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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cy 101-11-08 08:44

日前我在網路刊登販售隱形眼鏡,已收到網站通知下架,因我負債很多,朋友(p.s因與此朋友交惡已沒有聯絡了)的眼鏡行收掉有多餘的隱形眼鏡,為幫助我減輕負債,請我代賣,收到新北巿衛生局寄來涉嫌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乙份公文,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

1.我是在網站有刊登行為但事實上我沒有賣出啊 ?那我該【認】 還是【不認】

又該如何解釋呢?

請問若是有賣出,衛生局會找出買家來約談嗎?

2.請問確切罰金 大概是多少?請問我能不能直接電話諮詢?該怎麼去談?

因為真得很煩躁還是想要事情早點解決......

也不想讓家人知道,



拜託.....我們真的是市井小民什麼都不懂,會再這完整陳述真的是想尋求一個能夠解決的方法



畢竟我也是真得很有誠意想要解決

當然也是能讓自己的傷害成本減到最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11-08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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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1-06 15:29

購買進口之3c產品(公司貨),台灣有分公司,亦是輸入商
在消保法上負有製造者的責任
該商品瑕疵
造成傷害
是否成立刑法過失傷害業務過失傷害
可否提告(向台灣分公司負責人提告)
若敗訴有何影響

謝謝

相關法條


刑法第 284 條
過失傷害罪)
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消保法
第七條(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企業經營者之侵權責任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第九條(輸入商品或服務企業經營者之侵權責任
輸入商品或服務之企業經營者,視為該商品之設計、生產、製造者或服務之提供者,負本法第七條之製造者責任

林智群 (klaw) 101-11-06 16:56

這個僅成立民法侵權行為,建議依照消保法及民法向該公司求償,告刑事不會成立

Slevin 101-11-05 22:38

請問律師

傷害案件,對方當管區的面毆打被害人!

事後被害人提出傷害告訴,警員供詞卻維護加害人,還好檢察官沒有採信

起訴書中寫道: 證人XXX之證詞顯與蒐證光碟顯示影像不符,

                      多有矛盾,自難執以為被告有利之認定

 

請問這樣的狀況,檢察官會自動將員警作偽證之情事另案偵查呢?

或是我必須自己去檢舉? 又該向哪個單位檢舉

 

1.證人涉犯偽證罪 並非每位檢察官都會主動移送 2.你可以直接提出刑事告發犯罪

Slevin 101-11-06 12:47

那如果是鄉代涉嫌關說該員警作偽證

又該如何處理呢?

阿泰 101-11-05 08:31

一審判決下來對方只需要去上課

對方4人   三名共犯以和解

主謀未和解也不認錯居然被判這麼輕(只需上課)我很不服

和解這位主謀未滿20就可以被判這麼輕嗎?

4位犯傷害妨害自由    我想在上述

我現在該怎麼辦?

上訴就在法定期間內具狀向原法院提出 另須表明具體上訴理由 否則可能上訴不合法就被駁回

欣怡 101-11-05 02:08

律師您好

我方因車禍事件被告!已判定過失傷害罪,為三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三個月一天一千!共九萬,1.和對方已私下和解多次未成功!因家裡經濟狀況不好,當事人又中度殘障,沒有工作,若我們態度很好,有再寫上訴狀,請問通常這樣法官會幫我方判定三個月調降一些嗎???!!大部分的案子若和解未成功,再寫上訴狀,其理由和我傢一樣經濟狀況不好,減輕判刑的機會多嗎??還是大部分不變??

小軒 101-11-04 19:36

請問一下喔各位律師大哥們,我今年被傷害的案件不知道該怎麼補救了?(這篇文章友點長了麻煩仔細的看完了謝謝)

我今年1月1日的時候因為口角糾紛,當時對方向我嗆聲跑到彰化來打我?

當時我是因為對方那時候一直打電話來跟我邀輸贏那時候我覺得很困擾,當時我想不到解決的方法?就把電話轉接出去,後來我把電話轉接到一個朋友的電話,但是那個朋友似乎跟對方那些人串通起來把我設計出去?

後來我那個不知道是不是人的朋友把我約出去之後?他就跟對方聯絡了,他是跟對方聯絡說我願意出來跟他們好好談了

後來對方只有5個人三個女生兩個男生,後來見面之後那幾個男生一直打我的頭

後來對方那幾個男生一直打我的頭一開始我受不了了我跑到附近的店家我跑進去喊一聲救命

然後店家是一個女生是櫃檯收銀人員的樣子?

後來那個收銀人員小姐聽到我喊救命之後馬上就報警了

後來不到幾分鐘左右吧?警察就到案發現場了,後來對方會怕的樣子?就硬把我押著上車然後開車跑給警察追,但當時是在轉彎處所以警察追不到我被押上車的那台車然後警察追不道就沒再找了吧?

後來對方換了兩三個地方換地方之後一直對我施暴

後來他們打完了?

我那個朋友就開車載我回去他家然後我就不想跟那個不知道是不是人的朋友講太多了?

後來回到他家後我就騎機車回家了

當時是1月1日發生的傷害案件,我在1月1日之後那幾天的日子裡我的頭痛到快爆炸了

當時我忍受不了後來我弟弟見到我這樣之後我弟弟就跟我說你趕快去彰化的醫院照一下電腦斷層掃描看看啦,因為我當時真的很痛苦痛苦到我當時差點就...想做傻事了

我1月4日去彰化的某家醫院照了電腦斷層掃描之後報告出來了醫生跟我說我有腦出血的狀況需要馬上動刀最安全,但是我當時完全沒有經濟可以負擔我要動手術的手術費用又捨不得讓我爺爺幫我支出,後來我就跟醫生說我先回去把前籌備起來我再過來動手術吧?

醫生說好然後我爺爺就騎機車載我回家了,到了1月5日的時候剛好我要去台中的慈濟醫院看診

我1月5日當天去慈濟醫院神經外科我跟醫生說我頭好痛,後來醫生說我先去照電腦斷層掃描吧?

後來電腦斷層掃描照出來之後醫生跟我說我這個一定要今天動手術不然我將會睡睡的去逝了

我當時聽到這樣的情況當然嚇到了!!!逼不得已的只好再當夏先動手數再說吧?

醫生還有跟我說我之前發生重大事故的時候被某間醫院

我之前被那間醫院醫到真的不成人型?

不知道這算是醫療糾紛還是醫療疏失?只能說當時在那間醫院幫我動手術的那個醫生真的很沒醫德

醫不好我?它可以選擇轉交給其他夠專業的醫生來幫我醫吧?

我那時候發生重大事故有水腦有水腦所以有被插水管

慈濟醫院的醫生跟我說我現在會有很多的後遺症其中是因為那間醫院對我插的水管插在頭腦裡的太深處了所以才會引起很多後遺症

我實在是很不懂這樣叫做醫生嗎?沒有醫德內?醫不好我?它可以轉給其他專業人仕吧?

後來慈濟醫院的醫生跟我說我當時是左腦有內出血

剛好那間沒醫德的醫院幫我插的水管引起很多後遺症的水管是插在左邊

慈濟醫院的醫生跟我說他會順便幫我把那個引起很多後遺症的水管給拿掉的

我今年也是因為那條水管拿掉之後真的思緒變的比較清晰一點了反應也變得好了些

然後我那時候1月5日動刀的好像是在1月13日出院的

我出院後當然很不服氣阿~很想討回公道~然後我利用了網路在奇摩知識+在那裡尋找全台灣的抽成律師

結果我當時遇到了台南的律師

台南的律師也很費功夫的跑來彰化找我面談?

台南的律師跟我說我直接去提告對我動手的人就可以討回你自己的公道了

後來今年3月的時候我跟台南的抽成律師簽約了

也到當時對我動手的管轄派出所去報案了

我今年3月的時候原本對那些對我動手的人提出告訴

我對他們提出傷害..妨害自由的告訴

後來5月21日的時候他們5個人當中有一個人先出來跟我和解

5月21日到彰化的某間派出所做到案說明

順便來彰化說要跟我做和解?

但是當時不是我出面和解的喔!!!!!!

是我父親出面和解的我父親接到警察局警員的電話說對方3個動手其中一個要跟我和解

後來我父親連絡抽成的律師

然後到了彰化之後做和解的動作

對方拿出20萬做和解

當時抽成的律師不知道怎麼在和解書上跟對方怎麼寫的?

後來和解成功了?過幾天後我在家裡就收到了和解書的信了

但是我很不滿意阿?我又沒有說我父親可以出面幫我和解?

何況和解金20萬我也不同意和解阿~

我今年跟抽成的律師有簽一張契約但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委託書?

律師大哥們幫我解答一下好嗎?

契約是寫"委任合約書"請問一下這五個字算是委托書(委任書)嗎?

如果這一張不是委任書或是委託書的話那台南的抽成律師憑什麼幫我和解?

依據我彰化免費的諮詢律師是說我如果沒有簽給他們委託書或是委任書的話我可以對我父親和台南的律師提出委造文書的告訴

我這件傷害案件是在今年3月的時候提告的後來10月22日法院寄來判決書

判決書是寫說我對對方提出的傷害告訴和共犯告訴不起訴?

後來我拿著判決書和和解書給我彰化免費諮詢的律師看過之後

免費諮詢律師跟我說和解書上面是寫說我今天跟對方達成協議成功和解後我不能在對"對方"追訴了

我彰化免費諮詢的律師是說和解書可以寫單獨對個人不要再追訴但是不能寫說對對方

因為意思不一樣

問題是很沒道理內?

我完全不同意內?

我父親憑什麼幫我和解傷害案件呢?

而且這傷害案件讓我去慈濟醫院動了兩次刀

就20萬的和解金就要我放下這怨恨嗎?

原本我可以拿到更多的金額,但是卻被我父親跟台南的抽成律師害得完全沒得拿了?

這什麼道理阿?

請問一下這邊的律師

我10月22日收到法院的判決書是寫說如果我有任何異義在七天以內可以提出

判決書都這樣寫了?

我現在很好奇是不是台南抽成律師跟對方已經有串通了?

所以聯合起來設計我了?

不然我無緣無故損失了那麼多的錢?

實在是很沒道理捏?

我陷在是想要這傷害案件在起訴

如果真的非必要的話那我對對方三個人對我動手的我三個都要起訴!!!!!!

請問一下這邊的律師們我該怎麼討回我自己的公道呢?

麻煩清楚的看完我所打的這篇文章好嗎?

因為這件事情對我很重要!!!!!!

是台南的律師有問題還是1月1日對我動手的那三個人有問題呢?

請看過這篇文章的律師大哥們幫我解答一下好嗎?麻煩你們幫我解答一下拜託了謝謝!!!!!!

小軒 101-11-04 18:26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大哥們,我民國98年的時候發生一則車禍過但是那場車禍對我而言是重大事故

當時情況是這樣的,當時我跟某某人是騎機車,我是被載的

據當時騎機車載我的某某人是跟我說當時是後輪爆胎,他說當時是不知道我在做什麼?然後我坐在機車上面輪胎爆胎就倒車了,車如果倒了那我也會倒下去的阿,但是我很好奇的是,為什麼他只有皮外傷而以呢?而我居然因為後輪爆胎機車倒掉之後我人也跟著倒?然後車倒下去的時候還是我的頭腦去撞到柏油(柏油=馬路)?我近期一直在想是不是他害我的?是不是他對我綁手綁腳?我才會發生這樣的重大事故呢?民國98年那時候我右腦破掉了,然後又被醫院醫到不成人型了?我很好奇阿~是不是那個人故意害我的呢?其實醫院把我醫到變成不成人型這算是醫療糾紛了吧?醫療糾紛的事情我等等在問好了

但我現在重要的是我想要告當時騎機車載我的那一個人

我有一個台北的姐姐是跟我說我可以對他提出種傷害的告訴?

因為那時候發生那起重大事故害得我失去好多東西也害我拿到了很多政府的文件

那起重大事故害我失去親情友情愛情,也因為那起重大事故讓我在民國99年的時候被不會想的家人申請到我的殘障手冊和一張重大疾病卡(氣質精神病的)

當時騎機車載我的那個人我沒有告他實在是對不起我自己

我想要問各位律師們我這樣對騎機車載我的那個人是否可以對他提出什麼告訴嘛?

我一個台北的姐姐是跟我說我可以對他提出種傷害的告訴?是這樣嗎?

請這邊的律師幫我解答一下好嘛?

DAVID 101-10-31 14:33

我跟(a)有合夥數間動產..目前尚有2間未售出,因為目前我再跟他要已經受出的盈餘分配,(A)打死不承認與我有合夥關西

我手頭的資料上有(A)與我談話錄音內容中都有承認是合夥還在清算已受出的盈餘多少(1)

(2)雙方簽訂合夥協議書7份(包含未售出2間)

(3)10份貸款銀行繳息明細表(售出的物件比方說96年買100年賣出明細完整且有(a)當時傳真給我對方傳真電話公司名

請問律師對於未受出這2間我目前該如何主張我的應有權力..(所有權一間是人頭,一間(a)名下)

(a)名下這間貸款名義人不是(a)是前屋主,當時是我在買賣合約附件簽名保證之後繳息一定正常否則我全權付則前屋主才同意的,(a)目前我猜應是沒錢才會睜眼說瞎話.所以我才想如何降低傷害這2間我該如何做保障我..

謝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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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ia 101-10-27 22:35
律師 您好: 請問,父親多年前外遇還有了小孩,但母親那時錯失機會提告,我知道在法律上無法再針對此次外遇裁判離婚, 目前父親二度外遇,外遇對象知道但無證據,父親每天都與這二個外遇對象見面,讓母親受著極大的精神傷害, 請問若母親有意提出離婚,能否拿到父親的一半財產?(母親家管)又或者將會如何分配財產呢?
1.外遇慣犯 如果可以有相當程度舉證 裁判離婚機會很大 2.要看父親財產來源是否屬於婚後有償取得 如果均是 確實可能跟父親請求兩人婚後財產差額之半數
橘子 101-10-27 16:44
請問之前我在社區的管理中心約有2-3人面前被一個小姐用水瓶攻擊雖差一點點才打中但我被她的行為嚇了一大跳及被她扔的水瓶裡的水撒了一身,接著她竟還對我辱罵了一次『三字經』及一次『五字經』... 請問她這樣的行為我能告她什麼??被水瓶扔水灑了我一身能告加重公然汙辱?還是傷害?還是恐嚇??還事......
罵髒話應該算告公然汙辱對啊!如果依上述內容能告扔水瓶水灑到我"加重公然汙辱"及罵髒話"公然污辱"共二項罪名嗎?還是是"傷害"跟"公然汙辱"??被水瓶攻擊水灑了我一身雖沒受傷但感到受污辱了她這樣的行為我告贏的機率高嗎??感恩幫忙~謝謝!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102-01-24 15:00

可以告民事//刑事訴訟

 

不過你要有在場證人

另外你的加重是指 用文字光碟等傳播出去

罵人就是公然汙辱罪  沒甚麼好加重的

 

傷害罪保護你身體法益  跟 名譽法益無關

兩者要分開   不同罪名  ..--------->同時提起訴訟

 

民事拿錢  身體受傷 去找證明---看醫生

被罵  人格權受損 

 

刑事部分

傷害公然侮辱罪  找證人 //證據

 

分開跑

不必去警局 直接去地方法院

其他我有空再補充

Slevin 101-10-26 01:21

前女友原本掌管我公司的帳務
去年因劈腿及受人慫恿並不告而別後
我才發現帳務裡有許多問題
再加上她之前向我借的、和參加她聲稱朋友邀約的互助會  共逾百萬
(不包括我給她的生活費薪資)

因此數度到她家想協調此事
但她家人每次都報警說我騷擾  並出言羞辱 [ 你沒錢了還敢來呀~! ]
最後一次她爸和她哥甚至當警察的面動手打人

原本我不想把事情弄上法院
可是他們動手後5個月
不管我透過什麼管道  仍無法和她好好談一次
所以只好在傷害追訴期到期前   提出傷害告訴
卻在一個月後收到他們聲請並核發的暫時保護令

前幾天
我開完普通保護令的調查庭
3天候接到 [處遇計畫鑑定函]

想請問律師     法官(衛生局)會用什麼樣的方式鑑定? (心理測驗卷? 了解案情?)

目前我準備用手上的證據提出  [支付命令]  和  [詐欺]
這樣對 [處遇計畫鑑定] 有幫助嗎 ?
今天地檢署的公告中   傷害案也已起訴


律師先生為我解惑,感激不盡!

 對方有暫時保護令,你最好暫時不要與對方私下接觸(尤其是爭執),否則會有刑事責任

所有的請求都應該經由司法程序,也就是說直接提起傷害告訴、背信告訴及刑事附帶民事的損害賠償

至於保護令的處遇方面,法院會安排醫生對你進行訪談及鑑定,確認是否有必要治療(通常是上上認知教育課)。

 

 

小5 101-10-24 18:21
在這10月初時我開公司的小貨車要上南下國道,在要上閘道前打方向燈慢慢往右打(時速約30~40有看後照鏡但就是沒看到阿伯),此時有位老人擦撞到約後車貨廂當下馬上送醫事後也跟家屬說醫藥費跟維修我跟保險會付責,也有送水果跟看望但是我也又工作關西無法天天看望這點也有跟他們溝通過,被說沒誠意去醫院看望時有問醫院的人老人的傷勢特別頭部,他說沒傷到頭出院時也有去看他我跟他(阿伯)談論上看來也沒什麼問題就等傷好談和解,但問題來一個禮拜後家屬打電話來說老人的狀況有問題不認得家人有恍神的狀況類是老人癡呆一直問我要怎麼處理(口氣不好),一天比一天嚴重一下說都不吃飯一下包紙尿褲等等...,和解機會越來越渺茫對方揚言要上調解會不排除上法院,我已經有誠意的處理問題了,但對方不領情我只是個剛出社會的人沒什麼錢也不知道要如何處理?如果真的上法院的話(我有遵守交通規則)是否真的比較不利有過失傷害前科的話對日後生活有什麼引響?請各位能給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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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5 101-10-25 18:14
回覆 小5 的發言內容:

 現在又有新問題了像我上面提過的阿伯住院時跟出院時我都有問阿伯頭部是否有問題
院方說"沒問題",2個禮拜過去了發現問題越來越嚴重,回診時檢查竟有腦內出血問院方時
竟然沒有當時的檢查紀錄,感覺醫院在騙人什麼沒檢查就放人錯過了第一搶救時間線再還有辦法醫好嗎?

皋月 101-10-22 12:20

今天早上開車上班時,有名年約40幾歲的婦人,騎車突然迴轉從我車道逆向行駛過來,由於當時那條道路算是鄉下的小道路,而且我上班都是開這條路,路邊常常會有小狗小貓或者阿公阿婆騎腳踏車突然闖出來,所以在那條路上我時速幾乎都是保持30至40公里左右,因為我車速不快的關係,就換我逆向閃過那名婦人,閃過後我有瞪了他一下,但是我沒開口辱罵或者有其他動作,因為當時我在抽菸,所以我窗戶是放下的,結果我很清楚的聽到牠說【幹哩娘,是在開殺小】。

我當下就整個火就上來了,明明就是你錯還敢先罵人,我就下車找那名婦人理論,結過那名婦人還回我說,我就是因為看到你在瞪我所以我才罵你的,我則回他說,那我現在覺得你在瞪我,我就可以揍你嘛??

他就回我說,好膽你就揍阿,你不揍我笑你是俗仔,我就直接往他臉上揮拳過去了,接下來他倒地後,我有陸續往他嘴巴補了幾拳,後來他記我車牌並且去驗傷驗傷結果說他手部、腳部、臉部挫傷牙齒斷裂。

想請教各位律師ㄧ下,我這樣算是重傷害還是普通傷害呢?

假如他提告的話,要求我賠償他,我堅持不賠償、不和解,我會被判刑嗎?

假如被判刑的話,最高刑責是多久呢??本人無前科,名下也無任何財產,存簿、汽車皆是家人名字,已成年(2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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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n Lin 101-10-22 09:33

在十月一號中午時我騎機車行經嘉南藥專附近(大門口)的紅綠燈時因,當下騎的是比較偏向內車道的白線但並未超過,就在一瞬間從我的左後方也就是內車道突然出現一台汽車從我身旁快速開過導致我被汽車的右後方擦撞以致發生車禍有請警察到現場也到醫院做過治療,在昨天晚上時我接到對方的電話並告知我他粗估因汽車後方也就是輪胎部分板金必須做維修,加上其他林林總總的費用總共要我付一萬二千元的七成給他,意思要跟我私下和解,但因為他主張說我要左轉並未打方向燈(實際上我是要直騎)下車也就跟我說他有行車紀錄器錯全都是我騎車未注意路況,事後想想若我真的要左轉那我應該是從他的車頭就被撞了吧!哪有可能是輕微的擦傷呢?當下也沒聽到汽車按喇叭的聲音,雖說要看路權的使用狀況判定車禍發生原因,但當下我騎的是偏向內車道也沒超過白線看起好像是我的錯?(在我騎車順著弧度轉彎要到嘉藥門口那紅綠燈得當下我確認內車道是無車狀態應為我要幫小朋友找粥所以有稍微的看了一下)擦撞倒地有痕跡機車整個往左邊方向倒位置剛好是紅綠燈那附近,警方希望我能私下跟對方和解但我覺得他要我負擔七成交個朋友也太多了,我到現在也沒跟他提出任何醫療的賠償,但他對我卻提出修車的賠償?實際上對方有打來要跟我和解但打來就跟我報價說他修理車子的費用直到要掛電話時才詢問我的傷還叫我好好考慮?

因我回復對方一切交給警察處理後,雖然對方都沒打來跟我說要賠償的問題,但我卻接到保險保險公司要我準備機車的估價單跟醫療收據還有診斷證明跟警察開的單子以及我的存摺影本(實際上並沒有要跟對方要求任何賠償,從一開始到現在我從沒跟對方要求過任何的賠償費用)由於我家人不放心在十月19號主動打了電話詢問對方,但對方的回應說他打電話我都沒接說我沒誠意跟他處理事情(雙手雙腳都是傷的狀態雙手只能伸直避免傷口疼痛),也從一開始跟我說修車費用一萬二的七成變成修車費用為兩萬(印象中他開的車沒有任何的損傷),最近因身體的傷好一點再19號時有回到事故現場觀察過現場的外側道應該是快車道並沒寫上任何禁止機車行駛的標示唯獨在內車道有標示(禁止機車行駛)而現場的最右邊也沒標上機車專用道的標示,當初我跟他都是同方向行進而我騎在前方當下因為要幫小孩找粥再次行駛順著路的弧度騎所有看過後照鏡我的左方為無車狀態,而對方為後車從內車道的方向疾駛而來在快到紅綠燈的一瞬間我就被擦撞因而受傷,對方現在說我沒誠意處理要告我實在覺得很冤阿,若他告我那我是否可以反告他傷害之類的呢? 現在連筆錄也都沒作負責的員警最後只告知要把案件送去調解筆錄,現在到底該怎麼做呢?

您好,

      1.首先要先確認內車道是否有「禁行機車」的標示。如果沒有的話,在路權上您並不會有非優先的問題。

      2.受傷部分是否有驗傷?可考慮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注意事發後六個月內告訴期間)。

3.若要調解,應將您受傷情形以及車損部分也算進去一同調解

Ian Lin 101-10-23 08:39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首先要先確認內車道是否有 ... (恕刪)

 1.我並沒騎在內車道,而是其在外車道的部份靠近內車道並未越過白線

2.受傷的部分有請醫院開診斷證明書,也保留提告的權利

3.負責的警察在事故後一個星期有打電話詢問是否有和解後再也沒通知幾時作筆錄,只說會通知作筆錄調解

4.當時我被擦撞機車倒在內車道全身都是傷,車子前進順序為我的機車在前方他的汽車後方,我騎在外車道也就是快車道而對方是瞬間的從內車道疾駛而過導致我瞬間被擦撞,當時我因經過校區所以有放慢車速,是否跟申請肇事鑑定的步驟呢?

sun.yl 101-10-20 03:59

前幾天,我要跟我前女友分手,但是他不願意,跑來我家門口要找我。
本來我不願意讓他進來,後來他傳簡訊說他把放在我這的東西拿了就走,再加上他不斷的按電鈴,所以大概50分鐘後我開門讓他進來。
他進來之後我已經將他的東西包好拿給他,同時請他離開,但是他不願意離開,一直說要跟我談,我說了很多次請他離開他都不走,最後我不理他,回房間玩我的電腦
他一開始只是在我旁邊吵,但我完全不理他,後來他就開始拉我的手(把我右手拉離桌面不讓我用滑鼠),我甩開他之後繼續用,他又繼續拉我的手,前後大概有3-4次,在這過程中,應該是我甩開他的手的時候,他有往後倒去撞到桌子或椅子之類的。後來甚至把我的筆電直接關上,於是我只好將他拉出我的房門外,同時把門鎖起來,不過我忘了我們要匙插在門上,他又自己開門進來,同時拿著鑰匙不還我,這時我便拿起手機佯裝報警,希望他自己離開,結果沒想到他開始破壞我家的東西,把另外兩間房間的鑰匙拔起來丟進馬桶裡沖掉,到只為此我忍無可忍,直接將他拉出我家大門,然後把門關上。

1. 他以拉扯過程中造成他受傷對我提出傷害告訴,有可能成立嗎?
(他筆錄中的說法是我有推他,但是我只有將他的手甩開,應該是他自己往後倒去撞到的,因為我當時坐在椅子上,他站著從後面拉我的手)

2. 他在我使用電腦的時候不斷的拉我的手,甚至將我的筆電直接關上,因此我對他提出強制告訴,是否會成立?

3. 他進入我家後,我多次要求他離開他都不肯,最後是我把他拉出我家大門(我家大門口監視器有拍到這段),因此我同時也告他侵入住宅,是否會成立?

4. 我的想法是,我根本沒有'傷害"他,他的傷是自己摔倒造成,且拉扯是因為他已經侵犯我的權利(強制的部分),因此我針對其不法侵害的動作做出防衛,因此同時告他誣告,是否會成立?

 

小賢 101-10-17 09:14
雙方騎乘機車
我要直行,有看見他在左側要轉彎,因此從右側正常直走
對方當時意圖未依規定兩段事左轉
看到左側前方有警察,又折返回轉意圖至待轉區
導致雙方發生事故,
因為雙方協議自行私下和解,沒叫警察,未報案也未簽和解
對方也承認錯在於他,會賠償我,
修車費對方支付,醫療費也只付了200
當時都有證人,但無監視影帶
於事後第4天對方以需要申請保險理賠為由要求配合至交通大隊備案
事發至今半年,他有驗傷單,但我因小傷沒看醫生 現在對我提告過失傷害,要我賠償他2000元
但我不賠,若起訴我是否會有罪,後續有無其他刑責??

1.民事部分已經和解 原則上雙方放棄其他請求權利 不過具體還是看和解書怎麼寫

2.如果不能證明你完全沒有過失 檢察官還是必須依法起訴 法官會判過失傷害罪 依這種情況可能會在1-2個月有期徒刑

您好,

      由於當時並沒有簽和解書,而且刑事告訴權不能事先拋棄,所以對方仍然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只是在開庭時可以告知檢察官,並由證人說明。只是對方若不撤告,檢察官認定您有過失,還是會依法起訴,只是最後可能會判處有期徒刑1~2月並緩刑

朱群岳 101-10-15 13:02

我叫朱群岳.被ETtoday新聞(東森)不實報導,,我的文化素質不高,不懂太懂法律.請求幫助.

我的e信箱:zlong12345@yahoo.com.tw 請好人回覆我,謝謝!

我有6個疑問:

1. ETtoday新聞在這不實報導中犯了什麼法?

2.是屬於刑民事訴訟,還是單單屬於民事訴訟?

3.我住板橋,那我要到哪裡提告訴訟?.

4.要告到法院要花多少錢?(舉例:要求賠賞200萬為例子我要先花多少錢,如要要求賠賞50萬我要先花多少錢?如果我是窮人怎麼辦?窮人沒那麼多錢?)

5.我是窮人沒太多錢怎麼辦? 我所有現金財產只有5萬.要怎麼告ETtoday新聞?

6.沒錢請律師,但我真的很需要律師幫我怎麼辦?有沒有告贏之後再讓律師委託費用?

(一)ETtoday新聞不實報導說我遊戲鐘花費時數達2000多小時, (我在新聞局公布明明就說7百多+3百多+67小時. 因不實報導時數使眾多玩家讀者認為我一定開外掛.如果有人3個月玩2000多小時就連我自己都會認為是外掛,因為不可能做得到.)

(二)ETtoday新聞當天根本沒有來到新北市政府現場,也沒有查明事實和證據就胡亂不實導.(我覺得沒有查明事實或找當事人確認不該亂報導)

(三)ETtoday新聞的那句嚴重公然毀謗,公然妨礙名譽.{疑朱群岳欺瞞台灣媒體與消保官,利用輿論對代理商施壓}這文字攻擊造成本人精神上受到極大傷害. (我在新聞局說的都是事實,我認為新聞價值因該是以公共利益為基礎,而不是誇大扭曲事實並攻擊當事人來引起大眾的好奇心.)

以下是)ETtoday新聞不實報導網址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009/112382.htm

ETtoday新聞偷偷改新聞文章,好在我有把還沒改的文印下來了.以下是還沒偷改之前的文章

============================================

新聞來源:ETtoday
暗黑破壞神3玩家朱群岳被鎖?玩家批消保官沒做功課
記者鍾禎祥/特稿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009/112382.htm

職業玩家朱群岳泣訴,自己「暗黑破壞神3」遊戲帳號被鎖,2000多小時的心血付之一炬,
北市消保官也跳出來,指業者逕自主張違反遊戲規則,被台灣媒體大幅報導。不料消息一出
,引來許多「暗黑破壞神3」玩家質疑,報導內容多處與遊戲現實不符,疑朱群岳欺瞞台灣
媒體與消保官,利用輿論對代理商施壓。

 

第一個疑點,據《蘋果日報》報導,朱群岳在遊戲中花費時數達2000多小時,但「暗黑破壞
神3」遊戲5月15日上市至他被封鎖的8月17日,扣除維修時間,總遊戲時數也只有2600多小
時,除非朱先生每天都不吃不喝不睡,連續3個月爆肝打電動,不然很難相信這之中沒有誇
大浮報事實。

第二個疑點,朱群岳稱自己玩遊戲好時可月入3、4萬,但有玩家幫他試算,照知名寶物拍賣
網遊戲貨幣和台幣換算,依他的遊戲時數,收入遠遠不只只有3、4萬,這還不包括裝備、帳
號等額外收入。

第三個疑點,有玩家從新聞照片中找到朱群岳的帳號,發現其裝備並無特別驚人之處,似不
如他所稱「那麼厲害」,「就是普通的打寶裝嘛!」多數「暗黑破壞神3」玩家也不認識他
,以至朱忽然成為Google熱搜排行關鍵字第1名。

第四個疑點,「暗黑破壞神3」的開發商「暴風雪娛樂」,是以「嚴懲外掛違規玩家」出名
的公司,也因為這樣深受全球玩家愛戴。雖然消保官認為暴雪處置不合理、不公平,但要了
解,美國的消費者權益遠高於台灣,若暴雪常亂封鎖帳號,早就被告翻了,用不著台灣玩家
跨海求償

有曾被「永久封鎖」的玩家現身說法,若真覺得自己沒有使用外掛等非法程式,只要寫封英
文E-Mail給暴雪客服,通常可以解鎖;暴雪在封鎖帳號前,都會錄影存證,以防有類似糾紛
發生。

據平面媒體報導,10月4日在消保官陪同與代理商協商後,朱群岳的帳號已經解鎖,但歸還
道具的權利仍在開發商身上,本地廠商無權置喙。台北市消保官蕭光展對此表示,該遊戲為
國外開發、國內業者代理,業者以玩家「異常表現」為理由鎖帳號,公平性和合理性令人質
疑。

消保官的主張或許沒錯,但3C、尤其是數位內容有別於一般實體商品,不能用相同的邏輯來
處理,如之前北市府要求的APP有7天鑑賞期可退貨規定,讓國外廠商見識到了台灣政府在數
位法規方面的落後,消費者也不買單。

朱群岳的帳號被鎖,或許是他個人的問題,但就相關報導看來,只是再次突顯我國政府與官
員對此領域的無知,許多一般玩家都可以提出的疑點,身為執行公權力的公務員卻茫無頭緒

雲端時代興起,也帶來許多新商機和新行業,日前《ETtoday新聞雲》就曾報導過,知名國
外玩家Athene靠玩「暗黑破壞神3」賺入4千萬台幣。2012年,全球遊戲市場將突破千億美元
(3兆台幣)大關,其他如職業電競、數位內容買賣服務也跟著蓬勃發展。

而台灣不管是在制度、法規或官員的觀念,對比過去10年積極耕耘此區塊的韓國,顯然還有
很多加強的空間。

 

白玉堂 101-10-10 21:27

請問一下兩台機車在十字路口擦撞,但是雙方又不知道的情況下把機車移開現場,重點是警察說無法測量,只能看當時路權但是有一方受傷,那受傷那一方可以告對方傷害嗎,我問過很多人大部分都說可以,但是也有人說不可以,因為說沒有證據,車禍當時沒有測量所以證據不足,請問是這樣說的嗎?我都被搞迷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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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 101-10-07 00:48

請問光一張驗傷單就能證明我有打歐打被害人嗎?但明明我沒有,請問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因我有其他案件前科怕法官不採信.告我的是我太太.因他一直想離婚小孩.因我沒重大過失所以他遲遲無法提判決離婚官司.最進利用我跟他爭吵的過程.隔天他跑去驗傷告我家暴傷害.然而本人確時沒打人.檢察官也傳我媽問訊我媽也說有爭吵沒動手.請問我這樣還會有罪嗎?...我要如何自保..法院都認定女性比較弱勢.我有前科又怕法院對我有意見不採信..幫我指點一下謝謝

 法院要判定有犯罪,需要有充分的證據才能夠。

你的情形,你與對方爭吵,應該是會構成家暴,對方可以申請家暴令。

但是傷害部分,光有一張驗傷單,會不會被判定有罪,要看你的訴訟技巧及看你碰到的法官為人。

嗯嗯 101-10-06 14:12
我16歲,有竊盜傷害前科。之前被安置了五年,出來後犯了傷害罪,進去少年觀護所沒幾天後出來保護管束
但是這次犯了殺人未遂!還有妨害自由(對方昏迷指數剩三)有可能宣布腦死(植物人)!!
因為對方欠錢!我去幫忙出氣,這樣我會關很久嗎?
感化教育嗎?
有可能安置嗎?
第一次開庭會不會就被收押呢?
刑法那些是怎麼判的呢?
有可能減輕嗎? 如果他變成植物人的話!那是殺人還是殺人未遂呢? 我16歲 是送感化還是什麼等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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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10-06 16:32

你犯的是重罪,不會適用少年調查程序,

少年法庭會移到地檢署以一般程序處理,依法判刑,不會用感化處遇

另可能先將你收容,也就是當庭收押的意思

嗯嗯 101-10-06 19:24

我16歲也要去地檢署?

那沒有少年保護法等等的嗎?

是直接判刑???

嗯嗯 101-10-06 19:29

如果我不去感化的話!!!!!!!!

那是去關哪裡呢?

少觀所嗎?還是???

低調 101-10-06 22:05
回覆 嗯嗯 的發言內容:

我16歲也要去地檢署?

那沒有少年保護法等等的嗎?

是直接判刑 ... (恕刪)

 直接判刑也好啦

乾脆建議判個死刑就好了

上述,講講而已

但判刑也滿輕的

你放心,不會有死刑,和無期徒刑

我也是混很兇耶!

但我也沒那麼狠過

當初有人動手打我,評我實力可以找人做掉他

但現在,還是用司法解決

現在還想有機會可以去司法界服務

最後,勸回頭是岸。

小許 101-10-04 22:45

您好:

我家人在幾天前晚上與人發生車禍擦撞事故
當時我們駕車從巷弄出來不小心與對方的機車發生擦撞
我們車頭(車牌位子) 擦撞到對方機車右側車身
導致對方2人有輕微擦傷
當時開車駕駛人有喝酒 酒測值0.08(不是未達酒測標準?)
當時警方以公共危險罪請示檢察官案子函送地檢署(函送... 人不用到地檢署)
到目前為止 未有下文
但是在今天我們突然接到警方來電告知對方到警局對我們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我們雙方並未進行任何的和解調解的過程
這樣提出過失傷害 合理嗎?
想請教律師  這案件會有哪幾種可能的解決方式?
以這種情形來說 會被起訴嗎?  是否會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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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芸 101-10-04 23:22

嗯嗯!  謝謝 謝律師~
不過我還有問題
就是酒測值不是未達酒駕的標準 這樣還算酒駕嗎?
假如說對方要求的和解金額非常不合理 雙方無法達成和解的話該怎麼辦?

蕭宇軒 (蕭律師) 101-10-05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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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均 101-09-29 00:21

我(29歲 無前科) 2012年9月8日 晚上,我和我老婆一家人在他家聚餐, 因為隔天我的母親要去慈濟的電腦相關課程進修,要向我借筆記型電腦,我與我母親相約在晚上 11點40分在我老婆家的一樓門口相等要交給我母親筆記型電腦 , 當時我和(我老婆 , 和的表哥1位 ,表弟2位 ,表妹2位 ) 同時離開 , 到1樓大庭門口時看見有一輛白色小廂型車位於我母親後方位置約一公尺,我母親是在機車上等待 , (因社區一樓路邊有一處可停一部汽車,但凹槽是規畫紅線),我母親便是熄火停在此處等我, 我告知我母親後方有車輛要停車請她稍往前移,就在她稍往前移之時後方白色小廂型車突然猛踩油門,以超乎平常停車速度衝向我母親,就在即將靠近之時才急踩煞車(速度之快在如此短距離之內緊急煞車都還有胎皮摩擦地面的煞車聲),我和在旁的我老婆和老婆表哥都嚇了一大跳 , 當時我很用力的拍了對方副駕駛座車窗,並生氣的罵了對方(x!!哩衝三小) , 對方約40多歲 , 也很生氣的下車 , 我老婆的表哥上前詢問他是怎麼開車的 ? 對方很兇的對我說 (ㄍㄢˋ!! 哩拍三小!! ) 當時我很生氣,開車這麼粗暴還差點撞到我媽媽,還這麼兇(當時他正在和我老婆的表哥理論,還是很凶) !! 我從我媽媽的位置過去一把抓住他的領口把他一直推往到後方警衛室牆壁 , 於是和對方開始發生拉扯…

拉扯過程中,我們雙方跌至社區門口的盆栽中,和機車停放區(造成一輛機車傾倒) , 我將對方押制在地 , 過程中 , 我們彼此對罵! ( 對方筆錄中記載我在拉扯中有說出 : 呼妳死 , 警察也針對此點提出質問,我是否有說此話? 筆錄中我有承認當時情緒激動,或許有說出類似詞語)

警察到達後我被我老婆的表哥和表弟拉開,警察了解事件後要求對方先將車輛移開違停區域,並要求到警察局製作筆錄酒測檢驗(對方無酒駕),全程錄影錄音,錄影中我情緒激動,想找對方理論,警察認為我不適合製作筆錄要求先回家休息明天在通知我製作筆錄

隔天下班接到警察電話,警察先生讓我看完所有影像紀錄(社區門口監視三個角度,警察到場後所拍攝的影片)而後製作筆錄 , 警察先生告訴我對方要對我提出傷害妨害自由告訴,他已經去驗傷了, 我問:妨害自由是哪裡來的? 警察:他說妳拿刀子壓著他的右眼說要讓他死 , 而且一直攻擊她的頭部 , 我非常確定我們是拉扯,我完全沒有揮拳動作,更沒拿刀押制他,(對方驗傷單:手軸,膝部,胸部,挫傷)

後來警察說:可是對方撿到妳的鑰匙圈上面有一把瑞士工具刀(含刀面,十字螺絲起子,一字螺絲起子,開罐器,措刀…這種) 我說:這是我的鑰匙沒錯,但我並沒有拿他壓制傷害對方 , 警察說:那你要對檢察官解釋 ,我問警察,是你自己撿得嗎? 警察說: 對方把鑰匙圈給他時就是全開的狀態(四項工具,那是單手無法展開的工具,需用指甲扳開,但對方說我一手壓制他,一手拿刀出來押他)

對方又說他口袋裡有五萬塊不見了, 他並沒有說是我拿的

現場狀況就此為止.

以上:全有錄影存證,我已盡我所能客觀陳訴 , 是我犯的錯,我一定承擔,
對方損失我一定負責!!

我有幾個疑問:
1.對方說我打他頭部,但他的驗傷單上只有手部腳部胸部挫傷 , (拉扯過程中我們雙方跌入社區盆栽我也有手足部挫傷及刮傷,我們都有驗傷單) ,我知道我自己先動手一定不對,但對方這樣的駕駛方式威脅到我母親的生命安全就沒關係嗎?
2.對方說我拿刀押他,但監視錄影器和現場(我 我媽媽 我老婆 我老婆的表哥 我老婆的兩位弟弟 我老婆的兩位妹妹 和現場的社區警衛都可以證明我沒拿刀押他),拿刀押人這麼過分的事我真的也做不出來!!
3.他說他在現場掉了5萬塊要給他兒子繳學費,但現場監視器包含在場警察10多個人沒有人看到,監視器也沒看到,那是要我賠償嗎?
4.我是個裝潢學徒,賺沒多少錢,只要證明是我錯的我一定負責,借錢,分期付款都可以接受和解,但她說我拿刀押他和她掉五萬塊這無須有的罪名我無法接受

5.她說我拿刀押他,又攻擊他頭部,還掉了五萬塊...但我真的沒有這樣做(三部攝影機有拍到拉扯開始時我手上並沒有任何東西,但有幾十秒的時間我們雙方跌入盆栽中都不在畫面裡,對方的驗傷單中更沒有頭部傷害),我該如何跟檢察官解釋?

感謝專業的各位律師幫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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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en 101-09-27 00:46
如果今天我只是跟顧客或是客戶告知公司規定, 結果對方不爽就在電話裡面先是問了您貴性, 接著對我人身攻擊,最後罵了一句「我不想再跟你這種賤女人講話」 接著又說你最好怎樣怎樣的,否則我一定針對你。 因對方先問貴性之後才開始針對辱罵我.... 且隔天還到高層客訴本人,但客訴內容完全相差許多 是否可將音檔及信件內容直接交給警方,告她傷害個人名譽或是毀謗罪??
電話中的對話 應該不可能公開 要構成妨礙名譽實在有困難 你可以朝向恐嚇罪思考
薄荷糖 101-09-26 03:48

上班途中(半夜,因為我是大夜班)我騎機車與休旅車對撞
我是直行,對方則是左轉撞上我,然後我跌倒在地
對方則是一下車就馬上把我的機車移到別處
對方2人,開車的人有喝酒(員警告知時我才知道)
從頭到尾都是女方再跟我聯繫,對方移車當時,因為我忽然被撞,其實有點呆呆的
當下報警後,因為我有受傷,所以先坐救護車至醫院包紮,事後才跟來醫院的員警去警局
機車部份車頭全毀,對方前方保險桿受損
機車部份則由對方修理後,我再至機車行牽回
對方2人,開車的人有喝酒(員警告知時我才知道)
事情在8/31的半夜23:50左右發生,筆錄做完後,對方有跟我聯絡修車事宜
一來一回在9/7結束,我測試機車也可以才跟對方聯絡談和解
我因為受傷還好,但是因為車禍的關係,而導致平常考績受到影響
對方修機車費用約7千,我要求要3萬的和解金(包含了修車費)
但就在我提出這樣的要求時,對方就再也沒有來過一通電話
我是等了約1個星期左右,才直接去申請調解委員
9/7告知和解金,直到9/25到調解委員這期間,我通通沒有接到對方的一通來電
和解過程,對方一直認為是我要惡意敲詐,還在期間說什麼「我本來就不要和解
對方2位男生(約50多年次),對上我只有一個人(71年次),又一直大聲嚷嚷
其實我很害怕,家人來時也勸我算了,所以和解金改為1萬2
對方又推脫沒有錢,又改時間,改成下個星期。打到這時,我真的覺得為什麼我要一直退讓
感謝看到這裡的律師朋友們,想請問:
1.如果下星期的和解金額對方又要再降,我若不接受
造成調解失敗,會影響到我上法院提告嗎?
2.和解金額原本為2萬2,因為調解的關係,降為1萬2
若上法院提告,我可以將和解金額還原至我原本的3萬(含修車)嗎?
3.因為只有外傷,並沒有特別再回診,而工作損失也是一些無形(因請假而受影響的考績)機車受損已由對方支付(調解時對方說的),而這樣的我要如何提精神、工作損失車禍發生至今,每晚都睡不好,會一直夢到車禍發生狀況,但未就醫看診可以連帶賠償在精神損失內嗎?
3.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上法院後我方需要支付什麼費用嗎?(如開庭費) 
4.9/25 第一次調解金額確定,但用戶態度不佳,且當下又推說沒有錢(期間又說他是自己開公司)又改一個星期後(10/2) 寫和解書,金額則為1萬2,若當下我不願和解(除非對方跟我道歉)要提告,可是因為10月底確定要出國(機票早在4月份已購買開票完成),若我延後到我出國回來(11/1回國)再提告,會不利於我方嗎?

沈恆 (沈律師) 101-09-26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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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zzy 101-09-21 16:19

家人前陣子騎機車汽車撞倒受傷, 有報警來處理(送醫院急診及雙方做筆錄), 對方車子受損人沒受傷

前幾天已調出警方繪製的"現場圖",據在產險公司上班的朋友說:雙方都有肇事責任

我知道還要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甚至到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才能釐清雙方的肇責

我也知道我方可向對方請求 醫療費用,復健美容費用,看護費用,交通費用,車輛維修費用,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賠償, 及告對方過失傷害罪(雙方打算到 調解委員會 調解)


我想請問的是:

(1)只要對方有肇事責任, 對方的過失傷害罪是否一定會成立? 

 我在網路上查到的資料說: 就算對方只有百分之一的肇事責任,   如果我們告對對方 過失傷害罪,  對方一定有罪留下案底.是這樣嗎? 

 (2)警方繪製的"現場圖"是當時車禍的現場情形及發生車禍過程 

 "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是說明發生車禍 雙方所違反的法規及現象 

 鑑定委員會 也只說明 雙方誰是肇事主因, 誰是肇事次因   

都沒有說明 誰該負幾成肇責,    

坊間常聽到 73(一方七成肇責,另一方三成肇責), 64, 82......   

這是誰認定的? 是保險公司認定的嗎? 具備法律效力嗎?  

 如果在調解中有一方不接受, 那又要怎麼辦?
(3)工作損失要怎樣計算呢?    

網路上的保險理賠人員說:以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 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幾天, 再以薪資乘上天數.    

家人有醫師出具證明要休養5天(為了請假用),   家人向公司請了5天假, 後來因傷勢嚴重又向公司請了5天假, 共10天假.  我方主張應賠償10天薪資.   

實務上(或法律上)應賠償 5天 或 10天呢?   

(4)額外想到, 有些福利好的公司有特別的休假, 如果請假卻沒有扣薪, 也可以向對方請求工作損失賠償嗎?

(5)精神慰撫金 實務上 怎麼計算呢?   

我查到的資料都說: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實務上有沒有參考的標準? 不然不是變成雙方喊價殺假嗎?
謝謝!!

伶伶 101-09-20 08:13

我是一個從小就被抱來撫養的女兒現已30幾歲(現獨生女沒兄弟姊妹他也沒老婆)
當時的年代我母親是用假出生證明把我當成是親身子女
我父親30幾歲開始出現被害妄想症的症狀
第一個倒楣的當然是我母親.他也因這樣在我7歲離開後又回來10歲才真正完全離開
我1個小女生跟著他受盡精神上和他生活方式不正常ㄉ虐待
這中間也又被社會局送到育幼院安置.但還是被他用盡辦法帶回來(那時受虐兒沒113系統沒那建全)
回來後我知道國家沒辦法保護我.我只好等到17歲離開家裡20歲結婚來解決
這中間結婚後我不是沒跟我父親聯絡只是他會說妳嫁了等.........
跟我叔叔伯伯都有聯絡出去等.也會探他消息.有出事時我也會出面解決
今年1月份他被送進急診因糖尿病引發壞死性筋膜炎截肢
我也幫助他到可以走才放他回家
也幫他想辦法把房子賣一個好價格讓他還清貸款.剩下的錢讓他後半輩子都無憂
在6月帶她去醫院做追終檢查時發現癌症指數非常高(正常24他是5千1百多)
醫生說要住院檢查她一直不願意我也哭著求他.他回我他不會死
7月底時他全身已出現嚴重黃疸連眼球都黃了也不去醫院
到8月底時才願意住進醫院檢查確定是膽曩癌末期有懭散到肝
我就變成他被害妄想症的對象.要抹奪他的家產.只因我是法律第一順位.害死她我就有錢了
但我要照顧他.他只要吃東西身體有狀況就說我下毒.但那些都是他癌症的症狀
所以他說要去法院跟我斷父女關西
本我不怕我又問心無傀.他的錢我都跟他算的清清楚楚有單據沒有多拿他錢
現我姑姑出現知道我爸把房子賣掉有錢又要死了
就一直來醫院假好心我爸又聽他的(當初我爺爺奶奶死時他有拿她們存摺偷領400萬走兄弟也沒告他快80歲身體還超好.我爸住院第3天他還來問他存摺密碼我那時有請看護偷告訴我)
現我要控制她被害妄想症又要癌症還有這個姑姑
法律上完全沒辦法幫助我處理精神病又有癌症的人(我問了很我基構跟政府單位)
也不能幫他坐禁治產.(醫院已開有他有妄想症和癌症的診斷證明書是大醫院)
難道要他傷害到人才可處理他嗎.我現在跟小時後一樣無助法律幫不了我政府幫不了我~真可笑
我想問
1.如果他去法院要跟我斷絕會判通過嗎.我身分證上就變父母不詳.....我手上有他妄想症和癌症的診斷證明書會有用嗎?我離開他那多年從1月份他才開始有病痛我都有做好女兒的事盡心照顧他
2.如我姑姑去法院說我不是我爸的親生女兒那我父女關西會不成立嗎
3.我還要多注意甚麼或準備甚來預防會發生的事情
4.有別的見議給我嗎
其實我只關心如何幫助我爸走完最後一段路.因他是精神病患他壓力會一直爆(他爆很多次了醫院快翻了).我也是冒生命危險在照顧他.只是現姑姑出現我不甘心錢落在壞人手裡那是我父母辛苦賺的.為甚房子我處理好了有錢了你才來
現我爸雖癌末醫生也說6-12個月.但他現除了身上有膽汁的導流管.和電療的疲累(很快精神又很好)其時他自已都可處理生活.只是醫生說他這種是無法醫了.要倒下時間很快就走.只是中間病痛他會認為是被害.我是顧他的人那就是我啦
我真的不知路要怎走了
請幫幫忙幫我找一條路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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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1-09-20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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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101-09-19 10:47
在今年7月中旬我跟我先生與人擦撞 該路段無交通號誌,僅警示號誌 我方為閃黃燈,另一方為閃紅燈號誌 在行駛該路段時,我方因已知道無交通號誌,故有先鳴喇叭做警示 但因對方車速過快(時速約70~80),又因從涵洞衝出,導致我方閃避不及(時速約50~60),撞上對方車子後方 有波及到路人兩方,一為騎電動車的阿婆,另一為停在路邊的廂型車 阿婆可作證我方有鳴喇趴警示,也可證實對方車速過快,因阿婆在對向有看到對方車速過快,因而停在路邊閃避 我方車輛投保乙式全險,對方車輛僅保強制險 阿婆因被我方彈出的保險桿波及,導致電動車有受損,並有擦傷,因原本腳部行動就不方便,因為此次被波及到所以又有開刀治療一次 我因懷有身孕,但到醫院檢查後胎兒無礙,所以並無開立診斷證明 停在路邊的廂型車因對方車速過快打滑,所以有被輕微撞擊到 在8月初也已向地方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但破局 我方因投保乙式全險,故有保險公司介入處理,但對方不願釐清肇事責任,因而無法四方和解 我方隨即申請車禍鑑定,但在今日卻接到車禍鑑定駁回,只因對方控告我方過失傷害 但我質疑的是,對方是在8月中旬向當地警局提出控告我方過失傷害 為何會在今日我前去追問鑑定安排後續時,才被告鑑定駁回? 又在電聯當地警局承辦員警時,才被告知已被控告過失傷害?當中已事隔將近一個月,是否當地員警有作業上的疏失? 還是說作業程序都必須這麼久? 原本阿婆的家屬是要立即提告過失傷害,但因我方積極尋求和解,並請求他們等車禍鑑定下來之後,若對方仍不想釐清肇事責任,再起他們提告過失傷害 阿婆家屬也同意,並也等了我們這一段時間,在這期間我方也不時電聯關心,並向對方家屬主動聯繫目前處理進度 但在日卻被告車禍鑑定被駁回,並且被提告過失傷害 此部分想請問一下,因對方是因為自身車速過快導致車輛打滑,傷勢僅為擦傷 又宣稱有頭暈 是否有可能對方控告我方過失傷害會不成立?我方無罪?? 並且阿婆家屬也打算提告過失傷害部分,是否有可能僅控告對方?對我方保留?因阿婆家屬也知道我們的誠意,也不願為難我們,是因對方態度惡劣,不願和解 此部分是屬刑事案例,是否一定要請律師呢?? 又如屬易科罰金的話,是否會留下過失傷害前科?? 因我方真的很有誠意解決,只因對方遲遲不願釐清肇事責任 是否有可能我方會被判無罪呢? 以上是我的問題 不好意思有點繁複 還請您撥空回覆我 感謝您
1.車禍案件要無罪機率比較小 除非能證明自己確實無過失(無法預見) 2.沒有和解通常判罪下來是可以易科罰金 不過還是屬於有前科紀錄 3.告訴原則上無法分開 須同時告訴你們兩人 4.鑑定部分程序通常就是2個月左右 所以這應該沒有什麼疏失的問題 如果你覺得鑑定結果有錯誤 可以提起覆議 或於日後訴訟程序請求法院送學術單位鑑定 5.如果有必要 當然可以委任律師陪同開庭 是否有必要 還是看自己的需求
101-09-17 01:43
未依離婚協議書給付贍養費該如何處理?前面3個月都有給,但都沒有給到該給付的金額,都只有給一半!從第4個月就開始理由一堆找藉口塘塞!請問有沒有人知道該如何處理?我該怎麼做? 第四個月就再也沒有依協議的部分匯款!本想拿驗傷報告去告傷害!但已過半年時效!這個人分明就是想拖過半年傷害追溯期!我就無法拿這點告他!對方也就不用再匯款,有誰知道我該如何處理?
也只能透過司法程序處理 直接向法院訴請對方應給付扶養費或贍養費 取得執行名義後 再執行對方財產
101-09-17 01:42
未依離婚協議書給付贍養費該如何處理?前面3個月都有給,但都沒有給到該給付的金額,都只有給一半!從第4個月就開始理由一堆找藉口塘塞!請問有沒有人知道該如何處理?我該怎麼做? 第四個月就再也沒有依協議的部分匯款!本想拿驗傷報告去告傷害!但已過半年時效!這個人分明就是想拖過半年傷害追溯期!我就無法拿這點告他!對方也就不用再匯款,有誰知道我該如何處理?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9 23:44
建議您先發個存證信函,限期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給付贍養費
Ting 101-09-15 14:54

您好:

雖然此類車禍案件是屬於常見的類別,但有些疑問還是想要請教。

事發源由:行徑摩托車車道時,後方擦撞我方摩托車(有感覺東西碰撞但我方車未覺有異,我方也並無摔車,而是聽到後方摩托車有摔車的聲音而停住至後方關心)。不清楚的地方是對方不見得是因為我方摩托車而導致摔車,也有可能是自己的問題。當然有幫忙對方交通指揮,避免其他車輛再追撞,也有關心是否需要攙扶,但對方認為因為我方聲音較大嗓門,以為我方恐嚇,所以不接受。事後對方有挪動自己的摩托車,而且有摔傷,因歲數較大(64歲女性),導致腳有外傷或骨折。當時有請警察先生至現場筆錄,對方也送至醫院。事後說會電話與我方聯絡,但並無接到任何電話。當然也錯過請警方將附近的監視錄影做保存而導致此資料喪失,也只剩下警方筆錄。我方有保機車第三責任檢,但因我方機車並無損傷問題而並沒有去辦理。而時間過了約1-2個月就收到對方告傷害的法院通知,此時也跑了一趟警局重新比對筆錄。法院上當然是談不攏了!事後上調解會,對方要求20萬賠償金,當然和解不成。只好再安排下一次法院了。

想問的問題:對方擦撞我方摩托車第一時間導致自己受傷的部分,有什麼賠償問題嗎?或者刑事民事責任問題?因為問題出在我方也不確定對方是否真的是我方造成她受傷的,另外要求賠償的金額20萬過於誇大,所以和解不成。對方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所以答詞非常模糊。從進法院開始,討論的都是她多可憐,受傷不能工作,年紀歲數很大等等,而不是她自己本身如何造成車禍問題。因為有考慮還要再進去法院,如果談不攏,我方還是會有和解不成的問題存在。請問我該如何進行接下來的處理才好?另外調解的時候有答應可以賠償醫療費用,但對方要的費用是更龐大的20萬和解金。我方當然不會理虧,也覺得事態並非我方負全部責任

煩請律師大人可以幫我解答一些疑慮。^^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0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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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兒 101-09-14 14:47

今年5月03號因工安意外受傷在8月底已經和老闆去區公所和解

求償包含4個月薪水(分期4個月給付)還有一個南山人壽的保險當中領了5萬多總共賠償20出頭萬

和解內容有提到即日起保險終止不得任何請求之類的字句(因為我和解書沒帶在身上 我大概敘述)

我一直以為保險終止之後就不能再去申請理賠了 直到和解完我問我的業務員他說針對受傷部份

就算對方退保還是有做理賠直到復原所以我們就沒經過老闆那邊直接去保險公司做申請

現在他老闆知道我們去申請這條理賠金他說和解書有寫很清楚終止合約就不能去做申請所以她說下個月給付的薪水裡面要扣除 但是我有跟她說終止是你們終止員工雇主關係他的受傷部分還是可以做申請在說我們是自己去申請沒找他們

想請問一下在於這點我們有違法嗎?

今天他態度在和解之後180度大轉變 我們可以反悔和解嗎 需要付出甚麼代價?

因為他們是三人以上工安意外 有通知勞檢局  現在和解書已經寫了  可以在去告他過失傷害

謝謝

小湘 101-09-13 21:52

您好: 我的家人被告傷害, 已於7月30日開過偵查庭, 請問: 1.何時會收到起訴書或不起訴書? 2.若對方撤告,我們也會收到起訴書或不起訴書,或是什麼通知單嗎?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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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 101-09-13 21:27

事情是這樣的.
姊夫停車在紅線上(已經停好了..人不在現場).有一個青年被計程車撞傷了.現在重傷
青年的家人說是我們在紅線上的車子擋住視線 才會害青年被撞.法院判刑式與民事責任
刑事判賠計程車司機坐牢1年半 姊夫55天可易科罰金.但計程車司機不願意支付金錢.所以被關
姊夫以5萬5不用坐牢..但是現在民事訴訟好像要賠錢..現在青年的家人看在我們付的出錢的樣子
她的律師教他可以向我姊夫討全部的賠償金額.但是我不知道金額是多少.如果假設今天民事賠償金額是100萬好了那至少也要是姊夫跟計程車司機一人50萬對吧.或者是按照比例來賠償
可是現在青年的律師是說他們可以只要向我們追討全數100萬
因為計程車司機已經聲明他不會拿錢出來 要坐牢就坐牢
請問姊夫該怎麼辦.我查過網路 我們有過失傷害罪.因為亂停車
雖然我們有連帶責任.可是為什麼卻要我姊夫先付清全數100萬然後再換成計程車司機欠我方50萬呢?那我們也真的拿不出100萬只能拿出50萬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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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9-13 13:59

日前友人在路上被一輛逆向機車撞上,警方的初步研判說對方未依規定方向左轉,我朋友的部分為沒有明顯違規事項,這事也上過調解委員會一共開了三次,對方堅不合解,他不願賠償我朋友修車的費用,反而要我朋友賠償他三千元,對方向調解委員會要了調解不成立的證明書,轉告我朋友刑事傷害),這還是當初承辦的員警給對方的建議,今天一位刑事警來找我朋友,說叫我朋友跟對方和解,因為情勢對我朋友不利,說他受傷是事實,所以很有可能我朋友的傷害罪會成立,對方要和解(但各賠各的,他說他不要我朋友賠償了,他也不願賠償我朋友的修車費用),我朋友說他當時看到對方逆向往他的方向來時他己靜止不動的了,但對方還是撞上來了,現在對方說發事故的路上沒有劃線,沒有待轉區,沒有交通號誌,所以他不算逆向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這樣的形對我朋友真的不利嗎?我朋友沒有行車記錄器,就只能任由對方胡亂說嗎?我們該怎麼做,真的是倒楣透了

請各位律師幫幫忙,感恩

 

 

 如果認定自己沒有過失

 當時確實已經屬於靜止狀態

 是對方自己肇事所致

 將來檢察官調查或法院審判都可以請求送鑑定

 並非對方主張都是正確的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3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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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101-09-13 11:08

想請教以下問題:

1.檢察官於何種情形之下可不用開偵查庭,即可逕行結案?此舉是否妥適?惟告訴人無法補訴、事證及請檢察官傳訊相關人員

2.告訴人可如何補救?

3.如何寫申請議義書?有相關規定內容或格式嗎

4.告訴人非公眾人物,提告事項亦非公眾事務...,請問記者可付諸報紙之平面媒體嗎?該舉已為告訴人造成2度傷害,有相關法令讓記者知道以侵犯他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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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昊 101-09-12 23:27

律師

我想問一下 普通傷害罪 是告訴乃論 
可以撤銷告訴 這個我知道
只是被告者有8個人 受害者可以單單對我或幾個人撤銷告訴媽!?
這樣 會有什麼影響??
8人之中 我知道有一個人是重傷害( 非告訴乃論
如果 撤銷告訴的人數增加 會怎樣!?

我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 很怕 留案底
我已經滿18了(未20)
被告得8人中 扣掉我還有兩人滿18(未20) 其餘都未成年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2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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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昊 101-09-12 23:53

蕭宇軒 律師
你說的第二點 我還是不解
可以說淺一點嗎??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3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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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昊 101-09-20 12:32

我有去開庭 只是是偵查庭  然後法官就問我那天的事 還給我簽一張紙
上面有什麼證人 被告 受害者
我視簽再證人 這樣會怎樣嗎!?

 

小昊 101-09-12 23:18
律師 我想問一下 普通傷害罪 是告訴乃論 可以撤銷告訴 這個我知道 只是被告者有8個人 受害者可以單單對我或幾個人撤銷告訴媽!? 這樣 會有什麼影響?? 8人之中 我知道有一個人是重傷害( 非告訴乃論 ) 如果 撤銷告訴的人數增加 會怎樣!? 我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 很怕 留案底 我已經滿18了(未20) 被告得8人中 扣掉我還有兩人滿18(未20) 其餘都未成年
撤回告訴有主觀不可分的問題 所以對一人撤回告訴效力及於全體被告 並無法單獨對其中一二人撤回
恩恩 101-09-12 16:27
律師你好,之前你有回答我的問題 1.請問強制汽車保險理賠主要是賠車還是人呢? 2.另外我因為是有稍為逆向嫌疑,但那條路並未畫至任何中線或雙黃線 請問我會因此被判要負全責嗎? 3.我是看到他後煞車往左閃,而他也有繼續移動 請問他這樣無任何的責任嗎? 4..還有我跟我弟因此都多處挫傷 請問可否向對方要求醫療賠償? 5.我有受傷,我可若向警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我需要另外支付支出嗎? 6.若照我上述說明 一般會判一方有全責,而另一方無責嗎? 7.還是會有按照比例原則,主因賠償七成,次因賠償三成?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3 00:06
一、只會陪體傷。 二、肇事責任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判定,申請鑑定後,會調查這些事實。 三、醫藥費用可以要求損害賠償,附帶民事必須等刑事過失傷害罪起訴後向法院提起,不用額外負擔裁判費。 四、若都有違規,則會判定肇責比例,之後求償的金額就會依照此比例計算。
小銘 101-09-10 15:17

事情經過:

8/25 上午10點,某輛汽車逆向行駛(整台已開在我的車道上)與我(機車)發生車禍,對方肇事逃逸,於是我馬上請旁邊店家打電話報警,路人也隨即騎車前往查看肇事車牌號碼,警察到現場後馬上讓我酒測,測出酒測值為0.26,把我帶往警局作筆錄並移送法辦,肇事車主當天也被警察查出並請回警局做筆錄,前提是我是在 8/24 台北公司中元普渡後下午4點多,在公司喝酒喝到 8/24 晚上8點,因為喝醉了所以公司同事送我去旅社過夜,8/25上午7點同事送我回新竹,我洗了個澡且吃過早餐後才出門準備去考試,然後途中發生車禍

當天警察已將兩個案件併為一案(肇事+酒駕),他說因為我是被害人,併為一案可讓檢察官及法官了解我是因車禍而報警被抓酒駕,或許讓法官及檢察官不對我起訴。

補充一下
我是跟我女朋友住在一起,所以早上從台北回新竹後,我吃個早餐洗個澡,與我女朋友兩人騎一台機車出門,發生車禍的,我們都有告對方傷害

請問我的狀況會是如何??

我沒有任何前科,因為沒遇過此狀況,所以有點擔心,謝謝解答!!plz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0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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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銘 101-09-11 08:41

 Dear 蕭律師

不好意思,再請教一下,

那我需要再準備我8/24在台北的住宿證明和監視錄影嗎?

還是以我目前的情況不需要準備??

感謝...!!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4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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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diho 101-09-09 21:05
律師你好,由於今年2月份有寄一份存證信函給先生,內容是關於小孩教養問題及夫妻無法共同生活的一些事例,先生後來有答應在市區買房子要一同居住,但期間仍不時對我有挑剔,我因為工作關係較長時間留在台南, 非假日有時早點下班過去找他也冷淡以對~很多事情他也都不關心~近期因為我和娘家親人出遊,適逢小孩生病不在身邊就被婆家人攻擊,是他答應我去沒關係卻沒幫我說半句話,我打電話問他小孩情況也不老實說~還好之類的,我一氣之下跟他說我們問題那麼多離婚是最後一條路了吧~~後來他口頭回我:離婚條件就是我永遠都不能看小孩,叫我不要再跟他勾勾纏~我只想說我工作養我自己不靠他養~要照顧小孩還要他們家人同意~我想離婚是因為夫妻無法共同生活~他對我沒有心~小孩被扣在深山~這樣的我要如何才能做出最不傷害小孩的事也能結束不堪的婚姻關係
1.離婚主要有協議離婚跟裁判離婚 如果雙方有共識確實可以考慮協議離婚 2.至於對方要求不能看子女 這部分縱使有這樣約定法律效果也是很有疑問 並不妨礙你將來跟法院聲請子女會面交往
林智群 (klaw) 101-09-10 12:25

如果雙方條件談不攏,建議訴請離婚,

至於小孩探視,小孩也有權利看媽媽,所以對方的條件是無理的,

法院也不會同意這樣的條件,建議離婚時一併請法官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