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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痛 102-05-24 11:15

我同事跟我是多年的好朋友,她跟老公吵架就搬出去到她妹妹家住,她在網路通訊跟我詢問離婚的問題,我就幫他找資料給她,跟她聊天,因為我們很熟常開玩笑,所以用詞上都會有一些曖昧字眼,例如想你歐,很愛你啦,類似字眼,但只是玩笑話,就是打嘴砲啦~,結果她老公偷用她的帳號登入,看到以上的內容,很生氣,因為有些字眼曖昧,而且都在談離婚的事項,或是鼓勵他老婆離婚過自己的生活等等, 現在說要約我談判,要我立切結書不可以與他老婆往來,不然就要告我妨礙家庭要我賠償.這樣可以成立"妨礙家庭嗎"?我覺得很無助....只是愛開玩笑,還有協助朋友談離婚的事情.我該怎麼辦呢???很急..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0:32
回覆 頭痛 的發言內容:

我同事跟我是多年的好朋友,她跟老公吵架就搬出去到她妹妹家住,她在網路通訊跟我詢問離婚的問題,我 ... (恕刪)

這您可能會要賠償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女方的老公用老婆的帳號
就已經是違法的行為了
要告你妨害家庭,倒未必告得成
反而,他的婚姻能不能保得住才有問題

洋洋 102-05-24 09:54
有次朋友約吵架,我們就去,結果其他的人也約了其他的人,有些我們根本完全不認識,後來,演變成押走被害人,但問題點是:

第一:我們根本不認識被害人,當下也很多其他不認識的人,怎麼知道上了我們的車的人裡面有沒有被害人?現在被害人說有上我們的車,結果這樣我們被告妨礙自由,這樣會被判共犯嗎?

第二:這件案子到現在已經發生了三個月了,檢察官才開始再查,而且也已經抓了十一個被告,裡面有五個已經放出來了,那想要請問,為啥其他人會被抓起來?同樣都是妨礙自由,為什麼有些人會被放出來有些人會被收押禁見?

第三:是有聽到說檢察官有人私下去找他談過後才開始要辦這件案子,那這樣是不是有受關說的感覺?如果是,可以咬檢察官辦案不公嗎?

第四:如果檢察官在偵查庭的時候有說了一句話,問我認不認罪?我再偵查庭說不認罪,然後檢察官說那因為不認罪又怕串證之虞,所以聲請羈押。想請問,這樣檢察官不就跟嚴刑逼供一樣?如果因為怕被羈押而認罪,但事實上我們是不知道被害者是誰啊?這樣我們不就很無辜的要被判刑?

第五:如果前陣子才剛有前科被判罰金罰完又一次的話,這樣進去關的機會多大?有認罪協商的空間嗎?

第六:收押禁見有辦法抗告提早出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0:41

您有可能涉嫌更重的罪,例如恐嚇共犯等等。

建議您拿找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幫您分析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問:第一:我們根本不認識被害人,當下也很多其他不認識的人,怎麼知道上了我們的車的人裡面有沒有被害人?現在被害人說有上我們的車,結果這樣我們被告妨礙自由,這樣會被判共犯嗎?

答:
車上那個一臉鐵青,絕對不願意上車的那個就是被害人
或是被夾坐在車後座中央那個位置,兩手被按住的那個

就是被害人

很好認

阿妮 102-05-23 05:37

您好,  我日前遭公司主管施壓要求簽署自願離職書, 原因為我於出差工作完全結束後之週末, 以家中家人有急事需立即回家為由返台, 遭主管發現不為事實. 但其實我回家時間已為周末且工作完全結束, 理當為我個人時間, 也未影響任何公事.  主管私下查我車票, 施壓簽署自願離職書, 扣留有我個人資料之公司筆電(不願給予時間整理), 立刻要求我馬上離開公司, 私自寄信給公司內部及相關廠商表示我因生涯規劃離職,使我於無交接狀況下讓大家感受到我個人可能有行為問題. 請問以上主管行為除勞基法外, 是否也觸犯個人隱私, 個資法及妨礙名譽呢? 我於週末個人時間返台未告知主管實情, 請問於法律上我能站得住腳嗎? 我因被施壓而簽署自願離職書, 若在場人證不願證明主管對我施壓, 請問我還有甚麼方法證明我是被逼迫的呢? 希望各位能多多幫忙提供法律上知識, 使我能保護自己權益. 非常感謝!

阿妮您好:

看來您似乎被公司的施壓,感到不平,就您的問題,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一、請問主管行為除勞基法外, 是否也觸犯個人隱私, 個資法及妨礙名譽呢?

    這部份您未提及主管如何私下查車票,或有何具體違反個資,或公司如果只是說生規畫而離職,沒有其他貶損您人格的行為,似乎不易成立。

二、我於週末個人時間返台未告知主管實情, 請問於法律上我能站得住腳嗎?

    如您所述,是您下班的時間返台,除非和公司有其他的約定,不然這沒有什麼問題。

三、我因被施壓而簽署自願離職書, 若在場人證不願證明主管對我施壓, 請問我還有甚麼方法證明我是被逼迫的呢?

    請您儘快向勞工局聲請調解,或發存證信表明非自願離職的意思,並保留一切相關證據,以便將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邀請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加入粉絲專頁吧!

事務所網站:http://www.jclaw.com.tw/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claw.com.tw/

阿妮 102-05-24 03:54
回覆 李耿誠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非常感謝您抽空回覆和幫忙.

1. 車票為高鐵自由座車票, 上面僅有出發日期及出發/到達站, 車票因主管要求所以我給他, 但他卻未經我同意擅自拿去車站查驗是否有過卡/購票時間等等資訊. 以及主管強勢要求我要提供回到台灣後的個人行程detail讓他知道(例如幾點幾分到哪裡). 請問這些有觸犯隱私權嗎?
個資法的部分, 當天主管要求收回公司給予的個人筆電, 但因常出差內有個人資料, 及我自行發展的運算公式, 我當時要求給予時間整理後再歸還, 但主管卻說內有個人資料為自己的問題, 立即扣留筆電, 不讓我再動. 除此外, 我的筆記本, 主管以內有公司資料為由扣留, 但筆記本是我的. 這樣算是違反個資法嗎?

2. 由於是在國外出差, 工作已經完全結束就等回台灣而已, 公司並未特別針對出差規範, 且當時為周末,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是下班時間? 由於''下班時間''的定義較模糊, 請問法律上有定義嗎? 例如公司未給付加班費的時間則歸算為個人時間?

3. 我已到勞工局詢問, 但服務人員卻對我說既然已經簽了自願離職書就無法做調解, 我強調為被迫簽下的, 但服務人員卻說今天我是有行為能力的人, 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簽, 既然簽了就要自己負責. 白紙黑字寫出來的才算, 口說無憑無法立證.  請問這部分, 因為除了人證之外很難提出證明, 我還是可以申請調解嗎? 調解的結果將對我非常不利嗎?

事發後, 公司有來電高階主管了解後本答應將我調至總公司繼續服務, 但過了一個周末卻又來電告知公司將以我工作不適任之理由資遣. 雖然願意給我資遣費, 但我感覺像是被欺壓, 公司想用錢打發我, 卻仍然未得到一個公平的解釋, 在我未來職涯上也留下了 ''工作不適任''的汙點. 請問這個狀況下您會建議我採取甚麼樣的行為去爭取我的權益呢? 在法律上有甚麼是我可以去做的呢?

咩咩 102-05-22 16:42

我之前去應徵中正紀念堂附近某行銷公司模特兒

我第二次復試時他說要拍宣傳照 分成12000和8000 他說之後的工作你很快就能賺回這些錢

但我說我沒有這麼多前他說2500也可以ㄧ定要拍宣傳照我們才能給你工作

我說在考慮他ㄧ直堅持說只有兩次面試不要就沒有了

她讓我考慮ㄧ下  其中打去了附近的南昌派出所 他們說的很保守 說之前有人對這家公司偍告

說他們拿了錢卻沒有安排工作給她 叫我自己評估 我想說回家好好思考

但公司員工有點半強迫我ㄧ定要付錢不然不能走 雖然他沒有講明 但讓我不舒服

最後我付了錢 後來拍宣傳照 是公司員工拿數位相機隨便拍拍

後來只發給我ㄧ次工作 是在綜藝節目當布景 後來我去時其他女生說她沒有拍宣傳照

我以為只是我ㄧ個人的問題 網路上多次看到其他人遇到一樣的問題
之後在臉書社團因為有人提問說這家公司 滿多人響應
我當時回說 :

騙很大

我說沒這麼多
她說公司有2500元的只是不是攝影師拍
我本來說再考慮一下
她一直說只面試兩次今不決定就沒了@@
然後我就拍了= = 那個人把單眼當數位相機拍
都那種臨演才找我們!當觀眾加背景

 

現在這間公司對這我們這群人提出妨礙網路名譽

5/31要去警局作筆錄

請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沒有付錢的收據
我只節錄了他們找我去應徵以及當時幫我拍照的人的對話

還有網路上看的到資料  也有提到南昌派出所的一番話

好像當時有簽工作約  他們說他們不簽經紀約都是工作

這會需要出庭嗎? 會有人生汙點嗎?

這間公司名譽不好大家都知道 現在卻來提告我們  該怎麼辦?

咩咩 102-05-22 16:14

我之前去應徵中正紀念堂附近某行銷公司模特兒

我第二次復試時他說要拍宣傳照 分成12000和8000 他說之後的工作你很快就能賺回這些錢

但我說我沒有這麼多前他說2500也可以ㄧ定要拍宣傳照我們才能給你工作

我說在考慮他ㄧ直堅持說只有兩次面試不要就沒有了

她讓我考慮ㄧ下  其中打去了附近的南昌派出所 他們說的很保守 說之前有人對這家公司偍告

說他們拿了錢卻沒有安排工作給她 叫我自己評估 我想說回家好好思考

但公司員工有點半強迫我ㄧ定要付錢不然不能走 雖然他沒有講明 但讓我不舒服

最後我付了錢 後來拍宣傳照 是公司員工拿數位相機隨便拍拍

後來只發給我ㄧ次工作 是在綜藝節目當布景 後來我去時其他女生說她沒有拍宣傳照

我以為只是我ㄧ個人的問題 網路上多次看到其他人遇到一樣的問題
之後在臉書社團因為有人提問說這家公司 滿多人響應
我當時回說 :

騙很大

我說沒這麼多
她說公司有2500元的只是不是攝影師拍
我本來說再考慮一下
她一直說只面試兩次今不決定就沒了@@
然後我就拍了= = 那個人把單眼當數位相機拍
都那種臨演才找我們!當觀眾加背景

 

現在這間公司對這我們這群人提出妨礙網路名譽

5/31要去警局作筆錄

請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沒有付錢的收據
我只節錄了他們找我去應徵以及當時幫我拍照的人的對話

還有網路上看的到資料  也有提到南昌派出所的一番話

好像當時有簽工作約  他們說他們不簽經紀約都是工作

這會需要出庭嗎? 會有人生汙點嗎?

這間公司名譽不好大家都知道 現在卻來提告我們  該怎麼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已回覆您的郵件詢問,敬請  查收。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31
回覆 咩咩 的發言內容:

我之前去應徵中正紀念堂附近某行銷公司模特兒

我第二次復試時他說要拍宣傳照 分成 ... (恕刪)

這基本上您只要陳述的內容是事實,沒有惡意散佈不實內容,

在這麼多被告互為證人的情形下,

要成立的機會並不高。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雅斯洛 102-05-22 13:41

前些日子因為一些糾紛,我回房間被三個人攔住,本來是我和對方兩人的事情,因為我拿手機錄音,他以為我要找人來,對方就找了幾十個人來助陣,其中一位持球棒攻擊我,當眾罵我三字經,並且嗆明說知道我家住在哪裡、我就是想打你、我們幾個人把你抓起來摔等等的。

問題是,打電話找人助陣的會構成教唆傷害嗎?

打人的已經提告傷害,我回房間被攔住是否構成妨礙自由強制罪? 恐嚇等罪名會成立嗎?

1.內文跟標題問題似乎不全然相同

2.如果只是傷害行為之一部分  應該會被評價為一罪  阻止你回房的行為應該不會另行論罪

   不過當然不影響你提出告訴  你可以同時主張  是否成罪是法官的認定

3.如果可以證明有教唆  你當然可以一併提告

雅斯洛 102-05-22 14:2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內文跟標題問題似乎不全然相同

2.如果只是傷害行為之一部分  應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答,因為整件事情很長,已跟警方提出傷害、教唆傷害強制罪、公然侮辱恐嚇

只是不知道除了傷害很明確外,其它不知道能不能成立 

黃小姐 102-05-20 16:19

我發現自己被公司虛報薪資4萬多

於是向國稅局申訴

國稅局受理後告知我會請對方5/20備查

結果5/19該公司聯絡我說國稅局要他提出薪資資料

公司說檢舉人是我的名字

說要告我「毀謗妨礙名譽

我只是使用正常管道申訴

我沒有毀謗他們,也沒有妨礙他們的名譽

我從頭到尾只有使用線上申訴國稅局

請問這樣我會被公司告嗎?

還有請問國稅局洩漏了我的個人資料給該公司

我可以對他們求償嗎?他們會負責嗎?

林智群 (klaw) 102-05-20 16:32

 你只是舉發,並不會構成毀謗妨害名譽

小義 102-05-20 10:24

你好我想請問我今天二月晚上10點左右在路上被警察帶回說剛有人報案告我恐嚇妨礙自由~私闖民宅~被帶回後所有證據顯示都不關我事~也不願意讓我走~在 派出所正要做筆錄時忽然有三人站在我旁邊其中一人強拉我衣服要把我拉去旁邊~之後才知道他們是三組人員之後都一直被恐嚇只是沒有錄音到了半夜兩點多被帶去 分局製作筆錄~做完也不放我走說要等早上移送地檢署~卻到了早上9點多~警方卻說有人說我吸毒要對我驗尿(我承認我有不過我並沒有前科~也沒在我身上收到 任何危境品)之後我並不願意配合驗尿警方說要開強制驗尿單我也說好~又一直等到兩點多我憋不住只好去尿了~可是筆錄內容都不承認有~我之後恐下妨礙自由部 位不起訴處份~毒品開了一次庭~之後再地檢署偵查終結裡有查到我毒品部位也是不起訴處分~可是我卻沒有都到不起訴處份的單子~卻在後面又收到地檢署毒品傳票~可是案件編號全部改變了~可是我只有被函送過一次怎麼會不起訴後又收到傳票內容一樣被告律師我想請問~警察對我恐嚇我有申訴之後有收到警局寄來的 信內容說xxx對我言詞恐嚇致心生畏懼一案~也對xxx做出行政處份~請問警察明明違法在先難道我的筆錄驗尿結果一樣可以算證據嗎~~還有請問為何明明 查到已經不起訴了後面卻又收到傳票

林智群 (klaw) 102-05-20 16:35

 也許地檢署是針對販賣部分不起訴,對於吸食部分另行偵查,沒有看到資料只能做這樣的回覆

老張 102-05-16 19:15
請問我因妨礙家庭一案被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但是不服判決要提出上訴,法官只根據證人即告訴人偵查中證述而判決我有罪,而依法要提出上訴但是理由不知道要如何寫起。 法官是根據通聯記錄於證人證詞.判決我妨礙家庭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無確實能證明或直接證據我有妨礙他人之家庭 請幫幫我~謝謝.....感恩
二審法官還是要重新認定事實 還是將相關資料合理說明 說明一審法官有何認定事實違誤
林智群 (klaw) 102-05-20 16:52

 請律師撰狀都需要付費的,且律師要看相關資料也要時間,如果真的在意,就請律師撰狀吧

老張 102-05-16 19:14
請問我因妨礙家庭一案被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但是不服判決要提出上訴,法官只根據證人即告訴人偵查中證述而判決我有罪,而依法要提出上訴但是理由不知道要如何寫起。 法官是根據通聯記錄於證人證詞.判決我妨礙家庭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無確實能證明或直接證據我有妨礙他人之家庭 請幫幫我~謝謝.....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上訴理由主要是針對您不服一審判決書內容的部分去撰寫,所以您應寫出對覺得原判決有誤的地方,重點是要注意上訴時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6 23:55
回覆 老張 的發言內容:
請問我因妨礙家庭一案被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但是不服判決要提出上訴,法官只根據證人即告訴人偵查中 ... (恕刪)

您可以將相關判決書email給本所律師委任本所律師代撰上訴狀

本所官網:http://blog.udn.com/lutong01

老張 102-05-16 19:03

請問我因妨礙家庭一案被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但是不服判決要提出上訴,法官只根據證人即告訴人偵查中證述而判決我有罪

法官是根據通聯記錄於證人證詞.判決我妨礙家庭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無確實能證明或直接證據我有妨礙他人之家庭

而依法要提出上訴但是理由不知道要如何寫起

請幫幫我~謝謝.....感恩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儘速攜帶判決書、開庭筆錄等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並請務必留意上訴期間,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老張您好

1. 由於我國通姦罪認定較為嚴格(有些判決認為必須抓姦在床), 若按您所述法官僅按通聯紀錄與證人證詞判決, 第二審訴訟的確大有可為。

2. 請不吝攜帶資料至事務所, 由律師為您檢閱,以量身為您打造最適合您的訴訟策略,或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

3. 由於上訴期間很短, 若要委任請速速為之,方得為您準備上訴書狀。

戴家旭律師敬上

老張 102-05-16 18:55

請問我因妨礙家庭一案被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但是不服判決要提出上訴,法官只根據證人即告訴人偵查中證述而判決我有罪,而依法要提出上訴但是理由不知道要如何寫起。

法官是根據通聯記錄於證人證詞.判決我妨礙家庭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無確實能證明或直接證據我有妨礙他人之家庭

請幫幫我~謝謝.....感恩

薇妮 102-05-15 21:53

 
 
 
你好..
 
 5/10
 
 
 
因為前男友有跟我借現金
那是我母親節要買禮物零用錢
於是前幾天就先借他錢
他說5/10還我,這天我打給他跟他要錢
他說他在上班叫我過去謀家.
麥當勞兒童遊樂區找他朋友拿
那邊目前只有他跟他兒子..
 
 
於是我過去時他有跟我聊幾句
他就帶他兒子去廁所洗手
當下我也在趕時間我就跟他到廁所
他就說他沒錢.當下他拿一包安非他命出來給我
他就帶他兒子回遊樂區了..
我當下傻眼剛好又有旁人走向廁所過來
我就用口袋發票包起來也打給前男友
告訴他這些事情,前男友叫我跟他等他5分
他說他在附近快到了...
我於是走過去他朋友那告訴他
他還把我手上它給我的那包安非他命搶回去
他卻帶兒子往大門方向走了..
 
他還要準備發動車子
我就跟上腳步把他鑰拾搶過來
請他等一下我前男友過來
 
他兒子當下還那邊鬧那邊哭說要回家
他就不高興拿起電話報警請警察過來
那時前男友在也剛到現場..
 
差不多5分鐘左右警方到了
他卻從口袋拿出安非他命告訴警察
我給他那包....還搶他鑰拾..
 
 
我們就通通被帶回去做筆錄驗尿
  
  -----------------
 
  當下我也傻眼了
  
  -----------------
 
 驗尿時前男友身上有藏了一灌乾淨尿液
 準被偷換尿的
 他淑淑到警察局找他她還叫他淑淑再去準備一灌
 他淑淑再過來警局拿一灌給他
 於是他就丟給我叫我找時機換尿..
 
  因為我本身已經有一案也是毒品吸食判刑4個月勞動
  還有一案剛要進行緩刑而已..
  我又有吸食..
 
 但是我在警局採取驗尿
 我自己像女警談承那瓶乾淨尿
  
  後來他去廁所時差不多3分後
  警察才進去搜前男友身上
  警察卻說什麼也沒搜到
 
 那瓶尿我還做筆錄是我前男友丟給我的
  
  
 這時..
警察問東西誰的發票誰的
他去掉監視器就知道了
我超雖小的‵
 
 
差不多一小時後
警察把我叫出去問我發票是不是我的
我說是啊..
他說:東西也就是說是我的對吧
他說:我還看不出來他們在搞我
這種男人我還愛?
 
 
我又跟他沒關西..囧..
 
他說這樣我有可能被羈押禁見
叫我想筆錄路怎麼講‵
於是我就想說警察都說前男友挖洞給我跳了
於是我筆錄說是我前男友要我拿過去的
 
報警那男生筆錄還說是我前男友
叫我拿過去順便跟他收一千元
 
我當下就很氣很氣..又很難過..又很想睡覺
我就說對是前男友叫我拿過去並跟他收取一千元
 
 
發生帶回警局晚上20:00左右
到隔天晚上19:00才送地方法院...
 
都沒給我們睡覺
還一直作筆錄
這時前男友告訴我他的尿有換成功 


開庭我告訴檢察官事情不是這樣時
他卻兇我說他問什麼再說什麼
妨礙他辦案...
他就一條一條問我也一條一條在警局筆錄回答
他還給我簽證人書...
 但是那瓶尿卻沒像我提起...!!

 我交保1萬
 
 
我前男友真的當下羈押禁見了`
 
 
  
 結束-----***
 
 

是不是整件事情真的有問題??

接下來開庭我該怎麼做?

是否可以翻共??
 

本件依您所述內容事實似乎有點複雜不明,而且在警詢和偵查庭中您究竟如何證述好像從您的文字中也無法清楚,謹建議您與律師約詢時間進行討論,將毒品案件相關事情前因後果等情形,進一步與律師討論,由律師瞭解您的具體案情後,針對您的個案研議後續處理方向,這樣應該較為妥當。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薇妮 102-05-18 17:5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依您所述內容事實似乎有點複雜不明,而且在警詢和偵查庭中您究竟如何證述好像從您的文字中也無法 ... (恕刪)

 請問洽詢費用如何算?我高雄市三民區的人..

阿白 102-05-09 21:09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我2年前因故被告妨礙名譽.經桃園地院判處8個月.但緩起訴2年及罰金一萬跟接受法治教育1小時.到期日為今年的5月31日.但我於今年的5月6日因故與警方發生爭執.被依妨礙公務移送台北地檢.臨時庭法官當庭告知要將我簡易判決.拘役59天.且要我不得上訴.我亦當庭認罪及接受.如此一來由於我的緩起訴時間尚未到期.萬一被撤銷緩起訴.我是否就須去執行前案8個月的徒刑
如果緩起訴撤銷 確實要繼續執行前一件執行刑
majorwang 102-05-08 16:58

本人在某房屋公司上班,日前店東在毫無證據之下於同事面前指稱,本人洩露同仁客戶電話造成客戶遭到恐嚇,並以不理性字眼惡意攻訐本人黑心、沒人格等話語,要求開除本人。目前我已收集在場部分同是錄音,請問該店東有無涉及毀謗污辱妨礙名譽背信(片面解除委任關係)等法律問題?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從您所敘述之對方陳述內容,對方有可能涉及公然侮辱妨害名譽等罪,建議您應攜帶相關錄音證據律師討論,另外在場的同事也可以以證人方式證明對方確實有當著同事的面說這樣的內容,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對方是否涉及片面終止委任關係,須檢視相關資料才能進一步分析。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20:55
回覆 majorwang 的發言內容:

本人在某房屋公司上班,日前店東在毫無證據之下於同事面前指稱,本人洩露同仁客戶電話造成客戶遭到恐 ... (恕刪)

您可以帶相關錄音證據委任本所律師代您提起救濟,以維護您權益。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天使 102-05-03 18:46

請問一下之前有人盜我的帳號妨礙電腦使用

但在檢察官時,我媽媽只叫對方跟我道歉,就不告了,只有撤銷告訴但沒和解
但,我回來後覺得不合理,請問我可以去法院申請告訴嗎?

林智群 (klaw) 102-05-03 18:59

同一件事情不能告第二次

小天使 102-05-03 19:04

當初是告刑事,現在可以告民事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民事既然尚未和解,則可另提民事訴訟求償

以上,謹供參考。若有疑義,尚請不吝提問。

小天使 102-05-22 22:45

您好:請問是2年內要提出民事求償嗎?

香香 102-05-02 21:25
律師 您好 今天剛與前公司出庭 離職後公司告我業務侵占,事情發生是這樣的: 3/11 公司為求便利,用我私人帳號買下某圖庫公司在網站上一個月可抓圖片的權限。 3/21 提離職,想保全個人使用該帳戶之權力,更改帳號密碼。 3/23 公司要求帳號密碼歸給公司,因不想和前公司在有牽扯,也已將帳號密碼交出。離職期間無任何私人下載行為。 公司現在要告我業務侵占,並覺得我妨礙電腦使用。我認為我只是為做到通知更改密碼的動作,請問我該如何為自己辯護?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02 22:17
據您所言,【3/23 公司要求帳號密碼歸給公司,因不想和前公司在有牽扯,也已將帳號密碼交出,且離職期間無任何私人下載行為。】請問公司是何時告您業務侵占的呢?是交還帳密後還是之前?畢竟出錢買帳號的是公司,這就要看離職時有無做點交?假設公司當時有做點交,但是並未向您要求提出帳密,這部分還有機會。基本上律師陪同被告到地檢署開庭,會將庭訊筆錄抄寫完整(至少我會)然後分析,不論您是否要委任我們,建議您還是請律師陪同比較好。

應先釐清的是該私人帳號是什麼樣的帳號?此帳號除上述抓圖片外,是否有其供自己使用之其他用途?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始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香香 102-05-02 20:44

離職後公司告我業務侵占,事情發生是這樣的:

3/11 公司為求便利,用我私人帳號買下某圖庫公司在網站上一個月可抓圖片的權限。

3/21 提離職,想保全個人使用該帳戶之權力,更改帳號密碼。

3/23 公司要求帳號密碼歸給公司,因不想和前公司在有牽扯,也已將帳號密碼交出。離職期間無任何私人下載行為。

公司現在要告我業務侵占,並覺得我妨礙電腦使用。請問我該如何為自己辯護?

kitty 102-05-01 16:37
去年剛滿十八與未滿16歲女友發生合意性行為,因不知如何處理未與對方家長和解(要八十萬),目前判刑六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坐牢中!但後面還有三個案件還未開庭,騎贓車(但不知情是跟網友借的)去接一個已被通告逃家的未滿14女網友,但因不知對方年紀和對方發生合意性行為,所以被告了竊?.妨礙家庭妨礙性自主,因之前還在服刑中且累犯可能加重刑罰,被告因有先天性複雜心臟病必須每天服用強心劑及抗凝血劑,台大醫生也說可能活不過二十幾歲,被告初犯非常的害怕且很有悔意!14歲少女後來還在RC上寫很愛他很想他,但一直聯絡不上對方家長談和解!請問有律師可以處理這種刑事案件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與未滿十四歲之人為合意性交,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係強制性交,則得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這二個犯罪處罰皆不輕,應謹慎處理;至於您所稱的妨礙家庭的部分,應該是指和誘未滿十六歲之人脫離家庭的部分,此部分得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05-01 08:28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微信"認識一位女孩
她告訴我她15歲
之間我們有聊天  也聊得很快樂 後來她就說要跟我在一起,我就答應
之後她就找我出去也就是4月6日,出去第一天我只有借她書本和逛街 ,這樣我就回去了
那中間她有說父母知道我們在交往,並且也知道我的年紀是20多歲
可是回到家我覺得她年紀有點小就說我們不適合在一起 但他一直傳簡訊說她還想我 她想復合
後來我就說好 那我可以聽你說順便要拿回我之前借你的書  那到4.14號 我們又出去一次
那天原本約11點後來我1點才到  但女生一開始就帶我晃晃 後來就帶我到一棟大樓 
我們就去9樓  那我也不知道  他就跟我說  "我在這邊等你" 你去櫃檯給她錢 順便拿鑰匙
當時我沒有想那麼多 就一個人走到退台 給完錢就拿到鑰匙,後來就進去房間
起初我以為是類似MTV那種就唱歌的 後來才發現不是  一進去女生就說  好熱
女方就把褲子脫下來 就突然抱我 親我 那我也只跟他親一下 就叫她把褲子穿起來
後來再把她推開有碰觸到女方下體,在房間我只有跟他拿書 順便聽他解釋
但覺得有點不對勁就把她拉出旅館  我趕快還鑰匙 之後我們就回各自的家
到了4/20突然不小心撥錯電話到女生手機 接起來是一位男生聲音 後來我以為打錯就隨便抱一個人名子就掛了  後來我也沒去理它 就睡著  之後到了1點 女生突然傳訊息
給我說"我想去你家"
那我是勸她說 你不能那麼隨便 你才國中 而且我還跟父母同住 你要給你家人擔心嗎
就拒絕了他 不讓他來 順便跟她說 我們還是很好朋友
4/21對方家人就打來說 我性侵她女兒 那我一直說沒有只有抱抱,親親,和不小心摸到她的下體
對方一直叫我承認 那我就沒有做只能說沒有  並且也沒拍她女兒裸照
後來我趕快叫我的母親跟對方說話  對方是很不客氣就說知道我家地址就念出來  並且說是警方說的
那我們就是說沒有對方就把電話掛了,後面還補一句你想好在跟我說
到了4/29警方就通知我到板橋分局作筆錄 
筆錄的時候我有把情況跟警方說  如同上述  後來警方就突然說了一句話
"就算你有對別人怎樣" 沒有精液那些  也驗不出來妳的DNA 也過7天了  那警察就一直跟我們強調
警方也叫我拿手機給他檢查 (剛好還跟警察用同一支) 裡面也沒任何的東西
我們也沒想很多就回去   4/30又突然接到警方電話說忘記做唾液黏膜 又叫我們回去做...
到了板橋分局突然警察又叫我做另一份筆錄  是妨礙秘密  那有把手機給警方檢查是沒有任何對方拍裸照的圖片 那就去做唾液黏膜  之後就回家

那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

 

做完筆錄才知道她13歲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為猥褻之行為,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該罪處罰不輕,務必要謹慎處理;至於妨害秘密罪之規定為無故以照相方式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者,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須釐清的是為何對方會指摘您有拍攝裸照?既然您已被列為被告,建議應儘速與律師討論當日警詢之內容,規劃日後辯護方向,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這是三年以上之重罪,若未謹慎處理,恐需坐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3:53
回覆 季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微信"認識一位女孩
她告訴我她 ... (恕刪)

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對方沒有任何證據,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考慮是否要告對方誣告,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文麗 102-04-30 13:17

律師您好! 謝謝之前的答覆. 另外請教下列問題:

1. 除了手機通聯記錄之外, 可以要求法庭提調先生SKYPE 與FB臉書的通聯記錄嗎? 因為我自己無法進入他的電腦去查. 我知道(偷聽過)他與小三大部份都是以SKYPE 與FB臉書聯繫/互傳親密私照. 我沒有其它證據可以證實他們的姦情.

2. 那美籍日本女人小三大部份都是住在夏威夷, 很少來台灣. 都是我先生他常常出國去夏威夷找她. 如果經由SKYPE 和FB臉書找到他們的親密私照及通訊可以證實他們的姦情, 我可以向這美籍日本小三提告妨礙家庭通姦嗎?

3.我先生已搬出去3年多,最近他訴請離婚,但是我不想離,也不甘心. 只希望能藉此證實"他的錯失多過於我"來拒絕離婚. 但是他打算找他父母當證人上法庭數落我的不是(他們就住在我們家隔壁很近). 我想找我15歲的兒子出庭幫我?話, 但是他表態只願處於中立, 不太願意去得罪仍然有出錢養家的爸爸. 我們還有一個6歲的女兒,雖然與我同住,但週末假日她也與我先生很有互動與親近,我不知道讓我小女兒出庭是否會對我有利?我可以找我住在台北市的兄姐到台中市出庭替我說話嗎?

4. "婆媳不合"會影響到我嗎?會對他訴請離婚有利嗎?

感謝律師....

1.如果單純調閱通聯記錄或是通訊軟體對話 並不能證明有通姦行為 除非被告二人到庭上自己承認 2.離婚訴訟婚姻破綻可歸責性大的一方不能請求離婚 3.至於要傳人證 只要你表明待證事實 法院會審酌是否傳喚 不過兄弟姊妹除非是證明對方有家庭暴力 否則目前看不出來要證明甚麼事情 4.女兒可以聲請傳喚 不過未滿七歲 在法院陳述能力如何 可能是有疑問的 法官也未必會同意傳喚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4:16
回覆 文麗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謝謝之前的答覆. 另外請教下列問題:

1. 除了手機通聯記錄之外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婆媳不和是不會構成判決離婚之事由,除非有虐待之情事,但這必須舉證。一般而言判決離婚是要由原告舉證,您若是被告一方,可以說明反駁對方長期不在家等語,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102-04-26 20:04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 我有一個朋友 (他未成年) 他犯了妨礙性自主 但前陣子法院已經判保護管束了 但今天又寄傳票來 這是什抹意思?
1.你先確定是保護管束還是先收容 2.如果是收容 那現在案子才要審理 3.如果是已經裁定保護管束 那你可能要確定是否為同一個案件
馬蹄鐵 102-04-24 22:54

諸位律師,你們好:

想請問以下事情

前天收到不熟悉號碼的簡訊,以下先附上內容(連錯別字一併)

你不要在稱呼有男友的女生

我的女神

親愛的

之類的話好嗎

小三破壞人家感情你當興趣是嗎

網路搜尋號碼與暱稱的帳號發現,那是前同事的男友,從來沒有往來,亦不知他何來我號碼?

但在先前同事尚未離職前,曾經發生過他騎車擋在機車道而擦撞的事情(沒提告),所以想請問看看能否有先自保的動作?或者後續我能作些什麼?讓我能夠保護我自己,以及避免他過激的行為傷害到我前同事。

能提出妨礙名譽嗎?

 

另外,因為和同事感情、交情很好,這些暱稱在他們交往前就已在使用。

 

我有在警局詢問過,警察先生只叫我別理他就好…

 

先謝謝律師們。

小花 102-04-24 21:40
請問我去我朋友爸爸的店,我進去櫃檯借電話, 當時他爸爸不在場,沒幾秒他爸爸就回來了, 我朋友就說我是進去櫃檯借電話, 之後沒多久他爸爸就對著我說:他櫃檯的錢不見了,(我拿了他櫃檯的錢) 他爸爸店在桃園,我住新北市,我要到那裡告他呢? 當時我有錄音,也已將錄音內容譯文下來, 請問這樣我可以告他爸爸誣告嗎? 以及是否可順道附帶民事妨礙名譽和精神賠償嗎? 請問我以錄音當做證據可以嗎? (我沒有人證,因為那裡都是他家的人及鄰居) 我告贏的幾率有多大? 我會不會被他爸反告? 請律師幫幫忙! 謝謝!

 

 

 

 

 

 

Andy 102-04-24 18:09

律師你好

我對天發誓我朋友非常非常老實,他去和大雄貿竹子,結果因大雄沒講清楚範圍,他砍到技安那

去,結果告技安我朋友竊盜罪(第一案),當判決結果還沒出來時,他又和阿福貿竹子,其中

有2棵相思樹,因妨礙工作,他就把他砍掉,結果阿福告我朋友「加重竊盜未遂」(第二案)

{電鉅是兇器},阿福還把通話錄音起來,和現場照像當證據,並獅子大開口要他12萬(那兩棵樹

值1萬多),我朋友做筆錄時又沒看就給他簽下去,然後四月一號第一案判決結果出來了,有期徒

刑六個月,緩刑兩年,繳國庫五萬(5萬巳繳}然後前幾天又收到第二案的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

處刑書  處刑書上面寫(收受原本日期102年4月9號)詳請大概是,罪證明確,被告坦承不諱,

被告犯「攜帶兇器竊盜未遂」不用再開庭,除非以書狀向簡易法庭請求傳訊,  請問1現在和阿福

和解有用嗎,還是浪費錢2若和解有助於不觸發第一案的緩刑嗎3若和解有助於增加第二案易科罰

金的可能嗎?4若和解要如何把和解書送到法院?{我朋友很氣,又沒什麼錢他是想不理他,想去

關,可是我們覺得最好不要意氣用事}謝謝律師律師恩德,永記在心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4-24 18:34
回覆 Andy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我對天發誓我朋友非常非常老實,他去和大雄貿竹子,結果因大雄沒講清楚範 ... (恕刪)

刑事案件部份目前看起來似已確定下來了,您朋友刑事部分皆可易科罰金,重點是

您提問之和解效力為何? 應視對方是否對您進一步做民事求償(對方有刑案簡易判決勝訴在手對其較有利),且對方做求償之機會應該是很大的,至於和解做與不做及相關之利弊得失還有如何做才可確保您權益,您可來撥本所行動電話做進一步詳細資詢(電話諮詢不計費用)。

Andy 102-04-24 18:46

 謝謝律師,若有需要,我一定找您,你的名字和事務所名稱,我都記起來了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其實就是起訴書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結果,法院極可能直接以簡易程序不再調查證據逕行判決論以有罪並科予刑度,所以如果沒有及時聲請法院開庭、調查證據的話,很快就會接到法院的刑事簡易判決,之後則只能聲請上訴救濟了,不過簡易判決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而緩刑必須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基於第一判刑之結果,第二案應該沒有緩刑之機會,判刑的話原則上是判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因此就第二案而言,若未聲請法院開庭,則可能直接收到法院刑事簡易判決,此項刑事簡易判決所處之刑罰雖然不會造成刑法第75條應撤銷緩刑之效果,但法院還是有可能依照刑法第75-1條撤銷緩刑的,所以若能和解並進一步陳報承審法院或許是較為允妥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刑法第 75 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刑法第75-1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三、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四、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
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亦適用之。

老林 102-04-24 12:32

 隔壁鄰居家門口裝了監視器,監視範圍把我家都攏罩在內,家人活動與出入時間都被其掌控,與其商量將鏡頭角度調整,但一樣照到我家門口,這樣是否能告他妨礙秘密或是侵犯隱私?

可以思考兩個問題 1.對方有沒有妨礙秘密或侵害隱私的犯意 2.你在家門口 屬於住家外面 是否有隱私期待可能

小璇 102-04-18 12:39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在一月ㄉ時候發生車禍對方他逆向騎在斑馬線又意圖紅燈!!當時下雨天他突然騎車出來到車道~我來不及煞車往旁邊閃於是還是撞上他機車屁股~~當時我是綠燈直行!!我就滑了出去~~而他是當場倒地骨折!!當時他還跟我道歉要我先走所以我先拍照把車騎移開以免妨礙交通後來幫他報警處理~~後續我也有表示關心~還幫他申請強制險為了幫他申請我自己上班都請假損失一些錢~~但是我沒要跟他計較~~等到他們拿到強制險ㄉ錢反而跟我說還有些部分ㄉ錢我要怎ㄇ處理~~我回覆他違規ㄉ不是我~為什麼我要賠你錢~~肇事分析也出來了肇事歸屬是對方!!我也跟他說ㄌ~他還說要告我傷害~~他是三月底說要告我~~但是我到現在是都沒收到通知~我想詢問如果是在肇事半年後才收到他告我通知~~那我之後要反告他會有效嗎??因為好像是說提出告訴傷害要在肇事半年內~~~@@~~

1.本件雙方詳細的肇事因素,原則上已經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則後續損害賠償責任亦應依雙方責任之比例分擔之。至於本件對方提告過失傷害部分會否成立,應該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上有關您的部分有無涉有車禍肇事因素,若沒有的話,即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
2.若本件車禍造成您受傷,且尚在告訴期間內,您亦有權對於他來提起過失傷害的告訴,若您怕超逾期間的話,可以先行提出,並待雙方協商處理告一段落再行撤回告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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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8 21:38
回覆 小璇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在一月ㄉ時候發生車禍對方他逆向騎在斑馬線又意圖紅燈!!當時下雨天他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建議拿分析表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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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咨 102-04-18 02:40

今天騎車 對方超車不慎差點擦撞到我(對方也是機車)

之後又回頭瞪我

而我就回他看X小

接著他拿出法院的證件

說他是法院的 開始逼我停車

我並不想和他發生衝突就持續往前騎

但他逼得很緊 也靠得很近 我擔心後方朋友也會受傷

就停了下來 罵了他國罵!!

他逼車前前後後快十分鐘

他就堅持說他法院的要來告我 要我走著瞧

想問我這樣算妨礙名譽嗎??

因為還是學生 這樣會有前科嗎??(我才22歲 很怕有前科)

我是否也可以控告他妨礙自由??

您好,

      基本上你在大馬路上用看X小以及國罵問候對方就已經構成公然侮辱了,當然對方逼車的行為也有可能成立妨害自由強制罪,但與您公然侮辱罪是兩回事,不會因為對方逼車就合理化您的行為。

      至於對方若要提告,等收到地檢署或警察局通知書再說,也可以先回去事發現場看附近是否有監視錄影器,先取得對方逼車的畫面。

小韓 102-04-16 14:37

買賣糾紛"被提告"妨礙名譽

小弟再去年七月初跟網路上的商店(有實體店面)買了件物品

因購買前有提到到貨日期是否可如期到貨~

對方也承諾OK 會到貨 (但這點已經沒有記錄了 網站賣場紀錄只保留四個月)

後來因為賣方沒有如期到貨~造成我心裡不愉快

在後來交易結束後 我給了對方負面評價(當然對方就有說如果無法舉證 造成商譽受損將提告)

結果在今年1月初對方提告... (如我所說網站只保留四個月的紀錄 我想對方也利用這點讓我沒有辦法得到任何資訊,目前我唯一可以得到的只有當時買賣完畢後的評價與對方的回應)

因為時間過了太久,我真的也不記得 我在私底下的"買賣留言板"是否有出言不遜?

下週將到警局去說明,請問各位律師們 我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因為從來沒上過警局or被告 難免心生有些緊張,雖然只是小罪 但還是刑事罪 

擔心因此留下什麼污點得不償失啊...

以下是我與對方給予負評時唯一我可以取得的紀錄,

想請各位律師如果有空是否能幫我看一下 我是否有涉及到妨礙名譽之類的行為?

藍字:我  紅字:賣方   謝謝協助! (但我真的不確定是否在留言板出言不遜 真怕站不住腳)

========================原文==========================

買家滿意度:[極差]

意見 : 1.7/2已經匯款完成到7/3一整天都沒有對帳,等到7/4才回應,但賣家在賣場問與答都有回應其他問題 是故意不回應嗎? 2.後來在留言版 你說明了原因 我也接受,但你們告訴我7/4出貨 7/5會抵達 結果我7/5從中午等到晚上都沒有收到貨品? 下午也有留言給你 卻沒人回應?


意見 : 3.沒有提供貨物編號 也沒有提供電話. 請問要別人怎麼查詢? 到了7/5晚上我已經火大了,7/6才提供配送單號? 然後再告訴我7/5系統顯示無人回應?


意見 : 是我自己打去物流公司詢問,他們才告知是早上8點多就送去? 我在下標後早就有告知可以收宅配的時間卻視而不見? 物流告知早上電鈴無人回應有撥打電話, 我想賣家留的電話並不是我的手機吧? 已經告知宅配可收的時間卻無視客人的要求? 這種店家真的讓我不敢恭維!

 


回覆 : 先生您好!關於對帳及回應時間,本賣場有自己的標準流程,您若覺得太慢而反應,我們認為合理,並且會虛心檢討。


回覆 : 針對以下幾點我們想詢問一下:1.您說:[麻煩宅配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1300之前],試問早上8點多配送,不符合1300之前?? 這似乎有違一般人的常識。 2.您說:[我想賣家留的電話並不是我的手機吧?] 請提出證據。 


回覆 : 您的訂單我們一切都是照流程來,沒有任何問題。請不要因為查詢答案結果是您自己不在家而惱羞成怒。您對我們指控,已傷害到我們的商譽,請提出相應的證據,若是隨口造謠中傷,我們將對您提告。請注意,這不是在嚇您,謝謝! 

========================原文==========================

Ps 我無法舉證配送那段的原因是我已經沒有任何證據了 (都被洗掉了) 但他當初的確有答應我在某日內會抵達!  這一點有關係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您目前已收到警局通知單,此次訊問將是本案第一次的訊問,您在本次訊問所回答之內容,對於本案日後的發展會有諸多的影響,建議您還是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hcao@gmail.com指教。

啊如 102-04-15 17:42

未滿18被告妨礙電腦使用罪 他的罪行會判怎樣!!

以有和解,但收到傳票!

您收到是少年法庭的調查通知書?

本件依您所述行為人未滿18歲,後續應該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辦理,相對來講刑事責任可能就比較輕。

若涉犯的是告訴乃論之罪,已經和解而對方撤回告訴的話,應該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不付審理。(重點是必須要對方撤回告訴)

如果由少年法庭進行審理的青況,若基於您是初犯且情節不算嚴重的話,而且在學校也沒有不良行為的紀錄,或許可以不必保護管束,而由法院裁定施以訓誡並假日輔導。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啊儒 102-04-15 19:0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收到是少年法庭的調查通知書?

本件依您所述行為人未滿18歲,後續應該會由少年 ... (恕刪)

對 我是收到少年法庭的調查書

當事人 只有跟警察局報案!

我也有到場作筆錄!

在校有抽菸.算不良行為嗎?

回覆 啊儒 的發言內容:我是收到少年法庭的調查書

本件應該是警方依法進行移送,若已和告訴人達成和解,最好能請告訴人具狀表明撤回告訴,如此一來少年法庭即會裁定不付審理結案。
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小綠 102-04-14 21:14

對方是一名職業軍人 今年快要滿二十三歲 我和他是在網路上認識的 那時候我和他見面的時候是他剛滿21歲的時候 他打電話要我去屏東找他 我只好瞞著我的爸媽去找他 後來在他21歲生日的時候發生性關係(非自願性)當時我還未滿16歲 可是我現在滿18歲 交往的兩年以來 我父親都不知道我去找他 現在已經提出告訴 他在我17歲的時候又買酒把我灌醉又再次發生性行為不僅強迫我去信仰宗教 現在對方的母親口頭上說會負責任 可是她的兒子卻躲在軍中換手機號碼 她母親還想告我搔擾 因為我下去屏東去他家門口留下我的電話號碼 我可以告得成嗎?有留下酒瓶.保險套 對方母親知道後 打電話過來說她兒子會負責 結果她兒子換電話號碼 不回簡訊不回電話 之後他母親又打電話過來說:她兒子被他父親趕出去家門是我害的 又說不準她自己的兒子交女朋友 結果她兒子跑去交女朋友 而那個女生曾經在fb上說:不會介入我跟男生的關係 不會去插手管我跟男生的事情 結果現在那個女生想要寄密件給我父親 卻不知道我父親的名子(我猜她可能要給我父親看我在fb罵她是小三的事情 那個女生也有罵過我) 之後對方要求談判 結果對方傳簡訊來說行程取消 因為他的父親身體不舒服 帶他醫院看病 我父親就決定去警局提告 1.請問他這樣的行為已經確訂構成妨礙性自主了嗎? 2.交往兩年我父親都不知道 這樣算誘拐嗎? 2.我在fb上罵那個女生小三 對方也罵我 這樣那個女生會造成我的威脅嗎? 3.對方母親說話不算話 可以連他母親一起提出告訴嗎? 4.對方不知道我父親的姓名 寄得了密件嗎? 5.對方母親強制我信仰 這樣算強制罪嗎? 6.對方約好卻沒來 我先提出告訴 算毀約嗎?

 

咪咪將 102-04-14 02:09

有夫與小三通話內容,談及交往及小三是第三者的內容。

有與小三通話內容,有談及交往事實。

請問如此妨礙家庭會成立嗎???

把夫的通話錄音會成立妨礙秘密罪嗎???

 偷錄他人間之對話恐會構成妨害秘密罪,但如能證明並非「無故」且經法官採信,則不會成罪。又單純錄音尚不足以證明構成刑法上之通姦罪,至於民事賠償則有較大之空間。

陳小姐 102-04-10 17:10

律師您好

今年三月中發現先生手機有第三者互相關心的訊息,也有禮貌性用先生手機回傳告知第三者不要打擾我的家庭,但他們沒理會,仍然繼續來往,直到我又看到第三者教我先生欺騙我的訊息,我也有去看我先生下班去哪裡,結果看到我先生幾乎每天都去第三者住處,也有看到他們親親抱抱,現在手上有他們騎車樓抱跟先生去她家樓下的照片以及第三者教我先生騙我的訊息紀錄,以及婆婆勸我先生回頭,我們三人談話的內容。因為我們有ㄧ個1歲半的小孩,先生幾乎不顧小孩,跟小孩很不親,之前小孩是婆婆在帶,發生外遇事件後,我已將小孩帶回娘家住了

請問我可以告第三者妨礙家庭,然後在提離婚訴訟爭取小孩監護權撫養費嗎?

如何對我有利?

 

謝謝

1.刑事部分可提通姦罪(妨礙家庭),但必須證明有性行為,如果只有曖昧訊息或摟抱照片可能難以成罪。

2.民事離婚部分,就不需要證明到這種程度,分居時間長短、與第三者曖昧狀況等都可以做為離婚事由,建議多蒐集與第三者之相關證據提告離婚後當然可請求小孩監護權、及扶養費。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於第三者,您可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惟目前實務上對於通姦罪之認定頗為嚴格,須檢視您所掌握之證據,方得以評估。

至於您與配偶間,是否曾就離婚子女監護權財產分配加以協商?如無法達成協議,可提起相關訴訟請求。

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2:43
回覆 陳小姐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今年三月中發現先生手機有第三者互相關心的訊息,也有禮貌性用先生手機回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刑事很難,民事必須重大到無法維持婚姻,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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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少 102-04-08 22:02
我今年20歲,我因為被對方父親嚇到而和對方女兒分手 對方父親告我妨礙性自主。女兒16歲 但我們是兩情相悅下發生關係ㄉ 女生的筆錄也是說兩情相悅的情形 我很擔心會被起訴 我還是學生..我很擔心會被關... 懇求專業律師提供法律意見 感激不盡 (1月的事情3月發現提告) 我從不超過10點還沒送她回家 不帶她去不良場所 希望這些可以有幫助 再次感謝
1.涉及妨礙性自主 如果是屬於自願 就沒有強制性交問題 2.如果已滿16 也沒有與少女性交問題 3.如果沒有想要對方脫離監護人 應該也沒有和誘略誘的問題
少少 102-04-08 21:15
我今年20歲,我因為被對方父親嚇到而和對方女兒分手 對方父親告我妨礙性自主。女兒16歲 但我們是兩情相悅下發生關係ㄉ 女生的筆錄也是說兩情相悅的情形 我很擔心會被起訴 我還是學生..我很擔心會被關... 懇求專業律師提供法律意見 感激不盡 (1月的事情3月發現提告) 我從不超過10點還沒送她回家 不帶她去不良場所 希望這些可以有幫助 再次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的重點在於您們發生性行為時,對方是否已滿十六歲,若是的話,則整個就會變得很棘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這個問題,目前實務上還是有很大的空間

具體而言,還是要看

一、客觀上,發生性行為時,對方是不是已經年滿十六歲

二、主觀上,發生性行為時,你是不是已經知道對方未滿十六歲

建議你還是要找律師幫你辯護為妥

少少 102-04-08 22:25

是的我很清楚對方滿16歲

少少 102-04-08 22:27

我ㄏ還是學生沒有錢嗚嗚怎麼辦...

不是每個律師都收費高昂

你可以去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如果不符扶助資格,你可以打電話來問我

 

chow 102-04-08 01:17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

昨天我的臉書帳號被人盜取  並且被po上我的私密照和電話

內容是這樣: " 想和我XX嗎 打給我0921-xxx-xxx"

連我的粉絲專頁都有放上私密照和電話!

盜我帳號的人在發佈這些照片以及文字之前  把我的親人封鎖起來 才po網

本來相簿觀看權限是用"公開",在三十分鐘後 又改回"只限本人"

猜測可能是熟人所為。

今天已經到派出所報案 決定提告

警方跟我說 因為不知道是不是他人有意圖陷害我  所以用了 ”妨礙電腦使用罪”

 

我想請問 如果真的找出了這個人 他還犯了什麼罪?

 

放上我的電話號碼已造成我困擾

這可能觸犯刑法第358條無故侵入他人電腦(三年以下之罪)、刑法第359條無故取得他人電磁檔案(五年以下之罪)。另若查出被告是誰,提起刑事告訴後可附帶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MARUKO 102-04-07 14:41

與一已婚男子至飯店被老婆會同警察與徵信社破門,但衣著完整且無發生關係故並無查扣到任何有二人DNA之證物,因本人未婚且懷有身孕,對方提出妨礙家庭訴訟,是否可強制我驗DNA

如果只是單純涉及通姦罪或相姦罪  除非是自願同意  否則應該沒有強制驗血緣的依據

小蔡 102-04-06 21:09

事情發生近二年前,因有網友於知名論壇轉PO因為醫療糾紛而遭對方提出妨礙名譽,

但因為取得帳號並非我本人而且也不是我所為,但警察取得PO文者IP位址,由網路業者提供卻是我家,無論作筆錄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我都當場否認並非我所PO的文章。

後來皆以不起訴處理,原以為事件就此落幕,但最近又收到高等法院通知開民事庭(原告上訴),我想知道我該如何證實此案件不是我所做的??

有哪些文件該準備??這個案件除了害我請了多天假以外還常一顆心懸在那。我有上網查過可提答辯狀,這類狀紙我該如何準備??謝謝~~

DAVID 102-04-04 14:43

    請問律師:

   我騎車前往對方家里巷口.製作一個看板內容是這樣(廖XX.住址00市00區000路X樓.你破壞家庭讓我原本一ㄍ幸福的家庭如今已破滅.還敢以我們的房子[因當時借名登記於他名下]威脅我老公要我撤回對你所提出ㄉ通姦.妨礙家庭告訴.另外還要給你一筆分手費.你父母居然也在幫你下指導棋.難道沒王法ㄌㄇ?)

這份廣告看板我把他貼在我機車上.而機車放在她們家巷口.問題來ㄌ

1.隔天我去現場發現看板已經不見.於是我前往派出所看監視器.看到就是對方把我ㄉ東西撕毀

隔天我又做ㄌ7張分別貼滿我ㄉ機車上.但又被他全部收走.這樣可以告對方損毀ㄇ?

2.如果我所說ㄉ都是事實請問律師他告的了我防礙名譽ㄇ?

 

林智群 (klaw) 102-04-04 17:23

如果有監視器可以證明對方毀損你的看板,會成立毀損罪,

不過對方可以主張是正當防衛行為

另你的行為一定會成立妨害名譽

本件依您所述,您制作看板載明對方是小三的事實並放置路上之行為,應已構成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雖然依同條第3項規定若行為人能舉證證明其所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為真實,則不構成誹謗罪,不過既然此項行為必須由行為人負擔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係屬真實之舉證責任,基本上即是從有罪的狀況開始進行,待提出舉證為相當證明後才能解免誹謗罪之罪責,從而,行為人若先自承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後續能否全身而退,恐怕還是會一定難度。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yoyo 102-04-02 08:20

各位律師您好!非常感謝律師能幫忙解決疑問,本人十分感激!

昨日家父收到警局所寄來的存證信函 要求家父於下週至警局做筆錄

所犯的罪是:著作權  妨礙電腦使用 (罪犯嫌疑人)

原因是下載電影。

因家中網路是家父所申請  所以下載電影的是我  卻害家父收到存證信函

有幾項問題想請教:

1、因違規者是我,如何向警察說明是我下載而非家父?

2、使用p2p下載,下載觀看完後即刪除,未再分享他人。有上網了解「妨礙電腦使用」法條,百般不思其解,不明白下載電影與「妨礙電腦使用」有何關聯?

3、因初犯,從未有想犯罪的想法,相當後悔下載電影觀賞。想知道是否有無類似案件,到後來都是怎麼解決?通常是要賠償多少?

再次謝謝各位律師...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2 10:28
回覆 yoyo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您好!非常感謝律師能幫忙解決疑問,本人十分感激!

昨日家父收到警局所寄 ... (恕刪)

您幾歲?

yoyo 102-04-02 14:21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yoyo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25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