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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drad 105-07-07 15:54

我想確定幾件事:

這是在線上遊戲LOL發生的事,A:釣魚者 B:我 C:另一名隊友

首先遊戲內有稍分為線上對線(A和C,但在不同路)和叢林遊走(我)

A在遊戲中被敵方單殺幾次後,就開始用訊號圖示閃我問號,並用一些挑逗字眼,ex:B你在做甚麼?(連續的)   (可能只有玩過的才知,遊戲中閃問號燈有2種情況,一種是告知隊友關於敵方英雄不見的情報,另一種是說明這玩家的玩法有問題(貶意居多)A的動作明顯是後者)   再被閃燈和騷擾幾次後,我因不堪其擾回了一句:你是在靠夭幾點,在那邊一直ping燈。A就開始揚言要提告,並且打字表明其實是要利用這種方法迫使我罵人並且提告從中獲利,之後就是狂ping燈,C和其他隊友看不下去後也跟著說了幾句,但A又說要連C一起告,這時我也只打了一句:別理他 低能一個,之後就沒再理過A。而A在接下來的遊戲中就是不斷的ping燈、挑釁和揚言提告。包含我、C和其他2位隊友也因此受不了A的言行舉止而不理她或是直接隱蔽其發言。

 

請問我只有打那2句話是否會構成所謂的公然侮辱,我們發話的頻道是隊伍頻道,只包含我、A、C和其他2位路人,C和我在打字時並沒有指名(包含遊戲內ID、走的路線代號跟英雄代稱),而且也很難看出我們在指A,加上遊戲對話明顯是A惡意挑釁後我和C才回嘴的(只是我沒有遊戲截圖,而A若真想釣魚應該會有截圖)。

 

而我是名即將升大二學生,家住彰化,學校在台東,請問這事若真的發生我可以聲請轉檢至台東嗎,還是只能轉到彰化?

 

我記得妨礙名譽裡有條出於自我防衛者可免責的,請問這適用嗎?我是不覺得這場官司真的打起來他會勝訴(機率應該不高)只是想問問看各位專家們的意見。假使真的判決判他勝訴,但拘役、罰金和得以易科罰金等應該都不會再前科(良民證)留下紀錄吧,雖然是會有案底但應該也不影響吧。

 

若綜觀上面,請問各位律師先生/女士還會建議我一開始就跟他和解嗎(我知道和解是最好,因為不用走司法程序而浪費一堆時間資源,但這種有心人士肯定會獅子大開口,因此我寧願繳公庫也不願給他任何一毛錢)所謂的和解金的行情一般都會比這條法規裡的罰金還高出不少吧。

 

因此若他存心對我敲詐,假設上面方法可行的通因該就能換我整他對吧(這種心態雖然不好,但我真的很討厭這種愛找別人麻煩的有心人士)只是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所以可以的話我還是想聽看看各位律師先生/女士的建議。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7 16:04

您好,

 

1、虛擬網路遊戲中縱使有不雅之字眼,因為彼此均為虛擬身分,通常難以成立妨礙名譽罪。

 

2、對方可於其居住地或您的所在地提告,兩地均有管轄權,如受傳喚您仍須準時到庭,最終應可獲得不起訴處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Mikdrad 105-07-07 16:11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虛擬網路遊戲中縱使有不雅之字眼,因為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答,只是近期出現法官對於線上虛擬帳號認定其具有人格,因此多少還是會有非常非常小的隱憂~ 況且若對方真的跑去進行類似的程序時,我想在偵訊期間就把他反整回來(光是學校就有地緣優勢......)。

豬豬 105-07-06 01:04
和前夫已離婚10幾年,自從離婚後就斷聯。 前些日子接到戶政來電告知他死了,而其2位未成年子女要由我監護。 2位未成年子女,一直以來都是由他和他家人(前婆婆和前小姑)照顧撫養。而我也已另組家庭,所以我想放棄監護權。 但他的家人(前婆婆和前小姑)卻在訴訟狀上敘述對我不實的毀謗。 多年前,因為有小孩而和前夫結婚。前夫迷上線上遊戲,成天往網咖跑!我的媽媽因為疼女兒,還特地借錢買一台電腦給前夫,就是為了讓他能不要往外跑。前夫無業,也不努力找工作!第一位小孩剛出生,我還在坐月子,前夫還是成天往外遊盪。我記得我在做月子的夜晚,還跑到KTV去找他回家。回家後,他就踹了我的肚子!我很傷心的在他面前,割腕自殺! 隔天後,他很後悔對我做的事!我原諒了他。 但他還是不工作,成天遊盪!還常喝的醉醺醺,曾經還在臥房,就灑尿在抽屜裡。前婆婆阻止我帶小孩回娘家,她說帶回去之後,就不要期望她會幫我帶小孩。礙於我需要工作賺錢,所以我妥協了。而前小姑更是直接把小孩帶走,從此小孩就ㄧ直和前小姑睡在一起。 隔年,我又懷孕生了第2個小孩,前夫仍然沒工作,成天遊盪。我白天工作小孩白天拖前婆婆帶!晚上回家,就自己帶。因為曾有些不開心,所以我鮮少和他家人同桌吃飯。某天,前婆婆拿著租屋契約,要我簽名繳房租。前夫還常常讓他的表弟,自由進出我們的臥房,我常常被嚇到!和他家人對我的身心摧殘,我覺得我當時生病了。 在我帶第二個小孩到9個月時,某天,因為和前夫起了口角!對,又是為了他不工作的事,當時他跟我說需要小孩的保姆費,然後我去借現金卡給他。然後他打我推我拉我,把我關在門外。當時,我揚言要開瓦斯自殺,他才開門!然後,我就跑著小孩往樓上跑,要和小孩同歸於盡。 他的家人依然挺著前夫,覺得他沒做錯事。我當下,死心的跟前夫說,我要離婚。他們很強硬的說只能帶女生,而且不能再回來看小孩。因為身無分文又有現金卡債,怕小孩跟我受罪,所以我放棄了2位小孩監護權。 自此,我就沒再跟他們聯繫! 他們今天卻在訴訟狀上,說我從小孩出生就沒盡扶養照顧義務、從未探望、自行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放棄監護權、為要求離婚要把小孩從樓上丟下至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6 08: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目前仍有爭議,不過基於保障訴訟權及家事事件不公開,所以對方的論述,很難構成侵害名譽

2、至於該停止侵權訴訟,倘偌您想要繼續保有監護權,應該依法提出答辯,並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保障權益。

小晴 105-07-05 09:45

是這樣的~

因為在遊戲中寄錯物品給別人
然後收件方知情卻惡意不退還~我上遊戲討論版詢問

結果卻是一面倒的要寄件方自己負責 

然後我想對收件人提告

卻被要求提出三聯單?

但是我覺得沒有義務提供三聯單給他們看

於是引出了一些自以為是的偏激人士

然後我在他的文章底下留言了三條

我覺得跟你吵這個沒有意義~ 因為寄錯東西的不是你 而你可能是收到東西的乞丐

所以我不會理你 以上

我要面對你什麼? 我有向你拿出三聯單的義務嗎? 你以為你是誰?

結果這串文章被鎖定及無法回復

我也想說那就算了

後來他用信件的方式說他在什麼事務所做事 然後要對我提告 (呵呵

我想針對兩點問題提問

1.就是在線上遊戲寄錯物品給別人 而且也被對方收取 
對方惡意不還回來不能提告嗎 ?

2.我在文章裡面對別人回復的假設性留言(及紅字部分)

這樣會被提告?

 


行跡 105-07-04 00:38

線上遊戲帳號遭盜取,日前前往警局報案,當時填寫的損失價值金額大約三到五千,直到最近警局打來通知我對方已經被抓到,想與我談和解,但我目前尚不知要索求多少和解金才算比較合理...

網路上我查到妨害電腦使用罪的和解金額大約在三萬~十萬,想請問這是真的嗎?若不是我大概要抓在什麼範圍裡比較好?在此感謝各位律師大大的回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4 10:06

您好,

 

和解金額沒有一定之標準,除檢視自己之實際損害外,也要考量對方之經濟能力是否足以負擔,因本案受害金額小,案情輕微,如能與對方達成和解可避免後續求償訴訟之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7-04 14:12

你好,以下問題須先釐清,方有助後續程序進行:

1、

哪一款遊戲?是一般OLG?還是手遊?

2、

被盜取之虛擬道具、裝備,是遊戲中獲得,抑或是直接自遊戲公司之線上商城購入?

3、

被盜取之同款虛擬道具、裝備,是否可在8591上搜尋到成交紀錄?

4、

你被盜取的帳號,人物等級或經驗值是否有掉落?

 

我熟悉線上遊戲所衍生之法律處理程序,如仍有疑,均可直接與我詢問。

koykua 105-06-25 00:02

老婆帶小孩離家出走快兩個月了 
電話都不接回賴就是說離婚 
打給老婆大哥他說如果我不簽字離婚老婆就不可能把小孩帶回來 
起因我玩線上遊戲麻將大悶鍋儲值她覺得我在賭博 
我家開餐廳的薪水3\4交給老婆 
我儲值遊戲也沒有跟她多拿過錢 
小孩目前一歲十個月了 
我每天幫小孩洗澡換尿布跟小孩互動很良好 
我老婆沒工作娘家也都是用租的 
婚前她跟她大哥同住一間套房床只有一頂 
有時帶小孩回去大哥那也是三個人睡一起 
我無外遇家暴 
我與老婆都很愛小孩 
我問過鎮公所免費法律諮詢 
得到的答案都是子幼從母 
現在我已經提起離婚訴訟了 
想請問我應該怎麼作才能比較有利拿到小孩監護權呢?? 
請幫幫我我已經兩個月沒看到小孩了 
半夜都會驚醒眼淚也一直流 
一個無助的爸爸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5 00:08

您好,

 

1、幼子從母並非絕對之判斷標準,法官仍會參酌社工意見、雙方經濟能力、有無不良習慣等一切因素,做出對小孩最有利之結果,縱使未得監護權之一方,仍能有探視小孩之權利。

 

2、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訴訟事宜,以求周全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5 0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找機會將小孩抱回來,監護權之判定,除了幼年從母外,尚有一項很重要之原則,即不變動住所地原則,若您將小孩抱回來,您成功取得監護權之機率會比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5 0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找機會將小孩抱回來,監護權之判定,除了幼年從母外,尚有一項很重要之原則,即不變動住所地原則,若您將小孩抱回來,您成功取得監護權之機率會比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evin 105-06-18 20:52

不好意思打擾了綠師,我是一名線上遊戲玩家,前幾天在遊戲參加了一個我們叫做金團的團隊活動,就是其他玩家花錢可以來這團隊裡買裝備,而我們打工的人就是想辦法把王打死,中間幾次大家都有犯錯且大且小,我個人犯的錯誤並沒有很嚴重,但在最後分錢的時候團長卻說我有一個地方沒有做好要罰我錢,當下有詢問原因但他給了我一個很爛的理由塘塞我,當下並不想跟他爭論太多因為我怕他最後會不給我金幣,可是事後我有在組隊頻道說要大家小心這號人物詳細內容在這"標題:跟沙琪瑪G團的打手小心別犯錯阿 會被扣G 內容:原來組一堆認識的人來打g團犯錯不罰只扣外人,說小怪不打是沒看到我轉火? 其他人不轉火怎麼不說他們? 打紮坤還有個自爆牧師跑來炸我然後說我犯錯? 原來一個人的價值只值2萬g 別替自己的錯誤找藉口阿 找一堆親友然後現在自說其話 笑死人 我一個人說就算了 這幾天23個人來跟我說他們都被扣過錢 看來惡名昭彰不是第一天@@" 內文裡沙琪瑪是他的遊戲ID的一部分 G就是我所說的金幣 想請問律師我這樣有構成毀謗或是污辱的條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8 21: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些言論比較接近具體事件的評論,尚不會構成名譽侵害。

2、建議您還是應該避免此類言論,避免不小心侵害他人名譽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8 23:46

您好,依據您的描述,應不致成立妨害名譽相關犯罪。

Kevin 105-06-19 11:14

首先感謝兩位律師,但我現在還有個問題,就是這樣會觸及民事刑事責任嗎?

因為對方好像有點堅持要提告,所以我想了解一下這樣如果真的對方提告了也是無法告發的嗎?

koykua 105-06-18 18:49

我老婆帶小孩離家出走已經一個多月了 
期間完全不讓我看小孩小孩一歲九個月 
也都不接電話回訊息只說要離婚 
如果我不簽字離婚的話她就不帶小孩回來 
我老婆沒工作娘家也是用租的 
我家開餐廳 
平時跟小孩戶動很良好 
每天都是我幫小孩洗澡換尿布 
起因我儲值玩線上遊戲【麻將大悶鍋】我老婆說我這樣算賭博 
她就在全家不知道的情況下把小孩帶離家 
我完全不知道他在哪有報失縱人口也沒消息 
我有問免費律師諮詢他們都說離婚小孩監護權我很難拿到 
因為子幼從母 
薪水的3\4都是交給老婆的 

 請問善意父母條款在法院的實用性

目前我老婆就是把小孩藏起來完全不讓我見

還用小孩當武器威脅我簽字離婚否則就不帶小孩回來
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比較有利拿到我小孩監護權

沈恆 (沈律師) 105-06-18 18:59

子幼從母只是參考原則之一,並不是絕對的要件。只要您能提供小孩更有利的照顧及環境,逐步採取正確的做法,還是有機會取得監護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就探視小孩的部分聲請假處分,而後再主張監護權之歸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8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報失蹤,再提出刑事略誘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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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8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報失蹤,再提出刑事略誘之告訴;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會由主要照顧者取得,即使無法取得監護權,亦可取得一穩定之探視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建議協議離婚,並登記您為單獨監護權人,且可蒐集您配偶完全不讓你看小孩,及不願意接受扶養費之證據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首要工作是要能看到小孩

你先整理對方不讓你看小孩的證據

然後提告略誘

並且提出履行同居義務之訴

要逼迫她上談判桌

至少讓法院審理時

可以去定一個探視方式

讓你能穩定的看小孩

這樣才會有利於你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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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小俊 105-06-18 05:29

不好意思,想請教律師,據了解目前一般線上遊戲公司大多有私下聘請工讀生開設遊戲帳號,進入遊戲互動以增加玩家熱絡及遊戲儲值收益,但有部分遊戲出現官方帳號過度浮濫,或為刺激消費而將工讀生使用之官方帳號能力值不斷提升,以促使一般玩家不斷儲值消費,但大多數遊戲設定皆有排名獎勵,若官方使用自己公司聘請之工讀生開設的帳號,提升等級或能力到已經侵犯其他玩家排名的狀況時,是否屬於違反消保法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8 13: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以委請工讀生與玩家互動這樣的行為並不違法

2、破壞遊戲機制的部分,可以嘗試以提供遊戲服務有瑕疵向消保官提出申訴。(不過本文認為要舉證證明受有損害恐有困難。)

HANA 105-06-08 20:26

律師大大您好:
    6月初的時候,忽然收到了警方通知我被人提告妨礙電腦使用罪...
事由經過:敘述排版可能有點亂,請見諒T^T
    我玩過某水果遊戲代言的一款線上遊戲,但大概在4年前就沒有玩了,這遊戲我註冊了兩個帳號,一個是遊戲的主帳號,都玩這帳號,一個是目前出問題的分身帳號,活動偶爾才開上去玩,平時角色等級都沒練,兩個帳號的會員資料都是填本人的真實資料,但是4年前因私人因素就沒有在玩了,一直到發生問題前都不曾登入過遊戲帳號
    就在最近,忽然收到警察局的通知,說有民眾報案說他的遊戲帳號在3月份寶物被盜,經遊戲公司調閱資料,此被盜帳號裡的寶物是轉移到我的分身帳號裡,之後我也配合警方,千里迢迢的從南部上到北部偵訊做筆錄,他們說被盜的東西是盜到我帳號裡,但是我從4年前不玩這遊戲後,就再也沒登入過,也沒再玩過這家公司的遊戲,雖然調閱資料被盜的東西是盜到我的帳號,可是我明明就沒有登入帳號,也沒有盜取他人的東西啊!!!!而且我也不認識提告人!!!!我問警方說那有查當時開上去盜東西的人IP嗎?  他們回答我說IP查不到資料,現在是以盜取他人帳號的會員登記資料者來查辦。
    做完筆錄後過幾天,警方又打電話來跟我說,對方不相信我所說的,堅持要提告。然後警方叫我先等候,目前案件他先直接送上去地檢署,等通知在過去。
    我自己得知這件事情的時候,感到整個莫名其妙!!因為這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了,我馬上登入官網帳號查尋也趕快改密碼避免再被不肖人士繼續拿去亂盜他人帳號!!!以下是我能在官方網帳查到的記錄:目前不知道是否需要再北上到遊戲公司調資料的需要!?
1主帳號,在5月份有曾被嘗試登入1次,但密碼錯誤。

2出問題的分身帳號在今年1月份就開始被嘗試登入2次,2月份的時候,好像猜對密碼了,2-4月份的時候就開始陸續的被使用,登出登入的。
    真不好意思,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我很緊張也很慌張很難過,想努力的把事情經過打清楚點讓律師大大們看,我不知道該怎麼證明這不是我做的,一直無法冷靜下來...排版或描述或許有點亂,但我真的很誠心的想請教律師大大,我該怎麼處理接下來的事呢??或是如何做??    非常感謝您的大德Q_Q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8 20:35

您好,

 

如收到地檢署之傳票,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陪同前往開庭,爭取無不起訴處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8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並於開庭前,預先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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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ykua 105-05-30 17:51

以前有因為賭博的問題跟老婆吵架

後來獲得原諒簽下切結書保證決不在賭博否則離婚小孩監護權歸她

偶後也沒在賭博了連家人間的消遣也沒有

最近他說我玩線上遊戲麻將大悶鍋儲值

他說這算賭博他要離婚

薪水3\4都交給他

我沒因遊戲沒工作薪水沒顧小孩

想請問他若以我儲值遊戲【因為遊戲內容是麻將】他說是賭博

向法院訴請離婚

這樣可以嗎???

法院會受理嗎???

我無外遇家暴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30 18:40

您好,若太太起訴裁判離婚,法院會受理,但是否符合1052條之離婚事由,法院還是會去實質審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訴請離婚的理由可能不夠堅實,您應好好再與對方協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30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辯論,爭取對您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以這類理由提出訴訟成功機會極低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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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ykua 105-05-30 13:10

老婆因為我儲值玩線上遊戲

小孩離家出走20幾天了

完全不讓我見小孩

薪水3\4交給他

玩遊戲也沒有花到該給的家用只用自己的零用錢嗎

他想離婚但我不想

如果他以此理由上法院訴請離婚

這樣有可能會離婚嗎??

我無外遇家暴

感情也還不錯

單純只是因為他不喜歡我儲值玩遊戲而已

以前有因為賭博問題吵架後來我保證不會在賭博了有簽切結書

之後就在也沒賭博了連家人間的消遣也沒有

現在他以我儲值玩線上遊戲《麻將大悶鍋》他說這就算賭博

我沒有到沉迷也沒因為遊戲沒工作沒收入沒顧小孩

想請問他若以我以前簽的切結書來訴請離婚

法院會受理

你好:

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訴請離婚要有離婚之事由,儲值玩線上遊戲,是否構成離婚之事由,要看你玩線上遊戲是否沉迷,而造成婚姻關係難以維持,若無,妻無法以此理由訴請離婚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30 17:07

您好,

 

您儲值玩遊戲一事並不構成得訴請離婚之事由,若您並未因陳模遊戲而使生活陷入問題,原則上對方無法據此請求離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文文 105-05-26 20:56

我在線上遊戲中,被一位遊戲暱稱xxx0w0(數字0)的玩家騙取遊戲物品

後來我在公開頻道斥責xxx0w0(數字0)是騙子

但卻有一位xxx0w0(英文O) 私訊我說我毀謗 也已報案 

請問我現在下部動作該怎麼做?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6 2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會收到去警察局製作筆錄之通知,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預先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egend 105-05-19 16:51

律師好,想請教

今年1月~4月期間,於手機線上遊戲消費數萬元買了大量寶石

來抽遊戲所出的稀有角色卡(此角色遊戲上設定除了抽卡外很難得到,故也沒拿到幾支,但遊戲內有關卡有機會得到,機率極低)

 

可是遊戲公司卻在四月份的某一次的維修伺服器後,發生了重大的漏洞

遊戲中某關卡連續闖關,除了可以刷錢,裝備外,可以刷到各角色卡片,其中有極低的機率可以刷到此角色卡

但卻在維護後,遊戲bug發生,此關卡卡片變成掉落率100%,連鎖反應下..

造成了有許多玩家利用大量刷卡片!而此稀有卡片也間接產生出很多!

(此遊戲為全球連線..玩家數萬)

 

遊戲公司約3小時後才發現,才修改此掉落bug

但對於其間產出的大量一般角色卡片與稀有角色卡片均沒有回收處理

公司也一直拖延裝作沒這回事!一個禮拜後才公告道歉了事

並無任何處理措施!!

 

想請問律師,這是否已經影響我們這麼消費者的權益..

我花大錢好不容易拿到幾張,別人卻可以輕易利用遊戲漏洞方便取得

遊戲公司又只修復漏洞後,對已經大量產出的卡片,不處理..任由遊戲平衡被破壞.

那我花錢玩家的權益...是否有受到影響

有先跟消費者保護會申訴一次,請遊戲公司處理,不然請退費,遊戲公司也打電話來說,無法處理..牽拖有其他補償(他們所說補償是另一個重大bug的補償,只是發生時間很近,硬牽拖再一起,但實際上當初另一bug的補償公告上根本沒提到)

公司說不然給你退費,但只退你消費後線上角色身上所剩下的寶石,轉成相對儲值金額退還

= =我當初為了這角色都花光了,身上哪剩什麼寶石,這跟沒處理有什麼差別...

消保會再申訴就是開會協商了

想先請問律師...這種情況下我是否應該再次申訴?

還是本來這件事就跟我的權益無關,平衡,權益都遊戲公司說的算呢?謝謝律師

ERIC 105-05-13 23:53

情況是5V5的線上遊戲

PS 開圖是破壞遊戲平衡的外掛   A懷疑對面有人開外掛

A:別太刻意喔

B:呵呵每次被殺爆又有人腦修

A:我有說什麼嗎 但你說又有人 可見可能是真的

B:我沒開圖就是沒開圖 

A:我又沒說你 你幹嘛回我

B:那你沒事幹嘛用全頻

A:我只是想用全頻不行?

A:哀做這種垃圾是真的會死全家

B:我可以告你公然侮辱

A:我又沒說你= = 我只是說做這種事的人真沒品會死全家

B:你不知道 法條裡有可推測之人嗎 

A:我只是突然想詛咒那種人 是你自己要回我話耶 我也沒說誰 到底是要推測什麼

請問B如果要告A 公然侮辱或什麼罪 會成立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4 17:30

您好,

 

線上遊戲中彼此都是虛擬角色,是以難以構成公然侮辱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古 105-05-08 02:06

剛剛查了一下 線上遊戲問題好像是 刑事 而非 民事...

律師您好,我想要詢問您遊戲被盜的問題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07650&snA=937167&locked=F&page=1&gothis=5988214#5988214
這這是我幾天前被盜的過程,也已經去問過警局了,目前決定先向遊戲公司申請歷程記錄
我想問的是


1.因為是我自己把帳號給別人的我有沒有辦法對對方提告

2.如果真的是對方所做所為,一定要對對方提告並且上法院我才有辦法拿回我自己的權益嗎

3.如果真的要上法院的話我是不是一定要花更多的財力和精力去處理這件事情還煩請律師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8 0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於帳號的使用,您是自己授權給對方使用的,所以在法律上不是盜用帳號的問題,而是對方施以詐術,使您交付帳號詐欺罪。

2、遊戲公司的遊戲規則大多都繪禁止交付帳號給他人使用,因此您在法律上無法向遊戲公司要求回復,至多只是要求加害人賠償。(不過還是可以嘗試跟遊戲公司進行協商)

3、司法案件都需要相當處理時間。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5-08 10:05

你好

看來似乎是新楓之谷的帳號被盜?

1、既然你已經詢問過警局,那請問,是否已向該分局報案呢(可有取得三聯單?),因為有些基層員警會藉由某些不特定理由,"婉拒"線上遊戲玩家此類報告。

2、線上遊戲虛擬寶物、裝備,對於一般沒有遊玩經驗的司法人員,往往認為這沒什麼好提告的,進而忽略了玩家經營一款遊戲所花費的時間心血及實際上所支出的經濟開銷,因此,我會建議你須堅持向盜用帳號者提起告訴(縱使有得到你同意登入帳號,但依你所述,你並未授予他處分擬帳號虛擬寶物、裝備的權限,因此他仍然會有相關法律責任),以利順利取回屬於你應有的權益、財產

本人專門處理各大online game所衍生之虛擬世界法律問題,如有詳細法律疑問需確認,以及陪同至警局報案、啟動偵查告訴之後續程序,均可至本律師頁面取得聯繫資訊。

小古 105-05-08 11:16
回覆 吳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看來似乎是新楓之谷的帳號被盜?

1、既然你已經詢問過警局 ... (恕刪)

三聯單警局說必須要先向遊戲公司申請遊戲歷程才能申請,如果遊戲公司不給的話再去跟警方說

其實是有的,對方要求需要第二組密碼(即可對點數裝備和角色進行操作)

屆時真的需要提告的話,我所花費的金錢會不會比我被盜用所損失的金額還高

阿萍 105-04-26 20:41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因為我在玩的線上遊戲他們的遊戲幣是能換成新臺幣的,我玩這個遊戲已經玩了4.5年了,所以都是跟固定的幣商在做交易。結果某天,我玩遊戲時斷線,後來再上線時我就儲值了300元的點數,然後又當掉,再上線時發現自己的遊戲幣變多了,因為此遊戲固定每天都有摸彩活動,而我也曾經摸中頭彩過,所以我當時不疑有他以為是自己中獎了,然後也照平常程序賣回給幣商,然後過沒幾天,幣商說要對我提告,我不明白,因為要提告也是遊戲公司來對我提告,但遊戲公司沒有,只是刪了我的帳號,所以,想請教律師,我該為此擔心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不構成妨礙電腦使用罪,至於幣商能否求償,也應先釐清法律關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只要您不是透過惡意程式盜取他人遊戲幣或是破解程式以增加代幣,就不構成妨害電腦使用罪的問題,但您必須提出證明該幣值係因遊戲當機而突然增加,並非您使用特定程式造成遊戲程式產生漏洞,而使遊戲幣大量複製。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105-04-15 16:18

我長時間在玩一款線上遊戲天堂,但是由於近來遊戲橘子的總總作風,讓我對該款遊戲失望至極,因此決定不玩了,但查了一下發現我的帳號中依然有許多之前儲存的遊戲點數, 因此想要詢問是否可以要求橘子公司退還這樣勝未使用的點數

該遊戲點數與台幣的兌換是一比一,謝謝各位律師

cindy 105-04-07 18:00

各位律師

你好! 我想請問  

有一個男生打電話來說他是新北市新莊警察局

說什麼我們在線上遊戲騙裝備對方要告我們

可是那個遊戲人物名稱不是我們

要我們上去新莊警察局說明

我們說我們在南部要工作不方便上去

他就說他要寄單子給我們叫我們寫資料寄上去

這會是詐騙的嗎?  而且還是手機號碼打來的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07 18:24

您好,

 

在無正式書面通知單之前,您可拒絕前往說明,但警方有時係會以電話與當事人或嫌疑人聯繫,若擔心為詐騙,可待正式通知單送達後再前往說明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cindy 105-04-07 18:31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在無正式書面通知單之前,您可拒絕前往說明 ... (恕刪)

所以警察也會用電話通知嗎?

到時如果真的有通知單 我們要怎麼處理呢?

因為遊戲名稱不是我們

您好:

1.警方偵辦案件若要請證人或涉嫌人製作筆錄,理論上都必須寄發通知書,您再依通知書上的時間到場,但若員警貪圖方便,確實會以電話通知,為確保安全,您可以請對方先寄發正式的通知書,或是請對方留下姓名,您直接打電話到新莊分局確認身分。

2. 若確實不是您的遊戲名稱,可以提供您遊戲名稱及申請帳號資料,以利警方釐清案情即可。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cindy 105-04-07 18:42

所以先不用理會

看有沒有收到通知書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07 18:59

您好,若有疑慮,建議請警方寄送正式之通知。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07 22:29

您好,偵查佐確實有可能會用手機通知,但若有疑慮,可以等正式通知書。

WEI 105-03-28 20:27

我有玩一款線上遊戲 但是這遊戲已經半年多沒玩了(本身台北人)

突然接到通知 說我詐欺 要到嘉義做筆錄

後來到那邊才發現 我這帳號被盜然後.盜我帳號的人騙了遊戲裡的玩家 說要賣裝備給他 後來對方轉帳給盜我帳號的人 之後就 遊戲的玩家對我提告 我才發現我帳號被盜...

請問這個案件 我要提出甚麼證明? 因為我也沒收到錢 帳戶也沒被凍結 我也沒騙人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8 21:10

您好,

 

到案後僅需具實陳述即可,因從受害者匯款之帳號查核後亦會發見該帳號並非您在使用;另可請求後續電信警察追蹤遊戲帳號上網IP位置,間接證明您的清白。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天 105-03-27 14:54

想請問如果遊玩線上遊戲

自己方隊友拖累整個團隊

死亡數大於殺人

此時我就說了 "這隊友沒用阿"(敘述事實)

會構成任何法律責任嗎?民事責任?

如果被別人說"玻璃心"是不是算公然污辱?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7 15: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都有影射能力或是人格欠缺,不過本文認為尚未達刑事責任程度。

2、不過可能會有民事侵害名譽及違反遊戲規則之虞。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7 23:09

您好,依據您的描述,不會有刑事妨害名譽之問題唷!

Sander 105-03-19 17:22

Hi 各位律師們好

我前幾周玩線上遊戲時遭人私訊(未公開)辱罵智障等等字眼

而當時我已說此行為已對我造成騷擾,而他依然故我繼續丟重複訊息。

想提問以下幾點

1. 因網路帳號匿名,無法得知對方姓名與地址,該如何寄出存證信函給對方?

2. 我在網路上查到,私下辱罵並無適用之法條(如:公然侮辱妨礙名譽等)請問是否真是如此? 或是否可用騷擾提出告訴?

煩請各位律師不吝解答,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9 17:34

您好,

 

1、不知對方資料就無法寄存證信函或提起告訴。

 

2、私訊之謾罵不會構成妨礙名譽罪,但如係持續性的騷擾,您可提強制罪之告訴,可報案後由警方將人找出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佳佳 105-03-12 01:10

想請教一下律師,我在網路上有看到這篇文章

http://to6971.pixnet.net/blog/post/41285281-%E9%81%8A%E6%88%B2%E5%B8%B3%E8%99%9F%E8%A2%AB%E9%8E%96-%E5%8F%AF%E8%A6%81%E6%B1%82%E9%80%80%E6%AC%BE

我的情形跟他類似,我玩線上遊戲,在這帳號前後儲值近四萬元台幣購買造型,但前幾天被鎖帳號了,也就等於我所有還在遊戲帳號李未花的點數及以前投資的所有金額通通付諸流水...那...我是否能用甚麼方式盡量把花費的金額爭取回來呢?帳號可以不要,但錢就這樣被白白賺走了!又,爭取花費的時間及可能的金錢值得嗎?

你好:

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十九、契約之終止及退費:「(第1項)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終止本契約。(第2項)契約終止時,乙方於扣除必要成本後,應於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儲值或遊戲費用。(第3項)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後,得立即終止本契約:(一)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二)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三)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第4項)乙方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乙方應對甲方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若企業經營者無法舉證證明你有違約之情形,要負損害賠償責任,回復你遊戲帳號原本之狀況。 可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進行處理,無效果再訴訟主張權利。
林太宇 105-02-24 09:56
我目前17算 在法定上是屬於限制行為能力者 並受父母的監護 我有在玩線上遊戲 不過我父母認為我玩太兇 並揚言要打電話到遊戲公司客服中心要求關閉我的遊戲帳號 他們是否能這樣做? 如果可以 是基於我是17歲的關係嗎?
Dennis 105-02-20 15:04

本人在線上遊戲中,被敵方玩家怒罵「妓女」一詞,且當時還有其他玩家在場,請問這有構成公然污辱罪嗎,我有拍照存證,如提告成功性高嗎?

因我極度不滿該玩家的態度以及對本人造成的言語傷害,且該玩家說,遊戲上說提告都只是嚇人,所以我打算認真把此事看待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20 15:17

您好!對方這樣構成公然侮辱的機會高,您可提出刑事告訴並得請求民事賠償

Dennis 105-02-20 15:35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這樣構成公然侮辱的機會高,您可提出刑事告訴並得請求民事賠償

如果,在場只有4~5人請問這樣還會構成公然污辱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0 15: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截圖蒐證後,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0 15: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截圖蒐證後,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告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0 18:44

您好,

 

如果網路遊戲中大家係使用虛擬的名稱和身分,則您要提告公然侮辱成功的機會不高,因為你的真實身分名譽並不會因此減損,其他玩家根本不知道你是誰。反之,如果玩家彼此認識,則就可提告公然侮辱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liujaji 105-02-02 11:23

朋友未滿10歲小孩,於寒假期間

利用父親手機購買線上遊戲點數逾10萬元

最後刷簿子才知道此消費行為

請問我們可以主張他是未成年,未經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而去請求退還扣除成本後的金額嗎?

你好:

7歲以上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依民法第77、79條,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必須得到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否則效力未定。 你所述之情形,未成年人如何取得父親手機,並輸入父親之帳號密碼購買遊戲點數,你並未說明,若是父親同意,則買賣契約有效成立,應依約付款。 若未經父親同意,則需要討論民法第83條規定是否施用詐術使人信其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若是,則法律行為強制有效,要依約付款。 若不是,可以拒絕承認,但此時未成年子女盜用手機付款機制,可能會構成妨害電腦使用罪、詐欺罪、偽造文書罪等問題,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5條之1規定處理。民事上賣方可能會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第187條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法定代理人與未成年子女負連帶賠償責任。另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返還所受之利益。
HongYo 105-01-20 19:12

各位律師大大好,請幫我解惑

今日有去派出所備案,有關公然侮辱的問題,邢附民

手機線上遊戲,對方明知我遊戲名稱,還直接於公開的對話頻道貼出我遊戲名稱 並說 你這個傻B、人渣等攻擊性字眼,好意提醒該位玩家表示我已截圖,該位玩家還口出惡言說截肢吧你、截圖,跟狗一樣...等
雖然後兩句 說截肢吧你、截圖,跟狗一樣...等 沒有打出我的遊戲名稱,但很清楚就是在說我,因為整個公開對話頻道就只有我有回他話

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0 20: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0 2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李媽媽 105-01-19 20:25

請問律師,我與線上遊戲玩家發生口角,對方罵我恐嚇我,我告這些人  開庭法官回說因為遊戲公司無法提供資料,有的人是留假資料及人在國外,因此無法辦理。

謝謝律師的幫忙,請問像這樣的案子,若請律師幫忙,費用大約多少?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9 2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涉及恐嚇罪,就不受通保法的限制。

建議您應該先以補充告訴狀的方式追加提告

你好: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3條之1規定:「(第1項)本法所稱通信紀錄者,謂電信使用人使用電信服務後,電信系統所產生之發送方、接收方之電信號碼、通信時間、使用長度、位址、服務型態、信箱或位置資訊等紀錄。(第2項)本法所稱之通訊使用者資料,謂電信使用者姓名或名稱、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地址、電信號碼及申請各項電信服務所填列之資料。」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條之1規定:「(第1項)檢察官偵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實足認通信紀錄及通信使用者資料於本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聲請者外,應以書面聲請該管法院核發調取票。聲請書之應記載事項,準用前條第一項之規定。(第2項)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認有調取通信紀錄之必要時,得依前項規定,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調取票。(第3項)檢察官、司法警察官為偵辦最輕本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強盜搶奪詐欺恐嚇、擄人勒贖,及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而有需要時,得由檢察官依職權或司法警察官向檢察官聲請同意後,調取通信紀錄,不受前二項之限制。(第4項)第一項之急迫原因消滅後,應向法院補行聲請調取票。(第5項)調取票,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案由。二、應調取之通信紀錄或使用者資料。三、有效期間,逾期不得執行調取及調取後應將調取票交回之意旨。(第6項)第一項、第二項及第四項之聲請經法院駁回者,不得聲明不服。(第7項)核發調取票之程序,不公開之。(第8項)有調取第七條之監察對象通信紀錄及通訊使用者資料必要者,由綜理國家情報工作機關向電信或郵政事業調取,不受前七項之限制。」 IP位址及通訊使用者資料均受第11條之1之規範,不得任意調取。 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係2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但符合第3項規定可以調取;(加重)誹謗罪亦係2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受通訊保障監察法第11條之1第1項之限制。 誹謗罪部分現階段無法請求調取,不過實務上有修法之提議,你要尋求其他方法取得被告之資料。
Rainy 105-01-13 12:17

1. 想請問 我在遊玩線上遊戲的時候 從朋友那邊借來的裝備是贓物 因此而被凍結帳號,想請問 我在"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的第十條(電磁紀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的角色是否為"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

2. 如果我的身分是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那請問遊戲官方在鎖帳七天後一直沒有動作,也並未遵照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解除對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之限制,請問我要怎麼主張才能讓官方遵照法規而行

3.. 要怎麼主張我的狀況才有機會讓官方解除我帳號的凍結

 

p.s. 如有錯誤 請告知

謝謝,辛苦了

tracy 104-12-28 16:27

請問玩線上遊戲開外掛,被抓第一次有在幾天後把帳號解鎖,

那抓到第二次還可以解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