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小伶 104-12-31 14:31
我家洗衣機被盜用,我想要打公告告知想請問一下公告要如何打,還有觸犯那種刑法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01 21:58

其實只要抽象寫個「將依法追究一切民刑事責任」就可以。

Max 104-12-30 16:55

親愛的律師您好:

我大概簡述一下案件內容,請您幫忙謝謝!

在2014年,我接到國泰世華銀行電話來催繳信用卡費,後來問出有三筆欠款都是刷保險費,但是被保人我完全不認識,一問之下是我前妻盜用我的信用卡去刷的,因為欠繳太久導致我所有信用卡被停用,現在變信用破產,另外我問銀行為什麼我都沒收到帳單,銀行說我有更改過地址,後來我問前妻,她說國泰世華有一陣子是提供線上變更個人資料,她就把我的聯絡方式改成她的,就這樣我當了完全不認識的人的要保人信用卡全部無法使用,我想要對前妻提告,請問我該怎麼做,該準備什麼資料,請您幫忙,謝謝!!

你好:

前妻可能會構成竊盜罪、偽造文書罪、詐欺罪,可向警察機關、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若前妻不願意賠償損害,起訴後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 信用卡發卡銀行應該會有處理盜刷之機制,可以撥打客服專線詢問,若有必要將來可以提供起訴書或判決供查驗。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30 17:34

您好,

 

1、您前妻的行為刑事部分已涉及詐欺偽造文書等刑責,可蒐集相關證據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2、未來民事上亦可對前妻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包含將盜刷之款項予以返還。

 

3、銀行是否有未盡善良管理人責任,未與您本人確認信用卡訊息,將來也可考慮追究銀行疏失

 

建議將相關資料、證據備齊,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維護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30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前妻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30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前妻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ulien 104-12-30 14:00
律師,您好, 今天收到通刑事警察大隊通知書 案由:著昨權法 案件 應到處所(保二刑大偵三對) 注意: 一、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依法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二、應帶本通知書及國民身分證準時報到 三、得選辯護人,偕同到場。但應提出委任書狀 四、此通知書不收任何費用電話去詢問了,是之前網拍的一張圖片違反著昨權法。 在該項物品,我使用了3張相片,2張外包裝圖是我自己照的, 因商品未拆封,商品內部照片我用網路上捉的。 現在好像是台灣的經銷商說我盜用他們圖片, 請問我現在應該如何處理?還有我並沒有賣出該商品及遭網站下架。 請問去筆錄時應注意什麼?這應該私下和解還是上法院比較好? 謝謝回答

你好:

可能會涉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91條之1之罪。 若只有圖片而重製光碟,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告訴。 若侵害著作權之事實明顯,而無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可以考慮與告訴人和解,一併解決民刑事紛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警方仍會依程序製作完筆錄後,移送給地檢署,可以與對方談和解,若有和解成立,則應請對方一併撤回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樂 104-12-24 13:17

各位好  小弟最近 因為 LINE 大頭照片遭人盜用

由朋友轉述得知 有人使用我的大頭照在LINE群組跟人聊天

小弟我本身是經營一間小小的汽車美容工作

對方取的姓名也跟我的外號一樣  在群組內跟人聊天 聊天內容跟我工作有相關的事情  

也取用我本身自己拍的完成品照片

這還是不打緊  他也取用別間汽車美容的照片

由於照片流傳很快  我所說的別間汽車美容 他們也發現施工圖遭盜用

但那個盜用者所用的大頭照是使用我的照片  

我有跟那個盜用者取得聯繫  他也將照片去除  並跟我道歉

他也有跟另一間汽車美容業者道歉  但對方不接受

那個盜用者 自己也承認 他使用的LINE 是使用電腦創設的 

所以一點資料都沒有 我有去找過電話 等等資料可是都是空白

等於這個帳號根本是虛設的  重點都是簡體字 

像這種國外的帳號 又是虛創的有可能追查的到嗎  

對方可能知道出問題了 直接連帳號都刪了

留爛攤子給我  

 

由於另一間汽車美容業者 現在一直說是我去盜取他們的施工

並把我的照片放在網路上 說是我盜用他的圖片

目前我本身以向當地警察機關備案

請問我還能做什麼自保

請問像這種情況有辦法將盜用者找出來嗎  不然我沒辦法證明我的清白

能否查得到對方的資料,以技術角度而言,電信單位是可以查得到一些對方註冊、登入IP、時間及區域的資料,可以佐證你並非侵權行為人。

另外,從你本身的權益來看,對方的行為構成偽造私文書著作權重製罪等,你也可以對其提起告訴,請求警察機關進行調查。

小樂 104-12-24 15:39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能否查得到對方的資料,以技術角度而言,電信單位是可以查得到一些對方註冊、登入IP、時間及區域的 ... (恕刪)

我有像LINE官方申述  由於對方是使用海外伺服器 又是浮動IP 並未留下任何資料 LINE官方說 他只能將此帳號封鎖 這樣是否就沒辦法了?

104-12-18 17:38

您好,不知選填什麼標題和問題標籤,若有誤請見諒。

先描述狀況,

我11月中在露天拍賣上購買商品,

我照著露天規定的交易流程匯款給賣家,

結果賣家以不接受匯款為由拒絕出貨,

後經討論過後賣家決定退款給我們,

當時說明需一個禮拜工作天,

一個禮拜過後我仍未收到款項且與賣家失去聯繫,

雖說是失去聯繫但只是賣家單方面不理會我,

看他在露天的賣場還是有跟其他買家有互動,

唯獨我的留言不理會,

甚至請友人加對方LINE,

一開始還有對話,

但知道友人是要向他詢問我的退款問題後立刻消失,

向露天申訴,露天暫時將他的帳號停權,

但又看到他以其他帳號繼續販售商品....

以上是我當初遇到的狀況,

後來我有去警局報案,

報案後幾天我又再次向露天申訴,

露天給我的回應是該帳戶疑似被盜用

露天願意退費給我,我也已經收到款項,

我的問題是,

關於報案的部分我需要再補什麼資料嗎?

若想撤銷該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8 17: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員警陳報收到退款的資料,並且表示不願再追究即可。

2、不過因為詐欺屬於公訴罪,所以程序上還是會移送到地檢署去,到時後免不了要到案說明一下。

104-12-14 20:53

台灣故宮未授權《谿山行旅圖》、《富春山居圖》及《早春圖》等數十張圖遭北京故宮盜用並出版為畫冊,而該出版品上的「台北故宮博物院」名稱,也未經故宮同意就矮化台灣“國立故宮博物館”。->請問這違法了哪些侵權條款?

故宮調查,淘寶出現了多種故宮侵權產品,除了各種「朕知道了」紙膠帶外,還有「翠玉白菜」、「肉形石」等仿冒的週邊商品。->請問這又違反了哪些侵權條款?

請幫我解開疑惑!到底是侵害了哪些智慧財產權的權利,也請幫我附上違反的條款,謝謝!

 

布丁 104-12-15 12:12

問題不在有沒有侵害台灣誰的智慧財產權,是這個問題無解...

台灣著作權法是告訴乃論,沒有人提告,法院、檢察官不會去管這種事

主管機關故宮,館長好像也沒有提告的打算,立法委員不滿的就是這一點..

 

台灣商標法是公訴罪,仿冒品如果有用到故宮商標,故宮商標也有向台灣經濟部登記

就不需要有人提出告訴,但是,仿冒品買賣發生地在對岸大陸

台灣法院、檢察官完全拿這件事也沒有辦法..


大陸著作權法跟台灣這邊不一樣,他們那邊只要不是很大量,沒有商業買賣,就不構成刑罰

台灣著作權法只要散布仿冒品,就算一毛也沒有賺到,就算只是一張小貼紙也是關1年以下起跳..

饅頭 104-12-12 15:00
我朋友認識個網友 
網友說不玩了帳號免費送他 也說過密碼可以隨意更改 
遊戲沒有綁定改了對方就沒有可以玩了 
他後來登入有發現遊戲寶物可以贈送 
就送給自己的角色 
後來晚點登入也發現對方密碼更改了(這邊可以確定對方已經說謊了) 
隔天這個網友也繼續玩這個遊戲 
現在說我朋友盜用寶物贈送給自己 
有報警了 
現在如果警方找上門如何處理 

我朋友手邊有保留當時對方說免費贈予給他帳號的對話以及可以更改密碼的對話 
這些能夠當證據證明對方是免費送帳號嘛?? 
帳號免費送人了 表示所有權已在我朋友身上了吧?  寶物所有權應該說由我朋友處理吧 這樣帳號原主人報警有用嘛??

你好:

要看到對話內容才有辦法釐清對方的意思為何。

若對方已將帳號密碼給予你,並表明贈與之意思,在你們意思表示相互合致時,贈與契約就會成立,此時你就會變成電磁紀錄的權利人,有權登錄帳號並更改遊戲之內容,包括處分裝備給他角色。

對方明知已將帳號贈與給你仍提出妨害電腦使用之告訴,會構成誣告罪,可直接提出你們的對話內容提告誣告

饅頭 104-12-12 19:54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拿到照片了

不過跟我上面敘事的有點落差

不過對方也有明確表示帳號可以隨意更改密碼並且不會在登入遊戲

(免費送變成免費玩)

可以隨意變更密碼我理解的是覺得

帳號使用權已經到我朋友手上

無論帳號變的如何都是由我朋友處理了吧

以下說對話內容

http://imgur.com/oIottEn

煩請律師看完後給個方向謝謝

在遊戲內也有對話是說免費玩 說他不玩

就不貼上來了

比較主要的對話都是在line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2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對您提出刑事告訴,您將會至警局製作筆錄及至地檢署開偵查庭,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2 2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對您提出刑事告訴,您將會至警局製作筆錄及至地檢署開偵查庭,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答案互相矛盾,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這個部分應該是一個誤會。

二、如果對方提告的話到警局去接受詢問的話還是建議找個律師陪同,因為有時候警方製作筆錄與你說的有出入的話有的當事人比較不敢去更正,光是筆錄沒寫正確就一大堆誤解了,在做筆錄之前跟律師討論一下由律師告知你程序進行事項及應注意的事項,這樣不只是心情上比較不會害怕,也不會因為不懂警方問題背後的意思而遭到誤會…

三、如果是誤會導致的提告,這個寶物原本是對方的,還了可以和解的話儘量就還了和解吧。但是在和解的時候要注意用語,不要自己寫的和解書當成不利自己的證據而被誤會進而定罪,這樣不悶死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遲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冷棄基 104-12-01 12:10

我因為玩某個遊戲的關係,有個簡稱某A的人,對我很不滿一直言語騷擾我,甚麼找到我住那裡在哪上班,要過來縫我嘴巴之類的。或是罵我是狗之類的

後來發現有一個跟我LINE的ID和照片一模一樣的人,跟某A對話,某A再傳截圖給其他人,製造假訊息,合理懷疑就是某A做的,這部分可不可以提告?呂秋遠律師建議我提告違反著作權法,請問盜用LINE的身分可以提起那些告訴?

大概在昨天我收到一個不明人士LINE傳的照片,上面是一張IS處決犯人的照片,犯人頭像被改成我,並設計了一些粗俗的對話,請問這我可以提告恐嚇嗎?有一些跡象已經顯示這個人就是某A

不堪其擾,我能怎麼保護自己的權益,先去報案嗎?

小小忠 104-11-30 19:52

親友透過我家人持我的雙證件及印章僅口頭表示到財產局做「詢問」業務使用,並不會出賣我拿取作私用或違法用途。因朋友表示萬一成功後再偽造土地讓渡書之類的,對我從頭到尾完全不知情的會影響很大,故建議我報案。

結果查到第三人(非親友)未經我同意假借代理我名義向財產局申請購地,警方傳喚第三人,第三人不願配合做筆錄,因為他表示是親友出具有我同意的委託書、證件及私章給第三人使用去向該機關代理我名義申購土地。因該機關多次開會函請我、親友及第三人出席與會,兩次會議我也沒有到場,該機關覺得涉及我權益影響重大,暫緩此案,我得知後,立即向該機關表示我從未委託他人代理申請,爰請該機關註銷申請在案。

警員初步調查:1、第三人表示是善意第三人,是親友持有一堆同意書及委託書,他才代理去購地。

2.資料經查所有簽名明顯非我筆跡。3、親友有至戶政機關申請我的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等資料,且出具的委託書亦非本人親簽或口頭同意。

親友表示是他們偽造我簽名,要我對第三人撤告,否則會涉及誣告,有關誣告部分我有爬文非虛偽事實不構成誣告,我是依照機關提供給我最後申請資料為第三人代理我名義(冒用我名義)提出申請。

總結:請問如下

一、第三人未經我口頭或書面同意是否有罪?何罪?若該第三人無罪不受起訴我是否有誣告

二、親友未經過我口頭或書面同意,偽造同意書及委託書至戶政機關申請重要個人資料及私下將雙證件及印章、戶籍資料、印鑑證明拿給第三人作為使用,是否有罪?何罪?

三、是否涉及以下罪名:?????偽造私文書(委託書)、偽造公文書(申購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向戶政等機關申請相關資料)、??偽造盜用印章(各資料都有我印鑒章)等

四、其他注意事項

你好:

若第三人是受你親友委託,本身並無偽造文書之故意,不會構成犯罪;你是誤認第三人偽造文書,存有誤會,不會構成誣告。 親友會構成偽造文書罪、行使偽造文書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會,盜用印章罪會被偽造文書罪、行使偽造文書罪吸收。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30 23:44

 首先,你親友冒用你的名義簽名涉犯偽造文書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你在已經有合理證據而對該第三人提告的情況下並不會構成誣告。建議你應該詳加了解他們拿你的證件做了哪些事情,再來找律師研究需要撤銷那些法律行為,以保自身權利。

小銘 104-11-30 17:12

親友透過我家人持我的雙證件及印章僅口頭表示到財產局做「詢問」業務使用,並不會出賣我拿取作私用或違法用途。因朋友表示萬一成功後再偽造土地讓渡書之類的,對我從頭到尾完全不知情的會影響很大,故建議我報案。

結果查到第三人(非親友)未經我同意假借代理我名義向財產局申請購地,警方傳喚第三人,第三人不願配合做筆錄,因為他表示是親友出具有我同意的委託書、證件及私章給第三人使用去向該機關代理我名義申購土地。因該機關多次開會函請我、親友及第三人出席與會,兩次會議我也沒有到場,該機關覺得涉及我權益影響重大,暫緩此案,我得知後,立即向該機關表示我從未委託他人代理申請,爰請該機關註銷申請在案。

警員初步調查:1、第三人表示是善意第三人,是親友持有一堆同意書及委託書,他才代理去購地。

2.資料經查所有簽名明顯非我筆跡。3、親友有至戶政機關申請我的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等資料,且出具的委託書亦非本人親簽或口頭同意。

親友表示是他們偽造我簽名,要我對第三人撤告,否則會涉及誣告,有關誣告部分我有爬文非虛偽事實不構成誣告,我是依照機關提供給我最後申請資料為第三人代理我名義(冒用我名義)提出申請。

總結:請問如下

一、第三人未經我口頭或書面同意是否有罪?何罪?若該第三人無罪不受起訴我是否有誣告

二、親友未經過我口頭或書面同意,偽造同意書及委託書至戶政機關申請重要個人資料及私下將雙證件及印章、戶籍資料、印鑑證明拿給第三人作為使用,是否有罪?何罪?

三、是否涉及以下罪名:?????偽造私文書(委託書)、偽造公文書(申購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向戶政等機關申請相關資料)、??偽造盜用印章(各資料都有我印鑒章)等

四、其他注意事項

 

小冷 104-11-28 14:45

因受到詐騙匯入錢進入兩個帳戶,有報案去凍結,之後不久,經過當地警察局聯絡我有一位男性人士說他帳戶是被盜用,我跟他要簽和解書(在我報案的派出所簽)


關於和解書內容我覺得有疑問 該怎麼做? (例如他聲稱是被盜用 但我不相信)

和解書有什麼制式規定嗎?

簽這份和解書要注意什麼事情嗎?

簽完和解書 地檢署能繼續對他上訴嗎?

關於這案子 我之後有要上法庭的可能性嗎?(因為我不太想)

 

 

您好:

1.  詐欺罪是屬公訴罪,只要您已經向警方報案,警方偵案後就會移給檢方,並不會因為雙方和解而撤告,但若對方向警方聲稱帳戶係遭盜用,或是是被友人利用,若檢方採信,可能會指示您與對方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和解,而檢方也可能因雙方和解而作出緩起訴或不起訴之處分。

2.  建議不要輕易與對方和解,若您不認為對方係遭盜用,為避免檢方認為雙方已經和解,作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還是等到案件移給檢方,檢方若認為對方確實遭盜用,屆時再依檢方指示和解較佳。

3.  若您仍希望與對方和解,建議委任律師或具有法律背景之人證替您檢視和解書內容,以利對方能依和解內容來履行。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詐騙集團被抓到願意賠你錢是好事。

二、如果是在公家機關,例如法院或是調解委員會或是警局裡面和解調解是可以考慮的。

三、和解當然是要拿現金,如果對方跟你和解之後不給你錢,然後對方刑事沒事了就不給你錢你不是被耍了嗎…

四、和解書並沒有固定的格式,記得我說的,要拿錢…

五、至於對方是否成立犯罪,我覺得不重要,錢拿回來才是王道。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9 10:01

 建議簽立和解書時,要能拿到現金或者已經匯款完成。詐欺罪是公訴罪,因此您無法撤回告訴,但是如果達成和解檢察官可能緩起訴或不起訴,甚至起訴後得減輕刑度。您可以委任律師為您撰擬和解

104-11-24 19:16

我在別人的賴群組拿圖片(一張商品圖片。一張模特兒自拍)去社團賣東西,有一個人就來私我說我盜用他們公司圖片,問我要和解還是直接走法律,我選擇和解和解金額是對我來說非常龐大的金額…五萬…我還未成年…看到他們留言我也立即刪除圖片一直在道歉…可是還是要賠償…然後盜用摸特兒的照片,他叫我要自己跟模特兒處理,處理不好就是提告,可是我從昨天開始跟模特兒道歉到今天…他確一直已讀不回…我該怎麼辦……然後他們還跟我要個資…說我不給警方一樣查的出來…我那時候很慌…所以立刻給他了…請問他們要我的個資…這是正常的嗎?地址 手機 本名都給他了…很多人叫我打反詐騙專線…我打了…但總結就是叫我來諮詢律師…我該怎麼辦?我很內疚也很擔心…我付不起那麼多錢……

104-11-24 19:38
回覆 縈 的發言內容:

我在別人的賴群組拿圖片(一張商品圖片。一張模特兒自拍)去社團賣東西,有一個人就來私我說我盜用他 ... (恕刪)

我上網查很多案例…很多未成年都是道歉對方就當沒事了…也有成年人只賠償幾千塊…為什麼我的金額如此龐大…我在他們留言當天…圖片就立刻刪除…也一直狂道歉…可是他們就是要我賠…我真的知道錯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不用強迫自己求和解,若真的進入訴訟程序,對您也並非一定不利,尤其您是未成年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佩 104-11-19 23:47

各位律師您好:

今年2月初,接到警察通知被告詐欺,之後去做筆錄才得知,我的露天拍賣帳號在去年10月份的時候,被有心人士利用,拿我的帳號盜刷別人的信用卡買點數,盜刷了兩三千塊。得知這件事情後(因為不常用露天拍賣帳號也很久沒登入),所以我試著登入才發現帳號被停權。

我也寫信向露天詢問為什麼被停權、被告詐欺所以想申請相關交易資料以證明自己沒有盜刷,客服回信說 "您的帳號疑似有被盜用情況,所以將帳號暫時凍結。露天拍賣是個人對個人的交易場所,並非相關檢調單位,我們無法確認會員使用帳號的狀況或安全性。若您有帳號安全上疑慮,建議您到分局以上的單位報警請警方調查。露天將會在收到警方的正式公函協助調查。"

前幾天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的通知,想詢問一下:
1.這個刑事傳票是到地檢署給檢察官詢問嗎?  那詢問中可以有律師在場嗎?
2.目前我可以準備的資料就是,提供自己的電腦IP位址和有跟露天客服的詢問信件,這樣會不會太少? 
3. 檢察官會自動去調閱交易資料時的IP位址嗎?
4.檢察官詢問時,應答中是不是不能有不確定之詞出現(ex:不確定、不清楚等等)? 

麻煩各律師的解答,謝謝你們,辛苦了! 

您好:

一、刑事傳票就是到檢察署接受檢察官之偵察,可以委任律師陪同。

二、若覺得手上證據不足,可以主動向檢察官聲請向拍賣網站調取相關記錄。

阿劼 104-11-16 18:59

想請問 如果將身分證正反面 資料沒遮 直接傳給對方 有可能會被盜用嗎 會建議趕緊掛失 補發嗎

 一、法律上比較危險的是把印章交給別人。

二、身分證沒有遺失卻掛失的話可能會有刑事責任,這個部分不建議你這樣做。

二之二,我查一個判決摘要給你參考:爰審酌被告明知其國民身分證並未遺失,竟率爾使承辦公務員將該 遺失之不實事項輸入戶籍登記電腦紀錄中,而足以生損害於戶政機關對於國民身分證管理之正確性,實有不該;惟念及被告於犯罪後能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酌被告之犯罪動 機、目的、手段、所生危害,暨其生活狀況、素行、年紀及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三、你要看你傳身分證給對方的原因是什麼,要把證據留下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一番 104-11-15 19:52

我的設計朋友,最近遇到一件不合理的事想請教一下各位

A:設計師,此事件苦主

B:店老闆

 

去年夏天,B說她想回家鄉開店,所以邀請A一起打拼

從草創初起到今年6月,A一直在店裡工作

店內的招牌設計、logo設計、名片設計、海報設計4款、明信片設計3款,都是A親自構思、設計的

除了設計的工作外,還有每天開店、煮紅茶、外送飲料、打掃、結帳,

一整天的工作常常都是A一人完成,晚上回去還要趕設計稿,

而B只要睡到中午再去店裡晃晃就好

 

B一直用「一起打拼、一起幫忙,用畫大餅、遙遙無期的未來再發薪水」的方式,要求A不求回報的付出

 

當A在沒有勞健保、沒有薪水、經不起戶頭只有出沒有進,想跟B提白天去上班,晚上來幫忙時,B卻說:抽屜有多少錢,你拿阿,一副A在討錢的樣子。

 

6個月後,A無法繼續接受這種不對等關係,決定離開 (任人利用半年的A也有問題,但是真的有這種對於別人的請求心軟到離譜地步的人)

 

B在A離開後,繼續使用A的設計及在無告下進行竄改

 

但是A近期看到B的採訪影片中對他人格有不實陳述,加上攻擊A的家人,所以站出來聲討自己的權益,希望B全面撤下相關設計,包含杯子、貼紙、招牌、T-shirt、明信片、海報等等

 

但A現在想請B撤下相關設計卻被說是要錢,A還被攻擊說成只是拿筆畫出來的人

 B說:如果A想要設計費,一開始就要說明收費標準,到現在才來談實在牽強,而且他沒有聘請任何人當員工也沒有聘請設計師

 

A本來自認自己也有疏失,沒有簽合約就幫忙設計及工作,所以沒打算跟他伸張自己的權利,但是看到B的採訪影片及B對A家人的態度後,覺得非常失望,無法再沉默下去

 

我們看到A那六個月一心一意的付出,換來的是B狡辯及不實指控和抹黑,實在是為A感到心疼及心寒…,那些扭曲的回覆,不公平的攻擊真的很過分(活該做白工),現在已不知如何回應了…

 

請問我們現在可以尋求什麼方式讓B撤掉有關A的所有設計作品?

 

目前A希望B能撤下招牌、撤出所有相關的設計品,我們是不是要在雙方談判時,準備合約聲明一式兩份給雙方簽名,寫明B不准再盜用A的所有設計(合約要附圖),並以此營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5 20: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相關設計品,因為之前都沒有約定好、也沒有索求相關費用,很難求償

2、不過有關於遭到詆毀的部分,可以考慮提告誹謗罪。

一番 104-11-15 22:2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相關設計品,因為之前都沒有約定好、也沒 ... (恕刪)

目前A希望B能撤下招牌、撤出所有相關的設計品,我們是不是要在雙方談判時,準備合約聲明一式兩份給雙方簽名,寫明B不准再盜用A的所有設計(合約要附圖),並以此營利。


想請問一下律師,此部分可行嗎?
可否要求B簽認此種文件,以後不得繼續使用及竄改A的設計作品
或者

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請B不得再使用A的設計呢??

 

你好:

如果能夠證明招牌、設計品都是你自己創作而具有原創性就可以享有著作權。 授權部分未約定或約定不明依著作權法第37條規定,推定為未授權。 著作權人針對侵害著作權的行為可以請求排除、有妨害之虞可以請求防止之及有損害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已經要求下架而仍然使用及未經過你同意而改作已經侵害到著作權,可依上開規定主張權利。 另對方有可能會涉及著作權法第92條、93條之刑事責任,但因資料不足無法判斷。 詳細狀況還是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一、要證明當初的約定是什麼。

二、這部分要釐清約定的內容及確認證據後再下手處理。

三、最少要搜集創作者是誰的證據,這樣就算無法要求對方不要使用至少自己還能用,不要說自己的作品自己用還被告

四、我也是一個創作者,身為創作者還是要稍微了解一下如何舉證證明著作權這件事。世上就是有山寨…不防不行。

五、證明自己是著作權人是第一步,這個很重要

六、有證據再往後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威力 104-11-15 08:34

各位專家你們好,

本人至賣場購物, 有位銀行的行銷業務專員在結帳處, 慫恿辦一張聯名卡 當時看到聯名卡的優惠內容頗為心動加上隨後有急事要處理, 所以就倉促簽名(沒有很仔細看內容...很怕誤簽)並將身分證拿給他影印 過程中他表現客氣, 所以並無疑慮.... 離開之後, 大概兩個多小時以後, 我才發現身分證影本並無加註申辦信用卡專用的字樣 隨即回去請他加蓋... 但事後想想, 他或許可以在這兩個小時之間將我的身分證影本拿去盜用並且搭配我的簽名 這樣推測下, 不知道後果會是如何? 很怕擔心糊里糊塗簽下本票或是擔保人之類的 ....

還是說這樣的詐騙手法不太可能成立? 

本人感到相當擔心 ... 希望你們能給我一些建議 非常感激 !!

威力 104-11-15 08:23

各位專家你們好,

本人至賣場購物, 有位銀行的行銷業務專員在結帳處, 慫恿辦一張聯名卡 當時看到聯名卡的優惠內容頗為心動加上隨後有急事要處理, 所以就倉促簽名(沒有很仔細看內容...很怕誤簽)並將身分證拿給他影印 過程中他表現客氣, 所以並無疑慮.... 離開之後, 大概兩個多小時以後, 我才發現身分證影本並無加註申辦信用卡專用的字樣 隨即回去請他加蓋... 但事後想想, 他或許可以在這兩個小時之間將我的身分證影本拿去盜用並且搭配我的簽名 這樣推測下, 不知道後果會是如何? 很怕擔心糊里糊塗簽下本票或是擔保人之類的 ....

還是說這樣的詐騙手法不太可能成立? 

本人感到相當擔心 ... 希望你們能給我一些建議 非常感激 !!

回覆 威力 的發言內容:

 

一、契約必須給予三十日審閱期。而且契約內容應清楚標示、公告,若是字體過小,可以主張不受拘束力,但過程中建議有錄音、錄影或有證人,以免到法院時,無證據可憑。

威力 104-11-15 11:52
回覆 陳國瑞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威力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 您好,

很感謝您的回覆與建議, 以後在賣場申辦信用卡時會更注意的!

其實我最大的擔憂是擔心他將我的身分證影本以及糊里糊塗留下的簽名拿去做非法的事情

因此我想請教的是:他有我的那些資料(身分證影本以及簽名), 可以做的非法事情為何? (ex. 被當作是擔保人之類的)

因為是昨天發生的, 我現在該如何自保呢? 

或著我現在該採取哪些行動來避免未來可能引來的麻煩? 還是可能引來的麻煩機率很低? 

還請您抽空給予建議

感激不盡!! 

文麟 104-11-15 05:28

請問律師們我最近遇到一個問題,我之前公司盜用我的照片去做別人工作證我是否可以要求賠償但是我要求的金額度大約可以要求多少這張工作證公司好像用很多年了因為有這張工作證才能去工地上班請個位大律師教我一下謝謝

回覆 文麟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們我最近遇到一個問題,我之前公司盜用我的照片去做別人工作證我是否可以要求賠償但是我要求的金額度大約可以要求多少這張工作證公司好像用很多年了因為有這張工作證才能去工地上班請個位大律師教我一下謝謝

可能會成立偽造特種文書罪,這個部份你可以請求賠償,但是必須舉證證明你所受的損失。這樣的損失不容易舉證,建議提出刑事告訴後,雙方再和解,以求取較高的賠償金額。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5 18: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告訴,但若欲請求損害賠償,必須證明損害及所失利益,且若對方名下無財產,兩手一攤,您也沒有辦法,即使勝訴,也是一張債權憑證,建議與對方協調和解,恐怕比較有實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5 18: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告訴,但若欲請求損害賠償,必須證明損害及所失利益,且若對方名下無財產,兩手一攤,您也沒有辦法,即使勝訴,也是一張債權憑證,建議與對方協調和解,恐怕比較有實益,訴訟須花費巨額訴訟時間勞力費用成本,不建議貿然以訴訟解決,不見得真的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EED7 104-11-13 16:23

這是事主傳給我朋友的私訊內容 :

 

 

你認識seed7吧 叫他不要沒事老爭對我 他愛反我預測我沒意見 他反我他能贏我佩服他 不要跟賭俠只會打嘴砲 之前盜用我頭貼我已經手下流情沒告死他,他要在靠北 要嗎大家出來瞧 不然我會考慮弄死他 別以為躲在網路後就可以沒事 我是跟他有什麼仇讓他這樣爭對 出來瞧啦 之前盜用證據我都還留著 不要逼我 就算沒告死他我也會讓他天天跑法院 你就這樣跟他說 我知道你認識他 在過份我一定會出招了 我都沒去招惹 一直挑釁?脾氣在好的人都會有翻桌的一天 套一句翁李有常說的 要反就亮單 不然都是嘴砲 預測反贏了能幹嘛?

台灣很小的

我當初是看在你出來緩和的面子上我才沒告他的 我律師 證據都弄好了 他也沒道歉反而越來越蕭張 走著瞧

 

 

這裡所說的SEED7  就是我  我想詢問這篇充滿攻擊性語氣的私訊

如果要提告   告的成嗎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只是以私訊方式傳給某一人,則尚不會構成妨害名譽,本件提告難以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秋風天 104-11-08 22:03

    今年(104年5月)銓敘部發文學校說學校組長在其父親公司兼任董事,要學校懲處,不意學校開考核會議時,會議主席教導主任竟曲意包庇,諉稱該組長是在不知情情況下,被其父冒刻印章和盜用身分證情況下兼任董事(其父為董事長,該組長怎可能不知情?),故不應懲處,完全敷衍考核委員提問,還禁止再提問,還要所有考核委員公開舉手表決;考績發布,該組長仍列甲等。

    請問:

一、該組長若是知情,則教導主任是否涉嫌運用職權包庇、瀆職

二、該組長若是不知情,則該組長父親是否涉嫌違造文書?

三、以上涉刑法何罪?可否提告以明公理?

 

 

包子 104-11-06 23:27

請問一下~

被人盜用照片創立臉書帳號

名字也遭人冒用,並且在旁邊註明我是紅牌媽媽桑

是否可以報警處理提告?

是否有構成毀謗侮辱妨礙名譽偽造文書冒名?

我知道對方大概是誰~

但是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是她~

這樣要如何收集證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7 18: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及誹謗罪,不過要提告的話,還是要有可以判斷是對方所為的事證,倘若沒有事證,您必須自行蒐證提供,如錄音錄影等。

2、倘若事後查出對方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創設帳號,則另外涉及偽造文書罪,可以一併提起告訴。

小文 104-11-02 13:31

律師您好,

近日有人在facebook上宣稱要告我妨礙名譽(公然侮辱、加重誹謗),

但他所提出的證據非常可疑,因為我本身在用的A帳號沒有罵過他,

他卻說B帳號辱罵他,然後說B帳號相簿中有一張我的名片照片,因

此判斷是我罵的。請問律師這樣的證據真的有效嗎?因為我那張照片並

不是鎖起來的,有心之人都可以盜用,警察或檢察官會相信這樣的證據嗎?

另外facebook公司因為這種小事就提供就提供用戶ip資料等等嗎?雖說這件

事不是我做的,但我也不希望我的臉書資料被檢警調閱。感謝律師幫忙。


您好: 由於現在社會網路盛行,盜用案件層出不窮,本人也辦理過網路盜用個資之案件,這種網路盜用個資之案件證據是否足夠,必須您本人來所會談提出相關資料,才能妥切了解本案妨害名譽罪是否成立?歡迎來所預約諮詢,預約電話0923866798
小文 104-11-02 13:29

律師您好,

近日有人在facebook上宣稱要告我妨礙名譽(公然侮辱、加重誹謗),

但他所提出的證據非常可疑,因為我本身在用的A帳號沒有罵過他,

他卻說B帳號辱罵他,然後說B帳號相簿中有一張我的名片照片,因

此判斷是我罵的。請問律師這樣的證據真的有效嗎?因為我那張照片並

不是鎖起來的,有心之人都可以盜用,警察或檢察官會相信這樣的證據嗎?

另外facebook公司因為這種小事就提供就提供用戶ip資料等等嗎?雖說這件

事不是我做的,但我也不希望我的臉書資料被檢警調閱。感謝律師幫忙。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1-02 16:27
您好: 只要有事實足認該B帳號確實與您有關,就可能會被檢調調查,這點要看檢方那邊掌握的證據資料而定,而如果檢方有確定要就本案進行偵查,發文給FB管理部門,就會有可能清查到你的資料與帳戶。因此無法單用您主觀的資料認定是否有誹謗公然侮辱之情形。
小文 104-11-02 13:28

律師您好,

近日有人在facebook上宣稱要告我妨礙名譽(公然侮辱、加重誹謗),

但他所提出的證據非常可疑,因為我本身在用的A帳號沒有罵過他,

他卻說B帳號辱罵他,然後說B帳號相簿中有一張我的名片照片,因

此判斷是我罵的。請問律師這樣的證據真的有效嗎?因為我那張照片並

不是鎖起來的,有心之人都可以盜用,警察或檢察官會相信這樣的證據嗎?

另外facebook公司因為這種小事就提供就提供用戶ip資料等等嗎?雖說這件

事不是我做的,但我也不希望我的臉書資料被檢警調閱。感謝律師幫忙。


黃國政 (Sam) 104-11-06 01:16
建議您儘速與我接洽,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委任,歡迎您與我聯繫!(我的行動電話服務業者為中華電信)...謝謝!
小文 104-11-02 12:28

各位律師好,

近日有人在facebook上宣稱要告我妨礙名譽(公然侮辱、加重誹謗),

但他所提出的正確非常可疑,因為我本身在用的A帳號沒有罵過他,

他卻說B帳號辱罵他,然後說B帳號相簿中有一張我的名片照片,因

此判斷是我罵的。請問律師這樣的證據真的有效嗎?因為我那張照片並

不是鎖起來的,有心之人都可以盜用,警察或檢察官會相信這樣的證據嗎?

 另外facebook公司因為這種小事提供就提供用戶ip資料等等嗎?雖說這件

事不是我做的,但我也不希望我的臉書資料被檢警調閱。感謝律師幫忙。

一、就個資部分,你可以要求地檢署要保密處理。

二、如果是無辜的人說實話即可。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小文 104-11-02 10:38

律師您好,

近日有人在facebook上宣稱要告我妨礙名譽(公然侮辱、加重誹謗),

但他所提出的正確非常可疑,因為我本身在用的A帳號沒有罵過他,

他卻說B帳號辱罵他,然後說B帳號相簿中有一張我的名片照片,因

此判斷是我罵的。請問律師這樣的證據真的有效嗎?因為我那張照片並

不是鎖起來的,有心之人都可以盜用,警察或檢察官會相信這樣的證據嗎?

另外facebook公司因為這種小事提供就提供用戶ip資料等等嗎?雖說這件

事不是我做的,但我也不希望我的臉書資料被檢警調閱。感謝律師幫忙。


何明諺 (何律師) 104-11-03 10:03
小文您好: 基本上FB公司不會因此提供用戶資料,且聽您敘述, 對方要告您公然侮辱等,尚有一定難度。 謝謝
ceres 104-10-23 01:37

20號,無故收到電信的法務催收單,才知道我的身份被盜用,目前我都沒使用過該電信,更沒有這號碼,於是已先和該電信申請了盜辦申請單,也和警方先備案,也查詢了盜辦人員。看過資料發現她人(我不認識)使用我的雙證做代辦程序,而承辦人員的簽名和代辦一樣的,她偽造文書簽署我的資料。而那張帳單現在已主動被繳清了,想私下和解,為了自己的保障我該如何做較妥?我不曉得她是否會再拿我雙證件影本做了什麼事?(曾經有掉過錢包,因有再找回所以後來也沒重申辦…這是我疏失的地方…)私下和解有比較好嗎?還是為了往後保障還是報案走法律途徑呢(偽造文書)?求助各位,謝謝。

你好:

若你的證件已經遭他人盜用,最好將相關證件作廢,重新補發新證件。 對方偽造簽名及使用你的證件申請門號,已經構成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可以提出告訴。 民事上最好到各地調解委員會調解,經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內容除了賠償你的損害外,主要是要制止對方不得再使用你的證件影本。
VenuGs 104-10-19 18:30

你好,這裡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您。 某位A友借了身分證給B某辦理手機,但是B某卻沒有繳款手機費用。 且B某盜用A友身分證同時辦理多家電信手機,同樣未繳款手機費用
目前A友收到多家電信公司4個多月未繳費單據,這樣要該怎樣處理?

你好:

A可依借名登記關係請求B償還手機通話費,或終止借名登記關係,將手機門號過戶給B,但B是否構成詐欺罪要看B是否自始就沒有繳款的意思來判斷。 B盜用他人證件辦門號可能會構成偽造文書罪、詐欺罪,此部分可以提出告訴。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19 21:06

B假冒A名義辦理手機,致A受有損害,觸犯行使偽造文書罪。對於電信業者而言,被詐欺而交付SIM卡及提供電信服務,B觸犯詐欺得利罪。均非告訴乃論

阿宏 104-10-16 17:17

我在臉書的大頭貼被一個不認識的假帳號盜用

可是他還沒做出任何動作 我該怎麼讓他把照片撤下?

臉書檢舉卻無法阻止他 這已經是第二次了 懷疑是同一個人使用

但不確定他的身分 

沈恆 (沈律師) 104-10-16 17:43

您好!

如果是您自己擁有著作權的照片,對方可能已侵害您的著作權及肖像權,除了可請求損害賠償外,侵害著作權部分還可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瑋 104-10-15 22:00

你好各位律師好:這案子發生經過是這樣的

就是我大哥常常拿我手機看我跟我女朋友聊天的內容 

然後我女朋友知道了 就一時失言在我的臉書上罵我大哥的名子三字經

之後又開我的罵我大哥 然後他事後刪掉了  但已經被我大哥拍起來了

去警察局提告妨害名譽

問題一 請問這樣的話  我女朋友會被起訴嗎?

問題二 她之後也有在臉書上公開道歉 那這樣對案情有幫助嗎?

問題三 她的臉書也有我得帳號 也有給別人帳號 請問她可以說臉書盜用嗎?

問題四  妨害名譽這條罪 檢察官可以查她ip講的是否正確的嗎?

請問她該怎麼做才能得到檢察官的寬容  因為我哥是很不想和解的狀態 

感謝各位律師  希望各位律師可以幫幫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能會成立,建議盡量與對方和解,以解決本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Vincent) 104-10-16 23:15

在他人的版上發表不雅言論,屬於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可以瀏覽之狀態,容易被認定為公開空間,會涉及公然侮辱罪。建議先私下和解看看

美美 104-10-13 08:39

去年有和丈夫協議離婚,協議書中一條寫到,離婚後台北的房子歸他名子,但是有口頭約定是10年後登寄給他,登記以後我可以有正常使用權自由進出,和擺放物品,正常探視小孩等等,如有違反房子過戶回來,現在他自己偷偷拿我證件去過戶,我不知道,而且過戶了就翻臉不認人趕我出去,小孩不給我看,我們LINE裡面有都有相關對話記錄,也有談到口頭答應這一塊,前夫也沒有否認答應過我,我自己什麼都沒有了,自己租房子

1.現在我覺得我是被詐欺才簽合約,想拿回我給前夫的房子,我該怎麼做呢?

2.可以告什麼呢?詐欺,未造文書,侵占盜用印章還有嗎

3.記得有白紙黑字寫下口頭答應得內容是不是對宇拿回過戶給前夫的房子更有機會呢?因為忘記放哪裡

您好:

1.  若已在離婚協議書上將房子所有權歸屬給前夫,他就可以取得房子所有權,但他未經您許可過戶,可能有偽造您的印鑑辦理過戶情形,涉及偽造文書,至於您與前夫口頭協議您可擁有使用權的部分,只要您可提出證明當初您是因為對方同意您有使用權才將所有權歸屬前夫,但房子過戶後就履行承諾,就可向法院提告詐欺罪。

2.  此外,如果您與前夫當初沒有辦理夫妻分離財產制,且您得知前夫另有財產,您可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1.由於離婚協議書內有約定, 以協議書為準

2.使用權的部分由於為口頭約定, 需證明內容, 如錄音搜證等

3.未經許可過戶, 恐有未造文書之嫌, 其它部份端看證據資料而定

會建議您備齊離婚協議書, 相關對話記錄, 如果能找到口頭承諾內容的契約書更好, 將這些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3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未經您同意,自行拿取您印章辦理過戶之行為,可能有刑事偽造文書之疑義,惟若於離婚協議書有載明清楚,則可能有取得授權而排除偽造文書犯罪之問題;若對方惡意阻撓您探視未成年子女,可蒐集證據後,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haoLung 104-10-05 16:08

您好,

 

想請問一下,因為目前我正在進行一件著作權侵權的案件(我告對方),

 

對方是未經由我同意就下載本人拍攝的照片,然後私自在上傳到對方經營的賣場來當產品目錄。

 

不知道這樣的案件,若請您來打,費用大概是多少?

 

盜用的照片五張,五張原始檔案我都還有。

 

另外,檢察官是有撤告的權力嗎?還是他能把刑事案件轉成民事

 

因為他一直告訴我他不會把此案件送出去,若真沒送出去我能提再上訴?或是要求更換檢察官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5 20:0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檢察官倘若認為犯嫌不足或是證據不夠等理由,可以選擇不起訴或是緩起訴處分。 2、費用的部分,要審酌案件位置、目前審理的程度、及我方的請求等,可以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僅能以不起訴,緩起訴或起訴來結案,而您所述的情形,有可能是檢察官在逼和解,民事部分應另行提告,檢察官不會幫您處理這個部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haoLung 104-10-05 15:28

您好,

想請問一下,因為目前我正在進行一件著作權侵權的案件(我告對方),

對方是未經由我同意就下載本人拍攝的照片,然後私自在上傳到對方經營的賣場來當產品目錄。

不知道這樣的案件,若請您來打,費用大概是多少?

盜用的照片五張,五張原始檔案我都還有。

另外,檢察官是有撤告的權力嗎?還是他能把刑事案件轉成民事

因為他一直告訴我他不會把此案件送出去,若真沒送出去我能提再上訴?或是要求更換檢察官

你好: 拍攝照片要有原創性才能主張享有著作權檢察官可能認為你拍攝的照片沒有原創性,所以會作成不起訴處分,你收到不起訴處分後可以在7日內提出再議,在義被駁回可以委請律師聲請交付審判。建議你把完整資料準備好尋求正式諮詢,以免權益受損。
大妞 104-10-02 10:14

我因為求職,被詐騙集團盜用帳戶,現在被警示帳戶,我有出庭3次,但法官問我要不要認罪,我說我不要,因為我就沒有騙人家的錢,後來我收到被害人提起的民事訴狀,叫我賠他1 萬元,我根本不知道有誰被詐騙集團騙,我現在一頭霧水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02 10:26

 

您好

重點在你如何說服法院  您是真的要求職    而非詐騙集團的同夥

建議您提供起訴書律師參考分析

 並委請律師為您辯護或撰寫答辯狀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一、 閣下涉犯刑法第339 條第1 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您雖未實際參與詐欺

財犯行,惟您的行為使詐欺者得以隱匿真實身分,減少遭查獲之風險,有助長犯罪之虞,為維護保障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stanny 104-10-02 08:32

律師您好

想請問 我月初在宜蘭巨匠上課 疑似fb忘記登出

被下一位上課的學員拿去盜用 密他的前女友的男朋友

人生攻擊 侮辱 之類的訊息 而且密完 還把訊息砍掉

導致我這邊都不知情 對方男朋友給我圖片我才知道

上星期有跟那位學員談和解+和解金 本來都說好

可是近日對方又反悔 那我說只好告你了

結果對方還說我恐嚇他 要反告我

我可以用刑法359條告他嗎? 勝算高嗎?

非常謝謝您

你好:

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58、359條之妨害電腦使用罪,建議蒐集完整資料提告,若對方不願意和解,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合法主張權利不會構成恐嚇取財罪。
樂清平 104-09-30 09:08

今年年初 在我擔任某社區的保全時

因為在雨天給住戶方便
放了一部大象計程車進入地下停車場接住戶
讓當時的安全委員看到 因此受質疑為何私放外車入社區...

---以下是我的工作觀---
我不喜歡有人吵架 不喜歡不愉快的工作環境
我希望我跟住戶 跟管委會委員們的關係 大家都可以好好的
我希望我能成為讓大家想起我的時候
都能夠像亂世佳人裡的韓梅蘭那樣 讓人想起來就心裡覺得暖呼呼的
---
因此 我並沒有故意要散播什麼 造成住戶跟管委會的對立及不信任的流言
---
關於計程車那件事 是社區某住戶 她說會 " 好好幫我反應 "
請我把事情經過 line給她 於是我便傳給她了
結果卻沒想到她說的 " 好好幫我反應 " 是這樣反應法
直接散發給各住戶 然後有熱心的住戶將我傳給她的原文
再直接拿給當時的委員們看...
這樣的做法 讓我和當時好不容易經營起來的
與安全委員的良好互動關係整個破裂 也和管委會整個對立...
一刀子捅了三方
傷害了為住戶們的社區安全著想的安全委員
傷害了委員們對我們保全的信任
同時也造成了住戶與管委會的對立

之後
有些住戶覺得我 " 看你平常對住戶不錯 沒想到你是這種人 "
有的委員說 
" 我不想聽 我不想管 你也不用跟我說什麼
我也不想再跟你牽扯到什麼 免得又有什麼在網上傳出來 "

我覺得我很冤枉...
可是跟住戶跟委員的關係 已經回不來的樣子...
我真的沒有辦法忍受
自己好不容易經營出來的工作環境氛圍就這樣僵下去
於是我就跟公司申請調點...
---

離職的最後一天 就剩最後兩小時就要離開時候
我不知道是腦殘還是怎樣
突然想到 現在不是都說什麼 "個資法" 嘛
為了不讓自己的個資流出去 
我想到了會館櫃台有我的履歷表及電子履歷表
想說反正都要離職了 就順便帶走吧

然後 拿自己履歷表同時 因為看到也有已離職的員工的履歷表
就順手拿去丟 我的以及他們的電子履歷表也一併刪了= =
( 哎 我也不知道我幹嘛那麼雞婆 )

然後 就被社區管委會給告了... 
然後 就上刑法了 上公訴罪了 上竊盜罪了 上妨害電腦了...
當時的總幹事檢察官說 他沒有授權我使用會館的電腦
說我盜用社區電腦帳號密碼
---
可是我會知道帳號密碼是因為那時候每星期二
我們保全要顧會館的櫃台 當然要知道帳號密碼 不然要怎麼登入
---
而且要看監視畫面 / 或有急事必須緊急聯絡住戶 / 曾經發生過家裡水管爆掉一直噴水 但家裡卻只剩老爺爺老奶奶在 必須馬上聯絡屋主回來啊 )
---
而且帳號密碼是上一任總幹事在的時候就知道的
結果總幹事卻跟檢察官說 他從來就沒授權我們保全使用...
那幹嘛還叫我們開電腦顧櫃台!?
---
我也不知道以後會怎樣
就因為履歷表 又是竊盜 又是公訴罪什麼的 無法撤銷...
我都不知道我還有未來嗎!?
---
我現在終於知道
為什麼當我在跟住戶要line跟手機號碼時
同事都笑我傻 說不需要 說幹嘛自找麻煩
有郵件 對講機通知不到就通知不到
今天沒人接 還有明天後天…

擔心對講機打過去
會驚擾到家裡有小嬰兒及養狗的住戶…
還用自己的私人號碼傳短訊通知……

至於下雨天…行動不便的住戶…
計程車什麼的……
早知道我就直接照社區規定該怎樣就怎樣
反正總總總總都是我的錯就是 我幹嘛那麼雞婆呢 唉...

我總以為 我在擔任保全服務社區的期間做的不錯
管委會應該會放我一馬 原諒我的一時糊塗
可是沒想到 在面對檢察官詢問的時候 主委卻還是堅持要告我時
才驚覺到我跟管委會的關係有多麼的惡劣...
這樣的結果... 真的真的令我萬分心灰

現在 案件已從檢察官往上遞交 將由法院做判決
都成年人了 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這我無話可說
但我真的只是一時多想 順手丟 順手刪了...
就因為履歷表... 留下前科記錄... = =
---
祇是 一直覺得不甘心的是 關於計程車的那件事 真的感覺好冤好冤... 
---
吃上官司 工作沒了 家人不諒解 心情很低落 不知道該找誰訴說
沒有一技之長的我 又沾上人生污點 不知道以後還能做什麼 茫然...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老百姓 104-09-28 11:45

請務必給我一些指導
一組身分證下 可以綁定6組遊戲帳號a b c d e f 我和甲人購入了a b c(協議不用切結書)約半年後因要查詢帳號c密碼 a~f帳號僅僅差了一個數字 造成帳號c 打成帳號d 誤將甲人的d密碼修改掉了 深怕甲人緊張我主動登入帳號d尋找甲人並且無移動甲人帳號d的遊戲道具等資料 等了好幾個小時有個自稱甲人的聯繫上帳號d的角色因為我當初購買有和他拿 申請帳號人姓名 和身分證字號 因此和他進行了身分確認 確認無誤於是將我修改的帳號d密碼交給甲人 不料帳號d密碼歸還於甲人之後 他卻修改了我abc的登入密碼由於我也知道帳號的申請資料 於是和甲人比速度 我先把6個帳號密碼全部改掉 這樣甲人即無法在修改 除非拿著雙證件去遊戲公司辦理 但我並沒有向甲人購入def帳號 也並未拿取abc的切結書 就私自修改了他def的密碼 是為了保護我另外abc帳號的權益
這時甲人提議我買斷此組身分證所有帳號使用權(即A~F)並承諾給我切結書 此時我要求甲人先使用RC通訊軟體拍身分證正面給我看(也確認了此組身分證為真實身分註冊) 協商後以4000元ATM交易
ATM轉入錢甲人給的帳戶後 甲人卻立了(無印鑑.手印.簽名)僅有電腦打字的無效切結書和先前甲人傳送的身分證照片要mail給我(匯款之前已說明要有簽名+印鑑) 我要求甲人重新製作切結書 甲人卻以家裡設備不足(無印表機隨身碟)等 無法列印.掃描切結書等理由拖延遲不發放 甲人先說是等等出門列印(當時4點) 甲人改口晚餐時間(我認定是6點)等哥哥回來處理,可能不賣我帳號了要退我錢 隨後甲人又改口哥哥9點下班 最後又改口哥哥很忙不知道哪時有空處理  
隨後我多次在遊戲內(私訊和寄信)留下了我的手機聯絡方式 並詢問甲人哪時候方便處理 甲人均不做回應但遊戲角色照常進行遊戲狩獵中 我仍然開著帳號d等待甲人與我詳談
現在我衍生了幾個問題1.已經在RC通訊軟體中達成交易共識(有對話紀錄備份且內容有甲人身分證照片) 甲人拿到錢卻不發放有效力的切結書 也不再做回應 我該怎麼處理
2.因為帳號註冊資料是甲人的 甲人已經惡意修改我半年前購買帳號abc的密碼 我怕我的帳號權益受到威脅(半年前購買時協商不用切結書) 無計可施得情況下 我立即更改了帳號A~F的密碼 讓甲人無法再繼續修改 並把ABC我的遊戲道具暫時轉移到其他帳號 甲人的帳號DEF我就沒有動到道具等  假如甲人回遊戲公司辦理拿回密碼 這樣我ABC也會一併被拿回 那回到第一點的我購買a~f使用權 甲人不發放給我切結書法律上能站的住腳嗎
3.甲人如果回到遊戲公司拿回帳號A~F的密碼 並申請帳號盜用 我沒有動甲人def的遊戲物品等我算觸法嗎 且我再轉出半年前購買遊戲帳號abc的道具之前 已經完成第1點所說的匯款後拿不到切結書 覺的自身權益受到威脅 才做此動作 那盜用帳號的控告有成立嗎
問題繁雜 小老百姓已失去判斷能力 請律師大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8 17: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類帳號買賣的問題是,只要帳號的名義人不是您,您對外的任何動作,倘若沒有授權,都是違法的,隨時都可能觸犯妨礙電腦使用罪章。

2、其中有關於您任意變更未購買的帳號用戶的密碼,此部分就會構成,所謂的為了避免對方變更您所購買的帳號用戶密碼之說,在法律上沒有立論基礎。

3、倘若對方任意違反約定,則至多只是違約賠償問題。(此類案件,遊戲公司不會接受我方要求強制辦理帳戶過戶的行為,因為多違反遊戲規則)

4、建議您應該多保留證據,倘若對方對您提告,屆時再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貝兒 104-09-22 20:26

我有個問題想詢問:在前幾天,我的拍賣被一家稱照片原始人留言說我侵犯他的智慧財產,要我馬上和他聯絡。於是當天我立即把商品下架,跟對方用line聯絡,對方表示看要私下賠錢和解還是法院見!!!
我向對方說,我要私下和解,並說明盜用到你的圖真的很抱歉!因照片是我的廠商提供的照片,不知是您的照片,而我已經長達半年以上沒和那個廠商配合了,對您感到非常抱歉!!!
對方一開口就是要我賠償68000元,以一張照片2000元計算!!!!
跟對方說,因家境困苦,想靠網拍賺一點生活費,而不知廠商所提供的照片為貴公司的。
對方說那是你和廠商的事,我抓到的就是你,所以我不管那麼多,如無法賠償金額,那就是你自己和法官說
問一:
我拍賣的商品有三樣產品是對方的照片,後來我去對方的拍賣看一下!在對方拍賣複製產品圖,發現對方的是由許多張照片合併成一張照片,這樣是算侵犯一張?還是多張?
問二:
其中兩樣產品,在對方告知侵犯時,早已下架已久,一個產品早已在五月下架不販售了,另外一個商品下架已超過半年之久,早已找不到下架紀錄,對方擷取我的賣場畫面給我看的,已下架的那兩樣商品再他所截圖的畫面早已顯示〝商品已下架〞,因對方有按我的買廠商品追蹤,所以才看的到〝商品已下架〞的字樣,如沒追蹤,在公開的地方是看不到的,這樣那兩個商品照片一樣有侵犯到嗎? 

您好:

1.  侵犯對方的照片數量,係依照您擅自使用的照片有多少屬於對方的著作,而非對方以怎樣的方式呈現。

2.  您涉嫌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1項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不論多少買家可以看到照片,您直接在網頁上使用他人圖片之行為,屬重複製作他人著作物,即觸犯重製罪。此外,您任意將照片放到公開網路上,使買家可以觀看,另會觸犯同法第92條「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2 22:29

您好,建議以誠懇之態度與對方和解,否則會有刑事問題,當然若覺得對方開價不合理,且也認為有刑事前科沒差,就等刑事起訴後對方提告民事時,再就損害額答辯。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Money 104-09-18 21:52

我在今年8月10號時收到銀行通知說我的帳戶被設為警示帳戶
說被害人匯錢到我帳戶然後馬上被人領光
現在那個被害人要告我詐欺
可是我完全根本不知情
我收到通知之後才發現我銀行存摺印章提款卡都不見了
這本帳戶是今年6月多的時候辦的
因為今年5月多的時候有再跟朋友討論說接觸外匯這方面的投資
它們稱外匯操盤手 要自己下載程式然後自己去操作
可是要先匯錢到一間國外的外匯經貿商的公司
稱為入金 入金完才能用那個程式操作
所以我才辦了一個網路銀行帳戶
可是因為我平常工作繁忙一直沒有仔細去了解外匯的操作
只有用一個模擬外匯的程式操作 結果操到後來全都輸光了
所以想說等之後有時間了再來慢慢了解外匯的東西
於是就沒有真正去入金投資 怕賠光
然後我自己在想說帳戶不見應該是在7月30號的時候
因為那天晚上搬家我把我房間的東西因為沒紙箱所以都用垃圾袋裝起來一包一包的這樣 然後請我們店的店長跟同事開車來幫我載東西
那個時候我有丟掉一包垃圾 因為打開只有看到一堆紙張跟繳費收據甚麼的東西 想說是垃圾就把那包丟掉了
事後來被通知後才回想起來可能是那時候丟錯了才被有心人撿去賣詐騙集團
由於我辦完帳戶的時候 回家上網更改網路銀行帳密的時候 有把提款卡密碼跟網路帳戶的帳號密碼寫在密碼函上 一起放在一起 
所以不見後才導致被別人盜用

被害人是在8月5號被騙也是當天報警的
我收到通知是10號了
我有去詢問警察先生 他認為我因為缺錢跑去賣帳戶
可是我平常都有穩定的工作跟收入
以及我郵局也有我從16歲出去打工一點一滴慢慢存錢
存到10幾萬快20萬的存款
根本不需要為了錢賣帳戶冒這個風險

啊我也有那時候跟朋友說要投資外匯這方面的聊天紀錄
 
現在我9月23號要到警局到案說明
我才20歲也沒前科也是第一次經歷這種事 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網路看了很多文章都是關於人頭戶的
判刑的機會好像很大 
我這種狀況到底該怎麼辦呢??? 

你好:

有很高的機率被認定為詐欺罪的共同正犯或幫助犯,你應該把上述狀況整理成書狀或請律師撰狀出庭,爭取不起訴處分,以免被起訴,若不幸被起訴更要爭取無罪判決,避免留下前科紀錄。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18 23:09

 

重點在你如何說服法院或檢察官  您是真的遺失存摺  而非詐騙集團的同夥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Money 104-09-18 23:29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所言的外匯以及搬家都有證據跟人證還有存款以及在職證明 打卡單這些等等
在到案說明那天需要帶過去直接交給警方嗎?
我沒有做的事情我不怕別人查
可是只怕對檢察官跟法官他們會以以往的案例認為我就是賣帳戶
然後會認為我犯後態度不佳 導致我的罪判得更重
可我如果說的是實話 這樣真的很冤妄 
我本身也沒有債務糾紛 實在沒有必要冒這個風險賣帳戶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19 08:33

您好

  建議您可以先跟律師當面討論後  再去做筆錄  或委請律師一同前往

                                          陳律師

 

Karen 104-09-18 10:53

你好,

 請問相關智產權問題,因我今年1月跟A君批發保養品,7月之後他不做批發了,但之前批發時他同意使用他的產品圖片及群組的對話截圖,因為從1月開始我就把這些圖片PO上FB,7月之後我就尋找其他廠商配合,但他9/9 就說我盜用他的圖片,因我之前PO的圖片未刪除,一直保留於FB上,跟他講完後我隨即刪除,也跟他說明已刪除了,9/17他委託律師說要告我侵權,請問這樣我算違法嗎? 因我不知道不能延用他的產品圖,一直放在FB上未刪除,他告知後我也馬上刪除了。Thanks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8 11: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看當初授權是否明確,倘若可以判斷是以合作期間為限,則我方確實涉嫌違反著作權

2、反之,則否。

3、倘若對方有委請律師提告,建議我方也應該委請律師協助,以確保武器對等。

 

您好,應先視您當初授權契約約定的內容明確性,但原則以合作期間為主,是否侵害對方的著作權仍視證據內容而定,另若違反著作權法有刑事民事責任。 

Karen 104-09-23 14:32

感謝兩位律師的回答,因一開始雙方合作也沒簽定合約,這樣會有問題嗎?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