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青蛙 104-03-06 18:11

文長~再請各位大大耐心觀看並解惑,感謝

小弟母親多年前參與某公司成立的互助會,因自身參與該公司不少合會再加上業績不錯

所以被該公司拔擢為業務總監一職(但是非股東)

後該公司被以違反銀行法凍結公司資產(資產中含各參與者投入之合會金)

小弟母親亦因違反銀行法被判入監服刑

而資產凍結的部分經過幾年的興訟

最近法院終於有要解凍發還給原投資

今天與我母親委託向法院申請資產解凍的律師聯繫

(解凍後的錢會先回到我們委託律師的帳戶裡做統籌分配)

律師表示:最近其他投資人有在談論待資產解凍後要向我母親求償,因為他們那些投資人認為我母親從本案獲利甚豐.

我問他~先前有投資人像我母親提出民事求償已獲判無罪~而且應該已過追溯期(98年發生至今)

另外~凍結之資產只有少數金額是用我母親名義投資

其餘皆為以其他家人之名義投資(原投資金錢來源為登記在我與我妹名下的房子房貸增貸而來)

試問求償之依據為何?

律師表示:因我母親刑事已被判有罪,故應與其他被判有罪之股東及關係人對相關投資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而且民事獲判無罪部分僅為少數人之興訟,非為全數投資人,所以資產解凍後他們可能會有動作

我回問他:被判有罪的是我母親不是我們其他人,何以他們能對我們的資產有所動作?

律師表示:那些投資人都知道(沒有祕密)我們家人都是被我媽用來當作人頭帳戶使用,所以將來有可能會對解凍後分配到我們帳戶的資產採取法律動作(如強制執行or假扣押....等等)

我再回問他:那我現在可以採取甚麼動作將來避免權益受損?(比如說在法院還沒解凍前先提異議等等的?)

律師表示:現在就是低調,待資產解凍後再看情況.

~~~~~~~~~~以上為本案初步描述~~~~~~~~~~~

小弟想請教各位先進:

1.我現在與其他家人應如何確保自身權益?

2.我剛結婚,是否應與老婆辦理夫妻財產分離制,較不會影響到她

3.其他投資人真的有權利凍結或強制執行或處分(含其他法律行為)我的及我家人的分配資產嗎?另其他財產(如薪資帳戶)有可能受影響嗎?

就違反銀行法一案,本人曾經手處理紅富海、金圓、廣西南寧等吸金案,具足豐富實務經驗,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多年前的話,很有可能都已經超過二年了。

二、如果對方請求權基礎是侵權行為的話,有可能可以答辯時效消滅,如果是時效消滅的情況,只要為時效抗辯,是一毛錢都不用賠償的(除非對方有中斷時效之行為)。

三、這幾年有修法過,老公的債務老公的債權人再也不能代位老公向老婆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所以這個部分你不用過於擔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若要約談請先電話聯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楊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hirley 104-03-05 17:10

我在2月8日晚上 機車待轉區看錯紅綠燈以為是綠燈所以直行然後被左方綠燈直行機車撞上,

後來報警做筆錄後知道是自己看錯紅綠燈(闖了紅燈)

雖然我是被撞得但是我知道是我違規所以決定賠償對方機車維修費跟醫療費

對方卻獅子大開口要我賠償醫美費跟薪資精神賠償...等

雖然對方是綠燈但是那個路口限速是50 過紅綠燈路口應當在減10 =40

請問對方可以這樣獅子大開口跟我要賠償嗎?

楊律師 104-03-12 00:26

建議先向當地鄉鎮市公所 聲請對此車禍進行調解

Kimmy 104-03-04 12:16

我的男朋友在2014年12月8日到職第一天上班,職業是CNC機械加工操作員,公司說是週休二日的工作,但公司規定每月第1跟第3個星期六需上班,在到職前面試已告知薪資(月薪)約24500~25500,因星期六假日出勤就會到達25500,但公司錄取並未簽訂勞動契約,只有口頭告知,也沒有說有無試用期。

1月初領取12月份薪資薪資結構以日薪+津貼+出勤計算

上班天數12/8~31,總天數:24天,應上班日19天, 出勤18天,一天病假(半薪)

日薪$670*23.5天=15745,出勤津貼$100*18=1800,全勤1200/31*23=890,補勞退6%:161 勞健保3%: 扣472 ,總薪資18124,因覺得薪資怎麼會以日薪計算,詢問雇主為何以日薪計算,雇主回應是算月薪,薪資結構以基本日薪給員工看,2月份領1月薪資就有24500

中間上班過程,因廠內師傅已熟悉這個工作,廠內機器都是自動化,機台操作只要人員在旁按鈕,機器自動會跑開始作業,程式都是這個師傅寫的,但操作的人不會知道程式是否寫錯,由於發生多次因程式寫錯,導致東西做壞,機器損壞,都說是我男朋友的錯,因此跟老闆反應,但老闆都沒有理會,2/18~23是年假,公司全體都放假,2/24正常上班,一直到3/3號又發生因程式寫錯導致機器壞掉,馬上跟老闆反應,但老闆依就不理會,我男朋友就有告知老闆不解決此問題,他就無法繼續呆在這公司,後來老闆的媽媽就叫我男朋友去領薪水,沒有薪資袋,只有抓著錢皺皺的錢放在他手上,還推走他的手,叫他趕快離開,不要觸他們公司霉頭,我男朋友就問那薪資單呢?離職證明,她回應: 你才做多久,要什麼薪資單,說2月份只做14天,她只給了10500,說完掉頭就走,關門不讓我們進入,年假放假沒上班不算錢,她只算日薪的錢就打發我們走,照理不是應該要算月薪嗎? 傳訊息給老闆,老闆不出面處理,對於遇到這種老闆,一定還有更多人在這裡,遇到同樣的是無法解決,而且我們又不是乞丐,為什麼要用這種方式,什麼叫做觸他們霉頭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4 13: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公司已經違反勞動基準法的違法扣薪。

2、可以向各地勞工局提出申訴,要求薪資資遣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3-03 19:08

有位員工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要求退回多扣之勞健保費用(他認為超出應扣繳金額太多)

因進公司時有告知   我們公司因員工不願年底被課稅   所已針對不願被課稅的員工投保最低薪資   因投保最低薪資公司年底報稅會有報稅無法報足薪資問題   勞健保費用由員工自行負擔 公司補貼部分   (當初都有講明,他們也答應)  現在離職  卻要求我們該退回多扣的費用   公司方面應該退費用給他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4 1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勞健保的部分屬於強制規定,因此就算公司與勞工達成協議,實質上由員工負擔的部份,仍然可以向公司請求返還。

2、建議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以保障權益。

 

104-03-09 13:57

如果員工實領薪水超過投保金額    可以要求他退還嗎?

Christina 104-03-03 16:38

請問

1. 公司規定所有新進員工都必須簽約,工作未滿一年需付違約金(一個月薪資)25000元。日前老闆於全體員工面前口頭提出,調降違約金額為15000元。但目前尚未做任何書面更改。請問口頭提出違約金額調改是否具有效力?
2. 新進員工滿一個月領制服,但必須從薪資內扣除制服費用,任職滿一年即退回制服費,但若未滿一年,則制服費用不予退還。請問這樣是否違法
3. 公司一般上班時間為早上8:00至晚上20:00,但每日下班後仍得留下來打掃公司內部環境,打掃完實際下班時間延後到20:30甚至更久,但薪資內卻未包含這部分加班費,這樣是否違法

4. 如果我現在做了一個月打算離職,但公司堅持要求當時簽約時的罰款金額25000元,如果不願意支付這個金額就上法院。而當時簽約只有公司保留合約,沒有給我任何副本。我這樣是不是完全處於弱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3 17: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契約,除非有法律明文,否則不以書面為必要,至多只是舉證問題。

2、倘若費用沒有不合理(如市價3000元的衣服但是扣薪3萬等),則沒有違法問題。

3、倘若內部打掃屬於強制性的,並且影響下班時間,則必須給付加班費。

4、久任條款的部份,是有要件的,主要判斷的依據就是,公司是否給予員工福利,如獎金、教育訓練等,且違約金不可以過高,最重要的是,倘若沒有經過員工的同意,不得從薪資裡面扣除。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anna 104-03-02 09:56

(電信業工作,需攀爬電線桿以及鑽入地下道)

先生於2015/1/5上班被高壓電所傷,住院5天,公司未職災申報,也未給與住院申請單、門診醫療單以及自墊退費,僅給與一天一千的補貼,(上班日公司計算22天),一月底頻繁來電,說依勞基法規定,病假最多只有30天,詢問何時可以歸工作崗位!!先生怕會因此失去工作,故於2015/2/9回去上班。

2015/2/9上班日,因公司未申請路權,該組組長怕被檢舉會罰款,故無放置交通安全錐或任何表示以至警示,就拉電纜線穿越馬路,綠燈直行大卡車司機未注意到電纜線,路過時勾到了電纜,雖先生即時放手,但不慎被剩餘在後的電纜線拉扯,跌倒撞於地面,前額縫16針、左前臂壓傷、韌帶斷裂,(住院七天),醫生囑咐應休養半年,公司老闆聽聞此事,告知要申辦留職停薪,(也還是未申報職災,並未給與住院申請單、門診醫療單以及自墊退費)

 

請問公司是否真的可以申報留職停薪?!

 

另外先生公司申報薪資為19273,但實領均有4萬元以上(全部薪轉未領現),薪資明細上註明本薪18000,剩餘的都是獎金、全勤和補貼,是否正確,會影響日後權益嗎?!可否檢舉??

應申請職災給付,高薪低報的話,雇主有賠償責任,公司也會被勞工局罰緩,職災必要治療期間,雖無法工作,雇主必須給付薪資補償金,也有職業傷害補償金可申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可以申請職災,若有具體事證可以證明每薪實際所得薪資,則應以實得薪資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a 104-03-02 00:29

我是 債權人 (原告) 

告了被告後  小額民事判決出來後 申請假執行 

向法院申請 強制執行第三人薪資

法院叫我七天內 如果對想以什麼命令來執行 有意見的話 可以陳報上去


請問對我而言

用什麼命令比較方便我拿到錢????

拜託各位教教我

我很怕對方公司 幫助 債務人(被告) 不陪我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2 16:17

實務上常用的方式,是聲請執行法院就對方對其公司之債權予以扣押,並由您收取。

陳俐均 (陳律師) 104-03-27 14:37

聲請債務人對第三人的薪資為執行,法會會核發扣押命令,沒有異議就會依職權發移轉命令或是收取命令,基本上不用再另行陳報其他執行方式,除非債務人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當然你就要再陳報執行標的及執行方式。

joanna 104-03-01 00:27

(電信業工作,需攀爬電線桿以及鑽入地下道)

先生於2015/1/5上班被高壓電所傷,住院5天,公司未職災申報,也未給與住院申請單、門診醫療單以及自墊退費,僅給與一天一千的補貼,(上班日公司計算22天),一月底頻繁來電,說依勞基法規定,病假最多只有30天,詢問何時可以歸工作崗位!!先生怕會因此失去工作,故於2015/2/9回去上班。

2015/2/9上班日,因公司未申請路權,該組組長怕被檢舉會罰款,故無放置交通安全錐或任何表示以至警示,就拉電纜線穿越馬路,綠燈直行大卡車司機未注意到電纜線,路過時勾到了電纜,雖先生即時放手,但不慎被剩餘在後的電纜線拉扯,跌倒撞於地面,前額縫16針、左前臂壓傷、韌帶斷裂,(住院七天),醫生囑咐應休養半年,公司老闆聽聞此事,告知要申辦留職停薪,(也還是未申報職災,並未給與住院申請單、門診醫療單以及自墊退費)

 

請問公司是否真的可以申報留職停薪?!

 

另外先生公司申報薪資為19273,但實領均有4萬元以上(全部薪轉未領現),薪資明細上註明本薪18000,剩餘的都是獎金、全勤和補貼,是否正確,會影響日後權益嗎?!可否檢舉??

小楊 104-02-28 19:15

104年1月23日本人接獲公司下令清查本人收回款項帳務,該日公司即要求本人簽屬承諾書以及自白書,其中自白書當中有挪用公款字眼,本人於自白書以及承諾書上有關於金錢部分皆寫明 零元 ,接下來公司會計以及主管皆告知因日期查詢104年1月16日至104年1月23日應屬公司作業規範當中違反D+6日遲繳天數簽署一大過處分送簽,過年完後,104年2月26日公司派員前往營業據點告知我被免職處分(公司認定為D+7日)且要求立刻移交所負責帳務資料

本人告訴公司經理1月16日遇上周末1月17日以及1月18日兩天本人為休假日,如無請假手續星期六算上班但星期日為休假,公司卻於1月26日告知認定星期六星期日兩日應算在內但卻與104年1月23日出示的相關罰則上並無清楚寫明周末例假均屬違反之字眼(先前並無公告此文件),故過年後再送簽呈乙次先前並無告知更改簽呈為免職處分

試問是否違反勞基法

可否申請回復工作

如回復工作權但採取調職讓本人薪資上與先前有所落差造成本人生活不便可否要求資遣相關勞基法規定之賠償

是否有相關自救方式?

以上 懇請解惑 萬分感謝

小楊 104-02-28 19:02

104年1月23日本人接獲公司下令清查本人收回款項帳務,該日公司即要求本人簽屬承諾書以及自白書,其中自白書當中有挪用公款字眼,本人於自白書以及承諾書上有關於金錢部分皆寫明 零元 ,接下來公司會計以及主管皆告知因日期查詢104年1月16日至104年1月23日應屬公司作業規範當中違反D+6日遲繳天數簽署一大過處分送簽,過年完後,104年2月26日公司派員前往營業據點告知我被免職處分(公司認定為D+7日)且要求立刻移交所負責帳務資料

本人告訴公司經理1月16日遇上周末1月17日以及1月18日兩天本人為休假日,如無請假手續星期六算上班但星期日為休假,公司卻於1月26日告知認定星期六星期日兩日應算在內但卻與104年1月23日出示的相關罰則上並無清楚寫明周末例假均屬違反之字眼(先前並無公告此文件),故過年後再送簽呈乙次先前並無告知更改簽呈為免職處分

試問是否違反勞基法

可否申請回復工作

如回復工作權但採取調職讓本人薪資上與先前有所落差造成本人生活不便可否要求資遣相關勞基法規定之賠償

是否有相關自救方式?

以上 懇請解惑 萬分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2-28 19:31

您好!

期日的算法若最後一日為休假日,才可延至其後的上班日,因此,第六日應為1/22,若1/22非休假日,就不能延至次日。但若公司就此有明確規定,還是要以公司規定為準。另外,違反此規定是否即可開除?也可加以爭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妮妮媽媽 104-02-28 16:54

我和先生結婚近五年,婚前在先生公司擔任先生的助理,每個月領先生兩萬元薪水,後因懷孕結婚,產下孩子後工作繁忙,所以和先生雙方同意白天由我媽媽來家裡照顧小孩,一個月支付保母費兩萬元,而我因有實質為先生繼續工作一樣維持一個月兩萬元薪資小孩的開銷全部由我和娘家媽媽負擔,並沒有另外再向他拿家用,約半年前公司狀況不佳,我則沒有繼續領先生薪水,目前已到外面打工,從結婚以來婆婆一直不喜歡我,在人前人後都常批評我(有人證),所以和婆家關係並不好,多年來一直沒改善故想離婚,卻一直擔心提出離婚看不到小孩...

小孩目前已經4歲多從小由我和媽媽一手帶大,媽媽白天到我家幫我照顧,晚上我下班後自己照顧,先生長期以來除了工作外一個禮拜幾乎有3.4天在打麻將,也曾經有外遇的狀況(先生有承認但沒有留下證據)常晚歸所以平常較少和小孩有互動,因此小孩非常依賴我,對先生則是不依賴親近(如果先生抱走,小孩非得要回來我身邊的程度),但礙於先生財力和婆家財力大大勝過我和娘家,一直非常憂心我是否能順利取得監護權

不好意思文長複雜是想將目前情況敘述清楚一點,簡單來說先生這邊除了錢多對小孩並沒有什麼付出,我本身並不迷戀錢財,只想要小孩

1.另外先生車上有一本帳冊是紀錄他打麻將輸贏的金額(冊子上有打牌日期及輸贏金額)可用來證明他長年來耗費相當多的時間在牌桌上,忽略家庭,如果我擅自拿來影印留證,是否違法?

2.先生之前曾有一段婚姻,有一個兒子目前已成年,在婆家溺愛下幾乎不管教下,行為脫序,保護管束上個月才解除,這點是否能佐證婆家並不適合照顧孩童?

3.在財力弱勢下我得到監護權的機會大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8 16:55

1.另外先生車上有一本帳冊是紀錄他打麻將輸贏的金額(冊子上有打牌日期及輸贏金額)可用來證明他長年來耗費相當多的時間在牌桌上,忽略家庭,如果我擅自拿來影印留證,是否違法?不會違法,縱使有妨害秘密之可能,也可主張有阻卻違法事由。

2.先生之前曾有一段婚姻,有一個兒子目前已成年,在婆家溺愛下幾乎不管教下,行為脫序,保護管束上個月才解除,這點是否能佐證婆家並不適合照顧孩童?可以!

3.在財力弱勢下我得到監護權的機會大嗎?

再者,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8 16: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之照顧者,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亦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離婚損害賠償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孩的監護權可藉由法律來保護小孩的權益,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諮商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財力雖然是一個考量因素,但由於就小孩扶養費用您也可以向對方來請求,因此重點仍在小孩意願及家庭支援系統,您應朝此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a 104-02-26 12:22

收到法院的執行命令

內容 好像幾乎是 法院for第三人 被告公司的事情 (申請執行被告薪資

法院寄給我 我需要做什麼嗎???? (我是 原告 債權人)

==========

文中最後一點說

[債權人得於收受本命令七日內 具狀陳報 本執行命令

 若扣押有所得時,應發收取命令、移轉命令或支付轉給命令之意見

 逾期未陳報即視為無意見]

請問我可以要求法院扣被告薪資成功的話

可以請被告公司將錢轉給法院, 讓我透過法院領錢  可以這樣子嗎?

扣取薪資 是不是 一般都叫債權人去和被告公司拿

要求轉給法院再轉給債權人,機會是不是很低,我這樣陳報要求有可能同意嗎?

吳政航 (林宗儀) 104-04-07 14:53

1.通常債務人之公司會做一個分配表,分別陳報給法院與債權人(您),當然這是在債務人有多位債權人的情況下做的。

2.之後,法院會下執行命令,您也會收到,表示開始執行扣債務人的薪資,一般來說,您可以與貴公司(第三人)的出納聯絡,提供債權人(您)的帳戶,該公司的出納每月做轉帳的動作(有的出納會要求債權人收到款項後,開個收據,讓她作帳)。

以上。

阿志 104-02-25 20:21

各位律師好~ 本人目前任職日商公司工作已近滿14年從基層作業員晉升到目前的職務為副股長(已擔任5~6年)期間有調動過部門目前所任職的部門為8個多月而近日公司告知本人要再次調動其告知原因為不適任(部門主管無法提出事證)而調動後所要做的工作是到生產線上做打掃環境~本人自認工作上並無缺失而公司這樣的安排本人也表達不接受~(調職薪資不減) 請問公司這樣的動作是否已構成"惡意調職"?有無違反調動5原則? 本人是否應對公司寄"存證信函"及到勞工局申訴~而存證信函內容要如何寫比較妥當呢?本人是否可直接引用勞基法第14條第6款可不經預告終止雙方勞動契約並要求給予遣散費,預告工資,非自願離職證明的要求呢? 懇請解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形,確實有機會爭取資遣費,您可以先向勞工局進行申訴,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則應以訴訟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5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直接向勞工局申訴之,同時與公司協談資遣費用

104-02-25 18:12

在今年一月中旬的時候我跟公司提出離職,但公司一直遲遲沒給我確定答覆跟日期,所以在一月底我又再次提出表示就做到二月15日很明確的告知,事後公司也一直沒給我一個確定答覆,一直到了二月的某一天,主管把我叫去,問我真的確定要離職嗎?問我有沒有什麼辦法不離職,一直想盡任何辦法要我留下,但我很堅定的說:我很確定就做到二月15日。公司最後表示那好!那就到15日,16日回總公司辦理離職


事後公司也沒再跟我多說什麼,一直到二月15日也就是上班的最後一天,最後一個小時,主管把我叫去再問我最後一次,真的確定離職?我說我很確定了,主管就拿離職單給我填,填完就跟我說到關於二月10日公司發放年終獎金的事情,主管表示“”由於過年沒跟公司一起奮鬥,10日發放的年終獎金下個月薪資扣回此事“”。


回家想想當初發放年終的時候,也沒說到過年未參與奮鬥不給年終此事,怎麼能因為在我要離職的最後一刻才說要扣回,而且年終不就是回虧員工去年一整年的付出,怎麼能跟未參與過年混合一談,話說雖然我也才來幾個月公司可以大可不給,但不是給了又忽然說要扣回,這真的是我頭一次遇到給了年終又扣回此事,而且還是扣我的二月薪資,在最後一天最後一個小時才接受到此通知真的很差勁。


在最後一天下班前最後一分鐘我依然做好自己的本份,但沒想到最後我得到的是公司這樣待遇?

我只表示我對這件事公司處理的方式很不悅!

對於此事本人覺得非常不妥不悅覺得受委屈!

覺得這是在工作以來遇過最離譜的公司!

想問各位律師公司有權利扣回及我們薪資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5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5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run888 104-02-24 00:00

拜託麻煩幫我解答一下 前面內容 我大概看的懂 所以我就沒打出來

關於第九第十我不明白怎麼做,若沒做會怎樣?

我是債權人  

台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

受文者  我

正本 第三人 xxxx股份有限公司

主旨 禁止 債務人在說明二所示債權金額範圍內,收取如說明三所示扣押金額部分對第三人xxxx股份有限公司之每月應領之薪資債權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清償,請  查照

附註第三人速將扣押結果填寫於所附之聲明異議狀後傳真至 xxxx或郵寄至本院即可

九.債權人得於收受命令後7日具狀陳報,本執行命令若扣押有所得時,應發收取命令,移轉命令,或支付轉給命令之意見,逾期未提出視為無意見

十.債權人應提出債務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正本到院(謄本內記事欄請勿空白)

 

 


 

一、第九點係法院的例稿說明,不用理他。

二、第十點一定要做,持該份文書去戶政事務所申請債務人的最新戶籍謄本,然後寄給法院承辦股即可。

三、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四、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run888 104-02-24 10:53
回覆 江昱勳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第九點係法院的例稿說明,不用理他。

二、第十點一定要做,持該份文書去戶政事 ... (恕刪)

 感謝江律師回覆 再請教一下

我收到通知書十多天了現在去申請還來得及嗎?

因為我和債務人戶籍地不同但他通訊居住與我同一縣市

戶籍謄本要去哪個戶政事務所辦?

run888你好:

該扣押公文是執行法院依據你的聲請債務人任職的公司發扣薪命令,該公司收到命令後便不得任意給付薪資債務人,但該公司若對於執行命令有意見(例如債務人已無任職等)則得於收到公文後十日內聲明異議(強制執行法第119條)

若是期間經過後該公司未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則執行法院會另外發給債權人、債務人及該公司移轉命令,指示該公司應按期將應給付給債務人的薪資(通常為三分之一)移轉債權人,此時債權人可與該公司聯繫往後如何取款的事宜。(附帶一提,在該公司收到執行法院的移轉命令時仍有十天可以聲明異議)

以上供參

run888 104-02-24 11:08
回覆 陳仲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run888你好:

該扣押公文是執行法院依據你的聲請債務人任職的公司發扣薪命 ... (恕刪)

律師,謝謝你,後續處理說明的很詳細,讓我學到一個經驗

一、依你所提供的資料,法院並未限定期日,所以還是可以去辦,越快越好。

二、雖然與債務人不同縣市,但是僅須持該份文書至任一戶政事務所即可辦理。

三、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四、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run888 104-02-24 16:02
回覆 江昱勳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依你所提供的資料,法院並未限定期日,所以還是可以去辦,越快越好。

二、雖然 ... (恕刪)

謝謝你,我知道了

看來後續還要跑到對方公司所在縣市才拿的到錢了吧

家家 104-02-22 23:17

幫阿姨問的:阿姨在一間醫美診所做清潔工作快三年了時薪$200,工作時間是一~六早上8:00~13:00。可是雇主沒幫她保勞健保,也沒年終獎金也不供餐。除夕一樣上班也沒薪資加倍或紅包,清明節也要上班。請問阿姨這樣真的沒有勞基法可以保障她的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23 16:32

計時制仍有勞動基準法適用,若有未保勞保及國定假日上班未加倍給付工資,則都已違反勞基法規定。

一、部分工時受勞基法的保護,且亦應投保勞健保,雇主未遵守相關規定,勞工自得請求雇主給付應給付而未給付的部分。

二、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洽詢,當竭誠說明。

ca 104-02-20 14:46

收到小額民事判決 

(對方辯論未到場, 法官准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判決很快就出來了)

被告後來以沒收到通知為理由上訴

由於判決書上准我假執行

我就去申請強制執行扣他薪資

請問

1.如果開二審  是就法官判的賠償金額數字去爭論嗎?

   開二審  判決金額變動可能性大嗎

2.我已經去申請假執行強制執行 如果二審金額有變動會有影響嗎

3.一般小額民事 實務上 法官駁回被告的上訴的機會大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0 22:04

您好,須看對方之答辯內容是否有道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0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視對方之主張,委任律師具狀加以回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小額案件之上訴需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才可以(這個判決後面有寫你應該有看到才是)。

二、如果在其他案件,一審、二審、三審,越上面越難打,到三審就只是「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才會打贏,事實認定的部分原則上不能當上訴理由

三、比較一下,你就會知道小額案件的上訴有多難了,小額案件的上訴相當於一般案件上訴三審…所以你不用過於擔心。

四、應該不用查勝敗比率給你看吧,雖然我也有能力查得出來…

祝你新年快樂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Ray 104-02-18 20:07

有些人援引勞基法14條第六項主張某些契約無效。假如員工一開始從每月的薪資明細知道雇主一直沒幫他辦理勞保,那一個月後,他已經不能援引該條與這個事實主張契約無效了吧? 可是,勞基法裡有一條說雇主每個月要提撥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員工的勞退,員工能否主張雇主在上個月沒有提撥勞退(儘管事實是他從一開始就沒有替員工辦理勞保),故該契約無效?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0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主之違法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Ray你好:

雇主應提撥勞退金的問題規定在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以下

至於你的問題若是實際個案,最好是另洽律師為妥。

人間浪人 104-02-16 23:19
交通委員鑑定結果:對方肇事主因,小弟我為肇事次因 交通工具:對方摩托車,小弟我開車 傷勢:對方大腿骨粉碎骨折更換假骨,我開車所以人沒事 損失金額:對方醫藥費薪資及其他損失等等約40萬元左右,我這邊修車損失11萬元左右 目前官司進度:因對方開出的金額無法負擔導致無法合解,對方已提告過失傷害檢察官已起訴我,目前待法官開庭審理 ----------------- 日前對方告知願意降低賠償金額,以30萬元合解,但保險只願意依照單據及責任比例賠償15萬,所以我需再負擔15萬元(自己修車已負擔11萬,但因自己負債相當多,且有2個小孩要養,實在沒辦法再負擔15萬,想請問 1.如開刑事庭,雖對方是肇事主因,但傷勢算嚴重,法官所判決的刑期大概落在多久? 2.如刑事庭結束後,民事庭的部份,法官是依照單據後再依責任比例判賠償金額嗎? 3.保險公司只依照單據及責任比例賠償15萬,如法官判賠20萬,那另外5萬還是由我負責?還是保險公司會再拿5萬出來? 4.因每月需繳許多貸款,15萬的金額我無法負擔,那我車子的維修費用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 以上,請各位律師告訴我要如何做才是最好解決方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6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與對方和解,可能為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
、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或使用Line輸入帳號 Q789336 免費通話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辦理此類之實務經驗提供寶貴意見與您分享。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
    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6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與對方和解,可能為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sportbag 104-02-14 11:08

事由:前任總幹事刻意不交接,原本協商好三次交接日期都不出現,目前所知有三戶保證金6萬即筆電未繳回!因目前是由建商代管,故當初物業合約是由建商與保全公司簽約至104/1/31,總幹事方面保全公司有保責任險好像是50萬,管委會於1/26通知總幹事1/30交接,但當天並未交接!敦泰回覆此人於1/31已辦理離職!但保全公司有派人協助協調!

問題一:總幹事已在原公司辦理好離職,那總幹事責任險還有效力嗎?我們是二月初通知保全公司有此情況,要求暫停支付他一月薪資;若是責任險有效,我們可否要求保全公司先行代墊有單據金額?

問題二:管委會是針對總幹事求償,還是保全公司?保全公司說需由管委會到警局備案取得三連單,才交給他們請領保險給付?是正確嗎?

問題三:若真要委任律師處理,管委會可否要求所有花費包含律師費/裝潢保證金等費用,由保全公司所保的總幹事責任險中支付?

一、為維護社區全體區分所有權人之權益,請將事由過程詳予敘明,或將資料備齊後到本所討論,俟全盤瞭解後方能提供法律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專業經辦公寓大廈社區糾紛事務之法律實務經驗供您參考。 

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三、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 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4 20: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責任險有其理賠標的,無法任意移作他用。又,總幹事薪資應該是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給付,管委會應該無權干涉。

2、應該是基於契約關係向物業管理公司要求賠償,倘若該總幹事涉及侵占違法行為,則亦可向該總幹事請求賠償

3、您的敘述很亂,建議應該備妥相關合約書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八力球 104-02-11 15:34

您好~

我有工作上的疑問~公司庫存短少,倉儲人員須負賠償責任嗎?前提是公司並無固定的盤點制度,只有零星的盤點,最近一次完整的大盤點也已是前年底去年初的時候了(印象中這樣的盤點公司也只做了2次,我到職八年...),做過倉儲都知道有庫存而且每天貨物都在進出,固定的盤點制度是必需的,而我們公司不想關帳做徹底的盤點又一直要求庫存要準確,根本自相矛盾!!雖然曾經建議公司成立盤點制度,但最後都不了了之...另又成立一個庫存缺貨倉,並要求會計列出短少庫存的總金額,但都未經過正式的盤點及查帳!!如果公司真要倉儲人員賠償這樣合理合法嗎??如果真要賠償~以倉儲的薪資根本就賠不完...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公司能夠證明庫存確實有短少,且短少原因是您們所造成,否則要求倉儲人員負賠償責任,並不公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倘若公司無法證明原本的貨品有短少

抑或你們有任何侵占或據為己有之狀況

公司都不能向你們求償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一、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對方要要求你賠償,必須要證明你有對於倉管工作債務不履行的問題,或是證明你符合侵權行為的要件,這部分就要看對方提出什麼樣的事證來主張,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1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司不論是欲對您提出民事刑事訴訟,均需具有關證據,若無證據,即使對您提告,亦不會成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ay 104-02-10 21:21

一、背景說明

當事人為醫師,與診所簽訂2年契約,若醫師提早解約則需賠償2個月薪資

二、合約內容

1.乙方(醫師)需遵照合約工作期滿2年,乙方每周上班時段為6診,每月投保薪資XXX元,享勞健保,勞退6%,全勤XXX元,診察費XXX元,院務推廣獎勵XXX元及專業加給XXX元,薪資實報實銷,內科自費及產品獎金另計。(以上薪資加總起來與當初面試時談的薪資是一致的)

2.若乙方欲提前終止契約,或未履行本契約,需補償甲方損失,則乙方須賠償甲方2個月薪資合計新台幣XXXX元。(此處違約金也是與上述薪資加總相符)

三、爭議點

1.該診所自始未替當事人投保勞健保,亦無提撥6%勞退,103年底健保局查獲後加保健保,但仍舊沒保勞保

2.當事人上班已滿1年5個月,皆是獲得上述合約薪資加總,但104年1月份起,診所片面取消全勤、院務推廣及專業加給等薪資,診所主張該項目為"獎金"非"薪資",診所覺得該給才給,但這與我方認知的合約內容及過去一年半領得的薪資不同,且違約金計算亦是以薪資加總計算,我們認為所有金額加總才是應得薪資

四、請教

1.診所未替醫生投保勞保,而合約確有簽,我方是否可主張診所違約?

2.診所是否可以扭曲契約文字文義,片面苛扣薪資?是否已經違約?我方是否可以主張診所違約?

3.若綜合上述條件,我方是否可以提前解約並且不需負擔違約金?

麻煩專業的律師可以給我們一點意見,非常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1 2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醫生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因此僅能基於合約關係主張。

2、對方違約的部分,您可以請求損害賠償。除非合約有約定可以解約,否則無法任意解約

ca 104-02-10 16:15

法官准我假執行

我去法院申請被告薪資

想請問 因為我查被告的所得

稅捐人員說五月後才有去年103年的 現在查只有102年的

所以我就沒有查他的所得資料了

如果五月後 我拿者強制執行的債務憑證 能夠再去查他的所得嗎?

如果查到裡面有錢,(其他帳戶的利息) 我可以再強制執行他的帳戶嗎???

還是說申請一次 執行薪資 就沒辦法再增加強制執行項目了呢?

Daralis 104-02-10 15:54
事情是約在103年11月28日 早上大約8:00我和男友在一條熱鬧的三岔路,買完飲料我直接要走到對街的攤販,已經過雙黃線,此時一台機車逆(此時紅綠燈號誌並未開啟)向行駛朝我左側撞上,我就倒地了。對方是一位歐巴桑,當下歐巴桑馬上利落的牽起自己的機車並且一直對我大聲呵責妳走路不看路啊! (一直跳針)隋之離去 ,對方老公一到警察局馬上對我態度差並大聲說道:啊妳有很嚴重嗎?(又跳針三次)並且由Xxx助理 陪同,當事人沒來,隋之又不知是鄉長還里長也馬上來關心事情,接著我正在做筆錄,某某某議員打來關心,員警電話中回覆:應該大概六七千元可以解決! 所以我告她肇事逃逸過失傷害
肇事者撞了我之後馬上離去,警察說她在撞了我之後又在別的地方發生車禍,此次聽說她手腳骨折等等…可能需要住院一陣子,但家屬也沒關心,肇事者女兒只跟員警要了我的電話,直到104/1/29才與我聯絡要求出來簽和解,要我帶就醫證明收據。

我想請問該要求多少賠償?希望可以要求停薪損失跟精神賠償!但是由於我是在服飾店工作,是領現金,沒有薪資條,而我的左手只要搬重、激烈運動就會開始痛(拉傷這種很容易造成以後運動的問題,對於興趣是跳舞的人是種折磨),雖然我當下只有擦傷、左手拉傷,醫院診斷證明也只寫這樣,但是對方全家人態度都讓我很不舒服,肇事者女兒的態度也讓我很無言(說明車禍過程後,她竟然說…妳也知道嘛,老人家比較怎樣怎樣………態度跟她爸媽很像)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0 16:08

醫藥費外,工作損失部分您可請工作的店開立在職證明、薪資證明以及因傷無法工作的相關證明,此外,也可以請求慰撫金,您若是認為對方和解態度不佳,不妨可在慰撫金部分多下點功夫。

小佑 104-02-09 17:18

請問申辦夫妻財產制後,對於夫妻一方有積欠的電信費、國民年金、健保費等,是否還會影響到另一伴?如:(從另一伴的薪資扣款)。或者辦理此夫妻財產制後,夫妻雙方就不會有任何牽連?

另外,如積欠電信費:(如遠傳電信),將來所欠的費用會影響到孩子嗎?房子會被抵押嗎?

一,修法後有無辦分別財產制對外而言影響不大,例如夫在外欠債不能向妻討債。二,小孩部分目前採強制限定繼承,如果只有負債則小孩不用負責,除非他隱匿遺產或處分遺產。三,抵押的話看你與銀行怎麼談,如果妻的債夫同意擔或是同意設夫的房子抵押還是有效的。四,如果妻的討債公司來討債而夫亂簽名的話夫還是要負責的。所以簽名蓋章前請三思再三思呀。五,分別財產制後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請一併考慮。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0228717475

ca 104-02-07 21:24

假如被告被法院判要賠給我10萬元

我去稅捐機關查他的動產

他名下有存款5萬元

我可以 先申請強制執行 扣他名下的存款5萬嗎?

然後剩下的錢

可以再去申請強制執行第三人扣取薪資

扣他每個月薪資三分之一嗎?

這兩種強制執行 可以寫在同一份 聲請狀裡面嗎?

法院會接受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08 11:52

您所說的2個執行標的可以在同一聲請狀一併聲請執行。

ca 104-02-06 20:42

假如被告被法院判要賠給我10萬元

我去稅捐機關查他的動產

他名下有存款5萬元

我可以先 申請強制執行 扣他名下的存款5萬

剩下的錢

我可以再去申請強制執行第三人扣取薪資

扣他每個月薪資三分之一嗎

林智群 (klaw) 104-02-06 20:55

 同一份聲請狀裡一併聲請即可

ca 104-02-06 21:0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同一份聲請狀裡一併聲請即可

請問 書狀該用哪一種的呢

薪資的是 民事聲請強制執行狀(向第三人扣押並收取薪資

扣存款的是  民事聲請強制執行狀(一般) ㄑ==是這個嗎?

這是我去法院網站看到的範例

有規定要用哪一種書狀嗎...

跪求˙好心人幫忙解惑><..感謝...

ca 104-02-06 17:11

如果向被告強制執行第三人扣取薪資

扣取被告薪資成功的話

法院命令債務人的公司每月把錢給債權

如果債務人的公司 不遵從法院的支付命令的話

債權人有辦法自救嗎?

法院會幫忙處理嗎?

林智群 (klaw) 104-02-06 20:35

 公司否認該債務人有在那邊工作沒有薪資債權的話,

債權人要提起訴訟確認公司與債務人間薪資債權存在喔

嗶仔 104-02-06 14:11

問終止勞動契約有無合法到達暨計算平均工資之時點

請教法律諮詢家事項如下 :

某勞工為爭權益,向某保險公司訴請給付薪資資遣費等,嗣後於二審又想改以[ 確認僱傭關係 ],想請教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 [ 到達 ] 如何認定 ? 又即便 [ 到達 ] ,惟屬非法解雇,該到達是否有效力 ? 如果 [ 未受合法送達 ],那平均工資的計算時點應以何日為據 ? 對造都認定是業績結束的那天為計算基礎 ( 離3日連續曠職之最後一日間隔5日,並非3日曠職之當日或翌日 ),不以勞工知悉的那日 ( 而當事人即勞工知悉的那日距離業績結束日已間隔17日,且卻往後推就越無薪水,因雇主於業績結束日經過17日後即該公司發布公文第3日起拒絕勞工進入辦公室,故爾後勞工已無業績即無薪資 ),因為如無法確知哪一日送達,似亦有 [ 無從起計平均工資之爭 ],因對方認為平均工資以業績結束的那日往前推算6個月為4.3萬餘元,而勞工將扣薪部分回計後則為8.3萬餘元,無遲未合法送達,那平均工資該怎麼計算呢 ? 經參考民法對意思表示到達的相關規定而認為雇主的終止勞動契約之意思表示應仍未到達勞工,如此,豈非勞工僅能請求回任,而不得依民法第487條確認僱傭 ? 又是否勞工承認該終止之意思表示確實有到達,但主張曠職3日均有上班,雇主違背誠信原則非法解僱勞工作為主訴方對於請求 [ 確認僱傭關係 ] 較有利 ?
林智群 (klaw) 104-02-06 20:38

 建議把爭議事實寫清楚,

你這樣完全沒講清楚事實的問法沒有人可以回答你

shen0326 104-02-06 09:15

大家好

因家人臨時面試上另一家公司工作

需與現在公司提離職

但現在公司反彈很大

並威脅家人當初有簽合約

現在公司不同意家人離職

如果家人堅持要離開,需賠償兩個月薪資

合約書內容如下:http://i.imgur.com/xw4COU5.jpg

因聘僱日期到今年的6月(此合約一年簽一次)

因此離聘期約滿還有一段時間

但新工作不等人,須於2月底報到

想請教大家

(1)是否真的需要對方同意才能離職,否則就算違約?這樣合約部分知否已違反勞基法規定?

(2)如公司真的不同意也不願意開離職證明該怎麼處理呢?

(3)賠償問題是否合法呢?

謝謝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6 0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離職條款,雙方約定之後就會受到拘束,至多可以主張違約金過高的問題。

另外,有關於違約金的部分,亦不可以直接從薪資扣除的方式處理,此部分違反勞基法不得預扣薪資的規定。

您好:

1. 依您描述,若已經和公司簽定契約,就有義務遵行契約規定,除非家人事先根本不知道工作規則中有違反服務年限的違約金規定,或是知道後曾向公司表示不同意。

2.若明知有違約金,卻自願性離職,就必須賠償違約金,但您可向法院提出違約金過高之抗辯,並請法院「酌減」最低服務年限條款之違約金。依民法規定,若約定的違約金額過高,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因此您必須舉證證明所約定的違約金如何過高及應核減至如何程度等相關事實。

3.若您認為違約金不合法,建議不宜於離職時主動給付違約金,否則事後再追討時,會產生更多爭議。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shen0326你好:

如上二位律師所述,既然家人於任職時有與原公司達成任職期間的合意,原則上即有遵守的義務。

現因為時間緊迫,建議可請家人評估權衡利弊,向原公司提出願意賠償的範圍以及盡力協助其找尋適當的繼任者,也許可將紛爭及傷害降到最低,也是應有的職場禮貌

以上供參

ca 104-02-05 22:52

我要向被告強制執行第三人扣取薪資

書狀上面可以這樣寫嗎

拜託院方如果扣取債務薪資成功的話

可以請這筆錢被告公司轉給法院 法院在轉給我

讓我透過法院領取

 這樣子的要求可以在強制執行狀上寫嗎???

ca妳好:

如果你請求的金額高於債務人的月薪三分之一,法院原則上的程序會先發扣押命令債務人任職的公司要求扣押應發給他的薪資(通常為三分之一),如該公司收到扣押命令後十日內未表示異議,則法院會另外發給移轉命令(該公司仍得於十日內異議),將該公司按月應發給債務人之薪資三分之一移轉債權人,此時你應該聯繫該公司將移轉薪資支付予你

因此,你只需要向執行法院表示欲執行的標的是債務人對第三人公司的薪資債權並且載明該公司的名稱及地址,便於執行即可。

以上供參

另外補充,由於薪資債權是繼續性債權,也就是每月會發生及給付

因此執行法院通常會發的是移轉命令,縱使你向法院聲請發支付轉給命令,法院應還是會以移轉命令的方式處理。

JOE 104-02-05 13:25

1.101.9/25開始我再台南X相飯店當任櫃台兼服務人員,一開始說200萬以上分紅無考績制度168萬以下打9折薪資.在一切平順後.慢慢的發現經理開始動不動找我麻煩,他以前就有很多紀錄隨便亂扣獎金導致員工氣憤離職.老闆也不管事的全部交給經理,老闆只負責問這個月要扣誰錢這樣而已.而且他們2個關係是超友宜關係.(男男!?) 現在輪到我了.在2014年過年後的紅利獎金就無理由公告被剋扣,雖然之後我要回了但卻是噩夢開始,不斷的找我麻煩聯合人資主任.  他們之後公布一份公告任何人只要抓到有人在房間關門,檢舉者可得全部獎金.被抓者大過扣全部獎金. 之後分別在2014/10份的獎金也無理由扣除和12月的也是. 沒任何原因公告.在2015/1/21 我忍無可忍去詢問他,為何把我的2次獎金全扣光而加在主任身上. 經理就手打一張我10/23.24有進去房間關門睡覺訊息有監視器證據. 但之後詢問他手上完全沒有影片或任何證據證明.(我絕對沒有做) 想當然講到後面雙方火氣很大.經理覺得他拿不出任何東西可以解釋他所作正當性,於事就開始嗆我.(  經:反正我就是要扣光你接下來每個月的紅利在加一隻大過給你,我看你要做到什麼時候,不喜歡? 那就走阿沒必要留在這邊.)(而且我也跟老闆說過了我絕對不會給你任何資遣費,看你要撐到什麼時候)(我說你怎可以這麼惡劣,他說對我就是惡劣怎樣!) 於是我憤而離開櫃台,在後面房間空無一人地方,罵了幹一個字蘇發我心中不滿.  之後我就上樓做我的事情. 在20分後經理上來拿出剛手打文件.上面有老闆+經理+主任簽名.內容是除了我的虛有罪名外外加我關門太大聲和罵髒話他覺得受辱.所以2隻大過開除.之後10分鐘經理又帶了2名警方將我驅離. 聽到內容是怕我對公司財產不利.而警察也幫他們說話.說叫我快離開這地方不要在惹事生非. 有任何問題快去市政府投訴. 這真是讓我羞辱的一天. 之後聽員工說等我離開後他才把那張開除我的原因公告貼上(已前從來沒有過)更離譜是下面標住日期是1/21....





2.之後幾天前協調會開始. 已上敘內容做各自反駁. 但因為我根本沒當面罵他髒話,協調人員也覺得這個不成立. 當然經理堅持我罵幹是在污辱他. 之後經理也拿不出任何證據證明我偷懶睡覺.等等等. 協調人也對資方說這樣理由很難成立內,可是之後經理就開始往別的方向攻擊我,首先說我工作喜歡亂跑不在位子上. (我是服務人員兼櫃台 除了櫃台我還要跑來跑去幫滿足客人各種需要)我對房務們西餐們多兇辱罵她們(完全沒有). 我多懶惰.  西餐們說我怎樣....(完全沒有,西餐那3人都是支持經理派)房務們說我怎樣...投訴我怎樣...大家說我怎樣....極度抹黑我.  還有員工守則(那本是20年前東西,現在沒有人在開始工作時候會拿到這東西) 說裡面某條某條條文大過扣我錢合情合理.  當然最後我們雙方各自一詞,協調人也說不管怎樣我沒直接證據證明我犯什麼大過錯 導致要扣獎金+開除,所以他友提醒資方給我公告薪資資遣費是合理的喔.獎金也是. 當然資方堅持我有問題.最後協調不成功. 資方還在現場說他不會給我資遣費的. 當然最後我說那就等存證信函了.


其實飯店裡面大家也在關注我們這場戰爭. 如果我贏了至少對他們未來有一點點保障,不會讓這經理任意妄為. 其實很多人挺我的也不願意去幫經理說話或者證明. 但也是有經理派狗腿的人可能會幫他做偽證.  目前得知經理開始手打草稿,滿滿我罪狀要讓大家簽名來證明我是有問題的.這樣將來在法院上對我來說會很吃虧嗎.... 但換個想法到時候一個個打臉 , 敢做偽證的可能得面對自己的刑法了...


林殷竹 (cathy31) 104-02-05 16:44

Dear Joe,

感覺到你的滿腹委屈和憤怒了,建議您可以朝違反勞基法違法解僱方向處理,若還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0910307301林殷竹律師

JOE 104-02-05 17:12
回覆 cathy31 的發言內容:

Dear Joe,

感覺到你的滿腹委屈和憤怒了,建議您可以朝違反勞基法違法解 ... (恕刪)

已經寄存證信函嚕! 等7天後去提告.   雖然我知道他開始在努力做偽證

反正清者自清了ˊ.ˋ  對方真的是惡劣到極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也應蒐集相關事證,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endy 104-02-05 12:30

Dear 律師您好:
    想請教,之前因騎車紅燈汽車撞,現想提民事訴訟,但不知工作賠償部份該如何提供證明(已無薪資單),是否可請公司開立
1、薪資證明及請假證明?
2、如可開立,請問那些資料是必需揭露?
3、求償計算公式是否可以((月薪/30天)*請假天數)?
以上,感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05 13:27

您可請公司出具在職證明、薪資證明、請假證明,並搭配診斷證明書,以證明您確實因傷請假導致工作損失。揭露事項主要是請假日數以及薪資。又,您的3算法應無疑義。

阿峰 104-02-05 12:13

二年前因親戚介紹,辭掉正職工作去幫忙開發平板的程式。

當初雙方說好,對方會支付我原本工作薪資(每個月),以及有需要外包工作費用(美工、租用虛擬主機...),但是後來對於開發時程有爭議,加上一直沒有履行支付我每個月薪資的問題,對方就表示要中止合作。

結果過了快二年,現在對方又找了另一位開發人員要接手之前的工作,我也交付程式給對方,但是原先租用的主機已經停掉了,所以對方現在說要告我詐欺

請教三個問題: 1.當初和對方約定的事項均沒有書面證據,唯有對方匯款給我的證明,及我這邊申請主機的收據及時間,這樣可以以詐欺成案嗎? 2.前幾天偵查隊來電2次(今天裝了whoscall才知道對方身份)沒有接到,我需要主動聯繫嗎? 3.如果需要製作筆錄,可以要求在我居住地(我住台北,對方在宜蘭)執行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5 1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對方有您施用詐術之證據,否則似無法構成詐欺犯罪之,您可請求警方至您戶籍地詢問之,並可於警詢前,委任律師陪同,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應答之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可朝向單純民事糾紛來辯護,行為不構成刑法上之詐術,主觀上也無詐欺犯意,但對方既然已經提告,案子之後匯進地檢署偵查,可要求在臺北警局代為對你製作筆錄,並委由律師陪同,避免遭警察誘導或壓迫,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建議委請專業律師陪同赴警察局製作筆錄避免遭受警察誘導或壓迫式問話,如需協助,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聯繫,本所當以專業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5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對方有您施用詐術之證據,否則似無法構成詐欺犯罪之,您可請求警方至您戶籍地詢問之,並可於警詢前,委任律師陪同,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應答之方向。

pingu 104-02-05 10:54

我收到一封email,內容略為:

「為配合作業,請各位收集資料,並請於某某日將資料交給xxx,為配合資料蒐集順利,若遲交的人就延遲發放薪資一個月」

收到後很擔心不照著做會領不到薪水,但是該作業又不是規定的工作事項,且恐涉及違反個資法。

請問這樣有構成恐嚇嗎?可以提起民事求償嗎?

可能涉及強制罪,但要再詳細了解具體事實才能確定

pingu 104-02-05 11:01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能涉及強制罪,但要再詳細了解具體事實才能確定

律師您好,

這封信是學校的行政人員寄給所有擔任課程助教的學生,請助教幫忙蒐集修課同學的考卷、作業資料(在沒有經過修課同學同意下)。每學期都會收到這封通知信,但只有這學期以「延後發放薪水」來威脅助教。收到之後心裡很不舒服,但又不敢不配合。

只是已經過了刑事半年追訴期,所以想知道能否提起民事求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個不會構成犯罪

因為這是收集資料的手段

但是這會違反勞基法

如果真的遲發可以去檢舉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pingu 104-02-05 15:23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nbs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答,

剛剛打電話詢問勞動局,但學生在學校中的工讀似乎不受勞基法的保護。

請問這種狀況要如何處理呢?還是學生只能默默的忍氣吞聲被欺負?

向學校申訴了但學校也不受理...

ca 104-02-04 00:20

請問 我要向被告 強制執行 向第三人扣取薪資

請問 強制執行狀上 我可以要求 希望被告的公司把錢扣給法院

讓我透過法院每月去領被告被扣的賠款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4 11: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院核發支付命令時,會同時問債權人取償的方式。

2、您可以陳報法院希望以支付轉給的方式處理(也就是法院先收,再向法院索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ay 104-02-02 20:43
律師你好,我在103年11月24日被資遣,在同年11月28日寄出存證信函 函內告知公司遣散費細項,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予本人申請失業補助, 若有影響本人權益時該失業補助金由公司支付,在資方收到函件時,及日後 並未對內文提出議異 12月18日向就業中間申請失業補助,在104年1月12日收到勞工保險局 來函告知離職公司在103年1月至11月欠繳保費,暫行拒絕給付補助金 我留有103年1月至11月的薪資明細影本,蓋有公司的大小章,以茲證明 在職時公司每月按月從薪資扣除保險費用後才予於實際薪資, 104年1月23日逕向勞工局申訴調解,1 月30日調解當天資方未出席開 會,調解員當日致電給資方,資方才口頭告知已補繳保費,資方影響申請 補助在先,請問在開立第二次調解時出示存證信函時可確切要求資方 給付我六個月的失業補助
ca 104-02-02 15:52

請問向法院 強制執行被告薪資

法院會怎樣讓 債權人 拿到錢呢?

有可能會叫 債權人原告 自己去被告的公司要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2-02 22:58

您好!

法院可能發出收取命令或移轉命令,債權人即可直接向公司收取扣押薪水;法院也可能發出支付轉給命令,由公司扣押薪水後交給法院,再由法院轉給債權人;究竟採哪種方式,債權人可以事先向法院表示意見。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2 23:03

您好,可以針對債務薪資部分申請強制執行。

ca 104-02-01 22:43

請問
我的被告
之前就因為其他案子被強制執行中
被法院強制執行三分之一薪水
目前還是持續被扣三分之一

現在
如果又因為和我的案子
我要對他執行強制執行,向第三人扣取薪資
還能再執行扣他三分之一嗎?

 


如果被告薪水三萬
我能扣到一萬嗎?
還是他三分之一只能被扣一次? 我方要和之前的債權人平分? 或按照比例分?

如果是按照比例,是法院會告知被告的公司比例如何分配,

被告公司照法院給的比例分這樣子嗎?


跪求好心人解惑><~
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2-02 08:16

您好!

債務人的薪水只會被扣1/3,如果有多數債權聲請執行,債權人只能就扣得的1/3依比例分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a 104-02-01 20:28

我們家是原告

被告之間的 刑事附帶民事官司 判決出來了

判決正本上面說 被告賠償我們X萬元

過些日子要去申請強制執行扣他的薪資

有些問題想請教

1.請問我方知道被告在哪邊上班 要申請 強制執行他的薪資

書狀該怎麼寫呢? 該準備哪些資料? 該去法院那裡送資料呢?


2.被告上班的地點 我們3個月前還確定他在那邊上班

如果我申請強制執行被告薪資,他剛好離職了,無法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失敗,法院會通知我們原告嗎?

強制執行薪資失敗後,還能換方式.強制執行他的財產嗎?

3.請問如果強制執行成功 法院會通知我們原告嗎?

強制執行成功的話

會用什麼方式把錢讓原告拿到呢?

跪求好心人幫忙!

陳錦昇 (陳律師) 104-02-01 20:56

1.在書狀內載明公司名稱,及表示要扣薪資、獎金等,向法院遞狀。

2.如果被告離職,一般公司會向法院陳報,法院會將公司陳報的情形通知你。

3.如果你知道被告有其他財產或在何處工作,可以就該部分聲請強制執行。

4.如果有扣到薪資,一般法院會通知公司將扣到的錢給付給你,並通知你向公司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