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101-10-14 16:56

最近想在MOBILE01買智慧型手機 比較中意二手的(價錢不會太貴)
面交時我會核對IMEA碼資料 他有完整盒裝!!
對方是高中生 贓貨問題本來沒有很在意
但最近看到網路上有買到手機贓或被判刑40天的 有點怕怕的
如果面交時沒有怪異因該會買 有沒有什麼購買證明書之類的可以給對方簽名 就算是贓貨也不會有法律責任(判刑真的好誇張)
還是自己打白紙黑字說明此物不是贓或請對方簽名 有用嗎??
還有對方高二生大概17歲 簽名有效嗎??
購買後如何確定此IMEA碼無報案紀錄??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五月 101-10-12 06:43

我真的知道我錯了...
我19.... 我當時在網路上找工作(奇集集)

結果看到一個家庭代工 可先預支20000
我進去之後跟那個人即時通聯絡 問他工作內容

結果他說他們是私下做棒球簽賭的
一個月5000簽快一個帳戶 在白的也吃得開
還給我一個棒球網站之類的


我那時真的被錢沖昏頭 我想說好那就租一個月就好一個月就好
至少是賭 但是不是騙人錢的

後來我寄了兩個帳戶給他... 後天完全聯絡不到人...
我開始很緊張 2天後我去掛失 結果已變成警示帳戶

他用我的帳戶騙了被害人10幾萬 我並沒有拿到任何一毛錢

怎麼辦 我好害怕 我會要坐牢嗎... 我真的不敢了 我好後悔
我想知道法律程序 拜託 我真的不知道怎辦

cherie 101-12-13 18:29

如果有人報案,你就要去警局做筆錄...再來就是移送地檢署..等地檢署的傳票到在出庭說明

莫歆 101-12-14 02:28

趕快把 你與詐騙人 的通聯記錄備份下來
你去銀行掛失時才發現被列警示帳戶那銀行員應該會馬上報警
如果你不是去銀行掛失又或者銀行員沒有報警,那請你趕快自己去備案

重點來瞜!
如果你去備案時,警員跟你說:沒有被害人報案,所以不用備案或作筆錄
不要當作這樣就沒事了....那是他們的電腦資訊太慢,沒有收到其他地區報案通知(沒備案有的法官會認為你是故意販賣帳戶)
請警員給你個紀錄表甚麼的都好,或者記下你要備案時的日期、時間、警員編號

這是你出庭後有利的證據之一

我老公就是被警察呼嚨,以為沒事了~事隔半年被傳喚出庭後沒有證據也找不到證人
最後還是被判刑了....

現在詐騙手法很多,你還年輕別給自己留底了,祝你好運

五月 101-10-11 22:53

我真的知道我錯了...
我19.... 我當時在網路上找工作(奇集集)

結果看到一個家庭代工 可先預支20000
我進去之後跟那個人即時通聯絡 問他工作內容

結果他說他們是私下做棒球簽賭的
一個月5000簽快一個帳戶 在白的也吃得開
還給我一個棒球網站之類的


我那時真的被錢沖昏頭 我想說好那就租一個月就好一個月就好
至少是賭 但是不是騙人錢的

後來我寄了兩個帳戶給他... 後天完全聯絡不到人...
我開始很緊張 2天後我去掛失 結果已變成警示帳戶

他用我的帳戶騙了被害人10幾萬 我並沒有拿到任何一毛錢

怎麼辦 我好害怕 我會要坐牢嗎... 我真的不敢了 我好後悔
我想知道法律程序 拜託 我真的不知道怎辦

 1.涉及幫助詐欺罪  且明確的有幫助詐欺故意

 2.檢察官會先進行偵查程序  如偵查告一段落會依法起訴你

    其間會先詢問你是否有意願與被害人和解

 3.檢察官起訴後  法官進行審判程序

    如果有跟被害人和解且認罪  應該有緩刑機會

   

小玉 101-11-14 00:36

五月你好

我也是在奇集集發生和你同樣的事,幾乎一模一樣也是地下賭盤,也是給他二個帳戶

我比較笨,我等到警局公文來我才知道出事了,結果就是一直被叫去做筆錄...做完二間警局的筆錄後就等檢察官再發文,叫你去作筆錄,以上都做完了,就等簡易判決出來,服不服,上不上訴,最後拘役40天,如易科罰金,以一天一千算,

以上是我個人的經驗...與你分享,從今天5月到現在11月

明天要去繳罰金,正在煩腦怎麼解除警示戶

Zoe 101-12-08 17:53
回覆 小玉 的發言內容:

五月你好

我也是在奇集集發生和你同樣的事,幾乎一模一樣也是地下賭盤,也是給他二 ... (恕刪)

你好!請問之後您是跟被害人和解嗎?我也是今年3月在奇集集找工作被騙..搞不好是同一個詐騙集團!我目前還在開偵查庭...昨天開完之後檢察官有逼我要跟被害人和解的意思!現在我一直在想我到底該怎麼做...畢竟!我的帳戶也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騙走阿..!!

小白 101-10-11 10:15

律師您好,昨天我與朋友聚會晚上12點多喝了一杯龍舌蘭調酒,有部分朋友先離去,我於01:40離開,準備上車的時候剛好朋友打電話詢問,我接起電話說了兩句馬上被警察攔下車,警察請我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35 mg/l,因為我當時很清醒,我有詢問是否可以測第2次,因為我心裡想會不會是嘴裡殘留酒精導致酒測值偏高,警察回覆說不能測第2次,測第2次就要送法院,當時我不太清楚酒測的程序.我就讓派出所扣車,並開罰單.今天我查詢一下,法律似乎沒有明文規定可以漱口之後再測,但網路上有受測人可以進行平衡測試等權益,所以想向律師請教一下,受測人可以主張權益為何,這能申訴嗎?為何不能測第2次?因為我的酒量大概 7 瓶玻璃瓶啤酒,一杯調酒酒測值高達0.35實在有點高.而且是大約1小時之前喝的

芊芊 101-10-11 00:47

網路上遇到一個男生,由於當時家人車禍需要一筆錢..這男生說願意用十萬和我發生關係,當做是幫我渡過難關但在完事後並無立即付款,而是一直拖延...後來甚至要求我當他女友!

而我也答應了,之後持續不斷和我上汽車旅?,,,但他一直說要付款給我卻有一堆理由(有我們的對話記錄為證),但在我在9/17-18出國,回來後他說他生病了(頭痛)所以我們都沒見面,直到9/21上午因發訊息跟他說我家的事,他卻氣回覆並罵了一個[幹}之後還來電罵我!!一直到9/26號其間他對我沒有好語氣,並且在電話中也有罵我髒話(我有錄音)9/27後開始不接電話和到目前都關機中...想請教,,我是否可以提告他什麼呢?

1.由於當時家人車禍需要一筆錢..這男生說願意用十萬和我發生關係,當做是幫我渡過難關

但在完事後並無立即付款,而是一直拖延...這可以用什麼罪名求償或要求他履約??

2.在電話裡罵我和罵我髒話 造成我心靈上的損傷...又可以用什麼罪名求償?

 你與對方有性交易,那可能雙方都會有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處罰。

另外,對方欺騙你卻不付款的部分,可能有詐欺得利罪的適用。

對方罵你的部分,因為沒有在公然的情形下為之,不會有公然侮辱罪的責任

 

芊芊 101-10-11 20:06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侵占罪要成立:

須證明他有將那台電腦據為己有的行為,例如納為己有、擅自變賣之類的行為。

 

芊芊 101-10-11 23:05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侵占罪要成立:

須證明他有將那台電腦據為己有的行為,例如納為己有、擅自變賣之類 ... (恕刪)

錄音和對話記錄可以證明電腦在他那裡!可以嗎??本來是要幫我修..但現在人連絡不上電話都關機這樣有構成侵佔嗎?

芊芊 101-10-11 23:22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與對方有性交易,那可能雙方都會有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處罰。

另外,對 ... (恕刪)

刑法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請問..這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是指可以選擇某一項處罰嗎?那他是不是罰一千元下就可以沒事了嗎?

小顏 101-10-10 23:39

前一振子我在網路拍賣網站看見有人在出租筆電.而我就跟那個人租了一台筆電.租了幾個禮拜我想說問看看對方肯不肯直接開個價錢賣給我.對方答應了他開一萬八.但因為我沒辦法一次九付清.我請他給我分期.他也答應了他要我半個月付三千總共分六期.他要我跟他簽本票簽了六張的票都是三千.第一期我繳了三千給他.但後面因為我沒工作了我繳不出來.他也給我時間讓我延.但我找到工作了.只是我這個月領的錢真ㄉ很少光我的房租繳清就沒了.我沒辦法環他.他生氣了他說他要告我侵占.但當初我們講好這台筆電他是願意賣給我了只是分期付款而我也附過依期三千給他了.後面我並不是不想付給他是我真ㄉ有困難我也有跟他講過我也沒有不跟他連絡.我只是希望他再給我時間等下個月我領比較多錢我一定會正常繳.但他說要去告我侵占.我想請問我這樣構成侵占嗎?

 如果東西已經交易  可能未必會構成侵占

 不過對方還是會提告  這種情況可能有詐欺的問題

 建議主要還是朝向單純交易後無法履行義務主張

阿恥 101-10-10 21:38

我今天在網路上買了線上遊戲的虛寶,

可是我之後發現我收到的東西和我買的並不一樣。

我很確定這並不是我的疏忽,我想要求遊戲公司換貨(我要買的和他給錯的東西價格一樣)

可是在買之前網站上就有先警告過不得退貨換貨了。

我已經寄信要求換貨,但我認為他們不會受理,說是我自己買錯之類的把問題推到我身上。

我該怎麼辦,可以拿消費者保護法要求他們換貨嗎?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佐佐佐 103-06-05 17:00

 感謝律師指點迷津

奇葆 101-10-08 22:25
有一條7天鑑賞期

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立法目的在於郵購或訪問買賣

我在網路上買了一台MP5 結果送來的跟我要買的不一樣
我打給賣家 他問了廠商之後說
廠商說送的東西就是一樣
我跟賣家說我買的跟送來的就是不一樣
他就硬跟我堅持送的是一樣的
我又問那我退貨日期還沒到 那我可不可以退貨 ?
賣家說我已經先付款了 所以不太能退
那這樣按照消費者保護法
我應該怎樣保護我的權益 ?
我已經有客訴拍賣網站了
還有哪些方法呢 ?
後天退貨日期就過了
如果賣家拖到後天
那我不就不能退了 ?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8 23:05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阿道夫 101-10-07 14:39

請問一下

對方在網路論壇中寄發論壇站內郵件

信中內容對我進行辱罵

例如: X你老母 X你妹(信中有完整的髒話 也就是非使用X 而是完整寫出來)

這樣是否能過法律途徑處理?

又有何罪名能判定呢?

如果只是寄發站內信 非屬於公開範疇 應該不涉及公然污辱誹謗的問題 不過如果次數甚多嚴重影響你的權益時 可以考慮是否構成強制

林智群 (klaw) 101-10-07 19:25

這個不會構成刑事犯罪,但可以構成民事侵權行為,

不過打官司很花時間,是否值得為了這口氣走法院,請三思

呵呵 101-10-07 12:04
律師你好我在網路上問別人這些事情被少男知道了 他說我在網路上把它的電話公開雖然有用*代替後3碼但是沒經過他的同意這樣我有錯嗎? 我並沒有電話號碼全部公開也沒有指名道姓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7 22:13
你沒有洩漏他任何資料 他自己對號入座,不用理他,叫他有種去告,你再反告他誣告
小瑋 101-10-07 08:44

請問各位.....我在網路FB連書上無意間在別人的相簿那留了一句話:這誰家的小孩啊?怎這麼醜......現在對方要告我公然侮辱....我也是無意間打出那句話....我也有跟抱歉.....但對方堅持提告.....他朋友也在網路上謾罵我還在FB上開反我的粉絲團....我現在該如何處理呢?

1.確實可能有公然污辱的行為

2.如果對方已經提告 你還是等檢察署傳喚後再表示有和解意願 檢察官應該也會勸諭對方接受和解 如果有和解檢察官應該可以為緩起訴處分

apple 101-10-05 12:29

請問買方網路下標7件.且得標.之後詢問兩次{何時交易}均無回應.故提出{交易提醒}.且滿5天無回應可提{棄標確立}一時氣不過此惡劣行為便給予{惡意棄標.爛人.不削一提}之差評.買方現要提告{公開侮辱}..請問如何處理.謝謝...

蕭宇軒 (蕭律師) 101-10-05 13:55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joyce 101-10-04 11:41

事實經過:

本身是新手代購,專門代購日本的網路商品寄回台灣。

最近在yahoo有一件案子,買家要我代購的是一件陶瓷品,

我已順利代購完成,買家也收到貨,

但收到貨後買家卻來信說 東西破了 (有附上照片)

寫信給商家,商家說已過七天保固,無法賠償~


代購流程:

 代購文上標明:

向日本網站訂貨,日本商家寄到日本收件處,

日本收件處集貨後一起寄回台灣集貨處,再分發給賣家。

(約7~14天)若要購買易碎品,請買家自行考量運輸中的風險,運輸風險代購無法負責!

若物品不幸有瑕疵需退換,在商家的保固期限內可幫忙與商家溝通,

但產生的國際運費代購無法負責。同意匯款等同於同意以上說明!

 

問題:

賣家現在來信主張

1.
店家沒有盡完善告知並且做合理包裝貨物之義務下,要求買家自行考量運送中的風險,甚至
是負擔這種風險是不合理的~ →可是我頁面明明寫的很清楚 不同意不要下標啊><

2.

賣家說他有將此件事故提及他的律師朋友,他說在法律責任上,分成兩種情形:

無償→ 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 (自己購買易碎品郵寄,應該會在物品上標示易碎品
,提醒業者)

有償→ 交易上有相當知識經驗應盡之注意 (便何況是幫其他人處理)
 也就是說,不管代賣是有償無償,基本上要盡的責任,就是當做處理自己的事情 一樣的
小心、注意。


我的問題是,身無代購的我,即便已經在頁面上清楚寫明無法負責易碎品的寄送安全,

那現在東西破了,是我要負責的嗎???

補充說明:

其實我根本不知道是易碎品,當初買入的網頁只匆匆看過,以為是一般的裝飾品,

買家來信委託時也從未提起是易碎品。

直到買家收到東西說破掉,我們才知道原來是易碎品!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下,買家可以告我們嗎?

因為我們真的覺得很倒楣

1. 買家委任代購時並未說是易碎品要加強包裝。但買家認為我們要代購商品,就應該了解是什麼材質。

2. 明明有寫易碎品在運輸過程中的風險代購無法負責了。


雖然只是件2000不到的物品,但要我們白白賠償我們也無法信服啊 :(

只是法律知識不足,所以想請教,我們真的應負起賠償責任嗎?

 

謝謝。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6 14:49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lee 101-10-03 15:50

您好:

於遊戲英雄聯盟上遇到玩家在聊天視窗辱罵

該頻道總共含我與當事人,五人可以觀看(為四位台灣人、一位大陸人)

情形如下:

某位玩家a(台灣人)先與玩家b(大陸人)吵架

接著玩家a(台灣人)怒掛網

並開始言語挑釁我與其他玩家

有如下對話

玩家a(台灣人):我嚇死

玩家a(台灣人):qq

玩家a(台灣人):一堆廢物

玩家a(台灣人):死大陸狗

玩家a(台灣人):法律你妹

玩家a(台灣人):拜託告我 我好怕

我:你是在罵我?

玩家a(台灣人):對呀

玩家a(台灣人):廢物

玩家a(台灣人):快告我

以上對話有照片

請問如果要提告的話

這是送公然侮辱誹謗還是妨害名譽??

另外

本身只是想給這樣的玩家一個教訓不要在網路上亂罵人

有沒有簡易的方法可以達到警告嚇阻的作用

台灣人臉都丟到國外去了...

Rick 101-10-02 16:33

律師你好:我想請教關於土地法拍後發還分配金需要多久的時間?本人家裡有塊土地於今年法拍出,結有餘款,然而在6月中依民事執行處發函陳報帳戶資料,但是至今都快4個月了都還沒有消息,當初判決結果我們都沒有異議,故就照他時間內陳報帳戶上去,起初地院書記官說最慢7月底就會下來,後來7月底再次詢問,說什麼銀行那邊還在跑流程需要一個月時間叫我們在等等,結果我又等了一個月再度詢問書記官,他說銀行還沒解款回來,之後最近書記官就叫我聯絡銀行承辦人催她比較快,因為每次打去詢問書記官他也很無奈,因為就是還沒有解款回來,我也有上網爬文,通常沒有異議照時間內陳報幾乎很快1個月多款項就會下來,所以想請問律師遇到這種問題有什麼辦法?因為網路也查詢不到進度,二來一直詢問書記官因該也會覺得很煩吧!!

林智群 (klaw) 101-10-02 18:26

這種通常三四個月內一定會處理好, 除非有債權人對分配表有意見,

如果沒有人有意見,只能靜待法院處理了

豈几 101-10-02 16:08

朋友 前二年 被她現在的老公騙婚

因為她老公有天告知她說要去坐牢了,是因為金錢糾紛,並跟她說 想要去牢裡面看他 必須要結婚才能申請,所以朋友為了看他就答應結婚, 老公也於登記後二天入獄

但是經過一星期 發現老公入獄原因竟然是下藥迷姦其它女生十幾個..........
因此朋友無法接受,並在這二年長期一直活在 心理極度憂鬱的生活裡

這期間朋友也寫信想要老公同意離婚,但是每每都被老公 推翻 並承諾未來的日子
所以就一直拖了二年至今,而且連老公買的房子都買老公的媽媽的名字,但卻是朋友在繳房貸

現在她總算想通了,而且也已經搬離原本的地方,並想要去法院訴請離婚 ,用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來申請,更想把繳的房貸拿回來,近百萬

想請教這樣是否會成功,但是在網路查詢文章 又看到這一段
【有請求權之一方,自知悉後已逾一年,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五年者,不得請求離婚
知悉後已逾一年和 逾五年 不是一樣嗎? 所以朋友經過了二年,到底可不可以呢? 亦或是有其它方法或案例可供參考呢?   謝謝各位律師朋友

 1.1052條第1項第10款確實有起訴時間限制

 2.不過實際如果如你所述  依第2項訴請離婚成功率應該是相當高的

林智群 (klaw) 101-10-02 18:28

你朋友太猶豫不定了,把時間拖過去了,

建議還是主張第一項通姦及犯罪,以及第二項婚姻出現裂痕

Zoe 101-10-02 15:07

律師大哥您好:

不好意思打擾!我在今年3月找工做的時候不慎被騙走提款卡還給對方密碼,

目前有一個帳戶已變成警示帳戶,我有一個受害者..

金額共10萬~~

已經做過兩次筆錄,一次是網路詐騙的受害者筆錄,一個是主動到案說明..

因為有警方掌握某組網路詐騙,才會做受害者筆錄!

我在發現自己帳戶有不明資金流入又轉出後有立即辦停卡..

此時華南銀行尚未告知我的帳戶有受害者..我也沒有報警

直到另外一間銀行通知我華南銀行已經變警示帳戶時我才知道

等了好久,終於要開庭了!

想請問律師大人,我需要準備什麼?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其實我蠻害怕的

家人都不懂,我也剛畢業不懂..

目前手上有所有和騙我的人的即時通對話紀錄!以及詐騙我戶頭的經過和工具

請問我還要提供什麼對我比較有利呢??我是真的被騙...但是我知道我錯在把提款卡交給別人..

自己一個人到台北工作被騙,讓南部的家人很擔心~

不好意思!打這麼長...這半年一直在等這件事處理!!我真的好緊張...

 典型幫助詐欺案件  重點在有沒有幫助詐欺故意

 原則上要證明自己沒有幫助詐欺的故意

 也沒有認識到這樣會幫助詐騙集團去騙人

 提供當時求職的相關資料  證明自己講的確實有所本

 而並不是賣帳戶換現金

維尼 101-10-13 16:38

律師你好  

我也跟樓上那位 一樣的遭遇 我10/17要到地檢署做說明   我總共有四位被害人流入我的帳號 加總金額大約7萬塊     請問一下事務檢察官    也是檢察官一種嗎???  

我想把傷害降到最低    畢竟我才21歲 剛出社會就被騙   總不可能一輩子就背著前科吧....  我想增取緩起訴緩刑    如果跟被害者和解 是要四個各別和解嗎 ??? 畢竟他們也是想把錢還回去吧... 如果是這樣 可以爭取到緩刑緩起訴嗎??

感謝律師

Zoe 101-12-08 17:41
回覆 維尼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我也跟樓上那位 一樣的遭遇 我10/17要到地 ... (恕刪)

維尼你好..

請問您的案子目前進度到哪?

我的現在已經過兩次偵查庭..

但是兩次都是不同地方...檢察官態度也大不相同!

不知道你的呢?

昨天開完第二次...有被逼迫認罪的狀況..真的讓我不知道該怎辦..

abner 104-01-11 03:58

我去年10月也被騙了

想請問一下你是多久收到法院通知

然後大概遇到什麼情況

筱蓓 101-10-02 12:44

網路消費糾紛
已協調好退貨退款(衣服有小染色瑕疵˙但出貨前檢查並沒有)
我為賣家
買家感覺非常大官呢還有靠山˙小妹我整個弱
她現在自己不跟我面對˙去找個男的(感覺稍有讀書那種)
叫我跟那男的去講˙而這女的也就是當事人說她不理這件事
現在她們那邊的人竟然跟我說˙叫我先把錢退給她們(還要包含運費)˙她們才要把商品給我
請問這樣合理?
官大一點找個稍有讀書的這樣就很有贏面喔....
網路退貨退款˙不是都應該由買家先將商品寄回給賣家˙賣家有有辦法退款嗎
總之他們非常囂張仗著寄郵局存證信函給我就這樣。
1我要跟他們妥協嗎˙(先退錢給他們)
2買方要退貨˙(說運費要由我負擔這樣合理嗎)

如果商品有瑕疵 雙方同意解除契約 雙方都須將所受價金及商品退還 不過原則上還是需要同時履行 如果對方不退還商品 你是可以拒絕退還價金的 如果有必要可以先針對存證信函做簡單回應

您好:

關於網購,應屬於消費者保護法所規範之郵購買賣。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故消費者應無須負擔運費。

另外依民法解除契約雙方互負回復原狀之義務,原則上是必須雙方同時履行,沒有任何一方先履行的問題,所以雙方是可以另外協商的。若商品真的很貴重,建議雙方可以約一個地方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若您擔心還錢之後,無法取回商品,買家可能會涉及侵佔詐欺刑事犯罪責任,另外也必須負擔給付遲延的損害賠償責任

筱蓓 101-10-02 13:5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商品有瑕疵 雙方同意解除契約 雙方都須將所受價金及商品退還 不過原則上還是需要同時履 ... (恕刪)

針對存證信函做簡單回應.我該怎樣回應呢.您電話內好像說這只是一種通知而以不代表什麼
存證信函還滿簡單的:
就是叫我一周內通知她辦理退換貨事宜
否則她要依法律途徑解決.依民法203條規定自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加計年利率百分之五法定利息
請台端務必配合。
以上有畫線的就是存證信函的重點內容...這些字我看大概也是她找來嗆聲的小幫手想的 冏
非常謝謝你

筱蓓 101-10-02 14:04
回覆 趙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網購,應屬於消費者保護法所規範之郵購買賣。

消費者 ... (恕刪)

是的我知道˙運費我自己吸收
假如您是我委任律師˙您會怎麼回覆他們這樣僵硬的態度呢?
存證信函還滿簡單的:
就是叫我一周內通知她辦理退換貨事宜
否則她要依法律途徑解決.依民法203條規定自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加計年利率百分之五法定利息
請台端務必配合。
以上有畫線的就是存證信函的重點內容...這些字我看大概也是她找來嗆聲的小幫手想的 冏
非常謝謝你

尤宗元 101-10-02 09:07
律師您好 抱歉 剛剛不小心打錯稱呼,抱歉!!! 我想請教您,如果有人在網路上,謾罵別人,但是卻沒指名道姓? 那這樣有辦法對那個人提告麻? 如果對方的朋友也在附和,但是卻沒有指名道姓的罵人 這樣我有辦法對其人提告嗎?
要看發言的內容是否可以特定出對象,如果沒有辦法,那還不會構成妨害名譽的要件。
尤宗元 101-10-02 09:03
律師 您好 我想請教您,如果有人在網路上,謾罵別人,但是卻沒指名道姓? 那這樣有辦法對那個人提告麻? 如果對方的朋友也在附和,但是卻沒有指名道姓的罵人 這樣我有辦法對其人提告嗎?
要看留話場所是否足以針對特定人 讓一般人都可以知道是針對甚麼人而發 如果可以 還是可能屬於犯罪的行為
WEN 101-10-01 14:16

事情是這樣的

本人上個月月中因為 由於法律常識不足
加上個人的疏失網路上販售了遊戲主機並附贈了盜版的光碟
此商品也是網路上購入二手.所有光碟都是上位賣家附贈的 等等 
本人只是想買來讓家裡的弟妹玩
對遊戲方面 知識也不是很足夠 後來 由於想再買台二手摩托車
只好再將主機出售 被抓後 才知道 這些光碟為盜版光碟
面交的人是遊戲公司的人員和警察先生
被扣了六片盜版光碟走
當日我就被帶走做筆錄、做完筆錄
直接被送往 地方法院 檢察官以問完話 就讓我走了
可能看我是女生 所以我沒有再地方法院過夜..

他要我說出當時賣我這套主機贈送我光碟的人
走出問話的房間後.警察告訴我.如果我沒有說出來這位賣家.
這樣就表示這就是我做的.請問警察先生這句話的含意是什麼?

所以下次接到傳票 我應該就要回答他這個人的聯絡方式
這樣對我或對那個賣我主機的人 有什麼懲處呢? 
我爬過文章.廠商方面可能會需要我賠償.這樣我和賣主機的人.
是否都會面臨倒賠償這方面的問題呢?

現在在等傳票

這段時間我很懊悔我所做的一切
我想要在這段時間 彌補我的錯誤 
我想要寫篇悔過書給檢察官或者法官
還有我想向廠商致歉的道歉文章

問題1.請問本人該怎麼寫悔過書?有沒有範例或者參考 讓我知道如何下筆?

問題2.我不曉得下次傳票收到後面對的是檢察官還是法官.請問我該在我所寫的悔 過書上怎麼稱呼這兩位比較恰當?有沒有統一的稱呼?

問題3.請問道歉文章該怎麼寫比較好?

問題4.請問什麼紙張寫都可以嗎? 都恰當嗎?

問題5.寫完後 我是否是等到開庭 見到法官或者檢察官 在遞上我的悔過書呢?
必須在哪個時機點遞上.會比較恰當?

問題6.請問在這段時間內 我是否該聯繫廠商比較合適?
檢察官和警察 都沒有提供給我被害廠商的資料 電話 
我手上只有當初跟我面交的那位遊戲公司先生的電話.
目前還未知道有無什麼罪型.這樣我該等到貴公司跟我聯繫就好嗎?

問題7.由於本人家境不優渥.父母分居.母親身體不好.
所以家裡都靠我賺的微薄薪資支出家裡零零碎碎
暑假期間本人才幫弟弟繳完第一期高中學費.
存款剩餘不到一萬.妹妹高中時也都是靠低收補助才有辦法讀完高中.
所以我也害怕廠商提出大量的賠償金額.有什麼辦法比較能讓廠商壓低金額 呢?廠商是否再提出賠償金額是 會知道我的存摺裡面只剩下不到一萬元而讓 我賠償少一些呢?

問題8.請問以上書卷我可以手寫嗎?本人家裡沒有印表機 雖然字有點醜 但是手寫 是否比較有誠意呢?

問題9.寫悔過書和道歉書.有無辦法讓我再刑事民事上.加點分數嗎?


Tom 101-10-16 20:55

你好
我也是遭到警方釣魚所陷害的
目前我已經成立社團討論互助方法與對策
由於是成立初期
請您告知親朋好友來支持
謝謝!

https://www.facebook.com/cockright

請留言告知詳情
我會盡快回覆您

呆呆 101-12-04 11:53

天阿 一樓大大我也剛遇到跟你相同的問題 不知道該如何解決 目前也是在等待傳票中 

希望律師能夠幫幫忙回覆該如何做與解決  目前也剩下民事責任要處理 

阿彬 101-09-29 17:33

上次有寄一張傳票過來~我有來這發問~因為工作關係沒辦法到法院去~

這幾天又接到一張傳票~檢察官有打電話給我~但是我沒有接到~打到家裡告知

家人~對方因詐騙我金額2000元整~而他的帳戶遭受到凍結~說要跟我達成和解

叫我這次要出庭去調解

因對方詐騙我得到金額後~後續我還有看到他在網路上繼續詐騙下一位受害者~

像這種的~我該如何做?如果要求賠償~要賠償多少才算合理~

如果我不達成和解~對方最輕到最重~會被判怎麼樣

林智群 (klaw) 101-09-29 20:55

如果有成立和解,對方會被判輕一點,

至於請求金額,建議以原本被詐騙的金額2000元,

如果你不願意原諒,也可以不跟對方和解,對方最重可以判5年,但通常不會判那麼重

顏顏 101-09-28 10:25
律師您好!我想詢問智慧財產權的相關問題 請問員工被公司指使盜用網路和雜誌上的圖片 若被舉發.是公司還是員工被告侵犯著作權? 員工在事先已有告知公司可能會違反著作權, 但員工自身並不知也是共犯,所以也算是"不知情"的範圍嗎? 員工在職的著作不是屬於公司所有嗎?為什麼也有連帶責任? 若舉發人並非圖片持有人係無法證明圖片出處.是否就不造成舉發條件? 以上,麻煩您指點,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9-28 13:40
員工與指使人都侵害著作權,員工事先告知更是證明其明知可能侵害著作權而仍進行侵害行為,應負故意侵權責任。員工是正犯,指使人可能是共同正犯或教唆犯,都不可能因不知法律規定而免除責任刑事上是自己責任民事上才是連帶責任。再者,職務上著作的權利歸屬只是界定員工或公司誰享有著作權,與員工侵害他人的著作權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另外,著作權法大多是告訴乃論之罪,需要著作權利人或被授權人才有告訴權;若無告訴權人提出告訴,就不能進行追訴處罰。以上謹供您參考。
阿法 101-09-28 02:35

今天在網路被人用相當骯髒的髒話罵得非常難聽;
因為是私人對話視窗,所以只有他跟我看得到,
而在只有我們二人的對話視窗中他也明確的說出了”你”,
我也有警告他我會提告,他仍然是保持著極盡挑釁的態度,甚至變本加厲
最後他罵人的對話都被我照下來了,
請問這樣有辦法告嗎?罪名是什麼?
如果可以的話訴訟程序是什麼,大概需要花費多少,本人需要出庭嗎?

先感謝回答的各位大德了

楊威利 101-09-28 07:41
回覆 阿法 的發言內容:

今天在網路被人用相當骯髒的髒話罵得非常難聽;
因為是私人對話視窗,所以只有他跟我看得 ... (恕刪)

 他網路辱罵你,對話只有你們兩個看的到,所以不屬於公開,所以無法提告

燚燚 101-09-26 16:41

問題就是,住了二十年的巷弄,因為學生亂停車的問題,導致裡面住家汽車不好進出,所以他們提出要畫紅線,但如果畫紅線的話,變成我家旁邊都沒辦法停車(原本自家的車都停在門前),所以我跟另外一家住巷頭的不同意,所以如果對方去申請畫紅線,不經過我們的同意可以畫??

巷弄道路土地是每家分一半,稅金也都有在付,是否有被徵收二十年來都沒聽說過,有在網路上查到資料,如果真的地權是自已的,當然基於道路使用權利,不得圍建之類的,可以在地上注明「私人土地僅供通行,禁止停車」或相關字樣??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qwer046 101-09-24 00:54

事情發生在約0817左右!我再網路上找到一個用新台幣12663跟我換取3350港幣!

但是他在八月多就匯款給我!但是我一直沒有匯款給他!對方只有給我PTT帳號而已!

我因為太忙沒有和他聯絡上!其中只有在九月初有問他是不是沒有收到港幣?但是後來我就沒有在上去PTT上面看信件,一直到今天才有跟他真正對話到!有跟對方說不好意思給她拖那麼久的時間!也跟他說要退還金額給他然後再問他要什麼補償?結果他跟我開口要50000的補償!不然就要交給警方處理!請問我現在要怎樣處理比較妥當?因為我也不清楚他有沒有報案了?要跟他和解他開出來的金額又超過我的想像太多?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如果一直和對方談不容價錢就只有等警察找上門嗎?如果警察找上門?他要求5萬的賠償對我會有利嗎?因為我也請求他原諒也跟他說在合理的賠償下我都可以接受!只是現在5萬的要求!讓我不知道該怎樣好?可以有律師給我點意見嗎?謝謝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qwer046 101-09-24 20:19

 那如果對方要求要5萬元才要給我帳號!匯款回去給他那我該怎麼辦?

因為目前我沒有他的帳戶沒有辦法把原本的金額先退還給他!

101-09-23 18:10

我是在台北動漫展被XX美語補習班拉去當場簽約的

總共84000 分2年繳

 

他有給一張契約書..但是沒有給我5天審閱期

契約書上有寫修業期間是101/8/18~12/18

我是8/13簽約然後我在今天跟他說我不想上了

但是期間我只有上過8堂課

他說只能退一半

雖然依照法規第三十三條是合理的

http://www.laws.taipei.gov.tw/taipei/lawsystem/lawshowall01.jsp?LawID=P05H1005-20060911&RealID=05-08-1005

 

但是這樣等於我上這幾堂課要繳41000?

 

網路上也有看到沒有5天審閱期是不合法的

 

那我應該找誰幫忙呢

求解.....

林智群 (klaw) 101-09-23 18:38

即使有五天審閱期,你簽約至今也已經超過五天,要用這個主張契約無效很難

小米 101-09-22 13:24

請問在網路上說如果怕被某某商家騙錢就不要去消費,這樣算妨害名譽還是侮辱嗎?

Fuzzy 101-09-21 16:19

家人前陣子騎機車汽車撞倒受傷, 有報警來處理(送醫院急診及雙方做筆錄), 對方車子受損人沒受傷

前幾天已調出警方繪製的"現場圖",據在產險公司上班的朋友說:雙方都有肇事責任

我知道還要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甚至到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才能釐清雙方的肇責

我也知道我方可向對方請求 醫療費用,復健美容費用,看護費用,交通費用,車輛維修費用,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賠償, 及告對方過失傷害罪(雙方打算到 調解委員會 調解)


我想請問的是:

(1)只要對方有肇事責任, 對方的過失傷害罪是否一定會成立? 

 我在網路上查到的資料說: 就算對方只有百分之一的肇事責任,   如果我們告對對方 過失傷害罪,  對方一定有罪留下案底.是這樣嗎? 

 (2)警方繪製的"現場圖"是當時車禍的現場情形及發生車禍過程 

 "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是說明發生車禍 雙方所違反的法規及現象 

 鑑定委員會 也只說明 雙方誰是肇事主因, 誰是肇事次因   

都沒有說明 誰該負幾成肇責,    

坊間常聽到 73(一方七成肇責,另一方三成肇責), 64, 82......   

這是誰認定的? 是保險公司認定的嗎? 具備法律效力嗎?  

 如果在調解中有一方不接受, 那又要怎麼辦?
(3)工作損失要怎樣計算呢?    

網路上的保險理賠人員說:以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 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幾天, 再以薪資乘上天數.    

家人有醫師出具證明要休養5天(為了請假用),   家人向公司請了5天假, 後來因傷勢嚴重又向公司請了5天假, 共10天假.  我方主張應賠償10天薪資.   

實務上(或法律上)應賠償 5天 或 10天呢?   

(4)額外想到, 有些福利好的公司有特別的休假, 如果請假卻沒有扣薪, 也可以向對方請求工作損失賠償嗎?

(5)精神慰撫金 實務上 怎麼計算呢?   

我查到的資料都說: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實務上有沒有參考的標準? 不然不是變成雙方喊價殺假嗎?
謝謝!!

小柏 101-09-21 00:35

您好!

我在上個月月初的時候在網路上求職,因為我所應徵的是業務助理,所以對方要求我傳真我的身分證影本給他,後來他通知我會計那邊需要我的銀行帳戶,他們要請徵信社調查,於是我不疑有他 就把我的提款卡和密碼一起寄給了對方,因為在求職的過程中 我都是用即時通再和對方做聯繫,寄給他之後他還是陸續有再上線,但是我每當我詢問她我是否求職成功,他總以會計還在審核為由,要我等候消息,之後我覺得不對勁,去郵局詢問,才發現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了,再作筆錄過程中,我只提供了對方的即時通 和 我寄卡片時的那張貨款單,即時通的對話已經自動洗掉,我沒辦法提供更多對我有利的證據,證明我也是受害者,下禮拜4我就要去偵查庭偵查,下下禮拜2開庭,我想詢問有沒有其他能夠幫助我的方法..

1.涉嫌幫助詐欺罪 主要就是要看有沒有幫助詐欺故意 2.如果自己確實因為求職受騙 應該是沒有幫助詐欺故意 3.所以還是盡量提供求職過程中求職廣告 聯繫資料 對話紀錄 證明自己陳述是真實

宇宙人 101-09-19 17:16

我想問
如果我使用公開活動網站所公布的活動贈品圖片
將之用於網路拍賣是否會侵權(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
(其圖片沒有標明不可轉載或用於其他用途)
希望有詳細解答
謝謝

您好,

      首先您要先確定,該贈品圖片是該公司自行拍攝還是直接從該商品官方網站上擷取。如果是直接從官方網站上擷取,則您引用官方網站上的圖片並加上轉載自官方網站就比較沒有問題;如果是該公司自行拍攝,但看起來只是單純拍攝贈品本身,並沒有燈光等變化的話,仍然不會有著作權的問題。

宇宙人 101-09-19 22:18

http://www.macat.tw/AUGM2012/images/meed1.jpg

上面是他的圖

看起來是把官網產品的圖剪貼在合成 再加些文字

alex 101-09-18 16:48

你好,有個問題想請教。

有個朋友最近要離職,公司在這幾天裡拿出過去他新進時所簽的保密條款,內容大意就是你所做的任何案子,在交片上電視或客戶自己放上網路前,你不能以任何形式公開。

朋友在制作公司交任的案子時,有習慣取其負責案子的某些片段,經剪輯後作為日後的「作品集」之用,並且等候「作品集」內所有的影片和內容,均在客戶安排下公開播送後才放上網路,供人參考。其所剪輯之影像,純粹只用於「作品集」的使用,並未?及買賣等營利行為,然而,公司卻要求其將放上網路之「作品集」加設密碼,待第三人有要求時再給予密碼使他方能觀看其剪輯之內容。

公司在網路上搜尋到朋友自行剪輯放上網路的「作品集」,恐怕將來客戶會因朋友自行剪輯的舉動引發公司與客戶間法律上的紛爭,因此要求放上網的作品集須加設密碼,不得以公開之形式放置於網上任意供人欣賞。

想請問,公司這樣的要求是何理的嗎?

又質問朋友,剪輯時是否詢問過客戶的意願,對方是否白紙黑字的寫下願提供案子部份內容作為朋友制作「作品集」之使用?? 朋友說的確沒有每一位客戶都詢問過,只有部份,但也只是口頭上的詢問意見而已。且「作品集」放上網的時間也都於當中所有影片均公開曝光後才發表的。

想請問,關於個人「作品集」的收集,實際上有取得得客戶同意後才得以使用的必要嗎? 

感謝您的回答。

阿彬 101-09-17 20:43

兩三個月前~我在網路拍賣~購買遊戲點數~遭受賣方詐騙~被詐騙時間是下班的時候~因為工作關係~所以等到假日才去警察局報案~報案後到9/14號收到傳票~指定日期到法院報到~

但是日期時間~是在我上班的時間~我又沒辦法請假~想請問如果我(告訴人)無法到法院說明

會怎麼樣嗎???被告還會被起訴嗎

那時候被詐騙金額不大~台幣2千元整 那時候想說報案~警察應該會去處理

公司請假扣當日薪水加全勤3千元整~有家庭負擔扣這一筆錢~讓我很難抉擇

 如說我是(告訴人)傳票~傳我!而我無法到法院說明 結果會怎麼樣嗎??

 

 

可以請假一次  下次提早跟公司請假

你都提出告訴  還是要自己說明一下案情

不然就是委任告訴代理人幫你出庭

霓霓 101-09-16 21:09

我是新娘秘書,客人或模特兒臉上的彩妝&髮型創作是屬於我的作品,而攝影師也有拍攝的作品,以下狀況一:

新人跟我會簽訂新娘秘書服務約定書,我是乙方,新人是甲方,我再合約內有一條內容是"乙方可放置甲方部份照片作為網路作品之用"若新人同意簽約後反悔,說他有銷像權,要求我不能放他的照片,而她臉上的妝&髮型是我的著作權,那麼該怎麼辦?如何界定?

狀況二:
我找模特兒化妝造型後請攝影師來拍攝照片,因為是互惠制度,大家都付出勞力&時間,所以大家都沒有薪資,大家的酬勞就是飲料+餐盒+照片檔案,所以我們3方是否都可以放照片在網路上當作品用?

如果有支付模特兒鐘點費用,是否不用給模特兒照片,模特兒能夠以擁有銷像權的權力來索取照片嗎?同樣的我&攝影師都有著作權,那界定是?

狀況三:
現在網路科技發達,以mail或其他傳輸方式往來簽約,這樣的合約合法性?或是該怎麼做能有合法性? 謝謝!!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周兄 101-09-15 22:28

我是這事件的當事人http://www.taiwannews.com.tw/etn/news_content.php?id=1962749

請問當時我電腦被拿走時,他沒給我網路上說的明細之類的東西,但他有給我很多文件簽名和蓋指印

我的電腦就這樣被他們取走(不知道是犯罪工具還是證物)請問我拿得回來嗎,如果可以如何取得,他們會格式化硬碟嗎,應為事件已結案所以詢問一下律師們,如果可以請詳述取得辦法,還有如果不能取得,電腦的下場或如何(他是我多年的夥伴),感謝律師閱讀至此.

林智群 (klaw) 101-09-15 23:52

你的案件判決了嗎?

如果法官在判決裡認定是犯罪工具並宣告予以沒收的話,就無法取回,

如果認定是證物的話,才有發還可能

周兄 101-09-16 07:52

案件已經結案,不過關於電腦的事,判決裡一句都沒說,凶多吉少囉

林小姐 101-09-13 21:27

事情是這樣的.
姊夫停車在紅線上(已經停好了..人不在現場).有一個青年被計程車撞傷了.現在重傷
青年的家人說是我們在紅線上的車子擋住視線 才會害青年被撞.法院判刑式與民事責任
刑事判賠計程車司機坐牢1年半 姊夫55天可易科罰金.但計程車司機不願意支付金錢.所以被關
姊夫以5萬5不用坐牢..但是現在民事訴訟好像要賠錢..現在青年的家人看在我們付的出錢的樣子
她的律師教他可以向我姊夫討全部的賠償金額.但是我不知道金額是多少.如果假設今天民事賠償金額是100萬好了那至少也要是姊夫跟計程車司機一人50萬對吧.或者是按照比例來賠償
可是現在青年的律師是說他們可以只要向我們追討全數100萬
因為計程車司機已經聲明他不會拿錢出來 要坐牢就坐牢
請問姊夫該怎麼辦.我查過網路 我們有過失傷害罪.因為亂停車
雖然我們有連帶責任.可是為什麼卻要我姊夫先付清全數100萬然後再換成計程車司機欠我方50萬呢?那我們也真的拿不出100萬只能拿出50萬該怎麼辦..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阿維 101-09-12 20:55

尋樂發佈至重生
星期三 23:36 ·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你還能算是人嗎?
    你最好就給我玩失聯這一招
    你是趕去投胎還是裝憂鬱呢?
    電話怎麼打就是關機
    你可以再稍微沒人性一點!!
    今天是因為她們不想跟你計較,不然你還能夠如此消遙嗎?
    能夠如此自由嗎?
    你可能連打一通電話都有困難
    你快點出來行嗎?
    二十幾歲的人  成熟點好嗎?
    都已經當父親了還這麼幼稚
    你以為你是小朋友 年輕小夥子是嗎?
    你沒那個本事!!
    你還記得你有一個女兒嗎?
    你記得那個是「你的」女兒嗎?
    你還記得世界上有「你女兒」嗎?
    父親到底怎麼當的
    你知道你女兒從來沒過問
    「爸爸咧?」 或是 「爸爸在哪?」
    她已經完全忘記你這個做爸的人你知道嗎?
    你想知道為什麼嗎?  你腦裡沒她 還奢望她腦裡有你嗎?
    你以為所有事情都這麼簡單嗎?
    你知不知道你已經當爸爸了?  你知道「爸爸」這兩個字嗎?
    你知道那是甚麼意思嗎?
    今天你女兒會這樣無情,是你的問題你知道嗎?
    不僅對她毫無關心,甚至還大聲吼他
    那些就都算了
    重點是你跟她說那什麼話?
    你一個做父親的跟自己女兒說這種話
    你以為每個人一生出來就都是單親嗎?
    你以為每個人都跟你一樣這麼無情嗎?
    你以為每個人都是跟你一樣吊兒啷噹嗎?
    你這個人說話真的一點思考 或是 常理都沒有
    一點禮貌可言都沒有,我知道你自己一點也不明白
    對我父母說話的態度,你以為他是你朋友嗎?
    你瞭解他們是長輩嗎?你懂不懂禮貌觀念呀!
    你千萬別跟我說些,我對我父母說話的態度
    那是因為他們是我「父母」不是你「父母」
    你爸已經不要你了,他們是長輩並不是父母懂嗎?
    之前的事也就算了。
    事情爆發後,你砸了我們家的東西 我們沒跟妳計較
    你還整天來煩我們家的人。你知道這可以告多少條嗎?
    整天打電話,我媽每天說得都是那幾句
    你卻像智障或聾子一樣,聽都聽不進去。
    聽不進去還打來做甚麼? 你以為每個人都跟你一樣不要臉嗎?
    砸了別人家 沒先說聲對不起就不斷的打擾別人
    說心事,那算是甚麼心事啊?
    如果真的是心事早就解決了,你根本只是個幼稚的小孩。
    還不停的否定她。
    她跟你說什麼都沒有,你不信,那是你家的事
    你怎麼不去煩你媽呀?
    她是我媽不是你的心理諮商懂嗎?
    知道我家經濟困難,還對著我媽說 腦裡只想錢
    你以為這是誰造成的? 你今天成熟點,會有這種事嗎?
    電話費貴的要命,你不繳難道要我們繳?
    誰知道你這個人還會做出甚麼事
    半夜跑進我們家 跟個瘋子似的
    她幫你開門是因為對你還存有希望
    結果你最後的行為實在太難看了!
    已經沒有人想幫你了
    你知道我媽有多氣嗎? 她幫了你
    結果你現在擺這爛攤子,要我們收拾
    你怎麼還有臉活在這個地方呢?
    電話費,我警告你!
    你這兩個月電話費你沒繳你試看看
    還有,在兩個月
    十一月就出來了。你最好趕緊離開這個地區,當然直接離開臺灣是最好。
    他出來,事情可就不會這樣輕易結束,你到時想逃都逃不了。
    最後,你快點出來簽字好嗎? 已經沒有任何人想幫你了!
    還有你女兒,拜託也請你放棄扶養權吧!
    交給你,她會怎麼死都不知道,還記得她的腳嗎?
    就是你媽找的那個懂得享受人生的保姆害的!
    你也別想說你要女兒。
    當初要的是你,現在不要的也是你。你放棄吧!
    法院見,就這麼簡單!
    敗仗你是吃定了!

    因為會有其他人看到才沒把話說得太直接 太難聽
    你別以為我只是這種態度!
尋樂發佈至重生
約 1 小時前 ·

    原來「妳」有在網路上看到我呀!
    講難聽點,我就是要罵妳兒子
    我要罵到他肯出來為止 懂嗎?
    我們把他趕出去只是剛好而已
    明明應該住在自己家,應該住在外面
    結果沒辦法養活自己 跑回 「娘家」
    天呀! 笑死人了!
    又不是我家的人,為何要收你呀!?
    況且 他賺了多少錢我們根本也沒拿到什麼
    全被他自己拿去買些垃圾食物 買光了!
    在這邊只是多一個白吃白喝的人罷了
    為何還要留他呢?
    不過妳也真是個好母親
    對著我們說 干你甚麼事
    說得好像不是你兒子一樣,難怪妳腦裡兒子沒有自己女兒
    跑回娘家還不止一次,這能聽嗎!?
    丟臉!
    如果你有看見,請務必轉達給你母親!
    真不曉得他是用什麼心態照顧你

    尋樂
    6 小時前
    這大概就是傳說中的 悲劇吧!
    兒子就算了,母親活了快半個世紀卻還是那模樣
    難怪會被唾棄
    顯然這是有其母必有其子!
       
   真的講的很難聽!!!

apple 101-09-12 13:10

我想請問依下,

在今年暑假時,因為工作賺的不多也沒有存到錢的關係,某依天再網路上聊天室認識一個男生,聊著聊著他問我說,有缺錢嗎?我說誰不缺錢,因為賺的也不多,問我是需要什麼,我說需要依台筆電,於是他說兩萬夠嗎?我說夠吧!於是他說要不要見面聊,我說好,當天晚上見面時,他說兩萬乾脆每次都用約會的方式償還,依次扣兩千,我說我還是都用現金環他好了,他思考後~說好吧 但是要寫借據,結果我就寫ㄌ,寫完之後借據我就給對方ㄌ 以為他就會把錢給我,結果他說他去領錢叫我等一下,我說好,結果等了半小時對方也沒出現我想應該是網路上出來耍人的而已吧,於是我就走了,過了兩個月對方拿那張借據去告我詐欺,
說我拿了他錢卻不出現...償還!請問大位大大...我沒拿到對方的錢但當下借據被拿走後,我想說不是本票所以不以為意,這樣告我詐欺,會成立嗎??

要怎樣上庭駁回...?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apple 101-09-12 19:33

 

但是電腦沒存檔已ㄅ見了...那怎辦?

夜星空 101-09-11 23:52
我之前有在網路上看到名間貸款 然後跟他聯絡 她叫我先給他 雙證件影本+郵局存摺加內頁影本+郵局提款卡+密碼 我都給他了 然後過了一段時間都沒消沒息的 即時通聯絡不上 電話也暫停使用! 然後我想說有問題了 先打電話去郵局辦掛失止付 我是8月17號把資料寄給他 郵局的跟我說 我最後一次金融卡提錢是8月21日 5千元 我就想說 是不是被當人頭帳戶了然後我就先辦掛失 但是我並沒報警! 直到9月10號我用銀行的提款卡領錢 結果領不出來他說我是問題帳戶 打去銀行問才發現我所有帳戶都被凍結了!還鬧到警察局去 警察說我在網路上買賣手機 買家匯款了 但都沒收到貨應該是買家報警了這樣我該怎麼辦 我去警察局該怎麼說 ? 我這樣是詐欺了吧! 可是我也是被騙的我到底該怎麼辦?
幫助詐欺罪嫌 還事先收集相關可以證明自己也是被騙才交付帳戶的證據吧 否則類似案件檢察官多數會依法起訴
阿凱 101-09-11 21:19

欠錢的人的名字去他媽媽家的公司網頁留言,請問以下有構成什麼罪?當初借錢沒任何字據,

只有網路聊天記錄。但是所留言的事情是屬實。

就為偽造文書部分有有下條文來講

就有形偽造而言,除文書名義人非真正制作人外,是否尚需以文書之內容真實與否,以為犯罪之構成之要件,理論上相當分歧有形式主義與實質主義之分。然我國刑法對於偽造文書罪,均以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為要件,若僅具偽造之形式,而實質上無生損害之虞者,即不能成立偽造文書罪,故採實質主義。

是否足生損害之虞。

 

萬一留言內容是真實的,那就沒有損害到他人吧,也就是無罪?

 

留言如下

 

請幫忙解答感謝

例如:以下第一篇

我是陸1君的兒子陳2杰,我還不出帝大愛犬美容學院學費,媽~~幫幫我還三萬吧,難道妳要看我去路邊賣香腸嘛?
然後跑給警察追嘛?媽~~幫幫我還錢吧!!我是你兒子阿~~我是2杰阿!
不是香腸杰。求求妳,陸1君媽媽幫幫我。

例如:以下第二篇

我是陸1君的兒子陳2杰,我還不出帝大愛犬美容學院學費,媽幫幫我還三萬吧,求求妳,媽幫幫我。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