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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力 104-11-15 08:23

各位專家你們好,

本人至賣場購物, 有位銀行的行銷業務專員在結帳處, 慫恿辦一張聯名卡 當時看到聯名卡的優惠內容頗為心動加上隨後有急事要處理, 所以就倉促簽名(沒有很仔細看內容...很怕誤簽)並將身分證拿給他影印 過程中他表現客氣, 所以並無疑慮.... 離開之後, 大概兩個多小時以後, 我才發現身分證影本並無加註申辦信用卡專用的字樣 隨即回去請他加蓋... 但事後想想, 他或許可以在這兩個小時之間將我的身分證影本拿去盜用並且搭配我的簽名 這樣推測下, 不知道後果會是如何? 很怕擔心糊里糊塗簽下本票或是擔保人之類的 ....

還是說這樣的詐騙手法不太可能成立? 

本人感到相當擔心 ... 希望你們能給我一些建議 非常感激 !!

回覆 威力 的發言內容:

 

一、契約必須給予三十日審閱期。而且契約內容應清楚標示、公告,若是字體過小,可以主張不受拘束力,但過程中建議有錄音、錄影或有證人,以免到法院時,無證據可憑。

威力 104-11-15 11:52
回覆 陳國瑞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威力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 您好,

很感謝您的回覆與建議, 以後在賣場申辦信用卡時會更注意的!

其實我最大的擔憂是擔心他將我的身分證影本以及糊里糊塗留下的簽名拿去做非法的事情

因此我想請教的是:他有我的那些資料(身分證影本以及簽名), 可以做的非法事情為何? (ex. 被當作是擔保人之類的)

因為是昨天發生的, 我現在該如何自保呢? 

或著我現在該採取哪些行動來避免未來可能引來的麻煩? 還是可能引來的麻煩機率很低? 

還請您抽空給予建議

感激不盡!! 

 科科 104-11-13 15:30

律師您好

我的問題是這樣的

我哥喜歡上一個女生 她交友背景複雜 家裡人不喜歡她

經過2年多後 我哥仍執意娶她 

家長因此對他感到失望 家長和我哥協調好

雙方以後斷絕關係 我哥從此不准進我家門 父母生病過世也別來 以後我哥所作所為和他們無關 我哥收入由他處理 父母的動產也不會來要 我哥親筆寫下切絕書 並簽名 但是只有我哥簽名 家長沒簽 正本在家長那

我想請問的是

1.單方面切絕書是否有法律效益?(僅我哥筆跡及簽名 這份文件是我哥跟家人保證)

2.家人擔心未來他們會來討動產 如果家人不要給他們 應該如何做呢?

麻煩回附一下

謝謝

您好:

繼承之事先拋棄係屬無效,所以您哥哥應仍有繼承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財產可以於生前先處理,或者立遺囑,但遺囑仍會特留分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李 104-11-09 21:20

律師您好  請教一下

 因原告跟我是朋友關西   也因我而間接認識被告1 . 之後他們有金錢糾紛    所以原告連我一起告   但是我完全不知情   跟他們2位也沒有金錢往來   事後收到法院通知書才得知 所以我成了被告2. 在調解時  調解員都是在詢問原告跟被告1.    他們調解內容就是每個月被告1要償還原告多少金額  多久後可以還清 .  在這過程調解員完全沒有問我任何一句話   直到他們達到共識  和解了  調解員也沒問我同不同意   跟我是一個字都沒說 .  當時我心想   本來就跟我無關   所以沒問我也是很正常  . 所以在場的我也沒有任何疑問   直到簽名   內容是:

1.相對人願連帶給付聲請人新台幣12萬元     給付方法: 自民國104年11月10日起,每月10日前個給付2萬,直到還清,如有一期未繳視為全部到期

2.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3.聲請費用被告1.負擔 以上筆錄調解成立條款經交在場人閱覽無異議簽名

當時我就簽名了    因為我當時的認知是    相對人視同被告   所以我當時認為這樣寫是正常的.  何況調解員都沒問我   直到收到法院寄來的調解筆錄   家人看過後.解釋後  才得知我當時是誤解了  我是在10月22號調解的     11月5號收到法院調解筆錄 而今天11月9號有到台中法院去諮詢 .  問免費律師   我這場是否可以撤銷或上訴   但律師給我的答案是   已經簽名了  所以就是生效了 .  就算要撤銷那機率是非常小  而上訴也沒有理由上訴 .  法官會認為白紙黑字  不會相信我的片面之詞 我就這樣 揹上債務(欠錢不是我)                         

而原告那邊我也試過  跟他重新調解   但原告不願意 所以我想請問律師   我是否可以撤銷  還是有其他方法  

你好:

可依民事訴訟法第416條規定在收到調解筆錄30日內提起撤銷調解之訴,但是要有撤銷之事由,調解時都在場也簽名了,要主張被詐欺或意思表是錯誤恐有困難。 可依民法第280條規定,在給付給聲請人後向原本應負最後責任之相對人請求。
呆呆 104-10-27 13:41

請問律師 我爸爸去世之後留了一棟房子 繼承人是我姐姐跟我還有我大哥的兒子 因為大哥已經過世 現在我和我姊姊的意思是想要把房子賣了 但我大哥的兒子不願意簽名 那這樣子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請變價分割 是否要先辦理共同繼承 如果向法院申請變價分割 會有哪些費用 請問變價分割他是以公告現值 或是實價登錄趣販售 請問申請變價分割我需要注意什麼 麻煩請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0-27 14:22

您好!

1.      繼承動產應先辦理繼承登記,此可由任一繼承人單獨辦理。
2.      若後續繼承人間對遺產的處理方式無法達成協議,可提起分割遺產訴訟,就共有動產主張變價分割變價分割執行時會送法院拍賣再分配實際賣得價金,這過程至少會有裁判費、鑑價費及執行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就閣下所述聲請變價分割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7 21:29

 您好!依民法第759條之規定,因繼承而取得共有土地,未經登記以前是不可以處分該筆土地。又分割共有物性質上是處分行為的一種,因此依照法院實務見解,可以合併請求共有人之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應注意的是,分割共有物,究以原物分割,或變賣共有分配其價金,法院固有自由裁量之權,不受共有人主張之拘束,但仍應斟酌當事人之聲明、共有物之性質、經濟效用及全體共有人之利益等公平決定之(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1756號判決意旨參照)。

變價分割通常是採行拍賣的方式,目的是在競爭市場上,讓該動產價值極大化。

 如需要律師為您撰狀請求法院依您的聲請方式分割或其他協助,歡迎來電。

 

阿暐 104-10-07 16:48
房屋糾紛問題 我們租房子給對方 ,我爸有開一張收據 給對方 可是上面有簽名 但是簽我的名字 現在對方要回訂金不成 要告我爸詐欺 但我爸屬於代理人 然後沒有明確表示 就簽我名字現在目前是在做筆錄階段 想請問律師要怎麼處理 ? 可以和解省事嘛? 那這樣會詐欺罪會成立嗎 還是會變成其他刑案 如偽造文書之類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7 17: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您有授權您的父親簽名,就不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2、至於詐欺罪是否會成立,必須依據案情來判斷,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答辯,至少由律師提出答辯狀才能保障權益。

 

ANDY 104-09-06 00:55

你們好 我是高雄的黃先生

一開始在8891上看到一台在高雄ELANTRA然後聯絡了車行賣家

我沒見過賣家和車但我相信了他 8/25他就叫一個車貸的業務來找我簽資料

過程中我沒想太多於是就一直簽名 連雙證件也給了他

因為我沒汽車買賣的相關知識 他說金額太高要全貸不一定能過

所以要從金額低的慢慢送上去 於是先送了一台價格比較低的馬三

之後馬三有過但他說ELANTRA可能沒辦法過...結果過程中他都沒問過我

如果馬三有過件的話我要不要 就跟我說已經過戶了..我很無言

因為他說我有簽到本票 但我記得本票是小張綠色的還會有存根聯之類的

但我記得那時候簽的都是A4的白紙

然後我9/4號晚上有去派出所他們有幫我查我名下沒有車

隔天9/5號我早上先去報身分證遺失 8/25中午起

下午我打去監理站他說我名下有一台車..

中間我都沒付到半毛錢 也沒簽到雙方買賣同意書之類的

賣車的業務都說車都在桃園..

後面他叫我上桃園簽什麼切結書..我很怕

請問律師團們這樣是我一定要買下來還是我可以全身而退...

拜託你們了 我真的很無助 謝謝~

你好:

買賣契約的標的物是ELANTRA,他拿馬三給你不符合債之本旨,你可以拒絕並請對方依買賣契約履行。 對方還沒有將車子過戶給你,可以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對方履行契約,若持續不履行可依民法第254條或255條規定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要求對方回復買車前的原狀,處理好貸款問題。 簽發本票部分,若你只在A4空白紙上簽名,對方可能會構成偽造有價證券罪。 若對方自始就沒有要把車賣給你的意思,你可以提告詐欺
阿章 104-09-05 17:39

請問 甲乙方雙方都是未成年 如果要寫和解書 必須要雙方見證人都到場 簽名蓋章嗎?

可以用郵寄的方式簽名嗎??

比如 甲方跟甲方家長簽名 之後寄給我跟我家長簽名 這樣可以嗎?

你好:

民法第12、13、77、79條規定,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訂定和解契約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允許,否則效力未定。 允許的方式不拘,但是你以郵寄方式簽名,是否能確保法定代理人確實有允許?將來容易產生爭執。 雙方法定代理人都簽名可以避免爭議,舉證上也比較方便。
阿章 104-09-05 17:4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民法第12、13、77、79條規定,未滿20歲之未成年 ... (恕刪)

 律師 雙方代理人都要簽名嗎 

我們兩個都未成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雙方均應經由法定代理人同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f 104-08-08 20:46

跟朋友在逛街時突然被一個女生叫住 原以為她要推銷 但她說自己不是推銷 看我們的臉就開始說我們是不是身體哪裡有問題怎麼樣的 先講要我們注意不能吃什麼 之後說要抓些中藥泡來喝跟注意不能吃什麼 說要抄寫給我們但手邊沒紙筆 請我們跟她去店裡寫給我們 上樓(三樓)拿了一張單子繼續樓下的話題 說我們哪裡有問題不能吃什麼食物 接下來拿另一張單子說她不懂請她老師另一個女生(主任)來講

她開始也聊天說她是中醫調理什麼的 看我們臉就知道哪裡又問題 說剛那位小姐是她學生 以前學生時也是滿臉痘痘變到現在這麼漂亮 已經3個小孩的媽媽也看不出來 都是來給她做美容 說我們膚質有夠不好 從身體調理-皮膚-醫美縮小毛孔-帶到美容課程 還拿出一張價錢都是很驚人的像美容課程價位表 說別地方做一次都要這樣高價位 隨後又拿出箱子裡的瓶罐說是客人買的產品 她也又很多銘傳學生來這邊做 翻開客資說那位學生 買多少錢的產品 今天有來做剛走而已 也提說很多學生擔心分期付款寄家裡被家長知道 所以可以寄到他們那之後再拿去繳 翻出旁邊帳單要我們看 後來問我們想不想美容改善皮膚 一年半分期付款月繳3千就好 一年月繳2千 那半年月繳1千5元就好這樣方式問我們  最後說覺得我們很有緣給我們親人優惠價給我們試用半年 分期月繳1千(使我們以為是做美容月付1千共6個月而已) 說已經是給我們很優惠的價格公司給的親屬優惠卡不是隨便給的 這樣才賺我們成本價 答應後開始填資料(買賣契約資料.分期付款申請書的基本資料) 分期付款的融資公司收到資料後會確認 還教我們如何應對 填好資料就說要我們給她3小時直接留下來做美容 到外面後給我們看一張產品價位表上面以用螢光筆畫好 說這是我們的產品要我們看過在上面簽名以及契約上哪裡哪裡簽名 之後請我們先去換衣服洗好 做完蒸氣出來時 又拿出產品要我看簽名貼上標籤寫姓名做區分 後來做背部紓壓 遠紅外 最後做臉部保養時 突然要我看.確認 說開封的是我的產品

回家後有查了下關於店家評家及相關評論幾篇都負面的 仔細看給我們的買賣契約書上面寫購買美容產品總金額36000 半年期間內提供十天乙次內容支手技.儀器服務(內容有蒸氣 遠紅外線 背部舒緩 臉保養) 也未註明她提的試用 再想到那主任那時說的方式也沒講清楚總金額及繳幾期 到簽合約給我們看到簽名都未提及繳幾期多久 所以跟朋友都以為只要做多久繳多久而已

隔天傳Line跟店長再次確認也說明問題點,但店長卻說有告知.契約及分期申請單都有註明清楚 總金額多少 每期繳多少錢 分幾期, 後來也跟朋友確認是否是我認知錯誤或是她們真的沒提過 朋友說跟我一樣 以為是分期月付1000繳半年而已類似課程那樣 沒聽到她們提說總金額.分幾期 告知朋友說確定是繳契約書上美容產品共36000元 她也覺得被騙的感覺不合理的價錢 而我非常確定沒看到也沒聽過他們提到分是36期 要是一開始他們說清楚是買36000的產品分36期繳每期繳1000而半年那公司提供的服務 我跟朋友根本就不會購買 覺得每個月要繳1千還要繳1年半的錢很多也不覺得受騙的感覺很討厭 後來有查些相關案件及條約 第二天下午我們要求退貨 店長晚上回覆說已把我說的傳給主任會請主任打給我們 有問題再問她跟她說 時間有點晚所以我請店長轉達明日再連絡但還是打來 有請她明日再聯絡 後來我朋友接到電話 跟她說我們簽署的契約第幾條有說 因為我們已算拆封使用產品 仍要負擔產品費用 但是當下主任要我們馬上留下來做美容 產品也並不是由我們經手拆封

第三天上午主任打電話來談 最後說同意讓我們退貨 解除貸款分期付款及刪除資料 但要負擔使用一次的費用 單次體驗價3600元算我們2800元就好 問我們甚麼時候要去退貨付清使用費 而且談話時我上述幾項不合理處都不承認還強調說都是我們自己問題 她說她都有講清楚 是我們我們聽錯沒聽清楚或是不了解沒當下問 還說她做美容怎麼可能給別人做免費做了錢生意 說我在亂說她應該要錄音甚麼的 拿我們契約壓我們說合約都有 說明明講清清楚楚 合約上有總金額我們如果又疑問應該當場馬上問幹嘛要簽名(這點我們電話聯絡時確實答不出來,因為我們認知開始就不同,後來已要做美容沒多想就簽名,事後回家才察覺不對勁) 還說上面都有我們簽名過的 如果要走消保會解決也沒關係啦 她不是沒走過 只是不想因這小錢跟我們爭論拖下去 說她這麼多客人只有我們有這樣的問題 因為覺得家錢不合理要退貨 我有提到訪問推銷 她就說很多訪問行銷是很多店家都在做 她們都有經過我們同意及簽契約的(但是我在查詢時也有許多美容類似訪問推銷案件 也有類似情況 回家後覺得不合理想退 ) 最後她一直以質問的方式問說是不是我們想做美容才做的 合約我們也看過簽的 都是我們答應下才進行的 現在才說那些扭曲事實的話 還說我們要退貨當然會說沒聽到說幾期甚麼的對我們有利的話阿 把我們講得很不講理都是我們的錯

雖然沒仔細看清楚合約及了解購買的東西價錢是我們的疏失 但是那主任最後跟我電話談時也是講的對他們有利有理阿 說如果我們當下直接說不要做美容 就不會繼續了不會開封產品就能退貨 就也不會有這些問題了 也說我們簽屬合約要走消基會法律途進他們也會奉陪…. 因為有錄音 所以聽了幾遍 看是否是我們問題 ...回想起來她拿客戶資料時 提他們購買美容產品期限內 若美容產品用完公司都會免費提供但期限過就沒這福利 店長也提過  但我們卻誤會是服務....所以等於是 他們賣的 :時間期限(為免費服務)+分期金額(產品)/ 我們卻誤為:時間期限(美容服務)+金額(服務) 因為沒遇過這樣的美容產品所以不清楚更容易誤會 而且過程中也沒看過產品詳細價位過 只以上敘方式口頭來說 優惠我們確定填契約寫資料後才看到產品的價位表上面以有畫好的產品 說是優惠我們的 之後在哪在哪簽名 她們以這種方式賣產品 表面上看起來是美容產品 實際卻有誘導我們的感覺

**********

1.想問這樣算是訪問行銷麻?是訪問行銷若已拆封使用產品可無條件退貨麻還是一定要負擔使用費用?還有因為我們簽署的買賣契約會有影響嗎?契約條款裡有一條”換貨處理”有提及"本契約是一般交易 不屬於訪問買賣...."那訪問行銷跟這條會有影響嗎?

2.若非訪問行銷的話,那只能接受她說的可退貨,但要負擔一次體驗費用價2800元?

3.因為我們已簽屬契約,產品也已開封使用,又沒當下提及問題點及看清楚過契約產品,簽名時是店長要我們在哪簽或是遺漏的簽名,回家後查看及隔日確認,認為很不合理被騙想退,當下也沒時間能仔細研究契約內容及產品覺得很不妥, 電話談時那主任也一直強調契約上金額我們看過知道確認過簽名的….請問因為有簽契約及上述,這樣算我們有疏忽,對我們會很不利嗎?這樣要求退貨算是我們有過錯嗎?她們以那種方式賣美容產品算合法正當的嗎?

4.請問這樣退貨是否還要甚麼另外填寫證明單子或是雙方同意退貨撤單就行?那契約單 遠信融資貸款分期付款申請單 產品款項單這些是由我們全部拿走還是只能給店家?

5.其他

您好:

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11款規定:「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十一、訪問交易: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所訂立之契約。」你在企業經營者的營業場所締約,使否符合其他場所要視具體狀況而定,若企業經營者沒有給你思考的機會、時間,就要求你締約,仍然可以主張是訪問買賣。 符合上述情況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無須任何理由,也不用負擔任何費用,可在7日解除契約,你訂定契約如果牴觸上開規定都是無效的,不用擔心。 另外,你還可以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定型化契約審閱期間規定,主張上開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 建議你向各地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處理,以免權益受損。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8 23:30

您好,可以在栖寺內行駛無條件解約權。

阿家 104-06-12 12:00

公司 有個聯名銀行帳戶 事多人聯名得

日前 負責人代表人 有開給我兩張本票 上面有負責人 代表人簽名 合公司股東印章  有包含我的章  當初公司聯名帳戶印章 是繳交給公司帳目管理人 方便公司出納  負責人代表 拿來開本票 給我算不算 偽造有價證卷 或 偽造文書

那要看是不是有經過你的同意 ,如果有經過你的同意蓋你的章是沒有什麼問題的,這樣的話千萬別去告他,會有誣告的問題。

如果是沒有經過你同意就蓋章對方才會有刑事責任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瑞 104-05-23 18:02

日前有位自稱接受某某人委任,要來辦理祭司公業清理的人來找我

因為之前委任人就有在處理只是因為部分人不同意所以就不了了之

合約上的內容也確實是要清理祭司公業,

而他說的委任人也確實是家族成員,而家族清單上的名冊也無誤,

所以這次我也沒有懷疑就簽下合約跟蓋章還有身分證影本

只是問題在 他有一個條例是 如甲方也就是祭司公業 派下員 不提供證件協助乙方辦理 乙方還是可以根據第七條要求甲方支付委任報酬

這裡我突然覺得有點怪怪的 如果只有我蓋章簽名 而其他人不配合辦理

那是否 我就要獨自支付該報酬?? 還是要全體派下員共同分擔??

因為當時我也沒有確認清楚就簽章了,所以現在其實很煩惱

如果委託書當事人是你與被委託人,那甲方就是你,其他祭祀公業派下員並非委託契約的當事人,因此如果該條不配合應履行義務是指你如果不配合履行,必須支付委任費用。至於其他人不配合,應該不符合該條的要件,屬於不可歸責於契約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使契約無法達成目的,你不需要依該條的規定而支付費用

以上,因為沒看到整個契約書,所以或許會因為你敘述與事實上契約的內容有所出入,使得答覆與事實上你應該負的責任及義務不相符合,如果有進一步商談的需要,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的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小白 104-05-15 06:01

朋友因案判刑確定而通緝
行車違規被攔下開單因通緝冒名哥哥名義
未出示證件口頭報哥哥的身分字號
警察比對有認為長像不太一樣未帶回警局查驗身分
簽收紅單有告知冒名會有刑事責任偽造文書
當時有簽名 卻不記得是否有在紅單蓋指紋印
事情約已過一年罰單早已繳清也都尚未收到法院來的開庭單
朋友想詢問這樣是否有偵辦偽造文書
如果紅單未蓋指紋是否可以跟他凹不是冒名
如果有的話大約刑期是多久 有判確切類似案例的"時間"可供參考嗎
另外我朋友約97.98年的案子
確定判刑3年8個月~100年7月發佈通緝
他想另外請問當時他好像有詢問律師放給他通緝不會加重刑期
他才跑的因為想說不會有加重問題
可是他最近有看到
"案件經過通緝,還要在原定的時效期間上,加長四分之一期間"
這是後面才新加的還是當初哪個律師就亂講呢?
請幫忙解答我朋友的疑問感謝不盡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5-15 06:23

您好!

不管有沒有蓋指紋,只要簽他人的名字就可能構成偽造文書罪,處五年下有期徒刑
另外,通緝加四分之一是指追訴期加長,並不是增加刑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先生 104-04-26 16:22

機車因前方公車煞車

我煞不住 會撞上去 反應下就左撇結果在禁行機車道與台灣某車隊 計程車擦撞

無報警 私下和解  跟司機去原廠估價  賠估價單7~8成左右的金額   賠賞現金  寫了和解

 

http://truth.bahamut.com.tw/s01/201504/4435927848dabb65e079c4ce27188cf9.JPG

如網址的圖所示

 

塗黑部分是名字 身分證 地址 還有車牌

 

計程車已經收錢 也寫了切結書  各自在蓋章簽名處 簽名蓋章

我是簽名+手印   司機是簽名+印章  

 

 

想請問專業的律師

1. 這具有法律效應嘛?  基本的簽名 印章 地址 身分證 車牌 位置都有了

2. 如果司機事後反悔跑去報案  想在坑我一筆 我拿這張和解書出來有用嘛?

3. 有了這張和解書 對方事後反悔 我站得住腳不再賠賞嘛?

蘇先生你好:

如果計程車司機並沒有受傷的話,原則上並沒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至於雙方的民事和解契約是有效的,只要有見證人或匯款資料等等可證明已付清和解金額,縱使對方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以該金額來看對方應不至於興訟),亦可當庭提出雙方已和解證據向法院抗辯。

以上供參。

蘇先生 104-04-26 19:42

那我想請問律師您一下

當時證人沒有看到我付錢的過程    但是我有偷錄音下來  

很明顯能聽到我有講 "這邊1萬塊 你算一下"  司機算完也說"好 沒問題"  "那就這樣了"

這也能當作我有效的證據嘛?

目前來看我是不是不太需要擔心司機反悔報案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錄音也可以作為證據使用,應準備轉錄成光碟,並將對話內容打出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3-22 15:41
請問一下 同意書已簽約半年各甲乙本(有簽名 電話 地址 身份證 蓋手印) 一開始我有向公司索取乙本契約 但公司的回應是怕洩漏機密也怕我弄丟 到時契約時間已到會核對甲乙本 合作同意書不是合約 任何人都是放在會計師的保險櫃保存,至於妳如有任何問題直接在公司觀看既可 就是不能拍照也不能領取 合作書內容頂多是公司薪資如何拆帳 工作內容 未滿半年離職如何處分 偽約金以及禁忌部分等等並無機密 這樣的同意書合法嗎?既然合法為何不能領取我要的保障?避免問題一堆我該如何完轉的跟公司反應?

不管與多少人簽定任何的書狀,理論上是任何一方均應要有一份才是正確的,彼此簽定任何書狀,都必須要面面俱到,以免產生日後無謂的糾紛,所以最好找專業的律師或會計師來書寫,似乎較為妥適,雙方如對合約書有任何疑慮,建議您委託專業的柯律師+柯會計師來書寫。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您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又柯律師具有律師與會計師雙證照資格,讓柯律師為您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咨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12 14:32

Dear 英,

本案應該有個背後的故事,例如您可能質疑公司的薪水及福利 與當初所載不同,或您現在想要離職 或被指控一些無端的罪名 導致您想要回當初所簽的契約 

若您想要離職或對公司之間的糾紛澄清的話可以在 沒有契約的情形下直接發函,屆時他們就會拿出契約來回應, 我們可再針對契約內容例如約定是否公平來爭取我們所要的權益。

 

 

 

 

 

 

104-03-19 23:06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目前跟公司簽了半年合約 各甲乙本 但公司兩本都沒收 一開始我有爭取要乙本合約 可是公司的理由是怕我洩露公司機密 如果不放心可以請親朋好友或請律師到公司觀看 公司是很願意的 但我覺得合約上並沒有什麼公司大機密問題 頂多是公司多少給薪一些基本合約法則 (合約簽名 生日 地址 身份證 蓋手印)這樣算合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0 08: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偌合約記載各執1份,則對方無權禁止您索取您要的那一份,倘若有保密問題,可以簽立保密協議書即可。

2、惟,此部份沒有違法問題,至多可以向法院請求對方交出一份合約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0 09:05

您當然有權要求取得其中一本合約,如此雙方都可提出核對條款,避免產生爭執。至於保密的問題則同上曹大律師所述。

阿承 104-03-12 19:56

3/8號早上大約11點左右 路經花蓮台11線水璉段(沿途觀光並無開快大約50~60)
可是在水璉警察局前(設臨檢站) 被欄下 警察杯杯說我超速 開到87公里
可是我在靠近臨檢站前有個彎道在彎道前有個測速照相機在這裡我就慢到50左右
出彎後我並無加速 (我有看我時速表跟GPS上的時速)
出彎後是個下坡 我也沒加速 就順順的開到臨檢站(有揮紅旗示意我停車)
一開窗警察杯杯就問我開多少 我也老實回答50~60 也乖乖的拿出行照駕照
過沒多方警察杯杯就拿了一台手持測速(只顯示車速沒顯示時間日期還是黑白那種)
說我剛剛開87公里 我跟我女朋友當場嚇到
我也跟他說我剛剛沒開那麼快 在彎道前測速相機那裡
我車速降到50左右入彎我也沒加速
出彎我就看到你們臨檢站 也不會那麼白目加速吧!! 而且還是下坡
警察杯杯還是堅持 我有開到87公里

因為前面還有一台被臨檢也被開單的砂石車 我當場提出質疑 只有車速
你們會不會是拿他的來開我的 警察杯杯說 這幾秒不用就會自動歸0
可是我在那等他開單也差不多有5分鐘 也沒自動歸0
(事後我有打電話去花蓮警察局詢問 確定是會幾秒沒動作 自動歸0)
最後在扮白臉的警察杯杯好心勸導下
簽名 後到監里站申訴
問題是申訴 我該提出什麼證據
我能提出 手持測速 既沒照片也沒日期時間 就只是一個87hr嗎?
我能請他調出 他臨檢時v8所拍攝的影像嗎? 或是提出什麼佐證嗎?

過程並無爭吵 但是行車記錄器 我是設定5分鐘一次重新錄影
所以回到家就都被洗掉了!! 我又該如何自救 (這張紅單讓我有 被坑的感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提出申訴,並爭執超速證據力,若監理所或法院認為有瑕疵,仍有機會撤銷該罰單,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超速部分的案件申訴成功的案件不多喔(誠實)。

二、有人會主張機器可能誤差,甚至還有人提出國外儀器有誤差的報告(警局會提出機器檢測報告反駁);然後如果你申訴失敗進入行政訴訟的時候,警察就會被叫去當證人。沒錯,警察會被叫去當證人,而且他的證詞還有可能會被採…

三、我覺得如果你有行車紀錄器的話或許還有點空間…(行車紀錄器加上鑑定車速),不過我不認為鑑定費用會便宜。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謝謝。

路人甲 104-02-25 00:05

你好~ 昨天親人發生酒駕擦撞,後來趕到現場的母親說對方車主與車子看起來無大礙,不過今天到警局作筆錄的時候員警提議私下和解,對方車主也有這個意思不過後來說車子左側後照鏡有損傷要更換,我想請教因為事發後有交通員警到場作一個蒐證的動作,可以向他調出來看嗎?

 再來私下和解部分有正式文件簽署嗎還是一張白紙雙方簽名 寫幾行字就好了?另外對方說後照鏡損傷,這部分由我方指定維修場換嗎?萬一遇到對方趁機開高價怎辦?(可能不只換後照鏡還順便換其他的....)

最後  因為是初犯 罰責會輕一點嗎  (排版不好請見諒) 先謝謝了

多加一條自己想問的~~假如在所謂論壇被用"低能 偽君子"謾罵的話 這算公然污辱嗎?

你好~ 昨天親人發生酒駕擦撞,後來趕到現場的母親說對方車主與車子看起來無大礙,不過今天到警局作筆錄的時候員警提議私下和解,對方車主也有這個意思不過後來說車子左側後照鏡有損傷要更換,我想請教因為事發後有交通員警到場作一個蒐證的動作,可以向他調出來看嗎?

 再來私下和解部分有正式文件簽署嗎還是一張白紙雙方簽名 寫幾行字就好了?另外對方說後照鏡損傷,這部分由我方指定維修場換嗎?萬一遇到對方趁機開高價怎辦?(可能不只換後照鏡還順便換其他的....)

最後  因為是初犯 罰責會輕一點嗎  (排版不好請見諒) 先謝謝了

多加一條自己想問的~~假如在所謂論壇被用"低能 偽君子"謾罵的話 這算公然污辱

一、交通事故的資料可以向交通隊調,這個以前我調過。

二、如果沒有人在車禍中受傷的話,就沒有過失傷害罪的問題,私下和解重點是內容而不是形式。如果對方現場有說他受傷的話就會有過失傷害的風險(六個月內對方可提告)。

三、酒醉駕車的部分,有可能會被認定構成公共危險罪,看酒測值多少…如果成立的話罰得不輕…如果確有酒駕且超標,收到開庭通知後宜速具狀向檢察官認罪悔改並聲請緩起訴;如果未超標,由於實務上縱未超標但有發生車禍,有很多也會認為成立犯罪(尤其是北部),這個地方就要看你是要爭到底(空間略小,尤其是北部法院對酒駕容忍度較低,但還是有查到過無罪判決)還是向檢察官認罪爭取緩起訴了。

四、在公開的網站被罵上述內容,的確有成立公然侮辱的可能,若要提告六個月內處理即可。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路人甲 104-02-25 08:44

那我想再請教~因為我比較擔心和解內容會不會遭對方任意加碼,現在是雙方都做完筆錄,筆錄這種東西也可以調閱嗎?例如筆錄裡面說沒受傷 事後又改口說有受傷這種類似的事....

對了~和解有需要雙方去類似調解委員會的機構嗎?

酒駕的部分~酒測值是0.8左右 不過是初犯(地點在南部),請問律師所說認罪悔改聲請緩起訴的程序是找承辦檢察官嗎,那要不要找律師擬狀子呢?

以上 非常謝謝回覆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5 15:0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因您的酒測值0.8已超標且似乎有肇事造成車體受損,惟因是初犯,故若處理得宜的話,您的酒駕部分是有機會可以獲得緩起訴處分的。

建議您應盡速委請專業律師協助您具狀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處分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oKi 104-02-10 14:41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search.aspx
上面之前問的(前篇)

簡單說明一下
我(滿20歲) 老婆(未滿20歲)
我的兒子於二月初出生了我跟我老婆 因為我岳父自私自利的行為
不給我們登記結婚(去年10月中旬)
因為之前 我們有問過別區戶政所 詢問過以我們目前的狀況小孩子該如何
登記+入戶籍+從姓+生父生母共同監護權 區公所人員
當時表示 我們可以用"認領"的方式 讓小孩子入到我家戶口又心想
我老婆也差沒多久就滿了20歲那就乾脆用這方式 簡單就好...

之後 我們昨天去自區公所 辦理"認領"時....
人員表示:要監護人簽名
未成年子女結婚登記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或是 委託書 

我們上次問說:不用 再來 我也不說了....
反正問來問去 沒一個兩全其美的方式....
要麻沒從姓 要麻沒監護權 缺一塊缺一塊的 

人員又在告知我們:必須在60天之內 完成登記 如果不行...
那就直接強迫登記 至我老婆他們家 戶籍 從他們的姓 名子為代名
不是吧!!!!!!!!!  這樣捉弄我........
我岳父就是 因為"貪瀆"低收入戶的補助
為了讓自己可以領到那筆金額而一直不放手 讓我跟我老婆
登記結婚這部份其實我聽了滿多了都是由我老婆及我岳母所說 
就是我岳父底下有三名子女 而他們家有低受入戶的補助 三位子女的補助
都是匯至"郵政帳戶" 一直以來都是我岳父在領錢 
存摺帳戶也是一直以來都在我岳父那邊

這樣豈不是說 又給我岳父多了一個人頭讓他多領一個補助了嗎!????
現在我只剩48天了 在這裡再麻煩一下 各位律師大大們協助幫忙這次....  
也明確堅持“提起訴訟” 才能讓他們"母子倆"光明正大的回來!!!!!

甜甜 104-01-08 15:14

警方持搜索票來家中搜索,雖然完全無搜索到任何毒品跟器具,有扣押我的手機,還帶我跟他們回警局驗尿。有 或 沒有,驗尿是最準確的。當下採集我的尿液後,先以試紙測試,呈陽性反應-二級-甲基安非他命。我也只好坦承,也說明了 在他們要來搜索的前幾天有過ㄧ次,唯獨的ㄧ次,是第ㄧ次 也是最後ㄧ次,我知道這種東西碰多了不好,所以自己告誡自己,畢竟有嘗試過就好了,因此而無成癮。做完筆錄,隨即至檢察署 臨時開庭,當時有ㄧ份具結人簽章的要我簽名 並照著內容唸出來,所以這算是 我是以證人之身份吧?! 開完庭 檢察官告訴我 若需要我到庭的話,會再以傳票通知我,手機暫時無法歸還 還要扣押著。當時我有問警察他們,是不是會被勒戒,警察回答我說 “以他的經驗談 依照我的情形,完全無任何前科案件,加上我只是第ㄧ次 即是初犯,通常檢察官會先以原諒之方式 不致於送至勒戒”。經過二個月左右,我也完全沒有收到任何傳票,心裡以為沒事了…結果這幾天 收到了…地院的刑事裁定,我卻成了被告人,檢察官聲請將我觀察、勒戒裁定,如不服裁定,於五日內提出抗告

我該如何寫抗告呢?! 我真的不想要被勒戒>< 還能有其他方式可選擇或替代的嗎?

我好不容易 在工作上 才剛升級到 主管這職位而已>

我真的很倒楣(就那麼的ㄧ次而已…),也感到相當後悔…

我該怎麼辦? 該怎麼辦…

當時我有因感冒發燒,有吃感冒藥跟普拿疼加強錠,這會影響尿液之檢驗嗎?

而我被扣押的手機 是何時才會歸還我呢?

我到底該如何是好呢?

就有關【違反毒品防制條例】之刑事案件,應儘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以免受裁定觀察勒戒,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等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8 15: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聲請緩起訴戒癮治療,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聲請之,目前裁定下來,已經沒有機會了,不建議您嘗試抗告,一來機會非常渺茫,二來抗告亦不停止執行之,毫無意義,建議早點進去,好好表現,早點出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如果有被驗出,初犯一定必須要觀察勒戒,但可具狀向地檢署請求院外戒癮治療,就不需要進勒戒所,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8 19:24

您好,若勒戒裁定已經下來,就來不及了,就算抗告,百分之九十九都會被駁掉。

甜甜 104-01-08 15:01

警方持搜索票來家中搜索,雖然完全無搜索到任何毒品跟器具,有扣押我的手機,還帶我跟他們回警局驗尿。有 或 沒有,驗尿是最準確的。當下採集我的尿液後,先以試紙測試,呈陽性反應-二級-甲基安非他命。我也只好坦承,也說明了 在他們要來搜索的前幾天有過ㄧ次,唯獨的ㄧ次,是第ㄧ次 也是最後ㄧ次,我知道這種東西碰多了不好,所以自己告誡自己,畢竟有嘗試過就好了,因此而無成癮。做完筆錄,隨即至檢察署 臨時開庭,當時有ㄧ份具結人簽章的要我簽名 並照著內容唸出來,所以這算是 我是以證人之身份吧?! 開完庭 檢察官告訴我 若需要我到庭的話,會再以傳票通知我,手機暫時無法歸還 還要扣押著。當時我有問警察他們,是不是會被勒戒,警察回答我說 “以他的經驗談 依照我的情形,完全無任何前科案件,加上我只是第ㄧ次 即是初犯,通常檢察官會先以原諒之方式 不致於送至勒戒”。經過二個月左右,我也完全沒有收到任何傳票,心裡以為沒事了…結果這幾天 收到了…地院的刑事裁定,我卻成了被告人,檢察官聲請將我觀察、勒戒裁定,如不服裁定,於五日內提出抗告

我該如何寫抗告呢?! 我真的不想要被勒戒>< 還能有其他方式可選擇或替代的嗎?

我好不容易 在工作上 才剛升級到 主管這職位而已>

我真的很倒楣(就那麼的ㄧ次而已…),也感到相當後悔…

我該怎麼辦? 該怎麼辦…

當時我有因感冒發燒,有吃感冒藥跟普拿疼加強錠,這會影響尿液之檢驗嗎?

而我被扣押的手機 是何時才會歸還我呢?

我到底該如何是好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9 11: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吃藥不會影響。

2、執行完畢就可以聲請發還手機

3、依法必須給予處遇,該法警給您錯誤的訊息,一般而言應該再檢察官裁定下來之前聲請戒癮治療,現在這樣提抗告,改判戒癮治療的機會不高。

 

甜甜 104-01-09 19:0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吃藥不會影響。

2、執行完畢 ... (恕刪)

因為第一次遇這種事,完全不懂法律刑事流程,所以根本不知道會有個刑事裁定之類的。上回臨時開庭完,檢察官也沒說要我去勒戒,只有說 檢察官告誡你“不要再跟那些朋友在一起了,這樣才能戒毒“,當然就會想說 一個月過去 沒有收到傳票 二個月了 也沒有 以為沒事了...對於我們都不懂法律的人,怎麼會知道就是要在這時候先提出聲請呢?! 直等到現在收到裁定...才明白 要事先先提聲請之動作><

就閣下所述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刑事案件,請在地檢署檢察官尚未裁定觀察勒戒之前,速委請律師具狀請求准許緩起訴戒癮治療,以上回覆如仍有疑問,歡迎閣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處理違反毒品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甜甜 104-01-31 02:14

律師們您好~

繼上次我發表的問題後...

我前幾天有收到檢察署的刑事開庭的傳票了,

我想問說,,,我有上網爬文過,大致上都說 “只要收到觀察勒戒裁定後,會再收到傳票,而通知開庭後即勒戒” 是這樣嗎?! 傳票上不會有需執行勒戒的告知嗎?

我的傳票上的備註只有“請務必到庭”的字,並無提到要開始勒戒的字眼......

再來就是,我想提出延後執行勒戒呢!? 檢察官會同意嗎? 因為快領年終了...不想要連年終獎金什麼都沒有了,那會很鬱卒的說><

checheha 103-12-12 16:10

我沒拿到公設的地籍謄本

(社區解除原本信託的公設100年3.10轉入住戶名下)-3筆
我一直到103.12月1日才知有這3張騰本的存在

 我12月1日到12月8號去追問過管委會2次 都說沒簽收單,或是得問問找找
(因為裡面人全換了,但前主委.副主委還是裡面的住戶代表)
且地籍謄本還有2.30戶在管委會未領(裡面沒有我的)
怎麼可能 簽收本跟地籍謄本沒放在一起

---------------------
我12月7號到警察局報案 警察有到管委會找相關人
12月8號到管委會要問辦理謄本代書電話1個小時後 簽收單就出現了
我12月9號去看 發現那上面蓋的章不是我的(我只有一顆章.不是那個一般正楷國字章)

簽名 我已簽過4.5年的湯圓簽收 要複製上去很簡單
我的疑問在 他們這樣就能解套了嗎

(沒有我的地籍謄本.本來還說沒簽收簿.警察去過後.簽收簿出現了,但上面的那顆章不是我的)
成了羅生門 
PS:我申請信用卡寄來,管委會收件.也一直說沒有.後來我說要再去問郵局.他們才說有有有.是樓層抄錯(原本7-10天沒人領該退件.他們押了2個禮拜.連抄錯樓層的那住戶也說他們不知有沒收過通知單)
也是羅生門 *_________* 
住戶委員是說他只關心我的權益有沒受損 ,沒有就好真的只是這樣嗎??
竊取跟偽造文書刑事

被他們弄得怎麼會好像沒發生過

-----------------------------------------
我12月8日電話問那個住戶代表.他說前些日子還有人去領,

所以應該是有簽收單

而他自己也是前些日子才自己去地證領
我12月9日我就有問 前些日子有人領地籍謄本 那前些日子沒簽收本 他們是怎領的
那住戶代表才說 前些日子是指以前他真的有看過人來簽領且說一定要是"本人"
我跟管委會有過衝突.我的樓頂地板也天天都有人在那狂奔跟敲打(半夜也常常)3年多了.其他住戶都沒這困擾.針對性很明顯
請問 簽收單的章不是我的 有機會申訴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2 18: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4 13: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該簽收人沒有經過您的授權,並切簽立您的姓名,就屬於偽造文書

2、建議應該盡速提告並且請求檢察官查扣證物。

checheha 103-12-15 10:41
回覆 checheha 的發言內容:

我沒拿到公設的地籍謄本

現任委員說"這成羅生門.因為簽名真的跟其它"湯圓簽收本"一樣.而我說我沒那顆章是我自己說的"(他意指我可能真的自己領了.誰知道我有沒那顆章)但問題是我一看到那顆章就知道前主委偽造文書.我口說無憑.警察說證據不足.他是可以反告我誣告
我一告他.我的頂樓天花板半夜被敲打會變本加厲吧

checheha 103-12-15 10:48
回覆 checheha 的發言內容:

我沒拿到公設的地籍謄本

我12月3日去管委會時.那個前主委也在裡面聊天(而總幹事一定有問過他簽收本在哪).他一聽到我一直說地籍謄本一定是前主委拿走的.他沒多久就落跑了.不敢來對質.12月4日路過管委會時.他本來背對我在櫃台辦事.櫃檯小姐跟他說我在他後面.他回頭看我一眼.就趕緊轉回去.這不是心虛是什(警察說這不能證明什).是嗎?

henry 103-12-10 08:09

各位律師你好

想請問 :我大姑姑今年80歲了,目前在安養院注,大姑姑財產還有一塊土地

幾天前去看大姑姑時,她說她的妹妹叫她簽名 蓋手印 ,文件內容姑姑說都說看不懂,

其他長輩也都不知情有此事..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大姑姑現在文字都看不懂,那簽名還有效力嗎,還是說要怎預防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0 08: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先發函告知不要使用該文書,並且先保留法律追溯權。

2、並且可以將與您的姑姑對話錄音錄影,以利將來訴訟之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0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大姑姑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給其妹妹,請求返還簽名文件,並拒絕授權給其妹妹。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無助 103-12-04 23:08

事情是這樣 我在某家二極體公司上班 二年半間我沒請過事假 病假 沒遲到 早退 就是一個標準上班族 我的職位是生產助理員 主要是要幫助公司達到產能及機台保持順暢等等 公司在某天是有一張紙 貼在公佈欄 上面內容大約是不可攜帶手機並且使用 否則開除 

事情是這樣再12月3號下午2點多 有一位設備技術員因為他手機內有公司機台故障畫面 但他不會使用手機藍芽系統 所以無法傳給同事 研究討論 所以問我是否會使用 因為他階級也比我高 且平常還需要請他們幫忙修機台 所以我就很熱心的進設備休息室教他 結果進去大約1分鐘 1分鐘內被總理班看到 他也沒當場制止 1分鐘後我就離開 繼續執行巡場維護 3點多接到人事通知 一進去就說我擅離職守+使用手機 所以立刻開除 馬上簽一簽 立刻不要來了 叫我自己自願離職 事後我不願意簽下 任何離職單 我一直強調 我會這樣做也是幫助公司 想盡快修好機台 讓產能達成 但他們堅持我有碰到手機 所以開除 事情就是這樣

我在公司兩年多 雖然有那張公文 但是第一我下面也沒簽名 第二 在這二年半中 我2-3天就會看到不管大大小小的人 拿手機拍攝故障原因 所以我認為他們是公司准的 結果上頭居然說 設備他們是不准拿的 根本沒有哪張紙說 誰准誰不准 而現在他說我拿到公司不准拿的手機 所以我必須開除 在這1年內 我還有被領班要求 拿自己手機進來開網路 讓公司連線 因為那時公司網路掛了

最後我當天快5點不歡而善 把我門禁收走請我離開 說我不用來了 我沒簽離職書 而另一個也就是要我用的人 居然是大過一支 試問這樣合法嗎

我12月4日 我剛好是休假 所以我直接去勞工局申訴 試問 我這樣勝算大嗎 我只想拿到我該拿的 例如資錢費 預告工資 等等 

幾天後 接受 面談 我該注意甚麼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4 23:10

您好,建議您直接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表明您立場。 

無助 103-12-04 23:13

我已經申請了 我想知道 要注意甚麼 跟這樣勝算大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5 09: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您必須了解您可以主張的權益,可以主張僱傭關係仍存在,相關的薪資權益等都不可以受到影響,抑或是要求解雇之資遣費、短給薪資及預告工資。

2、談判過程必須謹言慎行,事後所簽署之文件必須看清楚。

3、勝算的部份,您雖然違反公司使用手機之規定,還是必須看情節是否重大判斷是否可以直接解雇,本文認為公司的處置並不合理妥適。

 

 

 

JAY 103-10-03 17:56

我最近認識一位從事中古汽車行買賣的朋友
他向我介紹他車行的現況以及投資的相關細節
之後我們達成協議,我是甲方
投資協議書內容
1.本人XXX(甲)同意投資XXX先生(乙)操作中古車買賣協議
2.投資期為期一年
3.投資期滿後甲方有權取回投資金全額九十萬元,乙方不得有議,唯甲方可以選擇續約或終止投資
4.乙方同意每月以兩萬元回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此款項
5.若有違以上3.4條,甲方可立刻要求歸還投資金全額
6.甲方不得於未滿期限時間內,要求乙方退回投資金或部分款項
7.若有任何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為之
甲方:  簽名  手印
乙方:  簽名  手印
中華民國103年 X 月 X 日
請問這樣有法律效果嗎?是否需要請律師公證對我比較保障
我爸說他這樣人跑掉我也找不到他很危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3 17: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對方開立本票給您並將其動產設定抵押權給您作為履行契約之擔保。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AY 103-10-03 20:06

所以我這張協議書是有法律效果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0-03 22:01

您好!雙方親自簽名就有法律效力,但有法律效力並不代表錢拿的回來,「最近認識」聽起來就很不妙。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9-26 15:18

小弟之前是在宅配業上班 卻收到一封警察局的到案說明書 說有人要告我竊盜 但事實並非如此

那時候我去他家收退貨時 是全程在他的監視下 一一完成封裝的動作 物品明細都有列出來 還貼上了封條 封條上有我跟寄件人的簽名 無法拆開 那時候廠商說他不能退貨 是因為沒有保證卡的關係 我在檢查物品明細時 根本沒看到保證卡之類的東西 他卻是硬要告我竊盜 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9 17: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是一一檢視核對,並且有紀錄、封裝,則理當沒有機會竊盜,不過還是要依據相關事證作判斷,如明細、雙方簽字的封條等。

2、您可以備妥相關證據進行正式資詢,判斷是否需要委請律師協助答辯或是撰擬狀紙。

 

小黑 103-09-24 13:33

各位律師好,小弟日前因為女友母親對自己的不尊重,結果鬧到女友母親去警察局備案要告我,還立了張切結書,內容如下:

男方○○○女方○○○於民國○○年了9月15日立此據,從此互不相往來,所有通訊等等軟體,男方不可進女方房屋,如往後有騷擾之情形,一律依法辦理,例如:(恐嚇傷害毀損)如有此情形男方父母負責賠償

立據人

男方簽名 加手印及身份證字號

女方簽名 加手印及身份證字號

男方父母簽名 加手印及身份證字號

女方父母簽名 加手印及身份證字號

請問這張具有法律效益嗎?對方母親說如果有往來馬上提告,時間好像是半年,是不是半年過了就沒事了,現場是在警察局,但是警察說我們自己協調就好,希望各位律師不吝回答,感恩各位,謝謝。

您好,見您所述,切結書上也沒有約定違反的效果,所以您和女友通訊軟體往來應不至於被對方提告。但如有其他上面列舉的行為如侵入住居、恐嚇傷害毀損等則仍然是有刑法上的責任

Cyndy 103-08-26 09:03

簽了斡旋並付了斡旋金 房仲告知屋主已經確認成交 斡旋已轉訂

但家裡大人說我們的簽訂程序有問題  認為房仲有騙我們的嫌疑

但是房仲說屋主已經收錢 他們要不回來

 

簽約問題如下:

1. 簽斡旋時 房仲未告知要約書與斡旋書差別 也未告知能有三天審閱期

便引導簽名 。(但文件上我們已經簽名 確認我們放棄要約書選擇斡旋書,也放棄審閱期)

2. 未提供動產說明書 (隔天去詢問房仲  他說是疏失  並拿出來叫我們補簽 我們並未簽名)

3. 未提供該區成交行情(我們事後查詢才發現我們同意的價格是該地區最貴)

 

請問目前該怎麼把錢拿回來?我們是否要寄存證信函?勝算大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6 09:55

您好:在與仲介業者簽訂斡旋金契約時,必須有一定程序,依您的情況,仲介業者未依法令規定提供相關文件與履行告知義務,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之虞,您可向公平會提出檢舉,或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契約無效或條文無效,並拿回款項。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6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以簽約方式瑕疵為談判籌碼請求之,但仲介服務報酬仍有可能須支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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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I 103-08-11 14:09

您好:

我是某祭祀公業的派下員 這邊有關於祭祀公業的物業分配問題想請教各位先進

首先先簡單介紹祭祀公業的狀況 祭祀公業創辦者的後代分為大房跟二房 二房皆為單傳 後代目前只剩其中一個女兒的兒子有跟公業創辦者姓而有繼承權(此人以代號A稱之)

大房有三個後代 其中一個已經絕嗣 另外一個單傳 (代號B) 剩下一個有多位養子女後代 (其中三位有繼承權者 以代號C/D/E稱之)

其中一個養女E由於有祭祀資格 是該公業僅剩的最後一位派下員 在他往生後 他的派下權利傳給他的女兒/孫子/孫女三人

此時BCD三者找律師擬了一份文件 要B/C/D/F/G/H簽名 裡面的分配原則說 由B/C/D分得其中五分之三 另外五分之二由A跟F/G/H協調如何劃分

不過在前一次分配 A分得大約一半 (二房的部分) 其他人分得大房的另外一半

因此身為E的後代 由於祭祀只有E這一脈在辦理 且公業的業務主要由二房跟E在辦 B/C/D並未參與

 

因此想請問

1) 以法律觀點來看 這份文件是否有實質效力? 個人認為沒有 因為A並未被告

2) 在合法前提下 要如何聲明分配比例 才能夠盡可能維護有祭祀事實的E的權力 卻又讓其他成員願意簽字?

3) 在鄉公所的文件中 B/C/D一脈已失去擔任派下員的資格 此時B/C/D要求加入派下員 是否於法有據?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6: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祭祀公業財產,必須依據規約或是派下員大會特別決議才能夠處理,否則都是違法的。

2、有關祭祀公業的相關權利義務,基本上都是依據規約及派下員大會,倘若有違法才由法院或主管機關介入,就您所述的狀況,?無法判斷,請檢附規約及相關決議記錄。

偉倫 103-07-21 20:48

本票上 對方只有簽名 跟寫金額 名字跟地址  簽本票日期跟還款日期沒寫 也沒蓋手印 這樣本票是否有法律效應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票發票日為票據應記載事項,若未記載發票日,可能為無效之本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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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沒有發票日的票據都是無效的

建議你可能要從簽立本票的原因關係下去主張

把無效本票證據提告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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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甄 103-07-05 20:58

我想請問一下

我阿公過世了 土地給爸爸還有其他兄弟繼承

是有說分割好了 就是有幾個兄弟不合作簽名蓋章 甚至故意不蓋章想拿更多地  不簽名蓋章的一天.....他們就會爭吵  一直吵架 因為一直不簽所以無法拿到土地證明  要怎麼樣才能讓他們簽名 有的兄弟住在外面也不配合回來簽名  要怎麼樣才能讓他們兄弟全部回來協調  如果真的要走法律途徑 是否要請律師   我們沒錢請律師 有的兄弟就是有錢才把我們看扁扁 吃死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大家均無法協議分割,則最後也只能請求法院裁判分割,才能解決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5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全體共有人無法協議分割,亦僅能走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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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甄 103-07-05 23:09

 

是已經有分割好了  只有差大家簽名蓋章  就有人不合作
如果法院裁判分割的話....會跟原先分的不一樣是嗎?
妍甄 103-07-05 23:09
是已經有分割好了  只有差大家簽名蓋章  就有人不合作
如果法院裁判分割的話....會跟原先分的不一樣是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在大家未簽名蓋章前,協議即未成立,若法院裁判分割,有可能會與原先不一樣,但基本上法院可以參酌先前的方案來裁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在大家未簽名蓋章前,協議即未成立,若法院裁判分割,有可能會與原先不一樣,但基本上法院可以參酌先前的方案來裁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莫 103-07-01 09:14

我想問一下。  在五月中我去了一家車行看車。

因為是第一次買車甚麼都不懂。只知道自己喜歡就好!

也有車行談說車子的椅子我不喜歡  車行也願意從另外一台車換一組新的椅子給我。

於是我就跟車行簽訂了合約書,但後來去問

才發現車子我買了貴許多。我就車行說車子我不要了我想退訂金

車行也說訂金可以退給我但是要我花16000買下他們換的椅子 

這樣我付了15000也拿不回來

但是當初合約書上只有簽我個人的名字 也沒有簽過任何家長同意書及擔保人的簽名

我還未滿20歲合約上雖然有說買方若是有其原因而要退車 是無法將訂金退還

當初證件也被車行說要影印而在車留了好幾天並非當下印完還我。

當我去跟車行談時。他說椅子的事合約上也有寫出來

但後來我想想不對看了自己的合約

上面也只有我先付5000元的訂金

之後去那裡才在他們的正本合約上補10000的訂金加上自己的簽名 也沒有寫到椅子要先換過的事情。

現在車行的意思  退訂金可以但是要我將椅子買下來。才會退

這樣子當初我們的合約有成立嗎?

KEVIN 103-05-10 18:01

公司常給員工亂扣錢  要如何打贏官司
我是做業務工作
每個月的獎金都被扣得亂78遭
我們公司獎金制度 沒公告沒公文 沒契約 沒員工手冊 沒員工簽名 啥都沒有
我們跟公司抗議
公司說被扣錢是因為你們違反內規  而且又不是扣底薪 所以沒有違法?
我說那為何都扣了才講 事先不讓員工知道
主管說: 規定那麼多 沒辦法詳述 你認真做業績就好
請問這家公司有違法麻?
如果打官司要主張 它們違反什麼法條?

您好,如果能證明公司沒有法律上原因任意扣員工薪資,可依民法179條不當得利等相關規定請求公司返還之,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聯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提起訴訟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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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5-14 12:12

 勞基法第26條, 預扣是違法的(http://www.lawmed66.url.tw)

熊熊 103-04-14 19:41

我與某家電訊行正展開訴訟 我有個問題請教

1.本案因監視錄影畫面滅失被檢查官以無法查出涉案人身份結案  但是原告早已經在監視錄影畫面滅失前2個月就存證信函電訊公司 副本檢舉地檢署要求偵辦 且該電訊行也在證據滅失前曾回覆原告一些質疑 現在檢察官完全站在被告立場 完全忽略原告立場 該如何進行下一步呢

2.經查門號申請書必須附申請人相片及錄音 所以檢查官若願意調查申請書相片及錄音檔 就算無監視錄影畫面也足以將被告定罪 而且歹徒所留下之聯絡電話也是偵辦線索之一 只要查出電話持有人就可查出被告身份不是嗎 但是本人撥打過該電話是空號 所以還有其他辦法追出歹徒身份嗎

3.申請書上聯絡電話及簽名完全有問題 因為簽名欄不是原告簽名 連絡電話是空號 可以要求檢察官個資登載不實罪告該電訊行業務員嗎

急需你的寶貴意見 103-03-30 21:33

我於100年1月28日遭員警製作不實筆錄現行犯移送 當時檢察官只問有無詐欺他 我說無 再問我前科95.98年 我則與本案無關不回答 他就說羈押 法官也不查就羈押 那2月25日從看守所傳我出庭帶我去搜索 當時無搜索票 我非自願簽下自願同意書 後來檢察官串改搜索時間他帶去前往搜索 拿我以前客戶資料來陷害我  羈押到100年12月13日 直到現在2審判決確定 我將客戶資料簽名合對 明顯訊問筆錄有偽造簽名 而當時開庭我曾問證人說 我哪裡詐欺證人說我哪知道你有無詐欺交給法院來判 審判長則一值干預我詰問證人 直到審判長問某位證人 你當時為何會告他 證人回答我沒有告他 當時我看到受命法官跟審判長講悄悄話  接著叫書記官把這句話刪除 到辯論當天審判長說對證人所說有何意見 我辯護律師說 傳聞證據 審判長說 證人都傳了你還講這樣 辯護律師說 確實被告當時並無在場 案發當時1月28以前我這些客戶曾無提告 是有派出所去叫他們來作證 甚至給他們不當訊息讓他們認為我有騙他們 訊問筆錄 起訴內容待証事實 跟判決內容造假61等人告訴 明顯有出入 再審我該怎麼反敗為勝 他們不知道做證有害到我 更何況案發當時也並無在場 這樣不是算偽證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再審有一定的嚴格條件,但若證人偽證則是一個具體的事證,但應證明證人所述是屬虛偽,此為本件再審之困難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急需你的寶貴意見 103-03-31 02:43

 那公司有合法登記 且沒有行為犯法 能走行政訴訟或者民92條可抵制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再審須提出前審審判中未注意到之事實或證據,具嶄新性及新規性,方有可能再審成功,條件不可謂不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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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妮 103-03-25 10:44

我老公是大陸人  我們結婚2年多  育有一子
近日我老公說因為我產前後愛生氣  他受不了想離婚
若我不跟他離婚  他就買機票回大陸去  不再回來了

離婚原因他說1.把他盯得太死  沒私人空間(因為他一個人來台 我特別關注他 讓他喘不過氣)  2.我生氣起來像老虎  口無遮欄(他說婚後的我跟戀愛時的我不一樣)3.我因為說話不好聽  他心生恐懼(很多生活細節上的磨擦  他己看不到我好的一面)4.因為婚姻讓他存不了錢  他認為單身存錢比較容易...

我不想離婚  但他想離  這樣的離婚原因 若讓法院判 會判離嗎?

他曾因口角動手打過我  我沒驗傷 又通報113 有留照片

他說只要我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他就不再對我冷言冷語(我簽名了  他就不再冷言冷語)重點是  我們協議半年後再談離婚 因為孩子現在才8個多月大

1.我不想離   這樣真的離的成嗎?

2.若我不跟他離婚  他就買機票回大陸去  不再回來了...那婚姻怎麼辦?

3.若不得已我被逼離婚 我是否可以要求贍養費  及 這些日子的精神賠償嗎??

(我因為他近來的忽冷忽熱 言語酸諷  暴瘦5KG)金額不知可以要求多少?

4.這半年內的思考期我們夫妻性生活種種的都正常....半年後若他要離  應該跟他如何談...孩子我沒打算要...??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5 13:11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對方要有法定離婚事由才能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若對方回國不再回來可訴請離婚

以上供你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5: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您若不願意離婚,即無法離婚之。又若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反而是您取得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可起訴請求法院裁判離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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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哲 103-03-21 13:56

請各位大大 律師幫幫忙..

本人因為朋友說他有認識一個淑淑 他在幫人培養信用

說以後要貸房子 貸車子 會比較好過

我問我朋友說你有給那個淑淑用嗎!

我朋友說他有..到後來我也去請教他淑淑 他淑淑說他自己也有用

然後我相信他了...

那個淑淑叫我帶著證件.先帶著我 去銀行開戶簽名 又帶我去一個不知道是什麼地方要我簽名!!

之後那個淑淑就說這樣就可以了..

過了幾個月後...

有討債公司帶著跳票支票2張 總共100萬 我當時傻眼了....

那個時候 我才知道我被騙了...

支票有公司名子 我傻傻的做了公司負責人...

支票有大小印...我也不知道那是哪來的...

請問各位大大這應該要怎麼辦....

我會有什麼刑責?

怎麼做才能把傷害減到最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1 22:29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你可能涉及詐欺幫助犯罪嫌疑

可以主張自己欠缺幫助故意以及幫助既遂故意

還有對於對方要你所做的行為可能涉及詐欺並無遇見可能性

建議找律師商談答辯方向以求降低傷害

以上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7: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刑事詐欺幫助詐欺等罪,若收到檢察署之傳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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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 103-03-01 12:13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朋友跟他友人借錢 有用簿子記起來 然後也有請他簽名 也有寫時間 日期

這樣萬一他哪天不還上法院的話有法律效益嗎? 還是一定要本票才有效?

lulu您好,

重點是您簿記中有記載,確實於某年某月某日,有交付多少金錢。且建議另有書面借據,證明借款事實。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3-01 20:41

 有對方簽名的文件都有效,不一定要本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1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可證明雙方有成立借貸契約之合意,亦有交付相關借款,即成立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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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da 103-02-21 01:00

律師

去年我與一間原料供應商進貨 準備將飲品商品出口至香港

但過數月後 到香港公司反映飲品內的容量不符標示容量規格

導致對方公司拒收,使我一整票貨全部動彈不得

詢問供應商又遲遲未處理,態度表裡不一

當初沒有律師代書在廠簽訂合約 也無擬定合約雙方簽名

但我只有一張訂購單

訂購單上有明確的商品名稱 容量規格 訂購數量 單價

備註也有付款方式 交貨方式 交貨時間

及對方公司銀行帳號和對方公司用印蓋章,但無雙方簽名

請問憑我手上這張訂購單可對供應商提法律訴訟嗎??

Thanks

供應商是臺灣的廠商? 可用瑕疵擔保的規定要求減少價金或解約,也可以用債務不履行規定請求賠償,但瑕疵擔保期限很短,通知瑕疵後6個月內要提告,要注意時間,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訂購單之內容仍可以作為契約之內容,所以您方仍可以依訂購單之內容來向對方主張,由於雙方未有較明確之契約內容規範,所以在訴訟上需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7:09

 如果供應商提供的貨物不符合你們當初約定,可以解約要求退款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以您手上之訂購單,提起訴訟加以請求相關違約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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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man 103-02-11 11:44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4條 之 會議紀錄 如未經 主席簽名 仍具有法律效力嗎?

接上

如未經主席簽名 且 未於公佈欄公告 (僅公告於需要申請帳號,密碼才能登入之財務網站) 仍具有法律效力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2 0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倘若是程序違反法令,住戶應於3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該決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6: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該會議程序上有違法事由,您似應於3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該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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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奈 103-01-26 00:12

事情的經過由來:

 一開始我跟一位A女朋友再一起、因為之前自己有在上課讀書夜校甚至有打做水電

而我A女朋友就在讀書大學,然後因為自己每天上課的油錢不夠用再說水電的薪資也不構我們兩人的花費,結果我就問我A女朋友說 你還要上課麻 ?  因為我沒有辦法載你上下課了,因為我自己的油錢都已經不夠用了,所以你要怎辦 ? 他選擇了要辦"休學證明"
接著他拿到休學證明,畢竟要家長簽名! 他詢問我說 這個家長簽名 他簽的不太像 要怎麼辦 他就說 麻煩我幫她簽 !  再說我拿出一張白紙寫在紙上 他就照著簽上去! 

請問一下我這樣有偽照文書的罪名嗎 ?  

可以請法律的人員判斷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有可能構成刑法偽造文書罪。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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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偉 103-01-16 22:47

當時肇事逃逸 是只有一些小小碰撞 我為了閃他而衝到對向車道 以為沒事就自行離去 之後知道了我有肇事逃逸 而去做筆錄 上個禮拜開庭 檢察官 第一次問我是要照著我之前的筆錄說 還是要認罪(可判緩刑) 我只是說了我不知道是否是擦撞 檢察官就叫我出去 他要問證人跟當事人

之後進去在問我 我認罪我有擦撞到 是因為我闖黃燈 之後就叫我們簽名 就結束了  那在前天我有跟當事人私下和解了 也拿到和解書了

那接下來還會在開庭嗎? 那我需要怎麼做對我才會比較好

如果請律師寫狀紙跟和解書一起送上去會比較好嗎?這是對方給我的建議

我真的是認錯了 當時受了驚嚇 請各大律師 幫幫我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一來:肇事逃逸公訴罪,非告訴乃論之罪。二來:您既已認罪(檢察官可能已經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了)且已和對方和解了,建議您可以委由律師幫您撰寫訴狀且將和解結論一併陳報,以求能緩起訴緩刑(因為這樣您就不會有案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4: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請律師撰寫和解書及訴狀,向檢察官請求緩起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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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偉 103-01-17 20:05
回覆 葉力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一來:我大致上了解葉律師所說的

但還有一個問題是...他還沒給我撤回狀 我們有和解書了

但是我要找他簽名(撤回狀) 他一直在閃避我 像這樣的情形 我該怎麼辦

和解書上面有寫著 他要撤回 但是一直跟我說改天 改天 可是我要把資料呈上去

像這樣的話 我有甚麼辦法呢? 因為真的是很故意...

麻煩葉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願意簽撤回告訴狀,相關告訴即不會撤回。若已簽和解契約,可請求其履行和解契約。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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