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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 105-05-06 11:26

我有二個弟弟.其中大弟一直不學好三天二頭進警局.從少觀所.看守所.監獄...已是常客...大小刑.民事不斷

四處詐騙欠錢..搞得人家都找上我跟我小弟...因父母都已過世..他這樣我們真的很困擾..我也有自己的家庭..也擔心找她的仇家債主會威脅到我的孩子..我與小弟常被他惹的禍.四處借錢來還..我跟小弟的生命財產都活在恐懼中..請問我們該如何跟他斷絕親屬關係.或有何辦法能向法院申請她在外行為與我們無關

你好:

法律上沒有辦法斷絕兄弟姊妹關係。 大弟若係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有保護教養之義務,若大弟侵害他人權益,被害人得依民法第187條規定請求法定代理人連帶負責。 大弟若已成年,要對自己之詐欺行為負責,你們無須代替他賠償被害人,若債權人要求你們負責,要堅持自己之立場,請債權人直接去找大弟處理,若有無理取鬧之債權人,可以報警處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6 12:09

您好,

 

1、法律上無法斷絕兄弟姊妹關係。

 

2、未來如大弟先過世,可於三個月內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劉 105-04-20 09:25

您好,由於對方欠錢未歸還(前後用借據+本票借了1300萬),對方一直都說沒錢歸還,但是對方有在做生意開餐廳,客人量十分龐大,也在最近買了高檔德國車,因此想知道到底對方的收入狀況如何?

請問我該如何保障我自己的權益呢?我很怕對方脫產,或是消滅時效過了。

網路上有看到有人說可以去法院和國稅局調查對方財務收入,可以告訴我詳細流程嗎,以及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再去申請?

本人資質欠佳,希望能說得仔細一點,感恩

謝謝您,預祝您有美麗的一天

 

沈恆 (沈律師) 105-04-20 09:49

應先取得法院的執行名義才能查閱債務財產資料,執行名義可以是法院的支付命令調解筆錄或確定判決,也就是要先提出證據並經法院確認對方確實有欠錢未還才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0 10:54

您好,

 

1、您可先以借據為憑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以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2、待取得法院執行名義後(支付命令本票裁定),以該執行名義向國稅局調取債務人之財產清單,再據以強制執行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陳 105-04-10 17:53

請問一下:

     如果向債務人以外之人於談話中透露債務欠錢不還的事實,請問這樣有否可能涉及任何民刑事責任呢?請不吝說明指教,非常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10 18:00

您好,

 

單純向他人透漏某人欠錢之事實,並不構成犯罪行為亦無任何法律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如果是單純欠錢不還的事情,尚未觸法,但若對方是因為公務或業務知悉債務人欠款詳細情形,恐涉及妨害秘密罪。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0 2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無涉及民刑事責任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0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無涉及民刑事責任

小琪 105-04-06 13:36

律師您好:請問   因為朋友欠錢於前女友,而因為當時例借據借據人姓名寫錯(雙方都有原版),後來被寄存證信函時發現借據的姓名被更改,內容被更改,朋友的債務人的簽名、手印章及見證人的名字都被從重新寫改過,請問這該如何以法律途徑處理?勞煩律師寶貴建議

你好:

可能會構成會造私文書罪,可蒐集相關證據提出刑事告訴。民事上只要就原本之消費借貸關係負責即可,偽造私文書部分不能拘束你朋友。

您好:

對方可能有偽造有價證券罪之問題,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小琪 105-04-06 16:0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能會構成會造私文書罪,可蒐集相關證據提出刑事告訴。民事上只要就原本之 ... (恕刪)

 

律師您好:針對這句話"民事上只要就原本之消費借貸關係負責即可,偽造私文書部分不能拘束你朋友。"不太理解,在煩請徐律師告知 謝謝您

 

小琪 105-04-06 16:11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對方可能有偽造有價證券罪之問題,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律師您好:如果借據中名子不是債款人本人,還須履行義務嗎?因為對方發現名字寫錯,所以擅自偽造對方字跡簽名及手印章,見證人也仿寫,那請問我們需要履行還款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06 18: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以借據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借款,可爭執其上之簽名非您所簽,無與對方簽立借據成立借貸關係,亦無收受對方借貸之款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林美美 105-04-02 06:46

律師您好:

       請問債務相關問題,之前跟朋友感情時常常相互請吃飯贈送物品,另外借25萬元,後來還了20萬元後因經濟問題未還剩餘金額,期間並未簽立借據,近日與對方協商還款金額與日期時,對方突然說還尚欠11萬元未還,感覺對方是將請客吃飯贈送的物品列入計算,談判破裂也彼此同意對簿公堂,但對方近日跑到我家門口不讓出門,更甚言恐嚇跟隨上班,出門時還拿欠債海報跟在我後面並大聲宣揚欠錢不還,還打電話到公司造謠討債,警察也回應公共空間無法可管,請問有何法律保護及阻止騷擾生活的法律辦法,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02 07: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恐涉嫌恐嚇罪、誹謗罪、強制罪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可以蒐證之後提起刑事告訴。

2、至於債務的部分,我方必須提出還款證明,對方必須提出債務金額證明。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及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人蔘蒂不熟 105-04-01 16:03

前年跟債務人有債務糾紛
去年債務人父母有出面主動邀約去她們那邊進行協商
總共去了三次,前兩次都是講好了最後卻又耍賴掉(當時談好的內容有錄音錄影) 
第三次去時,由於對方的弟弟說他不在場所以前面兩次談好的都不算
直接嗆明說要他在場談好才算數,有種他在場的時候上去跟他談
(我在中部,她們家在北部)
第三次上去時(也是他們約的時間地點),我因為怕有什麼意外
找了三個朋友一起上去
講沒幾句話,對方父母就開始故意越講越大聲,那個弟弟就報警
我們當下就覺得話不投機,直接離開
後來越想越氣憤,就在他家四周張貼
沒有把對方姓名完整姓名寫出來的紙條,內容寫著他們家惡意欠錢不還,快要要逼死債權人的紙條,欠債還錢天公地道,欠錢不還重複寫了好幾次的內容(只有這些文字,沒有其他文字,我這裡還有備份) 
後來對方就在隔天做筆錄時跟警察要求告我恐嚇取財
3/07也開庭審查
檢察官問我:為什麼要去他們家及為什麼要恐嚇他們
我說:我根本沒有恐嚇他們,要協商的也是他們主動邀約的
檢察官卻說:我帶人上去就是要去恐嚇
我回應則說:對方說有種要趁他在的時候在上去談,其他都不算數
我不是當地人,又要去對方家,我會怕我找朋友一起上去我覺得很合理

檢察官卻說: 沒有,你這樣就是要上去打架的
我說:他們欠我錢,主動找我協商又說這種話,我當然會怕,我沒有恐嚇
檢察官又問對方的弟弟說: 他是怎麼恐嚇你的
對方說:他跟說我以後看到他一次就打一次
檢察官對我說:你看吧,還說沒有恐嚇?
我回答:我根本沒講過那種話,我人在中部,平常都要上班,要不是他們欠我錢又說要協商我平常根本不會去到他們那,我要怎麼能見一次打一次
檢察官又對我說:是嗎?人家說的很肯定喔
我回答:我也很肯定的說我沒有
之後檢察官問對方的父親說我有沒有恐嚇
他父親說:有阿,他說知道我兒子是司機有記下我兒子開車的車牌,以後再外面看到一次打一次。
檢察官又對我說:你還說沒有恐嚇?
我回答:我根本就不知道他兒子是什麼司機,他兒子是司機也是他兒子自己跟我講的,我也根本就不知道他兒子開什麼車,車停在哪裡,我怎麼可能講這種話
之後檢察官問還有沒有要補充的時候
對方父親就把我張貼的海報拿上去給檢察官並說:我本來也沒有要告他的
實在是因為他張貼那個海報,我很"生氣",我一定要告他
檢察官就說:張貼這個海報就是恐嚇
我很無言
--
今天收到判決書
開頭卻寫著被告妨礙自由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行,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述如下:
上面簡述是說欠債是其兄長所欠,我是上去請求對方父親代償債務
然後發生口角,竟基於恐嚇安全之犯意向其恫稱"以後不要讓我看到,不然見一次打一次等語",使其弟弟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安全
被告固坦承於上開時間與另外三名不詳男子前往,惟矢口否認有何上開犯行,辯稱未恐嚇告訴人,僅因告訴人表示不願協助處理債務就離開。然查,證人父親有提供被告製作之海報一張在卷可佐,是被告上開鎖辯顯係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被告所為,係犯刑法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刑事訴訟法451條1項申請簡易判決處刑
--
我疑問的點是
1.當初開偵查庭是用恐嚇取財罪開偵查庭
最後簡易判決書第一行卻是我因為妨礙自由案件偵查終結
但內容卻是以恐嚇罪偵結,這不管是不是筆誤,都令我覺得很怪異
為什麼總共變成三種不同的罪行?而且感覺很糟糕...

2.今天我明明沒說過那種話
而且偵查庭開庭時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我說過那種話
僅憑對方父親片面之詞,而且還兩造雙方說法不同
這種也能當證據? 那為什麼我的說法不能採信?明顯過於偏頗吧?
最後檢察官以海報當作佐證,認為我的說法是辯詞不足採信
也很怪,海報上面根本沒有任何一句寫說如果不還錢就要怎麼樣怎麼樣的字句,到底哪裡有到恐嚇罪的地步?
而且對方父親說他看到海報的反應是很生氣,我怎麼覺得很奇怪
說自己很生氣才要告的還叫生心畏懼?

我該要怎麼請律師立刻申請異議呢?
還是我這樣也真的是恐嚇罪? 真的覺得被他們黑了.....
 

你好:

不是筆誤,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係刑法第26章妨害自由罪內之條文,所以案由列妨害自由並無問題。由於你與告訴人間有債權債務糾紛存在,實務認為無不法所有意圖,所以不會構成恐嚇取財罪,但以加害身體之惡害導致告訴人心生畏懼,仍然會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 檢察官綜合偵查所掌握之證據(告訴人、證人供述、海報)認定你有恐嚇危害安全之犯行,由於是簡易判決處刑書,所以法院不一定會開庭,若要爭執要在法院分案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但書規定向法院要求開庭。 詳細情形最好委任律師前往閱卷,並研究案情以免權益受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您若要主張無罪,應趕快向法院聲請開庭,並提出答辯,否則簡易判決處刑通常約一個月即會為有罪判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01 17:2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偵查階段歷經一開始告訴人提告、警察與檢察官偵查,有可能檢察官改變所涉罪名的檢察而在罪以不同法條起訴,這部分來說其實並沒有問題。

2. 您所述的案子僅憑告訴人及其親屬的一方偏頗之詞,要完全論您成立恐嚇取財罪,其實是不公平的,何況法院判決實務也不認為告訴人的指述是有罪判決的有利證據,而海報上也沒有任何恐嚇的字句,起訴書供為判斷您有說「以後不要讓我看到,不然見一次打一次」,關聯性實過於淺薄。

3. 此案建議委請律師即刻至法院閱卷,瞭解案件所有卷證資料的內容,擬定答辯方向以爭取公義。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M 105-03-26 15:35
最近有一個女生一直到處傳Line跟我身邊的朋友說我男友欠錢不還,還騙他上床 我問他說是什麼時候的事,他說是2/8,但那天我男友跟他家人在一起一整天,根本沒有離開我的視線,除了去廁所,可是那女生說有,但問他在哪見面的,他一下說雲林一下說彰化,根本沒有確切的地點。 而且他不知道用什麼方式拿到我媽的電話,打過去跟他亂說話,而且還傳不是事實的簡訊給他,這幾天還一直要我男友約出去談,去他朋友那談,我們覺得奇怪所以就先報警,但他一直要約出去,我們要約警局前面,但他好像不肯,一直跟朋友說我們不想談之類的。 可以幫我嗎?他一直這樣說,害我男友的名譽越來越差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6 16:14

您好,

 

1、若對方所散布之訊息並非事實,可對其提出誹謗罪之告訴;就其騷擾您男友及身邊家人朋友之行為,則可提出強制罪之告訴。

 

2、民事上,可對其請求損害賠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6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您的描述,對方之行為,可能構成放害名譽誹謗相關犯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6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evenCho 105-03-25 16:24
請問我媽要跟我爸離婚,因為我爸賭博賭到退休金勞保都賭光了,外加還跟銀行欠錢沒還,現在我爸是屬於無業狀態,三不五時都跑出去賭。 今天早上約好說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但我爸手機關機不到場,是否故意我不知道,諮詢過戶政事務所的志工,說一方不願意就需要到家事法院辦理。 如果跑家事法院需要甚麼文件?如果我爸還是不肯簽名呢?如果我爸外面有債務,家裡的人會影響到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5 16: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事證證明對方經常賭博,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
2、程序上,倘若不能協議離婚,就只能透過法院。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5 23:16

您好,若父親不願意與母親兩願離婚,則母親必須要向父親提出請求裁判離婚之訴。

依據您所描述之情況,建議請母親蒐集不堪父親同居虐待之相關證據,亦可由子女做為證據方法,證明父親確實有對母親為虐待之行為。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5 23:37

您好,若父親不願意與母親兩願離婚,則母親必須要向父親提出請求裁判離婚之訴。

依據您所描述之情況,建議請母親蒐集不堪父親同居虐待之相關證據,亦可由子女做為證據方法,證明父親確實有對母親為虐待之行為。

chf 105-03-25 16:14
朋友欠錢不還 要如何提告侵佔(有簽保管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k8883

victor 105-03-22 18:49

因為朋友開店欠錢跑路,留下一個4個月沒領薪水並且連續兩個月死守店面的非法外籍員工,我跟他買了一台電裡的電視後,有人自稱是老闆的代理人出面要求歸還,並且否認該非法外勞是他們的廚師,我也按照對方要求後歸還。

但是同時有其他人收購了全部的酒類商品,在我轉告代理人要求歸還的訊息後,仍然不願意歸還。

現在對方要報警說我是另一人的共犯,我又卡在7天後要出國,現在該怎麼處理?

因為我已將收購的物品歸還,並且有監視器拍到,請問我現在能去自首來加快檢警的流程嗎??

或是通知對方 當她要報警的時候,我會直接過去投案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2 19: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先要釐清對方的身分,不要隨便去自首。倘若我方是以購買的方式處理,可以主張免責,至少不會有刑事責任

2、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victor 105-03-22 20:4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先要釐清對方的身分,不要隨便去自首。倘若我方 ... (恕刪)

律師您好,謝謝您的回覆。

目前店家代理人要求我去通知另一名收購的人歸還物品。

對方口頭通知有我去店內搬取及歸還我所買的電視錄影,而且另一人在店內購買時我仍在店內,所以我是共犯。

這個是否是正確的,目前對方在等另一名購買物品的人回覆是否要歸還後再決定是否報警。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23 11:09

您好:

如曹律師所言,要先弄清楚對方是否為代理人身份(有無代理委託的相關證明),再來您是以購買交易的方式取得店內物品,對方想以刑法規定告您,在構成要件上恐不相符。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peter 105-03-22 15:22

想請問關於下面這篇

http://forum.gamer.com.tw/Co.php?bsn=07650&sn=5968954

不知道欠錢不還的是否有涉及任何的民刑事問題

以及假使他中途反悔 即使受害者無意願仍自行匯款表示已環款

這樣的行為算環款嗎 還是算自行硬塞錢 是否仍有罪

最後就是被害者上網路公布其對話 及FB名稱等等

是否涉及任何問題 及受害與加害者所犯下問題何者較重

因欠款人態度實為令人不滿 及 此類問題層出不窮

所以藉此機會認真問一下

你好:

對方並非自始就無給付價金之意思,看起來是他剛好手上沒有錢,要求你寬限給付買賣價金之期限,然後你們意見不一致產生爭取,所以客觀上未施用詐術主觀上沒有詐欺故意及不法所有意圖,要憑吵架時的對話紀錄提告詐欺,恐有困難。 你在網站上章貼對話紀錄看不出來有具體指明對方,不會貶損對方之名譽,且無法直接或間接識別出對方,不會違反個資法。 是否構成詐欺你要提出更多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2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詐欺犯罪是詐欺犯罪,與買賣價款無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趙 105-03-09 23:58

請問 我媽幾年前有跟過互助會 但是被倒會 倒會的那個人跑了,所以其他會腳就叫我媽要負責還錢 然後有告我媽詐欺 我媽也有去服刑了,這樣出來還需要還錢嗎  因為我家經濟上有困難  而且債主之前還有到我家社區亂 到處發有關我們家欠錢的傳單  還有去我媽工作的地方叫我媽還錢 有影響到我們的生活  我媽現在也有每個月還那個債主的錢(因為他們有私下定還款契約,並沒有律師證明) 如果沒按時匯款的話 就會打電話來催 還會請朋友傳訊息叫我媽要趕緊匯款  所以我想請問 我媽已經有進去服刑了 還需要還錢嗎 他們私下定的還款契約有算數嗎? 在刑、民事方面還有甚麼責任嗎? 

一、民事民事刑事刑事

二、欠錢的話就算是刑事關完了還是有民事的問題。

三、如果是有還款協議的話可能會被認為是和解和解會取代原來的法律關係。

四、和解的時候並沒有一定要律師在場。

五、經濟狀況有困難的話要想辦法開源節流。

六、我們的教育嚴格說起來並沒有教我們怎麼賺錢,也沒有教我們怎麼守住錢,這些要自己想辦法學。我最近都在看有錢人的傳記,我覺得雪球巴菲特這本書不錯,但是我本身沒有玩股票,理由很簡單,因為巴菲特就說不要投資在自己不了解的東西了,我不了解股票自然也不應該玩股票。另外我覺得值得一 看的書是這小子讓川普讚歎,這本書真的是不錯,這本書是說寫書的作者是美國第八大富豪[不知道真的假的]。這本書我覺得寫的最好的一段是他建議如果要做生意的話還是先做一點小生意,在小生意裡面練習管人管錢管事情,如果小的公司你可以管得好,這家公司變成一間大的公司的話也可以管得好。還有一本是窮爸爸富爸爸,這本書的話概念是對的,但是這本書具體教的方法在台灣很多都不可行,例如支票本票在台灣可以不要收儘量不要收;還有就是未上市櫃股票在台灣大部分都是詐欺

七、關於怎麼賺錢這件事其實我一直在學習中…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你好:

為何會首逃匿你母親會構成詐欺罪?是你母親與會首共同為詐欺之犯罪行為,而構成詐欺罪之共同正犯或幫助犯?此部分尚未釐清。 若有訂定和解契約就要受到拘束,除非和解契約有無效獲得撤銷之情形,否則對方會訴請法院請求履行和解契約,確定後會聲請強制執行,執行你母親之財產、所得。 若債權人催討欠款之行為超出可容忍之範圍,可能會構成強制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可報警處理並提出刑事告訴。
乖乖 105-03-08 11:28

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9 18: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於6個月內先提出告訴在說,倘若雙方可以和解,屆時在撤回告訴。

2、有關於賠償金額的部份,不是對方要求多少保險公司就會理賠保險公司理賠也不代表我方就必須理賠,必須是符合保險理賠項目及相關法律規定。

3、建議應該先就我方的部份保留相關證據,並且提告刑事過失傷害,接下來再考慮和解,倘若無法和解,還是要有訴訟的準備。

 

 

重新來過 105-03-06 17:39

我跟前任女友未婚產下一子,有辦過訂婚,但因後來覺得這女的並不是適合我,而且他與前任男友還有聯絡,所以因而就決定不繼續下去,但因之前有跟他借了70萬元,所以分開的那天被他家人帶去一間律師事務所簽了,付膽養費的同意書及本票一張每月二萬共20年的還有一張在規定時間內歸還70萬元的本票二只,簽完後他哥在律師事務所打我,事後有去醫院驗傷留証,因為不想禍及家人,所以都是自已去面對與承擔,70萬的欠款也在規定的一個月內,還給了他但他爸爸卻不把本票還給我,最近因為我從事服務業工作不再那麼的穩定,經濟壓力,讓我喘不過去,只能到處跟朋友借錢救濟,但原因只在我每個月的20000塊膽養費壓力實在過大,而且之前有跟前任女友開口想要更改每過月的金額,但因他交了一個流氓男朋友,還找人放話說要跟我鎖討欠錢,因為當初的膽養費同意書上有加了一條如有一期沒繳如同全數到期,我是否有辦法把每個月膽養費降下來,好讓我改善生活,否則真的很難繼續生活下去,之前有去尋求市府免費法律諮尋,但卻沒有太大的幫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6 18:02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僅能向法院起訴,以協議顯失公平令您生活無法維持等理由,請求判決該契約無效或酌減費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要看到你的協議書才有辦法判斷。 若協議書所定之贍養費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可依民法第1121條規定,依情事變更原則,請求變更致你能負擔之程度,而生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亦有扶養義務,所以你只需要負擔二分之一之扶養費,再依雙方之經濟狀況定扶養費之數額。 若屬於民法第979條違反婚約之非財產上損害之協議,意思表示相互合致就必須受到拘束,對方只是讓你分期給付,可能還會約定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而請求給付全部之損害賠償金額。 本票部分可以請求返還本票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6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驗傷單仍於六個月內,可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又若您名下無動產或存款,可無須理會本票或其他債務,即使對方提告勝訴,強制執行無結果,亦僅能取得一紙債權憑證,若對方放話要找人打你,應盡速錄音存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6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名下目前無財產,可不用理會贍養費本票,即使對方提告勝訴,也無法對您執行,又若對方有恐嚇您之言論,應盡速錄音蒐證委任律師具狀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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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維 105-03-02 23:40

想請問我爸爸去世前有借姑姑一筆30萬…但因當我只有幼稚園妹妹滿月!所以我們也不知道此事!我跟妹妹是由爺爺奶奶撫養長大…期間也並未告知此事…直到奶奶去世才從親友口中知道…不過已過快30年…請問我還有辦法依法律途逕討回來嗎?姑姑有跟妹妹親口承認欠錢的事~我這邊也有電話錄音不知道能不能成為證據…謝謝你

借貸債權請求權時效為15年,你們的債權已經發生30年,即使有相當的證據可以證明當初有債權存在,在訴訟中對方仍可以時效已經消滅為理由,拒絕返還(也就是說你們會敗訴)。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我的部落格留言,我的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Summer 105-03-02 11:23

與男友從97年交往,期間很常在我要購買東西時,請我幫他一併刷卡結帳、也經常有高鐵票要我刷、場地費講師費要我幫忙匯款等等。去年底答應要還我錢,今年初他下班後失聯到現在,同時也發現他四處騙錢欠錢,把債務留給我們這些可以被找到的人幫他償還。

由於我借他的金錢多數是以我自己的信用卡刷卡、款項的部分他會要求我用劃撥,因此沒有多少證據。加上LINE的對話也僅有去年底[我想就直接先匯二十萬吧,其他的再算看看]的歷史訊息,以及幾則他請我劃撥的對話,這樣提告證據會不會太過薄弱

另外也想請教,因為他刻意躲藏太久 (1)我請朋友幫我問問他的行蹤,因此我將這陣子發生的經過和事實作敘述,請朋友幫我尋找他,也請大家不要借他錢,以免害到自己也害到他家人。 (2)前陣子到他家把我的東西拿回來,同時也使用了他請我刷卡買的行李箱裝這些東西搬回家(經過他媽媽同意) 以上這兩個方式會有法律的問題產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2 18: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還是應該以民事途徑救濟,才有受償的機會。

2、還是可能涉嫌誹謗罪,建議不要這樣作,因為我方必須有其他人受騙事證才能自清。

3、因為取得其母親的授權,所以不會有刑事竊盜的問題,至於民事的部份,倘若箱子是對方的,那怕對方積欠我方欠款,仍應該返還回去。

蚊子 105-03-01 20:58

請問,朋友欠錢不還

(不是一次借,分多次借的)

所以無任何借據

開始要他還錢他就一堆理由,

每一次都說會還,

到了約定還款的時候就說那個時間臨時有事不能來還錢

現在過好幾個月了

卻還是避不見面,我應該怎麼辦?

 

 

 

 

 

 

 

 

可先發存證信函限期催告,給予緩衝及蒐證,逾期未清償可直接起訴,或聲請支付命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1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對對方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1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對對方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Fen 105-02-24 17:07
我想請問律師~我跟前男友有金錢上的糾紛,他欠我錢沒有還,但我們沒有借據,只有聊天內容有談到借錢或是金額、還有買東西幫忙刷卡部份,當初都有說好會分期給我,但卻一直擺爛,我手上的證據只有聊天記錄講到錢的,還有刷卡消費網路銀行記錄,也有對方匯錢還我一次錢的記錄,也有我借他錢的轉帳記錄,沒有借據,都是自己私下的筆記金錢來往記錄,請問這樣構成證據嗎?而且有mail證明他自己說過「就是欠錢還錢而已」,而他卻一直沒有按照自己說的每個月給我錢,請問我能採取什麼方法ㄧ次要回我的金錢呢? 以上問題稍早發表過~ 另外想到補充 再次詢問律師:對方以前曾經幾次被詐騙集團利用帳戶,有案底無法申請良名證,名下沒有財產,請問這樣是否對次案件讓對方更為劣勢呢?或是毫無相關幫助?

一、依民事處理即可。

二、對方目前沒有財產的話還是建議先取得執行名義,例如支付命令或是確定判決。然後要記得換債權憑證,借款的話每十五年內要換債權憑證,等到對方有財產強制執行。

三、去國稅局查對方財產只是其中一種查對方財產的方法而已。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4 19:06

您好,

 

1、雙方通訊的訊息、匯款紀錄都可以是有借貸關係之證明,不用一定要白紙黑字。

 

2、可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若其仍無意還款,則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喊還借款

 

3、對方有案底一事與本案沒有關聯,沒有實質上的影響。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Fen 105-02-24 15:19
我想請問律師~我跟前男友有金錢上的糾紛,他欠我錢沒有還,但我們沒有借據,只有聊天內容有談到借錢或是金額、還有買東西幫忙刷卡部份,當初都有說好會分期給我,但卻一直擺爛,我手上的證據只有聊天記錄講到錢的,還有刷卡消費網路銀行記錄,也有對方匯錢還我一次錢的記錄,也有我借他錢的轉帳記錄,沒有借據,都是自己私下的筆記金錢來往記錄,請問這樣構成證據嗎?而且有mail證明他自己說過「就是欠錢還錢而已」,而他卻一直沒有按照自己說的每個月給我錢,請問我能採取什麼防範一次要回我的金錢呢?

自己的私下紀錄無法作為證據,但轉帳匯款紀錄、對話紀錄可以作為證據,可直接起訴或聲請支付命令來追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轉帳記錄和通話記錄都可以作為證據,建議可提起返還借款訴訟,勝訴後,再直接執行對方之財產

jing 105-02-22 16:23

律師您好

請問對方欠錢有資訊 但不完整狀況下,是否可1~2後或幾年後再追討呢?  謝謝

追討借款時效是15年,只要在時效內請求都不會有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此段時間可以持續與對方對話,並蒐集對方承認的事證,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2 20:48

您好,借款返還請求權是之時效民法第125條之15年唷!

Irene 105-02-18 22:44

前同事跟我借四萬,分期還,只還一萬就搞失蹤

我只有他手機和車牌號碼,不知道他地址(只知道他住新竹,我住台北)

LINE的訊息對話有他欠錢的證明

但是卡在沒有地址無法寫訴狀讓它強制執行從薪水扣,請問我該怎麼辦

對方借錢還錢態度前後不一,說我叫他還錢很現實,還嗆我要告他隨時歡迎..我真的超生氣,請幫幫我拜託..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8 22: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沒有地址,但是還是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清償

2、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是否涉及詐欺罪,可以考慮提告刑事告訴。

105-02-17 01:39
有個男生曾經喜歡我 當我有經濟困難的時候 他都會幫我 我那時候有跟他說 我會還 但是他總是說 不用還 還來追不到 不爽了 卻開口要把 當初拿給我的錢要回去 那欠錢還錢天經地義 他說 我總共前前後後拿了五十萬 有沒有這麼多 我沒算過 我答應他 一個月給他一萬 他卻翻供說 他當初錢是跟高利貸借的 所以五十萬加五十萬利息總共一百萬 當初沒借據本票 什麼都沒有 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沈恆 (沈律師) 105-02-17 08:52

您好!

已答應要還的部分需要償還,但可要求對方證明借款金額,無法證明的部分不用還,高利貸加五十萬的部分也不用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何明諺 (何律師) 105-02-17 09:05
回覆 恩 的發言內容:
有個男生曾經喜歡我 當我有經濟困難的時候 他都會幫我 我那時候有跟他說 我會還 但是他總是說 不 ... (恕刪)

您好:

1.是否確實借了妳50萬元,請對方出示證明,否則不是他說了算;不過妳既然已經承認債務,50

   萬依法是要還。

2.至於對方是向高利貸借錢來借給你,則是對方自己要去向高利貸負責,與你無涉,除非你當初

   就知道是向高利貸借款

以上 謝謝

邵可 105-02-05 17:59
事情是這樣在一月初的時後與這男生交往 後來過沒多久他跟我說他欠錢莊錢問我可不可以幫忙他,我本來工作只是一般檳榔攤根本無法一時拿那麼多錢所以犯傻之下我進了酒店借錢當下我借了六萬 我印象深刻那天是15號 1/15號 後來由於他一而在開口跟我借錢我實在受不了了我提出分手請他還錢 但卻因為當下我未請他簽下任何證明之下他打死不肯承認他有與我借這筆錢 而我唯一有的證據只有通話與fb line 微信對話 但我也誤刪掉了 能否有辦法調回那些紀錄說真的我並非那麼現實 是因為我在跟他討取的時候他非常刻意的封鎖所有我可與他聯絡方式 另一方面是當初借下這筆錢我所簽下的借條是12萬 雙倍 他在與我借錢後不斷的態度越來越差甚至我到他家去討他跟我大小聲要我要告去告……這筆錢目前對我真的真的很重要 真的無法告他嗎……

您好:

建議可以先尋求專家協助,看是否可以挽救之前的對話記錄,如果沒辦法,則可以找知悉此事之人作證,或是匯款記錄。

邵可 105-02-05 17:21

事情是這樣在一月初的時後與這男生交往

後來過沒多久他跟我說他欠錢莊錢問我可不可以幫忙他,我本來工作只是一般檳榔攤根本無法一時拿那麼多錢所以犯傻之下我進了酒店借錢當下我借了六萬  我印象深刻那天是15號 1/15號    後來由於他一而在開口跟我借錢我實在受不了了我提出分手請他還錢 但卻因為當下我未請他簽下任何證明之下他打死不肯承認他有與我借這筆錢  而我唯一有的證據只有通話與fb line 微信對話 但我也誤刪掉了 能否有辦法調回那些紀錄說真的我並非那麼現實 是因為我在跟他討取的時候他非常刻意的封鎖所有我可與他聯絡方式 另一方面是當初借下這筆錢我所簽下的借條是12萬 雙倍 他在與我借錢後不斷的態度越來越差甚至我到他家去討他跟我大小聲要我要告去告……這筆錢目前對我真的真的很重要  真的無法告他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至少要有對話內容來證明您們之間有借貸關係,而對方名下若無資產,則要走訴訟途徑最後也很難拿到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帥哥傑 105-01-26 09:20
A在民國97年向我借了共50幾萬,去年八月向他催討卻收到他的恐嚇簡訊(揚言找人打我),在隔日我第一時間去了警局備案並提告,後來得知偵查對有傳喚他南下說明並做筆錄,前幾天我收到地檢署傳票,以告訴人身分出庭,案由是妨害自由,庭中檢察官有問到我是否已經提出民事訴訟,我回答沒有,想等刑事訴訟結束,再打民事訴訟要錢,我的疑問是,我能否在這場刑事訴訟中一併解決欠錢的問題,因為我很有把握是由A傳出,那如果起訴了,我可以連帶要求他除了刑事賠償並且歸還欠款嗎? 還是我一定得另打民事訴訟?是的話,愈快提出愈好,還是等民事訴訟結果出來再打比較好?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26 13:24

您好!

告訴恐嚇罪的刑事程序只會認定對方的行為有沒有構成恐嚇罪,若有罪可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精神賠償。但並不會處理借款返還的問題,請求返還借款需另提民事訴訟解決,無論刑事民事,主張權利都要盡快。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6 18: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民事借款糾紛刑事是否構成恐嚇,為分別二個事件,不會互相影響,即使成立恐嚇,亦不代表對方須返還借款,建議應盡速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返借款刑事部分,亦需整理對方犯罪行為之證據,以利檢察官偵查對方之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雅雯 105-01-22 20:58

我爸之前欠卡債,10年後銀行突然上門說要催討。

一直寄法院書面通知說要提告 房子要拍賣5/1的債權

房子是阿公的名字,過世之後爸爸也沒有去拋棄繼承權。

過世之後名字是阿嬤的。

阿嬤 下面孩子有 我爸 大叔 小叔 姑姑 。

銀行提出申訴 我爸現在好像也不能拋棄繼承處理之類的。

銀行說 惡意拋棄  說得很嚴重。

我不負責任的爸爸也不積極在處理。

欠錢不還 小孩要來善後。

請問現在處理方法是?  勝算大嗎?

 

如果把5/1的債權買回來。

是否就可以脫離債務  拋棄繼承

後續要怎麼處理呢?

 

全部欠費快100多萬

是其中一間銀行找上門催討。

說欠了40-50萬  銀行業務說要求我們三十萬和解

但是和解了 如果也不能拋棄繼承 其他銀行又繼續找來。

 

 

 

 

 

 

 

 

 

 

 

 

 

 

 

 

 

 

 

 

 

 

 

你好:

銀行可能是要依民法第244條規定撤銷拋棄繼承遺產分割協議分割遺產之行為,實務上對於是否可以撤銷有不同意見,要針對銀行的主張提出答辯。 若被撤銷銀行就可以拍賣父親繼承之權利範圍(五分之一)。 建議攜帶完整資料尋求律師協助,以免權益受損。 補充:若積欠金額不多,就先湊錢還給銀行,再請父親慢慢償還。
雅雯 105-01-22 21:22

如果把5/1的債權買回來。

是否就可以脫離債務  拋棄繼承

後續要怎麼處理呢?

雅雯 105-01-22 21:31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全部欠費快100多萬

是其中一間銀行找上門催討。

說欠了40-50萬  銀行業務說要求我們三十萬和解

但是和解了 如果也不能拋棄繼承 其他銀行又繼續找來。

 

沈恆 (沈律師) 105-01-22 21:34

您好!

因為您父親沒有拋棄繼承,就會成為共同繼承人之一,對所有遺產均應享有1/5應繼分。銀行應是主張爸爸奶奶為了債害銀行債權,而將繼承房屋全部登記給奶奶,讓爸爸繼承後依然無法還款。 如果爺爺已過世超過三個月,就無法再拋棄繼承了,後續應盡力打贏銀行發動的訴訟,才有利保住房屋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2 22:02

您好,

 

1、通常1/5的房屋所有權這種法拍,最終應該會四拍流標。

 

2、拋棄繼承時效限制,父親可能也已無法拋棄了。

 

2、況且,可主張阿公指定將房屋贈與予阿嬤,父親最多也只能有特留分遺產,也就是1/5房子再1/2,也就是只有1/10的房屋所有權

 

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後續訴訟事宜,才能爭取最大之機會保障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Irene 105-01-17 17:23

您好,我是一名證券營業
去年八月客戶發生了違約交割,中間處理過程本人沒有違法的地方,程序也都依法辦法,公司也沒有怪我疏失,公司有對客戶提訴訟,案子就進入法律程序。
但從九月開始,每個月我的薪資,獎金的部份都沒有發給我,他們說因為客戶違約的款項在收回之前,我的獎金都會保留,不論我是否有疏失,這就是程序(?哪來的程序)
我有去查我們都有簽過員工承諾書,第一項就是:本人願恪尊公司各項內部規章及公告、證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及相關證券交易或管理法令,並本於誠實及信用原則執行業務
但內部規章並沒有讓我們一條一條看過
我在公司的內部網站裡,翻出作業辦法的獎金制度,裡有有兩條關於客戶違約時的規定,我拿給同事看真的沒有幾個人知道…
1.客戶違約發生致本公司產生損失時,其損失應全數由營業員負擔之
2.違約損失之追償加計營業員已扣抵金額,補足公司損失部份後,倘有餘額,營業員得以書面報請分公司經理人或單位主管核可,並呈報人力資源部後,領回其已扣抵之獎金,該獎金於次一月份隨薪資合併發放。

 上週五,我口頭提出說我要離職,主管用這件事擋我,軟硬兼施,說如果我離開是不負責任並且不聰明的,離開公司後,沒有公司保護我,如果要對我求償呢?叫我待到案件結束要走再走(時間跟本是未知數)
想請問:
1.公司那樣的內部規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嗎?因為非常明顯的不平等條約,我們的底薪兩萬五、兩萬六,如果就因為簽過名,就要蓋括承受可能五百萬、一千萬的債務嗎?
2.公司尚未討回的款項,是可以這樣先扣營業員的嗎?
3.如果我現在尋求勞工局的協助,即使離開了,公司是否可以立刻對我提出求償假扣押支付命令?( 那筆欠款的案件是證券公司跟客戶已經在法院等開庭的案件),況且被報違約欠錢的人是客戶,我也不是客戶的連帶保證人
我們只是領兩、三萬的小小營業員,真的不懂為什麼沒有犯法也被威脅可以扛上百萬的債務,我不知道我能相信誰,希望有人可以告訴我法律是不是可以保護小老百姓?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7 17:24

您好,

 

1、系爭條款確實顯失公平,除可向主管機關檢舉外,未來訴訟中亦得主張條款無效。

 

2、公司沒有任何理由預扣員工薪資,此為違法之行為,應向主管機關一併檢舉之。

 

3、同1,系爭條款顯失公平,於訴訟中可主張條款應屬無效。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7 18: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若公司無與您協調處理之誠意,可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7 18: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若公司無與您協調處理之誠意,可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于小蘋 105-01-14 17:12

律師您好:

我有關於借款的問題想請教

對方用支票請中間人跟我們借了很多錢,也簽了本票

說好給的利息,到現在一毛都沒給

一直追,前陣子才肯還了一些些,但還有大部分金額完全抵賴!!!

用來跟我們借錢的支票也全部出紅單

現在中間人推給借款人,借款人也耍賴推託給中間人

反而要告我們詐欺 錢他們都拿走了 現在死不認帳

這年頭...欠錢的比借錢的還厚臉皮

金額龐大..攸關我一家老小的經濟..

如果委託律師幫忙 錢我們拿得回來嗎??

 

你好:

對方有脫產行為要先聲請假扣押裁定及辦理強制執行,查封、扣押對方財產,以免求償無門。 要先釐清消費借貸契約(借款契約)之當事人為何人,以及簽發支票代表何種意思,有無簽署借據契約支票跳票,可持支票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清償債務債務人拒絕清償債務亦可持借據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清償債務。 確定後還要看債務人名下是否有財產、所得,若已脫產完畢,還要追查隱匿財產至何處,並起訴追回財產,再強制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您們需舉證有利息的約定,若僅有口頭約定,對您們會較為不利,並餘同徐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4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有簽發支票本票,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票款返還,本票尚可聲請本票裁定,請求強制執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4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有簽發支票本票,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票款返還,本票尚可聲請本票裁定,請求強制執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Tobey 104-12-31 16:10

對方欠錢不還,我是否可以委託他人替我討這筆錢??

我已有像法院申請本票裁定,我在寫一份完整的委託書給友人

請問這樣是否合法?

沈恆 (沈律師) 104-12-31 23:35

您好!

可以委託他人以合法方式追討債務,但不要委託他人以暴力討債等非法方式處理,否則委託人可能也會有刑責。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vincent 104-12-30 09:46
有人對著監視器說,欠錢不還天誅地滅,可以告他嗎
Lixxin 104-12-30 08:34

爺爺前年過世 財產由我們家的人和姑姑家的人繼承 但是表哥遭到通緝 逃至國外 無法聯絡 也因此無法蓋章同意放棄繼承權 最近寄來一張法院通知書 說要法拍 由他持有的一定比例土地 因為他之前欠錢  請問該怎麼處理?有辦法讓表哥所持有的部分順利回到我們家人身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0 08: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參予法拍程序進行競標,或是於其他人拍得時主張優先購買權即可。

2、之後就可以協議分割或是訴請法院裁判分割

vincent 104-12-30 00:10

有人對著監視器說,欠錢不還,天誅地滅,可以告他恐嚇

志仔 104-12-29 14:36

請問有人欠錢不還

我要如何申請扣薪三分之一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您好:

您要先取得執行名義,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即可扣薪。

邱大妞 104-12-02 15:44

去年11.12月 有一個朋友請我們投資他即將要擴大成立的新公司

我們有簽合約投資 然後上面有新公司預定的時間

結果到現在 公司沒有成立  他自已本身的公司也倒 也欠一堆人錢 也欠員工新水  

新公司也因為欠錢無法動工 卻又在外面一直以這個新公司成立 來招商投資   

他本身也有請我們公司製作東西 也欠我們公司貨款 也和我先生借了一筆錢 結果在今年10月底的拿了二張支票要還我們也跳票 遲遲不還錢   

這樣有辦法形成詐欺

(新公司和原本的公司 名字是相同的) 因為當初說要擴大經營


你好:

要看對方是否自始即無擴大營業之意思,而僅係為了吸金才成立公司,否則要成立詐欺罪會有難度。 可以追究公司負責人之責任(例如背信侵占等等)。 貨款部分可以向公司請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3 0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告對方詐欺,若蒐集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您可彙整對方當初說服您投資之相關廣告或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3 00: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告對方詐欺,若蒐集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您可彙整對方當初說服您投資之相關廣告或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辛 104-11-28 13:21

朋友欠錢不還,每次說好的時間沒一次兌現,也不會主動聯繫我,沒有簽下借據只有LINE跟臉書的對話紀錄的我該怎辦

您好:

建議先將該些資料翻拍列印當作證據,可以先發存證信函,再聲請支付命令,也可以直接起訴請求返還。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8 23:37

 LINE的對話紀錄可以做為借貸關係存在之佐證,可以當面拿給律師確認一下。如證據資料已蒐集完備,可以委託律師發函對方請求催告返還借款,如對方逾越期限不予置理,再聲請支付命令請求給付,如對方不異議則確定,可以強制執行對方財產

小劉 104-11-27 15:27

當時前妻欠錢。對方要求簽本票。但確要在加一位發票人不然不放前妻走。當時因為小孩的緣故而簽了!現在法院民事裁定強制執行。還要養小孩跟貸款怎麼辦。

你好:

若針對本票裁定抗告,因為你確實有簽發本票抗告可能會駁回。 若對方就是持票人(當初要你簽名的人)要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依原因關係抗辯主張你與持票人並無借貸關係存在,或有被脅迫等等之情形。 若對方已經聲請強制執行,可追加債務人異議之訴,並依強制執行法第18條規定聲請供擔保停止執行。 若經濟狀況不佳,可以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符合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協助你。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9 22:55

 如果您確實有簽名,您與前妻負共同發票人責任。但您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或者是在對方聲請強制執行後,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聲請停止執行。

曉諭 104-11-27 14:32

您好

我想諮詢相關欠錢追討事宜,於今年3月跟男友分手,與男友交往6年期間,

借了五萬多的費用,加上交往期間他使用我名義申辦手機號碼,因分手後在今年八月停止話機,手機的使用費用也沒有繳清,我電話訊息過去他都推託會匯款還錢,一直擺爛不理,打算用存正信函寄出,但是本人無相關法律知識,想請問:分手後我用line訊息請他還清欠款,另外手機電話告知繳清手機費用,目前到現在都完全不理會,加上我怕寄信函他目前住的房屋租賃,如果蓄意逃避,真的就不還,請問律師存證信函還有什麼樣方式請出本來還錢。

阿誌 104-11-19 14:05
日前家母像當鋪用本票支票借了一筆錢(50萬左右),也按時的在還利息(還了將近20萬的利息),後來還不出來,家母去了派出所告了對方高利,重點來了,現在對方來了一群人來家中要求還錢,家父又罹癌,家母所幸跟他們協調一台汽車讓他們做抵押,不過因為那台汽車也有跟當鋪(其他當鋪)借錢,所以對方感覺沒價值,要求我再貸款一台汽車讓他們做抵押,原先那台就會還我們,否則會去我工作的地方告我(我是職業軍人),說我之前有簽如果錢還不出來就必須貸款買車讓他們做抵押的契約,我不記得有這件事,但看我母親和父親著急的樣子,我也就答應他們貸一台車子給他們,中古車行也是他們找的,當鋪跟車行講好,車行幫我們把欠當鋪的錢還掉,車子給車行做抵押,變成我們欠車行錢,除非還錢,不然沒法牽車,原先那台也沒還我們,那現在兩台車子還在中古車行那邊,新買的車我連看都沒看過,就被他們超速違規,罰單也寄到家裡了,曾要求他們(中古車行)繳,都說會繳,但都沒做到,目前還不接電話,還要擔心受怕,怕罰單再度寄來,請問我該怎麼做?附註:欠錢抵押汽車這段沒有白紙黑字,兩台都沒有。

你好:

你所述並不明確,是否有設定動產抵押權?或只是單純的讓與擔保?或單純供其使用? 若已清償債務,可以請求對方返還汽車,你再慢慢償還車行的貸款即可。 若尚有部分債務清償,可以在繳納罰單後,行使抵銷權,抵銷剩餘之債權清償後再請求返還汽車
阿誌 104-12-22 08:2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我並不記得我有和債權人去相關機關設定動產抵押權,應該是單純的讓與擔保,但我也沒印象有簽訂任何契約,是不是該簽訂類似契約對我才是保障,怕之後還款後對方不歸還汽車,或者以其他理由,例如明明說好先還款15萬則先歸還其中一部車,但還款後又說他沒說過,要全數清償後才歸還。

為避免出現此狀況,是否有什麼契約書或者切結書可以保護自己?請律師幫忙解答。

阿誌 104-12-22 08:33

律師你好,我並不記得我有和債權人至相關機關設定動產抵押權,應該是您說的單純的讓與擔保,但我也沒印象有簽訂任何契約,是不是該簽訂類似契約對我才是保障,怕之後還款後對方不歸還汽車,或者以其他理由,例如明明說好先還款15萬則先歸還其中一部車,但還款後又說他沒說過,要全數清償後才歸還。

為避免出現此狀況,是否有什麼契約書或者切結書可以保護自己?請律師幫忙解答。

104-11-18 12:42

律師您好:

朋友欠錢不還,最近開始避不見面、不回訊息、不接電話直到現在我手上也沒有相關借據 本票 目前留有的紀錄也只有少少的幾行,是否有甚麼相關的合法的途徑把錢拿回?謝謝律師

你好:

可以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討債務,再將上開函文及掌握之證據當作證據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清償債務,若對方不爭執,確定後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執行對方之財產、所得。 若不知住址可以提供電話等資料請法院查明。 證據部分例如匯款紀錄、簽收紀錄、通訊軟體之對話、簡訊、曾經的還款紀錄等等。
104-11-18 13:16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想詢問 "掌握之證據" 需要那些比較恰當 以避免不認帳的情形
小李 104-11-09 21:20

律師您好  請教一下

 因原告跟我是朋友關西   也因我而間接認識被告1 . 之後他們有金錢糾紛    所以原告連我一起告   但是我完全不知情   跟他們2位也沒有金錢往來   事後收到法院通知書才得知 所以我成了被告2. 在調解時  調解員都是在詢問原告跟被告1.    他們調解內容就是每個月被告1要償還原告多少金額  多久後可以還清 .  在這過程調解員完全沒有問我任何一句話   直到他們達到共識  和解了  調解員也沒問我同不同意   跟我是一個字都沒說 .  當時我心想   本來就跟我無關   所以沒問我也是很正常  . 所以在場的我也沒有任何疑問   直到簽名   內容是:

1.相對人願連帶給付聲請人新台幣12萬元     給付方法: 自民國104年11月10日起,每月10日前個給付2萬,直到還清,如有一期未繳視為全部到期

2.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3.聲請費用被告1.負擔 以上筆錄調解成立條款經交在場人閱覽無異議簽名

當時我就簽名了    因為我當時的認知是    相對人視同被告   所以我當時認為這樣寫是正常的.  何況調解員都沒問我   直到收到法院寄來的調解筆錄   家人看過後.解釋後  才得知我當時是誤解了  我是在10月22號調解的     11月5號收到法院調解筆錄 而今天11月9號有到台中法院去諮詢 .  問免費律師   我這場是否可以撤銷或上訴   但律師給我的答案是   已經簽名了  所以就是生效了 .  就算要撤銷那機率是非常小  而上訴也沒有理由上訴 .  法官會認為白紙黑字  不會相信我的片面之詞 我就這樣 揹上債務(欠錢不是我)                         

而原告那邊我也試過  跟他重新調解   但原告不願意 所以我想請問律師   我是否可以撤銷  還是有其他方法  

你好:

可依民事訴訟法第416條規定在收到調解筆錄30日內提起撤銷調解之訴,但是要有撤銷之事由,調解時都在場也簽名了,要主張被詐欺或意思表是錯誤恐有困難。 可依民法第280條規定,在給付給聲請人後向原本應負最後責任之相對人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