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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7-07 01:56
大家好 事情經過是這樣 前男友的父親欠了我一筆錢(家人都知道,可以說是前男友母親叫他跟我借的) 分手後避不見面,前男友也騙我說他爸跑路,事實是根本沒跑路 這麼多年來不聞不問,直到我兩年前上門討錢 他爸同意分期攤還,還沒幾次又失聯 最近我和我朋友上門討錢,他家人又在騙我說他們不知道這麼多錢 他爸有在場,因為前男友父母信用都已破產 協議之後前男友弟弟自願簽本票借據給我,幫我督促他爸還錢 還自己留電話給我說沒還告訴他,他會處理 我和朋友完全無恐嚇威脅是他弟弟自願 畢竟當初這筆錢是用在房貸及家人保險等等 現在又失聯了,失聯前媽媽說要用她名字簽本票給我換弟弟的本票回去 還說這筆錢她還,我拒絕換本票,畢竟她信用破產,財產也都登記小孩名下 她說弟弟要叫流氓找我,後來又改口說沒有說了一堆自己很可憐怎樣怎樣 我直接回她當初借錢的時候叫爸爸跟我借,還錢了才在說你們不知道這筆錢的事 要跟爸爸切割什麼的! 現在他們又開始避不見面了,我想請問大家 (1)前男友弟弟在無威脅恐嚇下自願簽的本票借據我可以拿去裁定嗎? (2)我會不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 (3)我有錄音,及對話記錄證明他們欠我錢還惡意不還這樣有效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7-07 02:06

本票也是有時效的,應盡快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對方有任何抗辯都需自己提出證明,不用猶豫延誤時機,否則讓對方從容脫產求償無門了。

小白 105-07-07 01:36

債務積欠我太太已有40多萬

當初以投資名義邀約,借10萬元承諾1個月給利息5000

只給幾個月後又再邀約同比例增加

借到40萬後就因為債務人說投資失利沒再給利息

後來避不見面,現在連本金也拿不回來

當初債務人有簽借據本票共50萬

但由於債務人家人是律師

想知道這樣如果打官司能拿回多少?或者有哪些執行力?

因為債務人早已聽家人律師的意見把名下財產清空了

 

你好:

先寄發存證信函催告返還借款清償利息,若無效果,則以積欠之本金及利息聲請支付命令本票裁定,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對方之財產。 若對方有脫產之情形,要先聲請假扣押,以免將來求償無門。
carrie 105-07-06 11:43

律師您好

我因遭人陷害無力償還房屋貸款兩千多萬元,已經向房貸銀行表示請他們扣押拍賣取償就好,去年9月,銀行持我當年申辦貸款時簽立之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並於隔月獲確定證明,惟該銀行至今不來查封拍賣,竟於今年即105年1月無端對本人又提起一件支付命令,請求給付房屋貸款兩千多萬元,經本人向金管會申訴銀行重複請求債權,疑似意圖藉支付命令對本人多取得兩千多萬債權,等於本人將積欠銀行總共四千多萬元,該銀行竟大言不慚的回函告知說只是為了加強保全債權所以提出支付命令,現該支付命令經本人提出異議,已轉入通常訴訟,想請教律師,這家銀行利用一般人不懂法律濫發支付命令藉以詐害債務人之惡行,有無任何法律可以懲罰他們?

重利罪嗎?我只欠兩千多萬,他們意圖用支付命令設計陷害要我多欠兩千多萬,等於是100%的利息在取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6 11:54

您好,

 

1、對方並非以請求利息之名義向您主張返還,是以沒有重利罪的問題。

 

2、建議後續可與律師會面諮詢,以利了解案情全貌,提供您完整之協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7-06 13:07

本票裁定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都是合法的,並不會因此變成二倍債權銀行還是只能請求原借款及原定利息的返還。您若確實有欠款未還清,支付命令訴訟您還是會敗訴。

小江 105-07-05 23:40

各位律師

我想詢問,當初對方19歲,因為家庭經濟因素,想幫父親還債向我多次借款,其中有還款幾次,但之後就躲避了。(對方欠款11萬)

現在證物只有:對話訊息、借據本票、匯款紀錄、調解委員不成立、存證信函

對方父母也願不和我們見面,對方妹妹也只告知我們對方是騙我們的,父親根本沒有欠債。


去年去法庭,要求對方不當得力返還,法官告知我因為對方被通緝,對方不會出庭的,所以如果我要直接判決,結果會對我很不利,除非對方出庭承認。

前兩個月發現對方已經被抓了,所以重新提告,但今天調解說明會時,法官說對方已出監,而對方今天也未到,又變直接告對方。

我怕下次出庭時,對方一樣不會出庭,那我是否又只能要求撤告了?

 

沈恆 (沈律師) 105-07-06 07:48

對方受合法通知後未出庭,可請求一造辯論判決,並不用撤回起訴,但仍需依您所提證據認定事實而為判決。另外,如果發票人開立本票時已滿二十歲,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是更簡便的程序。

小江 105-07-07 00:39

謝謝沈律師

因為當時對方借款時簽訂的本票借據,對方未滿20歲,所以法官說對方沒出庭承認,會沒有法力效用。如果我堅持判決下去,情況會對我很不利,希望我把對方找出來或對方家人再來提告。(但對方家人也不願出面)

 

怕到下次開庭要求一造辯論,法官還是希望我把對方找出來的話,請問請律師幫忙,費用大概要多少呢? 

阿娟 105-07-05 20:40

律師您好:

我父親名下有一屋貸款中,又去民間借貸另欠睹債簽支票本票給人,因利息繳不出來差點被民間借貸吃下此屋,因我媽擔心無屋可住,籌了錢300多萬將民間償還又怕他再去民間借遂將屋過戶自己名下並設定部分扺押權於我弟(因他還部分債務),但欠睹債的人非善類去法院告脫產,我媽驚嚇之餘5月底便將屋還登我父親名下,欠睹債的黑道要我媽7/20前搬家並撤所設定的扺押權否則要告我媽

請問我媽還這民間借貸300多萬,要的回來嗎?目前該採取什麼行動以確保此債權?感謝您的回覆!

你好:

償還民間借貸債權人受領清償法律上之原因,無法請求返還。 賭債違反禁止規定及善良風俗,無效,可以拒絕對方之請求,針對支票本票部分,可以提起確認支票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惟若已經清償賭債,會被認定為民法第180條第4款,因不法原因而為給付,無法請求返還。
ROSE 105-07-05 10:03

各位律師好,小妹我之前跟遠銀貸款20萬借給朋友

貸款方面是要每個月還4千多塊給銀行,大概預計是5年之內還清

朋友承諾一定會還錢,並在當時簽了本票+壓手印給我

但剛還了2個月後就說自己沒錢無法償還(是讓他把錢存到該銀行戶投,讓銀行自動每個月扣還)

而我明年年底就要結婚了,可能需要另外貸款辦婚禮

這樣子的話,想請問...1. 對方說目前還不出來錢,下個月銀行扣不到款怎麼辦?

2.最後對方真的拿不出錢,銀行是向我施壓對吧?那我可以拿著本票跟法院投訴嗎?這樣銀行換轉移到跟他拿錢嗎?

3.如果明年年底貸款還未還完,我還能另外貸款的到嗎?

感謝

你好:

銀行會催告你依約定返還借款清償利息,若仍不履行,會影響你的信用狀況,銀行會進行催收程序,並採去法律途徑。 不會,你是消費借貸契約之借用人,銀行只會針對你,你的抗辯銀行不會採信。 若違約,聯合徵信中心會揭露資訊,進而影響你得債信。 建議依約返還借款清償利息,再轉向你朋友主張權利。


ZaphKiel 105-06-30 22:39

一年前我的某個親戚向我媽借錢  借了70萬  但是當初因為認識就沒簽借據

現在還了20萬   當初有利息  現在怕她還不出來  就跟她說不用利息  至少一個月還一萬  但是他一直拖   現在還有50萬我叫他簽本票  他也說好  

請問  假如他簽了1張2年50萬的本票   時間還沒到    

我能申請假扣押防止他脫產嗎?

還是說可以叫他簽一張不限時的本票(我查了一下 未載到期日者,視為見票即付)

我能先對他進行假扣押

你好:

本票雖然可以未載到期日,但依票據法第120條第1項規定,發票年、月、日係票據絕對應記載事項,未記載者,無效,故還是要記載發票日。但票據法第22條第1項規定,本票票據權利之請求權時效,對發票人而言,自到期日(未載到期日自發票日)起為3年,超過後可以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故在時效經過前,就要聲請本票裁定,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 聲請假扣押裁定要釋明請求之原因事實及假扣押之原因,准予假扣押後,要提供擔保(通常為請求金額之三分之一),提存後聲請強制執行。此時債務人可以要求你限期起訴,若不起訴就會撤銷假扣押裁定,故若不起訴請求返還借款清償債務,無法以假扣押之手段長期查封或扣押債務人之財產。 若要避免債務脫產,建議請債務人提除足額之擔保,例如設定抵押權、提供連帶保證人信託之讓與擔保等等,以免將來求償無門。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30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聲請假扣押,需先蒐集對方有脫產之虞之證據(如錄音),方有機會通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泡泡龍 105-06-29 13:42

大家好,

小弟與人合夥投資,與債務人有一筆本票債務糾紛債權人名下查無資產(法院發給債權憑証),而背書人(債權人的妹妹)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但小弟另一位朋友對這背書人的支付命令通過了,也查到背書人的名下有財產,正在聲請強制執行。請問各位,我是不是直接繳錢起訴債務人?整個起訴流程會不會勞名傷財,到時又要補繳很多費用?

 

煩請各位為小弟解答。

謝謝。

您好:

債務人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就會進入訴訟程序,您需繳納約債權額百分之一之裁判費

小慧 105-06-29 00:50

我莫名收到本票強制執行通知,本票非我本人親簽,被偽造,我也於20天內提出債權不存在,為何房子還被查封強制扣薪?請問我還除了提出停止強制執行以外,等提供擔保金,還有哪些狀書需要提出的嗎?我非常擔心房子被拍賣,還有什麼是我可以主張的嗎?

若協調庭不成功,是否就進入訴訟程序?是否可要求筆跡鑑定,若勝訴是否能要求精神賠償以及請假開庭的損失,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29 01:14

以偽造本票為由提起確認之訴後,可向執行法院聲請停止強制執行。若因對方提供擔保獲許可繼續執行,則您亦可提供擔保請求停止強制執行。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目前只能先聲請停止

原則上應該是不會繼續執行才對

建議你告知完整目前狀況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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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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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9 08: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提出全額反擔保,才可避免對方繼續執行,目前可考慮委任律師處理訴訟事宜,為您爭取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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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9 08: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提出全額反擔保,才可避免對方繼續執行,目前可考慮委任律師處理訴訟事宜,為您爭取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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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 105-06-28 15:02
借給債務人姊弟2人共3萬5~結果等要還款前一天還有跟債務人連絡說隔天要還錢~債務人也很自信說他一定會還~結果被跳票嚕~ 幸好手機錄音功能錄下她一切的自白~證明他有欠我錢也知道他要還款! 問題來嚕~ 現在他手機有通但不一定會接~ 她姊弟共留3支電話下來~ 目前只有他姐還接過一次電話之後沒有~ 2姊弟也不住在戶籍地~都在外租屋~因為我手頭上有他們姊弟倆簽的本票借據地址都留戶籍地~及商業本票留戶籍地址~另外個人資料是弟弟部分只有雙證件影印~而姊姊部分是雙證件及全戶戶籍謄本{戶政事務所申請的} 請問因為2人都不住在戶籍地~寄存證信函還有用嗎?? 因為都不住那怎麼交到他們姐弟手上~只有父母住戶籍地~另外如果聲請支付命令~有用嗎?因為怕收不到他們手上~支付命令有用嗎?? 如果記嚕他們都不理也不回復這樣以後債權還有效嗎?因為他們姐弟倆都是坐領現金的沒勞保~難道他們這樣做一點辦法都沒有嗎? 姐姐部分是結婚嚕~有辦法崇她丈夫知道他們現住地方嗎?? 請教教我該如何拿回自己的權利~ 也讓他們受應有的法律制裁
NA NA 105-06-28 14:44
我經查我真正跟他借的錢只有10000 . 其他金額我根本沒有口頭或借據本票跟他借錢 。都他自己在紙上記我用了他多少錢 ,然後跟我說我欠他多少 。當時我跟他在一起在他家工作 ,也沒有拿薪資 後來我不段要求才變一個禮拜2000元 。分手後要我還他在一起時他所記的錢 ,因為他曾多次的對我施暴 。加上他朋友都是在混的 ,我一個人在南部 我感到害怕怕被找麻煩才會答應他還錢 。因為還怕所以在fb私訓都表示會還錢 。但我半年前算一算 ,我匯款金額已經超出我原本真正借的金額了 。其他那些不需要還的錢 ,我還要繼續還嗎 ? 還有 我有一箱重要東西在他那 ,他一直不說東西還在不在 我一樣可以報警去拿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9 09: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經清償完畢了,當然沒有繼續清償之必要。倘若對方拒絕返還物品,程序上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不過我方必須提出相關事證。

2、倘若對方涉嫌侵占,或是有恐嚇、等暴力行為,可以報警處理。

105-06-27 22:05

本人在105年4月初 

在工地與人發生口角(我未罵3字經)

事後30分鐘 他找另外2名男子包含他共3人

圍毆我...之後另一名男子把我拉起來

架我脖子 到外面他的車上逼迫我簽10萬本票 

之後報警 驗傷~(頭部2處血腫 ,臉部背部各18公分長紅腫)

於6月中有開一次庭 判對方傷害罪 及304強制

法官有問他們要不要和解 他們說要...我也說ok

目前給他們一個金額是10萬賠償~(不給殺)

我想知道的是 如果和解不成

他們共3人加起來會不會罰 比10萬還高?????~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8 0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票據屬於遭造施以暴力而簽立,可以主張票據無效。

2、就您所述的狀況,我方受有簽立票據、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的損失,倘若對方拒絕和解,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並提起確認票據債權不存在訴訟

3、3個人涉犯傷害罪、強制罪,倘若准予易科罰金的話,通常會超過10萬元,不過也可以聲請易服社會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