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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4-01 20:18
我住在公司宿舍~
最近我和我室友有些物品擺放方面的糾紛~
結果我的室友偷拍我的照片~
給公司的宿舍管理部門~
這樣他算不算侵犯我的隱私權~ 可我是透過管理部門的告知才知道這件事 並沒有實際的證據 只有我跟管理部門的錄音 這樣要提告是不是很勉強 需要先報警蒐證保留證據

您好,

      1.私人宿舍裡確實還是會有隱私權,隱私權受到侵害也確實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甚至刑事訴訟偷拍)。

      2.但是主要要證明的是針對偷拍相片的內容您確實有隱私權的存在。

      3.至於無法證明是室友偷拍也沒關係,管理部門自然會知道是誰提供的。如果管理部門不願告知,就以管理部門承辦人員為被告提告

阿迪 102-03-31 09:50

律師你好:

本人於前妻育有2子,與前妻於101年協議離婚,大兒子由前妻扶養,次子有本人扶養;前妻於101年9月要求本人同意大兒子出養,本人因受前妻多次以法律、欺騙或將對本人施予不明手段等方式,當場有家人見證及錄音,本人無奈並於101年12月簽下出養同意書,於102年3月裁定,但本人發現裁定書中有多項不實,如本人於裁定送達前10日內示出證據證明不實,想請問律師,這樣前妻是否有犯罪?如本人抗告,對於裁定是否有改變?

由於您所述的資訊有限,所詢問之問題尚無法僅依有限之資訊進行解答。

針對您所述問題,建議您將系爭法院裁定書拿給律師看過,俾以針對得否抗告及你的前妻有沒有構成刑事犯罪部分進一步加以討論、確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珊珊 102-03-27 21:23

律師您好:

因在網路上公開被毀謗侮辱(部份有指出我的英文名字)而去警察局報案  指出及未指出我英文名字涉案者有8個人 這8個人極可能是同一個人 作筆錄時我要客觀的作 例如寫成 ”ABCDEFGH(ps這些都是暱稱 我用代號表示)極可能是李羽安(ps這是真實名字)” 但警察強勢 硬要主觀的寫成 ”ABCDEFGH是李羽安” 請問如果到時IP查出有極少數不是李羽安 或根本查不出是何人   這樣會有誣告問題嗎


涉案日期是去年9/28-11/3(筆錄上的發生日期) 但有一筆侮辱的資料(有指名)是去年8/5發生的(我發現時是10/12) 作筆錄時我忘了講這筆資料發生在8/5   但此筆也有做筆錄及附上書面資料   請問這會不會影響我的權益    如會該如何補救

  

有一筆影射我是壞人(未指名)的訊息也在涉案日期發生 可以呼應前面的訊息來強化他真的影射我是壞人 也是同一個人所為 但我沒提供給警察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較好

  

報案或出庭時提告的人可錄音

 

聽說指名是要指出 "真實姓名" 但該網站上大家幾乎都用匿名或英文名字 我的主頁只秀出英文名字(不含姓) 但涉案者和我私底下認識  真的一定要被指出真實姓名才能告的成嗎

 

辛苦了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是否有辦法證實:其他第三人見到該暱稱便知道是您?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珊珊 102-03-28 14:42

律師您好:

抱歉

請問 "其他第三者" 可以是未在該網站註冊的親戚或朋友嗎?

如果是    在(他們)不出庭的情況下 如何讓法官採信?

 

感謝您的回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涉及個案的具體認定,建議攜帶本案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隨緣 102-03-27 11:31

你好

住家樓上一直在製造躁音,我有請警員來勸導,無效,警員是建議我錄音來保護自己,避免被反告,我也同意,但是我現在的問題,我錄音了,但是他們一定會反說噪音不是他們,或是說噪音是我在錄音時自己加上的,那訴訟時我不就慘了

所以想請問,噪音蒐證要怎麼樣做才能成為有效,且能證明是他們的聲音,而非是我虛構的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0:22

 噪音問題很難蒐證,因為現在都是集合住宅,你可以錄到聲音,但很難說明聲音是來自何處

Vanessa 103-10-15 09:52

我有相同的困擾,

究竟該如何蒐證提告?

阿如 102-03-26 05:08
事情是這樣,去年冬天ㄉ時候我再夜市賣電暖帶,結果有客人買了一個不錯用,後來就打電話給我說他要批貨下去北部賣,再12/25號那天他就來拿貨了,當時下對方有問我那是哪裡製作?我順口跟他說是台灣製的{因為我也是跟別人拿貨,對方也跟我說是台灣製}所以我也是這樣跟他說,當下他有說他有上網查很多都是大陸製,但我也沒在多跟他說什麼?他當下也就批貨第1次拿了50粒但是他要100我這邊貨不夠就跟他我再追加貨到了我在寄給你,就這樣第1次就交易成功了,後來在1/3又跟我追加130立也寄給他了,那天他又跟我說過年後要叫貨,我有跟他說電暖帶過年前工廠就沒做了,他說那他要先叫起來,所以一次叫了460顆{有跟他說月中15才會給他貨},所以就幫他跟對方叫貨了,那時候有跟他說那成本在優惠10元給你但是不能夠退換貨,他也答應了所以在估價單上都註記(優惠價不可以退換貨)再1/11號又追加了50立也都寄給他了,最後如期的再1/15號全部ㄉ貨都出給他了!中間這期間他都沒打給我,結果再3/23後ㄉ時候,他傳賴給我說他沒灌水ㄉ電暖帶可以退貨嗎??我就回他之前都跟你說過了,降價給你不退換貨,這當初都有說過了,沒辦法!他就跟我說他請他警察的朋友查過了.這都是大陸ㄉ,我沒辦法再賣,我就回他說那我也沒辦法,他說因為當初我跟他說是台灣製ㄉ他才敢賣,但必不是台灣製ㄉ是大陸製的!他說他問過了,我這樣騙他,他要告我詐欺!他說他有給我錄音,還有賴的紀錄所以是最好ㄉ證據,但是有錄音貨沒錄音我也不知道,他現在要退大概有500顆.我也沒辦法權給他接收阿,我只是賺取中間ㄉ差價,我也是跟人家拿貨ㄉ,重點對方我也著不到了,所以想請問他這樣告我詐欺會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對方已經提告,均要小心應對,對方是否告得成,最後仍由檢察官來認定,但本件您可以主張是交易糾紛,才能對您較有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2:00
回覆 阿如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去年冬天ㄉ時候我再夜市賣電暖帶,結果有客人買了一個不錯用,後來就打電話給我說他 ... (恕刪)

詐欺很難,因為是他向您叫貨,不是您主動賣給他。且以前他就曾經跟您買過很多次。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Joey 102-03-25 23:04

各位律師,大家好

我有一個女兒,目前與先生分居半年,小孩出生後由我照顧一年半後,我才於前年10月去上班白天是公公照顧小孩、晚上我照顧小孩。現在小孩三歲兩個月。與先生分居中孩子依然是白天是公公照顧小孩、晚上我照顧。

事情是這樣:我於去年9月與一名美國男子線上英文聊天,對方在一個月的聊天過程中有兩次詢問有關性方面的問題,當時我人在上班,也無回覆並且告知對方我在上班,而先生透過我的iPAD存取我的對話記錄後寄到他個人信箱,並且懷疑我外遇。後來先生就於10月搬出去了。(這中間我有求他回來,並且有去動了心律不整的電燒手術,當時有用line跟先生提到小孩要給她照顧之類的話。不知道會不會影響監護權的要求)搬出去後他只有回家過幾次,然後就提出要協議離婚,並且威脅我如果我不簽字離婚他要把小孩立刻帶走(當時我有叫警察陪同)所以他並沒有把小孩帶走,中間都有錄音存證。之後他母親同意我過年期間到美國散心(但我並無實質錄音證據,只有錄到我與公公對話 出國期間小孩要給她照顧,他答應說好)

然而我回台後,前幾天,先生趁我回帶小孩娘家時幫我媽慶生時,進入我住家拿取我相機的記憶卡,並且看到我去美國與男生友人的合照,又聲稱我外遇。並且從桃園到我娘家說要立刻把孩子帶走還要叫警察來,我覺得很害怕,目前不敢回去桃園的住所(不知這點會不會被他指控不履行同居義務之類的)。(先生情緒控管一直有問題,常常惡言相向、情緒起伏很大,同居時也有拿小孩出氣過,但當時我沒有錄音存證。)

現在開的先生條件是

1.監護全都歸他

2.探視權要經過他同意

3.每個月要2萬元兒女教育費

4.他在去年9/27號去看身心內科 醫生開給他一些抗憂鬱症藥物,他聲稱是因為我外遇讓他得憂鬱症,並要索取精神賠償

因為我覺得很不合理,所以沒簽,但是他揚言要拿我與美國友人的對話記錄跟照片(照片並無親熱只有站在一起照相)去法院告我,但我想他應該不會那麼快,因為他目前沒有在職證明(失業中),我只想要小孩監護權,其餘都不想要,想請問各位律師我該怎麼做?是否應該先出擊告他還是等他來告,那這中間我需要準備什麼呢?

可否請各位律師幫幫我,我被冠上莫須有的外遇還要被離婚,我真的不希望丟了小孩還要付他什麼賠償費用。我真的只想要留住小孩就好,其餘的不想跟他有瓜葛了。

但是就我所知,我的薪資似乎沒比他高(我底薪比他高,但是他加班薪水都比我高)請問這樣會影響法官判定監護權嗎?再者,我因為心律不整開刀不久,以後不知還有沒有懷孕能力(身體比較虛寒),可否用這點跟法官說想要留小孩?或是會影響法官判定?

 

以上,

真誠的、並且感恩的希望各位律師幫助我...

 

謝謝

Joey小姐妳好

首先,妳先生手上的證據,雖未達刑事通姦罪的程度,但如果你先生用民事向你訴請離婚,不是不可能的。因為你的情況較複雜,可能需要先用電話談看看你比較好理解,才能了解有無訴訟上可攻防的方式,如果可能,可於明日上午9點,來電0972 699 668 劉律師敬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的小孩目前與您同住還是與先生同住?您與先生都有意願離婚,只是離婚的條件尚未談妥?由於您的問題牽涉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俗稱監護權),建議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1:48
回覆 Joey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大家好

我有一個女兒,目前與先生分居半年,小孩出生後由我照顧一年半後 ... (恕刪)

您先生告不成,您反而可以告您先生妨礙秘密,畢竟那是您私人對話,他沒有權利看您的東西,不是嗎?小孩歸誰,基本上要看您小孩幾歲,現在是誰在帶。2萬元?這是唬人的,法院如果真要判,頂多夫妻各自負擔一萬。戶籍在哪不是重點。分居只要有正當理由就行,例如言語家暴等。

如需詳細諮詢,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邱小姐 102-03-25 01:54

律師您好~請問在自己的臉書公開陳述配偶外遇事實(兩人都指名道姓)違法嗎??有具體事證(行車記錄器錄音)如:幾月幾日OOO先生與OOO小姐從汽車旅館出來,及幾月幾日至幾月幾日OOO先生及OOO小姐同遊香港三天兩夜...等(我沒說他們通姦或性交)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5 13:12
回覆 邱小姐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請問在自己的臉書公開陳述配偶外遇事實(兩人都指名道姓)違法嗎??有具體事證(行車記錄 ... (恕刪)

您不該寫名字。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邱小姐 102-03-25 14:14

 謝謝律師提醒~~那如果是用私人訊息呢??因為不寫全名無法達到嚇阻效果

 

迷音 102-03-23 15:46

日前接到鑫盛科技的手機電話促銷
一開始就說是0989專戶的特銷活動 一直以為是遠傳電信 (對方也跟我說差不多)
後來才得知是威寶電信賣智慧型手機 還要綁約3年
當初我在電話裡面口頭答應了 但事後反悔 不想再辦威寶 (因為自己已有遠傳)
因其通話全程都有錄音 因已經開啟卡片 說我不簽收貨物 就會有違約金的產生
不然就要以詐欺刑事案件處理.

請問我能如何是好? 只是口頭約定而已 但我未簽收也沒有給證件
我根本就不想要那隻綁約的手機.
該怎麼處理呢? 請法律達人幫幫我.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40

 這是民事糾紛,不會構成詐欺

peggy 102-03-23 15:04

律師您好:

本社區管委會公告要求委員會議不准個人錄影錄音,請問管委會為一公開集會場所,個人錄影、錄音違法嗎?

謝謝!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3-24 13:36
回覆 peggy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本社區管委會公告要求委員會議不准個人錄影錄音,請問管委會為一公開集 ... (恕刪)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供您參考:

管委會如對於委員會議錄影錄音予以禁止,似應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更改規約的方式,要求管委會在區分所有權人符合規約的狀況下,允許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或此二者之受委託人得以行使監督委員會議(以錄影錄音方式)之權益,較為妥適。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您好,

      1.除非管委會有在規約中規定自行錄音的罰則,否則難以擅自禁止住戶錄音

      2.縱使委員會議為非公開會議,但只要錄音者為參與會議的一方,仍然無刑法上之責任

PENCIL 104-10-07 16:47

承樓上文,

錄音者未經同意即錄音,且將錄音檔上傳至網路空間,讓非與會人員取得,是否須負法律責任

Kat 102-03-20 11:08

錢是在 2005 2006年各借了20萬 12萬出去

沒有手寫的借據
但是有對方開的兩張支票   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當成借據?
另外還有兩張銀行跨行電匯的申請書也有寫匯款的資料

這四張是我們手上僅有的證據

或者需要更多的蒐證 像是打電話去要錢   然後把內容電話錄音下來

中間有去要過錢要了好多次   但是他們耍賴不還   只還過一次 大約兩萬左右
如果要告的話  是應該要怎麼做?  希望可以幫幫忙

支票和匯款紀錄(二者金額符合?),由此已可用以證明當初是以支票充作借據一樣的借貸證明文件,且金額已交付,消費借貸關係成立生效,則屆期未獲借款返還,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等方式,請求履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0 22:05
回覆 Kat 的發言內容:

錢是在 2005 2006年各借了20萬 12萬出去

沒有手寫的借據

 

可以請您再寫詳細些,在什麼縣市、發生什麼事的經過,以利律師判斷。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 ,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微安 102-03-18 00:11

我懷第二胎時先生就建議我般回娘家住~但之後就藉故以工作忙回家睡覺次數少之又少~但臨盆前才在無意間得知他外遇且在外與人同居~到現在小孩已快滿三歲ㄌ.這期間都未曾回家睡覺.平時只有拿生活費.生活鎖事都我自己處理.平時對我們的生活也不聞不問.想到法院訴請離婚.我手上有跟先生ㄉ通話錄音.他有承認外遇.請問我勝訴的機會大嗎?小孩監護權我爭取的到嗎?目前都在家代小孩做點手工而已.真的很怕監護權不給我.請幫幫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3-18 08:31

若先生確實有外遇,可以打離婚訴訟,還可以請求賠償監護權考量的因素很多,若依您所述情形,目前對您是較有利的。既然先生已承認外遇,不妨先試試協議離婚的可能性,一併談妥監護方式。以上謹供您參考。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澄清的是您先生是否願意協議離婚?如果願意,建議可委請律師代為撰擬離婚協議書,以確保您的權益。

如果不願意,您先生長年未返家、對家裡情況不聞不問、外遇等因素,仍可據以訴請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8 13:54
回覆 微安 的發言內容:

我懷第二胎時先生就建議我般回娘家住~但之後就藉故以工作忙回家睡覺次數少之又少~但臨盆前才在無意 ... (恕刪)

您應該擔心的是老公的財產有沒有轉移。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微安 102-03-21 23:51
回覆 微安 的發言內容:

我懷第二胎時先生就建議我般回娘家住~但之後就藉故以工作忙回家睡覺次數少之又少~但臨盆前才在無意 ... (恕刪)

請問若我去抓姦ㄉ話~沒我可告對方防礙家庭嗎?那小三最近有跟別人說到~他們同居都超過半年ㄌ~我能告她什麼?她還說她還想告我咧~

小鄭 102-03-17 19:26

不好意思 我曾經透過法院向債務人的公司提出扣押薪資命令 法院於當月法出扣押令 下一個提出移轉命令 三個月之後 對方公司高層卻說從債務人從未在此上班 在三個月之中 我曾透過公司總機找到此人有在公司上班的答案(也有錄音)  目前針對此公司提出 給付扣押款的民事 要在下個月月初調解 請問我該準備那些資料 增加對方公司願意給付?債務人在職其間薪水 (目前債務人已離開此公司)

你前面提到該第三人公司未依執行命令扣押薪資證據皆可提出,另外可以跟對方提一下,不排除提刑事告訴追究相關責任,這樣對方還款意願應會多少有點增加。

小鄭 102-03-18 20:48

 在請問一下 如果說要提出刑事需要針對什麼部份呢 那該提告何種罪名

阿椿 102-03-16 20:23

我是台中人18歲目前就讀新竹元培科技大學,我女朋友和她前男友都居住在高雄,最近我女朋友的前男友一直騷擾我女朋友,除了半夜打手機電話,還會到我女朋友家樓下堵人,最近甚至搶走我女朋友手機私自觀閱我和我女朋友的簡訊,因為簡訊裡含有性愛字眼,因此她前男友揚言要散佈出去藉此做為威脅恐嚇,逼迫我女朋友妥協複合或者是再次給他追求她的機會,我女朋友礙於恐嚇因此妥協,她前男友也對我放話,說要出來講找人毆打我,簡訊電話錄音,以及臉書上的訊息我都有存證,我想知道這件事情該怎麼有完善的處理,若要提告,該準備些什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之行為已涉及強制罪,恐嚇罪等刑事犯罪,所以您們可以檢附相關證據資料,至警局或地檢署提出控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ENNIS 102-03-16 04:18

*地下室二樓為防空避難以及停車使用 (目前無法停車~因為機械升降通往地下二樓故障中~) 占地有60坪~ 目前只收一個月3千~ (西門徒步區裡面~ 60坪的倉庫~ 才租3千~明顯有收回扣~但沒證據)
*地下室二樓一共四個停車位(我家佔兩個)
想要問的問題是~
1. 前主委~ 未經住戶開會同意~ 擅自將地下二樓出租出去給一樓店家當倉庫使用~ 然後將整個地下二樓上鎖~ (我有兩個停車位~雖然不能停車~ 卻也沒有鑰匙可以進出)~ 可以告侵占還是限制自由了呢? 我想要去看卻不能看我的停車位在哪?
仲介公司問我要怎麼跟租或買的客戶介紹~ 我只能說~  暫時不知道~
2. 前主委簽的合約~ 嚴重有問題~ 因為當時他已不具有主委的身分了~ 卻直接跟店家簽下三年合約~  會說不具有主委的身分是因為~ 他從95年一月上任後~ 兩年一任得連任一次~頂多到99年一月~ 但是卻在99年11月底簽了不合理的合約~ 想請問的是~ 應該訴求合約無效嗎? 那我們損失的部分~應該要如何主張賠償呢? 將近60坪空間~ 單獨給一樓店家使用~ 雖然他們是說他們只有用一小部分~ 但是整層地下二樓被上鎖~ 他們要怎麼用~ 我們根本不知道
3. 因為已經開過多次的法庭~ 我們請的律師也很不積極地幫忙打官司~ 我提供的錄音檔都可以證明都沒過會~ 律師都不提供給法官~ 然後前主委~ 也推託有開會紀錄~ 也有決議出租出去~ 但是卻都拿不出來證據~ 我每次打電話問會計或問主委什麼時候開會~ 他都說沒事要開什麼會~ 我也問過說有沒有開會也都說沒有~ 但是他卻在法庭上說~ 有開會~ 3/11號還有請現任主委到庭說明~ 但是明顯有串供的問題~ 因為之我問現任主委~他都說他不知道有開會~ 也不知道地下二樓有出租~ 不過不是重點了~ 我想要問~ 下一次開庭~ 我可以主動坐在律師旁邊然後有問題就直接提出來嗎? 因為我想要他講的都沒講~ 他都有他的理由~ 但是我覺得~ 很多重點~ 他都沒有說~ 都沒有幫我主張我的權利~ 

4. 一樓的騎樓用地~ 店家可以使用? 還是可以占用? 謝謝

本件依您所述案件事實有相當之複雜程度,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釐清您的疑問。
另當事人固然可於開庭時自行陳述事實或主張,就此並不因有委任訴訟代理人而有所不同,但本件既然您所委任律師有其專業考量而就證據之提出有所取捨,建議您還是要先弄清楚律師的考量究竟為何、各項證據提出是否能得有利之結果等項確實了解,再行提出,否則當事人與其訴訟代理人間出現自相矛盾的陳述或證據主張,其實是很不利於法院對於當事人在訴訟上請求之認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peggy 102-03-14 20:19

Q1我發現他們在臉書上的親密留言
例如你只可以跟我做愛之類的
好想跟你很愛愛
我有照下來這些對話
但沒有他們的合照
看到後隔天質問老公
如果他坦承有性行為然後我錄音
這樣可以告第三者姦嗎?告的成嗎?
我只知道第三者的名字和一點點家庭背景
其他不是很清楚

Q2如果拿這些直接去警局提告
警察會受理嗎?

Q3如果受理了第三者會如何被告

Q4如果同律師向法院提出告訴
法院會直接說證據不足不受理還是會開庭才做判決?
這樣有勝算嗎

蔡律師 (蔡) 102-03-14 20:44
回覆 peggy 的發言內容:

Q1我發現他們在臉書上的親密留言
例如你只可以跟我做愛之類的
好想跟你很愛 ... (恕刪)

必須抓奸在場。

您可以提離婚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333幫您幫您】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聯繫。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攜帶包括錄音內容等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15 10:08

若能蒐集到對方坦承與他人發生性行為錄音,相關告訴程序,可再與律師詳細討論。

Kuo 102-03-13 12:56

於97至101年間陸續借出二十幾萬,無借據,但有匯款單,電話錄音簡訊(不是每筆都有簡訊) 及對方的身份證號碼(不知是否是真的)及地址(人已搬離)。

日前欲討回借款,對方一直用理由推託,後來電話不接,於是直接去她家找她,但人已搬離那

可請問一下律師

1.如果對方已搬離地址處,那支付命令沒人收,法院會如何處理?

2.因對方所在地(給我的地址)與我所在地南北相異,如果開庭一定要去對方的所在地嗎?

3.如果不想讓家人知道,要接收法院的公文,還有別的方式嗎?

 

強強 102-03-12 23:39

大家好

小弟去年在11月的時候有再論壇跟人起爭議 被對方告了誹謗 還以求他被告被告恐嚇 誹謗 妨礙名譽

目前小弟已經在12月去過高雄派出所做過筆錄

前幾天有收到傳票,於本月18號又要去高雄了QQ...

想請問的是

1.我要帶過去對方獅子大開口恐嚇我說會有兄弟事等等之類的錄音帶會比較能夠讓檢察官知道對方是為了錢而告人嗎?這樣不起訴是否機會會比較高?

2.如果我沒被起訴 那我還會被對方要求民事賠償之類的嗎?

那被起訴的話 最後宣判緩起訴或是或是無罪,對方也可以要求民事賠償嗎?

那以上這些都要在南部做嗎?我覺得對方根本就是想讓我花錢和解省麻煩,有沒有辦法可以不要在高雄偵查審判等等呢?

3.事情的經過是A,再論壇PO了他被店家坑了的經過,結果爆上新聞 然後我是針對新聞跟A的內容去做評論而已,就被店家告了誹謗,而我講的也是影片上發生的事情,請問這樣我會成罪的機率大嗎?

蔡律師 (蔡) 102-03-12 23:59
回覆 強強 的發言內容:

大家好

小弟去年在11月的時候有再論壇跟人起爭議 被對方告了誹謗 還以求他被告 ... (恕刪)

會不會成罪,就看對方怎麼舉證,如果對方能證明是假的,而您散播,那起訴的機率就很高。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333幫您幫您】,以維護您的權益。

CANDY 102-03-12 17:28
另一方自己離開家裡七個多月且沒有履行義務(沒有付小孩生活費),且還理質氣壯要討錢..我要提出什麼證據才對自己有利訴請離婚 我沒有對方手機號碼只有LINE因為原來門號是我的名字電信公司有打來說我二個月電話費高達七八千我才知對方沒有告知我他用上網才會導致電話費如此高,我當下停了門號以防他繼續花費下去.所以換門號他並沒有告知我....昨天對方有跟他母親上來談判但完全沒有談到巨體離婚的一面(例如小孩膳養費,監護權..)只顧著要要錢..連結婚的錢及金飾對方母親一直說離的話就把之後他花的錢還來再來談離..很可惜我沒有錄音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12 17:35
建議要把與對方談判的內容錄音,以證明兩造的婚姻確實難以維持,相關的帳單也要留著,可以舉證對方讓你獨自承擔家庭的經濟重擔等等。
林智群 (klaw) 102-03-12 18:18

在台灣要離婚蠻難的,

如果你先生沒有外遇或其他比較嚴重的情形,

要用相處不來或不給生活費為由請求離婚,有難度

蔡律師 (蔡) 102-03-12 21:17
回覆 CANDY 的發言內容:
另一方自己離開家裡七個多月且沒有履行義務(沒有付小孩生活費),且還理質氣壯要討錢..我要提出什麼證 ... (恕刪)

分居不是離婚事由。您要主張破綻,必須要有具體事由。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以維護您的權益。

CANDY 102-03-12 17:28
另一方自己離開家裡七個多月且沒有履行義務(沒有付小孩生活費),且還理質氣壯要討錢..我要提出什麼證據才對自己有利訴請離婚 我沒有對方手機號碼只有LINE因為原來門號是我的名字電信公司有打來說我二個月電話費高達七八千我才知對方沒有告知我他用上網才會導致電話費如此高,我當下停了門號以防他繼續花費下去.所以換門號他並沒有告知我....昨天對方有跟他母親上來談判但完全沒有談到巨體離婚的一面(例如小孩膳養費,監護權..)只顧著要要錢..連結婚的錢及金飾對方母親一直說離的話就把之後他花的錢還來再來談離..很可惜我沒有錄音
如果確實有離家七個月的事實 且雙方為了家庭經濟狀況產生紛爭 是有機會請法院判准離婚
黑貓 102-03-12 09:55

請問我是告訴人如果被告人他找他的家屬做證人因當時他家人在場這樣證據成立嗎 ?但我有錄音被告人罵我三字經但我沒有證人這樣法官會相信他們的證人嗎?還是會相信我呢?我告贏勝算大嗎?

1.跟告訴人找有親屬關係之人作證 除非證詞非常明確沒有瑕疵 否則多數不容易採信 2.至於你告訴是否有理由 還是要看檢察官如何偵查 這邊沒有辦法給你答案

蔡律師 (蔡) 102-03-12 12:48
回覆 黑貓 的發言內容:

請問我是告訴人如果被告人他找他的家屬做證人因當時他家人在場這樣證據成立嗎 ?但我有錄音被告人罵 ... (恕刪)

律師所說甚為中肯。

您必須拿錄音資料跟張律師預約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讓律師幫您聽完,確定是否無誤,才能決定誰是誰非。

Cherry 102-03-08 21:07

請問律師,開庭錄音的結束時間是錄製到何時呢??中間二造若有停止對話,錄音會停止嗎??

謝謝您熱心的回覆

原則上開庭錄音都會連續 否則容易造成剪接 如果有中斷 應該都會聲明或註記

小劉 102-03-02 15:43
你好 102年3月2號凌晨三點許.我被警察酒測 酒測值0.39 他們有全程錄音錄影 我也有簽酒測的單子 但沒有告知我可以休息15分鐘並漱口再測 這樣有什麼辦法可以申訴嗎?
應該沒甚麼機會 否則如果大家都當場不要求 事後怎麼要求重驗
小劉 102-03-02 15:14

你好

102年3月2號凌晨三點許.我被警察酒測 酒測值0.39

他們有全程錄音錄影 我也有簽酒測的單子 但沒有告知我可以休息15分鐘並漱口再測

這樣有什麼辦法可以申訴嗎?

由於體內酒精濃度與口內酒精濃度不會一樣,尤其是每個人的代謝體質不同,所以警政署有規定,警方對駕駛人實施酒測前得休息十五分鐘並漱口。

建議你可以請律師幫你寫申訴書。

還有問題,歡迎打電話來問。

rainr 102-03-02 02:18

各位律師您好:

公司員工A與員工B本為好友,去年約十、十一月發生嫌隙不合。

今年年初一月員工A曾向老闆娘表示可能於年後離開去其岳父那裏,但並未說明確切時間。後來老闆娘與其懇談(包含調解員工AB),爆發出員工A自述曾於去年與員工B一起盜賣公司產品得手數千金額。當時在場包含老闆娘,主管4位與員工A本人。惟未錄音存證。後請員工B過來對質,兩人皆當面承認盜賣公司產品,公司決議讓兩人於年後離職,仍舊發與兩人年終,但並未約定離職時間,也並無悔過書或監視器證據存在,事發久遠也無報案舉動。

年後,老闆於二月與員工A談過,員工A表示他就做到二月底,資遣費他也不用拿。(因都口頭說法並未錄音。)但在年後二月中卻不斷向公司要求發與非自願離職書與離職證明,公司不願,表示只能發與服務證明書,於二月二十七日員工A懇談未果,員工A不願簽下切結書(證明其因勞基法第十二條第四項離職。),並已拿服務證明書離開。(服務證明書上有載明員工A到職日與離職日,服務時間與現已離職。)

員工A表示他與公司談話他皆有錄音,是公司逼退他而非他自願離職的。揚言會採取行動,因此公司目前無法得知員工A將如何做為,但又不能寄望於員工A不會有所行動。

另二月份薪水因公司發薪日為每月十日故尚未發給。

我想請問的是:

一、公司在無法舉證的情況下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護公司嗎?(無須發給員工A非自願離職書也無須給予資遣費。)

二、是否可以依照勞基法第十二條第四項辦理員工A退保?(但勞保局似乎表示公司須握有實質證據,依勞基法第十二條第四項似乎還是需要召開調解委員會。)

三、已發給的服務證明書是否表示員工A已離職,因此公司無法主張勞基法第十二條第六項以員工A無故曠職三日資遣勞工並無須給予資遣費?但員工A並無辭呈也未辦理離職手續切結書)就已離開。

四、若最終須走向法律行動,當天在場主管是否可做為人證證明員工A的行為?還是因為只是聽員工A單方面自述因此無法舉證?另員工B可做為人證嗎?又是否會因此牽連員工B也背上法律刑責?

還是說本次事件除走向調解委員會之外,就只能給予其非自願離職書或者資遣費才能解決?公司實在不願開這樣的先例,但又不想向員工A妥協,麻煩各位律師們能幫個忙解答公司疑惑了,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員工先前盜賣公司產品一事,除了員工自己承認以外,是否還有其他事證可以證實此事?如有,建議公司得委請律師追究此事相關法律責任,如此一來,應該對於貴公司解決勞資爭議亦有所助益。

另外,自您提及的問題內容觀之,貴公司關於處理勞資事件的流程有諸多瑕疵,建議應委請律師為貴公司建立相關制度,以減少勞資爭議。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麗 102-03-01 18:18

您好: 想請教您,先簡短敘述事情經過,我去年有想換房屋想法,跟警衛閒聊後,於是警衛介紹有巢室仲介,並約定簽委賣,但當天她卻帶了兩人來,一位謊稱是先生,一位謊稱是姊姊,塑造一家人形象讓我卸下心房,說要跟我買房自住(經查他們無親屬關係)又說隔壁兩間都是經由她手剛成交,(6樓總價412萬一坪11萬)(2樓480萬也是一坪11萬),三人(都是房仲業)以孤鳥難鳴方式一直說服我,說我這社區就是這行情而已,於是我以660萬賣給她(沒簽委賣契約),第二天卻在591看到他們以1180萬出售我的房屋,我才驚覺被騙,於是對他們提刑事詐欺告訴,他們也對我提民事 履行契約,目前已經開五庭了,後來調查其實那兩戶是他們自己買的,卻沒有告訴我,這兩戶分別以625,635萬賣出,(坪數都是44坪,我家是74坪)他們的確是以412萬買,另外480萬我不確定,但他們412是如何取得?很大疑問?(我還在調查中)480萬是她跟屋主換屋來的價錢,跟我談時,這兩戶已在網路上銷售中(一坪16萬)我主張他們以專業經理人身份提供我不實消息,當然他們也推拖,他們不是用仲介身份來,純粹以買方身分來的,對方連擔保本票都沒開(有錄音檔)代書就把我房子過戶了,僅11天就過戶完成(代書也是他們請的),第三次庭時,法官也問了是否有開立本票,她說不確定,但 第四庭時卻補了一張本票,請問這算是偽造文書嗎? 我一直以民法72,74條(因我剛從美國回台定居,有提供綠卡)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係乘他人無經驗,因真的不之行情才相信他們的專業,及87條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做答辯,主張契約無效正確嗎? 還是有 其他法條更適合?   其實,他們就是"自扮買方身分"方式,故意不經手公司(沒簽委賣)讓消費?求償無門,我要以670萬買回,還騙我說要繳一百萬奢侈稅(經查是不用繳到的)手法之惡劣,,我不斷的找尋證據,證明他們的犯罪事實,
卻無意中發現警衛也是跟她們一夥的, 再仔細查證整件案件, 
跟本就是聯合詐騙案,還要叫警衛反控我, 叫警衛說我叫他做偽證, 又說我恐嚇她,,還好我都有錄音,,(我如有恐嚇他們,還須辛苦的跟他打這麼久的官司?) 手法可惡到極點,,,為這事情鬧到離婚,因為我執意要回美國去,因為我覺得我適應不了台灣,怎麼會這麼壞這些人?覺得人跟人相處怎麼處處耍心機,好累喔?而他卻誤會我是不是在美國有男人?我真是跳到黃河都洗不清!!於是衝動下離婚了!後來冷靜想想..為什麼要讓他們這樣欺負? 我一定揭穿他們的詐騙手法 ,伸張正義..讓社會大眾知曉,希望不要再有人成為下一個受害?,
前幾天開庭, 我傳代書出庭, 
我詢問代書,問她後來補的一張保證本票, 為什麼沒有屬明我的名字, 
代書在法庭上,卻說本票本來就不用寫名字,因為那張本票是屬屢保公司的?
我不懂? 屢保合約載明:買方須向金融機構貸款?, 需開立以賣方為受款人之擔保本票,
代書卻跟法官說, 本票本來就不用屬名, 因為若買方不履約的話? 屢保要給我屢保金額,但房子所有權變成是屢保公司的了, 本票 還是要給屢保,所以本票抬頭不應屬名
可是合約不是這樣寫的啊?(從代書說的幾句話中,我就知道代書是跟她們同夥了)
合約載明:合約載明是說買方若不履約的話?屢保要給我屢保金額,但房子所有權變成是屢保公司的了,本票是要還給買方的?這才是正確的啊?
但她卻說,本票是要給屢保的?後來補的本票也確實沒押姓名?
那屢保不是變成兩條債權?真是令我百思不解?
我想破頭了...還是不解?
為什麼代書要這麼說?
本票不屬名就違反合約啦,怎麼合理呢?
是因屢保公司想有兩條債權,而不讓客戶簽屬以客戶為名的擔保本票?僑馥建金算是有點小規模吧,應該不太至於????不然他們要怎麼永續經營?公司不照合約走,可能性不太大..那問題出在代書身上嗎?
另外,合約載明,這擔保本票是要放在屢保保管,她卻說幾乎都是放在代書保管,因為寄來寄去麻煩?
這是什麼樣的屢保公司啊?
那我簽的屢保合約,我也不用照合約走嗎?我閱卷時,發現他們做了假合約銀行貸款(為了想多貸金額)於是我又對買方及代書提了偽造文書,開庭時代書還大方的跟檢察官說簽名處是她如何DIY剪接完成..又說實價登錄前,幾乎每個代書都會做假合約(只要客戶有要求)我真傻眼,難到她不知她已觸犯偽造文書罪嗎?(我想我遇到一個天兵代書了)

 屢保成立要件有三:其一是屢保保證書需當場由代書填保證號碼才有效,她給我的沒填(但確實有這帳戶,他們確實有入款項)其二,是本票沒屬名?

我想請教

一,我該用72,74,87條去主張,還是代書疏失的部份去主張契約無效?還是其他法條主張契約無效?對我最有利?

二,他們偽造文書罪是不爭的事實,怎麼他們態度還如此囂張跋扈?難到 他們打算讓偽造文書成立?(因為我那房屋若是以現在實價登錄行情,起碼他們可獲利進400萬)跟我繼續打官司?

三,屢保契約成立要件有三:我其中兩項已不符合了,可否對屢保公司主張契約無效?無效後買賣契約還是有效的嗎?還是我可以對屢保公司主張其他?又本票沒有寫我的名字,但代書卻把我房屋過戶了(因為合約載明:買方未開立本票,代書不能過戶)沒有屬名的本票,能算是有開立嗎?就委任關係,代書疏失,我可對代書求償損失,但我的損失要怎麼去定義呢?

四,屢保契約成立:其一中屢保保證書,沒有填保證號碼,契約是不成立的?倘若買方跑了,屢保公司可否主張這屢保契約無效?

四,我下次開庭打算提反訴,法官也同意,想請教我反訴該如何寫呢?

五.依您的經驗看我的案子勝算大嗎? 謝謝您撥空解答,,,感恩

LIVY 102-02-27 13:17

我爸在14年前前後共借出上百萬金額給我叔叔
我叔叔總是一下說要還  一下又說不還
我爸總覺得是自家人  所以不忍心告


借據快過了15年的期限
拖到今年變成一定要提起訴訟  否則我叔叔真是不用還了


他曾經來我家鬧過幾次 都有承認這些借款(我這裡都有錄音存證)
而我爺爺因為知道我爸爸為了家裡的兄弟姐妹(共八個 其中七個都和我家借過錢)
散盡家財  錯失買房的機會  因此爺爺把他佔有的一個違章建築給我爸住
而且還把當初他和人買賣此違建的「房屋讓渡書」給了我爸


可是因為我爸和我爺爺之間並沒有簽訂任何契約  表示這房子就歸我爸
而我爺爺生前又把這違建當收容所一樣  跟任何人都說過  「只要有困難可以來住」
所以我叔叔就主張  我從18年前開始住的這個違章建築是他的
是他該繼承遺產
因此強調他的債早就用這違建房租抵完  甚至還要告我們不搬走  是侵占的行為

 

我想請問

1.這樣侵占能告成嗎?
因為他說他有人證(就是其他那幾個和他走的很近的姑姑和叔叔)
可是我家在我外公生前就已經設籍在此的戶政紀錄+那張沒路用的房屋讓渡書
這而且我家也有一個姑姑可以當人證

這樣對簿公堂有利嗎?

2.假如他不告侵占  他還可能告我們什麼呢?

3.我爸是否應該逕行追討債務好中止時效
因為怕他又另外提起訴訟  會影響我們這單官司進度

4.我爸年事已高  如果要授權給我  讓我請律師追討的話
是否需要寫個授權書給我  而我再拿著授權書委託律師呢?

5.這十幾年  我叔叔從未設籍在此  但他在外面借了很多錢  都請債主到我家這違建討債
我家不勝其擾  這樣是否可以跟他求償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父親與叔叔間的借款,應儘速提起訴訟請求,以避免罹於時效;至於委任律師的部分,可以您父親直接簽署委任委任律師,或您父親先委任您,再由您委任律師處理皆可。

即便您叔叔對您住在那間房屋提起任何訴訟,都與前面所提請求返還借款訴訟是兩個獨立的訴訟,並不會因此而受到影響,反而是請求返還借款訴訟不能再拖延請求,否則一旦罹於時效,真的是求償無門了。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微安 102-02-27 00:30
律師你好~~~~先生在外跟小三同居已3年~他不離婚~最近有想去訴請.我大約知道他們ㄉ住處.想抓姦但我不確定他們住幾樓.我有先生ㄉ錄音.也有小三傳給我ㄉ簡訊~~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刑事通姦罪成立要件甚為嚴格 如果沒有具體證據 要成罪並不容易 建議還是多蒐集證據提告訴 可以考慮是否請徵信 不過費用多不便宜

本件應先釐清您是要告對方通姦罪(妨害家庭刑事事件)或者是要訴請裁判離婚(家事事件),如果是要訴請裁判離婚其事由並不以配偶與人通姦為限,建議您可以提出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後續可行的訴訟方向,由律師為您進行全面的規劃,應該會比較有利於您的權利主張。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JackLin 102-02-24 18:29
你好!我是yahoo網路小賣家!跟某位買家有點消費糾紛!過年期間!因為我底標設價20000 直標32000!但這名買家未詢問就在快結標前20000下標!得標一台電腦!當時人在忙碌沒注意到!看到後也立即告訴這名買家!我這台也不可能賣這麼便宜行情在37000!怎麼會賣這麼便宜給你!而且我又有買家要買了~除非他出直購價!那麼我另外買家跟我買29000要成交了~我也有簡訊告知這名買家~但他不接受~他覺得他得標一台便宜電腦我就必需履行約定給他~我也告知過他這問題了~他不接受已經向民事調解部份申請~提出訴訟!但好幾次我們電話與這名買家聯絡~他卻愛理不理~等他心情好過好幾天才回應一下!跟他溝通態度也很惡劣!口頭上都註明法條跟你講解~我們也提出解決方案給他~他好像都一直不滿意~叫他說~他也不想講~然後在拍賣網上用中立評價通知他~在買賣過程中常聯絡不到人~他又私下一直把20000匯給我~要我強制給他~我將錢匯還跟他說~等我們協調後在決定價錢~他又在評價回應說~他對於我的中立評價內容要提告名譽部份求償~跟這名買家真的很難溝通~然而這名買家最近告知在與我們溝通談話內容中!他都有私下錄音起來~我們也用良好態度溝通~無不好字眼~我想這部份能否提告未經當事者同意私自錄音?這件事情律師您是不是有很好解決辦法?
重點應該就是買賣是否成立 看起來對方符合你設定競標資格 網路上也看不出來有甚麼不合理或明顯錯誤情形 如果不願出貨 可能會有違約的問題
JackLin 102-02-24 18:15
你好!我是網路賣家~跟某位買家有消費糾紛!!想問一下~如果這名買家在未經當事人同意私自錄音證據~是否可以提告呢?雙方在一個合協溝通下~無不髒字眼!但當事人如果不舒服可否提告?
林律師 (林律師) 102-02-24 20:13
一般而言, 兩人對話被一方錄下來 並沒有違法的情形 討論買賣內容 並非無故 除非有不是正當理由的情況 才屬於妨害秘密
小魚 102-02-24 01:48

請問如果私下雙方的錄音能不能當證據?...如果錄了2個小時但重點只有1~2鐘,而將其截取的片段的話,拿去法庭上是否有證據力?謝謝

林律師 (林律師) 102-02-24 10:10

兩人對話,其中一方將對話秘密錄音
訴訟法,原則上是具有證據能力的。

小樂 102-02-23 18:11
是這樣的,我和我前夫在去年一月初離婚,小孩監護權歸他,因為他說他媽媽能好好帶小朋友,不用送別人顧,他們帶走後還沒上班時我有下去看小朋友,後來開始工作比較忙碌時是會打電話關心小朋友,但是他媽媽電話不是沒開機就是沒人接,我前夫電話我也不知道,而那時候我也沒甚麼在用電話,因為在還沒離婚時他電話是用我的名字辦的,後來他打到破萬,沒錢繳就不管他,導致連我電話也停掉,到了去年的九月我跟我現任丈夫先回我家住,我那時候打給他媽媽(很幸運打了很多通終於有接了)說要去帶我的小兒子上來陪伴他,住一陣子(那時候有說好小孩子1歲後就能帶他來住幾天),在隔沒幾天,我前夫就用網路的社群傳了封訊息給我,問我要不要小孩,把電話留給了我要跟我談小孩子的事情(這段對話我有把他留著),我打給他他說要把小孩監護權給我,說要給我帶,說他媽媽身體不好,沒辦法帶小朋友,然後這幾天他媽媽就要去上班了,要馬上帶上來給我,但是因為當時戶口名簿不在我身上,他帶上來馬上就要去搭車,我就跟他說好過年前後再來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監護權,他也說好(但是這段話是用家裡電話聯絡,沒有錄音到),到了前兩個禮拜他又突然變卦,說小孩子他要自己帶回去顧,他有找到認識的要幫忙照顧,但是他在社群留言上,自己說小孩子兩歲前都要媽媽帶著,有劫數,不能請保母或是送托兒所,現在又說請保母顧,這樣出爾反爾的,這中間我們也有協議好,他每個月會匯10000給小朋友,但是從九月到今年二月初,他匯不到兩萬,一下說他沒錢,一下又說要幫小孩保險,要不然就是比較慢領錢,下次會一起補匯,但是也都沒做到,他媽媽也有去申請小朋友的補助,卻一直說沒錢,拮据,後來我上他社群上看看到他自己留言說要買一隻空機很貴的手機,那這樣我是不是可以去想他根本沒有意願要養小孩子,或是根本沒能力去負擔,後來我詢問他他說他一個月現在只剩下3000能用,沒能力去匯給小孩子,這樣的話我是不是能去爭取小朋友的監護權把小朋友帶在身邊照顧,他家沒人能替他照顧,當初我會把監護權給他也是他說他媽媽會一心一意照顧,但現在又跑去工作,又說身體不好(那不是很矛盾嗎)把小朋友送來我這說要給我(也都講好了),現在又說要帶回去,又要請保母顧,這樣我怎麼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想照顧小朋友,而且他現在又沒跟他媽媽住,是自己住在很偏僻的地方跟同事合租,說是要請附近的人顧,這樣我能放心嗎?我怎麼知道跟他住的人是怎樣的,而且都是男生,有沒有酗酒等等壞習慣,要是小朋友臨時有狀況他又要上班,誰能照顧,在小朋友上來這段期間,我現任丈夫跟小朋友感情越來越深厚,也很心疼小朋友的處境,想要去法院申請領養把監護權要來,把小朋友帶在我們身旁,也希望小朋友是在有媽媽的陪伴下長大,平時我丈夫上班能有媽媽照顧,不用送給其他人照顧,而我也有一個大的跟一個小的孩子,大的今年要上小學了,小的剛出生,這樣我能同時照顧著他們陪他們成長,所以我們想要爭取監護權同時申請收養,這樣我們該怎麼做,我們容易爭取到嗎? 我要爭取監護權我丈夫要申請收養,需要些甚麼證明? 法院社工詢問時我該怎麼做怎麼說對我們幫助比較大?
1.你先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需要說明前夫有何不適任照護子女的地方 2.法院改定監護後 你現任丈夫再依法向法院聲請收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確認您與前夫離婚當時,曾有簽立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由前夫行使的書面或者有明確作成這樣的約定?如有,則建議您應提出前夫未盡保護教養義務之事證,主張由前夫撫養小孩未成年子女不利,據此向法院聲請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您擔任。

為確保您的權益,建議與律師研議相關資料後再向法院提出聲請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樂 102-02-23 12:08
是這樣的,我和我前夫在去年一月初離婚,小孩監護權歸他,因為他說他媽媽能好好帶小朋友,不用送別人顧,他們帶走後還沒上班時我有下去看小朋友,後來開始工作比較忙碌時是會打電話關心小朋友,但是他媽媽電話不是沒開機就是沒人接,我前夫電話我也不知道,而那時候我也沒甚麼在用電話,因為在還沒離婚時他電話是用我的名字辦的,後來他打到破萬,沒錢繳就不管他,導致連我電話也停掉,到了去年的九月我跟我現任丈夫先回我家住,我那時候打給他媽媽(很幸運打了很多通終於有接了)說要去帶我的小兒子上來陪伴他,住一陣子(那時候有說好小孩子1歲後就能帶他來住幾天),在隔沒幾天,我前夫就用網路的社群傳了封訊息給我,問我要不要小孩,把電話留給了我要跟我談小孩子的事情(這段對話我有把他留著),我打給他他說要把小孩監護權給我,說要給我帶,說他媽媽身體不好,沒辦法帶小朋友,然後這幾天他媽媽就要去上班了,要馬上帶上來給我,但是因為當時戶口名簿不在我身上,他帶上來馬上就要去搭車,我就跟他說好過年前後再來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監護權,他也說好(但是這段話是用家裡電話聯絡,沒有錄音到),到了前兩個禮拜他又突然變卦,說小孩子他要自己帶回去顧,他有找到認識的要幫忙照顧,但是他在社群留言上,自己說小孩子兩歲前都要媽媽帶著,有劫數,不能請保母或是送托兒所,現在又說請保母顧,這樣出爾反爾的,這中間我們也有協議好,他每個月會匯10000給小朋友,但是從九月到今年二月初,他匯不到兩萬,一下說他沒錢,一下又說要幫小孩保險,要不然就是比較慢領錢,下次會一起補匯,但是也都沒做到,他媽媽也有去申請小朋友的補助,卻一直說沒錢,拮据,後來我上他社群上看看到他自己留言說要買一隻空機很貴的手機,那這樣我是不是可以去想他根本沒有意願要養小孩子,或是根本沒能力去負擔,後來我詢問他他說他一個月現在只剩下3000能用,沒能力去匯給小孩子,這樣的話我是不是能去爭取小朋友的監護權把小朋友帶在身邊照顧,他家沒人能替他照顧,當初我會把監護權給他也是他說他媽媽會一心一意照顧,但現在又跑去工作,又說身體不好(那不是很矛盾嗎)把小朋友送來我這說要給我(也都講好了),現在又說要帶回去,又要請保母顧,這樣我怎麼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想照顧小朋友,而且他現在又沒跟他媽媽住,是自己住在很偏僻的地方跟同事合租,說是要請附近的人顧,這樣我能放心嗎?我怎麼知道跟他住的人是怎樣的,而且都是男生,有沒有酗酒等等壞習慣,要是小朋友臨時有狀況他又要上班,誰能照顧,在小朋友上來這段期間,我現任丈夫跟小朋友感情越來越深厚,也很心疼小朋友的處境,想要去法院申請領養把監護權要來,把小朋友帶在我們身旁,也希望小朋友是在有媽媽的陪伴下長大,平時我丈夫上班能有媽媽照顧,不用送給其他人照顧,而我也有一個大的跟一個小的孩子,大的今年要上小學了,小的剛出生,這樣我能同時照顧著他們陪他們成長,所以我們想要爭取監護權同時申請收養,這樣我們該怎麼做,我們容易爭取到嗎? 我要爭取監護權我丈夫要申請收養,需要些甚麼證明? 法院社工詢問時我該怎麼做怎麼說對我們幫助比較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若對方不同改定監護權,則應向法院聲請改定. 二.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23 22:39

如果對方真的養不起或不在乎小孩,建議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蔡律師 (蔡) 102-02-24 11:06
回覆 小樂 的發言內容:
是這樣的,我和我前夫在去年一月初離婚,小孩監護權歸他,因為他說他媽媽能好好帶小朋友,不用送別人顧, ... (恕刪)
子女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除非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其他顯然不利子女之
情事而拒絕同意。您成立收養的機率不高。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
樂天 102-02-22 07:04

有段錄音是這樣子了

是一對夫妻,因不合而分居一段時間,男方約女方出來談,就約在某地方上了男方車上談,

過程部分被女方錄下,男方搶了女方的東西,還威脅說抱一下才要還妳,女方不從,沒多久女方尖叫了,說是男方強行抱她,又談論一段時間後女方這次是慘叫聲後哭泣了,女方說是男方強吻她還摸他胸部....

想請問律師大大們:

男方有搶女方東西,還要脅她說要抱一下才要還他,這樣能告他強盜,威脅嗎?後面錄音男方都否認有拿他東西,但最後他有說了一句:幹麻一定要現在拿,我明天再還妳。是否能定罪?

男方對女方強吻摸胸,後面雖然都不承認,但他在事後看女方哭了時有說一句:幹嘛哭我們是夫妻耶!這樣算是默認嗎?

PS:他們談話結束後過沒多久男方有主動拿東西來還他了,這樣還能告嗎?

1.如果你覺得有侵害權利 要提出告訴隨時都可以提出 2.只是將來可不可以認定被告犯罪的問題 至於是否成罪 我想這裏應該沒有人會回答這問題

林智群 (klaw) 102-02-22 19:40

要看證據夠不夠,沒有證據就算是事實也告不成

樂天 102-02-22 20:25

所以單靠錄音是不夠的嗎

maxtk 102-02-22 01:12

請問以下情形有構成侵占罪嗎?

A公司發了設計圖搞給我製作樣品,圖稿上標明了使用的材質厚度1mm,但因雙方溝通不良,我雖使用1mm原料製作,但因製程特性的關係,成品材質厚度不到1mm,所以A司以不符設計規格為由,拒絕支付已出貨的樣品及模具費用

我同意A公司可不支付任何費用,但須將以出貨之樣品保持原樣歸還給我,A公司表示樣品已經使用無法歸還,也不用支付任何費用,請問這樣A公司有構成侵占罪嗎?

因為我出貨時很趕,所以漏簽了出貨單,只剩雙方簽名過的訂單,如果我使用電話錄音,讓A公司的相關人員親口證實A公司確實已經收到打樣之貨品,並且已經使用,這樣在法律上能補足我已出貨給A公司的證明嗎?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22 19:41

這是民事糾紛,告侵占不會成立

frog 102-02-21 22:17

我2/7在露天拍賣上購買一樣商品3000元 並協議訂金1000 當日下午就匯款了

之後協議面交 日期為2/18

也在2/18之前連絡確認他當天會不會在現場 都給我肯定答案

最後2/18我到現場等待4小時以上

對方以我不是賣家 我只是幫別人賣 然後賣家不賣為由 取消交易

在露天拍賣上面要取消交易必須雙方同意 但是我方不想同意 因為他造成我的損失 希望他能補償

至今 他都未能回答一個令我滿意的方法

請問 我可以告他民法上的契約條例請他賠償嗎?

請問我在只知道他的聯絡手機情況下我能去申請調解嗎?

因為對方似乎不想處理

匯款證明與聯絡的內容都有拍照存證 但是手機連絡並沒有錄音

林智群 (klaw) 102-02-22 19:43

你們糾紛金額很小,打官司並不划算

litangchen 102-02-21 18:25

狀況是這樣

去年底在網路po了一篇文章,雖然後來刪除了,但有網友備份下來

http://www.8z1.net/a1351128638.html

================分隔線內是文章內容=========================

名稱:晨曦文教機構
電話:(05)535-xxxx
負責人:周伯x

爭議糾紛紀錄上網找到mobile01上竟有人遇到類似經驗,且負責人是同一個人
網址: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340670

以下是女友經驗,代Po

女友在2012年暑假期間到該補習班擔任教師
當初談好薪水依照學生上課人數計算時薪
班讓若有一個學生時薪150台幣
班讓若有一個學生時薪150台幣
兩個學生時薪200
三個學生時薪250
以上薪水單位皆為新台幣

上班到中期,負責人周x承說要為學生加開輔導課
需要到補習班上課
後來到該領薪水前,周x承說,輔導課是一堂課每小時150,不管幾個人
於是告知那無法接受,這樣就不願意接輔導課
然後周x承就說那就停掉輔導課

然後這個月,也就是今天,2012/10/24號下班時
周x承來告知,薪水現在無法給你(當初說好15號領薪水)
(他每個月都遲發)

周x承說無法發薪水原因是因為
有個學生有幾堂課有請假
有幾堂課是只有兩個人上課
所以薪水是要算兩個人時薪兩百的方式去算
現在要發薪水了才講這種規定,而且都已經上班好幾個月了,莫名其妙地說出這種算法
還要員工接受,根本不合理
周x承說,這是因為認知有落差造成的,他認知的上課人數,是實際每一次上課的人頭
不是班級人數(會不會太晚講?)請問可以這樣亂加規定來苛扣員工薪資嗎?
不是班級人數(會不會太晚講?)請問可以這樣亂加規定來苛扣員工薪資嗎?
於是就問他說,那好,那依照你的這種算法,為何有學生來試聽的時候,卻沒把學生人頭
進去計薪?
他卻又回復時數跟薪水是員工自己寫好給他,他就發薪水
那他看過肯發薪水,是不是應該代表我們所認知的"上課人數"這件事情是班級應到人數
而非每一次上課的實到人數
結果現在發薪水日子又過了十天(15~24號)
薪水沒發出來,還講出這奇怪的論調
然後說除非你錄音錄影給學生,不然就沒辦法算三個人的薪水
怎麼可以這個樣子??

請問該如何申訴?是向雲林縣勞工局申訴嗎?

==========================================================

今天接到電話說因為裡面公布了他的公司地址電話與姓名,說我違反個資侵權

可是我所陳述的皆是事實,而且這些公司資料是在政府網站(立案資訊揭露)與人力銀行皆可查到的資料

http://bsb.edu.tw/afterschool/register/detail.jsp?unit=55201206210001(立案查詢網址)

他說要告我侵權,請問我那篇文章中有觸犯到甚麼法條嗎?會有罪嗎?

 

 

 

 

 

小小羊 102-02-20 23:22

(錄音檔內容)

這種人, 一定要給他教訓,很多事情我在這邊不方便講, ……. 這種人 我一定會給他教訓,因為這種人太過份了….[ 請問這樣有構成威脅的要件嗎? ]

蔡律師 (蔡) 102-02-21 01:25
回覆 小小羊 的發言內容:

(錄音檔內容)

這種人, < ... (恕刪)

沒有。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

 

霍華 102-02-20 18:35

您好 ~

103年初,某公司向我公司購買產品,有正式簽單合約,收貨後不付款、避不見面也不願接電話

後來有ㄧ次用他人電話撥打,他終於接起電話承諾於某日付款(我有錄音),但是最終還是沒匯,

我該怎麼做呢?

蔡律師 (蔡) 102-02-20 19:29
回覆 霍華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103年初,某公司向我公司購買產品,有正式簽單合約,收貨後不付款、避 ... (恕刪)

律師幫你起訴。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官網線上諮詢,我才不會漏掉,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20 21:45

貨款有多少?如果小額(10萬以下)的話不建議提告,因為打官司成本可能會超過這個數字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準備當時雙方簽約的契約內容、對方收取貨物的簽收單等相關文件資料,委請律師進行請求,以確保您的權益。

如有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陪陪 102-02-20 01:48

您好~某公司未找到證據就先說我到處放話毀謗公司商譽,造成客人恐慌等等,不大好聽言語 已離開這間公司一段時間了,或許這當中我有說了什麼,但這都當不成證據吧?要有錄音檔或有在網站打什麼才算數嗎?

如果有人證出庭來證述當時的情形,此部分證人的述述是可以作為證據,至於證明的程度如何則要視法官審酌全部證據判斷後加以決定,一般而言,如果有錄音檔案固然殺傷力會比證人事後到庭證述強,但如果證人所述內容有其他證據來支持的話,也是會一定效力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ugg 102-02-15 20:05

您好:

我爸爸在田裡噴灑殺草劑, 隔壁田的所有人叫我爸爸不要噴到他的菜, 因對方口氣很差導致雙方發生口角, 且對方夫妻兩人用國罵及不堪入耳的言詞罵我爸爸, 我爸在忍無可人的情形下回嘴罵對方 "瘋查甫瘋查某", 對方的兒子居然用手機偷錄我爸罵人的那一段, 其餘並未錄音,並說要告我爸侮辱罪, 請問會成立嗎? 當時在場有對方三人及我爸外無他人, 而對方用手機偷錄這樣可以當證據嗎?

蔡律師 (蔡) 102-02-15 21:33
回覆 ugg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爸爸在田裡噴灑殺草劑, 隔壁田的所有人叫我爸爸不要噴到他的菜, 因對 ... (恕刪)

可以當證據,您要有心理準備要賠一筆錢。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來電免費諮詢,或到官網留言,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16 22:09

會成立公然侮辱,不過如果你爸沒有前科應該會緩起訴,只是你爸會很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