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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萱 102-03-13 04:46

你好.我的男友有前科但是他已經出獄快2年了假釋報到完了.現在安分的在工作.他因送貨關係牽扯到一件竊盜案.他只是在送貨並不知道送甚麼東西.而他在送貨當天被抓.他說他摸了不該摸的東西.他目前在看守所.我去看他.他說是竊盜罪.他完全不知道裡面裝甚麼東西.他說是被栽髒的.並不是他做的.他跟我說這個罪很輕.我問他可以交保嗎?他叫我找律師寫具保狀..寫具保狀有用嗎?要是這件案子成立會判多久?他現在也還沒開庭...具保狀能幫他快速開庭還是交保呢?我都不懂.麻煩能幫我解答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竊盜罪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尤其您男友有前科,不能說這個罪很輕,既然他認為自己被裁栽贓,就更極積去爭取自己的清白,而本件您男友已被羈押,可以聲請停押,本件仍然會先進入偵查,因此本件仍需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3-13 10:56
回覆 小萱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的男友有前科但是他已經出獄快2年了假釋報到完了.現在安分的在工作.他因送貨關係牽扯到一 ... (恕刪)

您確定是竊盜嗎?這罪不常羈押

押票上面寫什麼罪名?運輸毒品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333幫您幫您】,以維護您的權益。

小萱 102-03-14 01:27

 我進去看他問他怎麼回事 他說不能跟我說太多 只跟我說是竊盜.他是當場被抓的 他說要是被判的話應該是一年 還交代我找律師幫他寫具保狀.我想知道的是具保狀對他有用嗎?還是提前開庭.能交保嗎?那具保狀能拿到接見室轉交給他嗎?還是用寄的?我比較想知道以上所說的.因為我真的好煩..跑好多地方了

小萱 102-03-18 12:49

 各律師您好:我今天又再度去看我男友.我問他確定是竊盜案嗎?他回答我說:是.他一直堅稱他沒做.檢察官一直要他把東西交出來.他就沒拿要交甚麼.他說他連原告是誰他都不知道.他說他下個禮拜要開庭.那開庭當天原告會出庭嗎?他說這是公訴罪無法和解.沒辦法和解的話怎麼辦!他說他想開庭那天提出交保.如果可以交保了當天可交保嗎?他說檢察官叫他認罪.他明明就沒做.他說認罪了要被判.沒認罪也事要被判.事情是真的嗎?我男友如果提出有力的證詞對他有用嗎?物品只是有他的指紋會採信嗎?不足以當證據吧!如果一審沒事的話還會繼續二審嗎?那如果交保出來.等到二審開庭中間這段時間證據不足是否釋放?我叫他在開庭上盡量提出有力的口供

鍾先生 102-03-11 06:10

您好請問

去年12月多在路邊被警察盤查 , 然而我坦承吸食K它命

然後到了警局驗尿筆錄做完 ,我有前科竊盜以結案而且報到完畢了

今年2月27去保護官那調查 , 說要把我送入感化院

現在再等 3/18 開庭 

會被當庭收押嗎

請問解套的機會大嗎可以減到最輕嗎


如果單純施用三級毒品 要直接羈押機會應該很小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19
回覆 鍾先生 的發言內容:

您好請問

去年12月多在路邊被警察盤查 , 然而我坦承吸食K它命

< ... (恕刪)

不會當庭收容。

不可能解套。您有吸食三級毒品

鍾先生 102-03-13 07:45

一定會感化或觀護嗎有機會被判保護管束

苦惱人 102-03-08 14:57

小弟在緩刑期間又犯了闖入民宅偷竊......

請問會不會被撤銷緩刑?..... 有辦法不被撤銷緩刑嗎?

緩刑案件為造文書.....

闖入這一條..並非我是主謀.我是跟在同事後面進入的 我也不知道他怎知道鑰匙哪裡有...

各位法律高手..我該怎處理這件事情把自己傷害降到最低..小弟剛生一個小朋友...父親有疾病..

現在非常時期真的不能被關...請各位給個建議 拜託

還有加重竊盜形期是???....

加重竊盜罪依刑法規定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如果加重竊盜罪是成立的話,則原本緩刑的宣告應該是會被撤銷的。

刑法第 321 條
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 75 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刑法第75-1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三、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四、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
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亦適用之。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小陳 102-03-07 13:23

您好:

       小弟之前任職於室內設計公司,私自將公司圖面(自己畫的)mail於協力廠商估價(不以公司名義),但無造成公司實值損失,不知如此行為是否觸法(背信?竊盜?),公司能對小弟採取何種行為,薪資部分公司是否有權扣留?

                              煩請大大解惑,謝謝!

廖淑華 (廖律師) 102-03-07 17:29

刑法背信罪或竊盜罪都有一定之要件,依你所述,並不構成此二罪名。但是否有民事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則仍須視具體情形判定。以上請參考。

小妞 102-03-06 16:36

律師大大 展悅!

我有一女性朋友跟男子交往一同玩線上遊戲多年,遊戲所有東西無論時間或金錢付出都是共同的

近期發現該男子早有老婆,才知被欺騙多年的感情,進而離開該男子

她與該男子交往期間曾為該男流過產,流產的方式是自行藥局買藥,只有發票能證明

分開後的當月,又因受到打擊精神不佳出了車禍,工作也丟了

而該男子也因有老婆的事,東窗事發或因愧疚或其他原因,說要把遊戲中物品以口頭上送與我朋友

而我朋友因不想再經營而拿來請我轉賣

該男子事後回來想挽回我朋友繼續在一起不成,

後悔又說東西是他的一再揚言要提告竊盜.朋友與我無不備受其擾

該男子手中目前有我朋友開他遊戲帳號ip與遊戲交易歷程

而我朋友手中也握有當初他們互開帳號的ip記錄

請問大律師們,該男子要提告我和我朋友竊盜,告的成嗎?

而我朋友能否提告該男子欺騙感情呢?罪名該是何種?

如這樣的情節所屬之罪名,又各有多久追訴權呢?

 撥空解答 不勝感激!!

 

 

 

林智群 (klaw) 102-03-06 18:32

如果對方有同意的話,應該不會成立竊盜,

因為帳號密碼除非對方提供不然無法取得

另你遭欺騙交往墮胎部分可以提告侵權行為,

不過要在知道對方是有婦之夫後兩年內提起

小范 102-03-05 12:59
我有一個朋友,最近因缺錢 昨天 偷了超商的東西 被抓到 超商報案 通知帶我朋友 去警察局作筆錄 而後移送至地檢署 當天晚上飭回 據我朋友說 他跟檢察官說很後悔,坦承當天偷一瓶飲料 及 關東煮 價值約70元,也坦承在二星期前也曾偷類似價值的商品。 在今天早上 我朋友帶著和解書 想跟超商店長和解 超商店長卻要我朋友在和解書上改偷竊金額為1000元 才願意和解 我朋友不肯,於是找我來幫忙說情,結果店長一口回絕不願和解,並且趕我們走,我們只好悻悻然離開 我朋友的確在那一段時間常常去那家店消費,而那家店那陣子據店長說失竊不少東西 我朋友肯定他只偷過兩次,金額不過二百塊以下。那店長說有兩次錄影資料 但卻獅子大開口要我朋友賠1千 可惜我朋友並未錄到與店長的對話 想請教律師 竊盜罪 是刑事公訴 是不是要民事和解 才可能判不起訴或緩起訴和解不成 會很嚴重嗎? 這樣會被視為累犯嗎? 開庭時 若店家仍咬定我朋友要賠一千,是否可要求店家提出相關證據證明? 另外想請教律師 煩指點迷津 指導後續教戰守策 避免不利 感謝幫忙
回覆 小范 的發言內容: 因為刑事竊盜罪,若非親屬間竊盜,則屬非告訴乃論,所以既然對方已經提告,則檢察官多半會要求您朋友要跟商家和解,否則檢察官多半會聲請法院簡易判決,至於「累犯」部分,法律上的「累犯」是指刑法第47條:「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所以你朋友的狀況,應該會有的問題是,數罪併罰的問題而非上開所稱之累犯,基本上有和解才會有緩起訴的機會。                                劉律師敬上
 
扛壩子 102-03-05 08:37

甲與乙非預謀基於租屋動機 逕自於白天自未上鎖(有鐵捲門但平日長期沒放下)之人車出入道(明顯為大樓公共出入之人車入口)進入無門無鎖之分租套雅房入口樓梯直上4樓 取自4樓某住戶之置於鞋櫃鞋子明顯處的鑰匙 再以其鑰匙開門進入行竊 一人把風之及徒手翻找方式(未做任何屋內外破壞)獲得財物 為普通竊盜罪抑或加重竊盜罪?(毀越之定義?並無破壞毀損 以鑰匙進門並不是越而是進 只有兩人未達三人 非夜間破壞 無持任何工具器械) 又如為普通竊盜罪是否另遭起訴侵入住宅? 麻煩法律學士不吝賜教!!感恩(參考最高法院二十二年上字第四五四號判例)

沈恆 (沈律師) 102-03-05 17:57

不要參考舊判例,刑法第321條第1項已修法將「侵入住宅」列為第一款加重要件,不論是不是「夜間」,本件應屬加重竊盜罪。

JO 102-03-04 23:08

您好!

我是的工作是新娘秘書,日前在一整天的工作結束後,被新娘告知工作當天早上在她房間桌上的紅包袋裡的錢不見了,留下一個空的紅包袋放在原地,她們懷疑是我跟助理偷走的,所以就跟我們要了資料之後就到警察局告我們竊盜,日前我們收到法院寄來的傳票,傳我們要去開庭,不知道我們在開庭的時候應該注意些什麼事?一個空的紅包袋是否可以當做證據?告他們侮辱毀謗的話,是在開庭的時候直接提出嗎?

 1.要構成竊盜  對方必須先證實確實有財物損失  以及是由新祕所竊取

   如果單純只有紅包袋  這沒有辦法證明什麼

 2.如果當場沒有證據並直接點名是誰竊取  是有公然污辱誹謗問題

    提出刑事竊盜告訴  可能有誣告問題

 3.可以具狀向地檢署提出相關告訴

JO 102-03-04 23:18

您好!

如果他們沒有辦法提出相關證明,例如證明紅包袋裡確實是有放現金?或是他們要求要驗指紋呢?只要證明我們是清白的就可以直接提出告訴嗎?是在開庭結束之後就可以提出嗎?還是要等到驗完指紋之後才可以提出相關告訴?

謝謝

 1.你提出告訴並沒有時間或程序上限制  隨時可以提出   2.驗指紋未必可以證明什麼  沒有指紋不必表不是A偷的 

JO 102-03-04 23:2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你提出告訴並沒有時間或程序上限制  隨時可以提出 &nbs ... (恕刪)

您好

之前在做筆錄的時候,警察說要在開庭確定我們的清白之後才可以告他們誣告毀謗,有這樣的說法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仍等到您的案件確定再另行提告,才比較妥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回覆 JO 的發言內容:警察說要在開庭確定我們的清白之後才可以告他們誣告毀謗...

警方的說法並不正確,本件你隨時均可提出誣告之告訴,並不以該案已經判決無罪或不起訴確定為要件,只是因為誣告罪乃是以提告人虛構事實提告為要件,故一般來講誣告案件檢察官往往會等到前案已經判決無罪或不起訴確定,也就是前案經相當調查之結果有可能構成虛構事實提告的情況下,才會展開誣告案的偵查,以致警方有此觀念。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yun 102-03-04 00:58
您好 我想要請問律師.. 我之前手機被偷 小偷也找到了 現在收到一張簡易庭的信函 我以為小偷會來找我做和解 但是什麼動作都沒有 我那時候有去法律諮詢 律師說 要要求賠償 就要 去法律寫起訴的單子是嗎?一週內 我知道 竊盜公訴罪 但是 民事賠償的部分真的不太了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經起訴,則您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以進一步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pearl0547 102-03-01 18:51

你好:我先前於租書店帶走未付租金書籍(價值約900元),事後已主動歸還,還是被依竊盜罪論,已和店家達成和解並已支付賠償金,店家也已寫了聲請撤回告訴狀,  下星期要去偵查庭時檢察官會從輕處分嗎(是初犯)?還需要寫悔過書嗎??

謝謝幫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竊盜罪屬公訴罪,不因告訴人撤告而結案,但既然您已經與對方達成和解,則檢察官應該會從輕處罰,可能會給予緩起訴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吳錢錢 102-02-27 01:12
請問張律師 小弟我 目前卡到竊盜 結夥強盜案 真的會判處7年以上徒刑嗎?
法定刑就是七年以上 如果沒有減刑事由 法官一定要判七年以上
Ann 102-02-26 12:42

想請問寄到家裡的竊盜判決書上,是否會有事實的闡述可以看~~怕父母擔心

判決書上都會有事實欄及理由欄 事實欄部分就會敘明本件法院認定的案發事實

 您好:

建議您仍誠實告知父母,以共商解決之道.

御手 102-02-25 23:32

請問對方作偽證因此被誣陷為竊盜起訴.但有證人可以證實確實是被誣陷.證人害怕被報復可否請法官傳證人為(秘密證人)前提是很小的刑事案件一條香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聲請傳喚該證人,並向法院陳明原因,若您的案件無罪確定,則您也可以反告對方誣告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求問者 102-02-06 10:01

自家經營的零售店發生員工多次於公司竊取商品,事後被告在夜市出售贓物

另外被告於上班時間在公司,無其他同事在場,贈送公司商品給他人、私下低價賤售商品圖利自身。

以上經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竊盜,為不另起訴業務侵占???

請問:

1.被告因公務需求擁有公司倉庫鑰匙,於上班時間營業前多次行竊,請問這樣的犯罪行為是否構成業務侵占?

2.被告於上班時間在公司,無其他同事在場,贈送公司商品給他人、私下低價賤售商品圖利自身,請問這樣的犯罪行為是否構成業務侵占?

3.以上經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竊盜,檢察官起訴書中道 : [告訴人認為被告將商品贈送、低價出售他人,涉有侵占背信罪嫌一節,查商品既然認定係被告竊盜所得,則其後來將贓物出售或其他處分之行為,應已屬不罰之後行為,難認成立上開罪嫌,惟此部分與上開起訴竊盜犯行部分,為社會上之同一事實,亦爰不另為不起訴處分,併此敘明。]

檢察官竊盜罪起訴, 告訴人可否提出 "業務侵占" 聲請再議? 聲請再議,要成立 "業務侵占" 請問此案重點為何?

有您專業且寶貴的回覆~感恩涕零!!!

 

 你所請之案件,檢察官已經起訴,接下來係由法院的法官審理,所以不應該以再議方式處理。

你可以陳述你的意見給法院,法官可以根據事實認定案件是竊盜業務侵占

歡迎瀏覽貝斯特國際律師事務所網頁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6 11:07

不另為不起訴之部分,是無法聲請再議的。

檢察官起訴這整個事實,雖然只用了竊盜罪來提起公訴
到了法院審理的時候,法官還是可以考慮用侵占罪來判
但是,竊盜罪要成立還是比較容易,沒必要考慮侵占
現在對你而言,最重要的還是趕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要求對方賠償你的所有損失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求問者 102-02-06 15:28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所請之案件,檢察官已經起訴,接下來係由法院的法官審理,所以不應該以再議方式處理。 ... (恕刪)

律師您好

您耐心並撥允回覆,本人感激之情溢於言表。

請容我再詳述、詢問,我(告訴人)在檢查官審理期間, 當庭遞出業務侵占背信罪告訴狀,起訴書中判為 "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律師您回答是指 "檢察官提出竊盜罪"即已對本案提出告訴,不該聲請再議,沒有提出業務侵占背信罪部分,告訴人仍然可以陳述被告行為,請求法院是否構成業務侵占背信罪,法官自會根據事實定奪。以上我的理解是否有出入,若有還望您不吝賜教。

祝福您與您的家人 平安快樂 

求問者

你的理解沒有錯
法官依法判決,不受檢察官起訴法條拘束
這個就是刑事訴訟法第300條:法官得就起訴之犯罪事實,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之法條。

求問者 102-02-06 17:12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檢察官起訴這整個事實,雖然只用了竊盜罪來提起公訴
到了法院審理的時候,法官還是可以考 ... (恕刪)

律師您好

您耐心並撥允回覆,本人感激之情溢於言表

被告於檢查庭已承認竊盜,亦有被告承認犯行的錄音檔與三名不知情收取贓物人證,我想竊盜罪最後是成立的

1.另外我認為被告早有謀算,否則如何在 一位難求的夜市中租用攤位銷售贓物,可見被告竊盜前已計畫如何銷贓獲利,請教張律師我陳訴法院"被告預謀犯案",對侵占罪成立有所助益嗎?

2.與被告在報案前有過和解,被告聲稱沒錢名下無財產,我該如何?

3.請問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什麼時間提出?可以提出求償的有哪些?是否包含被告銷贓獲利金額?獲利金額被告不願吐實,該如何推算?

以上,若望您不吝賜教。

祝福您與您的家人 平安快樂 

求問者

1.另外我認為被告早有謀算,否則如何在 一位難求的 夜市中租用攤位銷售贓物,可見被告竊盜前已計畫如何銷贓獲利,請教張律師我陳訴法院"被告預謀犯案",對侵占罪成立有所助益嗎?

沒有幫助。
這個是一個行為構成竊盜侵占,最後會競合,所以多一個侵占對於案情並沒有多大幫助。

2.與被告在報案前有過和解,被告聲稱沒錢名下無財產,我該如何?

刑事附民訴訟

3.請問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什麼時間提出?可以提出求償的有哪些?是否包含被告銷贓獲利金額?獲利金額被告不願吐實,該如何推算?

在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即可。
可以求償的,就是你被偷的那些財產
被告銷贓獲利,也許可以用不當得利來請求。
如何推算,可用你的銷售價格來推算。


我也祝福您與您的家人 平安快樂 

律師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102-01-24 14:52

原題應該是民事..刑事分開訴訟  先告知

2.過程
我在PTT上 八卦板 用我專用的帳號假設ID為A
對造帳號為B

八卦板 是供註冊者不特定人可上去瀏覽
每日平均人數一萬人

某日 政府發生了一件事情  假設是竊盜案好了  社會事件
我就在八卦板上發文說 我對竊盜罪案件的看法

有一個帳號B的人
就在下面推噓文中
寫 "你鐵定是腦殘"

3-1.我想請問 刑事公然侮辱罪成立機率多少  ?
我自己認為很高  非常高
因為該網路是屬供註冊者不特定人瀏覽
ID都有專屬性
且B的推文  有指射性的指你  且用鐵定 表示是故意犯
腦殘...就不必多說了 降低名譽
而我平常在用的ID就是A  朋友看A也知道那是我帳號
PTT帳號申請都要實名  我也是用本名  專屬性也有

有人有認為成立機率多高呢?  稍微說點看法

3-2.
另外  我可以舉證那個人的本名就是那ID:B 他有寄信給我電話 我有約他出來過 對身分證抄資料

所有過程 通聯紀錄 都聲請保留了 我手邊有

我去警局問過  他就說 那這樣就可以證明他了  不必再調資料

我自己覺得把手邊簡訊通聯 當輔佐證據就知道指認為他
各位認為呢?? 

3-3.
我不想和解  民刑分開跑法院  不透過警察
PS我指的跳過警方 是指說我直接去地檢署直接跟檢察官投訴狀~但檢察官分配下去警方證據調查部分 這本來就是免不了....我意指不去警局報案 而是去地檢署投訴狀這點


所以我要再問
如果我不想請律師刑事
是不是我只要把我手邊所有證據

"跟檢察官告訴" 讓他認為有起訴必要去起訴就好
這樣我刑事訴訟過程 就不必請律師
是否正確? 若不正確可否補充給我該怎做?

4.民事部分
我想請教一下
因為訴狀上都要填金額
我想請問 像這樣 填多少比較剛好?
(就假設我本人領目前勞工最低薪資收入就好 19K~22K)
各位看法?

兩萬?三萬?.........沒打過這種
我去問過鄉公所免錢律師諮詢服務
我跟她說  兩萬差不多...(我沒打過訴訟網路 通常這價碼)

律師說 你不寫三萬嗎?  三萬差不多...

所以我來這請教各位這問題

5.請各位就上面有問號的  稍作回答  請具體確實(沒幾題 應該還OK) 
若有問題我會補充  再請回答過的人回來幫忙回答一點點(也可能再沒問題了)

至於為何要去告........因為對方態度很糟糕 挑釁 無道歉之意(我看也不會道歉了)在此併述

先跟要回答者說聲謝謝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102-01-24 14:23

原題應該是民事..刑事分開訴訟  先告知

2.過程
我在PTT上 八卦板 用我專用的帳號假設ID為A
對造帳號為B

八卦板 是供註冊者不特定人可上去瀏覽
每日平均人數一萬人

某日 政府發生了一件事情  假設是竊盜案好了  社會事件
我就在八卦板上發文說 我對竊盜罪案件的看法

有一個帳號B的人
就在下面推噓文中
寫 "你鐵定是腦殘"

3-1.我想請問 刑事公然侮辱罪成立機率多少  ?
我自己認為很高  非常高
因為該網路是屬供註冊者不特定人瀏覽
ID都有專屬性
且B的推文  有指射性的指你  且用鐵定 表示是故意犯
腦殘...就不必多說了 降低名譽
而我平常在用的ID就是A  朋友看A也知道那是我帳號
PTT帳號申請都要實名  我也是用本名  專屬性也有

有人有認為成立機率多高呢?  稍微說點看法

3-2.
另外  我可以舉證那個人的本名就是那ID:B 他有寄信給我電話 我有約他出來過 對身分證抄資料

所有過程 通聯紀錄 都聲請保留了 我手邊有

我去警局問過  他就說 那這樣就可以證明他了  不必再調資料

我自己覺得把手邊簡訊通聯 當輔佐證據就知道指認為他
各位認為呢?? 

3-3.
我不想和解  民刑分開跑法院  不透過警察
PS我指的跳過警方 是指說我直接去地檢署直接跟檢察官投訴狀~但檢察官分配下去警方證據調查部分 這本來就是免不了....我意指不去警局報案 而是去地檢署投訴狀這點


所以我要再問
如果我不想請律師刑事
是不是我只要把我手邊所有證據

"跟檢察官告訴" 讓他認為有起訴必要去起訴就好
這樣我刑事訴訟過程 就不必請律師
是否正確? 若不正確可否補充給我該怎做?

4.民事部分
我想請教一下
因為訴狀上都要填金額
我想請問 像這樣 填多少比較剛好?
(就假設我本人領目前勞工最低薪資收入就好 19K~22K)
各位看法?

兩萬?三萬?.........沒打過這種
我去問過鄉公所免錢律師諮詢服務
我跟她說  兩萬差不多...(我沒打過訴訟網路 通常這價碼)

律師說 你不寫三萬嗎?  三萬差不多...

所以我來這請教各位這問題

5.請各位就上面有問號的  稍作回答  請具體確實(沒幾題 應該還OK) 
若有問題我會補充  再請回答過的人回來幫忙回答一點點(也可能再沒問題了)

至於為何要去告........因為對方態度很糟糕 挑釁 無道歉之意(我看也不會道歉了)在此併述

先跟要回答者說聲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22

網路id通常不被認定為與你現實生活的人格相關,除非你是名人,大家都知道你的網路id,

所以會不會成立公然侮辱罪都是問題,

提告刑事除了檢附證據之外,還要去開庭,不是東西丟給檢察官就可以,

如果提告民事求償金額一兩萬即可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102-01-24 22:5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網路id通常不被認定為與你現實生活的人格相關,除非你是名人,大家都知道你的網路id,

... (恕刪)

說的不錯耶~~

 

不過 我不認為在網路通行的現在  ID專屬性 會被消弱

再看看我這刑事訴訟能不能贏好了...

 

法律不只是只有保護名人

就算乞丐去網咖 申請ID 被罵  他的名譽法益 跟一般人 也應該相同

 

我再思考一下好了

謝謝律師答覆!

LEE 102-01-23 12:36

公司同事稱,他朋友有機車因鎖鑰已丟失,需要請人搬動到車行,並允諾他協助後給予酬勞若干。因我同事一人搬不動,故邀我相助,並允分部份酬勞給我。於是,同事以自己的名義租了貨車,兩人便齊力將機車搬至車行。至此我即返家,餘事皆未與聞。

詎料,隔天同事聯絡不上其朋友,即將機車遷到A派出所並請員警協尋,遂得知,該輛機車其實並非其「朋友」所有,且真正的車主(失主)已報案失竊。亦即,我同事被其「朋友」(只有手機,連姓名都不知道)所騙,連帶我也一起出包了。

是故,數日後,員警從租車行資料、街頭監視器找出同事,我等兩人先後以「竊盜案嫌疑人」身份至B派出所製作筆錄。(內容如前所述,且當日員警以「自己的手機」聯絡我)

員警詢問內容包括「機車有無上大鎖」、「機車有無牌照」,代表了什麼?牌照一事我不清楚(我在車頭),但同事說沒有牌照,且當日現場並未響起「警報聲」。但報案人卻堅稱「有牌照」且「有警報」。又意味著?

經我詢問律師,若無意圖將該物據為己有,客觀上應不成立構成要件,請問我要應對的部份是什麼?

此外:

B派出所警員先稱「找不到機車」(同事停在A派出所旁監視器視線內,不可能不見),爾後宣稱「找到了」(但未請我同事至現場指認,都是B所一面之詞)報案人又改口機車置物箱內有數十萬價值的物品不見(總價遠高於機車本身),依此,準備向我同事要求民事賠償

據了解,報案人(真車主)似乎與B所員警熟識,令人懷疑,是否是B所員警試圖「弄丟/吃掉」該輛機車以便讓報案人「求償」不成,才又串通扯謊?報案人「第一次筆錄」並未提及車內有「高於機車價值的物品」,找到機車後,「第二次筆錄」就宣稱「車內有高價物失蹤了」,這可以成立嗎?

謝謝!

LEE 102-01-23 12:34

公司同事稱,他朋友有機車因鎖鑰已丟失,需要請人搬動到車行,並允諾他協助後給予酬勞若干。因我同事一人搬不動,故邀我相助,並允分部份酬勞給我。於是,同事以自己的名義租了貨車,兩人便齊力將機車搬至車行。至此我即返家,餘事皆未與聞。

詎料,隔天同事聯絡不上其朋友,即將機車遷到A派出所並請員警協尋,遂得知,該輛機車其實並非其「朋友」所有,且真正的車主(失主)已報案失竊。亦即,我同事被其「朋友」(只有手機,連姓名都不知道)所騙,連帶我也一起出包了。

是故,數日後,員警從租車行資料、街頭監視器找出同事,我等兩人先後以「竊盜案嫌疑人」身份至B派出所製作筆錄。(內容如前所述,且當日員警以「自己的手機」聯絡我)

員警詢問內容包括「機車有無上大鎖」、「機車有無牌照」,代表了什麼?牌照一事我不清楚(我在車頭),但同事說沒有牌照,且當日現場並未響起「警報聲」。但報案人卻堅稱「有牌照」且「有警報」。又意味著?

經我詢問律師,若無意圖將該物據為己有,客觀上應不成立構成要件,請問我要應對的部份是什麼?

此外:

B派出所警員先稱「找不到機車」(同事停在A派出所旁監視器視線內,不可能不見),爾後宣稱「找到了」(但未請我同事至現場指認,都是B所一面之詞)報案人又改口機車置物箱內有數十萬價值的物品不見(總價遠高於機車本身),依此,準備向我同事要求民事賠償

據了解,報案人(真車主)似乎與B所員警熟識,令人懷疑,是否是B所員警試圖「弄丟/吃掉」該輛機車以便讓報案人「求償」不成,才又串通扯謊?報案人「第一次筆錄」並未提及車內有「高於機車價值的物品」,找到機車後,「第二次筆錄」就宣稱「車內有高價物失蹤了」,這可以成立嗎?

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22:03

您的用字遣詞『是故』、『詎料』,這些文謅謅的用語是有基本法律底子的人才會用,因此個人推想您應該有基本法律底子。因此,您也應該知道,這件案子是否會成立竊盜,還是得看移送到地檢署後的檢察官怎麼認定,基本上個人建議您還是提出對您有利的相關證據,以證明您的清白。謝謝。




LEE 102-01-23 22:26

其實我沒讀過多少法律...只是用字習慣而已。

請問證據(證明未據為己有?)是庭上提出嗎?感激!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您的用字遣詞『是故』、『詎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疑點重重,現在檢方可能會以竊盜共犯來偵辦,所以可能會把您們的供詞交叉比對,您要好好防禦,否則應該很可能會被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EE 102-02-01 09:27

感謝您! 請問防禦上應注意甚麼地方呢?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疑點重重,現在檢方可能會以竊盜共 ... (恕刪)

馬尼 102-01-21 21:34

事情是這樣的,101/10/19我有位朋友跟我借錢(五萬),但我現金只有兩萬五於是拿了一條金項鍊給他去當鋪典當兩萬六,到期日是102/1/18已過期,對方卻遲遲不肯出面回應,我該如何告他呢?我有他的身分證字號跟名子,有用過各種辦法想查他的戶籍地址卻沒查到因為有個資法問題,他是金門人跟家人住,我想簡單處理但他實在太可惡了....他有前科竊盜罪還在緩刑,且借據在我手上是他的名子,我也只有購買黃金的購買證,當鋪典當的錢也只有兩萬六其餘的現金沒有借據,這樣我該如何是好呢謝謝

 看來是單純民事借款糾紛 還是先發支付命令吧 畢竟標的金額不是很高

馬尼 102-01-22 06:09

支付令?我該怎們申請?這又是甚麼意思呢?煩請律師解釋給我聽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0:30

您可以花個三四千元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代撰支付命令聲請狀,並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詳詢可至本所官網臉書按讚後留言詢問。

rain 102-01-21 21:03

2012年~我在台北某家夜店消費~大概在凌晨3點40分的時候~發現前面包廂有一個包包(包包大小~a3紙張大小~斜背包)

(包廂開放式的)~想說撿起來~等服務生過來交給他~~所以先放在我們包廂的走道上~可是後來喝多了~加上認識的朋友不見了~電話聯絡他~他說他在一樓~我就去找尋他~當下也忘記包包的還沒交給服務生~之後直接坐電梯下1樓~下1樓時~時間大概是凌晨4點左右~下到一樓與朋友聊幾句~他就先搭計程車回家~~我與其他朋友在賭香腸~之後過一ㄍ月~接到警局的電話~問我某月某日~有沒有去那家夜店?與撿到一個包包~我當下想起來了~直接說有~並說可是我本來是要交給服務生的可是後來忘記了~走的時候並沒有帶走~後來警察告知我被攝影機拍到~我把包包拿到我們包廂的畫面~之後到警局作筆錄~我也說沒有拿~並請警察調閱當天夜店裡面其他攝影機~後來與警察去夜店調閱~夜店人員說~事發當日的攝影機時間剛好壞掉了~我馬上請警察調閱電梯攝影機~的畫面~之後證實電梯裡面我2手空空的~之後就回去做筆錄了~我想請問這樣我構成竊盜罪嗎?會被判刑或被靠其他罪名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警方仍很有可能會移送給檢察官偵辦,而您要針對您的行為去抗辯,當然偵查是不公開,所以您要小心應對,本件除有可能會被認定竊盜罪,若無的話,也有可能會被認定是侵占遺失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ain 102-01-21 22:2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警方仍很有可能會移送給檢察官偵辦,而您要針對 ... (恕刪)

請問~可是電梯畫面~我確實沒有帶走阿~如被判~會被判很重嗎?不可能被判緩起訴之類的嗎??

 您好:

那本件您應堅持為無罪答辯,以爭取清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0:27

電梯裡沒拍到您拿包包是對您有力的證據,但必須先搞清楚對方告的是包包,還是裡面的金錢財物或手機,才能正確判斷您的案情走向。

您可以拿詳細資料跟本所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詳詢可至本所官網臉書按讚後發訊息詢問。

rain 102-01-23 18:28

 你好~對方是告包包~而且對方是外國人~已經回國了~目前不再台灣~不過他有台灣的朋友好像也是外國人~他筆錄有註明~傳台灣的朋友需要翻譯~明天要開庭了~我到底該如何說比較好@@真冤望阿~攝影機剛好那天壞掉@@超無言@@

後悔藥 102-01-18 22:27
我朋友因為急著帶小朋友上廁所,把未結帳商品帶出賣場解發警報器被賣場告竊盜報警,後移送到地檢署,法官詢問了一些問題,他承認犯錯但未承認竊盜,法官叫他無需繳納罰金或交保費,只叫他打掃了候審室的衛生就叫他走了,他一時緊張也忘記問 1.還需不需要再開庭? 2還會不會被起訴? 3會不會有前科? 4他早就買好機票,接下來要出國一個半月,會不會受到影響?如果要再次開庭怎麼辦?
1.應該程序還在檢察官 2.如果有承認這樣事情 檢察官也這樣表明 緩起訴機會應該是很大 再通知開庭機會應該不大 3.如果沒有起訴經法院判決確定 是不會有前科的問題
林智群 (klaw) 102-01-19 18:30

這樣的小案並不會被限制出境,不過如果緩起訴書要求做特定事情要去履行

小諄 102-01-13 17:26

請問手機充學校的電這樣算竊盜嗎?

被發現會被移送法辦嗎?

移送是應該會移送的

至於會不會成立竊盜

要看你幾歲,有沒有滿十八歲

沒有十八歲,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這個會不付審判,也就是最終不會成立刑事犯罪

林智群 (klaw) 102-01-19 18:40

刑法是有處罰竊電,不過學校發現頂多記過,不會移送,一旦移送也是送少年法庭

阿賢 102-01-11 23:43

請問一下,我是社區的住戶,我拿我們社區的東西算竊盜罪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拿取自己社區的東西,仍然會構成竊盜行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雖 102-01-09 15:07

朋友又犯了竊盜 (普通竊盜罪)

95年1年3月(減刑7各月) 原判1年3各月緩刑2年 因再犯撤銷緩刑 大赦變7月

97年8各月(減刑4各月) 大赦變4月

98年6各月

以上皆易科罰金 都是普通竊盜

這是第四次在
101年12月他又犯了竊盜罪 (說實在我實在很不想幫他請教各位大大)
口供上面是12/12上班時間.他剛好經過被害人機車.看到置物箱外面有皮包的背帶外露.經濟不允許的他.衝動犯了罪.竊取1.1W與其他一些證件.他說他只拿取現金.其他證件他對警察說他忘記不知道丟哪去了.他還說警察幫他做筆錄的時候.知道他是因為經濟狀況不好才做錯.還交他怎麼說口供.他自己說筆錄做的還很不錯*我都不知道他是怎麼想的*)

(因這樣犯錯.警察查到他上班地點.居然傳影印照片去.告知照片裡面的人請他到警察局協助調查.結果沒工作了.原因他老闆把警察給他的照片.拿去給全部的員工討論說這個人犯罪.就這樣沒了工作)


也許是可憐吧! 他家中有 父 母 他 他兒子 弟弟
他父親65歲沒什麼收入
他母親60歲領有 重大傷病卡 (惡性乳癌) 沒收入
離婚 國中學歷 (家中算是唯一的經濟來源)
他兒子上國中 (單親)
他弟弟在國外
這就是他戶口名簿的內容

他自己說 他有去警察局製作筆錄.坦承一切是為了經濟壓力.也承認他又犯罪.這次我想他應該會被判很久了吧

他現在每天都心神不寧.偶爾哭.偶爾狂笑.我看了都心煩.他整天都在擔心

請問大大能用白話告知小妹嗎? *******不要條文********

1*他這次會被關多久?(大概就好.我知道是法官自由心證)

2*他會有後續的強制工作或者是執行前強制工作嗎?

3*有可能在罰金嗎?(小妹借他太多了)

4*他說他再做口供的時候.有跟員警說他想跟被害人道歉跟賠償和解.可是遲遲未等到和解時間.這樣該怎麼做?

5*是否需要寫悔過書?如有悔過書與和解書.那當第一次開庭再給檢察官就可以了是嗎?還是要提前拿給法院轉交至檢察官手裡呢?

6*有可能再檢察官那邊申請簡易判決嗎?或是法官前面認罪協商呢?

7*在第一次開庭.可以請大大照我上續問題.提供他第一次需要帶的任何證明文件嗎?

8*悔過書 和解書 有詳細的範例可以供參考的嗎?

9*有類似案件判決書可以供參考的嗎?

10*有機會勞動服務?**請大大簡單說不要條文**

11*在此謝過各位大大的幫忙

阿丹 102-01-08 13:57

關於入侵民宅與竊盜罪,
女方與男方為男女朋友並同居了一陣子,但因故分手後,男方不願整理女方東西,女方請男方丟掉其物品,但男方也不願意,表示請女方自行來取,並與女方約好後,會協助女方將其物品帶回女方家

但女方因為不願男方見到她難過,也覺得分手後孤男寡女會很怪,故自行進入男方家將自己的物品取走(鑰匙要為分手前,男方提供給女方)
最後還留下3萬元當做之前買給他的東西的補償,也留下最後的卡片與生日禮物給男方,並將鑰匙放置隱密處請男方取回

男方知道後表示,並已於警局備案,
並表示,女方如不回到男方身邊,將會提告入侵民宅與竊盜,這樣會影響女方的工作之類等等的話語
女方確實只有拿走自己的東西與男方之前贈送的禮品,並未帶走其他男方的東西

男方表示,送給女方的東西為共同所有,女方不能帶走

想請問如果男方要告竊盜入侵民宅,是否會成立,目前該怎麼做比較好!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08 23:26

不必理會他,你朋友沒有觸犯犯罪,對方以此要求復合根本沒有道理,

建議將雙方對話錄音,如果對方真的提告再提出做為證據,並告對方誣告

阿丹 102-01-09 10:3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不必理會他,你朋友沒有觸犯犯罪,對方以此要求復合根本沒有道理,

建議將雙方對話 ... (恕刪)

 感謝林律師的回答!

我會請我朋友做的!謝謝!

周先生 102-01-07 21:02

我本身沒有前科,只有在今年1月1號因為網路恐嚇妨害自由被抓放回,目前尚未審理定罪
但我之前因個人因素有連續偷竊行為(有精神上的強迫症疾病,有就醫紀錄但無證明)
所以在昨天被抓到,被函送之後,現在在家中等候通知(警方未以慣犯移送)
共有13名被害人..在這幾名被害人間一共偷竊了21次..真的很抱歉
金額都不大,全部加起來大概一萬多元
這已經不是初犯論了嗎?
那能否請問一下,現在不是一罪一罰嗎?那我現在一共會被定幾次竊盜罪論?
我犯後態度良好,都有向警方承認配合,都有展現出悔意
如果被判刑..那我大概會被判多久,是否能夠有爭取緩刑機會?
我現在真的很急很擔心~
謝謝您給予指導,真的非常感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確實會有一罪一罰的問題,至於總共幾罪,要看您的犯罪情節而定.

二.目前您尚未被判刑確定,所以尚無前科.而本件既然您有精神上的疾病,則可以提出醫師證明,以利您的主張,至於是否能夠爭取緩刑的機會,建議您多與被害人和解,機會會比較大.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周先生 102-01-06 15:11

我本身沒有前科,只有在今年1月1號因為網路恐嚇妨害自由被抓放回,目前尚未審理定罪
但我之前因個人因素有連續偷竊行為(有精神上的強迫症疾病,有就醫紀錄但無證明)
之前沒被抓過..所以在昨天被抓到,被函送之後,現在在家中等候通知(警方未以慣犯移送)
共有13名被害人..在這幾名被害人間一共偷竊了21次..真的很抱歉
金額都不大,全部加起來大概一萬多元
這已經不是初犯論了嗎?
那能否請問一下,現在不是一罪一罰嗎?那我現在一共會被定幾次竊盜罪論?
我犯後態度良好,都有向警方承認配合,都有展現出悔意
如果被判刑..那我大概會被判多久,是否能夠有爭取緩刑機會?

現在好像在等檢察官通知,大概要等多久,我到場需要準備甚麼?

PS:偷竊之物品沒用作任何營利販賣用途,純粹自己收藏用

我現在真的很急很擔心~

謝謝您給予指導,真的非常感謝您~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6 18:44

與被害人和解

周先生 102-01-06 22:57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與被害人和解

謝謝您的答覆,那如果被害人不願意和解,那我大概會被判多久,會處以幾次竊盜罪,目前只有一位和解,其他好像都不願意....謝謝您

Jackal 101-12-30 11:30

日前在拍賣上買到1組最熱門的D3暗黑破壞神遊戲三帳號
買賣之前賣方同意收匯款後,立即交付帳號以及遊戲帳號轉讓書(切結書),並協助變更email(暗黑破壞神3是以email為帳號)及解除遊戲驗證器。然,經多次再次要求賣方提供,賣方都聲稱,已經寄出了,但確無法提供任何相關的證明文件。交易完成後三個月,問題出現了。帳號被盜了(被加上了驗證器),導致我無法正常登入遊戲。

驗證器說明:驗證器即為第2道密碼,增加帳號的安全性。原帳號為無驗證器狀態,後續費加上驗證器,等同於被上了鎖。

(這時候可能有疑問,為何不收到帳號時變更密碼。依照暴風雪遊戲公司的設定,賣方再沒有協助變更帳號及密碼之前,密碼做任何改變成是沒有義意的,因為他只須要點選忘記密碼,隨即可以將帳號密碼隨時取回。(密碼寄回原申請電子信箱)

以下討論問題:
1.交付不完全之民事責任附帶民事賠嘗?????
買賣雙方協議,賣方於收到款尾後,應立即作為,將轉讓書寄出,並協助變更密碼完成轉移手續,然,賣方無作為。 多次請求寄出切結書,亦未然。未能依約提供轉讓書,先不論是否涉及防礙電腦使用罪,假設將來在無法證明是否為該賣家盜取帳號的情形下,買方因無法更改密碼(更改也沒有義意),因賣方的過失造成買方的帳號內的神裝(預估市價大約是5萬元左右)。賣方是否應因過失而賠嘗????

2.買方是否可以主張,賣方有意圖竊取,買方帳號之裝備,????
變更電磁記錄,提出防害電腦使用罪之訴。

3.賣方以上行為是否構成竊盜罪???

4.後續重大問題,遊戲公司在2012年12月18日,公告,只要因回朔之所有虛擬裝備,皆無法提供給任何第三者完家使用,意即,裝備只能自用不得販售。
最大的問題是,此帳號為裝備倉庫,內含海量裝備(官方回朔後即可證明),帳號賣方是否因過失,賠嘗買方的損失???? 民事賠嘗責任



以上問題 希望 法界人士提供意見 參考 感謝 感謝.

土豆 101-12-24 12:01
我想詢問一些竊盜案的問題..
您好: 您可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Marco 101-12-10 19:39

關於竊盜罪的問題,煩請各位律師先生幫幫忙

各位律師先生您好

我媽媽曾經腦部動手術切除腫瘤,因此導致她會出現失憶的現象,又因為她有憂鬱症,所以日常生活常有一些脫序的行為

因為以上的原因,她在民國96年7月時因為拿了店家的東西忘了給錢而被店家報警移送,當時以竊盜罪論處,因為我媽媽沒有前科,且當場和店家和解,因此於96年9月
緩起訴,並科罰金10000元

但在今年(101) 12月9日又發生一樣的情況,不同的是,這次我媽是在11/13,12/4兩天分別到相鄰的兩家店家拿取店家物品,此次並不是當場以現行犯逮捕,而是我媽經過店家門口,被店家認出,店家通知警方,以竊盜罪處理,店家提供監視錄影帶,証明我媽確實有竊盜的行為,我媽當場也直認不諱,從監視錄影帶中看出我媽共在兩家店分別盜取店家衣物,總價約5000左右,以一罪一罰的原則處理,等同犯下四起竊盜

隔天我們已經和受害的店家道歉和解,並已賠償以及和店家簽下和解

想請教各位律師先生

1. 請問我媽在民國96年所犯下的竊盜罪,其追訴期是否已經結束,是否會影響到她這次的判決

2. 我們想向她的主治醫師申請診斷証明書,請問証明書上需具備哪些重點

3. 我媽因為失憶的關係,已經不記得她當時的犯行,這樣在出庭時是否較為不利

4. 想請問可能的判決結果以及是否需要聘請律師辯護

5. 除和解書和診斷証明書,我們還有什麼可以努力的方向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律師先生能為小弟指點謎津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母親於96年所犯下的竊盜罪,應已視為不起訴確定,所以並不會影響到她這次判決.

二.本件您母親可以主張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以爭取不罰或減輕其刑,所以診斷證明書也應朝此方向.

三.本件基於偵查不公開,建議您母親仍應聘請律師為您母親取爭權利.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rco 101-12-10 22:56

親愛的謝律師

感謝您親切又快速的解答

另外還想請教您一個問題,我媽媽因為失憶的關系,已不記得當時的情況,也找不出贓物,雖然我們已經賠償店家損失,但這種情況是否會在出庭時造成法官不良的印象?

再次謝謝您

 您好:

或許這樣更足以證明您母親的精神狀況,不用擔心法官會有負面影響,以上

GIGI 101-12-05 02:50

99年10月我先生跟朋友合開公司,我先生沒錢所以對方說先借我先生100萬當資本等公司賺錢在從紅利中慢慢扣回。而對方拿200萬當資本,共300萬成立公司,股份分配為我先生佔30%,但由於對方認為我先生在行業中有多年經驗加上商標知名度(有專利商標借公司用)所以自動讓出10%股份給我先生,最後持股以我先生40%定案(這些在股東名冊中都有寫明)

這段期間我先生跟對方(簡稱A)以及對方的一位朋友(簡稱B)經常往返大陸因而認識了我先生在大陸開餐廳的朋友,因餐廳生意很好,所以B就也想在大陸開一家,B一直遊說A跟我先生一起合股。於是他們在100年一月在大陸開立了餐廳,然而生意不如預期的好,因此B就去買賣黃金(台灣買大陸賣/經由小三通金門至廈門)賺取價差來填補餐廳的虧損,第一塊黃金(1KG)我先生有經手所以他知道有小賺,後來B又提議再買2塊(各1公斤)黃金,因當時黃金價走低所以B提前單獨一人將黃金帶回台灣賣給原來的賣家(賣家是B的朋友)這次的2塊黃金我先生只看到一塊,B說黃金貶值所以虧了因當時買黃金的錢是跟他人借的所以本金加上利息每個人各要賠155000元光是投資餐廳加上往返大陸開銷花費及黃金虧損共計175萬(每個人),這些費用全是他們2人先拿出來的

公司經營期間,因2人無心在公司業務上,導致公司一直虧錢,因此100年10月-11月間對方曾多次要求我先生跟他要各增資100萬,但我先生跟對方說他沒錢,而對方卻在101年1月時匯了200萬到公司帳戶,於是他個人認定其中的100萬是我先生跟他借的(但我先生並未同意,股東名冊中也沒做任何變動)公司從開辦到結束所有的帳目明細都是對方做好後再給會計登帳(我先生從不看帳,所有支出他也都未簽名,直到100年11月看帳,才發現其中很多都是跟公司業務不相關的私人帳)而我先生因對方跟他的朋友一直跟他催討那175萬,因無力償還的壓力下,我先生在100年的1月就在也沒進去他們合開的那間公司,所以那200萬的帳目他從未看過,直到後來公司結束營業清算他也都未簽名蓋章。

在這期間他為了逼我先生出來還錢還告我先生業務侵占,但事實並無此事,所以起訴不成立

101年1月他們2人逼我先生簽下175萬元的本票(往返大陸期間因我先生在那邊有包2奶,所以他們2人就常拿此事威脅我先生,若不簽就要跟我說他在外面有女人的事)所以我先生簽了,後來對方覺的不妥,所以有到調解委員會那邊做調解,要求我先生每個月要還33333 (債權是雙方共有但指定匯款帳戶是我先生朋友的朋友)這期間我先生都只匯了16666到指定帳戶中(共匯了161328)

101年10月他們又逼我先生簽下200萬的本票,直到他朋友打了我先生並要求我先生簽下60萬元本票(逼他簽我的名字),當時還有跟我先生拍照說要把照片給討債公司。後來他們就叫討債公司的人來家裡,當時我有報警處理這件事,我先生也因此告對方傷害(有驗傷單)及恐嚇取財。現在對方請討債公司的人來要200萬+175萬,後來我先生就離開台灣去大陸避風頭

希望律師們能幫幫無助的我,幫我找到對我們有利的方法:

公司結清部分對方應該是從會計師那邊拿到我先生的印章並自行簽名做公司清算的動作,所以這部份我們是否能告他偽造文書? 這將會有什麼結果? 公司清算後是否雙方將依清算結果做債務確立? 賣掉辦公設備的錢也都沒從債權中扣除對嗎? 我們到底應該怎麼做來保障權益? 是否這憑空多出來的100萬我們可以不要給他? 也就是說我們要如何證明這張本票無效? 當初逼簽本票時對方不讓我先生寫日期,所以上下日期都是空白,請問這張本票將對我先生有哪些不利? 我先生能做什麼保護自己? 對於這張200萬的本票若真的具法律效益,我們是否有辦法申請上訴,因為金額不是事實 關於黃金買賣無憑無據是否真有那黃金,是否真虧錢都不知道,有必要還那155000嗎? 有這方面相關法律保障自己嗎? 但之前有調解過也確立了還有救嗎? 對方說我先生只匯一半的錢給其中一人,另一人未拿到錢所以要告他,請問告的成嗎?若可以能告什麼? 我先生如何自救? 我先生因被打告對方傷害,但對方因打人受傷也說要告我先生傷害,這告的成嗎?警察那邊有他們打我先生當天的在場證明(人及車在我家附近)對方沒有任何證明可以證明我先生打他 公司結束營業之前有搬遷到其他地方,當時因新辦公司有空調,所以對方同意將冷氣給我先生,因此公司裡的同事幫忙把冷氣搬回我家。現在對方說要告我先生竊盜,請問這告的成嗎? 之前因他逼我先生簽下我名字的本票,當時做筆錄時有告他恐嚇取財,但現在他們都未拿那本票跟我要錢,也就是不承認又逼他簽那張票,因此這個提告是否就會不成立? 要如何做才能讓壞人得到應有的懲法?

小賴 101-11-29 17:18

你好

我有一個困擾,日前因故跑去住家大樓的地下停車場,原本是有想要偷竊的念頭,後因內心掙扎猶豫,沒有下手,也沒有做任何觀察.搜索,只在那待了20分鐘和抽煙,便離開大樓,欲離開時被警衛攔察,原本警衛說,若我老實說的話可以放過我,我就老實跟他說了,想不到他有報警,等警察來時在我摩托車找出一隻螺絲起子,原本是放在摩托車裡的工具,沒有拿出來,卻被以攜帶做案工具,移送地檢署,警察說我是竊盜未遂,請問以我的情況,是會被判甚麼呢??

林智群 (klaw) 101-12-01 14:23

既然你沒做之前就停止了,如果沒有前科 ,應該可以緩起訴

小珮 101-11-26 14:29

DEAR律師您好....

事件發生於11/11 客人來店購買三顆枕頭,從店裡拿三顆給客人後,收了貨款,

單據只開立一顆枕頭,因為有兩顆枕頭是我自己本身原有的,所以只有報給公司銷售一顆枕頭,

11/14我休假接到公司的電話,告知我販售了三顆枕頭,只有報一顆枕頭的帳,於是請我回去公司收拾東西,要將我解雇,並且在當晚就把11/1~14的薪資都算給我...

11/15回公司拜託老闆幫我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失業補助津貼,但老闆不願意蓋章

11/20至勞工局申請調解委員會

11/26接獲調解通知,老闆來電說要去報案,說我竊盜.侵占(因為枕頭的事情).偽造文書(非自願離職證明)及毀謗(因為四五個月前有在FB上抱怨薪資及老板,但並沒有指名道姓,他說他有把FB上我PO的文翻拍下來)

想請問...我這樣的做法有構成侵占竊盜嗎?

老闆說客人願意幫他出門證明枕頭是從公司拿取

但是我們都有庫存表...庫存表記得很清楚...根本沒有少枕頭...但是庫存表是我製作的...這樣有辦法當證明嗎?

另外關於毀謗部分...我在網路上抱怨老闆的內容沒有指名道姓...這樣也算嗎?!

因為我現在已經懷孕快八個月了...

老闆說到時候我要挺著大肚子上法院...連坐月子也要跑法院...

我想詢問我有哪些可以爭取的權益---我知道有預告工資跟資遣費可以領取

還有如果他真得去警局備案我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護自己嗎?!

感謝您的閱讀...

1.確實可能會有侵占背信的問題 還是要證明另外兩顆枕頭如何來 為什麼只將一顆計入公司帳 另外是否有競業的問題 2.在網路上縱使非指名道姓 只要足以特定知道對方是誰 還是可能成立誹謗公然污辱

小珮 101-11-26 18:58

DAER律師...

關於兩顆枕頭...是我自己買床既有的枕頭...並不屬於公司資產

而且公司也有庫存紀錄,我手上也有庫存紀錄的檔案

這樣可以當作證明嗎?

今天下午老闆打電話來說要求我撤銷11/28勞工局的勞資調解

他已經去過警局要備案.還請警察打電話給我...

要我要跟他和解...他就是不打算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雖然我有錯在先~但是我難道連失業補助都沒辦法請領嗎?

勞保高薪低報...雖然我只被保到最低勞保薪資

但是這一萬塊對於即將生產的我...很重要...沒有其他辦法可以保護自己了嗎?

 

以下是他說要告我毀謗的內容...這樣的內容構成毀謗嗎?

2012.06.21  

話說...一個勤勞的員工...工作一年多...從來沒有請過假~從來不遲到早退...
某一點老闆發現了這位勤勞員工的優良表現~
於是老闆對員工說...既然你都不請假的...那我們就把全勤拿掉吧!!!
就這樣...員工少了一千元的全勤獎金....
殺毀!!!怎麼可能會讓這種蠢事發生是吧!!((還好經過極力爭取保住了一千元的血汗錢))

這次...勤勞的員工被升職了!!!老闆說~要幫勤勞的員工加薪!!
但勤勞的員工因為身體不適...休息了四天...
結果加薪的情況就變成....全勤獎金+1000元.....
殺毀!!!有人加薪是加全勤獎金的嗎???
大家評評理阿~~~我再也不要當好員工了><哭....

2012.07.06

業務也會被扣薪水阿....底薪被扣了5311...全勤被扣2000...主管津貼被扣233...最後加上一個油資津貼也被扣233~總共被扣了7777....真得是GGGG!!!比我自己算得還要多....要找老闆理論去了!!

謝謝您撥空閱讀並回覆!!! 真得很感謝!!

 

張雅治 101-11-25 22:06
你好:我利用上班時將商品寄回家次數總共2次!公司有一本退款帳號本我有寫了一筆資料~但被老闆發現了!所以並沒轉帳成功、也被我用筆劃掉了!所寄回家的東西我已經還給老闆了~可是他說要和解要拿出40萬(但我所偷的東西約2000)不然要報警。 我想請問我所犯的罪是侵佔竊盜偽造文書業務侵佔~哪幾種? 假如真的提告我的下場是...? 拜託請盡速回覆我~謝謝!
你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涉犯者,可能有業務侵占,竊盜,偽造文書等罪,而本件為侵占竊盜,需視您是否持有該商品而定,此開罪名均屬公訴罪,若要和解雙方也應該要簽署和解書,以保障您的權益,若無法和解,最壞的下場即可能會被起訴然後判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張雅治 101-11-25 22:05
你好:我利用上班時將商品寄回家次數總共2次!公司有一本退款帳號本我有寫了一筆資料~但被老闆發現了!所以並沒轉帳成功、也被我用筆劃掉了!所寄回家的東西我已經還給老闆了~可是他說要和解要拿出40萬(但我所偷的東西約2000)不然要報警。 我想請問我所犯的罪是侵佔竊盜偽造文書業務侵佔~哪幾種? 假如真的提告我的下場是...? 拜託請盡速回覆我~謝謝!
你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涉犯者,可能有業務侵占,竊盜,偽造文書等罪,而本件為侵占竊盜,需視您是否持有該商品而定,此開罪名均屬公訴罪,若要和解雙方也應該要簽署和解書,以保障您的權益,若無法和解,最壞的下場即可能會被起訴然後判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張雅治 101-11-25 22:05
你好:我利用上班時將商品寄回家次數總共2次!公司有一本退款帳號本我有寫了一筆資料~但被老闆發現了!所以並沒轉帳成功、也被我用筆劃掉了!所寄回家的東西我已經還給老闆了~可是他說要和解要拿出40萬(但我所偷的東西約2000)不然要報警。 我想請問我所犯的罪是侵佔竊盜偽造文書業務侵佔~哪幾種? 假如真的提告我的下場是...? 拜託請盡速回覆我~謝謝!
應該同時有業務侵占偽造文書的問題 沒有和解檢察官偵辦後會依法起訴 有可能入獄服刑
ROBIN 101-11-12 20:06

法律諮詢家您好 

以下是我的問題

因為前女友愛上了別人
所以狠下心來跟她提分手
當時她有跟我借了4萬塊的現金(已經要回),分手後我追討,但是她都避不見面
有一天喝醉的時候我打了電話給她,可是她還是不接
一氣之下我傳了這樣的內容
(那我就把妳當作昨天那兩個王八蛋一樣對付吧)
(沒關係,我就讓妳回家 家不像家)
(這封簡訊傳出去的兩個小時內,只要妳沒有任何回復,我就會讓妳知道妳會後悔
沒接我這個電話)
也在她臉書上留言說
(妳就保佑24小時都有人照顧陪伴,等著瞧!)

開庭結束了
可是在開庭過程中檢察官指不斷的針對她告我恐嚇的文字部分問我是不是認罪
並沒有給我任何可以向當事人道歉的機會
但我有寫一個陳情狀上去給檢察官
內容是告知我是一時喝醉衝動,又加上被劈腿她又欠我錢不接電話,才傳這樣的簡訊
在我第二次收到通知的時候
就已經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通知書了
那接下來我應該怎麼辦?
已經是定案了嗎?

身邊很多人叫我不需要擔心,說我也沒真正傷害到她,頂多判個1~3個月 緩刑2~5年
說她只是心有不甘我叫她還錢,要留一個案底給我而已

但是我想請問懂法律的朋友或是專家
第一:真如我身邊的朋友所說,會判緩刑嗎??
第二:可是我19歲的時候,因為被人陷害,有一個竊盜前科,那有前科的情況下
是不是就不可能有緩刑了?



PS:簡易判決書上陳述的第一句我很不明白,內容是
【我因不滿女友XXX欲與其分手

重點是我心甘情願提出的分手,為什麼檢察官會說是我不滿呢??
這樣是不是故意陷害我,要法官覺得是女方委屈?

1.可以私下和解後再向檢察官或法官陳報就好 2.沒有跟被害人和解的話 緩刑機會不大 3.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還是必須審理 不過是可能法官不會開庭直接下判決

貓仔哥 101-11-11 14:30

小弟在七年前認識我老婆

那時候是在網路遊戲認識的 大約認識1個月就開始交往

當時的她告訴我有她有多巢性卵巢瘤 幾乎不會懷孕(但是沒看過任何醫生證明)

但是交往約10個月  她就懷孕

其實當時我也沒想太多 想說小孩子能來是福氣於是我就選擇了結婚

在當時 我已經知道她大約有積欠信用卡債跟健保局有積欠2萬多  

但是信用卡債 她說她自己也不知道有多少 

我太太是個家暴家庭 她的家庭不完整 住在一個算是佛堂的地下室(一貫道)

她母親是住持  她妹妹也因為家庭問題 有竊盜偽造文書前科

她父親沒同住 因為會喝酒亂打人 家中的人除了她母親 都沒固定收入

這些在結婚前 都沒聽她說  只有模糊的提過

結婚後 她開始露出她的嘴臉  先是性情大變 變的脾氣很暴躁

當時想說是生小孩的關係 也沒想太多

接著卡債一家接著一家出現 一共有六家

想說本著夫妻同心  我也努力賺錢的幫助她還錢

但是我的家庭一直不太和樂  除了小孩子教育問題

她沒在上班  忙著沉迷網路遊戲 跟社群網站 小孩子哭了才照顧

吃的方面大多都是速食品跟零食  小孩子也是不吃青菜只吃零食跟油炸品

還有就是婆媳問題  正確來說 是我父母跟她都不太合

一直到了前年幫他還完卡債(已知的就有六家.都積欠多年沒繳利息到信用破產)

又出現電信業者的催繳  一共兩筆  也大約兩萬多 

我太太在前年也開始有在市場包水餃一個月賺5~8千元

因為她的開銷太大 所以常跟她的娘家伸手要錢 當時我並不知情

她的開銷大約都是網路購物 跟吃零食 飲料花掉的 一天4瓶飲料是基本的

她不喝開水

我的薪水約4萬 除了給家人 還有小孩教育費 跟平常的水電瓦斯 還有給她的錢

幾乎每個月都是花到乾 也就是月光族

為了這些 我跟我太太的爭吵越來越兇

到了兩個星期前 又跟她吵架  她帶著小孩跑出去 當時沒說去哪邊

我想說她可能回娘家  但是隔天我問她母親  她母親說沒回娘家

當下我就著急的很  因為她沒告訴我 就把她自己的行李跟小孩全都帶出去了

一直過了快五天  我四處問她的親友 才知道她回娘家住 她母親騙我說沒回去

連絡上以後 我跟他說我父母親想小孩  所以跟她說好後 先將小孩帶回去

接著她也避不出面交涉 也不回家 小孩就由我跟我父母親照顧

又過了一個星期  她告訴我想跟我談談接下來的問題

我們約見後  她直接了當的跟我說  她要離婚 我的房子她有權利分一半

房子是我母親 存了一輩子的錢 她買在我名下

在我跟我太太結婚時候 房貸還有一百多萬沒繳完 後來結婚的第五年左右繳清

我太太認為 她有權力拿走一半的房子 或者等額現金

小孩她要帶走 因為這樣 她才可以跟我每個月要贍養費

現在小孩在我身邊 我不想給這樣的女人一毛錢 也不希望小孩子跟著她受苦

 

女方曾告知我  她說我父母親不給她看小孩 要告我父母掠奪小孩

              房子因為尾款 是用我帳戶的前轉帳繳  所以她有資格分房子

              小孩子在學齡前  大多離婚官司小孩會判給母親

              她要我等著  她一定會告我這些 她說她要拿走她應該拿的

我父母親因為這樣  每天都睡不著 吃不下 我父親還高血壓

我在結婚前 有六位數的存款

到了今天 我戶頭幾乎沒錢  我母親辛苦一輩子賺錢買的房子要被拿走

請問各位  我該如何訴請離婚 能不給女方錢  還有小孩讓我扶養

寫了那麼多 抱歉  但是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了  請幫幫我 求各位幫我

 1.裁判離婚需要有法定事由  如果你要提出主要可能朝向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繼續維持

    將上開你述敘的過程及事項  提出相關證據跟法院說明

 2.離婚同時也要處理夫妻財產分配問題

    如果房屋是母親所有  看用什麼方式去證明

    有可能不會列入夫妻財產分配

 3.子女監護的問題

    要提出妻子平時如何照護子女

    生活習慣及個性

    應該是對你相對有利

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之立法意旨,固在使夫妻雙方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累積之資產,於婚姻關係消滅而雙方無法協議財產分配時,由雙方平均取得,以達男女平權、男女平等之原則,例如夫在外工作或經營企業,妻在家操持家務、教養子女,備極辛勞,使夫得無內顧之憂,專心發展事業,其因此所累積之資產或增加之財產,不能不歸功於妻子之協力,則其剩餘財產,除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者外,妻自應有平均分配之權利;反之,夫妻易地而處亦然,俾免一方於婚姻關係消滅時立於不平等之財產地位,是夫妻就其剩餘財產係以平均分配為原則。惟夫妻之一方如有不務正業,或浪費成習等情事,於財產之累積或增加並無貢獻或協力,欠缺參與分配剩餘財產之正當基礎時,自不能使之坐享其成,獲得非分之利益,於此情形,若就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始得依同條第二項規定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以期公允。

另外,婚前財產不列入分配

sunny 102-10-12 13:57

請問貓仔哥有找到適合的律師,有處理成功嗎?,可以幫忙推薦嗎? 我哥最近也遇到相關的問題了..

小甄 101-11-06 16:49
律師好..我想請問..我男友因竊盜被起訴但它需要律師幫他辯論未遂..但我們真ㄉ請不起律師..要是我們去法院掉偵查筆錄來給您...麻煩您依據筆錄上來替我男友做辯論寫訴狀..這樣可行ㄇ??今天打去法院問案號股別急12月4號開庭都有ㄌ...他是累犯去年又剛關出來..說真ㄉ..我們也不知道他這樣既使被判未遂有沒有可能6ㄍ月以下...他現在是真ㄉ好好ㄉ在做人ㄌ..我們也有去別ㄉ律師所問ㄌ..是說這場官司有空間..我們今天煩腦ㄉ就是累犯未遂判6ㄍ月以下機會大步大..只要進去關他現在這份工作就沒ㄌ...請張律師指教
要辯護審判中的案件還是需要檢察官起訴相關證據資料 被告可以請求法院賦予卷內資料影本 如果你需要我們撰寫答辯狀 可以拿相關資料到事務所討論
揚咩咩 101-10-31 03:44
您好想請問 竊盜案(因沒有前科)我和朋友兩人但不是第一次偷竊,以偷竊好幾次加上偷竊共六家店 其中有兩間服飾店竊取很多次,現在才被抓到...竊取服飾還有用工具..工具是知名賣場撿到的(可是沒人相信),這樣上法庭罪重嗎? 是不是先找店家談和解,寫和解書對我們比較有利呢? 請問若是都沒去找店家和解對我們會更不利嗎? 請問第一次收到傳票大約會是多久收到? 收到第一次是到地檢署報到? 地檢署是單純偵訊被問話嗎? 是否竊盜案都是交保候傳居多? 若是的話請問我們這樣的金額大概會再多少? 交保候傳,若自己原本身上帶夠錢可否保自己出來? 請問和解書是要由我們寫還是店家寫呢? 再麻煩謝律師幫我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們所犯應為加重竊盜罪,且可能會被認定一罪一罰,若能與店家和解,當然對您們的判刑會有影響. 二.多久會收到傳票並不一定,要看檢察官辦案進度,當天是否會交保候傳,也要看那天的訊問情形.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