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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 103-07-21 14:25

大家好:

我想請問一些問題,公司成立13年了,我老公居於好心,也是讓業務不要有二心,所以讓業務入股,96年入股(當時的資產已經有5000多萬)因股東沒錢他只投入60萬現金,第一次入股20%是以資本額500萬算,其餘股款用紅利抵扣,第二次入股5%是以資本額1000萬,(他總共只拿了160萬入股)請問如果現在拆夥我們應該是以資本額1500萬算,還是清算財產呢?謝謝各位!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如果您是要讓您的股東退股,則依公司法規定,不同公司的型態有不同的規定,此部分尚需您提供更進一步資訊才能判斷。而如果您是要結束公司,則必須要走解散清算程序。若您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

鄭小萱 103-07-10 21:17

我從6/17開始在飲料店上班~7/5,7/5我被開除,因為我在店裡說某某飲料很難喝,結果被老闆娘聽到,所以我當天就被開除了,然後我再社群網站罵我們公司說"換工作    終於不用看臉色工作   沒經驗不會開店就等著倒"但是我並沒有直接說我的公司名稱,後來被老闆和老闆娘看見我的文章包含之前的,之前我在社群網站說"老闆瘋了  每天都開除一個  然後一直買一送一    變態 "結果它們說我商公司名譽,後來我禮拜一(7/7)去還制服順便領薪水,他們要我把家長請去領薪水,結果我把我的家長請去,他們跟我的家長講了我在社群網站的文章(重點我認為我沒有直接提起我們公司,但是老闆娘認為大家都知道我在哪裡上班所以就認為我傷害公司名譽),當天我也沒有領到薪水,它們說我商公司名譽所以要跟股東討論我的薪水,要過2天才能給我答覆.

我想問的事..我沒有直接提說我的公司是什麼名稱這樣有傷害公司名譽嗎?再來我沒有領薪水這樣是什麼意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0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名譽是一回事,領薪水是一回事,老闆不可以此為由拒絕給付薪水給您,若否則可直接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雇主於損害賠償部分未經法院判決確定即逕行扣留未發之薪資者,係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6條之規定,若經勞動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得依法處以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就此部分可提出申訴或聲請勞資爭議調解
另外,相關貼文內容是否構成誹謗公然侮辱情形,應進一步釐清貼文是否公開,以及貼文內容所指述之對象,由第三人觀之,是否相當之特定而,得以連結到被害人,而貶損其名譽

勞動基準法第26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勞動基準法第78條
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或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ATY167 103-07-10 11:33

各位律師好:

    請教一下,我妹妹是公司人頭負責人(A公司),於擔任負責人期間負責管理公司資金,我妹亦是另家B公司之負責人,B公司常有客票需要現金週轉,於是常與A公司交換現金,但A公司幕後老闆皆不知情,直至我妹離職時老闆調查帳戶才發現兩家公司有金錢上交易,但B公司週轉的現金皆已陸續還給我妹,也已償還完畢,惟我妹於離職前才將該B公司還A公司的錢是以「現金」存入A公司帳戶,且帳戶上並未備註說明。A公司幕後老闆與我妹當初協議由我妹當人頭負責人時並未簽任何書面協議,公司登記也未註明幕後老闆為股東或監察人,現在A公司幕後老闆想告我妹挪用公款侵占,請問我妹會有什麼刑責?

您好:(以下如您要回覆,請以電郵回覆給律師,因為案件可能會進偵查,盡量不要在網路上暴露太多資訊)

1.首先要請您確認您妹妹原來擔任名義上負責人的A公司為「合夥」?或「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您妹妹當時怎麼作帳的?如A公司為有限公司,借款的部分是以「借款」或「轉投資」或其他名義而為?這部分A公司的章程是怎麼規定的?請您提供A公司章程供律師參考。

3.如果借貸,則A公司借款給B公司有無簽本票或相關借據?有無金流?

4.您妹妹可能涉犯刑事法條除侵占外,尚包含背信,其中您妹妹擔任人頭負責人的部分,亦可能涉犯偽造文書(當然偽造文書的部分對方也有責任)。民事方面可能包含公司法上負責人之忠誠義務違反而有侵權行為等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如有疑義,請私信回覆,勿公開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0 16: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胞妹可能會構成侵占罪嫌,可處罰5年以下有期徒刑

2、然由您所述的狀況,是否成立侵占罪、偽造文書等罪嫌都有抗辯空間,本文建議您的胞妹應該尋求正式的諮詢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0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侵占罪之構成要件為易持有他人之物為所有,若您妹妹僅為人頭負責人,即無相關犯罪故意,若遭提告,可委任律師為其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ane Tseng 103-07-03 16:48

想請問清算分配財產股東時,有請股東繳回股票。但股東表示股票遺失未能提供。想請問是否可以請其簽具切結書的方式代替繳回股票

切結書的範例可以提供嗎? 謝謝!

 股票遺失需辦理公示催告及除權判決之法律程序。

ben 103-07-02 14:31

DEAR SIR:

目前我是一家有有限公司的股東,該公司有三位股東,目前擔任負責人的股東常莫名謾罵,且經營理念不合,請問是否可以提出拆夥?,但目前另兩位股東私下關係良好,有意圖以開除的方式對我進行開除動作,該行為是否違法?

如果拆夥目前公司擁有4各百貨公司的櫃位,如果能拆夥是否可要求分得櫃位,且公司目前有貸款買公司目前的位址,該房子該如何分拆現值?

有限公司沒有退股制度,可轉讓股份,不同意的股東必須買下你的股份,否則就視為同意轉讓,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ben您好,

1. 有限公司股東沒有退股制度,僅能以轉讓出資額之方式為之。

2. 建議無法經營,仍應將股份轉讓給其他股東。因為若欠稅超過兩百萬,且公司未選認清算人,股東有被限制出境的風險。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小婷 103-07-01 23:00

工作的公司在四月底以店內整修為由,要我跟店裡廚師先放兩天假,結果兩天後老闆發簡訊告知我們繼續店休,等於繼續放假,就這樣四天後就五月一號,老闆又發了短訊說因為營業額虧損嚴重,資金缺口使得生意無法繼續經營。而薪資將會在五月十號通知來領~結果十號到了第一次開始拖延,二十號仍發不出來在次拖延,後在聯絡已人去店空了,找老闆娘處理因為她也是股東之一,她?以她與老闆已辦理離婚了,這樣就不需負起員工薪資責任了嗎!請問律師先生vs小姐,像這種情況我們到底該如何處理~急需你(妳)們的回應與幫忙處理~因為我們都是靠勞力在工作,每天工作所等的就是領薪資的日子,結果確如此惡性不發給薪資還躲藏起來

小宇 103-07-01 10:33

對方是同學,去年5月在大陸開手錶銷售店,本身是該公司法人另有2位大陸籍股東,去年年底時,邀我投資共同經營,投資說明書僅郵件往來,我看了郵件內容答應其要約,付投資金10萬rmb(因人在台灣所以我把這筆錢以台幣匯率匯入同學媽媽帳戶裡),我們雙方沒簽訂只有依照郵件內的投資說明書來進行,付了投資金後,我有拿到該公司的出資憑證(上面有公司章及三位股東章以及工商局注冊的出資憑證公司字號);投資說明書內容其中一項自2014年次月開始以投資金的6%作為薪金返回 ,2014年2月及3月都有給予(同學是透過在台灣的親朋好友匯錢到我爸的銀行帳戶內),但4月份開始至今就沒再給予,經多次催討藉故拖延,我該怎麼做呢? 是能在台灣提告嗎?還是只能去大陸提告? 又能告對方哪些?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1 11:33

您好,詐欺罪成立要件必須您朋友具有詐欺之故意,即當初邀約您投資時,其自始就不打算給予您分紅,或是其所稱投資之標的並不存在,並施以詐術騙您交付其金錢,才足以成立詐欺罪。若您朋友是臺灣人,即可委任律師在臺灣提告詐欺刑法339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同時保留所有證據,包括郵件內容、匯款明細、投資說明書等資料。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1 16: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依投資契約給付相關紅利,若對方均置之不理,您亦有對方施用詐術之相關證據,可委任律師為您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背信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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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y 103-06-30 02:07

您好: 我因朋友邀約投資及簽署了一份健身房長期會員的契約書(我未有一份),也辦了個人信貸(股東所識),之後全權交由健身房股東處理所有事。而朋友在拿走我存摺交給股東後,避不見面的行為,使我懷疑有詐,因而對股東提起詐欺罪;對方出面向警方提出了相關簽約資料;案件尚未送交至檢察官那,此時的我能撤銷提告嗎?還是需等到送交檢察官那後才能撤銷?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30 10:54

您好,針對您問題回覆如下:

1、詐欺罪為公訴罪,無法撤回告訴。

2、本文建議您可以寫陳報狀,表示當初懷疑遭詐欺是因為對方避不見面,如今對方拿出文件,則可證明本案僅為誤會,無須追究即可。

Fei 103-06-27 14:58

房子買了,現在社區公設一堆問題要解決,並且尚未點交,有找過消保官、寄發存證信函,都找不到建商主謀,建商負責人只是人頭戶(建商主謀的聾啞女兒),建商主謀已經落跑不知去向,我們該怎麼辦 ? 目前只能找到建商的金主股東,可以請金主負責出面處理嗎? 

您好:因為公司在法律上有獨立的法人格,因此您與建商間的契約,基本上權利義務僅存在您與建商之間。而您是否可以要求建商的股東負責,需視建商是何種公司而定,如果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上您是無法向股東要求負責。但如果該建商是股份有限公司,而建商的股東濫用公司法人格時,可以依公司法第154條第2項請求股東負責。但詳細該如何處理尚需您提供更進一步資訊,若您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您來電0932372316。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建商公司尚未解散,則仍可以對建商公司提告,當然若建商公司名下已無資產,則恐難以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7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建商提告之,但若建商無財產,即使您勝訴,亦有可能白忙一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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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p 103-06-26 14:12

存證信函 擬稿

 

關係人黃XX,本人陳XX,及另一關係人謝先生(全名另提供)等3人,共同於102年10月上旬,地點:謝先生名下位於XXX路巷內"XXX'店內,共同口頭約定,由毫無手機通訊營運經驗之黃與謝各出資新台幣25萬元,陳不出資,以技術股方式,提供個人手機通訊專業,經驗,及通訊領域人脈,資源,個人經營多年拍賣帳號(yahoo拍賣,露天拍賣及pchome商店街賣場各1),銀行帳戶等供公司營運使用之方式入股,黃謝二人各佔持股40%,陳20%之股權比例共同經營,並協議由黃辦理申請'XX有限公司'登記事宜,資本額50萬元,並共同推舉黃為公司登記負責人(公司登記地址為黃家,公司登記亦僅載明黃一人),再由陳以個人名義申租位於"台北市萬華區XX街X號"之店面,作為公司對外營業門市使用(以陳名義向房東于XX之租約期間自102.10.19至103.3月中旬,始改登記承租人為現在公司),店面於102.10.31正式開幕對外營業,黃約於10月中下旬將公司[開辦費明細]提供于謝,並由謝從允諾投資25萬元內扣除裝潢期間先行墊付款項後之投資未付餘款約10餘萬元,由謝以銀行匯款方式匯入公司帳戶(或當時黃名下帳戶),經此完成3人共同履約應付投資款項及共同經營之承諾

 

期間,約定由黃陳2人擔任門市實際營運人員,共同負責網路及門市運作,黃陳2人除基本支薪每月3萬元外,並可依每月結算獲利按股權比例分配紅利,陳則另加計申辦門號獎金,謝則不需參與門市實際經營,但須負責公司官網及FACEBOOK粉絲團等構建,不支底薪,但可按股權比例分紅獲利

 

孰料,黃因與本人之間男女朋友感情因素及個人私心,枉顧上述合資合股事實,逕自於103.6.20晚間約19:00時,委任黃姓律師(黃的親弟),會同XX派出所2員警,直接來店片面告知本人僅為公司聘雇人員,因違反勞基法,立即解雇,同時間提告本人涉嫌業務侵占,公然侮辱,傷害,毀損公司財務等4項莫須有罪名,由2員警強制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黃律師並告知不得擅動公司電腦等約制行為,以致無法保全門市內公務電腦,保全系統錄影檔,文件資料等與本人相關有利證據,並藉本人在派出所筆錄2小時機會,未經股東同意擅自更換門市鐵捲門大鎖,嚴重影響股東權益

 

自102.10.31至103.6.20營業期間,黃除從未提及本人為聘僱關係,亦無勞健保,薪資單等實質證明,黃與陳每月支領本薪及股份紅利均由雙方共同結算獲利後,自行櫃內領取(留紙條簽名或直接口頭告知),或由黃交付,本人除平日待在營業門市外下班後亦居住在店面2樓,24小時全日控管所有店內現金,金融卡,存摺,有價貨品等,並掌管公司大章,以上實況均有諸多上下游廠商,同業,鄰居等人證事證,可證本人非黃所述為勞雇關係

 

綜上所述,本人向當事人黃xx請求返還股東權益,共同經營權利,及其向本人控訴期間之股東權益損害賠償,並保留控告其不當行為涉及違法事項之告訴

 

以上存證信函預計近日內發出,給對方5日期限出面解決,否則不排除提告,,,對方控告本人4項罪名經前日當面諮詢律師幾可確認對方因缺乏直接證據,無成立之可能~~~小弟重點在要回共同經營權,故想請教專業律師看法及建議,若對方覺得他是掛名唯一公司負責人,勝卷在握,小弟該重點準備哪些有力事證來維護股東及共同經營權利,謝謝大家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時有無以白紙黑字寫下約定之內容,若無,則應盡量蒐集合資之事證,以便進行訴訟程序中可以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gtsky 103-06-24 16:41

我們兩人合夥開設有限公司,所有公司登記文件都負責人保管,保含公司帳戶存摺,印鑑

本身公司登記上我只有這間公司身分是股東,也沒簽什麼合夥契約之類的文件

有一天我找他說要看公司存摺,他不拿出來,他就說錢都已經轉去三個帳戶,原本申辦公司那間銀行帳戶他也說取消掉了,然後鬼扯說轉去兩個死人戶頭,他就是不拿出來看,跟我的對話我都有錄音,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

如果他拿公司去抵押或借貸需要我同意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您仍應先蒐集您們有合夥之事證,否則光以口頭約定,要向其主張權利,恐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24 18:21

您好!既然已成立有限公司,公司帳戶的錢只能用於公司,若被擅自轉往私人帳戶,可能涉及業務侵占背信罪;另外,若對方是公司負責人,負責人以公司資產抵押貸款並不需要股東同意。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ark 103-06-18 20:52
你好我是劉承瑋先生 我有一僱佣契約問題,我在一家藥廠上班,當初進公司有與公司簽培訓僱佣契約3年,但最近公司被另一家合併,試問這份合約是否還有效。且合約內容有一條甲方再一次交易中合併,而新公司或延續公司未發行有表決權股中,甲方股東獲得之股份低於百分之五十。試問可自行跟公司解約嗎?會被公司告違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8 2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前公司之權利義務由併購後之公司概括承受,故若您無正當理由終止僱傭關係,後公司可向您主張權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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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由新公司概括承受,但是否可以終止仍需視合約內容及實際情形而定,仍有終止之可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18 23:43

您好!原公司被合併對所簽契約並無影響,不能直接以此理由終止契約關係,需另有合法或合於約定事由才能終止契約關係。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acky 103-06-13 10:35

各位律師您好..請教一個問題..

其一公司合夥股東,也是員工 ,利用職務之便,從廠商那邊收回的貨款,沒有全數繳回,挪做自己使用...

其二使用股東名下電話私自替代股東簽名要過戶,最後沒有成功,變成積欠電信費用...

請教一下 這些行徑犯了甚麼刑責,我該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3 11: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該員可能涉犯背信業務侵占偽造文書等罪嫌.

2、本文建議您可以蒐集相關事證後,要求該員賠償並依法解雇,或是委請律師提起刑事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3 14: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可涉及偽造文書背信侵占等罪,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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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ya 103-06-09 23:51

是這樣的。

我的一位同事因為在背後到處講說我很閒,間接導致我無法加薪。

並且讓我在公司同事相處上受到心靈傷害每天上班都覺得壓力很大(原本上班都很開心),但因還有一位了解狀況的主管願意幫我講話,且礙於經濟因素只能騎驢找馬。

目前該同事已經離職

離職前,我就透過主管知道這件事情,至少有兩人以上的同事有跟主管反應說【我很閒】這件事情,也因此傳了不知道幾百個人,甚至傳到上司股東那邊去(從主管口中證實)。這位主管也有被他講過,後來他也當面在老闆面前承認有講過主管壞話(當時有錄音)。

我在面試時,就有口頭講過會調薪,但目前已經快一年,我認為是因此才明確被告知不能加薪。

但比起剛進公司時,我手上負責的工作更多了。(原應徵美編設計,但目前手上還有行政、人事、甚至特效製作串片都需要幫忙)

針對這位造成我身心甚至實質上傷害的同事,在我面前並沒有直接講過!都是在背後講!所以我沒有直接的錄音證據,唯一可能會幫忙的人證就是主管,因為他也身受其害。另外幾位同事都是翻臉翻很快,明明講過的話馬上翻臉不認人。

目前即使已經離職,但是造成我的傷害(心靈以及薪水),卻是與日俱增,因為還有一些聽他亂講的同事仍在職,對我的態度以及工作上的配合,態度都讓我身心都受到嚴重傷害,我已經多次跟主管反映,但主管也是勸我騎驢找馬(其實主管也身受其害...)。

我有明確的事證可以證明我的工作我都有完成,主管也同意我工作完成後要幹嘛是我的事情。我也可以證明他的事情都沒有完成。

我不知道該以甚麼方式討回他對我的傷害,甚至影響到我的升遷加薪。

請幫幫我...

我該以甚麼樣的刑事民事訴訟去針對他對我做的事提起訴訟調解?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0 0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蒐集關證據,證明對方有散布對您不實之評論,造成您名譽之減損,方有機會對其提出刑事誹謗罪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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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呆 103-06-06 13:46

社會局規定老人福利機構(養護型),需要以個人名義先向地主簽5年以上地租,才可向社會局申請立案,且負責人需與地租承租人相同。目前因為債務問題,該負責人已經剩1%股份,與股東間有立約為掛名負責人,但沒到法院公証。現在問題是該名負責人如果與地主直接到法院公証解除契約或者縮短租約,是否可執行?或者機構會因此沒承租權而被解散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擔心之事是有可能會發生的,若可以直接變更負責人或許也是解決之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他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cott 103-06-06 11:57

請問 我與入股與人合開網拍 成立公司
但因他們原本就已經有股東
我是後來入股  但網拍公司 是虛擬的 目前還沒有實體的公司出現

入股費用是20萬 但我怕我這些錢入股沒有保障

對方告訴我 他會簽訂契約 並會蓋上公司大小章

契約書上會著名 半年後公司 若無成立 會將入股金額全數退還

請問這樣這張契約書 是可以成立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6 1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契約有所疑慮,可請求負責人簽立本票給您,擔保您的出資額,若半年後,公司無成立亦無將股款退還給您,您可持本票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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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與人合夥做生意,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柯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陳華明 (律杏) 103-06-06 18:23

 千萬小心, 公司還沒設立, 是不可以使用公司名稱的, 對方要蓋公司大小章, 已違反公司法, 且有刑責. 若您簽立此契約, 和該"公司"無關, 是你與那位"股東" 間私人的契約, 很沒保障的(http://www.lawmed66.url.tw)

沈恆 (沈律師) 103-06-06 23:54

您好!公司既然還不存在,蓋不存在公司的大小章恐無保障;既然要入股,就應先與所有股東簽約約定彼此權利義務關係、資金保管與返還條件等才是,若能取得擔保品,則更有保障。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宏恩 103-06-03 13:35

律師您好~煩請王律師給我寶貴的意見

我最近跟朋友合夥開一家飲料咖啡專賣店~在合夥前大家都有先說好要往哪個方向走後~才請人設計裝簧~正常來說應該是先簽合約再匯錢~但他說合約晚點簽~錢先匯進來~他是大股東佔7成~我是小股東佔3成~因為大家都認識20幾年了~我想應該不會有問題~就先匯錢了(前後共匯3次共51萬有匯款名細~這家店資本額是170萬~我3成所以是51萬)他媽媽就跟我說因為他們是大股~所以這家店就由他們主導所有事情的相關事宜(錢是他媽媽拿出來的~但我這個朋友是這家店負責人)~也答應我說一定會照我們所講的方式去做~結果這家店裝簧好了之後~我發現不論是外觀或裡面都有許多地方都跟當初所講的不一樣~一份合約也是我三摧四請後~在開幕的一個禮拜後才由他媽媽拿來給我看~我當下傻住~這合約不是應該要由雙方合夥人一起擬定嗎?然後都沒問題後才擬定上去不是嗎?怎麼會是他們自己弄好然後拿來就要叫我簽名蓋章~我當下有表達出我的不滿~我覺得沒有尊重到我的權益~而且合約內容我覺得根本都是對他們有利的~我有種受騙的感覺~再加上這家店跟當初所講的不一樣以及經營理念不同~所以我覺得既然這樣我也沒必要跟他們合作下去~所以我拒絕簽約並要求退出請他們退還我所匯的錢(因為我知道簽合下去就完了)~他媽媽就翻臉了~在經過一番爭吵後~他媽媽就開出2個條件讓我選~第一條是:我人退出但我3成股份要留著~每個月看賺或賠再依照股份比例支配~第二條是:如果我真的要退~那他們就用我3成股份的一半價錢要收購我的3成股份~我當下氣炸了~才剛開就要我虧一半~沒這道理麻~我當然不可能接受阿~而我一個人根本講不贏他們全家~我只好說那就用法律來解決~他們也說好~他們家也算是有點閒錢的人~他媽媽態度很強勢(有錢人說話都這麼囂張嗎?)也因為大家都認識20幾年了~對彼此的底細都很了解~他們現在就是看準我也不能拿他們怎麼樣~根本就不怕~所以他們現在是處於被動狀態~在等我出招~我想說的是~因為現在大家都翻臉了~在這種情況之下~要我再跟他們合作也是不可能了~我也沒跟他們簽約~那真要告的話~能告的成嗎?我有多少勝算呢?我能拿回我的錢嗎?我該用哪一條法律告呢?有朋友是建議我說刑事民事一起告~我現在很無助~不知道能找誰幫我~能請王律師跟我說~我該怎麼做嗎?   謝謝

您好: 依您敘述的狀況,簡單回答您的問題,在刑事部分,如果對方是故意讓您以為會按照他跟您說的方式去合作經營,然後待您匯款後再翻臉不認,這個部份可能有涉及詐欺,您可以向地檢署提起告訴。關於民事部分,因為您是因對方的行為害您誤信合夥條件,因此您可以撤銷同意合夥的意思表示,簡單說就是解約,要求返還您的出資部分及這段期間的利息。您的情況有很多種可以選擇處理的方式,但實際操作需更進一步了解您的狀況,無法單純在線上回復,因此如果需要進一步的討論,歡迎您再來電或約時間當面諮詢,謝謝。

宏恩 103-06-03 13:33

律師您好~煩請趙律師給我寶貴的意見

我最近跟朋友合夥開一家飲料咖啡專賣店~在合夥前大家都有先說好要往哪個方向走後~才請人設計裝簧~正常來說應該是先簽合約再匯錢~但他說合約晚點簽~錢先匯進來~他是大股東佔7成~我是小股東佔3成~因為大家都認識20幾年了~我想應該不會有問題~就先匯錢了(前後共匯3次共51萬有匯款名細~這家店資本額是170萬~我3成所以是51萬)他媽媽就跟我說因為他們是大股~所以這家店就由他們主導所有事情的相關事宜(錢是他媽媽拿出來的~但我這個朋友是這家店負責人)~也答應我說一定會照我們所講的方式去做~結果這家店裝簧好了之後~我發現不論是外觀或裡面都有許多地方都跟當初所講的不一樣~一份合約也是我三摧四請後~在開幕的一個禮拜後才由他媽媽拿來給我看~我當下傻住~這合約不是應該要由雙方合夥人一起擬定嗎?然後都沒問題後才擬定上去不是嗎?怎麼會是他們自己弄好然後拿來就要叫我簽名蓋章~我當下有表達出我的不滿~我覺得沒有尊重到我的權益~而且合約內容我覺得根本都是對他們有利的~我有種受騙的感覺~再加上這家店跟當初所講的不一樣以及經營理念不同~所以我覺得既然這樣我也沒必要跟他們合作下去~所以我拒絕簽約並要求退出請他們退還我所匯的錢(因為我知道簽合下去就完了)~他媽媽就翻臉了~在經過一番爭吵後~他媽媽就開出2個條件讓我選~第一條是:我人退出但我3成股份要留著~每個月看賺或賠再依照股份比例支配~第二條是:如果我真的要退~那他們就用我3成股份的一半價錢要收購我的3成股份~我當下氣炸了~才剛開就要我虧一半~沒這道理麻~我當然不可能接受阿~而我一個人根本講不贏他們全家~我只好說那就用法律來解決~他們也說好~他們家也算是有點閒錢的人~他媽媽態度很強勢(有錢人說話都這麼囂張嗎?)也因為大家都認識20幾年了~對彼此的底細都很了解~他們現在就是看準我也不能拿他們怎麼樣~根本就不怕~所以他們現在是處於被動狀態~在等我出招~我想說的是~因為現在大家都翻臉了~在這種情況之下~要我再跟他們合作也是不可能了~我也沒跟他們簽約~那真要告的話~能告的成嗎?我有多少勝算呢?我能拿回我的錢嗎?我該用哪一條法律告呢?有朋友是建議我說刑事民事一起告~我現在很無助~不知道能找誰幫我~能請趙律師跟我說~我該怎麼做嗎?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您與對方針對合作內容無法達成一致,則對方持有您給付的款項,屬於無法律上原因,您可據以提起訴訟請求對方返還該款項,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宏恩 103-06-03 13:24

律師您好~煩請張律師給我寶貴的意見

我最近跟朋友合夥開一家飲料咖啡專賣店~在合夥前大家都有先說好要往哪個方向走後~才請人設計裝簧~正常來說應該是先簽合約再匯錢~但他說合約晚點簽~錢先匯進來~他是大股東佔7成~我是小股東佔3成~因為大家都認識20幾年了~我想應該不會有問題~就先匯錢了(前後共匯3次共51萬有匯款名細~這家店資本額是170萬~我3成所以是51萬)他媽媽就跟我說因為他們是大股~所以這家店就由他們主導所有事情的相關事宜(錢是他媽媽拿出來的~但我這個朋友是這家店負責人)~也答應我說一定會照我們所講的方式去做~結果這家店裝簧好了之後~我發現不論是外觀或裡面都有許多地方都跟當初所講的不一樣~一份合約也是我三摧四請後~在開幕的一個禮拜後才由他媽媽拿來給我看~我當下傻住~這合約不是應該要由雙方合夥人一起擬定嗎?然後都沒問題後才擬定上去不是嗎?怎麼會是他們自己弄好然後拿來就要叫我簽名蓋章~我當下有表達出我的不滿~我覺得沒有尊重到我的權益~而且合約內容我覺得根本都是對他們有利的~我有種受騙的感覺~再加上這家店跟當初所講的不一樣以及經營理念不同~所以我覺得既然這樣我也沒必要跟他們合作下去~所以我拒絕簽約並要求退出請他們退還我所匯的錢(因為我知道簽合下去就完了)~他媽媽就翻臉了~在經過一番爭吵後~他媽媽就開出2個條件讓我選~第一條是:我人退出但我3成股份要留著~每個月看賺或賠再依照股份比例支配~第二條是:如果我真的要退~那他們就用我3成股份的一半價錢要收購我的3成股份~我當下氣炸了~才剛開就要我虧一半~沒這道理麻~我當然不可能接受阿~而我一個人根本講不贏他們全家~我只好說那就用法律來解決~他們也說好~他們家也算是有點閒錢的人~他媽媽態度很強勢(有錢人說話都這麼囂張嗎?)也因為大家都認識20幾年了~對彼此的底細都很了解~他們現在就是看準我也不能拿他們怎麼樣~根本就不怕~所以他們現在是處於被動狀態~在等我出招~我想說的是~因為現在大家都翻臉了~在這種情況之下~要我再跟他們合作也是不可能了~我也沒跟他們簽約~那真要告的話~能告的成嗎?我有多少勝算呢?我能拿回我的錢嗎?我該用哪一條法律告呢?有朋友是建議我說刑事民事一起告~我現在很無助~不知道能找誰幫我~能請張律師跟我說~我該怎麼做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合夥應仍成立,由於合夥契約尚未達成協議,所以應回歸民法來適用,且本件也算複雜,建議應先釐清後, 再決定訴訟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宏恩 103-06-03 10:51

律師您好~煩請房律師給我寶貴的意見

我最近跟朋友合夥開一家飲料咖啡專賣店~在合夥前大家都有先說好要往哪個方向走後~才請人設計裝簧~正常來說應該是先簽合約再匯錢~但他說合約晚點簽~錢先匯進來~他是大股東佔7成~我是小股東佔3成~因為大家都認識20幾年了~我想應該不會有問題~就先匯錢了(前後共匯3次共51萬有匯款名細~這家店資本額是170萬~我3成所以是51萬)他媽媽就跟我說因為他們是大股~所以這家店就由他們主導所有事情的相關事宜(錢是他媽媽拿出來的~但我這個朋友是這家店負責人)~也答應我說一定會照我們所講的方式去做~結果這家店裝簧好了之後~我發現不論是外觀或裡面都有許多地方都跟當初所講的不一樣~一份合約也是我三摧四請後~在開幕的一個禮拜後才由他媽媽拿來給我看~我當下傻住~這合約不是應該要由雙方合夥人一起擬定嗎?然後都沒問題後才擬定上去不是嗎?怎麼會是他們自己弄好然後拿來就要叫我簽名蓋章~我當下有表達出我的不滿~我覺得沒有尊重到我的權益~而且合約內容我覺得根本都是對他們有利的~我有種受騙的感覺~再加上這家店跟當初所講的不一樣以及經營理念不同~所以我覺得既然這樣我也沒必要跟他們合作下去~所以我拒絕簽約並要求退出請他們退還我所匯的錢(因為我知道簽合下去就完了)~他媽媽就翻臉了~在經過一番爭吵後~他媽媽就開出2個條件讓我選~第一條是:我人退出但我3成股份要留著~每個月看賺或賠再依照股份比例支配~第二條是:如果我真的要退~那他們就用我3成股份的一半價錢要收購我的3成股份~我當下氣炸了~才剛開就要我虧一半~沒這道理麻~我當然不可能接受阿~而我一個人根本講不贏他們全家~我只好說那就用法律來解決~他們也說好~他們家也算是有點閒錢的人~他媽媽態度很強勢(有錢人說話都這麼囂張嗎?)也因為大家都認識20幾年了~對彼此的底細都很了解~他們現在就是看準我也不能拿他們怎麼樣~根本就不怕~所以他們現在是處於被動狀態~在等我出招~我想說的是~因為現在大家都翻臉了~在這種情況之下~要我再跟他們合作也是不可能了~我也沒跟他們簽約~那真要告的話~能告的成嗎?我有多少勝算呢?我能拿回我的錢嗎?我該用哪一條法律告呢?有朋友是建議我說刑事民事一起告~我現在很無助~不知道能找誰幫我~能請房律師們跟我說~我該怎麼做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提出民事訴訟加以請求之。
宏恩 103-06-03 02:46

各位律師大家好~煩請各位律師給我寶貴的意見

我最近跟朋友合夥開一家飲料咖啡專賣店~在合夥前大家都有先說好要往哪個方向走後~才請人設計裝簧~正常來說應該是先簽合約再匯錢~但他說合約晚點簽~錢先匯進來~他是大股東佔7成~我是小股東佔3成~因為大家都認識20幾年了~我想應該不會有問題~就先匯錢了(前後共匯3次共51萬有匯款名細~這家店資本額是170萬~我3成所以是51萬)他媽媽就跟我說因為他們是大股~所以這家店就由他們主導所有事情的相關事宜(錢是他媽媽拿出來的~但我這個朋友是這家店負責人)~也答應我說一定會照我們所講的方式去做~結果這家店裝簧好了之後~我發現不論是外觀或裡面都有許多地方都跟當初所講的不一樣~一份合約也是我三摧四請後~在開幕的一個禮拜後才由他媽媽拿來給我看~我當下傻住~這合約不是應該要由雙方合夥人一起擬定嗎?然後都沒問題後才擬定上去不是嗎?怎麼會是他們自己弄好然後拿來就要叫我簽名蓋章~我當下有表達出我的不滿~我覺得沒有尊重到我的權益~而且合約內容我覺得根本都是對他們有利的~我有種受騙的感覺~再加上這家店跟當初所講的不一樣以及經營理念不同~所以我覺得既然這樣我也沒必要跟他們合作下去~我就要求退出並請他們退還我所匯的錢~他媽媽就翻臉了~在經過一番爭吵後~他媽媽就開出2個條件讓我選~第一條是:我人退出但我3成股份要留著~每個月看賺或賠再依照股份比例支配~第二條是:如果我真的要退~那他們就用我3成股份的一半價錢要收購我的3成股份~我當下氣炸了~才剛開就要我虧一半~沒這道理麻~我當然不可能接受阿~而我一個人根本講不贏他們全家~我只好說那就用法律來解決~他們也說好~他們家也算是有點閒錢的人~他媽媽態度很強勢(有錢人說話都這麼囂張嗎?)也因為大家都認識20幾年了~對彼此的底細都很了解~他們現在就是看準我也不能拿他們怎麼樣~根本就不怕~所以他們現在是處於被動狀態~在等我出招~我想說的是~因為現在大家都翻臉了~在這種情況之下~要我再跟他們合作也是不可能了~那真要告的話~能告的成嗎?我有多少勝算呢?我能拿回我的錢嗎?我該用哪一條法律告呢?有朋友是建議我說刑事民事一起告~我現在很無助~不知道能找誰幫我~能請各位大律師們跟我說~我該怎麼做嗎?   謝謝

契約是彼此訂定的條款,兩者一旦簽約完成,將視同法律生效,彼此就得依約履行。所以在簽約之前,必須詳閱並了解契約書內容,如對條文稍有不慎,損失將難以彌補,建議你簽訂任何條約,最好請專業人士協助【專業律師或專業會計師為最佳】,以維護你的權益。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宏恩 103-06-03 10:11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因為我就是有發現合約內容對我沒有保障~所以我並沒有跟他們簽任何合約~請問這樣的話合夥是否就不成立~我能拿回我的錢嗎?能告的成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3 1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未簽合夥契約,可先不承認有任何合夥之事實,縱使對方打電話來討論,亦有可能錄音蒐證,故您可均回應不知道你再說甚麼,明明就是借款,對對方亦均加以錄音之,視其就借款有何回應,似亦可先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返還51萬借款,視其就借款如何回應,若其有承認借款之事實,您亦有匯款紀錄,即可請求借款返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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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i 103-06-01 03:50

我代表A股東 與B股東做討論並經雙方錄音存證,雙方同意數事項,並約定以此重新簽定新約,不料B股東於立新約時,全盤否認先前錄音事項,說之前的約定並不成立,所以想詢問

1.我再三確認地詢問B是否同意XXX不只一次,B也都答應,這樣這些事項是否成立A與B的約定?

2.B否認該新約定之行為,是否屬於續意詐欺?

或是A股東因該新約定被違反遭受損失,能否向B求償?

B因否認新約定而違反,新約定中的懲罰性條款有300萬元,能否以此求償?

3. 若有需要請到律師訴訟,請問我們相關可能付出的費用項目(或計價方式)

經雙方錄音存證,雙方同意數事項,並約定以此重新簽定新約,這樣當然有效囉,對方不履行即構成毀約疑案,你可依法提告並請求賠償。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1 10: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錄音證據,且B亦明確表達同意,卻於日後要求履約時反悔,屬於違約情形,可發存證信函請求限期履行契約,若屆期仍置之不理,屬於違約情形,可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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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代理權限沒有問題  只要可以證明雙方有合意成立契約  那就有拘束雙方之效力  將來可以提出錄音為證   2.對方如果只是單純不願履約  你可以訴請履行契約 應該是沒有刑事詐欺的問題   3.如果違約違約金約定  你可以依法請求  但法院會認定違約金是否有約定過高情事  而依法酌減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Belle 103-05-27 20:20

您好:我要詢問有關投資詐騙的案件。

4月多朋友介紹他的學長給我認識,進而得知那位學長有在作投資(房地產健身房、資源回收…等),也邀我一起入股健身房投資,可以每個月有紅利可賺和繳利息,不必擔心利息的壓力,聽了很心動。

而後學長請遠銀小姐來讓我和朋友申請了個人信貸,也和朋友的學長(大股東之一)在5/4簽了他們所謂的合約,但是直到現在我卻遲遲拿不到任何相關的書面合約,我開始覺得受騙了,所以我已於5/26到刑事局報案,告對方詐欺,那在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明文件之下,我有勝算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以您所述之證據,要構成刑事詐欺,確實有其困難性,當然現階段您仍需持續蒐集證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打電話給對方進行錄音蒐證,構成詐欺必須對方有行使詐術之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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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103-09-17 14:15
回覆 Belle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要詢問有關這件事件 請問是在高雄嗎?他要你投資的是不是全球亞洲健身房 請問你這件事是否解決了?

jessica 103-09-19 01:29

我想詢問一下事情發生是否是在高雄??
我也遇到相同的問題 也是健身房投資 請問可以幫幫我嗎??

angel 103-05-24 09:22

您好:我是企業人士,我有問題想要詢問

我們公司是有限公司,股東三人,目前資金不夠想跟其中一股東父親借錢,他希望我們公司寫下借據,然後其中兩個股東簽名背書,他兒子不能背書,這成立嗎?

如果日後公私不幸盈虧倒閉,那負債的部份是只有背書的那兩個股東嗎?跟父親借錢的那股東也有揹負責任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莊惟堯 (名寶) 103-05-24 11:18

您好

關於你的問題,在借據後面背書,是相當於保證責任,所以背書股東,即須負保證責任無疑,惟為背書的另一名股東,除了投資公司的資產外,便無須負該借據的保證責任。該借據仍然成立有效。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angel 103-05-24 11:37
回覆 名寶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你的問題,在借據後面背書,是相當於保證責任,所以背書股東,即須負保 ... (恕刪)

 您好

感謝你幫我答覆

??你說在借據後面背書是相當於保證責任,所以背書股東即須負保證責任這我懂

但我想問因為借款人(其中一名股東的父親)他有說到他兒子不能背書...我不懂這是為甚麼

他兒子不背書不就表示這筆借款他沒責任...

還是說可以怎樣做才能讓這位股東跟其他兩位背書股東一樣是連帶責任的呢?

另一方面是他兒子如果背書的話..這借據應該也沒有無效吧!!

這是會牽扯到有子債父還的意思在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5-24 14:01

您好!公司借款應由三位股東都當保證人才公平,他兒子如果簽名也就要對借款負責;對方用意只是藉口保護他兒子,以後專找二位簽名的股東討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不願意讓他兒子背書,是為了保護兒子,屆時公司無法還款,得像另外二名股東主張保證責任請求還款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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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ter 103-05-15 11:24

請問:公司委託我處理所有事務,雖然我不是登記負責人(因為負責人也是人頭,他在另一家公司上班),但公司內部包含採買、召聘、發薪等..一向都是 我處理,去年因公司業積下滑,負責人把公司存款全數領走,導至11/12月薪水沒發給員工...1月份要收到貨款後時,我也有跟負責人說收到錢後要先支付 員工薪水,他也口頭答應,所以我請廠商把部份貨款支付到我員工薪水戶頭,其他均存入公司帳戶...之後今年1/2月份也沒支附薪水給員工,員工也都相繼提 告、調解(調解後也不覆行)..目前要提強制執行...我也離職了...而最近負責人針對我當時先發薪不滿,說我侵佔公司貨款要告我..請問我沒有多拿 錢...我也知道口頭答應沒有證明..之後沒發薪也証明負責人根本不想付薪給員工...這樣也算"侵佔公司貨款意圖為不法第三人所有的業務侵佔"嗎??

另外,公司股東是否可以對負責人提告掏空公司??要有什麼資料才可提告??

以上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陳華明 (律杏) 103-05-15 12:18

 1. 您應是經理人, 本就有處理事務之權. 不會有侵占的問題, 應可放心

 2. 反倒是負責人捲款, 就是業務侵占

 3. 您的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嗎? 該名負責人是不是實質董事呢? 這些細節都有待了解. 不過原則上, 股東是不能直接代表公司提告, 要由董事(或監察人) 來告(http://www.lawmed66.url.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構成侵占並不一定,但若要告對方也需有相當之證據,以避免被反告誣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構成侵占,須視您有無易持有他人之物為所有之意思,至於若負責人有對公司為不利之情事,股東可對其提出刑事背信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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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 103-05-03 22:57
我和朋友集資成立一間有限公司,但由我一個人掛名(經濟部的資料上我是唯一股東),因為近來發現朋友濫用公司名義對外賣商品,擔心牽涉不法所以我想跟他切乾淨,我是否可以直接去經濟部辦理結束公司的程序?或用甚麼方式結束跟他的關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4 0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公司之負責人,可辦理公司停業。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5-04 19:00

解散的部份應無多大問題。您的問題應會在解散公司後,原先雙方的出資以及利益如何返還、分配問題,其中可能還會涉及出資多寡以及公司賺錢分紅等情形,仍須視您個案情形而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5: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解散公司後,可能衍生出相關出資返還之疑義。

以上,呈請  鑒核。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陳華明 (律杏) 103-05-14 12:29

 您是唯一股東, 所以其實可想成是您向朋友借錢開公司, 公司根本和他沒關係. 濫用公司名義, 已構成侵權行為(侵害公司姓名權, 不是侵害您的), 可發函警告. 解散也完全沒問題 (http://www.lawmed66.url.tw)

103-04-23 02:16

您好

我與友人合夥經營餐飲店.目前協議他收購我股權(我退股)他說自網路上下載合約書.但是我對條文真的不清楚.只擔心這樣的條文會影響我自行開店...

將條文抄錄於下...甲方承諾做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管道等)並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會使用於自營業務...

我是甲方.我們的合夥是實際上我經營(營登負責人是我)他出資.不知道這條文會不會影響我退出後自己開店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4-23 08:12

您好!既然還在談協議,雙方應定義清楚競業禁止的範圍,有疑慮的條文就應要求修改或不簽,以免將來爭議。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0937-182-635 Line ID:k8883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您好,該條款叫做保密條款,建議你在保密條款上面附加期限,這樣能保障你的權益,在職期間當然有此義務,但離職之後是否仍有此義務,雙方必須討論清楚。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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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有疑慮之條文,可修正、刪除、或拒絕簽名之,避免日後之紛爭。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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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 103-04-12 10:44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 我跟弟弟都是某公司的百分之百股東 該公司並沒有其他的股東

且該公司董事長跟董事均為我們所擔任  因資金調度所需 我們曾向公司借貸 並以匯款之方式將公司的錢匯入我們的帳戶 且金額已超過公司資本額40%

當時公司的帳冊有登載股東往來科目 股東向公司借款 並且於短期間內將款項全數還給公司 這樣還會有業務侵占或是背信刑事責任嗎?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請提供詳實資料與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7: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歸還公司即可,且公司亦無其他股東,僅有您及哥哥,無其他股東得對您提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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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103-04-11 19:31

您好,(1)我於十幾年前 堂哥開工廠,我及大哥都有入股,堂哥是負責人,後來因堂哥迷上電玩賭博輸了很多錢就跑路了,工廠也只好收掉了,近幾年才發現原來他有很多稅沒去繳,也因此我們及股東(約六七人)都被國稅局限制出境,其他股東好像不想理會,請問 如果我想要解決這件事 我該怎麼做?

(2)我本身 因為前夫做生意的關係背負了一些卡債,一直都沒去處理,如果我想要處理的話 我該怎麼做。我因搬家的關係 從過年後就一直無工作(一直找不到工作)但我有繼續在找,希望能跟我講我該如何處理以及怎麼處理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6: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國稅局及債權銀行協商還款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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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so愛動手 103-04-10 18:03

律師您好:

前年和朋友共5人創一家公司開了工廠,公司負責人及管帳務的股東是一對姐弟,直到去年9月份公司的財務報表一直提供不出來,於是有2位股東被迫一半股金被吃離場,剩下本人與那對姐弟股東,近日查看了公司的幾本銀行存折發現,(1)看不出股東姐有出資証明。(2)股東弟於103/01/02日將公司買設備的金額未經股東會上提出,私自匯回自已帳戶,又在103/01/15日及3/15日這兩次股東會財表上還是把那筆161萬金額掛在帳面上,造成財報表上的虧損要股東們按比例分擔。(3)工廠設立同時股東弟所找來的水電工程,費用於四次請款單上的請款人簽名均不同,有造假冒領嫌疑,費用前後相加40餘萬元。(4)多筆公司支付廠商貨款錢,其物品都用在自已私人上,由公司買單。(5)申請名目是支付廠商貨款金額21萬,以股東弟名義開支票出去,公司匯款對像竟是股東姐私人戶頭,並無匯給該廠商等等,嚴重違反公司法及商業會計法。

想請問律師,因股東姐弟兩人在合作上已失誠信,本人想全額退股,該如何向股東提出告訴,以保個人股東權益~~謝謝

是哪種公司?可以來電討論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你已嚴重被侵權了,人、身權益不可受人欺與詐,您可提供詳實資料與專業律師洽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特助0937182635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您好,所謂合夥開公司,他有數種型態,有限無限或股份有限,甚至只是商號,每種方式去退股的程序都不同。另外提告的部分,建議可以將資料備齊後,直接向地檢署提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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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4: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相關行為可能涉及刑事侵占背信詐欺等罪,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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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103-04-10 11:06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12年, 股東A(股份30%)與負責人B(股份70%)不合. 股東A要退股, 但負責人B只願返還出資額. 公司資本額500萬. 請問股東A該如何取得30%的公司淨值 ? 謝謝!!

退股應以退股時公司財產狀況為基準,如公司不願,可起訴請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先發存證信函通知公司退股,以便先確定退股時間,再依退股時之價值去向公司請求返還股本,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4-10 13:29

您好!股份有限公司並沒有退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不得向公司提出退股(經濟部六四、五、二七商一一八0二號參照);您可以朝股份轉讓、減資、公司買回股份、解散公司等方向思考,惟除股份轉讓外,須經大股東同意。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為維護你權益,您可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會計師身分的律師洽詢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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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股份有限公司無法退股,只能轉讓股份,所以建議你提供其他資訊,看能否逼對方買回你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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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4: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股份轉賣給其他人。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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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din 103-03-31 22:12

1.公司在股東會上決議清算資產,並資遣所有員工,但因有另一家新公司收購部分廠房並提出相關工人續任工作的意願,但年資以新進員工重新計算,若要至新公司上任之員工,舊公司若主張員工是自願離職不願給資遣費,該如何保障員工權益。

2.公司欠薪已超過兩個月,因與境外公司有契約合作事項,須調派員工至國外工作,員工若不願至國外工作,是否可要求公司予以資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5: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之相關違法行為,若工淤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再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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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 103-03-31 16:55

說起來也很無奈,我跟先生和小叔目前任於自己爸爸與人合夥的公司上班

先前因爸爸與股東之間不合,口頭同意我們三人自行在外面另成立一家公司

並把目前的案場轉過去..另一股東至今也是同意如此的做法(有錄音檔)(但爸爸的沒錄音,想說自己人就沒錄了)

所以我們自己在外申請公司行號,現在真的照他的意思去做,反而說要告我們三個背信?

這我不懂了,如何背信罪才算成立?我們跟家人無簽訂任何僱傭契約,也不是領月薪的,我們的薪水都是自己接案場,毛利的三成累積起來的,有做才有前,沒做就沒錢,這樣要如何處裡會比較好?背信罪應該不成立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背信罪有其構成要件,以您們的情形,要構成背信應有困難,但若對方已提告,仍應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4: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42條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對方必須舉證證明您有違反契約義務之相關行為。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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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y 103-03-30 11:25

您好:

        想請教一下,任董事期間是否勞保年資無法計算,但本人並無領取任何董事酬勞,所領之薪資皆為勞務收入,是否有相關判例可以申訴,董事長也未按公司法招開股東會重選,每三年因是股東又在公司任職,不得不簽董事願認書,前幾年也為了營運貸款方便登記經理人,讓銀行貸款利率好辦,但無實務經營,薪資公司也一直以多報少,日前已執意辭退董事,公司也開股東會重選,但遲遲不變更已經影響我的育嬰及股東會決議將我資遣後的勞保請領失業津貼,我該如何?

感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4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勞保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起訴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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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如 103-03-29 20:47

請問,支付命令的異議,若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也是執行業務.占50%的股東,可否提出"異議"?

本來借錢給公司董事長,股東也知情,當我提出支付命令時,他們內部都認同,還有點良心,但後來翻臉了,其中股東告我跟董事偽造文書.....

董事長跟我都不懂法律,被告債權不成立,是我們串通掏空公司,被檢察官起訴,需要提出哪些舉證呢?由於當初都是現金交付,有領錢紀錄,但沒註明借誰....

唉,不懂法律被告,如何解套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3-30 03:24

您好!能代表公司的人才能以公司名義提出異議;其他問題意思不明確,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如果已經遭起訴,那麼要認真處理問題,建議尋找律師處理,將證物交給律師,並且討論案件,才能夠擬定有利於你的策略。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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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先釐清借款人是何人?借據上誰是借款人?錢又交付何人?若是董事長向您借錢,則此為該董事長與您之間的借貸關係,則嗣後要把帳算到其所屬公司恐怕是有問題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1 1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確認為借錢給董事長個人或借錢給公司由董事長代表受領,此有差距,您可委任律師閱卷了解目前檢察官握有之證據資料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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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羊 103-03-26 15:10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簡述我問題如下:

我是a公司股東.負責人是我朋友

日前我收到法院民事通知.內容是有位左先生持a公司支票.向一位周先生聲稱這是客票.左先生在支票背書之後.進而向周先生借款120餘萬.這些票最後跳票

我詢問了a公司負責人之後.一同前往銀行查詢.. 發現支票乃是左先生之妻楊女.持a公司印鑑與文件前往銀行冒領.冒用.

所以那些支票根本不是公司所開出

試問:

一.我本身單純只為股東. 需為這等事負起清償責任嗎?

二.a公司負責人說他印鑑以遺失多年.所以是在不知情狀態之下.讓友人(楊女)拿去使用. 進而產生冒領.冒用支票之情事.. 如此那負責人需負擔何等責任? 該對楊女告以何種罪名?

三. 我與公司負責人需為周先生的債務負責嗎?

懇盼解惑   不勝感激

單純股東沒有清償責任,對於楊女可提告偽造文書,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羊 103-03-26 16:55

感謝黃律師.有需求一定找您

小羊 103-03-26 16:56

另請教黃律師

為何我會被列為公司法代理人?

所以你才是負責人? 要看一下公司登記表負責人是登記

小羊 103-03-26 18:32

負責人不是我欸。民事通知把我與負責人同時列為法定代理

當初公司聲請解散時。文件上很明確列舉負責人(董事長)為清算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19: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說明您僅為股東,非法定代理人,可聲請公司變更事項登記卡,其上即有記載何人為負責人。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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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 103-03-25 16:07

我民國93年因公司跳票取得執行名義 , 94年公司將機械設備動產抵押給股東,我102年12月強制執行,因動產拍賣金估計都會給該股東還不足,故暫緩執行.

1.有損害債權嗎?

2.能撤銷動產抵押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6: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244條規定: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若您得證明有相關詐害債權之情形,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起訴撤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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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 103-03-25 16:44

請問是否有追訴期

沈恆 (沈律師) 103-03-25 16:51

您好!依民法第245條規定,發現被設定抵押權起一年內,自設定抵押權起十年內,必須起訴撤銷。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ark 103-03-27 11:02

請問可以先寫存證信函給負責人,若不出面協調將告他1.損害債權 2.撤銷動產抵押.請負責人出面協調---我申請撤銷查封,他申請撤銷動產擔保,然後將該動產賣出,還我的債,這樣我有違法嗎?因負責人會請律師團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7 18: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寫存證信函通知,但實質效益可能不大,若對方不願理睬,即無辦法。存證信函僅有通知之作用,您可積極蒐集相關提告證據,已備提告時使用。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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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lie 103-03-20 17:35

請問有限公司是否有股東之名稱?

若有限公司有合夥沒去登記合約算是股東之一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3-20 17:47

您好!有登記出資額才算是股東,沒登記成為股東就只能依合約內容行使權利。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6: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有於公司變更事項登記卡為登記股東,得主張股東法律上相關權利,未登記股東,得依契約相關規定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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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lson 103-03-16 12:23

甲方邀約我入股,口頭說年獲利很高,本人匯款100萬到甲方私人帳戶,甲方未說明是將錢投資到何處,沒有簽任何契約,也未拿到任何股份證明。詢問後,甲方說他是把錢放到他和別人合夥的某公司,該公司我佔股份1/10。因急需用錢想要拿回部分,甲方告知殘值剩30%,如果要拿回錢,甲方願以30萬承接,要不然自己去搬冷氣、設備。

 

想要請問,

1.沒有股權證明,僅有LINE對話紀錄,法律上屬於股東嗎?能請他拿出詳細的帳冊嗎?

2.若不是股東,是屬於哪種關係?甲方是否算不當得利?還是詐欺?(若他說該筆款項是我還他錢怎麼辦?)

3.有辦法要回錢嗎?

4.如果由對話紀錄認定我是投資關係,真的要請會計師計算殘值,因他可能已把某些款項挪做他用,或常將另一處的發票報到該公司,造成公司殘值降低,是不是背信?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

沈恆 (沈律師) 103-03-16 15:48

您好!如果您能證明佔股1/10、殘值剩30%等並不是事實,就可能成立詐欺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能對方施用詐術使您陷於錯誤,造成您受有損害,對方受有利益,則可提告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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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圈 103-03-08 12:14

請問律師,若公司向銀行貸款時都有簽一張股東同意書,

想詢問那如果公司倒閉之後,股東也要負連帶的清償嗎?

如果要負連帶清償的話,是以貸款金額全額,還是以所持有股份按比例去清償呢?

如果公司倒閉後,銀行會向股東採取什麼行動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3-08 12:37

您好!要看同意書內容而定,如果股東沒有為保證人的意思,就不用負清償責任股東責任本來就以出資額為限,公司倒閉出資額賠光,股東頂多是股權價值歸零,沒有其他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圈圈 103-03-08 13:07

謝謝沈律師的回答,同意書上面是只有寫說同意貸此筆款項,並沒有任何保證人的字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您無擔任該借款之保證人,您即無須承擔該借款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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