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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 105-01-15 13:03

請問:我犯了商標法,從大陸輸入仿冒品進台灣被海關查緝 (我沒有賣,我沒有經營網拍),因為我正在寫【刑事聲請狀】我犯的是 輸入仿冒品,法條應該是第幾條?

例如:本人所犯之商標法第 ×× 條「輸入仿冒品」罪,等候偵查庭之判決。

網路上的法條法規,我都看不懂.... 請問有哪位律師可以幫我查詢!

 

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5-01-15 13:39

您好!

依您初步所述,可能涉犯的是商標法第97條:「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但還是需就調查所得事證詳細分析,才能正確判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寫答辯狀檢察官說明,但若該品項是以您的名義進口,則仍會有被起訴之風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戴 105-01-11 02:03

您好,我是網路上兼職的賣家,想請問一下因在網路上販賣到中國品牌的仿冒品,結果被台灣的代理商通知說要提告,但若私下和解賠償就不提出告訴,可是我去查詢了商標註冊,結果發現那品牌的商標2015年11月才申請可是還現在未通過註冊,那代理商可以對我提出告訴或要求我賠償嗎?或要求其他條件嗎? 

又或因我有販賣的事實若在他們還未通過商標註冊成功我就沒販賣,但通過後能對我之前販賣的行為提出侵權嗎?

代理商無權對我提出侵權賠償,那我可以繼續販賣那品牌的商品嗎?(因為還有很多貨,想多少拿些錢回來) 

或若我將那品牌的產品上的商標更換其他未註冊商標(或自創商標),但物品是一樣的,是否能販賣呢? 

對這些知識真的很不懂,很怕是被代理商威嚇賠錢,煩請再幫我回覆一下,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您買賣之時間點,並不一定即構成商標權之侵害,但由於目前是有爭議,建議仍先不買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戴 105-01-11 12:26

律師您好,可否再詳細告知,謝謝。

因我早在2015年6月就在販賣中國品牌的此商品,但他們在2015年11月才去申請註冊商標,而且到現在還未通過(有看過商標申請最少也要6個月以上才有可能通過)

而最近有消費者說我賣仿冒品所以直接拿給代理商,所以代理商要求我賠償並不準再販賣就不提告,問題是它的商標明明就還沒通過能對我要求賠償嗎?

商標不是屬於註冊生效後才有效力的嗎?

那它在申請的期間我販賣應該沒有問題是不是呢?

所以擔心是代理商故意威嚇獅子大開口要求我賠償20萬,因為自己另有工作若他提告也沒辦法一直跑法院,所以在此麻煩您幫我解惑一下。

律師麻煩您了,謝謝。

105-01-08 21:52

昨天有男生密我說能不能聊色,而且跟我要裸照

請問這方面能用法律制裁嘛?

而且他好像不只找我一個女生要裸照

剛開始他說要聊色我覺得不對勁,於是繼續跟他聊,沒想到他開口要裸照然後說是秘密。我裝作無所謂的樣子繼續跟他聊而且截圖。

今天我將截圖放社團,聯絡過那男生的家長,結果男生聲稱臉書被盜了....

而且還有人仿冒是我男朋友然後跑去跟對方家長訓話要紅包,結果對方家屬要提告這個男生...

我該怎麼辦

謝謝您

你好:

若聊色經過你同意,除非你未滿18歲,否則不會構成犯罪。 開口要裸照若造成你主觀上感覺到被騷擾,會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規定之性騷擾,可依同法第20條規定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可向警察機關、社會局檢舉,會依法處理。 另一名男性謊稱是妳男友去向對方家長索取紅包,除非獲得妳的授權,否則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46條第3項之恐嚇取財未遂罪。 至於是否構成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法之罪,目前資訊看不出來。
J-H 105-01-06 14:56

各位好 ~~ 文有點長,請多包含

我上網搜尋相關資料,但找不到與我類似買到仿冒品 被海關抓

(我共收到三次刑事傳票...我壓力好大)

我在2015年5、6月其間…知道表弟要結婚 (結婚日期訂 2015-11-14)

於是我就在淘寶買Kitty的杯墊要送表弟當婚禮小物  (我表弟不知道我要送kitty杯墊給他,因為這是我要給他的驚喜) 數量有600個 (我設定男方與女方桌數加起來 5、60 桌_我以我姊當初結婚時的桌數 參考) 杯墊一個約 1.2元人民幣。 我六月中旬就下標購買,但就在六月底東西到桃園海關 海關抽查檢驗時發現是kitty杯墊,所以有請kitty的委任律師事務所去看 (鑑定結果,公文上寫:欠缺防偽標示,判斷為 仿冒品)

我在2015-07-25 有到桃園海關做筆錄了,筆錄中有提到會買它是要送給表弟當婚禮小物。8月中收到刑事傳票 (傳票上有備註 請攜帶表弟結婚證明!) 後來我從頭到尾學給表弟聽 請他幫忙提供要結婚的證明 (表弟提供二樣:一個是婚禮紀錄的簽約單。另一個是宴客餐廳的預繳訂金 2千元)。我9月3日到桃園地檢署開第一次偵查庭(他字案),檢察官一開口就批問我 kitty杯墊是不是我要賣的,我回答不是 也有呈上【二樣結婚證明給檢察官看】但檢察官不信,檢察官後來要調我表弟當證人詢問 (因為檢察官說 一般都是認罪協商,但這個我不認罪 所以要調表弟去問。 (要我詢問表弟住址後跟書記官說) 2015-10-14 我表弟有去當證人。2015-11-11 我到桃園地檢署開第二次偵查庭(他字案) (我有帶表弟喜帖給檢察官看,她也有影印一份留底) 檢察官還是不相信 並講了一句【妳這個我是不相信啦,但到法官那邊 他會判你無罪也說不定】我以為下次就是要到法院見法官了,但在12月份我又收到二張刑事傳票 (這次轉為 偵字案) 我這張一樣是被告,另一張是寄給我姊姊的…..我姊傳票上身份是寫「關係人」為什麼也寄了一張刑事傳票給我姊姊?(省略....),台灣收件人 我寫我自己的名字) 我下禮拜 要去桃園地檢署開第三次偵查庭,我不知道檢察官會問什麼?我只知道我買到仿冒品了【而且我根本沒有要賣】 大概上網查了一下我的案子應該是犯了輸入仿冒品罪…… (淘寶的網頁圖片 一看就是很清楚明瞭的 Kitty 臉,我想一般人應該是不會詢問東西是正品還是仿冒品;我只是一份心意要送表弟,我真的不知道杯墊是仿冒品 而且我沒有賣、沒有經營任何賣場!!>_< 檢察官從頭到尾 就是要我承認我在賣 (但我沒有賣)。請問我的案子會是 起訴?緩起訴?不起訴? 民事部份,Kitty他們會要我賠很多錢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6 15:18

您好,

 

1、由於您輸入之數量龐大,在心證上較難說服檢察官或法官您係為送禮而非意圖販賣。

 

2、而購買帳號是使用姊姊的,則姊姊可能被認為屬共犯。

 

3、民事上可考慮與商標權人和解,有利於刑事之判決。

 

4、案件檢察官已由他字案轉為偵字案,代表檢察官認定有犯罪嫌疑,起訴之機會很高,應尋找一些證人或其他證據加強證明您的杯墊是打算用來做婚宴禮品的。

 

建議未來還是須委請律師辯護,協助處理後續事宜,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6 15: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沒有販售的話,還是構成輸入,可處罰2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有販售的話,可處罰3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刑度而言還是有差別。

2、損害數額就是杯墊市價X600份。

3、建議可以與著作權和解,倘若無法和解,還是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但若本件要獲得緩起訴,則需以認罪且與對方和解為前提,否則即會被檢察官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ICK 104-12-21 13:58

我是在做廣告這類別的工作的,想請問如果客戶在Facebook上刊登廣告,刊登的商品不是正品是仿冒品,那我會有責任嗎,我負責的部分就只有,控制行銷廣告成本,跟付廣告費。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1 15:06

您好,

現行法律尚未處罰到廣告行銷業者,因為廣告業者沒有辨識商品真偽的能力,但如您已知悉商品為仿冒品,仍以廣告行為協助其販賣,就有可能擔負相關民、刑事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與對方簽立合約,並要求對方應保證內容無侵權之問題,若有侵權應由對方來負擔,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lie 104-12-18 15:08

1.我知道販賣仿冒品是違法,那購買仿冒品是否也違法呢?
2.在網路上看到賣家販賣的衣服、包包、鞋子等,賣家在商品內容說明中打著xx品牌同款,但並無商標logo,只是外觀形狀、剪裁仿的完全一樣,且在賣場上放品牌走秀照片做示意參考圖,請問這樣是否有觸犯商標法、著作權法或智慧財產權?
先前在網路上查詢服裝設計的權利資料,看到一句話不知是否屬實,大概內容為:「服裝侵權規範在是否有顯露出品牌商標與logo名稱、圖案,但款式、剪裁不在規範內。」請問上述內容是否正確?請問那像包包、鞋子等是否也如同上述一樣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8 18:19

您好,

回覆您的問題如下:

1、購買仿冒品本身在台灣原則上是不違法的,但若涉及到國際交易,有可能會觸犯他國的法律,貨品在我國海關也可能被查扣。

2、縱使一件商品完全沒有logo,但網拍的標題打上XX品牌,仍然是侵害商標權。

3、那句話並不正確,一件服飾的剪裁、設計、圖案、款式,皆屬於著作權保護之範圍,包包、鞋子亦同,是以,即便完全不顯露商標logo於商品上,僅仿冒外觀形狀與剪裁,仍屬著作權侵害,而有民刑事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

A-Lin 104-12-16 21:24

我的問題如下:

我在一個網路平台上賣衣服褲子,貨的來源是一個香港人提供給我的,我賣給這個買家之後她說這是仿冒品已經報警告我詐欺了,希望有經驗的律師能夠幫幫我,我才19歲不想留案底...

您的回覆如下: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針對我方沒有詐欺故意的部分提出答辯。

2、請問賣價是多少?是否有跟貨源詢問正版與否?之前是否有其他銷售經驗?

1.我要如何證明我不是故意詐欺?是做筆錄時說還是法庭上說.

2.當時賣他750但是他購買兩件是1500,這中間我賺取600的利潤,我沒有問過貨源是不是正版,我就賣了,所以我沒有證明我不知情的地方,有賣給其他客人,他們都沒反應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6 22:06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賣給對方的價錢是接近正版的價錢,則將被認定有詐欺的故意。 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A-Lin 104-12-16 11:29
我在一個網路平台上賣衣服褲子,貨的來源是一個香港人提供給我的,我賣給這個買家之後她說這是仿冒品已經報警告我詐欺了,希望有經驗的律師能夠幫幫我,我才19歲不想留案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6 11: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針對我方沒有詐欺故意的部分提出答辯。

2、請問賣價是多少?是否有跟貨源詢問正版與否?之前是否有其他銷售經驗?

104-12-14 20:53

台灣故宮未授權《谿山行旅圖》、《富春山居圖》及《早春圖》等數十張圖遭北京故宮盜用並出版為畫冊,而該出版品上的「台北故宮博物院」名稱,也未經故宮同意就矮化台灣“國立故宮博物館”。->請問這違法了哪些侵權條款?

故宮調查,淘寶出現了多種故宮侵權產品,除了各種「朕知道了」紙膠帶外,還有「翠玉白菜」、「肉形石」等仿冒的週邊商品。->請問這又違反了哪些侵權條款?

請幫我解開疑惑!到底是侵害了哪些智慧財產權的權利,也請幫我附上違反的條款,謝謝!

 

布丁 104-12-15 12:12

問題不在有沒有侵害台灣誰的智慧財產權,是這個問題無解...

台灣著作權法是告訴乃論,沒有人提告,法院、檢察官不會去管這種事

主管機關故宮,館長好像也沒有提告的打算,立法委員不滿的就是這一點..

 

台灣商標法是公訴罪,仿冒品如果有用到故宮商標,故宮商標也有向台灣經濟部登記

就不需要有人提出告訴,但是,仿冒品買賣發生地在對岸大陸

台灣法院、檢察官完全拿這件事也沒有辦法..


大陸著作權法跟台灣這邊不一樣,他們那邊只要不是很大量,沒有商業買賣,就不構成刑罰

台灣著作權法只要散布仿冒品,就算一毛也沒有賺到,就算只是一張小貼紙也是關1年以下起跳..

笨蛋 104-12-03 16:01

您好,這是幫朋友問的,還請各為幫忙給點建議,謝謝大家

我朋友因為養家壓力大,偶爾會批點小東西回來賣,都是小額,僅夠貼補家用...昨天收到保智大隊通知,說我朋友販賣的一款桌遊涉及仿冒,要求他去做筆錄...此款桌遊是他跟大陸廠商購買,他也不清楚仿不仿(本身不是桌遊愛好者) 被通知做筆錄才知道侵權, 請問他可以怎麼辦呢? 他沒有前科,是初犯,平日也有正職工作,只是需要多賺一點零用金給家人好生活,所以下班後也都在打零工跟找東西賣,這次也真的是意外...如果他誠心認錯, 有沒有可能減免刑事/民事責任呢? 他會因此有案底嗎?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3 23:54

 被告偵查中的供述非常容易拿來作為日後起訴或定罪的依據,因此建議先找律師諮詢討論案情,以利日後之答辯。如需協助,歡迎聯繫

吳先生 104-11-08 19:43

我想詢問律師,賣假包框正品這是違法的我知道,

那如果說一開始就說這包包是仿冒品再進行販賣這樣有違反商標法嗎?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8 20:56

仿冒品涉及違反著作權法及商標法。不會因為你事先告知消費者是仿冒品而免責。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8 23:00

還是會有商標法相關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8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仍有違反商標法之犯罪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僅可說沒有詐欺之問題,而商標由於是仿冒,所以仍會觸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D 104-11-07 17:57

先前在網路購買嬰幼兒服飾
賣家在FB社團中,說明商品是日本進口正品
但販售價格跟日本國內差不多,就跟他購買了幾件服飾1千多元
當中有詢問為何會比台灣其他代購網站便宜?
得到的回覆是,他們跟工廠拿貨,沒有經過日本的經銷商,所以比較便宜
也提及質料很好,是"原單正品",由日本進口,大陸製造
因當初不清楚 原單的意思,由日本進口的話讓我誤信為正版商品?
但購回後覺得商品,跟其他的日本原廠的服飾有差別!!!
檢查後發現根本不是日本原廠的服飾,仿得很像幾乎一模樣~
賣家之後不正面回覆我,商品的來源與正品問題?

我想詢問,他告知日本進口,原單正品!!但對方提不出證據
可以控告對方詐欺嗎?商品確認是大陸仿品日本原廠沒有授權販售!!可以控告仿冒嗎? 

您好:

對方的行為已經涉及觸犯詐欺罪,您可將衣物及買賣雙方對話紀錄向警方報案或是直接提出刑事告訴附帶民事賠償,並要求退貨還款。此外,如果是大陸製的商品,賣家刻意偽造為日本製,另商品標示不實之行為亦違反商品標示法,可勒令賣家歇業。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7 23:57

 賣家此行為涉犯詐欺罪,令你陷於錯誤,可以發函給賣家告知退款,否則將提起民刑事告訴。

chen 104-10-31 01:42

想請教以下問題

我在一個APP叫Carousell(旋轉拍賣)和對方以物易物,用一雙只穿過兩次市價3000元的正品鞋子換到一雙明顯是仿冒的愛迪達鞋款。

但是當初問對方是不是正品,他只強調兩次是朋友送的,然後拍了鞋子內裡的髒污給我看

收到對方鞋子之後發現是仿的,立刻要求對方能不能換回來,他用了很多理由推託

例如:他說他的頁面有寫不能退貨

或是我要依民法解除契約,他說物品換物品不是買賣

後來又說鞋子太鬆已經給朋友穿了 他朋友沒有回覆他

想要請教我該如何主張?

一、法律關係是互易,不是買賣。

二、但是依照民法第398條規定,互易還是準用買賣的規定。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提供的物品有瑕疵,你還是可以行使解除契約的權利。

三、這樣的金額比較小,可以考慮訴訟以外的方法處理,例如以調解的方式處理。另外,你可以研究一下這個軟體有沒有客訴的機制,如果有的話可以善用之。

四、我自己本身比較少從事網路上交易,如果是動產的交易現場還是要確定可以接受再帶走,這樣比較不會有糾紛。還有就是我個人買鞋子重點是要穿所以我完全不去管他是什麼牌子的,好穿最重要,穿一陣子壞掉之後也是要換的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玫黎 104-10-24 15:10

最近在了解關於服飾買賣的問題

1.一般大型公司都有屬於自己的工廠製造,而中小型或個人的店家(網拍)卻是尋找批發、代工貨源,這些貨源大多都來至某些成衣廠代工或加工,由甲方業者向生產方提供設計、概念,產方在進行生產,有時多出來或遭淘汰的商品常會被乙方業者買走銷售,在質料相同的情形下這有構成仿冒嗎?

2.許多業者會買下甲方授權代工廠商生產後多餘或淘汰的商品,並貼牌銷售是否觸法呢?

3.許多乙方業者也會找圖(如甲、丙方業者的商品)尋求工廠用其他材質布料做出同樣商品,在貼牌銷售,是否違法呢?那為什麼一堆知名業者還是依照這種方式銷售呢?

因為台灣最大的網拍業者當初也是以貼牌模式起家,最後才自己造廠生產。‧網上也有許多知名服飾品牌都銷售相同的衣服,但標籤卻都是自家的商標,想詢問了解讓自己創業之路不會吃虧。麻煩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4 19: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有使用別人的商標或是著作,都必須取得商標權人或是著作權的人同意,否則都是違法的。

很多人作不代表沒有違法問題,可能有取得授權,也有可能因為權利人不知道所以沒有出來主張權益。

玫黎 104-10-24 19:4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有使用別人的商標或是著作,都必須取得商標權人 ... (恕刪)

那請問,服裝的樣式(非圖案、顏色),是指形狀(版型)是不是不適用著作權法?

如果我今天跟工廠買了幾件衣服是跟其他幾個業者(非知名品牌)服飾一樣,只要他們沒有申請著作權商標是我自己設計的LOGO(無其他業者相同),我是否就是合法販售?

ann 104-10-22 14:40

因為網路販賣一件衣服觸犯商標法 
(衣服是夜市買的,因為沒在穿所以上露天拍賣,沒想到是警查標走...) 
剛開過庭, 檢察官有詢問我是否有意願和解,我回答:〔有!〕 
他給我貞觀事務所的連絡電話,要我打去談和解事宜 
他說請我自行斟酌,如果到時候對方開的金額我覺得太高,

那就不要免強!等法官判決就好(但如果私下和解好後也並不會影響法官判決結果) 

我想知道: 
1.請問我該和解? 還是等法官判決? 
2.我觸犯的商標法公司是愛迪達,他們賠償金額會開很高嗎? 
3.如果真的私下和解後 法官還會判我罰錢嗎? 
4.通常是和解金額比較低? 還是法官判決金額比較低? 
會不會我不和解,結果法官判決後我必須付更多錢.....? 

 

我有在從事網拍 但沒有專門賣仿冒品..只是把沒有在穿的衣服上網賣

一、不用太擔心。

二、每個案件的情節不同。例如:已和解者,有判二個月得易科罰金的,例如台北地院104年度智簡字第47號;有判50日得易科罰金者。未和解者,也有判拘役三十日得易科罰金者,例如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智簡上字第1號判決。一天的話原則上是一千元,量刑的部分還是要看法官怎麼想。

三、理論上有和解是要判輕一點,如果是認罪和解而法官願意給你緩刑的話緩刑期間是不用罰錢的。

四、以上供你參考,是否和解和解金額你要再想想。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牛絲 104-10-06 17:50

各位律師好, 事情是這樣的, 因我最近剛開始兼差做網拍, 跟一個批貨商批貨賣電子髮品, 批貨商說是正品 (可能他們的上游廠商也這樣跟他們說)

所以我上網去賣的時候, 有個客人下單跟我買, 問我是否是正品, 我回答是, 等收到商品, 客人貼了如何看出商品的仿冒圖給我, 告知我賣的商品是仿冒品, 為何還騙他是正品, 所以他要告我詐欺背信, 我道歉說資訊是從廠商那邊得知的, 自己沒有把關好產品是自己的錯, 請他原諒.

他考慮了一下決定給我一次機會, 所以跟我和解要我賠償他正品的價格1380+運費60=1440, 然後他把仿品寄回來給我, 我立刻答應後趕緊去匯款, 但可能是太過緊張!匯款時沒有發現金額並沒有匯過去, 我就跟客人說我匯過去了(因為我是真的以為已經匯過去了), 等客人要去把仿冒品寄回給我的時候, 發現他帳號裡沒有1440進帳, 很生氣的說我說謊還騙他已經匯過去了, 害他差點上當. 我一直解釋我真的有去匯, 但可能匯款步驟沒有完成, 那時候是真的被嚇傻了, 我的印象就是有輸入完帳號跟金額, 然後還有傳訊跟客人說我已經匯款了, 其他都沒印象了, 但結論就是沒有匯進去, 客人覺得我在狡辯, 但其實只要調監視器就可以知道我當時真的有在ATM前面動作, 且一離開ATM, 我就立刻傳訊跟客人說已經匯款了.

真的想證明我沒有說謊也沒有要騙他的錢! 之後我跟客人說我現在立刻再去匯一次然後拍照證明, 於是確認款項進去後, 客人就把仿品寄回給我, 並告知我, 如果我沒有騙他, 他還想把給我的負評改回來的, 之後我收到退回的貨後, 就詢問他是否還願意把負評移除, 他沒有回覆我, 就直接在負評上面寫下我涉及詐欺, 說我撒謊騙他明明就沒有匯款還說有, 還藉口一大堆一直要求威脅他改負評, 太得寸進尺

我當下覺得錯愕, 如果他不願意修改, 可以直接一樣私訊回覆我, 我也不會說什麼, 我看到他變本加厲寫的負評, 我就將我給他的正評改為負評, 他看到後就說要告我了….我解釋因為他把我說成這樣我以後怎麼做生意, 所以才會修改他的評價, 後來我把評價改回了正評, 想打電話跟他和解, 但他就是不接, 傳訊說因為我給他負評所以他要告我詐欺背信, 但我們之前都已經講好和解了, 也賠償金額給他了. 我傳訊一直跟他道歉他也不理說他已經備案了法院見.

請問律師們, 這樣的情況我是否會被起訴判刑呢? 前面已經有雙方達成和解了, 也匯賠償金了, 對方還可以告我嗎? 我一直傳訊希望跟對方和解, 但他不都不回覆, 是否有機會緩起訴? 請問各位律師們是否可以給我點建議呢? 我真的很擔心怕爸媽知道了更會擔心到睡不著!


您好:

1、基本上本案跟背信無關。

2、如果您一開始並不知販售物品為仿冒,主觀上並不具詐欺之犯意,應該也不會構成詐欺 

      取財罪。

3、對方已接受和解的話,嗣後再提告可能會喪失提告之權利,此點可向檢察官說明。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牛絲 104-10-14 16:46

您好:

1、基本上本案跟背信無關。

-->所以對方要告的話, 是百分之百告不成背信的囉!? 

2、如果您一開始並不知販售物品為仿冒,主觀上並不具詐欺之犯意,應該也不會構成詐欺 取財罪。

-->那請問律師我該怎麼證明我不知道這是仿冒品?? 因為廠商現在人都找不到, 我也沒有連絡方式, 如果到時後被告的話, 該怎麼證明呢?

3、對方已接受和解的話,嗣後再提告可能會喪失提告之權利,此點可向檢察官說明

-->好的, 謝謝律師, 這點我會向檢察官說明, 且提出匯款證明

以上問題, 先謝謝律師耐心的看完並解答!

您好:

1、背信罪成立前提是您為他人處理事務,進而有違背任務之行為,依您所述情形,與背信

     罪構成要件不合。

2、您可提供廠商名稱及購買物品資料供檢察官調查。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牛絲 104-10-23 15:47

Hi 林律師:

好的! 那這樣我知道了!

非常非常感謝你寶貴的意見!

這也讓我學了一課, 謝謝!

里方 104-09-24 01:38

再麻煩各位不辭辛勞的看以下內容,感謝!

對方A聲稱朋友B國外代購商品回來,有什麼需要的商品可幫忙買入。拿到商品後卻發現是仿冒品(購買證明來源是香港),向對方A詢問此事情對方A聲稱不知道,也向朋友B詢問過表示不能退貨。為了要求賠償,請對方A給我方他朋友B的聯絡方式,對方A聲稱朋友B只有微信(we chat)通訊軟體可連絡,而後他朋友B做的回應也是不能退貨,也表示貨源沒有問題。
後來我方懷疑對方A就是買進貨品然後賣給我方的賣家,再佯稱是朋友購回之商品,實則根本沒有朋友B此人存在,於是有向對方提出疑點,對方置之不理,也請我們走法律途徑。


疑點一:朋友B的微信(WE CHAT)所使用的大頭貼照片,與對方A日前在網路臉書(facebook)的個人動態之某張照片一模一樣無違和。
疑點二:辦新帳號剛啟用微信時,會與手機內通訊錄同步,微信會自動發訊息告知給目前手機通訊錄(有電話號碼)內有使用微信的朋友,例如(你通訊錄中的xxx已經在使用wechat,可以和他/她聊天。)對方A請我方給他微信ID,請朋友B加入微信好友來跟我們談,但卻發現朋友B加入我方ID後與我對談時,早就是我的通訊好友(在我方給對方微信ID之前微信就已顯示朋友B已是好友),當下與我方對談沒有察覺時間,後來查看時間點才覺得有事有溪蹺。

想請問以下問題:

假設對方實為不知情,可對方販售於我方,是否也觸犯法律,可求處賠償
以上之疑點是否足以構成證據,若請警方查詢IP位址,可否可以確定犯罪事實,構成詐欺之罪?
若要請警方處理,要向以下保安大隊、消保會、消基會、警察局、地檢署、165,哪一個單位申訴會比較正確呢?

里方 104-09-24 01:17

煩請各位不辭其勞幫忙了謝謝

對方A聲稱朋友B國外代購商品回來,有什麼需要的商品可幫忙買入。拿到商品後卻發現是仿冒品(購買證明來源是香港),向對方A詢問此事情對方A聲稱不知道,也向朋友B詢問過表示不能退貨。為了要求賠償,請對方A給我方他朋友B的聯絡方式,對方A聲稱朋友B只有微信(we chat)通訊軟體可連絡,而後他朋友B做的回應也是不能退貨,也表示貨源沒有問題。

後來我方懷疑對方A就是買進貨品然後賣給我方的賣家,再佯稱是朋友購回之商品,實則根本沒有朋友B此人存在,於是有向對方提出疑點,對方置之不理,也請我們走法律途徑。
疑點一:朋友B的微信(WE CHAT)所使用的大頭貼照片,與對方A日前在網路臉書(facebook)的個人動態之某張照片一模一樣無違和。
疑點二:辦新帳號剛啟用微信時,會與手機內通訊錄同步,微信會自動發訊息告知給目前手機通訊錄(有電話號碼)內有使用微信的朋友,例如(你通訊錄中的xxx已經在使用wechat,可以和他/她聊天。)對方A請我方給他微信ID,請朋友B加入微信好友來跟我們談,但卻發現朋友B加入我方ID後與我對談時,早就是我的通訊好友(在我方給對方微信ID之前微信就已顯示朋友B已是好友),當下與我方對談沒有察覺時間,後來查看時間點才覺得事有溪蹺。

 

想請問:

假設對方實為不知情,可對方販售於我方,是否也觸犯法律,可求處賠償
以上之疑點是否足以構成證據,若請警方查詢IP位址,可否可以確定犯罪事實,構成詐欺之罪?
若要請警方處理,要向以下保安大隊、消保會、消基會、警察局、地檢署申訴,哪一個單位會比較正確呢?

再麻煩各位寶貴的意見了謝謝!感激不盡

你好:

可以拒絕不符合債之本旨之給付,請求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請對方履行原定之給付內容。若對方給付遲延可以催告後解除契約。 目前證據要認定詐欺有困難。 若是販賣仿冒品,可以向警察機關檢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4 09: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當初是以真品進行代購,但是對方所交付的卻是仿冒品,則對方就可能涉及詐欺罪,不過要有相關事證證明雙方的約定、該產品真的是仿冒品及釐清對方是否有提出合法產品來源證明。至於對方是否有假冒B的名義,則是比較次要的點。

2、倘若確實有詐欺行為,可以報警或是直接提起刑事告訴。倘若當初沒說清楚,仍然可以針對仿冒品的部份向保至大隊舉發。

 

董東 104-09-21 21:12

您好,我9/13用APP拍賣軟體Carousell購買一件球褲,在付款前我問了賣家是否為正版商品,賣家說請朋友在體育用品店購買的,應該不會有問題,也說有問題就讓我退貨,所以我就付款了。但在9/20收到褲子之後,我發現根本就是仿冒品,立刻聯繫賣家,賣家竟說不能退貨,還說他拍賣簡介就有打不能退貨,那他跟我說有問題可以退是否構成詐欺?他賣仿冒品是否犯法?對話紀錄、證物、帳戶資料我都留著,不知道有沒有辦法討個公道?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9-22 11:24

您好:

如您確實都有留存資料,確實得提告詐欺,惟詐欺仍須證明其主觀在販售您衣服時,已有詐欺之意圖,這點仍需在法庭上論證清楚,您可先到地檢署或委任律師填寫告訴狀,再將證據檢察官判斷審理。但如您僅係希望能退貨退錢,得直接提告民事主張解除契約回復原狀或損害賠償

Nikita 104-09-15 23:29

請教各位大律師,

我準備要在國外告一家知名房仲,仿冒我簽名和恐嚇. (兩樣都是刑事罪)

而且我有在國外的報案紀錄.

1. 請問如果我向任何媒體(包含新聞與平面) 揭露我和對方之間的Line & We chat 對話截圖, 還有對方傳給我的e-mail, 是否違反個資法 ?

2. 如果我陳述的都是事實, 對方是否還有權力控告我毀謗?

3. 另外, 如果我已正式向對方提出訴訟, 當我召開記者會或是接受記者訪問時, 是否可以直接說出對方姓名和公司名稱?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第一個跟第二個問題是不會違法

事實不能構成毀謗

也沒個資法問題

說出對方公司名稱也沒關係

不要說出其他一般人不知道的個資就好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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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104-09-11 21:18

我最近在網路上購買了3C產品,賣家說是正品、有保固、有雷射標籤,而取貨方式為超商貨到付款。

今日已收到商品了,但發現似乎為假貨,請問我該現在該如何處理呢?

(賣家產品以臉書發文,要買家們在line上購買。擔心一揭穿對方售仿冒品,對方即在line上完全消失,先前要求賣家提供電話等資料,賣家不願透露、表示不方便)

104-09-11 21:02

律師你好,我最近在網路上購買了3C產品,賣家說是正品、有保固、有雷射標籤,而取貨方式為超商貨到付款。

今日已收到商品了,但發現似乎為假貨,請問我該現在該如何處理呢?

(賣家產品以臉書發文,要買家們在line上購買。擔心一揭穿對方售仿冒品,對方即在line上完全消失,先前要求賣家提供電話等資料,賣家不願透露、表示不方便)

呼啦啦 104-09-01 21:42
前些日子警方來電通知遭檢舉販賣仿冒品違反商標權,是我賣出一個品牌手機殼,對方跟我買了之後去檢舉的(有蒐證)近日做完筆錄了,也表示不知道那樣商品是仿冒的,警方問了我獲利多少,我說400元,請問判決會因獲利多寡而影響嗎?我只有賣單件而已。 警方說現下就是等傳票後開庭,請問是檢察官 開偵查庭嗎?需做什麼準備嗎? 我現在能做什麼補救呢? 我需要在開庭前與對方和解嗎? 不知道和解對象是該品牌廠商還是購買我商品那個人呢? 還是兩者都要呢? 可是現在也無從得知廠商和檢舉人的聯絡方式? 是否達成和解 刑事那部分比較有機會輕判呢?
呆妹 104-08-27 15:00

麻煩解答,謝謝!!
本公司生產販賣之產品(已申請專利)

專利期間發現有別人生產相同之產品在外販售

已舉證.前往台北 台中 彰化 各地買到仿冒之商品

也有發票證明.

為什麼這樣還是不起訴呢==?深感疑慮...

到底我還需要繼續起訴嗎 這樣專利費用還需要繳交嗎
 

一值到現在對方還是一值在販售相同之產品

影響我方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7 17: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就實際遭到不起訴的理由判斷,不能一蓋而論。

2、建議可以備妥相關資料,包含相關證據、不起訴處分書等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以保障權益。

3、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信或是來電洽商。

專利法早已廢除刑事處罰的規定,如果對方有侵權的可能性,你們應該是要先購買對方的產品,進行專利侵權鑑定,然後再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民事的排除侵害及損害賠償訴訟

專利訴訟訴訟中,對方會主張你們的專利可能不具有新穎性或進步性、說明書不明確致使聲請專利範圍不售支持或無法據以實施等抗辯,如果專利被認定無效,訴訟還是會敗訴。因此,在提起訴訟之前,你們應該先檢視專利的類型(發明或新型),確認是否有被撤銷或認定無效的風險。此外,侵權產品很像你的發明不代表會侵權,你們應該找專業的事務所進行簡單的鑑定,以免花了訴訟費用還是一場空。

除了提起訴訟外,你們在提起訴訟之前,可進行侵權鑑定,並發函給對方要求停止侵害。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阿哲 104-08-23 20:35

警方來文通知因公司配發之手機被人用在拍賣仿冒品網頁上的聯絡方式,雖然通知人是公司但我仍需到案說明。請問這非我所為,我當天應該準備什麼資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3 20: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備妥公司發配的證明、通訊紀錄。

2、員警應該會提供相關網頁資料,倘若知道帳戶持有人,可以提供給員警。

阿哲 104-08-23 21:11
回覆 阿哲 的發言內容:

警方來文通知因公司配發之手機被人用在拍賣仿冒品網頁上的聯絡方式,雖然通知人是公司但我仍需到案說 ... (恕刪)

----------------------感謝曹律師,再請問

1,通訊證明需來不及開出會有影響嗎?近月的帳單能有幫助?

2,需要個人帳戶佐證嗎?

3,此案成立之機會大嗎?聽說被告不只一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3 21:21

您好,可以直接表達非您本人,警方會再去查更多資料。

阿哲 104-08-23 21:4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可以直接表達非您本人,警方會再去查更多資料。

感謝房律師回覆

we.we 104-08-14 15:11

我在網路上買到疑似仿冒品,我想報案檢舉的話,有限制買到東西多久之內要去報案檢舉,否則就會失效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4 16: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拍攝隱私部位或是私密活動,基本上不會有刑事責任,至多就是侵犯肖像權或是騷擾的問題。

2、倘若監視器畫面看起來像是在拍攝裙底,則可能會構成。

3、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ing 104-08-12 18:21

今天收到保智大隊的通知信,告知我觸犯商標

去電詢問後得知是我網路賣場裡販賣的一雙雨靴

是HEINIU 高筒雨靴

但我在當初的頁面裡販賣有註明這段話"

此為自訂款HEINIU 高筒雨靴

非元歐美正版如有了解過這款的就知道

正版的絕對$4、5千元的價格起跳

介意 " 正版 " HEINIU 與否的dear們請至官網購買歐

我們已說明非常詳細

同意者再下標"

因有告知清楚,所以不知道也有犯法,一直到收到這封信件後知道一樣是觸法的

我也知道了我賣的是仿冒品,所以下周去做筆錄也會勇於認錯

但我想詢問的是要怎麼減刑之類的,因為我查了很多相關案例,很多人都說是無抑或是轉賣一件而已,但我是販售,目前為主賣了11雙,每雙約賺$500, 看到很多其他人說就跟檢察官說"真的不知道是觸法這種話"可以減刑((別人說死都不要承認你知道你賣的是仿冒品----這句話是對的嗎??))但我不知道我該怎麼講,也有看到有人說像我這樣是刻意販售,刻意販售仿冒品是很重的罪名,沒有賠個幾十萬是無法解決的,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或是提出哪些對我較有利的東西可以讓罰鍰跟刑責能降低,我願意負擔賠償也願意認錯,但希望把傷害降到最低....也沒有那麼多可以賠...請求律師告知我該怎麼做或準備甚麼資料跟東西? 以及想知道相關賠償價格是怎麼制定的呢?  另外此案件我是有要負擔刑法民法呢? 兩邊都要賠償是嗎? 還是統一的? 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一般來說,是想辦法與被害廠商和解以爭取檢察官緩起訴

二、如果檢察官起訴的話則去爭取法官緩刑

三、也有人要爭無罪的,那得多查一些無罪判決來參考再擬定搜證方向。

四、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五、如果是走認罪和解的路,那麼賠償行情則多查一些民事判決來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2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所加註知這段話,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您明知系爭商品未經授權,卻仍為陳列販賣等行為。建議您與廠商和解以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ying 104-08-15 02:3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所加註知這段話,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您明知系爭商品未經授權,卻仍為陳列販賣 ... (恕刪)

請問你說的"註知這段話"是指我在頁面上敘述的這段話嗎?

--------------------------------------------------------------

此為自訂款HEINIU 高筒雨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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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者再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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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在做筆錄時該說到這件事嗎?(講或不講到 哪者較好)

另外想請問如檢察官詢問我說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是賣仿冒品?

是要像別人說的堅持裝傻不承認嗎? 還是承認對案情較有利呢?


ying 104-08-15 02:42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一般來說,是想辦法與被害廠商

 

想請問那您提到的第五點

五、如果是走認罪和解的路,那麼賠償行情則多查一些民事判決來參考

 

要去哪裡查相關民事判決呢?或是收尋哪些資訊可查到呢?

另外想再請問一件事,跟廠商談和解,但我現在不知道廠商是誰

也不知是誰對我提告.只有警察跟我說是雨靴,

正常大家是在法院才會遇到廠商嗎?

當下法院判別是刑法民法?

此案件我是有要負擔刑法民法呢? 兩邊都要賠償是嗎? 還是統一的? 謝謝

ying 104-08-15 22:52

抱歉!我不清楚該按引言回覆還是回覆主題你們才會收到,因為周二就要過去做筆錄

 請問你說的"註知這段話"是指我在頁面上敘述的這段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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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自訂款HEINIU 高筒雨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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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的絕對$4、5千元的價格起跳

介意 " 正版 " HEINIU 與否的dear們請至官網購買歐

我們已說明非常詳細

同意者再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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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在做筆錄時該說到這件事嗎?(講或不講到 哪者較好)

另外想請問如檢察官詢問我說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是賣仿冒品?

是要像別人說的堅持裝傻不承認嗎? 還是承認對案情較有利呢?

另外請問我是要去3次是嗎?

1.警察局做筆錄? 2.偵查庭-檢察官? 3.法院-開庭?

這樣對嗎?

104-08-12 16:56
您好: 想請問一下,近日家人接到電話 說是高雄的網路警察,通知我被檢舉網拍上販賣仿冒品,說已有蒐證,之後會寄通知書過來(尚未收到警局通知書)家人一開始以為是詐騙集團 怒掛了電話,但我在網路上的確有販賣商品,只是業餘的,買來的東西不適用而轉賣,大多一些鞋衣物(有品牌的)還有手機殼和手機貼膜,每項商品都只有一件,也並不是很清楚那些東西中是否有仿冒品或有任何侵權的商品,請問我該如何是好? 收到通知書後必須去高雄警察局偵訊嗎? 可在彰化附近警局筆錄嗎(家住彰化)? 萬一時間無法配合該怎麼辦呢? 請問這樣觸法的行為會留下紀錄案底嗎? 請問一下這類型的案件大多會受到什麼樣的刑責呢? 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做? 很擔心 再麻煩您撥空回覆。感激不盡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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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就近找個律師幫你吧。

二、二手衣的話我幫你查了件無罪判決,高雄地院102智簡上1號判決。

台北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2 23:38

可以先等正式通知單。

建議與廠商和解以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8-13 10:07

您好:

請您勿慌張,因現在到底是哪一件商品?何種罪名?都尚未清楚,故還是靜待通知書來之後再做定奪。只是到時候不管是哪個分局的通知書,最好都還是要配合到案說明,如無故不到對您恐有對案情上之不利益。案底的部份如果可以以和解之方式與廠商達成和解緩起訴的機會很高,所以亦先無須擔心太多。
如有需要在收到通知書後,亦歡迎來電或親自前來本所詳細詢問後續事宜。 

呼啦啦 104-08-13 16:1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顏律師回覆

不清楚是被民眾檢舉還是被廠商檢舉,一樣都須跟廠商和解嗎?

呼啦啦 104-08-13 16:18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就近找個

 

感謝楊律師回覆

可我也有刊登全新品 請問判決會因此而受影響嗎?

呼啦啦 104-08-13 16:23
回覆 怡然自得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您勿慌張,因現在到底是哪一件商品?何種罪名?都尚未清楚,故還是靜待通 ..

感謝楊律師回覆

不知道有沒有詐騙的可能,真希望是如此..

如有有需要,會向貴所尋求協助的,非常感謝您

wilson 104-07-06 22:09

律師您好 ~ 麻煩請教您幾個問題 , 我的太太在2008年在奇摩網拍購買了兩個COACH包包 , 共花了14000多元 , 一般我們只會在專櫃購買包包 , 不太會在網拍購買 , 因為怕買到仿冒包 , 而一般人也不太可能可以分辨出仿冒包包 , 只有對名牌包包有相當的研究的人才懂得分辨 , 所以當初會在網拍購買的原因是此款是只有美國有賣 , 所以我太太就尋找了住在美國幫忙代購的賣家 , 也找了評價較高的賣家這樣是最安全也比較有保障 , 後來收到商品時 , 箱子上面也確實是從美國寄來台灣的EMS , 而且包包看起來很精緻也沒有做工不好or脫線的問題 , 所以我太太也就很安心的使用 , 但最近我太太請我上網幫他把包包便宜出售 , 因為我太太只要有用不到或不想再繼續使用的包包我都會上網便宜賣掉 , 但購買的買家告知我這是個仿冒包包 , 而買家提出的仿冒的問題我也上網查詢過了 , 完全跟買家提出的疑問不同 , 意思就是買家亂講一通 , 但最後我不想跟買家爭吵就退錢給買家 , 但買家收了錢卻不退包包給我 , 也很堅持說要去告我 , 因為我前面提到我們一般人不太會分辨名牌包包真偽 , 所以我是怕如果到時候包包是仿冒的話我會有事情嗎? 因為這個問題所以我去找了2008年購買的賣家資料 , 想跟她確定包包是否美國專櫃購買的真品無誤 , 但發現賣家已經沒有再賣商品了 , 只能看到賣家的拍賣ID跟評價而已 , 請教律師這樣子的話我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嗎?  感激不盡

轉賣皮包,如果轉賣的人不知道該皮包有仿冒他人商標的事實,就沒有刑事犯罪的問題。至於民事的損害賠償,應該是商標權人才有權利請求。

你與購買者之間的對話,如果曾經出現你在出售前就知道該皮包不是真品的陳述,對你會產生很大的不利益,你必須留意這一點。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wilson 104-07-05 20:57

律師您好 ~ 我是一位奇摩拍賣的賣家 , 在6月份販售了一個二手COACH包包 , 買家收到後說我的包包是仿冒品 , 要我退費給他 , 我的包包絕對專櫃購買真品不是仿冒 , 與買家在程爭吵過程就不多述了 ,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 因為我是一個網拍賣家 , 賣家的評價是所有人都可以看到的 , 這樣對我已經造成個人信用以及個人名譽受損 , 以下這段話是買家給的評價(是仿冒品,不是真品) 1~請問這點我可以告他毀謗散播不實謠言之類的法條嗎? 這是第二段疑問 , 以下是買家對我說的話 , 都是擷取重點片段(如果我直接拿去警局提告你賣仿品,根據商標法,你至少會被處罰萬元以上的罰緩,所以請問?現在你要讓我退貨(你需負擔來回運費),還是我直接拿去警局提告? 若購買的商品,有涉及違反商標法的問題,依商標法第95條規定: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為行銷目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以下罰金}: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者。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崤誤認之虞。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此部分亦可向警察機關報警處理。你就收警局到案通知單,準備出庭,自己去跟法官說 , 2~請問這些話我可以告他恐嚇嗎? 以下是第三段 , 我最後不想跟瘋子吵決定把錢退給買家 , 由於奇摩拍賣新規定 , 買任何商品的交易款項方式一律要經過輕鬆付的方式來付款 , 所以我也將款項退至買家的輕鬆付 , 買家一直不斷要我把款項退到他的私人華南銀行 , 但我堅持依照奇摩規定進行退款 , 而買家還要我多給他80元的運費 , 因為買家要把我的COACH包退給我但不想自己出運費要我付擔 , 所以我也將80元退至買家的私人華南銀行了 , 因為奇摩規定退款不得超出當初交易的金額 , 但這80元就超出了交易金額了 , 所以才會退至他的華南銀行 , 但買家不曉得是哪裡按錯了 , 也不知道是用什麼方式把輕鬆付的款項轉初至他的華南銀行帳戶 , 居然轉帳不成功 , 現在買家收了80元的運費以及購買包包的費用 , 但是還不把包包退給我還說要去告我 , 3~請問買家這樣的行為 , 我可以告他侵占or詐欺之類的法條嗎? 麻煩請專業的幫忙解答疑問 ~ 在此深深的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6 2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涉犯名譽侵害。

2、對方是法律上的主張,不會構成恐嚇罪。

3、有關於是否構成侵占的部分,必須看對方是否故意拒絕返還,倘若因為操作上的問題等,要證明對方有侵占故意,恐有困難。

小柏 104-06-27 14:01

最近買了一件仿冒球衣請集貨商寄回台灣自用,在台灣海關查驗,物流通知要我補"個案委任書",才能清關。他說補完個案委任書,大概3-7天海關會放行,被扣關機率不大。

請問是真的嗎?

放行的可能性大嗎?

我會不會有相關的刑責與罰責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7 22: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只是購買到一件仿冒商品,而沒有用作營利之途,則可以提供委託書以利清關。

倘若是購買一件以上之仿冒商品,則就可能遭認定,違反商標法。

海關要求你出具個案委任書,只是要證明報關行有權利幫你處理報關事宜。

至於商標侵權犯罪的問題,首先商標權人應該是不知道你有買一件仿冒品的事實,海關也不會關心有一件仿冒品進關的問題。 

其次,你不是使用商標於該商品上的人(製造商),僅僅買一件,你也還沒有要轉賣的販賣行為,可以認定是為自用而購買的(買個兩三件也還可以說是為了自用而購買的),由於商標法僅處罰使用商標人及明知仿冒商標而販賣之人,因此你的行為並不會構成犯罪。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小柏 104-06-27 13:50

最近買了一件仿冒球衣請集貨商寄回台灣自用,在台灣海關查驗,物流通知要我補"個案委任書",才能清關。他說補完個案委任書,大概3-7天海關會放行,被扣關機率不大。

請問是真的嗎?

放行的可能性大嗎?

我會不會有相關的刑責與罰責呢?

鄭蘋果 104-06-26 10:33

(哭哭中...)

正如我的標題寫到~~我收到了彰化警察寄來的傳喚到案說明通知書...

一、大村分駐所員警於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鄭蘋果小姐涉嫌以露天拍賣帳號:cyan***

販賣仿冒GUCCI皮包壹件,經員警下標購買後將該商品送至GUCCI授權鑑定公司鑑定

證實該商品係仿冒品無誤,鄭蘋果小姐涉嫌違反商標法在案。

二、請鄭蘋果小姐於收到通知後與本所承辦員警聯繫釐清案情。

 

話說~~

我爬了很多的文,很多人都是像我一樣,因不懂"商標法"~而上網銷售用不到的東西~

這個GUCCI皮包是家人托售的,本來還心想著~這個包包存放多年後,

竟然還能找到好人家買走..一上網拍,立刻就有買家買走...

(怎知!!這才是惡夢的開始~~天啊!! 哭哭...)

 

想請教您...

(1)我是台北人,一定要跑到彰化警察局裡<到案說明>嗎?

※104年7月16日前應到案。

(2)一定會面臨開庭審理的結果嗎?

(3)我現在應該怎麼辦?該做什麼事情來補救嗎?

好急好急喔~我只是一個普通的上班族~晚上還要照顧兩個小孩

現在還必須面臨刑責~該怎麼辦呢...(哭哭..)

刑事警察大隊----警察上網「釣魚」之適法性。
(一)、實務上經常將陷害教唆與誘捕(釣魚)兩種觀念混淆,常見警察、調查站等執法人員為求績效,透過吸毒者向販毒者購買毒品因而破獲毒品案,此種查緝方式即是陷害教唆或誘捕(釣魚),以往爭議不斷,在警察職權行使法明定排除後,如再以陷害教唆方式辦案,已屬明顯違法所謂「陷害教唆」係指行為人原無犯罪意思,因受他人(警察)之引誘始萌生犯意,進而著手實行犯罪構成要件行為。「誘捕(釣魚)」係指行為人原本就具有犯罪之意思,其從事犯罪構成要件行為之犯意,並非他人所創造,警察僅利用機會運用設計引誘之技巧,使其暴露犯罪事證而加以逮捕偵辦。兩者觀念乍看之下似乎相同,然而兩者差別在於犯嫌主觀上原有無犯罪意圖。警察當然不能使用陷害教唆之手段辦案,但是「誘捕(釣魚)行為?蔡震榮教授認為,警察所為之誘捕(釣魚)行為只能「通常之誘發行為」,亦即客觀理性之人在考慮掙扎之後如果能夠加以拒絕,則尚屬合理適當,如果該「誘發行為」過度而且強烈,則被告可以主張誘捕抗辯,因此警察行使誘捕(釣魚)偵查仍應注意其採用之手段、方法是否正當合法,有無過度侵害人權。 
(二)、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備齊資料至本所討論案情,亦可撥打法律諮詢熱線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鄭蘋果 104-06-26 11:12

想請教您...

(1)我是台北人,一定要跑到彰化警察局裡<到案說明>嗎?

※104年7月16日前應到案。

(2)一定會面臨開庭審理的結果嗎?

(3)我現在應該怎麼辦?該做什麼事情來補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是您先PO網出售,所以應無違法取證之問題,您可以先跟該員警聯繫,看是否改您方便的時間,至於是否可以請台北的警察製作筆錄,您也可以直接問他,本件應仍會移回您的戶籍地的地檢署開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6 15:38

您好,通常該等案件,可以與告訴人和解,以求得緩起訴之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6 15: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到彰化接受警詢,再請求將案件移送至戶籍地管轄之地方法院檢察署,如台北、新北或士林地檢署,可嘗試與告訴人和解,支付賠償金額,以求得一緩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大雨 104-06-22 11:10

律師

本人在民國100年自行創業,100年9月取得智慧財產局的新型專利證書,101年底商品正式上市,102年取得技術報告,近期經銷商反映市面上已有仿冒品削價競爭,造成零售商很大的反彈,除了產品的外觀有90%以上的相似度,連產品上的貼紙也幾乎一樣,因為本項產品有做出口外銷,現在貿易商與國外客戶也都在關心我們怎麼處理這件事。

請教律師,要怎樣才能嚇阻這種仿冒行為,給台灣的產業創新有所保障,謝謝!

實務上針對專利侵權的反制方式,通常都是先委託專門從事智財侵權證人員先行蒐證,再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賠償這兩種訴訟,可以收到一定的效果,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有取得專利證書,則您應先蒐集侵權之事證,以利將來提告之主張,相關之蒐證事項,本所亦有合作之商標專利事務所可以為全方位之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如果連您配合的貿易商與國外客戶都在留意您這邊後續的舉動, 不好好處理, 不但會影響您的利潤, 更糟的是後續客戶的信賴度

2.此案需要先收集侵權證據, 侵權商品, 求償對象
3.如謝大律師與黃大律師所言, 再提告前的證據是很重要的, 而且在於專利權的求償價值有些會因為時間增加而遞減, 也包含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

像這種大筆金額者,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新型專利標的為產品的結構、構造,是否侵權應該先取得疑似侵權物品,然後與你專利的申請專利範圍進行全要件的比對,以便確認是否有侵權

此外,目前專利法僅有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並沒有刑事犯罪的處罰規定。

此外,如僅由產品外觀相似,沒有對於構造委由專業人士進行侵權鑑定或沒有起訴就發律師函給對造或下游廠商,你可能會構成公平交易法的違反,而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罰,不可不慎。

回到專利本身,雖然你有取得新型技術報告,在提起訴訟之前,你應該委由專利工程師或專利律師進行前案檢索,先確認專利本身不會因為先前技術而導致缺乏新穎性或進步性而被認定無效。

上述說明僅為概略性說明,最後需要採取的手段,還是要先審閱專利說明書、先前技術、侵權物等之後才能夠做出初步的判斷。

如您對於專利侵害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iris 104-06-15 17:11

上個月在網路跟A賣家買兩個精品(Coach)皮夾
前幾天要轉手販賣才發現是仿冒
詢問A賣家商品來源
A賣家卻說是請朋友代買想要我趕快把兩個皮夾寄回給他
我也確實收到A賣家的退款
但A賣家卻把一切責任推給他的朋友
昨日到A賣家的網站,卻發現他還在販賣仿冒精品!!根本沒有悔過的意思
這兩個皮夾還在我這邊,想要交給警方報警處理
但我已經有收到A賣家的退款!他希望我可以把皮夾寄回給他
請問我如果不寄回給他而轉交給保智大隊或警方
這樣我會有侵占的罪名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5 22: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雖然您已經取得退款,但是對方還是涉嫌違反商標法,還是可以依法檢舉

建議可以將包包、網頁資料提供做為證據

小寶 104-05-25 23:56

你好 我大陸的朋友寄了兩個仿冒品給我 分別是longchamp, toms  結果我某天收到海?的通知單  通知我要領就要拿出購買證明跟專利授權書 但是第一不是我買的 我去哪生出來 第二 因為我收到通知單一問才知道原來是朋友私自寄給我的仿冒品 請問我能放棄不要領嗎 會怎麼樣嗎 謝謝解答!

你可以不要領沒關係,你單純購買仿冒的產品並不會構成商標權的侵害,但是如果是購買了仿冒品後再將它出售,就會構成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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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y 104-05-19 17:24

 

因我在拍賣賣了一個仿冒香奈兒包,我那個包的來源是抽獎得到的,因為想說沒用到所以上網拍賣,不過我事先並不知道那是香奈兒這個品牌的包,也不知道那是商標就是香奈兒的,以為只是一個普通的包包我才會賣的,賣399元,商品名是照的抽獎廠商那邊打的,有"小香"兩個字,做筆錄的時候也有照實說,也有把抽獎的單位跟對話紀錄提供給警察,昨天已經開完偵查庭了,檢察官只問我認不認罪,我想說我已經知道錯了就說認罪,但是我是真的不曉得那是香奈兒商標檢察官就說那這樣你要說你不認罪阿,我就也改口說了不認罪,然後解釋了一些,檢察官就說之後你再去跟法官說吧...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是不是代表要被起訴了? 目前我還可以做什麼事情呢?... 要和解嗎? 真不知道結果甚麼時候會出來...

我本來以為到偵查庭就會結束了,沒想到還要上法院害我很煩...

有點後悔是不是應該就說認罪就好了,但是我確實是真的不知道阿Q_Q

先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4-05-19 17:50

您好!

檢察官的意思不認罪應該就會被起訴,這不是告訴乃論之罪,和解並不能撤回告訴,但和解後仍有助於減輕處罰或獲判緩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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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9 23:15

若認罪,有機會可以爭取緩起訴。不管您到底知不知道是仿冒香奈兒,建議您還是慎重考慮一下,若要聲請緩起訴,要趕快遞狀聲請

Fay 104-05-20 00:1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認罪,有機會可以爭取緩起訴。不管您到底知不知道是仿冒香奈兒,建議您還是慎重考慮一下,若要聲 ... (恕刪)

顏寧律師您好,所以您認為這樣情形認罪會比較好嗎?

(我是真的不知道...家人也是跟我說不知道就說不知道就好了,可是到現在這樣我真的很害怕...想快點解決就算了Q_Q)

已經到現在這個地步了聲請緩起訴還來的及嗎?我還有機會嗎Q_Q

可是我之前筆錄跟開庭都說不知道,若再聲請緩起訴不會很怪嗎真的可以嗎Q_Q

真的很感謝律師您的回答!!!!!!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5-20 01:12

都已經被檢察官認定為是否認犯罪,然後檢察官也明說了要你去跟法官說,被起訴機率很大。

建議你如果收到起訴書,務必委任律師偕同開庭,否則你自己的經驗很難評估未來會如何啦!

104-05-09 22:32

前幾天有保安警察到我家說我販售仿冒品,拿出搜索票,我配合度好,直接帶領警察到我存放貨物地方去看,該商品我已經4-5個月沒有販售(結束販售),警察在蒐的時候並沒有查到該商品物證,最後警察開立無應扣押之物證明書違反著作權法案件,說下星期會通知我什麼時候去做筆錄,到時候警察問的問題,我會一五一十回答,我自己認知唯有真正陳述真實才是解決事情辦法。

這個地方我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1.去做筆錄時我該注意什麼事情?

2.警察開立無應扣押之物證明書這個有什麼用處?

3.會被緩起訴或起訴嗎?

4.會被罰緩嗎?

5.會留下案底嗎?

6.初犯

7.可是我有在網路受販售該商品,就是不知道警察是當釣客購買我商品還是其他因素?

8.警察說下星期會聯繫我做筆錄時間,哪請問我要主動聯繫警察做筆錄時間嗎?
9.或是有其他該注意事項?

woochi 104-05-08 19:36

在line 上因為 來的貨物 懷疑是仿冒

於是我跟賣家說 賣仿貨,他就要提告

但我事後有道歉..該怎麼辦呢?對方都沒有反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只是一對一的對話,則尚不會構成妨害名譽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吳 104-05-07 21:08

因不小心在網路販賣某種仿冒品,被台中刑警抓到,3月多通知到案說明,

已移送檢察官,4月多也開過一次偵查庭,檢察官說會給緩起訴處分,

但至今還沒收到緩起訴處分書

但5月多又收到高雄刑警的通知書,幾天後要到案說明,經過詢問確認是

同一種訪賣品。(刑警說甚麼可合併....但我聽不懂??)

請問警方不同時間點抓這樣,案件該怎麼處理? 也可以合併緩起訴嗎?

該怎做?  最初是先收到台中刑警的通知書,立刻就下架該商品!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向台中地檢及高雄刑警陳報,並請求併案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  實務上,同一時期犯罪,並不能成為累犯,但警方基於績效考量不會主動幫你併案,最多在筆錄上幫你加註可以併案,因此當警方將案件移送至檢方時,您要主動向檢方聲請併案處理,若警方追查到您犯罪時間點差不多,檢方都會同意併案處理。若您未併案,您第二次被抓的情況就使您成為累犯,檢方即可推翻第一件緩起訴的判決,恐將您起訴。

2.  您必須主動向檢方聲請併案處理,建議可委任律師協助撰寫聲請狀交由檢方即可。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吳 104-05-07 22:25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實務上,同一時期犯罪,並不能成為累犯,但警方基於績效 ... (恕刪)

律師您好:

那這樣遞狀的時間點,是還要等第二次高雄刑警訊問後,移送地檢署,我收到傳票

才能提出合併的聲請嗎? 因為現在遞狀,檢方都還沒有第二次的資料...

又如果收到第一次緩起訴書後,也能合併嗎?

感謝大律師!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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