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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樹 103-08-19 22:03

我妹七月初和某知名FB賣家買了一批球鞋
然後等了20個工作天 問她寄出了沒
她就說商品斷貨是否要接受退款
我妹回應好 當下就給他帳戶
持續問到8/12 中間都沒有回覆
她才說這幾天要退 但是沒有明確時間 
直到昨天晚上 我妹在她臉書把事情PO出來 有她認識的人 tag賣家 後來她有回應 但一開始還是沒承諾實際退款時間 然後我看到開始有她的粉絲在我妹的粉絲團上鬧
我就在我的FB上面打了一句

經由我妹的網拍事件 果真驗證了有奶便是娘這句俗諺

後來搞到雙方不高興 她就說要直接退款 然後她的粉絲就來我FB截了那句話
她看到說我人身攻擊她 叫我改掉不然要告我

我當下就說 好 我改個說法 有粉絲的賣家惹不得

原本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
但賣家就把 她粉絲給她的圖片 以及我改說法之後的圖片 和我FB個人資料上的頁面 (這都包含我暱稱和清楚照片) 直接PO在她動態上 她粉絲在下面謾罵 腦殘 智障 要肉蒐我等等 這已經造成我心裡不安

我就先私訊跟她說 你說我對你人身攻擊 我當下就改掉了 你要告我誹謗 這需要認定 但是她違反我個資是千真萬確 她如果不刪文 我要保留法律追訴權

請問是否可以對於該買家提告
可以提告項目有哪些?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9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截圖證據資料,對公然侮辱您及誹謗您之人,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安安 103-08-18 02:29

請問一下,
現在臉書很流行社團買賣
如果要購買一些東西
臉書私訊的內容具有法律效益嗎?

例如:
今天A用臉書密B說要買一樣東西
他們已經說好多少錢...之類的
B已經把物品寄到A的家裡去了
但是A一直沒付錢
B報警,開三聯單了

但是A現在要匯錢給B,問B匯款資料B一直不回

 

請問

最後A要匯錢,B不給資料還可以告嗎?

警察會怎麼處理?

A被告會被關嗎?還是罰錢?罰多少?

這種會有案底嗎?

有人說18歲以前的案底都會在18後銷掉是可以的嗎?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18 09:46

您好:

通常B告的都是詐欺,需視A行為初始有無詐欺故意。依個人打過這類的案件經驗,幾乎能為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至法庭大多也是爭取到無罪判決。

但仍然需依您與對方交流之紀錄觀之,才有辦法做最佳的判斷。建議帶相關資料至我們事務所,我們可以為您做訴訟策略之研擬。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致電或帶妥相關資料至本所洽談。

祝  平安

----------------

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La 103-08-17 17:56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有個人在他的臉書上公布我跟他的對話,並未經過我的同意,也沒有將我的名字打馬賽克,而他在對話中有罵我肥肉,說油膩之類等等(罵我的是私訊)

他在臉書上公布的是最一開始還沒罵我的對談

請問這個樣子他有觸法嗎?我能用甚麼法律條文請他撤下文章照片?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7 20: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資料截圖,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為您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帥亭 103-08-17 00:59

Guan Chen

 

哈囉

師煜亭

Guan Chen 

輔英人?

師煜亭

嗯啊

Guan Chen

之前我也是:))

師煜亭

恩是喔

Guan Chen

嗯呀 當兵嚕

師煜亭

是喔

我看過你???

Guan Chen

沒耶:((

你有讀輔英?

師煜亭

你剛問過了

Guan Chen

沒看過

我其實沒畢業哈

師煜亭

哦哦

Guan Chen

那還要聊嗎?

師煜亭

不是你密我的嗎= =

Guan Chen

嗯呀

可以加你?

痾。沒回

那麼兇怎樣

態度別那嚜差

師煜亭

請問你有事嗎 我從頭到尾哪句態度差?

要不要加你 要不要回你 我的自由 懂?

Guan Chen

淦破你娘蕭茶某。淦

師煜亭

祝你用這一長串不怎麼樣的髒話 把到點像樣的女生

Guan Chen

水面。你以為把你喔

態度 死爸

我友女朋友呀

師煜亭

喔 那要不要把對話內容給他看啊

實在沒空回你了耶 老實點吧

Guan Chen

我淦麻給他看

你腦袋破動

淦你破基掰

老實啥小

難怪那麼騷

師煜亭

再騷 也是看不上你 你把不上的那種妹

----以上

我本人叫師煜亭

對方是一個我不認識的人

昨天突然來密我臉書訊息

我不想回他了  他就罵出這麼多難聽的話

我想請問一下律師

這樣子的對話內容可以告他嗎

臉書的對話內容還在

可以嗎????

要透過什麼管道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7 21: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私訊且群組中未達三人,則不成立刑法妨害名譽相關犯罪。 

莫名 103-08-16 19:23

由於本人在離職後與公司有勞資糾紛目前移送至勞工局處理中

在此時間,我與公司皆在網路臉書上發表陳情及澄清

但由於本人文章至始終未提及任何姓名公司,理應為尋求協助

該公司發表澄清刊登行號及負責人及我的臉書全ID及真實名字(某X某)公諸於大眾

但該公司新進員工對此勞資糾紛完全聽信於資方,並在"已具名"情況下留言影射攻擊我

也透露個人私德,請問該員觸犯什麼法規?

個人因此在整個大眾社團下被該員已魚目混珠方式造成誤解以及名譽精神上受損

至此想請求協助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9 20: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內容涉及侵害您的名譽或是個人資料,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然必須依據對方所PO文章內容判斷。

2、本文建議您可以先擷取網頁,並且發函要求對方撤銷發文並且賠償

小黃 103-08-16 16:31

您好!本身是經營網拍的賣家,最近想使用各類卡通人物圖片(迪士尼、San-x和三麗鷗......等等)來製做臉書粉絲團的封面照片,以及用於方便買家在商品瀏覽時所用的超連結圖片。並沒有直接將圖片輸出做販售用途,只因為了讓他們所發行的商品更容易銷售出去,請問這樣有無侵權或者違法任何法律問題?如果自行創作相關卡通人物的圖片使用呢?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9 09:44

請參考商標法68條、70條。

計算損害之方式,71條。

以上。

安安 103-08-15 09:16

請問一下,
現在臉書很流行社團買賣
如果要購買一些東西
臉書私訊的內容具有法律效益嗎?

例如:
今天A用臉書密B說要買一樣東西
他們已經說好多少錢...之類的
B已經把物品寄到A的家裡去了
但是A一直沒付錢
B想報警

像上面這種情形
要報警的話警察會處理嗎?
對話的內容具有法律效益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15 10:51

您好,1.買賣契約是屬於諾成契約,也就是口頭意思表示即可成立,買賣關係會寫契約是因為訴訟法上原告必須對於有利於己之主張負舉證責任,為了預防萬一才以書面契約證據,但並不代表契約一定都是要以正式書面才能成立,您與對方的私訊亦具有效益。2. 買東西不付款係屬民事糾紛,並非刑事案件,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付款,若對方置之不理,您可以準備相關證明,如對話紀錄或足以證明他向您購買物品卻未返還之相關資料,提起民事訴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安安 103-08-15 13:0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1.買賣契約是屬於諾成契約,也就是口頭意思表示即可成立,買賣關係會寫契約是因為訴訟法上原 ... (恕刪)

如果已經報案,也開三聯單了,但是對方匯款了,這樣還可以告對方詐欺嗎?

康康 103-08-14 22:30

律師您好,請問在別人的臉書上留下

"如果你媽有你這種兒子,應該會覺得丟臉吧 ."

這種句子對方可以告我甚麼....
因為對方說要告我,讓我很害怕,他說如果不要他告,就要拿一萬塊和解金給他.... 請問我該怎麼辦?

(對方在現實不認識)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5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為無罪答辯,您可無須理會對方之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康康 103-08-14 22:21

律師您好,請問在別人的臉書上留下

"如果你媽有你這種兒子,應該會覺得丟臉吧 ."

這種句子對方可以告我甚麼....
因為對方說要告我,讓我很害怕,他說如果不要他告,就要拿一萬塊和解金給他.... 請問我該怎麼辦?

(對方在現實不認識)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4 22:29

 您好,若對方不知您的真實姓名及其他現實生活中依據,則您可毋庸理會,蓋因臉書公司不會提供用戶ip之資料。

hansheulu 103-08-14 17:53

請問~在臉書的社團成立了一個社團叫作(法拉利)好了!!成立了約一年>結果被(法拉利車商)說要我們改社團名字!!!~~說他有註冊名字!!>>可是我們成員已經超過臉書規定的250人>已經無法更名了!!~~只有解散一途!!南道真的是只能如此嗎??   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9 13:49

請參考商標法95、96、97條。

芸綺 103-08-13 02:07
您好
我五月時和一位攝影師約拍
去收容所擔任模特兒
拍攝了幾張有關流浪貓議題的照片
當初攝影師說好照片會做成明信片進行義賣
結果他反悔
之後他說給我照片 讓我自己去弄
以後不關他的事
臉書訊息做證明

結果現在只差簽署版權讓渡合約
他又反悔不簽
1.請問我現在能如何做
才能順利出版照片明信片進行義賣呢?
現在只差印刷廠印出而已
2.臉書的對話可以作為有法律效力的讓渡證明嗎?

拜託救救我了Q_________Q
我真的只是想好好的義賣
用自己的微薄之力?可憐的毛孩子們和辛苦的中途之家做一點事 這是臉書對話的內容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832174223467518&set=p.832174223467518&type=1&theater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832222393462701&set=p.832222393462701&type=1&theater
他說「我給你們原始檔 你們去做吧 不用標我的名字」

芸綺 103-08-13 03:42

不好意思>"<
另外想再請問一下
我的肖像權權利有哪一些

他的著作權使用權利又有哪一些呢?
我有權利禁止他再拿我的這一組照片做其他約拍或其他使用嗎?

謝謝您的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4 20: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已經約定由您取得著作權,則無須另外先訂版權讓渡書

2、依據雙方的約定,由您取的著作權之後,則對方不得再將照片改作或是使用。

3、還是必須依據雙方的約定,須檢視您與對方的對話。

小雨 103-08-10 21:10

律師 您好 麻煩您幫忙我

我跟我前女友分手後 不是很愉快

他一直在fb臉書上 po文 說我的不是

因為我是做服務業的 臉書上有很多我的客人

我想要阻止他 但是我打他電話他都沒接

我就用line跟他說 如果你在po我的不是

我就要po文說你在酒店上班的事情

我有傳給他一張 他在酒店自拍的照片

(他不想讓任何人知道 他有在酒店上過班)

結果他就到警局告我 恐嚇 威脅......

這樣會成立嗎

我該怎麼辦呢 感謝幫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0 2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依您所述,前女友要告您恐嚇危安,尚難成立。惟您可針對女友散布您事情之部分,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雨 103-08-10 21:3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依您所述,前女友要告您恐嚇危安,尚難成立。惟您可針對女友散布您事情之部分 ... (恕刪)

顏寧律師 妳人真好 謝謝您的回覆
如有需要您的幫忙 我會直接撥打電話給您 謝謝

小雨 103-08-10 21:00

律師先生 小姐 你好

有人在fb臉書上面 放我跟我先生的照片 照片裡面有我跟我先生的身分証
背面

並說這個男人吃軟飯  腳踏兩條船 

他po的文與圖 我都有截圖了

請問我能告他嗎  能告什麼呢  我需要準備什麼呢

請各律師們幫忙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0 2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先生之部分可控告對方刑事妨害名譽。又公布先生及您身分證之部分,則可控告其違反個資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雨 103-08-10 21:31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先生之部分可控告對方刑事妨害名譽。又公布先生及您身分證之部分 ... (恕刪)

顏寧律師 妳人真好 謝謝您的回覆
如有需要您的幫忙 我會直接撥打電話給您 謝謝

陳先生 103-08-09 01:22

臉書匿名社團

大概敘述

文章中

指名說學弟打球技術爛

而且說他長得像八兩金(諧星藝人)

但是整片文章沒有髒字

只是口氣帶酸

Q1:這樣學弟有辦法告我嗎?

Q2:警方如果調查會知道是我po的嗎?

Q3:如果警方知道是我PO的,可以為我保密嗎?

陳先生 103-08-09 00:54

前幾天我在一個最近流行的匿名臉書社團上PO

大概講述一下文章內容

就是說學弟打球技術很爛

長得像八兩金(一位諧星藝人)

文章中有指名是誰

但並無髒字

Q1:如果學弟要提告提告的成嗎?

Q2:如果在那種匿名社團警方那邊有辦法查到你是誰嗎?

Q3:如果警方查到我是誰,可以要求不要透露我的資訊給學弟知道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9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實務偵查運作上,臉輸公司通常不會提供使用者之ip與檢方,故若僅為匿名社團,而您又不知究竟惟何人所撰寫之內容,縱使構成誹謗罪,也難以找到被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嘟嘟 103-08-05 11:35

我想請問一下.

我男朋友被告妨害名譽,我是證人,可是我們都沒有證據在手上

兩個月前我到一家美髮店燙染髮,一開始要燙時我跟老闆娘說要燙直

可是他後來建議說我的頭髮髮質不好沒辦法燙直要燙捲的,後來也聽他的建議燙捲了,可是第二天的時候頭髮要捲不捲亂翹,我去到那間店的時候老闆只有帶我去洗個頭沖個水用吹風機吹捲這樣而已,這樣就說已經補救完成,後來我男朋友不高興,在我們小地方的臉書上的公開社團貼文章不希望有下個受害者,貼完文章之後,也有很多網友受害,所以也有網友跟著附和,那間店的老闆娘看到就說要提告妨害名譽,可是大家都知道貴店的品質不太好,價格不一,我的頭髮也被他們燙到髮質都壞死,後來到貴店問他們卻說有可能我在上一間法廊就已經被用到壞死了,可是我之前去的那些法廊處理完了之後都沒有此困擾,後來逼不得已才把已受損的頭髮剪掉,現在他們要告我男朋友在臉書批評他們的事情,我的頭髮已剪掉,也沒有證據了,想請問一下該怎麼處理.

 您好:

如您男朋友確實受對方提出告訴

則建議應將相關臉書文章內容拿給法律專業人士分析較妥

林家慶律師

俊翰 103-08-04 17:09

我跟有在債務糾紛,那是我朋友欠的卻一直找我討....被搞得很煩

他們找一位有刺青的流氓來臉書密我

因為跟我沒關聯我就不想去幫我朋友擔這筆錢...我朋友也消失了

他就說:摁 到時候因該還會在見面   好每 到時候如果有機會再說囉
改天見  話就說到這   要比邪 誰都會
他已經擺明在恐嚇我,但是沒說的很明白

這可以提告嗎....我現在整個很害怕 

 1.如果單純依據你目前陳述的情況  應該是沒有機會構成恐嚇罪   2.恐嚇罪必須以將來危害通知對方  對方心生畏懼  對方只是單純說改天見  且是要處理債務問題  這樣要件很難成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咩咩 103-08-03 09:38

我想請問朋友的妹妹已經是個當媽媽的人在今年7月11號因為他哥哥第二次被我標注到所以在臉書上留言,內容有說到[今天沒有人拿槍拿刀逼妳跟他在床上爽]還有一些話是說到[是我哥搞大妳肚子的嗎]...的話語,讓我覺得遭受汙辱,我在8月3號,朋友的臉書留言或是標注他,內容是希望他妹妹可以跟我道歉,但他們兄妹不道歉,一直把所有事情說到我身上也有說我懷孕..的,我覺得他們沒有尊重我,我回覆的時候有說到[怪到別人身上,真是沒教養]朋友的妹妹就說我在毀謗她嗎,而那個朋友又打了兩次電話,在電話一直不斷辱罵我三字經問候我媽媽又罵我白痴白目,我全程都有電話錄音,兩方的電話旁都有人聽見他對我的辱罵,我有請他跟我道歉,但他說他沒必要跟我道歉,因為我太白目...等,他電話裡還有講到一些話讓我覺得他好像有點在詛咒我媽媽。

請問針對朋友他妹妹的留言,以及我的留言,還有朋友打電話辱罵我,還有,朋友在電話有詛咒我媽媽的感覺,請問這幾個分別都能構成公然汙辱嗎?如果三方都要提告可以告嗎?請問三方分別是觸犯什麼罪刑?是去警察局告還是要去法院告呢?這些事件請問分別是算民事還是刑事的案件?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3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似有誹謗公然侮辱之疑義,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小孩 103-07-31 12:33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我昨天在臉書上一時氣憤不小心罵人一句小屁孩?會被告嗎?小屁孩有加疑問句如果被告需要負什麼法律則任大概會怎麼判

 

徐小姐 103-07-31 00:49

我妹妹在臉書上被她同學罵 (機八.靠北.小破女.做人失敗.被害妄想症)

請問我可以告她甚麼?

並沒有指名道姓,但是很清楚的知道是在說我妹,她有描述.

都只是高中生而已,一樣可以告嗎?

她已經害我妹想轉學不想去上學了.

拜託幫我解答,謝謝.

您好,對方的行為已經涉犯刑法公然侮辱罪,可至派出所報案或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

何明諺 (何明諺) 103-07-31 23:57

 

 

何明諺 (何明諺) 103-08-01 00:00
回覆 徐小姐 的發言內容:

我妹妹在

您好:

假設你妹妹的FB是設公開,則對方顯涉犯公然侮辱

高雄 瑋恩聯合律師事務所

07-5525111 /  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小玲 103-07-29 03:18

A朋友(賣家) B朋友(買家)

B買家跟A賣家買line代購貼圖

他們原先約定好的日期

B買家一拖在拖

從月出拖到快月底

一直沒有給A賣家

A賣家也有打電話.line B買家

他都沒有回

A賣家就第一次在臉書貼文警告

B買家就回話了說要另約日期

之後最新日期已經到了A賣家還是遲遲等不到B買家的錢

因為東西已經先給B買家

所以A賣家就找我幫忙

由於兩個我都是認識

A賣家是我國中好同學

B買家是國小同學

A賣家因為不知道怎麼跟B買家要回錢

我就幫了A賣家

幫他問了B買家他也說跟A已經約好了

我就說好可是後來還是沒給

我就收集A賣家跟B買家的對話

和我和B買家的對話

有遮照片和名字。只留對話

貼在臉書上面勸B買家快環錢

B買家態度不是很好。可是他卻一直覺得自己態度沒有不好

要反告我公佈對話

 

請問這樣他可以告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5: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對話內容涉及侵害名譽或是恐嚇或是個人資料的話,則屬違法

2、倘若未涉及,則沒有違法問題。

 

JEFF 103-07-26 23:48

請教一問題

FACEBOOK使用者條款第二條第四款:當您使用公開設定發佈內容或資料,代表您允許所有人(包括 Facebook 以外的人士)存取或使用該資料,並且將之與您聯想在一起(例如,您的名字和大頭貼照)。

此規定是否表示,只要臉書設定為公開,他人即可任意使用,甚至可隨意散佈張貼?

若某甲使用公開設定發佈內容或資料,而某乙未經某甲同意,擅自將某甲FACEBOOK公告於其他網路論壇(如巴哈姆特、PTT甚至色情網站等),請問某乙此行為有無侵犯某甲隱私或違反個資法?

村婦 103-07-26 14:58

您好

請教

有人在臉書網頁公開連續張貼不實的事情

請問要如何處理

委請律師繕狀依法提告,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6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在有三人以上可供攬供閱之網路平台為妨害名譽之行為,則可依刑法第309及刑法第310條妨害名譽等相關罪名蒐集證據提告之,惟仍須視具體內容是否會構成誹謗公然侮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口罩 103-07-25 02:05

大家好,我是一個剛從高中畢業的準大學生

為了不浪費各位的時間,我先直接問重點:「公然侮辱提出民事訴訟,原告一定要出庭嗎?或是可以請訴訟代理人出庭?若是我方勝訴了,對方需要負責我方律師費用嗎?若提出的是刑事訴訟,原告需要出庭嗎?原告勝訴後,被告的罰金是繳納給國庫嗎?而兩種法庭又大概會如何耗費時間?」

以上是我想問的重點,而以下是此次事件的來龍去脈。

前幾天在某日報網站看到一個新聞,號稱台灣人發明一台機器,不用外接電源也不用燃料,只需要一點能源啟動就可以不斷發電。

這種機器通稱永動機,不切實際所以無人相信,但有位王姓網友(以下稱王)堅持是真的,受到多名網友質疑,其中一名網友更說「如果此機器可以持續輸出大於輸入,你請我王品如何?」

王更一口答應還加碼,「如果他騙人,我請十客王品」

此舉引來許多網友致王的臉書留言,我也是其中一名,但還順便質問王,請他解釋量子力學無法解釋的現象要如何解釋(起因是他在原網站質問他人「如果遇到量子力學無法解釋的事情你能解釋嗎?我看是不能吧」)

或許是因此,王也到了我的臉書留言,但他一開頭就是罵我「無知又無恥王八蛋」。

經過一個下午激烈的討論(坦白說根本是我負責講理他負責跳針謾罵),他的壯舉如下:

罵我無知三次
無恥一次
王八蛋一次
說我在放屁一次
說我白木(他本人打錯,原味呈現)一次
詢問我是否中文有問題一次
罵我是井底之蛙一次
詢問我是否偏執狂傾向一次
詢問我是否有幻想症一次
肯定我在幻想三次
問我是否是神經病一次(當然神經跟精神是不一樣的)
說我沒出息三次
說我精神病一次
說我偏執狂四次
嫌我幼稚兩次
罵我精神有問題一次
汙辱我智商低兩次
笑我不要臉一次
開地圖砲,說不想把妹的男人都有病不然就是出家
還順便罵了我叔叔無知又無恥(他只是來跟我講句話阿)
也順便罵了我朋友很賤、犯賤,霸道母老虎還罵三次

請問以上若是告到民事法庭,他要賠多少?他想和解大概要付多少和解金?

我這裡有豐富的證據(FB截圖、原文網址也還在)及證人(除了被砲火波及到的兩人外,還有另外數人都有回應),相信是告的成,但是我未滿20歲,以民法來講不是完全行為能力人,這樣會在我上法庭或請律師時造成任何困擾或阻礙嗎?

另外如果需要,我願意隨時提供FB截圖以及網址。

Q:原告一定要出庭嗎?或是可以請訴訟代理人出庭?
A:可以委任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代為出庭即可。

Q:若是我方勝訴了,對方需要負責我方律師費用嗎?
A:不用。

Q:若提出的是刑事訴訟,原告需要出庭嗎?
A:刑事訴訟,被害人擔任告訴人或證人,可委任告訴代理人代為出庭陳述事實。

Q:原告勝訴後,被告的罰金是繳納給國庫嗎?
A:是的。

Q:而兩種法庭又大概會如何耗費時間?
A:按照司法院頒布之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應在十個月左右審理完。

 

永動機,黃維那時候設計了一個東方紅發動機,結果動了兩下就不動了,據說當時臉色鐵青.....

口罩 103-07-25 03:50

想不到這個時間還有人在線上服務,素質真是相當的高。

其實我會問這麼多問題主要是我本身並不想花太多時間以及任何金錢在這上面,而且我要告他主要也只是想給對方一個教訓,讓他知道不是躲在螢幕後面就不用負責的,所以基本上也不想浪費太多司法資源.......所以想再請問一下,有沒有什麼方法是能讓對方知道我準備要提告,請對方主動道歉或和解的呢?

關於永動機....世界上還是有人只要說了就信呢....

其實是非曲直存乎人心,法律訴訟只是人世間一個公斷評判的機制
如果要屈服對方,訴訟是一個可採的方式,但也非惟一一個

建議你,可以先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威嚇力較足)
函中要求對方就其發言道歉,提及若不道歉可能採取民、刑事告訴等
步驟放慢,或許是一個比較妥適的作法

口罩 103-07-26 01:41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其實是非曲直存乎人心,法律訴訟只是人世間一個公斷評判的機制
如果要屈服對方,訴訟是一 ... (恕刪)

那請問存證信函律師函該如何撰寫呢?有什麼必要程序嗎?或是需要請專人?

就我看王的留言,感覺不像是會承認自己有錯的人。

 

如果到後來真的要採取民事訴訟,他可能會判賠多少?足夠支付我請訴訟代理人的費用嗎?另外律師費用是如何計算的呢?

 

 

(以下為可忽略的題外話)

今天某日報網站修好了,我看了一下他在底下的留言,馬上讓我對這個人的臉皮厚度跟下限再次刮目相看....

 

「如果他真的打破熱力學定律,那為什麼拿不到諾貝爾獎?」「這個世界每天都有不同領域的突破,不是每個突破都能拿獎的」

 

另外他還提到今年初有科學家研究出能量可以無中生有,就如宇宙一樣(宇宙也不是無中生有阿!!),還說其中一名科學家是台灣的...但不斷請他拿出論文或相關報導的結果,就是每次都被忽視......

小豬 103-07-24 19:54

我女友被他前男友在臉書上用別人的帳號登入發我女友照片說要找他的位置這樣算犯法嗎? 還威脅要我女友好看!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4 2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留恐嚇您之言論,可截圖蒐證,彙整相關證據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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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琪 103-07-24 02:10

我2月初在FB跟某賣家以19000購入相機,收到錢後沒幾天就封鎖我避不見面消失徹底,尋求賣家朋友給我他的連絡方式他朋友都置之不理,賣家還在臉書po文說"誰敢給任何不認識的人他的電話就死定了等字眼",直到我跟賣家朋友說我有賣家的地址聯絡方式等,賣家才立刻解開封鎖主動聯絡我,並告知會還錢,只是目前沒那麼多錢希望我給他時間,我也不想刁難他所以叫他自己訂個時間,賣家說4月底會還完,(每次還錢都一直拖,要不然就說沒錢,要求他出來簽切結書,還說他8-22點都要上班沒時間,但期間卻一直上夜店),到了6月中才還8000,直到現在卻消失不見,怎樣都連絡不到他。
請問我該怎麼辦,還告得了詐欺嗎?還是只能民事債權不履行?

若告這些   需要支付任何費用嗎?     如果要能要求對方支付嗎?    這種事件要多久才能拿回錢呢?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4 13:47

1.FB購物沒有保障!!!

2.建議您把當初購物的對話記錄、對方提出的還款時間等等記錄保存好。

3.假設您知道對方之住址,先寫個存證信函給他,內容包括,您何時向他購買相機、何時匯款、金額、以及對方收到款項後之動作(沒寄貨品、封鎖FB、不理您等等)、最後要求對方幾日內跟您做回覆。

4.假設不知道對方之住址,直接報警,說你買東西有匯款,賣家沒寄東西給您。

以上,第3點,花存證信函的錢,對方有可能會有一點壓力;第4點,省錢,處理速度比較慢。最後,找律師提告,花律師費(不便宜),有效率。

傑夫 103-07-23 15:38

請問律師:債權委託財務公司債務催收,在臉書公開po文,原文如下,請問是否違法? ( 註:債務人姓<俞> 不是<余>)

 

如果財務管理公司,收到一筆代收的委託帳務,不知道您會如何處理?

< 以下姓名、職務、情節皆屬虛設,如有雷同,純屬巧合,恕不負責>

有位某前行政院長的親戚,叫余※良,簽下兩張本票,金額共新台幣八佰萬元,到期拒不償還,經台北法院支付命令確定在案,因名下無任何財產,所以一直有恃無恐,債權人好話說盡,不還錢就是不還,這時若依正常管道,要等到他名下有財產,才能依法查封,而他家人也不知道怎麼想的,也都不願意出面幫忙解決,而債權人被他所累,負債累累,苦不堪言,只好委外催收,據悉他有3個兒子,1個女兒,分別叫:余※興、余※慶、余*昌、余※英,其中余※慶還是現役軍人,官拜空軍中校,在土城有自己房屋,余※昌也是職業軍人退役,經濟情況良好,目前在苗栗經營咖啡禮品店,老婆經營幼教事業….

接下來幾天,會花時間去做採證的工作

如果您是被委託的財務公司,不知道接下來,您會如何處理呢?!

 

懇請律師儘速釋疑,萬分感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3 2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再公開之平台為之,確有可能構成刑法妨害名譽相關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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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夫 103-07-23 22:41

 因對方在臉書PO文皆是事實

姓名部份也未全名寫出,姓氏音同字不同,這樣也可以告對方妨害名譽嗎?!

雅琪 103-07-22 23:30

我2月初在FB跟某賣家以19000購入相機,收到錢後沒幾天就封鎖我避不見面消失徹底,尋求賣家朋友給我他的連絡方式他朋友都置之不理,賣家還在臉書po文說"誰敢給任何不認識的人他的電話就死定了等字眼",直到我跟賣家朋友說我有賣家的地址聯絡方式等,賣家才立刻解開封鎖主動聯絡我,並告知會還錢,只是目前沒那麼多錢希望我給他時間,我也不想刁難他所以叫他自己訂個時間,賣家說4月底會還完,(每次還錢都一直拖,要不然就說沒錢,要求他出來簽切結書,還說他8-22點都要上班沒時間,但期間卻一直上夜店),到了6月中才還8000,直到現在卻消失不見,怎樣都連絡不到他。
請問我該怎麼辦,還告得了詐欺嗎?還是只能民事債權不履行?

若告這些   需要支付任何費用嗎?     如果要能要求對方支付嗎?    這種事件要多久才能拿回錢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4 10:26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躺若您可以就您所述的過程提出證據,則對方應可認定涉犯詐欺罪。

2、您也可以提起返還價金訴訟

 

傑夫 103-07-22 01:00

請問律師:債權委託財務公司債務催收,在臉書公開po文,原文如下,請問是否違法? ( 註:債務人姓<俞> 不是<余>)

 

如果財務管理公司,收到一筆代收的委託帳務,不知道您會如何處理?

< 以下姓名、職務、情節皆屬虛設,如有雷同,純屬巧合,恕不負責>

有位某前行政院長的親戚,叫余※良,簽下兩張本票,金額共新台幣八佰萬元,到期拒不償還,經台北法院支付命令確定在案,因名下無任何財產,所以一直有恃無恐,債權人好話說盡,不還錢就是不還,這時若依正常管道,要等到他名下有財產,才能依法查封,而他家人也不知道怎麼想的,也都不願意出面幫忙解決,而債權人被他所累,負債累累,苦不堪言,只好委外催收,據悉他有3個兒子,1個女兒,分別叫:余※興、余※慶、余*昌、余※英,其中余※慶還是現役軍人,官拜空軍中校,在土城有自己房屋,余※昌也是職業軍人退役,經濟情況良好,目前在苗栗經營咖啡禮品店,老婆經營幼教事業….

接下來幾天,會花時間去做採證的工作

如果您是被委託的財務公司,不知道接下來,您會如何處理呢?!

 

懇請律師儘速釋疑,萬分感激!!

ee 103-07-21 16:09

請問如果是在臉書上公開line私訊,沒有馬賽克照片跟line的暱稱,還藍字標記(藍字標記意思是只要是有看到他po文的都可以按他標記的藍字連接到當事人的臉書)當人事在他po的臉書文章上,是否觸犯個資法?

ee 103-07-21 15:47

請問一下如果把line的對話公開在臉書上,沒有馬賽克照片跟line的暱稱,但他po文沒有直接謾罵字眼(但照片下面回應的有人罵髒話,但沒指名道姓),這樣如果要告po照片的可以告妨害秘密可以嗎?下面罵髒話、土匪、等等的人有罪嗎?

您好,將與他人LINE的訊息紀錄公開不會構成刑法妨害秘密罪,但若內容涉及對您人身攻擊等,則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另外回覆PO文者都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可具狀提告,以維護您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對公然侮辱誹謗您之人,委任律師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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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K 103-07-18 21:02
前天跟同事不愉快,昨天應該上班,但生理期來很不舒服,打給主管告知要請生理假,主管同意。之後在臉書上看到有人發佈公開的貼文,「有人太不尊重人了,要大家都順他,自己和人吵架後隔天就請生理假不來上班」「不爽到極點,沒種出來面對,如果這麼爽快的話,就走人都不要回來阿!TMD」「有夠衰小的」「MD妳算哪根蔥」 因為只有我請假,所以同事都知道是指我,另我難堪及受辱的感覺,這樣可提告嗎?直接向警局報案嗎?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8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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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ko 103-07-18 16:19

您好:

本人於2014年6月25日於臉書派拉蒙影片粉絲專業留言有關電影腳色的內容,直到2014年7月18日被通知 李燦旭回覆我在派拉蒙影片粉絲專頁留言,內容出現辱罵白癡字語.
請問我要如何蒐證處理提告,謝謝. 

您好,建議盡快將對方公然辱罵的言論截圖存證,以利具狀提出刑事公然侮辱告訴。

eiko 103-07-18 16:36

律師 您好:

已截圖存證,請問若我方的臉書帳號是暱稱,對方的回覆留言沒有提及我的暱稱但是確實是回覆我的留言,這樣還可提告嗎?
請問之後的提告動作有哪些流程,麻煩您提解,謝謝. 

公然侮辱罪不以指名道姓為必要,只要其他人可以看出對方的言論是在針對您,即可成立。至於提告方式,您可至管轄地檢署按鈴申告,或撰寫刑事告訴狀寄到地檢署提出告訴,地檢署受理後,檢察官會開庭偵查,並詢問雙方有無和解的意願,如對方不願和解且犯罪事實明確,檢察官會起訴,接續由法院進行有罪與否的審理。

emma 103-07-16 22:33
我的朋友因為背著孩子騎重型機車拍照放置臉書,遭蘋果日報斷章取義說成危險行為,并未得本人同意公開fb及個人照片(未上馬賽克)想請問這樣蘋果日報是否有法律責任

emma您好,

按您所述,該報可能違反個資法,及侵犯您的肖像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7 18: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撤下照片及相關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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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16 22:05

前陣子跟一個未成年少女在臉書認識(並不知情她未成年(臉書上並無資料)而後因女方心情不好便約出來開房間聊天然後因好奇而吸食2級.3級毒品(毒品傭有人是我)總共3包毒咖啡(當時並不知情喝下去的後果及包裝裡面有甚麼成分).1克k他命1包已當場和未成年少女一人一半用掉了,也抽了五隻左右的k菸(我們是無償轉讓)想請問有律師有辦法將勒戒改為緩起訴(院外戒治)還有緩刑嗎?

毒品來源:是在鄉下一間網咖坐在我隔壁的一位凶神惡煞缺錢買點數打網咖強迫我買的.....(那時剛當兵完)到7月2號才好奇使用

而法院或地方法院寄來的通知書(傳票,裁決書)會有包含犯罪經過嗎?還是只是單純寫被告哪幾款條例而已?

我需要一個專門打這個的律師來幫我度過這難關(原來好奇過後就是無盡的後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7 14:41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已經被判勒戒,則已經來不及聲請戒癮治療。

2、勒戒裁定會略述事實經過。

3、倘若您還沒收到勒戒裁定,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撰擬,戒癮治療聲請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7 17: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狀聲請緩起訴戒癮治療,若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聲請就沒有用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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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咪 103-07-14 13:19

請問如果在臉書上看到父母po好玩而打小孩的影片外人可以報警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14 14:31

您好,雖然父母可在必要之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但應為實施保護教養所必要之範圍內行使,若逾此範圍而濫用親權,則恐觸犯刑法第277 條普通傷害罪。因此您若發現有受虐兒童,應立即報警處理,或打「一一三」婦幼保護專線,由專業人員提供協助。

咩咩 103-07-12 12:36

小A和小B曾是好朋友後來吵架了

有一天叫小A的女生跟男朋友說關於小B的事情

後來小A的男朋友公開在臉書罵小B:性飢渴 ,整天被亂來,乞丐

小B的朋友小C告訴小A的男友 小B沒有亂講話或是怎樣為何這樣說他

小A的男友後來也坦承全部文章都是針對小B

後來小B覺得心裡創傷覺得名聲受損  不知道是否提告

但是才國三 父母會不會認為只是小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6 15: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確實已經構成犯罪。

2、不過倘若是國中生,情節也不重大,則本文建議您應該向學校反應即可。

3、倘若我方也未成年,真的要提告,必須透過法定代理人來處理。

喬喬 103-07-11 16:00

我有認識一位網友,見過一次面,不清楚對方真實姓名,只知道暱稱,以及有她的照片。我們都以LINE、臉書做聯絡,也有留下聯絡紀錄。

在去年六月到八月期間(一時想不起正確日子),她曾以LINE的訊息向我求助,說她被黑道暴力討債,若還不出60萬的費用就會有安全上疑慮。當時對她的話信以為真,但因能力所限,只前前後後匯了共五千塊錢給她(用中國信託網路ATM轉帳)。後來她斷斷續續說要還錢,多次在訊息中說已經匯款、但又匯錯地方,或者是慢點再匯,但帳戶遲遲沒有錢入帳。後來該女就自刪臉書等等,失去音訊。 (無她的手機號碼)

今年六月中,有在網路上再發現該女的行蹤,與其聯繫之下,該女表示害怕被告,所以說會在六月底還錢,後又拖延說七月五號才會發薪水,之後又藉口說老闆慢發等等...直至昨日(7/10),她傳訊息說:

"今天下午4:11分轉出 銀行作業 請明日早上9:30入帳 5000元 麻煩確認收到欠款後 麻煩留言給我 我銀行後四碼 3067 拖這麼久 非常抱歉 現在在上班 明早8點才下班 上班時間沒辦法一直使用手機 謝謝 一切再麻煩妳。"

並說今日返家會拍單據給我。

但今天看,帳戶還是沒錢,且她臉書自刪,無法與她連絡,她留下的電話也打不通。

請問:

1.這算詐欺,還是算借錢不還?是公訴還是告訴乃論?依據哪條法?

2.沒有留下存證信函借據等等,僅有匯款紀錄、對話紀錄,這樣能否起訴?

3.我不知道她人在哪裡,只有她的照片、匯款帳號(也不知道是不是本人帳戶)、不確定是否是她的手機、她之前的臉書。請問這樣還能報案告她嗎?(我都不知道她在哪,法律有辦法抓到她?)

4.我是否可以打電話去她電話的電信業者,提出這是詐欺電話號碼,要他們處理?

5.有很多人說,不過五千塊,打官司的錢都不止五千了,算了吧。是這樣子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2 18: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情形,對方確實可能涉犯詐欺行為,因為對方後來失去音訊,並且於您聯繫上後,繼續欺騙您,但是必須進一步釐清對話內容。

2、刑法339條詐欺罪是公訴罪。

3、倘若您有他的匯款帳戶,及電話號碼,員警要找到人應該不難。

4、至於是否提告,則看您的經濟狀況、是否有時間自己跑法院、是否希望對方受到法律的制裁等,您可自行斟酌。

喬喬 103-07-14 10:2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上週有到警察局作詢問,警察是表示,此問題在詐欺借貸的模糊地帶,要看法官如何認定,若以詐欺提告,法院判是借貸,則對方可反告我誣告

針對這項訊息,想請問的是,該女當初借錢是用被黑道暴力討債、要逃跑之理由,且後續斷斷續續有提到因要籌錢而協助黑道進行毒品運送的黑吃黑行為、甚至表示有持有槍械等等言論。關於此部分,若她想反駁是詐欺,僅僅是借貸,那是否前提是在她要借錢原因屬實(被黑道暴力討債要跑路)?那她是否因此可能順道會吃上加入黑道持有槍械、運送毒品等罪嫌(若她承認該段時間確實經歷此事而需借錢)?

而若她否認被黑道暴力討債、加入黑道協助運送毒品持有槍械等事宜,是否也等於她使用不實之言論讓我借她錢,並因此構成"詐欺"之罪名?

以上這部分是想釐清要用民事訴訟(借貸)還是刑事(詐欺)之名義進行提告,懇請回復,感謝您。

 


無語 103-07-11 05:00
今天在臉書上和一位不認識的網友在粉絲專頁上,因為認知上的不同有了磨擦,意外看見該名網友的臉書上放了他與他男友的親嘴照放在首頁,因此對她說,你的親親照,令我覺得作噁,麻煩請妳刪除,這句話,她說要告我公然侮辱,這是否成立?

本件應先釐清相關訊息傳送方式為何?
若是私訊方式,而僅有發訊及受訊者二人可得看見,則從根本上來講,並非公然狀態,當然也不會有何構成公然侮辱罪之餘地。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1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您無公開場合為相關言論,即無公然侮辱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傑夫 103-07-10 16:26

請問律師:

父親(債務人)在外積欠債務800萬,且經法院支付命令確定在案,因為父親名下無任何財產,債權人無法強制執行取得債務,但是3個兒子都有不錯工作,所以債權人就在債務人3個兒子臉書上留言,譬如"早安,祝你有快樂的一天,也請令尊早日還款" "午安,天氣炎熱,小心中暑,也請令尊早日還錢"之類,文中並無恐嚇.毀謗之言詞,但是造成債務人兒子精神壓力,這樣有條文可以告對方嗎?

還有債權人在債務人門口信箱上張貼"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沒有指名道姓,這樣是否違法呢?

盼能釋疑,謝謝您!!

您好:

建議您以存證信函回覆對方表示父親的債務為父親個人問題,與您等無關,切勿再騷擾,否則將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等語,提醒對方莫再追索。

以上。

傑夫 103-07-10 20:27

 所以債權人目前做法尚無法提起告訴,

只有經告知對方後,無善意回應才能提告是嗎?!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游走在法律邊緣,目前看起來應尚無觸法之問題,您們仍可以再繼續蒐集相關事證,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