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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不拉 103-08-07 21:41

投資 友人甲 所設立之A公司 本人為股東 負責人為 友人乙 公司營運狀況本人完全沒有介入也不清楚

A公司於103年7月開立兩張支票共約68萬餘元 但A公司已於103年6月解散

銀行背書人B公司(負責人為 友人甲 )存?不足被退票而提告並發出簡易庭通知書

想請問 本人為股東 被列為法定清算人之一

會有可能必需由本人償還這筆費用嗎? 或是未來會有個人信用上的影響嗎?

謝謝各位律師的熱心協助

 您好:

如您僅係單純之公司股東,則公司之負債與您個人財產和信用無關

除非您有就公司之債務擔任共同債務人或保證人之情況則例外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安安 103-08-07 03:10

您好,上個月才遇到一家公司每天要求我工作近12小時(原訂時間為8小時),假日還要求我去加班(騙說可報加班),而且上班四週期間為公司代墊了近5萬元,已過1個多月仍有1萬9000元左右未還給我,在職時的工作日報、打卡紀錄、代墊發票的照片及刷卡紀錄我都有留。我已經向勞工局申請調解,且同樣受害員工共有約10位要一起在本週開調解會,請問: 1.公司未歸還我代墊款,是用來買電腦/螢幕/UPS用在客戶端的。拿了我的錢去作為公司賺錢的事又不還,這是否有違反民法刑法等其它法律(例如詐騙侵佔財產等)? 若公司堅持不還,因東西我都知道在那些客戶的那個位置,可否申請扣押或拿回實物不給他們使用等作法呢? 2.公司欠許多員工薪資,若公司堅持沒錢可還,或是要再拖個二、三個月(有人已經拖了二個月以上了)該如何逼公司還錢?一定要轉向法院提告嗎?若公司要開本票支票等是否可接受(我是只想電匯至我戶頭)? 3.公司已付不出薪資,還一直在104等網站徵人,可否強制他在還完全部積欠薪資前不准再以公司或相關子公司名義徵人呢?這樣只會讓受害者愈來愈多。 4.公司自訂了一些內規,像考積不佳可扣10%薪之類的。若公司蓄意將我們這些向公司討錢的員工的考績全部打最差,全部扣10%,該如何阻止他作這事? 5.因有打卡紀錄,每日超時及假日的加假費也要討回,但若申請資方一口咬定那是責任制,員工自已自願加班的,與他無關,是否有方法可以破解? 6.若調解會資方未到或是調解失敗,下一步需告上法院,該要怎麼作?另外因為大部份受害者已經在下一家公司上班,如果上法院要常請假,搞不好又會丟掉現在這份工作,是否有更好的方法?總不會因為這樣又縱容這家公司亂搞,產生更多的下一批受害者吧!! 請各位大大協助小弟這些問題,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7: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份可以請求返還借款,本文認為尚不會構成詐欺罪。

2、倘若協調不成,只能提告

3、無法。但是可以考慮投書媒體

4、考績的部份,倘若當初勞動契約並沒有約定可以影響薪資,則仍然屬於違法扣薪。

5、責任制必須符合法定工作項目才可以適用。

6、必須提起民事訴訟,程序:撰擬民事起訴狀->繳交裁判費->開庭。

Derek 103-08-26 08:47

您好:
我跟您一樣有這樣的問題,我分享我的歷程給您知道~
公司欠我薪水及代墊款,我第一步當然向勞工局申訴,
但勞工局承辦人非常不積極處理,只聽信公司的話,卻
不把我的證據證據,開協調會時只問你,為什麼要幫
公司墊款,你可以不要先墊啊~
後來,我向法院提起執行命令,經過一番開庭,終於勝訴
也查財產,公司卻沒有錢在戶頭,所以也扣不到錢,也白
忙一場!!!現在我打算告負責人,上網查之後,很多人都
說告公司,跟負責人無關,這部分我就不了解怎麼處理
了~希望有經驗的朋友們,幫忙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1: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確實公司負責人與公司在法律是不同的法人格。

2、公司沒有資產,但是倘若仍有營業或交易的話,還是可以向法院就債務人應該給付的款項或是公司的動產作執行。

103-08-07 01:30
各位律師們不好意思我不太知道我這案子要分類在哪一區,如有錯誤請見諒 小弟去年六月去一間沒牌營造上班 公司跟有牌的營造借牌標公共工程後 資金出現問題,6月多銀行拒往,7月初老闆跑路 而且董事長還是人頭,老闆他們一家才是經營者 1.因為我是採購+工務助理 廠商聯絡接洽到簽約都是我再負責,都蓋公司的採購專用章 而且材料到現場有時候也是我簽收,雖然大部分下包的現場人員都有看過我們老闆和老闆娘 但是下包覺得聯絡人是我,所以覺得我是共犯要一起告我,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2.此標案大概2200萬,因為工期延誤,所以業主3月開始不放款 這案子完成了但是業主那還有700多萬因為工程糾紛 所以目前還是不放款 老闆在5~7月這過程中,一直以這件事實當理由,要我去跟廠商當月到期票多延幾個月(EX:5月底票,在到期前幾天去換成7月底的票) 那因為我看到的也是真的有錢沒撥下來,所以在老闆要求下在公司寫好支票後去下包那換票,但是老闆在7月初跑路了 我們公司是借牌的,所以借我們牌的營造認為下包們沒跟他打合約,所以所有帳都不想付,連同700萬乾脆工程有糾紛,打算繼續放業主那裏 下包現階段都是要告我前公司詐欺,那我會變成他們其中一人也成為被告嗎? 我們公司董事人頭,所以搞得很複雜,目前就是這兩個大方向,因為老闆都騙員工說,董事長知道票的事情,那我們當然不會越級去報告,但是事情爆發後,董事長也跳出來喊冤,銀行跳票的過程中直到拒往,都沒和票主也就是董事長聯絡過,都是和老闆他們一家通知而已,等於資訊都被他們家中斷了,跳票沒通知這件事情是我陪同董事長去銀行求證的,銀行也承認都沒通知票主都是通知老闆一家 所以要麻煩各位律師們針對上面兩大方向我比較擔心的問題是否會真的成為被告? 謝謝你們 PS多補充一點,會計在我進去後三個月離職,從缺的情況下,都由他們家女兒來負責,但是票很多時候都是拜託我寫的,因為他們家小孩字真的誇張的....不好看,那我會有事情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7 10:5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有關公司票據,都是您在出面處理,也負責開立,且有關於公司採購事物都是您在處理,也由您負責簽收蓋章,因此倘若遭認定公司有詐欺事實,則您遭認定是共犯的機會甚高,除非您可以證明您處理的事項,都是公司實際負責人要求。

2、本案的重點應該會是,公司僅是經營不善,並非詐欺。另外,有關借牌的部份,可能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

3、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珍妮佛 103-08-06 14:36

您好  

對方借錢不還,之後開了一張支票給我卻跳票了,三番兩次請對方處理卻不理會,只好以存證信函支付命令等方式處理了,經過漫長的等待,終於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也至國稅局調閱債務人102年度所得及財產,結果對方僅有一輛車也無任何所得,想請教律師我後續該如何處理呢??

另,支付命令證明書有權限查債務人在銀行的存款嗎??還是需另外請法院處理呢?

另,如果申請債權憑證後,那對方都無任何財產的話,那對債權人來說是不是就永遠拿不到錢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仍應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當然可能會執行無效果,但法院會發給債權憑證,日後可以再去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08-05 23:36

各位律師們不好意思我不太知道我這案子要分類在哪一區,如有錯誤請見諒

 小弟去年六月去一間沒牌營造上班

公司跟有牌的營造借牌標公共工程

資金出現問題,6月多銀行拒往,7月初老闆跑路

而且董事長還是人頭,老闆他們一家才是經營者

1.因為我是採購+工務助理

廠商聯絡接洽到簽約都是我再負責,都蓋公司的採購專用章

而且材料到現場有時候也是我簽收,雖然大部分下包的現場人員都有看過我們老闆和老闆娘

但是下包覺得聯絡人是我,所以覺得我是共犯要一起告我,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2.此標案大概2200萬,因為工期延誤,所以業主3月開始不放款

這案子完成了但是業主那還有700多萬因為工程糾紛 所以目前還是不放款

老闆在5~7月這過程中,一直以這件事實當理由,要我去跟廠商當月到期票多延幾個月(EX:5月底票,在到期前幾天去換成7月底的票)

那因為我看到的也是真的有錢沒撥下來,所以在老闆要求下在公司寫好支票後去下包那換票,但是老闆在7月初跑路了

我們公司是借牌的,所以借我們牌的營造認為下包們沒跟他打合約,所以所有帳都不想付,連同700萬乾脆工程有糾紛,打算繼續放業主那裏

下包現階段都是要告我前公司詐欺,那我會變成他們其中一人也成為被告嗎?

我們公司董事人頭,所以搞得很複雜,目前就是這兩個大方向,因為老闆都騙員工說,董事長知道票的事情,那我們當然不會越級去報告,但是事情爆發後,董事長也跳出來喊冤,銀行跳票的過程中直到拒往,都沒和票主也就是董事長聯絡過,都是和老闆他們一家通知而已,等於資訊都被他們家中斷了,跳票沒通知這件事情是我陪同董事長去銀行求證的,銀行也承認都沒通知票主都是通知老闆一家

所以要麻煩各位律師們針對上面兩大方向我比較擔心的問題是否會真的成為被告?

謝謝你們

PS多補充一點,會計在我進去後三個月離職,從缺的情況下,都由他們家女兒來負責,但是票很多時候都是拜託我寫的,因為他們家小孩字真的誇張的....不好看,那我會有事情嗎?
Sandra 103-08-02 09:32
請問從小父母離異 撫養權歸父親 但印象中他沒有完全撫養(只有嬰兒期與高中兩年)其餘時間都是由二叔與三叔負責高中畢業後我就賺錢養自己,在我出社會後他還要我去兩家銀行支票簿供他簽賭用(支票是他簽我的名)害我信用破產還有討債公司找上門,10年前我阿嬤病危在醫院時他去醫院只是為了要跟我討論我居然為了10萬元不肯理他一言不合他就揮拳打我眼睛 這樣還不肯放過我,前幾天他寄了存証信函給我 開了兩個條件:(1)給他60萬 (2) 每個月給他八仟元直到他死或我死 (3)跟他見最後一面一切好談。以前有工作時一個月也只能給他3000元現在沒工作是要怎麼給他錢?他已經滿65歲了是可以告我遺棄罪了嗎?他有一個相好的在照顧他(幫他付房租生活費)這樣告的成嗎?我要怎麼做才能完全擺脫他?謝謝

可起訴確認撫養義務不存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2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待父親對您提起訴訟請求撫養費時,可針對您父親未撫養您之行為,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請求減輕或免除您對父親之撫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建議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確認撫養義務不存在或減少

因為涉及父親有無撫養撫養時間多長

會影響到是免除義務或減少義務

至於六十萬元的條件你可以根本不要甩他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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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路人 103-07-31 11:08

請教各位大大:

1.本人父親於94年間,因生意投資向A小姐拿了200萬投資款,同時開立4張各100萬元未填押日期支票共400萬元給A小姐做為擔保,期間有陸續償還部份金額,後來投資失敗,餘款130萬元無力償還,A小姐將4張支票轉讓給B先生,自行填入日期後拿去銀行承兌造成退票(提告後,目前已提起公訴中)。

2.之後達成和解,父親拿現金30萬元給A小姐並同時開立面額各20萬元本票5張共100萬給A小姐,並填寫和解書表示債權債務關係己餘本票之100萬元,但此4張支票A小姐並未當場歸還,此後B先生又將此4張支票(400萬)+5張本票(100萬)轉給C先生(專門從事司法討債)。

3.C先生已將5張本票申請民事裁定執行後,現在又將這4張已完全無債權檢察官已認定偽造並起訴的支票拿出來請求民事支付,並一直強調他的無辜的第三人,來向我們討債,請問該如何因應並取回此4張支票

P.S.目前已開過調解庭,對方目前僅提示一張支票要求一次要拿100萬元,不然就法庭見,另外一次只能取回一張支票,讓我們覺得相當無助又無奈..等於100萬的債務,要分批求償500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確認支票是否有以背書方式轉讓,此會影響到您們後續主張之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1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C是否有合法取得該票據,能否主張該票據權利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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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ER 103-07-29 20:45

幾年前借幾十萬給朋友,還幾月後對方避不見面,故我們有拿支票透過法院協商。對方每月只願意還五千元,共得償還十幾年。我們知對方在大陸並非不好過,但長期待於大陸,母親與女兒在台灣我們又無法追討只好答應。目前才還一兩年,對方又找朋友告知經濟不好要再協商。但之前條件因期數過長我們怕對方有年紀了突然有什意外或對方一直待大陸求償無門,己經很免強答應。現又要再協商我們當然拒絕了。請問如對方一直在大陸到時故意不還,我們也覺他台灣名下財產早己脫產(且也無法得知他還有無任何財產),我們繼續走法律途徑有用?或該怎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9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民 103-07-29 17:42

律師您好!

本人在今年3月24日11點,工作時候,貨物倒塌造成右腳蹠骨3處骨折.(工傷有通報)

3/24~~~3/29日住院後,直到6/7號上班

我是人力派遣,(工作的公司)告知我,休息的這一段時間 (薪資問題7成由勞保給付,3成由公司給付) 

但是人力派遣公司告知我(團保部分 給付給我3成的薪水)

我到目前都還沒拿到錢,並且我之前在別的公司上班發生意外 ,老闆娘直接給我一張團保的支票 叫我去領錢(約2w多)

這救是我的問題 第一次作派遣員工!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2: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與派遣公司的關係,就是勞雇關係,與一般員工無異。依法應該有勞健保

2、發生職業災害時,公司除了必須協助聲請勞保給付之外,依據勞基法所應該發的傷病給付也不可以少。

3、倘若公司遲未給付,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無言中 103-07-29 00:15

各位大律師:

本人因為借了朋友一張支票,結果該歸還的期限內他搞了失蹤,讓我一直聯絡不上人,不懂程序的情況下,一心只想先保護自己結果向地方法院申報支票遺失,結果變成誣告需要到地檢署開庭,請問我該怎麼辦,從沒有前科的小弟,誣告對我來說真的覺得好沉重,還得讓自己的人生背上一個前科的汙點,真的好難過!

如果真的有罪,我會面臨怎樣罰則?!還請各位大律師替小弟解惑...感恩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誣告罪會面臨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本件是否會成立及將來之訴訟方向,均對您影響甚鉅,應與律師協商後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明知票據遺失而謊告且辦理掛失止付,則其行為同時觸犯刑法第171條未指定犯人的誣告罪,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的牽連犯,依較重罪的後者論處。本件建議您可尋求律師協助爭取緩起訴處分,設法降低可能之傷害

刑法第171條
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

刑法第214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
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
追訴權時效,於緩起訴之期間內,停止進行。
刑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於前項之停止原因,不適用之。
第三百二十三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於緩起訴期間,不適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9 17: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ee 103-07-18 03:39

律師您好:從婚後我便辭職幫老公管理帳目、也是說包括家裡的帳款都是我在管理;只不過所有的進出帳全是我老公名下的存摺 銀行帳戶裡。之前感情好時;我若需要用錢;我就自已去提款,只要知會一聲即可。現在他堅持要離婚、我不肯;但他卻反咬我說:我拿他東西、說我提他的錢、說我開他的支票…。現在我該怎麼辦?如果他去對我提告的話;那請問這樣罪名會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8 09: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同居共財,因此要任意提起偽造文書或是侵占等,應不容易構成。

2、不過還是要注意,倘若您經手的款項有較大額或不符合常理的交易,則您恐需要做一點準備,將來恐會被拿出來檢驗。

您好:

對方堅持離婚,您不願意,則對方需有民法第1052條離婚之法定事由,才能對您起訴請求離婚

另外,有關財產之處置,這部分要看您是開了什麼樣的支票出去?以對方名義開支票之理由?及是否為家庭生活開銷所必須?這部分暫時不用擔心太多,待對方提出進一步的說法或真的提出訴訟再與律師討論也不急。

以上,還是建議您與先生好好談,詢問先生婚姻關係中需要什麼調整,方為夫婦長久之道。

拾道夫 103-07-17 12:59

我請公司會計代購房屋置產,以開具公司支票辦理支付頭期款,後來房屋登記在會計名下,試問我要如何處理。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他人犯意已非常明顯,為維護你權益,您可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

這部分要請您確認當時請會計「代購」的目的是「借名登記」嗎?如果是「借名登記」,請務必小心,因為動產登記所有權人將是被借名者,如果有借名登記的需求,必需與該被借名者簽訂借名登記契約。實務上,借名登記最後衍生的爭議相當多,最好是避免這種情形。避免屆時房屋也要不回來,貸款購屋費用又是您出的資金。

另外,也可改採動產信託登記,您為信託人,對方為受託人,受益人可以寫您的名字,但是要注意,信託之後,動產所有權登記名義人為受託人,且要明確規範受託人得行使權利的範圍,避免受託人將動產出售或長期出租

以上,如需要更專業及詳細的建議,歡迎與我聯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7 13: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行為,對方可能涉及偽造文書背信等罪嫌,本文建議您合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移轉登記,並蒐集相關證據,提起告訴。

2、本文建議公司可以委請律師事務所為法律顧問,專責處理法律事務,確保權益,並省費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7 18: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其限期移轉房屋所有權登記,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背信侵占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8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委任律師直接向地檢署提出背信之告訴狀,以使被告產生壓力。

小均 103-07-09 11:44

您好
目前我任職的公司與客戶有貨款未清的情形,上級要我填支付命令,但我從未申請過,也不知道要怎麼填寫才適當,有些問題希望能幫我解答!!謝謝!!

聲請人問題:
1.聲請人(及債權人)→這裡是填寫公司名稱及負責人名字嗎?還是擇一? 
2.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這裡是填寫負責人身分證以及公司統編嗎?還是擇一? 
3.職業是寫負責人的職業嗎? 那職業要填...?
4.住→這裡是填寫負責人戶籍地?還是居住地?還是公司地址?
5.送達代收人→可以寫公司名稱嗎?

債務人問題:
1.債務人→是填寫客戶公司名稱還是負責人名字?還是兩者都要?
2.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這裡是填寫客戶負責人身分證以及公司統編嗎?還是擇一?
3.生日→我沒有客戶生日的資料
4.住→是填客戶公司地址還是戶籍地址?
5.送達處所→是填客戶公司地址還是戶籍地?

聲請支付命令事:

一.請求標的
(一)債務人應給付債權人新台幣A元,並自本件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  民國B年B月B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周年利率百分之C計算之利息。 
 請問:"A"是客戶欠公司的貨款金額而已嗎?因為公司希望總總程序費用都由客戶負擔!
"B"日期是希望客戶償還的最後期限嗎?
"C"周年利率百分之幾→這是什麼意思?  如何換算?  可以更改為按月利率百分之幾計算之利息嗎?
(二) 督促程序費用債務人負擔→這跟上面那問題是不是一樣?  那我是照這寫就好?還是我應該寫什麼?""債權人希望債務人負擔債權人所有程序費用""之類?

二.請求原因及事實
(一).(敘明具體理由).....。→這是要我自己敘述嗎? 是否有適當一點的寫法?
事情是這樣....." 客戶在4月份陸陸續續下了訂單,由於客戶是經由離職員工之介紹 在加上客戶在趕工程 所以我們沒有想太多 就沒有讓他們付現金 想說訂單結束在跟客戶請款  就這樣到了月底  我們寄了請款單給客戶 客戶也開了支票 但客戶卻跳票了  之後就一直找理由不給錢  就這樣到了6月17日 公司請客戶簽了商業本票  日期是在103/7/7無條件擔任兌付  利息是"利息自出票日起按每百元日息0%計付 逾期違約金另按每百元加日息5%計付此票背書人免作拒絕事由通知義務"  也簽了承諾書 但承諾書是要在6/30日前現金還清 是因為客戶一直拜託 所以本票才簽7/7        但7/7日也到了  對方還是拖欠貨款 找理由 不肯付錢  所以現在公司才會想申請支付命令!

因為我想我這比較像口術  能有比較適當一點的說法嗎?  因為我實在不太會...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聲請貴院就前項債權,依督促程序,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促其清償。→這句是否不用刪除  就照原樣保留?

證物名稱及件數:這裡該怎麼寫?  支票1件+本票1件+承諾書1件  這樣嗎?

最後  1.去申請這要帶什麼嗎?證物? 負責人 還是公司的大小章或證件?
        2.如果公司去辦理支付命令 那可以請委託人嗎? 委託人要帶什麼? 

問題很多很細   很抱歉  因為我也不會  第一次處理  實在很困擾我...
麻煩了!!謝謝!!! 

monksu 103-07-07 13:05

大家好:

公司收到一張支票跳票了,原因是存款不足,也都連絡不到人,所以到地方法院投遞了民事起訴狀,花了1000元,但突然想到還是配合開庭好像很麻煩,於是又撥打了之前留的電話,結果對方說公司已經賣人了,公司名稱和責任人都換了,但我去查原統編,該公司還存在. 

想請問:

1.我該找誰追討這筆貨款(支票有蓋公司章&負責人章)?因為只有電話,沒有負責人手機,但打去又說公司已經換了?

2.如果該公司在法院寄出庭通知書前,貨款兌現,我是否可以不去出庭,頂多損失1000元,還會有其他要負的責任嗎?

3.另我查到有小額訴訟針對小金額的債務處理,方法當事人不必再請假出庭,我要如何知道我之前投遞的是否為小額訴訟??如果不是可以再去更改為小額訴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7 14: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公司的票,倘若只是更名或是更換負責人,則仍然可以進行訴訟程序,但是倘若該公司已經廢止,並清算完畢,則無法。

2、倘若該票於訴訟進行中取得票款,則可以撤回訴訟程序即可。

3、訴訟程序的部份,是依據票款新額下去做判斷的,倘若10萬以下則為小額,否則則為簡易程序。

4、本文建議您的公司可以委請律師事務所為法律顧問,專責處理相關法律事務,以節省費用,必且保障權益。

 

monksu 103-07-07 17:50

首先感謝曹律師回覆,但跳票金額實在不大,請律師實在不符經濟效益,所以以想要以自力救濟的方式,來補救,把損失降低。 另有個問題想再提問,如果連絡不到負責人,而我已經提訴狀了,法院會幫忙找出負責人嗎? 如果法院通知出庭,是否表是已經連絡到被告人了?還是就算法院寄出出庭通知,我乖乖的去出庭仍有可能被告人不到的狀況,那不就白白浪費時間了? 想問的就是,提出訴狀況,法院會有強制力要求被告出來解決問題嗎? 如沒強制力,我又沒門道去把人找出來,被告只要不理我,他就沒事了?

1.上經濟部網頁  可以查詢公司登記情況  先初步確認應以誰為債務人   2.有負責人章  如果只是代表人  沒有要共同開票的意思  那債務人原則上還是公司   3.10萬元以下案件為小額訴訟程序   不需要特別註記或是提醒  法院會依訴訟標的去分案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7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會請求您查出公司變更事項登記卡,查詢負責人戶籍謄本,以利訴訟程序之進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7-06 23:10
你好,我想請問,數日前得知媽媽欠了不少錢,情急之下也有和地下錢莊借錢,聽媽媽轉述地下錢莊利息是以雙倍起跳(借10萬還20萬,並須5天支票兌換),沒有簽借據,直接開支票。。我覺得這是不合理的利息,但已來不及,媽媽已開立。因此,媽媽為了償還這些債務(朋友借+銀行+地下錢莊等),只好不斷開立支票,媽媽雖有心還款,但債務太過龐大,實在有點力不從心..也深怕即將跳票被追討吧,想請問律師該如何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6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44條規定: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重利,包括手續費、保管費、違約金及其他與借貸相關之費用。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對對方提出刑事重利罪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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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ster 103-07-06 02:38
我想請問,朋友得知最近媽媽積欠一些債務可能之後無力償還,主要是以開立支票借貸,雖然無保人之問題,但此情況怕有所牽連,朋友媽媽名下也沒什麼財產,想請問朋友爸爸是否盡快辦理離婚,以撇清任何關係..另外小孩應該也無須償還嗎?

 1依據現行民法規定 母親欠債  應該都不會影響父親跟你名下財產   2.如果將來母親過世  你們在辦理拋棄繼承即可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6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之債務,僅於其個人,對其配偶即您父親無影響,亦無需由其子女代為償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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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蔥 103-07-04 22:47
我最近被跳一張支票 欠款人是用人民團體開票 請問人民團體的資產如何查詢? 因為我怕我去申請支付命令後 人民團體名下並無資產我也是惘然 還有我還沒申請支付命令這期間 這人民團體也能進行脫產嗎? 還是我能找人民團體負責人索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4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對人民團起提起訴訟請求票款返還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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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y 103-06-28 12:09

郭某在不同時間持6個人的人頭支票來跟我貼現,筆跡卻相同,票貼當時說是貨款所得,開庭審理時彼此都說互不相識,那些人頭戶對檢察官的詢問除說"不知道",沒說第二句不同的話。請問:每個人頭戶我都有3張支票,這些票主若判有罪,那是刑期是要判3次罪嗎?還有若其中有兩人被他院提出準備庭,我提告的地檢署就可以一罪一罰不處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在不同時點上提出支票詐騙,原則上適用一罪一罰,所以您要提告應敘明時間點的不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SIR 103-06-20 19:58

請問大樓管理委員會主委將應給付廠商(金額較大的維修案件)的貨款.從銀行提領後再以個人支票支付給廠商,或是先開個人支票給廠商後再向委員會請款的行為,以上行為均得到廠商同意,這樣是否構成業務侵占?上述支票均正常兌現給廠商,廠商均無爭議事項,惟次屆委員會認有不妥故提出告訴..懇請律師解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0 22: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系爭款項都有如實給付,並且提出資金流向,則並無違法問題。倘若有挪作他用,則構成違法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0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尚無法成立業務侵占罪。

然若可證明其有自己挪用公款之行為,則可能成立業務侵占背信等相關罪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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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VA 103-06-16 14:13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1) 廠商要跟本公司申請保留款,但需開立保證票一張,但因對方廠商並沒有公司本票,只有個人支票,請問若要廠商開一張切結書,請問該怎麼寫比較適合呢?

(2)廠商開立個人支票,若附上切結書,是否就真的可以保障公司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6 17: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看對方所開立的票據為何而定,倘若是台支,則只需注意不要有禁止背書轉讓之記載即可.

2、倘若是本票,則本文建議應該簽立協議書,載明法律關係並且以該票為附件,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6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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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然中 103-06-15 13:00

請問一下,多年前父母已經離異,扶養權歸母親,父親過世之後,出現了一個自稱債主的人,說希望我母親和我還錢,但是他手上沒有借據本票支票什麼的,請問一下,這樣子可以做什麼樣處理嗎??

債主他可以要求我用阿公留下來的遺產幫爸爸處理債務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5 13: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借款債務的部分,對方必須提出相關證據證明確實有債權債務的關係,並且證明當時後確實有交付借款,否則難以證明。

2、縱使債務有證物證明,也僅就您的父親所遺留之遺產範圍負清償責任,與您所繼承祖父的遺產無涉。

茫然中 103-06-15 13:1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借款債務的部分,對方必須提出相關證據證 ... (恕刪)

如果對方一直騷擾,我可告他恐嚇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5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之債務,與您無關,若對方對您有相關恐嚇之言論,可加以錄音蒐證,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危安、恐嚇取財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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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 103-06-04 04:09

你好:

第一次交易之新客戶

客戶惡意詐欺開立支票拖延

支票芭樂票無法兌現

事後追蹤  客戶無關緊要回復要告去告

如何提告比如如何撰寫存證信函

如何讓他付出惡意詐欺代價

謝謝

 

客戶的惡質,還如此囂張,真的只有訴諸法律途徑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4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對方惡意以跳票的方式詐取您的財物,似可構成刑事詐欺罪,否則僅為一般的票據糾紛.

2、倘偌僅為一般的票據糾紛,僅能尋求民事途徑救濟,包含存證信函支付命令或是起訴等方式解決.

3、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釐清如何救濟,不要任意提起刑事告訴,以免日後反遭誣告追訴.

是不是構成刑事詐欺,還要看其他具體細節,依你所述還不能說一定會構成,民事部分可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跟存證信函無關,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邱 103-06-03 21:45

你好:

       前公司告我侵占,我之前確實有動有一筆錢,大概幾十萬元,但公司說我竄改支票,但我並沒有竄改支票,公司又找不到證據,在5月第一次收到傳票後,我有跟檢察官說,我沒有竄改支票,我事後有還30萬給對方,但對方不要,但又收了那30萬,我今天又收到 傳票,怎ㄇ辦?

你是被告業務侵佔偽造文書? 如果偽造文書部分沒做,那就要找出事證來做無罪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你的問題敘訴的不是很清楚,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3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欲對您提出業務侵占告訴及偽造文書告訴,須有相關證據證明您有為此行為,若無證據證明,您可加以否認之,又若您有還款給對方且對方有收受該款項之證據,亦可加以提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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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 103-05-26 20:41

二年多前 我借給某間公司 金額高達1千多萬

後來公司開的票 幾乎都無效了

手上持有

借款人的ID 本票 支票 借據

這樣是否可以利用法律途徑來討回部分債務

我所知道的 對方名下已經沒有動產

且公司欠銀行的金額 也很龐大 且公司在銀行端已經沒有信用了

蘇子良 (馬克) 103-07-31 17:32

1. 可先發支付命令看看,

2.視案情對方有無詐欺侵占,再提刑事告訴

 

SODA 103-05-26 18:47

 您好: 
 我們家是開公司的
 月初時寄出掛號信 內容是這個月的支票
 我們同時寄向了三家不同的公司
 另外兩家公司都已確定拿到了發票,且兌現了
 而還有一家公司卻打電話來詢問我們發票是否寄出 
 試問有沒有其他的辦法可以補救?
  

莊惟堯 (名寶) 103-05-26 22:4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以掛號信寄出,可向郵局查詢是否經人簽收。

1.如果真的沒有收到  你還是沒辦法證明你掛號信所附內容物為何  可能要朝向票據遺失及止付程序去處理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詢問郵局該掛號信件是否對方已經收到,若對方無收到,依票據法第18條規定: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止付之通知。但應於提出止付通知後五日內,向付款人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未依前項但書規定辦理者,止付通知失其效力。應向付款銀行通知票據遺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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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 103-05-26 18:06

二年多前 我借給某間公司 金額高達1千多萬

後來公司開的票 幾乎都無效了

手上持有

借款人的ID 本票 支票 借據

這樣是否可以利用法律途徑來討回部分債務

我所知道的 對方名下已經沒有動產

且公司欠銀行的金額 也很龐大 且公司在銀行端已經沒有信用了

 

莊惟堯 (名寶) 103-05-26 22:39

您好

您的問題,無論債務人現今是否仍有財產,仍建議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一方面申請假扣押債務人之財產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票,支票借款所循之法律程序並不一樣,現階段您仍可以先進行,至少要先取得債權憑證才能持續追討下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縱使超過票據請求時效  你還是可以依據借款契約跟對方主張權利  然後把票據當作證據提出給法院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本票,可聲請本票裁定;若有支票,可提出票款返還之訴訟;若有借據,可提出借款返還之訴訟;若可證明對方借款之初即無返還之意之詐欺故意,亦可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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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806 103-05-19 13:25

家裡有棟空著的透天,本來是老人家要留著養老用的

所以就先出租給人家賺點租金

房客一直想跟我們買,後來我們也願意要賣他

沒想到他是偷別人的支票要開給我們(好加在還沒簽約)

後來他就說要跑路了,跟我們要錢(他有整修一點房子)

母親退還了押金後,房客不爽,就疑似放火燒了房子(他說不是他放的)

有薰到兩邊鄰居房子(不是很嚴重)

想請問,我們房東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嗎??

如果鄰居求償,我們看起來是沒什麼責任,可是因為老人家覺得對鄰居不好意思,所以想要幫忙負擔點,只是又怕鄰居獅子大開口,請問,我們在道義上,法律上有規定需負擔的比重嗎??

另請問,因房子有被火燒,如果我們想要賣掉的話,如果不重建,如果有請人家鑑定房子(是否要重建),是否要告知買家房子有被火燒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0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燒到鄰居房子,您無責任,似無須賠償之;針對房客放火部分,若有證據可證明,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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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lee 103-05-05 18:13

本公司為中盤商,出售鞋子給店家,該店家的支票已遭銀行拒絕往來,但該店家仍開出支票給本公司,導致公司無法收到該款項,請問該用那一個法條寫存證信函?

可委由律師為您處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如果支票早已拒往仍開出支付貨款,導致出貨人陷於錯誤,恐已涉及詐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及詐欺,可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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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明知自己是拒絕往來  還開立票據  可能會有刑事詐欺問題  你可以考慮是否直接提出刑事告訴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50

 這可能有詐欺之嫌,建議發函警告要求付款

yvonne 103-05-04 01:02

你好,我想請問若支票跳票是在5-10年前所發生的,但後來找不到當事人且沒有支票無法註銷,但已經經過這麼多年,還是會影響到個人信貸

如果現在要註銷,有什麼辦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4 0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聯徵上是說50萬以上的金額才會秀上聯徵,50萬以下不上聯徵,只在票交所有記錄,但實務上有跳票僅10萬就在聯徵上有註記的,所以當然多少會影響信用。支票若不回補這記錄至少會在票交所揭露3年,這期間可能很難再辦理貸款信用卡還有支票銀行商品,且現有支票銀行應也不會再發票給你了。支票若是有補,只需半年票交所資料就會不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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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綺 103-05-03 01:31

我想請問支票跳票該怎麼處理

因為之前已經有上過法院

他說一個月還兩萬

可是還了兩個月 就都聯絡不到人

 

1.如果已經上過法院 應該是有法院判決或是和解書 2.如果是有判決或是和解書 可以直接聲請法院執行 3.如果還沒有 就需要另行起訴請求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rain 103-05-02 23:42

各位律師好:

大伯父從五年前陸續匯錢給我父親保管,兩人只有口頭約定,沒有立任何字據,實際金額伯母並不知道。今年初伯父病重,和伯母回台灣,我爸為表示不會私吞,寫了保管書交給伯母,上面有記金額。現在伯母一直向我爸要錢,要求我爸把錢匯到美國。但是我爸想把錢開伯父名字,用新台幣保付支票交付伯母(伯母口頭說有美國監護人身分),請問有需要立契約證明我們已經給錢了嗎?先謝謝各位!

ps.目前伯父可簡單表達字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5: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對方寫收據或保留匯款紀錄,以利證明您有交付相關款項,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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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 103-05-02 23:07

大伯父從五年前陸續匯錢給我父親保管,兩人只有口頭約定,沒有立任何字據,實際金額伯母並不知道。今年初伯父病重,和伯母回台灣,我爸為表示不會私吞,寫了保管書交給伯母,上面有記金額。現在伯母一直向我爸要錢,我爸想把錢開伯父名字,用保付支票交付伯母(伯母口頭說有美國監護人身分),請問有需要立契約證明我們已經給錢了嗎?先謝謝回答!

ps.目前伯父可簡單表達字彙

   

1.有還款行為 最好還是需要有相關證明文件 2.如果可以立書面請伯母跟伯父都簽字 避免後續發生爭議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jen 103-04-24 20:33
您好:
我和仲介有簽一份議價委託書,一式兩份,因為是工業住宅,怕貸款成數不高,所以有附加一條如貸款成數不到,合約作廢!因為是手寫的,所以仲介說要蓋章,所以兩份都蓋章了,也付了20萬議價支票,后來談成付頭期款時,仲介歸還那張支票,要我在支票票號旁簽名,表示以歸還支票,但是我沒帶那份合約仲介說沒關係簽他們的就可以,所以我就簽名了,后來我付了2期款,總共付240萬和仲介費20萬,但是 如預期貸款成數不夠,我和仲介說那這樣合約應該不成立,請他們歸還付的240萬和仲介20萬,她們卻說當初寫的附註已經劃掉了,有蓋章和簽名,所以合約是成立的,請問那條附註印章是一開始簽約加註時就蓋的,他的和我的都有蓋章,但是劃掉的只有他們的劃掉,我的卻沒有劃阿,而且簽名我也只在票號旁簽名,表示我收到退票而已,我這份因為沒帶所以沒簽名,請問律師這樣合約成立嗎?我真的不能要求退還錢嗎?請幫忙,謝謝

仲介歸還那張支票,要我在支票票號旁簽名,表示以歸還支票】看不懂你說的,這張支票是哪裡來的。

契約是彼此訂定的條款,兩者一旦簽約完成,將視同法律生效,彼此就得依約履行。所以在簽約之前,必須詳閱並了解契約書內容,如對條文稍有不慎,損失將難以彌補,建議你簽訂任何條約,最好請專業人士協助【專業律師或專業會計師為最佳】,以維護你的權益。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律師對這類案情之訴訟學有專精,歡迎來電諮詢0937-182-635    Line ID:k8883                       e-mail:k8883888@gmail.com  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jen 103-04-24 21:44

您好 :

支票是我開給仲介的,因為付頭期款時,是支付現金,所以仲介退還支票,所以叫我在合約書的支票票號旁簽名,表示以收回支票.

但是請問附註的那條貸款成數不足合約不成立的這條,因為是用筆附加的,在那條文上蓋章不是應該的嗎?但後來只有仲介公司單方面把它劃掉,也可以嗎?不是應該雙方同意取消才能刪掉嗎?

這樣我不能訴請合約不成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同意,仲介不可單方面更改契約條款約定。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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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103-04-24 15:47

您好:我是經營快遞業,因南部的代送站所收了寄件人的代收貨款遲遲未將款項匯回,因該公司目前已無配合,經多次催討無效,請問我要如何要回這筆款項。又該公司負責人有說要開票給我;但此人已跳票多次信用不良,我懷疑他想規避侵占刑事責,請問我能收他支票嗎?是否收了支票後就變成我們之間的債務糾紛,而不構成侵占?謝謝您!

eric您好,

1. 要要回款項,可先發支付命令。若擔心對方脫產,可先假扣押

2. 若要成立刑事詐欺罪,必需證明對方一開始就想騙你,不是之後的債權債務糾紛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eric 103-04-24 16:21

請問這樣是否構成侵占

請問我能收他支票嗎?是否收了支票後就變成我們之間的債務糾紛,而不構成侵占?謝謝您!

 

發覺該負責人似乎有不良企圖,所以對此負責人收款更要小心,建議你備妥該負責人應收款的帳單,以備日後訴訟依據。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eric您好,

1. 是否構成侵占,要看您手頭上有哪些證據存在。沒有檢閱過,不好隨便和您說是否會構成。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eric 103-04-24 16:54

您好:我手上有該筆託運單的存根聯,因為代收貨款是屬於寄件人的貨款,對方將錢收了遲遲不返還,百般推託,也已經發過存證信函.但還是沒將款項匯回本公司.請問如此行為是否構成侵占?謝謝!

eric, 

1. 提告前建議發過律師函佳,用字遣詞要注意。

2. 另外,這種案件有些檢察官會認為是民事糾紛,不是侵占。隨自由心證而有不同,予您知悉。

律師

您好:是不是可以告侵佔,要看你跟南部站契約約定,有關於收到的運費,要怎樣處理。如果費用確實要由南部站匯給公司,未必不會成立侵佔,甚至可能是業務侵佔(礙於事實並非十分明確,無法判斷)。這種案件的侵佔告訴,如果你可以提出兩造間的契約約定,如果明確可以判斷出來,他應該要把錢匯給公司,但他遲遲不匯,告侵佔不是沒有空間。大部分熱心的檢察官,會幫你跟被告曉以大義。財產事件告到地檢署,雖然檢方都會傾向是民事案件,但是只要構成要件明確,檢察官還是會幫你主持公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款項,至於是否構成刑事侵占,需視您與對方之契約約定,及對方是否有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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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呈 103-04-21 20:21

大大你好~事情是這樣的:我爸因為在外有債務~於是拿了我做生意用的支票

去跟當舖借錢!這是事情爆發後我才知情的!我爸也跑路了~我想問的是:

1 這樣持票人到法院告我算詐欺嗎?

2我現在沒有接獲跳票的通知~也不知道對方會怎麼處置~請問我要怎麼做?

 

您好,這與你無關,不算詐欺,你可以去銀行問看看能否把票取消或止付。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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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4-22 23:28

 1. 我有些不同意見, 止付是在票據喪失時做的, 和本案不同. 您應該是考慮撤銷付款委託吧, 但在提示期間內, 是不能撤銷付款委託的(票據法第135條, 130條)

2. 支票是文義證券, 無因證券, 所以銀行照付也沒責任, 你只能以後另案要回票款了(因為你沒蓋章, 不是發票人)

3. 但你父親觸犯了刑法第201條的偽造有價證券罪, 這是重罪! 萬一對方告發就事態嚴重了, 還得要考量父子感情吧 (http://www.lawmed66.url.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該張支票非您所開,為您父親偽造,您不負相關票據責任,但此即會使您父親構成刑事犯罪,須加以考慮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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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so愛動手 103-04-10 18:03

律師您好:

前年和朋友共5人創一家公司開了工廠,公司負責人及管帳務的股東是一對姐弟,直到去年9月份公司的財務報表一直提供不出來,於是有2位股東被迫一半股金被吃離場,剩下本人與那對姐弟股東,近日查看了公司的幾本銀行存折發現,(1)看不出股東姐有出資証明。(2)股東弟於103/01/02日將公司買設備的金額未經股東會上提出,私自匯回自已帳戶,又在103/01/15日及3/15日這兩次股東會財表上還是把那筆161萬金額掛在帳面上,造成財報表上的虧損要股東們按比例分擔。(3)工廠設立同時股東弟所找來的水電工程,費用於四次請款單上的請款人簽名均不同,有造假冒領嫌疑,費用前後相加40餘萬元。(4)多筆公司支付廠商貨款錢,其物品都用在自已私人上,由公司買單。(5)申請名目是支付廠商貨款金額21萬,以股東弟名義開支票出去,公司匯款對像竟是股東姐私人戶頭,並無匯給該廠商等等,嚴重違反公司法及商業會計法。

想請問律師,因股東姐弟兩人在合作上已失誠信,本人想全額退股,該如何向股東提出告訴,以保個人股東權益~~謝謝

是哪種公司?可以來電討論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你已嚴重被侵權了,人、身權益不可受人欺與詐,您可提供詳實資料與專業律師洽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特助0937182635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您好,所謂合夥開公司,他有數種型態,有限無限或股份有限,甚至只是商號,每種方式去退股的程序都不同。另外提告的部分,建議可以將資料備齊後,直接向地檢署提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官方網站: http:/www.attorneysu.com.tw/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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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4: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相關行為可能涉及刑事侵占背信詐欺等罪,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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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 103-04-01 13:04

爸爸民國88年間與人簽屬支票借款,於約定還期間並未履行,債務人依法提起強制執行,所以爸爸名下土地有這筆變更登記事項,債務清償之後債務人有具狀撤回土地抵押查封執行,我手邊也留有此份法院公文,但是土地上的債務變更登記事項並未塗銷,爸爸已經往生,原始債務人也經往生,現在登記債務人是他兒子的樣子,請問:該如何請債務塗銷土地抵押之設定以前返還權狀?

起訴請求確認抵押權不存在,勝訴後就可塗消登記,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Chin 103-04-01 13:38

 所以是要打官司的意司?

必須要,沒有法院確定判決,地政機關不會塗銷

Chin 103-04-01 13:5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必須要,沒有法院確定判決,地政機關不會塗銷

 可是我手上有法院公文,可以自行拆除封條,這不足夠證明?

債權撤回執行,跟抵押權還有沒有有效存在是兩回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6: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提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之訴,方得請求地政機關塗銷抵押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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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麻各 103-03-27 17:48

請問:我有收到法務部的一份執行命令!但我不知道裡面內容在說我是為什麼被執行!

 

內容:禁止義務人馬xx對第三人之存款債權(含活期存款,活儲存款,定期存款,總合存款,支票存款,外幣存款,郵政劃撥,經兌付之託收票據等),在新台幣2123元(含解繳手續費等執行必要費用)範圍內為收取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義務人清償,應另候本分署依法處理,請查照。

 

說明:本分署102年度道罰執字第00042519號義務人馬xx(統一編號或身份證統一編號:t12333xxxxx)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執行事件,對義務人在貴行(社,會,局)之存款債權,於主旨所示金額範圍,認有扣押必要。

 

 

請問:是因為道路罰款沒交,被扣押,還是?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28 15:53

您好!可能是因為有交通罰單未繳,存款被扣押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是相關罰單未繳納而被扣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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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 103-03-27 16:04

看中一間店面 因不熟當地行情 僅就仲介開價打個折 就簽斡旋單

後來發現買貴許多(簽約前就寄存證信函告知不買了), 請教其他仲介 ,他們表示 仲介依法必須提供 區段成交

行情表給買方參考,阿姨的仲介並未提供,所以我阿姨依法可拿回商業支票(斡旋金) ,請問這是否屬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仲介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仲介未交付相關成交行情之告知義務,有違反民法第567條規定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可對仲介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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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羊 103-03-26 15:10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簡述我問題如下:

我是a公司股東.負責人是我朋友

日前我收到法院民事通知.內容是有位左先生持a公司支票.向一位周先生聲稱這是客票.左先生在支票背書之後.進而向周先生借款120餘萬.這些票最後跳票

我詢問了a公司負責人之後.一同前往銀行查詢.. 發現支票乃是左先生之妻楊女.持a公司印鑑與文件前往銀行冒領.冒用.

所以那些支票根本不是公司所開出

試問:

一.我本身單純只為股東. 需為這等事負起清償責任嗎?

二.a公司負責人說他印鑑以遺失多年.所以是在不知情狀態之下.讓友人(楊女)拿去使用. 進而產生冒領.冒用支票之情事.. 如此那負責人需負擔何等責任? 該對楊女告以何種罪名?

三. 我與公司負責人需為周先生的債務負責嗎?

懇盼解惑   不勝感激

單純股東沒有清償責任,對於楊女可提告偽造文書,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羊 103-03-26 16:55

感謝黃律師.有需求一定找您

小羊 103-03-26 16:56

另請教黃律師

為何我會被列為公司法代理人?

所以你才是負責人? 要看一下公司登記表負責人是登記

小羊 103-03-26 18:32

負責人不是我欸。民事通知把我與負責人同時列為法定代理

當初公司聲請解散時。文件上很明確列舉負責人(董事長)為清算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19: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說明您僅為股東,非法定代理人,可聲請公司變更事項登記卡,其上即有記載何人為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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