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這部分要看您與對方是否有成立買賣契約,如果還在商談階段,例如要賣多少錢等有無達成共識,如果對方並沒有跟您達成共識,則契約並沒有成立,您並沒有債務不履行責任,至多可能有是否損害對方因為以為手機可以買到而產生的損失,但這部分對方要舉證證明此損失與您不賣手機間的相關。而如果您與對方是有達成買賣合意,你已經允諾要用多少錢賣給他,後來不願意交貨,此部分則是有債務不履行的問題,而對方是可以向法院請求您交付手機,不過您也要求在對方未膠錢給您時,拒絕交付手機給對方。最後,對方在網路上的發言,如果僅是陳述事實,並不涉及誹謗問題,但如果其所陳述之事實是虛偽,或是其在網路上對您有其他損害名譽或侮辱的談話,您是可以向對方提起誹謗、公然侮辱的刑事告訴,並且提起民事或附帶民事請求賠償。若您尚有疑問,歡迎來電討論。
您好~
煩請詢問公司同事使用臉書,對我進行謾罵 但無指名道姓.
是否該同事已造成法律問題.
近期臉書內容如下:
March 4
幹你娘 別在那裡好吃懶惰上輩子啞巴啊!
幹!想找查是吧!都來啦!
幹 越來越橫不是沒原因啦!
30678
自己做不到別要求別人啦!
馬的混在混啊!
掰啊,看你有奪會掰!
出事剛好而已! See Translation 要不是為了工作,早就拿滅火器了!!!See Translation 以上是近期臉書的內容, 對方是位公司的回鍋員工.回來後由我負責教導其工作,在公事上,我對他態度一向保持友好. 但每次討論工作上的事,對方都認為我再針對他.每次討論完工作的事. 他都會在臉書po一些難聽的字眼!但都沒指名道姓. 曾與主管反應過,但主管都以對方沒有指名道姓為由.不想處理 他回鍋4個月來, 已有多筆臉書po文 都是在漫罵我. 近期這一則臉書 , 直接謾罵3字經 , 因我本身體型肥胖 , 還人身攻擊 po 越來越橫 不是沒有原因. 與其他同事對話 : 還說 要不是為了工作 就要拿滅火器. 近期這些話真的影響我很深..我下班回家只能對我親人哭訴. 已經深深影響我的心理 , 導致我都不想上班. 曾想看心理醫生,不知是否已經影響我的心理. 煩請詢問 , 我是否 有法律管道,可以解決與同事之間的問題. 主管不想處理 ! 因我已在這家公司上班3年.不想因為這些事,而讓自己離職. 損失自己的權益 , 根工作薪資,年資.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 、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第20條規定: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惟仍得視具體情形加以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ang您好,
1. 倘若僅有這些對話證據,要裁判離婚會有困難。建議您先按兵不動,蒐集更多證據再提起離婚訴訟為宜。
2. 按民法第1052條,可構成離婚的是由包括: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您好!
我常常在網路上部落格、論壇瀏覽文章。有時看到有趣的文章或消息,會在臉書上轉貼做分享。轉貼時我只要做貼上網址的動作,臉書自己就會將該文章的標題、圖片、部分內文一起顯示出來。也會自動建立超連結、顯示出處網址。最近有朋友跟我說,如果我不先跟PO文的人取得同意,對方可以告我侵犯著作權。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他在論壇或公開的部落格PO文不就是願意讓大眾看? 我轉貼分享讓別人看到有不一樣嗎? (我有爬文看到過「單純轉貼超連結不會造成侵權」的說法。雖然在臉書轉貼圖文會被顯示出來,但那是臉書平台的功能,並不是我複製貼上的,也是我的問題嗎? 而且臉書有附出處連結,應該不會造成文章是我寫的誤會吧!)
如果這樣會有侵權問題,那網路上的分享機制不都有問題了? 煩請解惑。
ps: 我轉貼的只是別人PO出來一些產品使用心得或新品開箱文一類的內容。不是什麼小說、全片電影那種可能有著作權問題的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一定,您可待檢方之通知,是否傳您開偵查庭,惟您似可主張刑法第311條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是否會成立還是需要檢察官調查後去認定是否決定起訴 2.你單純還是主張並非針對特定人所發就好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請問在臉書上PO以下狀態.是否不妥或者惹來麻煩...?狀態為...敬告所有參選人:台灣百姓的理智與抉擇.不容低估與踐踏..這是不對的..要.您就畢恭畢敬出來做事.沒有誠意就請您包起來.回家吃自己.謝謝!
1.看起來應該是沒有針對特定人所發 內容也沒有明顯侵害他人名譽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2/19日 我再網路虛擬寶物交易平台進行購買帳號的動作,一切依照程序,很快完成交易動作,事後,此遊戲需要 信箱 臉書進行登陸,我發現 臉書被檢舉導致不能登入,向8591(交易平台)官方聯絡,向賣家尋求幫助,賣家說他沒有義務幫助我解決。 Q1:請問買完東西 賣家 不需要負責 任何的售後服務嗎?
另外我購買之前 向他確認 有沒有使用過外掛程式(使用會被鎖帳號),他說他沒有使用過,如果我購買後 沒有開任何外掛程式,就被鎖帳號,確認後是開外掛程式.
Q2:請問這算構成詐欺嗎?
Q3:購買後再遊戲裡面更動了裡面的東西(價值增加),現在賣家如果說可以退款,我只能要求原本購買的價格嗎?
還有我是學生,如果要解決這個問題,有沒有不到警察局 就可以完成的方法?
我前女友的表姊.假冒我前女友用臉書通訊軟體.向我騙取新台幣5萬元
假冒成我前女友說他向他表姊借了5萬.利用我對我前女友的感情要騙取金錢
還把他的銀行戶口給我.叫我匯錢給她.事後我有發現是他表姊假冒的.所以這5萬元沒有被騙取成功.但是之前以經有被騙取了將近30多萬不等的金錢
因為都是當面把錢交給他表姊的.像這樣子提告機率大嗎?
之前的對話記錄只有提到.他表姊告訴我.我告他 他頂多把錢還我 沒什麼
但是我知道他根本沒錢還 但是這一次行騙5萬的對話記錄我全都有留下來
包括他有說到 幫他最後一次 像這一些對話 可證明他不是第一次行騙我嗎?
像這樣子我可以提告嗎? 之前我前女友媽媽中風 家中的奶奶因為高齡85歲
沒辦法行走.後來被社會局緊急安置在醫院.我前女友表姊向親戚收錢說他要負責照顧
結果打電話來也是利用我對前女友的感情.說的很可憐請我幫忙
後續因為被我拆穿他的一人一種說詞後 他卻理直氣壯的跟我說
他又沒逼我 是我自己要去的 我去照顧他們自己的奶奶 連續照顧了一星期
每天早上出門 將近晚上12點才回家 高雄 屏東 每天來回的跑 還向公司請假
他奶奶的尿布 所有生活用品都是我一手包辦 並不是在意做了這一些事情
只是對他表姊 甚至我前女友的行為 真的感受到憤怒 就是經由這次 發現了
他表姊所對我說的一切都是為了騙取金錢 沒一句真話 像這樣子
如果我前女友都知道情況 我能連我前女友一起提告嗎?
幫我解答一下 感激不盡
我拆穿之後一直接到威脅電話 我有去報案了 本來只是想讓他表姊知道我以經報案 能夠讓他收斂一點 結果確是變本加勵
有用臉書傳三聯單給他看 結果忘記上面有我個資 他表姊卻把我的個資直接po上臉書 現在不是都有個資法嗎?
並且用臉書跟我說 叫我小心小孩子 如果我讓他看見 不是他死就是我死
請問像以上這兩點 可以提告嗎?
請問ㄧ下一開始是我跟一個男生交往後來他跟我分手之後發現他跟另外一個女的交往,我很傷心很難過的過自己的生活,後來我發現她是第三者,有的時候那個女生會突然罵我一些另我不舒服的話我都不理會,而慢慢的他們的感情不穩定每天都吵架我前男友一直要跟她分手她都說不要不然就是威脅他說要自殺說不會放過你的話,我前男友開始會來找我會偷偷跟我聊天他說他後悔他還愛著我等另我心軟的話,他說他真的離不開那女生因為很可怕跟她分都不要,有ㄧ天下雨天前男友來找我,去了汽車旅管休息,被那女生知道了,很生氣的在臉書罵很難聽的話而且還指名道性,有人回覆她,她也直接毫不避諱的說出來讓大家覺得我是不好的女生,請問我這樣可以報案媽?是ㄧ定要20歲才不用家長媽?我今年6月才滿20所以我還算19歲媽?如果她反而回來告我這樣我會怎麼樣媽?我的名聲已經被她毀了,她一開始也是第三者我也沒有任何言語。請問我可以告她什麼+或者用什麼方式警告她?我也不想搞的這麼難看
律師大人你好 :
內容是這樣的,我與朋友口頭協議要合夥,公司負責人的名字是他的媽媽(癌症第二期住院中),他是實質的負責人,我只負責部份項目的營運,所有的付款與客戶合約的簽訂等,都是他媽媽的名字。口頭協議時說,我只就負責一個項目的營運,是我4他6拆帳,其餘公司營運的項目,我只提取營業額的5%做為收入。當初擬訂的草約內有競業條款,限制我一年內不得在台南高雄屏東等地做相關的工作(公司設立於高雄),但並沒有對應的補償方式,只有說如違反要賠30萬。但事後開始合作時(去年的三月底),他絕口不提合約,詢問了三次都不了了之,所以最後一個字都沒簽,就開始合作了(我從中部搬家到他家透天的4樓,他無償讓我居住),過了兩個月,發現分紅時的金額比例與當初草約上說的不同,他說他沒那麼多錢給我,而且我覺得我就住在他家,剩餘的金額他也不敢賴帳,所以我認為以與當初的草約不符了,就也沒再提合約這件事。
問題點是,去年5月他經由公司的網站,接到一個客戶的來電,客戶欲施作的項目是我負責的專項(他不太懂這個項目),所以朋友帶我一起去接洽那個客戶,因剛開始合作而以,公司的對外窗口還是他,但他忙於私務,拖了三個星期才回復客戶,導致客戶大發雷霆,之後他就將這個客戶交由我去處理,我本著服務的態度,雖然生意做不成,還是幫客戶提供專業的建議後,請客戶另請高明。
然後過了兩天,因對公司營運的熱忱相差太遠,我與朋友口頭請辭,我們協議,我將手頭上的項目做完,其餘進行中項目的營業額5%也照付給我,然後就各做各的。之後朋友新接的案子(不管是任何項目),都不用找我一起做,也不用分錢給我。朋友當天就在臉書上回覆我,並說他要PO出徵才的訊息,他於一個小時後在臉書上PO出徵才的訊息。
又過了幾天,當初大發雷霆的客戶又打電話給我,說他們還是想請我來施作,我告知我已與我朋友拆夥了,如想請我朋友的公司來承接,就要打電話給我朋友,但客戶覺得我朋友的服務不積極,覺得我的服務跟專業比較好,所以仍選擇跟我個人簽約。然後經過一陣子細部的討論,我於一個月後與客戶簽約。
過了三個月後(這時我仍在處理之前未處理完的項目),我朋友侵入我的房間(因我住在他家透天的四樓,但他當初說房門的鑰匙不見了,所以我沒辦法上鎖)翻我抽屜,拿走我與客戶的合約,並將公司及他家中的門鎖換掉,說我背信還要我賠30萬,然後我手頭上快做完的項目與其他項目營業額的5%,這些利潤的錢也都不給我了(約20萬),當天晚上11點半就趕我出門,強迫我搬走,因他說的言詞鑿鑿,我不懂法律又害怕被告,所以只好搬走,他隔天又發一封訊息來說叫我積極出面處理,且經由我與客戶的合約書內記載的個人資料(姓名與身份證字號),發給全部的廠商,說我私接業務且已進入司法程序,要告我背信及詐欺。我就說我要問問律師,他就直接去派出所報案了。
我已去派出所做過筆錄,且已經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了,上面說我是被告。
這件事已煩惱我許久,也讓我借錢過年,他卻逍遙出國,哀。
請問各位律師,我這樣會被判背信罪嗎?會不會背了前科又要賠三十萬?
總覺得他有一點點像一個作奸犯科的人?▂?
該不會是想紅吧ㄎㄎ!! 20 小時前 · 讚 許榮義 喔 我好想紅 快報警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你還是去插你的動漫人物八 自從你換了頭貼後就讓我失望了 20 小時前 · 讚 · 2 許榮義 阿 你不是腳開等我插 20 小時前 · 讚 陳士謙 許榮義你知道你這是性騷擾加網路霸凌喔~ 20 小時前 · 讚 簡薏欣 沒奶沒臉你跟人家紅甚麼 20 小時前 · 讚 許榮義 別只會說 要告快去 20 小時前 · 讚 許榮義 還是女人也只會用嘴說 看來不只是男人了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沒事自己跑來說要插我 看你頭貼動畫人物很帥想說奉陪一下 沒想到王出現了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哪個女人說要告你阿 20 小時前 · 讚 簡薏欣 我只能說 告你浪費金錢又浪費時間 可能我都需要看一下眼科了 大叔啊你快把你的大頭貼換掉 眼睛有點痛?▂? 20 小時前 · 讚 簡薏欣 你懶趴太短了 要插不會自肛喔ㄎㄎ 20 小時前 · 讚 許榮義 簡薏欣 不要以為你多好看 四眼女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哈哈哈哈阿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Edel Weiss 來看戲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欸 你分享到哪個分享團 介紹一下喔 20 小時前 · 讚 · 1 簡薏欣 總比你好看點ㄎㄎ 不知道是多長了幾顆屁眼還雞眼自己插不到 不會去肛你爸ㄎㄎ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Chien En 你順便 Meow Cat 轉移陣地 詹茗凱 來 20 小時前 · 讚 · 1 Edel Weiss 陳八卦叫我來看戲就只為了一個長得像外勞的人? 20 小時前 · 讚 · 1 陳八卦 . .. . 20 小時前 · 讚 Edel Weiss 幹 他明明就是外勞 20 小時前 · 讚 陳士謙 哈哈到哪都被開砲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我好想標記到99+ 可惜我朋友不多OAO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Weiss Edel 人家休假 體諒一下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 ㄟ 我還沒看夠 20 小時前 · 讚 Edel Weiss 瑪莉楊想我嗎親愛的 20 小時前 · 讚 Chien En 為什麼可以這麼不要臉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想阿啾咪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Edel Weiss 淦 別對我妹妹亂來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布丁姐妹花 20 小時前 · 讚 Edel Weiss 麻痺 他是我寶貝 20 小時前 · 讚 Edel Weiss 瑪莉楊不要跟外勞太計較 他們聽不懂中文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陳八掛 這次的戰神不簡單 血很多 又硬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我們說好合體之後要拍全世界 最性感的照片耶 20 小時前 · 讚 陳士謙 Chien En專門玩充氣娃娃的都不需要看臉~ 20 小時前 · 讚 · 1 簡薏欣 說一下你住哪 方便我找你阿 順便帶隻馬給你看甚麼叫屌ㄎㄎ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阿姨 戰神 已沉默 20 小時前 · 已編輯 · 讚 · 1 瑪莉楊 難得那麼猛的戰神不請自來 當然給點面子 20 小時前 · 讚 Chien En 你好可憐在那個分享團也被喇叭 20 小時前 · 讚 詹茗凱 尬麻 看蹦蹦哥??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有差嗎@@ 反正阿姨不在呼 看他在那耍白痴 ㄏㄏ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En Chien 到底哪個分享團 拍圖ˇ給我 20 小時前 · 讚 Chien En 密妳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詹茗凱 看戰神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好久沒這麼爽 感謝戰神 陳八掛快拜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最愛妳了阿姨 玩開心點 20 小時前 · 讚 詹茗凱 戰神在哪?? 20 小時前 · 讚 Meow Cat 他媽怎把他生那麼矮 20 小時前 · 讚 鄭文政 陳羿雯終於找到你 20 小時前 · 讚 詹茗凱 毫無聊 沒人說話阿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YOU TO LATE 20 小時前 · 已編輯 · 讚 簡薏欣 瑪莉楊 寶貝 他不回了欸 QAQ 20 小時前 · 讚 林子軒 他好沒水準._.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挖 他換大頭貼了 我的希望萌生了 19 小時前 · 已編輯 · 讚 · 2 Chou Low Low 哈哈我看完都笑了 19 小時前 · 讚 林子軒 他要紅了:) 19 小時前 · 讚 鄭文政 無聊了 19 小時前 · 讚 張鴻杰 XD 19 小時前 · 讚 蔡琮勛 ㄏ查看翻譯 19 小時前 · 讚 劉勵 ㄏ查看翻譯 18 小時前 · 讚 · 1 洪政豐 這是福利 要好好珍惜 18 小時前 · 讚 · 1 蔣幾次 照片是許榮義本人.歡迎轉貼 18 小時前 · 讚 · 1 張啟洋 要戴套嘿 15 小時前 · 讚 亞淵 媽的 這男的嗎? 還是猩猩?
也太醜了 15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洪 我將福利轉移給你
張 哇 傳奇人物到此 一拜
亞 是外勞 9小時前 · 讚 · 1 賴穎學 很邱喔 9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師傅教得好 8小時前 · 讚 王胖胖 你從哪兒遇到的 7小時前 · 讚 亞淵 難怪 一臉髒樣 6小時前 · 讚 鄭文政 哈哈哈哈阿 你知道這篇引爆的點在哪裡嗎 31歲阿伯不敢放頭貼哭哭 哈哈哈 4小時前 · 讚 林子軒 眉毛好像蠟筆小新 哈哈 約 1 小時前 · 讚
照片還被塗鴉 這樣能告他們嗎
對方說他們是合法的運動彩卷經營
總而言之就是把帳戶跟密碼交出去
103年1月一審被判決緩刑
我不知道要不要再上訴二審爭取渺茫的無罪
不知道這裡有誰能告訴我該怎辦
我不知道法官到底有沒有查
ps:這裡如果有人跟我一樣因找工作而受騙的,我希望可以加彼此臉書互相討論,看是否可當彼此的證人來做答辯,如果願意請留下聯絡方式,現在只能團結了!...........
(被騙經過:詐騙集團聲稱他們在人力銀行看到你的求職資料並告訴你現在有一個兼職的機會而會跟你說一期12000依此類推之類的話,並說他們是做線上投注運彩卷(合法經營)會給一個網站,並且他會留下他的聯落電話和名字,需要你的帳戶和密碼帳戶最好是空的,利用聊天室如:及時通或line.....,叫你以郵寄方式寄黑貓或大白鴿上面註明卡片或任何名稱寄到他要的地點,如果以上跟我遇到一樣的狀況表示我們遇到的是同一個詐騙團只不過他打電話地址跟一些東西稍作修改,希望以互加聯絡方式!)
回覆 司法還我清白 的發言內容:
深藍色短T+卡其色長褲+手拿一只包....感謝你幫忙 ^^
joakim266@yahoo.com.tw
大大可以用雅虎寫信跟我說情況嗎 我也是受害者 6月4號要第2次去法院了
主要訴求:1.登報澄清及道歉 2.索回該得年終獎金
事件概訴:本人為保母,受托一名幼童兩年多,托育時間8:30~16:00,由外婆帶回,一天突然提早接回,接回時間約14:00左右,到了晚上將近20:00家長來電詢問孩子當日情形,並說孩子膝蓋有傷,於是前往關心,隔日保母系統與社會局來我托育場所了解,保母系統社工老師平常就有家訪,所以了解我對孩子的關心,而且訪視後社會局也表是我的托育狀況並無不良,之後家長以照顧疏失為由停托,並將年終獎金扣除,還於臉書上散佈孩子的傷是保母造成之類的言論,甚至托育兒的外婆以言論向左鄰右舍宣傳,此行為已破壞個人聲譽
問題:
1.我是否可以加重毀謗控告家長?
2.年終獎金是合約上約定的,我要用什麼方式追討回這筆獎金?
母親於我大學時先逝,因為當初資料都是哥哥在處理,我也僅剩這個親人,所以當初對於遺產的分配都是由他在做處理。
現在已經過了7-8年,前半年我哥哥說我那邊還有百來萬的遺產(不知道是存款還是保險)在他那邊,因為父母當初設的網路銀行有共通,而我也不知道我有這一筆存款,就被私自拿去動用,現在我要追討,哥哥卻說除非我願意當保證人把房子給他抵押他才有錢還我(共同持分)[哥哥最近直接寄文件來要我簽保證人,也沒有當面對保,這樣不算違法嗎?],我不願意,哥哥竟然告知說他把錢部份拿去借親戚、部分自己挪用,說借親戚的要我自己去追討,我現在只有臉書跟通訊軟體上有他告知欠我錢的對話紀錄,我有什麼方式可以把錢要回來。
我想問是否可藉由民事法庭私下調解(因為哥哥說他把錢都拿去投資,我是否可以要求他要獲利了結),因為我父母都離開,我只剩下這個哥哥,我想當面找哥哥談,可是他卻不願意出面,只跟我用電話談。
律師們 你們好. 我的帳戶被人當人頭戶使用,事情經過是這樣.. 在臉書上遇到一個女生,她說要從高雄上桃園找人,問我能不能載她到市區。 我心想 司機 沒關係反正也閒閒。到桃園後 她說她身上沒剩多少錢,她也沒帶到提款卡,問我能不能借他帳號,好讓她阿姨匯錢過來。當時我沒想太多,心想:錢匯到我這,我不吃虧,就答應她了。 這天大約匯了三千,我也領出來拿給她。後來過一個禮拜左右,她又來桃園,一樣也是說阿姨匯錢過來,問我可不可以幫她領,我也答應了。這樣前後共三次 每次金額大約三千至五千。之後就不常連絡,連臉書都刪除我,我心裡: 沒關係反正不缺這朋友。 一直到今年1月初,我要去領錢 繳我的貸款。卻發現帳戶不能領錢不能查餘額。問了郵局人員才知道,我這帳戶被通報為警示帳戶。這幾天我一直再跑警局,想趕快結束此事,但不知道怎麼證明自己根本不知情... 那女生的臉書還在但好像沒在用,手機已停用(號碼有留),臉書跟LINE的對話刪了大半(但有講到阿姨匯錢過來這些事),還有她入住的旅館應該有留下身分證。但她的名字那些我都不知道...事發日期是在11月初中,正確日期不太記得。 請問警察會幫我查嗎?還是做做筆錄就要我等法院通知? (警察好像都把我幫嫌疑人,一開始還以為我賣帳戶)。 請問這部分刑責是? 我該怎麼收集對我有利的資料,好讓自己免於刑責?
我15年前買了房子
一買~~就借給我弟弟住
15年之間沒收過他任何房租
也沒打過任何租賃契約
現在我需要房子
請他搬~~他不肯搬
還臉書跟我朋友傳訊息說
未交屋前私自進入~在刑法上屬於私闖民宅~~在民法上房屋租賃~未打契約~形同永久居住
台灣真有這樣的法令嗎
我該怎麼辦才可以請他搬走
~~~~~~~~~~~~~~~~~~~~~~~~~~~~~
已經周旋了兩個星期了
他說他搬清了~~就是鑰匙不交給我
說甚麼他不欠我~~要算清十幾年的房租給我~~然後要我清點後~~要我畫押簽字後~~代表他沒欠我~~然後才願意給我鑰匙
我可以請開鎖的會同大樓管理處的管理委員自行開鎖進入嗎
這樣我會有甚麼法律上的問題嗎
我說他侵占~~他說要告我毀謗~~因為他要付房租給我~~所以不算侵占
還說我若自行開鎖進去~~要讓我死的很難看~~請問我這樣會觸犯哪一條法令嗎
跟他約時間~~都說沒空~~所以我覺得好煩~~才想自行開鎖進去
因為是弟弟~~不想太難看~~能不用法院就想說不用~~才想說他說搬清了~~那我就自己
請開鎖的進去~~然後把鎖換了~~但又怕他耍爛脾氣~~然後又鬧又破壞房子的
然後他又恐嚇我~~說要讓我死的很難看~~所以我才想說~~先問一下~~我自行開鎖進入
這樣是否有觸犯法令~~~再來做選擇~~看是不是要走法院~~
因家庭經濟狀況已經不是很好了,大伯夏天吹冷氣天氣天氣冷了,又馬上開暖氣吹,家人多次勸告都沒改變,所以我在臉書上PO:「從來沒有看過這麼自私的人,長輩都沒有暖氣得吹了,只有兩個人還吹一整天」。
因為這樣大伯後來也在臉書打了一篇動態:
幹你娘勒~!!我越來越火大了!不把我這大哥放在眼裡沒關係呀!妳在靠爸靠夭看看也沒關係呀!!對妳客氣妳當應該那就來吵來玩妳是在算啥小 嫁進來的是在憑那一點教訓我 妳是算老幾 要fb來講就來講 不爽妳就回妳家 在我家雞拜搖擺啥小!我又不是在靠妳家吃穿~幹!妳她媽自己摸著妳良心講妳進門到嫁進來 我是那裡對妳不好 對妳客氣當妳是我弟妹對妳客氣妳跟財億吵架也是站妳這邊幫妳罵財億 幹阿現在卻讓妳爬到我頭上灑尿 馬的
不好意思,我不是律師,不過前幾天,我也在網路被人公然污辱,一些報案經驗跟你分享。
首先,將網頁拍圖存檔,一張原始圖檔,不要作任何的塗改,而且以拍到整張fb網頁為最好,不要去作任何的遮掩,對話的上下文也要拍入。如果需要作標記,例如想要畫線以方便警員或檢察官觀看,就另存一張塗改的版本。
fb就是一個公開場所,所以的確是公然污辱沒錯,雖然他沒有指名道姓說是你,但是,他在文中有提到「弟妹」,他的弟妹應該就是你一個人吧? 所以說,除了說你,就沒別人了。
所以請趕快拍圖下來當作証據吧。
至於按讚的人有沒有罪不知道,你可以仔細看看該文下面的回覆,如果有不雅.污辱的字眼是針對你的,雖不是你大伯說的,我想也是可以告他們公然污辱的吧,這一點還是請律師大大解答一下^^
在臉書上,有人貼上我的照片,並在我的臉部貼上bitch,將我的臉擋起來,但是我一看就知道是我,並且感到非常的不舒服,想請問,我想告對方可以嗎?要告的話需準備些什麼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