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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ki 105-01-18 17:46

律師您好:因為自家姊妹很多,常常買了一些內衣尺寸不合或是不喜歡就想說上網拍賣掉,但是只有試穿可是已經剪標,很多都是沒有品牌的,這樣放上網拍拍賣有違法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1-18 18:09

您好!

如果衣服上面有仿冒第三人的註冊商標,則可能侵害商標權。除此之外,只要是透過合法管道買來的衣服,再轉賣出去並沒有人可以干涉您。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uki 105-01-18 18:13

內衣上面都沒有商標,都只是一般的內衣而已,了解了,感謝律師的回答^^

yukiyuwa 105-01-18 02:34

我在奇摩拍賣購買衣物商品購買時有請賣家先檢查貨品有無暇疵再出貨以免造成換退貨ㄉ麻煩但當我收到貨品時衣物上有六個污點暇疵我要求賣方換貨但賣方回我這樣不算造成暇疵品(賣家有七天鑑賞期可換退貨)還說換退貨要付處理費一套200我回為何要付處理費是你賣家失誤並不是買家換貨郵資我買家付ok但賣家就開始態度惡劣剛開始我都無給賣家任何評語是忍到忍無可忍就給負評(坑人錢財ㄉ爛店)賣家就法院傳你出庭吧等語言來恐嚇我本來我也已不理會賣家卻還是一直遭到賣家恐嚇以下是我跟賣家全部對話請問我應如何應對賣家及處理這買賣事件~非常謝謝感恩~

2016/01/08 03:16:37

你好麻煩出貨請 先檢查貨品有無暇疵免有換退貨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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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 03:49:02

你好我要多買一套男生運動服可同時寄ㄇ可免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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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 03:50:09

秋冬季新款衛衣男士套裝 運動套頭情侶衛衣套裝男外套潮流GA409-1 D18-深藍色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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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08 04:45:59

恩 ,GA409-1 D18-深藍色XL,這個請你在下標一次,一樣要用刷卡,我們一起幫你寄出,結帳時你自行修改運費為0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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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05:32:53

你好我要換貨,白色女運動套裝太小了還有衣服上有幾處黑點,請盡快與我連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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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14:07:42

噢,請傳圖看下喔,Line id:jasperjou ...我們的問題我們處理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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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18:21:47

我傳圖ㄌ但為何我還得付處理費買前我已先聲明(你好麻煩出貨請 先檢查貨品有無暇疵免有換退貨問題謝謝)這應該是你貴店ㄉ過失還有我也是照貴店ㄉsize購買還買xl還是太小請盡快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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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18:50:12

我也是住台中可否直接去貴店換省ㄉ麻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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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19:19:58

沒面交喔,所以你是退一套換兩套嗎?請你回覆要換的貨號 顏色 尺碼?你傳圖我們不知要如何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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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0:02:21

既然不能換貨請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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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0:02:59

你的服務態度可要檢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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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2:25:44

請速快處理,也勿浪費你我時間,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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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22:33:46

你的溝通技巧讓我反感 !! 你給差評兩枚,我也回你兩枚,就這樣,懶得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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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2:46:50

我何時有差評給你,請你看清楚喔,是你說話態度差還是窩我啊,,我請退款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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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2:49:04

沒空回賴,請至賣場說這說辭是誰態度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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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22:51:12

你給差評兩枚,我也回你兩枚 ~這個是未來式,我沒差,懶得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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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2:53:26

你有看清是我給差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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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2:53:58

請問你到底是要退款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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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2:57:31

請你眼睛睜大點我何時給你差評再請問你到底退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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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2:59:26

賣家是可以用懶得理你...ㄉ言詞ㄇ這就是你ㄉ服務態度ㄇ貴店有七天鑑賞期難道是騙人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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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22:59:53

請寄 7-11交貨便 直接寄店到店 大甲東門市 周日盛 0978978978(生活 交貨便 IBONE寄件 立即寄件)不熟的話可問下店員如何操作寄好 請回覆下 謝謝並順留退款行號 帳號...相關費用會從退款金額內扣除...新手買家建議你別用鼻孔說話,賣家們沒欠你啥?不會尊重別人別人也不須跟你客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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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3:15:21

我那一句是態度惡劣用鼻孔說話我沒尊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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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3:16:24

又為何貴店不敢留詳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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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3:17:27

重頭到尾都是你說我請看看自己所留ㄉ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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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3:18:55

新手就很好欺負是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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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23:24:36

看你不爽啦,新手買家 !!你要退款妳等個10天8天啦,小舖比MOMO快了,有素質的買家收到退貨後我們馬上就退款了....這樣回覆你,你聽懂了沒......地址個頭啦,做網拍留啥地址阿....要地址的你去路邊買就好了.....別來這浪費我的時間...不回你了...浪費我寶貴的時間...要退你就寄來...該做的事我們會做...就是要刁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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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3:39:32

你這是說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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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3:42:28

好ㄉ你這回覆我明瞭ㄌ我也知道怎處裡ㄌ更非常謝謝你所有惡語回覆讓我有太有利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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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23:45:37

恩 等你啦,經驗豐富的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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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6 01:30:09

你怕什ㄇㄋ怕到把FB關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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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6 04:47:56

關你的頭阿,好好的...蔡自正 收件地址: 407台中市西屯區慶和街54之6號2樓 手機號碼: 0956599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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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7 01:32:51

請把你嘴吧放乾淨有水準點留點口德好ㄇ寫上我資料是想如何威脅我ㄇ我好好態度跟你協調本還不想在跟你再有任何計較也不給予好壞評我買個東西還要受你威脅是ㄇ有本事就出來協調不要只會開你那爛口ok我已投訴報警ㄌ你想要出名ok我就讓你紅我在明你在暗貨我也不換也不退款我自認栽而你這種賣家生意會興旺也難祝你提早畢業倒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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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7 04:54:56

你水準就這樣喔,阿不是要退貨,問你寄原本的資料你竟然罵我,你要小心喔,你這評價我隨時可以告你毀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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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7 04:55:49

這邊都白紙黑字的....你自己打的,到時可別怪我阿...新手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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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7 04:57:16

還有喔,我們兩岸都有賣場喔,生意還不錯,玩了六年了,被我們告過的買家也不少了...你自己看著辦阿.....經驗豐富的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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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7 05:02:31

負評 -1 坑人錢財ㄉ爛店 2016/01/17 01:36:04 這句你寫的阿,不特定公開場所寫的阿 ......非常有力的證劇阿....就告你毀謗囉,你自己消費糾紛搞到變自己涉嫌刑事犯罪的喔,看我罵你了沒,看到人家如何回的嗎??你去查查毀謗罪成立要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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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7 17:27:34

你的溝通技巧讓我反感 !! 你給差評兩枚,我也回你兩枚,就這樣,懶得理你...新手買家建議你別用鼻孔說話,賣家們沒欠你啥?不會尊重別人別人也不須跟你客氣的....看你不爽啦,新手買家 !!你要退款妳等個10天8天啦,小舖比MOMO快了,有素質的買家收到退貨後我們馬上就退款了....這樣回覆你,你聽懂了沒......地址個頭啦,做網拍留啥地址阿....要地址的你去路邊買就好了.....別來這浪費我的時間...不回你了...浪費我寶貴的時間...要退你就寄來...該做的事我們會做...就是要刁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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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7 17:41:48

我換個貨你回答ㄉ態度是如此惡劣傲慢貨品暇疵還應說沒換貨還要付處理費這不是坑人是什ㄇ溝通技巧讓你反感試問你自己口語如何是你解說讓人容易誤解請你再去重讀書以便以後文字解說更清楚 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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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7 17:58:58

涉嫌刑事犯罪..就告你毀謗囉我好怕喔就等你我站ㄉ穩全都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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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7 18:00:52

你不是說不怕負評ㄇ為何回一堆費話拿出誠意來道歉ㄅ我一切不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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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7 18:10:31

別做夢,報案三聯單 E化單號:P10208569CW2C5Y8你等著法院傳你出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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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7 18:12:28

庭上我會跟你合解的...你看我們會提多少合解金....哈 哈 哈 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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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7 19:24:42

檢察庭時你在好好跟檢察官說明一下 坑人錢ㄉ爛店 ...在這耍嘴皮沒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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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8 00:33:15

你當我在跟你開玩笑喔,你等著警察找妳到案說明(預計15天內),你等著法院傳票傳你開偵察庭阿,一庭15分鐘很快的..我看你如何站的住腳,你用嘴巴說比較快啦,很抱歉偵察庭檢察官說了算,不是你喔....期待和你見面,你會站在我旁邊的,先確認兩造的年籍資料,在來各自說明案情,跟你說下我告你 公然侮辱,自己去查法條及成立要件吧!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8 08:13

您好,

 

1、妨害名譽罪名之成立需行為人主觀上有誹謗他人之意圖。

 

2、您的情形,係主觀上認為店家要你支付一些費用你認為不合理,違反7天無條件退貨之規定,所以才發布"坑前店家",從而您只是陳述事實並非為了誹謗他人,且就這個店家應被公評的事項為評價,不成立誹謗罪。

 

建議未來若收到司法單位之傳票,應委請律師協助辯護,可爭取不起訴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1-16 19:34

我是做網拍的 上個月有一位我們本地人用fb私訊我

說他有賣G-shock 可以找他批

我看他fb都有認識我的朋友想說應該可以安心購買

我先跟他購買一隻手錶他說貨到3-5天但要先收錢

我給他錢然後第3天我很快的拿到貨

我開始跟他批 客人也很多要買 錢都給我 我在把錢給我的賣家 我把我抽的部分拿走之後有一次貨到日期到了 我卻沒看到貨 他說隔天到我又等到隔天又沒有貨 客人要求退款 我找賣家說要退款,他說好 然後一直拖不給錢 還有很多理由我有一個客人直接找他拿退款金額  我問我的賣家說我抽的部分也要退給客人嗎 賣家說不用說這算是我辛苦的錢叫我收下他自己去把錢退給客人(應該算贈與吧)然後之後客人就一直找那個男的 就沒再來找我 我只知道那個男的跟那個女的達成協議的退款金額是他要退  然後我還有其他客人的錢我也叫賣家還我錢    

一拖就拖了一個月 他還是給不出錢 

現在那個找我的賣家的客人去警察局報案我有詐欺

我現在等於狀況外...當初這個客人的錢也有一部分也有親手給我的賣家 現在他也欠我十萬

客人找他退款的金額有30萬還有什麼補償金要給他

而且那個男的我這幾天發現他之前騙過80萬的新聞他就是這樣一直拖錢然後也會耍賴說自己沒錢就可以不用還錢只要關一關賠錢就好

你好:

就你說述你也是詐欺罪的被害人,頂多要負民事債務不履行責任,但仍要準備完整證據並提出答辯狀向警方檢察官說明你並無任何詐欺罪之犯行或幫助詐欺之行為。

J-H 105-01-15 13:03

請問:我犯了商標法,從大陸輸入仿冒品進台灣被海關查緝 (我沒有賣,我沒有經營網拍),因為我正在寫【刑事聲請狀】我犯的是 輸入仿冒品,法條應該是第幾條?

例如:本人所犯之商標法第 ×× 條「輸入仿冒品」罪,等候偵查庭之判決。

網路上的法條法規,我都看不懂.... 請問有哪位律師可以幫我查詢!

 

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5-01-15 13:39

您好!

依您初步所述,可能涉犯的是商標法第97條:「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但還是需就調查所得事證詳細分析,才能正確判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寫答辯狀檢察官說明,但若該品項是以您的名義進口,則仍會有被起訴之風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lie 105-01-15 02:01

律師們好,

個人從事網拍行業

買家收到商品後表示有瑕疵(買家說:鞋子開膠)

也有傳照片給我看商品瑕疵的情形

但是依買家傳來的照片來看就像是被蓄意破壞

(照片中買家用力掰開鞋子呈現有些微裂縫)

出貨前我也有拍照存證是沒有瑕疵的

請問這樣我是否得依照消保法無條件答應退貨退款呢?

我是否可以請當地消保官先來仲裁判斷商品是否被蓄意破壞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5 0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案對於商品已經構成損壞,可以要求商品的損壞修補及價值上的賠償

2、不過此與消保法的猶豫期間要求無條件退貨無涉,至多只是對於應返還的價金主張抵銷。

3、可以先讓案件進入消費爭議程序,再請消保官協調(有關瑕疵的部份應該由我方提出相關事證讓消保官能夠判斷)

 

桔店長 105-01-10 12:08

小弟有3c賣場上班,平常除門市銷售外,個人有開網拍賣場(非公司名稱)
事情是這樣,2016/01/04 我有將我其中一項商品想做短期促銷顧修改金額原本價格因為新台幣24750元,卻誤植為2475元,2016/01/05 00:16:34 網拍有客戶下單,直接用信用卡付款(01/05通知已付款01/05透過 支付連信用卡付款(一次付清)成功 ,款項將於01/11撥款給您)

看到手機訊息後我被嚇醒,馬上開電腦在2016-01-05 01:15:46 當下立即發一封信給他內容為:您好,不好意思,由於我們在修改訂金額時金額誤植,讓客人您誤會以為是這價格,請您允許我將此筆訂單取消,照成您的不便請您多包涵,謝謝您。

客人回覆是:我已經付錢了,請如期出貨!買賣建立在信義的原則下
就無下文

在1/5當下我就有在露天拍賣做交易取消,到1/9系統回覆[對方拒絕取消交易].

我有嘗試做一些動作
1/5 第一時間跟客人發信聯繫,金額誤植,希望取銷交易

1/6 請露天暫緩支付對方信用卡,怕到時客人會不會因為有付款,未出貨用刑法339條第一項 (普通詐欺)來對我提出刑事訴訟,露天回應,要對方同意才能停止支付.

1/8有打電話到銷保官詢問案情,他們的解釋,只要是買方有付款,就一定要出貨,可是,就是金額差異太大我才不能出貨,我想請消保官協調,回覆是只能對消費者提出的申訴才能提出協商

1/8有到中正第一分局去備案,我是想要退款,而非收了錢不出貨,而且錢現在還在支付聯,要1/11才會收到款 警察不受理,員警說若對方要告我詐欺,在他們那邊留資料沒有用,要告還是會被告,他請我留下書面資料,到時在跟法官說明.

我想問的是

1.我是個人做的網拍,跟我從事的公司名稱不同,我也不是打公司名號經營
   但是我在露天消費我都有打公司統編,若日後被告..公司會因為我的關係
   被凍結帳戶嗎?

2.我是想今天我不是故意隨便打一個金額誘始對方消費,在推拖沒貨假嫁到別的商品去做詐騙,對方堅決不退款,要求我一定要出貨,請問我一定要吞下去嗎?

3.我想做協調,對方沒去做申訴,我沒辦法去跟消保官申訴,我該如何處理

4.金額差異太大,跟外面市場行情差異數倍以上,想請問有沒有方法可以處理

麻煩各位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0 12: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真的沒辦法,就先向法院辦理提存。

2、此類糾紛,除非我方可以證明消費者明知我方是標示錯誤才故意購買,否則我方有依約出售貨物之義務。

3、恣意使用公司的統一編號,可能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或是偽造文書等情。

你好:

要主張意思表示錯誤撤銷意思表示,必須表意人自己無過失才有辦法撤銷,本件不符合民法第88條第1項但書規定。 網站標錯價而消費者下標,買賣契約是否成立?企業經營者是否需依約出貨?實務上有不同見解: 肯定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消簡上字第1號民事判決:「稱買賣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此係民法所明文規定者,而所謂契約成立則應經由雙方就要約及承諾意思表示達成一致者史稱合法成立,若欲將要約為擴張變更者,即應視為新要約,因此若已將商品之型號、名稱、原價等標示明確,並其售價折扣之金額亦為確定者,應即是為要約而非單純價目表標示之要約之引誘,並若承諾人未對該要約有做變更、擴張等動作,即應認其契約已成立。」 否定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台北簡易庭98年度北消簡字第17號民事判決:「依據民法第 154  條第 2  項規定,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但價目表之寄送,不視為要約。本件出賣人於系爭網站上展示系爭商品圖片,對不特定多數人為意思表示行為,性質上與「價目表之寄送」相近,而屬要約之引誘,須待買受人視引誘而對出賣人提出要約,且出賣人承諾後,契約方屬成立。出賣人既未對買受人之邀約表示承諾,則契約仍未成立。買受人雖辯稱系爭定型化契約條款有不利消費者情形,然經查系爭約款內容,係由出賣人決定是否予以承諾之風險規避約款,合乎交易常情,且買受人所承擔之風險僅係無法成立契約,對於買受人並無損害可言,難謂有違反平等互惠原則情事。」 就你所述之情形,可主張標價為價目表之寄送,屬於要約之引誘,企業經營者仍保有承諾之權利,故買賣契約尚未成立,但須注意實務上有採不同見解,屆時訴訟要視承辦法官所採之見解而定。 若能與消費者協調,達成和解,或許是最好的選擇。另外,只要你妥善處理消費者之付款,不會構成刑法第339條規定之詐欺罪,無須擔心。
VIN 105-01-05 10:51
主旨:網拍二手書依法能否退貨? 事由及相關資料: 1. 我於2016-01-03收到賣家販售之二手書,我檢視其書籍印刷不良,而向賣家提出退貨要求。 然而,該賣家以"此書的印刷及內容,係皆中國大陸的出版社印製,又是20多年前的印製水準,當然無法跟現在的出版品相比;還有你也可要求面交,看到東西符合你的需求再買,而非事後再來請求退貨。因該書並無重大瑕疵,恕無法給予退貨。 " 為由拒絕退貨。 2. 該賣家於2016-01-04,尚於網拍網站上有2159件二手書籍及CD等商品,並於2007-01-31開始至今累積有1386 筆評價紀錄。請問該賣家是否屬企業經營者? 亦屬常態性的銷售商品? 3. 我可否就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主張解約退款、退貨? 4. 另外,該賣家於網頁介紹上亦有說明: "我的書上多少有些劃線筆記或污漬..物品上可能多少有點瑕疵,要求完美的朋友,請詢問清楚才下標,..否則事後易生不必要困擾。如有物品需退貨或退款時..請自付匯費及運費...若有不便.敬請見諒..謝謝" 故該商品是否可就此處進行退貨或退款? 且是否可主張其契約或相關法律條文? 以上,懇請賜教,謝謝。
VIN 105-01-04 17:56

主旨:網拍二手書依法能否退貨? 

事由及相關資料:

1.  我於2016-01-03收到賣家販售之二手書,我檢視其書籍印刷不良,而向賣家提出退貨要求。  然而,該賣家以"此書的印刷及內容,係皆中國大陸的出版社印製,又是20多年前的印製水準,當然無法跟現在的出版品相比;還有你也可要求面交,看到東西符合你的需求再買,而非事後再來請求退貨。因該書並無重大瑕疵,恕無法給予退貨。 " 為由拒絕退貨。

2. 該賣家於2016-01-04,尚於網拍網站上有2159件二手書籍及CD等商品,並於2007-01-31開始至今累積有1386 筆評價紀錄。請問該賣家是否屬企業經營者? 亦屬常態性的銷售商品?

3. 我可否就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主張解約退款、退貨?

4. 另外,該賣家於網頁介紹上亦有說明:

"我的書上多少有些劃線筆記或污漬..物品上可能多少有點瑕疵,要求完美的朋友,請詢問清楚才下標,..否則事後易生不必要困擾。如有物品需退貨或退款時..請自付匯費及運費...若有不便.敬請見諒..謝謝"

故該商品是否可就此處進行退貨或退款? 且是否可主張其契約或相關法律條文? 

以上,懇請賜教,謝謝。



eng 105-01-02 00:05

我是賣家, 日前在網拍平台遭一名買家給予不實評價, 內容包括 

 

1. "一再取消訂單!" 

 

2. "還要被你侮辱!公然毀謗!" 

 

3. "豈非自取其辱??" 

 

由於皆有紀錄可查詢, 本人的評價言論從未逾越事實(我說他棄標又重覆下標, 並給報復性評價, 都是事實), 因此認為此人言論刻意損害商譽, 致電奇摩客服有建議走法律途徑

 

由於我只有此人的名子跟電話

 

請問律師我可以寄存證信函給奇摩公司請他們處理嗎?

可以,但是涉及個資,奇摩恐不會提供你資訊。建議你可以提出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委請律師寄發律師函給網站,請其撤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oobila 105-01-01 11:47

有些熱門電影如星際大戰上映會帶動周邊商品熱賣

想搭上熱潮批些周邊商品網拍,但又很疑慮會不會算是侵權被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1 14:00

您好,

 

未取得原創作權人之許可,販賣電影周邊商品謀取利益,都是屬於著作權之侵害。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所拍賣者,未經授權且非屬正品,則會有侵權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ulien 104-12-30 14:00
律師,您好, 今天收到通刑事警察大隊通知書 案由:著昨權法 案件 應到處所(保二刑大偵三對) 注意: 一、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依法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二、應帶本通知書及國民身分證準時報到 三、得選辯護人,偕同到場。但應提出委任書狀 四、此通知書不收任何費用電話去詢問了,是之前網拍的一張圖片違反著昨權法。 在該項物品,我使用了3張相片,2張外包裝圖是我自己照的, 因商品未拆封,商品內部照片我用網路上捉的。 現在好像是台灣的經銷商說我盜用他們圖片, 請問我現在應該如何處理?還有我並沒有賣出該商品及遭網站下架。 請問去筆錄時應注意什麼?這應該私下和解還是上法院比較好? 謝謝回答

你好:

可能會涉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91條之1之罪。 若只有圖片而重製光碟,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告訴。 若侵害著作權之事實明顯,而無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可以考慮與告訴人和解,一併解決民刑事紛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警方仍會依程序製作完筆錄後,移送給地檢署,可以與對方談和解,若有和解成立,則應請對方一併撤回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mes 104-12-23 19:53

請問律師.網拍幫客人.代購海外.未經標準檢驗局檢測過的.登山爐具 .為有刑責嗎.謝謝回答.

sugarlq 104-12-23 09:37

各位律師好:  

我的情況是這樣的:我在網上賣童裝,前段時間收到証X律師事務所寄給我的律師函,我賣的兩款童裝的格紋侵害到BURBERRY格紋的商標,他們有列印我的網址,沒有購買商品,那兩件衣服是前幾年我在大陸網站買給自已小朋友穿的,因為太小件退回去運費貴,我自已在做網拍,想說就放在網上轉賣出去,掛在上面幾年並沒有賣出去,我特地找這兩件衣服出來對比想對比他們的格紋,但是找不到,因為之前一些衣服發霉丟掉了(可能是當時丟掉了網上忘記下架),証X那邊是打電話來問我要不要合解,要合解就要付合解金跟簽承諾書給他,年底了他們要結案,如果我不簽他們就把案件退回BURBEERY公司,BURBEERY公司怎麼處理他們不清楚。

我想請問像我這種情況,有需要跟他們合解嗎?如果要合解需要注意什麼?非常感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3 10:27

您好,

依您所述,您應該沒有在拍賣標題強調該商品與BURBERRY之關聯,因此商品是否真有令消費者有混淆誤認之虞,仍有商榷的餘地,加上您並非藉此謀取暴利,數量也不大,建議可委請律師陪同前往對方律師事務所試談和解方案,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你可以找個律師查一些無罪判決給你參考,看有沒有無罪的空間及比例多大。

二、然後查一些有罪判決來參考,這樣就知道最壞的情況長怎麼樣。

三、接下來看有沒有搜證的可能性。

四、最後才是決定和解調解或是以訴訟的方式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你並沒有說明該產品是否是真品,光只有網頁的照片資料,沒有取得實物進行產品真偽的鑑定,在證據上有點稍嫌薄弱。我認為該事務所根本就沒有取得原廠的充分授權,充其量只是像個徵信社,在市場上找尋獵物,趁機打劫而已。考量證據不充分,且將來原廠取得的利益不高,原廠在考量將來訴訟的成本甚高後,應該比較不想要提起訴訟。如果你能夠承受不確定因素造成的心理壓力,或許可以考慮不與對方和解

如果你選擇不與對方和解,在回應對方時,應該要小心,避免讓自己的陳述變成對方將來訴訟證據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Bone 105-07-06 13:06

樓主你好~我也遇到相同品牌與事務所信件告知侵權,想參考你的處理方式為何??感謝你的分享!謝謝

chirey412 104-12-22 12:56

律師您好~我因為之前家中長輩要使用假牙清潔錠,但是我貪便宜,所以一次買了一打,但是發現根本無法在有效期內用完,所以在不知法規的狀況下,上網拍賣,也根本沒賺錢,只是想要把買的錢回收,但一直忘記下架,也沒有去管他,後來昨天接到衛生局來電告知要寄公文請我說明,我很擔心,但是我根本不知道如何書寫和使衛生局知道我是不知情也沒有在謀利,上網看一定會被罰款,可否請律師大人救救我,拜託....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2 13:21

您好,

網路販賣醫療用品或藥品即屬觸法,初犯且情節輕微者通常可處以法定最低罰鍰,建議帶收受主管機關函文後,交由律師審閱並撰擬陳述意見書,亦同時致電承辦人員,與其交涉是否有妥協之方法。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向衛生局解釋來龍去脈,並請求衛生局減輕罰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ippi 104-12-22 11:18
我本身在臉書私人社團裡從事網拍,賣的產品都是採預購,今天客人跟我喊要買的產品,我也訂貨,貨也到了,一開始客人也表示會匯款,商品到貨後,通知客人,客人表示她的小朋友不適合這個產品,所以就不匯款了,也未提前告知,之後我就依照版規公布她的名字請大家留言意此買家,但對方卻要告我公然侮辱,侵犯著作權,姓名權,防礙名譽,這些罪名可能成立嗎?那我可以依照刑法355條告她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2 11:51

您好,

1、關於您的狀況,若留言內容皆屬實,也是為了維護網路交易安全之公共利益,則不會構成妨害名譽罪。

2、看不出來本案留言有任何涉及著作權的侵害。

3、侵害姓名權屬於民事損害賠償之範疇,然而,如您已有公開公告購物版的版規,規定若有客戶不當的取消訂單,會公布姓名等語,則本件應也不會有民事賠償的問題。

4、刑法第355條須有意圖使你損失利益的故意,但你很難證明這位買家跟你訂貨就是為了要故意害你損失利益,所以成立本罪的機會不大。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你所述內容並不清楚,單純公布姓名不會侵害他人之著作權,但若含有個人資料可能會違反個資法,另若有貶損他人名譽之用詞,可能會有誹謗罪之問題。 你訂購的商品還可以再販售,不會構成刑法第355條詐術損害財產罪。 可依民法規定請求給付價金,若依民法第229條第2項、第254條規定催告後無效果可解除契約,並依民法第260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小貓 104-12-22 10:16

結婚2年多,發現彼此個性不合,生了小孩後,老公叫我不要工作,在家帶小孩,原本我不同意,可是他嗆我,保母費我不會出,我不想因為這樣又在吵架,所以就把工作辭掉,可是現在小孩2歲多了,小孩都是我自己在帶,我發現這種生活並不是我想要,他下班回家不分擔家事,每天都說他很累很忙,星期日也是睡到他高興才起床,小孩在幹嘛他也不知道....

我們常常吵架,這次吵到離婚,我跟他說我要小孩監護權,他說不可能,我要怎麼辦?

我目前沒有工作,可是有在做網拍,雖說收入不多,但還是有的,如果真的鬧到離婚,我也會出去找工作,但是小孩監護權,我要怎麼拿到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2 10: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可以協議離婚,可以一?約定監護權扶養費等。

2、倘若無法,可以訴請離婚並且請法院一?酌定監護權扶養費,必須提告的話,就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因為必須檢附相關離婚、爭取監護權的事證、準備面對社工訪視等。

您好:

因小孩年幼,所以判決監護權給母親之機率頗高,建議就平常互動、生父甚少照料處著手,而您之經濟狀況亦需為詳細說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2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平均生活支出,各縣市略有所差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2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平均生活支出,各縣市略有所差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美 104-12-21 13:54
剛搬來高雄市不久,想說上網找有關 網拍工作 所以gppgle網頁上去尋找""高雄工作"" 後來在http://tw.indeed.com/jobs-in-%E9%AB%98%E9%9B%84%E5%B8%82 (indeed天下工作,一網搜盡) 一開始對方跟我說工作內容是yahoo奇摩拍賣po商品.回覆買家問題 我詢問對方網上indeed刊登的獎金另計的意思是什麼 對方說是抽成 我問還要注意什麼事情 就問我是否有奇摩帳號、什麼時候可以上班 我說最晚12/7上班 對方就先請我試po兩個商品在奇摩拍賣網站上 對方需要我證明我是不是會做po商品的工作 我問工作時間 對方說 時間比較彈性,薪水23000+抽成,上滿22天,有時候工作忙一天要po100個商品 我想說薪水跟外面差不多,應該 後來我詢問薪水每個月幾號匯款、詢問po的商品資料怎麼提供給我 對方說 每個月10號匯款給我,用line給我商品資料 我問幾點上班 對方說中午12點上到晚上8點 到了12月7日中午 對方請我先登入yahoo奇摩拍賣帳號,問我有認證"安心賣家"嗎? 對方看到我傳的圖片,證明已經在網上認證通過 對方就給我3個商品po,在po的過程我都有詢問對方如何po 然後對方請我先留意奇摩拍賣上,有沒有人提問題,然後負責回覆買家問題 對方要我證明有沒有po成功,我就截圖傳給對方看! po商品大概30分後,我發現商品被違規下架 對方說 是帳號沒有認證好,說她同事也有反應過,說都是讓工程師專業認證的,才不會停權 對方請我重辦一個奇摩帳戶,讓他們公司工程師幫我認證通過 說工程師認證的帳號都不會被停權 還說資料是寄送過來還是面交 我問是什麼資料 對方說需要 銀行卡片 因為要用讀卡機認證過,說認證大概2天時間 還說公司認證通過會補助3000元,認證通過後就會先給3000的錢 我當時不是貪這筆3000元,而是我剛搬到高雄,想趕快找到工作,就沒有想太多!! 而且對方也給我拍給我看,她的身分證件(假的身分證件照片) 我想說對方都肯把重要的資料,拍給我看了 應該不會有假......... 對方問我有哪幾家銀行? 我說第一銀行! 她說還有別家嗎?說第一銀行不知道行不行認證 說一般提供兩家以上會比較好認證 所以我就寄 第一銀行和合作金庫的卡 她說收到認證會用到密碼,先跟我告知一下 請我去7-11用黑貓寄 給我新竹縣竹北市文信路115號 地址 收信人:大同社 電話0979304364 說運費可以到貨付款 12/8收到後,就問我密碼 一直到晚上我問她認證好了沒 她都沒有回應,我想說該不會是詐騙吧!!!! 12/09中午12點才回我說 認證要2天 說12/10就會認證好了 然後叫我幫他們刊登廣告 然後12/09下午兩點零七分 第一銀行電話告訴我是不是被詐騙,因為我帳戶變成警示帳戶 要我趕快去警察去問妻衝怎麼回事!! 想報案 可是警察說我也不能報案,因為我已經是嫌疑犯了 要報案事在還沒被警示帳戶之前,就要先報案! 我能做的只能是等通知做筆錄、上法院、準備好證據證明我也是受害者 雖然高雄警察分局說等通知,所以我就打電話問165 165的警察教我,去警察局問問看能不能先作嫌疑人筆錄 結果我再次去問警察局,還不能做筆錄!!! 在12/14晚上9點37分打電話到新竹縣竹北分局的偵查對問情況 警察就幫我查兩個帳戶 第一銀行在嘉義分行:有3筆 合作金庫在 虎尾分行:有6筆 說以後要上法院做筆錄,是要以第一筆入帳單來看 除非戶籍遷到高雄,以後上法院 做筆錄,就不用高雄雲林來回跑 想請問我現在應該怎麼辦呢? 今天我戶籍地改成高雄了,也準備好證據 這樣會被關嗎?或是被罰錢嗎? 我真的不知道事情會變這樣!! 好無助!!
CINDY 104-12-23 14:29

我在12月初也被''大同社''騙了,和你一樣想趕快找到工作,雖然一開始有懷疑是否詐騙...

我是在知道自己被設為警示帳戶才去報警的,警局親報沒用的話你就用網路

寄上去的卡片我還是有向銀行掛失(服務電話那種)...

我也擔心會不會罰錢或服刑...超無奈

小美 104-12-23 15:38
CINDY

我已經在12/20第一次筆錄!!!Orz..

請問一下

如果我開庭時,不知道您是否可當我的證人呢?

有人做證很重要>"<

如果方便私下談談的話,可以來我信箱留言:storage688@gmail.com

CINDY 104-12-28 11:41

妳寫的這麼長,結果沒有律師們有看到幫忙解答....

我也想知道律師會給什麼建議阿...難不成我也要寫那麼長發帖....

Yvonne 104-12-17 15:18
律師您好: 我跟我男朋友一個讀大學一個待業(分別22,23歲),所以開始從事網拍工作,今天因為有一樣商品圖案和愛迪達近似但文字完全不一樣,愛迪達也無此款衣服,只是我男朋友在標題有打愛迪達圖案,他以為只要字不一樣跟愛迪達沒賣就不算,結果我收到涉嫌違反商標法的通知書。 這款衣服是他賣的,但是因為帳號是我的所以收到通知書的人也是我,請問可否轉移呢?請問現在我們該怎麼做呢?一件衣服賣299總共賣6件,請問在刑事方面大概如何?民事方面大概會賠償多少呢? 只是普通大學生兼小賣家,很擔心。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7 17:14

您好

依您所述,刑事部分屬於:"未得商標權人同意,以行銷為目的,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 ,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犯罪。

民事部分:對方可請求您造成商標價值減損的賠償,數額就很難認定,但因為您販賣獲利之金額很低,法院得就對方求償金額予以酌減。

最好之方式,還是委請律師協助與對方商談和解事宜。

以上,如有進一步疑問,請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聯繫,謝謝。

Yvonne 104-12-17 17:52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刑事部分屬於:"未得商標權人同意,以行銷為目的,於同一或類似之 ... (恕刪)

您好,可是委任律師費用不是都很高嗎?我只是普通大學生怕我付不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告訴人,則應盡量與告訴人和解,若無告訴人,則誠心認錯,檢察官一般都會給予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17 23:32

您好!

本件應該會成立違反商標法的犯罪,如果先前沒有其他犯罪紀錄,最好誠心認錯,並表現和解的誠意,盡量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的機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vonne 104-12-17 11:53

律師您好:

我跟我男朋友一個讀大學一個待業(分別22,23歲),所以開始從事網拍工作,今天因為有一樣商品圖案和愛迪達近似但文字完全不一樣,愛迪達也無此款衣服,只是我男朋友在標題有打愛迪達圖案,所以收到涉嫌違反商標法的通知書。

這款衣服是他賣的,但是因為帳號是我的所以收到通知書的人也是我,請問可否轉移呢?請問現在我們該怎麼做呢?一件衣服賣299總共賣6件,請問在刑事方面大概如何?民事方面大概會賠償多少呢?

只是普通大學生兼小賣家,很擔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能會被認為是共犯而一起偵辦,若有與對方和解,則一般檢察官都仍會給予緩起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vonne 104-12-17 14:1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能會被認 ... (恕刪)

您好,因為目前專心讀書,此款衣服買賣並未參與,只是帳號是我的,這樣的話請問該怎麼辦呢?只有我收到通知書。

Fifi 104-12-08 13:17
我是一個網拍賣家,目前17歲,那時直接複製別人的貼文販賣商品,不過圖文已經都撤了,對方堅持不和解,我現在收到送達證書的通知書,請問我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你好:

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規定之擅自重製罪係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告訴。 要研究對方對於圖文是否具有原創性而享有著作權,若無著作權並不會構成犯罪或侵權。 若確實有侵害著作權之情形,可與告訴人和解,並請告訴人撤回告訴。 惟你未滿18歲,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不一定會移送檢察官,但少年法庭法官能會給予適當之保護處分。

Fifi 104-12-09 02:59

他的圖片就是抓網路上的圖再修改過的圖片,部份文字也是能從網路上找到一樣的 !

而在複製他的文的同時 我也有稍為的做修改動作 但改的不多 這樣算侵權嗎 ?

那我現在是要去分局了解還是該做些什麼事 ?

謝謝

王其 104-12-07 00:53

我想請問網拍,由於買家選擇貨到付款金額3500多快4000,

當初也有再確認後才訂貨,現在商品都齊,跟我說沒錢,只要其中兩件,

甚至還說我以前貨到付款沒有領也沒有怎樣。請問這件事有辦法提出告訴嗎?談話訊息,買家姓名.電話.地址都有保留

可以提起民事的小額訴訟請求。

陳先生 104-12-04 01:36

我前幾天在01論壇看到有人徵網拍小助手  我去應徵了  結果那個人說要用我的8591進行交易(他說要沖評價) 要下個月開始才會讓我正式開始接觸網拍這方面  之後過一個禮拜他就把8591的錢提領到我的帳戶  叫我寄給他  我就寄了  之後我密他都不回  手機也沒接 過了大概兩個禮拜有買家跟我反應他的帳號被凍結  原因好像是那個人賣的是贓物  不過因為他可能還在申請證明所以還沒向我求償

我想請問如果真的是贓物  我應該要告那個用我帳號交易的人然後在叫他賠償買家嗎  還是我應該叫遊戲公司不要回收裝備然後 叫被盜帳號跟盜帳號拿到贓物的人求償    

YunChun 104-12-01 21:41

我想請教有關藥事法的問題, 今天接到衛生局來電,有關違反藥事法,請我明天去說明 我上網查了,發現我有可能是在網拍販售藥品,跟藥品廣告嫌疑的問題 衛生局人員有請我帶印章及身分證過去,我另外準備了網上藥品的交易明細,我是從104年八月才開始上架代購商品,104年8月2日~104年10月4日期間完成了九項交易,104年10月14商品被YAHOO違規下架後就再也無上架或是有交易,卻在今天接到這通電話! 我查過可能會要有罰金3萬元~15萬元的部分,我想請問律師,如果我依照上面的詳細跟衛生局人員報告,會不會有機會減少罰鍰? 或是她請我過去做說明會不會就是要有筆錄,這樣可以起訴我嗎? 另外還想請問在我不確定任何文件的確定性,我是不是可以拒絕簽名? 謝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1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證明確實為您於網路上販售藥品,您可能真的有違反藥事法之疑義,惟若沒有明確證據,證明您就是帳號使用人或就是您使用該帳號,或許有機會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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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尚無刑事問題,但本件至少應會以最低額度來裁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1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證明確實為您於網路上販售藥品,您可能真的有違反藥事法之疑義,惟若沒有明確證據,證明您就是帳號使用人或就是您使用該帳號,或許有機會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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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星星卡 104-11-30 16:30

您好,今天收到衛生局來信通知,因在網拍上販售一款足部按摩器時,標題使用了"抗水腫""防止靜脈曲張"等,涉廣告嫌疑,可能有違藥事法,通知須至衛生局陳述。因為完全不知道足部按摩器屬於藥事法規範(因為只是按摩,與診斷、治療...等無關),且也沒有刻意想要廣告的意思(可能我不懂"廣告"的定義),只是因為所有刊登該產品的賣家都是這樣描述,因而使用了這樣的詞彙。因為我其實是網拍新手,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有觸法之嫌,想要請問我該怎麼辦?一般會怎麼判決?陳述時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非常謝謝您的協助!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1 15:00

 你好,依藥事法的規定,藥物包含藥品與醫療器材。且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因為你在按摩器上打了抗水腫可能被主管機關認為屬於醫療器材而違反藥事法。因藥事法不僅涉及行政罰更涉及刑罰,建議你可以把相關資料給律師,讓律師為你撰寫答辯書或與律師充分討論後再去陳述。

文彥 104-11-27 17:27

三年前 在網拍買到假貨 現在才發現是假的 是否可請求賣家賠償

小興 104-11-27 15:12
我在FB上以私訊傳送某網拍賣場超連結給某詢問者,但是被該某網拍賣場賣家,告知我違反著作權要提前告訴,請問該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7 16: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提供網頁連結,並不會違反著作權法。

2、倘若對方提告,屆時再委請律師辯護,並可以考慮對方提告對方誣告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若僅是單的網頁連結,尚不構成侵害著作權,以上希望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7 22:29

您好,關於您問題,對方可提出刑事告訴,但您亦可爭取不起訴處分,您無須過度擔心,待您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後,再考慮是否對其提出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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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7 22:34

您好,關於您問題,對方可提出刑事告訴,但您亦可爭取不起訴處分,您無須過度擔心,待您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後,再考慮是否對其提出誣告告訴。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9 10:10

 您可以委任律師發函給對方,引用法條及客觀事實,說明引用連結並無違反著作權法,使其不敢貿然提起訴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在此舉line轉傳電影連接網址給好友,給您做參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對line轉傳電影連接網址給好友,是否違反著作權,於民國103年8月28日以電子郵件1030828號函釋做過解釋如下:利用通訊軟體Line轉傳電影連接網址給好友,使您的好友可透過點選網址連結,進入其他網站觀覽著作內容(如Youtube),則此並不直接涉及侵害該等電影之「重製權」、「公開傳輸權」等著作財產權之利用行為;但須注意的是,若您明知該連結網址之影片係未經合法授權或屬於盜版影音者,卻仍透過連結的方式提供給好友,則將有可能與直接侵害「公開傳輸權」之第三人間,成立共犯或幫助犯,恐要負共同侵權責任,特提醒注意。

故您不用太過於擔心,對方若真的提起告訴,結果應為不起訴處分,而後您可提起誣告告訴。

小琳 104-11-25 11:47

你好:

我想請問就是我中國信託的本子借給朋友因為他說他網拍需要用

而他目前還不能辦所以我只好借她

想說他有錢就可以還我之前欠我的錢

但....我中國信託的本子.卡.還有印章都借她

結果......昨天警察來告知我

我的中國信託的帳戶

被別人用來當詐欺的工具

而我都不知情

我想請問我這樣需要付甚麼連帶責任

警察應該也可以去查誰去領了那些錢吧~!

104-11-22 11:36

律師你好

我跟我先生已經再一起大約五年左右了 有一女

女兒是101/4/7號生的 現在三歲多了 目前為止都是我個人照顧撫養

但與先生還是有住一起不過因為先生都懶於工作沒有固定的工作然後目前為止她對孩子也是不想幫忙照顧或者是去工作分擔撫養孩子開銷費用 多次溝通後我還是無能為力 只好一直只能找間值得工作來做

而我平常工作換一直更換是因為卡在需要顧慮到小孩放學後要有人照顧所以一直更換不過有固定從事網拍幕後作業員當兼職在用

然後我有女兒開銷的交易資料 例如買奶粉 賣精嬰兒用品的交易會員紀錄

也有我女兒讀幼稚園的學費收據 

請問這樣我要跟我先生爭撫養權爭得到嗎?機率會大嗎?我非常需要律師們的專業判斷跟協助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2 13: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從小就是由您照料子女,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於您是很有利的,不過法院還是會依據雙方的照料能力、經濟能力、環境、社工訪視報告等來做判斷。

倘若雙方沒有離婚,也沒有分居,這樣除了雙方協議之外,無法透過法院酌定監護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2 14: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高,您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請求一個月約一萬元之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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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2 15: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高,您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請求一個月約一萬元之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11-22 21:3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從小就是由您照料子女,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於您 ... (恕刪)

所以若是分居 對我比較有利囉?  

請問要分居多久再向法院提出離婚比較好?  謝謝各位 

您好:

分居時間越久越可證明婚姻已無維繫之必要,離婚勝訴機率越高,但無必然之時間問題,建議可於分居六個月以後,即先提監護權扶養費之訴訟,而離婚訴訟可於分居時間更久以後再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作成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在子幼從母, 維持現況, 您獲得監護權機會較高, 但實際情形還是依個案而定

2.監護權的問題是離婚後, 或分居達6個月, 就可以處理

3.如果要爭取監護權, 就要收集證據, 說服法官小孩跟著你好的證據, 及跟著對方不好的證據, 如果還沒到可以做改定監護權的條件, 會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 為官司做準備

本所承辦此類案件經驗豐富, 可參考本所成功案例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5%AE%B6%E4%BA%8B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本 104-11-21 14:38

您好:

商品為三人皮沙發,已經上架一段時間..從未賣出過

但昨天晚上兩小時內被下標161件,並且金額全為900元

我們網拍商品內頁有說明商品為9000元

但是標價不知道是自己疏忽或者被惡意攻擊..

設定成900元

並且遭到疑似同一群人惡意下標上百件

其中多數由我方先行取消交易

但是已經完成線上(或轉帳)付款的則已成立

更有人一個帳號下標四五件..

商品為三人沙發..根本不可能有一個家庭需要四個三人沙發

不知道遇到這種情形,消基法是否仍只站在消費者那邊?

米米 104-11-21 16:42

一般人買東西看到有優惠,肯定會揪親朋好友一起買吧?購物數量跟動機如果有相關的話,那像夠麻吉那些團購網可能要倒閉..

李竽? 104-11-21 18:12

妙了!你不是傳訊息跟我說你們遭駭客入侵嗎?已經到警察局備案了?

現在這文是???自打嘴巴???我已經截圖了!

不良商家~ 我呸 104-11-21 18:18
回覆 阿本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商品為三人皮沙發,已經上架一段時間..從未賣出過

但昨 ... (恕刪)

真是夠了...自己疏忽標錯價錢..還能把責任推到被惡意攻擊 

那請問被惡意攻擊..會只有單一項商品價錢錯誤

再來..什麼叫已付款的已成立..你們還不是無視消保法.做強制退款

若是自己有疏失.就應該拿出誠意好好跟買家溝通.不該是把責任推開

搞的像被害人..買家是加害人..我昨晚就有購買還完成付款..你們是怎處理的

還敢上這做法詢

不良商家~ 我呸 104-11-21 18:34

一個帳號下標4件很不正常?

4件..3人沙發..就一定是一個家庭買的?

最看不起..這種商家

叭晡 104-11-21 19:51
回覆 阿本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商品為三人皮沙發,已經上架一段時間..從未賣出過

但昨 ... (恕刪)

網路商品訂購消費者也是想找便宜才會在網路上面找....
如果每各賣家都像你這樣推卸責任.標完價格又退回...這樣你信用何在ㄋ
到底是不是各講求信用的好麥加..... 

阿本 104-11-21 22:03

已經備案了呀
如果您願意協助登上媒體版面幫我們查出真正原因
也懇請您的幫忙喔 ?

阿本 104-11-21 22:04
回覆 李竽? 的發言內容:

妙了!你不是傳訊息跟我說你們遭駭客入侵嗎?已經到警察局備案了?

現在這文是?? ... (恕刪)

已經備案了呀
如果您願意協助登上媒體版面幫我們查出真正原因
也懇請您的幫忙喔 ?

阿本 104-11-21 22:05
回覆 不良商家~ 我呸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阿本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感謝您讓我知道團結就是力量

還有讓我知道台灣的律師優先保障"受害者"~謝謝

李竽? 104-11-21 22:11

嗯嗯!今日我已經截圖告知蘋果了!他們說請專人了解!

一開始說駭客入侵!現在又在這裡PO文承認自己標錯價格!

值得省私!星期一我會打到消基會請求處理!謝謝您的回覆!

阿本 104-11-21 22:25
回覆 李竽? 的發言內容:

嗯嗯!今日我已經截圖告知蘋果了!他們說請專人了解!

一開始說駭客入侵!現在又在 ... (恕刪)

我什麼時候說我肯定是標價打錯??
請勿秀下限 謝謝
加油 靠您們了
上百人鬧場的實力我見證到了
厲害..

阿本 104-11-21 22:27
回覆 不良商家~ 我呸 的發言內容:

一個帳號下標4件很不正常?< ... (恕刪)

笑死人..你們不就同一群人ZZ

李竽? 104-11-21 22:29
回覆 阿本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李竽?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網拍直購價標錯.遭一群人惡意下標上百件

這是你的標題~你不會又要說你又被駭客入侵了吧!

你的內容也提到....

但標價不知道是自己疏忽或者被惡意攻擊

下午2:28分.你很明確告知我被駭客入侵.下午2:38分po這篇文(我腦袋不好.連結不起來)

有報案請提出你的證明~律師諮詢發表文處.你可以往上拉看一下

你有諮詢.我也有諮詢.重點是你的態度不是一個賣家應該有的態度

總之一切不是我們說了算.在這你我筆戰似乎浪費彼此時間.

就交給第三機關來審判吧!

 

李竽? 104-11-21 22:48
回覆 阿本 的發言內容:
回覆 不良商家~ 我呸 的發言內容:

這應該沒啥好笑死人~如果今天你沒標錯價~有人跟你訂10組你也不會覺得怎樣

如果一個帳號不可以買多組~那建議你還是改一下~限購1組吧!

上百人鬧場??是我眼睛不好嗎?我看不到5個人..意思就是大家要惦惦就對了

如果今天你勇於承認自己疏忽結局不會是這樣的

霍爾 104-11-18 19:29

今天我是做網拍兼職

客人跟我買東西 我為了不讓顧客因為等貨等太久所以先幫忙代墊

客人也說要等領薪水的時候在匯款給我也知道我幫忙代墊

之後貨到了我通知客人叫他匯款

客人卻遲遲不匯款而且理由一大堆

當我跟客人說這樣我可能要報警處理後

客人又回覆我給他三天的時間

到現在前前後後拖了兩個月

現在密都一直已讀不回

而且聽說很多賣家都被他惡意棄單過

我希望能讓這下買家有個教訓

可以請問一下律師我該怎麼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先不論詐欺是否成立,您仍可以先對他提出刑事詐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8 22:22

依您的敘述看起來客人還沒收到貨品,如果只是你向上游代墊,這只是單純買賣糾紛。 

yen 104-11-11 15:44

您好!我在露天賣美甲貼紙,貼紙是從淘寶網訂購過來賣的,今天收到保二總隊通知書,說我違反商標法,要我11/20上午到高雄市新興區六合一路偵三隊說明,我有打電話去找偵查佐黃指國先生

他說一個多月前有買家買我的HELLO KITTY貼紙去鑑定但一個多月前並無人買我的貼紙,我現在該如何處理?

我是個單親媽媽,只為了貼補家用做網拍,生意又不好一個月也賺不了多少錢,貼紙也只賣出少少幾百元,我真的很擔心沒錢繳罰款,會不會有前科?要侵權賠償?我一直很小心也知道不能侵權,但真的疏忽了,我該怎麼辦?我可向哪裡求助?或諮詢嗎?還有到案說明時我要怎麼說?麻煩你幫我解答,方便給我連絡電話?這樣我能較清楚了解後續該如何處理,不好意思麻煩您了,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1 16: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商標法第95條規定「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為行銷目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者。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因此,若是使用經登記商標而未經對方同意,可能犯商標法第95條第3款之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既遂罪嫌。

建議還是與對方達成和解

 

何明諺 (何律師) 104-11-11 16:46

您好:

通常此情形都是遭該公司法務人員在網路上巡查時發現有盜版商品,

不過只要與對方達成和解撤告,就不會有前科

若有經濟壓力無法雇請律師,可向居住地(本案為高雄)之法律扶助基金會聲請律師協助,

該基金會會指派律師為您協助。

以上 謝謝

巾巾 104-11-10 21:25

你好!想請問一下,我們公司是做包包網拍的,這兩天收到一封某知名品牌的商標侵權信件,內容是我們某款包包的五金鎖扣是他們註冊的商標,要我們在10天內寄和解信,登報道歉和和解金!

我們包包五金鎖扣上面沒有那個品牌的logo,而且看起來也很普通,當時也確實不知道那個樣式他們的,說實在的,就算這次和解了,未來實在也很難避免.

想請問:

1. 這種情況下,如果走到法律途徑,我們會敗訴嗎?

2. 品牌實在太多,我們該如何避免?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目前所謂的侵權,只是對方單方面的說詞,而是否有商標侵權之問題,仍需視實際之圖樣及使用之情形,在事實尚未明朗前,也不建議冒然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0 2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先確認對方是否是商標權人,可以向智慧財產局查詢,倘若我方未經商標權人同意或是購買原廠商品,使用或是出售有該商標的商品,則確實可能構成違法

2、可以從所購買的貨源來確保合法性,可以要求協力廠商提供原廠證明。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0 22:42

如果對方主張的是你的鎖扣樣式跟他們一樣,這涉及的是著作權法的問題,與商標法較無關係。除非你的鎖扣上有印上文字或圖案,而該文字或圖案是對方的商標,才有商標法問題。如需要代為回函對方,歡迎來電聯繫。

商標應該有註冊號,對方有沒有告訴你註冊號碼? 有沒有經過比對是不是與該註冊的商標有近似性? 如果沒有近似性,那就不會構成商標侵權

接下來,應該考慮的是設計專利的問題,對方主張的是商標嗎? 還是設計專利呢? 對方是不是混淆了呢?

著作權方面,如果你或賣你的廠商沒有接觸過對方的著作物,那麼就沒有著作權侵害的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小豬 104-11-05 19:34
我向某網拍下單四雙鞋,也留了匯款的後五碼供賣家查帳, 鞋子陸續寄來了,一直到最近又向該網拍買了一雙鞋,因調不到貨, 賣家主動打電話告知,要求我傳帳號給他以便他退款! 我馬上傳了簡訊告知對方帳號,隔天約下午賣家告知款項已退回,但約莫不道五分鐘,賣家立刻傳簡訊告知並無收到我匯款資料,我回應目前在工作,待我下班刷簿子核對,但賣家現在卻告我詐欺?請問我該怎麼辦?因為現在戶頭已變警示戶,詐欺會成立嗎

你好:

可以向檢察官強調只是作業程序上疏失造成誤會,單純是民事糾紛,並無施用詐術之行為,更無詐欺犯意,願意跟告訴人和解,請求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

104-10-29 14:32

想請教一個問題,十幾年前有交通違規罰單,一直未處理繳納。直至一兩年前有打電話去監理所查詢未繳納的罰單,服務人員回覆查無名下有任何違規罰單,說是罰單經過15年還是多少年會自動消單。

因我想從事網拍,有疑慮怕這些陳年罰單會不會轉移其他單位,變成強制執行扣除戶頭資金,而且有聽說罰單還會一直翻倍,也無查詢之管道,請幫忙解惑,或是有大大量知道查詢的管道嗎?謝謝回覆

阿胖 104-10-24 15:31
請問:我從大陸進貨到台灣的網路上販賣,商品圖案有kitty ,哆啦a夢圖案的地毯,背包文具用品,這樣有犯法嗎?我想要賣,但是目前還不敢架設網拍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4 17: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商標法第95條規定「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為行銷目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者。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因此,若是使用經登記商標而未經授權同意,可能犯商標法第95條第3款之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既遂罪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4 17: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確認為正版,有合法授權之商品,不然遭台灣商標權商提告之機會非常高,且亦會成立犯罪,您亦須支付損害賠償金,得不償失,不建議於網路中販售,風險太高,更增加不必要之麻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玫黎 104-10-24 15:10

最近在了解關於服飾買賣的問題

1.一般大型公司都有屬於自己的工廠製造,而中小型或個人的店家(網拍)卻是尋找批發、代工貨源,這些貨源大多都來至某些成衣廠代工或加工,由甲方業者向生產方提供設計、概念,產方在進行生產,有時多出來或遭淘汰的商品常會被乙方業者買走銷售,在質料相同的情形下這有構成仿冒嗎?

2.許多業者會買下甲方授權代工廠商生產後多餘或淘汰的商品,並貼牌銷售是否觸法呢?

3.許多乙方業者也會找圖(如甲、丙方業者的商品)尋求工廠用其他材質布料做出同樣商品,在貼牌銷售,是否違法呢?那為什麼一堆知名業者還是依照這種方式銷售呢?

因為台灣最大的網拍業者當初也是以貼牌模式起家,最後才自己造廠生產。‧網上也有許多知名服飾品牌都銷售相同的衣服,但標籤卻都是自家的商標,想詢問了解讓自己創業之路不會吃虧。麻煩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4 19: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有使用別人的商標或是著作,都必須取得商標權人或是著作權的人同意,否則都是違法的。

很多人作不代表沒有違法問題,可能有取得授權,也有可能因為權利人不知道所以沒有出來主張權益。

玫黎 104-10-24 19:4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有使用別人的商標或是著作,都必須取得商標權人 ... (恕刪)

那請問,服裝的樣式(非圖案、顏色),是指形狀(版型)是不是不適用著作權法?

如果我今天跟工廠買了幾件衣服是跟其他幾個業者(非知名品牌)服飾一樣,只要他們沒有申請著作權商標是我自己設計的LOGO(無其他業者相同),我是否就是合法販售?

ann 104-10-22 14:40

因為網路販賣一件衣服觸犯商標法 
(衣服是夜市買的,因為沒在穿所以上露天拍賣,沒想到是警查標走...) 
剛開過庭, 檢察官有詢問我是否有意願和解,我回答:〔有!〕 
他給我貞觀事務所的連絡電話,要我打去談和解事宜 
他說請我自行斟酌,如果到時候對方開的金額我覺得太高,

那就不要免強!等法官判決就好(但如果私下和解好後也並不會影響法官判決結果) 

我想知道: 
1.請問我該和解? 還是等法官判決? 
2.我觸犯的商標法公司是愛迪達,他們賠償金額會開很高嗎? 
3.如果真的私下和解後 法官還會判我罰錢嗎? 
4.通常是和解金額比較低? 還是法官判決金額比較低? 
會不會我不和解,結果法官判決後我必須付更多錢.....? 

 

我有在從事網拍 但沒有專門賣仿冒品..只是把沒有在穿的衣服上網賣

一、不用太擔心。

二、每個案件的情節不同。例如:已和解者,有判二個月得易科罰金的,例如台北地院104年度智簡字第47號;有判50日得易科罰金者。未和解者,也有判拘役三十日得易科罰金者,例如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智簡上字第1號判決。一天的話原則上是一千元,量刑的部分還是要看法官怎麼想。

三、理論上有和解是要判輕一點,如果是認罪和解而法官願意給你緩刑的話緩刑期間是不用罰錢的。

四、以上供你參考,是否和解和解金額你要再想想。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阿踢踢 104-10-22 14:28

您好,不知道股別該如何查詢

 

我之前在網路上做網拍,不幸的被捲入三角詐欺,今年一月已做完筆錄,四月時有開了簡易庭

之後我每個月有詢問負責的警察,大概一個月半前警察告訴我,資料已送上去,目前沒聽到任何消息,要我可以直接與書記官連絡。

但是當初4月開庭的資料我沒有留存,故也不知道股別,無法查詢負責的書記官。不知道是否可以電話查詢,還是一定得要親自去一趟地檢署呢?

一、建議還是親自去一趙地檢署吧。

二、至於你的案件管轄的地檢署是否同意你以電話查詢部分,其實只要打個電話就知道答案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lsa 104-10-12 22:55

今天八月開始上網拍賣,清清家裡用不到的東西貼補家用,剛好清理到去德國帶回的三瓶德國保靈油,想說效期快到了2016,根本不曉得藥事法一事,刊登後馬上就被yahoo給下架了,都沒賣出!但今天卻收到了雙掛號,有位民眾向桃園衛生局檢舉,刊登販售旨揭藥物,涉嫌違反藥事法之規定,為釐清刊登販售產品,是合法藥物或係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之藥物,必須依指定日期帶藥商販賣許證及上述實體產品到衛生局說明。指定日期正好出差不在台灣,因為無法親自說明,必須提出陳述書,我該怎麼陳述呢?這是民事還是刑事呢?百靈油是禁藥嗎?想說要貼補家用,反倒弄巧成拙,我該怎麼降低最少傷害呢?

sunny 104-10-15 02:08

 我也是奇摩賣家   最近代理商xx油生意很差   門可羅雀   幾乎怎麼降價都乏人問津  你們偏偏要賣那麼便宜破壞他的生意  所以是代理商去檢舉的  不是一般民眾檢舉您的  我在露天奇摩所販售的小分裝瓶  10多件產品    前陣子也一口氣全都給我下架    還留下他們代理商的聯絡信箱負責人名字給我  希望我去跟他們溝通  

如果都沒都售出紀錄  應該還好  可能就是警告你一下 你已經下架不再販售了   他們應該不會對你怎樣   放心吧 如果不放心 賴我 sunny1414kimo   還有更多跟你說  我8月才被開罰6萬

POPO 104-10-08 12:32

今年6月開始自己做網拍~我有露天和拍賣~但今天收到衛生局說我觸法買賣藥品~怎麼辦~他要我填寫來源還有賣幾罐~請問數量會增加罰鍰嗎~~~現在我好擔心喔~拜託請告訴我罰金會到多少~我賣的是泰國青草藥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衛生局的行政罰鍰外,若該藥品是屬偽藥,則也會有刑事責任,所以應先釐清該藥品之來源與成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OPO 104-10-08 13:2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衛生局的行政罰鍰外,若該藥品是 ... (恕刪)

那罰鍰會因為賣的數量增加嗎~我賣12瓶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罰鍰金額也會視您犯罪情節而定,且若有觸犯偽藥之情節,一般是不會給予緩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