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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威 104-12-01 23:42

律師您好:

媽媽已經失智,經醫院判定無誤,於療養院休養中,先前他常常找不到東西,姐姐就把他的身分證,印章,存摺,動產證明等等通通拿走,他的開銷也一直是姊姊領他的錢在支付,他到底有多少財產,兄弟姐妹都不知道,現在住療養院,姐說要把房子賣了,才可以支付媽的費用,我們幾個兄弟姐費也簽了一張(一式一份)切結書,內容是賣房子由姐負責,賣完的錢供媽使用,媽走了以後,扣掉後事費用,其他均分。

問題是:1. 姐拿媽的錢支付媽的生活費,但是沒人知道詳細開銷,現在媽失智了,姐還可以管理媽的財產嗎?是否有侵占的疑慮? 2. 媽現在失智了,他名下的動產可以買賣嗎?為什麼他信誓旦旦的說一定沒問題,而且他連媽的印鑑證明都辦好了,真的可以嗎? 3. 我們簽了一張切結書,但是如果房子買賣不合法,那這張切結書法律效力嗎? 4. 依照目前的情形看起來,如果真要賣房子才可以支付媽的開銷,那需要怎麼辦理才可以合法?程序要怎麼跑呢?

謝謝解答,小弟不勝感激!!

阿傑 104-11-30 23:30

各位律師好~我想請教一些問題

我今年3月16號酒駕被抓~以公共危險罪被判兩個月~但在今年6月23日已易科罰金6萬一千元繳交結案~但當初在3月16日被放出來在地檢暑有簽一份限制居住處的切結書~但我6月23日已繳交易科罰金6萬一千元了~我那時有問那份切結書是否現易科罰金繳交結案後~是否會取消掉~當時他們跟我說一周左右會通知我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取消這份限制居住處切結書~而且我已去監理站銷掉酒駕的紅單及已上完交通安全講習~那請問我6月23日已繳交易科罰金算這酒駕公共危險案已結案~那我因今年12月27日有事要出國是否會影響到不能不能出國~

還有就是我有一些交通違規罰單還沒繳~只有兩張罰單目前是用分期方式繳納~那這樣剩下的交通違規罰單未繳~12月27日是否可出國

另外我也有欠銀行貸款信用卡的錢~其中一間有請法院強制支付命令~那這樣會影響我無法出國嗎~

 

麻煩各位律師替我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7 16: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都不會影響。

2、建議您可以持自然人憑證直接向入出境管理局查詢是否有限制出境登載即可。

一、你應該是已經出國了吧…

二、關於限制出境的部分,他都說會通知戶政事務所了,你去戶政機關問一下應該就知道了吧…

三、去境管局問當然也可以…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程小姐 104-11-29 20:53

你好

1.請問哥哥偷了爸爸的房屋權狀跟身分證去辦理過戶,爸爸收到過戶發函通知有去戶政事務所辦理撤件,事後哥哥恐嚇爸爸不給過戶要毒死全家情況之下,爸爸只好跟著哥哥去戶政事務所把撤件取消,撤件文件裡包含的印鑑證明就這樣被哥哥拿去辦過戶使用,聽爸爸說哥哥是用免稅贈與過戶,過戶的文件都是哥哥代簽爸爸的名字非爸爸本人親簽筆跡,想問律師這樣算是偽造文書嗎?

2.高齡爸爸有生之年不會去告哥哥,想問律師如果爸爸往生後兄弟姊妹可以透過法律將免稅贈與哥哥的房子恢復原狀列入遺產處分嗎?

3.半年後哥哥又偷了爸爸的身分證跟印鑑章去戶政事務所代替爸爸申請了4份印鑑證明(有問戶政因為非初次申請,所以只要帶著爸爸身分證跟印鑑章可以非本人去就可代為申請)去補發爸爸的田地權狀,爸爸有去地政事務所將補發"土地登記申請書"哪回來了,從申請書的申請代理人是哥哥的身分證印章簽名,切結書非爸爸親簽(是哥哥的模防筆跡),還好沒有過戶完成,爸爸也不會去告哥哥,想問律師假如爸爸往生後其他兄弟姐妹可以拿當初哥哥冒簽爸爸筆跡的切結書法律作處份嗎??爸爸去戶政只撤回一份印鑑證明,還有三份印鑑證明在哥哥手上,爸爸也不敢跟哥哥要回,其他兄弟姊妹擔心哥哥拿著剩餘三份印鑑證明瞞著家人做其他的不法行為,想請教律師爸爸在生時或日後往生,其他兄弟姐妹在法律的可以做哪些保護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9 21: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除非有證據證明遭到恐嚇,否則您的父親率續都有交付相關印章、身分證明文件等,很難主張無效。

你好:

未經授權擅自冒簽他人簽名就有可能構成偽造文書罪,只是事後父親同意贈與並辦理登記過戶之程序,除非有撤銷贈與之事由,否則所有權已經登記在哥哥名下,哥哥就是所有權人。 要判斷是否構成生前特種贈與,將來繼承發生時可主張民法第1173條歸扣。 先去變更父親的印鑑證明,然後發函請求哥哥返還冒領之印鑑證明。哥哥未經父親同意擅自取用父親身分證印章申請印鑑證明可能會構成偽造文書罪、行使偽造文書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您好:

重點應該是如何證明對方偽造之事實,如果您父親還在世時,當然可以自己名義起訴主張,否則建議蒐集相關證據,以供日後使用,避免日後因為證據不足而無法回復,此會涉及證據之認定,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9 23:04

 哥哥冒用父親之簽名,已經明顯地觸犯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你們兄弟姊妹可以當刑事告發人。但如果要提起民事訴訟,因為動產還在父親名下,暫時只能由父親決定是否提起民事訴訟

程小姐 104-12-01 13:21

 感謝律師們的幫助 謝謝!

ken 104-11-29 16:21

我被判勞動服務,每次去勞動服務的單位都有一本簽到簿.前幾天我因一時大意沒有注意,而寫錯勞動服務的時間和日期.結果觀護人就說我這樣是偽造文書,叫我到地檢署寫悔過書和切結書.但我只是一時的筆誤寫錯這樣就構成偽造文書,一般人也都有筆誤的時候.請問各位我這樣構成偽造文書嗎?偽造文書成立的定義為何?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9 17: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偽造文書罪屬於公訴罪,倘若真的告發您,不是寫切結書就可以解決的。

2、本文認為觀護人可能只是想要警告您。不過還是必須依據您所實際填載的不實內容作整體判斷。

ken 104-11-29 19:0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偽造文書罪屬於公訴罪,倘若真的告發您,不是寫 ... (恕刪)

 如果這樣就可能構成偽造文書的話,那是不是代表以後填寫任何文書.大家最好都不要有寫錯,否則 就可能觸犯偽造文書罪.

 一、不要隨便寫切結書跟悔過書。

二、如果是誤寫日期,就算是要寫悔過書也要寫「誤寫日期」。

三、偽造文書是有故意為成立要件,如果是過失誤寫日期就不會有問題。

四、你如果在切結書跟悔過書上面自己寫「我對於偽造文書這件事很後悔」,那麼你被告了之後主張沒有故意我相信不會有法官會相信你的。

五、小結,不建議寫切結書跟悔過書,如果你真的要寫的話用詞也要小心。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ken 104-11-29 22:08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不要隨便寫切結書跟悔過書。

二、如果是誤寫日期,就算是要寫悔過 ... (恕刪)

 楊律師您好非常謝謝你的答覆,切結書跟悔過書因為觀護人叫我一定要填寫.否則就要撤銷我勞動服務的資格,我在悔過書中我寫因為一時的疏失和大意而誤寫勞動服務的時間和日期.導致可能觸及偽造文書刑責而深感悔意,感謝觀護人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請問這樣會有影響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9 23:39

 偽造文書的要件是冒用他人名義,你的簽名是真實,只是日期填錯,無成立本罪之問題。

ken 104-11-29 23:41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偽造文書的要件是冒用他人名義,你的簽名是真實,只是日期填錯,無成立本罪之問題。

 

律師您好非常感謝你的答覆,請教你要構成偽造文書罪名成立.主要需要那些因素,才能控告此人確實觸犯了偽造文書罪.謝謝!

阿古古 104-11-27 05:54

之前請朋友幫忙代為貸款買車,掛她的名下。但車子一直以來都是我在使用繳款,後來他家人知道硬要他把車過戶出去,但因貸款中又有罰單實在不好處理,後來他家人乾脆報遺失警察拖走後,我跟她們談,結論是我說盡快找到合適的人選或其它辦法過戶車子,但他們要我簽切結書,車子才要去警局撤銷讓我牽車,我可以不要嗎?基本上他們有權利這樣要求嗎?我必須配合他們才能牽車嗎?如果因此我不繳貸款及罰單的話會怎樣嗎?他們若一直要我解決問題才願意撤銷讓我牽車這行為合法嗎?有辦法可以解決嗎?若告他們是犯了什麼罪名ㄋ,如果他們要對我提出告訴,在我的立場有什麼罪嗎我的行為有錯嗎?名義上的車主可以行使哪些合法權益ㄋ?

實際上車子是你的,貸款卻掛他的名,如果不寫個書面對雙方都沒有保障。

他願意幫你掛個名真的是你的朋友,這個部分他的家人會有疑慮也是人之常情。

寫個書面保障彼此,是個好的做法。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鄭君 104-11-26 03:47
1.想請問~目前已兩願離婚了, 當時懷孕中,為了肚子裡的小孩監護權 我們兩方有爭議,男方提出簽切結書才肯離婚切結書內容簡單 主要是寫(小孩出生後由男方得監護權切結書簽下男女方姓名、日期,但沒有請公證人公證,請問這份切結書法律上有效率嗎? 未來男方會拿這份切結書來爭監護。 2.再請問肚子裡小孩婚姻存續有的,受孕日在結婚前,如找生父去做親子鑑定,報告出來後馬上與小孩生父去辦出生登記,這樣前夫還能爭監護權嗎?那張切結書還有效率嗎? 前夫是否可另外起訴別的 如妨礙家庭通姦等.....? 與前夫實在無法繼續維持婚姻,婚前答應不管誰的都會好好照顧我們母子,但懷孕中太多的爭吵,前夫也沒什麼責任感 ,離婚了 又要爭小孩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及孩子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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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你的前夫愛過你,可以談儘量談。

二、民法上,監護權是以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的保護為標準,協議如不利小孩還是可以聲請法院酌定,法官酌定小孩監護權的時候也是以小孩最大利益去酌定 ,不會受到切結書的拘束,這個你不用太擔心。當務之急是多搜集小孩跟著你比較好的證據,然後要預防對方搶小孩,因為監護權的酌定上主要照顧者會占優勢,所以有的人為了要爭監護權會搶小孩,這個部分要特別小心注意安全。

三、婚前受孕的話要看時間有沒有受到婚生推定。如果是有受到婚生推定的話,那麼推定為婚生子女,要提否認子女之訴推翻這個推定再提確認親子關係訴訟由生父任小孩法律上的父親;如果不受婚生推定的話,由生父提確認親子關係訴訟即可。

四、婚前性行為的部分不會成立犯罪,這個你不用擔心。

五、好好的跟他談吧,如果當初以切結書來獲得離婚,簽完之後就算法律上你站得住腳他會有一種超不爽的感覺…律師會建議你以和為貴,可以談儘量談。

六、談判宜找人陪同。

七、恭喜你當媽媽了,要加油!加油!加油!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6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6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無須過度擔心,您尚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個月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約一萬元左右,決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歸屬,乃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非協議書約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熊出末 104-11-22 20:07

各位專業律師們好,本人於今年3月買了一間華廈公寓6樓,簽約時前屋主並沒有說樓下會漏水,直到10月份樓下5樓上來向我的房客說會漏水,而且已漏到4樓去了,找仲介和前屋主協調未果,他只願負責3萬元修繕費,並要我先簽切結書,以後一切都與他無關,而4樓說要寄存證信函給我,主張他家漏水,真是蠟燭兩頭燒,請問這樣我能如何維護我的權益,而我也需對4樓負責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2 20: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先釐清漏水的原因,倘若購買前就有的漏水瑕疵,則應該由前手負責。反之,則應該由我方負責。

2、不過縱使是購買前的漏水瑕疵,因為我方購買之後漏水所造成鄰損(如漏水造成家具損害等),則我方必須負責,倘若有此情形,就建議先修繕之後,再向前手屋主索賠。

您好:

建議先找專業人員到場做初步勘驗,確定漏水原因,若屬購屋前即存在之瑕疵,則可向賣家主張損害賠償或者解約,而就樓下漏水部分,建議可先為協商,再就賠償金額一併向賣家求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2 23:15

 4樓漏水原因有可能是因為5樓水管造成,對於5樓的簽切結書要求你可以不必理會。如果查出來漏水管線為你所有,則你對於4樓漏水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3 1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簽任何切結書,萬一損害超過四萬元,您即須自行吸收,對您不利,您僅需將五樓及四樓之問題向前屋主反映,若五樓或四樓對您提告,您再寄發存證信函通知前屋主,請求其參加訴訟,五樓及四樓為原告,亦須證明漏水為您的問題,五樓四樓必須委請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確定漏水損害發生之原因,您均需通知前屋主,一同參與,若確為六樓瑕疵,前屋主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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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3 1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簽任何切結書,萬一損害超過四萬元,您即須自行吸收,對您不利,您僅需將五樓及四樓之問題向前屋主反映,若五樓或四樓對您提告,您再寄發存證信函通知前屋主,請求其參加訴訟,五樓及四樓為原告,亦須證明漏水為您的問題,五樓四樓必須委請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確定漏水損害發生之原因,您均需通知前屋主,一同參與,若確為六樓瑕疵,前屋主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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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1.      建議在不知明的情況下,不要簽任何文書。

2.      因為是四、五樓主張漏水為您們六樓所致,他們需負舉證責任,證明漏水問題為您們所致,故等到他們提出證明文件,證明為您的問題,您們才須出面處理。

3.      若真證明為您的問題,您可找專業鑑定,若此漏水問題屬於常年問題(交付前即已存在)則賣方需負瑕疵擔保責任,若漏水問題為交付後才存在,您們則須自行吸收。

4.      若為交付前即已存在,您可於修繕後持單據,向賣方主張賠償

存證信函功能為傳達意思表示及保存證據,故不用過度擔心。

阿傑 104-11-18 00:28

您好:

請問因為我不想幫我媽媽出房屋貸款 我媽要跟我斷關係(我知道斷關係無法律效益)要我簽切結書 以後她的財產都不能要 請問這有法律效益嗎??還是說要看切結書的內容?如果內容有寫拋棄繼承這樣就是真的無法繼承我媽的財產了對吧??另外 我媽要我簽切結書斷關係及不能繼承她的財產我要如何自保以防未來她要來跟我討孝親費???

104-11-16 12:01

請問先進,員工實施特殊健康檢查(噪音)判定為三級需複診進行追蹤,但當事人宣稱屆齡退休不做回診,若當事人簽妥放棄複診之切結書,該切結書是否具備法律效益,以上謝謝。

Maggie_Popo 104-11-14 16:09

你好!請問先生有欠債公公過世他的兄、弟、姐、婆婆4人繼承動產遺產,說先生有欠債不能繼承,婆婆說她的那份等她過世再給先生,公公過世都不能繼承了,婆婆過世了是不是也不能繼承,請問奶奶可以用贈予給孫子嗎?需要什麼條件奶奶才能贈予給孫子,要寫切結書之類的嗎?是不是要到法院公證才有效,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4 16: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有積欠債務,仍可主張繼承權,婆婆可先將財產贈與方式給孫子,否則孫子非繼承人,無法繼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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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4 16: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有積欠債務,仍可主張繼承權,婆婆可先將財產贈與方式給孫子,否則孫子非繼承人,無法繼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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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先生欠債仍然可以繼承遺產,但先生繼承遺產後,先生的債權人會就繼承財產聲請強制執行。 祖母可以在每年220萬元之免稅額內分次贈與財產給孫子,若擔心贈與契約撤銷,可以請公證人公證贈與契約

您好:

您先生是否有欠債,與繼承權沒有關係,您先生仍可為繼承,又您婆婆可於生前即將財產贈與並辦理過戶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4 21:13

積欠債務與能否繼承是兩回事,您的先生可以繼承,況且您的情況孫子尚無可以代位繼承的事由。

一、有欠債還是可以繼承

二、繼承的方法可以協議,如果協議不成的話可以訴訟

三、還是有人欠債然後繼承方法是給這個人一筆現金,這個也是可以考慮的繼承分割方法。

四、有看過類似的案件,就說這個人在外欠債,所以都不給他遺產,實際上就是欺侮這個人占他便宜。

五、即使如此,兄弟姊妹訴訟未必是好事,可以和解調解要儘量的談,沒有一定要打官司的意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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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克柔伊 104-11-10 16:47

您好,

我們是一間音樂工作室,最近發生有老師和公司出貨賣給學生,但學生繳交費用後,老師遲遲沒有繳回公司結帳,並且聲稱尚未收到一毛錢,與學校和學生對質後,發現老師說謊,請問這類的情形,是否已構成業務侵占罪?

目前還沒有戳破老師,公司希望可以先讓老師簽切結書確保他沒有真的做了這些事,若真的做了則會依法尋求法律途徑

請問這類的切結書內容要怎麼寫呢?

構成業務侵占,既然懷疑他侵占款項,應該是要他寫認罪函,以鞏固證據,怎麼會是要他寫保證沒有侵占? 這作用在哪裡?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該老師是私下買賣,或由您們教室委託該老師買賣,若是後者,才會有侵占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cky 104-11-09 21:39

您好,因為家母突然生病,目前想先透過公證的方式將家中房子的管理委託給哥哥,而所有權則規我與哥哥共有,但因為我目前不在國內,公證說因為我不在所以不能公證共有,僅能公證給哥哥,但我想請哥哥寫切結書表示產權還是兩者共有,請問是否可行?還有是否有制式範本可供參考?

PS:其實都只是掛名要幫老爸代管,因為家父並無金錢觀念,如果財產一到手可能會花到連養老都成問題,所以只能想到這個方法,後續房子處理掉後,仍會定期給予家父錢,讓他生活無虞,希望能給予協助。

你好:

公證可以避免將來發生爭議,未經公證仍然可以辦理移轉登記。 要出具經過當地當地處辦事處認證之授權書予代理人,由代理人代為房地過戶之相關事宜。 若是要為了父親養老之目的,可以約定負負擔之贈與,明確雙方關係。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9 23:44

考量到你人不在國內,可以讓你哥哥開立切結書給你,表明未來願意移轉登記另一半持分給你,切結書形式上雖為單方行為,但實質上仍可認為是你們雙方的契約。如需要代為擬稿,歡迎聯繫。

無助 104-11-08 08:22

律師您好, 我外遇懷孕被我先生發現,小孩也是他帶我去拿掉的

現在我先生已經對我和第三者提告了,也叫我簽了不會再犯的切結書

我先生可以拿被拿掉的小孩跟切結書證據嗎?

還有他偷看我跟第三者賴的對話跟fb訊息的對話,也有拍照存證

我可以反告他防害秘密嗎?

如果防害家庭罪成立我跟第三者都會被關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8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切結書、對話紀錄等都可以作為證據。對話紀錄的部分,因為是為了通姦行為之蒐證,不會構成犯罪。

2、倘若簽立切結書之後我方沒有再犯,則可以主張對方原諒我方。

3、通姦罪可處罰1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您沒有前科,大多可以爭取易科罰金之刑。

一、這些都可以當證據

二、判刑約五個月得易科罰金民事賠償金額約二十萬起跳。如果因此離婚你老公可請求賠償一百萬元左右精神上賠償

三、得易科罰金的話如果檢察官不反對是不用關的別太擔心。

四、不建議告回去,宜溫和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8 22:24

您好,妨害家庭就算成立,法院判決也幾乎都是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不用太擔心。

建議還是跟先生好好和解一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8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妨害家庭之犯罪,均為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您無須過度擔心,可嘗試與配偶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先看告訴期間是否已逾六個月時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白 104-10-29 19:57

我是室內設計師因為工程問題跟業主有糾紛.關於工程期的問題

因為工程業主修修改改導致工程延後.要請款時業主請我簽切結書保證

何時會完工不然罰款一天2萬.我想應該那工期可以完工.結果業主東改西改

延誤我的工期到完工拿出那份切結書要我賠賞那麼多錢 我該怎麼辦 謝謝!!

您好:

若因對方要求修改工程,通常會有一定之延長工期,應該不會有延遲的問題,但仍要視你們契約切結書之內容而定。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9 21:13

 不知道你有沒有保留屋主要求變更設計的證據,如有,可以作為無法如期完工的抗辯事由。

當然還得看他要求變更設計是不是在契約範圍內,以及你逾期多少天數綜合判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9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針對契約內容審查,業主有無權利向您請求逾期之罰款,您有無權利可拒絕業主請求之罰款,工程期限有無合議變更延長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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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 104-10-29 13:08

想請問98年到期的會錢到現在都還沒拿到錢

因為是自己的阿姨當會首...錢也是被他偷標走

之前一直陸續請他還錢.她都擺爛

前幾天她兒子出面 願意解決

欠的錢約42萬..他兒子請求我一個月償還一萬元

願意多給3萬元ㄉ利息

但要寫切結書...我不知道切結書該如何寫?

可麻煩律師教我寫嘛?想請問切結書是否有法律效應呢?感謝!!

你好:

自己寫若內容不完整將來會發生爭議,若不想委請律師可以聲請各地調解委員會調解,由調解委員幫忙,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不履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若堅持自己寫,將來發生爭執你還是要提起履行契約訴訟,確定後才有辦法強制執行。
ko654 104-10-27 15:18

小孩目前2歲4個月 老婆在小孩6個月時 離開至今 去年12月份被我抓到通姦外遇 也簽了切結書說要賠償 至今到現在也連絡不到人 也未賠償 還被威脅恐嚇(她說出讓我死也不會有屍體)有截圖和她持木棒影片和許多人身攻擊 小孩都我一人扶養到現在 對方一次扶養或金額都沒有! 精神壓力越來越大!外遇賠償金也申請過調解委員會 對方3次未到場 宣告調解失敗!想請問各位律師 假如要告 可以告些什麼? 因為對方態度很差 所以打算這次讓她學會教訓!

你好:

可以訴請履行和解契約約定之賠償通姦罪部分已經宥恕,且已超過6個月,提出告訴會不合法。 未成年子女部分,可以子女名義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代墊部分可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依民法第1089條之1准用第1055條、第1055條之1,可以聲請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爭取監護權)。
104-10-22 19:31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公司約莫10個員工  於任職時請我們簽下放棄勞健保的切結書

請問這具有法律效力嗎?

我於9月15提出離職  公司規定一定要一個月需任職到10月15  後來突然於9月底倒閉   請問這樣要付資遣費嗎?

還有後來我有提供假的醫生證明要請假

公司說要告我 偽造文書可是醫院那邊不跟我追究  請問這樣構成的 偽造文書判刑是?  是公訴罪嗎?   我有看到緩刑的意思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放棄投保勞健保可能會被認定無效,而本件應仍可以爭取資譴費,另提供虛偽之診斷證明請假,會構成偽造文書,此部分可以朝緩起訴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關於偽造文書的部分,我幫你查了一個參考判決。

二、台北地方法院90年度簡字第163號判決,這個案件也是為了要請假偽造醫生的診斷證明書,法官是判三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三年。

三、緩刑三年的意思是,如果你三年內沒有被撤銷緩刑[例如沒有遵守緩刑條件,或是三年內再犯罪,就會被撤銷緩刑]1,那麼刑的宣告就失其效力。三年內是可以不用去服刑也不用去繳納易科罰金

四、嚴格說來如果還沒到法院的話是跟檢察官爭取緩起訴,只有在檢察官還是起訴的情況下才是去跟法院爭取緩刑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2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仍可請求資遣費,偽造文書之部分,可請求緩起訴緩刑之。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規定,五人以上之公司行號,須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又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雇主為員工投保健康保險為義務且第十五條規定,公司應於保險對象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三日內,向保險人辦理投保,投保勞健保為法律強行規定,故您公司於任職時請您們簽下放棄勞健保切結書違反法律強行規定,不具效力。 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規定,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應依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您為九月十五日提出離職,非雇主主動終止您的勞動契約,故您無法主張資遣費。 依刑法第210條的偽造變造私文書罪,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您非為具有製作權的人(醫生),卻製作假的醫生證明,且足生損害於公司,故成立偽造私文書罪,惟您可先與公司和解做為從輕量刑的參考(請求緩起訴緩刑)。 緩刑為法院考量罪刑較輕或是初犯,給予機會,若在緩刑宣告其間,沒有撤銷緩刑的事由發生,則法院之前刑之宣告即失其效力。
Zita 104-10-22 11:38

請問員工到職申請了保密切結書離職後要求退還正本,否則要求支付半年薪水,請問是成立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2 11: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員工到職申請保密切結書,是什麼樣的保密切結書,簽立人是誰,什麼樣的保密義務?

2、倘若是公司要求員工簽立,要求退還契約時必須扣薪半年,此部分應恐有違法扣薪的問題,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3、倘若是員工要求公司簽立,倘若不給,亦須多給半年薪資,則要看雙方有無契約約定,倘若沒有,則公司沒有配合之必要。

4、您的敘述過於簡略,請詳述。

根據民法第247條之1規定,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其約定加重他方之責任,且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 貴公司與您約定之勞動契約中,要求離職必須返還保密契約書的正本,否則需要支付半年的薪資,這顯然已經該當上訴規定,而應認定為無效。

此外,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不得隨意扣薪,你與雇主間雖有契約約定,但你對此有所爭執者,雇主應該起訴後向你請求不得隨意預扣薪資

如果你的雇主有預扣薪資的情形,你可以向勞工局檢舉並提起訴訟,請求雇主返還該等薪資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小花 104-10-22 09:21

你好律師:我的小孩在104年9/29日在台南永康國小被一位市議員的兒子打

事件發生在中午時,學生在搬餐桶要回教室,對方小孩在跟別人玩耍當時它們班上有幾個就說不要玩了趕快回教室然後對方小孩不小心撞了我女兒我女兒當下的反應是說一句<后>就回頭走而沒多久對方小孩就握緊拳頭從我女兒的後腦勺打下去,我女兒就跌倒眼前黑暗當下我女兒有請同學帶到保健室後來老師就撥電話給我,我當時以為是<個案>結果另一個同學爸爸說這個小孩之前也是打他的兒子,學校說要輔導那位小孩.當時知道那小孩有打過一次現在又打我女兒我就去學務處說這小孩怎麼又打人你們要怎麼解釋學校都一直說要輔導那小孩結果我聽不下去,我趕緊帶我女兒去驗傷,當天晚上我也在

等對方媽媽給我一個交代.<因為老師說有聯絡他媽媽>結果一通電話都沒有,因為第一個被打的爸爸說他們耶都沒有一通致歉的電話...所以我隔天要去備案時因為我不知道他的服務處所以警察就帶我過去他媽媽才說要改天9/30要跟我協商當時我要的是 <一>給我簽一張切結書保證下次不在犯.不在欺負4/12班得學生

<二>轉班

結過協商沒結果時學校一直說輔導那小孩.但從事前發生到現在只輔導3次,現在我女兒下課業不敢.上團體課想裝病因為我女兒現在害怕對方小孩又會再打人,然後我有跟學校說我女兒的狀況學校耶說要讓他們分開上,結果2次都沒做到只是問問對方小孩輔導主任就走了.根本沒確實做到......在我們還沒解決

時10/6對方又打了4/07班的女生聽小朋友有抓頭去撞牆.臉頰都黑青....當時協商媽媽有跟我說如有下一次他要解決..結果到現在對方跟學校都沒給我合理的交代....還有我述求說要轉班輔導主任說有法律規定不能轉班.是真的嗎?

如果沒解決我想要提告傷害..這樣OK嗎?還是我現在要怎麼做

PS那小孩是轉學生輔導老師說他小時候有就醫現在沒有.....那小孩只要動怒就是打人洩恨..只要脾氣發完就好了..但這是一個不定時炸彈一樣.不知什麼時候會打人老師也對他沒辦法........

律師幫幫我

你好:

可以向警察機關提告傷害,但若未滿14歲無刑事責任能力,行為不罰。若已滿12歲會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未滿12歲會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理。 民事上可依民法第187條規定請求行為人跟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可依校園內部輔導管教程序請校方特別注意行為人的偏差行為。
小花 104-10-22 15:48

民事精神賠償 是要我們提出嗎?向我們這種狀況能提出多少?民事提告還要寫狀紙嗎?

小花 104-10-22 15:51

民事精神賠償 是要我們提出嗎?向我們這種狀況能提出多少?民事提告還要寫狀紙嗎?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向警察機關提告傷害,但若未滿14歲無刑事責任能力,行 ... (恕刪)

 

小新 104-10-20 14:31

您好

本人父母親是幫人蓋房子的 當初有簽立一張本票 算是擔保

如今工程已經完工 也已經驗收完成

現在要回本票對方卻說遺失 對方只願意簽立切結書

本票上無支付人 也無到期日

只有開立日期 跟金額 以及我父母親的名字

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作廢此張本票

 

 

你好:

本票遺失聲請公示催告跟除權判決,以善意之持票人對你主張票據權利。 程序可以參考http://pcd.judicial.gov.tw/?struID=3&cid=37&selectID=105
小新 104-10-20 19:5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目前狀況是本票上面無支付人

也無到期日 也不記得開票日期是何時

上面只有我父母親簽名以及金額

上述狀況也能依據您提供的方式來辦理嗎

miguel 104-10-09 23:33

請問補習班老闆用申請良民證為由

拿走雙證件後私自辦理變更班主任到我的名下

有先查了一下變更班主任必需要有聘書及專任切結書

但這兩張我都沒有簽到名,請問老闆是否涉及偽造文書

或是還有涉及其他刑責?還請大家賜教,謝謝。

 

 

 

您好:

對方若未經您同意以偽造切結書及證書之方式,將補習班主任名義變更成您的名義,應涉犯偽造文書罪嫌,刑事上您可偽造文書告訴,民事上可請求對方應將補習班主任名義變更回原登記記人。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104-10-05 17:37

您好:

請問一下,
 

對方不慎遺失朋友所簽發的本票,但對方一直不處理
1.想請問本票遺失該如何處理?是否具有時效性?
2.如果本票上有註明受款人,雙方是否可直接寫本票遺失切結書 ,就不用至法院聲請公示宣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5 19: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票發票人責任時效是3年。

2、應該為止付通知,然後為公事催告之後,再聲請除權判決。

3、切結書無法達到我方希望的效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仍應就本票遺失依法定程序來進行,私下切結並無法使本票失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恐龍 104-10-04 07:10

事情經過

不好意思,我在網路上賣帳號結果發生了一點糾紛,希望大大能幫我看一下

首先賣帳號的平臺(某數字網)不接受分期付款,不過買方想分期付款,所以我們就私底下談了。

談好時帳號25000 分2次付清
首先是9/21日付頭期款15000 (此時先給他帳號)  9/30日付尾款10000

9/21號的交易一切順利,於是給了他帳號

但到了9/30日怎麼連絡都連絡不到他,此時通知他如果10/1 23:59之內,不做回應會先取回帳號,但到了10/1也是ㄧ樣沒有回應,於是通報遊戲官方取回帳號

到了10/4日他突然密我說,我取回帳號,意圖想取消交易。

補充 1.交易時沒填任何切結書 2.對方是香港人 

點我看圖9/21交易過程

點我看圖9/30過後

 

目前有幾個問題

1.他可以告我嗎?(不以海外訴訟來說)

2.他想取消的話15000需要歸還嗎?

 

阿龍 104-09-29 03:24

情況如下: 前幾天我在8591賣了一直帳號.然後我本來所開設的賣場.有註明2手帳號.然後官方帳密可以更改(沒官方帳密無法更改遊戲帳密).並且無給予切結書  後來在交易時我再轉交帳號資料給買方時才發現忘記了官方帳密.當下有跟買方通電話說過我找不到官方帳密.那買方就說要怎麼辦.後來決定是說沒官方帳密沒關西但是要給切結我答應了(在我刊登賣場上還是沒更改說可以給予切結但是我有給)但是切結書是用網路載下後以打字的方式填入姓名.身分證字號.連絡電話 然後傳至對方信箱(沒有給予本人身分證影本.也非本人簽名蓋章而是用打的無第3方有的話大概是8591官方)然後交易完沒幾天買方說她跟我購買的帳號有東西被竊盜.所以她說要對我提告.請問在這樣情形下警'方會讓她拿三聯單對我提告嗎 還是說警方不會受理  請幫我解迷津><苦惱很久 PS:買方事先知道.無法修改遊戲帳號.也無官方帳號 所以按下領收 

您好:1.  因為帳號東西不是由您盜取,且您在交易前已經事先告知無法修改帳號並提供切結書,讓對方知悉,即使對方向警方提告,只要您可證明有事先告知對方相關情形,顯示您並非使用詐術讓對方陷於錯誤,因此不涉及刑事詐欺竊盜罪,檢方最終亦為不起訴處分。2.  雖然您並無刑事責任,但因基本上帳號轉移切結書必須附上賣家本人的證件,以確保帳號所有權已完整轉移,您未依規定之作法,恐會有民事賠償的問題,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小老百姓 104-09-28 11:45

請務必給我一些指導
一組身分證下 可以綁定6組遊戲帳號a b c d e f 我和甲人購入了a b c(協議不用切結書)約半年後因要查詢帳號c密碼 a~f帳號僅僅差了一個數字 造成帳號c 打成帳號d 誤將甲人的d密碼修改掉了 深怕甲人緊張我主動登入帳號d尋找甲人並且無移動甲人帳號d的遊戲道具等資料 等了好幾個小時有個自稱甲人的聯繫上帳號d的角色因為我當初購買有和他拿 申請帳號人姓名 和身分證字號 因此和他進行了身分確認 確認無誤於是將我修改的帳號d密碼交給甲人 不料帳號d密碼歸還於甲人之後 他卻修改了我abc的登入密碼由於我也知道帳號的申請資料 於是和甲人比速度 我先把6個帳號密碼全部改掉 這樣甲人即無法在修改 除非拿著雙證件去遊戲公司辦理 但我並沒有向甲人購入def帳號 也並未拿取abc的切結書 就私自修改了他def的密碼 是為了保護我另外abc帳號的權益
這時甲人提議我買斷此組身分證所有帳號使用權(即A~F)並承諾給我切結書 此時我要求甲人先使用RC通訊軟體拍身分證正面給我看(也確認了此組身分證為真實身分註冊) 協商後以4000元ATM交易
ATM轉入錢甲人給的帳戶後 甲人卻立了(無印鑑.手印.簽名)僅有電腦打字的無效切結書和先前甲人傳送的身分證照片要mail給我(匯款之前已說明要有簽名+印鑑) 我要求甲人重新製作切結書 甲人卻以家裡設備不足(無印表機隨身碟)等 無法列印.掃描切結書等理由拖延遲不發放 甲人先說是等等出門列印(當時4點) 甲人改口晚餐時間(我認定是6點)等哥哥回來處理,可能不賣我帳號了要退我錢 隨後甲人又改口哥哥9點下班 最後又改口哥哥很忙不知道哪時有空處理  
隨後我多次在遊戲內(私訊和寄信)留下了我的手機聯絡方式 並詢問甲人哪時候方便處理 甲人均不做回應但遊戲角色照常進行遊戲狩獵中 我仍然開著帳號d等待甲人與我詳談
現在我衍生了幾個問題1.已經在RC通訊軟體中達成交易共識(有對話紀錄備份且內容有甲人身分證照片) 甲人拿到錢卻不發放有效力的切結書 也不再做回應 我該怎麼處理
2.因為帳號註冊資料是甲人的 甲人已經惡意修改我半年前購買帳號abc的密碼 我怕我的帳號權益受到威脅(半年前購買時協商不用切結書) 無計可施得情況下 我立即更改了帳號A~F的密碼 讓甲人無法再繼續修改 並把ABC我的遊戲道具暫時轉移到其他帳號 甲人的帳號DEF我就沒有動到道具等  假如甲人回遊戲公司辦理拿回密碼 這樣我ABC也會一併被拿回 那回到第一點的我購買a~f使用權 甲人不發放給我切結書法律上能站的住腳嗎
3.甲人如果回到遊戲公司拿回帳號A~F的密碼 並申請帳號盜用 我沒有動甲人def的遊戲物品等我算觸法嗎 且我再轉出半年前購買遊戲帳號abc的道具之前 已經完成第1點所說的匯款後拿不到切結書 覺的自身權益受到威脅 才做此動作 那盜用帳號的控告有成立嗎
問題繁雜 小老百姓已失去判斷能力 請律師大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8 17: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類帳號買賣的問題是,只要帳號的名義人不是您,您對外的任何動作,倘若沒有授權,都是違法的,隨時都可能觸犯妨礙電腦使用罪章。

2、其中有關於您任意變更未購買的帳號用戶的密碼,此部分就會構成,所謂的為了避免對方變更您所購買的帳號用戶密碼之說,在法律上沒有立論基礎。

3、倘若對方任意違反約定,則至多只是違約賠償問題。(此類案件,遊戲公司不會接受我方要求強制辦理帳戶過戶的行為,因為多違反遊戲規則)

4、建議您應該多保留證據,倘若對方對您提告,屆時再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RO 104-09-26 22:24

有人冒用我的 身分證字號 寫切結書給人(但他沒有附我的證件影本)

切結書上除了身分證字號,其他都是錯誤的,姓名也是我舊的名字

這樣他會觸犯那些刑責呢

我又如何證明那張切結書非我本人所寫

目前只知道對方的聯絡手機

其他都不知道

這樣可以報案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7 19: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所有的資訊都是錯的,僅姓名對的,則是否屬於冒用您的名義簽立,恐有疑義,請詳述過程。

2、可以透過訊問證人、驗筆跡等方式來判斷,必須先釐清案情,建議可以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RO 104-09-27 20:4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所有的資訊都是錯的,僅姓名對的,則是否屬 ... (恕刪)

律師  您好

嚴格說起來連姓名也是錯的

應為去年已更改姓名

一、那要先確定他寫的東西是跟你有關係,因為這世上同名同姓的人很多 ,如果又是菜市場名的話那就更多了。

二、如果綜合所有的證據可以看得出來他就是冒你的名在寫切結書,那就是偽造文書了,可以據以提告

三、要告別人刑事案件之前要先確認手上的證據,如果手上的證據不太足夠的話還是不建議去提告

四、關於偽造文書,第一個無非是這個切結書是不是你寫的,關於這件事不是很難確認,只要送個鑑定就可以了;第二個是你有沒有授權對方寫切結書的問題,因為就算不是你簽的名字,但是你如果授權對方簽名的話也不是偽造文書,這種情況還是不建議提告

五、如果鑑定不太出來的話[這種情況比較少見,實務上比較少看到鑑定不出來的例子] ,那麼你可以考慮做測謊去證明你根本沒有簽名或是授權他去簽名。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Lin 104-09-23 18:33

問題1.透由中古車行業務(甲方)介紹向融資公司申辦汽車貸款,車行業務自行手寫切結書一式承諾協助本人處理零利率及結清款項事務,現今(甲方)不願意履行切結書內載明事項。

問題2.(甲方)未經本人同意擅自拆解本人車輛內裝設備及更換瑕疵品,本人要求(甲方)協助更換良品或換回原始內裝設備,(甲方)不願處理。

問題3.(甲方)有收取本人新台幣壹萬元整協助代購汽車物品及安裝,本人要求(甲方)安排時間安裝

(甲方)遲遲無法安排,本人要求退還新台幣壹萬元,但(甲方)亦不願退還。

請問該切結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本人該如何提出要求(甲方)履行切結書載明事項及協助處理車輛問題?

RO 104-09-22 08:55

最近收到一個民事訴訟(一般)公文

要求我去調解(我是被告),但是發現除了身分證字號是我的,其餘連絡電話,姓名(以前的姓名),匯款帳戶,出生年月日,都不是我的。

事由本人於2013-6月份出售遊戲帳號給買家,但是他以我的身分證名義於2015-5月份賣給其他玩家(H),目前應為原告已收到遊戲帳號,但是價值約數萬元的裝備則是沒有拿到(他們當時是面交),我去遊戲交易網站調閱當時的交易紀錄,發現我當時賣給買家手機號碼與訴訟書上(被告)一樣,原告還是持續與(H)聯絡,(H)也承諾會在10/5號歸還,我也致電去原告了解情況,原告說明(H)已經說了很多次要還錢,可是卻都沒有還,因為10/13號要開簡易庭(調解),我想請問我該準備哪些資料來佐證。

謝謝!!

我目前已經調閱交易遊戲網的資料(但是上面只有買家的手機跟姓名),我當時有使用email寄我的切結書身分證掃描檔給買家(有寄件備份),紙本切結書也有留了,但是上面一樣只有買家的電話(買家換過電話,與遊戲交易網最新的會員手機號碼不一樣,但他上面的手機與(H)一樣)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2 16: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提出相關事證證明,您的帳戶已經出售給其他人,日後並以狀紙方式遞交法院。

2、必須檢附相關包含遊戲紀錄、與買方的相關聯繫紀錄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22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被告,可撰擬民事答辯狀,針對對方請求抗辯,並請求對方舉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2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被告,可撰擬民事答辯狀,針對對方請求抗辯,並請求對方舉證之。

Ken 104-09-21 10:44

事情是這樣,妻子因為工作不順利,常與公司一名單身同事訴苦,久而久之,兩人產生情愫,前幾天外出約會,被我跟追蹤當場堵到,兩人也坦言交往兩個月,並寫下自白書與道歉信。

該同事表示願意和解,並保證不再接觸,也願意簽下切結書,至於妻子部分,則因為狀況複雜,目前還未決定如何處理,先處理這個男的

對於和解書與切結書,我有一些問題

1. 和解金額該要求多少是合理?如何評估?我是一名外商主管,年薪約250萬,對方則為大公司基層主管,預估約150萬年薪,希望金額要能有懲法之目的,若走訴訟侵害配偶權,判決是否依據雙方的經濟條件?

2. 切結書若加上若有再接觸之事實,除了賠償外,請他離開該公司,是否違法

3. 和解書跟切結書是否應該經過律師公證才有效?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1 10: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院除了審酌雙方經濟狀況之外,仍會依據侵害配偶權的情節來判斷,就您所述的狀況,是什麼樣的約會?請詳述,以利分析。

2、無法要求對方離職,縱使約定了,倘若日後對方拒絕履行,無法就此部分要求法院判決或是執行。

3、此類協議書,基於私法自治可以由當事人自行擬定簽立即可,不過因為家事事件,必須考慮公序良俗及家庭倫理,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協議書,並且擔任見證人以保障權益。

Ken 104-09-21 11:0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院除了審酌雙方經濟狀況之外,仍會依據侵害配 ... (恕刪)

謝謝曹律師的回答,就情節部分我再補充:

就雙方陳述,並未發生關係,只是承認交往中,到了什麼程度,雙方不願說明細節... 我的家庭比較特殊,我們有一個特殊兒,需要雙方同心協力共同扶養,對方知道狀況,但自白書中仍就稱情不自禁,越陷越深。若家庭因此破裂,則小孩將無法被雙方共同照顧,我希望能給對方一個教訓。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9-21 11:24

您好:
同前述曹律師之見解,要強迫他離職恐於法無懼,如您只是想單純給他教訓,就是透過民刑事訴訟的方式處理。
1、民事方面,可約定損害賠償和解協議書,不須公證,但建議找兩位證人,或委請律師為您擬稿並為見證之工作。亦可透過民事上直接到侵權行為要求他損害賠償
2、刑事上可告通姦和誘,但通姦需確實證明雙方已有性行為才能告的成;而和誘亦須證明對方已使配偶離開家庭生活,但依您所述情形,目前恐怕都不易證明,仍須蒐集更多相關事證(如有錄音錄影或是其他得證明她們關係有達前開程度)才較有提告刑事之機會,否則僅能以民事求償嚇阻之。

一、民事賠償硬是告約二十萬到七十萬左右。

二、和解金額雙方談妥即可。

三、重點是對方是否履行和解條件,有的人是一手交錢一手交和解書。

四、妻子部分若要繼續則攻心為上,若實在難繼續則以和為貴寧可協議離婚調解離婚

楊俊鑫律師,預約專線0928967948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私下協議沒有什麼合不合理

只有對方願不願意的問題

何況你證據也不多

打官司勝算不大

所以不如談個好價錢

至於離開他公司這是絕對沒效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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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21 16:32

 您好

 建議您和解書內容先與律師討論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0972367907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21 17: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提起四頌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金額通常不會太高,若對方願意與您簽和解書,應盡快簽立,並請求對方同時簽發本票擔保,不需要公證,有本票擔保比較實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en 104-09-21 08:20

事情是這樣,妻子因為工作不順利,常與公司一名同事訴苦,久而久之,兩人產生情愫,前幾天外出約會,被我跟追蹤當場堵到,兩人也坦言交往,並寫下自白書與道歉信。

該同事表示願意和解,並保證不再接觸,也願意簽下切結書,至於妻子部分,則因為狀況複雜,目前還未決定如何處理

對於和解書與切結書,我有一些問題

1. 和解金額該要求多少是合理?如何評估?我是一名外商主管,年薪約250萬,對方則為大公司基層主管,預估約150萬年薪,希望金額要能有懲法之目的

2. 切結書若加上若有再接觸之事實,除了賠償外,請他離開該公司,是否違法

3. 和解書跟切結書是否應該經過律師公證?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22 09:31

 您好

建議 和解書跟切結書之內容 先請律師看過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cloudy 104-09-15 13:22

我買一間中古屋位居頂樓.一年後發現屋頂漏水.

1.買賣時仲介說已有告知6個月內發現有房屋漏水可給予賠償.但事隔一年後發現 是否已無效?

2.請管理委員協助處理漏水一事.告知由管理委員大會決議頂樓漏水.需住戶與管委會各出一半費用.但就我所知法律有規定頂樓為所有住戶所有權.應該由全體住戶出錢.我該如何處理此問題?或是我本應該遵守委員會決議一人出一半?

3.主委只請一家廠商估價(此廠商已在我隔壁頂樓在今年有施工過).我個人也請三家廠商估價.並也請這三家廠商評估我隔壁(主委找的廠商)的施工品質.結果三家對於此家施工品質皆以負評並現場勘查看到有些剝落等情況.故讓我深覺施工品質要再三評估.並於開會時我提出此問題.並也提出我找的廠商報價.有一家我覺得施工品較優.且保估五年.其他主委只提議要以品質為優先考量.並無決議依定要哪家廠商施工.但主委提議-因為當初各家頂樓各自處理.所以施工品質不一.且全體會議決議由管委找廠商發包.以統一頂樓施工品質一致性為由.且他認為每家廠商施工方式都差不多.很難說我找的就比較優.他並說明會再跟他那家廠商要求保估五年.

經過一星期(8月中)電話確認他跟那家廠商決議可以保固五年.但施工方式還是以他方式為主.與我本意相違與我找的廠商施工方式有異(PU材質).結果與他無共識.目前停工.主委說他無法決議此事.要等全體委員大會時再決議.這可得等到11月份.要等到3個月後.故我為求盡快圓滿處理此事.我跟管理公司主任請他幫忙協調.但他表示叫我還是由主委決議不要去承擔此責任.但他找的廠商施工品質真的很糟糕.讓我無法放心.所以最後我決議願意全額付款處理.由我決定我自己找的廠商施工.並轉告主委.他回覆需要開會決議且要簽切結書.表明施工時不可影響其他建築物等問題.此會議他決議10月要召開.從七月請廠商估價至今又要等到10月開會已等3個月之久.此事已讓我們深受其害.卻無法盡快解決.此段時間的損失他們並無法感同身受.若我要自付處理此事.請問簽切結書是否我要一定要一他們所提承擔所有施工後果.有什麼我可以自我保護的方式?再者主委一定要由他選的廠商施工.我可有權推翻此決議.或有何規章可遵行.他所說的以施工一致性為由可以以此為理由嗎?我就該尊手主委決議而我沒有任何決定權嗎?

再者若他主委都無法決議此事只能等全體大會開會決議.主委以當任多年.住戶已對他信任有佳.我以寡敵眾誰又能認同我一位新住戶的說詞.

目前我只能等主委決議開會時間.來決議此緊急事情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5 18: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的,除非漏水的狀況無法被察覺,否則瑕疵擔保責任時效而消滅。

2、倘若是共用壁的修繕,應該由全體住戶負擔,此部分亦非管委會的權限。

3、有關於修繕的方式, 必須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除非有授權給管委會。倘若真的決議通過,則除非有違法之情勢,否則就必須遵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結果,所以您應該盡量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中爭取其他住戶之認同。

4、倘若漏水情況嚴重,無法等到區分所有權人決議通過,則可以先行施作,不過屆時費用的部份可能會有爭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J 104-09-15 11:45

您好,

包含到目前為止,約4年左右的時間陸續幫父親清償在外的債務

請問父子之間能夠訂立債務切結書嗎? 有實質上的法律效應嗎?

切結書裡訂立的違約條款,可以訂立對母親有利的項目嗎?

例如:無條件離婚,或是趕出家門(房子登記在母親名下)

謝謝

tonykw 104-09-11 19:44

各位律師

父親因為一些事情開立本票給A男

之後A男來家裡告知這件事情

當時我們跟A男達成和解,但忘記拿回本票

有寫收據及切結書,當下我們有錄音及錄影

但現在收到法院的民事裁定

請問該如何處理

備註父親現在名下並無財產,但有祭祀公會的聯名戶頭

謝謝各位的幫忙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1 19:57

您好,要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並主張雙方業已和解並以還款。

另外,若對方已經執行,要請求停止執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1 2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收到裁定,應於法定期間內抗告並同時提起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請求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tonykw 104-09-11 20:28

謝謝兩位律師的講解

想請問如果麻煩你們

這樣律師費用大概多少錢呢

謝謝您們的幫忙

小姐 104-09-11 00:59
外遇配偶發現第三者,要求簽切結書保證維持幾年不能聯絡 外遇配偶說時間一到會讓雙方聯絡 可是這中間要是被抓到的話他可以對第三者提告入獄七年 說手上握有有利的證據 條款裏有外遇可以入獄七年的條款嗎? 如果沒有是不是因為簽了那份協議書造成不利?

 您好

通姦罪最重刑責是一年,一般實務判決也都易科罰金(6個月以下),不知道是不是有哪裡陳述有疑議?是否將協議書安排專業律師過目,或來電洽詢,比較安心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1 08: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罰權屬於國家,法院就各犯罪之法定刑必須依據法律的規定進行審判,無法透過當事人間之約定而改變。

2、通姦罪的法定刑就是1年以下,無法透過約定增加。

3、一般來說,禁止外遇切結書,會以約定放棄監護權、給付違約金的方式來處理。

 

一、基本問題在於民事刑事法律性質的區別,和解書、協議書屬民事契約,只能約定民事事項,若約定刑事或其他程序法事項(例如:放棄告訴權),就刑事及程序法部分不生效力(只要撤回告訴狀沒到法院,都不生撤回告訴的效力,但要注意時效)。但,仍可約定:「若其中一方違反刑事及程序法約定時,應負擔民事賠償責任(例如:違約金等)」。

二、無論通姦是否除罪或是否輕罪,外遇畢竟不是正確的選擇,若真心相愛,建議有配偶一方應先妥善處理其婚姻關係,再談,感情關係方能長久。小三也切莫以為協議書不生刑法效力,即有恃無恐任意違約,就算沒約定賠償條款,通姦畢竟侵害原配貞操權,仍可透過民法請求損害賠償

三、除通姦罪外,外遇通常可能伴隨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罪,這個基本是三年以下,但若有加重情形則是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離家與外遇對象同居且意圖通姦,就會是這條而非單純通姦,而且,有處罰未遂犯)。 

 四、最後,協議書本身若無特別情事,原則上可以作為刑事證據,但也不能單憑協議書內容(自白)即認定有構成犯罪,尚須其他補強證據

紅毛 104-09-08 16:03

想請問一下 之前我借朋友騎機車

那朋友把我的機車撞壞了 他已經有簽切結書+手印

維修費用4萬元整 目前只還2000塊

欠了快一年了 那麼再請問要是我去法律告他 這筆錢拿的回來嗎?

要的回來的話大約多久時間可以拿到這筆賠償費用?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9-08 16:14

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給該朋友,限期返還,如逾期未返還,則關於金錢給付之求償,向法院聲請對該朋友發支付命令,應該比較快速。

ANDY 104-09-06 00:55

你們好 我是高雄的黃先生

一開始在8891上看到一台在高雄ELANTRA然後聯絡了車行賣家

我沒見過賣家和車但我相信了他 8/25他就叫一個車貸的業務來找我簽資料

過程中我沒想太多於是就一直簽名 連雙證件也給了他

因為我沒汽車買賣的相關知識 他說金額太高要全貸不一定能過

所以要從金額低的慢慢送上去 於是先送了一台價格比較低的馬三

之後馬三有過但他說ELANTRA可能沒辦法過...結果過程中他都沒問過我

如果馬三有過件的話我要不要 就跟我說已經過戶了..我很無言

因為他說我有簽到本票 但我記得本票是小張綠色的還會有存根聯之類的

但我記得那時候簽的都是A4的白紙

然後我9/4號晚上有去派出所他們有幫我查我名下沒有車

隔天9/5號我早上先去報身分證遺失 8/25中午起

下午我打去監理站他說我名下有一台車..

中間我都沒付到半毛錢 也沒簽到雙方買賣同意書之類的

賣車的業務都說車都在桃園..

後面他叫我上桃園簽什麼切結書..我很怕

請問律師團們這樣是我一定要買下來還是我可以全身而退...

拜託你們了 我真的很無助 謝謝~

你好:

買賣契約的標的物是ELANTRA,他拿馬三給你不符合債之本旨,你可以拒絕並請對方依買賣契約履行。 對方還沒有將車子過戶給你,可以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對方履行契約,若持續不履行可依民法第254條或255條規定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要求對方回復買車前的原狀,處理好貸款問題。 簽發本票部分,若你只在A4空白紙上簽名,對方可能會構成偽造有價證券罪。 若對方自始就沒有要把車賣給你的意思,你可以提告詐欺
芩芩 104-09-04 00:08
網路上有賣一台相機給一位女生,當初說好分四期,結果他常常逾期,每次都說因為老闆薪水晚給,但沒有一次主動通知我,都是我主動找她才告知我這件事情,8月中我問她最後一筆款項哪時候要給,她說老闆要幫忙她匯款給我結果也沒匯款,現在我聯絡不到她了!當初有他的證件影本和切結書!請問我現在應該要怎麼做才能找到他並且把剩下的款項給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4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聲請調解,或是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要求對方清償

2、性質應該屬於民事糾紛,不過您也可以嘗試請員警協助請對方出面處理(不過員警沒有協助的義務)

 

您好,有對方的名字跟聯絡資訊就可先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無異議,則以該支付命令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若有異議,則進入訴訟程序,取得執行名義後聲請強制執行,若他名下無財產,可聲請扣押薪資

 

樂多 104-09-02 11:20

 朋友問說能不能順路載他一程,不載的話又會有些尷尬畢竟要一起上班上課。

如果載朋友路上出車禍,朋友受傷,我需要負擔朋友的賠償費用嗎?家人可以提出告訴嗎?

朋友不用一起負責機車維修等其他責任嗎?

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先做預防,例如先簽切結書表示他自願做我的車,如有發生意外她必須自行負責的那種 ?

有沒有可以保障駕駛人的方法

載朋友一程又怕車禍被告賠償

如果因車禍受傷他或他家人提告,真的賠不起阿!!

peggy 104-08-31 16:47

您好~

本人於多年前購置預售屋,上週獲建商通知有多餘車位可加購,於是前往購置,並於當日繳清建商所提車位總價之25%價款。不料,隔日建商以另一行銷人員疏忽,未更新資料,說此車位已賣出(事實上為一車位兩賣),要求本人選擇另一較不裡想之車位。

目前手邊有的資料為”房地買賣完成確認單”之影本,上蓋建商收款專用章及一房屋車位之切結書

請問

1.此車位買賣算已完成交易了嗎?

2.建商此舉是否已違約可要求賠償嗎?該如何進行求償

買賣契約已經成立,如對方無法移轉車位所有權,那可請求賠償,至於具體可請求的賠償,要看簽訂的買賣契約有無違約金條款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31 17: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要求解約返還價金,倘若有損失可以要求賠償。(倘若沒有實際損失也沒有違約金的約定則無法請求)

2、倘若該25%價款是定金的話,則我方可以要求返還2倍的定金。

3、是定金還是價金要以房地買賣完成確認單的內容作判斷。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8-31 17:29

 您好

提供以下判決供您參考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訴字第119號

物之出賣人有使買受人取得該物所有權之義務,惟買賣契約成立 後,出賣人為二重買賣,並已將該物所有權移轉於後之買受 人者,理論上,出賣人雖得向後之買受人洽商買回,惟其能
否買回,取決於後之買受人願否出賣之不確定情況,因此,出賣人移轉該物所有權於原買受人之義務,即應認屬不能給 付(最高法院89年度台上字第1085號裁判意旨參照)。 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債權人於有第226 條之情形時,得解除其契約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民法第226 條第1 項、第256條、第249 條第3 項分別定有明文。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您好:

您和建商之車位買賣契約已經成立,但債權具有相對效力,所以若建商最後無法給付,僅可解約請求損害賠償,若25%價款部分係屬定金,則建商應返還2倍予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31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履行契約,若對方違約,可請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建議可嘗試與建商協調,以較優惠之價格另購其他車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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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解除系爭車位之買賣契約,並請求加倍返還已經給付之訂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31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建商履行契約,若違約可請求損害賠償,亦可考慮以較優惠之價格,購入另一車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  就閣下所述法律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Ta Kai 104-08-29 16:32

想請問的是有關機械停車位的問題
我住的地方是公寓大樓 地下室設有機械式停車位 上下兩層
上層平行於路面 下層是下淺式的
我的車要停進去之前有詢問過管理員有關載重的問題,管理員是說廠商規定是一個位子載重2頓 因為機械老舊問題改為1.8頓 本人的車為1.6頓  所以沒有問題 在此之前上一位車主的車輛也是差不多大小
就在我停進去兩個月之後 大概在兩個禮拜前出現了有關機械停車場的新聞 管理委員又改口說只能停1.5噸以下的車如果我要繼續停要簽立切結書,內容大概是如果有造成機械故障或是人財的損失要我負責  想請問這樣的切結書據有法律效力嗎?  我簽了之後真的發生意外了 我會需要付甚麼樣的責任? 我不用操作任何的機械按鍵  就是停進開出而已  謝謝
補充一點  如果我不簽切結書 管理委員說要把我的位子上鐵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9 16: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簽立任何切結書,應請求管委會提供機械停車位之廠商規格規定,包含長、寬、高及重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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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機械式停車位依照設計可以承受一定之重量,原先設計為2頓,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規定及購買人與廠商間之契約,依照通常使用狀況下,機械設備故障所生之損害係提供機械設備之企業經營者要負責。但使用者(管委會)仍然要履行適當之保養、維修義務。 管委會要求你簽立切結書不會使管委會脫免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之修繕保管義務,機械設備老舊應該要更新零件、更換新設備,而不是要求住戶出具切結書切結書不會影響責任歸屬的判斷,將來發生事故還是要以是否違反義務去判斷何人有過失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9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切結書不應簽署,並請求管委會提供機械停車位之規格規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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