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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aineLo 101-12-11 21:46

我在12月5號晚上7點多騎著機車在著我家人往回家的路上
燈光明亮且雙黃線且禁止超車,速限40的隧道被人以自小客車後方擦撞
並往對向車道橫飛出去撞到欄杆並倒地不起,意識尚可,送往急診,後續仍有回診,之後也有復建的可能性

警察沒有扣押車輛,也沒調閱行車紀錄器,也沒酒測
肇事者當下有逃逸嫌疑,因是在隧道入口發生擦撞,車輛已經開到隧道出口才停下,發現有其他人在看車牌才停下
有目擊證人看到我們在隧道發生擦撞但不知道誰撞誰,但聽說肇事者對警察說沒看到我們
但該路段無監視器((會再確認))

1.請問可以提起怎樣的告訴?可否依刑事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2.求償內容是否可以包含醫療費、後續復健費、財物損失、工作損失和精神求償?
3.機車我是否可以決定要不要修理(已經發不動了)?不修理可以求償當初購入的價格嗎?因為也不敢騎了,另外這台機車具有生日禮物的紀念性

4.程序該如何進行?
5.我是否可以懷疑肇事者酒駕超速?
6.因肇事者說沒有在燈火明亮的隧道看到我們,可否要求檢查視力?

另外,因為警察那天嚴詞舉止失當,是否可以提出?但是沒有錄音

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傷害肇事逃逸刑事告訴 起訴之後提附帶民事求償

也可直接提民事求償 您說的醫療費用工作薪水損失等 當然可以求償 你須保留單據以利舉證

ElaineLo 101-12-12 01:43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傷害肇事逃逸刑事告訴 起訴之後提附帶民事求償

也可直接 ... (恕刪)

我還沒錄筆錄,星期日會去錄

那我是否該主動提出當時我比他早進隧道,也有人看到我們在隧道

我還聽到他媽媽對他說:就叫你不要開那麼裏面

來反駁?

或是等到法官面前再舉出較好?

目前警察是說我們現階段的證詞一樣,他承認自己肇事

 

另外他雖有逃逸嫌疑,但仍然有停下,還可以提出嗎?

陳先生 101-12-10 18:46

一件30年土地登記糾紛
30年前因不知登記為私有地日時時間,耕作的土地被鄰近的農民給侵佔登記,過了好幾年才知道,要討回對方不肯。但那一塊地還是我們在耕作,直到地主想賣土地跟我們打官司他依刑法竊佔罪告我們,我們沒想到會有這種鄰居要告我們。之後因追訴年限已過檢察官要我們找證人證明這塊地確實是我們所有耕地,證人找到了而判不起訴處分。

當然地被人家偷簽去實在不是滋味,做賊的喊捉賊。

隨然已經判不起訴處份,對方還是可以繼續上訴,而他們沒有繼續上訴就把土地給賣了。現在我是否可以請法院讓新地主把土地歸還與我們??

先謝謝各位律師朋友的回復建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刑事對方告您們竊占罪部分,業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對方雖可以提再議,但不影響其民事移轉所有權.

二.本件要將土地請求歸還,惟有透過訴訟,但本件年代已久,要舉證恐怕會有困難.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呆呆 101-12-04 09:59
就是我姐離婚時...因為一些她自己無法承受的壓力下...離婚還給男方2X萬元...

還被男方說要每個月給付1萬元生活費到他們的小孩長大...

重點來了...他那時有寫我第3人XXX同意保證給付之...(XXX是我的本名)

我想問的是....如果我姐繳不出來...是該我繳嗎??還是?如果他們告上法院會連我都有事嗎?

我有簽名跟蓋手印的地方是見證人....並沒有另外在簽啥....!!

麻煩各位律師幫忙我解答一下...

原則上如果是雙方協議並不能拘束第三人(就是你) 不過你在協議上也有簽名 雖然僅是屬名見證人 不過依造解釋當事人真意 你簽名時候應該也是同意這樣方式 所以你可能還是會有相關法律責任

呆呆 101-12-04 12:25

律師你好...那照我問的問題...那個(保證給付)之是如果我姐不繳..就我一定要繳的意思嗎??那個有連帶關係的意思嗎??

如果被解釋成為你是保證人 姊姊不繳 債權人自然會向你請求應給付

家家 101-12-03 15:28
公然汙辱罪被起訴ㄌ~事情經過如下

一天我跟我們社區主委老婆起爭執~原因是我們社區有資源回收室~想說垃圾車帶走就帶走很可惜~就那一些去給我媽回收~然後被他知道~管理員就跟我說不可以拿~我就很不好意思想跟他解釋說上面因沒貼告示~所以我才拿ㄌ~結果我騎機車回來看到他要上前跟他解釋~他一看到我就斜眼一看轉頭就走~我很驚訝為何不理人~就下車跟他理論就變爭執~非常生氣ㄉ回到家~鐵門拉下一大半ㄌ~我罵出一句瘋女人(台語)~當然就被它告上法院~
告我好幾條~結果只有公然汙辱罪被起訴~
他請管理員當證人~但第一次偵訊時~管理員說沒聽到很模糊~可能是聽到做偽證是7年以下徒刑吧~沒事後他又再議~而且有聽社區風聲~他有要告管理員~那第二次偵訊時管理員就翻供說有聽到~而且2人都咬定我是在車道上罵ㄉ~不是在家裡~
我跟法官說我真的是在家裡才罵ㄉ~不過他不採信~真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因為它有人證~和物證~說光碟有拍到我ㄉ嘴型是罵瘋女人~人車分道ㄉ車道那麼暗~距離又遠~又沒聲音~真是見鬼ㄌ~
現在他又要求民事賠償~條件是10萬元~登3大報頭版連續3天到歉~還有其他費用等等我要出~
喔~~~我真的快瘋ㄌ~為ㄌ一點芝麻小事已經搞ㄉ快10個月~有善心人士可以幫幫我ㄇ?可以告訴我要如何跟法官講ㄋ?還有他開出ㄉ這些條件~我真的要這樣賠他ㄇ?真是這樣真會逼死一個人耶~該如何做~請幫幫我~非常感謝~  補充

他ㄉ態度強硬~不可能和解~
我是想說我到底會賠多少錢?
會像他所開ㄉ條件那麼誇張?謝謝

Benjamin 101-12-01 00:28

本人於97年時因朋友找到不錯的工作,因工作需2位保證人,當初也是猶豫了一下,但因看到他另一名保證人是他親哥哥。也就想說應該不會有人陷自己親哥哥於不義,也就當了他的工作證人,現在~事情發生了,我與這位朋友多年沒有連絡。

這兩天突然收到法院的民事支付命令,原來這位朋友於99年2月至99年3月。侵占挪用了公司700多萬的貨款,之後我朋友有償還98萬左右,現在人消失,我跟他哥哥也就莫名的背上了600多萬的賠償金額。

此案件於99年時就已經判決過民事判決了,且於100年的時候經高等法院刑事判決確定。我想問的是,

根據民法第第756條之5(僱用人負通知義務之特殊事由)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僱用人應即通知保證人: 
一、僱用人依法得終止僱傭契約,而其終止事由有發生保證人責任之虞者。 
二、受僱人因職務上之行為而應對僱用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並經僱用人向受僱人行使權利者。 
三、僱用人變更受僱人之職務或任職時間、地點、致加重保證人責任或使其難於注意者。 
證人受前項通知者,得終止契約。保證人知有前項各款情形者,亦同。

受僱人發生此事件,僱傭人都未盡到通知之義務。並且民法.刑法也判決確定,我還是沒收到通知。直到近日收到民事支付命令時才發現有這回事。試問,民法第756條之5 對我日後提出異議是否有利?

根據民法第756條之6(減免保證人賠償金額)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法院得減輕保證人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一、有前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而僱用人不即通知保證人者。 
二、僱用人對受僱人之選任或監督有疏懈者。

再問,我是否能主張民法第756條之6(減免保證人賠償金額)?
因為僱用人發生了前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而僱用人不即通知保證人者。

麻煩各位法律達人解惑,我才30歲,我不想我這輩子都毀在這件事上面。

拜託各位律師了。拜託~

林智群 (klaw) 101-12-01 01:05

職務保證人期間最多是三年,你朋友在第二年就犯錯,依契約你是要替其負責,

你是可以主張公司沒有及時通知你而加以減免,但無法完全免除,

如果公司可以證明他們也是到三月才發現,整個損害已經發生,通知你也沒用,

那公司還是可以請求全額賠償

Benjamin 101-12-02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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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jamin 101-11-30 14:20

本人於97年時因朋友找到不錯的工作,因工作需2位保證人,當初也是猶豫了一下,但因看到他另一名保證人是他親哥哥。也就想說應該不會有人陷自己親哥哥於不義,也就當了他的工作證人,現在~事情發生了,我與這位朋友多年沒有連絡。

這兩天突然收到法院的民事支付命令,原來這位朋友於99年2月至99年3月。侵占挪用了公司700多萬的貨款,之後我朋友有償還98萬左右,現在人消失,我跟他哥哥也就莫名的背上了600多萬的賠償金額。

此案件於99年時就已經判決過民事判決了,且於100年的時候經高等法院刑事判決確定。我想問的是,

根據民法第第756條之5(僱用人負通知義務之特殊事由)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僱用人應即通知保證人: 
一、僱用人依法得終止僱傭契約,而其終止事由有發生保證人責任之虞者。 
二、受僱人因職務上之行為而應對僱用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並經僱用人向受僱人行使權利者。 
三、僱用人變更受僱人之職務或任職時間、地點、致加重保證人責任或使其難於注意者。 
證人受前項通知者,得終止契約。保證人知有前項各款情形者,亦同。

受僱人發生此事件,僱傭人都未盡到通知之義務。並且民法.刑法也判決確定,我還是沒收到通知。直到近日收到民事支付命令時才發現有這回事。試問,民法第756條之5 對我日後提出異議是否有利?

根據民法第756條之6(減免保證人賠償金額)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法院得減輕保證人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一、有前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而僱用人不即通知保證人者。 
二、僱用人對受僱人之選任或監督有疏懈者。

再問,我是否能主張民法第756條之6(減免保證人賠償金額)?
因為僱用人發生了前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而僱用人不即通知保證人者。

麻煩各位法律達人解惑,我才30歲,我不想我這輩子都毀在這件事上面。

拜託各位律師了。拜託~

螃蟹媽 101-11-30 09:20

如題

原告(公司代表人)告我不履行契約賠償損失(仲介服務費)

他所提供證人(接洽業務員)當庭(民事簡易庭)作偽證.其說詞明顯不一.足以影響案件判決

我該用什麼方式提告(或警告他)?

(我有第3人正在場可證明其業務當日說詞)

感謝熱心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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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12-01 14:08

建議你也傳喚有利的證人出庭作證即可

K.C 101-11-27 10:13
我是國小老師被班上女學生告我性騷擾,是放學後,時間約20分鐘留下來補救教學,請她們在黑板上寫數學題目,那段時間走廊人來人往,之前委任律師有到校拍照,證實放學後學校還是有很多學生在學校,且我的班級位在樓梯旁,各班都會經過.當時有兩位老師分別在我教室經過也有停留,還請他的學生進到教室問我是否要一起打球,都能為我作證在那段時間沒有看到我對學生做猥褻的行為, 告我的其中一位學生的媽媽在樓下接了同校的妹妹就請他的妹妹到樓上找姐姐,於是她們就先走了,之後另一位學生我教完也讓她回家了,事情的隔天隔天,這兩位家長到媒體哭訴我在那段時間對兩位小朋有性騷擾,之後我被學校解聘,先離開的說她被老師摸胸跟下體,後離開的說她看到先離開的同學被老師怎樣怎樣,但是兩位說的在警察局筆錄檢察官還有一審二審都不同,後離開的說她看到的也跟先離開的自己陳述自己的情況不同,三審定讞後認定先離開的那位有,因為有後離開那為當證人,後離開的那位沒有認定,請問我能做什麼法律救濟嗎,我能告兩位學生或是後走的那位學生誣告嗎.
1、救濟途徑有聲請再審及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2、至於你所述是否可向對方提告乙節,個人認為你的案件已被檢察官起訴,且一部分判決有罪,則經驗判斷實難認為對方係屬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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郅佶倫 101-11-26 19:57

這是個有點複雜的問題

所以需要很專業的解答


經由與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律師諮詢以後
目前可以確定

本人與對方 兩造的口頭協議 因為有證人在場
所以能夠成立

律師建議 先取得法院所認定的債權憑證

(1)債權憑證的作用是甚麼???
(2)債權憑證是否能夠讓渡 買賣???

1.債權憑證是取得執行名義執行無結果 法院給的債權證明文件 2.債權本身可以轉讓 債權憑證只是債權的證明

郅佶倫 101-11-27 11:09

所以意思就是

 

必須先行  支付命令或是 強制執行以後

確認對方並無財力或資產支付債務

才會拿到 債權憑證嗎??

阿亮 101-11-26 18:05

因為老婆外遇,後來離婚,離婚協議書裡內容,一條有提到,目前我名下的房子(有打上詳細地址)未來我的女兒是唯一繼承人,女兒為共同的,但因為工作關係,女兒都是在外婆家生活,很怕未來女兒會被他們洗腦,因為老婆現在還跟對方在一起,聯合起來要設計我,所以我打算把房子賣掉,如果賣掉,到時賣的錢是我自己的還是都是女兒的呢?想請教一下,先謝謝律師

律師您好,謝謝您那麼快就回答,另外想再請教...因為這次我真的傷得很深,在感覺問題時,她打死不認,只好自己找徵信社去查,...後來有證據,但我 沒捉姦在床,但有他們去那裡的時間,地點.照片,我也不想看到那個畫面,我目的不是要告他們,主要是要他們斷,事發後老婆哭著跪著求我原諒他,並保證未來 會對我好,跟我好好在一起,我也要原諒他,也想再跟他好好相處,因為當時我心情很不好,又很渴望能再得到她的愛,也感覺她很有誠意下,跟她簽了一份切結 書,因為他很怕事情被他爸媽知道,切結書內容大約是,我不能把這件事以任何方式告訴其它家人,如果我違背,就要賠她現在這間房子,跟一百萬,但後來..我 還是又被他騙了,,,,現在我們也離了.她也搬出去了....而他們一樣在一起...而我又誰都不能說...當時簽了那份切結書.....我現在好後 悔.....我真的好笨....有日期.我簽名.蓋章....見證人是她.跟她姐夫...只有一份.目前是放他姐夫那裡....因為他們現在還有在一 起...我很怕他們要設計我...想問一下..這一份切結書法律效力嗎?如果我要自保..只能照做嗎?

1.協議書只是就遺產繼承人互相協議 並沒有限制不能處分財產 2.如果財產處分了 將來就不是遺產 所以得到的價金當然不會變成女兒的財產

阿亮 101-11-26 18:1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協議書只是就遺產繼承人互相協議 並沒有限制不能處分財產 2.如果財產處分了 將來就不 ... (恕刪)

律師您好,謝謝您那麼快就回答,另外想再請教...因為這次我真的傷得很深,在感覺問題時,她打死不認,只好自己找徵信社去查,...後來有證據,但我沒捉姦在床,但有他們去那裡的時間,地點.照片,我也不想看到那個畫面,我目的不是要告他們,主要是要他們斷,事發後老婆哭著跪著求我原諒他,並保證未來會對我好,跟我好好在一起,我也要原諒他,也想再跟他好好相處,因為當時我心情很不好,又很渴望能再得到她的愛,也感覺她很有誠意下,跟她簽了一份切結書,因為他很怕事情被他爸媽知道,切結書內容大約是,我不能把這件事以任何方式告訴其它家人,如果我違背,就要賠她現在這間房子,跟一百萬,但後來..我還是又被他騙了,,,,現在我們也離了.她也搬出去了....而他們一樣在一起...而我又誰都不能說...當時簽了那份切結書.....我現在好後悔.....我真的好笨....有日期.我簽名.蓋章....見證人是她.跟她姐夫...只有一份.目前是放他姐夫那裡....因為他們現在還有在一起...我很怕他們要設計我...想問一下..這一份切結書法律效力嗎?如果我要自保..只能照做嗎?  我是否能以當時精神狀態不佳(受到這樣的創傷)為由...這份切結裡不成立呢?

陳頻 101-11-26 17:54
我姊姊因有債務官司,雖已處理一段落,且名下財產也已處理去清償,但是姐夫聽律師告知現在新的法律,若求償不夠會扣押先生財產清償,所以要姐姐先辦假離婚,姐姐不疑有他就請好友幫忙當證人,好朋友也跟姊夫確認是假離婚,所以願意幫忙讓姊姊專心去打官司,但是姐最近一直覺得不對勁,請問律師有補救的方法嗎? 如果委任您們費用是多少?感謝您!!
1.主要涉及離婚是否無效的問題 因為夫妻兩造應該是沒有離婚真意 要提出確認離婚無效訴訟 建議如果擔心時間久了難以舉證 還是早點提出訴訟較妥 2.一般律師收費一審級會在5-6萬不等

一、首先,你所謂:「姐夫聽律師告知現在新的法律,若求償不夠會扣押先生財產清償,所以要姐姐先辦假離婚」,這個理由是有問題的。這段話指的是你姐若欠錢經扣押後仍不足清償時,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宣告你姐與姊夫間之法定財產制改為分別財產制,以便代替你姐來向你姐夫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因為一般夫妻沒特別約定的話都是「法定財產制」,而要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僅得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這個時點包含「夫妻一方死亡」、「離婚」或「宣告或改定財產制」,所以你姐與姊夫假離婚只是加快債權人得代位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步驟(實務上,債權人都要先去聲請改定為分別財產制後才能代位主張,你姐假離婚,等於幫債權人省掉這個步驟,就是自己害自己),根本無助於避免債權人之追償。二、如果證人願意出面作證是「假離婚」,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之訴。但請特別注意,夫妻雙方暨證人皆明知夫妻無離婚真意,卻仍於離婚協議書上簽名並持向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恐皆已涉犯「明知不實事項使公務員登載於公文書」(偽造文書)之罪,這個部分請一併審酌。三、以上,謹供參考!

cat 101-11-25 01:26
因我家人是在醫院當護士

然後有家屬的女兒住院

因他女兒一直哭

就責怪護士還罵:你沒看到我女兒這樣哭嗎? 你這麼沒良心 以後一定會被強暴


護士是照著醫院方式卻被這樣罵

因身邊剛好沒證人 只有他老婆==

這樣我可以告他嗎? 或是用其他方式要他道歉呢?

希望大家可以給意見或告他的方法 麻煩了 謝謝 2012-11-24 01:48:43 補充

我家人的學姐 也被同一個家屬罵 可是是不同時間 也沒證人

可以一起提告嗎?

2012-11-24 01:51:45 補充

可是錄影不是沒聲音嗎? 請問這樣也可以當證據嗎??

林智群 (klaw) 101-11-25 14:28

如果沒有證人錄音,恐怕告不成

小杜 101-11-21 22:51

以下簡稱我老婆為女方~律師好! 我跟我老婆剛結婚一年 認識大概3個月就因為小孩結婚了!

但是從交往至婚後 他根本沒再做工作 所有支出都有我支出

去年9月間發現懷孕 所以就去談親事..

但是結婚後 我爸因為腦部遭受重創導致我必須回去鄉下接手農業 婚前我也跟老婆提過我是獨子

早晚都要回去 !

但是婚後他不但不做任何家事 都推託懷孕辛苦 生完說照顧小孩辛苦 卻整天除了顧小孩就是上網!

我有口頭上罵他 你不要整天玩電腦好嗎 <<<這卻變成他說我長期對他精神虐待的理由之一

接下來 他就開始藉故要回娘家 然後回去說我們欺負他之類的話語

前後大概三四個月吧~ 之後就說 我家不好之類的 就搬回娘家 沒回來了..

我依然持續再給小孩生活費 ~

期間 他多次深夜外出 被我發現  我問他去哪裡 他卻叫我自己去調紀錄來看阿

還有人送他兩萬多元的智慧型手機 也辨稱朋友送的 此人已出國之類的話語

我家人跟我說 他年紀小 (只有20歲) 他會想通的

但是 我結婚到現在已經一年多了 卻只能去他家看小孩 不能從他家帶小孩回我家

我爺爺奶奶也80多歲了 我爸也因為腦部的關係 根本不方便兩邊跑

但是他卻沒有帶小孩回去給她們看過!

還有~)女方的母親 也因為我說 他女兒半夜出去的事實 說我再亂說 ~

這些事情我家裡面的人都可以作證人 可是~ 真的都沒有證物

我是家裡的獨子 所以我都呆在鄉下照顧爸爸爺爺奶奶 還有照顧水果收成

最近卻收到他寄來法院通知書說

我們家對他長期精神虐待之類的指控訴請離婚~

然後他要求他要小孩 並要求每月要我給他五分之四的教育費用

 我真的好累...我肩膀上要扛的已經夠多了

而且 我並沒有做錯什麼! 如果說 只是罵他不要長期打電腦 這也叫精神虐待 那不是太沒人道了嗎..

他媽再醫院門口打我巴掌 我爸是證人

他爸也再跟我妹的談話中有說到要把我收起來之類的話語

我只是個鄉下的孩子..對於法律我真的是不懂..

那我能怎麼做嗎~

(該女方有精神疾病 恐慌症 憂鬱症! 女方母親有憂鬱症和躁鬱症)

對於現在 我說真的 累到真的想離婚了  可是我要這個小孩 他堅持不給我

我不知道該怎麼做了  可以請你們幫忙回答我嗎! 謝謝大家

 

1.對方應該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提起離婚訴訟 2.如果女生確實有不願意工作 浪費財產情事 建議你可以提起離婚之反訴 並爭取子女監護 3.離婚訴訟目前還是需要經過法院強制調解 4.子女監護部份 你可以要提出為何對方並不適任監護人 其經濟能力或是親職能力那邊有欠缺 5.扶養費原則上夫妻依經濟能力比例負擔

101-11-21 17:59

請教各位前輩,依據網路上所註明公然侮辱所需提出之證據如下:不知是兩者其中之一即可,還是兩項必須兼備?感謝~

1. 準備 2 個證人證明情狀公然

2. 錄音或請證人證明他的侮辱行為

DAVID 101-11-18 12:55

A-房屋真正所有權

B-A朋友

C-藉名登記名義人

A請B代為找尋可以借名登記人頭後來B就找了C 於是本案有監房屋因此登記於C名下

100年間a與b因細故爭吵.b圖然跟a表示登計於c的房屋是它所購買.a當下便對c題起{圖消所有全反還登計}民事訴訟..

px:b請了律師幫c打官司..所以c的訴訟代理人於過程中自然都是說此房屋出示一張借名登記書上開庭中c成任並非所有全人只是借名登記.但是受b所托並非a.自然a無權請她返還..面c受b委托界名登記於等等

言詞便論最後因為請來b當證人說明..b因此當庭做了偽證.法官隨即宣布判決時間

問題來ㄌ:a後來發現(因為c本來有提出反訴.後來是因為a去c住家找她.c巷a表示她不願意介入a跟b的糾紛房子是誰的就交由法院去判.但後來a告訴c 她委任訴訟代理人也提出告訴)

過了不九.a便接到撤回反訴通知.且通知上有c親筆簽名

就是這個簽明後來a來去比對借名登記書上的簽名發現是完全不同的筆跡..

請問律師這樣a要怎ㄇ做ㄋ?

律師是b請的但他卻市c訴訟代理人.而於開庭的答辯狀內容均都力挺b為所有權人.主張a無權

所以這張界名登記書決不是c所親簽的但卻是她提出的證據之一.幕後不用想也知道是b與律師在主導這件官司.且筆跡有點類似為b所寫

a該於本案提出或追究界名登記書為何人所簽名的嗎?

還是對b另提刑事告訴?

或是因此對c主張?麻煩律師了!

沈恆 (沈律師) 101-11-18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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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 101-11-18 01:19

最近有個不大熟又不是朋友的人,三天二頭的就要我還他錢,不但騷擾我也騷擾我母親,而我母親問他,是否有我欠他錢的任何書面證明,若有她願意代償,結果是對方拿不出來(他的說法是三萬)任何可證明我親自簽名單據,同時也放下狠話拿不到錢他會想來就來要錢,我要他一起到分局說明白,他是打死都不去只說快還錢就好,請問律師,我是要等他來才報案,還是可以先報案?控告他的罪名是什麼才恰當?(我母親也給他大小聲過,可以算證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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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 101-11-16 17:18

您好~因一案件恐嚇取財強制他人行動的官司問題.今天去開第一次庭.因為早已經與對方和解.所以開庭時我講的話口供與當初報案時的筆錄有些不同,都稱因為時間已久所以有些忘記了.檢察官有問我是否有受要脅所以才講"都沒有".我說不是..是因為當時有誤會..也勸時有債務糾紛..但是這些誤會都和解了!!還有我的朋友是我當時案發的證人.他今天沒出庭,請問這樣的開庭結果會是如何?我朋友證人可以不出庭嗎?若如果出庭他跟我一樣都說忘記案發的情況或者拒絕出庭當證人了可以嗎?

林智群 (klaw) 101-11-16 18:35

國民有作證的義務,你朋友還是要出席,不然可能被警方找到家裡去,

至於已經忘了細節那是另一回事,不代表就可以不出庭

大嬸 101-11-14 23:34

我的債務人有叫他兒子簽連帶保證人 因為之前已經對債務人進行土地扣押法拍

但是沒拍成功

現在想請問 要怎麼對他兒子 提告 以及清查他兒子名下是否有財產的狀況

如果他兒子名下沒有財產 我要怎麼提告債務人的兒子 請債務人的老婆出面呢? 

如果有 要如何提出假處分以及凍結他兒子名下的財產的方法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1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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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璃 101-11-14 12:06
王啟安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原本是在一間服飾店上班 主要工作除了招呼客人跟銷售商品外最重要的就是收銀了 由於我收銀的習慣是 只要是腦中可以快速計算出來的數目 客人給了我錢後我會直接按收銀機的找零鍵 收銀機就會直接開抽屜 我就會直接找錢給客人 這樣比較節省時間 但相對的按下找零鍵的話收銀機就不會顯示找零的金額 那天早上我有點不確定找給客人的錢是否正確 由於每天傍晚都會先點過一次收銀機的錢 我怕會少錢(因為傍晚不是我點錢的) 於是我就先放了二十塊進去收銀機 傍晚時點錢的那位同事說沒少錢 而到了晚上收店時 是我要結算收銀機的 我在點錢的時候剛好多出我的二十塊 於是我就拿起來了 過沒幾天老闆娘說她看到了監視器畫面 她說公司多出來的錢就是屬於公司的財產 我跟她解釋那是我放的二十塊 但她不相信 還說了些很難聽的話 老闆還說我一定不只拿過那些錢 之後又說偷竊屬於公訴罪 她大可以把我送辦 我當時心想那本是我的錢 就算要送辦我也不害怕 但她又說什麼她也不忍心讓我留有案底 所以說這個月的薪水她就不給我了(當作和解金) 於是她跟我要了我的身分證字號 之後隨隨便便拿了張紙(嚴格說起來她拿的是我們打卡的卡) 在上面寫上當時拍到我的監視器畫面的時間點和我的出生年月日跟身分證字號 說我們是不支薪和解這樣 之後還叫我簽名蓋手印 我想請問一下我還未滿十八 她拿我的身分證字號有什麼用途嗎? 再者 通常和解書這種算正式書面文件的東西不是需要證人的簽名嗎? 她這樣隨隨便便拿了張打卡的卡有什麼文件效力嗎? 還是說她看我未滿十八不懂法律所以隨隨便便做做樣子嚇唬我 只是不想發薪水給我呢@@? 請您為我詳細解答 謝謝!
1.民法成年為20歲 你跟他簽定的和解書(就是和解契約)效力未定 依法是必須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才生效 也就是必須徵得你父母同意 2.簽訂契約和解書 是不需要證人的 3.打卡紙還是可以是一種文書 不會因為他很隨便 就怎樣 所以 本案關鍵在法定代理人是否同意
阿加 101-11-09 21:25
律師你好 4-5年前已先寫好離婚協議書又請二名(報紙上)證人到家簽名蓋章..卻沒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目前生活情形是家暴丈夫與一女子同居在外...尚無法搜證通姦的情形下......是否可以提出離婚確認訴訟?離婚成功率高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離婚仍需登記始生效力,而本件若您們現在仍有離婚意願,則建議雙方再簽具另一張協書,才能快速離婚,但若對方不同意,可以另行提起離婚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郅佶倫 101-11-09 12:43

我本身是保險從業人員,今年三月因客戶之故。導致本人遭受懲處三個月停止招攬之處分,客戶於三名證人面前親口承諾給予5萬元之賠償。現在又矢口否認,並且態度惡劣。

問題一 我是否能提出月平均收入,要求停招三月之實質賠償?

問題二 如能提告,該用何項法條?

林智群 (klaw) 101-11-10 02:02

除非可以證明確實是客戶的行為害你被處罰,否則很難告得成,

另法條為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

Judy 101-11-08 18:00

請問先生為公司貸款之保證人,可否中途更換其他人為保證人呢?

若先生的公司正常營運及還款,若先生死亡,公司會自動更換保證人嗎?或者會發生由配偶及子女繼承,而成為保證人呢?

目前之遺產免稅額是多少?如何計算?財產過戶子女,是贈與好呢?還是以遺產方式處理好呢?贈與稅和遺產稅率為多少?

DAVID 101-11-08 12:05

請問律師:

員警製作筆錄一般是不是要全程錄音.如果市證人的身分作筆錄帶證事實.證人需要再提供證據嗎?

如果因為證人第一次作筆錄所以不了解正常筆錄製作過程.但卻在事後發現.這位員警所做的筆錄完全跟他的意思相反(證人為原告所提出.帶證原告相關事實.但出來的筆錄卻是對被告完全有利.如果證人所言是事實那這位員警顯然袒護被告這一方.請問律師接下來我該怎ㄇ作?

1. 證人只是依照親身經歷陳述相關內容 自可能有利告訴人也可能有利被告 2.如果怕因為這證人陳述對自己不利 就再找其他證人或證物來補強

大嬸 101-11-07 23:09

別人欠我錢    經過強制執行後將土地拍賣    但是沒拍賣出    所以法院又發給我債權聲明    

但是當初借據上有他兒子做連帶保證人   我可以轉向他小孩追討嗎?  

土地因為沒有拍賣出去  已經解除土地設定  假如這段期間  債務人將其土地轉至其他人名下

我該如何處理?

這種情形  我能轉交給債權公司處理嗎?

1.如果對方子女為連帶保證人 依法你可以請求他負連帶保證責任 2.如果執行結束後 對方將房屋過戶 有損害你的債權的話 你可以提起詐害債權訴訟 3.當然可以交由資產處理公司處理 不過是否划算 可以評估一下

大嬸 101-11-08 23:37

請問哪間債權公司可以處理我的債權?

請問我要用哪條法律請求連保人還錢?

謝謝律師

Slevin 101-11-05 22:38

請問律師

傷害案件,對方當管區的面毆打被害人!

事後被害人提出傷害告訴,警員供詞卻維護加害人,還好檢察官沒有採信

起訴書中寫道: 證人XXX之證詞顯與蒐證光碟顯示影像不符,

                      多有矛盾,自難執以為被告有利之認定

 

請問這樣的狀況,檢察官會自動將員警作偽證之情事另案偵查呢?

或是我必須自己去檢舉? 又該向哪個單位檢舉

 

1.證人涉犯偽證罪 並非每位檢察官都會主動移送 2.你可以直接提出刑事告發犯罪

Slevin 101-11-06 12:47

那如果是鄉代涉嫌關說該員警作偽證

又該如何處理呢?

GRAY 101-11-04 17:56
律師大人: 今年五月間,我透過仲介應召一名女子從事性交易,在七月時被以證人身分招警方約談,警察說他們有電話譯文指證我有應召一名未成年少女性交易,該名女子好像是84年8月生的約16歲,我非常的驚訝,但是我在電話錄音及譯文中有先詢問仲介該名女子幾歲,仲介騙說18歲(譯文中有記載到),當下我只好承認有做性交易,但筆錄我有告知不知道該名女子未滿18歲,偵訊完就轉送地檢署由檢察官偵訊,在庭上我一樣承認有從事性交易,但確實不知道該名女子未滿18歲,因為我嚇傻忘記跟檢察官說我有問該名女子幾歲,她回我18歲這段事實,但這場偵查庭好像不是要定我罪,我也好像不是主角,好像要證明這個應召集團有從事性交易的樣子,檢察官也沒有再多做任何動作就飭回。現在我又接到刑事傳票,案由 兒少法,但是檢察官換人了,我也變成被告,想問的是: 1. 這會是同一個案子嗎 2. 我沒有前科,正當職業,我想在庭上認錯懇求檢察官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是要主張不知情非故意(電話譯文對我有利)?或認錯求緩起訴?可能的判決? 4. 老實說我不只應招一次,但警察只找到一次應召的證據叫我承認,也沒有我去應召別的女的證據,再次開庭有沒有可能會再爆出別的證據叫我承認呢?兒少法會用一件一罪嗎?還是統歸一罰呢? 拜託律師解答,感謝感謝再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這應該已經是另案偵辦. 二.若您主張不知情的前提下,則應為無罪答辯,認罪是以您認定有罪為前提,您需衡量一下,若被緩起訴或起訴,即有可能會留下不良之前科. 三.目前就視檢察官手上有多少證據,兒少法也會有一罪一罰的問題,而偵查時是不公開,所以若您未委任律師,則需注意檢察官所說的每句話.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GRAY 101-11-04 09:26
律師大人: 今年五月間,我透過仲介應召一名女子從事性交易,在七月時被以證人身分招警方約談,警察說他們有電話譯文指證我有應召一名未成年少女性交易,該名女子好像是84年8月生的約16歲,我非常的驚訝,但是我在電話錄音及譯文中有先詢問仲介該名女子幾歲,仲介騙說18歲(譯文中有記載到),當下我只好承認有做性交易,但筆錄我有告知不知道該名女子未滿18歲,偵訊完就轉送地檢署由檢察官偵訊,在庭上我一樣承認有從事性交易,但確實不知道該名女子未滿18歲,因為我嚇傻忘記跟檢察官說我有問該名女子幾歲,她回我18歲這段事實,但這場偵查庭好像不是要定我罪,我也好像不是主角,好像要證明這個應召集團有從事性交易的樣子,檢察官也沒有再多做任何動作就飭回。現在我又接到刑事傳票,案由 兒少法,但是檢察官換人了,我也變成被告,想問的是: 1. 這會是同一個案子嗎 2. 我沒有前科,正當職業,我想在庭上認錯懇求檢察官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是要主張不知情非故意(電話譯文對我有利)?或認錯求緩起訴?可能的判決? 4. 老實說我不只應招一次,但警察只找到一次應召的證據叫我承認,也沒有我去應召別的女的證據,再次開庭有沒有可能會再爆出別的證據叫我承認呢?兒少法會用一件一罪嗎?還是統歸一罰呢? 拜託律師解答,感謝感謝再感謝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1-06 12:05
基本上一次性交易行為算一個行為,如果有違法就算一罪。 後面兒少法跟前面的案子確實是不同案子。 前案可能是媒介性交罪是要抓應召站集團,你只是當證人。 沒前科,有悔意當然會減刑,但前提都是你承認你故意跟未滿16歲的人性交易,基本上處罰會比較重,起訴的話一定會判到被關,除非跟檢察官求情看看,能否給你緩起訴,那是最好的結果。
lin 101-11-03 11:35

願意當證人幫忙受害者指證是好意,

但被莫名指證的人只能自認倒楣嗎?

人在公司上班,車子沒騎也沒借人,

太太在家中無緣無故接到通知說我的車是肇事車輛,

現場還遺留一隻手機說是肇事者掉落的,

會再查通聯紀錄以及手機本人是誰,

到場後員警一開口就質問『為什麼撞到要跑』?

態度非常令人不舒服,

後來摩托車到場開始製作筆錄後態度才轉好,

員警說有人報案他們就是照程序來,

我們詢問是什麼情況?是有拍到還是怎麼樣?

不予理會我們的問題,只說他的責任就依規定通知到場說明,製作筆錄,

到時候他會再調監視器等等之類來查證,

我們只是列為"關係人",不是"嫌疑人",

但是車子也被扣住.....

詢問員警,那只有一台摩托車要上班怎麼辦?

員警說沒辦法,扣車是合乎規定....

那關係人要花時間配合到警局說明,做筆錄,還扣車,

如果屆時證明不是我們,

那對於舉證錯誤車號的目擊者有無相關罰責?

類似事件糾紛只保護指證人的權益嗎?

對於我們莫名其妙被指證是肇事車輛只能乖乖到案說明然後配合被扣車嗎?

那這樣關係人和嫌疑人有什麼兩樣呢?

我可以提出什麼來維護我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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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良 101-11-02 22:57
事情發生在快兩年前,我朋友認識一個賣毒的小孩,結果A男孩(我朋友)跟B男孩去打網咖遇見C小孩(販毒者) 三人的互相認識,結果B跟C結識以A的認知是另外兩位在逕行販毒 日後B男孩因販毒現行犯被抓到,結果把事情都講出來(全部指證C男孩),但是每次口供前後矛盾, 後來C男孩也被抓到(全部指證B男孩), 但是兩人都提到A男孩,後來A男孩被傳證人,作為指證但無結果 事情到最後B跟C都尚未結案,反而雙方口供變成指證A男孩為幕後指使(還說都是A男孩教唆B,C男孩做這些事情!) 那這樣A男孩可以反控訴它們什麼事情?! 如果被這兩個人指證有可能被定罪嗎?! A男孩連香菸都不碰,有穩定工作法官如果判錯A男孩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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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 101-11-02 17:04

93年和二個舅舅有簽寄託契約書,二個舅舅為保證人,保管我和弟弟的錢,返還期限97年,如今有一位舅舅死亡(簡稱為A),我想向A的繼承人拿回錢,得知A繼承人為配偶,1.要回何查繼承人的身份字號及姓名? 2.請問債務時效,如為15年,起算點是93年還是97年? 3.我可以只跟繼承人請求返還金錢,而不跟另一保證人要錢嗎? 4.寄託契約也可以申請延遲利息嗎?

Jan 101-11-01 23:04

朋友說他同事請他幫忙買機車,同事說因為自己本身沒辦法辦貸款....

朋友也答應了,在昨天也去了車行,也把證件都拿給車行老闆辦理了...

明天要去拿回證件順便牽車...

朋友本身維購買車主,同事為保證人...

現在是怕同事不會如期去繳款...該怎麼辦呢?

同期款已經繳3萬,尾款剩4萬多用貸款的...分期一年...

如果沒有按時間去繳錢,車主本身要負責任嗎?

 那像如果明天去拿證件的時候,可以跟老闆說不買了嗎?頭期款會退還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1-02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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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101-11-02 18:50

律師您好:

   目前現在車主的名字已經過戶給同事的另一個朋友了,但是買主還是我朋友...所以繳費單還是他的名字...

那像我們可以要求那個同事寫切結書之類的給我們嗎?要求他保證會如期繳款並且繳到額滿..

那如果可以的話,內容要怎樣寫才好呢?

小小 101-11-01 14:50
請問一下 我朋友是證人!但是他是在未滿的時候謊報的姐姐的名子(他那時再過一個月就滿18歲了) 假如他(證人)承認是他謊報(筆錄他已經用它姐姐的身分做完了) 但姐姐想幫她!假如在法庭上他說證人是因為害怕!所以謊報姐姐的名子 那姐姐或是妹妹會判什麼罪? 在都沒有前科的狀態下
您好: 妹妹可能會涉及偽證偽造文書的問題,但不太了解所謂想幫她是怎樣的一個狀況,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謝謝
邱漢得 101-10-27 18:36
請問 律師先生 有關"父親日前開小貨車 行經小路 後頭機車欲從右方超車超車不慎 撞到父親車後輪 跌到 機車有刮傷 人沒事 當時父親沒發現有人跌倒 車開走了 晚間警察找上門 說父親肇事逃逸 "一事 再請教律師 父親他是真的沒發現 只是父親的車輪和對方機車都有刮痕 因為父親車上無行車紀錄器 對方有證人說父親沒有下車查看就駛離 這真的算 肇事逃逸嗎 該如何自清呢 可否和解呢 感謝你的幫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有被認定肇逃之可能,本件可能需視當時的撞及情形來分析您父親是否真的有不知情之可能,當然肇逃仍可以和解,但仍會受到一定的刑事處罰,仍要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101-10-23 16:10

半夜我公公趁我先生不在,而我在睡覺的時候,只穿著上衣和內褲,到我的房裡摸我的胸部,我有制止他,他要我禁聲怕被睡在我隔壁房的婆婆聽到,突然又親我的臉說我愛你又再次摸我的胸部,因先生不在而我的兩側又有睡小孩,我就不敢出聲一下子又摸我的屁股,我說爸你幹嘛,他發現我很清醒,就借故問我我先生回來了嗎?就出去了,天亮後,他怕我會告訴家人,特地趁沒人的時候要求我保密,可是我很害怕,怕會再有第二次所以告訴我娘家的人,娘家人便要我帶小孩回台北,但現在婆家的人都知道了,,我公公說謊告訴我先生和婆婆怕我睡覺會壓到小孩所以有移動我的身體不小心碰到我的胸部,我公公平常對我不錯,所以婆家的人都不相信我,而我又沒證據,現在我若要提告該怎麼做?(事情是發生在8月底,也沒報案)

電話中我公公跟我爸爸說我們說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並沒有堅持自己沒做這種事,事後一個星期我公公有打電話問我爸爸說要包多少紅包隔天有來台北,來的時候我婆婆還是說相信自己的先生沒做這種事,一下子又改口說他相信願能保住我和我先生的婚姻,但我們沒收紅包
因那天先生與我有口角晚上離家至隔天才回來,所以才讓公公有機可趁,因先生都不工作婚姻早就有問題了,因是半夜發生的事,沒有證人公公也不承認,發生事情後先生並沒有站我這邊婚姻還要不要我已無所謂,我先生不會要離婚,目前算分居狀態,但我希望給我公公一個該有的法律制裁,孩子目前一個在我這一個在我先生那邊現在夫家那邊的人堅持要我回花蓮解決,不肯上台北來和解,先生的態度也很差甚至對我的媽媽大小聲,堅持不會再上來台北,那我很希望事情趕快結束,是不是可以去申請調解讓他們上來把事情解決,因先生很強硬,也不站在我這邊,並且堅持要我回去花蓮解決,並說要他們上來台北道歉和解不可能,並說我要告就去告,事情到今天已經2個月了,我想趕快把事情解決,每天晚上都睡不著,很難過又很痛心

我也希望事情可以和解,但夫家那邊先生堅決不會再上台北道歉,堅持要我回去,至於婚姻我不太抱任何繼續下去的希望,先生一直對我口出惡言,並威協會把我的女兒帶回去要我不要後悔,現在我該如何是好?

 

林靜歆 (林律師) 101-10-23 21:57

看完妳的案件,我是覺得妳似乎要考慮一下是不是要因為妳公公的行為而葬送掉妳的婚姻和兩個小孩正常的家庭生活,雖然錯是在妳公公,但畢竟社會上會覺得這是不名譽的事情,鬧到法院去更是把家醜全部掀開來,而且妳先生也會覺得很尷尬。我建議不妨讓妳先生和妳及小孩搬出來住,不要再和公公同住,避免場面太過尷尬。訴諸法律的事情還是要慎重為之…

aa104 101-10-23 15:54

大約一年前~~弟弟幫 朋友的車子貸款當了連帶保證人....
朋友每個月都有還錢...
今年 9月份開始沒有還!
朋友也不知去向...
10.1收到存證信函...說五日內付清車款.否則要多付協尋車輛費用35000....
今日10.23收到10.17發出的民事裁定...
說要支付本票裁定的票面金額34萬...
如有不服...10日內抗告
如果是變造...20內確認債權不存在...


問題是
1.原車主早就還了一年多的車貸了~~怎麼還會是原本票金額
2.弟弟說他好像沒有簽本票.只有簽連貸保證人..去問銀行!銀行也不明說.只說如果你覺得沒有簽名就去抗告阿..民事裁定上面相對人就是車主跟我弟.這樣是什麼意思?

3.車輛連找都沒找...直接裁定...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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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 101-10-23 12:49

1.我看民法裡面有規定說,未經公證贈與如果尚未轉移可以主張撤銷,已公證者除外。想請問公證跟認證是否相同?? 或者沒有經過民間公證人公證的話就不叫公證,只是有另一人在場的那一種,叫做認證???這種就不算是公證?? 2.想請教,合法的民間公證人是否一定會出現在政府的地方法院所屬全職民間公證人登錄名冊裡面,如果當初找的人並不在這名冊裡面是不是表示就一定是沒公證過,因為我看兼職的都是只辦理認證。所以除了問題1想請問以外,也想了解是不是有效的公證人一定都會登錄在這裡面。且從公證法通過後所有的合法民間公證人一定都會在此裡面,即使那位公證人可能後來"不幹了",也還是可在此份資料內看到何時撤銷執照或者離職的吧?? 謝謝

1.公證跟認證確實不同 律師只能辦理認證業務不能公證 目前公證業務是由法院將一部分轉由民間公證人辦理 所以民間公證人須經當地法院許可執業 2.曾經當過公證人 之後不擔任 不可能影響公證書效力

Yuli 101-10-21 23:03

想請為各位法律界的先進

幾年前 我男友的前女友懷了他的孩子

因當時並無經濟能力可撫養加上前女友好像有些微的憂鬱症也無法好好照顧自己

我男友要拿掉小孩而女方堅持要生下

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下簽了協議書小孩從此跟男方無關係,也付了一筆錢給女方,也有見證人

後來我跟我男友交往他有跟我說過這段往事

一開始沒有結婚的打算並無想太多

直到最近漸漸開始有了結婚的打算

突然想起他有個小孩子的這件事情

我想知道的是,

1.簽了這張協議書就真的從此跟小孩無關係了嗎??

2.哪天小孩子突然出現要撫養費或是生活費,我們該給嗎??如果需要給怎麼分比例呢??是否只需要負擔到成年20歲呢??

3.除了以上這些需要注意的是否有其他也須注意呢??

 

真的很困惱我。。。。。希望大家能給我一些意見,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10-22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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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i 101-10-22 09:09
回覆 Yuli 的發言內容:

想請為各位法律界的先進

幾年前 我男友的前女友懷了他的孩子

因 ... (恕刪)

律師你好,那如果小孩已滿20歲之後生父還需要負擔甚麼責任嗎??

林智群 (klaw) 101-10-22 12:54

父子關係是無法用一個協議書切斷的,

除非小孩被他前女友另外交往的對象收養了,才會切斷父子關係,

在這個關係下,20歲以前都必須負撫養義務,

每個月起碼要支付5500元

(依照內政部標準,一個人一個月最少需要11000元才能維持生活,父母各付一半),

另以後你男友(先生)去世,這個小孩可以來分遺產

angela 101-10-21 02:16

??

律師您好:

    想請問車禍事件,

A方機車(36歲,酒測值0.52,完全沒煞車痕,直接撞上前方路邊停車自小客車,急救後不治)、

B方機車(我30歲,路邊臨時停車要載同學,被A從左方快速擦到左小腿外側擦傷機車沒被擦撞到,連最突出的左邊照後鏡都沒偏掉)、

C方汽車(45歲,熄火,路邊停車,坐車上等人)

 

B與C方都是停在紅線上

 

9月15號晚上十點半多,

A方擦到我左小腿半秒後,就聽到很大一聲"碰",接著就看到A坐在靠近汽車道的機車道上面,

然後我和同學打電話叫救護車,沒多久救護車到後,送醫急救一個多小時就往生了..

 

我和同學及小客車駕駛被留在派出所做筆錄到天亮,

沒遇過有人在眼前活生生的走掉,我及同學嚇到不知所措也精疲力盡..

製作筆錄的警察對我們說:「妳們很倒楣,因為A有酒駕,而且是由後方追撞到妳們,A沒往生的話,妳們可以跟A求償(小客車後方保險桿的地方被撞凹一個洞);可是現在A往生了,所以妳們變涉嫌過失致死..」

 

隔天早上11點,警察開警車戴我們去醫院太平間,

等法醫、檢查官、書記官驗完屍後,

就對我及同學、C方三人問話..

其中,我同學(被載的)成了證人,而我與小客車駕駛成了A1與A2(涉嫌過失致死)

 

因為當時臨停的地方沒有被路口監視器拍到,

後來檢查官要求員警去調當時路過的車輛有否拍到的畫面,

然後就回派出所,

鑑識組又拍了一次我的機車汽車外觀(事發當晚鑑識組已拍過,但檢查官要求白天也要拍才清楚)。

 

因為我只有左小腿外側擦傷機車並無新的擦傷痕跡,

所以鑑識小組的人就叫我和同學坐上機車,模擬當時情形拍照,

拍完後,製作筆錄的員警就叫我和同學先回去休息,

員警說如果A方家人沒提告的話,我們就沒事,不過會收到違規停車的罰單;

 

直到上星期突然接到調解通知書,

於星期五出席調解會,

C方的汽車因有買任意險,所以有保險員隨同,

我由母親陪同,

A方的姐姐與姐夫,坐下後,就說因為C方一直很積極的說要和解

所以他們才會出席,

然後C方的保險員請A方出示相關資料後,

因為"鑑定報告書"尚未下來,

所以C方的保險員無法和對方談金額,

A方的姐姐就說,那我算個金額給你們..

就寫了「A男對媽媽的撫養金600萬+精神賠償400萬+20萬喪葬費+3萬機車(已無法使用)」

總計1023萬的賠償金..

 

我一看到整個傻了..

A方的姐姐說因為我較年輕,所以她只對我求償2成的金額(205萬),

至於造成她弟弟直接死亡主因的C方車主,

她會對他求償4成的金額(又說因為C有任意險可幫他負擔),

過程中,我一直沒有講話,

A的姐姐一直對C車主說「我弟弟是撞上你的車子才死的」

因為保險員沒有鑑識報告書,所以當天沒有結果..

 

在當時,調解委員的小姐一聽到A提出的金額就說「妳弟弟的酒測值偏高,應該也要負一點責任..」

A的姐姐回「對~但喝酒不等於死亡,警察臨檢的滿街都是,那些人也沒死」

 

C方與保險員先離開後,

A的姐姐一直對我說「妳如果沒違停的話,我弟弟也不會死,因為沒有人可以證明我弟弟不是撞到妳之後,才去撞到前方的小客車,而且我只對妳求償兩成,對C方妳不能跟C方說,因為我要跟C求償四成。」

 

我母親一聽到205萬,當坦痛哭..我則是無法反應..

A的姐姐看我都沒反應,又說「看妳的良心到哪裏拉~因為我這筆錢是給我媽媽及弟弟(死者)的交代,如果妳沒錢的話,我在幫妳跟我媽媽說,讓妳用分期付款的方式」

A的姐夫一聽,就說「不要分期付款太麻煩,(轉頭對我說)妳不能叫家人把房子抵押貸款或是去跟銀行借錢嗎~」

因為看到205萬,我一直處於驚嚇..沒反應..

最後A的姐姐對我說「妳如果早點和解的話,大家都輕鬆,如果妳不和解的話,也可以,就走法律徒徑,那之後如果妳要坐牢的話,就會有汙點,看妳拉~我都可以」

 

因為金額太龐大,最後我跟A的姐姐說「要回家想想..」

A的姐姐說「妳如果要和解的話,在打電話給我」

 

回家後上網PO文,朋友看到後,告訴我,

為什麼責任都沒釐清,對方就要求205萬的金額,

應該是由法官判定這場車禍,A、B、C三方應各負多少責任才對,

 

我想請問律師的是~

如果照刑法的話,我的部份大約會佔多少的應負責任(因為我是被擦到小腿外皮,並沒有車體上的碰撞)

 

PS.如果是我照成A的死亡,該面對的我不會逃避,但是我停在路邊,被A擦到皮外傷卻要付205萬的天文數字...我實在無法接受...與其這樣...當初就讓A撞死我算了...205萬...我一個月不到三萬,就算月付2萬給她們,等於我要工作九年薪水都給她們...但不是我的錯..酒駕撞人的沒錯..路邊臨停被擦傷卻要付205萬...我難過到好希望當初死的人是我....看母親為了我的事煩惱到以淚洗面....我好自責死的不是我....

沈恆 (沈律師) 101-10-21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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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 101-10-21 01:48

當初有份契約是有在事務所找律師做見證的,目前此合約出問題了,但是當初忘記是在哪一間做見證的。只記得大概位置,而我在網路找,發現好像律師並不是什麼營利事業,所以也不會有什麼商業登記可以查詢大概地址去搜尋篩選。目前我手邊此合約不見了,我打到法院問過,法院說在民間公證的那種他們那裏也不會有底可以調閱。請問我該怎麼辦能找到當初大概可能七年前在台北松江路跟長安東路新生北路這一帶的事務所?因為我認為很可能那間也已經搬移了。那這樣的話我不就完全沒辦法找到當初那位見證人了嗎?? 也不可能再找到契約的底本了嗎?? 拜託拜託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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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 101-10-20 23:56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借據這樣寫是否正確,個人借據寫法如下,煩請律師幫我看看是否有哪裡需要修改,另外想問借據必須全文手寫嗎?!還是除了債權人、債務人及見證人的部分外都可使用電腦輸出呢?!以上問題麻煩你了,謝謝! 借 據 茲向債權人○○○(身分證字號)借款新台幣壹十萬元整,不另加收利息,收訖無誤。債務人○○○(身分證字號)以每個月償還本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從民國101年11月10日至民國102年8月10日止,必於十個月內清償本金,本金共計新台幣壹十萬元整,恐口說無憑,特立此據為證。 債務人:○○○(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債權人:○○○(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見證人:○○○(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見證人:○○○(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借據並沒有制式規定應該如何 只要內容不違反強制禁止規定以及公序良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