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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e0603 105-03-28 12:20
請問: 如果 親戚說他要辦信貸,需要一個可以聯絡的「關係人」,他自己填了我的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親戚說銀行的行員跟他講,只是要填一個可以通信的人,而不是保證人;我並沒有本人親筆寫,是親戚自己寫我的資料,我這樣算是「保證人」嗎?銀行的行員說得對嗎?

你好:

若係擔任連帶保證人銀行會先核對你的身分及年籍資料,請你親自在連帶保證人欄簽名。若未得你同意擅自偽造你的簽名會構成偽造文書銀行行員不會甘貿此種風險,就算真的偽造簽名,在民事責任上也不會發生效力,所以親戚留你的資料當聯絡人,你不會變成保證人,若有所顧慮也可以拒絕。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8 12:45

您好,

 

1、人事保證契約須書面為之,且要有當事人親筆簽名後契約才會成立。

 

2、一般聯絡人之填寫在法律上並不會承擔任何責任,但應無填入身分證字號等個人資訊之必要,您若擔心可拒絕將個人資料揭露予銀行知悉。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3-28 12:51

貸款的保證是債權銀行與保證人間的契約關係,銀行必須與您確認保證意願,您同意後才可能成立保證契約,如果他人冒用您的名義成立保證契約,您並不需對此負責。

夏漾漾 105-03-27 14:45

第一次自己打和解書,上網找也沒有類似的

對方是偽造我的身分證去報稅

檢察官已用簡易判決,希望我們可以達成和解

那我判決書打這樣可以嗎

有哪裡需要更改的嗎

還有和解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內容或事項嗎?

-------------------------------

和解

一、立和解書人:

甲方:               身份證字號:

籍設:                       電      話:

乙方:              身份證字號:

籍設:                       電      話:

證人:                     身份證字號:

籍設                         電      話:

證人:                    身份證字號:

籍設:                       電      話:

二、事情經過:

因甲方於100年未再乙方富宸園土木包工業任職,虛偽甲方的薪資證明載於扣繳憑單,並持向稅捐處機關申報而行使,足以損害甲方的損失。乙方主動跟檢察官坦承犯行,因乙方態度均為良好,偵查期間主動和甲方談與和解,甲方願意原諒乙方犯行。

三、和解條件:

茲由地檢署已裁定簡易判決,甲方願意給乙方機會,以息爭訟,經同意和解條件如次:

1甲方願意讓乙方賠償六萬元整新台幣,當精神損失費作為賠償

2甲方提出,乙方未來有能力之時,憑自己良心盡他所能幫助地方需要幫助的弱勢家庭之人。

3甲乙雙方放棄刑、民事告訴權,如巳告訴應即具狀撤回,嗣後無論任何情形,雙方本人及其親屬均不得提出異議或有任何要求,以及追訴情形。

四、上述和解條件,雙方同意遵守,特立和解書為憑。

甲方:               身份證字號:

籍設:                       電      話:

乙方:               身份證字號:

籍設:                       電      話:

證人:                     身份證字號:

籍設                         電      話:

證人:                   身份證字號:

籍設:                     電      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7 14:59

您好,

 

如擔心自行撰擬之和解書有未盡完善之處,可向法院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或具狀向法院表示兩造已談成和解條件,欲當庭達成和解並做成和解筆錄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more 105-03-19 02:55

我前妻(原大陸人氏,但已取得台灣身份證)未經我同意,準備帶小孩(7歲)至大陸定居讀書,然而她有監護權,我又有卡債問題,屬於經濟弱勢,但離婚後私下擬了一份協議書,其內容為女方如改嫁或意圖將小孩帶至大陸,監護權必需歸還男方,想請問此私下協議書是否有效(只有雙方簽名),我該如何防止前妻未經同意就帶小孩到大陸,我很愛小孩當初監護權給她除了我經濟因素也是考量孩子不能沒有媽媽,但她現在威脅我如果我打官司就永遠在大陸不讓我看小孩(她歸化原籍只要6年),我整天活在恐懼中無法專心工作,拜托可否教我如何讓孩子留在台灣受教育,讓我有探視權,因為我不相信前妻說的任何保證,一旦到了大陸我無力去找我的孩子,麻煩幫我一下。

你好:

可以先聲請假處分,限制前妻將未成年子女帶出國,法院准許後會發函給入出境移民署禁止未成年子女出國。 假處分後可以聲請法院酌定或改訂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並以前妻要將未成年子女帶往大陸,斷絕你與未成年子女親子關係探視權為由,認定前妻行使對子女不利益。
more 105-03-22 00:0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先聲請假處分,限制前妻將未成年子女帶出國,法院准許後 ... (恕刪)

 非常感謝徐律師 的答覆,可否再請教前妻目前還在台灣,最近提出一份協議,要求我去公證 但內容都是對她有利,不準接近他的生活圈,小孩教養費提高一倍,我與她約定探視小孩的時間,她說協議未達成不准探視,我反問她如果這些我都做到妳能不去大陸嗎?她說我管不著!我的問題是之前提到的私下協議書有用嗎?還有她曾經偷錄我與她爭吵情緒性的談話,可只錄對她有利的,這樣會對我訴訟不利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5 18: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錄音蒐證之後,直接聲請改定監護權及暫時處分。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12345 105-03-15 13:09
你好 之前在網路上買東西為取得對方信任,給了身份證的彩色照片檔結果卻慘遭詐騙, 但在前一陣子卻收到警察局偵查隊的通知單說有人利用我的身份證去騙其他人,但身份證正本卻在我這他拿了我拍給他的身份證騙其他人,導致我需要到案說明,在得知的當下我馬上將我的身份證遺失,請問後續我該如何處理,身份證遺失後還會有遭到冒用的可能嗎?是否到案說明之後就跟我沒關係了呢? 另外近期我也會去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是否有人在拿我的身份證做其他事情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刑法第339 條第1 項詐欺取財罪已於103 年6 月18日修正公布施行,並於同年月20日生效。修正前刑法第339 條第1 項原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 千元以下罰金。」,修正後則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經比較新舊法之結果,修正後刑法第339 條第1 項詐欺取財罪之法定構成要件雖未變更,然其法定刑度已較修正前提高。

二、    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本所聯繫。

三、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四、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5 19:42

您好,可以主張未有詐欺之故意。

Xiu 105-03-10 00:58
我跟一位未成年的朋友借錢,有簽立本票給朋友,可是本票上面並沒有我朋友的名字,然後他將本票交給另一位成年的朋友保管,可是他那位朋友因為卡到詐欺罪被法院收押禁見了,等於我還他錢無法收回本票作廢,且他未成年我不知道簽還款保證書有沒有用,萬一之後我還他錢,他朋友又拿著本票去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怎麼辦,我本票上有我的姓名、身份證字號、手印、親筆簽名、開立本票的時間、還款日期(每個月20號以前),唯獨當初沒寫上我那位未成年朋友的名字,還錢給他的時候都會約在學校教官室,在教官面前還款。
DORIS 105-03-06 13:27
律師您好                                                                                                                                                          

請問被告人A目前因債權被告詐欺偵查中,告訴人因受到被告

詐術錯務信息,多次匯款至被告人所指定公司帳戶內B(他兒子的

人頭公司帳戶),B在偵查庭推脫說不清礎此事件,是A自己在使用

此帳戶,告訴人覺得一般常識,B已成年人,設立公司及開帳戶都要

本人親自雙證件身份證去辦理及開戶,公司帳戶內貨款取用也要

負責人印章,才能提領,這樣否認不知道,詐欺幫助犯這樣能脫罪嗎?

刑法30條幫助犯能成立嗎?謝謝律師釋疑!

                                                                                  A.被告詐欺偵查中                                                                                                                                                         B.被告人兒子已成年人當負責人設立公司及公司帳戶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3 23:42

您好,

 

開立帳戶語是否參與詐欺係屬二事,告訴方可能還是需要更多證據顯示兒子知情帳戶被用來為詐欺行為。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他兒子確有可能真的不知道。不過把帳戶提供給別人做犯罪使用然後推說不知道的檢察官及法官常常不相信。

二、對於對方是如何詐騙的部分要多費點心去舉證。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 吉第大樓。

DORIS 105-03-06 13:20
律師您好                                                                                                                                                          

請問被告人A目前因債權被告詐欺偵查中,告訴人因受到被告

詐術錯務信息,多次匯款至被告人所指定公司帳戶內B(他兒子的

人頭公司帳戶),B在偵查庭推脫說不清礎此事件,是A自己在使用

此帳戶,告訴人覺得一般常識,B已成年人,設立公司及開帳戶都要

本人親自雙證件身份證去辦理及開戶,公司帳戶內貨款取用也要

負責人印章,才能提領,這樣否認不知道,詐欺幫助犯這樣能脫罪嗎?

刑法30條幫助犯能成立嗎?謝謝律師釋疑!

                                                                                  A.被告詐欺偵查中                                                                                                                                                         B.被告人兒子已成年人當負責人設立公司及公司帳戶                                                                                                                                                  

 

你好:

首先要能夠證明A有詐欺之犯行,才有討論後續問題之實益。 要判斷該公司之實際負責人是何人,若是A而B只是登記名義負責人,有可能B只知悉借名當人頭之事實,不知悉詳細借款、匯款之狀況,除非B預見A會為詐欺之犯行否則B不知情就不會構成詐欺罪之共同正犯或幫助犯。 若B是公司實際上之負責人,則要判斷AB間有何原因關係存在,例如借貸等,若B知情A之詐欺犯行,則可能該當詐欺罪之共同正犯或幫助犯。 詳細情形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6 16: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告訴人應盡速委任律師,提供證據資料,由律師撰擬告訴補充理由狀,必須A有施用詐術之詐欺犯罪行為,B才有幫助詐欺成立之可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5-03-06 16:37

既然已經提告,可主張父子是詐欺共犯,但是否成立,仍需檢視實際證據證詞而定,為免對方脫罪,最好委任律師為告訴代理人協助追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一併提告,以便讓檢察官可以釐清事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vonnie 105-03-01 11:08

律師您好!
我是一個上班族,因有接到遠見XX中心來電,一開始是問我是否有在投資,他要寄一份IPO的公司資料烚我參考,因為正在忙故提供了公司地址給他寄資料,過了幾天謝先生又來電,因?有在買賣股票,所以一開始聽不懂什麼是IPO,他在電話上說了很多相關的資訊,再度說了他說的IPO那家公司是很好,現在他們承接他們的上市櫃的作業,因還未上市每股65元,並給了我該公司的相關報導...,問我的資金有多少,我告訴他我存款多只夠買1張(1000股),而且要下個月發薪才夠,當我把身份證LINE給他後次日就來電要我去確認勤益證券去確認股票是否有入了,我確認後確認是有,他說之後再和我約要給他錢他再給我股票,這三天連假我想了想,於是上網查了一下覺得不太對,我該怎麼做才能不買他們的股票?(已深深反省不該不清不楚就相信別人)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1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要理對方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1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跟對方表達您不想購買股票,不用交付股票給您,並將電話進行錄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蔡 105-02-26 22:57

  本人民國89年間與前妻離婚,當時因有5名子女撫養,生活困頓,為解決經濟問題,遂聽從友人建議,做人頭前往大陸四川與大陸女子陳x女士辦理假結婚。陳姓女子隔年以依親方式來台,因來台時是人蛇接機,本人並未與陳姓女子碰面。一周後人蛇告知本人,說陳姓女子在機場時說要先去友人處,為取信人蛇當時交付隨身行李,人蛇不疑有他,陳女即藉此脫離人蛇控制從此音信全無。人蛇希望本人報警尋找,本人怕有後遺症致麻煩上身,即去當時戶籍地內湖派出所報案,經值班員警連線境管單位,查出陳姓女子來台後一周即已出境返回大陸。本人心想陳姓女子既已回去,應該也沒事了,此事一過就15、6年了,本人想請教律師的是(一)本人當時是否犯了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如果是89年至今是否已過追訴期效?(二)本人至今身份證配偶欄還記載為陳姓女子,本人要如何才能註銷恢復單身身份? 

   還請大律師指點迷津,不吝賜教。本人由衷感謝!

 

1. 這樣的情況並不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2. 對方的基本資料你應該還有,可以起訴請求離婚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6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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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6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證明沒有結婚之真意,可以提出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之訴。

您好:

可以分居已達十幾年為由訴請離婚

王聖文 105-02-22 23:48

律師您好:

想請問我開店初期請一個員工,因人數不滿5員所以無法辦理團保,所以只能幫她保個人保險,但因是個人保險,所以要保人只能寫她,但金額是由我支付的,但到職一個月後,將她辭退,退保後保險公司說退費支票抬頭只能寫要保人,需由要保人填寫資料及附上身份證影本同意轉出給其他人,該名員工不配合辦理,且打電話過去時說就是要為難我,經與該名員工父母溝通,說要該退費支票她們要佔8成,不然就不配合辦理,要將支票卡住讓雙方都不領,因當時是直接提領現金給保險業務員,想說這樣是否可提起民事刑事上的訴訟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3 09: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雙方有就保險的部份相互約定,則可以依據約定及代位關係,訴請保險公司退費,倘若沒有約定,則可能遭認定屬於員工福利。

2、此類爭議應該於一開始的時候就以勞動契約約定,才能保障公司的權益,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公司建立相關制度,以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阿哲 105-02-17 23:23

事情是這樣的

女友的前男友和她陸續的小額借款

總共金額超過2萬

當下是我陪女友幫她處理

請她的前男友,簡稱古先生

在我們面前寫了簡易借據

當下他聲稱沒有身份證

所以就簡單的寫下他借錢的金額

以及他的身份證字號

還有他家地址

及他家電話

當下也打電話過去尋問是否有這個人

也請他簽名加蓋指紋  章

問題來了

他名字故意寫錯一字  古智承

最後那個字故意寫錯

而地址用google收尋不到

他的家人,父母都聲稱他很久沒回去了

也說他自己沒有身份證

那麼。。。

我想請問下

 

他寫的這借據

算不算是偽造文書?

因為他故意寫錯字還有他家地址

以及他這樣算是詐欺嗎?

因為他口口聲稱他有工作

也說要還錢

可事實做的卻不是這樣

我女友之前和古先生賴的對話記錄

他自己承認有和她借錢2萬

我女友本身19歲領有輕度智能障礙手冊

而古先生 曾說過他自己被通緝以及他有拉K

這樣

我有辦法替我女友拿回錢嗎?

或是。。。

本身有警察朋友

想說請他幫忙

但對這位古先生還是很頭痛及感冒

他這樣算是犯罪了吧

還是說他完全沒有責任

我這裡有女友之前幫他繳手機費用的條碼及收據

這樣有辦法查到他這個人嗎?

我實在是對他非常頭痛。。。。

 

你好:

若只是寫錯字不會構成偽造文書,冒用他人名義才會構成。 若對方自始就沒也還款之意思會構成詐欺罪,可提出刑事告訴。 可以對方真實姓名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返還借款,請法院查明對方之年籍資料。
仔仔 105-02-17 09:08
您好: 動產是先生名字,婆婆去年七月拿先生身份證及偽冒先生的簽名,用動產跟民間貸款二胎,也有撥款了,但我們完全不知情,直到最近調出地謄才發現動產被民間貸款設定抵押,請問這樣的情況先生是否可以不認這筆貸款?如果我們報警,婆婆是否會被關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7 09: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告偽造文書罪。可處罰5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認罪、不追究,可以爭取不入監服刑。

2、之後提起確認抵押權債務不存在訴訟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起訴才能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7 10:25

您好,

 

1、您先生可提起偽造文書詐欺刑事告訴,但這些罪名均為非告訴乃論罪,一旦提告就無法撤回

 

2、您先生亦可提起民事確認抵押債權不存在的訴訟,然而,縱使勝訴,銀行仍會要求您婆婆返還所有款項並對婆婆提出刑事告訴,未來是否會致婆婆入獄就難說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一、婆婆涉犯偽造文書等罪,但因牽涉財產過大,建議仍應現婆婆提起刑事告訴,後和解,幫婆婆爭取緩起訴或是緩刑

二、刑事偽造文書提告後,盡速提起民事地押權及債務不存在之訴訟塗銷抵押權登記,讓原本的債權債務關係回到婆婆跟債權人身上,別把先生的財產牽扯進來。

三、我們能夠了解對婆婆提起訴訟是非常痛心的決定,但應該先了解狀況後,在約家人一起到事務所讓律師分析利弊後,再決定方針比較妥當,盡可能把傷害減到最低。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你必須提出刑事訴訟

同時提出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之訴訟

這樣才能夠解決

否則會被討債追著跑

至於被關應該不至於

可以跟法官表示不予追究

那麼應該可以不用關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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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7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待成立後,再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抵押權不存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7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待成立後,再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抵押權不存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K1984 105-02-02 10:39

日前家中長輩有委任證人代筆遺囑

遺囑做成後發現「立遺囑人」身份證字號最後幾碼寫錯

但是代筆遺囑程序中都有錄影存證,

請問之後會影響此篇遺囑的效力嗎?謝謝!

你好:

民法第1194條規定,代筆遺囑之方式:(1)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2)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3)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 只要能夠確認確實是遺囑人本人,並符合上開要件,代筆遺囑就符合要式性之要求,會發生遺囑之效力。 若要避免爭議,可再請公證人重新再為一次代筆遺囑,並將錯誤之身分證字號更正。
Wendy 105-01-30 02:14

律師您好:本人的叔叔離婚育有二個孩子(大的已滿15歲,小的13歲),祂的前妻是外配(離婚前已取得台灣身份證,一直都留在台灣賺錢),叔叔與孩子住在奶奶名下的房子,有用奶奶的房子貸款房屋原本是爺爺的,是用爺爺的名義去銀行貸款的,爺爺去年往生,房屋登記給奶奶了)~

前陣子叔叔想不開自殺已往生,留下二個孩子及債務,祂自己名下的債務大家可以拋棄繼承,但是用奶奶房子去借的就變成我爸在繳,現在有問題想請問律師
我叔叔往生後監護權就變成祂前妻的了,可是我前嬸嬸一直說她要回去印尼結婚(她跟鄰居說她還會回來工作),要把二個孩子丟給已經89歲的奶奶(奶奶一眼失明,凝血功能不好,跟我爸媽住,都我爸媽在照顧),我們都沒有意願照顧那二個孩子,想請問
1.前嬸嬸可以提出變更監護人嗎??
2.如果可以奶奶一定要承受嗎??她年紀太老了,根本沒法照顧任何人。
3.法官會強迫我爸媽承接這二個孩子嗎??他們完全沒有意願。
煩請律師回答,謝謝您

你好:

前嬸嬸可依民法第1092條規定可於一定期間內以書面委託他人行使監護權,若有困難應尋求社會局協助,否則會構成遺棄罪。社會局會視情況依民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改定監護人,順序會先依民法第1094條第1項規定由同居之祖父母擔任監護人,若祖父母不適合擔任,法院會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選定監護人。 若你們都不適合,會選定主管機關、社福機構或其他適當之人為監護人。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9:29

您好,

 

1、嬸嬸不得將小孩隨意棄置與他人,否則會觸犯刑法遺棄罪,但嬸嬸可以逃回越南,將小孩扔在台灣。

 

2、屆時,您須向社會局通報,並向法院聲請以孩子之最佳利益改定監護人選,您的父母如果都拒絕擔任監護人,法院通常不會勉強,會改定其他人選為監護。

蘇小姐 105-01-29 15:26

你好,陸配目前未取得居留權( 一年未住滿183天) ,亦無台灣身份證 ,其中動產若其它繼承人不辦繼承過戶及未辦遺產分割,請問  日後(四年後)陸配取得居留權後 是否能爭取之前未過戶遺產動產繼承

沈恆 (沈律師) 105-01-29 16:17

您好!

1.   如果繼承時大陸配偶無長期居留許可,對於動產繼承權利應折算為價額。但動產為臺灣地區繼承人賴以居住者,大陸配偶不得繼承之。
2.   這些限制於繼承發生時就已經確定,不會因為其他繼承人有無辦繼承登記遺產分割而不同,大陸配偶日後都無法再對動產主張繼承權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宇 105-01-29 10:08

我在上星期五因為請人幫忙申請信貸結果把身份證影本及提款卡都一並記給對方

可是到了這星期四對方電話始終不接  我感覺好像被騙了

於是我馬上打電話去申請貸款銀行查尋   確發現根本沒這事

今天一早跑去郵局查詢  發現已經被列為警示帳戶   馬上去派出所

警察說我沒收到通知書不能解除警示帳戶      也沒收到法院的單子

於是我就離開了   請問我要什麼時候才會收到單子呢?

還有  我打165詢問  他叫我找有利我的證據  

可我只有當初跟對方聯絡的電話號碼和寄送東西給別人的托運單   這樣可以嗎?

還是需要其他的東西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9 2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託運單跟電話還不夠,應該還要以當初在哪邊找到貸款資訊的。

2、警示帳戶的部分,必須等到司法案件結束之後,才能聲請解除,除了薪資帳戶之外。

靈月 105-01-26 09:31
我因在2015年11月底左右因急需一筆錢,故而透過朋友向地下錢莊借2萬實拿1萬5,10天為一期利息5000,簽下兩張面額2萬共4萬扣押我身份證機車行照,而我因利息需晚幾天給,對方打電話到我公司搞的我沒工作還不出錢來,還到我戶籍地騷擾家人,而在2015年12月底跟對方見面協商分期只需還2萬,我所扣押的證件就可以,但是2016年1月新工作剛做尚未領薪到這麼多錢,因而再次跟對方說2016年1月20號還款2萬,是否確定我還款2萬後就會把我所抵押的證件還我,對方也確定是。但在1月20號還款後,當下對方又跟我說要我在還3萬2才會還我被扣押的證件,去警察局詢問後,警察幫我告對方重利,對方去做筆錄時也反告我詐欺背信,請問大家我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6 18: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爭取詐欺犯罪不起訴處分,避免自己講出不力之證詞,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另關於您提告對方之部分,亦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書狀,提出證據,以利檢察官偵查起訴對方之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靈月 105-01-22 18:01

我因在2015年11月底左右因急需一筆錢,故而透過朋友向地下錢莊借2萬實拿1萬5,10天為一期利息5000,簽下兩張面額2萬共4萬扣押我身份證機車行照,而我因利息需晚幾天給,對方打電話到我公司搞的我沒工作還不出錢來,還到我戶籍地騷擾家人,而在2015年12月底跟對方見面協商分期只需還2萬,我所扣押的證件就可以,但是2016年1月新工作剛做尚未領薪到這麼多錢,因而再次跟對方說2016年1月20號還款2萬,是否確定我還款2萬後就會把我所抵押的證件還我,對方也確定是。但在1月20號還款後,當下對方又跟我說要我在還3萬2才會還我被扣押的證件,去警察局詢問後,警察幫我告對方重利,對方去做筆錄時也反告我詐欺背信,請問大家我該怎麼辦?

 

你好:

民事上年利率超過20%部分,債權人無請求權。 刑事地下錢莊之行為人可能會構成重利罪;你曾經還款,後因資力不足無法再依借款契約約定履行不會構成詐欺罪、背信罪,就債權人嗣後無理之要求,屬於片面變更契約,可拒絕履行。 若債權人起訴請求清償債務,可爭執借款本金及利息之計算,若自己不會處理,可委請律師協助,經濟狀況不佳可連絡法律扶助基金會。
snakem 105-01-21 15:15

去年因為朋友跟我借錢 總金額約180萬

當初朋友以自己姑姑名義向我借錢要投資動產(我也認識她姑姑 他姑姑是動產投資客)

但是由於金額過大 我有像他要求保證人背書本票

我朋友拿了1.房地權狀正本各一份

               2.印鑑証明正本一份

               3.她姑姑的身份證影本一份

               4.房地設定書一份

               5.本票一張(面額180萬 有我朋友跟他姑姑印鑑証明上蓋的章背書)

跟我說 是她姑姑要借錢的 只是請他出來幫忙 拿上述這些東西抵押 如果11月還沒還我

房子願意給我設定抵押 , 由於跟他配合很多案子 我就把錢借給他了(現金)

後來我朋友失聯 10月底我聯繫他姑姑 他姑姑有承諾說要還我錢

結果隔日就請律師 說有問題找律師 後來我擔心錢會拿不回來 變去做房地設定

11月3日設定 結果他姑姑11月2日權狀去辦遺失  我真的當下無言  只好去做本票裁定

目前房子於1月4日被查封 可是今天要貼封條 對方有提出債權不存在(確認書於12月2日拿到

對方12月18日提出異議)並對我朋友提出偉造文書的刑事 還有對我提出民事債權不存在的訴訟

請問現在走到這階段 是要如何將我的錢拿回來? 對方還請律師 根本就想賴帳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1 23:03

您好,

 

1、朋友姑姑的訴訟策略,確實要朝向主張從頭到尾都沒有要借錢或當保證人,並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2、您除須提出答辯外,亦應一併反訴主張返還借款

 

3、若當時姑姑承諾還錢一事有錄音或其他證人聽聞,可作為有利證據

 

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答辯及反訴之相關訴訟事宜,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游 105-01-18 09:59
想請問律師,我因為信認朋友,幫他用信用卡刷卡衝業績,他說會我給我錢去還信用卡費,中間有給我一些,也是用轉帳的,所以有轉帳記錄。但是最近都一直拖,理由一堆。現在都不回私訊了,line都不回。中間line有提到要給我錢的事。有對話紀錄,沒有借據。 只知道他的姓名,電話身份證字號。 想問, 1.可以去法院告他嗎? 2.要怎麼告呢,或是怎麼處理才能讓他還錢~~??? 誠心請教。謝謝 3.可以告詐欺罪嗎?

你好:

若不知道地址,可起訴請求清償債務並請法院查明被告之地址,要準備好匯款紀錄、對話資料、對方還款之資料,並撰寫起訴狀。 對方曾經還款,要提告詐欺會有困難。
律番茄 105-01-16 19:35

參加婚友社要解約,能依照個資法第三條的項目,請求對方歸還含有手機身份證個資正本嗎?

因為合約已經終止了,對方居然藉口會計要回收契約正本

(所有合約其實他們都是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部份是我只有影本而已)?

上面包含我的親筆簽名、全名、手機號碼、身分證字號和出生年月日等,

擔心被盜用盜賣個資等後續問題,契約服務都終止了,對方沒有權利保留我的任何個資吧...?

你好:

可依個資法第3條第5款之規定請求刪除,若對方不刪除仍繼續使用,除請求刪除外,可依個資法第29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建議先發存證信函要求刪除,再觀查對方是否配合。

翁先生 105-01-15 00:32

車禍造成個人車損,對方不願賠償個人損失,至法院訴訟後,法院判決對方應賠償個人損失定讞,然對方仍遲遲未支付款項。

請問後續強制執行該如何處理?

(本案由士林簡易庭判決定讞,個人僅有對方姓名與手機,無其住址與身份證號等資料)

感謝高人指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5 00:50

您好,

 

持判決至國稅局查詢對方財產清單與所得清單,從中強制執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翁先生 105-01-15 23:56

但是,沒有債務人的身份證號,如何填表查詢?

如兒 105-01-13 19:01
我有一個朋友 他剛出國沒多久 警察去他家找人 後來找到一張身份證 警察開傳票要他到案說明 但他沒有收到吧 一直沒回來 後來被通緝 他家人現在想了解情況 不知道律師有沒有權利去問案情 因為他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麼了

您好:

因為遭到通緝後,檢方就會暫時將案件停止,待到被告到案後才繼續程序,因為尚在偵查中的案件,即使您委任律師也無法調卷,必須等到案件交到法院審理時才可以調卷。若您欲查詢通緝原因,被通緝者之父母、子女或配偶,可攜帶當事人及足資證明其家屬之雙方文件向發佈通緝之機關查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3 1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內政部警政署查詢目前有無通緝中,亦可持雙證件至地檢署查詢有無被告案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3 20: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內政部警政署查詢目前有無通緝中,亦可持雙證件至地檢署查詢有無被告案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仍在通緝中,則被告回國經過海關即會被扣留,若被告有意要回國,建議可以先委任律師約定時間,以便可以陪訊並到庭辯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1-10 21:14

之前和朋友有做外匯保證金,一開始他說要控管帳戶所以要我們給他帳密,一開始不疑有他想說也賺錢之後就給他幫我操盤,但是後來不斷在虧損我有告知他別在操盤了,帳戶不要再去動了,想說那就沒事了,結果有天登入發現他繼續操而且也快爆倉了,之後我們講好,他負責三萬我自賠兩萬(截圖已有證明),但他一開始有用佣金還(我們是以美金計算他還的方式是用佣金匯到我外匯賬戶)之後他根本沒下單越還越少一個月5塊十塊的我過程不斷叫他還他都說好結果後來我講的比較難聽(對方不斷打迷糊仗一直拖延)結果他一氣之下說不還了,我要告他請問該怎麼做?我想用支付命令,所以我是該在網路上下載範本填寫完之後到台中地檢署繳交(因為我沒對方住址和身份證字號)所以應該要先到法院繳交後等他在寄回來我才會有證明要告對方,才能夠拿證明去當地戶政事務所調對方資料出來填寫後再寄出,然後就等法院裁定這樣對吧?想請問那如果對方在20日之內申請異議那(我)的部分會怎麼做?要上法庭嗎?如果上法庭是對方來台中還是我到台北?還有請問我支付命令自己寫就好了嗎?還是有其他方法讓對方還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向台中地院來聲請,否則會被駁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姐 105-01-03 16:24

父親近日過世,之前爸爸跟他朋友住有蓋一個小廟,爸爸朋友說爸爸的錢有一部份要拿去付廟的工程款,剩下才會給我們家,處理後要我們簽切結書表示有收到,身份證印章都被他們扣著不給我們,請問我們該怎麼辦才能保障自己,沒有爸爸的身份證也無法申請財產清冊,即使他們歸還存摺,也不知道他們是不是有提款卡,謝謝幫忙

你好:

釐清繼承人與對方有何債權債務關係存在。

建議先去調閱繼承財產所得清單,再向存款銀行說明目前之狀況,請求辦理繼承

可以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請求對方歸還印章存摺提款卡,若對方不願意,則要起訴請求。

若對方擅自領款可追究民刑事責任

小樹 105-01-01 02:50

 

12/28晚上和在夜市走的時候 被拉住了說要說明一些他們公司的東西叫我們放心不是推銷保養品的,因為之前有被推銷過所以不是很相信這些。

原本我說要走了卻被強拉住了,一直要我說聽聽就好可以考慮看看的情況下迫於無奈我跟著走上去了。實際上去了才知道原來是間叫聖薇女子養生會館。

拿了體驗卷之後

我心想好吧  就當作身體按摩一下,於是就做了。

療程結束後,她又把我叫到小房間去 跟我說她們的療程還不錯吧之類的話

我是覺得還不錯啦,可是我並沒有要繼續做的意思,她又一直說她會給我很多的優惠等等 就是不打算讓我走 一直跟我說我的體質真的很糟糕真的要做。

後來沒辦法只好答應了,因為我一直考慮到價錢上面的問題 原本要我一個月3500分18期 我不肯 後來又說2500分36期 一直講一直講 我只好簽了一些東西還拿我的身份證影本去影印 當時我也沒有看是什麼 因為他一直跟我說要簽這裡還有那裡等等,之後告訴我會有人打電話來跟我核對分期付款的資料  打來核對完後 拿了一袋的產品進來跟我解釋這些事之後課程會要上到的東西叫我簽名 , 可是裡面的產品我沒打開過。

回到家我還是有點猶豫 後悔 ... 請問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  她沒有給我任何的契約書 只有一張去做體驗療程的發票 

之後發現不對 打去銀行詢問 並未有分期貸款資料 應該是貸款沒過

假如貸款沒過沒帳單 是否要解約行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5: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構成消費者保護法的訪問買賣,可以於猶豫期日內要求解約

2、建議應該馬上通知銀行拒絕付款,並且告知商家要求解約,倘若商家拒絕,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Jack 104-12-31 12:38

您好:
希望解決方式:法院訴請離婚 or 婚姻無效
1.事情經過
我岳父(59歲)在去年(103)7.8月份左右在台灣認識1名大陸籍女子(無ROC身份證),進而進一步交往,該女子在交往過程中不斷的提出要結婚要求,直到今年(104)10月,該女子以若不結婚就要被送回中國理由,苦苦哀求要求結婚,男子最終坳不過所以就進行登記結婚
結婚後至今才2個多月,女子不斷的跟該男子要錢未果,大吵大鬧,還在該男子工作場所大鬧,以致於該男子工作丟失,該名女子還不斷的對男子叫囂及動手,男子在反抗過程中,導致該女子有輕微受傷,結果該女子去警局報案,提告該男子家暴
2.目前女子不肯與男方離婚,另一方面又向法院提告家暴,男子控訴女子婚後完全變了一個人,簡值跟騙婚騙財沒什麼兩樣,目前要想結束這段關係,請問該如何進行???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31 12:40

您好,

 

依您所述,若起訴婚姻無效機會較不大,但岳父之配偶可能有類似精神上虐待之行為,並有重大事由足認難以維持婚姻關係,可提起離婚之訴。

 

建議與該女子相處過程多錄音蒐證,並將相關資料交由律師評估後,委任律師提起離婚之訴,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要搜集對方有錯的證據,越多越好。

二、證據足了再提告請求離婚

三、如果是要確認婚姻關係不成立的話要看證人是否均親自見聞雙方有結婚真意。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1.要做離婚之處理,  還是要符合1052的十大事項, 建議盡可能收集有用資料供律師判斷

2.婚姻無效之訴要看在結婚時的要件是否符合, 建議備妥資料供律師判斷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因為家庭暴力包括身體上及精神上之侵害,建議蒐集對方對您岳父造成精神上侵害之證據,可以申請保護令,先確保對方不會再造成持續性侵害,也可以證明對方亦屬有責之一方,有利未來離婚訴訟之提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31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錄音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31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錄音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 104-12-22 19:47

您好

先前阿公因中風導致無行為能力狀況時,阿嬤將其土地過戶至自己名下,而其兒子偷土地權狀和身份證件將土地過戶於名下並拿去借貸

請問:

1,阿公無行為能力後,阿嬤私自過戶土地是否違法?(但阿公無行為能力前有說要給阿嬤)

2,如果告他的兒子,有沒有辦法取消借貸狀況,將土地拿回來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2 20:0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1、不合法,縱使阿公曾承諾要將土地贈與阿罵,此僅為債權行為,阿公仍須以物權行為移轉登記予阿罵,才算合法。

2、土地還在兒子名下,就可以起訴兒子將土地返還;然而,借貸債權人如為善意不知土地非兒子所有,那這抵押權就仍然是有效合法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4-12-22 23:19

您好!

1.   阿公已經無行為能力,無法自主決定將土地移轉過戶,他人擅自辦理過戶是無權處分,且有偽造文書的刑責。
2.   兒子偷偷辦理過戶也會有偽造文書刑責,可請求將土地返還給阿公。倘若債權人不知情,借款抵押權可能有效,但借款債務人應該是兒子,若兒子不還款而致土地遭拍賣,可向兒子請求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香蕉 104-12-22 16:52


合約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加入成為股東事宜,各方誠意訂立條件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加入共同經營○○○○股份有限公司為股東

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目下由甲方所經營,其資本額為新台幣(下同)(  )元,乙於民國(下同)  年  月  日出資( )元(一次繳清)為加入成為股東之出資額,○○公司之資本額達(  )元,依出資比例,50萬取得( )%股份,並成為股東(非經其他合夥人全體之同意,乙方不得將其股份轉讓第三人),甲方之持股占○○公司( )成。

三、乙方入股之資金( )年內需專款專用,甲方不得在一年內以○○名義向外借款、融資。

四、甲方需在一個月內變更股東名冊。

五、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本公司註冊之章程及民法公司法等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六、本契約所生之糾紛,各方同意以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七、本契約一式( )份,由各方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八.各股東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全者,視為放棄入股,並應賠償由此造成其他股東之損失。

九. (一)盈餘分配:以公司章程為依據,經營獲利50%公益信託,剩餘50%依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依所出資的額度負責任

十.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一)股東的權利:

 1. 公司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依法及公司章程行之

2. 股東享有利益的分配權,並依公司章程分配之。

3. 公司經營積累的財產股東共有;

4. 股東人有退股的權利。

 

(二)股東的義務:

1. 按照入股協議的約定維護公司財產的統一;

 

契約書人  甲   方:
身份證字號:
地   址:
乙   方:
身份證字號:
地   址: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其實你的契約要是沒能力找律師審閱,只要約定入股的金額、取得的股數等即可。其他的部分公司法都有規定,甚至有些是強制規定,你們契約的內容違反了那些強制規定可能會使得契約無效,將來有發生潛在糾紛的風險。

如果真要挑剔,你的契約有違反強制規定、事前口頭約定的內容如何處理、程序執行的方式不嚴謹、沒有約定違約效果等瑕疵。


Cindy 104-12-21 13:43
你好: 我想請教你的是,我今年八月多去大陸經媒人介紹的方式相親訂婚,按照那邊習俗收了30萬彩禮,三個月期間因為突然一直生病看不好,期間很少在ㄧ起,相處發現品行不好,在期間看病等等開銷10萬多,對方說彩禮里出,後來反悔。本來按照那邊習俗只還彩禮ㄧ半。後來雙方家庭並在媒人的見證下在銀行裏協商25萬退婚。過後幾天對方又反悔說要再退5萬要不然上法院提告。 1、訂婚和退婚都是按照習俗沒有白紙黑字協議。 2,大陸看病,開銷沒有單據。 3,對方不知道我台灣的地址和身份證。只有銀行有開戶的台胞證上資料。 這樣的情況,對方若從大陸那邊提告能成立嗎?我需要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1 15: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對方可以在大陸地區提告,然後來台灣法院要求確認判決,然後聲請強制執行。或是直接來台灣提告

2、倘若雙方確實有協商退還25萬元,則就超出的部分無須理會。

Cindy 104-12-17 20:50
律師你好: 我想請教你的是,我今年八月多去大陸經媒人介紹的方式相親訂婚,按照那邊習俗收了30萬彩禮,三個月期間因為突然一直生病看不好,期間很少在ㄧ起,相處發現對方品行不好,在期間看病等等開銷10萬多,對方說好彩禮里出,後來反悔。本來按照那邊習俗只還彩禮ㄧ半。後來雙方家庭並在媒人的見證下在銀行裏協商25萬退婚。過後幾天對方又反悔說要再退5萬要不然上法院提告。 1、訂婚和退婚都是按照習俗沒有白紙黑字協議。彩禮都是用轉帳方式(給和退)。 2,大陸看病,開銷沒有單據。 3,對方不知道我台灣的地址和身份證。只有銀行有開戶的台胞證上資料。 這樣的情況,對方若從大陸那邊提告能成立嗎?我需要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呢?

您好:

1.  您悔婚的行為,恐被對方提告詐欺,但依您所述,只要您能提出當初已經在銀行協商下已經確定以25萬元退婚(銀行可作為人證,或是現場有無簽立相關契約文件),並提出就醫資料(即使沒有單據,醫院應會有就醫紀錄),應不構成詐欺罪要件,只屬於雙方的民事糾紛

2.  只要對方能夠知悉您台胞證上的資料,即可提告,並由法院向相關單位調閱您的基資。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五萬的話可以不必堅持。

二、因為你若訴訟隨便個審級律師費就超過五萬了。

三、以和為貴,省下的時間價值都超過五萬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靈月 104-12-17 15:44

你好!

我在11月26號跟高利貸借2萬,因急需償還房租,已求助無門才會透過他人介紹,

跟高利貸借款2萬實拿1萬5,簽下2張2萬本票扣押身份證機車行照,利息5000/10天1期,因近期工作不穩定加上高利貸打電話到公司追討本金加利息造成我失業,讓我害怕的不敢接對方電話,還打到我媽媽手機怒罵難聽語言,我的手機還收到對方傳的簡訊說我都不接電話要告我詐欺,原本預定12/4要還第一期利息,但因本就求助無門了也籌不出利息5000,我想問這樣告的了我詐欺罪嗎?我可以告高利貸重利罪嗎?

你好:

你若自始就沒有還款的意思有可能會構成詐欺罪,反之則屬於民事糾紛。 若你借款時有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之情形,對方可能會構成重利罪。 依民法第205條規定,年利率超過20%,債權人無請求權,超過部分可以拒絕給付。
靈月 104-12-18 09:1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本來就有計畫要還款,本來跟對方借就是有急需,如果我不急就不會跟對方借,而且我11月26跟對方借,跟我說利息10天為一期,但是12月4還不到10天就跟我要利息了,但是那幾天工作就突然不穩定了,我籌不出5000還給對方,對方就開始打電話給我媽媽跟公司假借一堆理由,搞的我被迫離開公司、媽媽出入不安全,這樣讓我沒工作是要我怎麼還錢?我才想說我可否報警請求警察協助,對方利息是否有超過20%?

莊萱萱 104-12-13 18:39

我一個朋友找了一間與房東住一起的房子

房東1.2.3樓我朋友四樓。

還沒有進去住前說包水包電

進去住就說只包水不包店

自從我去我朋友家玩幾點吼。。房東就多收我朋友300元房租

房東說只要朋友來拿東西就要三百

原本一個月5500+我等於5800又要繳兩個月押金5800

之後我姐也偶爾來他就跟我朋友說因為卡到電費所以有住在這要加五百

被她(房東)抓到要加一千還跟我姐和我要身份證正反影本說怕警察查所以要

 

怎麼辦。。我朋友遇到惡毒房東怎麼辦

你好:

房東無權片面更改租賃契約內容,你可以拒絕房東無理之要求,至於水電費部分若未載明在契約上,你要主張由房東負擔要負舉證責任

蔡技來 104-12-10 10:47

我是台灣人;於半年前交往了位女朋友,她是陸配,於一年前和前夫離婚,所以我們是她離婚經過半年後,才認識交往。

但女友現在獨自保有兩個小女兒的監護權(因為當時不忍離開小孩,也希望待到能領台灣的身份證,所以剛離婚期間,繼續住在前夫家看顧小孩)。

不過半年前認識我後,我們想要結婚,她現在也搬出在外租房工作,這幾個月來一直想切斷與前夫家關連,而想要放棄兩個女兒的監護權(限期離境後,我再去大陸娶她),但前夫不簽監護權轉移,已經周旋兩個月了,除了用手機定位監控女友的生活,當發現女友是來我家時,還會不斷打電話給我,上週還跑來我家按門鈴、在巷道中大喊大鬧要我們出來面對。

我不懂自己和已經離婚的對象交往,何錯之有。他前夫屢次騷擾她與我,這樣是否已經構成刑責,而且女友已經無心在前夫家,如果她前夫一直拒簽監護權轉移,我也沒辦法娶她。

所以想請教大律師,遇到這種情形,如果女友直接回大陸去躲避,想請問~

1. 會產生『遺棄罪』嗎?

2. 如果會發生遺棄罪,那監護權會自動轉移給她前夫嗎?或者有什麼方式讓監護權能自動轉移?

3. 監護權轉移後,她未來要和我再婚,移民署是否拒絕讓她再入境?

以上問題,麻煩大律師能協助解惑,非常感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10 11:32

 您好,目前您女友能有居留權是因為擁有小孩監護權,如放棄監護權,恐怕居留權會被取消。對於前夫的騷擾行為,您們可以來電委託律師聲請保護令保護令會禁止前夫為接觸或聯繫,違反保護令還會受到刑罰。

蔡技來 104-12-10 11:41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目前您女友能有居留權是因為擁有小孩監護權,如放棄監護權,恐怕居留權會被取消。 ... (恕刪)

律師您好:

查詢監護權的案例,普遍都是在為『爭取』監護權困擾,但都沒有『放棄』監護權相關的作法。

瞭解,外配在還未取得身份證永久居留前,離婚後又放棄監護權,會被取消居留權。

補充前文,女友現在願意損失已經4年的在台證明,放棄監護權後回去大陸,後續再等我辦理相關結婚文件過去娶她回台,重新來過。

但目前她前夫一直不肯簽監護權移轉,是否有可行的方式,讓移轉自動發生。

FuHong 104-12-07 22:12

各位法律專家們您好,因近期工作上飽受匿名黑函攻擊困擾,造成個人職涯及聲譽影響,想請教各位在法律面是否能有訴訟空間

1. 個人是在大集團企業內工作,集團內有規章制度,各子公司也都有自訂規章制度,本次是有匿名黑函投書至集團經理室,後續調查也由集團經理事先派人(某甲)查核,經集團總經理簽核後再交辦給子公司做後續的調查報告。

2.本次的匿名黑函投書主要針對2點,其一為經手的工程發包案件程序爭議,其二為個人配偶任職於決包廠商擔任助理;其中集團各子公司的發包事務都是經由集團經理室執行相關詢價及議價程序,子公司僅能依實際需求提供意見,本次匿名投書內容直指因個人配偶任職於A公司擔任助理,故A公司取得發包案件,故有爭議問題,後集團經理室派某甲入廠進行訪談以了解問題點。

3.某甲明知集團規章僅要求倘親屬任職於承攬商之經理人或董事等具有決定權之職務需進行申報,且對於集團規章內發包等流程亦十分了解,但疑似因為辦大案心態或本案為主管交辦事務,故呈報調查報告竟指稱個人有護航及利益輸送,造成集團總經理批示個人須立即調職並要求子公司究查,本部分對於個人名譽及職涯影響十分重大。

4.惟因無法得知匿名黑函來源,針對本黑函提出人可能無法提出訴訟,但是否可對某甲之黑函調查報告不實之處提出如毀謗妨害名譽訴訟? 又因僅知某甲之姓名及任職公司/單位,倘擬提出告訴狀之被告住址及身份證字號又應如何提供??

你好:

法律上你只要向檢察官陳明犯罪事實,若真有誹謗情形,提出告訴後,檢察官會依現有之證據去調查犯罪嫌疑人是何人,你只要提供公司資料、甲及匿名檢舉函之情形,檢察官就有辦法調查出是何人所為。 法律以外,若公司內部有人事鬥爭之情形,冒然採取法律途徑對你將來在公司的升遷會產生影響,建議你審慎考慮。 現在的狀況是配合公司內部調查途徑,若能爭取有利之調查結果,在知悉犯罪事實及被告6個月內提告都還來得及。
jen 104-11-27 23:13

您好

今年6月將頂樓出租給一位已經領有身份證的越南新娘,最近他有帶幾位朋友同住,但不知道身份如何,想請問他的朋友如有非法居留的,那做為房東的我會受到牽連嗎?要如何自保呢?我可以提前解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7 23: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來說都可以約定不能找人同住,倘若未約定的話,必須是對方有違法使用才可以解約

逃逸外勞的部分不算是刑事犯罪,所以不會有窩藏罪犯的問題,無須過於擔心。

小阿姨 104-11-25 09:23

顏寧 (顏寧律師)大人您好:我只是證人,這是朋友的帳號,我沒有被起訴的疑慮,我已於11月15做完筆錄,而筆錄過程中警員很明顯偏坦告訴人,我是想替朋友(被告)出口氣,「刑案通知書」裡面有我的姓名、出生地、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證字號,胡警員請2位同事轉交時,並未先放入信封封存保護,而是直接晾在大家都可看見的情形交代,且不是交給我本人,這樣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嗎?若有的話,考慮委任律師大人您才有意義。

小阿姨 104-11-25 09:14

顏寧律師大人您好~請教律師大人,我只是證人,我沒有被起訴的疑慮,我已於11月15做完筆錄,而警員很明顯偏坦對方,我是想替朋友(被告)出口氣,所以詢問胡警員的做法

『請2位同事轉交給我姪女,要我姪女轉交給我。』,「刑案通知書」裡面有我的姓名、出生地、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證字號。他並未放入信封保護,居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胡警員的做法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嗎?

若有的話,前往咨詢顏寧律師大人您才有義意義。

 

Jenny 104-11-24 23:44
我有朋友被騙,故事是這樣的: 我朋友因為工作不順缺錢,上交友APP認識了一個自稱服飾店小開的人,說要包養她,每個月10萬,約出去後,假小開覺得她不錯,也以女朋友的方式對待她,噓寒問暖的,過一陣子假小開佯稱週轉不順,說不能如期付款,我朋友覺得差幾天也沒關係就這樣過了,然後假小開說家裡長輩生日,帶我朋友去金飾店,結果假小開卡不能刷,就叫我朋友代刷,說之後一起給她,之後沒想到假小開說服我朋友去小額信貸,這樣這幾個月可以不為現金煩惱,說自己過幾個月(10月)會有一筆金額入帳(約100w)到時再一次把貸款還清,我朋友竟然傻傻的去借了!後來假小開所謂的金額入帳時間到了,假小開避不見面,手機也不接,偶爾用通訊軟體回我朋友幾句:我忙、別擔心、忙完回妳、明天聯絡妳…之類的話。然後完全沒出現,我的朋友被騙色還負債了! 請問這樣可以報警處理嗎? 我朋友知道他的地址、電話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但無金錢匯款紀錄(因為他們都是拿現金,所以沒有記錄)請問這樣報警有用嗎?

您好:

您朋友可以提告詐欺罪,可以訊息內容、提款記錄及對方之帳戶等證據證明,建議尋求律師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5 14: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蒐集相關對話紀錄,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朋友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5 14: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蒐集相關對話紀錄,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朋友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阿姨 104-11-24 13:40

您好~請教律師大人,我朋友被告,胡姓警員使用「刑案通知書」傳我當證人筆錄,104.11.10發文,104.11.14我姪女代收到,當日馬上交給我,應到時日104.11.15上午10時。我姪女說:『交給她這張刑案通知書的人不是胡警員本人,是胡警員請2位同事轉交給我姪女,要我姪女轉交給我。』,「刑案通知書」裡面有我的姓名、出生地、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證字號。胡警員要請同事轉交時,並未放入信封,居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胡警員的做法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4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員之作法可能略有粗糙,但您目前首要考慮之事,應為如何面對警方之詢問,及接下可能之檢察官訊問,您可考慮委任律師,並與律師討論您可能所面臨之問題,及如何為安全之回答,避免您回答之答案,成為起訴您之關鍵證據,就很難處理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4 1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員之作法可能略有粗糙,但您目前首要考慮之事,應為如何面對警方之詢問,及接下可能之檢察官訊問,您可考慮委任律師,並與律師討論您可能所面臨之問題,及如何為安全之回答,避免您回答之答案,成為起訴您之關鍵證據,就很難處理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阿姨 104-11-25 08: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員之作法可能略有粗糙,但您目前首要考慮之事,應為如何面對警方之詢問,及接 ... (恕刪)

我只是證人,我沒有被起訴的疑慮,我已於11月15做完筆錄,而警員很明顯偏坦對方,我是想替朋友(被告)出口氣,所以詢問胡警員的做法是否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若有的話,去洽詢律師才有義意義。

小阿姨 104-11-25 08:34

我只是證人,我沒有被起訴的疑慮,我已於11月15做完筆錄,而警員很明顯偏坦對方,我是想替朋友(被告)出口氣,所以詢問胡警員的做法是否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若有的話,去洽詢律師才有義意義。

小阿姨 104-11-25 08:3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員之作法可能略有粗糙,但您目前首要考慮之事,應為如何面對警方之詢問,及接 ... (恕刪)

 

我只是證人,我沒有被起訴的疑慮,我已於11月15做完筆錄,而警員很明顯偏坦對方,我是想替朋友(被告)出口氣,所以詢問胡警員的做法是否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若有的話,去洽詢律師才有義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