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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糖 102-02-07 20:02

起因:我們家確實因為爸媽理財不當負債
以至於我跟老婆的薪水幾乎在幫家裡還債
而所有債務我老婆結婚前都知道
婚後還債的壓力加減是會有些抱怨
她回娘家多少是會跟她爸媽說
岳父母倒也都能體諒還幫我們求神問卜
我們夫妻倆也沒有很大的紛爭
反而一起同甘共苦
終於在最近我們痛定思痛
房子賣掉還清所有貸款
全家一起迎接新的生活
打算從新開始
但就在最近
----------------------------------重點來了-------------------------------------

收到一封莫名的簡訊(有顯示號碼反撥轉語音)
是傳給我媽媽
簡訊的內容大致上是說
我老婆在上班地點甚至回娘家
到處去跟人家說四處去抱怨
我爸爸媽媽怎樣理財不慎害我們夫妻倆背債啦
沒錢幫小孩買衣服等等一大串
甚至說我們家騙婚啦害她嫁過來過苦日子啦
以及還說我不孝之類的

當下我媽媽拿給我們看這封簡訊
我們夫妻倆都感到莫名其妙也感到氣憤
當初因為還債壓力在還債過程
我們確實是有些抱怨畢竟賺的錢
轉帳進來就轉帳出去
但這些抱怨頂多關起房門說說就算了
我老婆也不是那種說三道四的人
就算她回娘家也只是讓她爸媽知道
前面提到岳父母都還幫我們去求神

所以最後我想請問的是
這封簡訊內容對我們夫妻倆有構成
什麼樣的罪嗎
還有一封這樣的簡訊
已經傷害到我們家裡的和諧
難道這個人可以這麼不負責任躲在背後放冷箭
不能把他揪出來嗎
有去派出所報案但員警說很難認定暫時沒有受理
他請我去問律師在說
唉去哪找律師

因此想請線上的大家幫忙
在此先謝過了

半糖 102-02-07 19:58

起因:我們家確實因為爸媽理財不當負債
以至於我跟老婆的薪水幾乎在幫家裡還債
而所有債務我老婆結婚前都知道
婚後還債的壓力加減是會有些抱怨
她回娘家多少是會跟她爸媽說
岳父母倒也都能體諒還幫我們求神問卜
我們夫妻倆也沒有很大的紛爭
反而一起同甘共苦
終於在最近我們痛定思痛
房子賣掉還清所有貸款
全家一起迎接新的生活
打算從新開始
但就在最近
重點來了

收到一封莫名的簡訊(有顯示號碼反撥轉語音)
是傳給我媽媽
簡訊的內容大致上是說
我老婆在上班地點甚至回娘家
到處去跟人家說四處去抱怨
我爸爸媽媽怎樣理財不慎害我們夫妻倆背債啦
沒錢幫小孩買衣服等等一大串
甚至說我們家騙婚啦害她嫁過來過苦日子啦
以及還說我不孝之類的

當下我媽媽拿給我們看這封簡訊
我們夫妻倆都感到莫名其妙也感到氣憤
當初因為還債壓力在還債過程
我們確實是有些抱怨畢竟賺的錢
轉帳進來就轉帳出去
但這些抱怨頂多關起房門說說就算了
我老婆也不是那種說三道四的人
就算她回娘家也只是讓她爸媽知道
前面提到岳父母都還幫我們去求神

所以最後我想請問的是
這封簡訊內容對我們夫妻倆有構成
什麼樣的罪嗎
還有一封這樣的簡訊
已經傷害到我們家裡的和諧
難道這個人可以這麼不負責任躲在背後放冷箭
不能把他揪出來嗎
有去派出所報案但員警說很難認定暫時沒有受理
他請我去問律師在說
唉去哪找律師

因此想請線上的大家幫忙
在此先謝過了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8 11:07

 毀謗罪要有散布於眾之意圖,若目前只有傳簡訊給你媽媽,較難以毀謗罪相繩。

GB 102-02-06 22:46

甲方:摩托車(年約40歲)
乙方:摩托車(年約70多歲)
丙方:於乙方共乘並坐後座

地點為T型路口 無號誌燈 無監視攝影機 ,學校附近

於 平日九點左右
甲方為直行車,乙方為巷子口出來欲向左轉彎車

據甲方家屬判斷 ,甲方欲閃躲乙方,煞車車頭打左斜,失去重心,頭著地失去意識,就醫恢復意識後忘記當下情況,診斷為腦震盪,恥骨與腳掌骨頭裂開,醫師建議休養三個月。而摩托車體左側有摩擦痕跡,車體並無明顯大傷,

據當事者說明:乙方為巷子口出來欲向左轉彎車,已到甲方順向路中間,看見甲方摩托車後緊急煞車,受到甲方摩托車擦撞,跌坐地面,乙方表示有腦震盪,丙方腳些微擦傷,且有就醫紀錄。

現場並無明顯煞車痕,現場無監視攝影機,無人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

======================================================
就甲方家屬判斷與乙方說詞似乎有些微矛盾,但因現場無目擊者,目擊者為當事人。

問題一
就這件事情 甲乙雙方肇責比例是?

問題二
若乙方釋出善意欲賠償甲方骨折所受精神、實質傷害,應負擔多少費用才為合理?

問題三
乙方需要賠償甲方損失嗎? 若不賠償 甲方會有何動作? 民事提告?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7 09:22

1.當時是否有請警員到場處理?若已報警,可向分局交通隊申請交通事故初步研判分析表,瞭解雙方肇事責任

2.損失計算通常包括醫療費用(要有單據)、不能工作的損失、勞動能力的減損、精神慰撫金(看雙方學、經歷、收入、損害等一切綜合評量)。

3.是否要賠償損失必須先看是否有肇事責任,有肇事責任一方若未賠償,若方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起訴後再附帶民事賠償,當然若雙方都有過失,也都有受傷,也可能出現互相都能提出告訴的情況。

安安 102-02-05 17:37

我想請問律師過失傷害罪來看(車禍) 如果法官判易科罰金30天 緩刑2年

是擇其一?還是繳罰金並實行緩刑?

 法院對於你的判決宣告緩刑,因此不論是罰金、或自由刑均暫時停止執行。

歡迎瀏覽貝斯特國際律師事務所網頁

阿隆 102-02-05 02:22

你好~~

 請問我酒駕被一個婦人擦撞到右後視鏡~~我往後視鏡看到他有跌倒後因當時是早上七點都的上班時間後方有來車~所以我沒有馬上停車~~而是經由旁邊的小巷子要繞回來看她~~快到時要不小心撞到一個路人~我停車下來看她並請路人照顧她並叫救護車~我走路過去看第一個婦人~

去時路人已經報警也叫救護車~我在那等警局和救護車來送婦人上救護車~在和警察回第二個婦人那酒測~~當天在警局做筆錄到晚上~~後來檢察官起訴我過失傷害~造事逃逸~公共危險三條罪~公共危險我認了~~過失傷害和解了~~但我一直否認造事逃逸~~判決下來公共危險4個月可易科罰金~造事逃逸6個月可易科罰金~~我上訴了但理由書還沒補~~不知道該怎麼寫~~

他判決文說我駛離現場以有犯意和犯行~~但我是沒有馬上停下來但我也沒加速逃逸而是要繞回去看他~而且我在警察和救護車來前就都在那裡了~~為什麼還要判我造事逃逸~

請問我理由書該怎麼寫呢??有機會改判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構成肇逃,應該還有爭執的空間,但一審已經判了,則二審應該要去聲請對您有利的證據,才比較能推翻一審的見解,此可以請律師協助幫忙,律師也可以先聲請閱卷,以審查一審判決的依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05 19:56

肇事逃逸要改判有難度,建議你請律師處理,不然二審判決後要翻盤的機會幾乎是沒有

彤彤 102-01-31 00:30

我想要了解

恐嚇取財』『組織犯罪』『傷害罪』『貪瀆罪』

哪一個較嚴重?

最多會被判幾年?可否一科罰金?

林智群 (klaw) 102-01-31 19:06

貪瀆最重,不過你要講清楚你的狀況,才有辦法給你建議

momo 102-01-29 11:42

那請問一下,交通事故過失傷害,若只是輕傷,拘役最低是否就是30天呢?

謝謝!!

傷害案件要判到30天以下應該很極端例外

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24

不一定,也有判20天的

karen 102-01-29 07:05

您好:想請問我車於內線道停紅燈,於綠燈亮起確認後方沒有來車後,緩速右轉,遭後方機車追撞,

對方酒測值為0.17.事件發生在101/5/19,雙方車都有?損,機車駕駛肋骨挫傷,但目前機車對我提過失傷害,提出和解金額為6萬.(包含修車2萬-不懂,摩托車修到2萬是什麼情形,精神撫慰3萬,其他為醫藥費及不能工作補貼)檢察官有問他是否可降,但對方不肯

想請問我內側右轉有錯在先,但對方有喝酒雖酒測未達0.25酒駕標準,但是否有公共危險罪的疑慮?

且我是在停紅燈剛起步所以車速很慢,對方機車是在後方下一個紅燈後騎過來,且我聽到尖銳喇叭聲被撞上力道頗大,對方車速有一定速度,且撞擊點是在已經右轉車道上.對方是否有因喝酒而無法安全駕駛疑慮??否則是否應該可閃過.

若對方堅持和解金談不下來,若上法院,我過失傷害可能被判刑嗎??會被關或其他??若刑法被判,那他是否可在對我提民事求償?若民事求償我不理他又會有何結果??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9 08:46

1.酒測未達0.55酒駕標準,沒有公共危險罪

2.您右轉不應該在內線道,而是應該在外線道。對方若車速太快,您可以主張減免賠償

3.過失傷害會被判刑,大部分可以易科罰金,對方可提民事求償,您不理他就會被執行。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誠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對方由於酒測值未達0.25,若其當時尚未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程度,則要構成公共危險罪是有困難.
二.本件看起來您仍有過失,在此前提下,即便是對方過失較大,您仍需負過失傷害責任,但判刑並不會太重,至於對方也可以對您提出民事損害賠償,但可求償的範圍應該不高.

太笨 102-01-29 00:03

你好
之前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障給付為何保險公司無法給付
富邦的書函說明中
一.查本次交通事故和解契約,雙方並未約定不得扣除之
二.(醫療費用48009元及殘障給付200000元),惟此金額尚不足扣除本公司已賠償之450000元,依前述之規定,本公司無給付責任

和解45萬和解書上(包含汽機車強制險),和解書上也未提及包含殘廢賠償給付部分
可是事故發生到醫療行為結束共三年我的長短腳也是拆完鋼釘後才確定
當初和解金額中本人將理賠明細提出,並沒有殘廢這一條
之前可以申請45萬是因為對方還有第三人責任險)
現在富邦把強制險的醫療費用及殘障給付搞在一起

96年汽機車強制保險死亡或全殘給付150萬元』『傷害醫療給付20萬元』

請問富邦的做法是對的嗎??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9 08:36

真的很抱歉,我真的看不懂您寫的意思,您應該先敘述何時跟何人和解,然後什麼時候向哪間保險公司請求何種保險,金額是多少。

太笨 102-01-29 22:45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真的很抱歉,我真的看不懂您寫的意思,您應該先敘述何時跟何人和解,然後什麼時候向哪間保險公司請求 ...

真抱歉沒前因
本人96年9月車禍97年1月與對方已和解45萬,和解書上(包含汽機車強制險)
但是我的大腿粉碎骨折治療時間三年
治療後長短腳3.5公分,可以申請強制險的殘廢給付20萬
101年向富邦產險申請殘障給付,拒賠

書函說明:
一.查本次交通事故和解契約,雙方並未約定不得扣除之
二.(醫療費用48009元及殘障給付200000元),惟此金額尚不足扣除本公司已賠償之450000元,依前述之規定,本公司無給付責任

當初和解金額中本人將理賠明細提出,並沒有殘廢這一條,也無法得知治癒後會殘廢
之前可以申請45萬是因為對方有第三人責任

現在富邦可以把之前和解金中的理賠項目與金額,額外把殘障給付附加上去嗎??

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30

通常和解是針對車禍作一次總處理,也就是放棄一切請求的意思,

你要求對方保險公司支付殘廢給付20萬元,恐怕有困難

MIKE 102-01-25 22:30

提告 過失傷害附帶民事

想請問 大律師們 精神賠償部分 有沒有一個比較合理的公定價金呢? 感恩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00:31

沒有,這必須看雙方資力及受傷狀況而定。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123 102-01-25 14:54
張景堯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關於修車估價的問題 我有先詢問過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http://leaderkinglcd.com/index.html) 這是他們給我的回覆: 若要修車,建議先告知對方,請對方一起去車行估價,確認修車部位及金額沒問題後再開始修。 若對方無法一起到車行估價 我可以自行前往估價修車嗎? 對方叫我不要打擾他上班 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建議我以簡訊詢問對方 如果他不回覆呢? 我還是自行前往嗎? 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說我已告知過了 對方不出面是他自己權益的損失 意思是他若真的不回覆 我就直接自行修車嗎? 另外 承辦員警告訴我六個月內可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要請律師嗎? 我還沒滿20歲 若要出庭需要家長出面 如果訴訟時間拉得很長 我已滿20歲卻還沒結束 還需要家長出面嗎? (對方態度甚差 愛理不理 若無別的辦法才會提告)
1.未成年人 通常還是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告訴 2.要提過失傷害告訴 屬於告訴乃論之罪 需在告訴期間6個月內提出

Q1、意思是他若真的不回覆 我就直接自行修車嗎?

建議你先請車行開估價單
然後再以存證信函通知對方,請他七日內確認,否則視為允諾。


Q2、另外 承辦員警告訴我六個月內可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要請律師嗎? 我還沒滿20歲 若要出庭需要家長出面 如果訴訟時間拉得很長 我已滿20歲卻還沒結束 還需要家長出面嗎? (對方態度甚差 愛理不理 若無別的辦法才會提告)

原則上被害人只要瞭解告訴的法律意義,就可以自己提起告訴
出庭時由家長陪同很好,有律師陪你出庭更好
建議你委任律師
幫你處理會比較妥當,畢竟律師才能幫你出庭,其他人沒有辦法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oloverbobo 102-01-24 00:27

因為車禍雙方都有受傷~

但對方在六個月的期限的最後一天提告過失傷害~

有找到方法可以反告~但想請問我告訴?內容要怎麼寫~

才有辦法可以併案跟我被告的案號一起處理呢?

如果離開偵查庭不到一週~來的及嗎??

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4 00:45

如果您沒在車禍後六個月內告訴,是沒有用的。

基本上您若於期限內有提告,會分案給同一個檢察官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另該法第252條明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綜上可知,告訴期間之限制乃係對於告訴乃論之罪之所設之法定提請追訴期間。所以就你所述事實,必須要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告訴才是合法,否則針對已逾告訴期間之告訴案件依法應直接予以不起訴處分。

若沒有超逾告訴期間的話,關於併案的方式,你可以私下MAIL來問我。

有關你的案件,最後的癥結應該會是在雙方賠償責任如何釐清這部分,當然如果他有提告過失傷害而你也確有過失,而你這方面沒有辦法提告刑事,當然在談判的籌碼上就會有所影響。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艾瑞斯 102-01-23 09:52

我朋友「甲男」去年曾與「乙女」交往。期間,知道「乙女」與「丙男」「丁男」「戊男」曖昧不清(更早認識,而且交情也較好),

交 往期間,乙女曾在甲男家使用他的電腦登入臉書(電腦因此記下密碼),因此甲男可以登入她的臉書。為了了解乙女與其他三男的關係,甲男把持不住終於還是登入 她的臉書了(去年4月左右開始),但僅止於「看」有什麼貼文或連絡訊息而已。後來兩人關係越來越緊張,乙女感覺出臉書有被盜用,於是跟甲男說,要甲男自己 承認做了什麼壞事,然後才要跟他和好。

吾友勘不破這段情,還想試圖挽回她的心,於是傻傻的照乙女要求,用 email 向乙女承認登入她的臉書,並告知更改後的密碼。

然而這個動作終究沒挽回乙女的心,乙女繼續對甲男冷漠。兩人最後吵了一架不歡而散。甲男不甘心,趁乙女還沒把臉書密碼改掉前,再登入她的臉書,在她的臉書上 po 文指責她跟男人搞曖昧,並向懷疑是他情敵的2個臉書的男友人發訊息,要他們光明正大來追求,不要搞曖昧。

這 個動作乙女知道了電話甲男,甲男氣已消並坦承是他做的,乙女告訴甲男必須寫道歉文才肯原諒。甲男於是在她臉書 po 了道歉文,坦承他盜用臉書並亂po文。發佈道歉文之後,便簡訊請求她原諒,也歸還臉書密碼(不再盜用了)。乙女回訊卻只一再重覆叫甲男要寫道歉文,待她 臉書上的朋友願意原諒他才…(沒說才怎樣)。

後來才知乙女向警局報案(去年六月),控告甲男「妨害電腦使用罪」。甲男試圖向乙女表達歉意尋求合解,然乙女的回應是勢必告到底,若甲男及家人再call 她,就要告騷擾。甲男本著犯錯就受罰,於偵查庭向檢查官坦承,此案已由檢查官申請簡易法庭,等候法院判決。

豈知上周六,甲男再收到一張地檢署的傳票,說他被告偽造文書等罪」。

 

想請教貴單位律師

Q1: 甲男本來就不打算狡辯自己的罪行,願意接受判決,但是乙女這樣一罪又一罪(可以預期的,偽造文書之後還會再告別的),欲致甲男於萬劫不復(一定要他被關、判重刑),甲男有什麼方法可以降低傷害呢 ?

Q2: 第二案進行中,第一案終結,甲男被判刑了,那麼第二案、第三案在判決時會因為判決的時間點甲男已有前科(第一案有判刑記錄了),所以量刑會變重或不得易科罰金之類的狀況嗎 ?

Q3: 乙女所要提告的,都是去年五月中旬甲男基於同一犯意接續而為,且時間緊接,乙女拆開來告,沒完沒了,是否可訴請已過追訴期之類的來設停損呢?

Q4: 另外,就此case,若想委任律師來應付乙女「所有的訴訟」,不知要怎麼計算委任費呢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甲男現在被告偽造文書,但偽造的行為為何?是否成立?均仍有疑義,所以此部分仍有機會爭取無罪.

二.第一案甲男被判刑,則甲男即已有前科,若是五年內再犯故意犯罪,則有可能被加重,而乙女若無理由一直提告,甲男也可以反告乙女誣告.

三.若屬同一行為,則會受前案拘束,此部分在法律上可以主張.

四.有關訴訟費用,會依案件的簡複及地區而定.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艾瑞斯 102-01-23 10:0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甲男現在被告偽造文書,但偽造的行為為何?是否成立?均仍有疑義,所以此部分仍有機會爭取無罪.

二.第一案甲男被判刑,則甲男即已有前科,若是五年內再犯故意犯罪,則有可能被加重,而乙女若無理由一直提告,甲男也可以反告乙女誣告.

三.若屬同一行為,則會受前案拘束,此部分在法律上可以主張.

四.有關訴訟費用,會依案件的簡複及地區而定.

一. 目前等待出庭。可以去電向書記官(或誰)詢問提告人是誰嗎 ?

二. 在下的意思是,甲男並非在被判刑之後才又犯第二案、第三案...而是同一次犯意(感情糾紛)在刑法上有犯罪的事實。乙女拆開來告,可能是要達到她「甲男在第二案、三案時被判重刑」的目的。請問甲男在第二案、第三案開庭時向檢查官、法官解釋,得避免被判較重的刑責嗎 ?

三. 主張的內容可否再簡略解惑一下?

四. 因為擔心乙女沒完沒了的提告,若「三」能主張成功,才有機會設下停損點。這可能要當面諮詢討論,是嗎?

您好: 

一. 基於偵查不公開,書記官可能不會跟您說提告人是誰.

二. 甲男第二案及第三案上,會有法律上的爭點問題,此部分建議由律師幫您們主張.

三. 因為擔心乙女沒完沒了的提告,若「三」能主張成功,才有機會設下停損點。這可能要當面諮詢討論,是嗎?是的!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艾瑞斯 102-01-23 11:03

第二案「偽造文書等罪」,甲男在毫無頭緒的情況下,想說自己先出庭了瞭狀況,再判斷要不要委任律師

想請教律帥,

甲男自行出庭適合嗎?

他可以就檢查官提問的問題回答說「記不得了,要回去查看看有沒有記錄或是回去仔細回想,之後再補書狀」之類的,這樣的回答行的通嗎 ?

大事 102-01-21 13:08

一場車禍卻因為第三人(第三台機車)推脫責任.害我姐(第一台機車)被第二台機車告!

從被撞的變程重傷害罪七個月有期徒刑~而已我姐目前還有身孕!!請各位律師幫忙提點一番!!

請問我們該怎麼辦~不讓無辜的人去坐牢!至少緩刑或其他罰責吧!

1.如剛收受一審判決者,請儘速上訴。

2.請再囑託其他單位進行交通事故鑑定;又或者尋找當天之其他目擊證人還原案發經過,已釐清被告並無過失

3.如與對方達成和解者,有獲緩刑之機會。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大事 102-01-21 19:00
回覆 林岡輝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剛收受一審判決者,請儘速上訴。

2.請再囑託其他單位進行交通事故鑑定; ... (恕刪)

 1.如果已經3三審判7個月有期徒刑.我們是否可提非常上訴!因為就算申請暫緩也是很不通情理

  她還有3個小孩要養!!!!

2.因為已申請出的第二次鑑定內容跟第一次一樣!

3.在25號會開民事庭.如果現在和解會增加更判或緩刑的機會嗎!!

我們該如何幫助我姐~

小MI 102-01-18 18:51

大大們好~

我與前夫去年離婚小孩監護權在他那裏,最近他以小孩不乖很難教為由希望我把小孩帶來身邊,可以帶小孩當然好另一方面也可避免讓他再拿小孩當武器一直傷害當媽的心...但是畢竟單親媽要帶小孩不容易啊~想請問我可以要求他每個月負責孩子的生活費嗎?也許該立切結書什麼的(怕他口說無憑)可是這書又該怎麼寫呢?

林智群 (klaw) 102-01-18 22:17

建議雙方簽訂改定監護協議書,

並記載對方必須每個月給予一定數額撫養費,若有爭議在哪個法院解決,

雙方簽字即可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2:52

這必須由雙方擬定『監護權改定協議書』,記載監護權由您負責,對方何時可以探望,每個月何時給您多少小孩撫養費,然後一同公證後拿去辦理戶籍變更登記。如果您不會寫,您可以委任聘本所律師代為撰寫,以保障您的權益。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謝謝。

M 102-01-18 16:11

是這樣的
有個職業軍人隱瞞其已婚身分
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了我
與之交往了幾個月後發現事實,他讓我莫名其妙變成小三
分手之後他說他知錯了
不會再做相同的事傷害其他人
原本打算自認倒楣抽身就算了
但我發現他又在軟體上重施故技要騙其他女生

他老婆似乎知道他慣性偷吃總是原諒
所以他總是安心去玩弄其他人
但我卻不能在網路公布他的資訊跟他所做的事
因為犯法
問題來了:
他的電話生日跟姓名
網路上都GOOGLE的到
因為他有打棒球 常在留言板留個人資料
如果我只是打他的姓名
然後附上他留言的連結
在貼上一些關鍵字
慣性 說謊 已婚 出軌
這樣是否也犯法呢?


第二點 請問職業軍人欺騙別人 外遇
寫信到他所屬單位
是否會讓他工作受到懲罰?我正考慮這麼做


第三點
我有手機的對話畫面擷取 證明我不知道他結婚
所以我不會犯法?
但我是否能以此反告他詐欺讓他身敗名裂之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能否成立詐欺,則視對方有無因此對您詐取財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18 22:30

你可以向其單位舉發,給他一個教訓,不過要考慮到對方配偶知道後也會告你通姦

珮吟 102-01-17 09:22

我公公對我提出傷害告訴~~那天她有喝酒~0.87....回來家裡一直辱罵我跟我婆婆~
還說我不應該幫我婆婆聲請保護令證人(暫時的保護另以下來)~~還說我怎不死在外面~還有一些不堪入耳的三字經~要告我到死~~關到老~~然後要報警說我打他!!
公公拿起話筒猶豫不決的要不要打電話~~媳婦就從公公手上把電話拿下來~媳婦跟公公說我用手機替你打給警察!!警察來..公公說媳婦用電話打他手跟左耳~要驗傷!!驗傷單上寫左手指跟左耳有挫傷~~媳婦卻沒打他~~有婆婆做證人~這是之前發問刑事問題~~刑事的法官比較採信我跟我婆婆話樣子
那天我公公不服氣~跑去民事申請對我的保護另~申請內容我不知道~可是我大約想應該是說我打他吧~~~(公公之前也對婆婆申請~被駁回)~~今天在家收到法院的傳單~~
我公公去聲請保護另~相對人是我...請問他之前對我婆婆家暴的紀錄~~有算嗎???
如果要開保護另~~我可以拿以前他辱罵的三字經的錄音嗎~給法官聽嗎?有幫助嗎??
我婆婆也會幫我做證~~-公公保護另會下來嗎~~(現在公公想一些也的沒有的.在亂用)


(公公現在的心態是如果保護令下來可以就可以趕我出去)

1. 保護令原則上雖然是形式審理 但聲請人還是要提出相當證明讓法官大致可以相信 2.如果公公有這些前科紀錄 保護令要核發機會應該不大

許小姐 102-01-15 21:18

對方肇事主因閃避疏失有傷勢.

我方涉嫌超速肇事次因皮肉傷.

互告過失傷害

我方已賠償五萬多強制險給對方  對方再要求十萬元才肯和解

刑事庭已到一審   

調解

我方該如何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以及維護自己權益

 1.雙方都有受傷  也都有過失  都會構成過失傷害罪  如果沒有和解  雙方都需要被國家處罰 

    所以沒有什麼獅子大開口的問題  因為對方也是會有刑事責任  

 2.你可以不和解  刑事責任讓法院判  再來做相關民事求償   不過這樣雙方都需要支付易科罰金費用

瓶子 102-01-13 15:42
您好: 本人(支線道車)與對方(直行車)在橋上發生擦撞事故,2人皆有受傷,也皆有車損,警方鑑定結果是我未禮讓直行車對方則是未注意車前狀況,雙方意見不同所以只調解一次又破裂,上個月對方對我寄出支付令要我負擔他車損費用我寄出異議書抗議,我又收到法院寄來民事庭開庭通知要我開庭前5日附上答辨狀但我不懂,我疑惑的是現在全變我是全部的責任,對方在筆錄上有承認他超速難道他不用負責嗎?初判表上有註明我們發生事故的地點為視線死角,我要轉出巷口時有停下打方向燈確認沒車之後才啟動,對方在限速40的路段上超速,致使損失傷害慘重現在我要怎麼應對才不會負擔沉重(刑事期已過6個月)答辯狀我要如何準備,受傷期間我無法工作與照顧小孩損是該怎麼辦.除了提出醫生證明我是否還要提出公司無法上班證明或請會計作證可以嗎? 車損部份因為我沒有全修只有部分維修提出估價單也可以嗎?近期要開庭煩請律師先生提供解答~~多謝
民事求償本來就是各自獨立 如果你的損失也想找對方賠償 事故發生時兩年內你還是可以起訴主張 並非事件中只有你要負責任
彭彭 102-01-13 11:56

想請教各位關於車禍的處理步驟,拜託幫幫忙了

在2012/12/31

我騎機車在免待轉路口內側車道左轉

30公尺前已開始打方向燈,有注意後照鏡

左轉過程中遭後方機車撞擊(對方前輪撞到我引擎左側)

對方人車無傷,我方左手肘脫臼及骨折,車子多處損壞

目前車行正在觀察受損情況開估價單

事故發生當下有報警,我則被救護車送往醫院

目前只先跟承辦員警拿了現場圖跟照片

初步研判表要月底才可以申請

對方來電說可以先出來談賠償私下和解

我跟對方說我傷勢還不確定,所以想等初步研判表出來再談

私下和解不成就上調解委員會,再不行就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附帶侵權毀損民事告訴

我的醫療費跟往返醫院的計程車費是對方的強制險會負責?

我想跟對方要求1.修車費2.薪資損失3.精神賠償

修車費跟薪資損失都有憑有據

但精神賠償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要求金額

醫生說至少三個月才能初步復原(骨頭碎片長回加復健),而且肘關節會永久創傷

若開出如上之診斷證明,精神賠償該如何開呢?

若之後要提告,我只要透過承辦員警即可?

1.刑事責任只是國家對被告處罰 2.如果你要求償則需要透過民事訴訟途徑 3.精神慰撫金原則上依受傷程度 雙方社會經濟地位綜合判斷

現在就可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未來,如果對方真的有誠意負責賠償

你事後還可以撤回告訴

這樣對方也可以免去刑責

 

你的受傷情形還不算小

建議你請律師幫你,維護你的權益,才不會簽下沒有保障的和解

有問題可以來信或打電話問我

小瑜 102-01-12 23:29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在十一月九號的凌晨出了車禍,我騎機車,對方是行人
車禍的發生是,當時時速50左右,走內側車道直行,因知道右方有死角
我往右方看一下確認沒有危險之後,回頭就看見行人站在我的車身前方不到半台車身,我雙手剎車還是來不及,車頭與他發生碰撞,雙方發生昏迷
醒來時我就在急診室了,然後他送加護病房


對方沒有走斑馬線,且穿越雙黃線從我的左側出來
案發地點前面不到十五公尺就有一個斑馬線了
當時我行經的方向有閃黃燈號誌,且快到路口
初判表出來結果是
我方: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且涉嫌行經閃光號誌運作路口路口減速
對方:涉嫌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穿越道路


我方傷勢:左顴骨及上頷骨骨折,右上頷骨骨折,上門牙斷裂,下門牙左邊兩顆斷一半,上排牙盤整個都歪掉,左肩挫傷,左膝以及右手背擦傷,左眼水晶體破裂。(住院九天,左顴骨開刀復位及固定,左眼已復原無大礙,左肩已及擦傷都已復原,只差牙齒跟牙盤的問題了)
對方傷勢:肋骨斷兩根,左肩胛骨骨折,膝蓋骨折。(對方目前的情況不曉得)


住院期間雙方都有互相關心,出院後對方說要私下和解
我們家想說能和解和解,畢竟自己也有過失
於是到了對方家談和解,但對方一坐下就開了25萬,說包刮後續醫療跟賠償
對方的體傷及醫療費用基本上都可以申請我的機車強制
也就是說他那25萬就是精神賠償
我方實在不能接受,於是我申請了調解委員會
就是今天十二月二十七日,但是那位調解委員一開始就說是我的錯,問對方有什麼要求,而對方這次開了18萬,我方還是不能接受,我們拿出我們在網路上查到的類似案件(行人未走斑馬線穿越馬路被撞),那委員也都不看,我們想講什麼,他也都一直說都是我們的錯,最後還說對方開18萬算合理的,他三處骨折甚至可以到35萬都算合理,講得好像他完全沒有任何過失責任(對方的公公是里長,我們一直覺得他們跟調解委員有認識),我們當然還是不接受,於是對方就去找承辦員警提告了,那員警也打來問我們要不要提告,而我們也提告了。


請問如果上法院是我勝訴,我還是會吃上刑事過失傷害嗎?
而我的勝算又是多少呢?我真的是肇事主因嗎?
沒有攝影機畫面是不是對我很不利?但是斑馬線前有一條4.5公尺的刮地痕
應該足以證明他沒有走斑馬線了吧?
這樣算是我傷的比較重還是他呢?
目前我的牙盤問題已請醫生評估了,光牙齒矯正就約估12萬了,斷掉的三顆牙最便宜也要3萬多,機車維修費就1萬7了。

吃上刑事過失傷害官司是一定的

但是,你也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重點是在於,誰的過失比較大,這個判斷上面

現在鑑定出來了,雙方都有過失

接下來,就是過失比例的大小問題

要如何去講,讓法官覺得

你們兩個人之中,對方的過失比較大

是一件非常難的事情

這就要從證據、現場圖等等去找了

 

刮地痕的確可以作為對方沒有走斑馬線的證據

可是這點,鑑定書也已經講了,所以不重要

去講刮地痕,反而可以讓對方藉此指出你的車速如何如何..

 

總得來說,你這件還是有辯護的空間

 

 

小瑜 102-01-13 13:15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吃上刑事過失傷害官司是一定的

但是,你也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 (恕刪)

所以我可以主張 他凌晨四點沒走斑馬線還穿越雙黃線從左邊衝出來侵入我的路權 是這樣

我沒有上過法庭 我家人都說一言一行的很重要 所以我很害怕說錯話...

感謝律師耐心的回答我的問題^^

雙方都有過失的情形

肇事責任,雙方就都要承擔

接下來,就是賠多、賠少的問題而已

 

對方主張的金額,必須要有依據、也要合理

你應該要求對方拿出依據來,如估價單、醫療費用收據等等

千萬不要讓對方獅子大開口

 

最好可以請個律師幫助你

維護你的權益

這樣你就不用一直擔心

可以專心於自己的事業、自己的事情

美好人生沒有必要被這些小事情給弄臭弄煩

還有問題可以寫信或打電話給我

小奇 102-01-12 11:31

哥哥從小到大一直都好吃懶做,每天都要跟家裡討錢,動不動就言語辱罵雙親或摔東西,也進出監獄多次!因為父母已經年邁,也無法再工作賺錢養他。以前都會租房子供他住,現在沒錢只好讓他搬來我家住。我爸媽要求讓他暫時住,等他有工作再出去租房子,問題是他現在已經40幾歲,從有工作能力到現在,實際工作年資不超過一年!哪有可能找工作。知道他要進來住,家裡都把菜刀水果刀收起來,因為他以前紀錄實在太可怕,讓人會恐懼。才住進來三天就開始鬧事,三天兩頭對父母辱罵三字經,要錢買酒。不然就命令年邁父親買東西給他吃。我想請問一下我的問題有辦法解決嗎?真的很無助。1.我是房屋所有權人也是戶長,因為之前他在外租房子,但是戶籍設在我這裡,常來家裡鬧事要錢,社區住戶都怕死了。我跟管理員請求不要讓他進來,管理員告知他身分證戶籍地是在這裡他無法擋!我問戶政事務所,兄弟之間要遷出戶籍必須他本人來遷出,不然就是他人在國外,才有辦法遷到戶政事務所。無解。2.十一月份父母因為被他家暴,暫時住到庇護中心,申請保護令。法官說父母不是所有權人,只能通過1.2款保護令。無法通過強制遷出及遠離令。這段與他同住期間,我下班回家就只能躲在房間裡,有點乞丐趕廟公,動不動要我交出父母金融卡,我也對他進行錄音蒐證,申請保護令。法官告知我他只有言語暴力,踹門行為!並沒有嚴重身體傷害,而且如果把他強制遷出他要住哪裡。所以只有通過1.2款,警察也上門佈達保護令宣示!父母也持續被他言語暴力要錢,上次警察來把他帶走,結果法院又放他出來。告知他在一次就要交保。媽媽看到保護令這麼沒用,現在就繼續忍耐,社區住戶報警,警察要做筆錄送他,媽媽又不想做筆錄,他覺得根本沒用,不到一天又放回來,反而更可怕。天天如此,我買一支最簡易操作錄音棒給媽媽蒐證,不然這樣痛苦日子還要持續多久。3.我是所有權人也是戶長,如果我趁他出去或者是他又進入監獄回來,我換大門大鎖不在給他進入我家,我會觸犯刑法304條強制罪嗎?4.我有甚麼辦法把他趕出去,因為我姊姊一直想回家探望父母,都不敢回家。謝謝線上律師這麼有耐心看完我的家暴史。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 如果我趁他又進入監獄回來,換大門大鎖不在給他進入,並不會會觸犯刑法304條強制罪.

二.若您哥仍違反保護令,則您哥已觸犯家暴法有刑事責任,可以另行提告,以便發監執行.

三.本件之後可能會有繼承問題,若您父母不希望讓您哥繼承,應為意思表示使您哥喪失繼承權.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哥哥對於房子有居住權嗎?

如果沒有權利,就應該沒有強制罪的問題

建議你,可以去問那個法官

換鎖,這個方法是不是可以

 

這個問題還蠻棘手的

你可以把資料拿給我看看

我試著幫你研究一下

阿良 102-01-11 12:09

請問專業的律師

小弟因之前的酒駕車禍案件被告過失傷害,昨天收到了地檢署的起訴書

裡面有寫到本人所犯刑法第284條第一項前段過失傷害罪, 然後有提到我因酒醉駕車因而致人受傷,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一項之規定加重其刑

請問我會因為加重其刑而被關的可能嗎?

因對方要求和解金額太高且要我一次給付不願讓我分期所以不願和解只能照法律程序走....真的是很無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當然還是有可能會因為加重其刑而被關,而和解部分,可以陳報給法官了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包子 102-01-10 23:36

我本身以經有緩刑兩年了,但是不幸的發生車禍,對方怎麼樣都不肯合解,他們提告過失傷害的話我真的就要入監服刑了嗎。

 過失犯罪  是規定法院可以撤銷緩行  並非一定要撤銷緩刑  所以並不一定一定會入獄服刑

jiun 102-01-09 22:00

我先生是直行車被對向欲左轉的轎車撞到...
雙手粉碎骨折...目前石膏已拆..
但現在需要復建,也還不能搬重物(他的職業需要搬貨開車..)
對方--沒事--只有車牌地方部份損傷..
因為對方從一開始來看個2次就置之不理(我們也沒對他不客氣或 不禮貌)..
警察叫我們合解...
但對方連一通電話都沒有打來看要不要合解...甚至是說關心一 下傷勢
是真的覺得太沒誠意..我們才提告...

目前我們程序是...
我們告對方"過失傷害"...
法院也有開過一次庭..
後來來公文說要送"鑑定委員會"..
現在鑑定公文也下來...
主因-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對方)
次因--酒駕(我先生有喝酒0.31)

現在法院也來傳票要再次出庭.....

想請教說...如果我們要求對方賠償...
要在什麼時機跟法院提出???
要如何去列舉???直接在白紙上列1點2點這樣嗎??
也上網去查過資料..但沒有範例實在不知該如何下手去寫...

另外對方的強制險也被我們請下來了...約三萬多元!!

補充一下:事發至今才快3個月!!!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9 22:57

還在檢察官偵查中吧?拿詳細資料請律師幫你們看,才不會漏失權益

既然你們先提告訴 要等刑事部份起訴之後才能提附帶民事請求賠償

不然就是要直接民事起訴

用狀紙的格式逐項寫下你們的請求項目  要檢附單據 

司法院網站有狀紙格式下載,內容細節部分如真的不會寫,建議你們請教律師等專業人士。

現在就提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以免時效超過

 

侵權行為之時效為知悉時起算兩年,考量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暫時不需要繳交訴訟費用,一般均不會在檢察官起訴前直接提民事訴訟,而是在檢察官起訴後,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如自案件發生至今,已經快到兩年(如再半年就兩年、或再二個月就兩年),且檢察官遲未起訴者,才建議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焦糖 102-01-09 01:58

律師您好
我被人在網路上私底下辱罵髒話以及恐嚇
以及遭對方公開辱罵瘋子精神變態

以及散播不實私人資訊以及屬實的私德---宣傳我"被家暴"
還有散播由他所捏造的"我到處騷擾別人"的非事實

請問這種情形除了可告對方刑事妨害名譽以及恐嚇之外
民事可告嗎?罪名各為何呢?

告對方的刑事妨害名譽有兩條  

對方傷害我的情形  又是符合哪一條呢
民事提告程序為何??
另外請教律師
我公開用文字酸對方家庭狀況"難怪你爸媽不要你"  "沒有家人"
"你疑似有精神病"  "你有吃藥嗎?" "療養院還舒服嗎?"

並且公開回覆對方文章用沒有指名道姓的方法寫道----"真是個精神變態"
不知道我這樣有觸犯刑法或是民法嗎?各是哪條呢?
謝謝您

 

 

1.民事部分 沒有契約關係下 侵害對方權利 原則上都是構成侵權行為 可以依此請求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包括財產上損害及非財產上損害 2.提告程序 準備好起訴狀向管轄地方法院起訴即可

阿豪 102-01-08 20:35
1.傷害拿出驗傷單,也知道對象,但是對方在法院矢口否認!這樣,檢察官或者法官會如何處理?還是這樣就告不成了呢?﹝本身還有持有錄音,看到的證人錄音

2.試問告人恐嚇罪提供人證在法庭上,就能以人證下去憑證嗎?


3.對方頻頻有人自稱當﹝公親﹞要我們撤告,雖然沒有講明說怎樣,但是口吻聽起來令人很不舒服,但又沒有具體構成威脅,我該如何? 感謝律師~~

 4.本身沒錢打官司 ,雖然傷害驗傷單在手,但是我畢竟不是這裡的在地人,是搬過來這邊居住,他們說我若堅持提告,他要告我恐嚇,並且有證人,但是,我沒恐嚇過他們!而且,證人也是他們附近的自己人,我該如何?

5.我知道法律扶助基金會,可是...我父母不肯給我身分證影本申請所得和財產清單,根本沒辦法...我又沒錢打官司,務農維生,靠天吃飯,一個人養一口子...最近又沒啥工作,無論是中低收入戶或者低收入戶,卡在雙親,根本過不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8 21:06

驗傷單不代表是對方傷的。

買買 102-01-08 04:07

律師您好

前幾天我和人起口角衝突  但是因為自己一時衝動拿瑞士刀架在對方身上 但我並沒有出言恐嚇說要他怎樣或是找死之類的話 本來只想嚇嚇對方可是在扭打過程不小心劃到對方脖子造成一些出血 但是對方並無大礙 雖然我有拿刀但是我並沒有想過要用刀傷害對方的意思所以還是用拳頭攻擊 當時馬上就被旁邊的人拉開了 被拉開後我也沒有繼續攻擊他 他家裡的人說要告我殺人未遂可以成立嗎? 我知道傷害罪一定免不了的 但是這樣有涉及到恐嚇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涉及恐嚇之問題,至於殺人未遂是否成立,實務上通常會視當時動手的情節去判斷,所以本件仍有可能成立殺人未遂之風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濱 102-01-06 11:37

本人(被害人)
在 去年101年10月5號 騎機車路口停紅綠燈 卻被 兩個認識的人也是騎機車
路口攔我車 並且一起毆打我 導致我 腦震盪 還有腳踝 二度燙傷(他們倆人再打我同時 他們的機車倒下 把我腳踝燙傷)
當天在醫院急診室 躺了快2小時 血壓一直飆高 一直頭暈嘔吐 到隔天我拿驗傷單去報案並且提告 共同傷害 另依個還多加提告毀損

一直到101年12月12日 檢察署發傳票 要傳喚 我跟被告人到庭 在這之前 他們有沒有去警察局作筆錄 這我不清楚 但是101年12月12日這天 檢察官說 我有傳喚他們
但是他們倆個未到 因為檢察官再詢問我的時候 也未曾提起他們有在警局作筆錄的說辭 

再來就是 最近又收到傳票 要在102年1月22日 到庭 但是這次不同的是 原本收到傳票 離到庭應訊 大概只有7天 但是這次有19天這麼久 最特別的是 連載我去醫院急診的爸爸 還有每天跟我在店裡幫忙的我妹妹 也要一起到庭 
本人是從事 機車修理業 當天會被打 是因為我剛好在試乘客人的機車 因為這台機車 剛送原廠維修二天回來 打算試完沒有問題 晚上就要交車給客人 結果誰知道 車子反被毀損 鑰史都被拉扯 毀損遺失 我自己躺在醫院無法幫客人復原 還自己賠錢給客人 

我現在最大的疑問就是 如果他們兩個102年1月22日 一樣未到 那案情會怎麼辦
難道就這樣無緣無故被打 無法討公道 他們也不會被通緝嗎??
他們一點和解誠意都沒有 所以我一定告到底 不會撤告
那接下來的將會將會是如何 
如果我到時後依據依法 要求賠償 如果法院也判賠了 那他們沒有錢賠 那要怎麼 怎樣預防還是要採取甚麼措施

謝謝大家 多多有勞你們 有造成困擾 請多包含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6 18:49

可以委任律師當告訴代理人或撰寫假扣押聲請狀幫您。

貓貓 102-01-06 11:29

過失傷害~最多判多少

 

上班途中車禍  算是業務過失傷害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6 18:59

看有沒有和解而定

洪瑋 102-01-06 07:09

跨年夜當晚帶小孩去縣政府跨年,因為小孩玩煙火造成的煙,影響到旁邊錄製跨年節目的攝影師拍攝

攝影師就破口大罵我小孩白木,我一氣之下動手打了那個攝影師,後來被帶回派出所

現在,那名攝影師告我

傷害,毀損,恐嚇

因為當時我除了打他之外,有罵他你誰不惹,惹到我,我也不是什麼好人

此外打架推擠過程中有把他的攝影機撞倒不知道有沒有損壞

所以他告我這3項

我有槍砲前科 已過假釋

我知道傷害會成立,毀損恐嚇 會成立嘛?

1.毀損的部分 要看當時你打他 是打人不小心打到物品致毀損 或是專門就是針對物品而毀損 2.恐嚇就是看當時有無以將來之危害告知對方 依目前情況 應該是有成罪可能

珮吟 102-01-05 18:17
我公公對我提出傷害告訴~~那天她有喝酒~0.87....回來家裡一直辱罵我跟我婆婆~
還說我不應該幫我婆婆聲請保護令證人(暫時的保護另以下來)~~還說我怎不死在外面~還有一些不堪入耳的三字經~要告我到死~~關到老~~然後要報警說我打他!!
公公拿起話筒猶豫不決的要不要打電話~~媳婦就從公公手上把電話拿下來~媳婦跟公公說我用手機替你打給警察!!警察來..公公說媳婦用電話打他手跟左耳~要驗傷!!驗傷單上寫左手指跟左耳有挫傷~~媳婦卻沒打他~~有婆婆做證人~~請問這樣被告會有刑責嗎~被告會被關還是無事

公公已經好幾件有家暴前科l!!傷害罪沒有人證只有驗傷

被告是媳婦

公公如果不和解又會怎樣勒~~(目前在官司中)
沈恆 (沈律師) 102-01-05 19:09

依您所述情形,既然有證人可以證明清白,應該不會有事,不用擔心。

智益 102-01-04 12:31
我在等紅綠燈後剛起步50公尺撞到人 因為下大雨..安全帽也是模糊..(因為近視.鏡片也都是水)....視線超暗 對方在馬路施工!..3線大馬路站在第2線道 也是正中間馬路的中央施工 對方穿暗色雨衣沒有方光背心!無任何警告標語!沒安全錐! 最外線停著他的車 我因無法閃避.也看不到他而撞到他!發生損傷... 也和女友都無法上班修養一星期!並且要重買雨衣和安全帽!眼鏡等等物品 我能提出啥提告?? 過失傷害~?那可否提出提告他們公司0.0??
1.刑事部分 可以考慮工地主任是否有過失 構成過失傷害 2.民事部分 可以考慮工地主任跟公司構成侵權行為應連帶賠償
回覆 智益 的發言內容:
我在等紅綠燈後剛起步50公尺撞到人 因為下大雨..安全帽也是模糊..(因為近視.鏡片也都是水).. ... (恕刪)

看看警察有沒有拍下當場的照片

如果沒有,建議你還是回去拍一下

作為旁證,敘述一下對方沒有盡到警告來車的義務

主要,還是要對方負起民事侵權損害賠償

 

建議你先寫存證信函,請對方賠償你的損失

如果不會寫,你可以來電問我

劉大俠 102-01-03 19:01

請問大大

我1人與1友於7/15號晚上被搶走錢包,並且被毆打頭部造成撕裂傷,我對他們(13少年1成年)

提出強盜罪告訴,一個半月前開第一次庭(三小時多沒有結果),明天要開第二庭。

 

我的問題是

1 他們一直說沒有打我沒有搶我錢包 那這樣告不告的成呢?

2 案發是7/15號我隔天就去做筆錄了 開庭速度那麼慢 那明天開完後還要再開庭?到底什麼時候可以等到一個公正的裁決

3 合理的傷害賠償是多少錢?(他們一人要給我多少)

4 如果開庭那天身體不舒服拉肚子 可以延後開庭 還是開庭開到一半可以出去上廁所嗎?

目前進度到那?偵查還是審判?

你能作的就是想想有什麼有利證據可以聲請調查。因受傷之損害都可請求,要保留單據相關證明。

您好,

1.依您敘述應該尚在偵查階段,除提出驗傷單等證明以外,還要提出證明對方確實有毆打您以及強盜證據(譬如監視器畫面、目擊者等)。

2.刑事程序是先由檢察官進行偵查程序,如檢察官認有高度犯罪可能會起訴,起訴後再到法院由法官進行審理(此時有罪的話才會定罪),加上法院判決後還可以上訴,整個程序要到確定少說也要幾年。

      3.傷害賠償部分是民事訴訟,在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賠償範圍包含財產上損害(譬如說醫藥費用支出、沒有辦法工作所損失的收入等)以及一般所稱精神慰撫金等,當然有單據就盡量提出會有利於請求。

4.若開庭時身體有所不適可向檢察官反映。

安安 101-12-30 17:21

律師好~ 我本人是在2012年9月20日發生車禍 警察有到場 但是是在21日晚上做筆錄

過失傷害有6個月可以提告  請問是從9月20日算起到6月後 也就是3月19日嗎?

因為有人說是警察把案子送到地檢署日開始算 而不是看車禍發生日是這樣嗎?

還有對方的車子已經由對方保險公司理賠 那如果我跟對方車主和解保險公司還能對我追討賠償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2-30 20:18

從「知悉」犯人時起,於六個月內應提告訴,通常狀況應從9月20日起算,與警察送案時間則完全無關。另外,車禍賠償和解時,最好還是通知保險公司參與,以免後續紛爭。以上謹供您參考。

LIN5168 101-12-29 21:22

之前才因朋友酒駕幫他頂替,我犯了頂替罪判了緩起訴一年繳罰金2萬元

才過兩個月,前幾天又因酒駕酒測值 (0.65) 犯了公共危險罪,肇事逃逸

被檢方起訴公共危險罪,肇事逃逸罪,外加對方加告一條過失傷害,一萬元交保

問題是緩起訴取消後,連之前的頂替罪也一併起訴,那我是不是就一定會進去關??

有可能最後與對方和解後只判易科罰金嗎?

林智群 (klaw) 101-12-31 13:05

緩刑會被撤銷,一併處理,不過不一定會關,還是可以爭取六個月以下

小家 101-12-28 13:16

我跟我爸是美國公民 現居美國

我爸總是在家裡抽菸

我試了很多方法叫他去外面抽

但他就是不聽

 

我不想吸二手煙傷害自己的身體

"人人有權拒吸二手煙"

美國有沒有類似菸害防制法的法律能夠幫助我

他抽的是雪茄

雪茄的二手菸更毒

我不想生病...

 

 

黃先生 101-12-28 08:51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傷害民事求償民事庭.提出辯論意旨狀求償.開庭時需要準備什麼資料跟主張論述什麼才能獲得法官認同.照數判決賠償?  另外再請問一下刑事被告五個月可易科罰金15萬.這代表被告要付15萬給國庫是嗎?如果付不出來是不是要被抓去??民事被告說沒錢賠償.易科罰金這15萬不能用來補償我嗎?  請回答我.謝謝

1.沒有和解的話 被告被國家刑事處罰 是他個人的事情 跟你沒有直接關係 所以易科罰金部分當然不可能用用來賠償你損害 2.民事求償主要要具體表明你各項請求內容 數額及依據 法官都會問你 你要提出相當證據證明你的損害 法官才能判准被告賠償

仙草 101-12-27 17:56

律師好,因為父母在多年前已離異,但父親仍不斷向我們要錢,已隱忍多年

上週家暴令出庭,並提供過去威脅、恐嚇辱罵簡訊,及父親多次借款簽立的切結書及協議書

還有三則對話錄音及兩段來家裡鬧事的影片,我(97年驗傷的)跟弟弟的驗傷單各一份

今天通常保護令已核發下來了,父親卻來電怒罵說他要抗告,要告我們作偽證

因為當天開庭通知是寄到戶籍地址(警察查的),他說沒收到,不能只聽單方說詞

但我弟之前有傳訊告知開庭日期,當天法官亦有詢問也有告知法官,

想知道這樣他抗告會成功嗎? 這樣是我們理虧嗎?

現在很擔心他挾怨報復.....@@

而且他來家中要錢時與弟弟衝突,他一口咬定弟弟打他  要告他傷害直系親屬罪

只是他沒去驗傷,這樣告的成嗎?    謝謝

 1.抗告必須提出具體事由   可以是程序上或是實體上 

    當然父親如果主張送達不合法  法院也確實送達不合法

    其抗告自然有理由

 2.傷害當時沒有診斷證明書  要構成傷害罪機會應該很渺茫

    畢竟事後再去驗傷 很難證明是當時所受的傷害

仙草 101-12-27 18:30

 請問律師,送達到戶籍地址可以構成不合法的理由嗎?

他目前居住地是租賃(與人分租)

小乖 101-12-25 13:35

前陣子姐姐因為原告跟她男朋友有些許曖昧之所以去找對方理論一氣之下動手 原告就告我姐跟她男朋友 一開始告殺人未遂跟恐嚇罪但問題我姐根本沒有恐嚇他 就只有對他動手第二 我姐打他的時候並沒有很重 但開庭時所有照片都拍的好嚴重連法官都不相信我姐是徒手打的 他還問我姐是不是有拿東西打他但問題連她男朋友都沒動手 所以我想請問這樣殺人未遂怎麼會告的成?還有恐嚇罪 他說我姐恐嚇他 就告他恐嚇 他完全沒有任何證據這點我要怎麼去反駁 他的傷勢我也懷疑造假 我要怎麼去求證?之前開庭對方都不願意和解昨天姐姐去和解庭對方沒到 今天我收到一個法院寄來的東西叫做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上面寫著 原告的姓名 電話 住址 法定代理人 還有我姐的名子 我家的住址還有壹 訴之聲明一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下同)2040000元及自本起訴狀繕本送達笠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二 原告願供擔保 請准宣告假執行三 訴訟費用由被告付擔
貳 事實及理由被告於101年6月5日歐擊告訴人 身心嚴重受傷 至今仍接受精神科醫師治療 要求賠償1 醫藥費 10600 ( 目前持續就精神科診 )2 交通費 5000 ( 計程費..)3 手機修理費 244004 精神賠償從發生至今和往後會有後遺症 求償 200萬元 ( 沒錯妳沒看錯 )以上共計新台幣2040000元 狀請 鈞院 核賜判如訴之聲明證據 收據供17張( 剩下的後面都是收據)有十二張馬偕收據 日期分別如下 101年0606 0606 0611 0611 0702 0719 0726 0816 0906 0927 1025 1122 (其中還有高達金額2960 是眼科)一張聯合醫院0605一張101年11月22日 手機面板維修21900一張估價單4000元左右
------------------------------------------------------------問題總結1.為什麼寄來的只有給我姐姐沒有當初一起被告的她男朋友 還是我們不知道?2.對方告的殺人未遂和恐嚇我們要怎麼去反駁 ( 因為真的沒有拿東西 傷勢"當時"並不嚴重 ) 恐嚇根本沒有 警察那邊就單單聽他供詞說他被恐嚇就送 都沒證據 法院也受理3.如果懷疑他證據造假要怎麼辦?4.要怎麼跟對方談和解5.他今天寄來的性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就是代表我們要付的錢嗎還是只是對方求償 如果我們不服要怎麼辦?6.以上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內的內容第一 醫藥費 全部都是收據 完全沒有看到他的就醫內容 我打個比方 他如果去雷神眼睛 也賴給我們呢? 而且日期從0606到1122 是怎樣 他都看不好? 就算看不好也請醫生開證明吧 ? 他看什麼病我們都不知道 到時候真的被坑了呢?第二 交通費 完全沒有什麼證明就寫5000 開庭也才幾次 計程車了不起一兩千塊他說五千是不是不合理 也沒收據 也沒日期第三 手機修理費的收據是在1122開出來的 事發是0605 這樣哪能證明是我姐用壞的 這半年期間他自己摔壞呢 也賴給我們嗎? 第四 精神賠償從發生至今和往後會有後遺症求償200萬元請問一下 戰車輾死士兵國家也才賠600萬元他全身最嚴重就是瘀血擦傷 他就要求200萬元 非常嚴重的不合理第五一張估價單寫著i phone 4 2500都沒寫哪裡損壞 而且事估價單並不是收據 這樣是不是無法代表他有沒有花過這筆錢
綜合以上問題請誠心幫我解困 在此先謝謝另對於 手機修理日期嚴重大落差 以及就醫賠償(無病名無證明日期落差只有收據)還有精神賠償兩百萬 和他沒那麼嚴重 傷害罪變殺人未遂另+一條恐嚇 這些問題實在不知怎麼解 懇請幫忙! 

對方主張當然未必全部成立,在訴訟中可以爭執文書之真正。至於刑事部分,案件進度到那?如已進入法院審判,可以考慮閱卷才能更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