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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東 103-05-31 13:35

你好 我也是在威xx美語有上過課學生(簽四年約/也是108000元分36期信貸繳納+100元費用),我是在今年1/27開始上課的(在台中分校之後轉到左營分校),也有申請104的獎助學金,目前已領第一期的6000然後申請第二期當中,因經濟和學業因素所以在四月初時就已經沒去上課了,我還是有按時每個月繳學費3000元,但在今天我提出要解約,因為工作變少的關係真的負擔不起,可是對方卻說我的上課時數已經達到總時數的3/1了,四年授課總時數是96個小時

解約的話違約金必須支付六萬.......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能幫我解惑嗎? 謝謝你

陳大善人 103-05-31 00:38

個人常常參與動產糾紛相關課程,本日與同事討論過一個曾發生過的案例!

 

故事:

專任委託期限,101/1/1~101/12/1

屋主,在101/3/1,寄存證信函仲介,說之後要自用不打算賣,請求仲介合意解約

仲介同意解約,不需屋主支付違約金額!

屋主卻在101/3/5,與其他人成交!(明顯在契約期間與他人達成某種程度協議)

 

同事說法:

屋主與仲介雙方的代理關係已經合意解約,故之後成交不關仲介的事情!

 

Q1: 這樣屋主是否算違約?還是不算違約?

Q2:若能舉證屋主在契約期間與他人達成某種程度協議,屋主是否算違約

Q3:若是的話,誰該負舉證責任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1 0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仍須回歸專任委託契約內容,有無特別約定,例如:若提前終止,是否不得於一定期日內與仲介曾帶看之客戶或其一定關係之親屬成交。再者,若有上開情形,而屋主卻規避此約定,而與他人達成某種程度協議,屋主似可認屬違約之情形。然此亦須由仲介加以舉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ina 103-05-29 18:00

被前夫告我偽造文書.

婚姻存在期間在店家申辦中華電信網路.MOD.電話.但在102年1月離婚.之後直到102.10月我才搬離住所.搬離後中華電信有來電給我.問我是否繼續使用.我說我要搬離當然是沒人使用.她們請我拆機.因為不拆機歸還會有高額違約金.說她們會有工作人員來收機.之後12月底中華電信工作人員來收機子.我當下還問這單子是簽我名還是簽申請人名字.中華電信人員說當然是申請人名.我不疑有他就簽了前夫的名.表示數據機.機上盒有歸還給中華電信.

直到103.1月前夫拿中華電信帳單來跟我索討說9-10帳單未繳費.我交給他3212元.並跟他說中華電信要解約喔.之後1月底又來索討費用.我說我都搬離了怎會有費用.就說上次我給的是5-6月.我聽了覺得不可能.沒在給他錢..之後就三番兩次一直來索討.直到4月我收到警局通知.我去做了筆錄才知道是前夫告我偽造文書簽他名.之後他又來索討費用..跟我說你給錢我就撤告..我當下都有錄音存證

5月底檢察署開庭.檢察官說你申請的法扶律師被取消了.你不可以自己講麻..檢察官一直問我認罪嗎.我回說我簽他名沒有造成他受損.我也沒得到利益阿而且也省下高額違約金..檢察官說.我到底懂不懂法律.你要翻一下法律的書嗎..說認罪.緩起訴你不會被關拉.只會易科罰金.前夫說我沒授權你可以簽名拆機.還說我可以跟中間人說(前夫媽媽).我回我有說過.你媽不理.檢察官又說.你可以跟中間人說.為何不說呢..我超火大..反正我說啥檢察官不是很理我..最後檢察官說交給法院簡易判決也是一樣拉..就請我簽名.還補一句說我浪費她時間..

我想問法院簡易判決下來..後續我該如何..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29 18: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簡易判決內容不服,可於上訴期間內提起上訴救濟之。惟本案依您提示情形,若您前夫無授予您簽名之權利,您擅自簽前夫之名,可能有偽造文書之疑義,若有機會可請求緩起訴,可考慮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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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30 0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確實不會造成他人的損失,但是我國司法對於這一點向來採取寬鬆的認定,認為只要未經授權就有可能構成偽證罪。

2、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救濟,並且委請律師協助釐清中華電信與您接洽的情形,並且傳喚當天與您接觸的人員證明是對方建議您簽名的.

 

kina 103-05-29 17:58

被前夫告我偽造文書.

婚姻存在期間在店家申辦中華電信網路.MOD.電話.但在102年1月離婚.之後直到102.10月我才搬離住所.搬離後中華電信有來電給我.問我是否繼續使用.我說我要搬離當然是沒人使用.她們請我拆機.因為不拆機歸還會有高額違約金.說她們會有工作人員來收機.之後12月底中華電信工作人員來收機子.我當下還問這單子是簽我名還是簽申請人名字.中華電信人員說當然是申請人名.我不疑有他就簽了前夫的名.表示數據機.機上盒有歸還給中華電信.

直到103.1月前夫拿中華電信帳單來跟我索討說9-10帳單未繳費.我交給他3212元.並跟他說中華電信要解約喔.之後1月底又來索討費用.我說我都搬離了怎會有費用.就說上次我給的是5-6月.我聽了覺得不可能.沒在給他錢..之後就三番兩次一直來索討.直到4月我收到警局通知.我去做了筆錄才知道是前夫告我偽造文書簽他名.之後他又來索討費用..跟我說你給錢我就撤告..我當下都有錄音存證

5月底檢察署開庭.檢察官說你申請的法扶律師被取消了.你不可以自己講麻..檢察官一直問我認罪嗎.我回說我簽他名沒有造成他受損.我也沒得到利益阿而且也省下高額違約金..檢察官說.我到底懂不懂法律.你要翻一下法律的書嗎..說認罪.緩起訴你不會被關拉.只會易科罰金.前夫說我沒授權你可以簽名拆機.還說我可以跟中間人說(前夫媽媽).我回我有說過.你媽不理.檢察官又說.你可以跟中間人說.為何不說呢..我超火大..反正我說啥檢察官不是很理我..最後檢察官說交給法院簡易判決也是一樣拉..就請我簽名.還補一句說我浪費她時間..

我想問法院簡易判決下來..後續我該如何..

Roy 103-05-26 10:17

請問賣方及仲介在簽約時, 皆未提有房子漏水問題, 買方在看屋時有發現有壁癌, 請代書合約上改成"主臥門口上方有壁癌, 疑似漏水". 買方於交屋前再去確認屋況, 卻發現廁所及另一間臥室有漏水, 且區域擴大. 這已跟簽約時上面註明的區域及狀況不一樣.

1. 請問房仲及賣方有涉及隱瞞詐欺的情形嗎?

2. 買方是否可以主張解約?

動產現況說明書的記載如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6 10: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於動產現況說明書之記載為何,且漏水問題,除非非常非常嚴重,否則尚難以此解除契約,但可請求減少價金之。您應發存證信函給賣方,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修補瑕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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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26 10:55

您好,房屋仲介業者及賣方在銷售房屋的時候,故意不告知消費者有關房屋漏水等訊息,就算是隱瞞重要資訊了。依民法第567條第1項前段就規定,居間人(房屋仲介業者)關於訂約事項,應就其所知,據實報告於各當事人。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3條第1項也規定,經紀人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應以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的相對人解說。經紀人員違反的話,依照同條例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就會被申誡。此外,依民法第354條第1項本文規定,物的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的瑕疵,也沒有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的瑕疵。因此房屋仲介業者及賣方隱瞞重要資訊造成損害,買方可以依同法第359條規定,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為保障您的權益,因此為保障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文字問答難免有疏漏,建議來電或攜帶相關資料來所討論諮詢,以維護您的權益。

Roy 103-05-26 13:10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動產現況說明書的記載如何?

動產現況說明書的記載: 原本是勾選無漏水, 後來買方請代書改成"主臥門口連接天花板上方有壁癌, 疑似滲漏水, 賣方於交屋修繕完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6 14: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未修繕完成,您仍可發存證信函通知請求修繕,並針對該瑕疵請求減少價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房屋點交之前,就現有之瑕疵,您仍可以請求對方修繕完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如果房屋確實有漏水瑕疵  且非賣方或房仲所告知  是可以請求解除契約或是減少買賣價金  2.但重點還是證明這部分未經告知且非買方明顯可得知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doris 103-05-25 10:54

時間: 102年四、五月份時

對象:精X保險經紀人 吳小姐與某位 小姐  一同推銷保險商品 

 

經過:

第一次或包含第二次:吳小姐與某小姐,帶著簡單的資料一同推銷保險商品,恰巧當時我要找個存錢的地方,便向他們表達我要找個地方存錢,對方跟我推銷了兩個保險產品,於是我就請他們下一趟帶保險單過來看。

第三次(第二次):對方帶了已經有用鉛筆畫重點的保險單過來,我知道保險表格上寫的一堆數字令人眼花撩亂,大家都不懂,期間內的解約會大虧,滿期拿回來才不會小賺,而且都不會列出真正的利率,所以我直接問業務員:「我在乎的是這張的保單反算起來利率相當於多少年單利?」 她就跟我比了比x邦人壽富利糕笙終身壽險保險契約條款說,上面寫2.25的利率

契約內容可參考https://www.fubon.com/life/indemnify_prod/XWL-MEMO.pdf 

契約內容如下:

第 一 條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名詞定義】 第 二 條 本契約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保險金額」:係指本契約保單首頁所載之主契約保險金額,倘日後保險金額經要保人申請變更或辦理減繳清,則以變更或減額繳清後金額為「」。

二到四省略

六、「所繳保險費」:除另有約定外,係指本契約保單首頁所載之保險費,倘日後有所變更,則以變更後並經批註之金額為準。

七、「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 (一)除另有約定外,係指本公司將各期「所繳保險費」依2.25%之年利率,逐期以日單利年複利之方式加計利息計算至被保險人發生約定事故之日時的金額。 (二)若本契約依第二十三條之約定減少保險金額,則係指減少保險後之「所繳保險費」依2.25%之年利率,溯自本契生效日起,逐期以日單利年複利之方式加計利息,計算至被保險人發生約定保險事故之日時的金額。 ….後略】

,而且是年複利,這有比郵局的利率高,我還有問整張保單我有什麼地方要注意的,他便指了幾處有畫線的地方(如照片其他),簡單查看後並沒有問題,於是我就不疑有他,買了兩張保險單,分別是六年期(某人壽)與十年期(x邦人壽富利糕笙終身壽險)。保險契約業務員為吳小姐與蔣小姐(我從來沒見過)。

今年5月前要扣第二次款項,翻出保險單,恰好有朋友有意思要買儲蓄險,翻出來講解利率時發現數字有些狀況,一方面想了解契約的第二條所寫之利率跟金額表算出結果哪一個才是正確的,於是連絡業務員向其表達朋友想買類似的保單,同時再次詢問同樣的保單之內容。

經由與吳小姐詢問之結果,當場試算發現契約所附金額表數字確實與契約的2.25%不符合,一開始吳小姐說契約裡面明明是寫2.25%的複利,之後吳小姐改說期間內大概有1.7%,最後我們再算一次,於是吳小姐表示會處理,我的期望是退回本金與今年的利息

 

吳小姐表示與X邦專員連絡後,專員表示可以退回本金,只是當初所發之佣金也會收回。……中間經過一連串過程,蔣小姐回電說是吳小姐不懂,保險公司很難退回本金,更不可能退利息,又說金額表我也有看到數字(一大堆),在看到後簽的契約就代表我對數字沒有問題…..可是實際上第十年卻差了八萬多元(我怎麼忍的下這口氣)

金額表內容如下

保單年度--身故或完全殘廢保險金---解約金---反算的利率

1--125320----38740

2--250640----133380

3---376012----230152

 4---501332----329108

5---626652----458952

6---751972----569400

7---877292----767520

8---1002664----897416

9---1144676---1030224

10---1295580---1295580----1.156%根本不到2.25%

11---1324752--1324752----1.322%比郵局一年定存還低

12---1354652---1354652----1.44%比銀行的兩年定存還低

問題一:金額表也附在保險單中,其中第二條之七以我來看是與金額表的數字不一樣,第十三條有寫身故應拿多少,第十條是寫解約就拿金額表上數字的錢,不過問題在我會第十年拿解約金(金額表呈現出:第十年起身故保險金等於解約金)。

問題二:假設契約真的有問題,契約有寫本商品若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金額表中的金額不符合契約內容第二條,我是否可以主張賠償損失及解除契約

 

問題三:保險業務明確告知我利率相當於2.25%年利率,我是否可以主張

精X保險經紀公司負連帶責任(詐欺侵權行為)

20140609補充

這段時間細查發現:
第二條第七款加計利息指的是投保未滿十五歲的被保險人身故才能領的錢,所以跟我這個一個已經出社會工作的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跟我沒關的條文卻拿來解釋我的提問,而且保險單是業務拿來前就畫好重點的,真不知道有多少人是被這一條誤導了.....

有的時候問題簡單,但處理起來卻一點也不簡單,若總是要走法院,相信一般人是負擔不了的,就算沒有賠了夫人,也會有折兵,目前我的這一件有八成以上機會向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司做其他方面的要求嗎?若有才有必要拉長戰線,以對方額外的賠償支付相關費用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1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陳華明 (律杏) 103-05-30 20:46

 您的問題很簡單, 保單都已載明是以2.25%複利計算保費利息, 當然是以此計算才是. 契約後附的表, 經您折算後不到2.25%的利率, 不影響以2.25%核計, 因為契約已如此載明, 文義上毫無疑義, 又經雙方當事人簽立, 當然是以2.25%核計, 可主張試算的金額表有明顯的誤寫誤算. 又, 保險公司是否同意以2.25%核計? 若也同意則可另立新約, 把試算的金額調整過來. (http://www.lawmed66.url.tw)

doris 103-06-09 20:45
回覆 律杏 的發言內容:

 您的問題很簡單, 保單都已載明是以2.25%複利計算保費.........

保單第十三條有寫,所繳保費加計利息是針對被保險人不到十五歲者。也就是不適用於我。

 

謝謝

YOU 103-05-23 12:00

處理經過:

2011/4/1我在威○斯購買入門到初階以及多元終身的課程,為期6年,目前還在上課中,2014/1/24 我到威○斯跟業務簽下104美語菁英班專案的合約,當時簽約內容為中階到進階,為期四年,一樣贈送多元終身,半年內有上課事實就可以申請分階段申請獎學金,總共參萬元整。

 

我一再強調我沒有辦法負擔學費,如果就合約內容(中階到進階)我是否無法申請獎學金業務也再三強調跟104合作的內容並無限定課程,所以我可以用我(原本的第一張合約)入門到初階的課程作獎學金申請。甚至業務主動跟我說:只要我上入門到初階,那104合約的中階到進階是可以申請保留的(也就是不計算時間,合約到期日自動延後),等我上到104合約裡的中階到進階時,那我的舊合約入門到初階就可以進行保留(也就是不計算時間,合約到期日自動延後)。於是我於1/24同意簽約。

 

當時沒有人跟我說一個人不可以有兩張合約,甚至就我的解讀,我理解到的業務的意思應該是我擁有兩份合約。(暫且不論104跟威爾斯合作的內容「沒有特定課程」的部分,104表示只要有上課事實就可申請獎學金,純粹以我簽約的內容來說,是簽「中階到進階」的課程,所以跟我的舊合約「入門到初階」是不一樣的兩張合約。)

 

一月底我很快就申請了104獎學金,當時櫃台回覆我一個月左右會收到款項,但直到今日我都沒有收到任何款項;緊接著3/2我申請第二階段的獎學金,當時櫃台跟我說公司必須合併合約才能發獎學金,已在幫我處理當中,請我稍微等候。當時我沒有完全理解「合併」合約的意思,威○斯也沒有跟我說明為何需要合併,以及如何合併等事宜,當然我也絕對沒有等到所謂總公司會給我的回應。

 

一直到四月,我的經濟真的超出負擔太久,我眼看就要無法負荷104美語菁英班的學費,還有我一直很納悶何謂「合併合約」?以及為何需要合併?(因單就合約來說,一張是入門到初階,一張是中階到進階,應該是不牴觸的兩張合約才對,而且業務當初跟我說我可以用任何課程申請獎學金!)

 

所以我四月中詢問威○斯,何謂合併合約?為何要合併合約?威○斯對我的說法是「一個人不可以有兩份合約。」、「因為我104美語菁英班合約內容簽的是『中階到進階』,所以我『當然不可以』用『入門到初階』的課程做獎學金申請。」

 

一旦合併,我原有的入門到初階合約所剩餘的授課時間(約剩四年)也就消失,一起併到我104的合約(中階到進階)裡,同時櫃台強調從我1/24簽約開始,威○斯總公司就是這樣認定,所以時間已經進入計算。(也就是未經我同意,在我未知的情況下,威○斯總公司已經自己決定合併我的合約?好,倘若他當時已在合併,為何需要合併到五月底都沒結論?)

 

我理解後,表示這樣上課壓力很大,我沒有把握緊鑼密鼓地在四年內從入門上到進階(104的合約),所以我希望繼續保有我原有的合約,以利我將來104合約四年結束後,還可以繼續做學習(入門到初階)。當時櫃台說會幫我協調看看,甚至建議我可以全部用多元課程作申請,這樣就沒有「104合約內容不符申請獎學金資格」的問題。

 

4/26我上課時,櫃台要求我簽署「修改合約」的單據,非一式兩份,所以我手上沒有這張單據,那是一張A5的單據,上面印刷我同意將我的課程「中階到進階以及多元終身」用「手寫劃記」的方式改為「入門到初階,以及多元課程改為『三年』」,上面沒有任何但書,所以我的多元課程就是變成剩下三年,沒有原本104合約上備註的多元可以不限次數年限重修的字樣!這點我很確定。(簽署過程有錄音,所以有證據他們叫我修改合約內容,修改理由是「申請獎學金」,以及保證會之後會處理兩張合約的問題,也就是這只是申請獎學金的權宜之計。)

 

同時威○斯櫃台跟我說,這張單據簽了,禮拜一公司收到,很快就會提撥獎學金下來。

 

一路等到五月中,我真的付不出款項了,當時我再跟威○斯鳳山分校確認獎學金進度,他們僅回覆總公司會跟我聯繫,然後就沒有下文了。我只好尋求消基會跟高雄市教育局的協助,並將我的疑問告知104,一直到高雄市教育局去函告知威○斯鳳山分校,威○斯才「主動」約我去分校處理獎學金事宜。

 

一直到四月中以前我都對於「合併合約」沒有表達異議,四月底也接受了他們「必須符合104合約內容才能申請獎學金」的說法,所以簽下單據改變我的合約內容成入門到初階,我不認為合併合約需要3個月的時間,而且我這期間每次詢問都有強調,我真的沒辦法負擔學費,請他們務必幫我處理獎學金事宜。

 

但他們永遠是官方回覆:總公司在處理了,款項很快就會下來,總公司會跟我聯絡。

 

 

5/21我到達鳳山分校處理這件事,威○斯一改之前的消極態度,很主動的關心我的財務狀況,並在我提出解約要求後,請104的J.C小姐跟我說明,5/21晚間協議的結果是104的J.C小姐會幫我用急件處理獎學金事宜,約六月中或六月底會收到第一階和第二階的獎學金(也就是我已經提出申請的部分),威○斯承諾會協調保有我原本入門到初階的合約。初步達成不解約的協議。

 

但5/22威○斯打電話給我,還是說要合併合約。故我當晚即到威○斯美語鳳山分校跟他們協商,從四月中我提出疑慮開始,威○斯一直說會協調兩張合約的事宜,一路到五月中,都一個月了,如果一個人不能有兩張合約,那他們一直跟我說協商是協商什麼?又如果協商是可行的,那為何要協商一個月之久?

 

從2014/1/24簽約開始,持續到3/2前,威○斯皆沒有告知「一個人不能有兩張合約」,甚至到四月中才告知此事,5/22威○斯說這是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一人就是不能有兩張合約,所以還是堅持要合併我的合約。→問題是我事先不知道此事,而且一旦合併合約,我第一張合約所剩餘的授課時間四年就這樣平白消失,我無法接受。到底是哪一條法律有規定一個人不能有兩張合約?我目前查詢不到。重點是104告知只要有上課事實就可以申請獎學金,所以我質疑威○斯單方告知的「實際上課課程與合約內容不符無法申請獎學金」的說法與合法性。

 

 

感謝文章您耐心看完!感恩!

 

 

爭議所在:一、威○斯未盡告知義務,且未經本人同意,在我簽下104合約開始(1/24)就進入合併合約階段,所以合約已經開始計算時間,且在四月中以申請獎學金為由,正式讓我簽署修改104合約內容的單據,非一式兩份,我質疑程序是否合法無瑕疵?我是否只能接受合併合約,否則就不能申請獎學金?

 

二、呈上點,我無法接受合併合約所造成的損失,且在我申請獎學金至少兩個月後威○斯才告知此事,等於我不得不接受此事實,104合約如果真的如此麻煩,且威○斯一直藉口合約問題,拖延獎學金將近半年之久,我要求直接解約,且因合約內容為中階到進階,我一堂課也沒上,該分校也沒有開過中階到進階的課程,所以扣除一本課本1000元後,我要求全額退費!

 

三、威○斯一直拖延獎學金的申請且一直消極協調,讓我從二月起一直等待獎學金,超出經濟負荷,承受了許多壓力,以及五月我已付不出款項,即將面臨一次信貸未繳,個人信用受損,可否請求威○斯賠償

 

 

請求內容:

一、我要求保有兩份合約,不接受我第一份合約的授課時間剩餘四年,被威○斯強制合併,而憑空損失這四年的授課年限。

二、倘若無法保留兩份合約,我要求解除104的合約,扣除拿取一本教科書的一千元後,全額退費!

三、同時要求威○斯美語針對我這將近半年來的損失給予賠償!並不得拖延退費!

四、我想確認104跟威○斯美語屬於合作關係,對於這些有糾紛的狀況,是否有連帶責任?要求退費之後是否會有高額利息需自繳的問題?

 

感恩!

莊惟堯 (名寶) 103-05-24 00:42

您好

您的問題相當繁雜,建議你備妥資料(例如合約,還有你自己筆記的事情經過,疑問點,想主張的權利等)與律師約時間詳談,如果沒有完整了解你發生的案情,很難有適當公正的建議。還請你見諒。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約時間見面詳談。

您好,依過往經驗,文字問答難免有疏漏,對發問者權益保障較不周,建議來電或攜帶資料來所諮詢討論,以維護您寶貴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您契約條款規定,對廠商提出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indkill 103-05-18 23:20

律師您好

我之前在世界健身房,被用話術簽了約,給了訂金,約定6月1日才用,但是一次都沒用過,當場也沒有給我副本合約

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有說,10天內業務要跟客人催費..合約載明7天鑑賞..我在第9天在電話裡說不要,結果業務說可以等我..算軟化

約3星期後,我去拿到副本..之後就因為業務很煩,不想去了..

一次都沒用,也沒有完成付錢的動用..因為還未提供卡的資料給他

貨未收,銀也未訖,最多就是沒收訂金,

今天去處理,說要違約金6000???

而且上網爬了一下,似乎很多人都跟我遇到同樣的問題

簽了約,付了訂金,超過7/10日,不想去

而且一次都沒用..這樣還要給違約金嗎??要怎樣解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0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您與對方之契約如何約定,您有何權利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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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103-05-17 23:02

在母親節那天,拿著小孩幼稚園給的宣傳單到國小參加活動,結果是數位教學的宣傳活動,我訂購了下去,後來東西都收到了,我後來覺得不適合目前的經濟情況,想解約,結果公司說是配合教育部的優惠專案不能退!?這樣子對嗎???

Ivy 103-05-17 08:54

本人為保險業務員,為了一時業績考量,以母親為要保人,妹妹為被保人,受益人為母親,投保保單.後來,妹妹發現了很生氣,說要告我偽造文書.

事後母親已把保險解約了,母親不希望我被告,這樣妹妹還能告得動我嗎?

 妹妹的簽名,是我簽的,我承認.

但我要如何把傷害減低?

那些保單已經解約了,妹妹並沒有實質損失(保費是母親出的)

但她因為家中某些事,對我不滿,所以一直拿保單的事說要告我,我該如何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當初您有偽造妹妹簽名,似有偽造文書之疑義。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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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孟杰) 103-05-17 14:02

如果妹妹堅持提告,還是告的成的,想辦法向妹妹道歉並由媽媽居中協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偽造文書是屬公訴罪,所以提告檢察官即會偵辦到底,所以建議請您母親居中協商,避免此種傷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arah 103-05-14 18:00

您好,

男友的母親在三月初過世了,其母親房屋租約到7月才到期,依照民法第452條,男友可以以繼承人的身分提前結束合約。但現在的問題是,男友同時也是這份租約的連帶保證人。那房東可否用男友是連帶保證人的身分,來向他索償提前解約的損失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5-14 18:45

您好!提前一個月告知終止契約即屬合法終止,並不算違約,對方沒有損失可言。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華明 (律杏) 103-05-15 12:38

 男友已因母親過世而成為承租人, 連帶保證人的地位已因成為承租人而不存在, 他已不是保證人了(http://www.lawmed66.url.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0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份契約因您母親去世,您主張解除契約,似無所謂違約損害賠償之情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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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a 103-05-13 14:42
您好 我們於3月份簽下買賣合約 原本簽約款加頭期款需付1百多萬 但仲介表示買家目前前一個房子尚未處理完成, 未收到款項,因此可能要暫緩付款,所以要我們簽訂一個合約同意延後付款. 5月中再會連同第二次款項一併匯入專戶 但於近期突然表示因房子沒完成買賣,故無資金買我們的房子 需要解約,但表示若找到承接者希望我們將費用完全退回. 目前是有找到承接者,所以我們有點心軟所以同意全額退款. 但其實根據合約我們是可以全額收下訂金,再委託仲介出售. 我們認為此次交易過程中 我們的仲介較保護買家,因為買家亦是同一公司的仲介, 但實際上我們負擔的服務費是較多的. 從一開始的簽約金不足,要求我們簽訂延後付款,保護買方大金額的訂金沒收. 一直到現在的解約,保護買家的訂金被沒收. 姑且不論已找到承接方解決目前難題 但一碼歸一碼,即使是斡旋金買家反悔我們有權全額收下 我們認為此次交易的服務費應該有所調整!!! 若下次有機會交易,服務良好,我們願意全額負擔我們應付的服務費   請問以上要求是否合理,或者可行? 請您不吝賜教 謝謝您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林智群 (klaw) 103-05-13 16:14

你可以沒收定金,再把房子賣給別人,但這筆交易也是仲介替你找的,依約還是要支付仲介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2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買方違約,可將其匯入履約保證之款項作為違約金沒收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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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買賣契約除非被撤銷或自始不成立,否則仲介費就是必須要付喔,如果你還沒解約並退款的話,這部分你可以與買家協商,由他們支出,否則你就不同意解約,並沒收定金外,還會跟他們要違約金。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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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 103-05-09 14:32

您好!

我申請威寶電信電陸續有以下問題,並已利用消基會網路線上申訴,也有提供手機自行測試xls檔,訴求是無償解約,想請問我還有更快速的方式達到無償解約的訴求嗎? 消基會所謂15天後申訴對象不回應將要求雙方當面調解這樣的成功率有多高? 我是否需要提供更多的佐證資料? 謝謝!

以下申訴通訊品質不良地點均為住家

網速過慢。(自2012.10~2014.04開通使用至今,已申訴達20多次,VIBO仍無法提出具體改善方案、對策,業者聲稱最低網速要有384kbs/s,但測速值經常性未達此標準) 訊斷網路突然中斷無法上網,自2014.03~2014.04 頻繁發生。(每天不定時產生) 通訊不良。2014.03~2014.04 發生無法通話、通話中斷、聽不清楚通話內容之情形。
jadehsu 103-05-09 09:59

如果婚紗公司給的訂購單上有寫明 付訂後訂金概不退還 並且要求新人在旁邊簽名,是否屬於合法?另外,婚紗公司未提供5天審查合約的時間,如在當日就付訂是否可以解約要求訂金退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向業者主張之,若業者拒絕,再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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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非真的沒有提供審閱期  否則跟對方合意不退還訂金  是否一定無效  可能也是有疑問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10 11:07

 通常訂金如果無正當理由解約就是沒收,

要爭執的話也不是不行,只是為了幾千塊或一兩萬提告並不划算

HAO 103-05-07 15:54

律師您好 

我跟房東打一年的租約   但因環境太吵  晚上無法入睡  所以想提前解約

 

請問

1. 房屋合同是一般書局買的  合同打一年 但我只住4個月  但簽約時房東有在合同後面附加幾項租賃附約

其中一項是:

A.乙方(我)違約欲提早退租  則押金租金餘額不退 作為補償房東之損失(違約)..................請問租金餘額不退...是指如果當月房租已繳  我當月未住滿而退租  房東不需將餘額退給我??....  還是 房東有權追討剩下8個月的房租費用???

 

2.提早退租 須另簽協議書嗎??  之前所以簽的房租合同雙方當場撕毀好??還是保留下來好??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09 15: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是指已經?付的租金,而不是全部的租金. 2、倘若雙方可以另外協議書或是簽立和解書,則原本的契約書是否撕毀都不會有影響,主要是您的協議書跟和解書必須載明是針對什麼事件雙方進行協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提前解約,您的押租金似將作為違約金,而無法取回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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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le 103-04-29 17:20

房租契約房東自製的
合約其中牽涉到押金的條例"
一.以方應於訂約時,交於甲方新台幣二萬七千元作為出押保證金,以方如需提前解約,應於兩個月前通知房東。(押金為2個半月)

二.以方於交還房屋時應負責回復原狀。因乙方之過失導致房屋損毀,應負損害賠償之責,若因故不克整理願自押金中扣除清潔費(以清潔公司估價為憑)。

糾紛如下:
簽訂合約押金二萬七(押金為2個半月),當初想說押金可否不要押那麼多,房東是說押金是因為當初她房子被之前房客破壞,所以用來保障我們不對她房子破壞的保障。

我們提前解約,是沒有在兩個月前通知房東,但房子也都清理乾淨房東清點過,房屋也無造成任何破壞,家電也都好好的,但房東卻不肯把押金退還給我們。

試問:
以這樣的合約內容,是否有把押金要回的可能?
有甚麼辦法可以要回押金?(如:調解委員會之類的?有勝算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17: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房東不肯把押金退還給您,您可撰狀提起民事小額訴訟請求房東返還押金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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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似應先釐清系爭定期租賃契約提前終止之效力如何?租賃關係是否尚在存續...

 1.如果沒有其他違約或是賠償的問題  你是可以請求對方應返還押租金  2.可考慮先行調解  如果不成立再進行訴訟請求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儒 103-04-29 15:00

問題1:我在某處租了一棟房子合約上寫明包水跟網路,但是入住之後網路時常出現問題,斷線或者失連;前幾次反應他們也只是立即重新設定而已;但是最近這種狀況越來越多,也一直反應但是都沒有得到改善,這樣算是詐騙嗎?

而且同一層中還有其他許多住戶,但是好像只有我們這間有此問題,請問這樣可以要求她們解約或者其他解決方法嗎?

問題2:就是消耗品<燈炮之類的>,雖然合約上寫明要租屋者自己消耗,但是針對這點在租賃前已經有詢問過,房東說基本上都是找她們替換。我們也叫房東合約上消除要租屋者自己消耗這條,但是房東說基本上都是她們在更換也就不了了之, 但是之後要更換時 他們卻要求我們自己付錢更換 這樣他們有法律問題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15: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網路部分,您可請求房東維修好,提供符合契約使用目的之網路,再關於燈泡部分,因契約寫明為房客更換,依契約規定,必須由您付費之。即使之前房東有口頭說沒關係,但因契約仍為如此規定,除非您有房東之相關錄音證據等,可茲證明。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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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vimi 103-04-21 23:25

你好 

我目前發生了租屋糾紛

我跟房東在去年5月10號簽定了一年的租約..租約是在今年5月12日到期..

後來在今天3月..房東契約書內的不續約要兩個月前通知這條為立場..

向我詢問是否續約..

我答應..也與他簽署新契約..但新的契約卻是從今年的5/1開始生效…

我舊的契約是5月12日才到期

我問房東那舊約與新約重疊的12天該如何..

他卻叫我不要太計較..我個性太軟弱..就這吃下悶虧..

 

後來發生門鎖損壞的事情..

我向房東要求鎖費應由房東吸收..

房東不肯..甚至說這個房子的東西損壞..我都要自己維修…

就這樣..我決定與房東解除新的契約..但舊契約繼續執行至結束…

 

我在簡訊中..

我願意依照新的契約書上所寫..提前解約罰壓金一個月…

而這個罰金由舊契約裡的押的2個月的租金裡面扣除..

在4月30日解除新舊約..

 

房東簡訊回答可以..

 

但因為最後一個月的租金..我要繳新的租屋押金租金..

早已負擔不起最後一期的租金…所以遲遲未繳租金

 

目前想以押金12000元中扣最後一期的租金

又怕房東4月30日不下來解約..變成新的契約開始。

但我已無意續租。請問房東可以不下來解約嗎?

可是我舊契約是5月12日才到期。

 

房東不下來解約,是否可寄存證解除新的契約..並從兩個月的押金中扣除掉一個月的租金?????

 

沈恆 (沈律師) 103-04-22 07:13

您好!房東回答可以解約契約就已經解除了,為何一定要他「下來解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ivimi 103-04-22 15:5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房東回答可以解約契約就已經解除了,為何一定要他「下來解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 ... (恕刪)

希望他下來解約同時清點交屋..

因為很怕他到時不來清點交屋..反指我沒有解除新約..說我積欠租金...

沈恆 (沈律師) 103-04-23 10:11

您說的是舊租約到期的點交返還,與解約無關;租約到期房東自然會出現,別自尋煩惱。

mivimi 103-04-23 15:2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說的是舊租約到期的點交返還,與解約無關;租約到期房東自然會出現,別自尋煩惱。

不好意思,我沒寫清楚。

我的舊契約是5月12日才到期。但房東給我的新契約是5月1日開始。
因為新契約解約違約金要從舊契約押金一萬2中扣違約金6仟元。
所以房東叫我4月30日就要搬走。30號他會來解新契約
但我最後一個月租金還未繳,我都拿去繳新租的房子租金押金了。所以我想30號那天讓他從剩餘的押金中扣租金。因為我舊的契約是5月12日才到期。但新契約5月1日就開始。
如果超過5月1日他才來解約。他會不會說新契約已經開始。我要繳新契約租金
因為我曾跟他說,我要履行我的舊契約住到12日,房東卻回我,你30日就要搬走。而且租金一樣要繳一個月。如果你住到12日,你還要再給我新契約租金1個月。

我很怕他4月30日不下來解,導致我新契約開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發存證信函房東說明契約於4月30日解除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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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族之主 103-04-21 01:52

事情如下:

在大約3年多前時,因為小學同學的慫恿,幫他做業績而買了4張生前契約(萬安跟群宏網通合作的),頭期款要先繳的是5.5W*4一共22W的費用,再每月分期給2500元至萬安,到現在我才發現,萬安與群宏已經解約了,朋友也已經在2.3年前也已經沒在裡面服務了,故我打去群宏想拿回這22W的費用,畢竟我現在繳的還是1張的錢,若第1張不退,至少也應該可拿回5.5W*3一共16.5W的費用才對,可是群宏卻說,這22W是跟群宏購買能優惠購買萬安生前契約的權力,就算未執行也無法退,就跟保險一樣,以下是我上傳當初所簽的契約,總共簽了4份一樣的,前三份就是群宏的,後一份就是萬安的,不知我該如何自保呢?有去消保會申訴但結案的結果卻是聽群宏的說明(就是跟上面說的一樣),不知道這樣二次申訴還有機會翻盤嗎?附上圖片:

http://imgur.com/QgU0mSU,D6mSnC1,ft10Tgx,aONnuKu

感恩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業者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考慮起訴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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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 103-08-08 07:38

律師,

我也有相同的問題,買了四張生前契約,每個月還要繳交2500元(已繳8萬)。打給萬安要求解約卻只能退已繳交8萬的5萬元,其它四張生前契約也不知道能不能退。

我希望能全額退費,請問我該怎麼做?

謝謝。

ashley 103-12-29 14:15

 您好

我也是想要退,但由於群宏已經倒了,我想可能無法拿回全額,我打給萬安想詢問

是否可以將55000的一半或三分之一退給我,我繼續繳錢到期滿

萬安回不行,那我又在詢問,是否可將原本的契約換成次一等的,不要尊榮型的契約

萬安也說不行,一定要先解約,只能八萬退五萬,才能再購買新的

我想問連換約也不行嗎?

 

黑琵 104-01-13 01:05

您好,想請問大家,

關於"已繳付給群宏的5.5萬及未繳納完但想終止萬安生前契約"等相關事宜,

各位有得到一個妥善的處理方式了嗎?

有的話,還請大家告知是用什麼方式解決的,非常感謝。

自身案例同神族之主..

已繳納5.5萬*4一共22萬的費用,再每月分期給2500元至萬安,

目前是希望可以拿回22W的費用,謝謝幫忙

守鶴 104-04-24 15:29

買東西的時候可以請大家把東西看清楚嗎?

尤其是買傳銷商品、保險這些東西都一樣

從您附上的圖片中,有一張訂購人權益的照片,我們逐條說明

1.中間寫道自購買日起14天內全額解約退款,最後還寫如有贈品活其他消費回饋須一併退回。

請問您有在14天內說要解約退款嗎?如果沒有,請不要去想解約退款的事情

買儲蓄險繳到第二年想解約,有哪一家保險公司會把全部的錢退給你

2.最後面寫到生前契約商品隨時辦理解約退款,依專案廠商相關規定辦理

所謂的專案廠商就是指萬安,您去找群宏辦理解約,對象根本就不對

這就像你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土地房屋登記是一樣的

第三、四條說的是一些行政必備文書就不贅述了

最後有一行寫到〝本同意書內容訂購人本人均已詳閱、知悉與確認,並親自簽章如下無誤〞

你都簽名了還不懂這些內容嗎?

如果閣下真的很在意,那就請去找萬安問清楚

再不濟就是去找你朋友,把以前群宏簽的單子

哪些還是有價值的,可以轉賣的,問清楚搞明白

再不行來找我,我幫你去問以前群宏的主管

Ruka 103-04-18 11:56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本人近日於賣場經櫃姐推銷後,購買數萬元的保養品及服務課程,當時選擇以現金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該商品,並繳交身分證影本及填寫分期付款申請書(事後才得知是銀行貸款申請書)。當下並無支付任何款項及拿取任何的商品。

事後覺得不妥想解約,但對方告知銀行已撥款至該公司無法取消,經本人多次與對方溝通協調之後,對方同意本人不必支付信貸違約金且幫我與銀行解除合約,但無法提供我與銀行之間的解約證明,僅同意把身份證影本寄還給我。

與對方公司主管通話時,有錄音存證。為了保護自己權益,同事建議我寄存證信函給對方,但以目前情況來講,我並沒有與對方簽訂任何合約也沒有金錢往來,僅與貸款銀行有簽約而已。

此時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公司是否妥當?有詢問過消保官及警察,他們皆覺得寄存證信函並無多大幫助,消保官建議我可以申訴,但對方可以以我方與對方之間並無簽約及交易往來不予理會。

現階段我僅持有當時允諾解約的通話錄音,若是事後發現貸款合約並無解約需要繳款時,錄音檔是否可以當作證據提告?我也十分擔心若是寄出存證信函或是申訴因而激怒對方,使對方反悔當初所作約定,進而請貸款銀行向我催款或是違約金。

我應該如何處理才能把傷害降到最低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4-18 15:49

您好!建議您應該找銀行確認貸款狀況。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Ruka 103-04-18 16:2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建議您應該找銀行確認貸款狀況。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律師 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不過對方始終不肯透露貸款銀行(我只要一提到對方就開始發飆),我甚至懷疑根本沒有所謂的銀行,可能是對方另外經營的地下融資公司。如果是對方自導自演的話,他們是不會輕易透露貸款機構的資訊給我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並請求協助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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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 103-04-16 10:52

律師先生/小姐 您好

週六逛賣場時遇到櫃姐推銷保養品,當下體驗了一堂免費護膚課程覺得不錯,隨即就同意購買了三萬元的臉部保養終身課程。我選擇以現金分期付款的方式繳費,協議之後分十八期繳納,櫃姐有拿我的身分證去影印,並叫我填寫了一張疑似小額信貸的申請表格,但未有相關的購買合約給我簽約及審閱,僅與我確認消費總金額及每期應繳金額,而且那份申請表我也沒有留底。
週日在家就接到自稱是化妝品公司打來核對資料的電話,當下不疑有他便完整了回答問題,但事後覺得怪怪的,感覺很像是銀行打來對保的電話
後來有上網查詢該公司的相關評價,發現負評居多,於是想要退貨。後續有聯絡上幫我服務的櫃姐,把我要退貨的訊息告知給她,她後來跟我說我已經通過銀行審核,三萬元的款項已經撥款至他們總公司了,並說解約的話,撥款的銀行那裡會有違約金及手續費問題,必須由我這邊自行吸收。
請問這樣合理嗎?此次的購買行為是否符合七天鑑賞期可全額退費?我應該如何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業者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起訴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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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議先找消保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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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朱 103-04-16 02:31

委託仲介房子

條件: 可養寵物  

仲介介紹A房東房子給我!說是條件符合!

我付下訂金2000元並約定日期簽約!(介紹成交費是9000)

期間我有再詢問寵物問題!仲介還是堅持是可以的!

並交代簽約時不需要再跟房東詢問此事!

之後就跟房東仲介的安排跟見證下簽完合約!

一共附了押金36000加第一個月租金15000!加仲介介紹費尾款7000

所以是58000元整!

但簽完合約房東補充 1室內禁菸! 2禁設神明廳! 3嚴禁有任何異味!

於是當晚我通知仲介說要解約! 理由是寵物問題!

仲介說這樣是毀約! 一般房東都會要求賠償金!

1要沒收成交費是9000! 2要扣15000的毀約賠償金!一共是24000元飛了!

我請仲介替我在和房東商談!回覆是依照合約走! 2條路!

要就毀約扣24000!要就不去裡會寵物問題如期搬進新屋!

於是我私下打給房東詢問此事!房東卻回應從頭到尾都沒收到解約通知一事!

此時我跟房東說明解約是因為寵物問題!房東回應房子也禁養寵物喔!

房東說當初委託時就有強調過禁養寵物.室內禁菸.禁設神明廳等條件!

所以房東也同意跟我無條件解約!因為合約不符合我們雙方之條件!

請問現在仲介是不是因該無條件退回我支付出的所有金額!!

 

沈恆 (沈律師) 103-04-16 04:08

您好!您可先解除或撤銷仲介合約,再請求返還仲介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仲介違約情形,可請求解除契約及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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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馬 103-04-10 20:42

位了退掉課程,我跟補習班弄了好久,之後他終於答應讓我退掉他們的課程。所以他就在我面前把我的身分影本跟貸款的資料(兩張->兩家銀行)放入碎紙機,之後想想不太對,所以又跟他們要求簽解約書,不過他們說因為貸款的錢沒下來所以契約不成立,所以就沒辦法簽解約書,所以我又要求他們把契約書當我的面銷毀。兩家銀行一家是在審核過後我再打電話過去做取消,而另一家是他打電話過來審核時跟他說我要取消。前者之後有寄簡訊過來表是已辦理退件,後者並沒有寄簡訊過來(一開始在審核就說要取消了)。我並沒有寄存證信函。我想問之後補習班有沒有能力說我有報名他們的課而我沒有繳錢並向我提出告訴?還有後者那家銀行這樣有算退件成功嗎?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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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4: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發存證信函給公司及銀行表明解除契約一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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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志 103-04-08 11:37

律師 你好

我目前遇到的問題是,我在三月份時找仲介買了一間四樓的透天中古屋,

簽約時,代書有詢問賣方是否有漏水的情形,賣方說並無漏水情形,

但於4/6日做驗屋的動作時,發現四樓頂樓天花板有裂痕水漬,牆上有補油漆的痕跡,四樓外牆有透明漆的痕跡,向仲介詢問,仲介表示當初只詢問是否有漏水情形,並無詢問是否有滲水情形,請問這兩者在法律定義上有何不同??是否有平反的可能??

及當初談定的價格是以無滲漏水房屋來決定,但是前屋主並無明白告知有滲漏水情形,且合約書上也勾選無漏水問題,請問我方是否可因驗屋時發現滲漏水問題,來要求減少價金或要求無條件解約??

我目前需要做任何動作嗎??

謝謝

可主張減少價金,但依法要主張前要先通知,應發存證信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滲漏水情形不嚴重,則無法達到解除契約之程序,至於減少價金的部分,也需視該瑕疵之大小而決定減少之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8 15:44

您好:

關於您的情形,依法您應可請求減少價金或請求損害賠償,建議您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若對方不願出面協調,則可逕行提出民事訴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8 17: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發存證信函通知賣方該瑕疵,並限期請求修補之,若屆期賣方仍未修補瑕疵,可請求減少價金。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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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4-08 22:16

 您的問題很重要, 值得好好考慮一番. 你發現有滲水時, 是不是有拒絕驗收的表示? 若有, 則瑕疵擔保責任尚未發生(因為還沒有危險移轉), 你大可拒絕受領這有瑕疵的房屋, 請屋主修好再交房屋給你. 都修不到你滿意, 可拒絕受領並解除契約(最高法院95年度2192號判決). 若你臉皮薄, 知道有瑕疵還驗收下來, 則只能主張瑕疵擔保的解除契約, 減少價金, 或損害賠償請求權了(http://www.lawmed66.url.tw)

 

您好,滲水漏水是一樣的,根本沒有差別,就是管線有問題,仲介在玩文字遊戲,你可以反應要求原屋主修復或者減價收受,否則你會解除契約,並且告他與仲介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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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志 103-04-08 22:59

請問各位律師

我方找修繕公司,若仲介及賣方願意負責修繕費用,但仲介公司表示取消交屋後半年滲漏水保固,若之後仍發生滲漏水問題,一概不負責,請問我方是否有權益受損的問題??

若賣方願意負責修繕費用,我方是否還可要求減少價金

謝謝各位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仲介之條件對您不利,可不接受之,至於若賣方願意幫您修繕,您亦接受,即不可主張減少價金。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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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07 21:46

您好:

本人今年2月報名台中巨匠電腦,3月初口頭告知4月初排課也還沒劃位,但上課前提出解約,卻要被扣一成違約金這樣合理嗎?對方說口頭告知就算開課了,一堂課都沒有上><真的要讓對方扣嗎?T T

回覆 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本人今年2月報名台中巨匠電腦,3月初口頭告知4月初排課也還沒劃位,但上 ... (恕刪)

 您好:

契約就按照契約處理,如果認為契約不合理,可以找消保官進行申訴,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8 17: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是您與巨匠電腦契約如何約定,若您不服契約之約定,可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若對方不願處理,亦可起訴請求之,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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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06 13:47

請教律師  我和房客簽定租賃契約時  沒有注意到書局賣的契約書上無記載:房客提前搬離,  房東可扣除押租保證金(  )個月這一項 . 今房客預提前解約  我能扣押租保證金ㄇ?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客提前解除契約屬於違反契約規定,您可扣押租金作為違約金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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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4-06 17:09

要看當時簽訂的契約而定,一般都有約定提早解約可以扣押金

dison 103-04-02 11:28

請問委任契約中" 隨時解約"的意涵:

 除了包括"近期"意涵之外,也有包括"遠期"意涵嗎?

舉例:

近期:3個月 , 1年

遠期:10年, 20年

換言之,20年後想解約,也OK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17: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定期限解除委任契約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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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on 103-04-01 23:14

請問委任契約中" 隨時解約"的意涵:

 除了包括"近期"意涵之外,也有包括"遠期"意涵嗎?

舉例:

近期:3個月 , 1年

遠期:10年, 20年

換言之,20年後想解約,也OK嗎?

御辰楓 103-03-31 22:40

妳好~我之前有找一家~理債顧問公司~幫我辦理債務更生~但也有和理債顧問公司簽合約~但已經有半年之久~一直未有音訊~理債顧問公司也從未主動的跟我連絡~就在今年有一次2月25日要我在補一些資料給她們~我也補給她們了~但到如今還未有任何的音訊~但我每個月必須要付5000元給理債顧問公司~也有簽合約~如今我想要與理債顧問公司解約~不知道是否可以~會不會有什麼問題出現~因為與理債顧問公司簽約至今還未有音訊~也已經有九個月了~讓我感覺被理債顧問公司欺騙了~想要和理債顧問公司解除合約~不知道可不可以~

hch 103-03-31 13:14

本人於去年九月和人簽定出售林木一批, 合約中未寫明買方移植日期, 雙方口頭約定於今年春節時移植, 逾期後詢問買方為何仍未移植, 買方表示需待今年九月才能移植.

本人能主張買方違約, 沒收定(訂)金嗎?還是只能雙方解約, 無息退還全部或部分訂金?

買方未取走林木, 本人土地無法利用, 如何求償?

林木又成長一年, 價格自然上漲, 本人能主張重定買賣價金嗎?

應發存證信函限期對方履行契約,超過期限仍不履行,就解除契約,可沒收定金並可對對方請求給付遲延的賠償契約一旦解除,就沒有所謂重訂價格的問題,再重新定約即可,但契約要定詳細,該要有的保障條款要定清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契約有約定遲延違約之損害賠償,可請求遲延之違約金,亦可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履行契約,若屆期仍未履行,可主張解除契約及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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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 103-03-30 14:39

想請問一下,夫外遇,妻子苦苦抓不到證據,未來若是要離婚,那下列的問題要怎麼解決????

1.離婚財產要均分,那財產是包含哪些呢????我只知道動產與現金,股票基金之類的投資呢????

2.如果夫妻離婚財產均分,那之前所有的保單是否會併入財產?(被保人子女)

3.若妻子買長年期保單,要.被保人為妻子本人,繳費為妻子,受益人為子女
,若離婚時,生存保險金或滿期保險金或解約金是否會被併入財產?

保人:妻    被保人:妻     受益人:子女     生存金:妻

4.如果妻子要脫產,把動產與現金轉移到子女的名下,讓妻子本人名下無任何財產,之後離婚是否會追溯?追溯多久?需要財產均分嗎????

5.如果妻子幫自己買儲蓄型壽險,未來要離婚時,那保險會被併入財產均分裡面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2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為法定財產制消滅之事由,可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標的為婚後財產投資型保單若為婚後投保,則為要保人財產投資型保單內有基金帳戶價值,其價值列入婚後財產總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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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 103-04-09 19:08

不好意思,不是投資保險,是一般的壽險,會被納入財產嗎?

susu21456 103-03-29 22:29

請問我之前有報名一家電腦課程,現在申請退費ok,他有給我解約協議書要簽,想請問一下,有這張,那原本所簽的合約正本,是不是就不用和他拿回來(當初只簽一式一份)?

以下是他解約的主要內容:

1、甲方(本人)於103年3月29日辦理解約

2、乙方(電腦公司)已匯款方式支付給甲方。

3、甲方(本人)原繳金額是86955協調後全額退費。

4、甲方(本人)已辦理解約乙方不可把甲方的個人資料(身分證等)洩露給第三人或做不當利用

這內容是否ok?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因不太懂這方面的東西,還請專業人士幫忙解答。謝謝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1 1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合約正本取回或保留解約書,以利證明有解約之情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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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27 06:37

房子之前,房東便口頭承諾說"隔音很好",也詢問了網路的問題,他說70M很快。入住之後卻發現隔音很差,連隔壁洗澡水聲音都聽得到,也被鄰居以敲打牆壁、之後來敲門抗議過說我很吵。
以下是第一次的簡訊內容→
我傳給他:網路壞了,常有人抓東西你沒限速,而且當初你說隔音很好
(因為有人抓東西流量過大,使我連不上網路)
他回傳:網路有70M我會提醒大家克制,夜深人靜時容易感受有聲音的


之後網路一再出問題,我便傳簡訊問他我自己去牽一條來用可以嗎
他回傳說其他人都沒有這個問題,開工後他再請人查看。


到了快繳房租的時候開始起爭執,3/4他傳來訊息說房租共多少錢要自轉或是收現,我回:收現。請問不是10號收嗎,另外網路問題一直沒改善,我要自己牽了。
他回:好十號下午四點收,我詢問過有線沒問題,其他房也還好
我回:如果轉帳請問戶頭是?沒關係其他房沒有問題只有我有問題所以我自己花錢裝,不為難您


但他卻到3/10繳房租當天才回訊息給我說繳費的帳號
3/11傳訊息說如果我沒空轉下午他來收,並詢問為何都不接電話
3/12再傳訊息來說鬧鐘聲音吵到隔壁了
我回傳:真的嗎?不好意思唷因為簽約前您說隔音很好
他回:隔音好並不代表毫無聲音,房租轉了?
         請問今天幾點回?我晚上九點去收房租或是下午,請回答
我回:我可以錄音和錄影存證,如果你需要的話,我可以錄給你看網路和我房間音樂以及鬧鐘的聲音,讓您感受看看是隔音差還是我太吵。另外,我一錠沒有超過住家噪音的標準。我房租早就都準備好了,只是您都不處理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要繳。難道只有房租記得要收嗎。我絕對不是難搞的人,我之前租在學校附近兩三年從來沒有被抗議過,也沒有網路的問題。而且鬧鐘我也不是設定半夜,已經是早上八點之後了。
之後他打電話來我不接。其實因為我有憂鬱症或躁鬱症(還在試藥中),不太能以電話溝通,我沒有跟房東說過這點,但是重要簡訊我都會馬上回。
電話未接之後我又傳簡訊:或者您要跟我同住一天感受看看,連隔壁洗澡水聲我都聽得道,所以我也要抗議嗎?昨天十一點之後不知道左邊還右邊有明顯的聊天聲,常常有這種事情我也沒抗議過,您覺得我的要求很過分嗎?
傳完後他又打電話來,我以簡訊回覆"上班中",原因如上面所說,我不太能講電話
他便簡訊回覆我:下班請接電話約見面說,本地若不合妳意請另尋他處不勉強謝謝
我回:謝謝~我懂妳意思了~那我再請問您,當初不是有說隔音很好嗎?回答我這個就好了,您說是的話那就真的是我的問題沒錯了~
他回:謝謝指教,真的沒法做到一百分滿意對不起囉。
我回:所以雙方都同意解約是嗎?(3/12  18:10)


因為當中我們都用簡訊不間斷聯絡,我那句話的意思是詢問他想要跟我解約是嗎,但他突然不回覆,我就當作他不是這個意思了。
3/13,22:27他突然傳簡訊→你好,本周六下午四點到租屋處檢測網路商談謝謝


這裡是我沒看清楚他有寫"商談",便沒回覆他,我以為只是請工人來檢查網路,後來才知道是要進到租屋處檢查(中間有通過一次電話)。於是3/14晚上九點43分我傳訊息給他:我以為你想同意解約網路問題在於你沒限速,你在某個時段量出來的結果不代表全部的時段的結果。另外鄰居抗議我的問題,其實他應該刻意你才對,八點九點已經不是半夜了,況且手機能多大聲。老實說我也常常聽到鄰居的聲音,那已經影響我的精神狀態,我因而看了多次醫生甚至住院,讓我無法工作,這都因為當初您說隔音很好,但我卻常常連隔壁的洗澡水聲都聽的到。如果您真的要如此,我可能要走民事訴訟了。
十點35分他回傳:請於明天下午四點半解約交屋況。
我回:當初我於10號前便又詢問繳款帳號,是您於繳費當天才回覆我並且指控,所以這個月房租才會到現在都還沒繳因為我們起了糾紛。我一再詢問您是否解約,您也迴避我不給我任何回覆。如今才突然單方面說星期六解約,這樣變成是您趕我走,您違約了。我也不是故意找您麻煩,您可以讓我住到下個月10號讓我找房子並且退我一個月押金(當初押金收兩個月),如果您不同意,堅持如此,那我只好告您違約和精神賠償,您要給我兩個月押金並且給我一段時間住直到我找到房子
他回:小姐我給了你方便,你一再當隨便,請看合約第三條第一款,挑三揀四就想解約,我只不過順你之意。
合約第三條第一款是說房租應於10號前繳納,不管任何原因。
我便回傳崔媽媽基金會"定期租賃契約房東可否提前終止租約?"的網址給他看。(00:20)
他回:是你一再要求我談解約又拒付本期房租,又拒接電話面談(00:40)
我沒回他,他又自己傳簡訊來:我想你的所有反應是擔心提前解約押金被扣是嗎?不會的,只要沒有毀損我們會還你的。夜深了,早點休息晚安
(01:16)
早上我起床看到簡訊便回→提醒您:六日不在家,後續事情晚點談。(06:58)


因為當天早就約好北上兩天找男友,怕他白跑一趟就傳了這樣的訊息,
想不到他回→早安:現在回覆這是你想拖延的目的,何時?
我回:想請問您意有所指的,我想拖延甚麼?為什麼?
他不回。
我又傳˙:不好意思請問您,到底是我一再不接電話不溝通,還是您每次關鍵時刻簡訊都不回?從以前到現在我有甚麼樣的問題都是與您用簡訊溝通並且已成雙方習慣,為何要對我做不實的指控?
他也不回。
其實因為他很多猜測的不好聽的言語已經弄得我很不舒服,雖然是我自己本身就有精神疾病,本來與男友的兩天計畫因為他的簡訊變成我去一天就回來,因為心情實在糟到受不了。我覺得很生氣,我為什麼要白白因為他這種沒辦法提告的用語可是實實在在傷害到我,還有鄰居來敲門抗議,雖然無關房東的事,但是那次也讓我非常害怕而發病,這當中我兩次大量吞藥並且嘗試自殺,以前都沒有過。不能完全怪在房東身上,可是我想要他負他應負的責任,本來不想提告簡訊中我也有提出解決方法,但是他又先言語攻擊(對我來說是),後來才改口。
房租我有請朋友與房東會面拿給他,因為我已經沒辦法見他。好幾天我都自己在家裡一直昏睡,是朋友每天打電話給我叫我下樓開門他拿食物給我。
我不是想拿很多精神賠償錢,就是生氣。請問這樣的問題可以提告嗎?網路的部分我已經有證據和數據紀錄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27 11: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您的的問題應該僅為民事糾紛,建議您循民事調解程序或是消費者保護程序救濟

2、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您的房東確實保證過網路跟隔音品質及語言人身攻擊的話,則可嘗試告訴詐欺公然侮辱等罪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發存證信函通知房東該瑕疵,並請求限期改善,若屆期仍未處理,可主張解除契約損害賠償之,惟您需蒐集相關證據,以利訴訟時主張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冠 103-03-22 01:04

租屋房間發霉 天花板裂痕和漏水房東來看 他說可以給我給我提前解約 隔天屋主來卻說租屋是一年不能解約 因房東與屋主是夫妻 誰說的話才算數 
房東與屋主來看房子的時候 都說會找師傅來看 時間已過六天都未來 後來去法院諮詢 律師叫我寄存證信函房東但因第一次寫存證信函 不知是否妥當 可否請律師幫我看一下 謝謝

存證信函:因租屋環境不佳,以致危害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健康,請房東於三日內改善

沈恆 (沈律師) 103-03-22 23:56

您好!契約是跟房東簽的,當以房東的意思為準;既然房東答應提前解約,若雙方當時已意思一致,租約應已經終止,不應該再請房東改善。您寄這樣的存證信函,是否表示反悔不想提前終止租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租賃契約房東簽,房東同意解約,若您有相關證據可證明,如錄音等,即可加以主張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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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 103-03-27 02:3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提前終止租約 因為第一次寫存證信函  請問如果我想再寫存證信函房東 要如何寫呢? 

 

小安 103-03-27 02:3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又錄音是否須要寫在存證信函裡?

chocolate 103-03-20 17:12

您好!我於昨日(3/19)下午至XX美語,並隨著人員講解引導簽下課程,共是108000元分36期信貸繳納+100元費用,但後來覺得不妥,於當天晚上打電話跟XX美語說我要解約,並且跟他說我有符合台中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三十條規定的第一條:學生於開課日三十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五,惟補習班收取之百分之五部分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元。(我契約上的開課日是3月20日)他就說我這樣還是要在付一千元,之後就說在打給你就掛我電話,但我隔沒多久又打給他,他跟我約今天早上當面談,我今天早上跟他講了許久我還是決定解約,然後她就幫我打電話到處理信貸銀行幫我徹件,並且收了我一千元,寫了一張課程異動表(停止上課必須寫的),他跟我說這樣就沒問題了,我就問他那我寫得申請貸款單+證件影本可以還我嗎?他說已經寄到銀行了,我後來打電話銀行做確認,銀行說我的案件已經取消,我問那我可以拿回我的申請貸款單+證件影本嗎?他說他們沒收到,叫我問XX美語,我說XX美語跟我說已經寄去你們那,他說這他不清楚,但如果有收到,他們會把資料銷毀(因為已經取消案件)。我有點擔心之後資料被不法使用以及之後是否還會有退費以及契約上的後續問題,因此想請問真的像XX美語說的不會有後續問題,還是可能還會有其他後續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4: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請求補習班繳回您的相關資料。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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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 103-03-17 19:05

當初在租房子的時候仲介說雖然約是簽一年,但是他答應可以讓我們提前解約,

所以我們才簽約的;現在過了三個月覺得住的不合適跟仲介提說要解約~仲介也說好,他說會讓房東知道;結果上禮拜五解約仲介卻說房東要禮拜一才會退~等到現在還是沒看到房東有匯....

從頭到尾房東都讓仲介全權處理,一直以來都是仲介跟我們接洽;在簽約前有發現陽台有一桶瓦斯,仲介當時說熱水是用電不是吃瓦斯的~結果後來洗到沒熱水問了房東才知道是用瓦斯的~有種受騙的感覺~加上一些原因才會想提前解約~
現在房東態度很消極,一付要退不退的樣子~仲介的再三保證我們也不敢相信了...假如我們收不到押金要怎麼辦??? 

陳華明 (律杏) 103-03-17 19:35

 仲介不可靠, 要直接找房東終止租約和要回押金, 不要再透過仲介了. 房東再不還, 也只能訴訟了(http://www.lawmed66.url.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向房東請求,若房東拒絕可提訴訟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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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 103-03-18 13:49

現在就是感覺我們這邊比較弱勢才會想說靠仲介來協調的…

那如果像瓦斯費房東叫我們先墊他會再給我們錢

可是到現在也是沒退還鑰匙也收走了

可以告他侵佔之類的嘛??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不構成侵占,您應直接對房東起訴請求方為根本解決之道。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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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愛徵信 103-03-18 15:40

你好 你可諮詢合法徵信業者 或回訊 本人可為你解答

服務項目:感情服務 商務服務 行蹤調查 債權服務 諮詢服務

jason 103-03-17 16:03

事情是這樣的,母親是佃農,家中有塊三七五減租農地
在今年三月之後,土地祭祀公業要求要解除租約
理由:

1、台中市政府開徵地價稅
2、長期沒有收到租金

理由1的話,因那塊地在味丹工廠旁邊,種的東西也不太能吃所以我媽只
在那裡種些簡單的地瓜葉,所以沒辦法全種作物,作物也不能吃

理由2的話:因為地主不收租所以後來也一直沒有繳租金

問題:1、地主可依以上理由要求解約嗎?2、若解約我們可以拿到補償嗎?大約多少

其實我們也不在乎他把地收回去,因為那塊地農作不太能吃,只是怕不肯給補償款
我查了一下公告地價:公告現值:12600,公告地價1900,面積2302
煩請法律達人幫忙解惑一下,感激不盡。

jason 103-03-17 15:57

事情是這樣的,母親是佃農,家中有塊三七五減租農地
在今年三月之後,土地祭祀公業要求要解除租約
理由:

1、台中市政府開徵地價稅
2、長期沒有收到租金

理由1的話,因那塊地在味丹工廠旁邊,種的東西也不太能吃所以我媽只
在那裡種些簡單的地瓜葉,所以沒辦法全種作物,作物也不能吃

理由2的話:因為地主不收租所以後來也沒有繳租金
問題:1、地主可依以上理由要求解約嗎?2、若解約我們可以拿到補償嗎?大約多少
我查了一下公告地價:公告現值:12600,公告地價1900,面積2302
煩請法律達人幫忙解惑一下,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租期屆滿前之終止,須符合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7條規定:耕地租約租佃期限未屆滿前,非有左列情形之一不得終止:一、承租死亡而無繼承人時。二、承租人放棄耕作權時。三、地租積欠達2年之總額時。四、非因不可抗力繼續1年不為耕作時。五、經依法編定或變更為非耕地使用時。依前項第五款規定,終止租約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出租人應給予承租人左列補償:一、承租人改良土地所支付之費用。但以未失效能部分之價值為限。二、尚未收穫農作物之價額。三、終止租約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減除土地增值稅後餘額三分之一。故若不符合相關規定,似不得終止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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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 103-03-17 13:11

各位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說,我們家有請設計公司幫我們用設計及工程施工

現在設計公司想解約有寄協議書給我們看,

若三天後我都沒有回應,他們也不能直接寄給我簽吧?

如果他們直接寄給我,我也不要簽是否就無效?

在有勞種律師的幫忙,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7 13:49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解除契約的意思表示跟終止契約的意思表示

都是單方行為

但能不能解除要看有無法定事由

可以先寄對方的通知來看看再討論

r01a21017@ntu.edu.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法定解除契約之原因,任意解除契約,您可起訴請求違約損害賠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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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偉 103-03-12 22:32

威爾X補習班    我去上了3堂我感覺我不事合我..我想解約...ㄊ們就一直刁難  說只能退50%還一直講五四三快聽不下去  我ㄉ錢快徼不出來  真的不知道什麼辦才好  有誰可以幫幫我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3 00:54

你好

建議你先發存證信函通知補習班要求解約並退費

如果對方置之不理

可以發支付命令向對方請求應退還之費用

以上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小偉您好,

您必需先看當初簽約時,條件約定為何。倘若契約上就這樣約定,就不容易達到您要的條件,只能按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主張顯失公平。

Becky您好,

1. 您得寄發存證信函,通知該傳銷公司解除契約

2. 解除契約後,法律效果為回復原狀。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10: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業者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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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趕緊向補習班設址當地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教育局、處)詢問相關規定如何(定型契約約款可能有違反官方規定之可能),如果經詢問之結果該補習班確有違規拒絕退費之情形,可報請主管機關(教育局、處)加以查處。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