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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茹 105-07-12 00:03

朋友在公司上班作假帳被主管發現

但他說他記得他做的帳只有30-40萬左右

可是主管說有多達100萬以上

他向主管說沒那麼多 其他不知道是哪生出來的錢

他要求主管讓他看 但主管不肯 說除非他提出證據不是他

因為帳本後面都會簽名 簽作帳者名字

公司討論後要他賠償200萬 經過協商後決定以120萬解決此事

但是只有10天時間給他   如果還不出就直接提告法律途徑

藍瑟 105-05-13 00:24

今年4/13號離婚

離婚後約兩禮拜才發現婚姻中就有第三者介入

當初是協議離婚,就只有簽名 協議內容都沒寫

當初我房子以及所有付出的什麼都沒有跟太太爭

現在想問我還有什麼權力可以向前妻跟第三者要求的

另外岳母一直用極其恐怖的通訊軟體內容 辱罵我 甚至汙衊我沒做過的事

還說要到我家死給我媽看相逼  想讓我自己妥協 這我有什麼法律上的權益

您好:

婚姻關係消滅後,您可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可向您前妻要求雙方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增加財產之一半差額。

 另您岳母所為可能已涉犯刑事公然侮辱恐嚇罪嫌,雖不一定要對其提出告訴,然或可先告知其已涉犯刑事罪嫌,或許可阻止您岳母持續之行為。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默默 105-05-07 02:35

妳好 想請問一下

手機合約即將到期 所以我打去客服詢問合約到期日及續約相關事宜

 之後卻發現帳單金額突然增加許多 所以又打去客服詢問 客服說當初有跟我告知過沒有續約的問題

於是我跟她們申請要聽當時我們講話的錄音檔 才知道當時客服跟我講說我如果沒有續約我就會是無合約狀態 上網優惠會取消 會恢復排價什麼的

我當時想說無合約狀態不就是使用者付費 不會再照舊合約走了 所以我打多少就付多少 那為什麼之後自動幫我轉為另一種合約計算 費用算起來比我舊合約還要高 難道都不需要經過我同意就可以自動轉換我的合約嗎??續約需要簽名 難道換費率都不用經過我的同意嗎??

因為我目前為止已經積欠3個月的電話費了 因為第一個月打去問客服要錄音檔一開始一直被拒絕 所以一直沒有解決方案 到了後期才願意讓我聽 而我也說我願意付我使用的費用 但是沒用的我不要付 從第2個月就停話了 等於我網路也沒有用到 電話也沒有打到 但是卻還是得付錢 後來她們說只要我續約願意給我折扣每個月折1百多 但是我還是得再繳4千多 根本沒有多大的折扣 我不滿意 所以還是沒有下文 但是她們有讓我先改為半年0月租的合約 才不用繼續計算月租費

所以我想要問 這筆錢非得要我自己吸收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7 19: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倘若雙方已經達成合意,契約就生效,不以書面為必要。除非您有遭到詐欺脅迫、陷於錯誤。

2、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恣意拒絕繳費,恐有違約問題,建議可以向消保官申請消費調處。

被貢潘阿 105-04-13 05:28

104年10月份經朋友介紹認識黃xx(以下簡稱黃) 當時被創業夢沖昏了頭 進而與朋友(以下簡稱余)還有黃共同投資開了公司(銑床加工) 由我當負責人 因其餘兩位信用都有瑕疵 為了創業我也只好答應當這''有事就出來負責的人''...但因本身其實對這行業不熟(黃才是實際做決定之人 他之前開過相同性質工廠) 講好一人出資50萬 但因余資金有其他用途 我又墊了35萬 資金主要是要購買銑床 黃說有認識 就由他去找認識的機台商購買 之後回來報價120萬 雖然覺得貴但網路上查不到中古機台價錢 又沒認識的可問 只好選擇相信他 去買機台那天千合約時 他就以我是負責人的理由叫我簽名 當時公司營業登記還未下來 他就叫我簽名字 訂金黃付了現金6萬 黃又說隔天會再匯款30萬給機台商(50萬減36萬等於再拿14萬出來就可) 餘款84萬則交機時付64萬 剩下開兩張票一個月10萬(其餘這64萬都是由公司戶頭轉帳支出 20萬則開票) 後來營運狀況不好 想說設停損點 便私底下去詢問不認識的機台商收購價格 想知道一下歇業能拿回多少 問了好幾個收購價大概都在50左右 其中一個北部的機台商說: 你被共潘阿共很大 按去年底這兩台加上週邊五金大概80至90就很貴了 聽了其實不太驚訝 因為這段時間就發現黃不實在 後來去對了會計師那的憑證 只有一張6萬現金傳票(付訂金的) 還有一張5萬現金傳票(營運差.後來的22萬有再分較多期.多2萬因機台商說又換了啥啥啥要貼2萬.這5萬也是現金.由公司支出黃拿去) 沒有30萬的傳票 之後找黃攤牌時有打給機台商(機台的錢已經全數付清) 直接問是否有收到新台幣120萬 他回答的很心虛模糊 只說他負責機台裝設好 但價格要問我公司的黃先生 我說問了其他機台商 每個都說不可能那麼貴 最多最多90萬 而且我公司沒有收到30萬的傳票也沒匯款證明 這時他又說他機台不可能賣比其他間貴 說我可以去問問 又說有什麼價格問題真的要問黃先生 後來我要他要出來作證買90萬卻虛報為120萬 他說現在機械展 等13號結束後 他會配合我們 昨天問黃 他還是堅持說他有拿去給機台商(本來說匯款又變拿現金給機台商) 想請教律師: 這告的成嗎?余會出來作證.另外機台商還能作假帳嗎..那是12月份就應該做的帳.怕他利用機械展來拖時間 另外請問黃跟機台商各有何法律責任? 現在主要是要針對黃 機台商的部分能看他是否配合再決定 還有我是決定繼續營業 提告後他還不退股 那黃如果真的虛報那30萬 他的股份就不是3分之1了 這樣盈餘是否還是要分3分之1給黃??

你好:

你要先想辦法蒐集黃XX確實有低價告報之證據,並將多報之款項侵吞入己,而機台機台廠商知情並同意低價高報。 若有證據,黃XX可能會構成背信罪,機台廠商知情則會構成共同正犯,而依刑法第31條規定論處,但實務仍有爭議。 民事上可依契約及共同侵權行為向黃XX、機台廠商請求債務不履行及損害賠償。 若廠商並不知情,不會構成犯罪,民事上則要研究有無被詐欺而為意思表示或暴利行為之適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可能會涉及背信侵占之問題,屆時要傳賣方出來作證,對於公司之損失,則可以向對方來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被貢潘阿 105-04-14 00:3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你要先想辦法蒐集黃XX確實有低價告報之證據,並將多報之款 ... (恕刪)

再請問律師  如果機台商知情且高報的話   那之前簽的買賣合約能作廢嗎?  

小城 105-03-26 13:55

律師您好 

我跟同事(呂)有黃金買賣 有委託他幫我賣黃金(約18萬)

沒有合約書 白紙黑字簽名 只有賴的紀錄

事件發生在105年1月20日距今都用各式理由拖延

後續又恐嚇我他老闆是竹聯幫信堂二哥

有槍 怎麼樣之類的

最近呂 在過年期間有行車糾紛在彰化與他人 高速公路亮槍

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

案號 案由 智股 105年偵字第1874號 妨害自由案件

想說 他不只這件還有其他 網友上傳他的行車紀錄器 惡意逼車

如何提供給法官加重他的刑罰

據我所知他還是地下放款 高利貸

刑事警察應該會很熱意調查他吧

可以麻煩告知我怎麼辦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6 14:19

您好,

 

1、呂所犯之詐欺背信行為,與其他持槍或恐嚇案件無關,但就因積欠您買賣黃金價金還出言恐嚇之行為可對其再提出恐嚇罪之告訴。

 

2、待案件起訴後可再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或直接以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返還款項,line的訊息紀錄均可做為證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k8883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對您的行為已經觸犯恐嚇罪及背信罪,此外對方放貸的行為亦涉及重利罪,您可以將與對方通聯記錄、對方恐嚇您的錄音錄影證據,直接向警方報案,亦可以委任律師向檢方提起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6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告發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6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告發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L 105-03-16 13:33
我下個禮拜要離職 老闆拿出一份 把保密協定與離職證明寫在同一張的文件 要我簽名 我不簽的話 說那就會連離職證明也一起拿不到了 我請他將離職證明分開 單獨給我 老闆就說公司之前都是這樣阿 沒有別的格式 但我不想要離職了才簽保密協定 因為有幾點不合理

我只是想要我的離職證明而已

請問要如何是好?

沈恆 (沈律師) 105-03-16 16:42

可發存證信函警告公司不發給服務證明書已違反勞動基準法,將向勞工局申訴,公司將被處罰鍰。

尚恩 105-03-12 15:43

不好意思 小的有些問題想麻煩您能回應

我是第一次借錢給別人簽下借款契約書 

然而對方也簽名 蓋手印 寫下身分證

但對方無寫電話及籍設 請問這樣還是可以生效嗎?

 

他一直不肯還錢 也常常找不到人

請問我該怎麼申訴呢?

警察局是說要去郵局買一個東西

但我不太懂是買甚麼東西

買完後接下來我該怎麼做?

如果對方還是不肯還錢請問走民事的話要多久能結束?

如果對方因此卡住我上班的時間我能而外要求賠償嗎?

還是借據上沒有寫沒有註明就無法要求?

對方是個吸毒販毒人 所以說話顛倒是非

請問如果真的走到民事刑事 他一直要求不還呢?

我該怎麼做?

 

不好意思 小的問題有點太多

還懇請您能給予我回應

我真的不知道能問誰

感恩

1.你有對方之身分證字號,就可以告民事刑事,這方面比較複雜,建議找律師幫你忙告對方 2.告贏以後,還要去執行對方之財產
max 105-03-10 23:23

因朋友友人向我借錢 有簽本票 定期每個月繳還

對方都沒在時間內還錢  本票上有  對方 簽名 手印 身分證之號 還錢日期

不知要怎麼向他討還

如法院需具備什麼

你好:

首先本票要符合票據法第120條規定之應記載事項。 可持本票原本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聲請本票裁定,並以本票裁定為執行名義(是否要確定證明書實務有不同見解)聲請強制執行,執行對方之財產及所得。 若不知對方之財產、所得狀況,可持本票裁定及確定證明書向國稅局調閱財產、所得清單。
沈恆 (沈律師) 105-03-10 23:51

您好!

可以附上本票正本,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榴槤 105-03-02 00:38
我想請問一下, 我之前有在外面租房子 但是我家是低收入戶可以申請補助 媽媽有申請 後來我提早合約解約了 但是媽媽有多申請半年需要房東的印章簽名 但在沒告知房東情況下擅自刻印章  事隔兩年後房東得知打來說要告我媽涉嫌偽造文書要我媽給他一萬二就原諒並不告她  但是我當初住的房間好像是頂樓加蓋的  而且他給的資料一律都給另一間的(例如門牌地址) 我們那間沒有門牌  所以申請也是照房東給的申請  如果花12000可以消災當然最好 可是口說無憑證  怕會有事尾
但對方叫我們相信他  叫我們把錢匯到他戶頭就可以……
會不會事後又要告我媽 該如何保障自己  ?
可以用通話錄音?或簡訊內容作證?
沈恆 (沈律師) 105-03-02 05:49

可以簽訂和解契約,明白約定對方如果反悔提告,應賠償一定金額的懲罰性違約金。

小樹 105-01-01 02:50

 

12/28晚上和在夜市走的時候 被拉住了說要說明一些他們公司的東西叫我們放心不是推銷保養品的,因為之前有被推銷過所以不是很相信這些。

原本我說要走了卻被強拉住了,一直要我說聽聽就好可以考慮看看的情況下迫於無奈我跟著走上去了。實際上去了才知道原來是間叫聖薇女子養生會館。

拿了體驗卷之後

我心想好吧  就當作身體按摩一下,於是就做了。

療程結束後,她又把我叫到小房間去 跟我說她們的療程還不錯吧之類的話

我是覺得還不錯啦,可是我並沒有要繼續做的意思,她又一直說她會給我很多的優惠等等 就是不打算讓我走 一直跟我說我的體質真的很糟糕真的要做。

後來沒辦法只好答應了,因為我一直考慮到價錢上面的問題 原本要我一個月3500分18期 我不肯 後來又說2500分36期 一直講一直講 我只好簽了一些東西還拿我的身份證影本去影印 當時我也沒有看是什麼 因為他一直跟我說要簽這裡還有那裡等等,之後告訴我會有人打電話來跟我核對分期付款的資料  打來核對完後 拿了一袋的產品進來跟我解釋這些事之後課程會要上到的東西叫我簽名 , 可是裡面的產品我沒打開過。

回到家我還是有點猶豫 後悔 ... 請問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  她沒有給我任何的契約書 只有一張去做體驗療程的發票 

之後發現不對 打去銀行詢問 並未有分期貸款資料 應該是貸款沒過

假如貸款沒過沒帳單 是否要解約行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5: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構成消費者保護法的訪問買賣,可以於猶豫期日內要求解約

2、建議應該馬上通知銀行拒絕付款,並且告知商家要求解約,倘若商家拒絕,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小美 104-12-10 15:14

律師您好:

因為當初盤讓店面時 都是發票人1與我先生(負責人)簽盤讓書,因為他們資金不足才要求簽本票每個月慢慢還,但此店負責卻是他太太。

我想請問一下在簽寫本票那時,發票人1(丈夫)與發票人2(妻子)是夫妻關係,本票上有發票1的親筆簽名以及付款地及手印等資訊,而發票人2的地方我們請妻子簽名 但最後卻變成老公親簽替妻子簽上妻子的名字(由於負責人是太太 故她太太是絕對知情的 簽本票時老婆也在旁邊),此本票已向發票人1跑過裁定、確定認明去了戶證才發現 他們已申請離婚 並且發票人1名下皆無財產及所得 再強制執行似乎只能換到有跟沒有一樣的債權書而已,所以想當初盤店時都是太太去貸款的,表示太太應該有一定能力,所以我們想向發票人2提出清償

我們已向法院對發票人2太太部份聲請本票裁定,今天已收到裁定書,但我想詢問的是 因為發票人2本非妻子親筆簽名,況且他們也於今年申請離婚了,那麼我們是不是無權請妻子清償債務呢?  感謝您的回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0 16: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是發票人都可以作為本票裁定的相對人。

2、倘若對方拒絕,必須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倘若對方否認,您可以考慮提告詐欺罪或是偽造文書的告發。

沈恆 (沈律師) 104-12-10 16:13

您好!

對方太太可能會主張沒有在本票簽名而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對方若勝訴,您就無法再以本票強制執行對方太太的財產。 如果有證據能證明對方太太是債務人,可另提訴訟請求其返還欠款,基本上債務關係跟是否離婚無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10 22:13

 取得本票裁定本身已經是執行名義,可以執行對方太太的財產。但對方太太仍有權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或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為抗辯,並聲請停止執行。畢竟法院對於本票裁定只是形式審查,並未實質審理是否有債權債務關係。

小人物 104-11-29 19:58

 

請問今天被朋友找去慶云公司 後來有簽文件 可是沒有附上身分證 也沒有繳費 只有簽名 請問這樣有效力嗎 如果有要怎麼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9 20: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應該立刻請對方交還或是共同銷毀契約書。

倘若對方拒絕,就核發存證信函要求解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簽署仍屬有效,要看契約內容如何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9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發存證信函通知解除契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9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發存證信函通知解除契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涵仔 104-11-29 14:29

借款單 上有兩個人(甲,乙兩方)借款

還款證明有甲方書面承諾還一半金額,

債權人同意(簽名)(蓋手印),

書面內容大概是:

甲方還款一半金額,

乙方債務(剩餘的一半)自行負責,(非連帶債務

債權人不得向甲方追討剩餘債務

且願意拋棄對甲方任何法律訴訟

每月償還固定金額,一直到一半債務還清!

以上債權人同意且簽名蓋手印!

“ 當下簽書面有債權人(兒子,媳婦)陪同,

甲方有一位女性朋友陪同作證,

但書面只有債權人跟甲方[簽名 手印],

請問各大律師這樣子的書面在法律上有效嗎?

你好:

民法第271條規定:「數人負同一債務或有同一債權,而其給付可分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各平均分擔或分受之;其給付本不可分而變為可分者亦同。」借款為可分債權,依民法第271條規定,除非契約另有約定,否則應平均分擔,故只要付一半之清償責任即可。 你在清償證明上載明之事項與上開規定相符,並無任何問題,只要請債權人、債務人簽名即可,有見證人只是避免將來舉證之困難。
緯緯 104-11-21 14:40

偽造文書問題 公司變更地址 若所有權人同意書 蓋章沒簽名 她可以反悔不承認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蓋章與簽名具有同一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緯緯 104-11-24 11:06

我老婆為了離婚  現在不承認印章是她蓋的

可是章是她行號 和銀行帳戶印章

她可以反悔說她沒蓋章是我自已蓋的嗎?

小美 104-11-17 18:49

本票上發票人1是他先生親筆簽的名和加蓋手印 而 發票人2是他太太親自簽下的名字 這樣她太太應該就是共同發票人對吧?所以丈夫若有意脫產離婚那麼我們還是可以轉向第2發票人(他太太)要求清償嗎?

但是我們目前沒有她太太的個人資訊 因為他們已經離婚了(之前也不曉得是不是同戶藉?) 等於說我們僅有本票上太太的親筆簽名 其餘戶藉地、身分證字號都無資訊(當初只有留男方的身份證影印本) 那我們還有辦法做什麼動作去得到太太那邊的資料並向太太執行債務清償的訴求嗎?該怎麼去調到他太太的戶籍等資訊再向她執行債務清償呢?

你好:

可在聲請本票裁定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給付票款訴訟時,一併請求法院協助調查共同發票人之住所、年籍資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其二人為共同發票人,則可以一併對其二人聲請支付命令,法院會再另外寄通知書請您直接去戶政事務所調取資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7 21:49

您好,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二人以上共同簽名時,應連帶負責,票據法第五條定有明文。因此您可以一併對該二人聲請本票裁定

威力 104-11-15 08:34

各位專家你們好,

本人至賣場購物, 有位銀行的行銷業務專員在結帳處, 慫恿辦一張聯名卡 當時看到聯名卡的優惠內容頗為心動加上隨後有急事要處理, 所以就倉促簽名(沒有很仔細看內容...很怕誤簽)並將身分證拿給他影印 過程中他表現客氣, 所以並無疑慮.... 離開之後, 大概兩個多小時以後, 我才發現身分證影本並無加註申辦信用卡專用的字樣 隨即回去請他加蓋... 但事後想想, 他或許可以在這兩個小時之間將我的身分證影本拿去盜用並且搭配我的簽名 這樣推測下, 不知道後果會是如何? 很怕擔心糊里糊塗簽下本票或是擔保人之類的 ....

還是說這樣的詐騙手法不太可能成立? 

本人感到相當擔心 ... 希望你們能給我一些建議 非常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