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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小姐 102-10-17 19:57

事件:租約未到期,因房客欠租逾4個月,已於8月發存證信函終止租約,目前房客開立三張本票作為現金支付房租(若全部可兌現,租期算一算到明年1月27日),請問下列問題:

1.終止租約法律上是否成立?若成立,那現在是否視為無定期契約,可否循民事訴訟請對方遷讓房屋返還屋主。

2.目前房客採開立三張本票(兌現日期分別為9月30,10月31及11月30)--於10月17兌現第一張本票,房客表示以後會如期兌現)--房客多次藉故拖延,已無誠信可言。回歸問題1,現在可否循法律途逕要回房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顯是可歸責於房客違約行為,故本件之終止契約應屬合法,從而,您自可請對方限期搬離,並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遷讓房屋,另也可以就其未給付之租金部分,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joe 102-10-17 16:53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在民國94年時曾借貸過錢給一個前同事,

但之後款項就追不回來,對方也搬家換了手機號碼,

有留對方老家電話,但對方是老人家都說不知道對方在哪裡

之前有寄過存證信涵,手上也有對方簽的本票,但不知是否有法律效力

想追回欠款不知該如何著手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9 15: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建議您可以就借款的部份,聲請支付命令,或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ajoe 102-11-08 17:4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建議您可以就

請問一下我沒有他的聯絡方式(老家的人稱無法聯絡他),該如何申請支付命令或是提起訴訟呢??

謝謝

刁蠻小琳兒 102-10-17 13:54

你好:我想請問..因5月底有朋友向我週轉現金30萬元.當時也知道他名下有財產.所以我有請他開立本票借據..但時間已到遲遲未歸還.也避而不見...我可以拿他當初簽給我的本票借據法律途徑嗎?還有我應該要怎處裡呢?

如果有開立本票 你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執行對方名下財產薪資或其他債權

刁蠻小琳兒 102-10-17 15:5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有開立本票 你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執行對方名下財產薪資或其他債權

請問張律師 : 我自己一個人到法院辦理嗎?

還是必須找律師辦理呢?

施小姐 102-10-17 01:17

1.房客於102年2月開始延遲支付租金,因超過4個月租金未給付,於102年7月發存證信函催告,於8月份欠租超過5個月卻僅支付2個多月租金房客並藉故拖延。

2.於102年8月再發存證信函表明終止約租之意思表示並指定於文到3日內繳清全額租金,然房客卻僅支付尾款(即僅支付3個月租金,尚欠2個月租金)。再次藉故拖延。

3.9月初房客簽立本票代替現金支付房租,然本票期限已過,無法兌現。

4.目前房客已欠租超過4個月,依第二次存證信函表明終止約租,可否提竊占告罪?懇請協助如何要回房屋。(簽約5年(101.5~106.5),僅前8個月正常繳租,請問是否是惡意有計畫的惡房客呢?有否法條可處置此房客呢?)

您好,

      1.若租賃契約中有約定強制執行的條款,在對方積欠租金,您又已經發函終止租約的情況下,可直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清空房屋

      2.若無強制執行約款,既然您已經於102年8月終止租約,對方至今仍積欠租金,即應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請對方返還房屋並給付積欠租金

施小姐 102-10-17 01:15

1.房客於102年2月開始延遲支付租金,因超過4個月租金未給付,於102年7月發存證信函催告,於8月份欠租超過5個月卻僅支付2個多月租金房客並藉故拖延。

2.於102年8月再發存證信函表明終止約租之意思表示並指定於文到3日內繳清全額租金,然房客卻僅支付尾款(即僅支付3個月租金,尚欠2個月租金)。再次藉故拖延。

3.9月初房客簽立本票代替現金支付房租,然本票期限已過,無法兌現。

4.目前房客已欠租超過4個月,依第二次存證信函表明終止約租,可否提竊占告罪?懇請協助如何要回房屋。(簽約5年(101.5~106.5),僅前8個月正常繳租,請問是否是惡意有計畫的惡房客呢?有否法條可處置此房客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7 12: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此類租賃房屋糾紛,性質上大多認為是民事糾紛,很難認定對方有詐欺或是侵佔的罪嫌,因為一開始有依約給付租金,後來沒有的情況之下,很難認定對方有犯罪的故意,但是目前實務還是有判有罪的,只是非常少。

2、建議您對房客提出謙讓房屋民事訴訟,主張已經解約了,對方必須返還房屋無權占有的利益、給付違約金等。

阿芳 102-10-16 16:08

12年前,我與友人之間有會款的問題。基於她的處境有簽下本票一張,上面有記載金額、日期、她和兒子的簽名、身份証字號和蓋章(兒子是蓋手印)…

也有寫下一張借據

簽下不到半年就逃之夭 夭找不到人!事隔12年,我該如何做可以拿到這筆錢?

請教您,幫幫我這家庭主婦,我現在正急需用到這筆錢…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9 16: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針對借款的部份,建議您聲請支付命令,或是依法提起清償借款訴訟

小蔡 102-10-14 16:40
請問律師: 我爸2年前裝潢生意失敗 有欠木材行料錢約40幾萬 另外還有會錢對方說欠他11萬總共50幾萬 但事後有還2筆各15萬 共30萬之後陸續每月還5千~1萬 但是還對方錢時自己也沒有做紀錄 所以到底已還多少也不清楚了 因為當時生意失敗時沒有寫借據欠條 而且到底欠多少金額都是對方說的 最後雙方在金額方面有糾紛 至今年由於我爸工作比較不穩定所以沒還錢 對方請別人先打電話到家裡討錢 隔天我爸就約對方要討論債務還款問題 沒想太多就一個人去對方店裡談 結果一進店裡就把鐵門拉下 3-4人就把我爸拉住 有打人 但沒傷 身上的錢也被拿走 還強迫簽35萬的本票一張 請問這樣可以提告對方什麼罪? 強制罪嗎? 警察局的說如果對方罪名不成立對方可反告我們詐欺真是這樣嗎? 發生當時只有我爸一人沒有其他證據可以佐證 這樣告的成的機率高嗎? 事後有想要跟對方電話錄音 但對方已不承認只有回答已叫別人處理就掛電話了... 已提告了 現在也只能等法院判決嗎? 那 那張本票目前有算生效的嗎?
呂文正 (凱文兔) 102-10-18 10:24
一、如您所述屬實,那群人抓住您父親並逼迫簽本票乙節,初估恐有私行拘禁、加重強盜得利的問題。 二、強迫簽本票的部分,可以提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小蔡 102-10-14 15:23

請問: 我爸2年前裝潢生意失敗  有欠木材行料錢約40幾萬 另外還有會錢對方說欠他11萬總共50幾萬 
但事後有還2筆各15萬 共30萬之後陸續每月還5千~1萬 但是還對方錢時自己也沒有做紀錄

所以到底已還多少也不清楚了 
因為當時生意失敗時沒有寫借據欠條而且到底欠多少金額都是對方說多少就是多少
最後雙方在金額方面有糾紛 至今年由於我爸工作比較不穩定所以沒還錢  

對方請別人先打電話到家裡討錢  隔天我爸就約對方要討論債務還款問題
沒想太多就一個人去對方店裡談 結果一進店裡就把鐵門拉下 3-4人就把我爸拉住 有打人 但沒傷 身上的錢也被拿走
還強迫簽35萬的本票一張  請問這樣可以提告對方什麼罪?  強制罪嗎? 
警察局的說如果對方罪名不成立對方可反告我們詐欺真是這樣嗎?  
發生當時只有我爸一人沒有其他證據可以佐證 這樣告的成的機率高嗎? 
事後有想要跟對方電話錄音 但對方已不承認只有回答已叫別人處理就掛電話了...

提告了 現在也只能等法院判決嗎?  那 那張本票目前有算生效的嗎? 

 tks!

Gary 102-10-14 12:23

特予明定「票據上之債權,雖依本法因時效手續之欠缺而消滅,執票人對於發票人或承兌人,於其所受利益之限度得請求償 還。」賦予執票人在喪失權利後,可以行使權利得請求償還,以彌補損失。

有人欠我錢,但沒錢還,而轉他被人卡到的本票給我,但已有12年的本票,我該如何經過法院裁定求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14: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因為轉票給您的人不是發票人,因此本文建議您,訴請債務清償借款

lisa 102-10-14 00:19

支票跳票,有簽借據本票

提告刑事訴訟詐欺罪 法院?結不起訴

現在,想請問民事該如何提告

呂文正 (凱文兔) 102-10-14 09:42

一、請注意您支票發票日何時,有無罹於一年消滅時效,如無,可以訴請被告給付票面金額。

二、另外,您與被告間有簽立本票本票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但也請注意其有無罹於時效      三年。當然,您也可以就本票訴請被告給付,另請注意本票支票法定利率為百分之六。

三、您也可以以借據起訴,訴請被告返還消費借貸金額,雖票據有無因性,但直接前後手仍得以原因關係抗辯,所以借據也可以作為您取得支票本票之原因關係證明。

如仍有問題,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

小賴 102-10-10 22:12
律師您好: 我有些詐欺的問題想請教,我大概在99年的時候在傳統菜市場做小生意,當時是跟人家批貨去市場賣,都是以現金批貨,後來因為攤位無法續租,生意越來越差,以至於開始有跟發貨方積欠貨款情況,而當時也有跟發貨方商量,他也答應讓我先拿貨去市場做生意,之後再慢慢還沒關係,我們也沒有寫下任何協議或契約,都只是口頭上的允諾,但是市場經營實在不容易,最後決定收起生意回職場上班,而欠的貨款也跟發貨方商量,而他也同意等我工作稍微穩定之後再處理,豈知突然收到警方通知我被告詐欺,要我去做筆錄,去了才知道是發貨方去告我,他跟警方供稱我避不見面,但是我家用電話手機號碼也沒換過,期間也接過他一兩通電話,我也從沒想過要跑,後來有開一次庭之後轉調解委員會,當時他拿出一本他自己寫的筆記本,上面寫著我欠他近六萬元貨款,天啊!我印象中欠他的貨款頂多一萬五,後來也是調解不成,所以想請教律師幾個問題: 1.像我這樣的情況構成詐欺罪嗎?對方可以告的成嗎? 2.因為我們批貨都是以現金交易,所以彼此也都沒有本票借據或出貨單,如果以他那個字記作的必記本可以當證據嗎?(我也完全不知道他有那本筆記) 望張律師替小弟解惑,這問題搞到上班都沒心情了,又是開庭又是調解的,公司請假請到主管都不爽了,謝謝律師
如果確實是積欠貨款 梅自始惡意倒債 實務上要成立詐欺罪機會較低 但並不是完全不可能 還是要看你們個案具體情況認定
winnielin 102-10-07 21:02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A先生欠我們錢,開了一張本票給我們,

但現在A先生過世了,

若我們拿著本票到法院申請執行,

法院會直接就A先生所留存之遺產進行執行嗎?

還是我們仍舊必須與A先生之繼承人(A先生之兄弟姊妹)進行訴訟才能拿回這筆錢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7 21:1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本票執行僅就票據作形式審查,也就是僅能原則上僅能就發票人執行,又有關繼承人的部分,涉及複雜的繼承問題,因此法院將於以駁回。

2、因此本案須就A先生繼承人起訴,且僅能就A先生之遺產範圍追償。

winnielin 102-10-07 20:49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A先生欠我們錢,開了一張本票給我們,

但現在A先生過世了,

若我們拿著本票到法院申請執行,

法院會直接就A先生所留存之遺產進行執行嗎?

還是我們仍舊必須與A先生之繼承人(A先生之兄弟姊妹)進行訴訟才能拿回這筆錢呢?

謝謝!

有關本票聲請強制執行的程序,實務上並不能夠直以本票聲請強制執行,而是要先以本票聲請法院裁定准予強制執行後,才能以本票裁定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發票人之財產或所得取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王 102-10-06 15:58
律師你好:如果持真正開立之本票而非偽造變造 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參與分配 是否構成行使偽造文書罪 假設並無債權債務關係 或該關係無法證明並不存在
呂文正 (凱文兔) 102-10-06 23:10
您好 票據關係是無因關係,是縱令執票人與發票人間無法律上原因,執票人仍得持真正本票聲請強制執行。如已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得參與分配。 但,若是為了避免執行而簽發本票聲請強制執行,不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因為票據是真正,但已即受強制執行之際,而毀損債權,恐有毀損債權的問題。
肥小波 102-10-03 09:31

請問我先生把公司賣給他朋友,對方先付我們第一筆款,餘款以本票當擔保並簽合約註明分期償還,請問這本票我們可以要求對方用公司當發票人?公司當發票人開立本票,一樣也是要蓋公司大小章? 不能只蓋大章對吧?未來若對方沒有按時付分期的款項給我們,我們是否可以拿著這張本票請求法院執行公司的財產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們仍可以要求對方用公司當發票人

二.公司當發票人一定要蓋公司大小章

三.本票若未承兌,則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芝芝 102-10-02 00:40

律師大大您們好,想請教本票若非雙方當場簽發的,是否有效呢?我朋友向我借款2萬元,然後給了我一張簽名本票,後來人家告訴我本票都是要現場簽的,請問這張非現場簽的本票,是有效的嗎?

票據法第5條之規定,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所以重點在於本票是否確實是發票人所簽發(簽名真正),而不在於簽發過程後手的執票人有無在場見聞其簽名。只要本票確實是發票人所簽發的(簽名真正),依法即需按照本票上之記載負有付款之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2-10-02 06:52

您好!本票沒有必要雙方當場簽發,只要簽名、發票日、金額等都有記載,就有效力。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陳 102-10-01 13:08

 律師大人你好

     我再去年與某位滿14歲未滿16歲女子發生關係,前兩週她的表哥表姐找到我並要我賠錢,他表哥聲稱自己是天道盟會長,還當場打電話給在台北的立委(因為他得知我家住台北),要我乘坐他的車去去其它地方談,在車上還拿出他的手槍和表姊玩耍,談到最後那位表哥還釋出善意,說他是因為那位女孩的爸爸委託來找我,事後我們說好要11萬和解,要與表姊各出兩萬幫助我,並要我當天簽下7萬元的本票本票我已經簽了,但付款日卻沒有寫,請問這有可能是仙人跳或詐騙集團嗎,再說商業本票上並沒有寫付款日,只有寫簽本票當天的日期,這樣本票算有效嗎?   
     還有當初是那位女生先表明說有需求(並非明示),且我也沒有脫他衣服也沒有將性器插入他的陰道,那時我知道他不只與我發生關係,所以也沒太在意,這樣就要賠七萬元和理嗎?

     因為事發有點久了,對方只有備案沒有報案,且對方沒有證據,只有聊天室裡的訊息,請問我有沒有可能會被警方移送法辦?再說對方若沒有證據提供,被移送法辦後檢察官會不會起訴?另外,因為我還是學生,檢察官若因為我們先前已經和解了的關係而緩起訴,會不會學校退學?

Rain 102-09-30 16:26

去年12月底與建商指定代書對保, 當時因為有要辦理貸款, 所以有簽一張與貸款金額同額的本票給建商, 作為給付貸款之擔保, 日前已將貸款金額如數撥付至建商指定帳戶中, 並由建商收訖無誤, 但是當要與建商辦理交屋手續時, 建商告知不慎遺失前述本票, 無法於交屋時返還該本票, 自己又因為時間已久, 加上當時忘記先拍照存證, 不確定本票上是否有無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及”到期日”, 因為恐有”第三人”問題, 所以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1. 依照法律程序應該如何註銷該本票效力?

2. 本票有效期間到底有多久?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及”到期日”是否有效?如持有人於多少時間未行使其權利,該張本票對發票人會失效?

3. 目前建商願簽具切結書以示負責, 請問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若有, 切結書上是否有什麼特別要註明的部份?

4. 除簽具切結書之外, 是否有其他行動可以更確保自身的權利, 例如寄送"存證信函"...等?

麻煩各位律師大大幫忙解答一下

感謝不盡~~

建商若是公司法人,則只要公司解散清算而消滅,則切結書等同於廢紙一張,建議您若要以切結書方式辦理,至少必須抓幾個自然人(資力條件要好一點的)來擔任連帶保證人,這樣或許會較為妥當。

若對方有保留本票影本的話,建議可循公示催告及除權判決方式辦理,另本案建議向警方完成備案留存遺失記錄。

劉正面 102-09-25 01:30

請問各位律師

因為某公司積欠我們這些受害者錢,

所以由董事長的名義分別開給我們一個人30萬的本票,共計10張

並承諾會在某個時間償還,之後再把本票取回

但時間到了後,卻無力償還

所以我們這些受害者打算要一起進行本票裁定

因為大家都很忙,所以打算要用寄送到法院的方式處理

在此想問一下,因為本票是給我們10個不同的人

但是發票人是相同的,我們如果委託一個人去進行本票裁定的動作

那我們匯票是要買1000元 x 10張 = 10000元
還是總金額300萬,只要買2000元的匯票一張即可

再麻煩各位律師解答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分別聲請本票裁定並分別繳納費用,另本件應另行聲請假扣押,以免對方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翰 102-09-23 23:11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有關於地上權房屋設定問題 家裡因為欠銀行錢被法拍 支付給銀行後還可以拿回一些錢 但之前被一個代書設定500萬 還簽了張本票給他 用來支付他先代出部分 實際上他只出了30多萬 想請問一下 到時分配表她能跟我要這500萬嗎? 感謝回答
如果認為確實債權額沒這麼多 可以提出異議之訴解決
Angeline 102-09-23 15:12

友人欠錢不還(12萬),欠錢時有簽本票,已訴請法律管道強制執行,但因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所以已發債權憑證.

我想請問接下來該怎麼做? 每年查一次國稅局?!如果她工作地方領現金沒報稅,不就永遠都扣不到了?!國稅局只能查去年度所得稅,就算知道他去年有所得,待強制執行扣押時他若無工作,或公司沒報,錢是不是都拿不回來?!

可否告她詐欺?!因為一直有跟他接洽請他還錢,但對方只會一味哭窮,一塊錢也沒還,他家有開店,父母也知道他女兒欠錢,一點也沒有想還的意思,這樣該怎麼辦?! 如果找不到人,錢就石沉大海?!

打去地方法院.國稅局.勞保局都沒用,難道這年頭欠錢不還可以這麼霸道?!公理何在?!

還是我應循其他公家機關核可的管道討債?! 怎麼做才能有效把錢要回來?!

強制執行部分,可於聲請狀內請求法院向勞保局函詢其勞保投保單位,並逕向該投保單位聲請強制執行其薪資,或許會有藉此取償之機會。
以上謹提供您參考。

阿誌 102-09-23 04:30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當初我有一個朋友約我過去一間檳榔攤說有事要跟我說 我過去時要跟我借錢的那位跟打電話叫我過去的那位 就一直開始叫我幫忙開這間檳榔攤的老闆(這位老闆我也算認識有見過幾次面但不是很熟 )  幫他周轉一下 然後這位要借錢的檳榔攤老闆 就開始跟我說沒意外一個月內就能處理 再加上我朋友的家人在當地也是有些知名度的 還有打電話叫我過去的那個人跟借錢這位  也是一直跟我說就算我不相信他 怕他到時拿不出來 去跟他家人要也要的到 說完立刻拿一本銀行簿給我看 他說他在搞網拍銀行出入都很正常說這陣子銀行就會貸一筆錢給他 他也能馬上環我 她只是一時周轉不過來 跟者就一直拜託我幫她借十萬利息跟當鋪的一樣一個月7.5分 但是沒有東西抵押 我就跟他說人家那個是有抵押品才會借錢給人的不是嗎 ? 你又沒東西抵押要怎麼借 ? 他聽我這樣講就說也對啦 不然算十分 反正我也只借一個月沒差  跟者又說你要是不相我 你可以去問看看 謀謀鄉長 是我叔叔 還有我爸xxx  都是有名望的人 我又是我家獨子 加上我得這間檳榔攤賣掉也有一二十萬 難道我會害你嗎 ? 打給我的那位也是幫他答腔 跟我說這都是真的 教我去幫他借看看 今天打給你就是特地要報 跟我說這都是真的 教我去幫他借看看   於是我就不疑有他借了他這一筆錢 借了十萬元 給他並扣掉他自己說要給我的利息一萬元實際拿九萬給他 並簽立三張不同金額但加起來十萬的本票給我 因為他一開始是說一個月內就會全部還我讓先扣 但是一個月到了 我要跟他追討本金時 他稱銀行這邊需要保人才有辦法貸下來 要我幫他做保 我開始發覺事情有點怪異了拒絕他 隔天他直接拿一萬給我說 他這個月錢還沒下來 就不管我願不願意就拿一萬給我說算利息 然後就說下個月錢一定全部還你 這種情況下我也只能妥協 打壞關西對我也沒好處對吧  於是我就在等他一隔月 但是這一個月我就陸續會去他檳榔攤找他聊天觀察他的生活有沒有正常 讓我發現 他確實是開了這間檳榔天也確實有應徵小姐 但是他幾乎每天就是待在檳榔攤裡面玩樂 有時晚上喝酒叫傳播 動輒一晚花一兩萬 誌數千不等 這樣花錢不痛不養的 一個月到了要還我錢時 又 誌數千不等 這樣花錢不痛不養的   但是到第二個月該還我錢時就開始一天一個謊話一天拖過一天 足足騙了我二十幾天 每天都說一隔不同德謊話 電話中也說只能給利息 沒辦法還本金 但是都被我拒絕了 因為當初講好最慢二格月舊環 要是他還不出來也會帶我去找他母親談 他母親也依定會替他還 步環檳榔攤賣掉也有錢還我 結果說出來得都沒做到 拖了二十幾天都在用騙的說好哪時又沒有 一下說檳榔攤要賣掉還我錢 一下說他朋友要借他錢 一下說他媽當組頭輸太多錢 很多藉口就對了 到最後我忍受不了直接去找他家人談 結果他母親跟我說 他在五六年前就已經一職再亂搞 四處亂借錢 四處騙人 都把爛攤子丟給他家人處理 而且他信用早就已經破產了 欠我的這筆錢叫我自己去找他收 她們不會再替她處理任何一毛錢了  甚至懷疑欠我這筆錢是跟他創通好要來騙她的 教我上法院告她 她要讓她去關受到教訓 況且他也好幾天沒回來了 都去警局報失蹤人口了 不過我猜她兒子因該還是躲在家裡 我想請教懂這方面得大大 我有當初她跟我簽的三張本票 她這樣的行為從頭到尾跟我說的都是假的都是騙的 這樣我能告她詐欺嗎 ?? 因為當初教我過去那位其實也知道他之前就已經把家裡搞得一團亂了 但是都故意隱瞞我 直到她媽跟我說這件事情後 他才趕快跟我解釋 但是都故意隱瞞我 直到她媽跟我說這件事情後 他才趕快跟我解釋他也覺得他好像做錯 好像也間接害到我 要是我需要他幫忙他會盡力幫我 請問我該怎麼討回這筆錢 要是我請當初打給我這位朋友一起出挺作證 證明他當初跟我說的全是騙局 捏早出來的告她詐欺成立機會大嗎 ? 而且我覺得他也故意付我這利息錢後就必不見面了 因為他四處說我吸他重利 要是我告上法院我也要面臨重利罪的刑責 他真的很過分  我跟他對談的LINE 都有留者 裡面也有她一直拜託我給他時間的字詞 能請教 大大 指導小弟 該怎麼做  要是我上法院按林申告的話 關於利息這方面我因該要怎麼說財部會被控告重利罪呢 ? 因為欠我錢這個一直說我要是要告他她就要告我重利 我真的很生氣 遇到這種債騙集團 我跟檢察官敘述利息重頭到尾都是他說要給的 不是我說的 而且他也好像故意給一個月利息就不還錢 要告我重利 這樣講可以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重利罪之風險,除敘明整個來龍去脈外,尚應提出相關證據,檢察官才會採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誌 102-09-23 10:27

謝大律師您好 但是利息這部分也是對方自己提出我也沒強迫他 而且他這樣故意先給一隔月利息 就不見人影 我被設局還要被告重利 真的很倒楣耶 要是我有證人能證明天當初說的都是騙我的這樣有解嗎 ?? 懇請謝大律師 指導小弟 我真得被他弄一個好煩心 都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了

小蔡 102-09-19 10:26

您好,最近小弟被前妻用言語恐嚇,而簽訂一份財產一半和解書 但對方卻持續騷擾要到代書設定土地抵押債權書跟一張本票,在代書誘導跟情緒激動下簽訂  請問這樣ㄉ處理會對小弟有什麼影響?

CC 102-09-17 20:15

家父於民國85年間, 有銀行貸款600萬無力償還,後來兄弟協商把奶奶名下土地售出來償還銀行貸款,期後在民國87年間,父親又向另外一家銀行貸款350萬,之後姑姑出面償還這筆債務,事後姑姑叫我母親偷拿父親的印鑑權狀等資料,父親當下並不知情,自行去辦理設定抵押5000萬,事隔多年,他們三人也因此事鬧翻,父親認為他只欠姑姑350萬,姑姑卻說當初85年那筆債務也要算,並且要求我們買一塊地來還他(這合理嗎???)目前確認當初沒有借據 本票,我有意願要代替父親償還債務,可是對方堅持當初是賣地來幫助父親,所以現在我們要買一塊地還他,請問板上大德,我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9-21 03:30

您好!當初若沒有約定要還地,對方就沒有權利要求還地;另外,85年間代償債務,現在才要求償還,可能已經時效消滅。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野 102-09-17 18:19

先前因為 有待在一間公司(私人)

但公司的老闆 因為 怕我們會危害公司利益

所以要我簽了50萬的本票借據

但是我沒有給公司雙證件(影本也沒有)

現在我離開了公司可是 卻不願意還我 本票借據

請問 這樣 那50萬在法律上是有效益的嗎!?

沈恆 (沈律師) 102-09-17 18:46

您好!已經簽的本票借據還是會有一定法律效力,若老闆將之轉給第三人就更麻煩;如果老闆堅持不還,可能要訴訟解決。以上謹供您參考。

吳妙妙 102-09-16 18:20

當初簽立本票時於102/2/21,而償還日期為102/3/31,償還日期為本票聲請人要我們所押的日期,他告訴大家不會將本票執行,所以押最近的日期。

本票金額雖位於日期內償還,但金額早已償還並匯入聲請人戶頭,請問我是否能依匯款紀錄提出抗告

您好

本票裁定強制執行,雖得抗告,但抗告法院不審查實體事項(例如已清償),所以抗告應無效用。

若對方已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建議依強制執行法第14條第2項,以該票款已清償為由,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或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第3項規定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小周 102-09-16 10:00

我於3年前透過仲介(中人)介紹, 評估台北市一房地產殘值超過1000萬, 有短期借貸的需求,於是我同意借對方800萬, 利息三個月核算共72萬,事先扣除;本人實際出款728萬給對方.
另外包含仲介費24萬由仲介領走;與代書費1萬,地政規費約1萬2; 對方實際收款金額為701萬8千.
三個月後,本人想向對方索回本金,對方開始避不見面;兩個月後;突然收到刑警要我做筆錄;表示對方去報案說,他長期酗酒精神不濟,某日去調謄本,居然有陌生人(就是我)偷拿他房子做不存在的債權設定,要我無條件塗銷,否則告我詐欺.
但我所有私契(本票.借據).公契(地政社訂契約書)都有他親筆簽名,之前匯款給他的匯款水單也都還在, 再者;對方雖然在法院一直聲明不認識我,卻私下找我和解;說他被人陷害,我也是受害者,要還我本金希望我不要再跟他耗在法院.
於是拖了將近一年, 我們同意以750萬和解; 等於我一年前出款728萬,一年後只拿回750萬;期間我不但得自付律師費7萬.民事裁定費8萬6;我這七百多萬還是銀行房貸增貸出來的,一年的房貸利息也超過15萬; 核算下是賠錢的.
本以為就這樣解決了,但上個月卻收到法院通知,說我是重利罪被告;檢察官起訴書上稱,我放款800萬,出款701萬8千; 三個月短期獲利為98萬2千,核算月息超過4%, 實屬重利.
但就像我之前所解釋的,98萬2千裡, 我只有賺72萬,其他為仲介費;代書費與規費, 而且之前的訴訟裡,仲介是有出庭作證承認他有收取24萬的, 不能算在我的獲利裡.
另外,我只借他短期三個月,72萬的獲利核算應為月息3%; 但第四個月起我們雙方並無任何利息給付的約定; 最後最重要的,一年後我只拿回750萬,等於我錢沒賺到還被重利起訴, 請問我這刑事案件要怎打??
是不是陳述上述的事實,就應該是無罪?? 

您好

若所言為真,實際借款728萬,3個月後應還800萬,一個月利息為24萬,約為3.3%月息,年息約40%,所以本件確有可能成立重利罪。但借款借款投資動產,又配合將其房屋抵押權設定,應有相當經驗與資力,難謂與刑法第344條前段規定之乘其急迫、輕率或無經驗相符。

潘潘 102-09-14 11:06
您好,我想請問本票追溯期
媽媽日前於公司離職後,被公司用其他名目扣除薪資,公司方面先是回應告知扣除的薪資是待扣明年的所得申報,後來又改口說是之錢媽媽有簽合約書,若於合約為到期前離直要被扣除6萬的薪資,但,本票是95年簽訂的,公司每年都會從簽一份合約書,但本票從一開始到現在都是使用95年那一張,所以想詢問這樣的本票是否還成立?

謝謝!

您好

本票之請求時效為3年,至今雖然已逾越時效,但本件主要關鍵還是在於每年簽訂的合約書,該6萬元性質上為違約金,所以縱然本票時效完成,公司仍得以該合約書為主張。

但依勞動基準法第26條之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違反者有同法第78條之處罰效果。所以本件雇主仍有違法之處,建議逕向勞工局申訴。

本票之消滅時效是否已經完成,應先釐清本件系爭本票到期日為何時?或者係為見票即付之本票

票據法第22條
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之本票,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對支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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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比 102-09-13 20:44
家父於95年5月將所有房子設定抵押350萬給姑姑,並借得150萬元並開立本票(100\05\09到期日、無利息約定要求),家父於101年3月往生,姑姑於101年3月申請裁定本票,我們在102年5月以150萬加上逾期2年6%利率還錢,姑姑反而不肯接受,避不見面,導致抵押權無法塗銷,我們因而法院提存。想問: 1.無強制執行的聲請裁定本票是否仍103\5\9時效銷滅? 2.姑姑要求應從95年以6%利率算利息,總共67萬,是否太超過? 3.我們應該如何法律行為使可順利塗消抵押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票之既已取得本票裁定,若已確定,則執行之請求可延長為五年,而該本票裁定上應有利息之記載,利息的消滅時效為五年,但本件的利息仍應先視該本票裁定內容而定,本件既然有設定抵押,則需抵押債權清償完畢才能塗銷,所以若您姑姑不願塗銷,則您們需向法院提起確認抵押債權不存在之訴,取得確定判決後,才能進一步塗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本票之消滅時效期間依票據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係自到期日起算三年,至103年5月9日才罹於消滅完成。
2.聲請本票裁定後,因裁定本身並無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故裁定後其時效期間並不會延長為五年。

票據法第22條
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之本票,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對支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民法第137條第3項
經確定判決或其他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執行名義所確定之請求權,其原有消滅時效期間不滿五年者,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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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102-09-12 09:16

各位律師們好 快兩年前 (還未到本票期限) 我表姊借款給一個男生 
(他們有短暫在一起過,但是錢這種事情當然要算清楚)
每次都有簽本票,也有借據


每次要他還錢 就是拖延 說謊 賴帳 
謊言從 
1.基本的會跟家人/朋友調來還
2.他有拿家裡的房屋去抵押換現金要還
3.什麼買中古車貸款然後會拿到現金 
4.有透過專業一條龍貸款公司 辦現金卡貸款要還

反正甚麼能想到的理由都用光了
到現在 手機關機完全聯絡不到人

算一算 從以前到現在他留在表姊這的本票正本共有12張 
總金額有60萬5千元 另有借據兩張 

他是獨子 家中爸媽名下有房子 不務正業  戶長為欠款人

表姐向法院提出本票裁定
目前對方提起抗告 內容大約為 之前跟表姊為男女朋友 所以借款  但是已經現金還清 因為當時為男女朋友所以並無要求將本票討回消滅 雖然欠款人有說是在何時還錢(日期跟表姊的車上)
但是沒有具體的證據
無記載詳細時間地點 事實上此欠款人無正當工作遊手好閒 所提出抗告之內容皆不符合事實
這樣的提出抗告是否會成立

那我們這邊該做什麼樣的動作取立保自身權益?

ps.若是這樣抗告成功 那是否每個欠款人都用同樣方式說有還錢就可以了


再請律師們專業解答協助
再次感謝

您好,

      1.本票裁定只會就本票"形式上"是否應記載事項都已記載完成(例如發票日、發票人、金額等等)為審酌,只要形式上應記載的都有記載,本票裁定就會核發。

      2.所以對方如果要提抗告,也只能就本票形式上如何不符要件去爭執,就本票背後的原因關係(例如已經還款等等)並不是本票裁定中法院審酌的事項,當然以此做為抗告事由基本上也會被駁回。如仍覺得不是很安心,就簡單寫份書狀表示對方抗告理由都是本票背後的原因關係,與本票裁定只審酌形式要件無關。

chen 102-09-12 10:12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本票裁定只會就本票"形式 ... (恕刪)

感謝劉律師的回答

若請劉律師代為擬稿回覆的書狀大約需要多少錢

謝謝您

1.本件對方提出的理由並非本票裁定所應審酌之事項,其抗告會遭到依法駁回。
2.依其書狀內容來看,對方並未委請律師來處理本案,自往不利之方向處理,只能造成案件拖延卻無以改變結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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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 102-09-12 07:39

我在大概6~7年前被我一個朋友帶到飯店後不讓我走,硬說是我害他公司快倒,手上拿了一隻扁鑽要我簽60萬的本票,當時他還叫他女友來當見證人,然後把我押回去他家叫我家人出面處理,跟我家人說我是跟別人簽賭輸了他借的,結果我爸就付了,這樣我該如何處理?

因賭債所簽發 可以考慮訴請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rick 102-09-12 16:5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賭債所簽發 可以考慮訴請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但是我家人已經付錢了,重點是我並沒有欠賭債也沒有欠他錢,是他強逼我簽本票後再用賭債為理由騙我家人付錢,我的意思是這是我6,7年前發生的事,我可以提告他嗎?謝謝

阿誌 102-09-11 19:31

我有一個朋友開了一間檳榔攤要裝潢內部稱錢不夠教我們之間都認識的一個朋友打給我教我幫他周轉一下 跟我說因該一個月或兩隔月內就能處理 再加上我朋友的家人在當地也是有些知名度的 他還說就算我拿不出來 去跟我家人要也要的到 說完立刻拿一本銀行簿給我看 他說他在搞網拍這陣子銀行就會貸一筆錢給他 他也能馬上環我 她只是一時周轉不過來 跟者就一直拜託我幫她借十萬利息跟當鋪的一樣一個月7.5分 於是我就幫他擔保了這一筆錢 借了十萬每月利息他堅持要給一萬 給這一萬的原因是本來一開始借不到這條錢 但是她就一直死活拜託我一定要幫她想辦法 然後利息改成十分 因為沒有要借很久 只要借兩個月而已 我也跟他說幫他借這筆錢人家也並不是想賺你利息而是要幫忙妳趕快把電弄好 可以開始賺錢 第一ㄍ月到她也沒準時給 多拖了好幾天 但是我朋友也沒催她 過了幾天了他付一萬給我朋友 因為說好兩個月還我也就幫他拿給我朋友 但是到第二個月時就開始一天一個謊話一天拖過一天 足足騙了我二十幾天 每天都說一隔不同德謊話 還堅持只要給利息 不還本金 但是都被我拒絕了 因為當初講好幫忙二格月舊環 要是他還不出來也會帶我去找他母親談 他母親也依定會替他還 結果說出來得都沒做到 拖了二十幾天都在用騙的說好哪時又沒有 一下說檳榔攤要賣掉還我錢 一下說他朋友要借他錢 一下說他媽當組頭輸太多錢 很多藉口就對了 到最後我忍受不了直接去找他家人談 結果他母親跟我說 他在五六年前就已經一職再亂搞 四處亂借錢 四處騙人 都把爛攤子丟給他家人處理 而且他信用早就已經破產了 欠我的這筆錢叫我自己去找他收 她們不會再替她處理任何一毛錢了 欠我的這筆錢叫我自己去找他收 她們不會再替她處理任何一毛錢了 甚至懷疑欠我這筆錢是跟他創通好要來騙她的 教我上法院告她 她要讓她去關受到教訓 況且他也好幾天沒回來了 都去警局報失蹤人口了 不過我猜她兒子因該還是躲在家裡 我想請教懂這方面得大大 我有當初她跟我簽的本票 她這樣的行為從頭到尾跟我說的都是假的都是騙的 這樣我能告她詐欺嗎 ?? 請問我該怎麼討回這筆錢 我跟他對談的LINE 都有留者 裡面也有她一直拜託我給他時間的字詞 能請教對 大大 指導小弟 該怎麼做 以及提告的話該怎麼寫 請一步一步指導小弟 麻煩大大 幫忙小弟了 謝謝 她還一直在外宣稱我一直吸他利息 說我提告就變成重利罪 真的好惡劣 要是我去按鈴提告該怎麼跟檢察官告知呢

小夢 102-09-11 14:00
先生突然收到,由資產管理公司寄來的聲請強制執行前通知單,對方說是在88年時這個朋友買車,先生是保證人,當時是與車貸公司簽本票,詢問先生是確有這回事,有這位朋友和當保證人,先生己不清楚當時簽的內容了,請問: 1.事已久遠了,我們是否可以調閱原始資料 2.為何過了15年的時間才找上我先生,對方說89年這位朋友己沒有繳納了,中間階段為何都沒有車貸公司對我們進行催收呢 3.如果這位朋友沒有任何收人或資產,是否這筆債是由我們負擔 4.我們是否可以提出抗辯 5.15年發生的事情,已完全聯絡到這位朋友了,可以尋求什麼途徑找到這位朋友?
本件依您所述可能可以主張時效抗辯,建議您設法先確定對方手上有無執行名義及執行名義之種類,再行研議後續處理方式。
jiunnjer 102-09-03 22:38

律師您好

本人日前向一般租賃汽車的公司承租一台小客車出遊,不過租賃期間因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體損毀,該租賃公司向我方索取維修與營業損失費用,但我方在此起交通事故中屬被撞者(來車由後方撞擊),並依警方給的〔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來看,我方駕駛被標注為〔尚未發現肇事因素〕,而此交通事故尚處案件偵查中。期間我方多次到該租賃公司說明並了解情況,也詢問過保險公司理賠的事項,並諮詢過地方調解委員會,建議我方等該交通事故判決書出來後,再依責任比例行賠償事宜。不過該租賃公司不願等候事故判決書的責任歸屬,欲行使強制執行令我方賠償全部費用。請問:

1 由於當初租賃客車時,是找地方自營的小公司(非格上租車等),故有承租時有簽本票的陋習。假如租賃公司持我方所簽的本票去法院提起告訴並申請強制執行,我方是否只能依法執行賠款?

2 若租賃公司對我方提起民事訴訟民事法庭會當庭判決裁定執行,還是會等交通事故的法庭判決結果後才做裁定

3 租賃公司所提出的賠償費用中,有一項為〔營業損失修理費〕,此項目的計費方式依租賃公司所述,是以〔原承租時間期滿後至車體維修完成交付給租賃公司當日止〕。由於交通事故判決書尚未出來,肇事雙方責任歸屬未定,故車體也還沒維修。而該費用是以日累計,若依租賃公司所計算的費用,則兩個月費用為十萬,是否合理?

感謝您的耐心及回答

林智群 (klaw) 102-09-05 17:13

 你先有一個觀念,

你跟肇事者官司是一回事,你跟租車公司糾紛又是另一回事,不要混為一談,

至於租車公司要聲請本票裁定,

你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確認你應該要賠租車公司多少錢,

之後再向肇事者請求這筆費用

阿膀 102-09-03 01:13

試問 本票,是否為消費借貸,?

因此時效為十五年到底此情形消滅時效是為三年 五年 還是十五年?

  
謝謝:)

 

阿膀您好,

一、在訴訟進行中,會視原因關係為何,適用不同的消滅時效規定。

二、原因關係之舉證責任,一般是由主張權利者負擔(民事訴訟法第277條)。

以上,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電話諮詢。

家旭敬上

若自消滅時效起算點開始計算已超過15年期間均無中斷時效之事由者,則本件應可主張其請求權已罹於消滅時效

小夢 102-08-29 14:27

先生突然收到,由資產管理公司寄來的聲請強制執行前通知單,對方說是在88年時這個朋友買車,先生是保證人,當時是與車貸公司簽本票,詢問先生是確有這回事,有這位朋友和當保證人,先生己不清楚當時簽的內容了,請問:  1.事已久遠了,我們是否可以調閱原始資料  2.為何過了15年的時間才找上我先生,對方說89年這位朋友己沒有繳納了,中間階段為何都沒有車貸公司對我們進行催收呢  3.如果這位朋友沒有任何收人或資產,是否這筆債是由我們負擔 4.我們是否可以提出抗辯 5.15年發生的事情,已完全聯絡到這位朋友了,可以尋求什麼途徑找到這位朋友?

 

yinjae 102-08-28 22:05

    上個月剛成交一間房子,當仲介帶我去看房子時沒有說明年才可以辦過戶是直到要談價錢簽約哪天才說,因為賣方有奢侈稅問題,需等待到103年2月才可以以辦理過戶,不然就要把奢侈稅(約50萬)要加到房價上由買家吸收,當然我想了一下也同意賣方等到明年辦過戶,所以哪天就這樣談好價錢簽了約成交了("動產契約買賣書"和"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申請書"),隔天就趕快把訂金匯進履保障戶了,歡喜等待明年過戶.
    想說可以慢慢自己先規畫新家,就上禮拜六連絡仲介帶我們去現場丈量尺寸,仲介哪時有再提到奢侈稅要修法的問題,哪時也沒想哪麼多,就今天接到仲介來電告知,說屋主害怕奢侈稅修法的話他會被課稅的問題,要買方和賣方再重新修改合約內容,我就和他說當初簽約就已經說明了,為何現在還要修改呢?他說是為了保障雙方和仲介公司都不會被課稅,希望我能配合考慮一下,反正就一直強調當初賣我們價錢太低不符合哪地區的房價,我就回他說現在實價登錄可以查詢哪地區房價多少,賣高賣低也都是你們自己再說的,開太低就回一句不用談了,再多填個幾萬就說屋主希望再高些,從頭到尾都是你仲介在中間傳話,價錢也都是你一直在哪抬高的,轉身要走了不談了,也是你我要我再等一下你要在去和賣方僑的,所以價錢也都是雙方在哪時說好的,現在還要和我說奢侈稅的問題.

請問一下:
1.今年7月成交可是明年辦過戶會被課奢侈稅嗎?(仲介和我說履保障戶哪邊會課稅到仲介公司)
2.合約都已經簽約了我就照這合約走等到明年時間到辦過戶,可以不用理會仲介嗎?
3.如果我不同意賣方所提出來的條件修改合約的話,他有權取消合約不賣房子嗎?
4.仲介說如果我同意先把後面的尾款簽下本票的話,他會要求屋主馬上辦過戶,可是這樣賣方就不是要被課稅了,到時候簽了本票拿不到房子的話,就慘了.

 

 

 不要理他,如果對方要解約違約,至少需返還已給付之款項並賠償一倍之違約金,如合約有約定更高之賠償,則依合約約定。

yinjae 102-08-30 21:43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不要理他,如果對方要解約違約,至少需返還已給付之款項並賠償一倍之違約金,如合約有 ... (恕刪)

      今天再次接到仲介來電告知說屋主因為聽到房子會被課奢侈稅後,整個人都日思夜想得睡不好,一直煩惱每次和屋主通電話都是聽到屋主在哭訴,希望我能再和屋主重新修改契約,先把履保帳戶解約錢看是要退給我還是放在別處,一直強調我的權益不會受損的,我就和他說履保解約等於我自己先反悔解約的,搞到最後是我損失吧,更趁了對方的心意他不用自行毀約而賠錢,又可以再高價賣給下一位,反正我不理會仲介更改合約他就應該沒辦法了吧?這樣的到時候交屋怕會衍生一堆麻煩嗎?有甚麼辦法可以讓仲介不要再因奢侈稅問題來煩我呢?

MOMO 102-08-28 17:32

因有債務上的問題,對方已有簽本票,但是到期後,對方並沒有履行付款。已書面寄出存證信函了!(從郵局購買存證信函專用用紙寄出)┬對方如果還是沒有履行還款,請問後續如何處理呢?謝謝!

Momo您好,

 

1. 可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裁定後,查對方財產所得資料,為假扣押執行避免對方脫產

 

2. 因為您手上執有本票,得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樂楓 102-08-26 01:43

我是被告年齡23歲男性   “原告”28歲女性 

我跟原告在高雄第一次發生性行為!在雙方意願下發生了關係

後來我以個人名義(保人”原告”)辦了一台汽車當掉借5萬元台幣

去道台東租房子女方簽名租立套房

在去年101年約8月初~9月底之間 接連發生 進6-8次性行為!!

而後她回去高雄提告妨害性自主罪!說我對他強迫性行為等...包括灌藥.恐嚇.限制自由等..

在台東8~9月之間!我陪同她與台東友人約8月中旬開車回高雄探望家人!

我與台東友人先行一步回到台東住處!而後晚上在換“原告”回道台東

在約9月中“原告”還有在次回到高雄與“原告”父母朋友接觸聊天喝酒!

後來約在接近九月底之時”原告”受不了台東苦悶生活決定返回高雄家裡

在則我從台東因女性退房為主因而被迫離開台東!

再回到高雄之時約在102年才收到偵訊庭通知被告.才知已經多次傳訊未道

偵訊庭當時我有提出當初”原告”簽下本票影印本!與貸款交納資料

我102年8月27日要在上庭!請問我準備了與”原告”有回高雄以及聊天資料的證據

請問勝訴機率有多大?

本件您既然已經前往進行偵查庭程序開過庭,則當可由檢察官之提問中整理出告訴人提告之約略內容為何,而本件後續主要答辯上應在於提出證據或證明方法,俾以釐清您確實沒有以違反其意願之方式與之發生性關係

謹建議您就相關事實(實際事發經過、先前庭訊內容等)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答辯方向,以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樂楓 102-08-26 06:5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您既然已經前往進行偵查庭程序開過庭,則當可由檢察官之提問中整理出告訴人提告之約略內容為何, ... (恕刪)

律師~你好

我的事情經過事大概如此! 因為今天要開庭相當緊張

我目前有找到"原告"她在8~9月中在網路FB聊天及發布動態及分享動態等等...

而我在8-9月中在台東上班!有幾小時,是在上班的時間!

這樣是否有代表她有多次求救機會?

是否這樣有構成妨礙自由或者是妨礙自由的條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6 09:35
回覆 樂楓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是不是有妨礙性自主,必須看對方告的內容是什麼?即使是男女朋友,也是會有妨礙性自主的成立危險,必須提供相當證據證明女生所述不實。

如果您在南部,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辯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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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dom 102-08-26 01:21

你好:

我在一兩年前幫一位A小姐做車貸保證人,在今年三月收到車貸公司的追繳信涵,因李小姐身份證上的地址房屋已賣掉(她家人的),她家人也不出面幫忙解決問題,車貸公司找不到人跟車,所以必須由我替她繳款,否則需走法院途徑。

在今年八月底找到A小姐本人,她說把車子給當舖,而車貸公司也沒有任何辦法解決,似乎有人繳款進帳就好,而A小姐還要求寫切結書,如果我把她當初贈與我的物品還她,她就會每月繳款。

我想請教你們:

1,車貸公司說把車給了當舖就等於找不到車,他們也說這樣是違法,可是他們也沒有任何辦法,所以李小姐就不需付任何責任嗎?

2,如何寫有法律效用的切結書?需要有特定人士與場所嗎?

3,因為A小姐常說話反覆無常,而她名下也無任何財產,寫切結書如果沒有有效的賠償,寫了也沒用,我是否可要 求她簽本票?我想要有赫阻效用,讓她知道我開始追循法律途逕,不要再讓她惡意失蹤

4,如果沒辦法簽本票,我又該如何用何種條件約束她每月繳款?

5,車貸保證人無法更換可以新增,我是否有權利要求她新增保證人

這件事真的很困擾我,也學到教訓,我經濟能力有限沒辦法幫她每月繳七千元的車貸,不好意思打擾你們!!!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6 09:40
回覆 freedom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在一兩年前幫一位A小姐做車貸保證人,在今年三月收到車貸公司的追繳信涵 ... (恕刪)

只要雙方同意所簽的契約都是原則有效,只是對方是否會履行。

既然你已經是保證人,除非變更,否則你就得負責。

如果您在南部,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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