員會,對方沒有到,電話關機,家電沒人接,一直到今天也是這樣,對方也沒委託保險公司過來調解,完全都沒有,我們現在很茫然,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還會在開第二次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本來就是存心要跑掉不負責,請問我該要做哪些後續處理方式呢?

另外對方的手機電話/家電都是當時做筆錄時,對方給員警的,如果對方故意給假資料,請問該如何處理?

對方當時口頭承諾會賠償到底會負責任,雖然沒有錄音起來,但是現場有很多人在,也都有聽到!

請問我們該怎麼辦?因為很茫然不知道要怎麼做才好,對方擺明就是要跑掉躲起來!

 

我們有車禍三聯單,也有備份我就是打車禍三聯單上的手機和家電,因為對方留的手機和家電都一直處於關機和沒人接,所以我才在想會不會是對方留假的聯絡資料呢?

所有車禍證據和醫療紀錄我都有備份起來,因為對方真的很沒誠意,也沒打電話來關心一下,我2個弟弟被他撞的這幾個禮拜一直跑醫院和復健,都很怕會留下後遺症 ...

如果要提告,請問我該怎麼做呢?還有"肇事遣逃"也能提告嗎?

所以我現在第一個就是要趕快找當時承辦的員警嗎?
如果員警愛理不理的請問我又該怎麼辦呢?

 1.肇事逃逸當然也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不過本件看起來不像有這問題

 2.對方不理會就直接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報案都有車籍資料

    除非車子剛好是偷來的

    否則你應該不用擔心找不到事主

 3.擔心警方不理

   就?狀像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收文後  法院不可能吃案

您好,

     1.肇事逃逸應該是當下撞到後就逃離現場才會構成,本案似無這問題。但仍然可以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真留假手機及假電話檢察官更有可能對之為不利認定。

     2.若刑事告訴提起之後與對方和解,仍然可以撤回刑事告訴;若無法達成和解,對方一旦起訴仍然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好處在於不用給付裁判費給法院。

派月月 101-09-06 17:02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101-09-06 13:55

您好:

我姓蔡,在101年6月發生一場車禍,我對於初判表有意但因為怕麻煩所以沒有申請重新鑑定

在這段期間我有請我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對方提出不合理得理賠金額(8.9萬元)且也提不出任和單據。向法院對我提出過失傷害罪告我。

現在101年9月4日開了第一次得偵訊庭,我請了事故當天乘坐在我後座的朋友一同出庭當證人

偵查官請我朋友畫出當天看到的場景,原告因閃避前方車而騎到我方車到來的圖,偵查官拿給原告看並問他是否有閃避車子,原告說有閃車子但因車道還有位知能讓他直行,所以否認他騎到我方車到來。我對於他這句話充滿了疑問,但我尚未當場提出。事後我問偵查官,我對於這次的開庭有任何疑問且我要補上車禍當天警察還沒到現場的照片要如何補上? 他回答我:寫為書證,要我用A4紙寫,這對於剛出社會的我一頭霧水這麼專業的東西要耴和寫得清清楚楚?

P.S 請問律師他在警方未做定位把車開,是否會影響到車禍初判的結果?

我要重新申請鑑定,但現在已開庭過這樣怎麼重新聲請鑑定?

車禍現場沒有目擊者也沒有監視器,他這樣告會告贏嗎?

沒有提出任何單據無理的賠償,還說我沒有誠意要向他和解....

這些問題我該如何處理,身為一位剛畢業得我這件事在我的工作上困擾著我,也造成我很大的精神壓力...請您提供意見給我參考,謝謝您!!

小美 101-09-03 12:57

1. 我想詢問小朋友的監護權問題: 在去年3月份小朋友的父親車禍死亡,那第一順位監護權是母親(我本人),那由於我已經改嫁有新家庭,那公公可以幫小朋友申請單親補助?

2. 小朋友父親死亡,那第三責任險有理賠,那請問公公可以幫小朋友申請理賠嗎? 還有公公可以動用小朋友的理賠金額嗎?

3. 母親(我本人)已經改嫁,那如小朋友與我監護權在我這裡,那我還可以幫小朋友申請補助嗎?

 

snoopy 101-09-02 11:18
我弟24歲在8/29下午發生車禍~~
對方76歲阿罵紅燈~~
我弟綠燈直行騎車撞上~~ 有目擊證人可做證~~ 下午送醫急救~~晚上過世.... 而且當時都連絡不到他家人~ 以為她是獨居老人~~ 一直到晚上透過社會局才知道他有三個兒子兩個女兒~~ 只有一個住新竹市其他在外縣市.... 所以當晚住新竹的有到交通隊做筆錄~~
我弟算過失致死...... 檢察官筆錄也做了~~ 我們也花2萬交保....
我們8/30有去上香~~
現在要談後續賠償~~
但對方家屬跟我說們一條人命至少300萬~~
而且不包含強制的200萬~~
喪葬費也是我們出(這個我們知道)~~
又說她媽媽是軍眷~~
一年有20萬收入~~
至少還有五年可以活~~
他們意思就是要我們再拿出幾百萬出來理賠......
我們自己本身也是不好過~~ 爸爸66歲是中度失智老人~~
媽媽65歲要照顧爸爸~~ 這樣對我們來說很吃重~~
而且是對方紅燈才會這樣子~~
我弟自己也傷一堆還要住院觀察~~
車子和手機都摔壞了~~
我們本來以為是強制險200萬賠給對方~~
加上喪葬費我們出~~還有當初急救住院幾千元也是我們出~~
我們以為這樣就可以了......(這些我們是沒跟對方說)~~
沒想到他們說的意思是要我們額外再拿出錢~~
也說了就算我們不能一次拿那麼多也可以分期給......
看是要分五年還是怎樣...... 請問如果我們和解不成上法院~~
我弟會被判多重??又或是可以幫我們爭取到合理的賠償呢??

 責任應該由你弟弟負擔,你們家人並沒有代為清償的義務,合先敘明。

如果你們負擔不起那些損害賠償費用,也只好讓對方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的損害賠償之訴,在刑事訴訟中,你們可以將喪葬費用的單據出示以表示你們的誠意,請法官從輕量刑。

民事訴訟中,強制責任險及你們墊付的喪葬費用都可以扣除,此外對方紅燈應負擔部分的責任,你們可以主張對方應對此負擔60%的責任

舉例來說,如果法院認為對方的損害是新台幣八百萬元,扣除強制責任險剩下六百萬元,然後你們負擔40%為二百四十萬元,再扣除你們付的喪葬費用,剩下的就是損害賠償的淨額了。

Ding 101-10-27 00:01

如果對方是在行人穿越道上呢?

101-08-24 08:53

各位法律先進您們好:

小弟在1月份時進入某間公司,擔任維修工務員一職(主要工作內容是維修機器與送貨),在面試過程中才知道需駕駛公務車,且要手牌駕照,但面試過程中已經告知未有手牌駕照,只有自排駕照,當時主管也有告知小弟我儘速去補齊手牌駕照(上班時間真的都卡死,沒有空閒的時間去補)

但就在3月份的時候,因駕駛不慎,搶黃燈的關係,導致發生車禍撞了兩台車(車碰車),發生當下也請交通警察處理及製作筆錄,結束完後,也照往常一樣繼續上班,但事情發生了,
公司告知我兩件事情---

1.我必須賠償公司公務車車損部分,總計金額是21000元,公司允許分期付款,但要是中途離職必須全額賠償

2.因我無照駕駛關係(煩請說明無照駕駛與越級駕駛有何不同?)導致公司所保之保險公司不理賠(據主管所告知,公司無保丙式保險,只保個賠償價值的20萬金額保險),總計金額為189433元,我必須連帶全額賠償o

老實說,當下我也慌張了,只想把事情趕緊做個了斷,後來,我提出了辭呈,公司也批准(離職原因主要是我實在跟這間公司磁場不合,避免做的多賠得更多,乾脆辭職)因為離職的關係,我當月的薪資全額扣光,還因為不夠扣,再補了1500元,實在賠得亂七八糟o

後來離職後,公司的主管主動跟我商量保險事宜,主管提出了兩點---

1.公司主管因他認為他未善盡督導的責任,故與我各負擔保險理賠金額之50%(在離職後的後一天,因要辦理交接手續,公司要我簽屬一份同意書,同意這筆18萬多之金額由我小弟與主管一同負責賠償)
2.公司主張要與保險公司提告,我們靜觀其變,會勝訴的機率會較大(主管認為保險公司不可能這麼硬)

但在前兩天卻接到公司來電,告知公司不與保險公司提告,希望我儘速繳納此款項,不然會準備對我提告,小弟想請問各位法律先進請教幾個問題---

1.小弟在當月離職後的薪資以全額被公司扣光,導致當月生活困苦,不知公司是否有違法?

2.公司要我儘速繳納保險理賠款項,但目前還找不到工作(已離職兩個月多)公司是否會採用強制執行法將我移送法辦?

3.小弟我目前只能用打零工的方式渡日子,實在無力償還該筆龐大金額費月,如要攤還,不知各位先進有無兩全之辦法提供建議與參考?

4.小弟我共計簽了兩份同意書,一份為公司車輛損壞賠償同意書(已還清),一份為保險償還同意書,這兩份同意書公司都未給我影本留底,試問~我是否該去公司索取這兩份同意書嗎?

 

5.如果小弟我要是付不出這筆錢來(大約是9萬多),會建議我走法院嗎?



感謝各位先進的回答

winni1228 101-08-22 21:02
我家原本是雙薪家庭,我和先生各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因為有婆婆在家幫我照顧與接送兩個小孩上放學,我們夫妻倆才能無後顧之憂安心工作~
結果今年年初婆婆在去接兒子放學的途中,被一名無照駕駛的年輕人撞傷,主要導致右肩骨折打鋼釘,復原狀況不佳到現在還無法取鋼釘~
因為婆婆車禍多月傷勢未復原,行動不便之下無法再幫我照顧與接送兩個小孩,我被迫只好辭去工作全部自己來~
對方不理賠本案已到法院,我不知如何向對方求償"因為他撞傷我婆婆導致我被迫辭去工作"這一項,這要用什麼"名目"下去求償,是精神撫慰金還是什麼??(我要寫狀紙)
我原本一個月薪水25200元,現在少了這份薪水,家庭經濟頓時陷入困境,到底要如何求償精神撫慰金才合理呢??

1.可以先考慮是否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2.民事侵權賠償 原則上可以主張醫療費 增加生活所需 因不能工作所失 慰撫金 所以如果婆婆能有工作能力 還是先把它納入 讓法官去判斷 精神慰撫金一般車禍案件應該在幾千或幾萬元不等 除非真的有重大損害

101-08-20 20:53
律師您好,這邊有車禍賠償的問題想要請教您: 車禍發生於今年五月八號晚間十一點多, 對方十五歲未成年無照騎乘機車紅燈與本人擦撞,造成我方右手骨折。 案件以於今年七月二十號調解完畢。 調解內容如下: ”肇事者”同意給付我方修車費、醫療費、慰問金及其他一切必要費用共計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分期給付,101年8月8號、101年9月8號、101年10月8號、101年11月8號、101年12月8號 每期各付新台幣貳萬元,以上分期,一期未付,全部視為到期。 然而今天已經8月20號了,對方仍未付我任何款項,也找不到人。 筆錄上的地址已經被搬空了,家用電話以及手機通通都換了。 法院說可以請聲請強制執行,那我們也去了國稅局查對造人名下的財產,但國稅局說我的調解書的調解內容只寫了和我對撞的人(未成年)的名字, 並沒有寫他法定代理人的名字,所以沒辦法查,要查也只能查那個未成年財產及所得,要強制執行也只得等到對方20歲名下有財產… 後來交通大隊的員警跟我們說他沒有執行義務的話,調解就不成立。 那現在我們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嗎?因為當初幫我偵辦的員警過兩天才 有上班,要到那時候我才能弄清楚。 現在我想先了解一下我們這邊能夠做的、還有我們的權利在哪裡? 今天已經跑了法院、國稅局、區公所、警局等好多地方,一度覺得已經沒望了… 我爸媽認為,對方在7月20號調解完之後一直到8月8號這段期間,不僅未履行義務,還搬家、更改連絡方式,也未做任何通知,期行為是否有構成詐欺背信等嫌疑?若有,是否可以另外提出告訴? 拜託幫忙解答,謝謝! * 補充問題: 假使我去清查他兒子的財產,如果有,即使對方未成年我依然可以聲請強執嗎? 有人說這樣民事刑事都可以提告民事直接寫訴狀去法院提告就可以了嗎?那這樣是要告他? 刑事的話是警察局幫我們送地檢署嗎?還是要另外提告呢? 問題有點多,拜託律師回答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們是在調解委員會達成調解,則該調解即有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您可以依該調解內容向對方聲請強制執行(即便對方是未成年人),但由於對方是未成年人,所以要執行到恐怕也很困難,但由於對方是未成年,所以也可以對其父母請求連帶賠償,但此部分應另外起訴,至於刑事部分,尚視您和解內容有無撤銷告訴之意思,若有即無法再告對方過失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智 101-08-17 23:24

律師你好,日前我從一個無紅綠燈的巷子出來要左轉,因為路口有停一台休旅車,我的視線被擋住無法看到來車,騎到路中央遭一台超速機車撞到車尾。結果警方到場後以對方沒有剎車痕直接認定是我違規,更因為這樣現在對方要求我賠償醫藥費、修車費和工作損失的費用。但是我在現場就有看到剎車痕並要求警方測量,但是警方竟然以煞車痕非那台機車的為由拒絕測量。我想請問一下,此時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因為本想說花錢消災,把修車的錢賠一賠,醫藥費強制險可以負擔,但是現在修車的費用居然連非車禍造成的損傷都被加在裡面,並且沒經過我同意就自行修理,這又該如何處理呢?感謝律師

阿智 101-08-17 23:06

律師你好,日前我從一個無紅綠燈的巷子出來要左轉,因為路口有停一台休旅車,我的視線被擋住無法看到來車,騎到路中央遭一台超速機車撞到車尾。結果警方到場後以對方沒有剎車痕直接認定是我違規,更因為這樣現在對方要求我賠償醫藥費、修車費和工作損失的費用。但是我在現場就有看到剎車痕並要求警方測量,但是警方竟然以煞車痕非那台機車的為由拒絕測量。我想請問一下,此時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因為本想說花錢消災,把修車的錢賠一賠,醫藥費強制險可以負擔,但是現在修車的費用居然連非車禍造成的損傷都被加在裡面,並且沒經過我同意就自行修理,這又該如何處理呢?感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1-08-18 01:46

建議跟對方和解,不然被告過失傷害要跑法院很麻煩的,

至於對方多加的部分可以主張剔除,再跟對方談談看吧

Fox 101-08-17 20:00

之前發生車禍
我的狀況: 住加護病房1個月, 開氣胸, 顏面手術, 嗅覺喪失, 住院幾個月
對方狀況:腳輕微挫傷, 號稱休養4個月沒工作

刑事判決, 對方90天刑責, 我朋友40天, 對方不滿上訴要我去別間醫院檢查嗅覺喪失問題, 去別間醫院檢查後也是判定失去嗅覺, 二審對方還是不服, 說不滿1審法官判決, 請問對方可以這樣提不出甚麼反對理由一直上訴嗎? 有甚麼條文或判例, 還是方法讓對方無法再上訴?
民事部分也判決, 要求他醫療費用+薪資+精神賠償等等大約150萬, 結果法院只判34萬兩方各負擔一半, 他只要賠償我17萬多, 他都還沒賠償卻反也告我民事醫療費用4千 + 薪資4個月14萬 + 精神賠償10萬左右, 
請問他也沒受甚麼傷只複診2次(醫生還開診斷證明說建議休養3個月), 1審完因為我不服, 法院說會去調查他要求的部分另外開庭, 這樣的要求他有機會勝訴嗎? 因為他沒受甚麼傷又提不出證明來證明他因為車禍造成的損失, 我有甚麼權利或辦法可以要求告訴條件不成立, 判他敗訴?

candy 101-08-17 02:45
主題:因前方車輛導致被後方來車撞上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一輛汽車突然靠右要停靠,而我覺得會撞上所以我煞車在我剎車同時前方車輛也煞車,當我們同時煞車時我卻被後方的直行機車撞上,我人,車都有受傷毀損,我馬上報警處裡,後方來車一直說是我突然煞車他才撞上一直說我錯,但警察有告知是她問題不是前方機車,而後對方一直打電話還傳簡訊(不管別人是否在工作..還半夜1點傳訊)我覺得備受騷擾,因為對方一直問多少錢我有告知請等我看完醫生跟修車費用都出來後我才知道(但對方還是騷擾我幾天才收手),過了3星期我告知對方金額對方卻不想賠償了,我就提告刑事傷人,對方也說要對我提告傷人...我不懂的是到底是對方錯還是我錯,他有立場告我傷人嗎? 在101/8/13有去調解會了,對方家人一看到調解先生就開始說我方錯又離譜要錢,我在後方進入時都聽得很清楚,調解員一看見我就問有人有車禍事故圖嗎?我就拿出事故圖,他一看就跟對方說後方撞人比較吃虧理虧在先但不是完全都是後方錯,前方也有錯所以雙方不要太硬 當天我還有看醫生有上藥,對方跟她媽看見沒先慰問反爾給予臉色相看,還說於青而已,調節員又問可有受傷證明,對方媽媽又插話說我們也有當天2方都是到同一家看的,之後開始插話中,我跟調解員說我疼痛超過1個月之久,膝蓋強力撞擊在地醫生說是軟骨受傷請不要久站蹲下,我看第2家醫生剛看但我有帶所有收據,對方還是不停插話說不可能等等..而後又說修車部分,對方又說是前方他急煞我們才撞到的是前面錯是人都會煞不住撞上的,氣到我回那我怎沒撞上前車反而是你撞我,對方就閉嘴,對方還說修車才2000多元我為何要6500費用,調解員問我有修車單據嗎?我拿出給對方看以及未修前照片對方還是有話說!!當天調解員一直在幫對方說話還一直點醒對方肇事責任,因我有告知對方騷擾行為我都有保留住(也一直對我說我也有錯,我很生氣)難道加害者大聲啷啷就變我錯嗎?我把後續醫療+修車及衣物破損+精神等開出3萬元,對方只想賠償1萬,還是調解員跟他說了30分才給的金額,調解員之後可能覺得我們沒什麼問題也理性回應,告知我們還是對他們提告,他們是不會給的.... 我可以提出 1.對方再撞人隔日不分晝夜打電話,傳訊騷擾,電話中態度惡劣強迫我開價錢我有跟她說過無數次沒明細我不知掛上電話後在半夜又傳簡訊跟我說只給我5000元其他沒要告就去告,告了也是只有5000拉,一 直說告他也沒差(可告他騷擾.脅迫嗎?) 2.對方家人也有參與上面行為可提告嗎? 2012-08-16 21:05:57 補充 當天我也有自錄音調解員是否也有疏失 調解員說才3萬告上法院是會被人笑話的也有告知可花3000元做鑑定但輸方是要付費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對方再撞人隔日不分晝夜打電話,傳訊騷擾,電話中態度惡劣強迫我開價,則對方的行為可能已觸犯刑法強制罪之規定. 二.若對方家人也有參與上面行為,也屬強制罪之共犯. 三.調解員可能只是調解之方式,尚沒有違法之處.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candy 101-08-17 02:19
主題:因前方車輛導致被後方來車撞上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一輛汽車突然靠右要停靠,而我覺得會撞上所以我煞車在我剎車同時前方車輛也煞車,當我們同時煞車時我卻被後方的直行機車撞上,我人,車都有受傷毀損,我馬上報警處裡,後方來車一直說是我突然煞車他才撞上一直說我錯,但警察有告知是她問題不是前方機車,而後對方一直打電話還傳簡訊(不管別人是否在工作..還半夜1點傳訊)我覺得備受騷擾,因為對方一直問多少錢我有告知請等我看完醫生跟修車費用都出來後我才知道(但對方還是騷擾我幾天才收手),過了3星期我告知對方金額對方卻不想賠償了,我就提告刑事傷人,對方也說要對我提告傷人...我不懂的是到底是對方錯還是我錯,他有立場告我傷人嗎?

在101/8/13有去調解會了,對方家人一看到調解先生就開始說我方錯又離譜要錢,我在後方進入時都聽得很清楚,調解員一看見我就問有人有車禍事故圖嗎?我就拿出事故圖,他一看就跟對方說後方撞人比較吃虧理虧在先但不是完全都是後方錯,前方也有錯所以雙方不要太硬
當天我還有看醫生有上藥,對方跟她媽看見沒先慰問反爾給予臉色相看,還說於青而已,調節員又問可有受傷證明,對方媽媽又插話說我們也有當天2方都是到同一家看的,之後開始插話中,我跟調解員說我疼痛超過1個月之久,膝蓋強力撞擊在地醫生說是軟骨受傷請不要久站蹲下,我看第2家醫生剛看但我有帶所有收據,對方還是不停插話說不可能等等..而後又說修車部分,對方又說是前方他急煞我們才撞到的是前面錯是人都會煞不住撞上的,氣到我回那我怎沒撞上前車反而是你撞我,對方就閉嘴,對方還說修車才2000多元我為何要6500費用,調解員問我有修車單據嗎?我拿出給對方看以及未修前照片對方還是有話說!!當天調解員一直在幫對方說話還一直點醒對方肇事責任,因我有告知對方騷擾行為我都有保留住(也一直對我說我也有錯,我很生氣)難道加害者大聲啷啷就變我錯嗎?我把後續醫療+修車及衣物破損+精神等開出3萬元,對方只想賠償1萬,還是調解員跟他說了30分才給的金額,調解員之後可能覺得我們沒什麼問題也理性回應,告知我們還是對他們提告,他們是不會給的....

我可以提出

1.對方再撞人隔日不分晝夜打電話,傳訊騷擾,電話中態度惡劣強迫我開價錢我有跟她說過無數次沒明細我不知掛上電話後在半夜又傳簡訊跟我說只給我5000元其他沒要告就去告,告了也是只有5000拉,一 直說告他也沒差(可告他騷擾.脅迫嗎?)
2.對方家人也有參與上面行為也可提告嗎?

 補充當天我也有自錄音
調解員是否也有疏失
調解員說才3萬告上法院是會被人笑話的也有告知可花3000元做鑑定但輸方是要付費的

我開出的賠償金額

1褲子破損1490(有跟店家要金額確認)

2修車6500

3工時1200

4醫療1700左右目前還在看醫生

5精神賠償20000萬

請問到法院這樣要求是在合法範圍嗎?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huei820504 101-08-15 19:53

之前騎腳踏車在路上出車禍

當時綠燈我要左轉

對方是騎機車直走

被她撞到

我沒受傷

腳踏車只有踏板有點損壞

對方被自己倒下的機車壓到

韌帶斷掉

機車還能騎

沒甚麼損害

最近在談和解

不知道這樣賠償要賠多少比較合理?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萱萱 101-08-15 10:33

我16號也就是明天要打車禍官司

我是被害者,算是重傷,我要提告兩方,載我的人和撞我們的人

都是機車成年駕駛

判賠金額大約會到幾百萬,如果被告人無法一次付清是不是就要分期?

那我打贏後可以直接在庭上跟對方要求第一筆賠償金額的數目嘛?

因為我們急需用錢,可能要要求20.30萬左右!

是一定要看對方付不付的出來嗎?還是法官覺得合理就會同意這個要求?

蔡文雅 101-08-15 00:08
律師你好,我是高雄某間大學的學生,目前大二要升大三, 在今年二月份時我有發生車禍車禍事情拖了很久 最近為了車禍賠償的事情煩惱 不知該如何是好 所以想請教你一下 我車禍分析表上 是 寫 無法辨識肇事責任 沒有監視器 沒有人證 各說各話 對方不斷的打電話來 叫我們賠償 要負責任 於是我們有去和解過 但對方直接就開口要20萬 我們沒談成 他說還會再調解第二次 結果對方就直接提告過失傷害 開庭時 一開始是面對檢察官 我把我們經過告訴他 講完後過沒多久 我就收到單子 是起訴書 上面寫我疏忽路況 不慎擦撞到他 但現場圖上我是2方 對方是1方 肇事經過是寫: 1方林XX自稱騎腳踏車沿中山東路口左轉至中山東路11號(南北自行車行) 對面路邊停等(自稱未超過路面邊緣)與2方蔡XX自稱騎XXXXX重機車沿中山東路 西往東行駛執行疑似發生擦撞肇事(雙方皆稱有聽到擦撞聲,惟相對車損不明顯) 可是對方明明是逆向出來 腳踏車還有突出路面 但法官好像都認為是我撞到他 但如果我有撞到 為何我不坦承 或 肇事逃逸就好 法官勸我們和解了事 但對方開口就要20萬 法官有說要20萬太誇張 叫我多和對方談價錢 了事 法官說過失傷害罪 可判到五萬塊 書記官有來電通知 說對方堅持要五萬塊才肯和解 (若談不籠 下一次開庭 法官就會直接判 我該負責的刑事民事責任) 真的很莫名其妙, 一開始現場都被移動了,我本來要幫他叫救護車 但他不肯 之後又不准我走 又一直說他腳很痛 於是 我有送他去醫院 有幫助他 但現在很莫名其妙的變成 我要賠償 我實在也不願賠他錢 但我想了事 現在醫療費單子 與他 薪資證明單子 所有請賠償的單子資料 都在他手上 所以我無法計算醫療費用 住幾天 等於多少錢 我有同意讓她請在我強制險上 但對方並沒有到我的保險公司上申請 我想知道 我該怎麼辦 難道都是我的錯嗎 他明明也有不對 為什麼責任是我要負擔 五萬塊真的很多 我家真的負荷不了 很有壓力 我想問能只給他2~3萬嗎 但 對方不接受 我是不是會直接被判刑? 法官會同情我 或依情況而定嗎 張律師 拜託你 幫幫我 給我意見好嗎
除非你能證明你完全沒有過失 否則這筆錢你可能還是必須支付 不然如果沒有和解 你還是必須負擔刑事過失傷害責任 到時候易科罰金的錢都未必只有5萬
222942 101-08-12 08:44

本人發生車禍成了被告,無人受傷屬於小額訴訟,二次調解庭都沒和解成功,接著開了一次辯論庭後,法官就說在某月某日宣判,結果宣判日後收到信,信上說要再開辯論庭,因為之前我都沒有遞答辯狀,請問現在我可以辯論日期確定後,遞答辯狀嗎? 如果部份內容和第一次庭上所記載之言詞記錄重覆,是否要緊?

謝謝你~

 1.如果法院再開辯論  辯論終結前都可以遞答辯狀

 2.書狀內容與先前主張相同當然沒有關係

    只是加強敘明自己的主張而已

亮亮兒 101-08-10 14:22

在今年2/16日時我被朋友載,我們在省道上發稱車禍,當時天已經黑,那段路沒有路燈我們是剛剛起步的直行車,突然從旁邊暗巷衝出一台完全沒開燈的機車,等到我們大燈照到他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我們時速大概40左右
對方沒戴安全帽當場倒地出血,我們則是一個膝蓋皮開肉綻一個右腳擦傷,對方昏迷他家人一直向我們索賠高額賠償,他們不開價但一直說:我們要請看護一個月四萬多看你們誠意要給多少,直到現在(8/10)他們要提告,因為當路段沒有攝影機所以只能從事故現場判斷

我想問

1.我們會有勝算嗎
2.輸了駕駛會不會被關
3.對方一直說我們被告會留案底,以後不能買房子也不能開戶存錢,是真的嗎?
4.只會告駕駛還是說連被載的以會被告
5.我們都是剛出社或的新鮮人,沒有任何動產或是財產,我朋友目前有個一個月五萬塊的工作,我還在待業中!請問要陪大概會賠多少錢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101-08-09 12:32
某天與幾個朋友一起出遊,路途中A發生了車禍,撞到對向來車,
A是朋友的朋友,我們才認識不到一天,所以我們其他人都不知道他無照駕駛,
發生車禍後一問才知道他無照,A說不能讓他的家人知道,
所以B就請對方車主不要報警,說我們沒事,
但因為對方車子損壞須理賠,所以互留資料時先留了B的資料,

如果A不理賠對方或對方提告,B有責任嗎? 當時A衝的很快,B是載我的人,那時我們幾乎連A的尾燈都看不到,所以看到A他們時已經摔在地上了,我們並沒有看到車禍現場。 對方知道B並不是肇事者,在車禍現場及聯繫時跟對方說過我們是幫助A處理事情,並不是當事人,當時對方是說如果他提告我們還是會有連帶責任。在車禍現場的其他朋友可以幫B做證人嗎?證明B不是肇事者。
沈恆 (沈律師) 101-08-09 13:03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雖然B將資料留給對方,但應負過失責任者仍是A,所以對方應向A提告或是請求賠償。B至多僅是中間連絡人,B留下資料並不代表承擔A之過失責任。依您的敘述,本案是因A過失駕車肇事所生,原則上僅有A必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未肇事的駕駛及乘客原則上對於車禍沒有過失,自不需負連帶責任。在車禍現場目擊者,均可替B作證其並非肇事者。但是如果B是車主,明知A無照仍為借出車輛,慧被認為是共同侵權行為人,這時候才可能需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參照民法第184、18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Ricky 101-08-08 09:54

請教大律師...

朋友小孩跟同學借機車結果出了車禍撞壞了,他同學自行去修復...拿了單據要求要全額賠償? 機車也騎了三、四年,約四萬多km了,我上網查法規,每年汽車折舊千分之三六九,是否可以依此規定打折賠償...

     不過依此折舊來算不少,對方要求要全償,所以一定會有異議,幾萬元的事也不可能上法院,有其他的協調方式呢?

 

 

機車車禍造成同學的機車毀損,原則上要負損害侵權行為賠償責任以及致借用物毀損之損害賠償責任。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將機車回復至毀損前的原狀,既然同學已修復機車,的確可以依照單據內容,請求肇事者賠償回復機車原狀的修理費用。但是因對方換的是全新品,回復原狀不以全新品為要件,所以修理費用中的”材料費用”,是有折價的空間,所以對方要求肇事者負擔全額”修理”費用,是可以要求將原車材料折舊部份要求對方負擔的。因為是朋友,建議以申請調解方式進行。

(參照民法第196、213、215、468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老趙 101-08-07 07:24

如果還未調解.跟警察拿刑事的東西((因為我被撞受傷)).警察一直說這跟交通問題.是不同的事情.定要我們先調解.請問這合理嗎?我聽我家人說調解警察有業績.怕隨便給我亂講?
關於車禍.我可以先告刑事再附加民事嗎?

 很多警察都不願意偵辦車禍案件 

 希望由雙方經由調委會調解

 就不能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你還是可以直接提刑事告訴

 再來附帶民事

 不過到法院法院原則上會希望妳們送調解就是

瀟瀟 101-08-01 02:50

最近車禍逃逸和解 請問一下第一次 開完庭後法官會馬上判刑期嗎 還是會再給我們和解的時間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A-Chou 101-07-30 23:44

我方騎機車欲至路口左轉(此時號誌為綠燈),此時我停在路口中間(無待轉區,也打了左轉方向燈等待號誌紅燈時要左轉),接著一台小客車從後追撞我的機車,當時機車雙載均受傷,對方小客車左前方直接追撞我的機車,行車紀錄器也有備份下來,目前我們的傷勢,A男左手腕關節扭傷,左手掌因插入玻璃異物,手術取出縫一針,右後瘠椎因舊傷加上這次車禍撞擊,醫生說要復健半年;B女左右腳均有多處擦傷瘀傷,兩腳腳踝腫脹,我們各至休息五天沒上班,加上機車修理費用需要四萬,請問我該如何求償?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喜 101-07-30 13:00

朋友開貨車直行和一台沒戴安全帽的歐巴桑約60歲也沒駕照騎沒有煞車能力的80CC的摩托車從她家的門口的斜坡出來擦撞,因為同屬村里人,大家都有認識,沒報案處理,也有帶她去做檢查,但24H後腦部瘀血昏倒送醫開刀處理,被通知傷者開刀後即報警處理有調閱路口監視器,朋友基於道德良心幫她付3萬多的醫藥費用,事後要合解,歐巴桑要求要20萬,朋友貨車右前燈下排檔有輕鬆凹傷,機車沒明顯外傷,請問朋友需付這20萬嗎?若在還沒合解前有其他新傷害造成死亡,朋友是否還要付全責呢?沒戴安全帽騎沒有煞車能力從她家的斜坡出來剛好貨車經過,貨車時數不超過20,但車有重物,朋友是否可提告她自殺行為,傷者已知沒煞車能力,還騎出來逛街,是否有要造成假車禍真榨財的疑點?

 1.涉嫌過失傷害  如果己方確實有過失

    對方是否因無照  車子保養不全亦有過失  只是民事責任賠償比例的問題

    不會影響犯罪的成立

    刑法上自殺也不會被處罰

 2.至於賠償金額多寡

    還是要看具體情況  受傷程度  雙方經濟能力如何去量定

    並非每件事故都相同

 3.可以先到鄉公所調解看看  再決定如何處理

阿翔 101-07-28 12:31

我想請問:

日前我與A君發生車禍

我停等紅燈,A君未保持車距直接從後面衝撞上來

造成我車子嚴重受損!

給兩家車廠估價,皆超過10多萬元,

但是A君與他的保險公司 說:我車子已沒市價只願賠償兩萬元。

我想請問:

1.若是走訴訟的話我真的只能拿到兩萬元嗎?

2.我難道不能要求他修好嗎?

3.若是我要提出民事訴訟,應準備哪些資料?

4.因為對方非常沒誠意要和解,請問除了車損賠償,我還能夠提出哪些賠償要求呢?

謝謝!!

misaki 101-07-27 10:41

律師您好:

朋友前幾日騎機車在一條巷子裡(單行道),遭到汽車(第一方)擦撞後方(排氣管附近),造成朋友(第二方)右腿多處擦傷機車也嚴重損壞;機車還因此滑行插入停放在路邊的小客車(第三方),造成(第三方)車輛的損傷,因此形成三方的問題。???

車禍發生的第一時間,(第一方)移動了他的轎車,並下車向我朋友(第二方)頻頻道歉,並說沒有看到我朋友,希望私下和解,但因朋友(第二方)考慮到還有(第三方)的問題,所以還是報了警。

我們現在在等調解時間通知,想請問律師:『我們可以提出那些賠償?(例如機車修繕費、醫藥費、還有因為車禍造成向公司請假,沒有全勤等等)』;以及第三方的修繕費,是否也應該由第一方來支付,另外,第一方在車禍當下即移動了車輛,沒有保留第一現場,是否對我們有利?

律師幫幫忙...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