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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ion 105-06-30 23:41

今日收到地方法院公文, 不懂為何我們兄弟姐妹會繼承到過世姑姑的債務?

公文上寫著姑姑直系親屬(子女, 內外孫女等子子孫孫,姑姑的兄弟姊妹 )都辦理了拋棄繼承,公文上也寫著予以備查了。而我們兄弟姊妹會成為繼承人的原因會是為什麼呢?

 是因為:

父親過世,我們子女們要代位繼承? (因為姑姑過世後3個月內父親也相繼過世, 所以親友沒幫父親一同辦理拋棄繼承,反而是附上父親的死亡證明一同辦理。所以拋棄繼承名單上"沒有父親的名字"。當然也沒有我們四兄弟姊妹的名字。) 還是父親生前曾擔任姑姑的擔保人的原因嗎? 所以即便父親過世, 我們也要承攬姑姑的債務嗎?

煩請教律師,因為公文上繼承人的名字只有寫到我們四兄弟姊妹,請問我們兄弟姊妹辦理拋棄繼承時,”需不需要幫我們所生的兒女也一起辦理拋棄呢?”還是我們辦理完成後,債就不會再往下找我們的孩子呢? 我擔心債務追到我小孩身上! 懇請律師幫幫忙!

沈恆 (沈律師) 105-06-30 23:59

父親並未辦理拋棄對姑姑的繼承權,因此父親是姑姑的繼承人,而您們是父親的繼承人,會輾轉繼承姑姑的債務。這是先後二次個別的繼承關係,並不是代位繼承。若父親過世未超過三個月,則您們兄弟姊妹可拋棄繼承,所有子孫,及後順位包含父親的兄弟姊妹,父母,祖父母等也都別漏掉。若已超過三個月,則已確定成為繼承人,但還是可主張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有限清償責任

onion 105-07-01 20:57

萬分感謝沈律師的專業回覆!可否再請問,公文上寫著"於知悉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拋棄繼承",我是6月23日接到公文,而父親是5月份過世, 辦理拋棄的時效是以父親過世的5月份算起, 還是接到公文的6月份算起呢? 另請問律師, 女婿 和 媳婦也要辦理拋棄嗎? 還有,我丈夫(女婿)和前妻的孩子(非我所生的孩子)也要辦拋棄嗎? 懇請懇請律師再幫幫我~非常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7-01 22:46

拋棄繼承是從知悉得繼承時起三個月內辦理,除非您是收到公文才知道父親死亡,通常子女應該會在死亡當天就知悉,如此三個月就需從死亡時起算。姑姑與父親是兄弟姊妹關係,除第一順位繼承人外,後順位繼承人基本上相同,也就是除父親本人的子子孫孫需辦拋棄之外,曾經拋棄對姑姑繼承權的人,同樣需辦理拋棄對父親的繼承權。您的丈夫及其與他人所生子女不是父親的繼承人,無法辦理拋棄繼承

onion 105-07-02 15:23

律師,謝謝您讓我釐清此事的種種疑惑,實在是萬分感謝! 律師可不可以幫我再釐清一項,我不太懂的是,依您的說明,辦理時效是以父親過世開始算3個月內,但收到的公文並非通知父親過世,而是通知姑姑過世的日期,並寫著"於知悉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拋棄繼承",我們直到接到公文才知道父親繼承了姑姑過世的債務那麼以法律上辦理的時間,是依照收到公文的日期起算3個月嗎第二點是,您說明提到的,那些早已完成拋棄姑姑債務叔叔們,會因為父親過世,又必須要再辦一次拋棄繼承嗎? 不好意思,有一個節點實在不清楚,我現在會拋棄繼承父親是因為姑姑的債,而叔叔們也早已拋棄完成了姑姑的債,為何又要再拋一次(源頭不是都一樣嗎,都是姑姑的債),感覺一直在循環。那姑姑也是父親的兄弟姊妹,姑姑過世了,那姑姑的兒女們是不是又要再拋棄一次呢? 律師~是不是我沒讀懂您的意思啊?

魯啦啦 105-06-29 23:15

母親透過銀行理專購買投資保險共五張,但因為簽名是理專要媽媽代替我簽名,中間的轉換是理專偽簽好賺取佣金,申訴保險公司後,保險公司傾向簽名違法部份自始契撤,但目前有幾個問題

1 針對簽名違法的保單,保險公司未依銀行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辦理銀行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規定和要保人(孩子)聯絡確認,請問保險公司因為自己沒作到規定查核措施才導致賣出保單因而得承受投資虧損,它們本身還能反告媽媽偽造文書求償嗎?

2 理專招攬保險,明知非親簽保單仍然送件,針對招攬行為,只有保險經紀人公司有責任,還是保險公司亦有責任?若保險公司有責任,它還能反告母親嗎?

3 針對偽造簽名進行轉換而被賺取手續費的保單,打算告理專及向銀行求償手續費,若和保險公司達成和解(自始契撤2張,另3張要被保是媽媽,但被偽造簽名進行轉換,保險公司要求我們一併放棄一切向它求償的權利),我們還能針對那3張向銀行理專提告求償被收取的手續費全額嗎?還是銀行及理專會說保險公司未盡把關責任,也應連帶負責,但我們又簽了和解書就不能向它們求償了,即使打官司也會敗訴?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30 00:11

您好,

 

1、您母親偽造文書罪之成立與保險公司之疏失並無關聯,若有人向司法機關告發,仍有成罪之可能。

 

2、保險公司也會有責任,但不影響提告之權利。

 

3、要看和解書內容如何約定,通常和解後會要求彼此放棄所有求償之權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30 1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條件您不滿意,不建議簽和解書,可直接具狀至地檢署對該名理專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之告訴,代遭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理專及公司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30 1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條件您不滿意,不建議簽和解書,可直接具狀至地檢署對該名理專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之告訴,代遭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理專及公司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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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 105-06-26 14:27

您好各位律師

事實

爸爸於105年4月11日在新北市載運營建廢棄物被中和第一分局南勢派出所警察攔查

出示證明文件後發現忘記填寫車號與時間~告知員警一時疏忽漏填寫

警察告知沒事,請爸爸將車輛開至中和第一分局秀山派出所,隨後不斷告知沒事

等環保局的來看一下就能走了,隨後環保局人員到了以後就開出了罰單!!

之後環保人員告知我們證明文件都有填寫只是車號跟時間漏掉了可以申訴

於是我們申訴了

但是近日收到新北市政府環保局發文

上面說

本局於105年4月11日15時27分派員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於本市中和區景平路與成功路口執行專案勤務,經攔查台端駕駛所有車輛載運廢棄物,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惟文件上車號及時間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

本局於105年4月19日以新北環衛中字第1050663738號函通知台端陳述意見,台端於同年4月26日回覆陳述意見表示因工作一時勞累疏忽未填寫車號,並非故意違法云云,惟按行政罰法第七條規定之意旨,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無論故意或過失皆應處罰,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地2點規定,裁處新台幣6萬元整罰緩,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規定裁處環境教育講習2小時,環境講習時間及地點以環境講習通知單另行通知

 

請問:

1.發文上面環保局派員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於本市中和區景平路執行專 案勤務,可是當天是警察攔查後請爸爸開去秀山派出所再通知環保來開單~~這樣程序是合法嗎?

2.發文上說惟按行政罰法第7條規定之意旨,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無論故意或過失皆應處罰,這是甚麼意思?

3.發文上說收到文後30日內可以拿訴願書送本局審查後再轉送新北市政府審議,那我是要下載訴願書寫好交去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嗎??還是可以用mail季去,是先申訴???還是要先繳罰單???

麻煩各位律師了因為爸爸也只有小學畢業對廢棄物清理也不瞭解,謝謝


你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清除機具、處理設施或設備:...二、清除廢棄物、剩餘土石方者,未隨車持有載明一般廢棄物、一般事業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定有明文。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行政罰法第7條定有明文。 警察依法行使職權,發現有違規情形,可以為適當之處理,故無問題。 違反行政法義務必須具備故意或過失,但除非法律明文,有過失也可以處行政罰(過失主義)。 可以再收到裁決書翌日起3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提起訴願。訴願書應詳細載明不服原處分之理由。
小黑 105-06-26 17:54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2.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行政罰法第7條定有明文

 

但是他發文是說惟按行政罰法第七條規定之意旨,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無論故意或過失皆應處罰

我有點搞不懂意思??


Eric 105-06-20 09:41

之前借錢給某公司,該公司老闆將生產用之機器抵押給我(有設定抵押權)並由老闆當保人,但後來公司倒了,要請法院去做查封,才發現機器被老闆搬走了,問了很多人,有人說沒辦法,有人要我去告民、刑事損(侵)害債權,想問一下板上律師是否可以提訴訟,該以那條法規提呢,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0 10:57

您好,

 

1、現行動產擔保交易法已刪除相關罰則,而刑事之損害債權罪要件必須是該公司老闆在"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時有減少、隱匿財產之行為,本案情形,該公司老闆係在您尚未聲請查封執行前就已將設備搬走,因此亦難以構成損害債權罪。

 

2、您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其返還借款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0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但若公司沒有財產,就沒有甚麼實質的意義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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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0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但若公司沒有財產,就沒有甚麼實質的意義了,可嘗試蒐集對方之錄音證據,有無可提出刑事詐欺證據可加以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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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 105-06-04 23:50

我是保險業務員,9年前我媽媽要給我和我弟弟各100萬現金,他怕弟弟把錢亂花掉。於是,聽從我的建議,替我弟弟買了一張躉繳100萬的儲蓄險,要保人保人和滿期受益人都是我弟弟,身故受益人是他太太。

媽媽怕弟弟缺錢時就去把保單解約掉,所以,不讓他知道有這張保單的存在,當時弟弟簽名是由我代簽的。因為,明年保單要到期了,弟弟至少可以領回134萬。媽媽上個月把保單給了我弟弟,結果他說要告我偽造他的簽名--偽造文書罪。

我想請教: 有人說變造或偽造私文書的結果,必須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才可能成立本罪。我的行為並沒有損害任何人,這種情形下,偽造文書罪會成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4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朝有授權之方向,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4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朝有授權之方向辯護,無授權才會構成偽造文書之犯罪,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黃國政 (Sam) 105-06-05 00:32

由於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6-08 10:38

您好:

您所述的情形確實仍有夠成偽造文書之可能,惟在具體事實中,仍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機會,如有需要歡迎攜帶本案完整資料來本所詳細詢問。

ping 105-06-04 14:53

各位專業的律師們 您好:

我的問題比較複雜,且 牽涉到民事刑事相關問題,一一彙整如下:

前夫被我抓到與愛情光遇上多位女網友曖昧往來留言,且 也口頭承認與多位女網友外出遊玩,並皆對外聲稱自己未婚無女友已博得女網友的信任進而進一步向其借錢,此舉我怕涉及詐欺所以當下我要求離婚且馬上帶著小孩搬回娘家居住.

前夫於婚前婚後以公司需要周轉為由向我個人借貸了260萬(其中也採用我的名義跟銀行申請信貸信用卡預借現金),所借之款項皆匯入公司負責人-前夫妹妹的個人銀行帳戶中(均保留當初的匯款單影本).

自我提出離婚並搬回娘家後,前夫在我的要求下簽具借據本票為憑,但 沒有履行按月償還借款,且 更屢次催繳不遂,最後乾脆把我的電話簡訊設為拒接,而打去他公司也都不接電話,前夫很狡猾,個人名下沒有任何的財產,也無收入證明,但 實際上卻有在工作(但是他沒有加入公司的勞健保,所以沒有收入證明),就連每天上下班開的車子都還是用他妹妹的名義購買.

其家人也都亂七八糟,前夫爸爸也因為債務而被假扣押每月扣薪三分之一,其弟弟不定期地都會收到法院的傳票,而前夫本人更不用說,被我查出來以前他就在詐騙集團公司裡面當過高層,所以他熟知律法,專門借錢後不還.

搬回娘家住至今已兩個多月,前夫皆不聞不問,也從未支付過小孩的任何費用(除了奶粉),婚後從未拿過錢養家(僅支付房租.水電費.第四台及網路費用)

請問:

一.針對債務部分我已經寄發了存證信函給他,這有律法的效用嗎? 如上所述:他名下沒有任何的財產也沒有收入證明且也從不報稅.我只能申請債權憑證或本票裁定,這樣我豈不永遠拿不回我的錢?? 且 還得每月代償他用我名義申借的信貸及預借現金??

二.有無較省錢的方式向法院申請:債權憑證.強制執行.本票裁定的方式??

三.目前前夫都不簽字離婚,但 仍在外逍遙的繼續欺騙女網友,若我向法院提出"重大事由"申請離婚,可用何種理由?? (目前手邊僅有前夫與多位女網友在愛情公寓上的往來留言紀錄,證明前夫與女網友往來密切),因我是自願離家搬回娘家住的,前夫是否可以用我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來反駁我?

四.前夫家庭複雜,針對小孩監護權部分我知道她搶不過我,但 我也不想讓小孩子跟他們家有任何的干係,若我取得離婚確定後是否可直接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小孩改姓?(不須生父填具同意書)  且針對前夫家中的狀況,為避免小孩在複雜的關係中成長是否可與檢察官商請若男方有探視權是否將以女方所提的建議執行:每月僅提供一次探視,每次3-4小時,每次探視場所皆須在外公共場所並於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執行?

五.前夫之前當保險業務員的時候為了自己的業績,冒我的名義幫我跟小孩購買保險,保險單上之要保人都是前夫冒我的名簽的,保費僅繳納兩個月後,他拿到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獎金後就不再續繳保險費了,此舉並未造成我個人及小孩的損失,這樣我還能提告前夫偽照文書嗎??  若打這官司成功機率有多高?

六.前夫雖有簽具本票借據為憑,但 並未履行按月償還借款,此舉是否已構成詐欺行為? 我是否可提出詐欺告訴?

很抱歉,我的問題比較多,但 為了確保我後續執行的方向,需要各位專業大律師們提供專業的建議並確認打官司的勝訴的機率,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4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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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4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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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 105-06-04 10:05

我老公是個保險業務員,為了他自己的業績所以他冒我的名義幫我跟小孩買保險,但 保費僅繳納了兩個月,他領到了業績獎金後就沒有再續繳保費了,保單上的要保人都是他冒我的簽名,請問:這樣有構成偽照文書的要件嗎??

因我聽某律師說:偽照文書是因自己權益收受損害始可成立,如上述的情況所述,我無法提出偽照文書的刑事案件告訴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4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蒐集證據後,委任律師提起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張太太 105-05-31 17:30

我爸爸大約20年前買了一間房子,後來因為付不出貸款而遭法拍,以為事情就結束了,過了20年後我爸收到法院通知信函說我們還積欠銀行100多萬,變成我爸的財產強制執行,連我爸都遺忘的股票發了股利90幾萬也都被強制扣光,我們都是等到接到法院通知信函才得知以下的事,我爸現在已經老了也沒有工作能力,當初我媽是保人,好像我媽的名下有財產也會被強制收走
Q1.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媽的名下能有財產?

Q2.被扣除的股票股利能否申請拿回?

Q3.要怎麼確認是否真的有積欠銀行此筆金額跟數目?

Q4.都過了20幾年,是否早已過追溯期,還需要償還嗎?

Q5.我們小孩是否會遭到波及?

你好:

借款本金返還請求權消滅時效為15年,利息部分為5年,你去閱卷釐清請求權是否已經罹於時效

母親可能是連帶保證人清償債務以後,母親名下之財產、所得就不會再被強制執行。 除非債權清償或不存在,否則債權強制執行取得款項有法律上之原因,無法請求返還。 可以請銀行出具債權計算書,或聲請強制執行的卷宗,看強制執行聲請狀或債權憑證上面的記載。 如上述,先去閱卷,看請求權消滅時效是否經過。 父母還在世法律上不會波及子女,將來繼承發生也只要以遺產為限度負清償責任即可。
沈恆 (沈律師) 105-05-31 22:26

您好!

欠多少錢?已還多少錢?是否有合法中斷時效?等都應該先釐清,才能有助解決問題。可請銀行提出欠款及環款等計算方式,或是至法院閱卷弄清楚。若確實有欠錢財產被扣並不冤枉,但若已清償完畢或已罹於時效,則可提出執行異議。另外,債權人只能執行債務人及保證人財產,其他親人都無需幫忙還款。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hen Tin 105-05-24 21:19

律師你好:我在一年半前幫男朋友擔保50萬元車貸保證人;需分期五年;在這一年半他繳款紀錄一直都很正常!在今年3月份他表示已取消我車貸保證人身份!在最近我想申辦我人身中第一張信用卡;卻被退件!我本身沒有負債!懷疑車貸保人身份有無被取消!我想請問律師有方法能查詢我自己本身是否還是車貸保證人身份嗎!謝謝…

你好:

可以直接向車貸機構查詢,或請妳男友提出取消車貸保證人之書面資料或賠償至車貸機構查詢。 另可向聯徵中心免費調閱自己信用狀況清單。
古意超 105-05-22 06:24

去年因友人說可以用買車子會有錢拿,當時也因我們缺錢,我才請我舅子幫我掛名貸款,還有車行老闆的哥哥做保人,但使用者不是我們,但交車時,我跟我舅子不在場,也沒拿到人頭費,車子也被友人開走了,但因為最近一些糾紛,我們想請友人找人辦理過戶怕影響到我舅子的信用,但是現在友人說 當初是因為要幫我忙才用這台車,友人也不願找人過戶,一切我自行負責,我也怕他們把車前去做權利車,現在不知道怎麼處理才比較好?

車子有可以牽回當然比較好處理……

萬一車子真的不知道怎麼處理掉 那該怎麼辦?

這車子一百多萬……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2 10:07

您好,

 

1、可向友人主張終止借名登記之關係,請求其返還車子。

 

2、您所述內容尚有諸多不明之處,建議可與律師會面諮詢委由律師處理後續事宜。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5-22 11:06

這種借用名義的關係本就很容易有糾紛,如果貸款都有繳清就沒事,否則甚至可能涉及詐欺犯罪。最好需有清楚的契約約定借用名義關係,至少要盡量蒐集並保留相關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2 1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汽車或請求登記過戶;亦可提起刑事詐欺侵占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2 1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汽車或請求登記過戶;亦可提起刑事詐欺侵占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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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22 22:0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按您所述情形,當初是基於特別原因而將車子使用人及登記名義人做不同的處理,此在民法上成立所謂的「借名登記法律關係,此雖然並未明定於民法,但長期以來均被法院實務判決所承認,且準用有關於民法委任的規定。 在處理上,應先終止借名登記關係,再請求將所有權移轉登記。 可以詳述事實上理由及法律上理由,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同時請求「終止借名登記關係」及「將所有權移轉登記於所有繼承人名下」。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新仔 105-05-18 13:35

日前公司任職 工作2天後突然要人填寫保證書需要找保人
個人工作內容非會計、業務等需經手金錢的內容
工作多年第一次遇到需找保人的狀況(一般只簽署個人)
保人實為難找 一般皆不願擔當

因不能傳圖 內容上傳網路空間
https://www.sendspace.com/file/jeg5e8

想請問
1.這份保證書內容是否有問題及陷阱 若真簽署 是否對簽署者造成不利
2.若不繳回 對方是否有權將人革職
3.是否尚有需注意之處

謝謝各位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8 22:0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公司所要求您簽署的文件是屬於民法第756條之1所定「人事保證契約」,須注意有些特別的要求,包括「僅在受僱人不能賠償時才由保證人負責」(第756條之2)、「期間以三年為限」(第756條之3)、「未定期限的話隨時可以終止」(第756條之4)等。 但是否要簽署此契約,雇主並不能強迫您,更不得以您為簽署為由將您解雇,否則即違反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一、歇業或轉讓時。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之要求。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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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仔 105-05-19 23:43
回覆 呂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公司所要求您簽署的文件是 ... (恕刪)

非常謝謝呂律師的解答!!

GJ 105-05-16 10:05

引言~要保人是A、被保人是B、受益人是A、爭遺產者C

請問~如果被保人要立遺囑,表明全部遺產一人一半,在立遺囑的時候把壽險理賠金也列進去,這樣會成立嗎?

保單要保人跟受益人都是A,被保人B在立遺囑的時候,可以說壽險理賠金改成A跟C一人一半,還是全部歸C所有??拜託好心的律師幫幫忙,我表妹快被後母爭到一無所有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8 16: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理上,保險給付不算是遺產,所以被繼承人無法透過遺囑的方式改變受益人,必須透過變更保單的方式。

2、不過還必須檢視保險契約的條款。

3、倘若對於遺產分割無法達成共識,可以直接提起遺產分割訴訟,避免權益受影響。

jamie 105-05-15 18:14

1.在懷孕後期。他因為自己私慾我不舒服沒配合。便對我動手說要把我肚子小孩打到流產。當時沒驗傷。但有拍照。他也有在line承認動手。。有截圖

2.疑心病重。因前段婚姻失敗。他只要不高興就說小孩不是他的。說我硬賴他。只要沒接到電話即時回line.(在懷孕時半夜也是).就開始奪命連環call..直接辱罵我去找男人跟對我國罵。。一樣有截圖。。甚至會疑心病重看我手機。不論我跟男女說話都不能(有對話錄音檔)一

3.小孩出生檢查出有心室中隔缺損和腦室擴大的問題後。他怪我是我不會照顧所造成。 且從2014/09月出生到現每1-2個月例行回診沒出現半次

4.跟他拿小孩奶粉尿布錢還要看臉色說我都在拐騙他的錢。所以去年我忍不了就跟他說分居。之前我就跟他說。他每給月至少要負擔請我媽帶小孩費用。但從去年10月到現在他只拿1萬。其他開銷更沒拿出半毛。他可以3C手機一直換。跟朋友打牌.就是沒給小孩錢。。。我有他朋友揪咖打牌截圖裡面有他

5.從去年9月底到現在也只有過年初三看過1次。 

6.在愛情公寓交友網站裝單身徵結婚對象。男女朋友。親密關係。。也有截圖。。

現在我要離婚他不肯。甚至他揚言離婚要帶走小孩。不讓我有監護跟撫養權。之前在懷孕就曾因為他沒繳車貸被人堵到硬要我當保人。現在我很怕再發生。畢竟現在小孩都靠我養。我不想我辛苦賺的還必須得還他的負債。。

還有他之前就離過婚有個小孩。直到要結婚前無法再欺騙才跟我說。他那個女兒他根本都放生給他父母。也沒有每個月給那小孩生活費。。我也有跟他媽媽的電話錄音

 

我要判決離婚監護權撫養權。。請問這樣證據夠我訴請離婚跟爭取監護權嗎?證據會薄弱嗎?。至於撫養費不奢望他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主張訴訟離婚應對您較有利,另若本身安全已受威脅,則可以先聲請保護令,以保護自身之安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mie 105-05-15 18:4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主張訴訟離婚應 ... (恕刪)

律師你好。。。

  想請問那我上述所說有的截圖跟錄音檔。。夠當我訴請離婚證據嗎?會不會太薄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截圖及錄音檔仍可以做為民事證據使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5 22:5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若確實曾有家庭暴力之事實,可以依據家庭暴力防制法之規定,向法院聲請核發通常保護令,並同時向法院聲請依該法第14條第6款規定,並暫時將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交予您,可保護母子的人身安全,至於申請保護令證據,不論是人證或是物證(包括line紀錄),都可以作為證據。 而若能順利核發保護令,可以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及第2項所定「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等事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法院再審酌監護權時,家庭暴力的事時將會讓對方很難取得監護權。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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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5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相關證據資料,並對您配偶進行錄音蒐證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關於未成年子女,由於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可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向對方請求扶養費;可委任律師先行規劃婚後財產,以利向對方請求婚後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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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5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相關證據資料,並對您配偶進行錄音蒐證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關於未成年子女,由於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可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向對方請求扶養費;可委任律師先行規劃婚後財產,以利向對方請求婚後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君莫笑 105-05-06 09:57

這大約是五~六年前的事,我爺爺去世之前向銀行貸款買了一間房子,找我父親作保人,爺爺去世後,我奶奶以及我父親的姊姊都簽字放棄繼承,於是我父親繼承房子後將房子賣掉,大約賣了兩百萬,但在賣掉的隔天,我奶奶在未告知我父親的情況之下,自己去了銀行將父親帳戶的兩百萬轉到自己的戶頭,請問這個行為是否構成侵占罪?

你好:

奶奶若未經你父親同意,擅自拿取父親印章、存摺至銀行轉帳領款,可能會構成竊盜罪、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詐欺罪(若係提款卡則構成刑法第339條之2不正利用自動付款設備罪)。 依刑法第324條規定,親屬相盜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要在知悉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 民事上可依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或民法第197條第2項請求返還。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06 10:2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若擅自持帳戶持有人的存摺及印章等至金融機關辦理轉帳,已涉犯刑法第210條偽造私文書罪「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17條第2項盜用印文罪「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對於此些罪名可以擬具告訴狀,詳述事實上及法律上理由後,向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

2. 至於200萬元的損失,可以在刑事案件經起訴後再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若先直接以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及第179條不當得理為由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及賠償

3.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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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土瓦 105-05-05 18:29

母親於民國八十幾年當父親信貸保人,目前帳戶被凍結,日前母親跌倒脊椎受傷,帳戶內為目前生活費,但被凍結,請問除了和對方協商還款外,是否有其他的方式可以協助解除帳戶?

母親與父親於民國九十年左右離婚了,這個有影響嗎?

你好:

擔任保證人或連帶保證人不會因會離婚影響保證或連帶保證契約,還是要依照保證契約連帶保證契約履行。 帳戶被扣押造成無法維持生活,可依強制執行法第52條、第12條規定,聲明異議。
無聲之聲 105-05-04 06:25

律師們好, 有關問題簡單描述如下, 承蒙解答, 感激不盡!

甲為商業登記獨資企業社之負責人, 數年前與乙簽訂合夥契約, 內容提及

1)資本總額甲方及乙方各佔二分之一

2)由甲方擔任負責人, 對外代表本商號

3)所有盈虧按出資額比例計算分配

乙方在合夥期間除曾擔任銀行借款連帶保人外, 平時則提供勞務從事生產,

且雙方每月領有相同金額之固定薪資

問題如下:

1)合夥契約未有第三方公證, 法律效力為何?

2)依合夥契約內容, 乙方為一般合夥人或隱名合夥人?

3)若乙方為一般合夥人, 對於甲方要求乙方不要管對內及對外所有事務,

乙方能否主張無效?

沈恆 (沈律師) 105-05-04 08:24

雙方簽名契約即成立。依所述乙是隱名合夥人,所負責任較小,不應干涉合夥事務的執行,只能進行財務監督。如果乙也想與甲有相同執行業務權限,也願意負相同義務,則可約定改為出名合夥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事務的部分雙方應再協商並以契約約定,否則易生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無聲之聲 105-05-04 11:34

 

感謝沈律師及謝律師答覆, 尚有疑問如下:

民法第700條 稱隱名合夥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對於他方所經營之事業出資,而分受其營業所生之利益,及分擔其所生損失之契約

第703條 隱名合夥人,僅於其出資之限度內,負分擔損失之責任

契約中明訂: 所有盈虧按出資額比例計算分配, 因此當虧損大於出資總額時, 乙方仍要分擔二分之一, 已是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超出第703條規定隱名合夥人只就出資額度分擔損失之責任, 且合夥初期因週轉金不足, 向銀行申請票貼週轉時, 乙方也擔任連帶保證人, 乙方所付責任已非只有第700條規定只出資而分受利益及分擔損失而已, 如此乙方仍為隱名合夥人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4 16: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隱名合夥契約縱未公證,仍然有效,目前乙作為連帶保證人,對乙不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4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隱名合夥契約縱未公證,仍然有效,目前乙作為連帶保證人,對乙不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小美 105-04-28 21:59

請問要保人母親幫二位成年兒子(被保險人)投保終身醫療險但未親簽.由要保人代簽

但第二年其中一張保單未再繳費已失效.(因當時兒子知道母親有幫自己投保醫療險)另一張有繼續繳費並已改成兒子親自簽名了.日前來電告知另一張也不想繼續繳費.要求解?並退還部分保費

否則提出被保險人未親簽名.保單自始無效.請問各位律師這樣是成立的嗎?

謝謝!!麻煩各位律師大大提出您們的看法~~

此二份保單當時雖無被保險人親簽.但跟要保人討論多次.確定市所需才購買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9 17: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母親未經同意而偽造簽名,則已經構成刑事責任,該兒子可以主張確認契約關係不成立,不過保險公司可以要求該母親付賠償責任

2、且倘若他自己後來有簽名,則已經代表其已經承認這一份契約,很難事後主張契約不成立。

Jun 105-04-28 20:29
親戚與同事借錢,收據寫保人(第三人),最近親戚不回錢,同事轉向保人要錢,但是保人完全不知情,莫名其妙被討錢,請問保人有權益不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其簽名是否為保人所為,若非保人所為,則應否認其保證之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

若保證人之簽名是遭人偽造,可以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民事上可提起確認保證債務不存在訴訟。 若係本人簽名,單純保證契約可主張民法第745條規定之先訴抗辯權等權利,並援用主債務人可主張之抗辯。
小劉 105-04-25 20:45

各位律師晚安,您好:

一、只要在借據裡面,有提到擔保以及擔保人,經過其本人簽名同意後,擔保責任就成立了嗎?(還是需要另外的擔保書狀?)

二、可以在契約裡面預先拋棄先訴抗辯權嗎?
 

三、對於借貸契約不是很會寫,請問哪邊有正式、正確範例可以參考?(擔心有漏寫導致最後借據無效)
 

曉東 105-04-25 05:06

我在回家路上被警察攔下,開罰內容:改噪音排氣管,噪音汙染。被開罰第43條第1項第5款。我想請問律師警察在沒有環保人員陪同下可否開我這一條?我是否可以申訴,該如何申訴,當時警察發動我的車子看了一下然後拍照,寫完罰單後叫我簽名,我簽名了,當下我並不知道這條法律,希望律師【先生小姐】幫我釐清整個事情。謝謝。

Ann 105-04-16 23:56

您好:

我家出了很嚴重的問題需要求助,去過社會局跟打給政府家庭教育中心諮詢,但只說要大家好好談談.事 情是這樣,最近因為爸爸去世,家裡有媽媽跟妹妹,父親在世 時是家裡經濟支柱,養媽媽跟成年的妹妹,我自己在外面獨立生活11年,家裡一直因為媽媽的花費跟媽媽干預妹妹工作,所以經濟一直有問題,許多年前,妹妹還 在念書,我剛畢業就業沒多久,因為媽媽說家裡經濟困難,他們培養我大學畢業,應該要為家裡盡一份心,所以聽媽媽的話幫忙借信貸,卡債,後來媽媽說服奶奶用 房子給我抵押借貸,幫助家裡,後來還貸2胎,但最後因為繳不起貸款,只跟我說一句沒辦法要我想辦法,我去跟朋友借錢繳房貸,因為真的沒辦法,還牽連到奶 奶,她是保人,只好說服奶奶把房子賣掉償還掉所有債務,不過爸爸協商卡債沒償還,奶奶有給爸爸一百萬,為何不償還爸爸卡債,媽媽是說每個月才繳8千出頭, 繳得起,所以後來的幾年都過得平順,直到錢花完了,父母開始越來越頻繁的跟我周轉,我因為以前那件事,後來工作薪水也換到比較好一點,所以有私下存一筆給 父母的緊急備用金,不多大概快20萬,後來也陸續給他們用完,媽媽的用錢一直有問題,但是一直交代不清,也不讓我干涉,爸爸在世時我不好干涉,畢竟是長 輩,但爸爸不在,現在經濟支柱是我,媽媽一樣交代不清楚,我雖然有積蓄但薪水不是屬於高收入,而我媽知道勞保喪葬補助有12萬時,本來除了負擔他們房租還 有繳一些費用,20天就要走6萬純生活費,隔一周又在要2萬,不過這兩萬我要她去付房租,我不付,錢也用完了,她現在要我刷信用卡的預借現金給她家用,要 我這幾個月給她救急,可一直不讓妹妹去工作,說她年紀大心臟不好高血壓,需要我妹來幫她處理家務事,她說我有卡可以刷現金救急,說只要繳最低金額就好,說 信用卡的循環利率沒她們以前借貸要20%高,但我不答應,我不想重蹈覆轍,所以我們現在鬧得不可開交,前天鬧到要叫警察來,但後來我還是給了她一萬5,這 只夠她跟妹妹一週生活,我的媽媽是否精神有問題?我的妹妹前幾天說想去找工作,但被媽媽阻止,要她在家裡幫她,可是她既沒打掃家裡,也沒打包搬家的東西, 這幾天頂多有跑銀行要辦開戶,週五問我妹他們一天做了什麼,就只有影印資料,一整天只做了影印12張紙,跟吃飯,聽了實在很無奈,這各家怎會變這樣,妹妹 就像是個被控制的魁儡,媽媽又一直要我刷現金卡給他,一直打來騷擾,也會打到公司,我覺得我已經有盡到奉養的義務,但這超出範圍,我的主管跟朋友都跟我說要斷絕切割,但這是有法律問題嗎?我很希望能有什麼管道能幫忙,把他們拉回正軌.不希望最後鬧到警察局去.

沈恆 (沈律師) 105-04-17 00:07

您對母親的責任只有在她無法維持生活時給予扶養,超過部分就不是您的義務,也無需刷卡借款供她花用。親子關係是無法斷絕的,母親是否有精神問題可就醫診斷,有生病再治療,但別隨便以此質疑而更加破壞關係。

你好:

母親若有騷擾情形可以聲請保護令制止騷擾行為。 若母親無法維持生活,子女扶養義務,依現行法院裁判標準,大多參考主計處公布之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03年度台北市是27,004;新北市是19,512),父親去世後,你與妹妹有扶養義務,平均負擔下來你只要負擔二分之一。 母親生活奢侈浪費能夠勸就儘量勸,至於借錢消費只是寅吃卯糧,無法解決問題,可以嚴正拒絕。
小凱 105-04-15 23:56
當初因為自己愚昧的義氣當了保人 現在被銀行強制扣薪 我想請問 如果我現在買車 車子是我的 銀行會拖我的車下去賣嗎 (車主的車不知道去哪裡了) 當初銀行跟我說 只會針對他的財產 不會針對我名下的財產 但車主名下已無財產可言 我還是會怕 所以想請問 各位經驗豐富的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6 10: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積欠銀行債務銀行可以提告要求您清償,倘若仍拒絕清償銀行可以就您名下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包含查扣薪資、存款、動產、車輛等。

NANA 105-03-30 13:45

您好,我想詢問一下
我之前當別人汽車保人,但因為他繳費時間都遲繳好幾天但最後還是有繳前陣子我再次當保人銀行告知我信用破產,說我以後不能貸款了這部分我要怎麼解決?可以讓我信用恢復?這樣我以後要貸款怎麼辦?

mouse 105-03-23 22:44

我去年二月中左右當朋友的保人,之後過了半年車主開始沒有繳款,於是車貸融資公司開始向我追討,當時也都找不到借款人,我有向車貸融資詢問如果都我在繳款是否會給我清償證明他們有說會給我,融資那也希望我能找到借款人如果都我在繳款的話對我有保障一點就是他們那邊可以給我一張委託書請借款人寫還有最好連同車輛交給我,到這陣子終於有找到借款人的消息,我也向融資公司那要委託書,前幾天跟朋友聯絡到消息找到借款人把車跟行照還有委託書簽完跟雙證件影本一併交給我了...但委託書內容有寫到受託人(也就是我)代為處理車輛結清事宜,請貴公司將所有結清之清償證明等文件及車輛交至受託人,之後我有打去他們的法務問說如果委託書簽好了之後要怎樣給他們,於是他要我打給客服去詢問還特別跟我說客服會告訴我結清的金額,但我有跟他說沒辦法一次結清目前這樣一期一期繳都很吃力了,是否能把剩餘的款項變成我讓我一樣照這樣的期數繳,他們卻說這張是要結清的委託書沒辦法變成我一期一期的繳跟資料轉為我,可是我看委託書上並沒寫特別寫到一次清償結清,我目前也無法結清剩餘的款項,想請問一下我有什麼辦法要求車貸銀行把剩下的貸款轉移到我這嗎?還有車主行照的資料是否能改成我?因為現在行照上的名子還是借款人的...難道真的只能結清之後我才有辦法自己去辦過戶嗎(問題車主現在也又無消息了辦過戶要有他嗎)?銀行那不能直接做資料跟款項轉移更改嗎?

BEN LIU 105-03-22 01:22

我的家人(以下簡稱"乙")曾經交過一個男朋友(以下簡稱"甲")

乙對甲非常的好,生活幾乎都是以甲為重心,甚至當甲說要買

車子需要擔保人,乙也奮不顧身簽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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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兩人分手了,分手後甲將車子開走,還將債務擺爛。最後

乙被銀行催繳債務,在這個禮拜三乙要到士林上法庭。因為家

庭因素,本人將陪同乙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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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 :

1. 故事中的甲,完全不用負責嗎 ? 乙因為做保就該負全責嗎?

2. 上法庭前,我可以多準備哪些方面的知識?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3-22 01:50

證人的功能就在於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時,保證人應代負清償責任,因此,甲並不是不用負責,但若債權人對甲執行無效果,依保證契約,就可要求乙代為清償。乙代為清償後,可承受這筆債權轉向甲追償。

黃小君 105-03-20 08:42

被告如果以30萬交保,但是執行期間未報到,被通輯,具保人責任嗎?

只是保證金沒收,還是有連帶什麼刑責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具保金會遭沒收,至於具保人尚不會有刑責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賢 105-03-20 00:01

律師先生您好:我日前因幫朋友公司做保人,結果朋友卻消失不見囉,我前前後後也還了92萬去囉,目前還有170幾萬,現在銀行查封房子,查封完哪時候會執行拍賣呢?也通知我去地方民事庭,去民事庭我該如何應對,我還可跟銀行協商還款嗎,我要怎麼保住我房子呢?

你好:

依你所述,銀行應該是先聲請假扣押裁定聲請強制執行,查封你的動產,並以你擔任連帶保證人為理由向法院起訴請求你清償債務,要等到判決確定後,銀行會持判決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法院會進行鑑價,然後開始拍賣,拍定後如果債權人只有銀行,會發給銀行案款,有剩餘回返還給你。 除了清償或提供反擔保免為或撤銷假扣押外,民事庭通知開庭時可向法院表示願意調解和解,並與銀行進行債務協商,但要視銀行之意願。 可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處理債務聲請更生清算,若符合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協助處理。
小吳 105-03-17 19:28

我爺爺今年剛過世,他在生前(約莫三十年前)和他的妻子離婚

但那位並不是我父親的親生媽媽,是爺爺後來再娶的,生有一個兒子,

在三十年前女方簽署離婚證書,女方在上面寫說彼此雙方以後無任何往來。

因此,那位兒子從來沒扶養過我的爺爺。

想請問,那他還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嗎?

如果可以的話,想請問,

因為爺爺名下有一間房子,我們現在居住在這房子

有向銀行貸款(爺爺是保人),如果他能繼承的話,他能繼承這間房子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7 20: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與您的祖父有血緣關係,且沒有喪失繼承權,那該「兒子」就可以就遺產繼承

2、至於繼承範圍、方式等,必須釐清有多少遺產、有多少繼承人,建議您可以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3、程序上,倘若繼承人無法協議分割遺產,就只能透過訴訟分割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7 21:06

您好,

 

1、離婚並不影響子女繼承權利,是以這名爺爺另娶所生之兒子如無民法第1145條喪失繼承權事由,則其仍可繼承爺爺財產

 

2、他能和所有繼承人共同繼承這棟房子繼承人包含爺爺之配偶及所有子女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3-18 01:02

只要這個兒子是在爺爺第二次婚姻存續中所生,這兒子就會有繼承權,爺爺所有的遺產包括房屋都會因繼承而成為所有繼承人公同共有財產,可協議或以訴訟方式分割遺產

Annie 105-03-15 09:38

律師您好,

我爸爸在89年6月15日做了朋友的連帶擔保人

直到104年12月18日收到了銀行寄來的存證信函

上面寫說要連帶清償本金+利息+違約金的錢。

但是在這15年內都不曾接到銀行的通知,也沒收到債務人已死亡的消息。

從手邊資料目前看不出來:「原先借款人黃先生本來應該要清償的時間是從哪一天開始算?」

那我們要如何申請消滅時效?是到法院辦理嗎?

申請消滅時效後,連帶保證人還有清償債務責任嗎?

請問律師我們還可以怎麼做來保護自身的權益?

不好意思,請律師幫幫我。

Ps.我爸爸還有做其他公司的保證人,請問也可以去消滅時效之類的嗎?

謝謝各位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5 10: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的時效,是以清償期開始起算,不是債務成立的時候,所以就您所述的狀況,恐未罹於時效

2、程序上,我方可以要求對方提出契約、欠款明細及債務人的清償明細,供我方判斷是否合理、有無罹於時效等,然後進行協商。倘若對方拒絕提出或是無法達成協議,則可以等對方提告之後,向法院要求對方提出,屆時建議委請律師協答辯以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5 10:28

您好,

 

債務消滅,保證人自不再負擔責任,您父親應於銀行向法院提告時,再向法院提出消滅時效之抗辯,沒有辦法事先申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啊弘 105-03-13 14:04

我朋友因為急需錢所以求我當他的保人

未滿18我未滿20沒有法定代理人同意

請問這樣本票有效嗎

債權人可以不向發票人反而一直向保人要錢嗎

你好:

未滿20歲在民法上都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允許之單獨行為,無效;訂立契約也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允許或承認。 簽發本票屬於單獨行為,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無效;訂定消費借貸契約、保證契約屬於契約行為,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或事後承認,效力未定。 可由法定代理人發存證信函律師函通知相對人,拒絕承認相關行為,拒絕後即不生效力。 此時相對人會依不當得利請求你朋友返還相關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