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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點 105-02-24 15:01

我有報案銀行信用卡網路盜刷筆錄 這周有收到銀行寄來爭議款結案通知書陳述是網路商店的網購系統有問題 聲明不是銀行系統有問題 請問要如何辦理才好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4 19:34

您好,

 

1、已有報案被盜刷一事,則就依據銀行與你的契約來決定被盜刷時之處理方式。

 

2、通常信用卡契約會規範關於盜刷時之約定,建議可將契約交由專業律師檢閱,看是否有有利於你的條款可以向銀行請求扣除這筆盜刷款項。

 

3、亦可向消保官、金管會等單位申訴銀行,由這些機關居中調解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張惟勝 105-02-24 09:57
大家好 有些問題 希望求助, 我是一個未滿18歲的高中生,日前被告詐欺。 也做完筆錄錄音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手機app上有販賣一雙球鞋,但那雙球鞋我手上未有現貨 是採用對方匯款我在訂貨的方式進行。(但這點當下沒跟受害者說明) 在得知買方不方便匯款後,我們約定好-他使用超商的店到店寄送方式寄送現金給我(過程約兩天)而憑寄出收據要我在還未到貨的第一天先行寄出貨物。 但因網購的球鞋沒那麼快到貨,當下我手上是沒有現貨的。於是在約定日當天,我填寫了一張黑貓宅急便的貨單並拍給他(實際上是沒刷條碼的空單)過了兩天已宅配公司通知我地址填寫不清為由要重新寄件。藉此想拖延時間。 當天球鞋已到達我手上,不料買家提出退款要求。 因我手頭上早已不足2萬元 又約定兩天後匯款退回,卻遲遲想不到方法湊齊退給受害人。於是我又暫時關閉帳號想再拖延時間。 後來想到了一個方法-在(另一個)app上販賣一樣的球鞋,若有第二位買家購買則把他付款的款項先退還給受害者,在先與朋友或家人借款訂購,同時遭被受害者的朋友們發現我在app上繼續販賣這款球鞋 當成詐欺報案。 上述是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也跟筆錄時敘述的相同 兩位刑警也很好,建議我趕緊退還兩萬元給被害人,在開庭前和解 還告訴我這是可以處理的小事情 以後別再犯了。我也很後悔幹了這檔事... 剛剛有透過訊息向被害人道歉還有明日退還兩萬元,希望和解  對方卻表示不和解,一切照司法程序走,不需要退還兩萬元  想請問熟知法律的各位 能不能給予我一些建議 可尋之處還有即將面臨的問題 較好的處理之道 謝謝!!!
張惟勝 105-02-22 00:57

大家好 有些問題 希望求助,

我是一個未滿18歲的高中生,日前被告詐欺

也做完筆錄錄音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手機app上有販賣一雙球鞋,但那雙球鞋我手上未有現貨

是採用對方匯款我在訂貨的方式進行。(但這點當下沒跟受害者說明)

在得知買方不方便匯款後,我們約定好-他使用超商的店到店寄送方式寄送現金給我(過程約兩天)而憑寄出收據要我在還未到貨的第一天先行寄出貨物。

但因網購的球鞋沒那麼快到貨,當下我手上是沒有現貨的。於是在約定日當天,我填寫了一張黑貓宅急便的貨單並拍給他(實際上是沒刷條碼的空單)過了兩天已宅配公司通知我地址填寫不清為由要重新寄件。藉此想拖延時間。 當天球鞋已到達我手上,不料買家提出退款要求。

因我手頭上早已不足2萬元 又約定兩天後匯款退回,卻遲遲想不到方法湊齊退給受害人。於是我又暫時關閉帳號想再拖延時間。

後來想到了一個方法-在(另一個)app上販賣一樣的球鞋,若有第二位買家購買則把他付款的款項先退還給受害者,在先與朋友或家人借款訂購,同時遭被受害者的朋友們發現我在app上繼續販賣這款球鞋 當成詐欺報案。

上述是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也跟筆錄時敘述的相同

兩位刑警也很好,建議我趕緊退還兩萬元給被害人,在開庭前和解

還告訴我這是可以處理的小事情 以後別再犯了。我也很後悔幹了這檔事...

剛剛有透過訊息向被害人道歉還有明日退還兩萬元,希望和解

對方卻表示不和解,一切照司法程序走,不需要退還兩萬元

想請問熟知法律的各位 能不能給予我一些建議 可尋之處還有即將面臨的問題 較好的處理之道 

謝謝!!!

你好:

客觀上你的行為跟一般詐騙案件手法類似,都是網路詐騙慣行之方式,差別在於你主觀上是否有詐欺故意、不法所有意圖,你陳述的情節曲折離奇,要讓一般理性正常人相信,你並不是自始就沒有給付鞋子的意思會有難度。 未滿18歲會以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可以向法官求情,請求法官促成和解,但可能要接受相關之保護處分。
張惟勝 105-02-22 13:1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客觀上你的行為跟一般詐騙案件手法類似,都是網路詐騙慣行之 ... (恕刪)

感謝徐律師的回答

這邊剛剛受害人已答應和解 並簽寫和解書想請問這部分有什麼途徑可完成

yegg 105-02-11 23:02

第一次發問,請多包涵

小弟朋友近日網購了某樣商品,但是後來由於懷疑可能為仿冒品的緣故不願付款取貨(當初是採用貨到付款),而賣家用民法367條規定,要求我朋友要付款,不然要採取法律途徑。

想請問的是,這時候消保法第三節的特種買賣,那個七日內的期限能不能解決這問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2 13:08

您好,

 

您的朋友可主張貨品之內容、品質不符原先買賣契約內容為由,拒絕受領貨品並退回,況且網路買賣本就有7天鑑賞期可以無條件退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1-20 00:43

未成年網購,但是父母不准,如果要取消訂單可以嗎??因為賣家會說要請叔叔處理,他的叔叔是警察,可是我也有點懷疑賣家疑似騙人,所以想詢問一下是否能取消訂單也不用動用到法律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0 09: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購買的原因倘若是因為法定代理人拒絕同意的話,並不會構成違法,另外,倘若對方是業者,則我方本來就可以主張消費者保護法的猶豫期間(就是鑑賞期),可以於7日內無條件退貨。

2、?了避免爭議,可以由您的法定代理人與對方溝通,倘若對方恣意提告,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柏承 104-12-18 14:34

你好  我在網路上賣商品  但出貨時誤將其他產品寄給網購客戶   

隔天一發現打給網購客戶    但網購客戶說已經產品寄送出去  不願意幫忙追討產品      因客戶在網路上有訂購單   產品與實際收到不相符   我們該如何將產品追回 

你好:

可以通知該客戶因行政作業上的問題導致寄送錯誤,請客戶將商品寄回或由公司派員取回,相關費用應由公司負擔。 應趕快交付客戶訂購的商品,以免產生消費糾紛
沈恆 (沈律師) 104-12-18 23:47

您好!

如果對方所收受的產品與所購買的產品不一致,會構成不當得利,您可以請求返還該產品或請求賠償,但您也有義務另外交付對方所購買的產品。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athy 104-12-07 14:41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個問題,我有一個網購的包裹,寄件地址誤載為隔壁地址,其餘收件人姓名手機等聯絡方式均為本人資料無誤,快遞將該包裹投遞到隔壁鄰居,由鄰居僱用的煮飯阿桑簽收,貨運單上面蓋的是一個簽收章。鄰居收了該包裹後,並未聯繫本人,逕將該包裹拆封後轉送給住在同棟大樓不同樓層之親戚,其親戚後來覺得不妥才又電話聯繫本人交還該包裹。本人當時曾詢問何以明知包裹上記載的收件人姓名非其家人卻收取並擅自將包裹拆封,其親戚態度惡劣回稱,是因為地址寫錯,她阿姨(我們鄰居)以為是她訂的包裹才拿上來給她,東西有短少應該去找快遞,早知道她就不要好心送還包裹云云,言談中另透露她已經不只一次收到她阿姨轉送別人寄錯的包裹或物品,說什麼老人家不會特別留意這些之類,都以為是她訂的之類,至於我們鄰居到現在還不承認有冒領包裹及擅自拆封情形。請問這樣快遞公司及我們鄰居有構成背信偽造文書侵占竊盜詐欺等犯罪嫌疑嗎?是否為告訴乃論?要如何提告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7 15: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明知收件人不是自己卻簽收,並且送給別人,已經涉犯侵占罪。

2、至於偽造文書的部份,倘若他是簽您的名字,就會構成。

3、都屬於公訴罪,不過倘若您要提告的話,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至少由律師撰擬告訴狀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7 19: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詢問快遞公司,查詢簽收單,若對方簽您的名字,即有偽造文書之犯罪,若對方有收您包裹,但未轉交給您之紀錄,即有侵占之犯罪,您應先蒐集對方犯罪之證據,再委任律師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Rainbow 104-11-30 17:47

你好:

今年4月上網購買商品被詐欺,於11月份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準備程序),但因本人需上班無法前往出庭,因此想請問:


1.我是告訴人,因平日需上班,如無法到庭需向檢察官請假嗎?該準備什麼資料?以及如何辦理呢?


2.刑事傳票上備註:「可到庭陳述意見,或以書狀表示意見」,因此案是上網購買公司用物品,所以雖然無法出庭,但還是希望能保有追回被詐欺款項的權利。


請問各位律師幫忙協助解答疑惑,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已起訴,則請假應向法院為之,若無法出庭,則建議寫書狀向法官說明您的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yj253 104-11-27 12:11

律師您好;

爸爸、媽媽年紀大了(住嘉義) ,已經不方便外出採買大型商品,和爸爸溝通後並協同爸爸到銀行親辦網路銀行功能,並由我管理操作(住台北) 。

現在由我代為網購、宅配及刷我自己的信用卡,我再從爸爸銀行帳號自行轉帳到我自己的帳號(已設定約定轉帳)。就是不要有任何的麻煩,所以每次的採購都有將發票妥善保存,為能更加嚴謹,是不是有什麼法律措施,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讓兄弟姐妹沒有疑慮?

謝謝

你好:

最好與父母、兄弟姊妹坐下來談妥後,書立協議書,約定你所說的事項,並載明如何記帳、查帳之方式,讓父母、兄弟姊妹簽名,同時可約定扶養費的負擔。 若父母已經達到需要聲請監護宣告、輔助宣告之程度,可以聲請法院選認監護人或輔助人。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1-27 14:27

您好:

如前述徐律師所述,光留存單據或許還不夠,為免日後仍有糾紛,建議如您父親已達需要監護宣告之程度(此須有醫生診斷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為宜),可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並以您本人為監護人,為他代理日常生活及交易。如仍尚未到達此程度,則可擬定一授權書或委任契約,將您日常處理的事項約定在內,表明您父親已同意授權由您代理處置,並由您父親簽名蓋章,日後較無爭議。

hyj253 104-11-26 18:08

律師您好;

爸爸、媽媽年紀大了(住嘉義) ,已經不方便外出採買大型商品,和爸爸溝通後並協同爸爸到銀行親辦網路銀行功能,並由我管理操作(住台北) 。

現在由我代為網購、宅配及刷我自己的信用卡,我再從爸爸銀行帳號自行轉帳到我自己的帳號(已設定約定轉帳)。就是不要有任何的麻煩,所以每次的採購都有將發票妥善保存,為能更加嚴謹,是不是有什麼法律措施,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讓兄弟姐妹沒有疑慮?

謝謝

歪歪 104-11-22 21:17

各位律師你們好,

手邊有一個之前在線上購物購買的手機殼,

(沒有香奈兒、卡通人物等造型)

現在想要在網路將它售出,

請問,在線上購物網購買的物品,再出售給他人,

這樣有違反商標法嗎?

非常謝謝回答我問題的律師,感謝你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正品,則不會構成侵害商標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超人 104-11-15 18:28

我是新手 網購買東西

我是用LINE的聊天向買家買賣

我前些日子跟他說我要買  可是我還沒匯錢

今天下午我家人跟我說不用買  家人有買 所以我向他取消訂貨

但是對方卻說 已向廠商下訂 請不要造成他們的損失

我道歉過後對方還是說因為已經下訂  一定要買

現在對方一直傳訊息跟我爭辯  我該怎麼做._.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5 21: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倘若對方是經營者,我方收到貨物之後於鑑賞期內也可以要求無條件退貨,因此我方提前告知不夠買了,並不會構成違法,除非我方是故意要造成商家損害。

Kate 104-10-16 11:35

請問因為公司在食品內容上有寫到"預防"....而被衛生局來函說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需要陳述意見,請問需要寫陳述意見書嗎?還是只要依據他指定的時間去衛生局口頭陳述意見就好?

我們在網購上販賣的食品其中含有杏仁果跟巧克力,但我們只有敘述杏仁果和巧克力有什麼預防功能,並沒有宣稱我們產品有什麼療效,不曉得除了這個以外,還能陳述什麼?能夠讓衛生局到時面對面的時候不要對我們進行罰款?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0-16 18:31

您好!

「預防」什麼呢?如果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2項,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者,會處60萬元至500萬元之罰鍰,責任頗重,應謹慎應對。既然開公司營業建議應找正式諮詢為宜,事前向法律顧問諮詢才能減低法律風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仍應先寫陳述意見書,若是口頭陳述,則有時記錄者無省略許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ate 104-10-17 19:4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仍應先 ... (恕刪)

謝謝您謝律師~

Kate 104-10-17 19:5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預防」什麼呢?如果違反
謝謝您沈律師
小柏 104-10-13 21:06

請問各位大律師

世界名畫有所謂的著作權,還是有什麼法律保護嗎?(像是莫奈的畫,或梵谷的向日葵,或月光的名畫)

可以在外國網購複製品(贗品)回台裝飾自家房屋嗎?

會有法律問題嗎?謝謝各位大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4-10-14 05:15

您好!

1.  畫作自完成時起即受著作權法保護,但若著作人已經死亡,原則上著作權只存續至著作人死亡後五十年。
2.  如果原畫作已經過保護期限,則純粹的原畫作複製品本身不享有著作權,不會有侵害著作權問題,但若有經過改作,則改作之作品有新的著作權,仍有可能侵害著作權,此時最好能確認來源合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許 104-09-21 23:37

Hi 各位專業的律師,

兄長為了補貼家裡經濟,到掏寶網購買藥物(類似男性壯陽藥),但藥物在桃園海關時就被查扣,說在台灣這藥品歸類在三級毒品,所以我哥觸犯了藥事法!

可以用罰緩解決,但我哥因為經濟能力問題,所以原先打算去辦理分期,但因為他本身精神狀況較差而且患有憂鬱症,所以事情可能忘記,昨日去派處所打算辦理分期時,被告知已經過了上訴其,所以當場扣留至看守所,說要被關三個月。

想煩請各位律師分享該如何處理,我哥患有憂鬱症,很擔心他在裡面的狀況,可以直接用現金保釋嗎?還是有什麼辦法可以把他快點弄出來!!麻煩各位幫個忙,家母上了年紀,非常擔心。他很孝順,只是可能著急賺錢,而且基本知識不足夠,所以觸犯法律!

你好:

若判決主文諭知得易科罰金,而當初未籌得款項,沒有聲請易科,可以嗣後再向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

小市民Z 104-09-21 03:06

本人在今年3月從大陸掏寶網購買電子菸與煙油及濾心用品

因身邊朋友都有在使用,認為可以替代香菸達到戒菸效果

味道也比較香,搜尋台灣的拍賣網站比較過後發現掏寶網售價較便宜

於是上網購買數支電子菸,賣家贈送許多煙油,沒想到包裹被海關查扣

當時以為是電池或液體關西,就也沒有多想,沒想到最近收到海關信件通知

說那個包裹內含有尼古丁成分煙油,疑似緯反藥事法請我到海關說明,

我並不知道那些贈送的煙油裡含有尼古丁,到底要怎麼說明比較好呢

本身是無前科沒有犯過法的人,所以現在非常擔心,

從來也沒想說上網買東西竟然會犯法,電子菸算是年輕人中普遍的玩具

在台灣也有專賣店,所以我非常驚訝,

電話到海關詢問,那邊說明也不確定包裹是不是我買的因為只有收件人跟地址,也沒有寄件人,所以才通知我

我到底要老實承認是我買的 還是乾脆說包裹不是我的呢

如果到了地檢署,要先去接受偵查再申請緩起訴?還是事後申請?

或是檢察官會自己判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電子煙若是屬於醫療用品,則未經許可輸入,即會觸法,而尼古丁的部分,若於訂購時不知對方會附贈,則可以提出抗辯,至於是否承認,若相關事證已明確,則您應主張從輕裁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市民Z 104-09-22 21:18

請問律師我應該在什麼時候提出我不知道贈送的電子菸掖內有含尼古丁成分呢?

須事先向海關說明還是等真的被送到地檢署時再向檢察官解釋?

購買的內容其實是跟朋友一起團購, 非全部本人自用

應該要說是團購,所以才有數隻電子菸 ,還是應該說全部本人自用呢?

會不會有購買的人全都被處罰,還是只會針對包裹購買人處罰?

妮妮 104-08-14 10:29
請問我信用卡給女朋友刷卡上網購物、兩個卡刷了16萬、沒有在ㄧ起了要如何討回 要回來機會大嗎? 因為畢竟是男女朋友當初在一起、就給她卡號購物耶不知她刷兩張卡16萬 我現在傳訊息給她她對沒有回應、證據只有她上網購物的紀錄而已、收件人也是當初用我的名字收的

你好:

你要先釐清當初將信用卡交給女友是贈與或只是借貸,一般大老闆包養小模、小三,給信用卡刷,通常都認為是贈與。 如果是贈與除非有撤銷贈與之事由否則要不回來,如果是借貸,你可以催告女友返還借款。 最大的問題是你要怎麼證明是贈與還是借貸? 如果是盜刷你直接提告偽造文書即可,檢察官起訴後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依損害賠償請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4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妮妮 104-08-14 01:31
請問我信用卡給女朋友刷卡上網購物、兩個卡刷了16萬、沒有在ㄧ起了要如何討回 要回來機會大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4 06:13

這種類型,重點在於證據,也就是你有沒有辦法證明你當初只是借她刷。

您好,看您當初的意思是借給她刷,還是單純的贈與,如果要有辦法拿回來就要收集當初只是一般借貸的相關證據,譬如說有沒有證人或是當時對方所留下的訊息等證據

ying 104-08-12 18:21

今天收到保智大隊的通知信,告知我觸犯商標

去電詢問後得知是我網路賣場裡販賣的一雙雨靴

是HEINIU 高筒雨靴

但我在當初的頁面裡販賣有註明這段話"

此為自訂款HEINIU 高筒雨靴

非元歐美正版如有了解過這款的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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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意 " 正版 " HEINIU 與否的dear們請至官網購買歐

我們已說明非常詳細

同意者再下標"

因有告知清楚,所以不知道也有犯法,一直到收到這封信件後知道一樣是觸法的

我也知道了我賣的是仿冒品,所以下周去做筆錄也會勇於認錯

但我想詢問的是要怎麼減刑之類的,因為我查了很多相關案例,很多人都說是無抑或是轉賣一件而已,但我是販售,目前為主賣了11雙,每雙約賺$500, 看到很多其他人說就跟檢察官說"真的不知道是觸法這種話"可以減刑((別人說死都不要承認你知道你賣的是仿冒品----這句話是對的嗎??))但我不知道我該怎麼講,也有看到有人說像我這樣是刻意販售,刻意販售仿冒品是很重的罪名,沒有賠個幾十萬是無法解決的,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或是提出哪些對我較有利的東西可以讓罰鍰跟刑責能降低,我願意負擔賠償也願意認錯,但希望把傷害降到最低....也沒有那麼多可以賠...請求律師告知我該怎麼做或準備甚麼資料跟東西? 以及想知道相關賠償價格是怎麼制定的呢?  另外此案件我是有要負擔刑法民法呢? 兩邊都要賠償是嗎? 還是統一的? 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一般來說,是想辦法與被害廠商和解以爭取檢察官緩起訴

二、如果檢察官起訴的話則去爭取法官緩刑

三、也有人要爭無罪的,那得多查一些無罪判決來參考再擬定搜證方向。

四、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五、如果是走認罪和解的路,那麼賠償行情則多查一些民事判決來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2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所加註知這段話,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您明知系爭商品未經授權,卻仍為陳列販賣等行為。建議您與廠商和解以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ying 104-08-15 02:3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所加註知這段話,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您明知系爭商品未經授權,卻仍為陳列販賣 ... (恕刪)

請問你說的"註知這段話"是指我在頁面上敘述的這段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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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在做筆錄時該說到這件事嗎?(講或不講到 哪者較好)

另外想請問如檢察官詢問我說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是賣仿冒品?

是要像別人說的堅持裝傻不承認嗎? 還是承認對案情較有利呢?


ying 104-08-15 02:42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一般來說,是想辦法與被害廠商

 

想請問那您提到的第五點

五、如果是走認罪和解的路,那麼賠償行情則多查一些民事判決來參考

 

要去哪裡查相關民事判決呢?或是收尋哪些資訊可查到呢?

另外想再請問一件事,跟廠商談和解,但我現在不知道廠商是誰

也不知是誰對我提告.只有警察跟我說是雨靴,

正常大家是在法院才會遇到廠商嗎?

當下法院判別是刑法民法?

此案件我是有要負擔刑法民法呢? 兩邊都要賠償是嗎? 還是統一的? 謝謝

ying 104-08-15 22:52

抱歉!我不清楚該按引言回覆還是回覆主題你們才會收到,因為周二就要過去做筆錄

 請問你說的"註知這段話"是指我在頁面上敘述的這段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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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者再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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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在做筆錄時該說到這件事嗎?(講或不講到 哪者較好)

另外想請問如檢察官詢問我說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是賣仿冒品?

是要像別人說的堅持裝傻不承認嗎? 還是承認對案情較有利呢?

另外請問我是要去3次是嗎?

1.警察局做筆錄? 2.偵查庭-檢察官? 3.法院-開庭?

這樣對嗎?

林內 104-08-11 20:26

日前上淘寶網購健康食品,因為收件人和住址都是錯的,只有電話是正確的,結果警方說東西不能進來台灣,如果不承認是自已買的話,會成立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1 22:29

可以爭執看看非訂購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收件人及地址有誤,當然可以主張您非買受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娃娃 104-07-20 22:45

您好~我在露天有販售手機殼,部份有hello kitty、迪士尼及漫畫人物的(像美少女戰士之類的),我是在三麗鷗官網購買後,再至拍賣販售的,利潤也在90塊~100塊上下,這樣有算侵犯到商標,我的商品標題有注意是日本代購的字樣,這樣是可以的嗎??

盼回覆,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正版商品,則依權利耗盡原則,並無商標侵權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娃娃 104-07-20 23:08

您好,但我的商品的圖是來自日本三鸝歐官網提供的圖,標題也有清楚註明【日本代購】,但若是台灣代理檢舉說我不是正版商品,要我提出證明,我只能將官網購買的頁面一個個截圖下來,若僅是下架不準販售還好,但若是要出庭的那我的那些購買證明能證明我屬代購方式進來販售的嗎??

我的標題若有清楚的標示日本(韓國)代購,這樣是否可以讓代理商知道我是屬代購,商品也是正品,這樣會侵犯到他們代理商的權益嗎??另外想詢問一下,有些商品像三鸝歐的、迪士尼的都會有仿偽雷射貼紙,但有些韓國當地的品牌沒有仿偽貼紙,那這樣會不會在台灣變成是仿冒品,我又該去哪可以查詢哪些商品台灣已有代理商了呢??

首先,如果可以提出是在官網購買的證明,那就足以證明你沒有明知的故意。

其次,對於真品平行輸入使用原廠商標的問題,法院實務判決採取的是國際耗盡原則,只要你能證明這些商品是商標權人賣出真品,那麼即使是在國外購買之後再進口轉賣,法院認為該行為並不會侵害商標權人的權利,亦不至於構成犯罪。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人網頁的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amberhung 104-07-07 00:04

你好

請問我網購商品5款14件 購買前有先跟對方確認數量 並明白表示所需規格

結果1款少寄4樣 1款要小變大 1款是完全跟照片不同款式與顏色

請問這種情形是否構成詐欺??

 

因為錯誤率太大 所以我覺得他是故意的

而對方評價有近百個買家與我同樣情形 都是少寄 或是寄錯 或是寄壞掉的商品


經反應後對方沒有質疑 就說可以退款或補寄

(那是否證明他早就知道東西有少?)

對方答應退錢或是補寄 但多加刁難 要求以對自己有利的方式進行

 

詐欺行為成立後說要退款 這樣還構成詐欺嗎??謝謝

 

詐欺取財罪必須是對方自始就有不法得利的意圖且須有使用詐術的行為,如果真的只是不小心寄錯東西那僅會構成民事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責任

不過,根據你的陳述,對方已經有很多的不良紀錄,對方似乎是故意寄出比較不值錢的貨品以便從中獲利。你可以將對方經常寄錯東西的評價影印起來,然後與對方對話,如果對方對於退款百般刁難,這些證據應該有相當的程度可以認定對方有詐欺的意思存在,你可以將這些資料提供給警察機關,並提起詐欺取財罪的告訴。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07 12:10

要告詐欺就要證明對方是明知東西有少或有錯誤,除了您提到「對方沒有質疑 就說可以退款或補寄」外,若要提告詐欺,就要再多從與對方的交涉中套出一些話,並輔以先前有過多人反應相同情形為由,這樣證據才較為有力。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7 19:38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之情形,應僅會有民事問題。

amberhung 104-07-07 22:34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詐欺取財罪必須是對方自始就有不法得利的意圖且須有使用詐術的行為,如果真的只是不小心寄錯東西那僅 ... (恕刪)

因為購買前我有先詢問他是否有五個 他說有 我才下標購買

她明知道我要五個 我也的確付了5個錢 但實際只來1個

只買五款 兩款寄錯一款沒寄 用無心來解釋 說的過去嗎??

 

 

 

小柏 104-06-28 21:18

大家好,我在淘寶網購『一件仿牌球衣』想自用,請物流公司寄來台灣,目前被海關查驗,要請清關公司附個案委託書。不過,已詢問其他律師律師說扣關的可能很大。

想請問如果貨品被查扣,我可能面臨什麼樣的刑責與罰則?

現在很擔心,麻煩大家了。

Wei Wei 104-06-22 00:49

想再請問一下,網路購物未達一定金額都會有運費,那退款是退我實付的總額還是只退商品部份的金額呢?謝謝!因為網購平台系統是直接輸入退總額,特來請教專業的回答!

nancy 104-05-10 15:45

本人在網路上請對方代買網購價值42900元筆電,已匯款至對方提供的郵局帳號,不料寄來的卻是價值2000多的電腦零件,聯絡對方求解釋,對方又不予任何回應,當天晚上遂至警局報案提告對方詐欺,對方帳戶被凍結。

隔天對方主動聯絡,經確認應是第三方廠商出貨出錯,於是幫我申請換貨,最後拿到了原定的42900筆電。

現在問題來了

1.今天凌晨提的告訴,員警說此案已呈上,我該怎麼做才能幫助對方盡速脫離涉嫌詐欺以及帳戶盡快解凍? 找負責偵辦此案的偵查隊員可否撤銷告訴? 我該如何表達此案係屬誤會?

2.對方若是提誣告,或是要求我賠償其在帳戶凍結期間的所有損失可行嗎? 我該如何自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0 16: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與對方簽立和解書,記載我方於何時已經拿到筆電,並且只是誤會,然後呈報給檢察官

2、倘若我方的陳述沒有不實,對方事後與我方聯繫並且給付正確筆電,仍不會構成誣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0 22:52

您好,建議與對方簽立和解書,並具狀撤回告訴,表明為雙方間之誤會(可將詳細情形說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0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對方簽訂和解書,並具狀撤回告訴,另關於誣告部分,您不會成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RSZ 104-04-15 23:23

您好!

我在露天拍賣網購一雙鞋子,可是是利用LINE與賣家進行交易,此商品是利用宅配貨到付款的,當我收到商品的那一天也當下完成付款動作了,可是當我打開包裹的時候發現這不是我要的,收到的商品與露天上賣的完全不符合,我當天也有用LINE與賣家聯絡,可是賣家從那天到今天都還沒有給我回應,我有再點到露天商品的網址,但頁面是顯示商品已下架,我也利用露天客服詢問下架原因,說是因為賣仿冒品而被下架,賣家帳號也被停權,所以我找不到賣家的聯絡方式,也試著問露天客服這筆交易要怎麼辦,可是露天客服的回答不是我要的。

聽說要先由賣家聯絡宅配人員再請宅配人員到我這裡收取退貨商品,然後賣家會再退款給我,可是賣家現在是不回應的狀況呢,看了一下包裹上的寄件地址,但地址是冠麟流物,那我是要怎麼處理這包裹?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6 14: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回覆不是您要的,是指何方法?

2、倘若您是以非仿冒品的價格購買的,倘若該產品是仿冒品,您可以提起詐欺告訴。反之,則僅為民事糾紛,您可以向消保官提出出訴或是提起民事訴訟

 

 

張源傑 (張律師) 104-04-16 19:28

 

您好:

依您所敘述之事實,在這買賣關係中,您是買方,而賣方是您所敘述之賣家。買賣契約存在於你以及賣家之間;因此,您要主張買賣關係上之權利,都要針對賣家。拍賣網通常只是提供一個網路銷售平台,並不經手管理賣家與消費者之交易,充其量只負責到代替賣家收貨款而已,因此甚難依照買賣關係請求拍賣網就此事負責;宅配人員為履行輔助人,協助賣家將貨物送到消費者手上,本件貨物完好自賣家送抵消費者,無過失可言,有過失的是賣家將錯誤的貨物放入包裝之內。

因此,您能主張之對象為賣家而已,當賣家不出面時,您可以請露天拍賣網提供賣家資訊。若露天拍賣網持續不願意提供賣家資訊,倘若您決定對賣家採取法律行動時,通常在訴訟程序中,我們可以經由法院以公權力之方式,要求露天拍賣網依法提出。

關於本案如需詳談,或是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張源傑律師敬上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Zoomlaw Attorneys-At-Law

台北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71號5樓之4(近101大樓)

電話:2759-5585轉8803

e-mail:James.chang@zoomlaw.net

Website: http://www.zoomlaw.net/

Blog: http://zoomlaw.pixnet.net/blog

 

jui 104-03-20 09:25

我去年11月中旬跟同事一起下訂網購,我先墊錢

後來12月收到問題商品,賣家態度極差,收到當天已經拍照瑕疵部分,跟賣方反映卻說他們商品不會有問題,要我把商品寄回去確認,隔天就寄到門市(沒給地址),賣方故意拖延超過我簽收後7天才取件。

中間我也一直與對方連繫,對方聲稱要調在廣東出貨監視器看出或有無異狀才可退(拖延時間),說如果我先去消基會申訴就不退我錢,我說收到退款會撤訴(因為感覺賣方一直拖,就有去消保申訴),賣方卻說他們非企業經營不適用7天鑑賞期,叫我東西寄回去就搞消失且拒絕任何聯絡,只給我一封網路通知信說商品確認無任何瑕疵不余退款,也沒有還我商品和退換動作。

由於網路給的地址找不到此人,所以消基會也駁回,後來我就去警局報案,也有受理,用匯款帳戶去報,通知對方卻都不出面。

通常要等多久,或是要去哪詢問才會知道案件受理進度?

我有收到移請接續偵辦到桃園的通知,後續回台南報案地方詢問,警方也說要等檢察官傳到對方出庭,至今對方都不出現,這種案子有期限嗎?會不會時間一久就不能處理了?

如果不是人頭帳戶,那需要多久才會凍結,中間會不會把錢都轉出了?

檢察官後續會怎麼處理,或著我應該提供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0 11: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移送到桃園檢察署,代表已經有查到人在桃園了,可能是對方,也可能是帳戶持有人。

2、目前因為偵查不公開,所以無法查詢案件,只能靜待通知,至多就是可以查詢目前案件的案號股別,然後可以寫狀紙表示意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公司仍需幫您們投保,建議您們可以向勞工局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ui 104-03-21 03:02

我跟我同事關係不錯,向來是拿到商品確認完才跟同事們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從來不會商品寄來他們突然不要、未給錢等。

所以我不想跟同事之間有其他眉角,且此次網路購物不是公司採購之商品,只是同事私底下團購而已,應該沒辦法向勞工局申訴,還是有其他方法?

jui 104-03-21 03:18

可以詢問曹律師,有無處理過類似此詐騙案子嗎?

 

對方遲遲不肯回應,網路標榜24H線上LINE客服,拖了好幾天都以讀不回,最後我言語提到要到消保申訴才姍姍來遲的回覆,內容卻責怪我不懂體諒及訴說這是正常處理流程我沒有立場去催等等,後來對方還是有答應要退款給我,說是要調監視器多少天和商品寄回檢查確認有無問題才退貨,對方拖到最後一兩天才去門市取件,跟他說明我會先去消保申訴,若他有退款給我也請他不用擔心可以撤除,最後他卻罵說不想聽我的鬼話,如果我堅持要申訴弄得那麼麻煩就不退我錢了,我也把我的立場跟他說明,之後就不斷敷衍監視器內容、搬運沒問題等等藉口,還有超過7天不能無條件退,以及否認為企業化經營不適用7天鑑賞期,後來收到商品對方通知我說,商品沒瑕疵草草了事,也不要再找他理論他也不再回應我,隨我去消保申訴及報案,還說警方也不會受理此案。

 

我想他可能也是常用這種手法對付想退款的民眾,收到不滿意的商品只能認栽,給中評、負評也會被對方推託狡辯成是我們買方強詞奪理,要我們先給好評/改成好評才會怎麼怎麼樣,而且我收到全數商品的品質都不符合網路照片期望,商品不滿意還不能給負評。

 

好啦= =我知道很像消費糾紛

報案後,只能空等嗎?感覺沒有辦法解決

對於賣方,我強烈覺得對方時常這麼處理,這樣有辦法要到錢嗎

事出之後,多次與對方連繫卻避而不回,以長達好幾個月了,除了求償詐騙金額外也希望得到公道,更不希望其他買家再遇此狀況。還有無什麼方法讓對方得到教訓?

假設對方不是人頭戶,應該可以怎麼處理?

jui 104-03-20 09:11

我去年11月中旬跟同事一起下訂網購,我先墊錢

後來12月收到商品瑕疵,賣家態度極差,收到當天已經拍照瑕疵部分,跟賣方反映卻說他們商品不會有問題,要我把商品寄回去確認,隔天就寄到門市(沒給地址),賣方故意拖延超過我簽收後7天才取件。

中間我也一直與對方連繫,對方聲稱要調在廣東出貨監視器看出或有無異狀才可退(拖延時間),說如果我先去消基會申訴就不退我錢,我說收到退款會撤訴(因為感覺賣方一直拖,就有去消保申訴),賣方卻說他們非企業經營不適用7天鑑賞期,叫我東西寄回去就搞消失且拒絕任何聯絡,只給我一封網路通知信說商品確認無任何瑕疵不余退款,也沒有還我商品和退換動作。

由於網路給的地址找不到此人,所以消基會也駁回,後來我就去警局報案,也有受理,用匯款帳戶去報,通知對方卻都不出面。

通常要等多久,或是要去哪詢問才會知道案件受理進度?

我有收到移請接續偵辦到桃園的通知,後續回台南報案地方詢問,警方也說要等檢察官傳到對方出庭,至今對方都不出現,這種案子有期限嗎?會不會時間一久就不能處理了?

如果不是人頭帳戶,那需要多久才會凍結,中間會不會把錢都轉出了?

檢察官後續會怎麼處理,或著我應該提供什麼?

calioz 104-03-12 17:27

本人於3/9間於網路拍賣欲向某賣家購買包包,並約定隔日實施面交,但本人並沒有下標,隔日交易完後返家,才發現實品與賣家當初在網頁刊登的尺寸不一樣,當初網頁內容刊登的是中包款,但回家丈量之後才發現是大包款,而且與原廠的尺寸核對,確定我買到的是大包款,我想退貨,但賣家卻說因為是面交,你也已經看過商品,付了錢,代表已經完成交易,當時也沒拿著刀子架在你脖子強迫你買,事後打電話簡訊都不回,我已經有向網路平台申訴,但回覆卻說因為是私下交易,並沒有下標,要我自己準備資料向法院訴訟,以下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1.我現在只有賣家的電話,並沒有其他聯絡方式,我要怎麼向法院提出訴訟?
2.我已經有向消基會跟消保會提出申訴,但是承辦人都說勝訴機會不大,因為我已經檢視商品,也付了錢,所以代表已完成交易,但是當時我只是檢視商品有無缺損,並沒有針對尺寸去測量,更何況當時的狀況下,我也沒有工具可以測量,我的認知就是賣家在網頁刊登的是中包款,所以我也認定應該就是中包款,事後賣家也回覆說,當初她買的時候,店家就跟她是中包款,所以他就認定是中包款,請問我可以以刊登內容與實際商品尺寸不符,要求退款嗎?
3.已經查過消保法,雖網購屬郵購範疇,但因為已經檢視商品,此法條已經不適用,請問是否還有其他法條可適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2 18: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不論是消費者保護法,抑或是民法的瑕疵擔保責任,倘若當時對方沒有惡意欺瞞,且您已經檢視過商品而未即時提出,則此部份已經無法救濟

倘若對方有惡意欺瞞,則可以依據詐欺行為救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陽 104-03-06 00:23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
前幾天我在知名寶物交易網購買了一隻遊戲帳密,購買完成後我在遊戲中被人說是盜用者,我向他人說明我的帳號是從寶物交易網所購買後,對方跟我說我買到了贓物,然而我向我原先賣家詢問後他說他是在語音平台跟人收購後再拿來轉賣的。因為我原先也不知道此帳密是被盜用的所以才購買,這樣的話如果原先遊戲帳密主人要告的話我是否有觸法?本人目前差幾個月才滿18這樣的話我該如何是好?

楊律師 104-03-06 01:09

您好,對於您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刑法第 349 條規定 

收受、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媒介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為你不是故意購買贓物,所以刑事上並無責任,民事上又因為你是在交易市場中付出金錢購買此角色帳號,所以真正被盜帳號的人,也要返還你購買這隻角色的金錢後,你才需要將此角色還給他

 

 

供參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6 10:31

您可以主張您對於該帳號為他人所有您不知情為由,主張自己輸入他人帳號密碼、變更他人電磁記錄等行為都沒有故意。

小陽 104-03-06 12:51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可以主張您對於該帳號為他人所有您不知情為由,主張自己輸入他人帳號密碼、變更他人電磁記錄等行為 ... (恕刪)

那不好意思再請問一下律師,因為目前我已知道帳密是被盜的,而我當初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正當從知名寶物交易網所購買的,所以我目前可以正當上線遊玩嗎? 如果上線遊玩的話,往後帳密原先主人要提告,我是否需負刑責?

Eric.L 104-02-07 10:05
請問我去年網購詐騙ㄧ萬多元 詐騙集團被抓到了,前陣子有去開一審庭(不知背害人沒車馬費...) 這幾天收到對方律師寄來的和解書 上面寫說要賠我4000元分兩期 我覺得金額實在太低了 被騙一萬多加台北高雄高鐵來回還有跟公司請假 我想要求2萬元 請問我是不是就不要理會那張和解書 還是要怎麼做呢 法院會開二審庭之類的嗎 沒碰過這種事情不知道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7 21: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和解書倘若您同意,只需要簽立並交給對方就會生效。

2、倘若您認為和解金額過低,可以與對方聯繫,否則就必須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namake_neko 104-01-22 13:42

網購買了三樣物品  都已經信用卡付清 物品很久沒收到察覺有異 上網查新竹貨運貨單查發現早就已經被領收 打去物流公司追查 他們說物品送達給我的時候 有打電話簡訊告知領收 還說我請一問男同學幫我領收 在他所說的時間點 調閱通聯記錄看 完全沒有任何電話來電也沒簡訊 更不用說什麼男同學我在貨物註明欄有寫"限本人親自收" 結果現在新竹貨運要我當作自己花錢送禮物給陌生人 不願意處理 請問我該怎麼保障自己權益跟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3 09: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業者顯然有疏失,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2、一般來說都會有簽收單,可以從簽收單上知悉受領人為何人,倘若另外涉及業務侵占或是偽造文書,屆時可以再追究相關的民事責任

橘子 104-01-10 02:11

你好:  近日在拍賣網購買商品 選擇超商取貨

因未收到訊息通知  商品便退回賣家所在的

於是賣家要求我退環他代墊運費80元

我答應了! 賣家便又說要求我取消負評

若不取消便要採用法律途徑....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香草咖啡 104-01-04 13:52

律師您好:

1.日前我上網購買二手相機,賣方(男子)給予匯款帳戶(為另女子持有)

於是本人匯款七萬元到女子帳後,

誰知那女子與男子之間有債務糾紛,也並未收到相機。

2.我曾向法院提告詐欺,凍結帳戶後,女子持續和我聯繫,開庭最後女子不知情,非蓄意,以不起訴結案。

3.遲遲女子不願意還錢,對方也不再跟我聯繫,當時我的聯絡方式女子宣稱是警察方面給的!

請問:

1.我在無法取得聯繫方式,能否以侵占罪起訴?

2.由於警方透漏我的聯絡方式給那位女子,是否能一併提起告訴?(洩漏個人資料?)

以上,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4 14:37

您好,可民事起訴不當得利請求返還您已匯入之金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4 15: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匯款,亦可考慮對對方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對方這名女子無法律上之原因,未歸還你的匯款,這個是民法上的不當得利
至於再告侵占的話,證據蒐集部分要再齊全一些。

 

歡迎來所詳談或電詢本所律師
所址:臺北市信義路4段391號12樓
電話:(02)2758-7681

Summer 103-12-27 00:02

我是XX拍賣的賣家~

我想請問如果從大陸官網購買海美迪網路電視盒~

此款商品台灣也有官網在販賣~

買回來後自已有多裝了一些軟體 然後再加一些價錢在網路上賣出~

然後標題有打官網正品海美迪網路電視盒

請問這樣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還是要一定要成為代理商或是一定要拿到授權書才可以販賣?

還有如果我是賣他的正品並非仿冒品~那我要用他們網路上的圖是不是也要經過他們的同意?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7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商品確實是原廠貨,屬於平行輸入,不會違反商標法。

2、但是您加裝軟體及使用照片的部份倘若沒有經過授權,則違反著作權法。

none 103-12-22 11:11

您好:

去年於PC HOME網購詐騙(被害人),前幾天收到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傳票,其備註欄標註:請自行斟酌是否到庭表示意見,亦得以書狀表示意見。請問應該要如何處理?

您好:因為您是該案的被害人,出庭身分係屬證人,出庭時應會請您陳述遭受詐騙的過程,若您時間上可以配合,建議配合院方時間出庭應訊,若該案終結,您可依刑事判決結果提出民事求償,拿回損失的金額。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none 103-12-22 13:13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您是該案的被害人,出庭身分係屬證人,出庭時應會請您陳述遭受詐騙的過程,若您時間上可以 ... (恕刪)

 因居住在台北,北高來回的交通費就相當可觀...

且之前有和解(和解人為詐騙帳戶所有人,與這次的被告不同)並拿到和解金,損失不多,故較傾向不出庭。若選擇不出庭,是否一定要以書狀表示意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該是告訴人身份,建議您仍寄一份書狀向法官說明您是要願諒對方以及您希望對方賠償的條件為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2 18:35

您好,通知單之意思僅在表達可親自到庭或撰寫書狀表示意見。

babi 103-12-20 16:46

請問有買家在網路上跟我訂購東西

共180個品項

從八月到現在十二月了

僅在八月時付了3/10左右訂金

再無任何回應

日前要求完成交易 匯入尾款

也寄了存證信函 請買家在期限內完成交易

否則不退還訂金 另外處理商品

但是買家未在期限內匯款

買家表明 其中1/3商品不願意購買了

希望可以少付錢

但我要求買家完成交易

買家表明 如果我執意要求他購買全部商品

他會匯款後 利用網購的七天鑑賞期

把全部的東西都退回來給我

惡意的大量退貨

造成我很大的損失

請問我有甚麼方法可以自保呢?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12-23 00:30

 既然有1/3的款項在你手上,急的是對方吧?

建議發電子郵件給對方要求給付全額費用,否則交易取消,

你將扣除若干違約金後退還餘款

至於違約金可以扣多少,看你們當初約定,

如果你是因為對方下訂單而跟他人定貨,定貨成本已經高於定金,那可以沒收全額定金

阿華 103-10-14 16:42

我想請教一下  原先我在網購上與人有糾紛 

然後我到了消保會納申訴 案件也受理了

幾天後賣方卻突然傳了一封簡訊給我

內容是他說他以致電給消保官 消保官對他說

他所賣的商品不適用於七天鑑賞期  所以他不會幫我退款退貨

之後我致電消保官 得知原來他傳給我的簡訊是捏造的

他的商品不但適用七天鑑賞期 而且物品屬損壞 無關七天鑑賞期的問題

消保官甚至沒有這樣對他說過那些話

請問他這封簡訊行為 是否以達到 詐欺的要件?

若是他堅持不退款退貨 使否也達到侵占的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5 14: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案應該只是消費糾紛,尚無法構成詐欺或是侵占罪,不過還是可以蒐集證據之後提告

2、此類消費糾紛,建議應該委請律師撰狀提告,避免日後發生誣告爭議。

阿華 103-10-22 00:44

律師您好 剛剛才發現有回應 再次感謝回覆 但仍有疑問 懇請曹律師能再次解惑

如果他本身寄來的商品早已損壞 依民法354條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我是否有權因物品損壞而要求解除交易契約 如果我有權這樣做 但對方卻堅持不退款退貨

聲稱這是運送過程中的碰撞導致損壞 與他無關 說是如果我要退回修理 需額外支付費用

甚至在最後還用簡訊誤導我 騙我說消保官對他說商品不適用七天鑑賞期 所以他不用賠賞我

因此出現兩個問題 其一 物品並非因鑑賞不滿而退貨 而是因為物品損壞

                         其二 當我致電消保官消保官卻回應我 賣方說的話並不成立

其第二點為什麼還不能構成詐欺> 詐欺不是以欺騙手段獲取利益,例如行使假文件及作出虛假陳述等。 為何不能構成? 還是詐欺詐騙不同? 

還有個問題 如果對方一直不肯退貨退款 也一直拖延不理會   我的錢還在他那 這樣他還不算是侵佔我的錢嗎? 這些過程簡訊我都有留下 難道這一切 我只能摸摸鼻子認賠?

大熊 103-09-24 01:12

律師們好

最近我有想自己搞網拍,所以準備用網購在大陸批一些錢包運回台灣來賣

想請問

1.錢包若是有品牌,但是該品牌網路上完全搜不到相關公司資料,在台灣並無代理商,也沒有在智慧財產局網站上搜尋到任何有關該品牌或商標的資料,這樣的錢包在過海關時會不會有仿冒品或違法上的疑慮?(因為我不確定賣家賣給我的是正是仿,但聽說在海關被查扣要是被發現是仿品仍會有法律問題)

 

2.承1,這樣的錢包可以在網路上販售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4 09: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品牌倘若在台灣沒有代理商、也沒有註冊商標,則應無侵害商標權的問題。

2、本文建議您應該請賣家檢附商標權利證明書,以避免發生爭議。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9-24 11:13

補充意見:

1.答:進口商品之品牌網路上完全搜不到相關公司資料,在台灣並無代理商,也沒有在智慧財產局網站上搜尋到任何有關該品牌或商標的資料,似乎如樓上大律師所言,理論上無侵害商標權的問題。但大陸是目前世界上仿冒品主要輸出來源,雖查無上述資料,不代表進口之商品為真品;在台無權利人或是被授權人,僅生無人進行認定是否為仿品問題;另未在台灣註冊之商標,基於屬地主義,原則上亦不受台灣保護。但,若不確定出口商賣給您的是真品或是仿品,建議謹慎為之,若海關認定是仿品,將先移送司法機關(進口侵害商標權之貨物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如經無罪、免訴、不受理、不起訴…,將改由行政機關裁處。目前實務對於不確定出口商所發貨物是真品或是仿品而進口,多認為是有過失,進而海關緝私條例第39條-1加以處罰。

2.承1,這樣的錢包可以在網路上販售嗎?

答:不是仿冒品亦未違反其他法令,可以在網路上販售,對於貨源來歷是否有正當權源,應事先做查證,若不確定所販商品是真品或是仿品,建議謹慎為之。

海關緝私條例第39條-1

報運之進出口貨物,有非屬真品平行輸入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者,處貨價一倍至三倍之罰鍰,並沒入其貨物。但其他法令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蠻子 103-09-22 00:49

您好

想請教關於淘寶網購物的相關問題,文章有點長:

我於102年1月在淘寶網購入兩把未開封道具武士刀及服裝、假髮等貨物,在月底寄回台灣時旋即被海關攔查,後收到違反刀械槍砲管制條例的起訴書,個人購入是為了業餘表演自用(同一批貨物裡也有服裝假髮等也一起被攔查),且當時於網購頁面上賣方也標示所賣道具刀品為"保證未開封"等字樣,4月到桃園航警局作筆錄及6月到桃園地方法院出庭時,我都有準備相關資料證明當時下標時我並不知情賣方實際寄來的刀品的狀況(淘寶下標→賣方寄到大陸集貨地→集貨地寄回台灣,當中我根本不會看到實際道具),當然更不知道大陸集貨地和台灣報關行是怎麼報名稱的,也準備相關表演照片證明購入這類道具完全是業餘時的表演用途,隨後7月收到不起訴書,8月收到刑事裁定,刀品沒收,但完全未提及其他貨物去向,我致電海關,也推說不知情...


本以為就當自認倒楣(服裝和假髮無從追回),事情就此結束,但卻在今(103)年9月收到台北關務署的處分書,處分我進口武士刀兩把貨物貨價1倍罰鍰(1萬元),以及服裝假髮類貨物所漏進口稅2倍罰鍰(552元),其理由是:

1.刀品:報運貨物,有虛報貨物之名稱,涉及逃避管制,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第3項轉同條例36條第1項、第3項,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規定處分該刀

2.其他貨品:報運貨物,有虛報貨物之名稱及數量,逃漏進口稅及營業稅,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第1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7款規定


我十分不服...案件已過了一年半,當初詢問其他貨物(服裝假髮等)去向都說不知,我的損失我自己扛,購買道具刀品變成是違反刀械...條例,作筆錄、出庭我也表達了自己的立場(不起訴書中也有載明),結果事隔一年多,不僅要處分進口刀品的罰鍰,還有其他貨物逃漏稅...(我已經在法庭上表示購買後完全不知情實際寄來的居然是違禁品,更不知大陸集貨地和報關行是怎麼報物品名稱和數量的),還有其他貨物逃漏稅...當時我購買的道具刀品一把也才180人民幣(換算台幣還不到1000元),連同服裝假髮,總價值不超過4500元...


請問專業的律師及各位前輩們,我應該怎麼做才好?我想申請復查,應該怎麼做呢?是否要先繳稅?是否繳稅後就不會再理我了...

在此先謝過看完這段文章的各位前輩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2 10: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進口貨物的稅務,依法必須是由收貨人來申報。因此您難以主張不清楚出貨方怎麼報稅、寄送什麼貨物等為抗辯。

2、但是有關於該刀械部分,您可以檢據當初的購買憑證或是交易資料等,提出復查,主張價值認定有誤。

3、申請復查後,無需先繳交。倘若您選擇不要提出復查,繳交相關罰鍰及本稅之後,本案就終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蠻子 103-09-22 22:5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進口貨物的稅務,依法必須是由收貨人來申報 ... (恕刪)

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您提出的方向也讓我有了一些概念,想再請教,主張價值認定錯誤,是否相關的條例可依循呢><?

再次謝謝您!!

蠻子 103-09-22 22:5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 ... (恕刪)

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有發了mail向您請教依些條例的問題

在此也先謝謝您的幫忙了!!QQ

蠻子 103-09-22 23:03

非常感謝律師前輩們的幫忙,目前已開始準備復查相關的佐證資料

在復查說明上,我是否有需要援引一些法令條例來加強?以及若有相關的法令條例,是否能懇請各位前輩不吝指點一二?(家裡有法典,卻不知從何查起><)

再次感謝各位前輩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