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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蔡 104-09-17 11:42

9/13星期日午夜12點多,本人在全家便利商店上班,遇兩名年輕男客(有喝酒)在櫃檯起口角並上演全武行,本人欲向前拉開雙方時,遭其中一名客人出拳正中鼻心,當場鼻血直流,後喝斥對方不要離開,本人將報警處理,原先對方態度囂張對本人叫囂說:[看多少我賠你啦!]待警方來之後,對方態度軟化拜訪本人是否同意私下和解,本人當下即前往醫院驗傷(僅開診斷證明書3份),一份給對方,另兩份本人備存,傷勢如右:(1)鼻子挫傷(2)上下嘴唇撕裂傷(3)後背抓傷...
而事後本人進食時才發現,左邊上下排數顆牙齒因鬆動咀嚼會痛,而無法自然進食,便無食欲
當下也有告知對方本人少驗傷牙齒此項,會再去檢驗牙齒部份
問題1.若本案本人堅持走法律途徑,對方將受什麼判決?
      2.關於賠償部份,本人因沒有概念,不知該如何向對方請求賠償?
      3.若私下和解,又該如何簽和解書部份?
      4.若對方提出私下和解,本人還能申請職災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7 12: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普通傷害罪,可以最重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2、可以請求醫療費用、必要費用、不能工作薪資損失及精神慰撫金。

3、可以簽立和解書,或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4、屬於工作期間所受傷害,可以申請職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7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但也必須對方有財產才有實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7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但也必須對方有財產才有實益。

小蔡 104-09-17 08:25

9/13星期日午夜12點多,本人在全家便利商店上班,遇兩名年輕男客(有喝酒)在櫃檯起口角並上演全武行,本人欲向前拉開雙方時,遭其中一名客人出拳正中鼻心,當場鼻血直流,後喝斥對方不要離開,本人將報警處理,原先對方態度囂張對本人叫囂說:[看多少我賠你啦!]待警方來之後,對方態度軟化拜訪本人是否同意私下和解,本人當下即前往醫院驗傷(僅開診斷證明書3份),一份給對方,另兩份本人備存,傷勢如右:(1)鼻子挫傷(2)上下嘴唇撕裂傷(3)後背抓傷...
而事後本人進食時才發現,左邊上下排數顆牙齒因鬆動咀嚼會痛,而無法自然進食,便無食欲
當下也有告知對方本人少驗傷牙齒此項,會再去檢驗牙齒部份
問題1.若本案本人堅持走法律途徑,對方將受什麼判決?
      2.關於賠償部份,本人因沒有概念,不知該如何向對方請求賠償?
      3.若私下和解,又該如何簽和解書部份?
      4.若對方提出私下和解,本人還能申請職災嗎?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23 21:09

 您好

 您可考慮提起傷害告訴 等檢察官起訴後  再利用刑事程序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IVY 104-09-09 09:07

想請教律師,家人目前職災休負擔養中,公司投保薪資以多報少導致職災傷病幾付損失,公司又不願意補償原領工資,在職期間(3年)公司又將健保費,勞保費僱主負擔轉嫁由員工全額負擔,退休金也等於少提撥,日前調解也不成立,目前已尋求法扶協助,不知訴訟是否有勝算?訴訟前是否可以先向勞保局,健保局提出申訴讓雇主受罰?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9 10: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職災就必須給付雇主責任,倘若雇主有過失,還有民刑事責任,至於訴訟是否有勝算,必須依據相關事證來判斷,如職災的認定及相關勞健保以少報多的問題等,要知道比較精確的分析,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2、勞檢局會依據調查結果依法開罰,無須過於擔心。

你好:

雇主投保勞保高薪低報、以多報少,在職業災害發生後,扣除勞保給付,雇主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補足原領薪資差額。 勞保高薪低報、已多報少,主管機關會依勞工保險條例第74條第3條規定處短報保險費金額4倍罰緩。雇主並應賠償勞工損害。 雇主未依真正薪資提繳退休金,主管機關會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3條規定催繳,處滯納金及罰鍰。勞工可向雇主請求退休金的損害賠償勞保部分,依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仍應繼續投保,並按原有負擔比例繳納保費。 健保部分,如果未辦理留職停薪,仍依應原有負擔比例提繳健保費,勞工30%、雇主60%,若辦理留職停薪,必須經過雇主同意才能繼續掛在公司,否則要轉到公所投保。
JOY 104-07-28 15:37

想請問:發生職災至今已滿一年,經醫生告知今年10月底可開失能診斷書.

如果想對雇主提告民事..

1.是否要先去勞工局開爭議調解,調解不成再提告?還是直接可提告?

2.職災提告有符合申請法扶的門檻嗎?

 

因為實在是不知道接下來的步驟該怎麼走

我是一定會提告要求減少勞動力之損害賠償

加上公司薪資低報((雖然低報但不能工作期間之薪資補償公司有補足))

還有一點是當初職災時手指頭斷掉且住院10天..

以符合職災要通報的條件..但我最近才知道 原來公司都沒通報勞動部

但現在也過了一年了...

3.現在通報有用嗎??對我向公司提告民事有用處嗎??

rebecca 104-07-23 20:27

您好

以下是我發生的車禍案件

2014年12月中旬於晚間接送弟弟下課途中因過彎後發現前方車速較慢 怕推撞看到對向車道最邊邊無車輛 故超車  隨後即撞上一台摩托車(雙載 夫妻),事發後都有每周關心慰問,甚至在第一周即因 對方說無錢支付醫藥費用 故向親友借30萬給予治療, 對方夫妻  老公 雙大腿一隻粉碎骨折 一隻開放性骨折  老婆腳趾頭兩根骨折 跟左手臂骨折,我方事故車輛並未保第三人,所以理賠上....。對方都是在 知名x腦國際上班(享有 勞健保 職災 團保)  但事隔6個月要談和解時,卻獅子大開口320萬...

男方表示腳掌前半部分 知覺尚未恢復,其傷勢只需時間慢慢復原即可,並非到達殘廢,女方則是已經康復可上班卻依然不繼續就業(女方在第3個月即可正常活動行走)

申請第一次調解時 對方卻說台大醫生建議 施打一針15萬 需打3針的藥劑 且不保證成效....另外要再提拿這6個月的薪資(兩夫妻) 但他老婆已經可以上班了,怎麼還敢伸手要錢?  從他語氣得知這只是他想索取的第二筆費用,並非一次性索取費用...所以調解委員 也告知他們 很少有事故後馬上給予30萬而又要再拿第二筆 的   那是否接著又會有第3筆第4筆?  所以調解委員也無法幫他調解

想問  對方享有之勞健保 職災 團保  基本上前6個月都會給予至少保障時領7成的薪資賠償薪資的部分是要全額賠償 還是就其不足補償即可,若全額補償其夫妻倆 是否就一個月領雙份薪資以上....係因本人也剛畢業 還欠30萬學貸 也沒什麼存款,更別說其他...若是如此 我該怎麼給付賠償?並非不想賠償只是希望就我能力所及範圍予以賠償..........  

版上各位專業人士有無任何建議可供參考?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3 22: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薪資的部分必須提出薪資證明及診斷證明書,證明無法工作

2、醫療費用的部分必須是與所受傷害有關連性,倘若費用不合理,則不屬於損害。

3、倘若雙方無法和解,可以等對方提告之後,再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4、可以賠償數次,此部分法律沒有限制,不過很少這樣約定。

selenali 104-07-12 14:42

各位專業的律師們好

想請問律師,在收到監護宣告判決書後,要再作一次財產陳報給法院

但家父沒有任何的動產跟現金

只有月退退休金2萬多元,跟終身壽險,受益人是寫家母的

先前法官有詢問家父住安養中心的費用由誰負擔

我跟法官說是由家父自己的月退支付,不足部份家屬共同分擔

勞保傷病給付要申請才會給錢

失能給付也還不知道會給多少,職災調解也還沒著落

請問這樣該如何寫陳報狀

煩請各位專業的律師給予建議~謝謝

另~是否有律師是否有接受法扶

如果有能否願意接委任調解

您好:

職災勞保部分請直接向勞工保險局洽詢,會有專員為您服務。您可直接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尋求協助,會指派扶助律師為您爭取權利。

小許 104-04-04 12:00

本人於去年十月初時,因下班途中出車禍而住院和在家休養四個月,於今年二月分時回公司上班,跟公司反應後幫我申請薪資補助(判定為職災),但是公司以公司規定前兩個月全薪、以後至六個月半薪(公司已於2月12日刪除此規定),跟勞基法前半年都是全薪的規定相左,所以我休養四個月中只領到兩個月全薪、兩個月半薪~~我有什麼權利可主張??還是只能接受公司的規定呢??@@"請各位解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04 12:58

您好!

勞動基準法是對勞工最低的權益保障,公司的規定若優於勞動基準法就依公司規定,但公司的規定若劣於勞動基準法則公司規定無效,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補足。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沈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4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許你好:

你是否有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災害補償費?醫院之診斷是否為在家休養四個月?此些問題皆必須先釐清

若貴公司之原規定確實於員工不能工作期間未給予足額補償者,是否其後的修改是有意識到違反勞基法的問題?

建議先向公司申請不足部分的補償(依公司現有規定),若公司表明新規定不溯及既往者再向勞工局申請調解

以上供參。

小許 104-04-05 08:05
回覆 陳仲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小許你好:

你是否有向

律師您好,在家休養四個月是醫院的醫師幫我開的證明,而申請傷病補償的部分則是我回公司上班後,公司幫我申請的~~而我只是申請醫藥費和住院費代墊的部分~~

王小璋 104-03-25 18:11

我在103年1月23號上班途中車禍 雙腳住院開刀 插鋼釘鋼片 醫生在證明書上面有寫到 一年後須住院拔釘 我當時後休息復健到7~8月 公司方面就跟我說 看我能不能趕快回公司上班 我就想說當時後也好了差不多了 就先回公司上班了 沒想到我在今年過年中 又摔斷右手上臂 又住院開刀 我公司主管跟我說 你這次摔斷右手上臂 不算職災 事病假最多申請到4月初 公司已有意請辭我 還跟我說 你之前雙腳 證明書上面有寫 今年要開刀住院 看我要不要先跟公司申請職災假 這樣公司比較不會請辭你  (我想問 假如還不到開刀日期我是否能先跟公司申請職災單 我怕假如真的公司請辭我 我後續開刀住院 就沒有 職災所說的第2年50%薪資 可跟公司拿   是否能先提早向公司申請職災單)

阿翔 104-03-03 21:10

你好   我的工作是地下管路日薪一天一千二   月領有33k. 但是勞保只報19k    我想請問我在2014 年10月 20日在工作中受傷   醫院有開診斷證明需休養兩個月  雇主當時還信口開河說我就看醫生看到好在回去上班,並說明不會請職災單  公司有保勞保跟團險   但是直到現在只有勞保給付  雇主並沒有任何賠償  而雇主方面表示勞保跟團保只能擇一選擇保險    這樣對嗎?

還有職災現場在受傷後也沒任何存證 也已經回復原狀   請大家教導我該如何處理職災補償的部分

沈恆 (沈律師) 104-03-03 23:34

您好!

如果還有損害沒獲得補償的部分,都可請雇主賠償,若雇主不願意賠償,則可提起訴訟請求。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鄭瑞崙 (鄭律師) 104-03-05 10:00

您好

基本上勞工於執行職務中受傷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且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當然雇主依規定給付之補償金額,得抵充就同一事故所生損害之賠償金額,今天如果你因受傷無法工作兩個月期間,雇主除了要支付你的薪資外(實際薪資)還要就你因此產生的損失例如醫療費用及其他必要費用補償你,這部分如果雇主如有任意險或勞工保險即可去申請,不夠的部分還是要由僱主補足,你是在上班時間受傷的,醫生也有開診斷證明,今天如果可以證明你受傷時間是正好工作中即便僱主不開立職災證明而不認帳,你也可以去勞工局申訴,要求雇主開立這部分實務認定上是比較偏向保障勞工的如有問題可以來電073346331或來本所諮詢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7樓之5

 

joanna 104-03-02 09:56

(電信業工作,需攀爬電線桿以及鑽入地下道)

先生於2015/1/5上班被高壓電所傷,住院5天,公司未職災申報,也未給與住院申請單、門診醫療單以及自墊退費,僅給與一天一千的補貼,(上班日公司計算22天),一月底頻繁來電,說依勞基法規定,病假最多只有30天,詢問何時可以歸工作崗位!!先生怕會因此失去工作,故於2015/2/9回去上班。

2015/2/9上班日,因公司未申請路權,該組組長怕被檢舉會罰款,故無放置交通安全錐或任何表示以至警示,就拉電纜線穿越馬路,綠燈直行大卡車司機未注意到電纜線,路過時勾到了電纜,雖先生即時放手,但不慎被剩餘在後的電纜線拉扯,跌倒撞於地面,前額縫16針、左前臂壓傷、韌帶斷裂,(住院七天),醫生囑咐應休養半年,公司老闆聽聞此事,告知要申辦留職停薪,(也還是未申報職災,並未給與住院申請單、門診醫療單以及自墊退費)

 

請問公司是否真的可以申報留職停薪?!

 

另外先生公司申報薪資為19273,但實領均有4萬元以上(全部薪轉未領現),薪資明細上註明本薪18000,剩餘的都是獎金、全勤和補貼,是否正確,會影響日後權益嗎?!可否檢舉??

應申請職災給付,高薪低報的話,雇主有賠償責任,公司也會被勞工局罰緩,職災必要治療期間,雖無法工作,雇主必須給付薪資補償金,也有職業傷害補償金可申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可以申請職災,若有具體事證可以證明每薪實際所得薪資,則應以實得薪資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anna 104-03-01 00:27

(電信業工作,需攀爬電線桿以及鑽入地下道)

先生於2015/1/5上班被高壓電所傷,住院5天,公司未職災申報,也未給與住院申請單、門診醫療單以及自墊退費,僅給與一天一千的補貼,(上班日公司計算22天),一月底頻繁來電,說依勞基法規定,病假最多只有30天,詢問何時可以歸工作崗位!!先生怕會因此失去工作,故於2015/2/9回去上班。

2015/2/9上班日,因公司未申請路權,該組組長怕被檢舉會罰款,故無放置交通安全錐或任何表示以至警示,就拉電纜線穿越馬路,綠燈直行大卡車司機未注意到電纜線,路過時勾到了電纜,雖先生即時放手,但不慎被剩餘在後的電纜線拉扯,跌倒撞於地面,前額縫16針、左前臂壓傷、韌帶斷裂,(住院七天),醫生囑咐應休養半年,公司老闆聽聞此事,告知要申辦留職停薪,(也還是未申報職災,並未給與住院申請單、門診醫療單以及自墊退費)

 

請問公司是否真的可以申報留職停薪?!

 

另外先生公司申報薪資為19273,但實領均有4萬元以上(全部薪轉未領現),薪資明細上註明本薪18000,剩餘的都是獎金、全勤和補貼,是否正確,會影響日後權益嗎?!可否檢舉??

雨天 104-02-06 08:53

103年10月25號 發生事情經過,本人-連X仁,於鼎X工程行擔任倉庫管理員,當日工頭-古X文,持物料放行條至本倉庫,要求領取物料:免拆網200件,但因從未有工班領取過如此龐大之數量,故告知工頭-古X文,「我無法發放此數量給你,須得到 張X源 先生(張銘源,上游統包商管理者)同意才能發放。」,工頭-古X文隨後打電話給另一工頭-邱X義,工頭-邱X義要求我聽電話,在我聽電話中對我進行辱罵並咆嘯說:「如果對我開的放行條有意見,就去問經理。」,我當下回答他:「從來沒人領過這樣的數量,我得問問 張X源 先生」掛完電話後,我即刻打電話給張X源 先生詢問是否可發放此數量給工班,當下張X源先生說「可以」,我立刻發放此數量給工頭-古X文,不久工頭-邱X義又打電話至倉庫,對我加以辱罵且問候我家人,我掛他電話後,不到五分鐘,工頭-邱X義就騎機車至倉庫對我加以毆打辱罵,一直說要讓我死,還拿木條對我後腦重擊,我暈眩趴倒在地後,工頭-邱X義仍對我進行攻擊,直到工頭-古X文出來阻止才停止攻擊,此時 張X源 先生趕回倉庫,並將我送醫。

這樣不屬於職災嗎?

我要申請職災,公司經理卻要求公司說不準幫我蓋公司章,並要求單位主管把我解職,說我已經對對方提告,如果再申請職災屬於偽造文書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6 09: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因為爭執的起因是工作事項,因此該事故遭毆打,算是職災。倘若公司拒絕協助請領職災給付,可以向勞保局及勞工局提出申訴。

這不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如果公司已不是職災為由拒絕出具,那可起訴公司請求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mrliao 104-01-26 02:39

個人前年102.08職災手指骨折 受傷後沒休息即被要求上班 調至外單位支援 後續因回診及手部不適陸續請了5天公傷假 一個月後發薪日公司並未給我公傷假那幾天薪水 並要求我簽和解書 我沒簽。支援期間請求回原單位數次 但都被以傷勢未復原 那邊須要人等拒絕 最後直接表明是上面不讓我複職 甚至以支援績效不佳與常請假予以口頭告知後將我直接降職 並簽署一張我覺得考核內容有爭議及針對性的文件 做為下次懲處或降職甚至資譴開除的依據!!!~~~想請問

1.公司如果現在給我錢 那之前沒發我薪水就算沒事了嗎 我還可以請求終止勞僱關係請他發給我資遣費嗎?
2.公司未幾付公傷薪水已超過"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的時效了嗎?
3.我簽署的文件會影響我的權益嗎?公司資譴或開除我有資譴費嗎?
4.申訴或寄存正信函有什麼不同?有哪些流程要走 我是在公司繼續上班還是不用再去了?

您好:

1. 依據勞基法第十三條「勞工在第五十九條職業災害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因此雇主無法解雇您,但您認為無法勝任之原本和其他工作,亦無其他工作可以安排者,您可依法仍應請求資遣:「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則得與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一)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二)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致事業單位消滅者。(三)職災勞工經醫療終止後,雇主未按其健康狀況及能力,安置適當之工作,並提供其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四)對雇主依前述安置之工作未能達成協議者。而若勞工係因前述(二)(三)(四)之情形終止勞動契約時,雇主應依勞基法之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因此您可依法請求資遣並領取資遣費,且您領取補償金之權利,不因離職而受影響。

2. 依據勞基法第59條之規定,勞工因遭遇職災導致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除應補償勞工必需之醫療費用外,若勞工係因在醫療中以致不能工作,則雇主尚應依勞工原領之工資數額予以補償。因此公司係給予「補償金」而非「薪資」。

3.您可以向公司請求職災之損害補償金,若公司拒絕,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同時寄發存證信函,若依然不給,您可提出民事訴訟來請求。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阿銘 104-01-02 12:43

律師 你好,請問職災問題 今年4月我兒子因工地意外發生職災頭骨破裂,左鎖骨斷裂,住院約2個禮拜,發生意外時所有費用都是雇主付錢,之後出院調解過一次,發生意外從住院到出院前後一個多月,雇主就去申請調解調解時雇主只付一個多月沒上班的薪資,就結束了,想請教,,,

1,那時候的調解是否算和解

2,和解時我可否要求另外賠償,例如我兒子頭部而侯會有後遺症等情況,左鎖骨以後無法完全使力,可否用這兩點求賠償

醫生有開三個月不能工作證明,而前天雇主說和解時可能會用醫生開的三個月證明單作賠償@@,有辦法另外求賠償嗎。謝謝

對於適用勞基法的勞工而言,在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可依照勞基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向雇主請求補償,而勞工所能主張的職災補償內容包括: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勞工必要的醫療費用。至於職業病的種類及醫療範圍,按照勞工保險條例有關的規定。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該於發給工資之日按照勞工「原領工資數額」給與補償。但是如果醫療期間超過二年,而勞工仍無法痊癒,經由指定的醫院診斷,認為該勞工已經喪失「原有工作能力」,卻又不合乎殘廢給付標準的話,雇主可以一次給付勞工四十個月的平均工資後,免除工資補償責任

(三)勞工經治療終止以後,經由指定的醫院診斷,認為該勞工身體遺存殘廢的話,雇主應該依照平均工資以及勞工的殘廢程度,一次給與殘廢補償。至於殘廢補償標準,則是依照勞工保險條例有關的規定處理。

(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死亡時,雇主除應於死亡後三日內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費外,並且應該於死亡後十五日給與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的死亡補償。

為保障您的權益,以上問題回覆如仍有疑惑,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將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2 17: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書狀,提起訴訟請求後遺症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2 17:41

您好,調解之範圍究竟為何,需要看調解書之內容而定。

另外,後遺症之部分,可以另外主張。

 您好:

如果雇主對於職災之發生亦有故意或過失(如未能提供安全之工作環境或預防災害發生之設備等),

則除勞基法第59條規定之補償金外

亦可請求精神損害及減損工作能力等損害金額

本所目前即有辦理此類型案例之經驗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阿銘你好,僅以現有之資訊回覆:

1.因無調解之具體內容或雙方有無成立調解之敘述,故無從判斷,但須注意者,內政部曾有函釋認為:「關於勞動基準法第59條職業災害補償標準屬法律之強行規定。調解和解之內容,自不得違反此強行規定。若當事人間經法院核定之調解有違反前揭情事者,當事人得於法院核定之調解書送達後三十日內項原核定法院提起宣告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否則,即依法與確定判決生同一效力。」因此若未詳細審究而與雇主成立調解和解,經法院核定後未於法定期間內異議的話將會影響自身之權益。

2.若雇主對於職業災害的發生並非無過失(例如未維護現場安全),則依法可請求雇主賠償因此所受之損害。

縱使雇主無過失,亦可依勞基法第59條請求職災補償

另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8條規定,若為勞工保險的被保險人,亦可向勞保局申請補助

以上供參

阿銘 103-12-26 16:24

請問大律師們,今年因我兒子再工地出職災意外導致頭蓋骨破裂及鎖骨段裂,雇主當時未幫我兒子加勞健保,事故發生後雇主有付擔醫療費用,而我請了3個禮拜的假照顧我兒子,出院後調解過一次前後好像賠償3個月薪資,,而鎖骨有裝鐵版再裡面,醫生說一年後開刀取出鐵版,經濟問題要用到錢 想說提早和解,如果跟雇主簽好和解書拿到和解金時可否另外立約一年後開刀手術費用由雇主支付。

和解金我已有一個底,,而和解時我可否另外主張  孩子住院我本人照顧他而3個禮拜未工作看護費用。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6 17: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必須詳細記在部分費用不在和解範圍,因此就該部分不放棄權利即可。

2、建議可以向勞工局提出勞資調處以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6 1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醫療費用單據,及您和兒子薪資損失,向資方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6 1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有損害均可請求之,亦包含親人間之看護費用亦可。

又因可能有後遺症,故可表示此部分之損害非屬於和解範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僱主雖然未幫他投保,但仍可請求職災賠償,而和解建議向調解委員會或勞工局申請調解,並注意調解之條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莉 103-12-22 16:09

各位好.我上個月11/15在台北市民大道北車對面京站轉運站迴轉處發生車禍

當時我和前方一名機車騎士同行徑方向,肇事計程車原本為靜止狀態,結果突然打左方向燈迴轉,造成我前方機車騎士緊急剎車,我剎車不及追撞上前方機車,左手骨折兩處(手肘及手腕),其他多處擦挫傷

 

我在飛出去前有鳴笛示意,但計程車減速後卻又直走離去,機車騎士有下來關心並待到我上救護車,他當時也向路人指認為計程車急煞,事發一個月了,但目前警方告訴我那附近的監視器全都無法看到事發畫面或計程車(我沒記下計程車車牌,也沒跟前方機車留下資料及車牌)


本人沒有酒駕也沒有飆車,偵查組告訴我.我若去交通大隊申請初步研判,也很有可能會被說是"沒有保持安全行駛範圍",若是違規我就"無法申請職災",這3個月的休養期間醫藥費房租生活費真的壓的我喘不過氣,X光也不敢去照,根本也不敢再去復健,能省則省,每次回診雖然有健保,但是我才剛畢業出來工作沒有甚麼存款,沒有保險,強汽險也需要無違規證明

 

我想請問各位,我若真的有違規,那一切我都必須承擔自認倒楣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31 16: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職災請求與您有無過失完全無涉,只要是上下班路程或是執行業務過程所發生之車禍,請領絕對不會有問題。

2、該計程車已經涉犯肇事逃逸,倘若員警拒絕受理,可以向督察室檢舉

3、強制險的部份,一定會先賠,至多是代位求償的問題(區別就是全無跟依比例的問題)

4、建議還是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因為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與保持距離無涉,且倘若不服,還可以聲請鑑定

5、醫療的部份,還是應該就醫跟取得診療單據,否則日後無法求償

 

阿糖 103-11-30 17:01

你好

因上班茶桶嘴突然斷裂 導致腹部體表面積0.5%與左足體表面積1.5%二度燙傷 一個月沒辦法上班

當天大醫院有開診斷證明書給我 可是後面都去私人的換藥 沒有證明 相對的也申請不到勞保職災理賠

想請問您 養傷一個月的薪資 老闆是否該負責?

 您好:

依勞基法規定雇主仍要按您原領工資給予補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9 17: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薪資的部份應該是先向勞保聲請傷病給付,不足額才是向公司請求。
2、私人診間醫療費用的部份雖然勞基法規定不可以,但是倘若公司業務過失,仍然可以請求。

 

小恩 103-11-26 07:14

????????11/21下午在社區上坡十字路口雙載被知名大公司貨車右側撞上,對方叫了交通警察前來處理,家人也到事故現場要求員警把對方行車紀錄器扣下,員警拿了紀錄器看了一下說不能開就還給貨車司機了,被里長候選人看到員警歸還之行為給予拍照~員警才又把行車紀錄器拿回來,撞人的司機只到醫院做完筆錄後人就消失了,員警行車紀錄器也還是還給貨車司機了...

我們打給司機詢問後續處理,司機只回我們等警察處理就再也不接我們電話了,我們打電話告知員警,員警要我們自己去調監視器告他,員警說他要忙選舉造勢沒空,我們自己請里長拜託分區派出所員警來調監視器,還要再回去告知車禍處理員警影片調好了在哪個分局,事後又才知道交通警察連休三天找不到人.

我們打電話貨車公司,對方總機只說有收到車禍通知只告知主管,就又沒消息了,我們只能乾著急單親要養小孩無法工作沒收入該怎辦,又是非上下班時間無法申請職災.

我們不懂法律,對方又是大公司有律師團有專業人士,我們問了好多人都說我們是右側被撞所以很吃虧~~所以我們呢...等吃虧嗎?

依您的情形,您可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 並在訴訟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以請求損害賠償

過失比例有無部分,您可申請台灣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過失


小恩 103-11-26 15:43

 貨車司機根本不理我們兩人傷勢,他們公司也沒有任何動作.我們直接提告是對貨車司機嗎?還是他沒事,由他們公司處理?

我們現在骨折打石膏兩個月無法上班的損失也可找他們理賠嗎?我現在該做的是先去提告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1-26 17:38
您好!
對方若沒誠意和解,只好循司法途徑解決,且應注意時效刑事告訴六個月,民事起訴二年,如果被對方拖過這個期間,就真的求償無門了。
車禍產生的損失,都可依過失比例求償
刑事只能告司機,民事可同時要求司機及公司連帶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漢堡 103-11-10 20:08

我上粗工工作因表現良好被升為正職人員因有一天公司外包聘請的

人力發生職災半身癱對方家屬提告業務過失傷害告公司而我是公司

職員當天並有在現場所以以證人傳票出庭出庭說完後卻轉被告人提

告說我有安全維護之責任民事提出連帶賠償責任我想問說

1連帶賠償責任我無力賠償龐大的金錢賠償2500萬

無力賠償會怎樣呢?

2.民事開庭判無需賠償責任或需連代賠償責任時判書下來

罪確定之後後續還會有刑事責任

麻煩板大解惑求求您們了

文文 103-10-02 11:19

您好,

我父親於86年進入大樓當管理員(己領過退休金)

中間大樓未幫忙投保職災險(只有意外險)

今年8月以一份不符合規定的合約要求他如不簽約,任職就到9月底(年資共17年)

想請問是否可以去勞工局告他們,讓大樓並未加入104年適用的大樓管理條約

另請問大樓主委是否可私自更換管理人員,未經大樓住戶表決

這樣是否屬違法,另想請問是否應該支付遺散費(計算方法)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2 12: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須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部份,必須依據規約跟之前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內容而定,不能一蓋而論。

2、有關於相關的權利義務應該依據雙方所簽立的勞動契約勞動基準法的規定為主

3、倘若管委會違法解雇(倘若違反規約、勞動契約或是勞動基準法),都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請求確認勞雇關係、賠償短少的薪資,或是請求資遣費、給予非自願離職證明。

4、資遣費的計算涉及新舊制,舊制1年一個月(勞基法),新制1年0.5個月(勞退)。

 

 

林智群 (klaw) 103-10-02 13:39

更換管理員應該是管委會的權責,不是主委說的算,

至於你父親如果不願意離職,那管委會也要依法支付資遣

不過有一個問題就是,之前實務見解,認為管理員跟管委會間並非雇用關係,

後來雖然有修正,但還是會影響你這個案件的結果 

vian 103-10-01 11:16

請問各位律師們,如果有職災的問題產生(在上班途中自摔受傷),老闆直接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取消了勞健保,我們除可以申請應領到之相關醫療費、應領薪資外。我們可否對他提出精神賠償的要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1 1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職災的雇主責任依據勞動基準法,就您的狀況,應該就是傷病給付,醫療的部分有健保,倘若有高薪低保或是未依法投保的問題,則必須賠償投保差額之損失。

2、至於精神慰撫金的部份,必須向事故發生責任請領,如肇事者或是國家賠償才有。

3、倘若公司未投保,亦未依法賠償,則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小菁 103-09-26 22:02

您好!
我9/17以口頭跟公司提離職,欲就職至9/26止,尚未填寫離職
但9/19早上上班途中發生車禍,當下也馬上以電話通知公司
醫生診斷因尾椎骨折需休養1-2個月,公司也派人至醫院探示慰問
依公司要求以line提供, 診斷書(9/24提供)、報案三聯單(9/25提供)
9/26電話告知並以line通知我要於9/26將我的勞/健保辦理退保
 

函內容為:
主旨:有關「員工xxx申請離職事宜」,公司已核准請辭在案,請收到文起三日內回覆,若尚未回覆視同放棄,公司將依請辭日起辦理勞保及健保退保手續,請  查照。
說明:
一、員工(xxx小姐)於民國103年9月17日一早向公司主管請辭(離職事由:因身體不送須調養及路途太遠),並約定9月26日離職
二、公司主管也同意核准該員工離職,並約定9月26日辦理離職
三、該員工因9月19日上班途山發生車禍,須向勞保局申請職災補助1-2個月,則公司同意協助相關事宜,但員工須自動放棄勞保以外之薪資與福利,並放棄對公司索職任保離職後各項權利等,請   查核。

 

想請問公司如此做法,是否合宜?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7 21: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公司是指26離職後,除了勞保之外,公司無須再支付薪水及福利給您,則應無違法之虞,因為您已經離職了。

2、倘若不是,則可能有違法之虞,且縱使您未於3日內回覆,也不影響您的權益,您並且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小魚 103-09-25 22:47

去年經鄰居介紹
認識了一個勞保黃牛<那時不知道那就是勞保黃牛>
因我爸撞到頭部 雇主並沒有幫我爸保勞保
而我爸腦部開刀後 直到現在還是依然昏迷不醒
醫院是判外力撞擊 所以可以申請
而那位雇主只願意負擔醫藥費的一半
而那位雇主是我爸小時候的玩伴
一 直說他們的交情......等
我直接跟雇主說 可以一次賠我們多少錢
他不同意 還是執著每個月賠一半的醫藥費
所以我就跟勞保黃牛簽約了
內容就是我代表我爸請他們處理職災
違約..........因為契約在他們那.所以我忘記要罰多少錢了
抽2.5成 然後我就簽名了
請問 這樣的合約法律效果嗎
政府補償金下來了 他們連這個也要抽
讓我覺得不滿
因為當初是想他們只抽大額那部份而已

另外
昨天有請他們開發票
政府補償的部份
上面寫 顧問費38000
顧問費這個名稱合理嗎
他們的名片是  長暉顧問公司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30 15: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勞保黃牛的部份,您與對方簽立的合約是有效的,只是依法可以主張減少或是免除報酬給付義務。

2、本文建議您可以拒絕給付,並且向勞動局提出檢舉,倘若對方有意見,就等對方來告,訴訟中再提出抗辯就可以了。

3、倘若您給付了就討不回來了,切勿在未釐清之前就清償

小李 103-09-25 14:41

 小弟所在公司不滿5人沒有勞保.屬於下游廠.商 因為要進                      出化工廠要有勞保加保證明才行. 於是老闆幫我們加保於上                    游場商那.小弟2個月前做自己公司的工作摔落造成2腳跟骨                    粉碎骨折.出院時詢問老闆可否申請職災?他叫我自己找                      人辦.且似乎不願補償我.我有問過勞保局加保別家公司不能                     申請 .也問過上廠商會計他說最多也只能申請住院時間.有一                    天老闆來電他說:勞保費他出的我憑什麼跟會計說要申請職                     災.要 申請先把勞保錢清一清再說.請問我該怎辦才有保障?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5 16:0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只要該事件是職業災害,那麼您可以向雇主請求之職災給付,不會因為誰負擔勞保費用而受到影響,更何況,勞保本來就應該由雇主負擔。 2、 不過有關於投保於未任職的公司,此部分可能涉嫌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業務登載不實等行為(此部分有爭議)。
林智群 (klaw) 103-09-25 18:43

你現在既然掛在其他公司名下,只能請該公司替你申請職災給付,

至於你跟你老闆部分,

因為勞保資料看不出來你跟他的雇主員工關係,

要向他請求職災費用,恐怕有困難 

Mon Gi Gi 103-09-22 09:03

在一月九日下班時發生車禍一月至七月三十一日向公司申請職災在家休養 而一月至四月公司方面有給我工資的30% 直到八月份復職已申請勞保70% 公司也幫我申請公司的?保, 團保的部份是大若給了我一月至七月的30%工資 之所以公司要我退還之前給我一月至四月的30%工資 不知道我那30%工資是需要公司負責還是由團保負責? 請問我需要退給公司1月至4月的30%工資嗎? 若是不用可依那個法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3 15: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依據團保費用是誰繳交的判斷,勞方自行負擔,則不得主張抵充,倘若由資方負擔,則可以。

2、還要注意投保薪資有沒有高低報的問題。

renee 103-09-11 21:33

前陣子家人發生車禍導致對方大腿骨折,近日談和解但提出賠償金額一百二十萬,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合理的賠償金額應為多少。目前所知道的是對方月薪兩萬八千元,目前提出的診斷証明醫院開立休息四個月,全日看護一個月。以上述這些資料賠償金額約多少是合理的,另外我們的保險公司可理賠三十萬元,還有對方因是上班途中車禍所以也可請求職災勞保理賠,這部分是不是可請求扣除。還有一點,刑事的部份?煩請回覆,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提供初步意見如下:

1.診斷証明醫院開立休息四個月,則工作損失為112,000元。

2.全日看護一個月,法院通常會認定金額需60,000元。

3.對方尚可主張其他醫療費用、增加之生活支出、精神賠償等,需視案情而定金額。

4.強制責任險部分可以扣除,但職災補償及勞保部分實務上多認不可扣除。

5.對方可以於車禍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吹雪 103-09-09 20:07

請問律師

我現在是職災患者(雙手神經病變),

經過了一年的治療, 經由儀器的檢查

狀況也沒有好轉,

目前:神經科判定 無恢復跡象,

職業災害科:判定認為這已經是 最大的復原狀況  

(勞動能力減損評估  以下

美國永久失能指引評估個案之失能比為全人失能障礙6%,

QuickDASH 簡易版上肢功能評估問卷評估,個案評分為80分,屬嚴重程度上肢功能性失能) 

醫生認為這已經 是最大的回復狀況 , 而且是終生的 會持續有神經問題

我是否可以求償未來的  職災2年內無法康復40個月的補償

,外加永久性失能的6% 

 

(醫生診斷書判定: 目前因手指疼痛及對溫度過度敏感不適合 從事過度需要手部作業工作)

 

陳華明 (律杏) 103-09-09 22:35

 可以的, 您可以依據勞基法第59條的規定向雇主請求這些(但要注意: 若被判定失能, 則已停止治療, 是無法再取得40 個月的工資補償的)

但更重要的是您別忘了還要依民法規定請求勞動力減損的賠償(這是請求到65歲退休的), 和慰撫金等等

(lawmed66@gmail.com)

吹雪 103-09-12 17:11
回覆 律杏 的發言內容:

 可以的, 您可以依據勞基法第59條的規定向雇主請求這些(但要注意: 若被判定失能, ... (恕刪)

請問律師 但雖然已經被判定失能 但醫囑說: 持續藥物控制疼痛及精神科門診治療

因疼痛及精神壓力相關症狀. 這樣是否無法領40個月補助?

外加我還有兩個問題 除了 可以跟資方 索取 醫療費用

以外 還有哪些費用可以跟對方索取

慰問金這部分 我真的沒有概念 不知道 該定在多少

我雙手終生 會對溫度敏感,經常性疼痛 也無法過度使用手部作業 

 

 

陳華明 (律杏) 103-09-12 18:20

 1. 既已判定失能, 則表示因災害所致的生理性傷害雖經治療但無法回復, 沒有再醫治的必要. 這時資方可以終止僱傭契約, 但應付您資遣費及退休金. 雖然有疼痛及精神上傷害, 但這些與上述生理功能無關.

2. 資方之所以會支付40個月工資補償, 是因為治療了兩年還沒好, 無法擔任原先工作, 卻有繼續治療的必要(也就是耐心治療兩年以上有可能會好)

3. 務必要請求勞動力減損的賠償以及慰撫金, 還有後續的復健費用. 如何估計要看到您的案例事實之後才知道(還有要告誰?). 這些都是專門的技術, 要向律師求助比較好(lawmed66@gmail.com)

陳華明 (律杏) 103-09-12 18:32

忘了問您, 您是職業災害還是職業病, 這兩個是不一樣的 

吹雪 103-09-12 19:19
回覆 律杏 的發言內容:

忘了問您, 您是職業災害還是職業病, 這兩個是不一樣的 

我是職業災害     ~~

碰觸到氰氟酸 治療一年後

現在是職業疾病 (神經病變)

 

 

我要提告是 上市上櫃公司

陳華明 (律杏) 103-09-13 15:42

 我知道了, 您這是屬於職業災害, 依照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7條規定, 雇主是被推定有過失的. 若您要提起訴訟, 請務必作此主張. 是上市櫃公司, 小蝦米對大鯨魚, 建議請一位認真負責的律師幫您訴訟(http://www.lawmed66.url.tw)

洪先生 103-09-05 15:26

律師 你好 本人在2012/10/30日  因操作機台 眼睛受了傷 ,當時本人15歲

操作機台 沒給我防護措施 因此被 鐵屑噴進右眼睛造成視網膜受損 

想請問一下 我因為這份工作造成眼睛失能,如果賠償部分 要請公司負責

如果公司不願負責賠償法律的話 我勝訴機率大不大

因為公司沒幫我投保也沒保險  所以賠償部分想請公司負責

如果是操作機台不慎 但公司沒給我安全措施 發生這起受傷 這樣公司還要負責任嗎?

因為眼睛一直在回診觀察 一直都沒跟公司討論賠償部分 然後一直拖 拖到現在

眼睛回診觀察已經告一段落了 確定眼睛受損嚴重 無法回復

今年10/30就滿2年了 不知道這樣還能不能提起訴訟

職災給付 也只給我2個月 我受傷 休養期間 大約整整1年 這個是否要請醫師開證明向公司求償?

想請公司賠償 但是 賠償金額部分  應該叫公司賠償多少 才合理 (右眼睛已經失能 無法回復 視力約0.2 /0.3左右)  

目前要找公司 和解 請公司賠償  但是金額不知道多少才合理 

林智群 (klaw) 103-09-05 18:24

滿兩年就不能提告了,

你一直跟對方談,對方真的要賠你早就賠了,

建議先提起民事訴訟,至於和解部分,可以在訴訟裡談,不要讓對方把時間拖掉了 

洪先生 103-09-05 22:0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滿兩年就不能提告了,

你一直跟對方談,對方真的要賠你早就賠了,

 

也沒一直談 對方看我眼睛要修養很久  所以都不聞不問 目前就是要先看能不能不要走法律部分 如果真的走法律部分 我勝訴機率大不大

陳華明 (律杏) 103-09-09 22:41

 請務必立即起訴來捍衛自己權益, 起訴勝訴機會很大, 但您仍未成年, 要由父母幫您起訴

edwin 103-09-04 14:44

請問民法第487條之1所謂的受損害範圍,有包含員工自有財產上(如車輛,機車,電腦)之損害嗎?

還是這裡的損害,一定是屬於職災上對於身體或是健康上的損害?

陳彥彰 (Jeffrey Chen) 103-09-04 18:19

Edwin 您好:

關於民法第487條之1規定,受僱人所受損害者,並不限於身體之損害,也包括財產上之損害,然而是否可以請求,必須符合不可歸責於您所生之事由,且原因發生與損害之產生間必須有因果關係,這是法條之規範,若符合上開要件,不論雇主主觀上是否有故意或過失,您都可以根據該條向您的雇主請求損害賠償。但是,在請求前應將證據準備充足,在實務上最難的部分是如何舉證不可歸責於您的部分。

以上簡略回答,若需要進一步了解,歡迎來信或來電洽詢,亦可備妥資料至本所諮詢,感謝您! 

Mon Gi Gi 103-09-03 20:31

延續先前的問題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576012 

目前已經準備好上 (偵查庭)

私立 - 奇美醫院診斷書乙份  公立 - 成大醫院職災診斷書乙份 調解不成立文乙份 (2次和解不成) 車禍鑑定報告 (對方100%肇責) + (車禍監視器) 車禍膝蓋粉碎骨折x光碟乙份

九月九日車禍案件即將出庭,我們還需要準備什麼 ? 

會請我們被害者發言 ? 需要注意哪些情況 ? 

民事賠償應該在什麼時候提出 ? 向哪個單位提出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3 2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於開庭前,委任律師或由自己撰寫大概之事件經過(人事時地物具體載明),以加速檢察官開庭之效率,如此亦可讓檢察官有較佳之印象 。

至於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則是於檢察官刑事起訴後,再具狀向法院提出。

 您好:

1.如果只是就刑事偵查庭之準備,目前應已足夠,不過最好有明確之訴狀作整理,

   以方便檢察官辦案,會比較快結案。

2.一定會讓告訴人發言表示意見,應注意說明白事發經過,不要因為緊張講錯前後矛盾。

  當然也要趁機蒐集對方陳述之內容,不過非律師為告訴代理人不能作筆記。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係於檢察官被告起訴後提出(無須繳一審裁判費),

  亦可隨時向法院民事庭提出民事訴訟(要繳裁判費) ,

  但如擔心對方脫產,就最好要作假扣押,不然告贏的判決也只是一張廢紙。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Mon Gi Gi 103-09-04 06:41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裁判費 是我方自付,還是可以要求由對方付 ??

2. 如果順利偵查庭有機會直接結案嗎 ?

3. 如果檢察官當時起訴肇事者後,我方是需要再寫訴狀送民事法庭

    還是直接當場提出民事賠償 ?

4.  開庭中,自己本人(告訴人)可以做筆記嗎 ? 

 

mrliao 103-09-02 15:55

本人去年職災手指骨折 受傷後沒休息即被要求上班 調至外單位支援 後續因回診及手部不適陸續請了5天公傷假 一個月後發薪日公司並未給我公傷假那幾天薪水 並要求我簽和解書 我沒簽。支援期間請求回原單位數次 但都被以傷勢未復原 那邊須要人等拒絕 最後直接表明是上面不讓我複職 甚至以支援績效不佳與常請假予以口頭告知後給我直接降職 並簽署一張我覺得考核內容有爭議及針對性的文件 做為下次懲處或降職慎至資譴開除的依據!!!至勞工局詢問他是說若以公傷公司未幾付薪水要求終止勞僱關係拿資譴費已超過時效 建議我以降職一事申訴及後續相關事宜。。。想請問以公司未幾付公傷薪水已超過申訴時效了嗎?以降職申訴是指降職生效當日8/1還是以我看到降職公告8/10 還是降職後拿到薪資條確定被降薪9/8後的一個月10/8內?我簽署的文件會影響我的權益嗎?公司資譴或開除我有資譴費嗎?申訴後會有哪些流程要走 大概多久時間 我是在公司繼續上班還是不用再去了?

 

Grace 103-08-30 09:25

我代表公司處理一則職災,102年五月員工在進入工作場所,經過走道時,被上方未放置好的商品打中。 公司完全依照勞工職災保護法來處理,同時因有替員工投保團險,也同時替員工申請團險的理賠。當時有兩位員工同時受傷。 較嚴重骨折的在休養兩個月後回來上班,另一位A君本來也自行通知公司要回來上班,未料這是惡夢的開始。 再回來上班前兩天,其家屬突致電公司說受傷未痊癒不能回來上班。 為此,我請員工好好休息,繼續提供醫師證明,我們替員工送到勞保局即可。勞保局不認定其醫師診斷及醫囑與事發之職災有關,因此退回申請不予給付。 我們依法請員工回來上班,主動替A君調整上班內容及工時,A君均不理睬。 公司爾後收到A君家屬發出的存證信函,以及申請到勞工局協調。 其協調內容為公司不准與公傷病假,要求公司給予公傷病假。 期間經過一年來回的親自拜訪兩次,與協調和電話書信往來。員工家屬一再反覆(員工本人未出現),直至103年五月打電話突然說要離職,我還問是否要考慮留職停薪? 員工家屬表明一定要離職,並詢問公司可以給甚麼。 我們於是依照資遣費用為基礎計算了離職金,加上另外兩個月的一筆數字給員工家屬。 員工家屬在收到和解述內容後未表示任何意見,我們親自去拜訪時還說他們不要錢等云云。我們離開後,三次存證信函與通知員工回來工作,員工均不理會。 於是在六月初替員工退保離職。 員工家屬於日前又至勞工局申訴,勞工局打電話來說他們之前沒有想清楚,所以想接受原本的協議。 但公司拒絕,勞工局也覆文本公司結案,但其內容則有員工要求之賠償金額說明,為資遣費用與另外六個月的薪資。我們認為該員工可能接下來會尋求法律途徑,同時我們手上有該員工當時在其網路上公開表示"我好了,可以回去上班"等資料。 在過去一年處理過程中,皆隱忍不表示意見,以尊重員工為前提處理此事。 只是現在公司不打算再繼續隱忍,似乎一遇勞資糾紛,資方一定有錯,不論資方仁至義盡,仍被惡質勞方窮追猛打。 請問我們是否可以改為主動? 提告員工有詐欺之嫌疑? 

林智群 (klaw) 103-08-30 11:33

你這個不會成立詐欺,不建議提告刑事,

建議把相關往來文件收集好,即使對方提告民事,你們也不一定會輸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林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本案重要爭點應在究竟為勞工自願離職

還是公司因其曠職而已依法終止勞動契約

此兩點均應有明確之舉證

否則  貴公司可能會有敗訴之風險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Grace 103-08-30 13:59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林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本案重 ... (恕刪)

該員工家屬先是自己打電話來表明要主動離職
其後口頭同意離職金內容與離職日期,但我們親自送去後當場反悔。

爾後,該員工與勞保局之理賠爭議審議回覆維持原判(非職災不予理賠)。 我們等待一個月後(期間有確認員工收到班表與信件等往來,但員工均不理會),才依法以曠職論開除員工,在開除前也諮詢過勞工局多次。   我想我們也只能被動等待....只能說惡質的資方與勞方皆有。

 

謝謝林大律師

Grace 103-08-30 14:0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這個不會成立詐欺,不建議提告刑事,

建議把相關往來文件收集好,即使對方提告民 ... (恕刪)

 謝謝林大律師的提點,但我們想化為主動,意在喝止對方不斷到營業場所或常常打電話到總公司干擾同事工作。 

Isis 103-08-29 16:46

您好

我於今年3/1 至一家小公司任業務助理,平日工作是key 生產工作單+紙箱訂單+報價單 以上文書原始檔都是從公司共用資料夾copy檔案至我的電腦再修改-印成紙本。

 工作一段時間後,因同事忌妒我有外語能力會爭寵,危急他們地位,因此交接客戶時都不說客人特殊需求,以致我開出的工作單常錯誤百出須用紙筆再更正。也因此常被老闆娘責罵。

 今年7/21下班前,老闆娘要開除我,但說開除我要通報勞工局,叫我自己寫離職單,正式離職日要填7/31。(符合就職滿3個月離職提前10天預告的規定)

我有問老闆娘:那我要做到7/31 嗎?要跟同事交接嗎?

老闆娘只叫我就做到7/21,不交接也不得聲張,只要將手邊處理到一半的紙本訂單整理整齊就好。

 我回位子整理好訂單,也將我電腦中那些我所做的,有很多都是錯誤的電子檔給刪除,以免後來接的人copy到我做錯的檔案之後做錯,造成公司損失萬一又叫我回去負責怎麼辦? 而正確的/有用筆更正過的文書檔案都有紙本留存,且原始檔也還在公司的資料夾我並沒去更動。

 但是,我卻接到公司寄郵局存證信函,說我清空磁碟、刪除公司重要機密+客戶往來資料,造成公司損失,要我速回公司說明並保留法律求償權。

 我覺得很無奈,今年6月我在公司搬貨踩到地上塑膠膜閃到腰也沒跟公司請職災,現在離職後又要我回去說明...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鄭瑞崙 (鄭律師) 103-08-29 17:33

您好

建議您也可以用存證信函表達您的立場說明您並無刪除公司機密檔案文件

只是就錯誤檔案刪除並告知公司正確檔案為何及為何您如此處理等即可

並靜待公司的回應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9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公司之存證信函,您可考慮無須理會,存證信函僅有一通知之效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8-27 12:41

8/9號  我爸爸在上班時感到頭暈身體不適(他本身是開車送貨司機)

8/10號送醫檢查出是腦中風 (左腦血管塞住)

 想請問: 這樣算是職災嗎    可以向勞工局申訴的權力嗎

我爸已經完全不能工作,他上班是屬於未打卡的

公司也沒有保勞健保,但是有在公會保(好像是裝潢工會類似的) 

之前有打電話去勞工局申請職災,但是勞工局說要加班超過96小時才能申請

想順便請問:  如果可以算職災,要怎麼去勞工局申請,或者請求雇主民事賠償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應就您父親發病前之工作情形蒐證,本件除可向勞保局申領職災給付外,若確實有僱佣關係存在,則可以另向僱主請求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謝大律師所述,

至於向僱主請求民事賠償部分,

建議可先至勞工局申請調解

並向勞工局諮詢您父親的案例最佳之處理方案

調解不成立後再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智群 (klaw) 103-08-27 18:24

 職災的認定有其一定要件,勞工局的認定是一個關鍵,

建議先跟公司討論通報職災申請職災給付的可能,

公司不願意配合,再考慮向公司求償,再由勞工局安排調解看看

 

小林 103-08-14 11:26

我爸已經被法院強制執行扣款八年,最近在下班途中中風昏迷,保全公司有保職災險,去勞保局遞件職災保險的傷病給付,承辦人員說若因強制執行帳戶被凍結,需要有法院的強制執行的公文做證明,現在我爸昏迷在病床上也不知道那封公文在哪裡??請問需要去哪裡申請那份強制執行的公文副本。謝謝。

你可能要透過律師閱卷的方式處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mrliao 103-08-11 02:06

您好

個人在去年因公傷(手指骨折)想請假 但公司護理人員說傷勢不需請假 並暗示請假會影響以後在公司的發展 折衷考量下以緩衝上班時間1小時一個月與轉調文書作業至傷勢好轉同意出勤 但2.3天後即被調往外單位支援且工作內容需長時間使用手部作業 告知其說手部傷勢仍感疼痛無法負荷此工作 但護理人員跳出來說不影響 迫於無奈只能順著公司 做了2天因手部腫脹又前往就醫 就這樣過了一個月包含回診公傷假請了約5天…次月發薪日發現公傷假之薪水並未發放下來 詢問人資說要我填一份和解同意書才會幫我辦理公傷及給付那幾天的薪水 我因有疑慮和解書與職災就診單並未簽名繳交 薪水也一直沒下來 支援之工作也因主管有偏見一直持續至今快一年無法回原單位 中間公司一直以支援績效不佳及請假約談我 最近更要降職及要求簽署一些針對個人的文件 可我們的作業性質本就不同 且我所做的工作內容也是經過主管口頭同意…一年來實感身心俱疲

想請問公司可以扣留我的薪水嗎?
可以單方面之績效認定要求降職嗎?
針對性的文件簽了公司就可以對我降職或資遣嗎?
以上述理由被資遣有遣散費嗎?
若公司持續刁難可以公傷薪資未發放要求終止勞雇關係嗎?有資遣費嗎?該向哪個單位尋求幫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1: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復如下:

1、倘若您的傷確實是因為工作而受,公司必須給予職災的相關給付,並且不得以此為由影響您的職務或是勞動條件,除非是經過您同意,並且有證據佐證。

2、倘若公司違法,除了可以請求回復原職,並要求給付短給之薪資之外,公司片面終止勞動契約,您亦可要求資遣費。

3、本文建議您可以依法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先向勞工局進行申訴,若公司仍置之不理,則再行提起訴訟來請求給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rliao 103-08-12 01:58

請問以我的狀況可以公傷薪資未發放提起結束勞雇關係嗎?有資遣費嗎?若至勞工局申訴後續會是什麼情形 需耗時多久 申訴期間我還是需在公司上班嗎?

103-08-10 03:50

我發生職災老闆沒有以原領薪資給我,反而低報薪資這我該如何申訴

當初發生意外現場老闆也重新變更工廠內的設備那我該怎麼去投訴

 

 您好:

您可向勞工局提出檢舉

並可向法院訴請雇主賠償因短報投保薪資而造成之職災給付短少損害、勞基法之職災補償及因雇主過失造成職災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煞祿 103-06-19 19:37

103年06月07日 上班途中遭撞 對方跑了

後來我找出行車紀錄器影片 報警處理

 

事發經過

我直行它又轉,

同時等候綠燈,

對方撞倒我後跑了,

手機沒電無法跟公司請假

看它跑了

也離開現場

去公司請假

然後直奔醫院治療 順便申請診斷書

返家把行車影片燒成DVD 同時間把影片截取車牌號碼

蒐集相關證據及診斷書 直奔警察局報案

---------------------------------------------------------

小弟有幾個問題要請教

1.對方肇事逃逸很明顯 這點不用質疑 重點是我6月7日車禍

同日報警 但是事故聯單於6月16日取得(拖延9天)

根據程序 警方的事故聯單也是應該於筆錄後給予 不是先給事故聯單

那 警察違反哪些規定(根據國賠法第2條 公務人員怠職使民眾權益利益受損)

除此之外還有哪些?

那事故發生時6月7日警方要我等它到6月23日返回台南再給事故聯單及筆錄

到底這些筆錄及事故聯單 要多久時間給才不違法?才沒爭議?有明確規定嗎?

 

2.對方肇事逃逸時 我記錄器明顯拍下副駕駛座位車窗為搖下來狀態

當時我遭受撞擊後 有鳴笛 但是對方沒停車查看 反而加速逃逸

這點明顯構成了 公共危險罪肇事逃逸 那刑責部分如何?

和解金又如何開價才合理?

(右腰以下至目前為止 站立 坐姿 10分鐘以內 就會麻掉)

有診斷書可佐證

 

3.警方因為延誤給予事故聯單使本人無法向公司報請職災

公司誤解本人曠職 已將本人勞保退出 這點部分公司又觸犯哪些規定?

後來經過申訴(姊姊跟公司討論)現在情況是留職停薪階段

那這些損失 本人該如何處理? 跟警察求償嗎? 

當中本人向警察提及4-6次 需要事故聯單報假 卻屢遭推拖???

當然本人這些事情也都向上陳情 也提出國賠告訴

但是小弟不懂到底警察是否有理虧之情況?

 

4.如果小弟因為車禍恐失去工作 亦或因為警方拖延 致使小弟罹患憂鬱症

這點小弟是否也可以連帶的求償?

 

以上請大家討論討論! 謝謝 ~

PS.已獲得媒體採訪近日內會播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9 2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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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Gi Gi 103-05-27 18:50

一月份老婆下班回程中,被一部"營業用大貨車"不當超車導致車禍左腳髕骨粉碎骨折,昨天 103/5/26 進行第二次調解仍未成立,對方肇事者也沒有出面只有委任保險,但也一樣沒有合理的結果,想請問我方是否可以直接申請對肇事車輛進行假扣押或者凍結公司戶口 ? 如何申請 ? 有什麼樣的條件才可以申請,來逼迫資方與肇事者出面處理 ? 

日前已經向地方法院遞送刑事訴狀 案件已自行送車輛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 已經進行兩次調解 傷者申請職災或者工作能力鑑定

 

莊惟堯 (名寶) 103-05-27 22:5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假扣押必須向法院聲請,待取得法院核發得假扣押之裁判後,去向國稅局調查債務人的財產,然後向法院聲請執行假扣押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5: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駕駛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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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如 103-05-27 14:01

您好:

我想詢問我老公在公會投保勞保,本來是有從事與投保的單位相關工作,但因為生意不是很好,所以去外面打工(從事消防臨時的工作),但在消防工作那裡不小心受傷,(受傷是正在工作)。想請問的是這樣的情況是否可以申請勞保職災???

附註:

 1.有詢問勞保局說如果是在工作時受傷是可以請領職災的。

 2.但投保的公會那邊告知,因為您是從事不相關的行業,所以請領會有問題,而且會撤銷你在那投保的年資。

我想問的是到底可不可以申請勞保職災???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勞保聲請相關職災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9 17: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配偶從事與投保單位不同的工作勞保局那邊無法申請理賠

2、屆時您的配偶必須向消防公司請求因為沒有投保而無法請求職災給付之損失。

3、本文建議您還是可以跟勞保局申請,遭拒之後,再向該消防公司請求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