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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ifer 103-08-27 22:49

請教各位律師先進

證券交易法是否有規範券商在接受企業委託之後!不管是上市或未上市的公司承攬股務的事宜!券商應有責任在幫她門做股務的工作前應要調查、徵信此公司的獲利能力、財務能力!才能為他們代理股務或者承銷股票!若沒有此一機制而代理其股務,實讓投資大眾誤以為券商有經過審核甚至投資才會代理業務! 至今才知道券商是業務導向只要企業委託就為其發放股票!而不管後續衍伸出來的金融問題?券商實為這些不法公司所利用成了他們的共犯和幫助犯!造成投資大眾虧損!難道所有銀行代理銷售的基金都不用管他過去的績效?經理人誠信等問題?只管賣基金和銀行業績就好了嗎?賣了之後基金倒閉都與銀行無關嗎?

追查後才發現募資三億的公司資本額僅登記兩千五百萬還是一個新成立的海外公司!這樣的公司也能幫它們發行股票真是令人匪夷所思!沒有任何法令可以管這兩造雙方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8-27 23:50

您好!募資的行為若未經主關機關核准,公司及券商都可能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刑責。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8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背信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elody 103-08-27 15:48

律師大大您好

小妹從事出版業,這裡想請教

因為某些出版公司有所謂的轄區授權的代理制度

例如:可能這行政區他是簽給別家代理,我們就不能去那行政區賣

可是又有聽說,其實這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出版公司只能決定誰代理他的產品,但並沒有權利去限制他的代理廠商的銷售範圍以及對象

所以想請教律師大大幫忙釐清小妹的觀念,所謂的地區獨家代理是有真實的法律效力嗎?還是他們自己講講而已的,根本不具任何約束的力量?

先謝謝您的撥空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7 17: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代理是可以做範圍的限制的,倘若違約的話,可以要求賠償,倘若另外違反著作權或是商標權,則還有刑事責任

2、詳細的權利義務應該依據雙方所簽立的契約書或是授權書判斷,本文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相關事務,以保障權益。

林智群 (klaw) 103-08-27 18:16

基本上代理契約約定代理區域是有法律效力的,

至於你說的跨區賣,那是平行輸入商的情況,

代理商既然已經與公司簽約,就只能該特定區域賣,

至於買的人事後將書籍賣到其他區域,與你無關,

你自己也不能賣到其他區域,這樣就違約了 

 

您好

契約是百分百有拘束力的喔

所以在談授權時

就必須要針對這些限制去爭取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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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羽 103-08-26 21:30

最近接到一通台中第三分局偵查隊來電 要我去解釋網路遊戲糾紛 警員是根據遊戲帳號 官網所提估資料顯示的電話找上我的 但是 我沒玩"遊戲新幹線"所代理的遊戲  而且聽警員說遊戲資料也不完全 我懷疑電話是隨機被人亂留 現在的我該怎麼辦呢?對於這方面的事情 我要注意甚麼和準備甚麼 不太想一直去解釋甚麼

另外 警察要人到案說明是用打電話通知嗎 還是這是剛開始偵辦階段 等到書面通知識很後面甚至是強制要你到案說明 

警察說是6月分的案件 結果我8月中下旬才接到這種通知電話 這會不會太...久遠點

還請給予我寶貴的方向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6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陪同警詢,並與警詢前,與律師討論回答方向及相關問題設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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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 103-08-22 03:37

我已於103/8/12填寫了離職單,離職日期是押在103/8/30。到本來為止在這間公司上班半年。

離職單送出後,老闆都一直不處理,也不願面對這件事,於事我就自己主動去詢問老闆:我什麼時候要交接,要交接給誰?而老闆也只回應我:不急,晚一點。

但是因為種種因素,讓我已經很不願意去上班了,所以,我就在8/15那天傳訊息跟代理店長請了病假,而代理店長卻用訊息回我「要請病假要出示醫師診斷證明,如果沒有就算曠職,曠職一天扣三天的薪水

看到這樣的回覆讓我非常不高興,所以8/18我又傳訊息告知我那天家裡臨時有事,要請事假。代理店長就回我「那妳就請事假忙妳的家事,請到妳家沒事為止」

而在這之前我打了2通電話給老闆,老闆卻都故意不接。

因為有些事我必須回去親自交接,所以我8/20就回去公司做交接,回去交接時,老闆剛好在公司,老闆就跟我說「因為妳是曠職,所以我就以曠職開除妳」

我跟老闆說「所以你是要算我曠職一天扣我三天薪水嗎?這樣是違反勞基法!」

老闆就說「沒關係妳可以去告丫,反正我是以曠職來開除妳的,而且每間公司都有自己的規定」

我想請問:

1、我已經有告知他們我要請假,他們還可以算我曠職嗎?

2、就算他們要算我曠職,但曠職一天扣我三天薪水,我可以告他們嗎?

3、我早在他跟我講這些話時(以曠職開除我),我早就寫了離職單,這樣他說的還成立嗎?

4、而且是老闆一直在拖延,不願處理也不願面對,不接電話,事後才說我請的假他們沒批準,所以算曠職,這樣合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1: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公司倘若拒絕您的離職並無故扣薪的話,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2、您未符合請假規定的,恐不利於您的主張。扣薪的部分,倘若勞動契約沒有約定,則有違法之虞。

jennifer 103-08-18 09:42

請問我在2012年透過行銷公司投資老董牛肉麵未上市股票!他們當時藉由王品、85度C食品業成功再台掛牌上市,且又有郭董合作名人加持!包裝販賣其未上市股票,並且委託金鼎群益證券做為股務代理,以46元溢價賣出,在外以掛牌前須分散股權的話術直銷股票

但近期已經連環爆出老董打的郭台銘投資的名義郭董已經正式否認。且有多位投資提告詐欺以及租車不還等情事!已被告詐欺

就我所知它們至少違反了證卷交易法第22條非券商不可以向不特定對象從事推銷股票業務!我是否可以以此要求公司股東或者當初銷售的直銷公司返還股款

亦或是對於購買了這樣未上市股票相關人等是否違反了其他的罪責我可以主張的?

蘇子良 (馬克) 103-08-18 12:59

 您可向行銷公司及該股東請求請求損害賠償,並提起刑事詐欺告訴,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8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相關契約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背信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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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ifer 103-08-20 23:26

因曾至調查局檢舉!調查官已告知已有股東提告劉正雄詐欺但被判敗訴!原因是其間劉正雄的確曾委託群益證券股票承銷的業務!故不構成詐欺認為是商場存在的風險問題!詐欺不成立!但這家公司目前的資金流向完全無法交代!可否提告掏空公司資產?

又其個人的行為實已造成公司商譽的損失及股東權益的受損!股東該如何主張本身的權益?

小羽 103-08-16 12:22

請教律師

 

地主出售農地一筆,委任代理代理簽約,出現後續糾紛

 

代理人臨到簽約現場,代書才打電話臨時跟地主說,為了鑑界順利,如果有影響進行,可能需要整地。

 

代書口頭約定之意思表示與條約之意思表示有出入。代書合約中寫,必須整地,以便鑑界。

 

代理人已代理簽約,因他非專業人士,但他可作證有聽到代書與地主講電話時的說法。以及代書並沒有再與地主聯絡逐條複述合約內容。

 

?請問代書涉及何種法律責任

 

2買方跟代書去看地時候都沒有提出問題,議價時候也沒提出其他問題,臨時簽約當時要求加註,如有農路佔用情形必須扣除,地主不同意,代書說既然買方開口就形式上加註,如超過十坪由賣價扣除,並說看地籍圖以其專業判斷農路佔地不會超過10坪,請地主放心不影響。地主因為確定非農路佔用情形因此同意簽約。

 

代書與買方逕行拉尺測量田埂路,逕自認定是農路,並逕自決定範圍。想利用簽約書上加註之約定條款來強行迫使買方同意扣除價金。

 

?請問代書涉及何種法律責任

 

3地主問過其它仲介公司,地政事務所測量員和主管,其它地政士,已經非常確定代書與買方認定之農路,實際上是方便人走的田埂,確確實實包含在農地範圍,資料也確定非既定道路,可以耕作,亦可封住,他人還有其他臨地之通道可通行。

 

?目前原定買方也堅持那是農路 影響買賣進行 請問我可否請求損害賠償? 若可請問是向買方請求?還是向仲介公司請求?

 

感謝回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6 14: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買方請求依契約規定履行契約,若買方認為有瑕疵,應加以舉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您的問題涉及農地買賣專業及契約內容解釋問題,建議您應攜帶全部相關資料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為宜。

小羽 103-08-17 01:0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買方請求依契約規定履行契約,若買方認為有瑕疵,應加以舉證。

... (恕刪)

請問:仲介態度強硬,除了告知簽約程序的瑕疵,也已經告知仲介關於買方跟代書要求扣除的標的物‘‘農路”是不存在的。並無農路佔用問題。

代書自行拉尺測量也不合法理。於法於理地主有憑有據。

可是仲介回答若地主不肯退讓,只能走法律途徑。

若我提出告訴,出庭或是調解的地點在告訴人戶籍地還是被告訴人所在地?

小羽 103-08-17 01:14
請問:仲介態度強硬,除了告知簽約程序的瑕疵,也已經告知仲介關於買方跟代書要求扣除的標的物‘‘農路”是不存在的。並無農路佔用問題。

代書自行拉尺測量也不合法理。於法於理地主有憑有據。

可是仲介回答若地主不肯退讓,只能走法律途徑。

若我提出告訴,出庭或是調解的地點在告訴人戶籍地還是被告訴人所在地?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買方請求依契約規定履行契約,若買方認為有瑕疵,應加以舉證。

... (恕刪)

您好:

如無特別情況,出庭和調解通常是以被告或相對人(即您的對方)之所在地管轄法院及調委會。

hua 103-08-14 15:47

2009年間妥託A公司製作ㄧ幅行銷輸出壁貼,張貼於熱鬧街道明顯處,當時亦要求A公司須自行設計及製作,且日後如有侵權問題由A公司負責,當時A公司亦該立切結書申明日後若有侵權問題由A公司負責。

2014年6月B公司通知該幅行銷輸出壁貼中有ㄧ個人物圖案為B公司代理授權之圖案(有提供原廠授權聲明書),有侵權之問題,要求購買該圖案使用權利金

經洽A公司表示,該人物圖案確實是從網路下載,另B公司係從2011年開始代理,且已超過著作權法2年之賠償請求權期間。

請問1.是否如A公司所述已超過著作權法2年之賠償請求權期間,不會回有事。2.若A公司與B公司協商購買使用權利金破局,我該如何處理?會有刑事民事責任嗎?

林智群 (klaw) 103-08-14 16:01

著作權侵害的民事求償時效固然為兩年,但刑事責任則是10年,

a公司只講民事部分,是有問題的

如果兩家公司談不成和解,你可能被告侵害著作權,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4 16: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責任的部份,追溯期間未超過。且民事時效是知悉後2年。

2、您可以直接與B公司和解,並簽立和解書,之後再向A公司請求賠償

3、倘若A公司提起侵害著作權,則可以提出切結書當做抗辯。

hua 103-08-14 17:0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責任的部份,追溯期間未超過。且民事時效是 ... (恕刪)

 請問曹律師~

切結書抗辦獲勝的機率大嗎?

有辦法請B公司直接告A公司嗎?

小莉 103-08-14 11:36

我賣房子,是為了給小孩更大的成長空間,用小屋換大屋,明明是好事一件現在卻扯出好多問題!

事情發生的重大時間點:
7/1 買方有出現的簽約日,口頭約定現況交屋,但我方有表明家裡的裝潢木地板凸起,雖然不影響安全,但若買方介意我們願意修繕合約上明定7/31交屋
7/18 請木工師傅到現場修繕地板,師傅說整修好,"有可能不如現況美觀",建議我們請買方來現場看屋再討論,而且要修也要全屋清空才方便修繕
7/19 搬家。
7/22 代書來電,買方想在再看一次房子,如果沒問題希望能提前交屋
7/24、25 房屋最後整理清潔、清空。(有拍照為證)
7/27 買方代理代書、我到現場看屋,我再度和代理人說明木地板事宜,並表示裝潢木地板凸起雖不影響安全,但如果"心裡仍介意",我們仍可以修繕恢復,但代理人卻說,沒問題,沒關係,並在當下拿走全部鑰匙與門禁磁卡。(買方不用貸款,在27號之前已完成完稅、清償塗銷過戶7/27拿走鑰匙,我方是否完成交屋事實?)
我方主張,當下代理人若覺得還是要修繕木地板,就不應該拿走全部的鑰匙磁卡,導致我方無法進場處理。 

7/30 代書致電,買方覺得木地板沒修繕,不開心,要求我們修繕。但我方請求拿回鑰匙磁卡,讓我們的木工師傅進場修復,買方卻不交回鑰匙。
7/31 代書再致電,買方說我們違約我表明我們仍然願意修繕,買方同意我們進場修繕
8/1 代書陪同,以及買方委託的監工(買方仍沒有出現),進場修繕發現是建商附的磁磚破裂導致裝潢木地板凸起,當下致電買方,買方同意不再施做磁磚,避免日後問題,直接用水泥土鋪平,全乾後(當下買方也同意8/8再進場)再施工重鋪木地板。
8/4 貸款清償後所有價金匯入我方帳戶,但履保戶預留三萬元。 

8/8 我委託的木工師傅與買方委託的監工到場修繕(我與代書當天有要事沒有到現場,買方本人一樣沒出現),修繕後,我委託的師傅拍照回傳,也傳給代書,證明木地板已修復平整,但買方委託監工並沒有全程參與反而先行離開,代書致電詢問,監工才說會回現場看。
8/13 代書致電給我,她說「買方說木地板仍然凸起不整」,強調我們違約「延遲交屋」,要求違約金。

我的主張是,買方、買方的代理人、我方以及後面出現的監工,四方皆有認知差異,我口頭承諾修繕木地板也修了,費用也是我支付,扣在履保戶頭裡的三萬元我也還沒拿回來(若買方要再修繕,我也同意退還這三萬元給買方),再加上買方要求提前交屋我們也給鑰匙了,現在卻說我違約
請問律師,我這樣還是違約??難道房屋買賣上除了保障買方,完全沒有保障賣方嗎? 

謝謝您。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小莉 103-08-14 11:58

 謝謝柯律師

但我想知道,我究竟有沒有所謂的違約事實,謝謝您。

 您好:

您若確實已修繕至木質地板達平整狀態

並有拍照存證及證人可供日後為證

即較不用擔心有違約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4 12:36

民法二三○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未為給付者,債務人不負遲延責任

我們主張這一條。

剩下事實上是否構成此條,就要真槍實彈在法院上辯論舉證了。

小莉 103-08-14 12:5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若確實已修繕至木質地板達平整狀態

並有拍 ... (恕刪)

 謝謝林律師

所以若現在我以退還三萬元,讓買方自行修繕的話,這樣我還算違約嗎??

小莉 103-08-14 12:58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民法二三○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未為給付者,債務人不負遲延責任

 

謝謝 無敵勇的律師

動產合約上並未載明我方要修繕裝潢木地板,我只有口頭表述,而提前交屋當日代理人確認無誤拿走了全部的鑰匙,卻在合約載明交屋當日致電,說我違約,若買方主張這個,可以要求解約,要求違約金嗎?

 您好:

您是否違約係涉及契約約定內容是否已確實履行(要有證據證明),

如果未確實履行,即屬違約

惟如對方同意自行修繕而只由該3萬元處理,那當然沒有問題所謂違約賠償問題;

但如果修繕費超過3萬元或有其他損害,就對方就未必會同意如此解決,但其亦須證明您有違約事實。

 

小莉 103-08-14 15:2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是否違約係涉及契約約定內容是否已確實履行(要有證據證明) ... (恕刪)

 謝謝林律師
契約上並沒有載明「修繕凸起木地板」這件事,只有口頭說明。
契約載明的交屋日是7月31日,我們在7月27日在代書見證下點交、交屋,買方委託代理人拿走鑰匙。→這樣還算延遲交屋嗎?

另外我請師傅已經8月8日進場施工,將凸起的木地板重新鋪設,有拍照為證,也回傳給代書備份。→已確實履行修繕
您所提的違約事實是指?還請您說明,謝謝。

大汪 103-08-05 15:43

您好!

案由如下:

我的阿姨xxx於民國94年因打麻將而欠債,

陸續簽下四張本票

(其中一張有在正面發票人旁寫xxx代理),

發票年月日約在94~95年間,

總金額約莫33萬(代理人那張為14萬),

據阿姨說當初借款時有口頭約定月息6~7分利,

(但票據上沒有寫約定利率)

也陸續有償還了約3x萬(包含高的嚇人的利息)

但基於彼此直接的信任感,

從未請對方在任何紙張上簽名註明o年o月o日已收款,

等任何字樣,每月償還也都是現金交付,

 

多年未見,直至前日債權人突然帶著數名流氓上門,

欲要求償還欠款,

最後至派出所報案,現在似乎等後續流程,

因此想前來詢問,

這〝四張〞93~94年所簽發的本票

(三張見票即付,一張付款日94年11月,還有一張代理)

 

一、

是否能主張因時效於三年票據失其效力呢?

二、

我阿姨自己有作的一些還款記錄是否有效

類似一般記帳93年10月1日還款xxx這類的,

但沒有對方的簽名。

三、

最糟糕的情況是對方可以主張從未收到還款,

要我阿姨償還全部金額嗎?

 

還請各位律師幫幫忙解惑,非常感謝您 

蘇子良 (馬克) 103-08-05 15:58

您的阿姨可主張賭債非債及時效消滅,拒絕償還,以上意見,請酌參,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5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票據法第22條規定: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之本票,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對支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可主張時效抗辯而拒絕返還款項,若對方有恐嚇之相關言論,可錄音錄影蒐證,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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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汪你好:

我把你的問題簡單分成幾個部分

(一)票據部分

1、發票人為妳阿姨之票據:依你所述,原則上是可以主張時效消滅的。

2、妳阿姨為發票人代理人之票據:基於妳阿姨上面寫的是代理人,妳阿姨是無需負擔票據責任

(但仍需看到實體票據才能判斷)

(二)民事金錢債務關係

前面雖然有跟你說你阿姨的票據債務可以主張時效消滅,但對方可能會變成主張你們之間有金錢債務的關係,並以本票做為證據(票據債權債務與原因債權債務是兩個不同權利)。此時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否則消滅時效通常為15年,那你阿姨接下來就有可能有訴訟的問題了。

(三)刑事方面

依你所述,債權人及流氓可能會觸犯刑法恐嚇危安,如果他們之後再找上門來,建議你先錄音

 

最後,簡言之,你阿姨的問題並非三言兩語可以解決的,有太多可能不同的衍生結果,再加上我沒看到相關的資料文件,難以做完詳的推演。歡迎你阿姨可以帶相關資料到事務所來詳談。

祝  平安順心

------------------------

鴻揚聯合律師事務所  林京鴻所長

電話:0910677365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大汪你好:

我把你的問題簡單分成幾個部分

(一)票據部分

1、發票人為妳阿姨之票據:依你所述,原則上是可以主張時效消滅的。

2、妳阿姨為發票人代理人之票據:基於妳阿姨上面寫的是代理人,妳阿姨是無需負擔票據責任

(但仍需看到實體票據才能判斷)

(二)民事金錢債務關係

前面雖然有跟你說你阿姨的票據債務可以主張時效消滅,但對方可能會變成主張你們之間有金錢債務的關係,並以本票做為證據(票據債權債務與原因債權債務是兩個不同權利)。此時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否則消滅時效通常為15年,那你阿姨接下來就有可能有訴訟的問題了。

(三)刑事方面

依你所述,債權人及流氓可能會觸犯刑法恐嚇危安,如果他們之後再找上門來,建議你先錄音

 (四)最後,簡言之,你阿姨的問題並非三言兩語可以解決的,有太多可能不同的衍生結果,再加上我沒看到相關的資料文件,難以做完詳的推演。歡迎你阿姨可以帶相關資料到事務所來詳談。

祝  平安順心

LindaHsu 103-08-04 14:17

因朋友不克前往與對方和解,事情已過了兩年,一直未處理,請問我可以以代理人的方式進行和解?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4 22: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私下和解,只需要有和解書您就可以擔任代理人。倘若是法院安排的和解則原則上僅能由律師擔任代理人。

2、倘若已經超過2年,則須注意時效是否超過的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李明賢 103-07-29 23:54

小兒目前15歲

在5月時做了一個月的代理

之前完全沒碰過球版,現在警局卻要兒子到案說明做筆錄

會有什麼刑事賭博罪的問題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您兒子為未成年人,所以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處理,家屬可以先陪同他去製作筆錄,以了解其所涉情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07-29 19:21

朋友去年以取得代理某品牌產品並和某公司有合作

需進大量代理品牌之貨物因而需現金

而向我借貸50萬現金

並且以隱名合夥人之名簽訂契約內容為和某公司合作

並承諾一個月後歸還本金和利潤共60萬

事後並無歸還問其原因皆以貨款未收到為由

經過數月協調以每月一萬以上之金額先行歸還

待收到貨款時在還其剩餘款項`並簽訂一張60萬本票

期間每還款至今約10幾萬

但問題於今年5月至今.已3個月皆無還款

每每問他何時還款皆推託或以其他理由和謊言塘塞

問他和某公司合作之後續也答不出所以然來

因此朋友所言和某公司合作可能只是為騙到錢的謊言

請問這樣是否可以報警提告詐欺?

本票要先做裁定嗎?

後續該怎樣處理才是?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9 2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就本票部分,您亦可委任律師至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待裁定確定後,強制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9 2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蒐集對方行使詐術之證據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促使對方與您談判和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張小呆 103-07-28 20:14

父親與母親於99年3月25日辦理離婚登記
協商離婚前,請代書處理財產分配,
99年3月22日以夫妻贈與的方式將房子過戶媽媽名下!!!
後續房子貸款轉為嬤嬤名下由媽媽繳納!!
離婚時母親完全不知父親在外欠下卡費!!

103.4月收到銀行訴訟單,控訴父親惡意脫產要求塗銷所有權登記
請問這樣可以成立嗎??

1.印象中父親離婚後還有繳納卡費,只是不知道繳了多久??這樣算惡意脫產嗎??
2.離婚後父親底下還有一棟房子,並不是所有財產過戶,如果我要惡意脫產,我就把所有財產過戶了,為何要再留一棟??這可以舉證嗎??
3.當初辦理過戶時,房子並未被假扣押,表示爸爸有正常還款,事隔這麼久,房子也已過戶給媽媽了,銀行要求塗銷可以成立嗎??

4.後天要開辯論庭了....希望大家的經驗可以幫助我!!!


另外,剛去詢問社區的義務律師
表示可用夫妻財產制去反駁,請問這可以成立嗎??
另外我需要寫答辯書嗎??
開辯論庭時,我需要注意甚麼事情嗎??
我是代替媽媽為訴訟代理人~
第一次開這樣的庭,很緊張...
也很害怕因為這樣害媽媽失去房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之主張仍可能會成立,建議您仍應先擬書狀,否則開庭當下難以全盤說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里昂 103-07-28 17:43

各位律師
我有一個女朋友
她84年次
她父母離異 她跟隨爸爸
但是她的爸爸過世了
爺爺奶奶健在
現在她上大學正要升二年級,她想申請就學貸款,她已經快要無法獨自賺取足夠的學費
可是他無法申請就學貸款中的:
家庭年收入之定義:係指申貸學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最近年度所得合計數。如學生已婚,以學生本人及配偶之所得為查核標的。每次申請均須重新查核學生家庭年收入是否符合申貸資格。 

她並不知道他的法定代理人是誰,爺爺奶奶也完全不管她的生活,唯一的媽媽也是最近才開始有想補償她的念頭

她現在想要申請就學貸款
想請問她該怎麼做呢??

里昂 103-08-14 19:48

怎麼都沒有消息?
是我打的問題有盲點嗎? 

SRC 103-07-25 10:55

請問大律師

原告有委託親屬作代理人(簡易庭一審),但法官要求這次辯論庭證人、原告、被告均要出庭,但原告不想出庭,可以請假嗎?(這次庭有延期好幾次,最初只要求被告證人出庭,不知為何這次通知書來時,也要求原告一起出庭,但原告根本就不想看到被告的嘴臉啊?)

感謝回答!

孫志堅 (孫律師) 103-07-25 15:25

您好!

原則上民事訴訟可由訴訟代理出庭,然若法院有需原告、被告到場之必要,除非有正當事由外,仍應出庭為妥適。

以上,供您參考。

口罩 103-07-25 02:05

大家好,我是一個剛從高中畢業的準大學生

為了不浪費各位的時間,我先直接問重點:「公然侮辱提出民事訴訟,原告一定要出庭嗎?或是可以請訴訟代理人出庭?若是我方勝訴了,對方需要負責我方律師費用嗎?若提出的是刑事訴訟,原告需要出庭嗎?原告勝訴後,被告的罰金是繳納給國庫嗎?而兩種法庭又大概會如何耗費時間?」

以上是我想問的重點,而以下是此次事件的來龍去脈。

前幾天在某日報網站看到一個新聞,號稱台灣人發明一台機器,不用外接電源也不用燃料,只需要一點能源啟動就可以不斷發電。

這種機器通稱永動機,不切實際所以無人相信,但有位王姓網友(以下稱王)堅持是真的,受到多名網友質疑,其中一名網友更說「如果此機器可以持續輸出大於輸入,你請我王品如何?」

王更一口答應還加碼,「如果他騙人,我請十客王品」

此舉引來許多網友致王的臉書留言,我也是其中一名,但還順便質問王,請他解釋量子力學無法解釋的現象要如何解釋(起因是他在原網站質問他人「如果遇到量子力學無法解釋的事情你能解釋嗎?我看是不能吧」)

或許是因此,王也到了我的臉書留言,但他一開頭就是罵我「無知又無恥王八蛋」。

經過一個下午激烈的討論(坦白說根本是我負責講理他負責跳針謾罵),他的壯舉如下:

罵我無知三次
無恥一次
王八蛋一次
說我在放屁一次
說我白木(他本人打錯,原味呈現)一次
詢問我是否中文有問題一次
罵我是井底之蛙一次
詢問我是否偏執狂傾向一次
詢問我是否有幻想症一次
肯定我在幻想三次
問我是否是神經病一次(當然神經跟精神是不一樣的)
說我沒出息三次
說我精神病一次
說我偏執狂四次
嫌我幼稚兩次
罵我精神有問題一次
汙辱我智商低兩次
笑我不要臉一次
開地圖砲,說不想把妹的男人都有病不然就是出家
還順便罵了我叔叔無知又無恥(他只是來跟我講句話阿)
也順便罵了我朋友很賤、犯賤,霸道母老虎還罵三次

請問以上若是告到民事法庭,他要賠多少?他想和解大概要付多少和解金?

我這裡有豐富的證據(FB截圖、原文網址也還在)及證人(除了被砲火波及到的兩人外,還有另外數人都有回應),相信是告的成,但是我未滿20歲,以民法來講不是完全行為能力人,這樣會在我上法庭或請律師時造成任何困擾或阻礙嗎?

另外如果需要,我願意隨時提供FB截圖以及網址。

Q:原告一定要出庭嗎?或是可以請訴訟代理人出庭?
A:可以委任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代為出庭即可。

Q:若是我方勝訴了,對方需要負責我方律師費用嗎?
A:不用。

Q:若提出的是刑事訴訟,原告需要出庭嗎?
A:刑事訴訟,被害人擔任告訴人或證人,可委任告訴代理人代為出庭陳述事實。

Q:原告勝訴後,被告的罰金是繳納給國庫嗎?
A:是的。

Q:而兩種法庭又大概會如何耗費時間?
A:按照司法院頒布之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應在十個月左右審理完。

 

永動機,黃維那時候設計了一個東方紅發動機,結果動了兩下就不動了,據說當時臉色鐵青.....

口罩 103-07-25 03:50

想不到這個時間還有人在線上服務,素質真是相當的高。

其實我會問這麼多問題主要是我本身並不想花太多時間以及任何金錢在這上面,而且我要告他主要也只是想給對方一個教訓,讓他知道不是躲在螢幕後面就不用負責的,所以基本上也不想浪費太多司法資源.......所以想再請問一下,有沒有什麼方法是能讓對方知道我準備要提告,請對方主動道歉或和解的呢?

關於永動機....世界上還是有人只要說了就信呢....

其實是非曲直存乎人心,法律訴訟只是人世間一個公斷評判的機制
如果要屈服對方,訴訟是一個可採的方式,但也非惟一一個

建議你,可以先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威嚇力較足)
函中要求對方就其發言道歉,提及若不道歉可能採取民、刑事告訴等
步驟放慢,或許是一個比較妥適的作法

口罩 103-07-26 01:41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其實是非曲直存乎人心,法律訴訟只是人世間一個公斷評判的機制
如果要屈服對方,訴訟是一 ... (恕刪)

那請問存證信函律師函該如何撰寫呢?有什麼必要程序嗎?或是需要請專人?

就我看王的留言,感覺不像是會承認自己有錯的人。

 

如果到後來真的要採取民事訴訟,他可能會判賠多少?足夠支付我請訴訟代理人的費用嗎?另外律師費用是如何計算的呢?

 

 

(以下為可忽略的題外話)

今天某日報網站修好了,我看了一下他在底下的留言,馬上讓我對這個人的臉皮厚度跟下限再次刮目相看....

 

「如果他真的打破熱力學定律,那為什麼拿不到諾貝爾獎?」「這個世界每天都有不同領域的突破,不是每個突破都能拿獎的」

 

另外他還提到今年初有科學家研究出能量可以無中生有,就如宇宙一樣(宇宙也不是無中生有阿!!),還說其中一名科學家是台灣的...但不斷請他拿出論文或相關報導的結果,就是每次都被忽視......

1888 103-07-24 22:56
發生車禍對方家屬不願出面處理還撥電話出言恐嚇。目前在等候車禍現場事故判別(初次判別),確定情況的是非對錯。想請問正確的處理過程,如何才能站穩立場,獲得應得的醫療賠償。 我方為日籍旅客兩名,其中一位傷勢嚴重上排牙齒斷裂,兩隻手指骨折兩位皆有多處皮肉傷。外國人委託國人作為代理人嗎?處理接下來的法律程序嗎?友人需返國醫療傷勢無法長期留台 事發經過:對方是位阿婆從鄉下的十字路口旁的小路突然衝出我方雙向大主幹道另其我方無足夠時間反應導致直接相撞。 對方路口路上噴有「停」的大字,卻未停下查看直接橫越馬路。 問題1想請問正確的處理過程,如何才能站穩立場,獲得應得的醫療賠償修繕費 2外國人委託國人作為代理人嗎?處理接下來的法律程序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0:2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外國人可以委託本國人處理,但是將來進入民事訴訟之後,依法必須1、律師。或是2、親友、熟稔法律並經法院准許之人。始可代理

2、接下來的程序則為必需於6個月內提出傷害刑事告訴,並且依法向對方請求賠償

3、本文建議您的友人應該被妥診斷證明書、所受損害之單據等,尋正式諮詢之後,依法主張權益或是委請律師處理。

Baozi 103-07-24 09:46

各位律師們,您好:

日前A君被鄰居B與鄰居兒子C有糾紛,鄰居B高齡為80歲,手腳均正常無行動不良.

但是,鄰居兒子C君到警察局使用代理人身分,控告A君偽造文書詐欺侵占等罪,並且都是捏造的,又是超過20年前的事件.已開過一次偵查庭,若判決為不起訴處分,想請問鄰居兒子C君在刑事上告訴代理人部分有無法律責任?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1:1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B確實有授權C提起告訴,則僅C涉犯誣告罪。

2、倘若B未經C之授權,則涉犯偽造文書

3、本文建議您,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可以尋求正式諮詢,依據情形向C提起誣告告訴或是舉發B涉犯偽造文書,避免遭反誣告

小棋 103-07-24 01:57

我們是醫療糾紛所引起的紛爭,卻演變成債務糾紛,也就是醫院去告我們支付命令,問題是法定期間,我們完全無收到支付命令,雖然去閱卷有送到戶籍地,但並未看到兩聯通知單,轄區派出所也沒告知,就這樣我們失去了法定期效陳訴期,醫院如同趕盡殺絕的要法院查封我們房子及所有動產,包括媽媽的所有薪俸,爸爸有財產卻一毛錢都不付,被安置在醫院護理之家的爸爸,因為多障,情緒不穩,且會打我媽媽,亂罵,當時的契約書,媽媽只是代理人,醫院為保護我爸爸的財產,卻要我媽媽負擔我爸爸全部的醫藥費,而我爸爸卻一毛錢都不用付,這樣還有天理嗎?如今法院要查封我們財產,醫院以300052之債務金額提出支付命令,惡劣行徑令人髮指,光300052就要查封我們所有財產動產,法院與醫院太沒人性,一定得逼得人民走上絕路,牠們才甘心。


1 醫院所提300052元,其中夾雜未簽立之新契約金額。


2 法院判決書竟出現兩種金額。


3 以300052元之金額,卻有兩個不同的利率。


4 家屬沒有任何有關300052元之催繳通知單,及存證信函


5 醫院以第一次支付命令被判調解,且與家屬調解成立在案,卻也屢行家屬要求之承諾,後以反悔,家屬理當拒繳,醫院先是承諾跳票,卻將該    次調解成立之金額加入於300052之內,家屬不能接受,雙方事後皆無達成共識,該筆金額應當    無從提起,醫院霸道作法,家屬恕難從命。


6 父親從有腳進去那間醫院,到現在雙腳截肢,從有腳醫到無腳,甚至常常有皮膚病,聽衛生局說    還有血管炎,從一個白皮膚的人,進去之後卻整    個人變得很黑,甚至讓我爸爸有跌倒的現象,更    使得病人情緒惡化,胡說八道的問題產生。


7 醫院常常利用「父親」病患,要向媽媽拿錢, 一直要媽媽來替他繳費,還會罵我媽媽,院方都   利用病患打電話回家,以不理性或漫罵來對待我   跟媽媽,我們都很害怕接到父親的電話,醫院都   已經告贏了,為何還要這樣的對待我跟媽媽,如   果醫院的債權債務問題,都要靠一個病患出來解決,那就父親來告就好了,為何還要醫院來告呢。


8 卡奴都有債務協商管道,那我們呢!法院對債務人完全沒有救濟管道,還談甚麼債務協商,只有處罰,才是法院的目的,


9 這種醫院可以讓病患簽立切節書,且無需讓家屬    知道的狀況下,是不是很恐怖,甚至讓我爸爸隨便請假外出,院方認為不需要告知家屬,根本就是不尊重我們家屬。


10醫療費用超收,金額與日期都出錯,沒有 明細,診斷證明開不出來,利率都出錯, 費用錯綜複雜,這樣的醫院,是不是很糟     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4 10:03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支付命令真的沒有合法送達,代表該支付命令應該還沒有確定,可以對於該執行程序,提出異議,由法院作審查之後駁回。

2、但是所謂的送達,不需要實際收受為必要,可以留置送達等,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3、至於開醫院倘若有不妥適之舉,本文建議您可以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牛奶 103-07-21 16:40

2004年媽媽過世時,我和弟弟皆未成年,然而現在2014年我們成年了

因為最近爸爸的脫序行為,讓我們開始關心媽媽當時留下的遺產去向

就我目前所知道的,當初媽媽有定存約600萬+(證券、保險、基金)約200~400萬+台北房子一棟+桃園房子一棟

就定存的600多萬來說,當初應為三人均分(爸爸、弟弟、我),但是爸爸事後把我和弟弟的400多萬移到他名下,所以變成我跟弟弟什麼都沒有

(證券、保險、基金)的部分,我不太清楚細況,只知道媽媽有存兩筆教育基金分別給我和弟弟,但好像也被他提領出來用了

台北的房子當初原本要三人共同繼承,但是不知為何最後的結果是只有登記爸爸一人的名字

桃園房子登記我的名字(是為了防範爸爸以後有脫序行為,然而現在也成真了)

總之現在因為家庭因素,所以我和弟弟希望能夠拿回當初媽媽留下的屬於我們應當繼承遺產,但是各財產目前的現況如上,爸爸做這些行為時我和弟弟都尚未成年,請問我可以有何種方法取回我們應得的財產

請問適用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條嗎?還是侵占之類的條文?

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您好,您的繼承權可能已遭侵害,您可依民法第1146條規定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但有時效10年的限制,若您母親過世時間在今天以前,因已滿10年,您將不得再主張繼承回復,若是在今天以後,建議即刻找律師協助撰寫民事起訴狀遞進法院,以爭取時效,維護您的權益。

牛奶 103-07-21 17:55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的繼承權可能已遭侵害,您可依民法第1146條規定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但有時效10年的限 ... (恕刪)

您好,目前距離10年期限尚有2個多月,我想要請問一下如果繼承權可能已遭到侵害,是上述哪個部分的財產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7-21 20:12

您好!最好能找出當初的遺產清冊,不在您名下的部分就有可能遭侵害,但結論仍應依全部遺產整體分配狀況而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找出最初之遺產清冊、遺產辦理繼承之情形及遺產如何處分,以利您準備證據提出相關訴訟使用,若對方確有侵占之嫌疑,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出侵占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1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了可於民事程序提告繼承回復請求權亦可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刑事方面可提告侵佔使其感受壓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Ri 103-07-18 11:24

朋友因為家庭狀況目前想網拍商品(淘寶進貨,對方宣稱正品,但仿冒品機率極大)

他選擇了某卡通人物的週邊商品,我有告訴他商標法很容易被抓的問題

他上網做了很多功課,有一次看到這篇新聞: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633440

他上網查了該卡通人物只註冊在016.028的品項上(日本卡通人物,非該日本公司註冊)

因此他覺得他要賣的商品只要不在這兩個類別內,例如棉被、包包等東西

就不會違反商標法,該商品在台灣已經有代理

請問在這個狀況下是不是還有民事刑事上的責任?

 

另外像一些很知名的例如怪獸電力公司、神偷奶爸等

都沒有被註冊過,兜售週邊商品會有什麼樣的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21: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查無商標註冊,則可以使用,但是一般而言,倘若台灣有代理商,應該都會有註冊才是。

2、本文建議,倘若是有爭議的產品或是知名的產品,則可以先註冊之後使用較為妥適。

VitoHuang 103-12-19 03:1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首先,感謝曹律師的熱心回答,茲因敝人有幾點疑慮,針對您的回答提出疑問如下:

1、假設此種情況未違反商標法,但是否已違反智財法,因印象中,智財法似乎包括了其產品創作之後衍生一切的權利。

2、若原日本公司僅申請兩種商標,授權與台灣代理公司,若代理公司僅擁有兩種商標代理權,是否此種情況並不會違反商標法,若是全權代理,則可能觸犯商標法。

 

吳佩禎 103-07-17 19:42

想請問一下我在自營店鋪目前販售某知名品牌的鞋款,但日前接獲該品牌台灣區代理商的來電要求我將該品牌商品下架(備註:我只是商品擺放在架上,並沒有在招牌上使用該品牌的logo),請問是不是該品牌有代理商後其他人不管經由任何管道引進的商品都不能公開販賣呢?   但該品牌在知名網路商城上也有商家在販售,他們也都是宣稱由"國外"代購回台,這樣是否也會有侵權的疑慮呢?  

徐小姐 103-07-16 18:49

您好:
未成年子女拋棄繼承,法定代理人是否視同拋棄?

 

沈恆 (沈律師) 103-07-17 06:53

您好!任何人拋棄繼承效力僅限於自己的繼承權,不會有他人視同拋棄的情形;因此,倘若法定代理人也成為繼承人,法定代理人必須自行具狀向法院聲明拋棄繼承,才會有拋棄繼承的效力。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enny 103-07-08 20:00

律師您好.我有一個線上遊戲帳號被凍結的問題請教.

我自102年07月01日開始玩了一個台灣代理的大陸線上遊戲.在103年04月03日及6月3日接連被遊戲官方凍結了各7天二次.被凍結期間也對於遊戲官方提出申訴.對方客服卻說我(使用非官方程式)為由來解釋回應.我也於6月份向消保官提出申訴.並於6/24開了第一次的協調會.對方來了二個人卻只帶了一張所謂遊戲官方證據截圖來與會.令人傻眼.當下消保官要求對方提出電磁紀錄才能做為依據為由.當場決定於07月10日再開第二次協調會.結果07月02日遊戲官方又莫名其妙的凍結我遊戲帳號.線上申訴也不回應.直至今日07月08日台灣代理商的客服才打電話來說大陸遊戲官方有準備了所謂的我違規使用非官方程式的電磁紀錄要於第二次協調會時提供給消保官看.其行徑令人一頭霧水..

(重點一)這遊戲是屬於線上網頁遊戲.玩家只要開啟網頁輸入帳號&密碼即可上線使用遊戲.遊戲紀錄後台儲存方並不在玩家這方.申訴期間我也提供了角色的帳號&密碼給遊戲官方去查核.但是遊戲官方一直說我(使用非官方程式)讓我的遊戲角色異常...問題是我並沒有(使用非官方程式).但是遊戲官方卻硬是要用掌握在他們手上才拿得到的電磁資料.硬說我違規...

(重點二)102年07月01日起至今我在這遊戲角色裡陸續儲值花了NT160000餘元.才辛苦建立的遊戲角色.單憑遊戲官方的電磁紀錄就會被全部抹煞凍結掉嗎?

請問律師大人能幫幫我嗎??下一步我該怎麼做??

小宇 103-07-07 23:20

退租時,檢查完屋況,房東願以匯款方式退押金a元整,退還給承租人,可是日後屋主卻以東西有損毀修理費2,500元整,自作主張而少匯了2,500元整,請問一下這樣可以去申請支付命令,讓房東退還那2,500元整嗎?

可是如果承租人未達民法法定年齡20歲,這樣申請支付命令需要法定代理人一同去辦理嗎?還是能不用法定代理人直接去申請支付命令呢?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7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法定代理人為您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如果你認為房東無依據扣留押租金  你可以依法聲請支付命令或是提出民事起訴   2.因為當事人未成年  可以父母為代理代理訴訟行為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小游 103-07-04 09:07
本人已將"民事起訴狀"送交台中地方法院,擬聘請律師代理訴訟,
條件須有時間討論案情, 配合度高 ,服務地點在台中市市區.謝謝
line id : 0930137902
e-mail : land506@gmail.com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所位於台中,若您有需要,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雲 103-07-04 01:56

各位大律師你們好

小弟跟泰國有份,臺灣獨家總代理合約

今年5月,無意在網路上搜尋到,有位

網拍賣家在代購小弟代理的商品,6月小弟

主動與此網路賣家聯繫,但此網路賣家直

接回絕小弟提出的合作記計畫,網路賣家

拒絕的原因是,他每月會去泰國一趟,他自

行帶商品回來販售,利潤比總代理還好,且

不用庫存。這樣的情況真的沒辦法

去約束這些網路代購的賣家嗎?

這商品的商標在臺灣已經註冊了

這樣的網路賣家有侵權的行為嗎?

還是違反商標法?

請問各位大律師~小弟因該怎麼做?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04 02:25

您好!若對方購買的貨源是泰國原廠,屬真品平行輸入,基本上不會違反商標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4 14: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真品平行輸入,確實與商標法無違。但是倘若對方於銷售過程,有使用原廠公司的相關著作的話,此部份未經授權,則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

2、本文建議您,  貴公司可委聘法律事務所為法律顧問,詳細規劃公司相關交易權益保障,並且節省處理法律事務之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雲 103-07-04 01:45

各位大律師你們好 

小弟跟泰國有份,臺灣獨家總代理合約

今年5月,無意在網路上搜尋到,有位

網拍賣家在代購小弟代理的商品,6月小弟

主動與此網路賣家聯繫,但此網路賣家直

接回絕小弟提出的合作記計畫,網路賣家

拒絕的原因是,他每月會去泰國一趟,他自

行帶商品回來販售,利潤比總代理還好,且

不用庫存。這樣的情況真的沒辦法

去約束這些網路代購的賣家嗎?

這商品的商標在臺灣已經註冊了

這樣的網路賣家有侵權的行為嗎?

還是違反商標法?

請問各位大律師~小弟因該怎麼做?

謝謝

艮文 103-07-02 18:18

因為父親已經去世了,因為父親走的時候有交代房子給4個人

女方已經簽下放棄,我是做兒子因為我沒有分到,但是要簽放棄繼承,這是一定要簽的嗎?

因為我未滿20歲需要代理人來辦,但是在辦的過程需要繳交到我和我母親的證件,我擔心的是我母親這邊有一棟房子,會不會因為簽放棄而被動到這裡的房子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0: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放棄的部份,該拋棄行為在法律上將被認定屬於不利您的行為,因為您未成年,因此依法無法辦理。

必須等到您成年之後,再辦理贈與給他人。

 

沈恆 (沈律師) 103-07-04 03:11

您好!若父親過世前沒有立遺囑而僅口頭交代,則無遺囑效力,您可主張不受拘束,而仍有權利繼承遺產;若您不想放棄遺產,就不要任意簽任何契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宋先生 103-07-02 08:39

您好
請問向國外品牌ABC 批發進口商品到台灣來賣.
但是私自在台灣註冊ABC的商標.
在台灣說自己是台灣總代理.
這樣是否有違法?
如有違法會有什麼刑責?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在台灣註冊商標,有可能被主張先使用而被異議或評定駁回聲請,至於說自己是台灣總代理,在刑事上可能會構成詐欺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903502003 103-06-27 23:04

今年初,在FACEBOOK詢問一位露天賣家是否能跟她批發假髮

她也同意,完成首批,也幫我製作好代理LOGO

問我會不會抓圖片 並提供SHOP2000網站讓我抓取圖片。

可是我不會把LOGO用成透明檔放在圖片上

所以我是直接把圖片馬賽克處理。幾個月間,我都有陸續在賣場訂貨。

到了四五月,因為假髮賣的不是很好,也下架處理,甚至給客人露天網址,叫客人自行到對方的露天拍賣下標購買。

以上都有對話證明!!

到了六月底,也就是近日,此位賣家依盜用圖片說要跟我談和解金額。

再者,FACEBOOK社團非交易平台。所以這樣拿他圖片,還有算是有交易販售嗎?

對了,我的FACEBOOK社團社團名稱有打上[代購]  那這樣對此案件有幫助嗎?

我告知對方很早之前就已經把商品下架了。

但,我自認沒有把LOGO用上去是我不對,我也認了。

也跟對方試著談分期和解。看他要讓我每個月繳納2000還是多少

我告知對方我每次叫貨後的餘存就是剩餘1-2千。

但是對方一直以要看病為由,不讓我分期。

一次就開口兩萬才要和解

我沒有正式工作,就是靠網拍維持自己吃喝用。

每次訂完商品餘額頂多剩下1~2千(可以提供存摺證明)。

今年七月開始我也要繳納二專兩年的就學貸款,金額為5000。

對方一直以身體差或者住院急用,不讓我分期。

難道他的網拍生意慘到是靠告這些在賺錢嗎?那現在我真的也拿不出來金額2萬給她。。該怎麼處理才好?

我已經想到最壞情形給她告了。。我是真的拿不出多的錢了。。

請問我可以試著怎麼跟他溝通和解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由調解委員介入協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M888 103-06-27 16:13

您好,

       請問一下,我如果經營網拍,從中國大陸自行批貨回來台灣網路拍賣,

       然後有位代理商說此XX品牌幾個字,他在台灣已經註冊,且申請為他的商標等,你不能從其他地方批貨回來跟我競爭,否則已經犯法,將會發送存證信函及控告,商品為公司真品非仿冒品,請問一下,請問一下我們台灣的法律真的只能允許代理商販售商品嗎?商品非書籍也非CD.DVD等? 類似樂高積木之類,可否幫我解決疑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商品若均屬真品,則可以朝真品平行輸入來主張無侵權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6-27 23:08

 台灣是允許真品平行輸入的,只要你賣的是真品就沒有違法問題

卓先生 103-06-27 00:04

本人於民國103年初購買台灣索尼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販售遊戲:魔界戰記D2中文典藏版,於購買七日內與公司反應該遊戲光碟製品有瑕疵,要求更換,但該公司說明須等待日本遊戲廠商更新,本人於一周內反應兩次,之後耐心等候,約過五個月後仍未處理完善,再次致電於該公司要求更換,該客服人員強硬要求要消費者自行致電"日本遊戲公司"反應,他們不予受理與更換。 請求內容:實體版物品有瑕疵,要求更換數位版產品,不須退回差價。

請問類似這種糾紛,消保會有辦法處理嘛?對方起先要求耐心等候,之後再請消費者自行解決?實在無法接受這種售戶服務

103-06-25 21:56

各位律師好,因小弟家中有事請假而無法參與公司內部會議(2次不同天),不過對會議的內容報告皆有完成且有代理人幫忙出席,但我老闆就以我表現不佳叫我到他辦公司並對我說給我兩條路:1.自己主動離職  2.公司會找一個理由開除我,並不給資遣費。同樣的話跟我講了兩次(不同天)。

請問這樣算是雇主對我宣告片面終止勞動契約嗎? 我可以以雇主違反勞基法第14條第2及第6項對我恐嚇語言暴力及損害我工作權益要求雇主給以資遣費嗎?

有關雇主要資遣員工的問題,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謀略,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6 08: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您不要任意自行離職,就您所述的狀況,恐無法符合勞基法的規定。

2、本文建議您應該拒絕簽立自願離職書,倘若公司違法解雇您,則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阿韋 103-06-18 14:57

請問公司積欠員工薪水聲請支付命令需要準備哪些東西

本人是債權人,公司是債務

========================================

公司歇業薪水沒有給我們,已經有到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最近收到通知書

    主旨:債務人XXX支付命令事件,請於10日內具狀提出其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如債務人為公司者應提出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或其他新址證明文件,如債務人為未成年人,應提出其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以憑再送達。

========================================

以上是收到的通知書內容,信封內還有當初聲請支付命令,請問這是要去申請東西到法院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畫。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Line ID:hhz75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8 22: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必須去經濟部聲請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還有去戶政事務所聲請負責人的戶籍謄本,然後呈報給法院。


Perrine 103-06-17 15:08

日前公司向國外下了一筆訂單,是第一次交易

T/T後有提供HBL電子檔,後來告知貨物裝船時間

並提供主提單電子檔,但後來寫E-mail詢問就都沒有回消息,公司也沒收到主提單正本

向主題單上顯示的台灣海運代理公司詢問,告知他們有收到HBL

但後來就都沒有收到船公司的任何消息

目前感覺可能被詐騙了,詢問165是告知這屬於法律面問題,要我請教律師,他們那較無法處理。

不知接下來的後續處理方式為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4: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

2、倘若對方惡意詐欺,您可以提起刑事告訴,或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履約。

堤堤 103-06-17 11:46
您好:事情是這樣的...我爸爸是警察在3年前去世,家中有媽媽,還有我跟弟妹3人,因為爸爸算因公殉職所以有留下撫恤金,我是想問因為我年滿20歲而且沒再讀書了所以權益就自動消失了嗎?(警察局業務承辦員是跟我這麼說的),再來因為我媽這三年來都沒盡到做母親的責任,因媽媽還是弟妹法定代理人所以弟妹的教育金都是媽媽在領,但弟妹有一餐沒一餐的,這樣的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才好。請求各為了謝謝
家家 103-06-09 14:40

律師您好:

我有在網拍兼差,會將公司業績商品或是平常在商店上看到優惠價時購買,在以市面價販賣出去賺取差價,但是我聽說販賣商品是需要代理權的,我想請問是不是沒有代理權就不能夠販賣公司上品或是已經在市面上流通的商品?還請律師指點迷津,謝謝。

matt 103-06-08 13:35

你好 本人在高雄格子趣販賣桌遊 近日被代理檢舉
警察到格子趣搜索將有被檢舉的產品扣押
前幾天收到警察打電話來要我去做筆錄
怎辦?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會有前科嗎?會罰款嗎?要很多錢嗎?
當初也只是想多賺點錢補貼家用 才會租格子來賣產品
不知道賣何產品 剛好同家店有人賣桌遊
才會想說從淘寶進一些桌遊來賣 由於產品種類繁多
加上產品盒子精美又都有說明書 說真的我真的不知道到底哪些是盜版哪些是正版?
更不知道哪些是有版權的(台灣代理
我人住臺中 下星期要到高雄去做筆錄 要怎樣說明才會...輕一點
做完筆錄是不是要開庭 ?
和解緩起訴 就沒事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8 19: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販賣之商品為盜版,您應與代理和解。以利您請求緩起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白 103-06-05 19:28

老闆不發給我薪水

因為我工作做到一半就突然沒做

我有跟老闆說我要辭職 之後就沒去做

老闆有給我合約 叫所有同事在後面全空白的那面簽名

合約上面寫著

工讀遲到1分補5分鐘

遲到10分曠職1次須補當日時數乘以5分鐘 曠職3次解雇

我實際工時35.5h 需補65h 欠老闆29.5h

他說他的方法是全扣薪水

問題是合約沒提到說要扣薪水

而且我未滿18 簽那份合約沒有法定代理人 也無效

工資也未滿基本工資115

我做了10個月剛開始是80  我現在是85 

我明天就要跟他處理了

能給我解決辦法

和老闆不發薪資是犯到勞基法第幾條

還有他當初請我的時候我是童工15歲以上 未滿16

拜託急需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5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業者不願與您處理,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勞動基準法第26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勞動基準法第78條
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或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基準法第46條
未滿十六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

勞動基準法第79條
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七條、第九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六十六條至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或第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二、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七條限期給付工資或第三十三條調整工作時間之命令。
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三條所定假期或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
違反第四十九條第五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有前二項規定行為之一者,得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