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建村 101-07-11 19:53
初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28條

我目前已滿20歲

因為一時糊塗 不懂法律

所以不小心散撥了~未成年色情影片~放在無名上被網友檢舉

我已經給警察局做完筆錄了!

問題1. 請問檢方那裡約多久會有公文下來給我?

問題2. 這第28條刑罰~判最輕的話是會怎麼裁決呢?

問題3. 這第28條刑罰~判重的畫會怎樣裁決呢?

問題4. 我會被判決坐牢三年嗎?

問題5. 我會被罰錢嗎?

問題6. 我家境不好!若要罰錢也沒錢可以罰~請問該怎辦呢?一定會罰錢嗎?

問題7. 假如過幾天檢方那裡有公文下來~要我去法院的話~我該如何辯解才能取得檢方的諒解呢?

問題8. 請問我7月9日去警察局做完筆錄了~檢方那裡最快多久有公文下來?

問題9. 檢方那裡一定會發公文下來嗎?會有可能不被起訴嗎? 問題10. 我是去年10月被檢舉,今年7月9日才被警察抓去問話筆錄,請問我有可能被檢方起訴嗎?

好焦慮~誰懂這方面知識的請盡快回答我!
提供一則判決主文供你參考:○○○犯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行為之影片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 刑貳年。未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沒收。歡迎您備妥資料,來電預約,楊俊鑫律師會親自與您討論如何保障您的權益。 熱線:02-28717475 0928967948 所址: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一 為不懂法律的您分憂解愁;為沒時間跑法院的您跑腿; 為不公不道的事不屈不撓;是楊俊鑫律師秉持的理念。
阿廷 101-07-10 23:39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我的案件是因為大約前年4月份我的朋友大約7.8人去高雄海洋之星(星光碼頭)打人砸車,監視器拍到其中幾個人的車牌,有兩個人在前年年底的時候已經判完賠錢了事,但其中一台車車主姓名是我,我幫一名女性朋友辦分期付款的,結果我被請去做筆錄(當時作筆錄的時候已經過很久了)事情我也不太清楚,警方問我的時候因為過蠻久了所以我很模糊,當時筆錄作玩的時候我也有請警方幫我調查之有利的證據,可是就在今年卻傳我出庭,並把我列為被告,因為對方說我是車主,所以硬說我有去,也請人作證說我有在場,可是當時我事實真的並沒有去,我也有一位女性友人可以幫我證明,但她未滿18,現在才17歲請問可以出庭作證嗎?因為她當天晚上睡我家,我想請問我該怎麼做?

當時的監視器警方說兩個月就清除了,所以好像沒有其他的監視器畫面!

7/18就要開庭了,我不知道該怎麼辦,請律師大大們幫忙我好嗎?

拜託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7-11 00:05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依據無罪推定原則,犯罪事實必須依證據認定之,沒有證據的話不得認定犯罪事實。法院要下有罪判決必須要有確實證據。由於滿16歲者是可以出庭具結作證的,所以可以請她為您做出不在場證明,交代您在案發時間的去向。對於檢方及告訴人的指控,您應該盡量找出違誤之處加以反駁。例如當時車輛是由他人使用(比如說您是幫誰辦貸款,是幫誰登記,誰在使用),縱使車輛在現場仍不代表車主就在現場;以及詰問證人在案發時是否真的有看到您在場進行犯罪等細節,以推翻對方的證言。

(參照刑事訴訟法第154、18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帆 101-07-09 19:28
我是在騎車時 我的金融卡放在口袋 沒錯的話應該是騎車飛走了 但是我的金融卡上面有貼密碼,因為怕忘記 就在剛剛我想要找的時候發現不見了 我才打給客服人員說要辦掛失 後來客服人員跟我說 你的帳戶便成了警示帳戶 介意您趕快去備案 我到警局後 警察幫我查後 已經有四人受騙 我也做完筆錄 但是我完全不知情 說會把我的筆錄送去法庭 這樣的話結果會是怎麼樣呢?! 會變成我賠錢,或者是變成我有罪嗎?
您好, 這種情形很有可能會被認為是幫助詐欺。但若您可以證明是遺失,並提出掛失證明,檢察官也無法證明您是賣帳戶的話仍有空間爭取。
阿旻 101-07-08 19:09

內容很多可能要麻煩耐心的看
因為想讓您更清楚知道事情經過!!感謝><

昨天在某個學校打球3對3
在某個場連贏,
之後上來一隊被我們打輸的又上來的時候
可能是因為打球過程中前面就有肢體接觸
後來我在單打的時候對方個子比我矮小,
在我碰撞第二下的時候他是手揮上來,
打到我的嘴巴和眼睛〈眼睛沒甚麼事,但隱形眼鏡被打掉〉,
之後因為這是犯規,在洗球的時候,對方也沒道歉還擺出一種很XX臉~
這時候我火氣就上來了!!我就正對著他,用我的手背順勢一揮打他眼睛,
這時候所有人把我們拉開,他的眼睛變得紅腫,
之後就在吵架, 他說我先拐他,不過我也說他先用力推我,不停得在吵!
然後我的朋友也過來勸和解,當下我不想先低頭道歉,直到朋友一直勸說之下,
我決定先低頭道歉,他也跟著有低頭道歉,結果事後他跟朋友又跑來找我,
說要我家的電話手機,說他眼睛有甚麼後遺症的話,要我賠償醫藥費
如果只是普通的傷就沒甚麼他會自己出錢解決!!!!!
我整個傻掉,剛剛不是都和解了??他就說是球場上的和解,私底下還沒有,
之後意見不和,我們直接到醫院去驗傷,在門口說醫藥費怎麼付,他直接就說當然是我付,我堅持不付因為我也要驗傷
不過驗傷因為那間醫院不算大醫院,
沒有儀器可以知道他眼睛的傷勢是如何,所以那邊醫院介意到亞東醫院,
之後還是瞧不容,就直接去警察局備案了!!
對方帶著一個根本不在現場的朋友進來,我則是一個人進去,
再警察問話的過程中,他的朋友比我的問題還多,他還跟警察說他沒有打我,甚至我只是用手背揮他而已,他直接跟警察說我是有拳頭打他,我想說算了...
這樣吵下去會麻煩到警察,做完筆錄各自回家。
不過我也先去醫院驗傷以免對我不利。
事情經過大概是這樣!!
原本不想鬧到警局,所以我先道歉,不過對方態度惡劣加上他的2個朋友不斷的在旁邊煽火點火,我實在很無言...
他那種傷到警察局已經消紅腫很多了!大不了在2天就能好的跟正常一樣!!

我想問的是
1.在打球過程中的肢體接觸就不算傷害嗎?這件事情我的錯真的比較大嗎??
2.如果真的到了法院變成互毆的機率大嗎?如果是互毆會有怎樣的罰責呢??
3.如果驗傷是隔1.2天在去驗的話有用嗎??〈對方打算這樣〉
4.如果只是在警察局讓警察作見證加上蓋手印簽名和解的話這樣有效嗎??
〈因為我才19歲還未滿20歲〉我不想讓爸媽在煩惱了!!
5.如果對方堅持驗傷費也要我付我該付嗎?〈因為我驗傷也花400,加上被打掉的隱形眼鏡又花錢要去買〉
6.這件事情我該主動聯絡對方嗎?還是放著不管就好??〈我們是同時一起備案〉

 

阿旻,你好:

1.在打球過程中的肢體接觸就不算傷害嗎?這件事情我的錯真的比較大嗎? Ans:通常打球時傷害到對方,在刑法上不會認為是傷害
2.如果真的到了法院變成互毆的機率大嗎?如果是互毆會有怎樣的罰責呢? Ans:如果對方眼睛沒有失明或視力重大減損,普通傷害罪都是可以和解的。
3.如果驗傷是隔1.2天在去驗的話有用嗎??〈對方打算這樣〉 Ans:對方可能想看看後續傷勢如何,假使他的傷勢一~二天後有好轉,你的責任也可以減輕。
4.如果只是在警察局讓警察作見證加上蓋手印簽名和解的話這樣有效嗎? Ans:你未滿二十歲,和解契約必須法定代理人承認才能生效。
5.如果對方堅持驗傷費也要我付我該付嗎?〈因為我驗傷也花400,加上被打掉的隱形眼鏡又花錢要去買〉 Ans:如果你要展現和解的誠意,不妨就替對方負擔驗傷費。
6.這件事情我該主動聯絡對方嗎?還是放著不管就好??〈我們是同時一起備案〉 Ans:如果你要展現和解的誠意,不妨主動聯絡對方,適時表示關心。

如有疑問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聯繫,謝謝!!

1.在運動活動中發生合理的肢體接觸,基本上不會構成傷害罪;但如果對方是故意或是欠缺注意義務而過失導致他人受傷,仍可能成立普通傷害罪或是過失傷害罪。但是不論對方是否有成立傷害罪,仍不能因此出手傷害對方。由於您的行為係出於故意,可能構成普通傷害罪。

2.依您的敘述,您是在已經受傷後才出手的,原則上不成立正當防衛,所以並不會因為對方先進行傷害而使您無罪。另外所謂的互毆,基本上就是雙方均成立普通傷害罪。

3.驗傷單可作為受到傷害證據,凡是能驗出傷害結果且證明傷害是對方所造成,原則上驗傷單都是有效的。不過一般的小傷,是應該要盡快進行驗傷的,拖太久時間才驗傷的話,會比較難證明傷害結果以及因果關係。

4.就民事和解契約部分,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必須經法定代理人事前允許或是事後承認,才會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或是承認,和解契約的效力原則上是未定的。但如果您即將屆滿20歲,其實還是可以請您父母出面,或者可以在成年後承認本和解契約,使契約發生效力。

5.和解內容是由雙方協議的,並不一定是完全按照法律約定的,所以驗傷費用由何人支出可由雙方協調。若依法而論,如果對方的傷害是因為您造成的,您應該要負擔對方因傷而支出的驗傷費用。但因您也受傷,還是可以向對方請求相關損失費用

6.是否要再連絡對方,您可以依據雙方和解的情形以及對方是否有可能提告傷害罪作判斷。普通傷害罪和過失傷害罪均屬於告訴乃論罪,應於事發後6個月內提起告訴,如果超過期限的話,法院就不會受理案件。另外要提醒的是,刑事犯罪的被害人若未滿20歲的話,法定代理人仍然可以自行獨立提起告訴,並不受雙方當事人和解之拘束,所以您和未成年和解的話,並不代表絕對不會被告

(參照刑法第277、284、287條;民法第79、81條;刑事訴訟法第233、23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進仔 101-07-08 16:40
你好!! 我禮拜五晚上有去做筆錄了,原本要通知你可是六點過後了,怕你們在休息了 我去做筆錄 ˋˋ我是依妨害性自主罪來做筆錄 他也有叫我用口疫DNA 這是什麼東西? 女方有坦承是自願要玩 也坦承是自己相約要玩的 可是他沒坦承是願意被性的 像這樣該如何?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7-09 17:33
一、原則上應該是那個女生有去採集體液殘留,所以要取你的DNA,以證明雙方確實有發生性關係。二、這種案件一定是各說各話,還是要看客觀證據,就是我之前回答你的東西。三、請問傳你去的是哪個分局?
賴小龜 101-07-08 10:30

請問一下,我前幾天發生交通事故,大小腿二度燙傷,當時有報案作筆錄但只有去診所就醫,後來去申請驗傷單才發現必須大醫院才能開驗傷單,診所只能開診斷證明書,假使最後要訴訟只有診斷證明書可行嗎?(車禍過程有監視器拍下即拍照受傷部位),或事發幾天候我再去醫院補開驗傷單有用嗎?

1.不管是診斷證明書或驗傷單都可以作為訴訟證據使用 2.如果對方有疑問就聲請發函給醫師或請醫師作證都可以 3.並非只有大醫院所開立的驗傷單才有效力

義兒 101-07-06 18:04
因為公訴必須偵查.在告訴方不追究的情況下 請問如果告訴雙方都無法拿出相關證據....就是無證人.無檢體下 單憑雙方筆錄.檢察官會如何審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必須先確認一下,對方是否已滿16歲,當然既然已經開啟偵查,就必須小心應對,雖然依您所述似無其他證據,但基於偵查不公開,您也很難知道檢察官手上握有何證據,所以仍應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陳北鼻 101-07-06 12:52

母親於3/23要載父親去醫院時,被一台小客車左轉時迎面撞上!
肋骨斷4根並有內出血!在加護病房跟普通病房共住了10天後出院!
警方是有到現場做筆錄,是對方錯!因為媽媽是規矩停在停車格內!是對方左轉
沒有注意到我媽(她說她沒看到)!
7/3我媽跟對方第一次談和解(上調解委員會調解),我們這方有大約算一下要求償的金額(包含這段時間醫藥費、我爸住安養院的費用以及工作損失還有精神賠償等等)大約是60萬元,結果今天對方居然說她只願拿5萬元出來!說什麼她有小孩要養啊老公沒工作什麼的!還擺明嗆我母親說要告你就去告我媽簡直氣炸了!那我們現在下一步該怎麼做?第二次協商是七月底!如果對方這種無賴態度還是就該不參與第二次和解直接上法院告她呢??但是請律師是不是都很貴??這種案件有比較請律師嗎?還是請律師寫訴狀我們自己跑法院就好!目前知道請律師打官司價碼好像要6萬元跑不掉!?我們家經濟狀況不佳!會有免費的律師幫忙打官司嗎?如果走法院我們比較有機會讓對方拿出錢嗎?開庭會是只有一次還是要跑很多趟法院呢?遇到這種無賴真的讓我們好生氣!

ps~如果對方工作沒有薪轉我們是不是就無法強制從她的薪水扣除賠償我們呢?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bingo 101-07-06 10:25

我在今年二月底因販賣kitty 迪斯尼圖案手機殼而被保智大隊抓(無前科)

於今天首次收到傳票命令我7/12要去法院

請問我7/12去法院要如何應對才能比較有利於自己呢

當初錄筆錄的時候,警察跟我說若我態度良好有悔過之心,檢察官不一定會起訴我

我該如何是好呢

 通常這種案件大多是要你繳交一筆錢給國庫,然後檢察官會給你一個緩起訴的處分。

小玉 101-07-06 01:14

你好

我因找工作,將提款卡及密碼交給對方,結果被拿去當人頭戶,收到銀行通知才知道,因為帳戶裡沒存款,所以沒掛失也沒戒心,做完筆錄共有六個受害者轉入我二個帳戶,也都被領出,快開庭了,請問我該怎麼辦,存摺都還在身上,就是提款卡交給對方,不是賣帳戶,也沒有收到對方任何一塊錢,我該和那六位被害人和解嗎?開庭時我要如何做?

感謝

小玉 101-07-06 02:01

 我補充一下,我找打工是在網上找的,有用即時通聊過工作內容,也將內容抓下來給警方作筆綠時一併附上了,但後來電腦壞了重灌後資料不在,只剩那一份給警方的筆錄,我爬文了,也知道被判幫助詐欺機會很大,我還有需要和解嗎?沒錢啊!!!!!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7-07 01:34

一、沒錯,你有很大的機率被判幫助詐欺和解的話,法院可能會給緩刑。沒有和解的話,原則上也不會判超過六個月。所以建議你,如果被害人被騙金額或和解金額與可能需繳交之易科罰金(一天一千,六個月就是十八萬)差距不大時,應該與被害人和解,因為與其繳給國家、有個前科、還有日後被求償的風險,還不如拿來和解,這樣既可以爭取緩刑緩刑期滿不會有前科,也不會再被求償。二、以上,謹供參考!

小玉 101-07-07 02:07

 謝謝二位的回答...讓我更確定開庭該怎麼辦了

這真是個好地方...好險我找到這裡

 

小瑜 101-07-20 14:45
回覆 黃毓棋 的發言內容:

一、沒錯,你有很大的機率被判幫助詐欺和解的話,法院可能會給緩刑。沒有和解的話,原則上也不會判 ... (恕刪)

 請問律師,我也有類似的問題,那和解時,是不是需要有懂法律的人在場,

要不然我們根本不懂,到時候又被誤解,是不是更麻煩?

維尼 101-09-04 11:31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相對論 101-07-05 12:39

昨天收到法院寄來的傳票.上面寫: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證人傳票.

致股101年度偵緝字第1377號.(開庭進度查詢777357).偵查庭/詢問室.

請問被告我不認識.也沒去做過筆錄.昨天打電話去問.他說這是毒品案.

毒品案還需要證人嗎?.還是這種情形會變甚麼樣的狀況??上面那開庭進度能查到甚麼嗎?跟一班不是只會寫偵查庭而已.這次怎麼多ㄋ詢問室.謝謝

蔡明哲 (阿哲) 101-07-05 18:28

 不一定要認識被告才會被當作證人證人只要就自己親見親聞據實陳述即可,如果不知道或沒印象,就據實回答即可,不需硬撐,證人不能說謊,否則可能會有偽證的問題,被告則是可以說謊

*雙娃娃* 101-07-04 17:00

我有位朋友是成年了,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對方今年要年滿15,
但他本身有酒駕前科....目前是不是在緩刑中我不確定。
對方其實是個滿嚴重的精神病病患...
但兩人算是出於你情我願的~
事情剛開始對方母親早就知道了,

大約是去年九月是第一次,對方母親只有反彈,並無威脅提告取財

但男生懷疑其實對方的母親"可能"也有精神疾病問題
外加身體似乎有傳染病(愛滋),然後她母親的男友也有黑道背景....
大概是今年三月多吧,因為我跟男生有過節,爆料給女生知道說,他與她發生關係

有刑責問題,接著對方開始揚言要提告

而且陸陸續續的開始取財,像是替女孩子辦手機、要證件之類~

(手機這件事情是成了,有對方媽媽的簽名與他的簽名)
然後也是大概三月多四月左右

他又被推倒,但好像也沒有直接證據說是他們發生關係

畢竟這件事情到了六月了,女方沒有拿出任何證據
女方家長不與女生同住歐!!!然後大概五月初有社工出現,
是女方母親找來的,似乎還對於他的所作所為有所添加誇大~

 像是說,男生還有與另外很多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等等之類的,

由於女生是慣性自殘的精神病病患,之前就有這樣了,

情緒起伏很大,所以好像有什麼不如意
他就會挺喜歡拿美工刀劃自己,連帶男生要阻止,也被他傷害
法律上有遺棄罪,所以如果男方對於女生棄之於不顧,好像也是有罪...

但也如此,所以無法脫離,也因為這樣不堪其擾...

這件事情沒有直接證據,只有單憑女孩子那邊的所有說詞,算可以定死證據嗎?

而且網路上他們有聊天錄音等等有談到發生關係,那這能算證據嗎?
而且他們三月多再度發生關係的時候,女生方面確確實實知道說,
與男方發生關係,男方會有刑責問題~所以這到底怎解決呢~?
女方方面是可以完完全全坦護男方,但由於情緒的問題,
不知道如果上了法庭之前發生什麼小事,影響她的情緒,會不會讓女生改口供~不袒護他
另外對方母親是有對他提告另外一件事情,就是對於女生的妹妹有性騷擾,就是妨礙性自主,發生時間約莫是四、五月中旬~,六月提告筆錄,但目前還沒上法庭傳喚


總整理:

問題一:請問法律上女方的精神病史這樣,算不算情緒行為反覆,在法庭上的說詞認可的可能性低?

問題二:我"懷疑"對方取財來意非常明顯~所以對方父母這樣子,算不算利用未成年子女取財,我記得是有這一條罪的吧?

問題三:女生方面我想我確定沒有任何那男生的相關證據,了不起就是通聯紀綠、

網路上的談話之類等等~

問題四:怎樣子對男方有利呢?要蒐集怎樣的證據,才可以讓男生無罪或是不要到

坐牢~

問題五:女方後續知道這是有罪的....會不會變成刻意引誘犯罪?~或是能夠證明些什麼呢?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雙娃娃* 101-07-05 11:43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雙娃娃* 101-07-04 16:32

我有位朋友,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對方今年要年滿15,

但有酒駕前科....目前是不是在緩刑中我不確定。

對方其實是個滿嚴重的精神病病患...

但兩人算是出於你情我願的~

事情剛開始對方母親早就知道了,

大約是去年九月是第一次,對方母親只有反彈,並無威脅提告取財

但男生懷疑其實對方的母親"可能"也有精神疾病問題

外加身體似乎有傳染病(愛滋),然後她母親的男友也有黑道背景....

大概是今年三月多吧,因為我跟男生有過節,爆料給女生知道說,他與她發生關

係,有刑責問題,接著對方開始揚言要提告

而且陸陸續續的開始取財,像是替女孩子辦手機、要證件之類~

(手機這件事情是成了)

然後也是大概三月多四月左右

他又被推倒,但好像也沒有直接證據說是他們發生關係

畢竟這件事情到了六月了,女方沒有拿出任何證據

女方家長不與女生同住歐!!!然後大概五月初有社工出現,

是女方母親找來的,似乎還對於他的所作所為有所添加誇大~

像是說,男生還有與另外很多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等等之類的,

由於女生是慣性自殘的精神病病患,情緒起伏很大,所以好像有什麼不如意

他就會挺喜歡拿美工刀劃自己,連帶男生要阻止,也被他傷害

法律上有遺棄罪,所以如果男方對於女生棄之於不顧,好像也是有罪...

所以才會到至今,沒有辦法脫離~所以我想問~~~

這件事情沒有直接證據,只有單憑女孩子那邊的所有說詞,算可以定死證據嗎?

而且網路上他們有聊天錄音等等有談到發生關係,那這能算證據嗎?

而且他們三月多再度發生關係的時候,女生方面確確實實知道說,

與男方發生關係,男方會有刑責問題~所以這到底怎解決呢~?

女方方面是可以完完全全坦護男方,但由於情緒的問題,

我也不知道如果上了法庭之前發生什麼小事,會不會讓女生改口供~

另外對方母親是有對她提告另外一件事情,就是對於女生的妹妹有性騷擾

就是妨礙性自主,這件事情已經作筆錄了,但目前我記得是沒有上法庭傳喚,

發生時間約莫是六月中旬~


請各位律師或是有法律工作經驗者,請回答~~

總整理:
問題一:請問法律上女方的精神病史這樣,算不算情緒行為反覆,在法庭上的說詞認可的可能性低?

問題二:我"懷疑"對方取財來意非常明顯~所以對方父母這樣子,算不算利用未成年子女取財,我記得是有這一條罪的吧?

問題三:女生方面我想我確定沒有任何那男生的相關證據,了不起就是通聯紀綠、
網路上的談話之類等等~

問題四:怎樣子對男方有利呢?要蒐集怎樣的證據,才可以讓男生無罪或是不要到
坐牢~

問題五:女方後續知道這是有罪的....會不會變成刻意引誘犯罪?~或是能夠證明些什麼呢?

唉官司難斷 101-07-04 16:54
回覆 *雙娃娃* 的發言內容:

 基本上那個人應該就是你吧  我是覺得 犯錯了就該面對 不管今天是否你情我願 因為對方未滿十八歲還好有滿十四歲不然罪更重  但是我認為若是可以盡快和解的話 快一點吧 不然就沒有機會了唷最少三年以上還要強制工作 PS 真是不是你本人犯的話 那麼你也很重視朋友幫助朋友阿 因為沒有你的事情你義務幫忙處理  真是好朋友唷  哈哈哈  !!!!!!!!!!!!疑點問號        最後希望快點處理此事情吧 快找律師吧 或是親自到對方的家裡談和解吧 最好有第三者ㄚ這樣子可以保護你 你也可以錄音起來談論過程中 確保你自己的利益    不管是否你情我願的 就算強上 也要快去談  一但到法院的話 就沒有救了  基本上你有聽過男生告女生強姦的嗎  哈哈哈

*雙娃娃* 101-07-04 17:18
回覆 唉官司難斷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雙娃娃*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不是我...但我跟這人有淵源就是了辣ˇˇ"今天他被威脅提告,算我有分,這事情吵很久,我也是陪著這件事情走過來的人,可以和解,可是和解之後又提告呢ˇˇ?和解我知道有一條法條可以和解不被判刑~可是他本身有酒駕前科耶~....而且對方取財來意非常明顯ㄋㄟ?

唉官司難斷 101-07-04 17:24
回覆 *雙娃娃*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唉官司難斷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先求和解在說吧  如果對方其目的要的是錢 那很好解決 和解部份要請教律師吧 若是走別的路線也是可以解決的 指示游走法律邊緣 而且你是不可以出面的當作沒這回事情吧  哈哈哈

若是想知道快速解決此事的話 在寫信箱吧 我會回你的    法律是保護犯人的 記住 私刑或許也不錯ㄚ   只是沒立法ㄚ

*雙娃娃* 101-07-04 17:38
回覆 唉官司難斷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雙娃娃*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蛤,信箱來信,我沒有看到你的信箱ˇˇ....,拿來拿來,我想聽聽你的快速解決方案~

而且你講的是不是

如果說對方「沒有」滿十六歲就和你發生性行為,那根據刑法二二七條第三項規定,可以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實務上只要你有跟女方家屬和解,並且證明是出於你情我願,又沒有前科紀錄的話,通常可以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並得易科罰金結案。

這個??我是希望最好不要有紀錄.....而且還可以永遠不要跟那女孩有聯繫的狀況...

*雙娃娃* 101-07-04 17:41
回覆 *雙娃娃*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唉官司難斷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而且萬一獅子大開口~十萬二十萬三十萬這樣哩ˇˇ?如果萬一以後提告,這不就成為最有利他們有發生關係的鐵證ˇˇ"?你說我無法出面當作沒這回事的意思是......?有方法可以讓他們無法提告提告後也不會成立嗎ˇˇ.....可能針對一些細微可能成立的刑責去談~....

唉官司難斷 101-07-04 18:29

 collin0520@gmail.com

小萌 101-07-02 20:39

律師你好:

我有一個女生朋友,我把他當妹妹 他當初住在嘉義  而她男友被關

所以我才把她接來跟我一起住 不然他會跟她男友的爸爸住在一個破貨櫃屋

剛來的時候  他身上都沒有錢  我有勸他去找工作 他也跟我說好

後來他跟我說他要去看男朋友怎麼辦? 我跟她說 妳沒錢怎麼看?

他問我說  那怎麼辦?

然後我男友就提議說。。找報紙的代辦公司 有退佣金可以拿

然後我們有經過討論  我妹就答應了。。

然後去辦完差不多 2個多禮拜  他覺得那些費率太高  所以問我們怎麼辦?

我男友看她可憐就因此把他的門號拿來玩線上遊戲用。。(因為我男友 有在工作 那女人沒有在工作

然後。。過了過一~二個月  他媽卻兇巴巴的說要告 我詐欺 我男友詐欺侵占

這未免也太好笑了吧??  名子是他女兒簽的名  我們又沒逼他 

還說  賣手機的錢跟退佣金的錢  是我跟我男友拿走的

那女人還在警察面前說他沒拿到錢。。 他如果沒拿到錢  

怎麼去看她男朋友?怎麼買東西給她男朋友? 怎麼寄錢給他男朋友?

而且 他住我們家 拿個3~4000繳房租 水電費 生活費  

那些 不算什麼吧??


請問各位大大。。。。

這樣他們告的成嗎???

而且當初做筆錄  都是他媽在講???

這樣有具法律效力嗎???

那女人滿20了。。。

 

還有他們告完之後 他媽媽還曾經打電話來說要請吃飯

還叫我跟我男友要找人辦過戶

就是因為我們不照他意思她才去警察局

還三不五時半夜喝酒醉電話來鬧!!

 

請問這該怎麼處理?

阿國 101-07-01 22:55

我跟一個學妹都喝醉了,還來我想說載她回宿舍休息。

只是回宿舍之後,我跟學妹發生了關係!

過程中學妹一點反抗的意思都沒有。

早上我載她回她同學家,過1.2天我傳簡訊問她說知不知道我們發生什麼事

她說不知道,我就跟她說我們發生了關係!。

後來她傳簡訊說要我跟她當面正是道歉,不然她考慮報警。

我也回她說,當面正式道歉是一定的。只是當是我跟她不在同一個縣市,要等我回去才能說。

我回去之後,把考試考完。就打電話聯絡她,也傳簡訊給她但是她都沒有回我。

剛剛她傳了一封簡訊給我說。她沒有勇氣去面對,她朋友有陪她去醫院檢查也幫她叫了警察!

說明天要去做筆錄

請問這樣我也機會跟她和解嗎??

 1.年滿16歲發生關係

    誰是被害人可能都還有問題

 2.如果是你所講的

   可能涉及的是趁機性交罪

   至於是否成罪還是要看可以提出什麼資料證明

   你可以朝向合意性交主張

   在還沒有相關事證判斷下  要認定犯罪的機率應該不大 

   

您好,

       1.學妹是否已滿16歲?若未滿16歲就算民事和解刑事上您還是有責任

       2.因學妹喝醉酒完全不知道發生何事,您的行為可能會構成刑法第225條第一項乘機性交罪。但若學妹願意和解並向檢察官表示是誤會一場,您仍有可能免除刑事責任

阿國 101-07-02 18:51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學妹是大三 年齡應該是20或21。印象中,在性交的過程中,我問她問題她都有回答,而且她會怕說聲音太大會吵到他人。       ... (恕刪)

星星 101-07-01 22:23

我於前幾日本來要到中壢跟朋友提早慶祝自己生日、沒想到在桃園快靠近桃園縣政府那出車禍、我是騎機車、被一台蛇行計程車擦撞還拖行、後來他也沒停下來、就加速逃逸、因為太突然根本沒記到車牌、結果好險有好心的目擊證人幫我看到車牌、報警後、因為我當時送急診、警察打來說找到犯人、犯人說他六點前要離開、問我還有多久要做筆錄、結果我說我還在掛急診不確定、而且警察一開始說犯人說我撞他、我就很氣很嘔、我在他前面怎麼撞他...

後來我急診再等報告時、我就先請朋友幫忙帶我到派出所、結果當時時間是18;05、警察就說因為我太晚到、犯人先走、還說不能居留太久、因為他是計程車司機、他的薪水起跳、警察無法負責、我整個很生氣、就說我是被他撞耶、怎麼可以就這樣走掉、警察後來跟我說犯人說假如是他撞我他有保險可以賠我、我越想越火大、你讓一個剛撞人的犯人再去開他的車賺錢、到底有沒有搞錯

警察後來說隔天在約犯人做筆錄、我也說好、後來隔天我打給警察說請問可以做了嗎、警察說沒聯絡上、問我要不要先去做、我就說好

在隔天也就是兩天後、我又打給警察、我問請問可以約他出來談嗎、他就說還是沒聯絡上、我就說那你可以給我犯人手機嗎、他就說好、結果我打給犯人、他接通、我就說我是那天被你擦撞到的先生、請問可以約你明天談賠償和解嗎、他回我說你憑什麼說我撞你、我按你喇叭你不理我、為什麼不是你撞我

我越說越生氣直接說、什麼我撞你、我在你前面怎麼撞你、而且你還肇事逃逸、說完我就掛電話

後來他沒多久就打來說、你最好給我好好說唷、我就說是誰不好好說、他就說他根本沒肇事逃逸、我就說明明都有目擊證人、最好沒有、而且他說我撞他、那他應該跟我要賠償、而不是加速開走...他還要我去中路派出所報警、我就說法院見、他說他沒在怕、要我試看看

已經事發五天了警察也沒打來、犯人一直強調要我去中路派出所報警、是不是有認識的警察、所以可以幫她吃案!?
被撞後我已經請了好幾天沒去上班、我的錢都是自己賺、而且我正準備近期的轉學考、遇到這些事、根本沒心情看書、也沒辦法工作、不知道該怎麼辦、沒有機車去桃園又很傷腦筋

機車被撞要賠快3萬、還有我當天穿的帶的東西壞掉的加起來也快1萬7、又是醫藥費、買給自己的生日禮物飛了、一堆傷也過不了生日...

小順 101-07-01 20:14
律師您好 請教一些問題 事件說明: 今年一月我收到一家公司給我存證信函,說我離職未交接,但我本身是職業軍人不可能去上班,後來我去那個公司之後,才知道我被一個認識10年的室友盜用身分證,之前因為這名室友常幫忙整理家裡,也幫我做一些理財(每月拿5000給他做基金投資),而且這麼久了也沒發生什麼事,他也跟我借了一隻號碼(3-4年前借的),後來那家公司把資料給我才看到我的身分證影本被盜用並換上室友照片,當日我有去報案告他偽造文書問也有紀錄,但我只有他的名字跟照片影本.我因為怕他會回亂搞,後來我也搬家了並換身分證. 後來那家公司也告偽造文書,6/20我接到另一個分局偵查隊來電說,因為檢查官請他們偵辦,請我去分局指認照片及做筆錄,順便看還有什麼資料可以提供. 這裡請教一下, 1.如何一直找不到被告,結果會如何?盜用我的帳戶去領公司薪資部份會有問題嗎?手機號碼借他已經3年-4年會有影響嗎? 2.今天我去做筆錄了,警察一開始一直認為我還有跟室友聯絡並說你們認識10年,怎麼找不到?,一直勸我去找他出來,但我說我真的不知道,而且就是認識10年且都沒有問題,才沒有防範!對方公司是告他偽造文書至使他人登載不實,我5個月前就已經告室友偽造文書,這樣還會有其他問題嗎?
小順您好: 簡要回覆您的問題, 1.按您的敘述,他如果確實盜用你的帳戶去領公司薪資,那對公司而言只要錢確實是公司應該給他的,公司有何損失?只是如果他會用你的帳戶去要求公司匯錢給他,那表示他有你的密碼,可以支配你的帳戶,當他利用你的帳戶,去另外做詐欺別人等非法情事時,你的確有可能會被以幫助犯的身分被叫去問話。
SAYA 101-06-27 18:55

我在6/18晚上經過一條道路時,因為當時那條路的路燈很不亮
幾乎用我自己的機車頭燈,等燈照到洞的時候我已經來不及轉方向
所以就掉進洞裡(不是很大 但是很深)
造成我的車頭激烈晃動平衡不了 連人帶車摔出去在地上磨
當場車壞掉 加上自己多處擦傷 挫傷 拉傷
左膝蓋最嚴重,目前無法自行走路要需靠拐杖
而且車子估價過後修理到好要兩萬..

警察對我做完筆錄過後說我可以去區公所申請國賠
他可以提供比率跟路況記錄
同學告訴我把洞拍下來 但隔天要去拍時已經被填滿了

請問我要申請國賠 可以理賠哪方面?
又因為受傷讓我需要復健 無法上班 等同於我沒有收入呀!
我朋友說我可以申請最低薪資的補償 就是一個月一萬八千多塊的那個
看我受傷到什麼時候 時間多長 再要求這段時間的薪水賠償
但是因為我正在找工作所以我也不知道可不可以這樣做?
朋友說雖然正在找但因受傷卻連找都沒辦法 所以應該可以
再加上我現在連坐機車都非常害怕車倒下去 不知道是不是車禍創傷症候群
若可證明是的話也可以申請精神賠償嗎?
我想不給我精神賠償或其他
至少要給我修機車費用醫藥費吧?
還有因為車子修要兩萬 我可不可以先用估價單申請國賠再用那筆錢去修車呢?

想請問我這樣子申請國賠到區公所後應該要準備什麼?
可以申請吧?
處理程序大約是哪樣子呢?
大約要多久?
我該如掌握我自己的權力呢?

沈恆 (沈律師) 101-06-27 19:14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SAYA 101-06-27 20:26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1)由於政府設置道路有凹洞以及路燈照明不足等設備缺失,導致您摔車受傷,您可以準備「道路有凹陷、路燈照明不足的證據」以及「車輛修理費、醫療費用等損失單據」的書面資料,向道路的設置或管理機關請求國家賠償。如果政府機關不願意賠償,您就要向民事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提起訴訟時還可依國家賠償法第11條第2項一併聲請假處分,要求政府機關先暫時支付醫療費用

(2)與賠償義務機關的協議程序是在60天內處理完畢。進行法院訴訟程序的話,第一審約6個月至1年不等;如果上訴至二審或三審,總共時間可能約花費數年不等。

(3) 政府應賠償的損害範圍包含了車輛維修費、醫療費用、因傷無法工作的損失以及精神慰撫金。而車輛維修費、醫療費用、因傷無法工作的損失都要提出單據(發票,收據,扣繳憑單),實計實算,至於精神賠償金,可以以50萬元左右的金額為基準加減。

(參照國家賠償法第3、5、7、10、11條;民法第18、184、193、19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SAYA 101-07-05 18:13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順 101-06-27 09:16
律師您好 請教一些問題 事件說明: 今年一月我收到一家公司給我存證信函,說我離職未交接,但我本身是職業軍人不可能去上班,後來我去那個公司之後,才知道我被一個認識10年的室友盜用身分證,之前因為這名室友常幫忙整理家裡,也幫我做一些理財(每月拿5000給他做基金投資),而且這麼久了也沒發生什麼事,他也跟我借了一隻號碼(3-4年前借的),後來那家公司把資料給我才看到我的身分證影本被盜用並換上室友照片,當日我有去報案告他偽造文書問也有紀錄,但我只有他的名字跟照片影本.我因為怕他會回亂搞,後來我也搬家了並換身分證. 後來那家公司也告偽造文書,6/20我接到另一個分局偵查隊來電說,因為檢查官請他們偵辦,請我去分局指認照片及做筆錄,順便看還有什麼資料可以提供. 這裡請教一下, 1.如何一直找不到被告,結果會如何?盜用我的帳戶去領公司薪資部份會有問題嗎?手機號碼借他已經3年-4年會有影響嗎? 2.今天我去做筆錄了,警察一開始一直認為我還有跟室友聯絡並說你們認識10年,怎麼找不到?,一直勸我去找他出來,但我說我真的不知道,而且就是認識10年且都沒有問題,才沒有防範!對方公司是告他偽造文書至使他人登載不實,我5個月前就已經告室友偽造文書,這樣還會有其他問題嗎? 麻煩不吝解答 謝謝.
找不到被告就會發布通緝 其餘您所提問的問題 因為意旨不慎清楚 是否請您說明問題的原意 謝謝
Bruce 101-06-26 11:37

去年9月因輕碰了前方車子的後保險桿,但因對方為長期租車的福特,有一些年限了。下車後查看雙方外觀均無外傷,對方因租車所以還是找了交警來及保險公司來處理。交警和對方保險公司都有拍照。雙方都無做筆錄,只開了道路交通事故登記聯。

今年12月,保險公司來函索賠二萬多,我覺得不合理去電說明,因為他是理賠組,說交由法務組處理,就沒下文了。

今年6月不久前才又由他們法務來函一樣要求二萬多。

問題:

1、理賠金額不合理,完全沒外傷,整個換掉合理嗎? 保險公司說要寄給我修理照片及估價單及發票。他說若不是因為此事造成的,要我舉証。內部的東西我如何舉証? 而且他們處理也太慢了吧? 隔了快一年來函要求索賠,我還能向警局調照片嗎? 很久了(去年9月到現在)

2、當下雙方沒做筆錄,就是覺得都外表沒事。這樣如何防止租車公司及保險公司的不當得利?

3、保險公司及租車公司可以不先知會我就直接修理嗎? 事後拿金額來要求索賠

4、若真要賠,如何和他們談這金額,折舊如何判定?

 

 

 

 1.等對方起訴再來說  看對方可以提出什麼證據資料

    是否所汰換零件都屬必要而沒有灌水

 2.警局那邊直接打電話找承辦法警詢問即可

 3.如果要和解可以重3-4成開始談

 

阿亮 101-06-25 18:19
本人是聽障 事情是這樣的 發生是在聊天室,ID性交易兩千公開,一時聊好玩,惡整捉弄假援交詐騙集團 沒有要援的意思,從來沒有跟他碰過面 沒想到收到苗栗市婦幼警察隊通知單 做完筆錄,還跟我說要不要請律師 萬一把文件送到法院通知那就完蛋了 我不想人生這樣就毀了,我剩一年大學就要畢業了 我實在好後悔 有辦法解決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本件警方應該會移送給檢察官,由於您是在網路上發文,通常此種情形要證明您是開玩笑性質,恐怕很難證明,但既然已進入訴訟程序,建議您先決定訴訟方向,以利案件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張先生 101-06-25 11:29

律師您好,
我的機車最近被偷了, 我去派出所報了案, 警員也給了我報案證明.  我知道如果在失竊這段期間偷車者使用我的機車涉及車禍,犯罪等違法行為, 我可用此報案證明來證明與我無關.  我想請問的是 證明無關是從報案單據的哪個時間算起? 報案時間 或 發生時間? (警員告訴我從發生時間就來證明就可以了)
補充說明: 機車失竊後, 我去了派出所2次. 第一次是在失竊的隔天我就去了派出所報案,但是在第二次警察才做筆錄,印出報案證明給我. 中間隔了12天. 因此單據上紀錄的報案時間是失竊的12天後.  例如: 失竊發生時間: 6/13, 報案時間: 6/25

 報案單據就可以證明何時報案,至於報案前是否與你有關,只要有合理證明,亦可排除。

既然您的機車在6月13日就已經遭竊,其時警察如果有接貨之後違規舉發,因為您已經明確說明自己「機車遭竊的時間」,也就是6月13日,警察不會因為報案流程是在6月25日,就把中間所花費的時間而違規或犯案算在您身上。報案時間6月25日是代表警方受理成案案件的時間點(其實嚴格說來6月14日的隔日就已經算成案了),並不會因報案時間而認定失竊事實發生在6月25日的。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順 101-06-25 11:23
律師 很謝謝你解惑. 另外今天我去做筆錄了,警察一開始一直認為我還有跟室友聯絡並說你們認識10年,怎麼找不到?,一直勸我去找他出來,但我說我真的不知道,而且就是認識10年且都沒有問題,才沒有防範! 後來我是看到對方公司是告他偽造文書至使他人登載不實,我5個月前就已經告室友偽造文書,這樣還會有其他問題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6-25 23:35
我只能說檢警有他們辦案的「立場」跟「使命」,且因為偵查不公開,你只能把你有利的事實提供出來,至於他們是否採信或者是否還有其他不利的事證,有時候你能著墨的部分不多,就盡量期待不起訴處分,但萬一真的被起訴了,那就把戰線延伸至法院,爭取清白了。
Aqua 101-06-24 03:43

車禍發生情形:
我方直行,過十字路口黃燈未?速,對方由對向慢車道快速迴轉至同向慢車道,我方發現對方時急煞停,但仍撞上對方,我方右前車頭毀損,對方人受傷及車損壞,我的印象停留在出斑馬線時是黃燈,對方堅持他當時看到紅燈+可左轉號誌,(但是那個路口機車是需要兩段式左轉的,不可直接左轉,且對方是迴轉不是左轉)
當下由於對方受傷,所以我方第一時間先打119,可能位於警局附近,所以警察比救護車先到,但是只有口頭詢問事發經過,便先讓對方送醫,(後來才知道先到的警察非處理事故的警察),後來另有交通隊來量現場,交通隊量完後及聽完先到的警察的說法(即對方的說法),尚未詢問我方說法,便告知雙方皆有責任(未依號誌行使),且路口監視器,且暗示做筆錄很麻煩,建議我們跟對方和解
因我方有保險,所以堅持做筆錄,警方當場酒測後(我方酒測值為0),說他要到醫院看傷者,叫我們稍後自行至警局找他做筆錄

車禍地點在台南,對方是當地人,我們目前居住在台中,當天至台南出遊發生車禍,當天做完筆錄後便趕回台中。隔兩天有電話關心對方傷勢,對方告知傷勢不嚴重,修車費用2萬多,但是希望和解,各自處理各自受損部份(自己陪自己)。

我方告知因我方有保險,會理賠對方受損部份,但因我方車子受損嚴重(修車費用約4萬),希望他也能理賠我方受損部份。對方不同意,談不攏,我方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偏偏,遇上兩光理賠專員,不是不回報,就是回報他跟對方談不攏,他也沒辦法處理(!?)

問題:
一、後來警察又打電話來說有調到監視器,說我們的說法與事發不一致,對方可以告我們傷害,要我們去台南看錄影帶。因路途遙遠且工作請假不易,目前尚未看過錄影帶。請問若的確雙方皆為紅燈+可左轉燈時撞上, (我方直行,對方機車違規迴轉),燈號會影響責任歸屬嗎?
二、不論責任歸屬,受傷者皆可告對方過失傷害
三、因保險公司與對方談不攏,建議我們送調解委員會,理賠專員說他們無法代為申請,需我們親自至案發地點(台南)提出調解申請?
四、因為對方有說要告我們之類的話,(理賠專員轉述),所以保險公司建議我們過了刑事告訴期後再提出調解申請,並說不影響民事理賠部分?
(我方很有誠意與對方和解,但若第二點為是,也怕對方告我們)
五、保險公司說依初判表來看,責任歸屬約是對方70%,我方30%
(當然我知道責任歸屬不是保險公司說了算)
如果責任歸屬比例約為如此,那雙方可拿到的賠償金額為
(假設)對方3萬*30%=9,000  /  我方4萬*70%=28,000 (這樣算嗎?)
六、因為本身之前曾經歷調解委員會跟簡易法庭有過不好的經驗,
所以並不是很想走這一途徑,但是理賠專員目前是一付擺濫的態度,只一直說要我們自己去申請調解
而且不知道專員怎麼跟對方談的,對方現在由想互相不賠各自處理
轉而想要我方用保險賠他,但是他不想賠我方。
1.請問調解後的結果有強制力嗎?如果調解(和解)後對方不賠我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還是需要另外告對方?
2.若調解不成功,只能告對方?
七、目前理賠專員的說法是,若雙方需互賠,我方要賠對方的錢可以先扣掉對方要賠我方的部分,若有多再給對方。有點饒舌,亦即若雙方互賠金額如上述五,則我先拿原本保險公司要賠對方的9,000,對方再賠我19,000。
調解或告對方後,我拿不到對方的錢,(很有可能,因對方剛滿18,可能拿不出錢),那我是不是乾脆就拿9,000認賠做罷?
文長,先感謝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沈恆 (沈律師) 101-06-25 01:47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順 101-06-23 13:11
律師您好 請教一些問題 事件說明: 今年一月我收到一家公司給我存證信函,說我離職未交接,但我本身是職業軍人不可能去上班,後來我去那個公司之後,才知道我被一個認識10年的室友盜用身分證,之前因為這名室友常幫忙整理家裡,也幫我做一些理財(每月拿5000給他做基金投資),而且這麼久了也沒發生什麼事,他也跟我借了一隻號碼(3-4年前借的),後來那家公司把資料給我才看到我的身分證影本被盜用並換上室友照片,當日我有去報案告他偽造文書問也有紀錄,但我只有他的名字跟照片影本.我因為怕他會回亂搞,後來我也搬家了並換身分證. 後來那家公司也告詐欺,6/20我接到另一個分局偵查隊來電說,因為檢查官請他們偵辦,請我去分局指認照片及做筆錄,順便看還有什麼資料可以提供. 這裡請教一下, 1.我去指認照片及做筆錄需要注意什麼? 2.我室友還能找的到嗎?(我每月投資的錢不知拿的回來嗎?) 3.那我的帳戶並未遺失被他盜用去領薪要怎麼辦?印章提款卡放在家裡並沒有借他,我平時都1週或是2個月才放一次假,很擔心被他偷去用,我檢查後,不見的帳戶已經掛失,還在的部份我都重新整理收好,這部份還需要注意什麼? 4.如果一直找不到人,結果會如何?會影響到我嗎?需要如何預防? 5.那家公司怎麼都沒查驗正本,就讓人去上班也很怪,當時他們如果有查驗,應該就不會有這事發生了,難道那間公司都沒責任嗎? 6.我會有幫助詐欺犯問題嗎?因為我是職業軍人之故,較擔心.. 麻煩不吝解答 謝謝.
蔡明哲 (阿哲) 101-06-24 00:53
去做筆錄時千萬不要緊張,保持平常心,不要管問案人員的態度怎麼樣,該怎麼回答就怎麼回答,不要被人誘導,最後一定要要求詳細看完筆錄後才簽名。 至於如何找到你的朋友,那是檢警的事,你無庸過渡擔心。 還有你現在最重要的就是做損害控管,把你相關個人資料或金融帳號內容,去確認查詢一遍,經過這麼久,如果沒事那應該沒事的機率較高,其他就只能等將來的事實發展。 最後,如果你陳述的事實倍法院採信的話,應該沒有幫助詐欺的問題。你如果仍擔心的話,那就建議委請律師處理吧。
小順 101-06-21 18:36
盜用詐欺問題 律師您好 請教問題 事件說明: 之前我收到一家公司給我存證信函,說我離職未交接,但我本身是職業軍人不可能去上班,後來我去那個公司之後,才知道我被一個認識10年的室友盜用身分證,之前因為這名室友常幫忙整理家裡,也幫我做一些理財(每月拿5000給他做基金投資),而且這麼久了也沒發生什麼事,他也跟我借了一隻號碼(3年前借的),後來那家公司把資料給我才看到我的身分證影本被盜用並換上室友照片,當日我有去報案也有紀錄,但我只有他的名字跟照片影本.我因為怕他會回亂搞,後來我也搬家了並換身分證. 後來那家公司也告詐欺,我接到另一個分局偵查隊來電說,因為檢查官請他們偵辦,請我去分局指認照片及做筆錄,順便看還有什麼資料可以提供. 這裡請教一下, 1.我去指認照片及做筆錄需要注意什麼? 2.我室友還能找的到嗎?(我每月投資的錢不知拿的回來嗎?) 3.那我的帳戶 並未遺失被他盜用去領薪要怎麼辦?印章提款卡放在家裡並沒有借他,我平時都1週或是2個月才放一次假,很擔心被他偷去用,我檢查後,不見的帳戶已經掛失,還在的部份我都重新整理收好,這部份還需要注意什麼? 4.如果一直找不到人,結果會如何?會影響到我嗎?需要如何預防? 5.那家公司怎麼都沒查驗正本,就讓人去上班也很怪,當時他們如果有查驗,應該就不會有這事發生了,難道那間公司都沒責任嗎? 謝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應盡量避免對自己不利之陳述. 2:能不能找到除了靠您自己外,若司法機關有通緝也比找得到,當然找到人後,也要其名下有資產才能要回您的錢. 3:先查詢一下您的帳戶是否有不明的資金往來. 4:若找得到人對您的案件釐清會一定的幫助,但若找不到人您也需提供有利的證據給警方,以免自己陷於刑責的危險. 5:當然公司也是有責任,若因此造成您的損失,可以向該公司請求賠償. 以上
小順 101-06-22 11:5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應盡量避免對自己不利之陳述. 2:能不能找到除了靠您自己外,若司法 ... (恕刪)

另請教您,我今年1月時已經去警局報案且告偽造文書,跟現在公司告的案件會一併處理嗎?或者有何影響?我擔心會牽涉自己,因為我是職業軍人之故.

小胖 101-06-20 12:30
律師您好: 我被一個女生告傷害恐嚇,因為被她騙感情一時衝動打了她兩巴掌(不久前才剛被錢女友背叛所以才會如此生氣)...還有傳簡訊跟她說:你以為長的漂亮就可以這樣玩弄別人嗎? 打你巴掌也是剛好而已!人在做天在看! 你這種人一定會有報應的! 你要是在去上班我一定報警抓你! 因為他今年九月才有滿十八歲!她是在酒店上班! 但我打了她巴掌的當天他有去驗傷報警~當時我還不知道~後來我也有傳簡訊跟他道歉求她原諒~ 她也答應了我~還說要跟我繼續當朋友~之後我們都有持續聯絡互相關心~ 但是6月15號左右我收到警察局的通知~要我6月19號早上10點去做筆錄~我打電話去問過她之後才知道她 那時候有報警~ 後來我們也在電話中有談到要和解~她也答應了我~甚至到了6月19號那天早上八點我都還有跟她連絡~ 也在三確認她要跟我和解~我到警察局之後有問警察能不能和解~警察跟我說可以~要我先通知那個女生過來~但是我打給那個女生她卻沒接電話~所以我只好跟承辦員警約隔天我在帶她一起過來和解。 但是到了下午4點半左右她忽然傳簡訊跟我說:和解金2萬~你能接受在打給我~ 於是我回傳簡訊給她:不是原本已經就說好要和解了嗎?現在怎麼又忽然跟我要兩萬和解金~ 而且我怎麼知道你會不會現在跟我說好了~過十分鐘又要從新跟我開和解的條件 要是這樣的話我們還是交給法官判決吧! 到了今天也就是6月20號早上她才回我簡訊 簡訊內容為:據我所知傷害可以判三到六個月!何況我是告你傷害恐嚇!保釋金就不只兩萬了! 所以你別傻了!你不用顧慮到你家嗎?要是真的給法官判的話你不但要負法律責任!還要負民事賠償! 你覺得你這樣划的來嗎? 我後來回她:不是我沒誠意要跟你和解!而是你現在根本都一直在騙我耍我!所以我已經沒辦法相信你所說的話了!我們交給法官判吧!請你別再回簡訊了! 後來她又回訊息給我:不然你說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價錢!這樣不是對彼此都好嗎? 後來我都沒回她了....... 我想請問律師~ 我這種狀況我很了解肯定是傷害罪名會成立....但是如果是恐嚇呢? 我這樣有造成恐嚇嗎?如果傷害恐嚇罪名都成立了!會被判多久? 可以用罰金或者勞動服務抵嗎?民事賠償部份法官也會判該賠多少嗎? 還是我只能任由原告宰割....... 我反倒是覺得有人在背後叫她要怎麼做~刻意要獅子大開口刁難我..... 而且還有一點威脅......好像是我不給她錢她要告死我的樣子...... 我該怎麼自救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本件是否構成恐嚇仍有疑義,即便最後成立傷害罪及恐嚇罪,刑度應該也不至於太重(須先確認您有無前科),至於民事求償部分,對方要請求必須先證明其確實受有此損害,損害的範圍有多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胖 101-06-20 12:20
律師您好: 我被一個女生告傷害恐嚇,因為被她騙感情一時衝動打了她兩巴掌(不久前才剛被錢女友背叛所以才會如此生氣)...還有傳簡訊跟她說:你以為長的漂亮就可以這樣玩弄別人嗎? 打你巴掌也是剛好而已!人在做天在看! 你這種人一定會有報應的! 你要是在去上班我一定報警抓你! 因為他今年九月才有滿十八歲!她是在酒店上班! 但我打了她巴掌的當天他有去驗傷報警~當時我還不知道~後來我也有傳簡訊跟他道歉求她原諒~ 她也答應了我~還說要跟我繼續當朋友~之後我們都有持續聯絡互相關心~ 但是6月15號左右我收到警察局的通知~要我6月19號早上10點去做筆錄~我打電話去問過她之後才知道她 那時候有報警~ 後來我們也在電話中有談到要和解~她也答應了我~甚至到了6月19號那天早上八點我都還有跟她連絡~ 也在三確認她要跟我和解~我到警察局之後有問警察能不能和解~警察跟我說可以~要我先通知那個女生過來~但是我打給那個女生她卻沒接電話~所以我只好跟承辦員警約隔天我在帶她一起過來和解。 但是到了下午4點半左右她忽然傳簡訊跟我說:和解金2萬~你能接受在打給我~ 於是我回傳簡訊給她:不是原本已經就說好要和解了嗎?現在怎麼又忽然跟我要兩萬和解金~ 而且我怎麼知道你會不會現在跟我說好了~過十分鐘又要從新跟我開和解的條件 要是這樣的話我們還是交給法官判決吧! 到了今天也就是6月20號早上她才回我簡訊 簡訊內容為:據我所知傷害可以判三到六個月!何況我是告你傷害恐嚇!保釋金就不只兩萬了! 所以你別傻了!你不用顧慮到你家嗎?要是真的給法官判的話你不但要負法律責任!還要負民事賠償! 你覺得你這樣划的來嗎? 我後來回她:不是我沒誠意要跟你和解!而是你現在根本都一直在騙我耍我!所以我已經沒辦法相信你所說的話了!我們交給法官判吧!請你別再回簡訊了! 後來她又回訊息給我:不然你說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價錢!這樣不是對彼此都好嗎? 後來我都沒回她了....... 我想請問律師~ 我這種狀況我很了解肯定是傷害罪名會成立....但是如果是恐嚇呢? 我這樣有造成恐嚇嗎?如果傷害恐嚇罪名都成立了!會被判多久? 可以用罰金或者勞動服務抵嗎?民事賠償部份法官也會判該賠多少嗎? 還是我只能任由原告宰割....... 我反倒是覺得有人在背後叫她要怎麼做~刻意要獅子大開口刁難我..... 而且還有一點威脅......好像是我不給她錢她要告死我的樣子...... 我該怎麼自救阿.....
蔡明哲 (阿哲) 101-06-21 00:56
傷害應該會構成,恐嚇罪責不一定,所以和解金如果確定是2萬元,我建議你慎重考慮接受,因為傷害有罪判決,易科罰金的話通常一天1000元,如果判30天的話,那就三萬元了(繳給國家的),另外他還可以向你民事求償,所以2萬元和解應該是划算的。不過如果和解的話,一定要記得請他撤回告訴。
阿樂 101-06-19 15:10

我是拖車駕駛!!我的老闆無預警的跑路了.因為我們的車都是靠行的.所屬靠行公司來收車子回去!但是因為我車上還有貨.所以談好要下完貨再開回去.可是我 車子卻在去下貨的路上被其他債主拉走了.拉我車那個人只說我老闆欠他錢.也沒說他是哪裡就把我車拉走!後來....靠行公司不接受我的說法 告我業務侵占我該怎麼辦??
筆錄也做好了!
警方跟我說現場沒有監視器拍到!!叫我自己找對我有利的證據!!
可是我實在想不出要怎麼辦!! 薪水也沒領到~~還被告 真的快瘋了我
這樣我會被關嗎??

王耀星 (Eric) 101-06-19 15:23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您可以主張自己有答應靠行公司運完貨就歸還,並沒有將車子占為己有的意圖,所以是不成立業務侵占罪。至於債主強制把車子開走的行為,可能成立強制罪。建議您可能要提告債主犯強制罪,讓警方調查車子的下落,才能找出所謂的債主。而如果發現債主,找到車子,您自然就不會成立業務侵占了。

(參照刑法第304、320、33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柳丁汁 101-06-19 11:20

您好,想請問一下,我家後院附近有小池糖,因小時候常去釣魚,但最近一次去釣魚,

卻有人跑出來說我們偷釣他的魚,並拿簾刀,口氣兇狠,執意要告我們,於是做了筆錄,被承報到法院去,但事後對方又說願意和解和解金是五萬元,但我們都認為對方已經告了,讓我們有案底,就沒有和解的必要,且對方有認識警察裡的人,對方有翻供,把我們的罪名越說越重,因為我們是在並不知情的情況下去釣魚,沒有意圖性質,且打算釣的魚只是拿回家,並沒有要販賣,而且那邊的池糖只有圍起來,並標示水深危險,且圍起來是政府來圍的,而且重點是,沒有立告示牌說,私人土地,請勿釣魚,而且對方還跟警察說,那他之前的損失和之後的損失,可以可以算在我們頭上,一聽就是"設陷詐財"的感覺。

因對方已提告,昨天去了法院,對方雖已撤銷告訴,但已使我們有了"偷竊"的案底,如果那個池糖不是他們的,我們是不是可以告他們"?告、侵佔公有地",且他們有說他們是跟別人租的,但他們好像拿不出租賃的契約,且如有契約的話,我們是不是還要去查證是否有公證過??我們要如何自救??

阿正 101-06-19 08:24

我的車靜止狀態停在路邊(白線內無違規),被一輛車直接撞擊車子左後方,往前滑行4公尺停止.....
後半部極近全毀,說報費也行,硬是要修,也不是不能修,只是沒那個價值而且剛性也降低了...
相信肇事責任很明顯,對方一定要賠償(現場有找交警作過筆錄了)....
我的車已經16年老車了,中古車行情約8~10萬,我跟對方要求15萬解決..........談不攏,壓到12萬還是談不攏......對方堅持車子沒那個價值...只願意賠6.5萬....
我好好的車子被撞爛,只拿到6.5萬,就算買一台一樣的也不夠啊........而且會開價15萬,是考量到入手有3年,其間大修,保養,細心照顧和改裝品都不只15萬了,我也知道對方一定會殺價,所以我的底價是12萬....結果殘念....
現在問題來了.......
1.我可以等鑑定報告出來後,告對方損毀嘛?
2.告對方的話,要跟法官說車輛不堪修理需報廢,還是要說"把車回復原狀"?
(因為我有看到這一篇還滿經典的,http://www.autoth.com/forums/printthread.php?t=29691)
有什麼方法或方式能處理得更完善?
總知,我的立場就是和解沒共識,既然打官司就要拿到我認為該給我的賠償12~15萬,當然還有精神賠償金跟這段期間上下班的交通費&請假工資損失都不能少..

許志嘉 (許律師) 101-06-19 09:13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王小姐 101-06-18 20:48

律師您好:

我家隔壁有位老人她這幾年來一直在找我們麻煩,不是在社區貼大字報說我們跟她要200萬要不到每個月5000PO網費也要不到從此霸凌他們家,因為大字報內容沒有指名道姓所以我們也拿她沒有辦法,不過5/16起陸陸續續有被我錄到音說XX號(指我們家)XXXXX內容就是在說200萬這一些事情因為她在說的時候她家的門是打開的且地點是社區車道只要是早上要上班的人進出都聽得到,一下子說我們去報警(我們根本就沒有報警)又說我跟我媽把她家的樹推倒更扯的事情是說警察都有來拍照還做筆錄,但是她說的這一些事情我們都沒有做過但是她說的這一些話都有被我錄音下來,我是否可以針對以上這一些錄音內容請她提出證據來證明她所說的都是事實(她一定沒有因為我們根本沒有推他的樹更不用說警察有來過)如果提不出警方筆錄即報案紀錄及拿200萬的這一些證據是否足以構成公然侮辱罪呢?

急需您的回覆因為已經向公所申請調解了,謝謝!

 

 

 

蔡明哲 (阿哲) 101-06-19 01:06

 如果對方的言論內容有貶損到你們的名譽,你們可考慮提出刑事告訴。當然如果有和解的話,是可以撤回的。

王小姐 101-06-19 09:47
回覆 王小姐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家隔壁有位老人她這幾年來一直在找我們麻煩,不是在社區貼大字報說我 ... (恕刪)

 

對方在社區車道發表貶低您們名譽的言論,可能會成立誹謗罪。因為依您的敘述,對方在社區車道附近說話足以讓其他人聽到,已有將誹謗言論散布於眾的意圖,而且對方傳述您母親把樹推倒等足已貶低名譽的事情,也並不符合事實。至於公然侮辱罪是處罰「不指涉事實」貶低他人名譽的行為,例如罵髒話等情形,如果對方言論有包含公然侮辱行為,也可能同時成立誹謗罪和公然侮辱罪。您可以提出錄音證據來證明對方有誹謗行為,如果對方不向你們認錯道歉獲得和解,您們是可以持你們蒐集到的證據向法院提出告訴的。

(參照刑法第309、310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庭庭 101-06-16 01:22
你好!
我現在還是個學生
隻前想要嘗試賣賣衣服
於是在網路上的批發商城買了兩件衣服上面的LOGO是雙C牌的
但是雙C下面的英文字不是拼chanel而是拼CHANGA
我不知道這樣販賣會觸了法:C

剛剛接到派出所的電話要我去嘉義做筆錄
我真的感到很害怕:C

後來知道那件的買家是就是通知我的警察
一開始我在還沒訂貨前還沒賣出前
我就發現衣服品質有問題
想說不要賣出
因此有先通知他不要匯款
因為我要將衣服下架
但是他之後說他沒看到留言
已經匯款了
說他還是要定那件
而且希望我盡快給他
所以我才又去批發商城下定那件衣服給他的

這樣我到底該怎麼辦??!:C
筆錄時要怎麼說呢??! 刪除



許志嘉 (許律師) 101-06-16 09:14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Dabao 101-06-14 23:28

1.本人於5/27下午在電影院遺失皮夾(內有信用卡及A、B銀行金融卡),當晚即向影城反映並留下聯絡資料。(當晚將所有卡片掛失並至警局報遺失)

2.6/12中午接獲A銀行告知本人金融卡於該影城所在之商場ATM被吃卡,銀行客服說明因卡片已掛失,卡片無法確認何時被滯留在C銀行ATM機台,A銀行告知本人有權力報警並調閱C銀行ATM監視影帶,當晚本人詢問商場如何調閱ATM監視錄影帶,尋找企圖盜領之人。

3.6/13中午接獲B銀行告知影城去電通報拾獲本人B銀行之金融卡,並包括皮夾,請盡速至影城領取!當晚本人由商場客服主任陪同至影城領取遺失皮夾,並確認拾獲員工登記拾獲時間為6/10,拾獲地點為影廳內,另確認拾獲人5/27亦有值班。本人接受影城經理建議報警處理,原因:不確認拾獲人是否於5/27即拾獲侵占未交還,並有意圖盜領,意無法確定拾獲與意圖盜領者為同一人所為。

4.6/14本人至轄區派出所報案,提供ATM機台序號、本人A銀行帳號與影城經理聯繫方式,該員警未開立報案三聯單也沒有筆錄,僅留下派出所電話與該員警之手機號碼,並表示因尚無相對人無法成案,但將協助本人發文調閱ATM監視器,並會至影城調查。

請問使用本人提款卡盜領未遂是否有刑責?若盜領未遂之人與拾獲人為同一人,是否仍有侵占遺失物之刑責?另該員警之報案處理方式是否有瑕疵,或已完成報案?

蔡明哲 (阿哲) 101-06-15 00:00

 企圖領取款項未果,應該至少會有未遂的刑責,如果對警方處理的方式有所疑慮,我通常建議直接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王耀星 (Eric) 101-06-15 12:20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1) 使用提款卡盜領的行為,如果未能提出,因為不處罰未遂,所以還不至於構成自動提款機盜領罪(刑法339之2參照)。不過有些法院還是認為構成竊盜未遂,但不一定都會認為成立就是了。

(2) 但是如果盜領未遂之人與拾獲人為同一人,雖然盜領未遂行為不處罰(但有可能論竊盜未遂),但拾獲遺失物後占為己有的行為還是會成立侵占遺失物罪,所以仍有侵占遺失物罪之刑責。但是如果如您所述事後他丟掉了,是否有不法所有意圖,有時就很難說了。

(3)    依您的敘述,由於警方尚未開立報案三聯單,所以還沒有完成報案程序。如果您沒有財物損失,雖然還是可以提出告訴,但是否有必要速追,就看您的決定了。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阿升 101-06-13 21:13

之前有人開票跟我換現金,結果我在公司票讓人給偷走了

後來我請開票給我的那個人去報案然後去法院申請掛失止付

票的日期到也有壓票的面額在法院

後來那個小偷有去銀行領錢就被警察抓了
然後警察就通知票主,票主就通知我去警察局做筆錄

可是現在那個票主跑路了,我怎麼樣也連絡不到他

雖然警察有把票還給我 但是因為當初去止付的那個人不是我而是票主

請問現在我有什麼辦法把壓在法院的錢拿回來呢

 

 

sam 101-06-12 23:09

你好, 社區大樓有腳踏車違規停放在b1停車場公共區域(未阻礙通行),管委會多次勸說無效,最後管理員電話通知車主再不移走要強制搬移,車主還是不理會,幾小時後我再次檢舉希望強制遷移並偕同守衛前往指認違規車輛,隔天車主直接報案失竊,我和守衛也前往警局做筆錄,請問這樣大部分會如何判決? 謝謝!!

 

 

 

 

 

 

 

 

 

 

 

 

 

 

 

 

蔡明哲 (阿哲) 101-06-13 00:09

 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是你們竊取腳踏車,那就會不起訴或判決無罪。

刑法上的竊盜罪,必須是基於「不法所有之意圖」而竊取,才會成立。而因為您和守衛強制移走腳踏車的行為,是為了維護社區大樓公共區域的正常使用,才會暫時移置保管,並沒有打算占為己有,所以依法條的規定,是不成立竊盜罪的。但是這時最好還是要舉出腳踏車放在公共場所違反規定的事實,以及管理員曾多次通知對方移走腳踏車證據,以利檢察官結案。

(參照刑法第320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sam 101-06-15 10:47
回覆 廖修譽律師 的發言內容:

刑法上的竊盜罪,必須是基於「不法所有之意圖」而竊取,才會成立。而因為您和守衛強制移走腳踏車的行 ... (恕刪)

 

 公寓大廈腳踏車長期停放公共區域勸導無效,移置後領回又具續佔用,請問該如何處裡才能達到赫阻佔用,管委會又不會違法.(已有預備設立規約但緩不濟急) 謝謝!!

小宥 101-06-09 18:59

我跟我男友在我15歲要滿16歲時發生性關係,當時他已經滿20歲了,之後我爸媽決定告他,可是他有誠意道歉,希望可以和解撤銷這案件

但是我有看他由警察局那邊收到的通知說是"妨礙性自主罪",警察有對我說不能撤銷,因為是我未滿15歲發生的

刑法第16章第227條上面只寫說"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當時他只知道我16歲,但並不知道我其實是未滿16歲,如果是這樣,那麼妨礙性自主罪會成立嗎?

還有我現在已經懷孕八個月了,這樣法官會對他加重刑責嗎?我真的不想看他被關

如果我和他結婚,他的刑責會有所減輕或是不用被關或是不用被判刑嗎?

還有我在當時做筆錄有說實話,就是在他與我要發生性關係時我是"半推半就"的方式和他發生的,原因是"因為我覺得他是我男朋友,所以我才會和他發生關係",如果是這樣,他會不會被法官判第16章229條詐術性交罪?但是我當下的確算是合意和他發生的...

另外我有和他同居半年多,但是中間我都有和家裡連絡,而且我是自行返家,他這樣會不會被多判,刑法17章240條(和誘罪)和241條(略誘罪)?

我也想知道...

就算那些罪成立,和解的話他的罪大概會判到哪?如果可以緩刑,是否可以再跟法官徵求緩起訴?

蔡明哲 (阿哲) 101-06-10 00:14

法不外乎人情, 如果你願意原諒對方,且與對方達成和解,甚至於將與對方結婚,法院是有可能輕判,甚至於給予緩刑。如果你們仍然擔心,那就建議對方趕快找個信任的律師處理吧。

小宥 101-06-10 00:20
回覆 阿哲 的發言內容:

法不外乎人情, 如果你願意原諒對方,且與對方達成和解,甚至於將與對方結婚,法院是有可 ... (恕刪)

所以一定還是會被判刑嗎?

但是他不知道我未滿16,只知道我16歲,那刑責會不一樣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6-11 00:00

 對方在行為時是否知道你實際年齡,仍要看具體事證而定,實務上很多嫖客通常多會抗辯不知道賣淫女子未滿18歲,但是法官多不會採信。當然,如果法官認定確實不知情,是有無罪的可能。

小宥 101-06-11 00:18
回覆 阿哲 的發言內容:

對方在行為時是否知道你實際年齡,仍要看具體事證而定,實務上很多嫖客通常多會抗辯不知 ... (恕刪)

摁摁!請問你說的是...他不知我未滿16才會有可能無罪

還是他不知我未滿18?

不好意思,我問的可能有點無理頭...

 

 (1) 如果行為時在主觀上確實不知道性交對象未滿16歲,因為沒有犯「與幼童性交罪」的故意,是不成立與幼童性交罪的。不過一般而言除非有確切證據(比如說出示變造的身份證而成為證物),否則法官和檢察官會不會接受這個說法,就要看個案了。

(2) 懷孕結婚並不影響是否成立犯罪,但因為有”犯罪後的態度”此點為衡量標準,而有可能會影響量刑輕重,但是這還是要看法官的裁量而定。

(3) 必須是未違反當事人意願才會成立與幼童性交罪。第229條的詐術性交罪,是使人誤信為配偶而為性交,依您的敘述應該是不會成立。

(4) 凡是使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是父母的監護,縱使沒有違反未成年人的意願,仍然會涉及略誘罪或和誘罪。您和對方同居,縱使中間有和家庭連絡,原則上仍屬於脫離家庭和監護。如果您在未滿16歲時就和對方同居,對方是可能成立略誘未成年人罪的;滿16歲的話則是和誘未成年人罪。

(5) 由於這些罪都不是告訴乃論罪,縱使您或家長不提告檢察官還是可以偵辦起訴。如果檢察官和法官不認為對方是為了性交才跟您同居,而不成立刑法第241條第2項意圖使被誘人為性交之略誘罪(這個罪的刑度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能緩起訴緩刑)的話,就其他罪名而言,還是有可能緩起訴或是緩刑。雖然這時候就要看您父母的意向,但如果家長堅持不和解而要告,卻和你的意見相左的話,你自己出面去求情,法院還是也可能會衡量給予輕刑或緩刑的。

(參照刑法第74、227、229、240、241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宥 101-06-13 10:16
回覆 廖修譽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如果行為時在主觀上確實不知道性交對象未滿16歲,因為沒有犯「與幼 ... (恕刪)

 對了!可是對方的通知是只有寫"妨礙性自主罪",那麼...在開庭的時候,法官他們會只針對我有無滿16歲去辦而已嗎?

還是說,他們已經知道我和他有同居之類的,還會連和誘罪一起辦?

因為上次做筆錄,偵查佐只問我和他的交往過程,以及他當時是否知道我未滿16這些而已,好像並沒有問到其他的相關問題..

陳威志 101-06-08 02:44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5月28日在奇集集人才招募上看到有一個作代購兼職的工作..於是我就加了他的MSN跟他談..他說他是專門作代購的..中國的客戶要買台灣奇摩拍賣的商品..會先給他錢..他會把客戶要買商品的奇摩拍賣的網址給我..並且匯錢給我…我在幫客戶下標..結標後匯錢給奇摩賣家..這樣完成3000元以下的商品我有手續費50元…3000元以上的商品首續費是100元…不過一天也只有幾百塊..酬勞不高..問我有沒有興趣要做..我問他說錢匯到我到帳戶裏你們不需要我的什麼東西抵押例如金融卡..銀行帳本..或是身份證什麼的..他回我我人在大陸拿妳那些東西有什麼用..而且匯進來的錢也不多..只需要我的銀行帳號..最重要的是互信..我也不疑有他..給了他帳號…開始了自以為的代購工作..5月29號~~31號共有6~7筆錢匯進了我的帳戶總金額大概快6萬..他給我中國客戶要買商品的網址..我去下標匯款..到了6月1號下午5點多時我去餘額查詢時..發現了我的卡片失效..我以為只是單純的密碼輸入錯誤造成的..所以也沒有放在心上..到了6月4號早上我打電話銀行我的金融卡卡片失效要怎麼處理..他跟我說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我問他為什麼..他給我台中一家警局的電話..我打電話去警局問..警察跟我說有人告我詐欺..告我的人在網路上買東西把錢匯到了我的銀行帳戶..卻沒有收到貨品..這時我發現我被中國代購的人騙了..我又問那我要怎麼辦..警察跟我說承辦的警員今天開始輪休2天..叫我6月6號再打電話去警局..到了6月5號我打電話問165我該怎麼辦..165的人跟我說我可以到我戶籍地的派出所主動到案說明..於是我到了台北市文山一分局..不過那邊的警察打電話跟台中的警察調資料而台中承辦的警察6月5號還在輪休..因為無法調到資料..叫我6月6號下午5點再來..而隔天6月6號我準時去警局到案說明..開始做筆錄..我把事情的經過跟他講了一變..並且一再強調我以為匯進來我帳戶的錢是中國自稱代購的人匯進來的..做完筆錄..警察私下跟我說其實我也是受害者..不過卻也是詐欺幫助犯..不過檢察官也一定會看到我很快就到案說明..這也是對我有利的條件..接下來要怎麼判主要是看檢察官..叫我把對我有利的證據找出來給檢察官看..不過我所有的證據只有MSN跟大陸自稱代購的對話記錄以及奇摩信箱根奇摩賣家詢問商品價錢和奇摩拍賣結標記錄..我想請問各位律師我那些資料可以作為證據嗎??還有以我的狀況有前科的機率很大嗎??而且我其實也是受害者..可以請問各位律師我該怎麼辦?我會感激不盡..謝謝

王耀星 (Eric) 101-06-08 08:47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6-08 17:09

一、你這個就是典型的「騙帳戶」案件,詐騙集團不需要你的帳戶提款卡、存摺等,就能用你的帳戶來騙錢,建議你將與對方之MSN紀錄、往來信件等相關資料整理好,到時一併提呈給檢察官。二、如果MSN記錄夠清楚,你獲得不起訴處分的機率就比較大。三、以上,謹供參考!

Cathy 101-06-19 13:36

你好,我最近也被騙了,跟你同樣的情形,請問您後續結果如何?可以分享一下該如何處理嗎?謝謝!

ibubu 101-12-07 01:36

你好~我遇到的跟版主一模一樣!之前詢問偵辦員警已經函送,但卻還沒收到任何傳票,不知道版主現在進度如何!可否告知~感恩不盡!

無助 101-06-06 14:57
律師您好: 有問題想請教. 本人在5/31收到法院寄送之判決宣告筆錄,主文為詐欺幫助犯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但筆錄中並未揭錄本人與被害人已達成和解(這是調解庭時達成的和解).而我是認罪協商. 請問我可以再提出上訴嗎??(一般如有和解不是會宣告緩刑嗎??但我在程序庭時沒有向法官爭取緩刑)
1.請先看判決後面記載,先看您是否得為上訴,因為有些協商程序的案件是不得上訴的.如果能上訴,先掌握時效提出上訴聲明. 2.另外請在上訴補充理由中提及已經和解並已賠付,並附上證據,而且您的資格是符合緩刑之要件,這實再求取宣告緩刑即可,就已和解的按鍵來說,法院大多都會宣告的.
林恩雅 101-06-05 10:17
律師您好: 四月中旬時我妹妹發生車禍,事發地點是T字口,,我妹妹是由支線出來,要向左轉,當時也停了下來要看左右來車,因為當時右方有棚架擋住所以停下來看是否有來車,但在看時卻遭到對方車輛衝撞,造成雙方受傷,後來對方的老闆和老婆曾打電話來嚴厲責罵我妹妹,令全家很生氣,而且他們的口氣是將肇事責任全部歸於我方,之後雖然也到調解委員會申請和解,但因為我妹妹傷勢尚未完全復原,故將調解通知對方後取消,但今天對方到警局作筆錄,向我們提起傷害告訴,請問我們要怎麼做? 警方的判定是雙方都有過失,我們是侵占對方的路權,可是當時的情形我們必須要往前一點才能看到是否有來車;而對方則是因為未注意前方車況,而且有超速。 請問1。我們也要提出傷害告訴嗎?(雙方都有受傷)   2。另外,對方似乎要將他們這段時間無法上班的損失全部算在我們身上,打算獅子大開口的話我們要怎麼辦?
林智群 (klaw) 101-06-06 12:34
那我會建議先提傷害告訴(六個月內要提喔),再來談賠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