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Joyce 105-07-04 16:43

您好,

想問一下『資本公積轉資本』

詳情如下:

1)原訂契約:A公司出1400萬現金並佔股權51%,B公司出無形資產(技術)並佔股權49%(所以技術應值1022萬),合資開公司。

『『但是因為技術是國外專利,政府部門評定B公司的技術最多只能評價到700萬。』』

2)目前擬定:A公司先出714萬,B公司的技術視為等值686萬的現金投入,這樣就會是51%:49%。

3)問題: 如何將A公司尚未投入的資金合法轉移到資本,並維持股權比例?(是否存入資本公積?)
              過程中會不會有稅負產生?(目前所知似乎是只有印花稅?)

 

麻煩各位律師大大看看了。

宋先生 105-06-27 03:40

如果我賣的產品對方有專利
那會有什麼處罰?我會被罰款?
如果我不知道產品有專利.有專利的人會先警告我不能賣嗎?

如果您販售的產品落入了他人的專利權範圍內,專利權人可以要求你停止製造、販售及將販售的產品銷毀,對於已經造成的經濟上損失,專利權人可以請求你賠償

專利權人為了在訴訟時,主張侵權人對於侵害有明知故意,以便提高損害賠償金額,可以在知悉侵權時,發函給侵權人。侵權人至遲在接獲警告函時,知悉產品構成侵權與否,如繼續製造販賣,主觀上可以推定有明知侵權之故意。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宋先生 105-06-27 20:36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您販售的產品落入了他人的專利權範圍內,專利權人可以要求你停止製造、販售及將販售的產品銷毀, ... (恕刪)

不知情的情況下,賣到有專利的產品
對方發現會先發函給侵權人?

侵權人收到侵權通知.如馬上下架不再販售

這樣會有事嗎?

感謝您

宋先生 105-06-27 21:46

不知情的情況下,賣到有專利的產品
對方發現會先發函給侵權人?

侵權人收到侵權通知.如馬上下架不再販售

這樣會有事嗎?

感謝您

專利權人如果在他的產品上標示了專利字號,即使不發函給疑似侵權人,仍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至於疑似侵權人收到警告函後,應先判斷專利本身是否有接漏不充分、專利不明確、專利不具新穎性或進步性、販售產品是否落入專利範圍,如果有上述各種情形之一,販售產品不會構成侵權,仍可以繼續販售。不過,為避免專利權人誤以為疑似侵權人不理會該警告函,應以書函將該產品不構成侵權的理由及證據充分說明,以免專利權人直接提起訴訟

如果初步判斷該專利沒有上述缺點,且販售的產品也落入了專利範圍,停止販售可以減少侵權損害賠償的範圍。停止販售後,應該要發函給專利權人,說明自己已經停止販售,並說明之前並不知道該專利存在等。

簡單答覆如上,如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mori 105-06-24 09:56

大家好

我們是做造型棉花糖的工作

去年的7月 有咖啡店跟我們購買 我們現成熊造型的棉花糖商品

臉部的部份 做成對方的北極熊臉的畫法

當時說好 這個商品合作期間會給他們專賣 不對外銷售

當時沒有簽合約 只有平台留言板上約定好

合作期間 我們沒有違反規定 販售此商品

今年5月對方告知我們  以後不需要了

6月於他們老闆私人FB 有看到仿冒我們的商品

這幾天多次打電話及line給對方 對方都是拒接或是不回應

此商品由於造型及設計都是我們工作室製作

這樣對方是否有涉嫌仿冒我的商品 

我應該要如合採取法律行動?

像我這樣的造型棉花糖 是否能申請專利

萬一對方比我們先申請專利 我能採取什麼因應措施?

我們目前已沒有跟對方合作(他們沒有下單給我們)

可是對方也不願給我們書面通知 告知終止合作關係

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 這個商品我們能自己販售嗎?

(只要臉的部份改為其它畫法)

以上再麻煩各位律師協助我們該如何處理  非常感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4 11:56

您好,

 

1、可先以存證信函正式告知對方終止雙方合作關係。

 

2、設計專利係採先申請主義,若對方先對商品申請,則您無法在再就類似之設計申請專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Peter 105-05-13 00:14

您好

我想請問我和我的競爭對手購買了同一家廠商的製造機器,例如這台機器是製造手機外殼

這台機器明明是國外廠商製造的,但我的競爭對手卻把製造手機外殼的方法拿去申請專利

這個專利保護的範圍包含了:製造程序、材料使用哪些...等等,我們都是用同樣的方法去製造的

由於我也是使用那台機器,這樣會不會等於我透過那台機器做出來的手機外殼就是侵權了?

 

 

 

你的對手買了機器後將該機器製作產品的方法申請專利,由於新型專利的標的不包含方法,因此你的對手應該只能申請發明專利

當你的對手申請了發明專利後,智慧財產局會對該專利的內容進行先前技術檢索及審查,如果審查委員沒找到先前技術,可能就會給予專利

將來當你的對手拿著這個專利來找你碴時,你的救濟方法包含了:找到證據證明該專利不具進步性(例如你找到該機器的使用手冊,且該手冊發行的日期早於對手申請專利日,不過對手會說你必須先證明那個手冊是否真正)、證明你使用的方法未落入對手申請的專利範圍等。

你既然有預見對手可能採取的手段,應該儘早未雨綢繆的準備好相關的證據資料,以備將來對手採取不公平的手段來妨害你的業務時,可以作出適當防禦及免除嚴重損失的可能。

以上,如果有其他方面的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DL 105-04-29 12:38

(因為分類錯誤 重PO 不知道如何刪除之前錯誤的)
首先以下是我自製的工業風燈具-含有觸控功能
觸控示範影片:https://youtu.be/-sUdbQrRnsw
網拍: https://tw.carousell.com/deathless714/

有位店家在我粉絲團留訊息(該人為愛迪生工業的創作人):

愛迪生工業創作人:
你好 您的創作有使用到我們已申請專利註冊的功能 還請您更改商品內容!
專利圖片截圖 :
---------------------------------
我當時回覆:
哈囉您好 請問您說的專利部分是指"觸控"的部分嗎? 大多數的賣場LED檯燈現在都是用觸控式的,我是從這邊去參考的.還是您說用水管去製作成燈是專利的部分呢?因為外型設計,大約在三四年前從 youtube 上就不少外國人在討論loft - pipe,深深喜歡這種風格,當時在台灣推廣這風格的人還蠻少的 沒想到會吸引到愛迪生工業的創始人注意到,只是我在這方面營收,可能連一個月2萬營收都不到了,更何況淨賺呢,我身邊也有一些人是您的顧客,也不避嫌的推 薦台灣最大的工業風賣家,從粉絲團很少人數就知道這只是我的興趣,希望您能包容
----------------------------------------------
隔天愛迪生工業回覆:

我們申請的專利項目為金屬管與燈具結合功能為觸控功能 我們很支持創作 但請保留因該有的尊重 相信身為創作者因該知道創作的辛勞與甘苦
任何以管件 創作的商品我們都很支持 包括您的設計也是很棒 但功能的獨創性是我必須維護的
-----------------------------------------------
當天我回覆了:
好的~我了解 我這段時間會依照您申請的專利去各相關單位與人事,釐清一下是否侵權,也確認專利部分目的是外型設計或是功能的釐清,如確定侵權,我會趕緊下架後並跟當事人道歉
觸控這樣技術其實早期是參考國外的 pinterest 與 youtube ,並非是直接針對貴公司仿製唷,只是沒想到有專利問題,不是不尊重您,這點要跟您說一下
------------------------------------
補充:
愛迪生工業是製作LOFT燈具 出名,商品有質感,價格走向比較高
我有詳細閱讀該專利的內容,想請問該專利是否只是在述說外型設計
而並非是觸控為本意?  目前大賣場到處都是能觸控的燈具
專利內容好像不是以觸控為走向是以外型設計走向,是否我的商品價格偏低阻擋了錢財?
畢竟這商品我研究好久才製作出來的,心血的東西不忍隨意放棄,
也捨不得文創必須要對公司妥協
------------
最後想問的就是 該專利內容是有針對觸控這項技術嗎?多數大賣場的燈具不是都具備觸控功能了?!?! 這點我真的很疑惑

水管金屬觸控的商品 到處都有

https://www.pinterest.com/search/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9 12:49

您好,

 

1、您可將自己之設計發函至智財局,請求其回函判定您的創作有無侵害對方之專利權。

 

2、若您確定您的創作明顯非屬於對方專利權範圍,您仍可繼續為後續商業行為,但若對方提告,則交由法院來判定。建議後續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首先,由你所提出的專利檢索資料,可以了解對方的專利屬於新型專利

由於專利主管機關對於新型專利僅進行形式審查,並不審查專利的內容是否具有新穎性及進步性,因此專利法規規定,任何人可以向智慧財產局申請新型技術報告,智慧財產局接獲申請,會針對系爭之新型專利進行前案檢索以判定是否具有新穎性及進步性。

除了前開申請新型技術報告外,你可以委託具有專業知識的專利事務所或律師事務所,進行前案檢索,以自行判斷該新型專利是否具有新穎性及進步性。如果經比對前案後,認定該新型專利不具有新穎性或進步性,可以委託律師發函,將相關的證據並列於函後,告知對方該新型專利不具有可專利性,以促使該專利權人放棄後續的爭訟意識。

最後,如果該新型專利具有進步性及新穎性,還可以委請專業人員進行專利侵權鑑定,判斷你的產品是否符合專利侵權的全要件原則或有均等論之適用。如果沒有構成侵權,可委由律師發函將親權比對的表格附於函中,讓對造知道自己係有備而來,避免對造提起侵權訴訟

以上,如有需要協助進行專利有效性分析、專利侵權鑑定者,可以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洽談,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陳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L 105-04-29 12:18

(這篇分類錯誤- 請問如何刪除)
首先以下是我自製的工業風燈具-含有觸控功能
觸控示範影片:https://youtu.be/-sUdbQrRnsw
網拍: https://tw.carousell.com/deathless714/

有位店家在我粉絲團留訊息(該人為愛迪生工業的創作人):

愛迪生工業創作人:
你好 您的創作有使用到我們已申請專利註冊的功能 還請您更改商品內容!
專利圖片截圖 :
---------------------------------
我當時回覆:
哈 囉您好 請問您說的專利部分是指"觸控"的部分嗎? 大多數的賣場LED檯燈現在都是用觸控式的,我是從這邊去參考的.還是您說用水管去製作成燈是專利的部分呢?因為外型設計,大約在三四年前從 youtube 上就不少外國人在討論loft - pipe,深深喜歡這種風格,當時在台灣推廣這風格的人還蠻少的 沒想到會吸引到愛迪生工業的創始人注意到,只是我在這方面營收,可能連一個月2萬營收都不到了,更何況淨賺呢,我身邊也有一些人是您的顧客,也不避嫌的推 薦台灣最大的工業風賣家,從粉絲團很少人數就知道這只是我的興趣,希望您能包容
----------------------------------------------
隔天愛迪生工業回覆:

我們申請的專利項目為金屬管與燈具結合功能為觸控功能 我們很支持創作 但請保留因該有的尊重 相信身為創作者因該知道創作的辛勞與甘苦
任何以管件 創作的商品我們都很支持 包括您的設計也是很棒 但功能的獨創性是我必須維護的
-----------------------------------------------
當天我回覆了:
好的~我了解 我這段時間會依照您申請的專利去各相關單位與人事,釐清一下是否侵權,也確認專利部分目的是外型設計或是功能的釐清,如確定侵權,我會趕緊下架後並跟當事人道歉
觸控這樣技術其實早期是參考國外的 pinterest 與 youtube ,並非是直接針對貴公司仿製唷,只是沒想到有專利問題,不是不尊重您,這點要跟您說一下
------------------------------------
補充:
愛迪生工業是製作LOFT燈具 出名,商品有質感,價格走向比較高
我有詳細閱讀該專利的內容,想請問該專利是否只是在述說外型設計
而並非是觸控為本意?  目前大賣場到處都是能觸控的燈具
專利內容好像不是以觸控為走向是以外型設計走向,是否我的商品價格偏低阻擋了錢財?
畢竟這商品我研究好久才製作出來的,心血的東西不忍隨意放棄,
也捨不得文創必須要對公司妥協
------------
最後想問的就是 該專利內容是有針對觸控這項技術嗎?多數大賣場的燈具不是都具備觸控功能了?!?! 這點我真的很疑惑

水管金屬觸控的商品 到處都有

https://www.pinterest.com/search/

 

首先,由你所提出的專利檢索資料,可以了解對方的專利屬於新型專利

由於專利主管機關對於新型專利僅進行形式審查,並不審查專利的內容是否具有新穎性及進步性,因此專利法規規定,任何人可以向智慧財產局申請新型技術報告,智慧財產局接獲申請,會針對系爭之新型專利進行前案檢索以判定是否具有新穎性及進步性。

除了前開申請新型技術報告外,你可以委託具有專業知識的專利事務所或律師事務所,進行前案檢索,以自行判斷該新型專利是否具有新穎性及進步性。如果經比對前案後,認定該新型專利不具有新穎性或進步性,可以委託律師發函,將相關的證據並列於函後,告知對方該新型專利不具有可專利性,以促使該專利權人放棄後續的爭訟意識。

最後,如果該新型專利具有進步性及新穎性,還可以委請專業人員進行專利侵權鑑定,判斷你的產品是否符合專利侵權的全要件原則或有均等論之適用。如果沒有構成侵權,可委由律師發函將親權比對的表格附於函中,讓對造知道自己係有備而來,避免對造提起侵權訴訟

以上,如有需要協助進行專利有效性分析、專利侵權鑑定者,可以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洽談,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李恩那 105-04-25 11:01

已經有公司申請某種陳列架的專利

因為我公司也設計了一款類似但構造不同的陳列架

聽說對方對我們的陳列架有意見只是尚未收到任何通知

因為我公司做的陳列架已經生產給客戶

怕客戶使用後會衍生其他問題

所以想問問如果請律師們解釋對方專利內容後提供我該如何應對的話

是不是需要諮詢費用或是費用多少

新型專利證號M365117

我的聯絡email:640valerie222@gmail.com

以上,麻煩了

謝謝^^

一、競爭對手會耳語是正常的。

二、關於專利部分有其特殊性,有一些事務所是專辦專利案件,你可以找這樣的律師討論一下。

三、律師來說有的律師不收諮詢費用,但會努力的把案件接進來。我的作法是我會收諮詢費用,查詢判決後,據以將所有的風險告知當事人,然後讓當事人去選擇他想走的路,我不希望當事人接受到過於樂觀的訊息後續面對事實的時候難以接受。

四、你願意在網路上問是一件好事,可以的話自己可以研究並了解多一點是好的。巴菲特說過不要投資在自己不了解的事上。

五、我的專長是查判決,不論遇到什麼案件,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我會儘可能的查判決之後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而言您所詢問之事項仍需請律師協助查詢,所以仍會收取諮詢費用,建議公司可聘請法律顧問,相關問題可以研究後再作出決策,以免因小失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李恩那 105-04-25 13:27

謝謝楊律師及謝律師撥空回答

對於陳列架的結構性我們確定跟對方是不同的

只是因為不懂那些咬文嚼字的敘述怕會有部分落入對方專利範圍內而產生問題

想請問如果對方準備好資料要對我們提告的話

提告程序期間已經賣出去的產品會因為這程序而不能使用或買賣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4-25 13:46

對方需先申請技術報告才會提出訴求。若產品有部分落入專利請求項範圍,專利權人可以請求除去侵害並請求損害賠償,在爭議期間若繼續販賣則可能被認定為故意侵權,可提高賠償額至三倍,且若對方聲請假處分也可阻止侵權產品繼續販賣。

李恩那 105-04-25 14:1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需先申請技術報告才會提出訴求。若產品有部分落入專利請求項範圍,專利權人可以請求除去侵害並請 ... (恕刪)

請問沈律師

如果已經賣出的陳列架在爭議期間客戶可以使用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若本件有構成侵權,則對方所針對的對象為 貴司,致於已構買者除非是明知,否則尚不構成侵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李恩那 105-04-25 14:3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若本件有構成侵權,則對方所針對的對象為 貴 ... (恕刪)

請問謝律師

就是說我客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

先前已經購入的陳列架繼續陳列使用是不成問題的

對吧!

謝謝^^

首先,由你所提出的專利檢索資料,可以了解對方的專利屬於新型專利

由於專利主管機關對於新型專利僅進行形式審查,並不審查專利的內容是否具有新穎性及進步性,因此專利法規規定,任何人可以向智慧財產局申請新型技術報告,智慧財產局接獲申請,會針對系爭之新型專利進行前案檢索以判定是否具有新穎性及進步性。

除了前開申請新型技術報告外,你可以委託具有專業知識的專利事務所或律師事務所,進行前案檢索,以自行判斷該新型專利是否具有新穎性及進步性。如果經比對前案後,認定該新型專利不具有新穎性或進步性,可以委託律師發函,將相關的證據並列於函後,告知對方該新型專利不具有可專利性,以促使該專利權人放棄後續的爭訟意識。

最後,如果該新型專利具有進步性及新穎性,還可以委請專業人員進行專利侵權鑑定,判斷你的產品是否符合專利侵權的全要件原則或有均等論之適用。如果沒有構成侵權,可委由律師發函將親權比對的表格附於函中,讓對造知道自己係有備而來,避免對造提起侵權訴訟

以上,您如有需要法律相關問題需要諮詢的,可以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Rennes 105-04-23 22:27

律師們好:

如原先我繪製了一張代表網路社團團體的LOGO圖片...

而該圖屬具有表達該社團著作意義的圖片創作作品...

並且當時於創作完成後有大量印製成貼紙~旗幟~T恤~等...

由於日前發現該社團成員在未經過我的同意之下...

擅自將原已存在之旗幟等作品進行改作,並且也將原先我所設計的

社團LOGO附加在其圖片上...竟而印製成旗幟...貼紙...等...

且排版相似度高達90%以上...

請問:

1.原創作人...是否須將該圖申請專利著作登記?或是其他智財登記為憑?

2.如改作者在未經過原作者同意之下~將原作者的LOGO圖片附加在該社團新旗幟上及商品上並於社團公開展示...

請問原創人是否可對改作人提出告訴?以何罪名提告?

刑事還是民事告訴?

 

 

沈恆 (沈律師) 105-04-23 23:05

您所述並不涉及專利權,而是著作權,著作人完成創作時就受著作權法保護,無需登記。他人若未經同意擅自改作或複製著作物,均違反著作權法,您可於知悉時起六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並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黃國政 (Sam) 105-04-24 23:14

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以便進一步調閱資料以及其他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24 23:19

您好,您可以對方侵害您之著作權為由,向對方提告

jones668862 105-03-26 18:14

上列客戶預告詐欺是否成立:

你於自104/2月份起 104/10月份  共計跟我拿了新台幣29萬元整

 

2.你自己所擬的網站規劃內容 含完工日期  沒有一樣是兌現的  這期間還故意說網站程式內容 已經完成   只差前端美工    這樣前後騙取我的信任繼續給予你金錢      這過程中你還私自到外面工作  放任該交予我的程式不顧   其良心何在   而在這段期間你也用我給予的金錢購置房產 想來更讓人氣憤難耐 

 

3.直到12月份要回電腦才知被你騙得團團轉  根本沒有完成任何程式內容架構  實是可惡   

 

4.今念及同過一學校之情誼   希望你好自為之 將這 29萬看看如何分期歸還給我   倘若置之不理   本人將不顧情誼   依法追訴民 之責  切勿自毀前途   如果你自認沒有過錯   要逼我走上法律之途  我到時將不顧任何情面   除了刑法之外  民法一樣追訴賠償我因你所造成的所有損失  兩個專利案件都因你而耽擱  這樣的損失你負擔的起嗎  

 

5.請你記得一點  雙方就算是口頭約定沒有任何條文契約   法律上仍視為有效契約  更何況我這裡有你所做的文案企劃內容  往返的信件  以及筆電上仍是你的登入密碼  這些都是賴推不掉的證據  請你不要輕忽我的決心   這期間枉我這樣信任於你   還到處周轉錢來給你安身立命  想來怎能讓人信服  

 其中第一點只到9 月,第二點子虛物有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9 17:4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看起來只是履約糾紛。 2、 建議可以先以民事求償,倘若查到對方有詐欺事實,可以再提起刑事告訴。
QQ 105-03-22 08:22

您好,我是一位網拍賣家,最近在奇摩拍賣裡面賣了一款防摔手機殼,但這兩天有一位自稱有防摔殼專利的人在我賣場裡跟我說叫我把商品下架,因為已經侵犯他的專利,給我專利字號查詢,三天內不下架要將行文奇摩直接下架或蒐證並提出侵權告訴(如有其它賣場不另行通知),敬請配合!

但我查了一下專利號是 彈性形變之氣室減緩衝擊力的保護套 的一種專利,有點像,但某些地方又不同,要如何分辨此人說的是真假,他可以告我嗎?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確實是專利權利,則其自有權利可以提出侵權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3-22 09:17

應先判斷該專利的有效性,及所販賣的產品是否落入該專利的請求項範圍內,如果專利有效且產品侵權專利權人可請求下架及侵權賠償

專利侵權僅有民事責任,對方可以提起告訴,但是要勝訴必須要符合以下要件:

1.專利本身撰寫沒有違反專利法規定的明確性等形式要件;

2.專利聲請專利範圍必須要具有新穎性及進步性等實質要件;

3.你的產品落入該專利聲請專利範圍內;

4.你的銷售行為主觀上必須有故意或過失

你的案件,首先應該先找出對方的專利公告,了解對方的專利新型或發明專利,如果是新型專利,因為沒有進行實質審查,專利不具新穎性或進步性的可能性很高。

其次,不論是新型或發明專利,如果你有能力進行前案檢索(沒能力自己做,就得考慮是否花錢請人做了),可以找出相近的專利或期刊,根據該等資料判斷該專利是否有進步性、新穎性。如果確認沒有可專利性,可以提出相關證明,回覆對方,以避免對方繼續對你提起訴訟

最後,如果認為對方專利有進步性,應根據該專利聲請專利範圍及你的產品進行侵權分析,如果產品沒有落入該專利聲請專利範圍,可以提出分析報告,回覆對方沒有構成侵權,以避免對方繼續對你提起訴訟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小金牛 105-03-12 19:19

您好:

請問我在網購平台買了2台導航機(公司貨),後來用不到要轉售。

該商品的名稱為:

Trywin DTN-3DX捌 3DX8 行車紀錄器+導航+測速 18合1行車整合機

後續在yahoo拍賣或露天拍賣上架出售時,如果商品的名稱一樣取名為:

Trywin DTN-3DX捌 3DX8 行車紀錄器+導航+測速 18合1行車整合機

商品的圖片介紹是自行用相機拍攝原廠商品外盒

及用文字作一些簡單規格的介紹

請問這樣會觸犯商標法及著作權法嗎?

因為原廠有跟拍賣平台檢舉,拍賣平台就將我的商品下架刪除,檢舉內容大概如下:

「近日我們收到智慧財產權權利人檢舉
指稱您的拍賣商品為仿冒品、盜版品或有其他侵害商標專利權之情形。」

因為我確定商品是公司資,所以不可能是仿冒品、盜版品,但是侵害商標專利權這個部分,我不就確定是否真的已違法

以上問題還請專業的律師們能抽空給我建議及釋疑,謝謝您們。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2 23:20

其實只要是經過商標權人同意而進入市場之商品,買受人買受後是可以自由轉售的,所以若確定是正版公司貨,轉售是不至於會有觸犯商標法等的問題。

案例事實:

A公司為生產銷售消費電子之公司,A公司準備開發一平板電腦產品,為避免他人仿造該產品,不但對該平板電腦外觀申請設計專利,同時也針對該平板電腦的內部電子組件申請設計專利。詎料,智慧財產局對A公司申請的「電子組件」設計進行審查後,認為該設計屬於純功能性之物品造型,因此否准了該設計專利之申請,A公司不服,對該審定處分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1.  何謂功能性之物品造型

設計專利保護的對象係物品整體外觀形狀,其中所謂「純功能性之物品造型」係指若物品之特徵純粹係因應其本身或另一物品之功能或結構者,即為純功能性之物品造形。亦即此等物品必須連結或裝配於另一物品始能實現各自之功能而達成用途者,其設計僅取決於兩物品必然匹配部分之基本形狀,這類純功能性之物品造型不得准予設計專利

 

2.  物品的交易客體並非一般消費大眾,仍能申請及取得設計專利

專利申請案之銷售對象或交易客體,並不侷限於一般的消費大眾或是終端使用者,尚包括大量採購的中間製造商、契約採購者或是專業維修人員等。例如電子產品的內部電子組件,雖然一般消費者通常不會注意到該等電子組件的外觀,但製造商或採購、維修人員在採購及使用時仍會觀察到該等電子組件完整之外觀形狀,並對相關元件配置、導線佈局等施以一定程度之視覺注意,而非僅針對電子裝置組裝後之完成品進行視覺性之統合判斷。因此,專利審查人員在審查此類電子組件產品之設計專利申請案時,對於該等電子裝置組件是否具有可專利性進行有無創作性判斷時,仍應以該等電子組件整體外觀作為判斷之基礎。

 

3.  對於具有功能性之設計產品,若其上具有裝飾性而可產生不同之視覺效果者,創新性審查的重點應放在該等具有裝飾性之部分

設計係工業產品之造形創作,而工業產品常因其基本之機能與實用目的上之限制而使其在外觀形狀上形成一難以改變之基本形態,此等基本形態並非設計專利審查之重點。於審查是否有創新性時,應就其可透過造形設計技巧作造形變化之部分予以審酌,是否具有創意上之變化並產生不同之視覺效果。

 

結論:

設計專利係結合設計與產品,雖然該產品銷售對象並非一般大眾,審查時仍應考量該等產品採購使用的人員,以該等人員的注意基礎進行創新性審查。其次,任何產品均必然有其功能性,故判斷一設計是否屬純功能性特徵,應在於所論斷的特徵除功能性外,倘尚具有裝飾性而可產生不同之視覺效果,即不應認定其為純功能性特徵。審查時,應該將單純功能性的部分排除,就該等具有裝飾性的部分進行審查,確認該等裝飾性之特徵是否具有創新性。

 

貝斯特律師事務所

http://asfreeagain.blogspot.tw/

台北市信義區永吉路168號4樓

電話:02-87872799

 

 

Barret 105-02-04 09:19
我先前在A公司任職時研發許多專利,這些專利經高層指示交給B工程公司施做給A公司,未經任何專利授權程序,幾年後因緣際會下,我轉到B公司任職,發現B利用這些專利賺了A公司上億元,B是以新型技術為由,向A收取高達兩倍的利潤,而非成本的2-3成,專利法第7、8條對這案子來說似乎都不適用,但我是發明人,應該享有部份利潤的,或許這兩家公司高層的洗錢手法,但這部份我無法舉證,但他們從這專利上賺取相當不合理的利潤是事實,難道我就無法可追了嗎?

 您好,

一、首先,您在進入A公司時,有沒有簽訂任何契約有關專利歸屬的?應該會有,但是希望沒有,若有,要看契約是否針對專利歸屬有所規範,若專利發明出來規範是屬於A公司的話,那是A公司跟B公司間的糾紛,並非你可以主張的。但若並未約定,也就是您就是發明人,那這個官司訴訟金額就可觀了,若能舉證您就是發明人,將可對B公司求償

二、因為什麼文件都沒看到,建議還是來電諮詢,我們有專業智慧財產律師(業界少見),可以跟您討論。

Barret 105-02-02 07:58

新型專利申請技術報告後,其內容顯示不具新穎性,當進行侵權訴訟時,是否會被對方具以當作失效認定而勝訴,如此以來此新型專利我還需要繳年費繼續維護下去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2-02 08:53

您好!

新型專利的技術報告只是作為新型專利是否符合專利要件的參考,新型專利權人進行侵權警告時必先具有技術報告,但新型專利技術報告本身並不是行政處分,即使新型專利被其技術報告被評價為不具新穎性,仍不會影響該新型專利的權利存續,權利人若想維持專利,仍有繼續繳年費的必要。再者,一旦進入侵訴訟被告勢必提出新型專利無效抗辯,被法院認定該新型專利無效確定後,就沒有再繳年費的實益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補充說明: 

如前述技術報告只是作為新型專利是否符合專利要件的參考,並非定案。一旦被告依技術報告抗辯新型專利無效,法院並非直接援用技術報告,而是會進行實質審查認定新型專利是否具專利要件,其結果有可能是專利有效,也有可能是專利無效,專利效力應以法院的確定判決所認定者為準。

 

Barret 105-02-02 09:0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新型專利的技術報告只是作為新型專利是否符合專利要件的參考,新型專利權人 ... (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

針對被告的無效抗辨,如果以技術報告所認定的不具新穎性,是否會被法院認定為無效專利呢?否則官司都白打了

 

麻煩您了

新型技術報告中認定專利不具有新穎性,雖不會讓專利直接失效,但是專利權人應該自己審視專利說明書及申請專利範圍,確認是否申請專利範圍已經喪失新穎性,以及申請專利範圍還有沒有更正的機會。

如果經過自行審視(或委請專家判斷)後,新型專利確實沒有新穎性,但是說明書的內容中有提到距有新穎性的技術特徵,且係可以據以更正申請專利範圍,使得更正後的申請專利範圍具有新穎性及進步性者,應該先提起更正申請。

反之,如果審視後發現沒有新穎性且即使更正後也無實質可專利性的,接下來任何維護或訴訟的發動都可能是浪費金錢的行為,如沒有其他商業利益,應該思考是否放棄該新型專利

以上,專利除了訴訟外還是有一些商業行銷上的好處,如果您有需要可以上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賀郎 105-01-06 19:15

我想申請 我家醬料自行研發的專利 

網路大概爬了一下文 好像要把配方公開

如果把配方公開了 別人會查的到麻

 我怕別人用了我的配方 跟我賣一樣的東西

如果申請了 時效是多久呀 時效過了 還可以繼續 續約嗎

我很怕 我獨特的東西 被人仿走拿去賣

懇請各位律師大大 幫小弟解答 ~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6 23:28

您好,

 

1、專利權一旦申請,就必須公諸於世,除讓他人確認是否為抄襲自己的技術外,也是避免他人重複投入研發成本造成資源之浪費,提升產業競爭力,此乃專利法之本旨。

 

2、專利時效依據不同類型之專利有不同規定,您的新配方較可能屬於發明專利,期限為20年,時效一過,這個專利將變成公共財,不得延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由於專利必須要將發明的內容明確地說明,使得該領域具有通常知識之人能夠據以實施,且該發明必須要有新穎性及進步性,如果醬料配方的範圍過大,可能會因為以往通常也是這樣實施的,而被認定沒有進步性,反之如果將權力範圍寫得很小,他人很容易可以避掉你的專利,因此醬料配方並不適合申請專利

建議你將該配方當成營業秘密,在管理時應使得該醬料的配製成分僅有少數人知道,且製造的程序在秘密的區域進行。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專利法第一條規定,為鼓勵、保護、利用發明、新型及設計之創作,以促進產業發展,特制定本法。專利之立法目的為促進產業發展,為了促進產業發展需要社會大眾大量發明,惟若沒有利益是不會有誘因的,故專利給予專利權人一定之期限,在市場上壟斷,等期限一到,除了藥物可再聲請延長一次專利外,其餘專利皆須把專利技術公開,達到促進產業發展之目的。 專利法第52條第4項規定,發明專利權期限,自申請日起算二十年屆滿。第53條第1項規定,醫藥品、農藥品或其製造方法發明專利權之實施,依其他法律規定,應取得許可證者,其於專利案公告後取得時,專利權人得以第一次許可證申請延長專利權期間,並以一次為限,且該許可證僅得據以申請延長專利權期間一次。故您若聲請發明專利專利時間僅二十年,且不得再延長。 若您不想有期限限制,可參考可口可樂公司,以營業秘密法保護。

 

Riversun 104-12-25 11:25

前任職公司政策通過每篇專利有3~10萬NTD不等的獎金。我離職前申請,離職後通過美國專利二篇,但未拿到獎金。對方沒主動給(也許對方也會主張我未主動申請),我本人是否有權主張權益?,步驟是?

我個人打算先找智財主管聊聊,再與人資談談。若無下文,再用存證信函

請教各位律師先進,有什麼建議?。

vicky 104-11-26 14:02

甲公司一直對外宣稱跟乙公司是同一個公司分支出來的, 就連製造出來的產品也是一模一樣只是牌子不同, 乙公司雖然跟甲公司是同一個公司分支出來的, 乙公司並不想跟甲公司有任何關連. 乙公司已有申請商標專利, 請問乙公司是否可以發警告狀去告知甲公司? 如果甲公司在對外宣稱其產品與乙公司名字的相關性, 乙公司是否可以提出告訴?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你們已經有專利

而他們企圖以此方式為自己加分

這樣會違反公平交易法

如確實造成你們的損害

也可以提告侵權行為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當然可以先發函警告對方之用語,對方之行為,可能會觸犯公平交易法及商標法或專利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乙公司的產品有使用自己的品牌,那麼銷售產品並不會構成商標侵害。 至於乙公司與甲公司如果確實是由同一家公司分割而成為兩家公司,那乙公司對外陳述的是事實,使用的是自己的公司名稱,並不會構成商標法或公平交易法的違法

接下來是產品本身是否會構成專利侵害的問題。首先,甲公司如果已經申請了專利,且該專利必須是在該產品公開前就申請,否則該專利會喪失新穎性而被認定得撤銷。此外,專利侵權的判斷,必須先考量該專利相對於該領域早期公開的技術文件是否有進步性及新穎性,還有專利本身的說明書撰寫是否有不明確、不充分等瑕疵。如果判斷沒有任何瑕疵,接下來將申請專利範圍比對可能侵權物品,進行專利侵權分析,才能判斷是否有侵權

甲公司是否能對乙公司主張權利,必須經過詳細的分析判斷,不是三言兩語就能確認的。如果在還沒確認有專利侵權的情況下,甲公司對乙公司的客戶宣稱乙公司侵害專利,甲公司反而會構成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行為而可能被處以罰鍰,因此在採取行動前,應仔細的經過分析判斷,不可隨便就自己或請人發律師函喔。

以上,如果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