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阿布 102-10-22 22:42

1.前些日子 聽我朋友抱怨 他說 他的觀護人 很可惡 說話好似欠他幾百萬
常常命令他幹嘛幹嘛..但是我朋友都很配合 也很合作
觀護人問一句 他就答一句 但是觀護人還是不爽 就說你這樣在不配合 就用恐嚇的語氣說要在他家
裝巡邏箱 叫警察每天去她家巡邏..? 都問一句 回答一句 還不配合...無言
直到 最近有一次 觀護人到他家妨查 直接到他的房間 還會直接 叫他 電腦打開 看他的歷史紀錄 有點這樣 是否有侵犯 到他的隱私權?
2.我朋友又跟我說 每2星期找觀護人報到一次 例行公事 可是最近觀護人跟他說
叫他每個禮拜找他報到 這樣是否合乎規定??

3.可不可以申請換觀護人阿 我替我朋友問的 不然看他這樣子好像很痛苦壓力很大 每個禮拜都要去找他報到 給他挖苦 而且我朋友 只是犯錯執行緩刑報到改過自新 而不是好像去報到 都不被當人看 觀護人一點尊重 和互相都不給 難道所有的觀護人都這樣看不起受刑 緩刑執行中的人嗎?

以上 這些問題 他跟我說之後我也不知道 到底 觀護人作法對不對 而觀護人的權利 又到那邊 (我朋友是第一次 就目前緩刑中 沒有被關過)  
我也不懂法律也無法給他答案只能勸勸他 多忍耐.. 
所以 PO上這段文字 想求甚解......感謝懂法律的大大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5 16: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保護管束的部分,觀護人只是協助檢察官執行之人員。因此實際上受管束人仍歸檢察官監管,倘若您的友人可以蒐證證明觀護人有違法之行為,可以告知檢察官

102-09-17 22:59

被告竊盜開庭,對方律師可有無權力調查我的前科?是否觸犯個基隱私權?又該如何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前科紀錄,通常法院即會去調取,而律師可以經由閱卷而得知,並無不法,至於上訴,應於收到判決書十日內提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民 102-09-13 02:48

之前認識一女子,常與她以手機LINE通話,最近她先生向法院訴請離婚,結果法院寄來的資料附有該女子與我手機LINE之通信內容(非從我2人之手機上取得),著實讓我嚇了一跳,讓我知道該通訊軟體並無隱私可言,據了解,女子之先生有尋求徵信社協助,請問:他們的行為是否觸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抑或他法?如有,女子與我該如何反擊? 懇請不吝指教!

小民 102-09-14 15:21
回覆 小民 的發言內容:

之前認識一女子,常與她以

內容考倒這些律師了嗎?後面的都有人回復了!!!

Lisa 102-09-12 22:52

我家有兩棟房子,兩棟房子之間有隔約1公尺半的廣場,大家都會從這廣場進出,我小弟在其中一棟房子的牆上裝監視器,我家其他人的一舉一動日常生活作息都被拍下,大家都很不舒服,覺得隱私被侵犯,請問有法可管嗎? PS.因為我小弟最近有打傷我大弟下星期要開庭,我們包括我媽媽都有申請保護令審理中...

Debby 102-08-29 03:31

有人在類似色情網站上任意公布我的臉書電話號碼

懷疑是熟人所為   造成陌生人打電話騷擾 隱私已洩漏還觸犯個資法 請問要如何報警 要提供的資料還要有哪些才足以報案?
Debby 102-08-29 03:06

有人在類似色情網站上任意公布我的臉書電話號碼

懷疑是熟人所為   造成陌生人打電話騷擾

隱私已洩漏還觸犯個資

請問要如何報警

警察會理人嗎?

要提供的資料還要有哪些才足以報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刑事任,您可先將網頁資料列印後,再請警察或檢察官去調取帳號之所有人,以便令對方獲得制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凱 102-08-16 20:31

前天我爸拿著我的fb質問我一些我在fb聊天室裡的言語

這讓我很不舒服,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看

就說因為我未成年我以他才要看

我覺得很不合理

即使是未成年也因保有一些隱私

搞得我現在每天沒有一絲一毫的空間

先修改您的帳號密碼防杜故事重演吧。

至於有關您提到的部分是否有侵害您的隱私等問題,事實上是很有討論空間的,不過有不算少數的見解會是支持家長相關舉措的,所以謹建議您把目前的帳號密碼變更掉。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mama 102-07-28 20:37

您好;

因住戶跟管委會反映車子在地下停車場被刮傷,因而要求架設監視器,管委會同意架設私人監控,監視器也拍到到其他住戶出入進出情形

1.請問大樓地下停車場有私人停車空間,但也有公共進出空間,管委會可以因為反應車子刮傷問題, 同意住戶架設私人監視器嗎?

2.監視器也拍到其他住戶進出情形,是否有監控個人隱私問題?

3.請問大樓公寓地下停車場,是否可以因管委會同意可以架設私人監視器,監視器是私人監控?

曉玫 102-07-21 14:47

最近收到警方通知說是我們有用網路下載電影而侵權,後來到警局得知可能是房客下載的

警方要我們將房客資料傳真給他,想請問如果真的將房客個資給警方

這樣會不會反而侵犯了房客隱私被告呢?

(確定是警方不是詐騙集團)

waterlily 102-07-21 13:43

對方告我妨礙名譽妨礙電腦使用。他在檢方偵訊時多次說謊。並且這些內容都有寫在筆錄中,他有簽名具結。

如:

1.檢方問她被我轉貼引用來證明我沒說謊的那篇他在某社團論壇的文章是否為非公開文章,一般

    人均無法取得?他說謊回答說是。該文章明明是公開的。因為該文章是我用google關鍵字搜尋

     到的。不是該社團會員也都看得到。

2.檢方又接著問她那我如何取得他的那篇文章?他又回答說只要註冊為會員就可取得。又說他不

   知道我為何會知道他在該社團的帳號。那文章明明是公開,不是會員都可觀看。他又騙檢方說

   要成為會員才能取得。

3.接著,檢方又問她說有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那篇文章是非公開的?他又回答算是半公開,只要註

   冊為會員就可以看到。同一庭的偵訊,對同一篇文章是否為公開,連續3個問題。他可以說謊

   下子說非公開,一下子又說半公開,要註冊為會員才能看。明明該文章就是公開的,任何人皆

   可看。

4.檢方問他是否要對我取得他稱的非公開文章提告。他說他覺得他的隱私受到侵犯。明明是公開

  的文章,哪來的侵犯隱私權?

5.他又拿我臉書的文章斷章取義告我妨礙名譽〈那些文章我沒有一篇有指名道姓的〉,他指稱我

  那些文章都是針對他的發文加以惡意評論謾罵。所以檢方問她說我為何能知道他在臉書寫的文

  章,且加以評論?他說謊回答說她的文章只開放給她的好友,且他的臉書狀態是非公開。這也是

  在說謊,他的臉書狀態明明是公開,任何臉書用戶用他的暱稱都可查詢到他。且,他的文章都是

  公開。臉書文章旁都有圖案標示文章狀態。出現地球圖案就是公開,任何人都可觀看。這兩項都

  很好證明。

6.檢方認為我們會起爭執是因為去互看對方的文章。兒而起因是她的一篇公開網誌被轉貼到我一

   位網友的版面,所以我才看到回覆我的觀點他就留言公開指名道姓罵我有病。檢方問他這個問

   題時,他竟然謊稱他的網誌是不公開的,他不知道我為何到他的網誌罵他。第一、她的網誌是

   公開的,否則別人無轉貼,我沒跟他加好友也沒辦法在下方回覆。這很好確認與證明。第二、

   我並沒有在該網誌的回覆中罵他。我只寫我覺得他只是在為某是找藉口,這哪是謾罵?以上是他筆錄明確說謊的部分。請問他這樣在具結簽名的筆錄說謊,是否有刑責?是偽證還是誣告?網誌部分他沒提告,但關於這部分的問題他卻說謊,這樣是否有刑責?

雨無 102-06-14 18:44

我在近日因工作單位上的不愉快的事情在Fb上發文,我將事情(我的觀點)陳述,
沒有說名字,更沒有侮辱字眼,
但是隔天去單位時被人說"我侮辱他的人格,要告我毀謗",
請問這樣,那個人告的成嗎??
他說已經將我Fb的PO文拍照下來了
如果這樣,我可以反告他恐嚇(因為他說要告我毀謗)跟侵犯他人隱私權嗎??

沒有指名道姓

但是從內容來看,可以推知該人為誰

那還是會構成妨害名譽

 

建議你找個律師幫你防禦(尤其是去警察局之前)

你要把FB的資料保存,列印下來帶給律師看,讓律師來幫你想辦法

晃晃 102-06-07 16:53

各位律師您好

日前我出庭幫一個損害賠償的官司做證人,原告是原來租在我現在租的這個7樓的房子裡,被告是住在正樓上8樓,因為疑似8樓製造噪音7樓因不堪其擾而提告。沒有多久我就租了這個房子,白天,晚上確實聲音都很擾人。後來我決定出庭來作證。8樓鄰居知道我要出庭作證後,有去管理室查閱我的管理費繳交狀況,管理室竟然全部告知,包括最後一次繳交時間。甚至在法庭上提出我是因為管理費有欠繳記錄,認定我經濟狀況不好,質疑我要聯合原來7樓承租方敲詐他們。

我想請問,類似這樣的情況,我認為我的個人隱私已經受到了侵犯,感覺非常不舒服,我可以用什麼樣的法條提告??是妨礙秘密或是最近新上路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請各位律師解答~謝謝

 

 

小傑 102-05-31 04:20
因不知什麼原因也不知道對方是誰!
無故被公司告知有人檢舉我說上班都在干擾其他同事
甚至說我竟然在看限制級節目
然而這些當然是完全沒有的事
因此我在已經告知公司的情況下開始在上班中用手機錄影
手機是固定在牆上, 拍的是我的位置
目地就是要證明我跟本什麼都沒做
之後公司竟說我那樣違反隱私要我拿掉
但我事前查過網路
說有正當理由則不構成違法
但我仍然想訊問律師
因為我不可能只拍我的側面,這樣會看不見我自己的另一邊動作
所以手機的位置在我的右側牆壁那裏稍微比我前面一點點這樣側拍
但也因為這樣所以有稍微拍到我旁邊的另一位,也就是我懷疑的那個人
前面提到我拍攝的目的在於證明自己的清白,但是卻被公司要求拿掉
原因是被稍微拍到的那個人不爽被拍到,原本要我拿掉
因我不同意所以他才致電公司主管,改由主管來要求我必須拿掉手機錄影
從他開始反應到公司主管打電話要求我的部分也全部都有拍到
我翻了網路強制罪 一、“可能”觸犯法律:1.刑法第304條第1項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為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請問那位故意致電主管逼我拿掉手機錄影的人,是否構成強制罪的【妨害人行使權利者】?
而我這樣算不算是有侵犯隱私呢?
阿妮 102-05-23 05:37

您好,  我日前遭公司主管施壓要求簽署自願離職書, 原因為我於出差工作完全結束後之週末, 以家中家人有急事需立即回家為由返台, 遭主管發現不為事實. 但其實我回家時間已為周末且工作完全結束, 理當為我個人時間, 也未影響任何公事.  主管私下查我車票, 施壓簽署自願離職書, 扣留有我個人資料之公司筆電(不願給予時間整理), 立刻要求我馬上離開公司, 私自寄信給公司內部及相關廠商表示我因生涯規劃離職,使我於無交接狀況下讓大家感受到我個人可能有行為問題. 請問以上主管行為除勞基法外, 是否也觸犯個人隱私, 個資法及妨礙名譽呢? 我於週末個人時間返台未告知主管實情, 請問於法律上我能站得住腳嗎? 我因被施壓而簽署自願離職書, 若在場人證不願證明主管對我施壓, 請問我還有甚麼方法證明我是被逼迫的呢? 希望各位能多多幫忙提供法律上知識, 使我能保護自己權益. 非常感謝!

阿妮您好:

看來您似乎被公司的施壓,感到不平,就您的問題,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一、請問主管行為除勞基法外, 是否也觸犯個人隱私, 個資法及妨礙名譽呢?

    這部份您未提及主管如何私下查車票,或有何具體違反個資,或公司如果只是說生規畫而離職,沒有其他貶損您人格的行為,似乎不易成立。

二、我於週末個人時間返台未告知主管實情, 請問於法律上我能站得住腳嗎?

    如您所述,是您下班的時間返台,除非和公司有其他的約定,不然這沒有什麼問題。

三、我因被施壓而簽署自願離職書, 若在場人證不願證明主管對我施壓, 請問我還有甚麼方法證明我是被逼迫的呢?

    請您儘快向勞工局聲請調解,或發存證信表明非自願離職的意思,並保留一切相關證據,以便將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邀請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加入粉絲專頁吧!

事務所網站:http://www.jclaw.com.tw/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claw.com.tw/

阿妮 102-05-24 03:54
回覆 李耿誠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非常感謝您抽空回覆和幫忙.

1. 車票為高鐵自由座車票, 上面僅有出發日期及出發/到達站, 車票因主管要求所以我給他, 但他卻未經我同意擅自拿去車站查驗是否有過卡/購票時間等等資訊. 以及主管強勢要求我要提供回到台灣後的個人行程detail讓他知道(例如幾點幾分到哪裡). 請問這些有觸犯隱私權嗎?
個資法的部分, 當天主管要求收回公司給予的個人筆電, 但因常出差內有個人資料, 及我自行發展的運算公式, 我當時要求給予時間整理後再歸還, 但主管卻說內有個人資料為自己的問題, 立即扣留筆電, 不讓我再動. 除此外, 我的筆記本, 主管以內有公司資料為由扣留, 但筆記本是我的. 這樣算是違反個資法嗎?

2. 由於是在國外出差, 工作已經完全結束就等回台灣而已, 公司並未特別針對出差規範, 且當時為周末,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是下班時間? 由於''下班時間''的定義較模糊, 請問法律上有定義嗎? 例如公司未給付加班費的時間則歸算為個人時間?

3. 我已到勞工局詢問, 但服務人員卻對我說既然已經簽了自願離職書就無法做調解, 我強調為被迫簽下的, 但服務人員卻說今天我是有行為能力的人, 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簽, 既然簽了就要自己負責. 白紙黑字寫出來的才算, 口說無憑無法立證.  請問這部分, 因為除了人證之外很難提出證明, 我還是可以申請調解嗎? 調解的結果將對我非常不利嗎?

事發後, 公司有來電高階主管了解後本答應將我調至總公司繼續服務, 但過了一個周末卻又來電告知公司將以我工作不適任之理由資遣. 雖然願意給我資遣費, 但我感覺像是被欺壓, 公司想用錢打發我, 卻仍然未得到一個公平的解釋, 在我未來職涯上也留下了 ''工作不適任''的汙點. 請問這個狀況下您會建議我採取甚麼樣的行為去爭取我的權益呢? 在法律上有甚麼是我可以去做的呢?

柔柔 102-05-21 19:46

19年來我總是看著母親為錢奔波

我的父親很愛賭博

總是會跟我母親拿錢

自己有工作頂多偶爾幫忙繳一下手機

還小的時候跟他拿學費

總是說我沒錢找妳媽拿

現在我大了

我有我的隱私權我不喜歡他當我的面翻我的東西

而現在 我出門上班  回來卻發現我的錢不見了

我覺得很累 我的父親從沒有養過這個家

都靠我母親一個人

而我媽媽最近又經常身體不舒服

他給我們的精神壓力好大

這樣 算不算精神暴力?

不管是否屬於精神暴力  浪費金錢無度  這樣的情節  如果訴請法院  應該都可以判離婚了  

102-05-18 09:52

請問,我因繼承姐姐的房子,但因從未看過房客房子內部,請求房客見面及看房子,但房客說他有隱私權可以不同意,這樣符合法律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房客承租房子後,即有使用權,房東即便有所有權,亦不得隨便侵入,否則仍會該當侵入住居罪,所以房東在未經房客同意下進入房間,會有法律責任,建議再與房客溝通,以免觸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18 13:43

房屋如已出租他人使用,所有權人當不得任意進入,建議台端應先了解租期何時屆滿,以利日後處理。如需諮詢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小小 102-05-06 21:47

 

朋友為研究所學生,於民國102年1月底時因想賺錢而投資多媒體傳銷,陸續向本人借用六萬元,都是用我的信用卡支付的,後來又因為生活所需又跟我借了5000元。

後來這位朋友因為無法還款,後來退出了多媒體傳銷,之後就避不見面,我及朋友催討後都沒正面回應,反而在通訊軟體上換來了以下誹謗內容,朋友說是我自己到投資公司將帳戶改成自己的,然我沒有去過這公司。所以我寄出存證信函限於七天內聯繫,但是到第八天時收到對方回函,表示是我非經本人同意填寫加盟表格跟簽名說是刑法偽造文書的事實,又是一誹謗,因過程都是由朋友親自參與及簽名,且加盟也須個人隱私資料等,另外信用卡帳單資料也可顯示出產品內容為朋友所購買。

請專業的律師幫幫我,我該如何拿回這筆款項,也一定要刷清自己的名譽.....讓對方得教訓 謝謝你們

原本預定是要先到調解委員會及該研究生就讀的教育大學,但不知怎麼做才是最省力的 麻煩律師

 

回函內容若僅係單純回復給你一人而無其他副本收受人,恐怕很難認為對方是「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自然也就不會有構成誹謗罪。至於能否以此項不實言論,作為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依據,應該是有相當的空間。
就欠款部分,建議您儘速進行民事追償程序(當然以目前的狀況而言,債權後續收回展望恐怕並不樂觀)。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另外提醒您,銀行貸款信用卡款,因為都是以您的名義為借款人或者持卡人,務必一定要依約清償,否則一旦延滯而有信用不良紀錄,你在任何一家銀行的信用狀況就會全部都因此完蛋,恐怕日後影響甚大(不能再申請房貸、信貸信用卡),尚請留意。

 

小小 102-05-08 08:37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律師您好: 除了存證信函之外,朋友亦同時在通訊軟體上向共同朋友表示,是本人將戶頭轉移到自己名下拿走款項,亦表示自己只是掛名,這可論為散布?

若是將不實的訊息張貼而有多數人可以看到的情況,則應當是已構成誹謗罪。

從而本件可以此部分先行提刑事告訴,促使對方出面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小小 102-05-10 10:31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發光者 102-04-26 23:47

想請問律師,惡意公開裁判書在網路其他網站上,目的是為了要攻擊我,汙衊我人格,且針對我的家庭教育、家裡的人一再的指責這樣到底有沒有構成毀謗罪嗎?除了惡意公開該裁判書外且屢次在網路上(同一討論串)公佈我的姓名(除採判書之外),這樣他有侵犯到我的隱私權嗎?他在網路上一再嗆聲說,他說的是事實,所以他不怕我告他!因為他說的是事實我就真的無法讓他惡意的行為,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嗎?

林智群 (klaw) 102-04-27 15:22

 判決書本來就是公開的資訊,很難告到對方

發光者 102-04-30 22:2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判決書本來就是公開的資訊,很難告到對方

 所以想請問,我並不是公眾人物,他卻在公開的網站一再宣傳我的事情,他為了這個事情還特地  註冊新的帳號,且在轉載的內容以外公開我的名字,這樣不能夠告到對方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5-06 21:01
回覆 發光者 的發言內容: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您好:
您的問題或可用新上路的個資法來解決,可參閱本所官網或臉書相關介紹。
老林 102-04-24 12:32

 隔壁鄰居家門口裝了監視器,監視範圍把我家都攏罩在內,家人活動與出入時間都被其掌控,與其商量將鏡頭角度調整,但一樣照到我家門口,這樣是否能告他妨礙秘密或是侵犯隱私?

可以思考兩個問題 1.對方有沒有妨礙秘密或侵害隱私的犯意 2.你在家門口 屬於住家外面 是否有隱私期待可能

藍海 102-04-03 11:31

法律你好..

我是第一次來留言,請多多指教!

請問我想寫文章來留言要設定怎麼隱藏?我是不想讓別人看到我的文章?

就是這個(****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請教我!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3 14:01
回覆 藍海 的發言內容:

法律你好..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基本上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04-01 20:18
我住在公司宿舍~
最近我和我室友有些物品擺放方面的糾紛~
結果我的室友偷拍我的照片~
給公司的宿舍管理部門~
這樣他算不算侵犯我的隱私權~ 可我是透過管理部門的告知才知道這件事 並沒有實際的證據 只有我跟管理部門的錄音 這樣要提告是不是很勉強 需要先報警蒐證保留證據

您好,

      1.私人宿舍裡確實還是會有隱私權,隱私權受到侵害也確實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甚至刑事訴訟偷拍)。

      2.但是主要要證明的是針對偷拍相片的內容您確實有隱私權的存在。

      3.至於無法證明是室友偷拍也沒關係,管理部門自然會知道是誰提供的。如果管理部門不願告知,就以管理部門承辦人員為被告提告

ALICE 102-03-25 12:29

律師您好!

想請問有關公寓內樓梯間,加裝監視器一事宜,鄰居口角時以"妨害全體住戶隱私"為由揚言提告,要求拆除監視器,否則將提起訴訟

然而監視器加裝在公寓"自家門前",以上往下45度角俯拍樓梯間,且本公寓為每層單戶結構,因此絕無拍攝他層住戶家裡行為之疑慮。且當初加裝監視器理由,為安全考量,在竊盜案頻傳之際,加上曾有不明人士進出與報紙失竊等事件發生。如果以這樣的立場,考慮其他住戶的"隱私"會有觸犯任何法律嗎?

以及,舊式公寓的樓梯間算是公領域抑或是私領域呢?

麻煩律師過目並解惑,感謝再感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5 12:55
回覆 ALICE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想請問有關公寓內樓梯間,加裝監視器一事宜,

那就讓他告,至於告不告得成,也沒這麼簡單。只要您不要對著他的門拍就行。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102-03-25 11:32

我有一天在路上看到一個漂亮的小姐,然後拿手機偷拍她被她當場發現,我沒有拍她裙底或其他隱私部位,她說要告我妨害秘密罪,我說我會馬上把照片刪掉,她不理我,適逢有警察在旁邊巡邏,她就跟他們講,然後警察就教我到派出所作筆錄,然後要扣押我的手機。我想問的是,我可不可對警察的一些行政處分提出異議,因為我有問別人,他說憲法有規定逮捕或拘提後可以提審,可是我不想事後在提審,我想當場提異議可以嗎?我知道警察職權行使法29條有救濟的規定,可是聽別人說不適用刑事程序,所以我什麼其他的法律可以救濟嗎?另外他們逮捕和扣押有理由嗎?要告我妨害秘密有理由嗎?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26

 做錯事還要質疑警察的作法,你這種態度到檢察官那邊只會死得更難看

張傑閔 102-03-24 13:40

因為女友他有劈腿的前科,是她自己使用我的電腦FB之後忘記登出,
之後被我看見他和其他男生對話之後發現的,
雖然他跟我到過歉之後我們並和好了,但是我還是心裡有些不踏實,
所以我偶而還實會登入他的FB及LINE看看他的對話紀錄,
(FB帳號密碼是我向他詢問之後他自己告訴我的),
最近因為看了他的LINE發現他好像又出現要劈腿的徵兆,
所以有向他反應,然後女友非常生氣,他揚言要到警察局告我防害隱私

請問遇到這種情況我要怎麼處理?

如果他真的去備案,我要如何應對?

最重的話會被判什麼罪名?

在加上他也知道我FB&電腦&LINE的密碼,他如果告我那我可以告他嗎?

本件依您所述,可能涉及刑法第358條之規定,不過不論是對方要對你提告或者你要提告對方,都不能僅因知悉對方帳號、密碼即論以犯罪成立,而須提出相當證據證明對方確有無故輸入帳號密碼之行為,在本件而言,譬如你自陳看過line上內容而加以質問若遭對方錄音,則或許是個可以證明犯行的證據,如果沒有這樣的證據的話,可能就必須調電信紀錄了。
刑法第358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dison 102-03-15 07:47

律師好,因我常時間在陸,對台辦事資訊不是很清楚,現在陸打離婚官司(另一半為陸配)...
有3件事情請教:

1. "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  這類資料,隨便人都可以調出來嗎?
   事情是這樣,我陸配一直沒在台北,卻有我的房產(建物/土地)資料,出自新北市中和事務所,調出我古亭地政事務所資料(我房在這)!
   請問這樣合法嗎?我可以告新北市中和事務所的人嗎?資料內有顯示主任與列印人員姓名...
   這算洩密隱私嗎?沒經過我本人同意申請的.

2. 文書公證!我陸配(一直沒在台北,都在大陸)就是把我建物/土地登記資料.一樣順利在台北公證後來到廣州公證處.正本已經到了我大陸這!
   台北公證處(這是民間公證人),不是要我本人授權書嗎?或本人親辦!!為什麼這樣資料可透過海基海協到大陸?

3.公證我台北房產(建物/土地)資料,我如何在這邊提供,這資料是"不正當方式公證疏失,無效文書"?

感謝!

蔡律師 (蔡) 102-03-15 17:07
回覆 dison 的發言內容:

律師好,因我常時間在陸,對台辦事資訊不是很清楚,現在陸打離婚官司(另一半為陸配)...

 

這沒犯法。

dison 102-03-15 23:26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dison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公證法內容:

第 10 條
證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執行其職務:
一、為請求人或就請求事項有利害關係者。

其他條說明...也都有保障此文書的人吧

judy 102-03-13 15:26

1.一般公司均會要求員工針對業務相關內容簽訂保密合約,但是請問如果合約內規範保密義務存續至離職後的任何時間均為有效合理嗎?合法嗎?

2.合約中提到如有違背以致影響資訊安全或傷害同仁或顧客或其隱私權,須負法律責任,這又如何判定為某單一員工需負之責任及權責?

3.難道員工簽了保密條款後,雇主就不需要負責嗎?

謝謝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3-15 10:09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合約是可以約定保密期間存在至離職後的一定期間,端看這樣的約定是否有合理性存在。

另如何判定員工應負保密責任部分,需個案判定之,無法用假設性的回答。

 

鋐珅法律事務所 台大法學碩士

所長  郭詠晴律師

judy 102-03-15 14:03
回覆 詠晴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合約是可以約定保密期間存在至離職後的一定期間,端看這 ... (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

但公司合約上市寫離職後的任何時間,我理解的意思他應該是指終身,但是這樣的規定我覺得是不太合理的。

小陳 102-03-06 11:19

前女友利用借用我電腦做報表之際,

趁機侵入我FB資料,

並擷取備份我與他人交談的紀錄,以及我朋友的名單。

交談資料是個人極為隱私的對話,包含私人活以及與前任女友性生活部份,

其中多屬於玩笑話語,但是以極為誇大方式表現之,非常不宜給他人知悉的內容,

再利用女方自己的帳號

將擷取的資料用訊息方式,不分性別,散發給其他我FB上面的友人,

再加註女方個人偏激言論,去騷擾我的友人,

因為我實在不想與之見面,他以此方式報復我,

我朋友已將訊息畫面用拍照方式清晰留存,並將此資料轉寄給我,

並將此訊息再以訊息方式轉發給我拍照存證,證明這封訊息是他收到轉發給我的。

與我聊天的當事人知悉此事以後也非常憤怒,認為名譽受損。

如果我願意對女方提出告訴,皆願意出庭幫我作證,

想要求助律師,請問:

在此狀況下,我該以什麼名義對他提出告訴?

我可以要求什麼賠償

雖然對方陳述的東西,就是我跟人家談話的內容,可是這是我的隱私部份,

他卻隨意散發給不相關的第三者知悉,造成我嚴重的心理創傷,

我該怎麼求償呢?非常痛苦。

 

 

 

1.可能涉及妨礙電腦使用罪章 及侵害秘密名譽等問題 2.刑事部分可以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3.民事部分再起訴請求相關賠償

102-02-06 22:34
1.請問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或教育權..等權力行使權限有多大?? 2.父母是否可以行使監護權為由侵犯"未成年"子女隱私權,而無任何責任??(子女隱私未涉及犯罪或其他不法或違反倫理道德之行為)!!!! 3.若雙方無任何血緣關係,一旦發生任何侵犯隱私的行為,可以尋求目前台灣的哪一條法律以保障自身權利?? 4.這些法律之罰則,是以何種方式制裁??賠償??坐牢??那要坐多久呢??
1.父母跟子女關係 不是簡單幾句話就可以形容親權的範圍 2.如果你覺得隱私有受侵害 可以提出相關妨礙秘密或甚至是妨礙電腦使用等刑事告訴 民事部分你可以請求父母停止這樣行為 並請求損害賠償 3.不過這只是法律 該怎麼做 自己應該最清楚
洪玲 102-01-18 12:09
住在我家斜對面有裝監視器.剛好對著我家騎樓(透天).可以告他們侵犯隱私權嗎?要先報警嗎? 另外請教對方去年有告我弟恐嚇.開始我們有找里長要和解.但他們不願意.後來有和解是因為的弟報拆除大隊來拆他們的違章建築.才同意和解的.但因對方在法庭上一直講一些有的沒有的.當場法官有跟我弟說跟對方講話要小心他隨時帶錄音筆.讓我弟很不高興.所以從此以後只要2人就常常吵架.我弟常跟對方說要去報拆除大隊.(原來不知道對方家庭在我們家附近跟所有鄰居都有過結.當初他們告我弟時我家人認為大家都是鄰居不必撕破臉.才會想和解)前二天對方跟我講我弟常恐嚇他要報拆除大隊.還有叫我們把我弟送到精神病院.(我弟領有輕度智障手冊)想請問的是下次他們再吵架.我可以請對方直接叫警察來.再告我弟恐嚇嗎?這樣對我弟有影響嗎?(對方是不能溝通的人)
1.你請警察來 告你弟恐嚇 這有點奇怪吧 2.看起來是長期口角上糾紛 要認定恐嚇罪 應該也是有一定難度 警方也未必樂於受理案件 3.一般居家門口監視器 除非你能證明他是朝你屋內攝影 否則要說有侵害隱私權 可能有點問題
小君 101-12-29 20:38

一個曾經喜歡我卻被我拒絕的女T 

如今在個人FB

指名道姓論述,
到處說我的創作一個借錢經驗的圖畫故事就是影射她,
以及與YAHOO官方網站合作之我所發佈的主題也是在影射她,
說我一直惡意指控她欠錢不還,對外表示我子虛烏有不實指控她!
說我曝光她上班地點、個資、同性戀性別、曝光她隱私
到處講她欠錢沒還!說我用粗字問候他媽媽

實質上都非事實有證據
由於顧及共同好友中有利益之合作廠商

該人不只一次對外如此表示聲明,恐怕多少已經影響到了本人名譽,提問之想請教以上 

可以對此人做何種的提告?

林智群 (klaw) 101-12-31 13:10

對方諸多行為已經構成毀謗罪,可以提告

阿賢 101-12-21 10:32

3年前小弟跟一位保險業務人買了一張投資型保單(那時早已滿20歲了),並且小弟也再三的強調不要給任何人知道,在小弟保好了之後,這位保險業務人,馬上跟我媽媽說我買了什麼保單,要不要一起買,然後我媽媽也買了下去,各位律師大大請問一下,這樣的情況小弟的隱私個資是否被侵犯?以及是否能夠提起法律途徑?或者是說有什麼能夠投訴的單位?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2:15

建議向金管會保險局投訴

101-11-27 15:34

小弟透天住家隔壁在蓋房子~再施工期間有搭一個高約二樓高的懸空鐵架平台這各平台有超過他自己建物本身的空間~已佔用我們的私人空間~還大言不纏的說沒有佔用到我們土地~可是我有拍照存證~我覺得以侵犯到我們的生活隱私還有住家安全了~所以想請教律師在您百忙之中幫我解答一下~我該如何自保呢?有何權利可以主張呢?施工期間的噪音要如何舉證檢舉呢?麻煩你了謝謝

蘇仔 101-11-02 12:30
律師~再幫個忙~感恩!! 就一下po文 剛剛知道了一件讓我傻眼的事就是我討厭的人居然知道我們都在fb說她的壞話~更扯的事她也有fb了但沒關係我已經做了最緊急的處理了沒在怕的! ★回覆者內容及對話 瑋琳 把它鎖死 9月25日9:17來自手機 · 讚 · 2 Chun-cheng SU 好扯!有內賊嗎?XD 9月25日9:17來自手機 · 讚 · 5 Meng-han Huang 瑋琳~妳知道我在說誰嗎?那妳鎖了沒? 9月25日9:17 · 讚 · 1 Meng-han Huang 蘇仔~對啊我在想應該是她的寶貝用給她看的因為我們有共同朋友有來回話就看的到了! 9月25日9:19 · 讚 · 2 Wallace Lau 打電話報警 9月25日9:21來自手機 · 讚 · 4 Chun-cheng SU 給那個寶貝!拍這馬屁沒用的! 何必!何苦! 難道抓扒子有算業績嗎? 9月25日9:42來自手機 · 已編輯 · 讚 · 2 瑋琳 我鎖死它了,,,哈哈哈哈,,,太可怕了 9月25日9:52來自手機 · 讚 · 1 蘇玉慧 死抓耙子....我們鄙視妳!!! 9月25日9:52 · 讚 · 1 Meng-han Huang 那個寶貝不用拍馬屁啊因為他是未來的繼承人! 9月25日10:16 · 收回讚 · 2 蘇玉慧 原來是媽寶呀~ 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像個寶~ 9月25日10:17 · 讚 · 2 陳維維 我也要知道,我也要活命 9月25日10:17來自手機 · 讚 瑋琳 陳維維 就座大位的那位!!!寮解嗎??? 9月25日10:19來自手機 · 讚 · 1 Wu A-Chou 鎖已經沒用了,新版的fb的缺點... 9月25日10:20來自手機 · 收回讚 · 1 Meng-han Huang 洲董~可以哦我試過了完全看不到! 9月25日10:26 · 收回讚 · 2 Wu A-Chou 我只是路過隨便說說,別太認真XD 9月25日10:28來自手機 · 收回讚 · 2 Meng-han Huang 你嚇到我了我很認真的! 9月25日10:30 · 讚 · 3 瑋琳 說的好 100個讚 9月25日10:40來自手機 · 讚 · 1 Chun-cheng SU 洲董的話...XD 9月25日10:55來自手機 · 讚 · 1 陳維維 樓上的,他正在看著你哦!哈 9月25日10:56來自手機 · 收回讚 · 2 施並辰 需要殺人滅口嗎? 9月25日11:50來自手機 · 讚 · 1 Meng-han Huang 施董~你要幫我處理嗎? 9月25日11:53 · 讚 · 1 吳家綺 好可怕! 9月25日12:00來自手機 · 讚 · 1 施並辰 這種簡單的事交給小劉就可以了~ 9月25日12:27來自手機 · 讚 · 1 吳家綺 有內賊 9月25日12:32 · 讚 林姿婷 好刺激~ 9月25日12:34來自手機 · 讚 · 1 吳家綺 小心嬰兒用品 9月25日12:35 · 讚 Meng-han Huang 家綺~這是什麼意思啊? 姿婷~對啊我都快嚇死了也不知道被誰出賣! 9月25日13:36 · 讚 · 1 林淑儀 還是小心一點..新版的FB很討厭..都沒了隱私 小心匪諜就在妳身邊 XD 9月25日21:03 · 讚 · 2 Sen Min 反正自己小心點吧間諜和長江1至100號都載妳身邊啦 9月25日23:36 · 讚 · 1 Meng-han Huang 黃瑜婷~對啊就是她還有誰比她更機車呢?妳好厲害哦^.^ 9月27日9:09 · 讚 Meng-han Huang 已經都鎖完了! 9月28日9:28 · 讚 ★以上po文者並未指出哪個人?? ★有人對號入座,印下此篇po文,說要提告!! 是可以提告些什麼呢?? ★回覆者施並辰並不知情事件的起始,只是留言:需要殺人滅口嗎?,這句話會被提告嗎?? ★po文者Meng-han Huang,回覆...施董~你要幫我處理嗎?,這句話也會被提告教唆殺人??還是??
您好: 一.對方可以提出誹謗罪之告訴,也可以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但不一定會成立. 二."需要殺人滅口嗎?"可能會涉及恐嚇罪,但仍需視客觀上有無引起對方心生畏懼.
綸~ 101-10-22 21:15

請問各大律師  如果女友的父母基於懷疑  檢查女友的手機 FB 即時通是否會構成侵犯他人的隱私

我個人是認為  手機FB裡面也會有我個人隱私的東西   他父母因該無權翻吧  如果是我女友的日記那些   我沒話講  可是像手機簡訊  FB  即時通的聊天內容   會有關於他人的隱私  請問這樣女友的父母是否構成侵犯他人隱私呢!?

 

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答   我有上網查過  可試範圍太廣 查的沒有很清楚!  網路上是說父母有權力翻子女抽屜 日記  可是手機 即時通知類的  我就不確定了  因為日計屬於私人東西 可是手機裡面是有其他人的隱私   我現在也很納悶!麻煩各位幫我解答一下 謝謝^^

小許 101-10-14 19:41

8月與朋友參加健身房也先繳了費,但是加入前就已經告知無法八月多無法去運動,當時承辦者說沒問題會特別註明,之後我於8月多去健身房,有問健身房人員是從拿到卡進入的這一天算起嗎,健身房人員說是由現在拿到卡的這天算起直到兩年約到期為止,後來我便跟我朋友說,請他不用急著去,但是現在我去了以後,發現這健身房的衛浴設備非常的讓人不舒服(當初業者表示衛浴區因隱私部分不能參觀),如今想解約,詢問業務退款事宜,但是業務並未直接告知是否可以退款,只稱目前主管不再,因為退款事宜要由主管核准,我問道那主管何時會再,業務稱要在上班時間才會在,而且會自行打電話給我,他也沒有辦法給我一個明確的答覆,況且他現在再忙,可以改天或晚點他再傳簡訊跟我說??所以我問他,我的解約日是從今天開始嗎?他也說沒錯,請我回家等。
當時我心裡就有底了,因為我在網路上看過太多文章,業務都會用此方法拖時間,辯稱主管不再,所以刻意刁難不退費,如今一周到了,也無消息。

所以想詢問各位法律資深專家幾點問題
1:我朋友完全沒有使用過健身房會員,是否可以退費。
2:業務是否可以用主管不再之說,來拖延退款時間?  謝謝您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卻 101-10-10 13:23

其實我不太清楚我的問題該分在哪一類..

我跟我媽的關係不算好,小時候她經常偷翻偷看我的錢包、日記、抽屜、寄給我的信,她也會翻我哥我爸的東西,只是我特別討厭這種行為所以我每次反應都很大,結果她跟我說未成人前她都可以動我的東西,可是我現在已經23了,她還是一直偷看偷翻我的東西,我爸也跟她講過不要這樣對孩子,她就一附:你就是藏東西做虧心事不然幹麻害怕別人翻,我是你媽當然有權利。

前幾天,她自己跑進來我房間借東西,就趁機翻我抽屜,看到我有買演唱會跟高鐵的票,就開始罵我,但這是我自己用薪水買的耶?

我太生氣就去他房間打翻她的書,她就整個起肖,我跟她講不要隨便亂動我的東西,

她說:房子是她的,她為什麼不能動?難道我沒有我的隱私權嗎?房子是她買的所以法律上她真的可以隨便動我的東西嗎?

還有,因為去年底我大學畢業開始上班,她就開始跟我說:我工作後一年開始要給她錢,可是我叫她直接跟我說她一個月要多少,她都不講只叫我去問我朋友們給媽媽多少錢,

但我朋友都不講,因為我不知道標準在哪裡,而且我不喜歡我媽那種態度,之後她再問我就跟她說1個月1千,她起先只說太少他就說要去問她朋友女兒們都給他們多少。

可是就在前幾天,她翻到我買演唱會的票(我不是第一次買演唱會的票被她知道),就整個大開口1個月要4千,我不是拿不出來,我只是很不喜歡她的態度,有種趁火打劫的感覺。我自己願意省錢買演唱會的票到底關她什麼事?

所以我跟她說:不可能,我只會給你1千,她就整個發飆。

我的重點是,從她開始講要給她錢時,我就有去問我朋友們但朋友們都不說,我不知道標準,期間我也跟她講過3、4次叫她自己開個數字給我,但她一直假掰說:你自己去問你朋友,你自己決定一個月要給我多少。

然後她說她現在要告我,還一直說法律規定子女一定要拿錢給父母,就算我搬出去搬去國外都要給。我真的覺得我媽的思維有問題,這兩件事在我覺得都是她有錯在先,然後她一直說我不給錢就搬出去還要告我。

我想請問,關於隱私權還有錢的這件事法律上有沒有什麼條款可以保護我的?

還有,有過這種父母告子女子女贏的嗎?我是已經有心理準備她要告我,房子是她買的所以到時法律可以叫我搬出家裡吧?那我搬出家裡,法律上有什麼可以完全切斷親屬關係的條款嗎?

 

 1.你已經成年且就業中 父母已沒有扶養你的義務

    你可以評估一下自己去外面生活  是否會只有多增加至少四千元的費用

 2.隱私權原則上以權利人有將其視為隱私  且有期待隱私的可能性

   如果房間還是你個人使用  母親確實有侵害隱私妨礙秘密的行為

   不過你是否透過訴訟主張  以及你如何舉證你可以思考看看

小卻 101-10-10 22:3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你已經成年且就業中 父母已沒有扶養你的義務

 &nb ... (恕刪)

那我再請問您,如果我搬出去法律上有規定義務要每個月給家裡或父母錢嗎?
以及法律上有什麼可以完全切斷親屬關係的條款嗎?


如果以我媽翻我東西這點來看,今天如果真的上法院,它會是什麼罪?依您這樣說好像隱私權很界定模糊,我必須有實際的影像畫面才算是舉證嗎?

TJL 101-10-05 16:54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自己得妹妹當初跟一個已婚男士交往七年.那男生一直說他已經離婚了連我們都被他騙了.結果去年那位男生的老婆一直罵我妹妹叫我妹妹不要介入他的家庭.我妹就跟那位男生說要分手結果那男生說他已經在處理婚姻問題了叫我妹妹給他機會到今年我妹已經受不了了他在7月就離開那位男生.但那位男生找人跟蹤我妹侵犯他隱私.他可以聽到我妹手機裡跟誰講電話講了幾分鐘還威脅我妹說不能分手分手往後幾年你就知道厲害了.他老婆也是一直罵我妹.還說要告我妹要求精神賠償我妹被他們弄到精神衰落睡不著.他老婆說.我老公跟你交往的期間他買給你的車你要還我錢.連同他自己出車禍需要賠人家的錢都要我妹幫他出..請問這樣我們該如何自保.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5 17:22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星月辰雲 101-10-02 13:57

鄰居長期製造 噪音 要錄影 還是錄音 我該如何是好

我家是透天屋 我家隔壁鄰居 常常開關門 "碰"的很大一聲

現在怕的是 對方不承認聲音從他房間發出來的噪音 那該怎麼辦

假如用了錄影存證 那拍了不就被當成侵犯隱私

還是說我們可以向什麼單位申請 什麼法令 就不會觸犯到隱私

懇請律師大大教我怎麼做 如果我以錄音為正當理由 請問這樣可以通過法令嗎?

白色黑影 101-09-27 18:28

甲乙雙方為同事關係,乙在辦公室(非會議室)詢問屬於甲公務範圍內之業務.而且在未告知甲之情況下私自錄音,其後又公開口頭陳述錄音內容,如此有侵害隱私權嗎?如有是屬於民法刑法?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9-27 19:07

隱私權是民法195明訂的權利,建議可以提告侵權行為

留濱海根 101-09-23 20:47

近日遊戲內有人使用非法程式被我檢舉導致對方帳號被官方封鎖
因此對方心生怨念花整天時間搜尋我+到我FB
然後在巴哈的回文有公布我的真實姓名跟學校名稱等等

FB跟巴哈的對話內容都有說 登門拜訪 登門道謝 去你家送禮等字眼
已經觸犯 侵犯隱私恐嚇

目前已經從派出所做完筆錄 案件已送交電信警察偵辦
接著就是後續發展的問題了

一開庭的話 如果自己沒律師 就要自己寫訴訟倫文的樣子
這東西 如果請律師寫的話 行情價都是萬開頭的樣子
我室友說 律師是他要請 我是請檢察官所以我並不需要請律師 越來越難懂了

假設今天真的跟對方和解 公訴罪也無法撤銷 到時候找到對方還是得出庭
這時候 事情會怎樣處理呢?

如果弄不好 就會被對方扭轉過來 真的很擔心

請求高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