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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ER 101-09-11 18:16

我之前因犯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案)
我是因為上聊天室打了我要包養的名稱
所以被網路警察抓到所以我收到
台中市警察局的文件要我去做筆錄
之後我回到台北之後等了很久現在
收到(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要我去報到


我想請問一下這個去之後法官會怎麼判會很嚴重嗎

如果罰錢會罰多少   還是會有其他處份
因為這種事情我是第一次犯我也甚麼前科都沒有
都怪我基於好奇才會去打這種名稱上聊天室才會觸法


我想請問有過這種經驗或對法律這種東西很懂的人幫幫我解答一下
因為我真的擔心到吃不下睡不著

 照你講的情節檢察官應該會朝向緩起訴處理  繳納國庫幾萬元

玫臻 101-09-11 12:25

不好意思~~
因為我今年年初 有涉及列為 警示帳戶之人頭帳戶

但經過流程~~
我也是被害者的~~
是因為 求職找工作...而被騙了 三家銀行
而後 我已經報案說明了 連同證據 都給了檢察官、警方~~

檢察官那邊~~
我是有提供證據給了警方級檢察官
出庭之後~~ 我是很擔心@@
但過了一個月後~~
檢察官判定 不起訴 (我很心酸了)
可是 我卻有這個陰影~~
而後六位被害者 不知道 會不會 再次上訴
只是 我自己 保命不了~~

我是收到簡易判行(不起訴)
那六位被害者~~ 應該都是同一個原因 而被騙的
對方利用我的人頭戶 騙了 好幾萬....
還說什麼 網路購物之類的~~

我現在 很擔心的是~~
對方被害者 不知道 會不會 上訴~~
我都已經提供證據了...

我都已經自暗投明了

我很想趕快去解除警示帳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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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臻 101-09-11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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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n 101-09-12 23:48

我也想知道你問的問題 @@

因為我也是相同問題  但是目前我上過一次偵查庭 

請問你有請律師嗎??

玫臻 101-09-13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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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臻 101-09-13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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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n 101-09-14 23:47

請問你是回覆我的問題嗎?

因為妳設隱藏我看不到你的回覆

玫臻 101-09-15 10:47
回覆 Leen 的發言內容:

請問你是回覆我的問題嗎?

因為妳設隱藏我看不到你的回覆

是的~~
不好意思....我設隱藏!!

我沒有請律師
但我相信你跟我一樣 是 被騙的~~
你可以 提供證據檢察官跟警方

若是你剛出社會的....
對方都會找那些 失業的 社會新鮮人
現在 詐騙集團 非常的硬 又耍狠
除非你有 即時通對話 證據、或是 跟你通電話 可以去調 通聯記錄
這方面會對你有利的...

我當初就是這樣做的~~ 才會脫離
即時通對話、通聯記錄、對方的名字、地址、照片 等等....
我到現在 還留著 做備份~~

萬一 我的被害者 又上訴的話...
我可以把這些證據 提供 警方...

 

Leen 101-09-15 23:44

所以你的案子現在算結案了嗎?

我的案子目前已經過了快四個月有了,每天也是備受煎熬,你說的那些我當時做筆錄都有給警局了,所以你現在擔心的問題是什麼?

 

我也蠻擔心之後有沒有告發的被害人又去告,這樣永遠結不了,更擔心對方叫我賠錢,連自己都快吃不飽了實在沒那多餘的錢,加油。

 

說不定你被騙的跟我被騙的 是同一個人耶,你有跟對方見過面?

玫臻 101-09-16 00:00

所以你的案子現在算結案了嗎? 我的案子目前已經過了快四個月有了,每天也是備受煎熬,你說的那些我當時做筆錄都有給警局了,所以你現在擔心的問題是什麼? 我也蠻擔心之後有沒有告發的被害人又去告,這樣永遠結不了,更擔心對方叫我賠錢,連自己都快吃不飽了實在沒那多餘的錢,加油。 說不定你被騙的跟我被騙的 是同一個人耶,你有跟對方見過面?

 

我的跟你一樣耶~~ 
我也是擔心說 而後其他被害者 會不會繼續 又去告~~
我也是跟你一樣的想法

因為目前有一位受害者  是沒有上訴了~~
但對方現在也不能上訴哩~~ (( 因為上訴期限 只能在七天內 可以申請 ))
已經超過一個月了.....對方也不能上訴了

只是而後另外五位受害者~~ 不知道會不會再投告
我很擔心我的未來後續了....

而後我猜啦  也有想過~~
另外五位被害人
也就是  別的縣市區  警察分局 有可能也會 叫我去在做一次筆錄
但就算作完筆錄了之後~~ 可能 再送去 台南地檢署 那邊
只是台南地檢署 ~~ 我有被叫去開庭過了...而且 不起訴處分
台南地檢署 一定有我的資料  可以查出的
但最後 也有可能 不起訴~~  因為我所有證據都在地檢署了
只差  警察分局~~ 一定要拿證據 給警方的...比較重要

我家也沒有更多 資金 跟 收入~~ 連吃的部分 就是一個問題了....

同一個人的話~~ 說不定喔....
我是沒有跟對方見過面

玫臻 101-09-16 00:20

只怕 不同的檢察官~~    有了證據之後 
我擔心的 就是這個~      

不同的檢察官   還滿多的
有的是 雙重面
有的是 挖坑 給 無辜的被告人 而跳~~  跳到黃河 洗不清

況且 家裡資金不多~~ 哪來賠錢???  >~<

只好 拿出證據~~ 
我對自己早就沒有信心了  ><~  ><~

曾經為了這件事情~~ 想要自殺的念頭  ><~
被害者 很痛苦

我們這些被拿去當人頭戶~~~ 更痛苦、快活不下去了...
一定要讓被害者知道說~~  我們也是被騙的...脫身無法自拔了

Leen 101-09-16 22:56

那你算好運了耶  只有一個被害人報案

我的幾乎全部都有報案  只差一兩個

妳也是在台南???我也是耶  好巧....

妳是幾月被騙的?? 我想我們可以用信箱寫信  然後再找FB或有空可以來聊聊了

真的太巧合了ˊ

千萬別想不開  不過我想你的已經過那嚜九  那些沒報的應該也不會再報了

玫臻 101-09-17 11:36

那你算好運了耶 只有一個被害人報案

我的幾乎全部都有報案 只差一兩個

妳也是在台南???我也是耶 好巧....

妳是幾月被騙的?? 我想我們可以用信箱寫信 然後再找FB或有空可以來聊聊了

真的太巧合了ˊ

千萬別想不開 不過我想你的已經過那嚜九 那些沒報的應該也不會再報了



不算是好運吧~~
當初警察幫我調查被害人的時候~~ 有六位
而後 另外五位~~ 是有去報案的
只是對方 縣市的警察分局~~ 都沒有叫我去再做一次筆錄
但另五位被害者好像沒有去追訴的樣子~~
只是如果 再去報案追訴的話~~
也有可能是 最後~~ 讓我再跑一趟 台南地檢署
因為我本身是 台南人~~
我想不可能在別ㄉ縣市 地檢署 叫去我開庭
上次那次就這樣了
我去桃園那次做筆錄之後~~
警方應該有透過 台南地檢署的檢察官
調閱我的資料~~ 偵查案件
最後我就沒有收到 桃園地檢署的 通知單
只收到 台南地檢署的通知單
而後 我收到 不起訴處分~~
也是透過 桃園警方 那邊偵查案件 跟 台南地檢署 合作的
更幸運的是~~ 我提供的證據 都是符合相關案件

對阿~~ 我是台南人....^^
我三月的時候 被騙的~~

信箱~~ OK
FB也可以~~

Leen 101-09-17 15:37
回覆 玫臻 的發言內容:

那你算好運了耶 只有一個被害人報案

我的幾乎全部都有報案 只差一兩個

 

正確來說 應該都是案件合併然後發送至你所在的管轄區警局在請你做筆錄

妳還要跑唷 ???

詳細的內容我們可以先交換信箱在交換FB好了

還是你要直接給我擬FB?

我的是合併完  然後傳送到我所再的警局  直接做筆錄  但有一筆就未知

玫臻 101-09-17 17:46

 

正確來說 應該都是案件合併然後發送至你所在的管轄區警局在請你做筆錄

妳還要跑唷 ???

詳細的內容我們可以先交換信箱在交換FB好了

還是你要直接給我擬FB?

我的是合併完 然後傳送到我所再的警局 直接做筆錄 但有一筆就未知


是喔~~
合併案件~~我的也有可能喔!!
如果這樣有可能的話~~~ 我就不用跑了

可以阿~~
pisces2moro 是我的帳號~~ 你用滑鼠複製就可以了看到我的帳號了...我怕別人看到
FB帳號 也是一樣 後面 加 雅虎的....就可以了

Leen 101-09-17 23:30

我找不到你的FB  我有寄信給你  ^^

玫臻 101-09-17 23:46
回覆 Leen 的發言內容:

我找不到你的FB 我有寄信給你 ^^

我有收到~~
因為FB帳號~~
跟我的信箱帳號一樣~~

不可能找不到~~
很好找的~~

我剛有回信給你喔~~

Leen 101-09-19 15:36

我昨天搜尋你名字加你好友  不知道你是否有收到?

 

可能你有鎖定所以用信箱找不到  ^^ 

玫臻 101-09-19 18:55
回覆 Leen 的發言內容:

我昨天搜尋你名字加你好友 不知道你是否有收到?

 

我沒收到耶~~
我也沒有鎖定喔!!


有這麼難找嗎???
還是你給我 你的帳號~~ 或是 名字~~

玫臻 101-09-19 18:58
回覆 玫臻 的發言內容:
回覆 Leen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我的名字是~~ 胡玫臻 Kimberly Hu

應該很好找ㄚ = = 我也沒鎖定!!

pisces2moro@yahoo.com.tw 帳號~~

norris 101-09-09 02:01

我想請問說

 1. a方 在網路上請b方 向大陸廠商購買物品 b方 向大陸廠商確認訂單後 
請a方 直接匯錢給大陸廠商的在台帳戶 之後才發現大陸廠商在商品價格方面有所上漲 
( 也就是說 a方 所匯出去的金額是錯誤的 ) a方 就要向b方 提出告訴 ( 詐欺罪 ) 並要b方 退款 

這樣可以嗎??   因為b方都沒有經手錢

 

2. a方 還在網路上公佈b方 學校 姓名 賣場 還散撥不實謠言 以至於b方 商譽受損 b方 有甚麼救濟方式嗎?? 

3. 因為b方 未成年 如果上警局 勢必會請家長出面 對嗎?? 

4 告人 是需要對方住址的對不對?? 
對不起 我問題很多 謝謝你的諮商 謝謝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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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豬 101-09-09 00:40

今天早上開即時通有一位不太認識的網友辱罵小妹!
帶髒話罵妓X等字眼!
還說小妹不是去夜店被撿屍的?!
還說小妹是做酒店的!!!
小妹本業是電子業!!!
但其實小妹跟他根本不熟!
只是網路上認識一直約小妹出去!
後來不理他,他就辱罵小妹!

我可以對他提告嗎?謝謝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09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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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 101-09-08 10:53
前陣子在網路上認識一位女生,他要我去他的宿舍陪他吃飯,後來我跟他發生擁抱親吻的動作,之後他帶我離開她住所後,隔幾天他告我強制猥褻,說我是強迫他,目前本人已經去過警察局跟地檢署了,但是那位女檢察官要我認罪,說可以緩刑,且他一直不相信是女方自己答應的,我也一直堅持是他答應我的,所以我才敢這樣,我是因為之前有觸犯兒少法被罰錢,所以好像監察官認定我是強迫他的,他說怎可能沒有發生什麼衝突人家要告我,我在等候傳單時,對方有多次打電話簡訊,問我要不要跟他和解,我是沒有很正面回應,因為和解了不就代表我承認我犯罪,另外事實上他跟我都不敢提起的就是我跟他有金錢上的關係,我起初有答應他願意給他多少錢,但是他說只願意讓我抱,現在又多了親吻要我給他高出我願意給他許多的金額,我當然不願意,但是他堅持一定要給,所以當下我就騙她我提款卡有問題不能領錢,我想就是因為他拿不到錢所以才想告我,好讓我要不要跟他和解,索取他想要的金額,我去做筆錄時候,我自己也不敢承認有金錢關係,因為這樣就是金錢交易(性交易),目前狀況檢察官一直不相信我所說的話,很擔心會被起訴,想請問律師可以幫我分析嗎?萬一說監察官起訴我我該怎麼辦?到法院就說出是因為金錢(性交易)糾紛嗎?還是說我要找律師?
你和對方往來的文字請保留並印出,看能不能由其中找到有利於你的資料,然後提出答辯狀,說明你們之間有交往且雙方有合意。 檢察官通常會希望你認罪,這樣他最輕鬆,這有時候是個圈套,你要小心。
張先生 101-09-08 10:53
前陣子在網路上認識一位女生,他要我去他的宿舍陪他吃飯,後來我跟他發生擁抱親吻的動作,之後他帶我離開她住所後,隔幾天他告我強制猥褻,說我是強迫他,目前本人已經去過警察局跟地檢署了,但是那位女檢察官要我認罪,說可以緩刑,且他一直不相信是女方自己答應的,我也一直堅持是他答應我的,所以我才敢這樣,我是因為之前有觸犯兒少法被罰錢,所以好像監察官認定我是強迫他的,他說怎可能沒有發生什麼衝突人家要告我,我在等候傳單時,對方有多次打電話簡訊,問我要不要跟他和解,我是沒有很正面回應,因為和解了不就代表我承認我犯罪,另外事實上他跟我都不敢提起的就是我跟他有金錢上的關係,我起初有答應他願意給他多少錢,但是他說只願意讓我抱,現在又多了親吻要我給他高出我願意給他許多的金額,我當然不願意,但是他堅持一定要給,所以當下我就騙她我提款卡有問題不能領錢,我想就是因為他拿不到錢所以才想告我,好讓我要不要跟他和解,索取他想要的金額,我去做筆錄時候,我自己也不敢承認有金錢關係,因為這樣就是金錢交易(性交易),目前狀況檢察官一直不相信我所說的話,很擔心會被起訴,想請問律師可以幫我分析嗎?萬一說監察官起訴我我該怎麼辦?到法院就說出是因為金錢(性交易)糾紛嗎?還是說我要找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本件不定會成罪,若您手上有利於您的證據,也可以一併提出,若檢察官真的起訴您,也不代表您就會被判有罪,有時候只是檢察官為了要您認罪的一種方式,另外本件應先確認對方是否屬未成年人,若屬未成年人就會比較麻煩,當然本件對找律師也可以協助您主張權利,較不會因檢察官的壓力而認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張先生 101-09-08 10:53
前陣子在網路上認識一位女生,他要我去他的宿舍陪他吃飯,後來我跟他發生擁抱親吻的動作,之後他帶我離開她住所後,隔幾天他告我強制猥褻,說我是強迫他,目前本人已經去過警察局跟地檢署了,但是那位女檢察官要我認罪,說可以緩刑,且他一直不相信是女方自己答應的,我也一直堅持是他答應我的,所以我才敢這樣,我是因為之前有觸犯兒少法被罰錢,所以好像監察官認定我是強迫他的,他說怎可能沒有發生什麼衝突人家要告我,我在等候傳單時,對方有多次打電話簡訊,問我要不要跟他和解,我是沒有很正面回應,因為和解了不就代表我承認我犯罪,另外事實上他跟我都不敢提起的就是我跟他有金錢上的關係,我起初有答應他願意給他多少錢,但是他說只願意讓我抱,現在又多了親吻要我給他高出我願意給他許多的金額,我當然不願意,但是他堅持一定要給,所以當下我就騙她我提款卡有問題不能領錢,我想就是因為他拿不到錢所以才想告我,好讓我要不要跟他和解,索取他想要的金額,我去做筆錄時候,我自己也不敢承認有金錢關係,因為這樣就是金錢交易(性交易),目前狀況檢察官一直不相信我所說的話,很擔心會被起訴,想請問律師可以幫我分析嗎?萬一說監察官起訴我我該怎麼辦?到法院就說出是因為金錢(性交易)糾紛嗎?還是說我要找律師?
要先了解檢察官立場 她們就是在追訴犯罪 當然要你認罪 依你的情況實在未必需要認罪 且本來就未必會構成犯罪 如果有需要當然可以委任律師陪同到庭
阿維 101-09-07 18:16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你還能算是人嗎?
你最好就給我玩失聯這一招
你是趕去投胎還是裝憂鬱呢?
電話怎麼打就是關機
你可以再稍微沒人性一點!!
今天是因為她們不想跟你計較,不然你還能夠如此消遙嗎?
能夠如此自由嗎?
你可能連打一通電話都有困難
你快點出來行嗎?
二十幾歲的人  成熟點好嗎?
都已經當父親了還這麼幼稚
你以為你是小朋友 年輕小夥子是嗎?
你沒那個本事!!
你還記得你有一個女兒嗎?
你記得那個是「你的」女兒嗎?
你還記得世界上有「你女兒」嗎?
父親到底怎麼當的
你知道你女兒從來沒過問
「爸爸咧?」 或是 「爸爸在哪?」
她已經完全忘記你這個做爸的人你知道嗎?
你想知道為什麼嗎?  你腦裡沒她 還奢望她腦裡有你嗎?
你以為所有事情都這麼簡單嗎?
你知不知道你已經當爸爸了?  你知道「爸爸」這兩個字嗎?
你知道那是甚麼意思嗎?
今天你女兒會這樣無情,是你的問題你知道嗎?
不僅對她毫無關心,甚至還大聲吼他
那些就都算了
重點是你跟她說那什麼話?
你一個做父親的跟自己女兒說這種話
你以為每個人一生出來就都是單親嗎?
你以為每個人都跟你一樣這麼無情嗎?
你以為每個人都是跟你一樣吊兒啷噹嗎?
你這個人說話真的一點思考 或是 常理都沒有
一點禮貌可言都沒有,我知道你自己一點也不明白
對我父母說話的態度,你以為他是你朋友嗎?
你瞭解他們是長輩嗎?你懂不懂禮貌觀念呀!
你千萬別跟我說些,我對我父母說話的態度
那是因為他們是我「父母」不是你「父母」
你爸已經不要你了,他們是長輩並不是父母懂嗎?
之前的事也就算了。
事情爆發後,你砸了我們家的東西 我們沒跟妳計較
你還整天來煩我們家的人。你知道這可以告多少條嗎?
整天打電話,我媽每天說得都是那幾句
你卻像智障或聾子一樣,聽都聽不進去。
聽不進去還打來做甚麼? 你以為每個人都跟你一樣不要臉嗎?
砸了別人家 沒先說聲對不起就不斷的打擾別人
說心事,那算是甚麼心事啊?
如果真的是心事早就解決了,你根本只是個幼稚的小孩。
還不停的否定她。
她跟你說什麼都沒有,你不信,那是你家的事
你怎麼不去煩你媽呀?
她是我媽不是你的心理諮商懂嗎?
知道我家經濟困難,還對著我媽說 腦裡只想錢
你以為這是誰造成的? 你今天成熟點,會有這種事嗎?
電話費貴的要命,你不繳難道要我們繳?
誰知道你這個人還會做出甚麼事
半夜跑進我們家 跟個瘋子似的
她幫你開門是因為對你還存有希望
結果你最後的行為實在太難看了!
已經沒有人想幫你了
你知道我媽有多氣嗎? 她幫了你
結果你現在擺這爛攤子,要我們收拾
你怎麼還有臉活在這個地方呢?
電話費,我警告你!
你這兩個月電話費你沒繳你試看看
還有,在兩個月
十一月就出來了。你最好趕緊離開這個地區,當然直接離開臺灣是最好。
他出來,事情可就不會這樣輕易結束,你到時想逃都逃不了。
最後,你快點出來簽字好嗎? 已經沒有任何人想幫你了!
還有你女兒,拜託也請你放棄扶養權吧!
交給你,她會怎麼死都不知道,還記得她的腳嗎?
就是你媽找的那個懂得享受人生的保姆害的!
你也別想說你要女兒。
當初要的是你,現在不要的也是你。你放棄吧!
法院見,就這麼簡單!
敗仗你是吃定了!

因為會有其他人看到才沒把話說得太直接 太難聽
你別以為我只是這種態度!

 

第二封

原來「妳」有在網路上看到我呀!
講難聽點,我就是要罵妳兒子
我要罵到他肯出來為止 懂嗎?
我們把他趕出去只是剛好而已
明明應該住在自己家,應該住在外面
結果沒辦法養活自己 跑回 「娘家」
天呀! 笑死人了!
又不是我家的人,為何要收你呀!?
況且 他賺了多少錢我們根本也沒拿到什麼
全被他自己拿去買些垃圾食物 買光了!
在這邊只是多一個白吃白喝的人罷了
為何還要留他呢?
不過妳也真是個好母親
對著我們說 干你甚麼事
說得好像不是你兒子一樣,難怪妳腦裡兒子沒有自己女兒
跑回娘家還不止一次,這能聽嗎!?
丟臉!
如果你有看見,請務必轉達給你母親!
真不曉得他是用什麼心態照顧你

 

她說的(妳)是我媽

她再FB   PO再我的近態流言給全部我的朋友或他的朋友看

請問 我可以告她什麼阿??

飛星 101-09-05 10:39

我在網路上有查到一個關於虛擬角色的著作權相關的案例

我想請問如何判定怎麼樣的角色才能算做有版權的虛擬角色?

是只限定於漫畫

還是小說中的角色 或者 布袋戲中的角色 也有相關的著作權

漫畫通常以美術或圖形著作呈現,小說中的文章與插圖是以語文或美術著作呈現,布袋戲則是戲劇、美術或是視聽著作,均受到著作權保護。但受著作權保護的客體是著作本身,例如不得重製漫畫圖案、小說文章內容、布袋戲影片等,而非直接保障虛擬角色。所以若是模仿漫畫角色形象,再自行繪圖創作;或是引述角色名字,另外撰寫文章或是創作造型;抑或是自行拍攝布袋戲人偶的照片,雖然與虛擬角色有關,但基本上屬於衍生著作,並非重製著作行為,因此不會侵害著作權

(參照著作權法第5、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阿光 101-09-04 14:40

律師先生您好~

幾個月前我們一群五個朋友

被同個人慫恿去分期買了摩托車然後由他去過戶轉賣再換現金給我們

結果被那分期公司告了詐欺

這個月6號是第二次要開庭了,想請問一下這會不會怎麼樣啊?

-------------------

1.

再被那個人過戶轉賣的隔天,那分期公司就打電話來叫我們一次處理七萬給他

他就不會告我們這樣子,那時候我是直接回答他說:"和你們辦理分期,一樣是會依約每月固定日期前去做繳費"這樣為何還要告我們

那分期公司語帶威脅並很兇的說 他現在就是要我們一次繳清,

錢就是要七萬(摩托車是60000)意思他就是要多凹一萬這樣子。

就是沒錢才會去辦理分期車後來轉換現金先做其他用途,也並不是說就是惡意不想去繳錢

結果是那分期公司不讓我們分期去繳費還要告我們,不知道會搞成這樣子

 

另外事後也發現,在網路上不少人也是碰上了這問題

而且都是同一家分期公司,而且也都是採取相同模式要凹我們這些辦理分期並去轉賣的人

我們都有在工作只是收入不是很多,且有能力可以去繳分期並沒有不繳耶~

 

2.我們這樣做真的是違法了嗎?會被判出甚麼樣的處份啊?

如果您在簽訂機車買賣契約時,就不打算付清價款,進而轉賣機車獲利,原則上可能會成立詐欺罪。另一方面,縱使您沒有不付清價款的意圖,如果機車買賣契約中有保留所有權條款,約定在買方繳清分期付款前,賣方仍保有機車所有權的話;您將機車轉賣出去的行為,仍可能會成立侵占罪。但是辦分期時如果對方明知會轉賣而未保留所有權設定動產擔保,則因為並未施用詐術,所以被告詐欺不一定會成立。

(參照刑法第335、339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101-09-03 19:49

因上星期在我即時通朋友跟我說 他經營運動彩券網路投注站因彩券投注每週匯款存取金額龐大,
公司名下帳戶不夠使用,想私下租借個人存簿作為營業使用,
每星期領2000元,我說那不就是人頭帳號了他回是正常使用
而我就笨笨借他用2個簿子(兆豐台新)
後他電話也打不通了,我才驚覺我被騙
今早我去銀行問我的名下所有帳戶已遭警示
8/25借他, 中間還有跟他聯絡但31號他電話以打不通

我今天有跑警局說我要報案 但警察說我帳戶已成警示戶
叫我回去等法院什麼書的
因為有位高雄尤小姐收害者他已經報警
 那為什麼我不能報案 我也是受害人
我該怎麼做辦好 我不想等這樣會有前科嗎??

1.涉及幫助詐欺罪 依有社會經驗的人 這種情形應該是有幫助詐欺的故意 亦即可以認識帳戶將被作不法使用 否則怎麼可能光憑帳戶就可以坐享高利潤 2.檢察官應是會依法起訴 將來如果沒有跟被害人和解應該是沒有緩刑空間

101-09-04 00:41

請問那我現在該怎麼做才好,因為我也是很無辜
主嫌當時跟我說是運彩正常使用,不知他們是用來詐騙
我這裡警員只叫我回家等,我不能備案嗎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05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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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o 101-09-02 18:09

這家公司他們都會叫一些正妹在網路上找男生做朋友~
然後等過了一段時間正妹就會跟你說他為了要當上正式員工
所以必須要考核通過才能當上正職員工她會先約你到他們公司
請你幫她打分數一開始她會先跟你在一個小房間裡向你說明
她們公司的產品及規劃一些有的沒的,等說完呢就會請你幫她打分數重點來了喔
最後她會跟她裡面一位主管開始向你洗腦正妹還會用眼淚攻勢向你說他需要你的幫忙
她如果今天沒通過考核的話,因為家庭因素她就必須離開高雄到新竹工作不一定會是新竹
反正就是會離開高雄就是了她會一邊哭也不一定會哭但是會用苦肉計一邊跟你說她想留在高雄,
這樣也可以天天跟你出去這時在一旁的那位主管(學姐)就會跟你說今天是最後一天考核
他們只剩最後一個名額,今天也有另外兩位四位在應考,如果你能幫幫她最後一關考核
也就是拿個5萬出來先訂下他們婚禮套餐就算幫她通過考核了剩下的20萬可以等到
你以後有要結婚的話再付清就可以 部過一次要購買2套.後來相信她們後購買後說
增值後可以幫你轉賣 也說明每月可固定領到分紅3600元後來發現根本是騙局實際領到
才360元不到.後來要求幫忙轉讓 女方卻避而不見 也說她不是業務 要是請她們幫忙賣後
只能拿回5000元 以有多人受騙 請問這算詐欺了嗎

PS:假如這些契約是可以使用的 那這有算詐欺嗎 或是可以要求退款 因為很多人都這樣被這間公司騙買契約 是有找到許多人證跟事證 問題是只想把錢拿回來至少不要損失這麼多 有些受害者被分紅契約的方法騙了至少有數十萬

請懂得這方面的律師 可以幫解一下疑惑

pinky 101-09-01 13:21

律師您好:

日前在託同事由日本代買其知名品牌的痘痘凝露,因為同事不小心多買了,多的我用不完,才想說在網拍賣出,賣出之後,拍賣網站通知我違反藥事法強制下架,我沒想這麼多,所以沒去在意,但昨天收到衛生局發文要我去說明,在網路查詢發現,也有很多不知情不懂法小市民因此觸法...

我想說我完全沒因這筆交易賺到一塊錢,只是多買而己才原價賣出,我雖然不是低收入戶,沒有小孩要養,但也算是家裡的經濟支柱(獨生女),一個月薪水都不夠去繳罰款,是否可請教律師,有無可以讓衛生局裁定不用罰款的方法,聽說也是有人是以簽切結書的方式解決的??那要如何做是好??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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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i 101-08-30 19:39

上個月在網路上購買商品,商品及一堆贈品寄來後,就打開來使用。

但隔了一個月了,卻突然接到網站客服小姐來電,說當初寄來的贈品搞錯了…他們不小心多寄了一項贈品給我。(但我真的沒發現也沒注意啊!)

 

可是…東西我早就拆開使用,且將多餘沒用到的部份送給朋友了。

現在對方要討回贈品,我可以拒絕嗎?

 

我的想法是:

1. 是購物網站自己搞錯多送來的贈品

2. 隔了一個月那麼久才告訴我…

3. 他要我原價買回(1200-),我不願意。後來又說要半價600-買回。

  但是其實家裡已有類似商品,實在不想多花錢買回

 

不過…要把贈品寄品,又不可能…因為部份商品己送人

在這種情況下,站在法律的立場,我是否擁有贈品的物權

律師大人幫忙解答,最好也能附上法律條文,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8-30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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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多寄的贈品並"不在"網路購物契約的贈品範圍之內,您溢領贈品可能構成不當得利,對方可據此要求返回贈品。雖然對方在寄送物品時有所疏忽,但購物契約中沒有約定該項贈品,您卻受有該贈品之利益,實已有損對方的財產權,故成立不當得利。又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時效是15年,既然對方在1個月後請求返還,尚未罹於消滅時效,仍有理由向您請求返還贈品。而如果您已將部分贈品分送給第三人,因為贈與物已經送出,也不在你手上,所以原則上不需負擔返還責任。 但是如果當初並未載明贈品內容,而且是直接寄來,是為贈品的一部分,基於上述理由,您和收受贈品的第三人已享有該贈品的所有權,原則上不需返還贈品或是償還贈品的價額。

(參照民法第179、181、183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陳致宏 101-08-28 08:47
目前是公司簽的顧傭契約是說要兩個月前預告,說真的我真的沒注意到....
現在新工作大約20天後就要過去了,兩個月實在太久了....
一方面又需要離職證明書,請問到底是用公司的還是能用勞基法的預告日期?

網路上有說員工手冊如果有主管機關核准函及核准字號=>公開揭示並發放給員工,這樣就是參照員工手冊,是這樣嗎?

因為公司是沒有發員工手冊的,有沒有主管機關核准我今天才要去查。

請解答一下,感恩喔!!

 勞基法是最低保障

 如果資方單方面變更條件

對員工較不利的話

還是依據勞基法為準

資方這樣的規定應該是無效

除非被解釋為當時簽約時雙方已有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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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08-28 18:12

根據勞基法規定

預告期間要看你服務年資,

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是10天,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是20天,三年以上是30天

小藍 101-08-27 15:42

前些日子被警方偵查局約談(小弟已經年滿20歲)

網路上認識伴遊團體,該伴遊負責人已被警方起訴

後來其中一名少女則指出有曾與我交易過...未滿16歲>Q<

交易內容則是擁抱、脫上衣、摸胸~(地點:汽旅)~偵查員跟我說這樣就是性交罪= ="

雖然當時對方有說她只有15歲,但化妝技術看起來就像2X歲

而且小弟我真的不知道這樣會觸法..現在後悔萬分

以上就是在偵查時的一些內容,後續不知道該如何面對

請各位大哥大姐們可以幫忙怎樣面對這難關...拜託了!!謝謝!!

PS.小弟沒有前科,可否提出申請緩起訴呢?

林智群 (klaw) 101-08-28 00:14

未滿16歲少女發生猥褻行為最重判3年,可以爭取緩起訴看看,不過要看少女家長要不要追究,要追究的話緩起訴可能性不高

小藍 101-08-28 14:5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未滿16歲少女發生猥褻行為最重判3年,可以爭取緩起訴看看,不過要看少女家長要不要追究,要追究 ... (恕刪)

 感謝林律師協助回覆..

若是這樣還有幾項問題請教

1.相同狀況的人幾乎都被罰錢,幾乎都5~10萬,罰則是?

2.偵查員手上證據有通聯紀錄與裡面談到的車牌,但沒有實際交易過程的證據,這樣也可以判罪嗎?雖然作筆錄時該講的我都講了

3.去偵查局時,警員說只要是與14~16歲少女有身體接觸就算是強制性交罪!!不管你是摸胸,打手槍,還是口交都一樣?所以猥褻行為跟性交罪是如何區分呢?

4.該如何有利爭取緩起訴呢?(1)女方若提告? (2)檢方若提告?

以上萬分拜託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8-28 18:07

大多罰錢是因為法院判六個月以下,可以用罰錢的方式換取不用關,法條是刑法41條,

不過你現在想這個太早了,要爭取檢方緩起訴比較實際

沒有直接證據是無法定罪的,法院只能判無罪,

性交以外的方式都是猥褻,猥褻概念比較廣

小藍 101-08-29 11:2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大多罰錢是因為法院判六個月以下,可以用罰錢的方式換取不用關,法條是刑法41條,

 感謝林律師回覆

您的解答讓我寬心一半,睡覺有比較甜美了>Q<

但您說的沒有直接證據是代表就算我不承認也無法起訴我嗎?

因為開始我也不懂,就被偵查員帶怎走...

我也很想爭取緩起訴,但實際該怎執行呢?

PS.對方雖有說她15歲,但看起來根本就是20歲以上的女生,但我沒有直接證據!

當初真的不知道與18歲以下的女生有性關係就會犯法.......我好後悔!!!!!!!!!!

現在等待被傳喚中...一顆心懸掛在半空中

 

小楓 101-11-22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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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方 101-08-27 09:07

親愛的律師先生好:

因為在購物台多買了all clean拖鞋,所以想在網路便宜轉賣,卻收到自稱網路經銷的來信,說我破壞定價,請問我是否不能賣我自己的東西呢?

李先生 101-08-24 15:17
請問律師我因為妨害名譽被告(網路上雞毛蒜皮的留言) 筆錄做完已送件 檢察官有可能不開偵查庭直接不起訴處分嗎? 謝謝
如果檢察官覺得犯罪事實明確 或是根本查無犯罪 是可能不傳喚直接起訴或不起訴處分
啊嗯 101-08-23 22:08

有一天壓 有個人賣掛 我罵他2到3個字的髒話 但不是3字經
後來他想辦法搞我 說要鎖我電腦啊 登我ip壓 他說他有拍我罵他的圖 給網路警察
後來 我8/5號問他 他說8/6號要ㄑ法廷 說我8/20號也會ㄑ
姐果啊 8/20號要到了
他前幾天就來我遊戲中的地方鬧
說 要告我可以罰20幾萬,說他又ㄑ法廷
說我9/4號會收到單子

我想問
1.他是騙子ㄇ
2.為什麼他要ㄑ法廷
3.為啥罰那麼多
4.為什麼他說8/20右變9/4
5.為啥他知道日期和我要ㄑ日期?
他算恐嚇ㄇ 我跟他道歉 他就要我賠錢才和解
我有拍到他賣掛的圖片 他最嚴重ㄇ 請問我該怎麼做 如果沒事我就不會再理他了

煞祿 103-01-24 13:50

一切以法院傳票為主 不然就是詐騙集團 要你私下匯$和解 以靜制動 警察或者法院叫你去 你坦承一切 交代一下 他會輕判的 頂多罰點錢

dino 101-08-23 08:12
有找到一些受害者 可是他們又怕被說誣告 因為每一位受害人講出來都是一樣的經過 而且我們都是因為受騙後 在網路上找到才開始詢問受騙經過 結果居然都一樣 那像這類的案件要是同間公司也有其他人提告 那到法院是否會併案處理 ?
如果確實有被騙提出詐欺告訴 縱使將來不能證明對方犯罪 你們也不是完全虛構事實 不會構成誣告罪 不過不代表對方不會提出誣告的告訴
小雨 101-08-21 18:24
前陣子跟前夫離婚 本來說好小孩子要給我 還叫我把離婚協議書寫好
結果到了戶政事務所 臨時反悔 把小孩子的監護那條劃掉
我女兒從出生到前鎮子都是我在帶 所以我沒有工作
前夫看在這一點 嗆我說 我沒工作搶不贏小孩 我也認了
他本來答應說每個禮拜讓我帶小孩出去玩 結果現在又臨時反悔
我前婆婆也故意不讓我看小孩小孩帶出去玩 我說它們在哪裡我可以去接我女兒
他就跟我說 不用 故意不讓我女兒跟我接觸 剝奪我的探視權
他們家的人實在太過分 我決定要把我女兒的監護權搶過來
我前夫他自己說他有殺人已遂或未遂的前科   他有哪個案底   如果請律師可以把他的案底掉出來嗎?     我前夫之前沉迷網路遊戲 把薪水都拿來買遊戲點數
不管我的生活有多困苦 在玩遊戲時 我女兒在他附近走動 他就會嫌我女兒煩 還會大聲罵她 這些我都有錄音存證 好心的律師可以告訴我應該要怎麼做嗎?

1.目前看起來應該是父母還沒有協議子女監護 

如果父母無法協議子女監護可以聲請法院裁定

對方若確實有你所說的前科以及生活不良習慣

應該不適合照護子女

不過你自己的部分還是必須先有相當經濟能力

不然這部分確實會比較弱勢

2.建議可以向法院聲請裁定子女由你監護

小雨 101-09-25 22:19

請問我現在有工作挺穩定的話呢?

我如果自己去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    會不會等很久?

jen 101-08-21 11:56

您好:

   在國外發生消費糾紛,甲方回台後在網路上po文用文字毀謗乙方,乙方目前人在國外,可以在台灣提告嗎?還是必須在發生地提告.感謝!!!

 

 1.刑事誹謗的部分  被告住所跟行為地都在台灣  在國內提告

 2.民事糾紛 如果被告住居地都在台灣  那在國內起訴就好

妹妹 101-08-21 10:59

初衷:

因為不想積欠信用卡循環利息費用的產生,所以才透過網路認識了宣稱和所有銀行都有合作的快x捷公司.

 經過:

在2012年4/6透過網路向快x捷公司申辦貸款,結果當下承辦人員(何毓芸經理)要我填寫委託契約個人資料貸款金額後回傳,當下填完後詳細看了契約上的服務費用有問題,所以打電話去詢問詳細情況,結果對方(何經理)告知我這方面不要緊,要我先回傳做審核,比較不會耽誤時效性,然而這是他們作業上的一個流程.等審核通過後再來談我提出費用上有異議的部份,如果沒達成共識,不申辦了也沒關係,然而我當下也很清楚問了,如果沒辦了,那我要支付任何費用嗎?!

對方(何經理)告知我是不用的,我就很放心的回傳了委託契約個人資料貸款金額了...但過2-3天,審核過件了,接到快x捷公司打來,並非當事人何經理,(而是宣稱自己是何經理的助理)直接要和我索取服務費用,我當下傻眼,我都還沒收到過件通知~也還沒對保,銀行也沒撥任何一筆款項給我,我那來錢給他們呢?!我當下覺得事有稀竅,沒經我同意怎可以任意轉案給她人,對於他們公司處理事情太吵草率,態度不佳,言辭不善,為了保護自身權益,謹慎從事,我請求要求對方請何經理與我連繫,但對方不願意,直接告訴我案子已由她處理,不管我最後選擇要不要去對保,過件就是得馬上支付服務費用10%,不然就會提告我.然而我也有向那位助理說明我與他們何經理所談的經過與議意的地方,但她一概否認這件事,就是要提告我且要求我賠償並加付違約金50000元,共70000萬,事後掛上電話我馬上打打電話去渣打銀行客服去做撤件的動作,在所有事情釐清真像前,並非我個人因素不去對保,所以我有權利先暫緩對保動作以及支付對方所提出的任何賠償之金額.果真沒多久在2012年7/4就接到地方法院寄來第一份公文了,要我賠償服務費和違約金共7萬,我當下也回寄一份民事議狀書向法院申訴了,但又在2012年8/9又收到法院第二次寄來公文要我在2012年8/27到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調解.

開庭要準備什麼~我都不知道~怎辦???

 

 1.說實在  我看你已經可以將事情詳細說明

   如果自己出庭  也是這樣主張就好

 2.不過主張通常都需要附上證據資料

  所以至少簽約書內容看清楚

  對方身分也先確認好

妹妹 101-08-21 23:4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先謝謝 律師 給我的回應,

但是我看不懂您的第二點...附上證據資料???

地方法院也是要我在8/27提出證據資料,我哪來的東西ㄚ??

我真的不懂ㄚ~我只有當出對方傳來叫我填寫的契約和我個人資料ㄚ 

他們都口頭答應,現在死不承認~我怎拿出證據ㄚ~拜訪教教我好嗎?

我沒兄弟姐妹可以問,也不想讓父母擔心,公司同事都沒遇過這方面的事, 我好煩腦...

在來您說的至少簽約書內容看清楚  對方身分也先確認好...

這個我也不太懂ㄝ,

契約看很清楚ㄚ~就他們要告我的ㄚ~

對方確認...我不知確認什麼,

我真的很沒大腦吧~

我只知道何毓芸經理是一開始幫我承辦的人員,

再來就無故換為我什麼都不清楚,自稱她是何經理的助理ㄚ,

他一概否認我和當初何經理講好的ㄚ...

律師~您可以白話文一點嗎???我不知道我去要帶什麼和準備什麼資料,

求求妳~感激不盡 


dino 101-08-21 05:53
延續之前問題 如果有事證和人證 這樣因為在網路上有很多受害人都講法都一樣 也有一些被騙金額高達數10萬 這樣告的贏嗎 只是想把錢拿回來不想損失太多
如果可以初步證明對方有詐欺嫌疑 這樣提出告訴應該就足夠了 其他證據資料可以等檢察官去調查
dino 101-08-20 21:15
這家公司他們都會叫一些正妹在網路上找男生做朋友~ 然後等過了一段時間正妹就會跟你說他為了要當上正式員工 所以必須要考核通過才能當上正職員工她會先約你到他們公司 請你幫她打分數一開始她會先跟你在一個小房間裡向你說明 她們公司的產品及規劃一些有的沒的,等說完呢就會請你幫她打分數重點來了喔 最後她會跟她裡面一位主管開始向你洗腦正妹還會用眼淚攻勢向你說他需要你的幫忙 她如果今天沒通過考核的話,因為家庭因素她就必須離開高雄到新竹工作不一定會是新竹 反正就是會離開高雄就是了她會一邊哭也不一定會哭但是會用苦肉計一邊跟你說她想留在高雄, 這樣也可以天天跟你出去這時在一旁的那位主管(學姐)就會跟你說今天是最後一天考核 他們只剩最後一個名額,今天也有另外兩位四位在應考,如果你能幫幫她最後一關考核 也就是拿個5萬出來先訂下他們婚禮套餐就算幫她通過考核了剩下的20萬可以等到 你以後有要結婚的話再付清就可以 部過一次要購買2套.後來相信她們後購買後說 增值後可以幫你轉賣 也說明每月可固定領到分紅3600元後來發現根本是騙局實際領到 才360元不到.後來要求幫忙轉讓 女方卻避而不見 也說她不是業務 要是請她們幫忙賣後 只能拿回5000元 以有多人受騙 請問這算詐欺了嗎
如果依你所述 我個人覺得成立詐欺罪機會應該很大 不過重點應該是怎麼證明有這些情況
CENA 101-08-20 16:46

我想問有關照片轉載的問題

甲方傳個人私密照給乙方,

但照片裡有甲方和丙方,

乙方又把照片傳給了照片裡的丙方,

結果丙方把照片PO在網路上被甲方發現,

憤而提告丙方,

試問乙方有何罪?

CENA 101-08-20 16:32
我想問有關照片轉載的問題 甲方傳個人私密照給乙方, 但照片裡有甲方和丙方, 乙方又把照片傳給了照片裡的丙方, 結果丙方把照片PO在網路上被甲方發現, 憤而提告丙方, 試問乙方有何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私密照有涉及猥褻畫面,則丙將該畫面公布在網路上,就會有散布猥褻物品之嫌疑,而丙的行為也可能涉及妨害名譽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皇后辰 101-08-20 00:36
律師您好:我是一名公務人員,去年我的手機經常受到匿名電話及不停變換各種國際碼、即時通的電話騷擾,包括深夜不出聲音及各種語帶曖昧的簡訊。因為想不出與誰結怨,多次到中華電信查不出對方是何人。後來懷疑是某人所為,為遏止她再騷擾我們,所以發了幾封e-mail給她,有一篇是網路文章,意涵大概是只要她知恥,注意自己的行為,另三封分別是「祝福你和你住在田中的家人平平安安。」「你知道查人查址很容易嗎?」「你一定會後悔!」等。偏偏我得到資訊錯誤,發錯人了!我與對方不相識,但對方是我先生同事,如今對方提告,警察今天傳喚我做筆錄,請問我該如何做因應?今天我都據實回答了。謝謝您!
都已經據實陳述 如果檢察官認定確實有犯罪 可能會跟你協議是否緩起訴(前提是你認罪) 不過應該會附上條件 除非你認為自己沒有構成犯罪 應垓如何答辯還是看將來檢察官起訴提?什麼證據才能判斷
leo 101-08-19 00:59

朋友說房子要賣給我.....因她急需要週轉...我賣了房子加上貸款給她....結果她的房子竟被查封了....後來我有拿到一部份的分配....
本來她有按月支付貼補一些我的銀行貸款,6年來偶而也有幾次沒給.....但從上個月開始短少....她不理不睬甚至搬遷居住處....我請派出所員警幫忙約談...她竟然說是我拿他們的錢!!之前更說就算我找大哥來她們也沒在怕...可惡啊~
我到底該如何處理呢? 現在只知對方的兒子和女婿是在三峽的某某仲介公司,女兒則在臉書上大言住的房子很大...整理很辛苦....並且大秀他們如何因打高爾夫打到腰酸背痛.....在網路喧稱他們有13棟房子......
我手上有買屋的借據貸款的款項保管條....是另外的朋友說別寫收據要寫成保管條比較有用....到底我現在應該怎麼辦呢?
我有去派出所   派出所叫我去法院   法院又要我先繳千分之八.....我哪有多餘的錢呢?
她說我有參與分配所以她沒詐欺我, 她說我沒幫她 她會跳樓,後來換我求她 若讓我無法繳息我也會跳樓, 她說那是你家的事,就讓它查封不就不用繳了,
她還說歡迎我去告,她每個月都有匯錢....不怕我告,將近千萬....每個月給1萬至1萬五打發我,有時不給   PS:我的保管條有她兒子及女兒簽署連帶保管,又確定他們早就脫產了,房子應該全在女婿名下,現在,我很想告,怎麼告?臉書內容她女兒已刪除....我也沒有對話的錄音....告侵占還是詐欺....事發都已經快6年了....他們囂張的態度真令人精神崩潰!!!

不是能用暱稱 101-08-17 23:24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 在網路遊戲中 有一個人一直挑釁我 我就罵他不雅的話 不過是用悄悄話(別人都看不到只有他看的到) 我高中生
黃國城 (Jerry) 101-08-17 23:56
公然侮辱之要件必須是得為不特定第三人所得共見共聞。密訊不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但是,私下侮辱他人,如果人家提得出證據的話,我的看法是仍有可能構成民事侵權(侵害他人之人格權)損害賠償責任。對於挑?的人辱罵,則可以減輕或免除責任(有一點說"被罵是你活該"的意思)。
Gary^^" 101-08-17 22:33
您好,在下是一位業餘攝影師,前些日子在透過酒商邀請去參加一場公開的品酒會~無意拍到一位自稱名設計師的先生,而這照片小弟也將其分享於網路上供主辦單位下載瀏覽~而事後這位名設計師居然透過友人來強烈要求我將畫面上有帶到他的照片全都一併刪除,請問這位先生有何等的權利來如此要求呢? 此些照片不已是在下的著作品了嗎?  而身為拍攝者的我是否只要照片中任何一位路人甲乙都有權要求刪除已發表的作品呢? 因為對方疑是帶著小三出席~以非常強硬之語氣要求刪除照片~這樣是合法合理的嗎? 這幾天被這情況給困擾著...照片已經下架但心理很不是滋味><...還勞駕大大們幫在下增長點知識~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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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 101-08-17 11:40
請問謝律師: 我前些日子內衣物違反商標法,此案件是我在網拍販售被網路警察抓到,之後被警察通知作筆錄,當時我很驚恐被警察通知說我販售仿冒品,後來我跟員警說我不知道販售是仿冒品並且我是學生我非大量販售想圖利賺錢,還有跟員警說我會販售是因為我都用不到很浪費丟掉又很可惜,所以才便宜販售~而且我把剩下數量都交給警方並且提供販售給我的賣家資料,偵辦員警說我配合辦案態度良好都會紀錄在筆錄上,並且請法官從輕量刑,並給我自新的機會,在此案件我真的知錯,深自懊悔不已。而下周法院要開庭,近日書記官也聯絡我叫我跟對方進行和解動作,我試著跟對方的律師連絡和解程序~但談到和解金竟然要5萬元,我嚇呆了我跟對方律師說金額太大了,我只是應屆畢業生又要當兵沒有什麼錢也說明網拍販售絕非是想圖利賺錢也說明有向警方提供販售我商品的賣家資料~~ 想請問謝律師:(1)我這樣要寫陳敘書或道歉書嗎? (2)對方律師要求和解金4-5萬,有什麼辦法降低和解金? (3)法官會對我做出什麼處分~~ 請謝律師幫幫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應該還在偵查中,您可以寫個陳述狀給檢察官向他說明陳述意見. 二.和解部分,也可以向檢察官說明您有和解意願,但對方要求的金額過高. 三.若本件有和解成立的話,檢察官或許會作出緩起訴處分.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Nicole 101-08-17 09:33

我在奇摩拍賣買東西 被騙了 轉帳一萬五千多 結果賣家說有出貨 人就消失了
電話回去不接 (手機是0986被轉接到國外 嘟嘟聲不一樣)
另一支電話 竟然是Skype網路電話

我沒有他的名字 匯款帳戶也沒有名字 (只有帳號)

那個賣場好像是盜帳號來的 (因為本來是賣化妝品的)
賣場在這: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f41435398?r=1093145256

剛剛去看他的評價 有另外兩個人 跟我一樣被騙 把錢轉帳給他 卻沒收到貨
查了奇摩 因為對方不是安心買家 我也不是用輕鬆付交易 所以沒得申請理賠

遇上這種事情 真的是衰暴了!

我想請問 去警察局報案 要去那裡的?
我住處附近?(我是在外租屋) 還是戶籍地附近的警察局呢?

那報案要準備什麼資料? 列印什麼資料?
沒有對方的名字 要如何報案呢?
遇上這種事 錢有可能拿回來嗎?

 向警察局報案 提詐欺罪告訴

 縱使不知道出賣人是誰

 不過至少匯款帳號可以追查帳戶所有人

 原則上準備告訴狀

 說明交易流程以及匯款情形

不過要有心理準備

金錢未必可以拿回來

小勳 103-01-10 10:4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
請問張律師:我近來也遇過類似網路詐欺事件 金額雖不多 但是重點是很不甘心 我有向消保會線上申訴 他們說會寄正本給對方 副本給我 這能使對方心生警惕嗎 還是要發存證信函! 其實重點是人跟人之間的互信問題,總覺得這社會過度保護壞人,舉證之所在正是敗訴之所在,要被害人疲於奔命找申訴,難怪加害人如此猖獗。 
vdearday 101-08-17 02:12

請問一下,如果在網路上口頭跟他人約定要購買相機,但是後來反悔了,這樣算是詐欺嗎?

購買者是16歲,對方賣二手相機 , 價值$2600,這樣會有詐欺的問題嗎?

 

網路上口頭跟他人約定要購買相機,縱使後來反悔不買,基本上仍不會構成詐欺罪,因為詐欺罪必須有故意施詐術使人陷於錯誤,並使他人為財產處分,導致財產損失。依您的敘述,反悔不買相機的行為,至多是不履行買賣契約的問題,原則上出賣人可向買受人要求因未履行買賣契約而造成的損害賠償。 16歲尚未成年,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購買2600元之相機應非日常生活所必需,除非16歲者自稱已得法定代理人允許或是已20歲成年,原則上契約仍應經法定代理人允許或承認始生效力,若法定代理人不允許或承認,契約即自始無效;如允許或承認,契約則自始有效。因此16歲者反悔不買相機,基本上不涉及詐欺罪,亦不因無效之契約而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如果因此監督不周而導致對方有所損失的話,對方還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參照刑法第339條;民法第12、13、77、83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jen 101-08-16 11:41

您好::

       我朋友在國外與台灣客人有旅遊糾粉,台灣客人回台後,將這個事件PO上網路,附上照片,大?我朋友夫妻為騙子,網址http://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715482.這樣的行為是法律許可的嗎?另有告知網站請將照片撤下,網站一直沒有行動,這個網站是否也違法呢?

 

在公開網站上指稱他人「狼狽為奸、假好心、超級大騙子、壞女人」,係以非指涉事實而有損他人名譽的行為,基本上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在網路以文字散布他人欺瞞旅客的事實,如指涉不真實而有損他人名譽,基本上會成立加重誹謗罪;但若對方指涉的事情為真,且經營旅遊業之方式與公共利益有關,則有可能免於加重誹謗罪。 由於該網站屬於平台供應者,本案的妨害名譽內容並非由該網站發布,網站自不負妨害名譽責任。但被害人告知網站有違法侵權情事後,網站即應確認是否有此情形;若網站於合理期限後仍未採取應有之措施,即可向網站要求刪除相關內容,以維自身權益。另外就誹謗之內容,亦可列印出來於6個月內提出告訴。

(參照刑法第309、310、311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獅子 101-08-16 10:11

事由:
朋友前幾日在ptt的笨版看到一篇文章
底下滿是噓文且嘲笑作者的推文
因為好笑也回應了「根本智障」四個字 (無指明道姓且在一堆嘲笑的推文中)
結果沒多久就收到作者寄信來要求道歉的私信,說如果不道歉他就要提告
文章內容還寫說我朋友亂罵人,他才是智障吧?!而且一點家教都沒有、幼稚園沒畢業等等
然後過了三五分鐘後對方又寄信過來,說我朋友不道歉、態度惡劣之類的,他準備要去提告
我朋友當下其實已經在打信了,不過朋友以為他一開始是在開玩笑,所以回的並沒有很正經
他回說:「我並沒有亂罵人,事出必有因,因為這篇文章很蠢所以我留言說智障,更何況文章都從問版被轉到笨版還不蠢嗎,不過你都回去把po文改過了,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你不要這麼生氣啦」
然後沒多久對方就回信說已經把我朋友的ip跟信件全印了下來,叫我朋友去跟檢座說明
下一秒就傳了報案三聯單的e化案號與案由: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網路加重毀謗)
叫我朋友主動去向警察局報到


請問:對方這樣告的成嗎??我朋友是否要主動去警察局說明還是等通知就好??對方寄過來的信寫名了「你才是智障、沒家教與幼稚園沒畢業」這樣可以反告他嗎??

 

由於不特定多數人得對ptt笨版的推文共見共聞,符合公然的要件;而打字評論「根本智障」,就該文字而言,係以輕蔑言語貶低他人名譽之行為,如果有針對特定對象(要看上下文),基本上會成立公然侮辱罪。但一般推文原則上係針對原文進行回應,所以是可能認為是針對原文發表者所為之侮辱。 依您的敘述,推文指涉對方「根本智障」應非散布對方確實是智能障礙的事實,而是以侮辱的口吻進行辱罵,因此基本上不成立加重誹謗罪。 對方雖然也使用輕蔑言語,但私下用信件表達侮辱內容,並未使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因此尚未符合公然之要件,原則上不成立犯罪;但如果公開PO出,就可能涉嫌。 如警方開始犯罪偵查程序,等候書面通知訊問即可,基本上並不需主動前往說明。

(參照刑法第309、310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kon 101-08-16 08:53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7條
第一項:拍攝、製造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影帶、影片、光
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項:引誘、媒介或以他法,使未滿十八歲之人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
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
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如用相機拍攝未滿18歲之人性交猥褻行為有第一項的適用。
請問以網路或通訊設備(例如講手機簡訊聊天程式等)
要求未滿18歲之人拍攝自己猥褻行為供本身觀看
是否有第三項的適用?

小林 101-08-15 00:34
請問張律師: 我前些日子內衣物違反商標法,此案件是我在網拍販售被網路警察抓到,之後被警察通知作筆錄,當時我很驚恐被警察通知說我販售仿冒品,後來我跟員警說我不知道販售是仿冒品並且我是學生我非大量販售響圖利賺錢,還有跟員警說我會販售是因為我都用不到很浪費丟掉又很可惜,所以才便宜販售~而且我把剩下數量都交給警方並且提供販售給我的賣家資料,偵辦員警說我配合辦案態度良好都會紀錄在筆錄上,並且請法官從輕量刑,並給我自新的機會,在此案件我真的知錯,深自懊悔不已。而下周法院要開庭,近日書記官也聯絡我叫我跟對方進行和解動作,我試著跟對方的律師連絡和解程序~但談到和解金竟然要5萬元,我嚇呆了我跟對方律師說金額太大了,我只是應屆畢業生又要當兵沒有什麼錢也說明網拍販售絕非是想圖利賺錢也說明友向警方提供販售我商品的賣家資料~~ 想請問張律師:(1)我這樣要寫緩起訴聲請狀嗎? (2)對方律師要求和解金4-5萬,我無法付出該怎麼辦? (3)法官會對我做出什麼處分~~ 請張律師幫幫我~~
1.看來你就主要構成要件行為都已經承認 只是求從輕發落 是可以再補一下書面陳述意見給檢察官 2.如果金額沒有共識無法和解 還是要跟檢察官陳報和解情況 檢察官還是會審酌
有隻兔 101-08-13 23:42

最近再高雄找了一家叫(銘X空間設計)的室內裝潢公司來做居家裝潢,當初簽合約時雙方協議以贈送安麗淨水器為由而簽訂了裝潢合約合約書裡也有著名(贈送安麗淨水器一台),但至今裝潢完已經一個月的時間了,卻尚未收到"黃設計師"所說的淨水器,打電話問他,他也一直推託,便以手頭沒現金為由一直不斷拖延,當初是在網路上看到他公司簡介寫著,價格透明化、裝潢不怕被騙等等之類,以為是正派公司~沒想到那位""黃設計師"如此說話不算話,想請問律師們是否我可以告他(什麼名義)?或是用何種方式告誡他?

巴薩拉 101-08-13 12:12

大約一年半以前我曾經去一家公司面試
並將面試記錄寫在論壇上
內容完全按照自己所見所聞如實記載
但是卻三番兩次被人傳訊或是用回覆警告
要我刪除文章
不然就要走法律途徑

網路上真的不能發佈自己的面試過程記錄?
我會發表那篇文章只是想讓人有比較直觀的感受到面試到底是在做什麼

難道在有人問這家公司如何的時候
只能跟很多人一樣只回覆"這家公司有問題,不要去"嗎?

以下為文章網址
請大家可以看完後給點意見
http://www.dk101.com/Discuz/viewthread.php?tid=220675

peggy 102-03-24 16:26

如果這是你個人去面試及上班的實際經驗,無不實描述,那麼就不用擔心被告的問題,相反的你可以保留簡訊記錄?保,提告他們公司恐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