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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先生 102-02-20 05:55

代理合約生效日期是3/1
但是辦理一些進口相關手續
就要一兩個月(一季看一次業績)
如果想將總代理合約生效日期更改延後
該如何做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期日的延後屬於合約之修改,應得對方之同意,否則可能會有違約之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瑋瑋 102-02-19 12:51

我在1月份透過仲介公司承租了一間套房

簽約租期為一年(提供家具有:電視、冰箱、洗衣機(都九成新)等等)

但是原屋主在2月份又透過仲介公司把這間套房賣掉了

然後新的屋主認為租的太便宜想要漲租金

我用契約內容告訴他一年之內都不能漲

後來新屋主只好作罷

買賣雙方交屋時原屋主會把家具帶走然後由新屋主補齊

但是新屋主只提供電視、冰箱(非常老舊)沒有提供洗衣機

這樣子跟合約內容不符合是否可以要求降租金??(問題1)

另外

如果我認為新房東的條件太苛刻了是否可以取消租約??(問題2)

如果取消租約可以拿回當初押的2個月押金還是會被沒收??(問題3)

如果屋主想漲租金而不租給我是否可以跟屋主要求相關賠償(押金部分、當初給仲介的服務費等等)??(問題4)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

但是真的覺得新屋主有點過份(根本想錢想瘋了)

1.新屋主應該繼受原租約 如果提供家具有變動 應屬於租賃條件有變動 可以研究一下這樣程度是否符合終止租約規定 2.租約終止後 當然可以拿回押租

蔡律師 (蔡) 102-02-19 21:06
回覆 瑋瑋 的發言內容:

我在1月份透過仲介公司承租了一間套房

簽約租期為一年(提供家具有:電視、冰箱、 ... (恕刪)

您不能直接終止租約,會有違約的問題,押金會被吃掉。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

許先生 102-02-18 22:14

 

房客遲繳房租、水電費也都沒有繳

連絡電話不是不接就是說打錯電話

合約內容其中一條有寫到說  

#如租金延遲或是連絡不到一個月以上,屋內所有東西已廢棄物處理

後續該如何處理?  

是否能自行換鎖?

或是真的已廢棄物處理?

蔡律師 (蔡) 102-02-18 22:26
回覆 許先生 的發言內容:

 

房客遲繳房租、水電費也都沒有繳

連絡電話不是不接 ... (恕刪)

請拿契約律師面談諮詢。

星星 102-02-17 19:57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房屋仲介合約到期前一天送來一張含有要約性質的議價委託書給我,買方出到底價並且附帶條件〝簽約前買方需入屋內看格局〞,仲介跟我說買方要看房後才決定要不要買,有簡訊為證。因為買方在合約到期前都沒有來看房,合約過期後我拒絕了仲介要求再繼續讓買方看房子

事後仲介告上法院說買方願意購買房子,我拒絕出面簽約,要求賠償違約金。可是仲介之前明明跟我說的是買方要跟我斡旋看房子,要確定房子沒問題後才決定要購買,此有簡訊內容為證。後來法官叫買方出來做證,買方說他不看房就要買房,並且指證我拒絕出面簽約而且之前放他三次鴿子。

縱使我在法院上叫買方現在就來買,買方說事情鬧到這樣他不想買了,買方與仲介證詞也對不起來,但法官就是一味的相信證人的話,認定證詞錯誤部份是仲介的記憶錯誤,判決我敗訴必須賠償仲介違約金。

最後我查出來原來買方本身就是仲介公司的員工,先前仲介把他隱藏起來,他在法庭上串通做偽證,收集相關證據後我已提出詐欺以及背信之告訴和偽證之告發。

法官
與兩造有無親屬、同居或僱傭等關係?
證人陳x慈
沒有。

請問法官在判決書上寫人民行使權利以及履行義務須依誠實以及信用方法,但他卻反而相信串通做偽證證詞。法官這樣濫用自由心證亂判害我必須賠償違約金,我可以申請國賠嗎?

星星 102-02-17 19:35

仲介合約到期後第一天送來一張含有要約性質的議價委託書給我,買方出到底價並且附帶條件〝簽約前買方需入屋內看格局〞,仲介跟我說買方要看房後才決定要不要買。因為買方在合約到期前都沒有來看房,合約過期後我拒絕了仲介要求再繼續讓買方看房子

事後仲介告上法院說買方願意購買房子,我拒絕出面簽約,要求賠償違約金。可是仲介之前明明跟我說的是買方要跟我斡旋看房子,要確定房子沒問題後才決定要購買,此有簡訊內容為證。後來法官叫買方出來做證,買方說他不看房就要買房,但我卻拒絕出面簽約而且之前放他三次鴿子。

縱使我當庭叫買方現在就來買,買方說事情鬧到這樣她不想買了。買方與仲介證詞也對不起來,但法官還是相信了證人的話,認定證詞錯誤部份是仲介的記憶錯誤,經過高等法院判決我敗訴必須賠償仲介違約金,不得上訴。

最後我查出來原來買方本身就是仲介公司的員工,他在法庭上串通做偽證仲介公司提告標的是服務報酬,此為串通做偽證之目的。我已提出詐欺以及背信之告訴和偽證之告發。

法官
與兩造有無親屬、同居或僱傭等關係?
證人陳x慈
沒有。

法官
諭知證人具結之義務及偽證之處罰,並命證人朗讀結文後具
結。
你做什麼行業?
證人陳x慈
目前在準備考試。

法官
現在還想買這間房子
證人陳x慈
不想買了,因我覺得對於這個交易我沒有信心,目前不想買
了。

法官
你跟陳x慈何時認識?
證人吳x益
他打電話來要找房子的時候。

請問法官這樣用自由心證亂判害我必須賠償違約金,我可以申請國賠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法律救濟途徑為上訴,所以您應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若已確定,則若本件偽證罪成立的話,也可以聲請再審,至於國賠,本件應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先釐清訴訟進行至何審級?該判決是否已確定?如尚未確定,建議應儘速委請律師進行上訴事宜,以確保您的權益。

至於仲介請求報酬是否有理由,須視您與仲介間所簽訂之契約內容而定,建議攜帶相關文件資料以及您所提及之簡訊內容與律師討論,可有助於釐清本件訴訟之攻防策略。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星星 102-02-19 14:3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法律救濟途徑為上訴,所以您應在法 ... (恕刪)

法官在判決書上寫人民行使權利跟履行義務要依誠實以及信用方法,但法官卻反其道而行去相信串通做偽證的買方,買方會做串通偽證代表他很清楚事情的經 過,我在民事庭當場就叫他來買卻不買反而在法院串通虛構我曾經放他三次鴿子,但簡訊內清楚的顯示仲介來我家很多次,這個買方從頭到尾都沒出現過,但法官卻 當作沒看見。

簡訊內很清楚的顯示我在合約過期後兩天,仲介還不斷要求我讓買方看房子,但法官卻認定我簽了委託賣屋合約後就不出面,竟然不出面,那為何簡訊仲介還有帶人來我家?

告我的仲介跟買方證詞對不起來,法官卻認定是記憶錯誤,告人的還會記憶錯誤嗎?既然告人的會記憶錯誤,那事情責任為何是在於我呢?

偵查庭時檢察官第一句話就問我知不知道還有沒有別的受害人,這個買方在民事庭時很積極的出來做證,偵查庭時卻龜縮不敢出來了。

法官在判決書上寫的跟他自己的作為完全不一樣,受害者是我,法律是在維護人民權利還是造成損害?法官要不要自己被人這樣判決看看滋味如何?

第二條 (國家賠償責任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大餅 102-02-17 00:49

您好.

我是市政府員工餐廳的協力廠商,在與承包商簽約進駐後,有發生一些狀況,讓我覺得實在不想再做了,我目前才經營2個月,..請問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主要讓我不想做的狀況列舉如下 :
1.承包商以人其在公家機關做了20多年的經驗談,並表示依其這1.2年的實際用餐人數,來餐廳用餐至少700人...事實是大約100-300人
2.原本與承包商談好可做飲料,但在3週前,我開始賣飲料,卻被隔壁攤老闆惡言相向,到我的攤位來拍桌子大聲咆哮,還揚言砸店,因為隔壁攤老闆是賣新鮮果汁和咖啡的,因為懼怕他的恐嚇,飲料才賣2天就收起來了..事實是,我已告知我是依合約銷售,並沒有故意侵犯他的權益,請承包商處理,承包商卻回答說,隔壁攤老闆是在幫他管理..

3.承第2題,我事後跟承包商再談,承包商說...如果我放棄現在做的午餐,我就可以賣飲料..事實是,談合約前就已說定,可賣早餐,午餐,飲料..

4.承第3題,我再跟承包商說,我已準備跟賣早餐,承包商回簽,早餐隔壁攤老闆在賣了,希望我不要賣..事實是..我覺得一切與合約不符,應該是承包商在簽約前就打定主意不讓我賣早餐和飲料了,卻為了讓我儘速簽約,故意同意再設法阻止我不能賣.
5.與承包商的合約保密條款,但承包商連我的權利金租金與告訴同樣在餐廳內經營的廠商...我覺得很生氣
6.我與市政府祕書處反應以上問題,市政府祕書處表示,他們沒辦法處理..

7.承包商自稱為管理中心,但並未善管理責任,例如,過年前員工餐廳內人數少得很誇張,我向承包商詢問是否有什麼特別的原因..承包商回答我,如果有特別原因,在市政府1樓會有公告,叫我自己去看,這種問題不要來問他...

經過了以上種種經驗,我覺得經營的很痛苦,真的不想做了,請問各位先進 ,是否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目前遇到的問題..謝謝 !!!
沈恆 (沈律師) 102-02-17 05:29

您簽約前與承包商「談好」的內容,是否有訂入合約?原則上,您若不想繼續履約,必須有合法解約事由,否則可能另須負違約責任。建議您找個律師詳細審閱合約內容,再做打算。以上謹供您參考。

蔡律師 (蔡) 102-02-17 10:3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簽約前與承包商「談好」的內容,是否有訂入合約?原則上,您若不想繼續履約,必須有合法解約事由, ... (恕刪)

建議您花個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律師事務所官網

大餅 102-02-21 23:4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簽約前與承包商「談好」的內容,是否有訂入合約?原則上,您若不想繼續履約,必須有合法解約事由, ... (恕刪)

 謝謝!

大餅 102-02-21 23:41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謝謝!

小乖 102-02-16 18:37

當時我跟一個朋友A買車 另一位朋友B幫忙我們商量的

當初以那輛車價格48000 以分期付款

因為當時想大家都是朋友 所以沒有很嚴格

後來因為朋友A有事離開 由朋友B負責每個月向我收錢

當初也沒想那麼多因為大家都認識很久

結果過了兩年 朋友A突然拿這張合約 向我要錢

說朋友B都沒有給他錢 但朋友B已經不見蹤影

後來我看一看合約 當初也沒有寫得很清楚

我想問的是 請問這張合約是有效的嗎

還有我應該怎麼處理 只能在付一次錢嗎

如果最後沒付 對方提告 我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PS:這台車當初簽合約就過給我了 且在一年前就報廢回收了

合約照片網址----> http://w10.loxa.edu.tw/yam100--122/image_1358074794056929.jpg

林智群 (klaw) 102-02-16 21:57

契約裡既然沒有約定由第三人收款,你付款給第三人是無效的給付,只能再付一次錢

小乖 102-02-16 23:00

那請問如果對方提出告訴 而我真的沒有錢可以付這一筆 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可以幫忙看一下合約有沒有什麼問題 因為許多地方都是空白的

有沒有什麼爭議點

蔡律師 (蔡) 102-02-17 10:47
回覆 小乖 的發言內容:

那請問如果對方提出告訴 而我真的沒有錢可以付這一筆 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可以幫忙 ... (恕刪)

建議您花個談話費,儘速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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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輝 102-02-15 23:29

我簽了1年的房屋契約

但是要實習所以已提早告知房東太太說我不租了 (每個月11000)

但是她都依直拖,一下子說老公開刀,一下子說我們這樣不行,要我們找人(找過了,但是沒人願意)

我們是學生合租的

合約上有寫

第12條: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致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賠償損害,如甲方因涉訴訟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等,均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18條:特約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1.租貸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 2.租貸期間內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任憑甲方處理,乙方決不異議 所以要怎麼辦,他都打電話來說要告我們 但是押金全數27000沒收         請問一下他們這樣做有法律依據嗎? 因為我們有提前說,押金也不敢要回來 但是12條跟18條紅字部分感覺把我們吃死死的 我們該怎麼辦?下禮拜我們就要在學校面對面說了 還有押金之類的是要怎麼辦? 請幫幫我們!我們會非常地感謝您!!!

 

 

林智群 (klaw) 102-02-16 22:07

租約如果是訂一年,你提早解約違約沒錯,押金可能會被沒收,不是後來你有事前講就沒違約

gordon 102-02-15 21:43

平常與對方聯絡都是由B(台灣人)來進行,但簽訂契約(在大陸簽的)是由A(韓國人)所簽的(簽a的名,蓋a的章),契約中對方給錢後,必須在一段時間內,履行合約.
但現在拿到了錢,a感覺想要一走了之.

那b會有相關的責任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基本上仍由契約上有簽名之雙方當事人負履行契約責任,至於其他第三人,則應另視有無委任關係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16 22:08

如果B沒有在契約上出現應該沒有違約問題,但對方可能會告A跟B詐欺

SHAO 102-02-15 19:21

你好 
想指教一些問題 
我再去年9月份時 有跟世界健身的教練購買教練課程 32堂課 
每堂課 1000元 當時教練以優惠價格給我 叫我先簽約 
事後可以更改(但後面卻變樣了) 
目前我已付了2000 也上了兩堂 
餘下30堂 將近3萬塊 會籍也快到了(3/5號到期) 根本上不完 也不想再延續會籍 畢竟離我家太遠了(搬家) 

1我在簽合約後的第二天 就通知 跟我簽約的指定教練 我無法購買 但是該名教練 
合約已經簽了為由 不讓我解除合約  改以每月兩千塊付款  有付才有課上~

2我沒上到他們課程的三分之1 目前也才30堂課 上了一堂 (該公司退費規定)

3後面該名教練調職離開 換新教練接手 但是卻也沒通知我該上課 所以中間有空窗期

4我再健身房 會員籍到3/5號 現在想說乾脆取消會籍 但是他們卻說 我已經簽了教練和約 需把 教練的"費用付清" (問題我根本沒上到課 錢也還沒給 沒退錢的問題) 

5接手的新教練,一直要求我馬上把尾款(三萬馬上付清  跟當初講好的也不同) 

想請問

我如果把會員籍 取消了 他們又要我付清 剩下得教練費(三萬) 我該付嘛? 

我現在有教練A的 APP  在購買第二天 馬上就回覆他 我要解除合約的事了(該公司有提供 7天內可退費的事情)

如果健身房硬要我付清  那他們的教練是否算詐欺了?

蔡律師 (蔡) 102-02-15 21:30
回覆 SHAO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想指教一些問題 < ... (恕刪)

跟教練說,與跟健身中心說,是兩回事。

這跟詐欺沒關係。是您自己讓權利睡著。

SHAO 102-02-15 22:03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所以  我還是得要付那三萬塊的教練費嚕?
跟會籍  沒關係就是了?

我只是想詢問這點而已~我知道我讓權利睡著了

但我也早跟教練說過了  他也回答過我了  說沒法取消合約  要我用分期

現在只是說  會籍我取消的話  我三萬塊  是否可以不用付  畢竟我錢也沒給  課也沒上

我詢問健身中心的人  他們也只會叫我去跟教練他們說  教練只會回答  合約已經簽了

林智群 (klaw) 102-02-16 22:12

這是民事糾紛,告詐欺不會成的

Jim 102-02-11 18:01

2012年11月應徵到一份工作

在簽合約的時候

合約內有一條為: 是否保證在職1年,並接受3-4個禮拜公司培訓

當時我是寫 是 。

不過現在想要離職,換新工作

想請問該公司合約中只有詢問是否保證在職一年

並沒有寫說若在這一年當中離職該付多少違約

這樣該公司能夠要求我賠償違約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應先審視合約內容到底有約定違約金,若無,則本件可能會被視為定期性之勞動契約,若提前終止勞動契約,則資方原則上可以要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林智群 (klaw) 102-02-11 23:35

公司還是可以向你請求相關培訓費用,只要出具證據證明即可

nigo 102-02-08 17:41

想請問一下 我的信用卡 被人記下卡號

然後 他離開後 馬上就收到簡訊說我刷了五萬元

對方威脅我們說我們有簽合約

當下跟我們說不需要收手續費,要我們簽合約

之後他離開後卻自行偷刷卡~

那請問他們這樣算犯法嗎??犯了什麼法 罰則會很重嗎???

如果是這樣合約書還奏效嗎??

後來才看到合約書上面寫說 諮詢費5萬元整

後來打來威脅我們 說如果我們違約 就要付一半的錢

但是他們盜刷犯法先 這樣合約書還奏效嗎???

 

拜託 幫幫我>"""< 不懂法律~怕吃悶虧

盜刷信用卡可能會有偽造文書竊盜詐欺等刑責

但是,對方主張有契約,要能成立是有點困難

你們之間,應該是契約上的問題
建議你可以向消保團體投訴,請求對方退款,這樣是最節省的方法

ps.對方是什麼行業?諮詢費五萬元?竟然比律師貴!

林智群 (klaw) 102-02-10 00:19

你跟對方似乎是約定由你提供名義申請信用卡再將平分刷卡數額再惡意不付款,

可能會成立對信用卡公司詐欺

至於你跟對方簽署的契約可能違反法令應為無效

escosam 102-02-08 10:12

本人父親和某位出資者,共同合作成立一間公司,雙方持股對方70%,我們是技術入股30%,我們的30%股份登記在我名下,公司資金帳戶由出資者管理。
因我們是技術入股,公司成立之後,我立刻和公司申請聘僱2位專業人員來協助研發,但是出資者卻以公司沒錢來拖延,直到後來也不了了之。
出資者對我父子提出詐欺告訴,原因如下:
因公司購買一些設備,這些設備是由我去購買,購買這些設備是經由公司同意才購買,並無合約簽訂,公司已分批支付約75%貨款,可是後來金我們和公司催討25%的餘款,公司一直以沒錢來拖延,導致設備無法全部交付。
ps:因訂購這些設備,是從國外訂購,一套系統設備有3個不同設備組成,我們已交付其中1個設備,但是因為尾款25%未付,所以無法從國外廠商那取回2個設備,因為是同時訂購,所以剩下2個設備都有尾款未支付,廠商也不可能讓我們取回設備。
現出資者告我們詐欺,第一次開偵查庭已經約2年,那時出資者提出的設備資料,並不是我們賣給他的設備資料,我們在偵查庭也出相關資料證明,也提出尾款未支付,在公司股東會議都有記錄,那時也像檢察官提出是否可以保留屋告追朔權,在那後來都無在發傳票
直到2月初突然又收到傳票,我去偵查庭到案說明,發現檢察官換人了,並且檢察官偵查問話非常激動,常常拍桌子,在偵查庭還辱罵我."社會的白爛",我沒前科這輩子只上過2次法庭,檢察官拍桌子讓我非常害怕,所以有時的問話我回答的很緊張,有時說錯話,我只想把事情來龍去脈說清楚給檢察官知道,檢察官常常阻止我說,只一直針對設備來問話,這位檢察官對第一次偵查詢記錄都沒提,全程只問我設備的交易金額及交貨問題,也沒和出資方問話就結束偵查,都無提問對方為何不支付尾款。
檢查開庭結束後,我問律師,律師說會突然換檢察官也很奇怪,而且第二次偵查庭,檢察官好像很情緒化的偵查,肯定會起訴我們詐欺
我們和出資者合作是技術入股,但是連基本的研發人員都不聘請,那是否對方也是詐欺我們來和他合作呢?
第二次開偵查庭,我們提出我們擁有的專利(30多個清單,都有專利字號)證明我們不是詐騙,而是真正擁有技術,檢察官竟然不接受,說他要去哪查這些專利

請熱心賜教...感恩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8 10:44

 若檢察官較為情緒化,而不讓你完整陳述,建議具狀說明事情的來龍去脈,並附上相關證物影本,保障自己的辯護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遇此種情形,也只能寫書狀進去說明案件事實,若真的被起訴,屆時可以聲請開庭時之錄音光碟,以明當時之情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2-08 21:05

律師說會突然換檢察官也很奇怪?哪裡奇怪?兩年案件還沒結,不換才奇怪吧!

為何是您出面買?您是董事長嗎?持股沒過半,您能代表公司簽約購買機器?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escosam 102-02-09 00:25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律師說會突然換檢察官也很奇怪?哪裡奇怪?兩年案件還沒結,不換才奇怪吧!

 蔡律師你好.

因公司購買一些設備,這些設備是由我去購買,購買這些設備是經由公司同意才購買,並無合約簽訂,公司已分批支付約75%貨款,可是後來金我們和公司催討25%的餘款,公司一直以沒錢來拖延,導致設備無法全部交付。
ps:因訂購這些設備,是從國外訂購,一套系統設備有3個不同設備組成,我們已交付其中1個設備,但是因為尾款25%未付,所以無法從國外廠商那取回2個設備,因為是同時訂購,所以剩下2個設備都有尾款未支付,廠商也不可能讓我們取回設備。
現出資者告我們詐欺,第一次開偵查庭已經約2年,那時出資者提出的設備資料,並不是我們賣給他的設備資料,我們在偵查庭也出相關資料證明,也提出尾款未支付,在公司股東會議都有記錄,那時也像檢察官提出是否可以保留屋告追朔權,在那後來都無在發傳票

因為出資者不懂這些專業的設備.我們有和出資者報告購買這些設備和這些設備的功能.出資者同意後才購買的.因為公司的資金帳戶不是由我們保管.是出資者保管,他同意我們才能去購買

請不吝告知...謝謝

escosam 102-02-09 00:38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律師說會突然換檢察官也很奇怪?哪裡奇怪?兩年案件還沒結,不換才奇怪吧!

 已按g+1...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2-09 22:16

回覆 escosam 的發言內容:

檢察官只會針對設備來問話,這是當然的。換做是您的律師,也應該會只針對設備問話。請問您用公司的錢買設備花了多少錢?為何沒有簽訂合約?當時是誰出面簽訂?有經過董事會同意?建議您找您當地的律師好好諮詢一下。

 

宋先生 102-02-07 20:11

您好

請問如果要簽署20頁的英文合約
國外公司寄電子檔

這樣該如何簽約

列印需要簽約那頁出來,簽名完再掃描寄給國外公司

這樣會不會對方抽掉其他19頁的內容

換別的內容

說我有簽署呢?

如何避免 這樣該怎麼簽約?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電子檔確認無誤後,雙方仍會在書面上簽署,然後用郵寄方式送達對方,所以對於契約書,最好能夠先裝訂起來,並蓋上騎縫章,才能避免風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11 00:06

簽約雙方都需要用印寄正本給對方,用掃描的方式是無效的

DAY 102-02-06 17:01

請教一下

1.當初租屋時一次繳完一年,一年的水電於租約到期時結算,到期時房東告知金額,一開始我因為要回家才有錢,就說要用匯的,但後來一直沒空就沒去匯,之後回租屋房東說怎麼還沒有匯,我就當面給他了,他把契約上的水電金額劃掉而已,契約一式兩份,房東的跟我的他都畫掉了,可是過幾個月後,他說我沒有給他,該怎麼辦? 真後悔當初沒有要收據簽名...

2.我有續住第二年,但是沒有重新簽合約房東只有把第一年的合約日期劃掉旁邊寫上新的日期,修改處我沒有簽名蓋章,請問這樣合約有效嗎?

 

由於是第一次租屋,真的很多不懂,現在學會了收付都要有單據為證...可是這些問題該怎麼辦呢請幫幫我 謝謝

一、還好他劃在你和他的兩份租屋契約上面,這個就可以當作證據,他沒有辦法抵賴

二、契約是否有效,還是要整體來看,如果兩份都這樣寫了,表示你把租約交給房東修改,房東改完之後,你也收回那份租約,就表示你也同意了。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YY 102-02-03 20:02

你們好~想請問一下

我進公司到離職不到三個月~而我在離職前的一個月就以口頭和書面提出離職~

到了離職日當天~公司沒有派人來辦理盤點交接~並且打電話告訴我~他們訂的盤點交接是在我離職的三天後~要求我工作到那個時候

但是我婉拒了公司的要求~公司就說合約上寫離職是要在一個月半前離出~我這樣違法視同曠職~要去告我並且不給我薪水~

但是我還是在離職日當天做完後離開

請問我這樣做有違法嗎?沒有做完交接會不會怎麼樣呢?

麻煩各位了~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2-03 20:22

當時契約書上有寫要做幾年嗎?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本尊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YY 102-02-03 20:27

沒有寫要做幾年~只有寫我這幾個月都是試用期而已~

蔡律師 (蔡) 102-02-03 21:16
回覆 YY 的發言內容:

沒有寫要做幾年~只有寫我這幾個月都是試用期而已~

不定期契約,照勞基法規定,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您的契約不到三月,不需預告終止。

公司合約是定型化契約,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該約款無效。

曠職不是公司說的算。公司必須給付您離職前的薪水

 是否有辦理交接,必須看您有無明確告知公司要在離職最後一日辦理交接而定,若有,則是公司受領遲延,是公司自己的責任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本尊,再發文告知您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102-02-01 14:58

你好  我最近在奇急急上刊登 我要找工作

但是卻因一位自稱雅虎拍賣的賣家  說在找安心認證的賣家

只要我提供銀行帳戶 提款卡 身分證影本

 他每個月就會給我6000  但這個月她說是剛開始 所以他先付我2000這樣 

但在1月29號時銀行打來說 我帳戶以變成警示戶

我已經去警局備案 但警方說我現在是嫌疑人 他要等檢舉人的報案紀錄出來

再通知我去做筆錄 要我提出相關資料

但我在想 我有收到2000元會怎樣嗎

我真的很害怕 想請律師幫幫我 但我沒甚麼錢 我才20 我真的知道錯惹

另外我有他給我的身分證影本 以及合約書  這些我該拿給警方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行為在實務上會被認定幫助詐欺犯,且被認定有罪的機會很高,所以要盡量向檢察官求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02-01 16:06

要怎麼向檢察官求情呢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好想自殺

 您好:
若您到時開庭,可以將您所列的資料一併提供給檢察官,並說明當時的情形,若可以與被害人和解就量和解,以爭取緩起訴的機會,您應該不會受到太大的懲罰,並不需要為此自殺,?對不值得.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2-01 17:51

第一次找工作嗎?以前有打工嗎?才二十歲,是有機會拼不起訴。

您可以去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詢問是否符合救助資格。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誠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102-02-02 14:41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第一次找工作嗎?以前有打工嗎?才二十歲,是有機會拼不起訴。

您可以去當地法律扶 

如果法扶申請沒通過 是不是不能拼不起訴

不起訴機率高嗎

102-02-02 14:4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若您到時開庭,可以將您所列的資料一併提供給檢察官,並說明當時的情 ... 

那如果想要和解 要跟誰說

我沒被害人電話??

王小萍 102-02-01 10:55
律師您好 我在南部的飲料店上班,我在1月初就有跟組長提過辭職,我問他,那我需要做到麼時候,他跟我說2月初,事情過了半個月,到領錢那天,我又提醒他一次,我做到2月初喔,他居然說,他幫我問過了我要做到2月底才可以,事情拖了半個月才告知我,而且還是我提醒他的,當他已知道這訊息的時候就要馬上告訴我了。雖然我們當初有簽合約要做滿2個月交接1個月,但我們談話的內容我都有錄下來,現在居然說,做到2月初可以,但要罰教育費,跟我說做到2月初的是他,要我罰教育費的也是他,請問這該怎麼處理?昨天我在上班的時候,被超過100度的熱水和鍋子燙傷,組長來上班時我就馬上告訴他,我要去醫院,他跟我說先冰敷一下,然後就轉頭過去泡飲料、忙外送,居然不聞不問,我跑去廚房先用冷水沖一下,他居然進來叫我出去外送,我跟他說,我被熱水燙到耶!!,他說,我也被燙過我知道很燙,但是你可不可以先幫我外送,送完我再讓你看醫生,這是什麼道理,員工受傷居然不讓員工看醫生、連我是怎麼被燙到的一句也沒問,公司也沒有勞健保,也不能申請職傷,請問這該怎麼處理?
建議準備好相關事證 直接向勞工局申訴~
林智群 (klaw) 102-02-02 21:25

是否罰錢要看雙方有無簽訂契約而定,建議由勞工局協調

阿淵 102-01-31 23:12
趙大律師你好~今天我有打電話給你 本來要跟你約時間的 現在暫時不用了 因為我跟這家公司簽的合約是到一審 律師是這家公司幫我請的 所以暫時先不跟你約時間了 真是抱歉 如果有需要我還是會找趙律師您的(不過最好還是不要^^)
好的,如果後續有其他問題,歡迎不吝來電指教
白丁 102-01-31 13:15

案例事件如下:
A欠B新台幣一百萬元整,兩人相約於x日y時z地還款。然x當日,B因故無法前來,即委託C前來與A會面並收受A要給B之一百萬元還款。
Q1. 關於委託書之內容......
      (1) 委託書上,除委託人和受託人雙方之姓名(含簽章).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委託事項及委託            日期外,還須填寫什麼或具備什麼其他資料?
      (2)承上,委託事項應填寫什麼?
      (3)最後,委託書是要一式二份(A.C各留一份)?還是要一式三份(A.B.C)?
Q2. 關於還款之證明......
       因A相信該委託書,而將要還給B之一百萬元交給C。此時,A為求自保,應核對是否有合約         或借據,於債務清償後將留在B(債權人)之所有相關文件取回。
      然C係受委託清償證明之立書人就應為何人?若為C,是否需B(債權人)附身分證影本或身分
      證正本查驗?
      ( 關於此點,一直使我糾結,清償證明該由誰立書.如何寫,才不會發生日後B聲稱C給他的一          百萬元是C欠B的,進而否認A已還款之事實) 

謝謝律師看完這落落長的問題,靜候您的回答! 

白丁 102-01-31 13:34

忘了打... 
希望律師站在A(債務人)一方,做最有利其之回覆! 

林智群 (klaw) 102-01-31 18:56

如果金額如此巨大,建議以匯款方式處理,也留下證據,不建議由第三人代為收受,以後會衍生爭議

kk123 102-01-30 23:36

2012年7月底應徵了一間補習班的全職美語老師(星期一到五12:30-21:00)

公司培訓1-2個月

9月簽一年的約(只有老闆留存一份)

之前老闆開出全職美語老師最低是25,000元起跳

做了半年發現薪水不符合預期(未達最低標準薪資, 最低只有6千多元,薪資條都有留存),沒有勞健保

真的不適合繼續做下去

因為畢竟是自己違約在先  但是還是想請問

合約上有寫違約金就是三萬

這二天也有跟老闆說明自己想離職

但老闆堅持說如果離職就是要賠違約

又一直說要請律師處理(超害怕)

請問當老闆給的薪資不符合標準又未幫我保勞健保

有沒有什麼方法是可以跟老闆溝通但又不想跟老闆撕破臉(畢竟我就是個卒仔)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31 00:24

您可以找律師幫您協調或寫律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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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123 102-01-31 00:30

不好意思 我是真的很誠心發問 但是我真的沒有facebook帳號跟google帳號

所以我真的沒辦法按  對不起 

請問可以再麻煩您再說明一下嗎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31 07:15
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勞工資遣費。您可以申請勞資協調。
小咩 102-01-29 07:28

請問一下我爸爸把土地房子賣給我堂嫂,金錢方面說好是每個月匯款,總價大概是一千萬..收到實質不到兩百萬,合約單據都在對方那邊,我們這只有戶頭可以證明,而對方都避不見面,因為幾年前爸爸都住在外面,被騙之後走投無路才回家的,身體一堆病需要花費,這件是大概十年左右了!這樣有辦法告她把錢拿回來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9 08:50

買賣契約時效有十五年。如果確實對方還沒匯剩餘款項,可請求對方給付。買賣契約部分您可向地政機關詢問是否有留存影本。建議您拿戶頭資料跟契約書向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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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27

建議你先發函給對方要求履約,如果對方不理的話就提告請求800萬元,或是解約要回房屋

王小姐 102-01-28 10:30

老公於92年擔任前女友公寓房屋貸款之連帶保證人,目前房貸約剩90幾萬,前女友卻以繳房貸生活困苦為由向老公拿錢,老公因為連帶保證人擔心其貸款未繳會連帶影響自己的信譽而給錢,但前女友每月固定有薪資3萬多生活奢侈,擺明是想坑錢,請問該如何申請更改連帶保險人?或有何方式可強制終止連帶保險責任?可否請女方以自家房屋貸款連帶保證?或另借貸一筆款項還完此房貸來終止連帶保證合約?麻煩熱心律師幫忙回答,謝謝。

1.保證債務要免除 通常需要債務責任財產顯有減少 或是履行債務遲延者 2.如果沒有這些情形 除非債權人同意 否則要免去保證責任很難 3.債權人通常要另行提供擔保品 才可能同意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2:56

這很簡單阿!您只要保留相關您老公的繳款單據,之後委由律師幫您聲請支付命令,然後扣押那筆房子,拍賣,整個保證責任就消失了,對方也會主動要求她願意自己繳納,您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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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這房子應該是你丈夫出錢買的吧
乾脆就向法院聲請確認所有權之訴
房子要回來
以後要賣不要賣掉,還是要做其他打算
就看你們怎麼想了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JC 102-01-26 17:37

各位律師好, 我們的預售屋現在有很多瑕疪問題....等等..建商用雙掛號寄了"對保通知書",在合約內也寫了幾天內不去對保就算違約. 目前已寄出存證信,也已向消保官申訴中,但需等15日左右才能協調,建商目前也不讓我去看房子(鎖起來);有朋友告知,建商可能會退回款項, 主張我們違約(我們每期期款都有付)逕自解約(目前市場價格較高) 若這樣, 我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或許有同時履行抗辯權之問題,所以建商是否能夠解除契約,仍有疑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nis 102-01-26 10:41


我們在101年8月份向某餐廳訂"102/6/29"婚筵席,
並且已付訂金五萬,也簽下契約,
我們在101年10月時有向餐廳變更日期 
且雙方有簽下變更協議書,
直到這幾天 ...
餐廳忽然來電告知他們因為內部疏忽所以沒有變更到日期

但是又於101年12月已與另一對新人簽下同一天的筵席契約,

所以希望大家可以洽談如何解決.......


目前我們還在洽談中,但是明天要到現場去所以緊急需要知道
若是最後我們不能改日期只能改其他餐廳,
那他們算是對我們違約,要怎麼賠償我們?
合約上沒有提到他們違約如何賠償
但有說"若有爭議依法處理"之類的
但我不知道在法律上他們這樣的違約要怎樣賠償呢???

因為今天晚上就要當面洽談,希望可有懂法律的大大可以幫幫我 非常非常感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10:48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所以,如果您們契約沒特別約定的話,您可以請求對方加倍返還定金。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契約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較,謝謝。

Janis 102-01-26 17:56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 ... (恕刪)

謝謝您^^
想請問律師
"加倍"在法律上有詳細的敘述是幾倍嗎?如何判斷呢~?感謝您!!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22:08

回覆 Janis 的發言內容:

原則上您付定金五萬,就可以請求對方返還十萬。

 

為為 102-01-25 00:07

您好:我是一位透過仲介公司取得海外工作者,那間公司有三段式收費:一:安排與雇主面試(收取NT4800),二:錄取後申請就業簽證等(收取NT24000),我目前已經到第二階段,根據合約載明,除複試不通過或是無法就業准證無法批准外,其餘因素皆不退費。但日前身體不適必須中途取消,由於這份合約有模糊地方。第一是:准證還未取得,我就決定退出。第二是:面試的步驟並未跟合約載明的一致(因為合約上說明”此契約於乙方提出時代表甲方通過初試,甲方必須匯NT4800給乙方,並進行複試”,但我拿到這份契約是在複試之後。)第二:契約上說明收到甲方的匯款後,乙方必須開立收據給甲方,並未甲方辦理工作簽證與保險等,但我簽訂合約到中途退出皆未收到乙方的收據,如此一來,這份契約能夠成立嗎?我的匯款能否拿回,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契約仍屬成立,至於第一筆匯款,若已經有面試,則要拿回來的機會不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希薇亞 102-01-24 13:16

????新公司剛創立,有請商標事務所幫我們送審LOGO,現在是送審期間~尚未核准~

LOGO部份是我們請設計師特別設計過,外包合約書買下LOGO的程序也都有作~

假設我們先在網路上發表我們商標著作權~這樣可以作以下動作嗎?

但因為送審商標局期間需要6~8個月~真的要等很久~想請問以下問題~

1.我知道有些公司都會請法律顧問,然後會放個聘顧狀之類的掛牆上,想請問一下要去哪找法律顧問,因為我也想找一個萬一需要打官司,可以幫我們的法顧~

2.如果我用在名片上及自家公司廣告招牌上,可以嗎?

3.用在像印刷的表單上可以嗎?類似像維修單、委託單之類的...,我不會用在我們代理的買賣的商品上~我想等商標過件才會用在商品上~

 

申請的商標登記還沒有核准前,申請人使用商標並不會影響核准與否,你們可以使用商標沒有問題。

不過,如果你們已經在商品上使用了商標,後來智慧財產局沒有核准該商標,那之前的投資可能會浪費,而需要重新改包裝,所以在核准後再使用是比較保險的。

關於法律顧問的問題,我們事務所除了提供專利商標登記服務、智慧財產權爭議解決外,對於一般法律問題解決、商務契約審閱及撰擬等也都有提供服務,歡迎你隨時與本所聯絡。

陳先生 102-01-24 08:22

請教一下, 一年前我家的房客跟我父母簽約,說只簽半年,押金還只付一個月,第一個月簽約租金一開始就繳了,之後就拖欠兩個月才繳,水電費也到斷電期限前才繳,每次租金都要催很久,半年合約到了我們寧好了合約他也不簽約,情況和上面所敘述的一樣,現在我們跟他談搬出,他避不見面,電話也不接,還透過第三者要我們跟住在那的媽媽聯絡,他自己有傳訊息答應 2/3號前搬,根據以往經驗和目前的情況看來,他應該部會,當初一開始我們沒有全租給他,我們有保留一間房間,所以我們有房子使用權,進去不算是侵入, 現在我想知道如果在這種情況下,他不搬又故意拖房租,我們能如何處理?  

 

1.租賃期限屆滿後,承租人仍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者,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契約民法第451條),所以本件你們應趕緊檢視原租約有無防止原租賃變成不定期租賃之約款,否則即應儘速提出反對其繼續租賃或使用收益的意思表示,否則你們的房子可能會更難要回來。就本案而言,房客回給你們的簡訊(同意限期搬走)是有利的事證,不過建議可以再就該簡訊進一步提出催告。

2.既然租約已屆期,只要沒有繼續租賃,就是無權占有,則出租人依法可以請求承租人返還房屋

3.最糟的狀況就是到法院起訴、強制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4 11:17

這種案件基本上要發存證信函,如果不搬,就只能起訴,取得執行名義才能要他搬離。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Roy 102-01-23 21:56

一、 法令規定:
公平交易法第23條之2則規定,參加人於前條第1項解約權期間經過後,仍得隨時以書面終止契約,退出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參加 人依前項規定終止契約後30日內,多層次傳銷事業應以參加人原購價格90%買回參加人所持有之商品。但得扣除「已因該項交易而對參加人給付之獎金或報 酬」,及「取回商品之價值有減損時,其減損之價額」。

當中
但得扣除「已因該項交易而對參加人給付之獎金或報 酬」,及「取回商品之價值有減損時,其減損之價額」。

不解的地方在於,如果我在鴻森事業公司所獲得的獎金要一併追回嗎??
但當初入會合約並沒有提到要追討獎金的部分
如果公司要我繳回獎金 我站得住腳嗎?
麻煩律師解答一下 謝謝 感激不盡

joyes 102-01-22 17:08
我們租了一塊農地,跟地主打了六年合約
當初因為地主可以讓我們租六年,
所以我們花很多錢買貨櫃屋,買水塔,抽水馬達,加壓馬達,化糞池,鋪水泥,
請小怪手挖大水溝排水,還有請電的錢都是我們出的,
如今才租滿三年,他沒事先通知我們就把地賣了,
仲介帶人來看,我們才知道他要賣地。
為了讓我們搬走,他一直想辦法,
當初我們買貨櫃屋要鋪水泥時,有問他可不可以,他說可以,我們才鋪水泥, 還說我們以後搬來這裡就可以享受田園生活。
但是如今他地賣了,只願意賠我們三萬塊,我請個電就三萬了,當然不可能只讓他賠三萬,
結果他就去檢舉我們,市政府的人來拍照,我們才知道放貨櫃屋和水泥要申請。

請問如果最後我把水泥和貨櫃屋通通清走,
我要求照著合約租滿六年,這樣有沒有勝算? 因為他說新地主沒有要租我們到合約期間滿,
而他的價錢我們不接受,
他去檢舉我們沒申請,那我通通清乾淨,
要求繼續租滿合約六年,
這樣他有什麼方法強迫我們走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7:18

租約有經公證嗎?沒經過公證是沒辦法對付新地主。您對舊地主而言,只能請求違約賠償,要求其返還您整地遷電的相關費用。您或許先發個支付命令,然後假扣押他的農地,這樣他就賣不出去了,不是嗎?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於本所官網按讚,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民法定有所謂「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以保障承租人之權益,民法第425條規定:「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第1項)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第2項)」就本件而言你的租賃期限超逾五年,如果租約沒有經過公證是不得對抗原出租人之後手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joyes 102-01-22 17:3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民法定有所謂「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以保障承租人之權益,民法第425條規定:「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 ... (恕刪)

感謝兩位律師的回覆!我們的合約沒有公證,所以意思就沒有其他辦法可以租完六年?

 

回覆 joyes 的發言內容:

....我們的合約沒有公證,所以意思就沒有其他辦法可以租完六年? ... (恕刪)

租約既然沒有公證出租人的後手依法是可以主張不受原租約之拘束的...

 

 

JC 102-01-22 00:51

律師您好,在我們合約內有寫”本社區為一社區型態集合住宅…”等字樣, 但現在交屋建商詢問公基金時,建商告知此社區為一基地一戶申請建照, 所以不提供基金, 我查到的資料如下, 建商可以就此不撥款或不按比例撥款?

公共基金的撥付:建商要起造大樓,會被要求依造價提撥一筆公共基金到公庫。
等到點交完畢後,由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憑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公共基金的撥付,未來作為社區部分公共設施的修繕維護用途。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公共基金,依下列標準計算之:
一、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者為千分之二十。
二、逾新臺幣一千萬元至新臺幣一億元者,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部分為千分之十五。
三、逾新臺幣一億元至新臺幣十億元者,超過新臺幣一億元部分為千分之五。
四、逾新臺幣十億元者,超過新臺幣十億元部分為千分之三。
前項工程造價,指經直轄市、縣 () 主管建築機關核發建造執照載明之工程造價。政府興建住宅之公共基金,其他法規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您們屬社區型態集合住宅,即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委會並設置公基金,所以建商目前的說法,顯然是在卸責,所以您們管委會可對建商提起訴訟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1:38

您們應該是要看『使用執照』登記內容是不是公寓大廈吧!只有公寓大廈才要繳,不是的話,就不用繳。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於本所官網按讚,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JC 102-01-23 09:52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您們應該是要看『使用執照』登記內容是不是公寓大廈吧!只有公寓大廈才要繳,不是的話,就不用繳。< ... (恕刪)

使用執照並不是,但預售屋合約簽訂時明明寫著"集合住宅",建商如何申請執照也是我們去問過建管處才得知. 這樣他就可以不撥款?

oscar 102-01-19 16:08

你好,

請問有關加盟糾紛問題、聘請律師費用及如何找打過加盟糾紛律師呢?

加盟主與朋友合夥開一間加盟店,於一年後總公司通知停止出貨並寄存證信函過來要求二天內拆除跟他們相關的招牌及不得營業,還要求付違約金.(合約上是三年)

存證信函的內容是說加盟店在外另創自有品牌,使用他們的東西及技術.

加盟主並未創自有品牌,是合夥人的父親開一間類似的店,而朋友將加盟主店內的"空盒子及袋子等容器"未告知加盟主自行拿給父親的店裝東西使用,其他原物料與加盟主的並不相同.

前提是合夥人未參與加盟時,從事的行業也是類似的行業而且加盟總部也知道.

加盟總部到合夥人的父親所營業的店內,拍攝盒子、袋子等,以這為由要求加盟主付違約金.

加盟總部並未在加盟主的店內找到任何有跑貨或其他違反事項,卻要求拆除招牌及付違約金.

而在拆除後的一個月內,在距離加盟主不到七百公尺的地方,就開了一間一樣的店,所以,加盟主認為加盟總部為了收取另一筆大額的加盟金而以合夥人的父親的店來要求不得再營業,因合約上有註明加盟總部保障加盟主一公里以內不會有二間同樣的店.

所以加盟總部一定是有預謀的,要不那會那麼快在不遠的地方就開一間.因加盟裝潢,教育訓練等.

請問律師這官司加盟主會贏嗎?

律師費用如何算呢?

要如何找對加盟糾紛律師呢?

這官司會打多久呢?

而今加盟主因被加盟總部取消加盟,合約上是說三年內不得從事相關工作,這是合法的嗎?

 1.主要應該是涉及競業禁止 跟保密義務   2.加盟主所設計定型化契約條款雖未必有效  不過如果在加盟期間內  確實有違反禁業禁止之行為   可歸責性就很高   訴訟上通常也比較不利  3.另外在本件訴訟應該主要還是原告如何證明另一間同業與你們有關係  而構成競業或有洩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加盟契約的條文雖然不一定會有效,但實務上在認定條文是否無效,仍會從嚴認定,需視是否符合公平合理原則,所以本件仍應先回歸您們的加盟契約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2:05

1.這官司加盟主根本不會贏,且您說的附近開新店所以懷疑是故意找您麻煩等等,只是您的臆測,在法庭上是沒有用的,法院只會審查您有無違約

2.可以請律師代撰狀紙,會比委任律師便宜,基本行情一份狀是一萬元上下。

 3.加盟糾紛,基本上每位律師都會,只是願不願意跟您實話實說您會敗訴。

4.這官司要看訴訟標的金額而定,至少都要一年以上。

5.加盟主因被加盟總部取消加盟,合約上是說三年內不得從事相關工作,這是合法的。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謝謝。

小何 102-01-18 14:59

民國100年,我與朋友們參加一間公司的投資,後來該公司倒閉,將所欠我們的錢,換成房子抵債,與朋友商議,因為金額較大由其中兩位收入較好掛名將房子登記貸款拿下。有簽立契約(賣出時依比例退款),後來,這段期間,又增加要求每一位朋友固定每個月繳貸款(這點合約上沒寫),但我有每個月的轉帳紀錄。後來,三個月前兩位持有房子的朋友私自將房子賣出,沒有告知,所得沒有退還給我們,
(1).該怎麼辦? 要怎麼將錢要回來?
(2).這件事,要提告的話是否有期限?
(3).如果賣掉房子的朋友說他還欠別人錢,我是不是討不回來了。

1.如果是借名在對方下登記 你隨時可以終止借名關係 請求返還你相關權利 2.民事部分時效應該是15年內主張 不過重點應該在怎麼證明是屬於借名之關係 3.目前房屋已經處分 所以如果對方名下沒有其他財產可以執行 你確實可能將來無法獲償

Jenny 102-01-16 17:15

請問一下由於母親於民國101年3月25日租賃一間房屋契約定為五年,當初房東口頭承諾押金兩萬,租金為一萬,但簽訂合約時我母親不識字,房東卻要求更改為押金三萬 租金一萬,我母親也簽名了,但只給了兩萬押金跟一萬租金租屋期間內鋁門窗要求房東加裝,房東答應了,請我們自己去裝,但裝了以後又嫌貴,不願付錢,我母親已由租金內扣除,房屋陽台、廁所、房間天花板都漏水房東有請修繕師傅來修,但修了七八次還是漏水,請房東是否換個人修理別影響到我們日常生活,但房東不願意,之後我們有寄存證信函,請他快點派人來修理,但房東後來直接擺爛並擺明要告修繕師傅,以及我母親押金之事,因為漏水家裡電燈泡壞掉我們自行更換也於租金內扣除,因為房東都不願意負責,現在收到法院開庭的單子,房東要求押金一萬要給他,以及2986元 她說之前我們扣的,但是我們都有留有郵局匯款證明,根本沒扣到這麼多錢,這樣子開庭的時候要怎麼辦?是簡易庭可以如實跟法官講嗎?

還有我們可以再寫狀紙告他嗎?請求房東同意讓我們修繕家裡漏水情形,我們會請修繕師傅來估價

家裡漏水修理費用多少,暫時先不修理,拍照存證,並請求損害賠償嗎??之前有錄音房東對話內容,他有說我們漏水活該,是我們自己活該,請問錄音檔是寫完狀紙後可以當作證物嗎?

律師幫幫忙,謝謝!!

修繕改良的部分,費用是由房東負擔,你們從租金裡面扣,沒有問題。

至於房子漏水,你們退租,這個是可歸責於房東的原因,所以房東不可以扣押金

建議你可以不要租,外面還有很多好房子可以租,沒有必要一定要租他的。

Jenny 102-01-16 21:43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修繕改良的部分,費用是由房東負擔,你們從租金裡面扣,沒有問題。

至於房子漏水, ... (恕刪)

那請問一下,除了搬家還有別項選擇嗎?因為我們就是要他修好而已,也只住快一年而已

當初搬家費用也花費了不少,再次搬家的話...沒有多餘的搬家費用!

如果告他漏水請他修好可以嗎?還是說搬家費用也能請他出!再退租?

目前他就是一直要那押金一萬元跟其他修繕費用,也要趕我們走!很無奈~簽約簽了五年

每個月租金也正常繳納,東西壞了他後期都不派人來修,只好從租金扣除了!

angela 102-01-13 12:17

各位律師好:

本人在101年8月25日至台灣大續約門號,當時只跟門市說要調降費率不用手機,?但門市幫我辦理續約內容包含免費手機乙支,並且給我一張商品訂購單,表示1年內需要手機都可以至原門市憑單或直接報資料領取手機

同年12月20號因為臨時需要手機,前往原門市領取時門市人員告知該優惠已經沒有了無法提供手機

事後至直營店調閱續約同意書,合約書載明含有乙隻手機,但另外一張附錄雖非合約書,但內容為請我本人確認是否了解合約內容,以及取得專案搭配商品

我想了解這樣是否涉及業務侵占?

 

 

 

看起來只是單純民事履約問題 跟侵占沒有關係

成立侵占的機會,是很小的

 

但是,最主要的,既然我們確實沒有領取那隻手機

他們現在也沒有辦法提供給我們

那麼,這就是可歸責於對方的情形

對方應該提供同等值的手機給我們

 

建議你可以試著再與對方溝通

如果沒有辦法給你

你可以試著去跟消保會等消費者保護團體申訴

hematitect 102-01-11 09:16
律師您好: 母親先前將店面出租給紅景天, 但他後來倒閉了, 我們委託律師要將合約中止, 但一直沒進展, 已事先付了委託費用, 最近, 有房屋仲介來電說明可協助解決, 並已經解決同樣是紅景天的案例, 仲介也很快的解決合約問題,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 若是委託律師處理一般需多久的時間? 2. 由於問題已解決, 母親想中止委託律師, 委託費用是否可以拿回呢? 3. 律師說我們必須再付一筆九千元的法官費用? 何謂法官費用? 以上問題, 再麻煩律師, 謝謝.
1.應該是法院裁判費 並非給法官個人 2.委任律師如果因你們單方因素終止 我想律師應該不會退費
Alex 102-01-10 15:57

律師們好:

       因本人於99年9月向上包提告請求工程帳款一案,於101年6月判決,雖經被告上訴,仍被高院駁回保持原判.

       故於101年8月份已支付命令扣押了部分款項,不足部分南投地方法院寄來了一份債權憑證證明.因之前聽

       其他包商說負責人名下仍有動產,我可以去執行或扣押負責人名下財產嗎?

       另外負責人的先生也是另一家公司的負責人(二家公司都承接相同業務分頭發包),且承接此案

       時也是由他先生從頭到尾接洽的,只是訂定工程合約時用的是太太的公司名義.是否有業務

       相關牽連條款可以轉移來提告他先生呢?畢竟現在他都用自己公司名義承接案子,他太太這塊

       公司牌是乎要擺爛了,有什麼方式可以把他們牽連在一起嗎?或是可以去對被告公司名下股東

       行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須先確認,您當時提告之對象是公司還是負責人本人?該公司是合夥還是法人?此部分會影響您執行的對象.所以對負責人能否執行,需視上開問題而定.

二.法律上除非能證明太太的公司有轉包給先生的公司,如此才比較能夠將他們連結起來,且此部分應不在您上開判決的範圍內,需另行起訴取得執行名義.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ex 102-01-10 17:4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謝律師的回覆,因當時提告的是公司,當時未查調股東名冊 ,其公司是登記2000萬.不是法人.其實之前承包時兩家公司的人都在同一地址,但不知是要算她(A公司)或她先生的(B公司)

,其工程人員都說是A公司的人,但有時候又說是B公司的人,所以這些工程人員不管隸屬A或B

對工程人員似乎沒差別,只要領得到薪水,而且老板(B公司)都是同一個所以就無所謂.

目前得知很多工程人員已經離職,有些轉到B公司.所以有可能再以其他名義提告嗎?

 

 

您好:

能不能以其他名義提告,需先確認一下您的前案的範圍,因為會有既判力的問題,以及釐清您們到底承包公司為何?再請您直接以mail回覆,謝謝 

Alex 102-01-10 18:5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謝律師  您好:

                  跟我訂合約的是A公司(即他太太的公司),而且第二個案子遇到同一位法官,

            所以案子已於102/1/3辯論終結,將於1/17宣判.屆時會再拿到一份確認判決書.

            只是A公司大部份脫產了,不用其他方法似乎很難拿到款項.                

 

阿邦 102-01-10 07:06
我有三套同型的工業電腦(錄音系統),購入時即含有操作軟體....(廠商沒給原版軟體)
其中一套故障(不會開機),為了維修這台工業電腦.
我請維修廠商破解其他電腦,來修復這台電腦. 因為原始建置商沒給原版軟體 私下給個備份光碟但是密碼等沒給.... 原建置商說不需要軟體及密碼就可以修理 而維修廠商卻說這個備份光碟沒法安裝 因為這三套機器都是一樣的功能及規格,每套機器內各有二顆硬碟同步備份 我們猜想可以其他2台好的機器內的備份硬碟,來還原故障機器的功能. 後來不知這個維修商用何方法修好... --------以上是大概情形-------- 因為目前和這個維修廠商有合約糾紛.. 有人認為我們這樣要維修廠商直接拷貝硬碟來維修,或是破解其他2套機器 有違反著作權法,在法庭上訴訟時,會被法官另案調查移送.. 這樣的授權有無違反著作權法? 若違法,我們要找誰和解? 這樣要誰授權才能做維修工作?

這樣會有著作權法第91條重製他人電腦著作財產權的問題

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建議你購買合法軟體,

目前合法的專業錄音軟體Sonar、Nuendo、Sound Forge等等

,從網路上直接購買並不會太貴


實無必要購買盜版、擅自重製之必要。

阿邦 102-01-10 13:34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樣會有著作權法第91條重製他 ... (恕刪)

感謝張律師...

補充狀況如下..

不過這是客製化的錄音機(側錄電話錄音)
沒有原版軟體.....(由建置廠商修改錄音介面卡母版程式後,安裝其內)

而作業系統,我們也有大量授權....

這樣我們有犯著作權法嗎?

若犯法,我們要找誰和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著作權法多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雖然您們間有合約糾紛,但是否有侵害著作權應屬另事,且該著作權人也未對您提出告訴(當然若著作權人有提出告訴才會有和解問題),所以本件您們仍可以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邦 102-01-10 19:4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著作權法多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雖然您們間有 ... (恕刪)

感謝 謝律師的回答!

我們比較擔心的是在於

雖然我們已經詢問過這三套的錄音機原建置廠商..

他(原建置廠商)表明不會告我們侵權,但是不給任何字據.(因為他2邊都不想得罪)....

但是我們這邊的人員說:在法庭攻防時,這點<維修商用其他好的機器備份來維修故障機的過程>

可能會被法院提出另案調查..

因為這個合約我方依約扣款10萬餘元...就此我方也不想違規犯法....

所以很擔心會有此事發生,在法庭上要告訴庭上"(原建置廠商)表明不會告我們侵權"嗎?

此事發生在今年6、7月間,原建置廠商一直知道這件事情,我方也不斷地打擾他,

請原建置商提供維修手法,等技術支援。但是他們2邊都不介入。

直到現在,這個維修商還沒提告(用不斷地1999申訴來爭取被扣款項)

順道一問...

這樣原建置廠商還能依著作權提告嗎?(告訴乃論要在6個月內提出)

還是只能依民法提告?(侵權行為2年)

另外若以行為人的腳色來看

這次的行為人是維修商的受僱員工,是嗎?

那我方機關和維修商是否同樣負擔"....亦科各該條之罰金。"之責任

若原建置廠商只能以民法提告,那被告是哪些人?

我方承辦人、機關、維修商、維修商僱員嗎?

昕霖 102-01-07 17:33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目前我有個勞資糾紛的問題。目前我對於我工作的地方我不習慣(駐點資訊工程師),故我就選擇離職,但是現在問題來了,我的公司現在跟我索賠22000的費用,請問這樣合理嗎?當初我們有簽合約,不知道這種合約是否有效。還有我只有工作2天而已。這樣就跟我要22000合理嗎??

林智群 (klaw) 102-01-07 18:12

如果你有簽署服務期間契約,就有服務一定期間的義務(除非服務期間過長不合理),

否則就是違約,公司可以向你要違約

就該公司約定服務期限部分,如顯失公平或背於公序良俗者,有可能是無效的約款。建議得先與公司好好講。

kuchiman 102-01-07 16:54

母親(長女)有五個弟弟妹妹且雙親(外公外婆)仍健在,

因為母親其中一個弟弟長年積欠債務,向所有的兄弟姊妹提出想提前分配遺產,想先將自己的那一份挪用,將來雙親去世後,放棄遺產分配權。

而其他兄弟姊妹評估父母將來的遺產大約九百萬元,平均分配的話,也就是一個人可分配一百五十萬元。

母親與其他弟弟妹妹們討論是大家各出三十萬,五人合計一百五十萬給積欠債務的弟弟,並且立下合約宣告其放棄遺產分配權。

請問一下這樣的合約合法嗎?

如果到時候母親雙親去世,結果母親的弟弟翻臉不認帳,回過頭來要求分遺產,我們可以一找此份合約來執行嗎?

繼承人生前,子女就約定遺產分配契約

因為繼承權尚未發生,所以無效。這點要特別注意。

 

至於如何達到目的

其實,可以用其他方式

譬如說簽訂金錢借貸契約或是請被繼承人寫遺囑的方式

 

由於金額很高,這方面一定要小心處理

最好是請專業律師幫你們擬定契約,擔任見證,可以一次解決、預防繼承爭議

 

還有疑問,歡迎隨時來聯絡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您弟弟事先拋棄其繼承權,於法不合,建議您母親與您弟弟簽訂借貸契約,以便將來您弟弟繼承時,可以扣除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