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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990203 105-06-12 22:54

您好:

我們學校的學生有時候看到我都會叫我香爐或是北港香爐,之前也會在網路上匿名罵我這兩個名稱,讓我害怕到不敢走出教室,有時候在外面經過也會說哎看是香爐誒,種種舉動讓我不敢走出教室也不喜歡去上學,曾經為此害怕到曠課了好多次。

請問律師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或是毀謗罪嗎?或是請問這樣有構成性騷擾霸凌?還是這構成民事的精神賠償

可以我也不知道要怎麼提告,他們我覺得整個學校都在罵我但是我都不認識,有些也是經過就罵無從拉人,有些罵我的甚至已經從學校畢業了,這樣還可以告嗎?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每天都好怕去上學和別人擦肩而過也不敢看路過的人,我真的好痛苦但是不想給父母說怕他們擔心....

謝謝律師的幫忙

你好:

罵人香爐、北港香爐會毀損他人名譽,且具性或性別有關之侮辱性字眼,會構成公然侮辱罪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性騷擾,可以向學校性平會申請調查,由學校介入制止該行為並提出公然侮辱之告訴,學校性平會調查屬實會建議學校作出適當之處分。 若未滿18歲會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少年法院會作出適當之處分。若已滿18歲,則由檢察官偵查,若查證屬於又不願意和解調解,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貝果 105-06-12 11:07

想請問一下,我老公於五月中跟他老闆簽訂頂讓草約,已付訂金20萬,於八月一日開始承接店面,雙方都有蓋章簽名,並壓上日期。他老闆也叫我六月一日開始上班學東西,會給薪水,因為以後是我跟我老公一起做,後來六月一日我上班之後,員工都一直跑去跟老闆投訴,說我們的壞話,然後我做第四天時,老闆突然叫我不用去了,結果再隔天,他老闆又說我們不適合接店面,要再評估店面要不要給我們承接,我們這段期間收到老闆跟同事的霸凌,現在老闆又想反悔承接店面的事,約都簽了,可以這樣出爾反爾嗎?我們都有證據證明我們跟同事很互相,是同事們不爽我們,看我們眼紅就在後面造謠生事,我們很無奈,可以替我們解答該怎麼辦嗎?

你好:

雙方訂定契約後,若無解除契約之事由,就要受到契約拘束,可以發函請求對方履行契約,若拒不履行可以起訴請求履行契約,或依民法第254條規定,定相當之期間催告履行,逾期不履行則解除契約,並請求加倍返還定金。 造謠生事,可以蒐證研究是否構成誹謗罪。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2 17: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對方履行契約,若對方無條件解除契約,可請求違約損害賠償,亦可多蒐集與對或其他員工之錄音或line聊天訊息紀錄,以利做為提告證據加以使用,不過仍然建議,可以和平解決落幕,可能對您是最好的,是否動輒以訴訟手段相逼,需詳加考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七海 105-06-08 16:13
您好 小弟我目前就讀高職二年級 在班上有被模仿講話聲音的傾向 因為我牙齒齒列不均 造成牙齒漏風 發音會不標準 他們拿這個來模仿我的聲音以此為樂 我在班上也一直表示說不要這樣一直學我聲音 我很不悅之類的發言 可是他們還是一樣 也有跟班導師反應過 但是他們還是一樣 就只有在班導在的時候才會比較安分.... 後來我想報復他們就想把他們在班上做的壞事或者脫序行為向班導報備 前幾天被某一位在班上比較親和那一團人的同學看到是我告的狀 他們就變得很酸 在班上就會說(埃呦 什麼都不要做呦 等等又會被班導罰) 還有一次他們直接把午餐吃剩的餿水丟進我書包里 還笑我並叫我餿水杰 這件事之後我經過他們他們還會說(唉呦 怎麼有餿水味)(哇塞 怎麼會有這麼濃的餿水味) 令我不堪其擾 並試者不理他們 可是這樣過了2~3個月狀況還是沒有改善 請問我是不是應該以毀損名譽之類的嗎? 我想知道關於這一些的所有法律並能提告提告 這邊已經在開始在收集證據 一些錄音檔或者網路霸凌的相關聊天記錄的圖片 我想讓他們清楚知道每個人對於自己的言行必須負責任.... 以上事件並不是第一次經歷 事實上我從國小二年級就開始被霸凌 且到現在還是一樣 就因為身體上有缺陷 比較肥胖 卻要被迫接受這樣的對待 我心情可以說是難過的想要死掉 但是國小三年級我寫出了班上遭遇的種種 輔導老師看到列印給了家長看 父母的悲傷表情看的我是心如刀割 讓我深知在我還沒孝順父母之前我不能死 我希望您能幫我解決這個問題 拜託您了...
m961096 105-05-07 15:39

我去年在自助旅行網站揪團出國旅行,旅行月份是10月,人數總共二男二女,在這之前大家都不認識,出國之前大家有見過一次面討論,去到國外以後另一位女生(簡稱A女)諸多不配合,我們也都隱忍,在旅行中我們每個人會先交部分錢給其中一人(B男)管理,當做公費,由公費支出車資和旅館等共同費用,有些行程若有人不去,也會在當天結算退還門票錢等等,退錢給A女時A女也無意見,旅行時由於A女常因為金錢和B男鬧的不愉快,於是後來把公費中屬於她的部份退給她,講明她要去哪我們都不會管她,可是A女反覆無常,又來跟我們搭夥同行,後來她又鬧到警局嚷著要拆夥,於是我們當著警察的面說好不會再同行,隔天A女又說要和我們一起搭計程車,我們因為怕她要鬧事,於是隱忍,後來才分道揚鑣,原本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2月份的時候我發現A女在自助旅行網站四處發文,扭曲事實把我們描述的很惡劣,由於她只有指姓沒有道名,於是我不予理會,然而A女突然打電話來我上班的地方,要求我跟B男要帳單明細,並且要我叫B男跟她道歉,因為公費都是當日結算,且已是半年前的事,所以我們都沒有資料記憶也已模糊,且當時我與B男已無聯絡,我試著安撫她的情緒,並且一一就她的質疑跟她解釋,A女啞口就掛掉電話,前二天A女又傳簡訊給我重複的要求,我回覆完就告訴她早已解釋清楚不會再理會她的簡訊,結果昨天A女寫陳情書到我上班的機關,說要陳情我是否有損公務員形象,並陳述我們在國外發生的事情,並且附上她在自助旅行網站發文的連結,內容皆為她杜撰,說我們對她詐欺,侵占,霸凌,監控,我已把網頁內容備份,也已聯絡上其他二位,他們都願意出來作證,請問我這樣足以告她妨害名譽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7 17:43

您好,

 

1、民事上可以起訴請求名譽減損之損害賠償

 

2、但刑事妨礙名譽罪須有散布於眾之行為才屬於誹謗罪,本案對方以陳情書方式是否已達散布於眾,恐仍有爭議。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若對方指摘或傳述之事實確實與事實不符,而毀損你的名譽刑事上可能會構成加重誹謗罪,可蒐集證據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民事上可依侵權行為規定就名譽損害,請求賠償相當之精神慰撫金,並要求以適當方法回復名譽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7 2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7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少華 105-04-23 12:02

國一班第七節下課,直接叫大家把桌上東西收起來,接著發考卷,也未問同學要不要上廁所,直接考,學生V在下課時已反應要上大號,但沒有回應,V拿著要考的 課本就去廁所,考卷還沒發到他,等到他回來已經過上課十分鐘,沒寫完收卷,請教律師 下課時間考試正當嗎?(而且是爭議很大的第八節課)老師堅持沒錯,更指責V不該在上廁所的時間看書,他的理由是,V很急的話那有時間拿書?學校老師侵犯學 生權益還振振有詞似的,死不認錯,連學生利用下課時間上廁所複習都被責怪,就此事件老師有觸犯哪些法規?一位為悍衛中小學生權益的志工發問。請幫幫這些孩 子,他們跟大學生不同,未成年,沒資源沒管道,沒人脈,家長也求助無門,更怕孩子以後被打擊報復,只好忍氣吞聲,很可憐!民主的基礎就是維護人權,然而, 現今校園內卻存在著以管教之名實霸凌之實的恐龍教師在欺凌傷害我們的子弟,大法官釋字684已將中小學生納入,若以美國保護未成年人的標準,台灣為孩子們 做的實在太少,若有熱心的法律專業人士能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見,相信,因為您為正義所付出的協助,將會轉化為正相能量迴相到自己及家人身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3 21: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影響下課時間休息、涉及不當體罰的部分,可以向學校或是當地縣市政府教育局提出申訴。

2、偷翻書包的行為,基本上不會構成犯罪,至於是否可以被認定是作弊,並非法律問題,恕無法回答。

3、建議可以進行蒐證,先進行申訴程序,倘若情節嚴重,則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海洋天使 105-04-12 02:45

請問有關職場霸凌的問題:

科技園區無法帶錄音設備器材進公司...亦當事人無法蒐證

霸凌者在言語上的霸凌以不是第一次了.......也只針對當事人一人...對其他人

並不會這樣.......與老闆溝通過也無效......那些人依然是這樣

已對當事人造成精神受創對上班無力有恐懼感.....且有經濟壓力無法離職

其他同事們在對話間雖然沒有指明是誰......但旁邊聽的人都知道說的是誰

請問該如何處理呢??? 是要繼續忍耐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2 08: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訴,倘若公司拒絕處理,或是處理不當,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2、倘若涉及公然侮辱誹謗等,雖然不能錄音蒐證,但是有證人也可以證明,仍然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要求民事賠償

筱潔 105-03-29 11:58

班上家長指控老師對她的孩子:

1.老師和她的孩子走出教室時剛好遇到隔壁班A老師,

   順口問隔壁班A老師:老師你喜不喜歡吃飯很慢又不專心的小朋友?

   A老師:不喜歡呀~

   老師:你看,老師都不喜歡吃飯很慢又不專心的小朋友,你雖然吃飯很慢,但是我跟助教老師都還是很愛你,因為我們希望你能夠進步,然後可以在吃完飯的時間去跟小朋友一起玩,知道嗎?

小朋友:知道。

※家長要告老師精神虐待,要求賠償

2.全班小孩霸凌她的孩子

3.老師幫她孩子擦屁股都很大力,害她尿尿的地方紅腫

4.老師常常對班上小孩講話超大聲!

5.小孩上溜冰課跌倒,家長怪老師不去扶孩子。

6.老師把孩子帶到角落一直打、一直打..

家長去警局備案、投訴教育局、通知媒體、告家暴中心、去驗傷

 

 

以上這些都是家長的行動,身為老師有什麼可以自保?因為家長根本亂講話

老師根本沒碰她的孩子,不知道他的驗傷單是傷了甚麼?一個老師必須接受這些莫名的指控跟調查,難道沒有反擊的餘地嗎????

剛接觸這家長時,家長自己透露自己有憂鬱症,並且有就醫用藥的病史,不知道是不是又發病了?若是家長精神狀況有問題,可以提出疑問嗎?還是只能任由他亂講話??

 

 

家長說要告老

你好:

可能會涉及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行政方面,警察機關、檢察官、教育主管機關會依職權進行偵查或調查,要提出答辯狀或陳述意見書進行答辯,並提出對你有利之證據或請求調查對你有利之證據,例如傳喚證人調閱監視器畫面等等。 民事方面,主張對自己有利之人要負舉證責任,可單純否認,若對方提出對你不利之證據在進行答辯,並聲請調查證據。 若對方家長罹患精神疾病,可依精神衛生法規定通報主管機關處理。若對方持續進行騷擾,提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steven 105-03-15 08:50

本人服役於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在3/10成功嶺接訓日時,因未按時拿口罩及水桶到現場,而學長於公開場合中,於在場時約有五人在周圍,當眾罵出"廢物"等侮辱字眼,但身上並沒有錄音等裝置,且如果該學長長期用大聲斥責的方式對待學弟,以致精神無法負荷,能否依照言語霸凌對他提起控告。

另外我有和民事上的請求權?

而且我在擔心他打死不認罪,如果我先通知上級長官,他在上級長官面前承認了,我能否依此當證據,去做後續控告的動作?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5 10:42

您好,

 

如有人願意作證,您可提出公然侮辱之告訴,但學長在長官面前承認乙情,並不能作為未來法庭上之證據,必須親眼目睹之證人親自在法庭上作證才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ist 105-03-10 21:33

各位律師們您好~

甲員已滿18歲的在學學生.在校外實習在不到10人的小組裡

甲員在FB上留言:<遇到聽不懂人話的組員>

其他成員他都有附上姓名.唯獨漏掉乙員...甲員留言說:遇到聽不懂人話的組員

其他成員也都知道他在說的是.他常語言霸凌的乙員

跟校方反映.校方冷處理.對方家長也不甩.被霸凌方的乙員難道就只能默默忍受被霸凌取笑..以他這樣羞辱的話..法律上有能給甲員警惕.不要再犯的刑責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0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蒐證委任協助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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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0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蒐證委任協助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ROSE 105-03-03 14:53

請益各位律師..

我有申請了保護令(因為前男友是恐怖情人,他都是精神上的虐待、霸凌)

原本預計是3月出開庭,我在2月中的時候寄給書記官要求改成個別偵訊

日前去詢問有無收到時,書記官竟說要另外改時間,原因是法官沒有空

至於改成何時也無法立刻告知...

但最重要的是↓↓↓↓

1. 書記官說如果改成個別偵訊就有點不太建議,怕各說各話

我是有對話證據+錄音檔,但就是很怕因為恐懼心態而造成無法跟相對人辯論、腦袋無法思考、很想反胃....

我是真的無法見到相對人,非常非常害怕..

不知道是不是能夠堅持個別偵訊就能不用面對它了?

2.想申請社工陪同,但不知道去哪裡申請?(目前住新北) 

3.原本想去看心理/精神科,開個憂鬱症之類的証明,但家人說這樣保險會被取消,所以不讓我去....這樣是不是沒有證據跟法官說我長期被相對人精神上施虐而造成很痛苦呢?

4.我有幾成勝算呢....因為是精神上的施虐,對方在以前威脅時用詞用不是[去死][殺了你],而是用一些會針對我畏懼的字眼而已...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3 16: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出庭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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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3 16: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社工的部份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即可。

2、不過本文建議您應該要委請律師代理人,一來可以陪同您出庭,二來相關程序會進行的比較快速。

3、建議還是應該有診斷證明書,這樣才有利案件進行,至於保險的部份應該不會有影響才是,此部分可以詢問金管會保險局。

 

林子楹 105-03-02 20:42
您好 我是高中三年級的學生,前幾日我遭受到同班同學的霸凌,她們將我本人的照片與男性性器官合成,並上傳至賴的班級群組,另我感到非常的不舒服、與不悅,甚至覺得自己被性搔擾了,想請問如果要依照法律途徑追究相關責任,她們觸犯了那方面的相關法條?如果沒有人證已經物證案件是否會成立?

你好:

同學的行為已經構成性騷擾,可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向學校性平會申請調查,依法處理。 刑事上同學的行為可能會構成散布猥褻物品罪、公然侮辱罪或加重誹謗罪(視具體情況而定),可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偵查中若對方不願意和解,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並以適當方法回復名譽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2 21: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擷取畫面蒐證之後向學校提出申訴。

2、倘若學校拒絕處理,可以向教育局申訴或是報警處理。

小泰 105-02-28 01:39

律師你好 問題如下~

外婆與孫媳婦吵架~並沒有打架~  兩者都有精神上的問題~

都有身心障礙手冊~分別為(外婆)中度 跟 (孫媳)輕度

警察有來家裡勸導~ 但是外婆去醫院驗傷竟然驗的出來有傷~

而且誣賴是孫媳婦所為令他受傷的 但是孫媳婦根本就沒打他!!

這幾天警察就會來家裡訪問~而外婆說要提告~

請問像這個樣子的話~~要如何證明說此傷非孫媳所致成的~

另外

請問外婆時常干擾孫媳婦夫婦倆~

時常說一些很難聽的話~導致兩者時常吵架~

也時常用言語攻擊我們~汙辱人格~

外婆也激怒孫媳夫婦~時常叫孫媳婦滾回娘家~

也使出生三個月的小朋友受到驚嚇~

 請問像這樣的話能告外婆  1.誣告 ~ 2.妨礙家庭 ~ 3.霸凌 嗎?!!

或者是說能對外婆提出甚麼告訴嗎??!

在麻煩律師幫忙解疑惑了 感恩!!


why 105-02-18 02:07

文中分享來店嫁接睫毛的客人至他店消費的不舒服案例,附上睫毛照片!

文章內容主要是認為有權告知消費者市面上手法很多,請消費者慎選!

告知文中有提到是客人到台南國x街 某店家,留言內有人詢問店名是否為愛...?

我回覆 :童話故事女主角   但是台南國x街有很多 也沒道出店家全名

該店家認為我影射的很明顯並非他對號入座,認為我網路霸凌公然侮辱毀謗

想請問這樣是否有構成公然侮辱毀謗 或者又犯什麼法?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8 08:49

您好,

 

1、如確實未指名道姓,則客觀就不符合誹謗罪之要件,但若一般人均能一目了然在影射誰,仍可能會構成誹謗罪。

 

2、然而,店家之服務品質本身應認為具有攸關消費者權益之公益性質,是以您所陳述既為事實,則可主張不受誹謗罪之處罰。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1-31 22:12

律師您好,

我的一位朋友在社群網站社團中疑似因為誤會而遭到了其他成員的排擠與踢除。目前對方咬定我的朋友說話方面有些不快,甚至想對她提出誹謗告訴。

我的朋友在該社群網站社團中是個很親合的人,就連在批評對方時也沒有任何粗俗的語言,對方竟要對她提出告訴,請問這樣是否構成網路霸凌毀謗,甚至是誣告?

還請律師能夠解決我的問題,謝謝!

你好:

誹謗罪客觀上要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主觀上要有誹謗故意及散布於眾之意圖,且有諸多阻卻違法事由限制(刑法第310條第3項、第311條、真實惡意原則等),要依照具體情形才有辦法判斷是否會構成。 誣告罪要對方明知無犯罪事實,意圖使你朋友受刑事處分,向警方或地檢署檢察官提告,才會構成,若有所誤會,就算提出刑事告訴,也不會構成誣告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1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刑事告訴,但您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袋您順利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後,再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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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een 105-01-10 09:21

社區車道為共用部分,但是只供3/4部份住戶車輛出入,1/4未使用車道進出住戶.

如透過表決,少數未使用車道進出住戶的人數少,永遠是輸家. 等同集體霸凌合法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0 09:51

您好,

 

1、原則上,社區事務屬於自治範圍,法院無從去代訂或調整社區規約內容。

 

 

2、實務上法院僅能撤銷顯失公平的收費規約內容,是本件若收取車道管理維護費是一個獨立規費之內容,且確有顯失公平之情事,可訴請法院撤銷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龍龍 105-01-01 21:02

如果在跟別人說話的時候說到同學的綽號,然後同學覺得是在說他,這樣算是言語霸凌嗎?還有影射的定義是甚麼?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01 21:31

可能要有具體一點的事實經過,比較能夠進一步判斷。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1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出刑事告訴,可能需要更積極之錄音證據,方有機會成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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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1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出刑事告訴,可能需要更積極之錄音證據,方有機會成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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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2-24 13:58

問 關於被學生霸凌的事件 因為我兒子今年上高一 於今年年初看 關於被學生霸凌的事件 因為我兒子今年上高一 於今年年初看到新聞在播有關飛亞航空招生的訊息 於是去聽完說明會就決定要去就讀 他們是和大華科技大學合作 類似補習班 利用大華課餘時間 幫專一的學生上課 一期學費要50000不包含大華的部分 可是開學後我想要知道飛亞的上課時間跟課表 完全沒有 劉飛亞說他是在賺大錢的人沒空聽我的問題會請人跟我聯絡  到現在也沒有  然後跟孩子 說你媽媽很囉唆 保護過度 最近1個多月來壹植栽贓 汙衊我兒子 然後說他不是和讀飛亞 我告到教育部去 因為我兒子如果是按照正常的會考成績 也可以上公立高職 飛亞耽誤到我孩子的學習過程 而且這種補習班在繼續招生 只會有更多人受騙 因為5年讀完要300萬 可是教育部說他們沒辦法  我想要告飛亞霸凌 還希望他無法繼續招生 請問律師有辦法嗎?而且他不僅不提供客 還希望他無法繼續招生 請問律師有辦法嗎?而且他不僅不提供課程表 還常常在上課時間對外招生(上課時間通常都是臨時決定)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4 14:21

您好,

1、聽您所述,該類似補習班的機構,除有重大違規可由主管機關裁罰或勒令停業外,單憑指稱有霸凌行為,無法令學校停止招生。

 

2、您兒子報名就讀時,有簽訂合約嗎?如有,可嘗試從合約條款中尋找依據,對飛亞航空進行求償、退費等法律途徑。

 

3、該機構人員散布不實指控汙衊之行為,如有錄音,可再交由律師評估其中之法律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安安 104-12-23 15:41

請問律師

法條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所以告訴人只要在法庭上證明這件事是「個人私德」

跟「公共利益無關」,被告就可以被起訴了嗎?

 

所以被告自已要舉證,他說的話是事實,不是告訴人要舉證?

被告舉證有沒有證據能力,能不能證明這件事為真實

這不重要,可以不用管是不是? 因為法條上面寫「不在此限」

 

這類案件請律師勝算有多大,我在台北,謝謝各位律師

和解金拿不到多少錢,我不在意金錢,不太可能會和解

只是想狠狠教訓對方一頓,這社會上透過網路擅自霸凌不認識的人,這種人真的太多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3 16:22

您好,

1、告訴人如得向法院證明,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且被告亦無刑法第311條之免責事由,則被告即有被起訴且判刑之可能。

2、是的,涉及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的事件,即便真實也不得拿來作為毀損他人名譽之工具。

建議可備齊資料與律師詳談,可全面評估案件之可能性。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櫻桃 104-12-05 21:58

律師你好: 我目前17歲 這幾天(12/03)遭受到網路言語霸凌

事發經過 : 我在社團(讓各位jordan了)發文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767286030082048&set=gm.978122618926394&type=3&theater

被一位男子(FB名:Tan Fu Hong)截圖發表到自己的版上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875492405904533&set=a.373277896125989.1073741826.100003313458355&type=3&theater&notif_t=like

下面有非常非常多的留言讓我感到不舒服

尤其是裡面一位名為:李秉叡的人 ...

還有很多人分享了這篇文章,有些人在下面留言幫我說話,但他們卻又反駁說版主也沒說錯話只是說現在台灣小孩真的很棒!

當然,講這樣沒有構成任何傷害 但 其餘的留言極度誇張...!!

我知道這樣子我一定能夠提告,但我想問的是 

未滿18提告應該到要有父母陪同但我不想讓父母在百忙之中還陪我跑這麼多趟法院,況且若家人知道他們一定都會希望我不要理他們就好 我還能有什麼辦法能讓他們受到懲罰之類的..

或是可以本人不要出面就能夠解決此事的辦法 

因為我還是學生 星期一~五要上課 星期六日必須打工

謝謝你們 !

一、建議你退出該網路社團。

二、網路上亂說話的一堆,你真的一個一個去告告不完的…

三、如果是告誹謗或是公然侮辱,這個是刑事,告訴人還是要自己出來開庭,再來是告訴代理是要費用的,例如我在台北執業的告訴代理是要五萬五千元。

四、刑事案件沒有民事效果,如果要另外告民事的話律師要另外收一個費用民事案件雖然有找律師你可以不用開庭,但是律師費用你還是要給律師呀。

五、這樣你會不會覺得律師很暗黑怎麼都談到錢。你要想一下,這些人值得你花個十萬元以上找律師跟他打官司嗎?如果值得你再來花這個錢。

六、網路上有一大堆的垃圾留言,堆起來超過一座山…真的建議你三思一下再決定是否提告

七、還有一個方法是跟網路公司檢舉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二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6 2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6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小豬 104-11-20 11:00

我想請問~

如果平常主管就會在辦公室或打電話對我罵三字經,如~幹妳娘.幹~等等不雅字眼.他已經構成讓我精神壓力非常大,連跟他說話我都是懼怕恐懼不已,常常語無倫次,請問可以幫幫我嗎??拜託

 

1.請問我需要收集什麼資料對他提告?

2.??這屬於??職場霸凌嗎??

3.如果他打電話錄音可以當證詞ㄇ??

你好:

刑事上如果是在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可以共聞共見之狀態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民事上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請求慰撫金,可以蒐證(錄音錄影)提告。 如果是持續性侮辱你,會構成霸凌,可以尋公司內部救濟途徑處理。
小緯 104-10-24 20:19

律師,您好。

從9月初開始,至今日10/24,持續一個多月的時間,線上遊戲有特定公會的6位高戰力的ID,不斷騷擾戰力極低的我,導致遊戲無法順利進行,我一直和他們溝通,他們都不理會我,持續性的行為,完全變成網路霸凌,導致我心靈,與精神都遭到極大壓力,與時間的耗費。我截圖一個多月,其中一位ID昨天因在遊戲世頻畫面對我動粗口,截圖後報警,已提刑事公然污辱,並拿到三聯單。

但其他五人依然持續騷擾我,警察建議我提民事訴訟,請問若是以一個多的截圖資料,提民事訴訟。只知對方ID是否可寫民事訴訟狀呢?另一問題請問,因他們持續的行為,已達網路霸凌,讓我精神,與心靈都極度不安,但面對自己喜歡的遊戲又不甘放棄,請問我若是寫出事實,與截圖畫面,是否可提告民事?

謝謝您,急需您協助的無助者

蛋黃哥 104-10-20 21:54

律師您好。本人的女兒就讀小學一年級。開學至今已被欺負兩次

9/22日無故的被男同學惡意的往臉頰上揍兩拳,不過校方說法,是在玩的不小心打到的,我打去跟老師理論後,老師有對方家長致電到歉。

10/20小女又被另一位男同學惡意絆倒且撞到頭部

我真覺得校方有問題,這算霸凌嗎?請問我可以告他們嗎?因該要怎麼做才好。

 

Vera 104-10-06 00:39
法律相關問題可以幫忙提供建議. 是這樣的, 我在一間外商公司上班八年, 每年公司都有提供獎金制度, 這就跟個人薪資一樣, 屬於機密, 也就是不能任意公開. 很不幸的去年我並未得到現在這個主管認同, 所以並無獎金, 於是我經過一年的努力充實自己並向上, 努力做工作, 希望改變主管對我的印象. 但是這個主管不知道為什麼最近找同部門同事開會, 一直當著大家面前提起我去年因為表現不好所以沒有bonus一事, 一直一直提這件事, 但在公司這不是機密嗎? 為什麼可以一直提, 提到讓我覺得有被羞辱被間接霸凌的感覺, 我心裡好難過, 難過到痛苦. 以法律層面來看,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或是蒐證. 因為我實在很受傷.
anger 104-10-05 14:29

 X於104年7月在台北市買了名下第3棟房子,戶籍也從第2棟(位於新北市)遷出並遷入台北。 據X說法,他是因為第3棟房的裝修許可沒通過,才遲不入住。他是用第2棟貸款來付第3棟頭期給大陸外配住。 洗腎的母親住在第2棟(新北市),他揚言如果負擔太重付不起貸款,就要把母親住的地方賣掉。 

    請教扶養問題如下:

 洗腎的母親長年由我照顧,大陸外配之前都在大陸台灣之間短期往返,絲毫未盡照顧責任,把母親住的地方賣掉也是大陸外配的主意,因為是第2棟是X婚前買的,我想她應該是分不到錢所以才慫恿X這麼做。 

 請問我該如何替母親爭取權益?如果大陸外配不盡照顧義務,至少也該出錢吧?X在海運公司上班15年,他不養父親(父親目前暫時收租第1棟過活,而這第1棟房是父親留給X的。父親現在新北市租房)。X說每個月只能給母親1萬元(因為他1個月薪水不超過5萬),等於母親1餐只能花107元。 我不知道X給大陸外配1個月多少,我只知道他苛薄母親。我認定照顧母親責無旁貸,為什麼大陸外配處心積慮要把我從母親身邊趕開?她有這個權力嗎?她有問過母親肯不肯嗎?她提議替母親在外面租房並請看護費用大家分攤(無非就是要把X婚前買的第2棟新北市房賣掉來補貼第3棟貸款),她這樣斤斤計較,那我能不能向X和大陸外配收取之前他們未付給我的看護費?

    請教虐待問題:

 我不知道X和大陸外配為什麼屢次溝通不聽,請他們體諒母親洗腎需要安靜休養,他們反而故意突然製造聲響、甩門(然後推說是風吹的,半夜11點哪來的風),教小孩當著阿公阿嬤的面詛咒他們早死(然後推說不是他們教的,做過的事都不承認)。他們這樣教小孩故意吵鬧,然後跟他們溝通也不改善,大陸外配嗆聲:誰家小孩不吵? 洗腎的病患本來睡眠品質就很差,小孩早上上學嗓門比大聲(他們說裝潢許可未發,所以要住新北市,早上再接送到台北),我都覺得他們惡劣故意要讓母親受不了突然甩門的驚嚇、承受被孫子詛咒的精神虐待。小孩穿著木屐跑來跑去,曾被樓下的人報警說太吵,也不見改善,反而說他都有告誡小孩,但是小孩不聽也沒辦法,是不是要在我面前打小孩給我看? 洗腎已經很不舒服了,為什麼小孩子吵的問題溝通N次都沒辦法解決? 我之前氣到用橡皮筋彈小孩(只一次,我承認失控而且不是故意的,小孩沒有受傷,可能是被橡皮筋嚇到,逢人就說我的不是)因為小孩被唆使到阿嬤的房間一直說空調很貴,你們一直吹一直吹。那你們就沒有一直吹嗎?如果你們的內褲、臭襪子不要故意晾在阿嬤窗口,害阿嬤窗戶連開都不趕開,我們也不用一直開空調。X,你是要母親忍受精神霸凌多久?

    請教公然辱?問題:

 為了就近照顧,我長年與母親住在新北市。大陸外配每次看到我就大聲?:滾出去,這是X的房子,母親不用你照顧,去請看護費用大家均分。不然就?我老姑婆嫁不出去,心理變態。她可以這樣隨便?人嗎?她壓根沒照顧過母親還這樣囂張跋扈,我該怎麼做才能讓大陸外配停止謾罵?我也知道她想把我?走,把母親趕出去,這樣她就能順利把新北市的房子賣了,好享受台北市全新裝潢的新房子

 請幫忙回覆,謝謝!

 

 

 

你好: 依民法第1115條規定,子女均負有扶養義務,若父母已經不能維持生活,你支出的看護費用可以向扶養義務人請求其應負擔之部分,相對而言對方已經支出1萬元之扶養費,房屋租金由父親收取,這部分對方可以主張已經履行無養義務。 若是故意虐待母親可以聲請保護令,但你所述的情形比較像是生活習慣上的摩擦以及未成年子女管教的問題。 可以蒐證提告公然侮辱
zoeya 104-09-26 12:29

事發一:主管A於八月告知我,公司在未事先通知我的情況下已經在找尋新人接替,要求改善遲到及情緒管理。反駁,情緒管理未有問題,而是同事B多次事件應處理而未處理而導致我多次重工。

事 發二:因主管A於當日中午交辦我平面設計修改處後,下午卻以強硬的口氣告知有一處未修改到,我跟主管A確認新增修改處後,便開始修改。兩個小時後,管A表 示要跟我討論情緒管理問題,在現場至少有5人以上的辦公室內。當場反駁主管A的論述:表示我多次情緒化,多次為主管A自己覺得,並非主要事實,主管A甚至 引導我說出對同事B很情緒化的字眼,並咆哮加上丟書丟筆打鍵盤等誇張的肢體行為。最後主管A以他還有多事情要忙,如果我聽不懂主管A的意思,請我自己回去 好好想想。

事發三:昨日,發現主管A及同事B及副主管B,皆已經不將工作發配給我。另外一位平面設計則工作超多。甚至同事B之前處理的平面 設計案,印刷物有點問題,同事B並未匯報,我匯報處理狀況後,主管A表示:那是你們的事情(指我跟廠商)。更甚者同事B後來答應我會協助處理本次設計案, 但再次未回報主管,導致主管A於下班後打來表示我未匯報進度。並且在電話中用沉默來表達。

*職場霸凌霸凌者:主管A

主管A:威脅恐嚇(事件一)、職責歸屬錯誤、貶低專業、孤立(工作量對比)、否定我存在的價值、在他人或私下對我咆哮、過大的肢體動作:丟書丟筆、扭曲與誤解我、將工作環境氣氛的改變歸咎於我、不斷灌輸是我想太多或太過計較

* 導致:因職場霸凌,讓我覺得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甚至打壓我的自信,還增加我的身心壓力,進而對人際關係感到恐懼。其他同仁也因為整體工作 環境的默許與忽視氣氛,讓我感到彷若被所有人聯合傷害與背叛,進而造成強大的生理與心理受創。雖然部分同仁私下還是會講幾句,但僅限於工事。不僅如此,我 已經恐懼到,擔心其他同仁被我波及,不太敢跟其他同仁講話。因為專業價值遭受否定,人際受到孤立,強大的內心壓力讓我即使找新工作,也不敢投履歷,不敢在 這麼快踏入職場,覺得自己會沒有能力。

*Q:對於這份職場霸凌,我該如何處理。我不想要在這間公司名聲變臭,講說我很情緒化。我確實有幾次被同事B引導出情緒的口氣,但明明事情是他應注意而未注意並善打包票才導致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6 22: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引導出您的情緒是指什麼事情?

2、倘若涉及職場霸凌可以向公司提申訴,倘若因此被解職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