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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媽 105-06-07 13:02
律師您好: 我老公因於104/07/22在南科群創LCM廠工作,因要拆解一組白鐵空調風管,當時工具未能入廠,所以使用人力要轉開白鐵螺絲,因轉白鐵螺絲時因使力過當導致白鐵螺絲斷裂彈飛傷致左眼鏡片,鏡片破裂傷及左眼,當下並無公安人員在場執公務,事發時由同事陪同下樓找老闆,老闆立即開車送醫尋找多家拒收後前往台南永康奇美醫院,做了外傷縫合也安排了手術,事故發生都無協商補償事宜,因追促之下到105/01/06約談了頂包、上包、雇主商談,但至今尚無消息,再次追促下頂包請保險公司做處理,也附上保險公司要的所有資料,因頂包與雇主有保雇主、工程險而上包上無投保,想請教如果同一個工程是由所有承包商一併處理此事故嗎?? 這事故我老公除了保險理賠外,能否要求薪資補償?? 因上包無保險是否可跟上包求償???

您好:

職災請求部分,要看您配偶之雇主為誰,應向雇主為請求,可以請求醫療支出、不能工作損失及失能補償,詳細仍要視傷害程度及診斷證明書之記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縱然沒有保險,也可以向僱主來求償,求償範圍包含未工作薪資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媽 105-06-14 14:27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應~

我老公是左眼受傷,勞保失能核定為9級,醫師有開立證明(左眼視力0.01,永久無法恢復),在這部分我能向雇主及上包要求醫療支出及薪資賠償,但雇主與上包至今都無進醫一步的商談,如果我們上了民事庭,會影響我們該有的賠償嗎??因保險業者說:我們上了法庭也得不到我們該有的求償金額。謝謝您!

小媽 105-06-14 14:49

律師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回應~

未能工作薪資求償?但我老公(持續就醫中,因上包保險公司的關係,先申請勞保失能核定)目前偶而會由我載他去看工程,這部份我老公能要求薪資嗎??

資料我們早送出了,到現在仍然沒消息,這樣等我們的民事訴訟會有影響嗎?我該怎麼處裡呢???謝謝您!

ㄚ傑 105-05-25 14:11

律師 您好

如果地板要確認瑕疵 是以我們叫來的廠商

還是以建設公司所叫的承包商來確認瑕疵呢?

建設公司有叫他們承包地板包商來看

他們跟建設公司都說是天氣關係

那麼 我們住戶要如何處理

如果是我們住戶是要叫廠商 還是土木技師公會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5 17:32

您好,

 

1、一般私人找的廠商所做之鑑定結果並無絕對之證明力,但雙方可合意交由某單位進行鑑定,並約定就鑑定結果沒有異議。

 

2、若對於鑑定結果有爭執,嗣後進入法院時可請求法官指定專業公正之單位進行鑑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以先請廠商來確認原因,若初步確定是建商之問題,則後續再指定技師公會鑑定對您們也比較有把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enny 105-05-19 09:25

本人公司承包甲公司的模板業務,昨得知營造公司負責人死亡,然之前因為數量計算有爭議,因此甲公司以此為名義扣下60萬工程款,加上尾款尚有約200萬. 現甲公司負責人突然死亡 , 本人公司是否能做甚麼動作來保障我尚未領取的工程款? 詢問過身邊親友, 表示該工程尚未取得使用執照, 至縣政府備案的話, 若有工程款問題則該公司無法取得使用執照. 此法是否為真? 對本公司是否有實質的保護作用?  還請各位律師幫忙. 十分感謝.

承攬定作款項到期未付,可直接起訴請求,併同聲請假扣押,確保之後確實可以實際拿到款項,如未到期,可以協議訂定承攬附加契約,針對款項擔保部分做協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一、該公司負責人死亡,應有繼承人,所以公司原本的法人格是不會變動的。對你們之前的契約關係沒有影響。

二、只是您現在與該公司的工程糾紛,應斟酌合作是否繼續,如繼續則使用較溫和的手段溝通、發函、協調。如不繼續,可使用存證信函律師函、假扣押及起訴處理。

三、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諮詢。

 

momo 105-05-05 19:21

各位律師好,我有個問題想請教,我承包浴室整修工程,跟顧客討論後,也擬定了合約,對於合約及金額方面顧客也簽了名,收了三成訂金,過了月餘,工程結束驗收後,欲向顧客收取尾款,顧客卻以施工坪數不對拒絕付款,請問這方面該如何處理?

你好:

先準備契約及已經依約完成工程之證據(進料單據、施工、完工照片、驗收單據)。 可以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要求給付承攬報酬,若對方置之不理,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給付承攬報酬。 若對方主張承攬工作有瑕疵,要先就瑕疵負舉證責任,進入訴訟時對方可能會聲請建築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鑑定,可以釐清是否確實施作完成。

 1. 就閣下所述工程尾款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本所當以歷年來辦理此類工程款案件之實務經驗與您分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關於本件,要先比對手上的證據契約,先看證據狀況再討論是否需補強搜集證據

二、證據評估及加強後再採取行動。

三、要檢討流程再做契約的調整以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5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給付承攬報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5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給付承攬報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teven 105-04-28 22:11

我是個小市民 因為家庭因素,所以在農曆年後,買一間電梯華廈2樓,但 因為屋齡較久,所以找裝修設計公司,當時在(裝修網)上發布需求,一位林姓承包商跟我聯繫約看,自稱為: 宏X網設計公司,(當時也有4間設計公司同時估價,但 林姓承包商現場就估價81萬),礙於購買此屋花了太多錢與貸款,且當時還找了一位同伴(阿強),現場畫圖,以獲得我們的信賴,所以就委由林姓承包商協助處理。

 3/5簽約,簽訂工期為3/14~4/18,工程內容包含

第一階段

打除:浴室地面(防水工程施工)、兩側牆面(拋光磁磚施工)、電線管溝、水管溝(配置位置)

拆除:舊木工裝潢、舊窗戶、舊門(所有門)、舊電線(更新工程)

清運:以上第一階段所有廢棄物清除清運

第二階段

所有門、窗之訂製訂金(方便泥作施工前先行安裝框)進料與施工

紅磚、沙子(隔間、牆壁面所需使用)

4分鋼筋(兩側牆面、內側與地面之結構使用)

PVC4分塑膠管(預設電線埋管使用)

6分白鐵管(水管使用)

泥作工程

間格砌磚牆(浴室隔間為4吋,尺寸為寬1.5米深5米高2.4米

水電工程照圖施工(太平洋線材2.0、2.5、5.5)拉線

2.0線材施工於電源開關

2.5線材施工於電源插座

5.5線材施工於220V之電源插座

因 此工程從4/1~~~~4/8之間都沒有任何動靜,依舊停留在拆除後的狀況(也沒清運),水電配管(也僅僅只有配上外管而已,都還沒有拉線)

故 4/19約林姓承包商來家裡協調,當時,林姓承包商告知,他將會去向其他的工程請款,待請款後,會立即請泥作師傅進場作業,也應允不論是否有請到款項,皆會在4/23進料至工地,但 在4/23上午11:34發Line訊息告知,必須要前往中和的業主處辦理請款流程,也告知會議結束後會與我聯繫,但 直到中午之後,就再也沒有任何訊息了!!!!

4/24 電話就不接

4/25 電話不接、Line訊息未讀

以上在3/15匯款給林姓包商同伴(阿強妻子的帳戶)24萬

3/29 林姓承包商有提供給我(泥作師傅的戶名,金融卡帳號),需要我們再付款37萬,當時母親告知太晚告知,無法匯款,3/30領現金前往工地轉交給林姓承包

3/31 林姓承包商再次來電告知,需提領7萬現金,轉交給水電師傅。

以上三筆費用,皆有林姓承包商所開立的本票

請問,本票該如何向法院進行本票裁定,方可將所支付之新台幣68萬元,取回,以利盡速找其他合格裝修公司繼續進行工程,以利搬入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8 22:32

您好,直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即可。

Steven 105-04-28 22:34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直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即可。

謝謝顏律師的回覆,請教是直接去法院聲請即可嗎???

需要填寫任何的文件嗎????

因在網路上得知需填寫聲請狀(有可能自己填寫內容嗎?還是得委由律師代理呢???)

還請您告知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票裁定應向法院聲請,為免對方脫產,建議可以先做假扣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29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先蒐集對方脫產證據,具狀至法院聲請假扣押後,再具狀聲請本票裁定,以確保債權之實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美華 105-03-24 16:15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我經由設計師承包了一個防水工程.完工後設計師竟無故拒付工程尾款.對此我們已寄存證信函了.先說明一般承包工作.都會到現場看過後再行估價.因此在一開始時我有大致先傳了一張估價單給設計師參考.經由設計師看過後.也與我們多次討論和修改估價單的內容.於是在施工之前.當然我又重新擬定了一份估價單給設計師.並以最後的這份估價單為施工標準. 殊不知昨天在對方收到了存證信函後.用line傳了我原先給他的第一張的估價單.然後說估價單上所寫的施工內容.有好多處我們都沒施作.還說我們偷工減料.為此.他才無法支付尾款.明明那張估價單根本就不是我後來給他的那張啊.真是無言..名副其實的"設計師".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們像這種情形.我已寄出一張存證信函了.他如果就以這點反咬.混淆是非.那麼我是不是就沒辦法了?我只想拿回屬於我們該拿的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4 16:35

您好,

 

1、您可主張最後一張估價單才是雙方真正的契約內容,如對方有收到並回覆承諾之意思表示,且從雙方往來信件也能看出彼此磋商討論之過程,則應以最後這份估價單為準。

 

2、您可依據最後這份估價單向對方請求給付工程款、遲延給付之損害賠償利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對方如此抗辯,則您們應盡量蒐集雙方最後確認的合約內容,亦即此部分您們應有舉證責任,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美華 105-03-20 16:45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我經由設計師承包了一個防水工程.完工後設計師竟無故拒付工程尾款.對此我們已寄存證信函了.但想請問的是.設計師拒付那麼我們是否有權利可轉向屋主索討.或是請屋主幫忙要求設計師給付尾款?

如果可以的話.也是以寄存證信函的方式給屋主嗎?可是不知道屋主的姓名也可以寄嗎?或是有其他的方法?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0 16:56

您好,

 

1、您係與設計師成立承攬契約,您與屋主間並無法律關係,是以無法向屋主請求費用,但可請屋主出面與設計師協調還款。

 

2、您應依據雙方契約或等同契約之報價單、收據等證據向設計師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工程款,得一併請求利息及因遲延給付所生之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如果你跟屋主有簽約你才可以直接針對屋主。

二、依照你說的情況似乎你只跟設計師有簽約而已 

三、這個情況依債的相對性你只能對設計師請求給付工程款而不可以向屋主請求給付工程款 

四、具體情況還是要看你手上的契約的內容而定。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0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設計師簽訂契約,非與屋主簽訂契約,不得向屋主請求之,此乃契約債之關係相對性,不得拘束第三人,故應向設計師請求之;並於請求前,建議應先蒐集與設計師之電話錄音,並製作錄音譯文,同時蒐集通訊軟體line紀錄或簡訊、墊子郵件等證據,以利做為提起訴訟證據使用,待證據齊全後,再委任律師提告之;另外提醒,存證信函不要亂發,避免變成對方抗辯之最佳證據,內容應仔細斟酌,建議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撰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0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設計師簽訂契約,非與屋主簽訂契約,不得向屋主請求之,此乃契約債之關係相對性,不得拘束第三人,故應向設計師請求之;並於請求前,建議應先蒐集與設計師之電話錄音,並製作錄音譯文,同時蒐集通訊軟體line紀錄或簡訊、墊子郵件等證據,以利做為提起訴訟證據使用,待證據齊全後,再委任律師提告之;另外提醒,存證信函不要亂發,避免變成對方抗辯之最佳證據,內容應仔細斟酌,建議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撰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美華 105-03-24 15:35

先在此非常感謝各位律師大大們的熱心回答.但我還有最後一問.就是一般承包工作.都會到現場看過後再行估價.因此在一開始時我傳了一張估價單給設計師.經由設計師看過後與我們多次討論施作的內容.於是在施工之前.當然我又重新打了一份估價單給設計師.

殊不知昨天在對方收到了存證信函後.用line傳了我原先給他的第一張的估價單說.因為我們並未依照估價單上的施工內容施作.為此.他才無法支付尾款.明明那張估價單根本就不是我後來給他的那張啊.真是無言..名副其實的"設計師".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們像這種情形.我已寄出一張存證信函了.接下來我該怎麼辦?我只想拿回屬於我們該拿的錢.

朱先生 105-03-19 13:03
公司年度員工體檢.均由外包醫院承包 去年醫院通知我心電圖異常需要另行檢查 檢查項目 心電圖.24小時運動心電圖.超音波.貌似只差心導管沒做檢查. 我也私下在去別家醫院檢查.並無大礙 由於公司需要醫院最後複檢報告.如不通過可能遭公司調職.甚至停止雇用 複檢當天我當面問醫生.都沒問題了嗎.醫生說沒事了 隔2天收到醫生的員工健康檢查追蹤報告 寫一堆.說我不適任目前工作.下面還冒充簽名 醫生要求檢查一堆.居然還跟我說他耳聞我有裝心臟支架.公司目前已經停止我原本工作 請問這種情形我能對醫生提出訴訟嗎? 醫生才尷尬的說大概搞錯了.於是就在上述一堆檢查後.最後診斷 心搏過速.注意飲食 草草打發

今年 同樣狀況發生 醫生先至本人公司問診.問診結果醫生當時也沒特別叮嚀.關於我到底身體哪有問題 沒過幾天.跟公司建議我不是任目前職位.需至該醫院另行檢查 目前我身體毫無任何不適.只感覺醫院扒皮又要拆骨. 公司已有將我調離原單位.甚至停止雇用意思 請問 這種說不出病因的儀器檢查.能算是變相牟利嗎 我該如何自保以及提出抗議

即覆為盼
eric 105-02-25 16:17

我們餐廳成立至今5年多

原是由本人與合夥人計畫共同出資合股成立

成立前由本人報價裝修款100萬

並進行餐廳商標設計與室內裝修承包

合夥人先行支付裝修款50萬

剩餘50萬則是為本人負責投資餐廳之金額

 

之後餐廳裝潢工程實際花費以55萬完工

超支部分本人自行吸收轉為剩餘50萬的餐廳投資金額

 

然餐廳成立後合夥人藉由掌握會計之利

於會計帳上將餐廳資本額設立100萬為其個人獨資

裝潢支出成本認定僅為50萬

並否認本人為共同出資股東之實股股東

假造股東會決議紀錄

以15%的乾股自行認定本人的股權與比例

然依照出資比例

本人應為50%之實股股東

 

想請教律師

 

1.目前有合夥人僅支付50萬裝修費用進入本人帳戶之紀錄,

可供證明本人為原始共同出資人之身分,

如以此依據提告股權與營收獲利返還是否有機會成立?

 

2.目前餐廳名稱與商標登記所有權為本人所有,

網路上以此商標相關之搜尋項目達43萬條,

餐廳每年獲利約200~250萬元左右,

若以此提告商業利益損害賠償有無機會成立?

1. 刑事部分,對方涉及背信業務侵佔等罪,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2. 民事部分,可起訴確認你的合夥人身份、股份數額,並進而請求應受分配營業利益。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關於您有實際出資,餐廳負責人卻未將您列為股東,亦不將餐廳之盈餘分配給您可能涉有違反刑事侵佔背信罪嫌。

二、您為商標登記權人餐廳負責人卻未得您同意使用該商標,則您可依據商標法對其提起民刑事追訴。

一、如果是真的都有出資的話一開始是朋友吧。

二、朋友的話沒有一定要告。

三、證據搜集齊全,讓他想賴也賴不掉,然後再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如果對方願意和解調解的話就和解調解就好了。

四、事情處理告一段落,建議就結束合夥。經營事業可以的話帳還是自己管比較好,靠自己的眼光、自己研究的東西賺錢才是自己的錢。要不然就不要跟別人合夥,自己獨資做生意,錢少一點的話生意可以做小一點。有一本書叫「這小子讓川普讚歎」,就寫說要從小生意開始做起。窮爸爸富爸爸也有寫到類似的觀念…猶太人傳統上也有類似的觀念,不會一天就成大海,要先從小河流開始…

五、先研究相關判決,再來搜集證據,這樣你的搜證才會有力道。證據搜集齊全後再處理,這樣你處理起來就會虎虎生風,進退有據。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我都是這樣處理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大家可以先協商,把條件約定下來,若協商不成,再視是否提起民刑事來追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5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蒐集證據,待證據齊全後,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民刑事告訴,若無相關證據,即使提告,也只是枉然,先蒐集證據提告,取得商談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5 2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蒐集證據,待證據齊全後,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民刑事告訴,若無相關證據,即使提告,也只是枉然,先蒐集證據提告,取得商談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ax 105-02-19 01:05

之前請人承包工程,後來只做到一半他就說不做了,也承諾會還我我多付的款項。然後他後來也有簽一份保固書,但後來一直規避不出面,也找不到人。目前手邊有他的支付命令確認書,有他簽名的文件,也有錄音檔。但目前找不到他的人,想請問要如何透過正當的方法去找他?(因為他名下沒有財產,所以也無法查扣)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9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民事救濟途徑已經完全窮盡,建議可以備妥相關事證尋求正式諮詢判斷對方是否涉及詐欺罪。

2、倘若涉嫌詐欺罪,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阿仁 105-01-01 10:15

工廠增設廠房但當初未和承包商簽訂契約,現在承包商說賠錢要增加工款(總工程款140萬,己付110萬,要求在增加30萬),不然就不在施工,請問幾個問題:承包商目前己將材料放至工地了,那材料是屬於哪方的?如果我在請別家承包商進場施工是否有法律上的問問題?承包商是由一名外勞做為人頭當老闆,合夥人嗆聲要告就告,倒一間在開一間,那我要求償也沒辦法,我應該這麼辨?

你好:

承攬契約在當初締約時已約定承攬報酬,除非有情事變更或你追加工程之情形,否承攬人無權要求增加報酬,可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嚴正拒絕,並同時要求依約定完成工作。 若有約定完工期限,可依民法第503條規定請求解除契約,若未約定期限可定相當期限催告儘速完成工作,若不完成再定相當期限發函催告解除契約。 以人頭擔任負責人,則以實際負責人為被告提告。 解除契約還可以請求你轉向別間工程行、設計師締約完成工作之損害。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1 17: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與承包商有糾紛,應盡量多錄音,以利提告時,有證據能將承包商一併提告之,若有契約糾紛,應考慮委任律師存證信函,通知承包商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置之不理,再撰擬存證信函終止契約,並提起訴訟請求違約損害賠償,若有錄音證據證明對方為實際負責人,可一併提告之,故若有與對方談話之機會,應錄音蒐證之,或利用line、簡訊電子郵件等方式蒐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1 17: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與承包商有糾紛,應盡量多錄音,以利提告時,有證據能將承包商一併提告之,若有契約糾紛,應考慮委任律師存證信函,通知承包商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置之不理,再撰擬存證信函終止契約,並提起訴訟請求違約損害賠償,若有錄音證據證明對方為實際負責人,可一併提告之,故若有與對方談話之機會,應錄音蒐證之,或利用line、簡訊電子郵件等方式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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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解除契約,才能再找別公司接手,並先聲請假扣押,扣押其留在現場之材料,以免之後求償無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ed 104-12-29 14:15
我家是小型承包商,沒有契約的狀況下幫朋友蓋房子; 口頭講好每坪55000台幣; 建造過程中朋友說要把地板改用大理石,所以帶他到大理石工廠挑大理石,當下他就知道價錢,也有說要補貼。現在大致完工,除了尾款外,還有當中的價差不承認...

你好:

可以發存證函或律師函催告給付承攬報酬。 若對方不支付,可以存證信函律師函、購買建造材料之單據、大理石地板訂購、出貨單據為證據聲請支付命令,對方不異議就會確定,確定後再聲請強制執行。 若對方異議視為起訴,會轉成訴訟程序,屆時要進行法律關係之攻防,若不會處理可以委請律師辦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9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先蒐集對方錄音或line訊息證明雙方有契約之合意,以利做為請求給付承攬報酬證據,避免對方一概否認您所有請求,您亦無證據證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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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9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先蒐集對方錄音或line訊息證明雙方有契約之合意,以利做為請求給付承攬報酬證據,避免對方一概否認您所有請求,您亦無證據證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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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104-12-23 16:10

我是亞割工程公司負責人,我們在去年委任彭先生為五股某工地負責人,承包長見營造的拆除廠房工程,有一位剛畢業的年輕人劉先生跟著他學習。

今年11月我得知彭先生在今年7月唆使劉先生私下開一家艦威工程公司,甚至囑咐他不可讓我知道。彭先生後來私下以這家艦威工程公司接工程,有五股同一工地的其他工程,也有其他如士林國中的工程,然後把開銷報為亞割工程。而長見營造的工程款支票所得知工程款全數進入彭先生的口袋。

請問我可以告他背信罪嗎?

廠商根據彭先生與劉先生在7月之後所簽的支出開銷單據所送來的帳單,我是否可以延後支付?所開出去的支票能否止付而不跳票

你好:

可能會構成侵占背信偽造文書等罪。 在釐清開銷明細之前可以進行內部調查,但你如果貿然止付可能會連帶影響到原本就應支付款項之廠商。 若清查屬實,可依雇傭契約委任契約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等規定向2位行為人請求連帶賠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3 16:40

您好,

1、依您所述,這位彭先生確實有背信詐欺甚至偽造文書之情事,可以收集相關資料、證據對其提出刑事告訴。

2、已開出之支票,無法延後或止付(除非掛失止付,但本件情形如果這麼做,是違法的),且票據具有無因性,無論當初開票原因為何,執票人都可予以兌現,您須就遭詐領之金額另外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建議將相關資料與證據交由律師協助處理,以維護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已經涉及刑事犯罪

恐有偽造文書背信侵占等罪名

建議可以直接提告

但詳細狀況建議當面談比較清楚

因為犯罪樣態必須仔細一點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3 21:18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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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3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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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104-12-13 09:45

律師您好,字數較多但請幫忙看完,感激不盡。

我是住頂樓的住戶,因頂樓漏水管委會修繕,前後修過2次,但越修漏越大,範圍也從手掌般變成1~2坪大小,再詢問過蠻多廠商後得到答案是需要整層防水重做才可以,經與管委會協調,管委會也找了廠商詢問估價,最後要求我需出2.5萬才有辦法施作,我也答允,施工前也再問廠商,廠商告知若要防水撐久一點,可以在加做一道防水,這筆錢我也自己出了,我總共支出5萬多,?施工期間因廠商有用強力水柱沖洗頂樓,家裡就有漏水現象,我也有告知施工承包商林先生,廠商說這是正常現象,隔2天後看到氣象預報會下雨,施工廠商說用帆布覆蓋即可,於是管委委員與主任有上去覆蓋,10/8當天晚上即降下大雨,家裡(包含客廳、3個房間、廚房、2間廁所、陽台無一倖免)也下大雨,當時有打電話詢問包商,包商說就只能接水雨勢太大他也沒辦法,他明天會過來,所以家裡3個人整晚忙接水,一直到隔天雨勢雖然有小一點仍持續漏水,10/9下午包商過來先做原先防水的底漆說可能可以抵擋一些水,施作後又說頂樓RC結構裂縫太多施工是白做了,所以一直到10/11都有零星下雨,家裡也一直漏水,後來天氣好轉,廠商才繼續施作防水,目前防水工程已經結束。但是家裡在10/9號之後一直有霉味,且裝潢已經明顯變形,遂找當初裝潢商”歐德”前來協助復原,整個維修工程已經是只維修很嚴重損壞的部分,就大約20萬左右。管委會目前是扣著施工尾款要與施工廠商討論,但是管委會告知是要我自行與包商談判,因修繕已經結束,管委會只是義務協助,想請教這事件中我需與誰求償,又如何求償,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0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施工過程造成我方的損失,包含裝潢等,可以拍照蒐證,要求廠商維修,倘若無法維修,可以要求換新。

2、倘若廠商拒絕,可以先拒絕交付尾款,並且主張抵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3 1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撰擬存證信函管委會,限期請求與您協調修繕之事宜,若屆期管委會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若修繕費用不高,管委會益願意補貼部分費用,是否提起訴訟請求,應將以考量,貿然提起訴訟,法院可能要求原告委託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損害責任歸屬,及修繕費用多寡,鑑定費用可能數十萬元,再加上法院裁判費用律師委任費用,可能遠遠超過您的修繕費用,且與管委會關係搞得很糟糕,均須加以考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3 1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撰擬存證信函管委會,限期請求與您協調修繕之事宜,若屆期管委會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若修繕費用不高,管委會益願意補貼部分費用,是否提起訴訟請求,應將以考量,貿然提起訴訟,法院可能要求原告委託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損害責任歸屬,及修繕費用多寡,鑑定費用可能數十萬元,再加上法院裁判費用律師委任費用,可能遠遠超過您的修繕費用,且與管委會關係搞得很糟糕,均須加以考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herry 104-12-11 16:44

各位大律師好 :

      我想請問一下支付命令強制執行相關問題 :

      (1) 匯款至被詐騙的戶頭,並非債務人名下,有辦法強制執行第三人戶頭嗎?

      (2) 已經查過債務人名下無任何動產動產,也無銀行利息,請問我可以在強制執行單送出之後,請法院協助查詢哪些債務財產相關資料? 譬如郵局帳戶,最新投保資料....還有其他可以請法院協助嗎?

      (3) 債務人在第三人公司承包工程,但不確定是以債務人名義去做,還是又另外使用人頭設立工程公司,這樣子我可以去強制執行他領到的工程款嗎?

     以上問題請幫忙解答,感謝!!!

sherry 104-12-11 16:35

各位大律師好 :

      我想請問一下支付命令強制執行相關問題 :

      (1) 匯款至被詐騙的戶頭,並非債務人名下,有辦法強制執行第三人戶頭嗎?

      (2) 已經查過債務人名下無任何動產動產,也無銀行利息,請問我可以在強制執行單送出之後,請法院協助查詢哪些債務財產相關資料? 譬如郵局帳戶,最新投保資料....還有其他可以請法院協助嗎?

      (3) 債務人在第三人公司承包工程,但不確定是以債務人名義去做,還是又另外使用人頭設立工程公司,這樣子我可以去強制執行他領到的工程款嗎?

     以上問題請幫忙解答,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取得執行名義,若是以支付命令方式,即為支付命令確定為執行名義,而執行應針對債務人名下財產為之,若要對第三人執行,則應債務人對該第三人要有債權存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支付命令所產生的執行力只能針對支付命令所載之債務人,也就是說支付命令及不能拿去執行第三人的財產,如果你認為第三人有欠你錢,你應該是就該第三人另行取得執行名義,例如對該第三人聲請支付命令,或是民事起訴;如果怕脫產希望快一點就是對該第三人先做假扣押,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裁定,提供擔保後聲請執行該筆款項。如果你對該第三人並無執行名義的話是不能以對債務人之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第三人之財產的。

二、可以聲請執行法院查詢的除了你說的以外還有一個是集保中心問債務人有無投資財產;另一個是有爭議的是聲請法院函詢保險同業公會去查詢債務人有沒有儲蓄性質的保險,這個部分不是要一個法院都願意幫你查,也是一般律師比較容易漏掉的東西。其他的財產部分你可能要找個律師跟你談一談了…

三、就債務人針對第三人工程款債權的部分,可以考慮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如果第三人認為債務人對之並無工程款債權存在會回函給法院的。

四、執行部分如果針對其中一部分財產債務人之債權聲請強制執行之後,債務人就尚未執行部分可能會脫產以對,這個部分在執行的時候先後優先順序要調整一下,當然是將金額比較大的部分聲請強制執行先。

五、如果執行無效果的話記得換發債權憑證,並依債權性質定期換發債權憑證,如果你懶得記得話就每三年換一次債權憑證,以免超過時效債務人可以拒絕清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逸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不知道 104-12-01 15:01

2015.3月我爸承包一間屋子修改土水.水電?後來2015.8月中完工屋主也驗屋把鑰時哪回去了.後續屋主要求修改一些水電問題沒在估價單上我們也免強做給他?事後:他家具都進去了.才要求尾款要過一年後才付款.我們不答應?房屋修繕問題?尾款未收。後續有存證信函給屋主..他也有找調解調解?重點今天去調解會他們認識早5~6個人一直幫她說話調解那個人也只看他們資料.我請看們看我這邊資料他跟我說看那個沒用?(變成對方一直說現在水電哪裡沒用好)或沒在估價單上的物品他要求免費用給他.他哪那個缺失拍照當佐證?事前只有估價單跟請款單都沒簽約?(因為第2次第3次)他錢都匯不夠他不肯再請款單簽名我們有停幾天後續他才肯請款單才有簽名?這個可以當證據嗎想請問:我如果去法院告他要哪些證據.或找誰去比較有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直接向法院提告,您們應證明您們當時所約定之酬金為多少,此部分若有證人也可以聲請傳喚,另若有雙方的對話資料也可以提出,本件若一年後再請求,則會有時效之問題,不要落入對方的陷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1 2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依契約向對方請求給付承攬報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1 2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依契約向對方請求給付承攬報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tiger 104-11-26 18:00

父親於數日前意外身亡,生前為一人公司負責人,以承包工程為主,目前已知的情況是

公司部份有欠稅,已被境管,公司名下車輛被禁止異動,對外有負債,有租一間倉庫存放一些機器設備及工具,但請會計師列出資產清冊,倉庫內的機器設備沒有在資產清冊內,部份債務人知道有這些機器設備

私人部份無任何資產,不知有無私人債務 ;

確定是負債大於資產,所以決定辦理拋棄繼承

私人部份較沒問題,頭痛的是公司部份

1.公司部分如辦理拋棄繼承後就都不用去管它這麼簡單嗎?我們的權利義務有哪些?需要去辦理哪些手續?例如公司解散或破產?還是需辦理清算?稅務?

2.公司還有些工程款及尾款未收入,工人的薪資及廠商貨款都靠這些款項來支付,能夠去向上游請領來支付款項嗎?或是就不管它了呢?

3.有債務人要求我們將倉庫內那些未在資產清冊內的機器設備交給他們來抵債,我們當然很希望這樣做,但是否有法律問題?

4.承租的倉庫自然沒必要再續租了,但裡面那些沒帳的機器設備該怎麼辦?我們能夠去處理轉賣或當廢鐵賣嗎?不能去處理的話,我們也無力負擔高額的倉庫租金,房東及我們又該怎處理?

突如其來的狀況,一邊要處理父親的後事,且最近都會接到債權人的"關心"電話,雖不至於有情緒性的語氣,且我們也了解被倒債的痛苦,但真的也無力去負擔,也不知如何處理,只好上來請求協助指導,謝謝!!

理論上,如果拋棄繼承,公司的財產及相關事務你都無權過問,也不會有處理債務的問題。不過實務上,行政機關還是會找你,你必須要在拋棄繼承生效後與它們周旋一陣子。

此外,有些沒有在帳冊上的資產,你拋棄繼承了也不能去動,否則會有侵占竊盜犯罪的問題。

債權人及員工雖然在法律上你沒有責任,但是他們應該還是會找你,要你出面處理,但是如果你已經拋棄繼承了,你也無能為力,就這樣一堆人和你僵持著,過了一兩年大家都累了才會放手。

雖然拋棄繼承對你有一些好處,但是對於那些員工、債權人等,可能會很糟糕。如果債務比資產多不了很多,目前法令也都已經是修正成限定繼承,建議你就發發慈悲心,繼承下來,然後與債權人說明目前公司還有哪些債權、資產、債務及稅負等,然後逐一處理,這樣雖然你需要辛苦些,但總比以後出門不小心就被東西打到,甚至碰到個瘋子員工,整天提心吊膽好得多。

caicai329 104-11-16 23:05

你好
想請教是可提告對方?  

以本人立場可提告哪些算成立,謝謝

事情大致經過:
本人工作職位為會計,因工作關係加入line群組,成員只有本人.仲介人.工程承包商,總共3人
承包商向本人就職公司請款,但所檢附的請款資料不符合公司規定,因此有疑慮的部分被保留未放款待承包商資料補齊或協議後公司才會放款,其餘無問題的款項皆開票放款(對方有簽收)

本人於line告知承包商被保留款項及需補齊之資料時,隨即被對方罵頭腦眼睛有問題,承包商也有罵到公司及上司(空殼公司.死小人),並表示要去工地拆完工部分(已付款予對方),最後對方傳了一句話給我:在這家公司上班不怕會有報道.報應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7 09: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由於群組僅3個人,所以不算是公然,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2、不過有關於指摘公殼公司等涉及足以毀損名譽之不實陳述,可以考慮由公司提告誹謗罪。

caicai329 104-11-16 22:50

你好
想請教是可提告對方?  

以本人立場可提告哪些算成立,謝謝

事情大致經過:
本人工作職位為會計,因工作關係加入line群組,成員只有本人.仲介人.工程承包商,總共3人
承包商向本人就職公司請款,但所檢附的請款資料不符合公司規定,因此有疑慮的部分被保留未放款待承包商資料補齊或協議後公司才會放款,其餘無問題的款項皆開票放款(對方有簽收)

本人於line告知承包商被保留款項及需補齊之資料時,隨即被對方罵頭腦眼睛有問題,承包商也有罵到公司及上司(空殼公司.死小人),並表示要去工地拆完工部分(已付款予對方),最後對方傳了一句話給我:在這家公司上班不怕會有報道.報應嗎?

由於屬於非公開的群組,因此不會構成刑事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

但是,辱罵雖不會構成犯罪,還是會侵害到你的名譽權的,因此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負損害賠償責任

JH 104-11-14 13:08

您好,我的房子承包給設計工作室施作裝潢工程。因為合約上的完工日己經到期,但承包商要求多給他們一週的時間即可完工。但一週後仍然東缺西漏 機乎都是半成品狀態(有些連影子都沒看到),且一些項目沒有依照合約上明訂的規格施作,這樣的狀況下,對方仍然要求我要驗收付驗收款 ,而且聲稱 ”驗收標準是他們訂的” (有通訊軟體 Line 對話為證)。因此我就讓他們把東西撤走,房屋鑰匙歸還給我,後發存證信函確立告知解除合約。請問: 1,此作法於法律上是否合理? 是否會有其他爭議?(自已單方面解約??) 2. 雙方當時簽訂的合約中,有一項載明”乙方(承包商)若無依約履行義務,甲方(我)可要求賠償其損失” 並得隨時解除契約。我是否可以以第三方廠商對未做完項目的估價單,款項由 剩餘未給的工程款 項扣除? (法律上是否有這樣明定的賠償方式?)。又針對承包商已有部份施作的地方,我需要賠償承包商嗎? 如何認定賠償多少? 3. 承包商在施工期間,沒有對我原來的裝潢(木地板)作保護,就直接施工,而且在施工中還有不小心把木地板一小塊區堿弄破兩個小洞。此情形我可以如何求償?(只能求償得到 洞補起來的錢?) 4. 承包項目中有一項是木地板。承包商在簽約前,用通訊軟體Line告知說他們的木地板用的工法,並有傳施工的工法圖片給我 (圖片上有他們公司的名稱及LOGO)。但簽約後(該份工法的圖片沒有在合約書裡),實際施工的結果,卻沒有依照當初提供的工法圖片施作(本來該有4層的料,實際只有2層)。 此情形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對方此舉是否有觸法(詐欺?)? 5, 承包商所施作的抽屜,側邊兩邊沒有貼皮,我要求承包商要貼皮,他們卻說這部份是”要再加錢自費”的……事後看合約,上面有一條有載明”本公司給客戶挑選之櫃體材質/色系為面板,內部色系由本公司施工人員決定”。請問這樣我是否 拿他們沒辦法,只能自已認賠嗎? 對方此款是否有觸法(消保法??) 6. 合約上有一條款是 ”本公司不予壓驗收尾款 ,但必定負起驗收修改責任,若無負起 願賠償損失”,就是說驗收時,無論如何都要給工程款,不管驗收結果是不是有要修改的…(而承包商又聲稱”驗收標準是他們訂的)。請問對方此舉 或 此條款 是否觸法? 7.在這些情形下,如果我對對方 最後施作程度 的現場都有採證了,是否可以找別家繼續施工? 還是非得等到訴頌爭議結束才能動? 以上求解,感謝耐心讀取與回覆。 備註:簽約裝潢金額40萬 已付款32萬 剩下尾款發8萬未付( 驗收完成後付款)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4 15: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延期完工,我方可以終止契約並結清已經完工並且對我方有用的部分。

2、因為施工不善、未設置保護措施等造成的損害,均可以向對方求償

3、至於是否要直接請下個廠商進場,倘若不急的話,建議先不要,因為此類事件大多必須經過鑑定,倘若已經請其他廠商進場,則事後難免發生爭議。

4、建議應該備妥相關事證尋求正式諮詢,或是由律師確認我方可請求金額、事證是否足夠等,這樣比較能夠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4 16: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違約之情形,應依契約規定發存證信函定期催告履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依契約規定,發存證信函解除契約請求損害賠償,惟若金額不大,不建議以訴訟解決,於訴訟進行中,亦不建議另請廠商施工,須保持原狀,法院可能委請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損害額度,鑑定費用相當昂貴,亦須考量律師委任費用、法院裁判費用訴訟時間成本等,不見得真的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4 16: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違約之情形,應依契約規定發存證信函定期催告履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依契約規定,發存證信函解除契約請求損害賠償,惟若金額不大,不建議以訴訟解決,於訴訟進行中,亦不建議另請廠商施工,須保持原狀,法院可能委請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損害額度,鑑定費用相當昂貴,亦須考量律師委任費用、法院裁判費用訴訟時間成本等,不見得真的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wowjovi 104-11-06 10:30

您好,請教:

某甲為一承包商,施行公共工程欲我(乙)融資,

簽訂協議書,同意6個月還款並加付利息

同時簽立本票(本金+利息)

還款期限已過1個半月,中間經數次溝通,甲方仍多有藉口推拒不還

甲方可能因協議書上具載「若達期限未還,雙方可協調」等字樣

發出存證信函予乙方, 說明因故無法如期還款,甲方同意逾期以每月1%利息加計還款予乙方,請乙方同意。

而在此的前一週,乙方已寄出執行本票申請裁定至法院

請問:

1. 乙方是否應回覆此存證信函?或忽略即可?

2. 據了解,本票效力應大於協議書及任何的合約,只要申請裁定即可,故我的認知是,甲方的訴求並無法律上的效力,對嗎? 

 

以上問題敬請協助,感恩!

 

 

wowjovi你好,對方所寄存證信函目的在於與你協議遲延利息的部分,若你無意協商則可不理會或回信表示無法認同此條件並提出訴求。

原則上取得本票裁定後即可持往執行標的所在地或債務營業所所在地之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上面請求協議的存證信函並不具備對抗本票裁定的效力。

以上供參。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6 11: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票裁定只是有執行力,倘若對方對於票款有爭執,仍然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並且聲請停止執行。(不是誰大誰小的問題)

2、倘若對方有誠意要還款,還是可以進行磋商,不過建議應該是對方可以全額還款的形況下進行,才暫時繼續執行程序。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6 23:24

本票裁定法院只會形式審查,當你要強制執行時,對方仍然可以提起異議之訴,並供擔保聲請停止執行。

國外業務 104-10-28 13:32
您好: 想請問以法律的角度來,以下條文是否會約束Employer(雇方)不得自行發展其他銷售管道,除非得到Contractor(承包商)的書面同意? 謝謝。 Without the written consent of the Contractor, the Employer further agrees not to:  i.            solely or jointly with others undertake or join any planning for or organization of any business activity competitive with the current or anticipated business activities of the Contractor; and  ii.            directly or indirectly, engage or participate in any other business activities which the Contractor, in its reasonable discretion, determines to be in conflict with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Contractor.
小王 104-10-12 23:09

專家們好:

有一家營造商在河床旁擅自挖掘砂石以利自己架設工地型水泥預拌混凝土廠

其挖掘出的砂石則是運送到河川另一端空地貯放,

該商並無承包公共工程而是營利地方住宅,這類型可以辦他盜採砂石嗎?

你好:

土石採取依土石採取法規定必須取得許可土石採取,否則依土石採取法第36條規定可處100萬至500萬元罰鍰,並限期清理,未改善德連續處罰、沒入設施或機具等。 盜採砂石可能會構成竊盜罪、違反水土保持法等規定,要依具體情況才有辦法判斷。
nini 104-09-18 11:15

裝潢承包商因為工程延誤,工人短缺,導致無法完成工程合約合約期間還遭工人偷剪電線拿去賣,偷走2桶油漆,承包商後來簽本票10張每張4000逐月還賠償金,但第一個月就未履行,請問律師應如何處理?可以申請支付命令強制執行嗎?程序是怎樣的呢?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9-18 15:10

本票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取得裁定後,再去聲請本票強制執行。

聲請支付命令,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亦可。

 

 

 

nini 104-09-17 18:39

請教律師:

1.買屋前已知有地下室天花及牆壁漏水,簽約時仲介與前屋主三方在場,合約書載明有此項,前屋主須處理好漏水方可交屋,屋主承諾已處理好,可是交屋後一個月,竟又發現油漆屑屑掉落,根本沒處理好,不僅如此,還陸續發現其他問題:

<1>大門口右手邊下雨後磁磚會冒出水,也是漏水現象,前屋主盡然擅自進入社區自己以矽利康封住磁磚縫而已,不做積極處理

<2>頂樓天花板漏水,請人敲開地磚,原來是之前排水管沒裝好,導致漏水

<3>前屋主房子之前遭鄰戶非法入侵更改水管,但在交屋前並未告知,刻意隱瞞事實,導致我們找水電承包商來承接時根本無人敢承接,裝潢進度一延再延,蒙受利息損失與無法好好工作的損失

請問要怎麼辦?這樣前屋主有涉及詐欺嗎?我可以請求甚麼?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7 2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此為涉及民事糾紛,似無刑事詐欺犯罪之疑義,目前您應撰擬存證信函,通知賣方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惟提起訴訟成本高昂,除律師委任費用、法院裁判費用,上有可能須支付法院委託之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公會鑑定鑑定費用,應嘗試與對方協調處理,不建議貿然以訴訟解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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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發存證信函通知對方限期修繕,並可以主張減少價金,若太嚴重也可以主張解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欣 104-09-17 17:55

最近要申請領回當初承包工程的保留款10%,因為甲公司一向要經由工地監工來申請款項,但這筆款項申請了8個月遲遲不下來。

一開始將請款資料用掛號寄給甲公司的台北辦事處,上面也有附上最新的聯絡電話,但等了3個月卻沒消息,打去詢問,監工卻回請款資料不見,要求我們再寄一份到台中某地址(非甲公司公告的公司住址)又等了2個星期,打電話詢問監工,監工回答有收到了。

再來陸陸續續幾乎每2個星期打電話詢問進度,監工敷衍我們的藉口如下:

1.寄回公司但被退件,而退件原因不知道,要再繼續幫我們寄回公司

2.公司沒回應

3.又遭退件,再寄

4.因為總公司搬家一些資料與他手頭上的資料都不見了無法確定當時工程的數量

5.他想辦法看要如何解決

打去甲公司詢問為什麼退件的原因,公司內的員工沒一個想要幫忙,都推說找當時監工,甚至出納叫我去詢問採購。我們是做安全欄杆(施工時所用的工安欄杆)並無驗收問題。這筆尾款金額68萬。請款到目前為止,變成只能聽監工的敷衍藉口,詢問甲公司也得不到任何回應,所以想請律師大大幫我解答一下。拜托拜托。

ps:時間已超過2年,但是有詢問過甲公司用統一編號查過此合約是可以申請的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會特別提到時間已超過兩年,代表您亦知悉保留款請求時效為兩年,不過如您所施工之安全欄杆材料均由您所提供,或可主張本件契約係屬買賣承攬混合契約,應不適用兩年消滅時效之規定。

另本件雖已超過兩年時效,但如對方公司並未否認保留款債權之存在,而只是一再拖延,您或可主張對方已拋棄時效之利益,不得再主張本件已逾越時效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阿官 104-09-12 18:53

律師們好 我是從事水電工程的工作  8月份的薪資有1萬元未領 老板就放掉承包工作跑了 我只知道對方的姓名 與手機號碼可是現在他已經把手機給停話了 聯絡不上 請問我有什麼方法請求償薪資  感謝與以解答 (老闆沒有公司行號 只是一個小包商 旗下也只有我一名工人)

你好:

可以先向勞工局反應雇主未給付薪資,請求協助,若雇主有依法投保勞保,會有相關留存資料,在勞資爭議調解程序可以取得,調解不成立時可以訴訟請求給付工資。

阿里山 104-09-12 09:28

本人為一建設公司工地主管,現有一油漆工程承包商來承攬工程,雙方言明實做實算。依照實際施作數量再按合約單價結算工程款,工程期間請款包商自行填寫請款單,逐期請領工程款,後續本公司要趕工時,對方卻不願趕工表示無意繼續施作,遂辦理結算。結算後奇異領工程款120餘萬,目前拒不退還溢領款,經催促亦不願進場施工,我可以提出甚麼處置辦法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由於對方實際施作數量與對請款金額不符,對方就受領溢領款項部分並無法律上原因,

     您可依不當得利提起訴訟請求對方返還。

2、若對方未依合約進度施工,您可於催告對方之後終止合約,並找其他包商施作其餘工

     程,再依契約向對方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2 10: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是約定實作實算,所以針對趕工的部分必須經過雙方協商,倘若對方拒絕至多只是解約結算。(要回歸契約約定)

2、不過溢領的部分還是必須返還,倘若無故拒絕,可以起訴請求。

3、有關於故意請款溢領的部分,可以考慮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是否涉及詐欺罪,並且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審視公司常態契約的完整性以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信或是來電洽商。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12 11:14

 您好

 可依民法第一七九條之不當得利起訴請求返還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iki 104-09-07 15:49

承包某營造廠之模板工程,營造廠支付本公司工程款時因各種理由,分別開立104/1/17支票$1,251,440及104/3/13本票$2,499,686共計$3,751,126後,消失避不見面也聯絡不到人,另有保留款$1,833.613也尚未支付。於104/3/24帶著支票本票到土城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後,對方提出異議,此案件移送到三重簡易法庭,對方因未出庭,在104/8/4收到判決書判被告敗訴,但今104/9/7收到被告提出民事上訴聲明狀。

對方在104年06年05日變更登記,懷疑對方已進行脫產

請問我們要怎麼做,才能把這些錢要回來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7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脫產之虞,可以聲請假扣押

2、為何當時沒有聲請假執行?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並且討論是否有詐欺問題,倘若公司在北部,可以來電或是來信約洽談。

 

kiki 104-09-07 19:3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脫產之虞,可以聲請假扣押

... (恕刪)

1.現在如何聲請假扣押?

2.因為不懂法律,所以當初不知道要聲請假執行

感謝您,煩請您再度指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7 21: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對方脫產證據,撰擬假扣押聲請狀,聲請假扣押之,若無對方脫產證據,法院亦可能不核准假扣押;惟若對方無財產,即使您聲請假扣押核准,恐亦查無財產假扣押,實質意義亦不大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當初未聲請假執行,所以現在只能朝假扣押來進行,假扣押應先擬狀向地方法院聲請,待裁定後,才能去調取對方的國稅局財產資料,以便進一步查封扣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邱耶 104-09-05 15:28

律師們好,前陣子簽了一張設計約與工程約合併的裝潢合約,但後來發現那位設計師他的木作品質不符我們的預期,因此上星期(工程尚未動工),我們去和他談,是否可以不做木作的部分?但那位設計師堅持裝潢的總金額要達到五十萬(我們當初的合約簽七十五萬,百分之三十訂金已付了二十二萬),若取消木作部分,裝潢總金額大概只剩三十萬。

 

然而工程契約上並未載明非要做到五十萬,只有在「工程總價」一條寫上七十五萬元的總價;而在「工程變更」一條則寫著:(1)甲方於必要時得變更工程之設計及內容,其因此而需變更承包造價及工程時間,由甲乙雙方協議用書面訂定之(2)由於上項原因,致乙方蒙受損害,甲方應補償之。 想請問: (1)我們是否可以單獨取消木作部分?而不必非得要做到五十萬? (2)若對方以材料已經叫了為由,要我們補償,我們是否該補償?
casa6622 104-08-26 20:27

律師您好
我是一個營造工程的承包商,於103年10月份向一家磁磚公司業務訂購了一批磁磚且約定於今年5月交貨。該業務也於103年10月向我收取了50%的現金當作定金並簽名於報價單上以證明收取訂金無誤。今年五月通知磁磚公司業務出貨一直至今都沒到貨。詢問該公司才知與我接洽的業務早就離職了,且於103年10月向我所收的50%定金並未交回公司。再用LINE與該業務對談中,該業務一直找理由推拖遲不交貨(如:庫存量不足需等生產線重新燒製、須全額付款公司才出貨、人不在台灣....等)。等我告知該業務我已與其公司聯絡,且公司已告訴我早該員已離職且款項並未交回公司後。該業務就失去聯絡,手機停話LINE訊息未讀不回。我想告該業務詐欺取財背信是否能成立(其公司已對他提業務侵占中)。請律師不吝提供意見。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6 21: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涉犯詐欺罪。

2、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或是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以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可以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阿平 104-08-19 20:30

各位律師大家好:

我是個做工程的承包商勞工,想請教資遣費的相關問題,至今離開那間公司已經十個多月了,心裡越想越不甘願,也替自己不值,故提起勇氣想要追回我應有的權益,只是不知道如何開始,在此請教各位精明的律師們。

大概事情是這樣的,公司從民國85年開業以來,我一路支持老闆至民國103年10月份,做了近18年,從沒間斷,是公司最資深的員工。民國86年因職訓考照需強制加保,才有了第一筆加保紀錄,公司保了三個月後停掉,直到民國92年因發包主強制要加勞保,公司才又持續加保,沒做了的原因是後期老闆因不明原故,很少插手管理公司,甚至連人也很少看到,換成老闆娘在主導,但她對於工程並不是很了解,平時她只是管理薪資及員工文書方面的事,所以常常給她工程上的建議,她總是不信任我,好說歹說我之前也是公司的總領班,自從公司來了另一名同事(以下稱甲員工),總領班的職務也換成甲員工做,而我的薪水也減少了,工作上我和甲員工偶爾意見不合,老闆娘都以他意見為先,久而久之讓我覺得不收重視,無地自容,最後一次也是與甲員工意見不合,而老闆娘卻是偏袒他,跟我說了一句"不然你不要做啊",還叫我走!並叫公司小妹馬上去辦理離廠,有種變相趕人的感覺,我並沒有馬上離開,還待到當天下班才走,隔天後就沒有再進公司了,只能默默接受這樣無理的對待,為公司打拼近18年,老闆知情後,竟一句慰留也沒有,我是個惜情的人,原本想就這樣算了,但實在越想越不值得。我這樣是非自願離職的,我可以向他們要資遣費嗎?需要準備什麼證明文件?麻煩律師們幫幫我,感激不盡。

你好:

你是否有簽署自願離職同意書?如果是自願離職無法請求勞動基準法第17條規定之資遣費。 若你沒有簽署自願離職同意書,雇主並無勞動基準法第11、12、13條規定之事由,無法終止勞動契約,雇主若違法解雇你,你可以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依同條第4項準用第17條規定請求資遣費,但依同條第2項規定,必須在30日之除斥期間內為之,你已經超過30日之除斥期間所以無法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資遣費。 由於雇主事違法解雇,你可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並請求給付違法終止時到回復工作時的工資(就是訴訟打到贏,時間不固定大約3至4年),但是雇主可依民法第487條但書規定,主張扣除你在這段期間轉向他處服勞務之所得或怠於取得之利益。 建議你先向勞工局申訴,由勞資爭議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無效果,可以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申請扶助,勞動部已經擴大勞工訴訟扶助,符合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給你,為你主張權利。
阿平 104-08-19 21:44

回徐律師

我並沒有簽署自願離職或任何文件。所以是至離職起算超過三十日就無法對公司請求資遣費了嗎?但我目前也已有工作了。想到十八年來替公司賺了也不少,公司竟可以如此無情,而我卻束手無策。

你好:

你提起確認雇傭關係存在及給付工資訴訟,還是有方法可以要到資遣費,但是不是本件訴訟處理的重點,提起本件訴訟只是要逼雇主出來處理,怎麼處理就看功力了。

10個回答額度用完所以回在這裡:

你已經超過10個月才去爭執,難度會高一點,還要去判斷有無怠於行使權利、權利濫用的問題,但還是建議你先向勞工局申訴,由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阿平 104-08-19 22:47

律師:

所以我是要先到勞工局申訴嗎?(不好意思,問題太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至勞工局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平 104-08-19 23:04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你提起確認雇傭關係存在及給付工資訴訟,還是有方法可以要到資遣費,但是不 ... (恕刪)

 

好的。謝謝您

quietness 104-08-17 11:34

各位律師您們好: 

想詢問的車禍理賠計算方式。

先說明車禍的經過:2015.05中旬晚上09:45~50之間,本人下班回程時發生車禍,當時接近一路橋,此道路至橋前無路燈,但沒想到有一施工單位在當時橋下施工修補橋梁,僅在通往平面道路的地方放置一個三角錐,此三角錐警示燈閃爍很慢且不是很明顯,等我發現時我已撞上三角錐,摔至橋上,膝蓋外傷,急診送至醫院時候,初判韌帶受傷,後來隔天我至另一家大醫院掛骨科,後續做了精密檢查後判定右膝前十字韌帶斷裂,因當下多處外傷嚴重,故醫師至七月中才進行韌帶重建手術。在受傷到手術這兩個月,我們並未進行項施工單位進行申訴,是在術後及相關後續費用出來後才透過議員向縣府單位申訴,縣府單位也通知承包商,目前取得初步研判表,內容為我本人未注意車前狀態。最近據悉承包商要來協調,故特地到此網站,想請教律師們,其理賠計算項目若依據初步研判表,是否等於對方完全不需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初判表如此記載,但您仍可以爭執對方設置管理有疏失,而本件對方可以主張過失相抵,所以一般會依過失比例來認定賠償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7 13:04

您好:

根據初步研判表,只是說明您自身亦有部分過失,對方可主張過失相抵減少賠償金額而已,不是指對方即無賠償之必要,且過失比例應送鑑定後始較明確,所以您仍可向對方請求賠償

quietness 104-08-17 11:31

各位律師您們好: 

想詢問的車禍理賠計算方式。

先說明車禍的經過:2015.05中旬晚上09:45~50之間,本人下班回程時發生車禍,當時接近一路橋,此道路至橋前無路燈,但沒想到有一施工單位在當時橋下施工修補橋梁,僅在通往平面道路的地方放置一個三角錐,此三角錐警示燈閃爍很慢且不是很明顯,等我發現時我已撞上三角錐,摔至橋上,膝蓋外傷,急診送至醫院時候,初判韌帶受傷,後來隔天我至另一家大醫院掛骨科,後續做了精密檢查後判定右膝前十字韌帶斷裂,因當下多處外傷嚴重,故醫師至七月中才進行韌帶重建手術。在受傷到手術這兩個月,我們並未進行項施工單位進行申訴,是在術後及相關後續費用出來後才透過議員向縣府單位申訴,縣府單位也通知承包商,目前取得初步研判表,內容為我本人未注意車前狀態。最近據悉承包商要來協調,故特地到此網站,想請教律師們,其理賠計算項目若依據初步研判表,是否等於對方完全不需賠償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可以送鑑定

因為初判表不是一個最終依據

而且如果沒有明確警示

對方是有過失

建議你可以請律師協助你申請國家賠償或談判協調

因為這是政府工程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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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初判表如此記載,但您仍可以爭執對方設置管理有疏失,而本件對方可以主張過失相抵,所以一般會依過失比例來認定賠償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