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Venus 103-10-20 15:01

某?遊戲公司代理的遊戲所訂立的遊戲規章以偏頗於自身利益來避掉之後的責任,如要提告有贏面嗎?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 某玩家某日突然被遊戲公司凍結帳號,凍結理由是玩家創立系統無法識別的遊戲ID,遊戲公司提供兩個方案,方案一是玩家自費付錢更改遊戲角色ID解決事件,方案二是要求玩家自行刪除遊戲角色。被凍的玩家覺得這是遊戲公司的問題,指摘遊戲公司在玩家創立遊戲角色ID時系統並沒有擋下不允許創立的遊戲ID,及後又以玩家ID為系統未能識別為理由,要玩家付費更改或自行刪除,實在非常沒有道理,玩家與遊戲公司理論後,遊戲公司回應說,在玩家按下「我同意」進入遊戲時,表示玩家同意遊戲規則,所以誤創遊戲ID為玩家咎由自取。現在遊戲公司因自身本來的軟體漏洞開放了讓玩家創立系統未能識別遊戲ID的平台,玩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了官方所指的「系統無能識別」的符號,例如:「*」,誤墮入陷阱,而遊戲公司就一直以早已訂立管理規章為由逃避責任,引用經濟部工業局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第十四條:?「因遊戲程式漏洞導致甲方受損時,乙方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使玩家成功創立系統未能識別的字碼,請教律師這部分遊戲公司自身是否該負上責任?正常的情況應該是不予創立才對吧?既然「系統無法識別」,那為甚麼還可以成功創立?但遊戲公司就一直以玩家按下「我同意」一刻表示同意來推卸軟體漏洞的責任?這要提出訴訟的話有可能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0 15: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是遊戲規章有明確規定,不得以無法辨識的符號或文字做為帳號,且必須給予適當之解釋,哪一些屬於無法辨識,並經我方同意,否則無法任意推諉卸責。

2、建議可以請消保官協助。

Venus 103-10-20 15:4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是遊戲規章有明確規定,不得以無法辨識的符 ... (恕刪)

  遊戲的管理規章說明如下: 違規內容 : 創立不當組織名稱或圖片(含影射他人的角色名稱、色情、人身攻擊、不雅字句、違反社會道德性質、泛政治化、具爭議性、系統或他人無法辨識字元碼者 )。
當中並沒有就「系統或他人無法辨識字元碼者」作出任何說明,而且網路遊戲的角色名稱很多時候都充斥著許多的符號,同帳號裡有其他遊戲角色亦有使用符號編碼,但並未有被當作「系統或他人無法辨識字元碼者」,被凍結者已就此事向消基會作出申訴,但收到遊戲公司方面的電話,遊戲公司堅持在玩家按下「我同意」時,就代表玩家知悉規章內容,可是被凍者已再三就此漏洞問題作出提問,但都沒有獲得遊戲公司的正面回應,遊戲公司方面就指自己只是代理,沒權去改軟體,可是這問題很明顯是遊戲公司方面的問題,遊戲公司方面就一直推卸,所以想問如果要進行訴訟,被凍一方所持的理據是否比較有利?

Venus 103-10-20 17:02
回覆 Venus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再三查看後看到官方網站備註:「具體地說,不得使用下列任一名字: 以其他字碼輸入,造成名稱無法辨識之名稱。」
遊戲公司是否能夠以以上此說明作為辯護理由? 但詳細的以何種字碼輸入,亦未有明確交代,更奇怪的是,為何系統能夠讓名稱無法辨識之名稱成功創立,這很明顯是軟體的漏洞,此話是否能成為被凍者有力的爭論理由呢? 感激不盡。

103-10-19 01:15

請問一下

線上遊戲與隊友發生糾紛

對方先打字說了一些不好的話語

於是我回了他 有點粗俗的話 短短的兩個字

他說要告我 請問我算是有犯罪行為嗎

那該怎麼辦

103-10-13 23:47
您好 今日玩線上遊戲 遊戲後在統計表大廳上 直接打我的腳色簡稱+廢物垃圾等等侮辱的話語 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
阿呆 103-10-13 22:00

律師您好,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我在LOL線上遊戲裡面,裡面有五個位置TOP,MID,JG,ADC,SUP,我在遊戲過程中,直接打說SUP不會玩,多練練,然後SUP說了一些話,我直接打說SUP別出一張嘴,後來遊戲結束後,我+他好友,+好友這過程談話中,我並沒有對他說騷擾的話,他直接回應我說,我+他好友是在騷擾他,同意好友也是他同意的,他說我已經對他造成騷擾,已構成刑法309和310,說要向我提告
那請問這樣的話,我後續的問題,要怎麼解決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3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應不構成刑法第309、310條規定之犯罪,您無須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呆 103-10-13 22:47

謝謝房律師,若有需要的話會前往諮詢。感恩!

?儀 103-10-06 19:36

請問各位律師   小弟我想要知道說 我在線上遊戲有申請身分證修改書 9/14號提供過去的,9/22遊戲公司的專員有打電話給我說 此帳號要停七天,但是七天過完了 9/30號遊戲公司專員也以手機簡訊傳給我說:你好,你的身分證修改申請已通過,煩請你於3天內在簡單或者利用線上客服提供修改費用500點點數卡卡號密碼,以利為你進行修改,謝謝你。遊戲公司客服芙蕾兒敬上^^,2014-10-01 20:33:42提供500點點數卡了 我也問了一下遊戲公司客服說:大約幾天會修改完成,客服說 2~3天 我自己也算了一下10/1號開始2~3天 不就是10/3~4號嗎?   10/4號到了也剛好是星期六 我去問了一下遊戲客服說 請問2~3天了怎麼還沒用好 怎麼沒有打電話過來? 結果因為是假日 所以2~3天不包含假日,那我就算了 星期一到了也就是今天 我剛問了一下遊戲客服說 已經過了2~3了 怎麼還是一樣沒有收到手機簡訊或打電話來,遊戲客服說 還要等7天.... 我直接傻眼 東西都用了半個月了 要錢就要的很快 只是修改資料會要怎麼久的時間 ((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感覺有種被騙的感覺 這樣子我能提告之類的嘛? 

Simon 103-10-04 17:12

前幾天我在玩線上遊戲的時候突然被永久停權 原因是意圖現金交易

該公司的遊戲管理規則裡有一條包含 意圖現金交易會被永久停權(令很多玩家也被永久停權了)

可是根據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中第十九點中說明只有下列3項才能對消費者終止契約 而意圖現金交易似乎沒有符合下列3項的原則

(一) 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二) 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三) 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如非上述3項 最高處分只是停權7天

請問一下 遊戲公司的管理規則能夠定下意圖現金交易會被永久停權的處分嗎? 還是這條規則該視為無效呢? 謝謝

Ivy 103-09-26 12:12

您好,我最近在線上遊戲儲值了一筆錢為了拿到贈品,贈品為某一角色可供玩家變換使用,但使用過後發現贈品出現錯誤,無法正常運轉,在告知遊戲GM後,GM的回覆是盡快修復此問題,但已經經過一個禮拜還是無法解決,我就要求遊戲必須退費我先前儲值的金額,GM回覆我說因為"贈品已經使用所以無法退費",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因為還在七天內,所以我想盡快了解我是否有權利要求遊戲公司退費?

做法?

謝謝各位先知

鍾孟杰 (鍾律師) 103-09-29 12:12

建議可向消保官申訴,促使業者積極處理,至於是要要求退錢回復原狀或是按照原有的約定進行角色轉換,則視您個人意見。

胡椒 103-09-17 05:54

想請問一下 如果在線上遊戲中的世界頻道<大家都看的到的頻道>

辱罵  在我的名字前面加了小狗後面是我的ID 這樣有構成對方對我的毀謗汙辱嗎?!

我也有拍照存證  這樣能夠對他提告?!

 您好:

依您所述應可向對方提出公然侮辱罪告訴

建議可委任律師代為撰擬告訴狀後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流星羽 103-08-29 06:34

最近接到警局通知 有一個詐欺案件要到案說明

詳情:警方說 在今年六月間 甲方(詐騙人)在某線上遊戲中跟乙方(被害人)   做交易 乙方把遊戲點數儲值到甲方遊戲角色(帳號)後 甲方就不履行交易    躲避乙方 乙方就報警處理 經過公文往返 警方依照遊戲公司提供的甲方      亂編照的聯絡方式資料 找上我

第一 我沒有玩該線上遊戲

第二 甲方填寫假聯絡人和住址 連絡電話卻冒用我個人手機

因此 警方在日前只能依據電話線索要我去警局說明

這幾天 讓我很困擾也擔心

請問 發生這種事情 我該怎麼辦? 我到警局內要注意甚麼?

有哪些說話部分或是做筆錄時要注意的 

懇請 給予我明確方向 因為過幾天就要去說明 時間有點急 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29 08:47

您好:

至警局說明案情請勿過度驚慌,

因為警方是循線依你的手機號碼才傳你到局說明,並不是已認定你就是犯罪嫌疑人

重點是要詳實交代你的資料是被冒用,並無玩該線上遊戲等等重點

沒有做的就是沒有,問心無愧。

小鴻 103-08-21 19:28

之前玩線上遊戲,因為在玩遊戲中,被另一個玩家辱罵,當下沒有拍照,我就遊戲結束中檢舉他,內容我寫:如果你沒有黑他名單,我就要告你們公司。這樣我算恐嚇公司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1 1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所描述之情況並不會對公司構成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安犯罪,請放心。若對方針對此對您提告,您可告他誣告。 

小鴻 103-08-22 08:16

謝謝你。

妳好 103-08-17 01:00

請問一下  我在線上遊戲"英雄聯盟"中被罵智障

對方非指名道姓 是罵我在遊戲中的職位(JG) 並非我的本名和遊戲暱稱 

她罵"跟智障一樣的JG" 這樣有構成妨礙名譽

snow 103-08-16 20:55

在玩線上遊戲,打到非常稀有的寶物,之後放進倉庫裡,過了一小時後,不知道什麼原因,可能是系統將它吃掉等等之類....

我因此打電話向遊戲公司客服求助看能不能找回這樣裝備,過了一段時間,查明完之後,他卻說沒有辦法幫我處理,也沒有做任何補償。

這樣是不是能夠提告遊戲公司?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9 09:36

1.當然可以阿,有過案例。

2.再來要提出您的損失,譬如說你花兩百萬玩這個遊戲或買點數,然後遊戲公司伺服器故障,導致你遊戲幣全部不見等等。

以上。

snow 103-08-19 16:53

那請問如果要提告的話,要是前往哪裡提告,警察局還是消保會嗎?

須有要什麼證據前往會比較好嗎?

並不是遊戲幣不見,而是打到的東西,憑空消失,那東西即為稀,少之又少。

可能是遊戲系統關係導致,物品消失。

李小姐 103-08-12 23:40

律師大大您好 小妹我因為玩線上遊戲 被另一個人告我詐欺


事情是這樣的 我打算不玩了 脫手所有有價值的裝備跟遊戲幣


對方沒用8591遊戲交易網跟我交易 則是用ATM說直接匯款給我


我當下確認收到款項後 我就立即交易要賣的裝備跟幣給對方


理應當說這筆交易應該是沒問題的 當時交易的時間是今年年初1/4號


當我1/5號想去銀行領錢出來用時 卻被銀行告知我帳戶都被凍結


因為有人去告我 詐欺 我被搞得一頭霧水 當下我也先去警察局備案


結果我等呀等的 前陣子收到傳票 叫我8/12下午去台中地方法院偵訊


我今天也有去 檢察官也問了我一些問題 甚至問我是否認識一些人的ID


我坦白跟他說 我不認識那些人 事實上我也真的不知道 一頭霧水說


曾經聽人家說過 有所謂的第三方詐騙的方法 我想想覺得該不會是我這樣


例子是這樣的 假如我是A 跟我交易的是B 匯款給我的那是C


可能B叫C他匯款給我 我收到後 交易東西給B 也就是說B可能是跟C連絡的人


至於為什麼他交易的金額剛好跟我要賣的金額一樣 我就不太了解了


他可能跟C說我的帳戶 要賣他東西前先叫他匯款給我 東西才能給他


也就變成 我跟C方都被騙了 如果是這種情形 該怎麼辦呢?!


因為可能過幾個月後我要嫁去香港了 我怕到時後收到傳票無法回台


對這點我很煩惱 但又不知道該詢問誰 希望律師大大可以給我點意見 :>"<:


還有一個疑問就是 如果我希望案情趕快解決 想選擇能私下和解的方法


不知道是否可以 但我東西沒了 我的賠償無法找人拿到 假如我想跟對方和解


不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找到對方 因為我根本沒有他的任何資料


今天下午開庭的時候 好像也有傳換那個人 可是他沒到場 我有點搞不清楚


告我的那個人不到場沒關係嗎??? 我真的挺希望他來的 搞得好煩唷...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3 10:5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就您所述的狀況,詐騙人並無獲利之可能,因為款項存入您的帳戶,對方沒有您的任何資料(如存簿印章等),無法取得贓款。您開庭時是否有問檢察官究竟是針對什麼事情進行偵辦? 2、 倘若就是您所述的狀況,可以就以書狀就整個交易做論述並且提出答辯。 3、 告訴人可以不用到庭,但是您可以向檢察官請求移送調解。 4、 倘若您認罪的話,必須就所有的受害人所受的損失都負損害賠償責任,您可自行斟酌。
貓花 103-08-10 14:42

您好!

想問最近在線上遊戲上有人直接公開我的ID辱罵
對方已經成年了 

而且我都有截圖下來 
這種事情過了幾天後還能告嗎? 有特定期限內嗎? 

因為未滿十八去警察局是否需要家人陪同?

是否可以等到年底滿十八在告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0 15: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名譽之告訴權提告時效為六個月,故若對方有於公開之平台為妨害名譽之行為,可蒐集證據對其提起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您本身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已有提出告訴之權利,您的法定代理人亦有獨立告訴權

只是實務上檢警還是會請您的父母親陪同處理

因為可能會和對方談民事和解,那時就一定要有您的法定代理人出面同意才能達成和解

刑事告訴期間為六個月,民事請求權時效為二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小御 103-08-05 15:24

最近在線上遊戲英雄聯盟上因玩得不好而被隊友罵垃圾之類的字眼但他未提及我的玩家名字,所以這樣能提告?

還有想知道關於網路辱罵如何成立?要提出對方虛擬名字?還是其他相關字眼才成立?

您好,只要其他人能知道對方辱罵的對象是誰,就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建議截圖蒐證,具狀提出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

小御 103-08-05 17:51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只要其他人能知道對方辱罵的對象是誰,就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建議截圖蒐證,具狀提出告訴,以 ... (恕刪)

 拍照蒐證垃圾這兩個字有效嗎?但對方沒提到我的名字這樣算?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5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可證明對方在辱罵您,即使無明顯特定,若有可得特定性,亦可成立公然侮辱之,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度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Eric 103-08-02 19:36
我因為在線上遊戲裏謾罵隊友廢物他揚言要提告 但是從他揚言提告後我不斷道歉而且也很後悔 我只有15歲 我不希望有記錄 請問我該怎麼辦 如果他真的提告我會怎麼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提告,則仍可以透過和解程序來解決,若和解,則此為告訴乃論之罪,對方撤告即無刑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2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妨害名譽相關犯罪係告訴乃論罪,故若對方願意接受和解撤回告訴,則不會有犯罪紀錄。又縱使對方不願和解,因您僅為15歲,故可減輕刑事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豪 103-08-01 09:20

我於今年103年4月在玩線上遊戲認識一名玩家,該名玩家對我陳述他是女生於是,我們就網路上交往,他有承諾說之後會見面來台北找我,手機說話筒壞掉無法通話所以都傳簡訊跟RC對話還有GGC的對話,然後有一起玩LOLCS楓之谷尬舞以及劍俠Q傳有需要點數 叫我幫忙他籌錢LINE上面有說是跟我用"借的",但是沒說哪時候還,近期我發現她還有跟其他男生搞曖昧經,過調查發現她是男生一人扮演多腳色進行多方面欺騙 騙取我買點數給他 管道有 我買點數卡序號給她儲值以及用我的手機小額付費還有刷信用卡,這些交易紀錄明細都有證據留著還有對話還有,如果他是使用家人例如姊姊或妹妹的照片跟我進行交往較我買點數幫他 請問有構成詐欺嗎 ,如果他開庭找來那女生我會不會無法起訴他,因為他後來有說要還我4萬 因為總共借4萬給他,,然後他就說 他會還累死也會之後 就跑出另一個自稱他姊妹的朋友說 他住院了 要半年 扯了一堆有的沒的 請問我這樣能告他甚麼呢 ,目前想著手寫存證信函 因為他有講出他乾弟住址,所以我覺得就是他本人 想寄信給他但不知道存證信函應該上面寫甚麼好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01 11:31

您好:1.若您僅希望對方還款,您可寄發存證信函債權人要求返還債務,信函內容可包括借款時間、金額、約定還款時間等,並註明「限台端於民國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還款行為,若不獲回覆,本人將立即採取法律行動,訴諸法律」等語,亦可委任律師協助您撰寫存證。2.若對方係以假身份和您交往,並以偽造事由和您借款等詐數讓您陷於錯誤,已構成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您可向警察機關報案,或直接提出刑事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阿明 103-07-14 00:18

7/14 晚上玩了一場lol (英雄聯盟5 VS 5 線上遊戲)

打完那場遊戲之後,到了外面的聊天室.

我:抱歉 讓你們沒信心

對方: 我已截圖 等著被告

我:我只看到一個實力低 還恐嚇人的小孩子

大致上就這樣 請問 "實力低" 算汙辱他嗎?

還有,他說等收傳單 這種話算恐嚇嗎?

您好,"實力低"是否屬於侮辱性字眼有疑義,成立公然侮辱的機會不高,至於對方以收傳票的方式為通知,為合法手段的行使,並未針對您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名譽為惡害通知,不構成恐嚇危安罪。

kenny 103-07-08 20:00

律師您好.我有一個線上遊戲帳號被凍結的問題請教.

我自102年07月01日開始玩了一個台灣代理的大陸線上遊戲.在103年04月03日及6月3日接連被遊戲官方凍結了各7天二次.被凍結期間也對於遊戲官方提出申訴.對方客服卻說我(使用非官方程式)為由來解釋回應.我也於6月份向消保官提出申訴.並於6/24開了第一次的協調會.對方來了二個人卻只帶了一張所謂遊戲官方證據截圖來與會.令人傻眼.當下消保官要求對方提出電磁紀錄才能做為依據為由.當場決定於07月10日再開第二次協調會.結果07月02日遊戲官方又莫名其妙的凍結我遊戲帳號.線上申訴也不回應.直至今日07月08日台灣代理商的客服才打電話來說大陸遊戲官方有準備了所謂的我違規使用非官方程式的電磁紀錄要於第二次協調會時提供給消保官看.其行徑令人一頭霧水..

(重點一)這遊戲是屬於線上網頁遊戲.玩家只要開啟網頁輸入帳號&密碼即可上線使用遊戲.遊戲紀錄後台儲存方並不在玩家這方.申訴期間我也提供了角色的帳號&密碼給遊戲官方去查核.但是遊戲官方一直說我(使用非官方程式)讓我的遊戲角色異常...問題是我並沒有(使用非官方程式).但是遊戲官方卻硬是要用掌握在他們手上才拿得到的電磁資料.硬說我違規...

(重點二)102年07月01日起至今我在這遊戲角色裡陸續儲值花了NT160000餘元.才辛苦建立的遊戲角色.單憑遊戲官方的電磁紀錄就會被全部抹煞凍結掉嗎?

請問律師大人能幫幫我嗎??下一步我該怎麼做??

無言 103-06-25 15:24

昨日我在線上遊戲,以性騷擾的言語騷擾他人,不料對方竟是女的,甚至截圖對我提告,請問我會被判刑嗎?會不會有案底?有案底對未來的影響很大嗎?(今年18歲)

無言 103-06-25 07:54

我昨日玩線上遊戲,有用性騷擾的言詞,騷擾他人,他要告我,請問刑責為何?還有會不會留案底?我今年18

小葉 103-06-24 21:41

本人大約於1年半前玩了線上遊戲.當初遊戲登入平台本人是用FB申請.FB也是我本人真實資料.約莫半年前遊戲公司多了1種登入方式.從遊戲公司輸入帳號密碼也可以登入遊戲.這遊戲帳號當初就我跟朋友兩個人在使用.我當初有將我的資料給他.請他填入我資料給遊戲公司確認.可是他卻把他的資料輸入.導致遊戲公司現在認定帳號主人為他.現在的狀況是我使用FB也可以登入遊戲.但是他用遊戲公司登入平台也可以登入遊戲.在6月20號他以他的名義將遊戲帳號出售給第3者.有幾個問題想請律師幫我解答一下

第一點:遊戲帳號當初我是使用FB創立.後面他卻把資料弄成他的.請問這樣帳號是應該歸屬於誰?

第二點:如果帳號是歸屬於我.另外一人是否有觸及法律的問題?

第三點:如果帳號是屬於我.購買帳號的人是否也觸及法律問題?

麻煩律師了~感謝

小葉 103-06-23 17:19

第1點

本人約在1年多前玩線上遊戲.當時登入遊戲平台是使用FB帳號登入這款遊戲.後來遊戲公司有另外的登入方式.必須再填資料確認.當時我與另外一人都可以玩此遊戲帳號.當時我把我資料給他請他填入我資料給遊戲公司.可是他卻把他的資料填入.導致遊戲公司認定他為此帳號主人.請問當初我是先使用FB平台申請遊戲.照理說應該是我是創立人.帳號的歸屬應該是屬於我的.他也沒在我同意情況下填入他的資料.這是否已經觸及偽造文書罪?

第2點

請問這樣帳號歸屬是屬於誰?

第3點

後來因為問題兩方鬧翻.我在通訊軟體上曾跟他提及過帳號買賣問題.我有同意他將帳號賣掉.這是否就真的表示他可以賣掉這帳號?如果帳號是屬於我的.他沒有我的授權書.買家與賣家是否都已經觸法?

Sigma 103-06-21 18:39

律師您好,在線上遊戲,某A和我借了大約價值3.5萬台幣的虛寶之後便下線(我要借他之前有拍取詢問他是否要借,他也有回答是的照片),過了大約一小時看到某B在販售,當時我用其他的角色(非被騙角色)告訴大家小心買到疑似來歷不明的虛寶,並密他說剛才有一玩家也被騙取相同的東西,並打算申請遊戲歷程和報警,說過一陣子B密我被騙的人物(沒人知道是我被騙)說:

「我這樣是拿不回坐騎的、有些事情他不想在遊戲上說等等的話」

問題沒人知道被騙虛寶的人是我,他主動和我說話是否可視為是本人抑或是關係人呢?

我想請問律師

1.我用其他角色和他說被騙之人打算報警算不算恐嚇?

2.A騙取虛寶並疑似拿去販售犯了什麼呢?若查證屬實可否拿回等值的台幣

目前我正在申請遊戲歷程然後去備案,是否應該先去備案等遊戲歷程會比較快呢?,謝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1 2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並未有恐嚇之犯罪行為發生,

再者,對方可能構成刑法上之侵占罪嫌,建議您趕快向警局報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水 103-06-21 14:56

你好~請問我之前有個遊戲帳號被遊戲官方凍結,原因是他們懷疑我用BUG進行遊戲,我先去跟遊戲官方申訴但是他們一直不採信我的說法,所以我就跟線上遊戲申訴服務信箱申訴我的問題,他們請業者調查後已經是確定是跟我沒關係的會幫我帳號解凍,但是業者給的回覆裡面卻又說我因為有積欠MyCard小額付費欠款遲未繳納,所以要我繳完錢之後才要幫我解凍,但是我的帳號是沒有用小額付費的方式消費過,我請遊戲官方給我看紀錄他們說要找MyCard客服,請問這樣遊戲官方是不是有違反消保法我該如何處理?

以下是我那時候申訴的回覆

申訴結果通知這裡是線上遊戲申訴服務信箱,關於您的申訴案件,業者回覆如下:關於李君所反映之問題,公司在此提出說明: 李君於2014/03/26使用線上客服回覆系統反映帳號凍結問題,本公司俟接獲李君反映,已於第一時間請李君說明帳號使用BUG進行遊戲之過程,李君主張使用遊戲內建的小技巧跟隨隊友,並無使用BUG進行遊戲,經與相關單位人員再次複查,確認李君帳號與使用BUG進行遊戲之帳號無直接關連,故於釐清後即進行李君帳號解凍作業,但因李君帳號仍因 MyCard 小額付費欠款遲未繳納,俟李君欠款繳納完成並收到 MyCard 解凍函文,本公司將協助辦理解凍作業。針對以上回覆,如有問題請與我們聯繫,謝謝。線上遊戲申訴服務信箱 敬上

請幫幫我感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1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業者之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6-17 22:42

線上遊戲跟人起口角而且是再五人為一組的團隊裡互相罵人 如下:

她:你看這人技術好爛 根本不會玩

我:我很爛沒錯

?她:廢物一個

我:所以你家裡死人嗎

她:你再說一次 我已經截圖了 準備收法院傳單嗎同學
當下我不以為意 可是她結束遊戲時說她一定會去派出所告我 請問這樣成立嗎
我是否也可以反告她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7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無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性,似不成立犯罪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馬 103-06-17 15:53

你好,一個小問題想請教,關於線上遊戲的部分,對方在公開地方說了以下對話"你媽看到你這麼卑微,一定很傷心,生了你這種兒子",本人有受辱的感覺,請問這些話有公然侮辱嗎?

在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的處所,即屬公開場合。使人感受到難堪或不快,屬侮辱行為:陳述毀損或貶低你社會價值的言論,算是誹謗行為,他的行為既然讓多數玩家都看得到,且使你感到難堪或不快,有構成公然侮辱的可能。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7 16:23

您好,公然侮辱,是指在公開的場合下(眾人可以共同見聞),以非「事實」的不雅言語或是圖片、文字進行「精神上的損害與汙辱」。實務上對於公然侮辱罪之侮辱,主要是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貶損其評價之程度,並使人產生難堪狀態的行為都包括在內。公然侮辱罪係屬訴告訴乃論之罪,若您想提告公然侮辱罪,就必須收集相關人證及物證,並在6個月內提起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jason 103-06-16 22:21

我跟對方素未謀面 在線上遊戲因對方常針對性的搶怪(沒有拍影片存證)
而在地圖中的最右下角落用一般頻道引發爭執(這樣構成公然侮辱中的公然要件嗎?)
我說他不道德(普遍來說搶怪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
而對方一直打錯字 有點影響到我理解他的說話內容 我說他的國文老師QQ 對方說他沒有老師 連小學都沒上過
我回應是否要幫你找社會局呢? 不可以沒上學之類的 對方也回應好
後來因為遊戲突然跟windows輸入法衝突到 我無法打中文 所以用英文和日文跟她說話
他說從開機我可以等你 但是我不懂從開機是何意義 況且重新開啟遊戲即可解決 他也強烈性的要求我留下
對方說她看不懂英日文 覺得我在嘲笑他 但是我輸入的內容並無任何嘲諷及辱罵字眼 日文甚至以敬體跟對方說話
而對方也看的懂 bye是甚麼 也有相對應的回答我 我覺得他了解一部分的英文
對方似乎有意圖提告 但是我沒有說任何辱罵字眼及嘲諷的字眼 也沒有情緒性的字眼(哈哈哈哈哈不算的話)
這樣我需要付甚麼法律責任呢?

另外 為求自保 我向官方回應是否能調閱對話紀錄
官方的回應是

您的來信客服人員收到了,關於遊戲中的遊戲歷程(對話紀錄)的電磁紀錄會保留三十天,若欲申請您的遊戲角色的對話紀錄,還請您於一個月內透過訴訟的司法單位或第三公正單位來函申請調閱資料。若還有問題也歡迎您來信或來電客服中心(02)7719-2888進行詢問,謝謝您的來信。

請問第三公正單位指的是甚麼?
我可以單方面請警察局發函嗎? 若對方過了幾個月才提告或著我才接到傳票 對話紀錄早已刪除

雪兒 103-06-12 15:51

我有玩目前奇米的某個線上遊戲最近被偵察隊傳喚作筆錄

內容是說我的IP有對人做過線上的GASH手機的小額付費

報案人表示 詐騙集團使用手機的LINE對他進行要求獲取驗證碼

那組驗證碼的儲值帳號 曾在我的電腦IP上使用過(這是中華電信與遊戲公司提供資訊)

可是我根本不知道那是誰 好死不死我電腦都開著也有玩些私服 重了木馬或病毒什麼的也不知道 我也提供給警方我本身的儲值紀錄 三四十萬都是來源正規且有交易紀錄明細的 何必去欺騙一個區區的一千元呢?警方也還有查到那組帳號還有一筆的儲值紀錄IP是在大陸(使用原神鳥的網路)

筆錄做完警察告訴我這算詐欺案我是嫌疑人,要我提供我電腦的木馬或被攻擊的紀錄,可是我得防毒使用AVG預設值隔離區檔案只保留30天 30天一過全部清除,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2 16:30

您好,由於IP可以被擷取、偽變造,更可能遭駭客入侵運用,故實務上IP已不可當成唯一證據,要證明您係犯嫌,警方必須再進一步蒐集其他證據,不可只憑IP即將您移送。為證明您的電腦被當犯罪跳板,可提出案發當時您沒有使用電腦,且有無入境大陸紀錄。建議您可以委任律師協助您向警方提出相關證明,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雪兒 103-06-12 16:3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由於IP可以被擷取、偽變造,更可能遭駭客入侵運用,故實務上IP已不可當成唯一證據,要證明 ... (恕刪)

警方有說兩個時段 一個我不在(晚上6:19)我人已出門上學

一個凌晨(1:43)我在家有沒有用電腦我也記不得了

我也沒有入境大陸紀錄

這樣怎麼證明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2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討論訴訟策略與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煞祿 103-06-20 03:24

電腦不要關機

申請警察局鑑識課的人到府數位鑑識

因為妳電腦一關機 有些證據會被消滅掉

你為一能做的就是如此

要是你電腦關機過 ...

那我只能說保重

其實電腦 凡走過必留痕跡 

你不用擔心太多 只要電腦硬碟資料沒有被刪除

基本上都可以透過鑑識 找出真相

就算不幸你的資料有損害 也可以想辦法請專業人員把它還原回來

 

另外建議你 如果可以的話 你把你的網路設備 用IP分享器去分享

雖然使用的是虛擬IP 但是透過IP分享器 把一些入侵擋起來也是不錯的方法

雪兒 103-06-24 14:35
回覆 煞祿 的發言內容:他們查出的日期是3月  通知我做筆錄已是6月 
我不可能都不關機呀><"

 

佐佐佐 103-06-05 16:35

我今天在網路上買了線上遊戲的虛寶,

之後帳號遭到盜用 儲值的東西都不見了,但遊戲公司堅稱是自己刪除帳號的,這樣是否有任何法律可保障退回金錢或點數

103-05-27 10:08

律師先生請問

我在玩線上遊戲時和隊友起爭執,對話都是在網路上文字溝通

我打:看戲?剛才不幫?

他回:我又不是白x,幹嘛幫

我回:我以為你是

能看到對話的只有另外三位隊友

請問我有構成犯罪嗎?

如果有那傳票大概多久會拿到?

其中我都沒有指名,暱稱也沒提

1.是否會收到傳票  還是看對方有無提告  如果已經提告  兩個月內應該會通知開庭   2.個人認為就你所述看起來   要成立妨礙名譽機會應該不大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103-05-27 18:02

律師您好

文章所提的"我又不是白x"他當下是打"我又不是白痴"

請問我回"我以為你是"這樣有構成犯罪?被受理的機會大不大?  麻煩律師先生解惑,真的很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不構成犯罪,即使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亦可爭執根本無公然侮辱之言論。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元仔 103-05-18 13:08

時間約一年前過年前在線上遊戲網路好友購買價值4500元遊戲虛寶 我向這位網路好友說過完年後會給他 可是因為過年後一些事情不玩了 由於當時沒工作 有跟對方在LINE上面說 現在手頭緊 可能要給我一些時間 可是之後都沒找到工作 所以有刻意躲他電話 之後就接到警察局電話 要我去做筆錄 之後有在線上跟對方說會再開庭還他4500 想請問我這樣會被告詐欺成立嗎 ... 我沒有要騙她意思 只是當時真的沒工作也沒錢可以還他這筆4500元 因為5/20號後天要開庭了 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9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遭檢察官認定,故意利用兜售虛擬寶物詐取錢財,則確實可能成立詐欺取財罪,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利答辯,始檢察官知悉,並未施以詐術,只是因故無法順利履行給付虛擬寶物之義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9 1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爭執您無詐欺之犯意,僅為買賣糾紛、給付遲延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徐徐 103-05-17 14:26

律師你好:

我最近在玩一款線上遊戲,對方沒有指名道姓的罵我,但是我知道他罵的是我

請問這樣我能對他提告 或警告他嗎?

若我能查到他的IP,這樣可以提告或報案嗎?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5-17 14:33
他罵你的那些,其他人也看的到嗎?另外,你知道他是在罵你,但其他人也知道是在罵你嗎?再者,他罵你的內容是什麼,該內容是不是一般人都認為會是在貶損你本人?如果以上都成立,則會成立誹謗公然侮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2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無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似難以提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徐徐 103-05-17 14:11

線上遊戲沒有指名道姓罵人,這樣可以提告

尋求各位 有經驗的人士,我最近在玩一款遊戲

對方沒有指名道姓罵人,但是我知道他是"暗喻"我

我要如何逼他自己說出來?難道要我對號入座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2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無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似難以提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en 103-05-05 01:31

律師您好

由於日前在線上遊戲中,因為本人心情不佳

所以在遊戲途中,有留言留了一些不雅文字以及三字經

但是絕沒有針對任何人進行辱罵,單純只是一連串的三字經

但同隊的隊友似乎誤以為我在罵他

揚言說要提告,但我想解釋時遊戲已結束

想請問這樣公然污辱會成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性,可爭執無針對任何人,不構成公然侮辱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5-02 09:28

你好 我玩一款線上遊戲 將遊戲內的遊戲幣再其他網站做交易(換成新台幣)
然而被遊戲的官方人員發現後 在沒有事先通知的狀況下
直接將遊戲內的遊戲幣和物品歸零、刪除 。
我去查了一下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的內容


第一個問題...
在定型化契約內... 遊戲內的管理規則 要在申請帳號時由玩家點選"我願意",以表明遊戲規定。
但實際上註冊帳號時並沒有任何的規則訊息。
他是將規則另外放置在官方網頁內的公告,以及在遊戲登入器顯示進入遊戲代表已同意遊戲規則。這樣子他在官方所列出的規則對玩家是有規範的嗎?
其中一條就是禁止用台幣交易遊戲物品,不然將視同違反伺服器運作處置。

第二個問題...
其中第16條提到 玩家有對電磁記錄的支配權,在遊戲範圍外的把遊戲幣拿出來賣,是否在此支配權的規範內?

第三個問題...
官方在無事前通知的狀況之下,是否違反其中第22條,"應先公告或通知,若未改善,可依管理規則限制甲方" ?
我想先以此來恢復我的遊戲資料。
同時是否可以對遊戲的管理員,以刑法第359條 無故變更電磁記錄告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09: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向公司主張規則第22條規定,亦可提出刑事告訴,爭執在未通知您前即擅自變更刪除您的電磁紀錄。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5-02 10:01

那不論先向公司反應或是直接提告

是否先向公司申請電磁記錄 以證明消失的物品?

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第16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0: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向公司申請之,以利證明。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  還是先發存證信函通知公司  如果沒有效果就考慮提出刑事告訴後再來談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103-05-02 12:35

律師的意思是通知公司說有這樣的狀況嗎?
還是用存證信函要求以前的電磁記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5: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給公司,說明您的帳號被刪,請求回復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5-02 17:36

今天跑去地檢署詢問了咨詢律師
我發現中間有一些問題...
官方網站提出的規則並非依定型化契約訂製
是他們自己訂出約12條的規則
那這樣我有辦法像一開始提出的 以定型化契約內容要求恢復資料嗎
再來好像連刑事也沒辦法提 因為他是有原因來刪除資料(依他們自己的規定)

而不是無故變更電磁資料....

順間腦袋空空Q_Q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7: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公司自己訂之規則,也不代表即可刪除您相關資料,您可先請求回復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你就寄發存證信函同時通知及主張這兩件事

103-05-02 21:29

若遊戲公司之網站無列出企業經營者的資訊 包括電話地址 統編等等

這樣要從消基會入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撰寫訴狀,提起訴訟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口愛 103-04-18 23:49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日前我在線上遊戲英雄聯盟中,因我的隊友在遊戲中表現不佳,我就在對話欄打了一些字如下:索娜跟維迦(英雄聯盟中的腳色名子)這場根本沒用,

該名隊友索娜索說要告我,

但我沒指名道姓(指該玩家的ID)更沒有打王八蛋白癡或是髒話等字眼

他告的成嗎?

希望能幫我解惑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尚難構成公然侮辱之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無構成公然侮辱罪之疑義,對方即使提告,亦告不成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5680201 103-04-10 10:02

線上遊戲汙辱玩家

他說要告我 之後傳這三聯單給我

可是他已經報案了如果我要和解可以私底下嗎

和解完還要去做筆錄

 

(他這三聯單為什麼沒有警察蓋章是真的?

http://ppt.cc/2FMl#image

 

您好,妨礙名譽告訴乃論,可以撤回的,所以和解之後,對方可以具狀撤回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官方網站: http:/www.attorneysu.com.tw/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2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對方達成和解,並取得和解書,請求對方撤回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誠 103-04-06 10:01

事情說來話長~ 以下是在網路遊戲上的紛爭

今年3月份~我在某線上遊戲的公會朋友與別公會的XX小姐發生爭吵

因此~我在當日晚上在FB我的"私人不公開社團"發表言論

發文文章如下

老謝(網友) 我頓時覺得有夠悲哀的

那個女人
就在剛剛對著咱盟(公會)的人破口大罵
唉唉!之前死要殺楓霜(別公會)
現在拿著你的帳號護著風霜
之前利用咱盟對他的好

說不定現在他也正在利用你!!!!!

這是我發表的文章   文中並沒有說那個女人是誰

但是下面的回覆中 我公會的朋友 確實有提到 XX小姐的單一個字

公會朋友確實也有提到他對於這位XX小姐的不滿

可能有些誇大

重點來了~此XX小姐並沒有在我門社團中(因為是私人不公開社團所以沒把他加入)

某日一早~他傳給我了此篇文章擷圖,說要告我抹黑 造謠 (誹謗)

我詢問他是如何取得我門私人社團內的文章。

他堅稱是有人傳給他的~但是我從他所傳給我的圖片中發現

擷圖人是剛剛文中開頭的老謝!!此位XX小姐確實有我這位老謝網友的FB帳號

我懷疑他是私下無經過同意擅自開啟我網友的FB帳號來觀看私人社團文章 並且加以複製。

 

再來!他在遊戲的世界頻道裡。一語不遮的連名帶性把我公會內朋友的真實姓名加上他在社團的回覆全部公佈與世界頻道中

 

再來 他又私人信息給我跟我的公會朋友

信件給我的內容有提到  他會讓我一次翻盤 不管我住在XX也一定會把我翻出來

信件給我公會朋友中提到:若是你(公會朋友) 在抹黑我(XX小姐) 我也不會放過你

 

文章雖然有比較長!但是希望律師大大可以給我解惑

我需要解惑的問題是~

1.請問我在私人不公開社團發表此文章~發表文中無提到人名 外表特徵 形象 舉止  是否有涉及抹黑 造謠 毀謗

2.請問在同篇文章中~公會朋友所回覆內容有提到他遊戲中名子簡稱,確實有訴說的對他的不滿~內容中可能有些誇大不屬實!但畢竟在私人不公開社團私下討論~是否也有涉及抹黑 造謠 毀謗

3.他利用別人帳號取得私人不公開社團文章 並且連名帶性公佈在遊戲中世界頻道讓其他人觀看  是否有涉及個資外洩 以及妨害祕密罪?

4.他私下兩封信給我跟我公會朋友~此語氣是否涉及 恐嚇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於社團中之發言,可能仍符合公然之要件,惟您可主張無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而不構成相關犯罪。再就恐嚇危安罪而言,您須證明對方之相關言論已令人心生恐懼。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23 103-03-17 23:04

本人經營線上遊戲點數網拍工作 102年遇到類似詐欺的情形 但報案時 警方說明情形較符合為背信 經過大概一年時間 抓到未成年嫌犯 對方家長致電和解 (當時被騙8000多元 看在對方家長道歉分上 和解金一萬元整) 這件事已落幕

今年一月份 這個未成年又來交易了(2~3次後我才發現是她)
心想對方應該有所警惕了 且交易過程都很正常沒異狀 所以沒有拒絕交易

二月份 這未成年又與我聯繫 (交易過程皆有照相)

2/19 她在即時通敲我 有請朋友匯款4000元到我郵局
請我查收 我核對正確之後 給他點數卡了

2/20 她再FB告知 她有匯款1000元 請我查收 我核對正確之後 給他點數卡了
(當時扣掉點數卡金額 還有剩100多台幣 他說要遊戲物品
於是我登入遊戲和她交易 我當時問她ID 她故意只用遊戲回答
因我對這人有防備 於是要求 她在FB提供ID 所以她在FB有留下ID紀錄)

2/21 她再FB告知 她匯款3500元 名字XXX (非他本人)
我當時問她 怎麼不是妳本人? 她說她不能出門 是她哥哥匯的
並且圖檔給我收據 我核對正確之後 給她點數卡了

以上3筆交易有部分是點數卡 部分是遊戲物品 交易的遊戲ID都是同一人

在2/21(星期五)下午4點多 有其他客人告知我郵局帳戶出現異常
我當下以為系統故障 (類似情形之前發生過)
所以不以為意 想說周一在去郵局問問看

但是晚上越想越可疑 我密那個未成年的fb :你哥哥呢
她回我 :我沒有哥哥阿 我帳號前天賣了!
聽到這回答我心都涼了 我馬上打165反詐騙電話
去查詢我郵局帳號是否有人報案 結果是真的被人提告詐欺

事情過程大概這樣 標準的 第3方詐騙

A=匯款人
B=騙子

B叫A 匯錢給我
然後B給我後5碼 跟我拿點數
現在 B落跑了 A對我帳號提出告訴
我跟A都是受害人 ..

當晚我去警局說明這情形 它們說確實是有人提告
但因為個資法 無法告知我詳情
目前我是被告 只能被動式等待傳喚

我照之前和解書上電話 打給她爸爸 說明這過程
第一天 她父親在電話道歉 並允諾會賠償損失
我問他 為何如此疏於管教 他爸說 因為是獨生女
目前這名未成年也沒有住在家中 因為管不動他
只好在淡水租房子讓她自行生活
但我們要求他爸 必須盡速找到這名未成年 看要怎麼處理

過了三天 她爸打電話來 說有帶女兒去自首

她父母為基督教徒 爸爸在從事代書工作
電話中他們是很誠懇 說會盡力配合
希望讓我所有被凍結的銀行帳戶恢復正常使用

目前已知有2人報案 (因我有在FB貼文協尋 這3筆匯款人)
找到3500和4000這2筆的受害人 它們都已報案
所以我也沒法馬上退還他們的款項 只能等開庭時退還

工作大約經營4年多 本人沒有前科或案底
對外收款帳戶 郵局存摺都有留存 剛去翻了一下 102年就刷了 16本
平均每個月收款25萬~45萬 現階段 給客人備用帳號(家人的)

但有幾個買家常交易 所以都直接匯款
提及去郵局匯款時 有警員到場跟她說這是凍結帳號

大部分客人在聽我說明時 都還蠻相信我的
但是 這件事 讓我很困擾 必須一一去解釋 目前連被通知去做筆錄都還沒
但有查詢過 需等待我被告的部分 獲判不起訴才能告這未成年

1.我能告對方什麼罪狀?
2.合理的求償範圍大概多少?
3.已知該名未成年 有多次被提告的不良紀錄 能使其所受最重的刑責為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4: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告詐欺,並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23 103-03-18 16:5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謝謝你!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告詐欺,並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