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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 102-06-08 20:24

請問有個人欠我錢都不還怎麼辦ㄋ?

之前哇有向法院提告一條竊盜一條借款但有和解可是他答應一個月要還5000

但沒有正常每個月還有時候兩個月才還3000哇該怎麼做才可以讓他還哇錢ㄋ?

他私下沒有財產

竊盜哪條還完了另一條借款都不太想還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0:47

 對方沒錢你用什麼方式告都沒用,

建議取得民事執行名義後按時調閱對方財產,等對方有錢再執行

寶寶 102-06-09 11:4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對方沒錢你用什麼方式告都沒用,

建議取得民事執行名義後按時調閱對方 ... (恕刪)

請問那他永遠都沒有錢那就要不回來了阿~!

那當初法院怎叫我們用和解然後對方沒還

再拿單子ㄑ投訴.......

棉花棒 102-06-06 08:34

各位先進好;內人因為誤買贓物,由於怕挨罵,一時編了很多理由,後來紙包不住火,才向我坦承,但此時已被以竊盜罪起訴。因為供詞前後不一,故檢察官以此為由懷疑有犯罪意圖,故而起訴。惟檢方並無案發當時之目擊證人,或竊盜行為監視影帶,更無相關物證人證或其他跡證可證明其竊盜罪行,惟以電話通聯記錄(贓物手機)及偵訊內容逕行起訴。因此我想請教各位大德:1。目前剛收到起訴書,請問距離下一階段的法律程序為何?時間大約多久以後?2。針對本案,我方需以何種方式配合較能獲得最有利之判決?3。按本案而言,通常的判決結果會是何種刑度?---以上請諸位先進不吝解答,感恩。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檢察官既然已經起訴,您太太已被列為刑事被告,建議應儘速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律師便可以進行閱卷,了解本案之全數證據資料,以便與您進行案件辯護策略之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6-06 19:34

 一般遇到這樣的案件,認罪是最好走的路,

如果你太太沒前科,應該不用被關,頂多罰錢,

不過勒,如果你太太真的是無辜的,要他硬吞下檢察官給的罪留下前科,對他也不公平,

不過打無罪是比較難走的一條路,要有心理準備

farfaraway 102-05-27 01:36

想詢問我父親因竊盜罪嫌被警察以現行犯帶回派出所

原因:牽取他人腳踏車被熱心民眾檢舉(他是覺得壞掉沒人要才去離家10多公里牽..但我知道這還是竊盜)

因為我爸有點智能不足(但沒有證明,但是因為這樣所以免役)

他沒辦法很清楚交代跟正常對話

因為已經是晚上 所以去派出所一直在等警察說要移送(除了筆錄、偵訊要等到早上)

請問這方面 有可能免罰嗎?或如何可以輕判呢?

因為我們沒有請律師 所以也不知道要怎麼處理比較恰當

只知道警察說要移送地方法院 等判決..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有可能會有行為能力之問題,由於您父親有智能上之疾病,建議您們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7 13:47
回覆 farfaraway 的發言內容:

想詢問我父親因竊盜罪嫌被警察 ... (恕刪)

這可以聲請精神鑑定,而且其主觀上犯意也頂多是侵佔遺失物。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服務業,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如果您要找免費律師,請到法律扶助基金會通過資力審查才有免費律師服務。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這個要鑑定精神狀態之後

看智能障礙的程度而定刑責

這種案件,如果令尊真的智能方面有障礙

檢察官應該勇於不起訴

farfaraway 102-05-27 23:40

謝謝 謝律師律師律師

目前因為還不知道是否會被起訴 會先透過法扶協助 

並走相關流程 感謝!

吳小語 102-05-23 15:24

我現在有四件偷竊案 , 一件已經確定10個月 , 另外三件還在審理 ! 一件是偷竊現金4萬多+盜領9萬 這個大概會判多久 ? 另外兩件是竊盜未遂 ,會判多久 ?

到時候要怎麼申請合併執行!

十個月的5/28就要進去了

律師幫你寫狀聲請定應執行刑即可
合併執行通常會打折

周先生 102-05-19 16:08

我有兩次入侵住宅加重竊盜的案子,一審各判六個月,合併應處九個月易科罰金一千元折算一日,緩刑兩年,這樣算重還是算輕了?..因為我本身有精神疾病,當初有呈病歷給法官,法官說會斟酌從輕量刑,這樣的判決算重嗎?還是算輕的?因為加重竊盜是六個月起跳,還是兩件,我怕到時上訴後反而判的比一審還重那可就糟了,請各位律師賜教,小弟感激不盡謝謝

給你易科罰金緩刑二年,顯然已經給你自新機會.

周先生 102-05-17 15:04

小弟本身有一項竊盜前科判9個月緩刑兩年,有強迫症的精神疾病所以一直偷東西,在七個被害人間一共犯了15次的竊盜行為,其中有7次是入侵住宅的加重竊盜,都是偷些衣服鞋子之類的東西,也沒作任何變賣意圖,其他算是普通竊盜,是在同一天被抓的,被警察逼供下就一次招出來,所以被移送起訴目前已經開完偵查庭,只有一位願意跟我和解其他不願和解..我這樣需要請律師嗎?鐵定會被關嗎?大概會被判多久,如果有請律師是不是可以減輕刑罰到不被關的程度??如果請律師有用那我就花錢請了,謝謝各位律師賜教,小弟感激不盡

您好:

如果閣下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是可以據此主張阻卻責任事由而減輕其刑,但仍要視法院方面鑑定及法官認定結果。

雖然開完偵查庭後,只有一位願意跟您和解,但仍要視其他證據資料來決是否會被關。

至於委任律師是否有用,還是要看證據資料及案情而定,沒有"委任律師就一定不會被關"這種說法。

如由疑問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聯繫,謝謝!!

周先生 102-05-17 17:31
回覆 陳國瑞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閣下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是可以據此主張阻卻責任事由而減輕其刑,但仍要 ... (恕刪)

那請問我這種案例如果律師接的話,判決下來可以減輕其刑嗎?我有打電話問一個律師,他好像說我的案子太麻煩不願意接...

案重初供 + 一罪一罰 + 加重竊盜 *7,本件案件確實相當棘手。

本件建議您整理一下相關病歷資料提呈給法院,加以說明犯案乃係緣於疾病所致,設去尋求法官憐憫您的特殊情狀。

 

周先生 102-05-16 15:54

小弟沒有前科,犯下一共九件加重竊盜,因為其中一件被抓,又另外供出其他八件,被抓到兩個派出所,好像是被函送兩次,結果分兩次起訴開庭,第一次已經開完庭,只有審理其中兩件,判決也已經出來,判刑九個月緩刑兩年,另外剩下七件已經開完偵查庭,目前再等起訴書寄來,那問題是萬一第二次被起訴開庭,那不就有第一次的前科紀錄,還有萬一第二次的判決下來,原本第一次的緩刑會被撤銷嗎?但是問題是都同一天被抓的,我也不是在緩刑期間犯下的,我該怎麼處理,現在想要合併審理已經來不及了請各位律師賜教,感激不盡謝謝

1.如果分開偵查起訴 且一部分已經確定 目前確實已經來不及合併案件審理 2.依情況看來確實可能有緩刑撤銷的可能 因為加重竊盜至少就六個月起跳 除非有減刑適用 不過同時間這麼多次 要用59條減刑 難度很高

周先生 102-05-16 18:2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分開偵查起訴 且一部分已經確定 目前確實已經來不及合併案件審理 2.依情 ... (恕刪)

那我該怎麼說明才不會被撤銷第一次的緩刑,因為我不是在緩刑期間犯下的案件,這樣難道也會被撤銷嗎?第二次的起訴書來準備開庭的時候,我請律師這樣有減刑的機會嗎?謝謝

Na 102-05-14 12:36

您好: 我姊姊因為4-5年前用朋友送的手機警察打來說是被判竊盜罪-緩起訴

現在姊姊因為去超市偷竊當場被抓移送,當天檢察官直接飭回等候法院通知書,

請問有可能之後法院判決會如何呢?

如果沒有和解 應該會依法起訴 五年內再犯可能會論累犯加重 不過多數應該還是會判可以易科罰金之刑

Na 102-05-14 13:0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沒有和解 應該會依法起訴 五年內再犯可能會論累犯加重 不過多數應該還是會判可以易 ... (恕刪)

律師您好: 那想請問要如何與對方和解呢?等待開庭後嗎?

和解刑事程序原則上沒有直接關係 所以開庭前也是可以針對本件糾紛先行和解

Na 102-05-15 00:4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和解刑事程序原則上沒有直接關係 所以開庭前也是可以針對本件糾紛先行和解

那請問如果被叛微罪姊姊未來有想要移民嫁去國外還可以嗎??

小愛 102-05-10 18:55

各位律師們好:

想請問如是私人公寓式停車場,鄰居未經過本人同意

將重機從甲地遷到乙地,造成重機嚴重刮損受損

請問鄰居有成企圖竊盜罪嗎

監視器畫面可以證明他的行為

請各位律師幫幫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擅自移動您的重機,造成重機有毀損,應屬於民事糾紛,您得以向對方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愛 102-05-10 19:16

 

你好~

我已經寄信去你的信箱囉^^

再麻煩妳幫我解答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1 01:40
回覆 小愛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們好:

想請問如是私人公寓式停車場,鄰居未經過本人同意

 

這不是竊盜,是要看有無故意毀損

您可以帶監視器畫面跟本所律師諮詢面談。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已經用郵件回覆給您,敬請查收。

jasm9085 102-05-09 17:12

請問被誤認為竊盜,經報警處理並開過偵查庭

對方確認係屬誤會,同意不須民事賠償,並願意寫和解書,

請問和解書內容要記載哪些事項??

因明日要寫和解,本案較急,拜託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James,您好:

您被誤認為竊盜,經報警處理並開過偵查庭,對方確認係屬誤會,同意和解,但竊盜罪本身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公訴案件),這部分可能要留意一下。

和解書內容大致上可以記載:

oooo地方法院檢察署,民國oo年案號ooooo股別oo竊盜案件,因告訴人誤會雙方同意和解

被告並非竊盜犯罪人.......等等。

如有疑問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連絡,謝謝!!

黎萱 102-05-06 14:23

請問有關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包括什麼呢?

另一半吸毒或是在外竊盜算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吸毒或者竊盜,是否已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此可能涉及裁判離婚之第十款事由;至於不堪同居之虐待是指生活上對於配偶有肢體或者精神的暴力;如您欲訴請法院裁判離婚,必須指明究竟是依據哪一款要件請求裁判離婚,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michelle 102-05-01 09:50

您好~我想為我認識的一個少年詢問,這位少年的母親是一位更生人,因為使用毒品出入監獄多次,出監後對於少年的照顧也是完全不聞不問,少年現在已經18歲,期間少年曾經試圖與媽媽聯繫,也想與媽媽建立關係,但媽媽完全拒絕,因為少年從小無人看管教養,國中就輟學,也曾經犯了竊盜罪,現在少年已經由一位同學的媽媽照顧,少年希望可以將監護權轉移給這位同學的媽媽,同學的媽媽已經同意,但不知道這可不可行,有無必要,以及該怎麼做?敬請協助。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3:42
回覆 michelle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為我認識的一個少年詢問,這位少年的母親是一位更生人,因為使用毒品出入監獄多次,出監後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到監護權改定的問題,基本上如無其他血親,會以社會局為第一順位,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無言 102-04-28 02:56

您好,有關於孩子監護權的問題

1.目前我跟我前妻已經離完婚,但是對方有意願要重新要求兩個孩子的監護權(2歲跟4歲)

2.離婚協議書已經有載明孩子的監護權歸我

3.離婚的理由是偷取我父母的金錢,當時並未報警並做紀錄,僅有口頭和解

   當時有攝影機拍攝留下錄影檔,最早的錄影紀錄為2012/12/01

一.我想請問一下如果對方要重提監護權改判,我是否需要去對我前妻竊盜這件事去警察局作紀錄?

我們已經和解不再對前妻追討金錢.

二.另外我想請問一下如果竊盜罪來不及做紀錄,以下列條件評估監護權改判的機會大不大?

前妻家庭複雜(岳父:雜工 小姨子:酒店小姐 前妻:櫃檯人員)家庭經濟狀況不佳且前妻身上有負債(卡債及學貸),但有可能有其他人的金錢幫助

我的家庭(父母務農,我為工程師 姐姐們:家管及專櫃小姐) 家庭經濟狀況一般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前妻竊盜的部分,尚未逾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如您有相關的錄影證據,仍可提起刑事告訴;至於前妻希望法院重新改定監護權人,前妻需先說明您擔任監護權人究竟對子女有何不利益的情況?法院審酌的因素,除了雙方的經濟狀況,小孩的意願也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因素,您的小孩已可陳述自己的意見,法院也會考量小孩的意願。

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竊盜部分,因為有6個月告訴期間,所以至今仍可提出告訴。

關於監護權的部分,於訴訟中,基本上法官會考量子女之最佳利益,您必須主張您適任監護人之理由並說明對方不適任之理由,建議您可備齊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保障您的權力,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再來電洽詢。

王耀星 (Eric) 102-04-28 15:50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若前妻確實有聲請改定監護權之意願及舉動.您則需確認當初有無拋棄親屬相盜罪的告訴權利?方能正確評估雙方訴訟籌碼!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這要看你們當初是怎麼定這個和解契約竊盜部分)
和解如果附條件,那麼,這個和解未必會有效

你還是可以在六個月內對她提起竊盜罪告訴

退萬步言,即使竊盜罪告訴就算不成功

監護權的部分,律師還是可以幫你防衛

 

您好,

      1.就算離婚協議約定子女監護權歸您,但之後前妻仍然可以聲請改定監護權。只是前妻必須去證明改定監護權給前妻會比現在監護權歸您,對孩子比較好。但依您敘述,前妻家庭狀況並不若您(除了單純看經濟來源以外,也要考慮是否有辦法親自照顧小孩)。

      2.至於前妻竊盜事,就算和解,可以和解的也只有民事上請求,刑事上的告訴權不會因為和解而喪失(何況只是口頭)。依題意看來也已經快過六個月告訴期間,所以建議若要追究,先行向警察報案以免逾越告訴期間。

沛語 102-04-26 15:12

弟弟與弟妹於101年底判決離婚,也因弟妹於100年11月私自將房屋門鎖更換,故弟弟無法返家,舉凡所有屬弟弟個人物品均無法返家取得(因弟妹為房屋所有權人),又最近才得知弟妹已將房屋變賣,卻完全未通知弟弟前去拿回屬弟弟的私人物品及個人收藏品,房屋內的所有物品及家俱家電已被弟妹搬離,也寫存證信函要求她歸還部分弟弟的物品,但弟妹置若罔聞,請問,弟妹的行為是否構成侵占罪或竊盜罪(破壞他人所有建立自己所有)呢?被她拿走的東西(家俱家電和弟弟的個人收藏品)大多是弟弟刷卡購買的,這樣是不是可以證明弟弟是所有權人,而弟妹是不能私自搬離不歸還呢?房子變賣時她們已無婚姻關係,所以房屋內的所有物品是不是應該各自處分自己所有,而不會因為她是房屋所有權人而有權利私自處分?謝謝!!

如能證明所有權歸屬,是有成立侵占罪之可能。
以上供參。

沛語 102-04-27 11:08
回覆 趙璧成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能證明所有權歸屬,是有成立侵占罪之可能。
以上供參。

謝謝您,趙律師,再請問,查了一些判決書,好像如果對方侵占的物品沒有處分,就不容易構成侵占,是這樣的嗎?因當初放在住所的所有物品,並非是交由弟妹"保管"也非"借給"弟妹的,所以她應該沒有理由或藉口說是弟弟借放在她那的或是借給她的吧!因為既然夫妻共同居住,就非借貸關係吧!!謝謝!!

 

Andy 102-04-24 18:09

律師你好

我對天發誓我朋友非常非常老實,他去和大雄貿竹子,結果因大雄沒講清楚範圍,他砍到技安那

去,結果告技安我朋友竊盜罪(第一案),當判決結果還沒出來時,他又和阿福貿竹子,其中

有2棵相思樹,因妨礙工作,他就把他砍掉,結果阿福告我朋友「加重竊盜未遂」(第二案)

{電鉅是兇器},阿福還把通話錄音起來,和現場照像當證據,並獅子大開口要他12萬(那兩棵樹

值1萬多),我朋友做筆錄時又沒看就給他簽下去,然後四月一號第一案判決結果出來了,有期徒

刑六個月,緩刑兩年,繳國庫五萬(5萬巳繳}然後前幾天又收到第二案的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

處刑書  處刑書上面寫(收受原本日期102年4月9號)詳請大概是,罪證明確,被告坦承不諱,

被告犯「攜帶兇器竊盜未遂」不用再開庭,除非以書狀向簡易法庭請求傳訊,  請問1現在和阿福

和解有用嗎,還是浪費錢2若和解有助於不觸發第一案的緩刑嗎3若和解有助於增加第二案易科罰

金的可能嗎?4若和解要如何把和解書送到法院?{我朋友很氣,又沒什麼錢他是想不理他,想去

關,可是我們覺得最好不要意氣用事}謝謝律師律師恩德,永記在心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4-24 18:34
回覆 Andy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我對天發誓我朋友非常非常老實,他去和大雄貿竹子,結果因大雄沒講清楚範 ... (恕刪)

刑事案件部份目前看起來似已確定下來了,您朋友刑事部分皆可易科罰金,重點是

您提問之和解效力為何? 應視對方是否對您進一步做民事求償(對方有刑案簡易判決勝訴在手對其較有利),且對方做求償之機會應該是很大的,至於和解做與不做及相關之利弊得失還有如何做才可確保您權益,您可來撥本所行動電話做進一步詳細資詢(電話諮詢不計費用)。

Andy 102-04-24 18:46

 謝謝律師,若有需要,我一定找您,你的名字和事務所名稱,我都記起來了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其實就是起訴書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結果,法院極可能直接以簡易程序不再調查證據逕行判決論以有罪並科予刑度,所以如果沒有及時聲請法院開庭、調查證據的話,很快就會接到法院的刑事簡易判決,之後則只能聲請上訴救濟了,不過簡易判決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而緩刑必須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基於第一判刑之結果,第二案應該沒有緩刑之機會,判刑的話原則上是判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因此就第二案而言,若未聲請法院開庭,則可能直接收到法院刑事簡易判決,此項刑事簡易判決所處之刑罰雖然不會造成刑法第75條應撤銷緩刑之效果,但法院還是有可能依照刑法第75-1條撤銷緩刑的,所以若能和解並進一步陳報承審法院或許是較為允妥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刑法第 75 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刑法第75-1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三、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四、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
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亦適用之。

情難了 102-04-24 13:51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有位朋友她之前犯了一件竊盜案..那時候他背判了緩起訴 然後勞動服務四個月 後來緩起訴過了  102/3/22 她又犯了一件竊盜案 這樣的話他會不會容易被判刑/.????內容是這樣的..她出門時看見鄰居拿衣架下樓曬衣服...他就發現他門沒鎖...就直接進去.拿起被害人的包包就直接往自己的房間跑回去.後來因為緊張後悔知己.他想要把包包放回去 但是又怕對方上來 所以他就用垃圾袋裝著 ..跑出去丟在橋下 等警察來之後 帶回去做筆錄時 他才坦承 是他拿的 他就帶警察去把他放的東西拿出來 然後交給警察 警察才交給被害人被害人也原諒了這位弟弟 這位弟弟也一直更被害人道歉  心情很不穩定  但是這樣還是會要上法院.但是我想請問一下 這樣的話...會被判刑嗎?會被關嗎?如果會被關 大概會被判多久? 有沒有什麼可以降低他被關的風險 能夠讓他有一點點機會不被判刑....我覺得這位弟弟需要被輔導....他不像是會犯偷竊的人....她真的很乖....

貓貓 102-04-23 16:51

控告內容是:

被告(我)於96~98年與本人是男女朋友,

交往期間代為保管本人郵局存摺及提款卡,

(他只有提款卡放我這)

被告於97年x月x日至x月x日止,

共六次未經本人同意盜領及匯款轉出!

(他卡都放我這~當然都是我幫他領幫他轉,而且是經過他同意)

計新台幣xxxxx元,

事發前再三告知不得任意動用本人存款,

被告仍一意孤行,事後經本人查覺被告承認犯行 並同意還款。

(這都他掰出來的)

雙方分手後已逾四年仍未償還~

經四次存證信涵催討均不予理會,

簡訊回應以沒錢為藉口,

影然有侵佔竊盜行為,被告犯行事證已然明確,



鈞院 判決如訴之聲明以....

(看不懂他手寫的)

證物:郵局提款轉帳匯出帳號清單

被告承認犯行同意還款簡訊

(那時候我懷孕,怕老公誤會才隨便傳訊應付他)

存証信涵共四次存證聯共四份

 

 

——————

上面是法院寄來的!

我跟本沒拿他那麼多錢,

況且都是他自願的,

會回他簡訊說要還錢,

我在懷孕中不想讓他一直煩,才隨便應付他。

當初為什麼自願拿錢給我 ,

因為他很喜歡做愛,我覺得很厭惡,

後來達成協議~給我錢我就跟他做!

 分手後本來相安無事~

誰知道他現在養女人缺錢了就來搞這招~

我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請律師大人們替我想想辦法~~5月7日就要開庭了

 

王耀星 (Eric) 102-04-23 17:22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重點在於證據資料是否足證當初是贈與或做愛的對價抑或是盜領?建議您攜帶本案全部訴訟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23 18:29

您好:

對方的主張其實有許多矛盾之處,

但您是否真的要以「性愛對價」為由抗辯?

您們之間的協議,倘若讓您老公知道,有無不妥?

再者,對方存證信函及您們雙方往返的簡訊詳細內容,
有無可以提出攻擊對方的資料?

特別是發文日期、時序跟對方的主張有無出入?

這些都是在訴訟上需考慮與注意的….

 以上供您參考,祝一切順利

貓貓 102-04-24 08:23

簡訊都是對我不利的內容!

對我有利的早在多年前電話就取消,

也沒留 簡訊記錄。

他曾經在我朋友部落格留言攻擊她,

但我朋友也早刪了!!

誰知道他過這麼多年會突然這樣。

 只是我沒掌握任何有力證據

 勝訴機會渺茫嗎?

 

清仔 102-04-20 09:19

   我因為竊盜案現在在等傳票

事情是這樣的.我住大樓早上上班時經過一台機車.發現他置物箱沒蓋好.因為好奇把她打開看.發現有一個包包.看的同時發現車主剛好下來.我一時情急就把包包收起來.之後去公司打卡後把包包送去派出所.說我撿到的.並且留下假的聯絡方式.之後警察找到我.我也照實說了.

請問我這樣刑期會很重嗎?因為是第一次所以心裡很徬徨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0 11:21
回覆 清仔 的發言內容:

   我因為竊盜案現在在等傳票

事情是這樣的.我住大樓早上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要看您在哪個法院及是否有要認罪,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與對方和解或找律師協助,應可獲得從輕發落.

凱羅 102-04-17 11:40
我長期住美國,昨天莫明其妙收到"竊盜"傳票 律師,您好: 如主題,我想請問,我可否寫什麼自白自白,而不要出庭呢?因為美國發一趟台灣真的太遠了,麻煩您回覆了. carol
1.刑事被告基本上是有出庭義務 需要出庭說明的 2.除非你有合理解釋 沒有辦法出庭 例如因重大疾病 3.如果無法如期到庭 可以先具請假狀
可樂那 102-04-15 11:46

律師大大你們好

小的因上週2竊盜市政府的櫻花樹

當場被守衛人員報警抓到了

偷竊工具為鏟子.所以算是加重竊盜

做完筆錄移送地檢署.檢察官以限制住居放我回來

問題來嚕

我有打電話到市政府的景觀科要求和解.經討論後他們說要以市價6倍賠償

說我畢竟是把樹挖起放路邊.並無帶走

可我筆錄說是想帶回家種.而警方也是用竊盜來辦理

當初他們代表人員做筆錄時說2棵櫻花約1萬8千

那麼6倍不就108000塊

如願意和解就會以毀損來題告

請問律師大大們

已送地檢署後.還可能如他們說的用毀損來辦理嗎

我有酒駕前科公共危險罪.但已過5.6年了

那麼我願意賠償.還需繳罰金嗎

被判何種的刑法機會會比較大呢

律師大大幫小的解決煩惱

謝謝!!

 很明顯是竊盜,至於會不會構成加重竊盜則尚有爭執空間,但一般而言,和解應會獲得輕判。

可樂那 102-04-15 21:40

回覆 許志嘉律師

檢察官有說這是加重竊盜

但對方說要改毀損

但這可以成立嗎

法官會改罪名嗎

 

如果您沒有前科的話,可以在地檢署偵查階段與對方和解爭取緩起訴

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小胖成 102-04-14 23:06

律師們您好:

社區目前在討論違規停車處理辦法,有幾點想請教:
1. 目前知道不能鎖車,鎖車有觸犯強制罪疑慮。但若社區區權會通過規劃違規專區,授權管委會違規占用他人車位或不符合規停停車的車輛,移至違規區統一擺放。

    a. 對社區住戶這樣做是否違法? (竊盜?)

    b. 對社區外住戶是否違法

 

2. 目前知道可對住戶罰款,但對不知所有人的違規車輛,似乎沒有辦法處罰?
    另想請問,若是報警處理,警察是否對社區內違規車輛有開單權利? 是否合法?
    謝謝。

peggy 102-04-13 22:41
我和我的男友有共同承租了一個套房承租人是他的名字但每月付租金的人是我
他在前幾日趁我上班時間搬走了他的衣物也帶走了一些我的東西然後就人間蒸發了
他給了我一通電話說不會再回來了,我有到警局說明備案當時警察有打電話給他
他在幾天後把我的東西寄回來給我...我有寄存證信函給他請他出面說明,我也到警局做筆錄告他竊盜,雖然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這樣竊盜罪會成立嗎?還有他寄回來的東西我有拿到警局給警察拍照這樣構成證據嗎?還有這人是個騙子他在三年前與我交往當時我們都是已婚身分他也是個軍人他害怕被我先生發現及被告他要我跟我的先生離婚他在同一年也跟他太太離婚但把每個月薪水房子還有終身俸寫給前妻
並告訴我是我們對不起他前妻所以彌補他前妻的,三年來他食衣住行都靠我包括房租費用手機費用都靠我支出連我子宮外孕手術他都沒付過半毛錢還騙我寫結婚登記書可是我們沒去登記當然這些東西他都帶走了現在他在他退伍當天就不見了我是不是只能告他竊盜請他出面?

1可能要先確定你想要主張什麼 2.感情受騙要成立 可能不容易證明及成立 3.至於他拿走的東西 是可能構成竊盜罪 縱使事後已將財產返還

peggy 102-04-14 21:4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可能要先確定你想要主張什麼 2.感情受騙要成立 可能不容易證明及成立 3.至於他拿走 ... (恕刪)

律師您好:我告他竊盜是主張要他出面而不是避不見面還有我想對他要求賠償

感情受騙需要什麼證明與資料才能成立?我告他竊盜部分他須負什麼樣的刑責?

三年我付出的家庭時間金錢包括我子宮外孕切除輸卵管等等還有現在我看精神科憂鬱焦慮症全都拜他所賜

peggy 102-04-16 22:51

 

律師您好:我告他竊盜是主張要他出面而不是避不見面還有我想對他要求賠償

感情受騙需要什麼證明與資料才能成立?我告他竊盜部分他須負什麼樣的刑責?

三年我付出的家庭時間金錢包括我子宮外孕切除輸卵管等等還有現在我看精神科憂鬱焦慮症全都拜他所賜

加心蘇 102-04-04 02:42

各位律師好:

本人於民國100年因在商場偷竊物品且被判刑 ,但是現在在公司有個同事常常對其他人說我有竊盜前科,甚至還把我的裁判書下載給其他人看 ,也常故意在我面前打開司法院的網站把裁判書秀給我看 ,好像無恐天下不知我有前科 ,請問我可以對他提告嗎?? 可是他說的又是事實?? 會不會被他告誣告??

加心蘇 102-04-04 02:49

 本人住中和 上班的公司在南港 公司約有100人

小威 102-04-03 16:19

律師大人您好:
想請問幾個問題
事情經過: 3/24 晚上8點多 開車載女友(女友的車)到朋友小吃店用餐
因為我負責開車 所以只喝一杯330CC 啤酒(過程中與茶互相交幻喝 有朋友可以做證)  其他都我女友在喝
我們吃到晚上12點離開  後來因為跟女友吵架   女朋友先走  後來因為有點累 在車上休息一會(女友的車)
時間大概從 離開小吃店 到早上4點多 醒來後 去吃早餐(早上4:30) 吃完後就返家(早上5:00)  返家過程中 
女友打電話過來 說在我家樓 下大廳等我 有事跟我說 我到我家大樓樓下大聽旁把車停好時 時間差不多早上
5:34 那時看到他跟她家人都在 一定是要找我吵架 所以下車時 隨手從我女友車上拿了一瓶 剩下不多的小高
梁喝  後來當時我女友因為喝多了 懷疑我偷拿她東西  然後就跟她家人說 要報警抓我 過程中因為我很生氣  
我就座在旁邊樓梯上面喝從女友車上拿的小高梁喝 喝完後隨手丟在旁邊的花埔(連同她的另一台車鑰匙一起丟)  
過沒多久5:47左右  警車就開車到現場 到現場了解一會過後 問說車是不是我開的 我回答是 但我女友堅持要持
要對我提出竊盜 6:07分左右 新北市鑑識小組 到現場採證 把車上裡面的東西拍照存證  在鑑識小組採證的時候 
他家人(爸爸) 在花埔看到疑她遺失的東西 後來鑑識小組去查看後 發現一把鑰匙  問我女友這把鑰匙是不是她遺
失的 我女友說不確定 要等回去後開看看才知道 6:45 我女友跟警察說我酒駕 警察對我進行酒測 一開始我反對 
可是警察用威脅的口氣跟我說 如果不配合 就直接開拒絕酒測的罰單 後來酒測除來 0.56 他們要以公共危險與竊
盜案把我移送 做完筆錄時 警察有對我做酒測測試(劃圈圈 單腳獨立站30秒 走直線) 都有通過 後來做完筆錄後 
我女友就先行離開  我等移送偵查隊  後來到了快中午我就被送到偵查隊 在裡面待了快一小時 他們說筆錄有缺 
要再補做一次 然後這案子用函送的 等法院傳單來在出庭就好 就這樣又被送回到派出所 等了約一小時後警察跟我
說 因為當時幫我做筆錄的警察已下班 所以晚上再來重做筆錄 3/25 22:30左右 筆錄時警察有問我是否通意夜間
問 我有說同意 我跟我女友又再做一次筆錄 我女友在這次做筆錄(第2次筆錄)時 因當時酒精尚未退去 忘記原本東
西放那裡 後來清醒來後承認原本已遺失的東西已全部找回 想要放棄告訴 請問律師大人們?


1. 當初在現場要進行酒測跟在派出所做筆錄時 警察有問我要不要請律師 我當時都說不用       如果這樣 後來出庭 還可以請律師嗎? 
2. 當初第一次筆錄做完警察有開我一張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5條 第1項 酒後駕車 酒測值0.56的罰單       警察說這是例行性作業 一定要開 等到時候 上法院 如果判我沒罪 這張就可以做廢  請問這是真的嗎?         
3. 罰單上寫102.4.7 前應到案 可是還沒收到法院寄來的傳票 我要去嗎? 
4. 第2次筆錄時 警察有把我筆錄做更改 把原本筆錄逮捕到案改成通知到案  請問這對我有什麼影響?
5. 當初做筆錄跟警察到現場時 我有一直強調 我把喝完的酒 丟在旁邊的花埔 可是他們都沒有去找 那我該怎麼證明 我是下車時喝的酒呢?
6.當天監視器畫面我有看過一遍 因為監視器有死角  我在喝酒時 與丟酒瓶的動作都沒被拍到 加上當時有跟警察說   酒瓶是丟在何處 但卻沒進行搜證  我該怎麼證明   
7. 因為跟女友的關係 我這邊有她的鑰匙 車子有是經過她的許可開的 她也知道 可是現在已跟女友分手 如果出庭時   她改口供(當時竊盜筆錄內容) 怎麼辦?
8. 到時如果有需要證明我在朋友小吃店用餐時 只喝一瓶330cc的啤酒與茶交互喝 出庭時需要帶證人一起去嗎? 對我   的酒後駕車一案有幫助嗎?
9. 當時警察有到現場(我們家大樓)調監視器 聽大樓警衛說 警察什麼東西都沒出示 就直接拿手機出來錄影 請問這樣   沒搜索票就直接 錄影 這樣可以嗎? 可以做為證據嗎?
10.因為目前待業中 沒收入 請問那裡有免費的律師可以幫我? 需要什麼條件? 該怎麼申請? 去那申請? 需要準備什麼   東西? 
11.上述的竊盜案與公共危險罪 酒後駕車 有成立嗎? 如果成立我會被怎麼罰? 有什麼權力是我可以爭取的?
12.這場竊盜案與公共危險(酒後駕車)官司 如果請律師打贏的機會高嗎? 又如果不請呢?

13.我的案子 涉及到那些法?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3 21:36
回覆 小威 的發言內容:

律師大人您好:
想請問幾個問題
事情經過: 3/24 晚上8點多 開車載女 ... (恕刪)

律師不是慈善事業,所以沒有免費律師這回事,頂多有免費電話諮詢而已。

如果您要請律師扶助,只有通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才能獲准義務律師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謝謝。

小威 102-04-03 22:52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威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住新北市 五股區  請問要怎麼聯絡呢?

小胡 102-04-01 14:56
律師您好,我有個竊盜未遂的問題..... 已經做完筆錄了,這算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嗎??解釋過是場誤會的竊盜,雙方已達成和解,決定過幾天一起去警局消案,距離消案的時間共拖了17天,有辦法撤回告訴嗎? 之前有問過律師他說送案給檢察官沒這麼快....是不是送到檢察官手上就無法消案?
1.竊盜罪屬於非告論罪 撤告程序還是要進行 2.警局不可能銷案 除非他吃案 不然案件一定要送地檢署
102-03-30 21:35

請問,如果某甲竊盜ㄧ個鑽石,然後銷贓給ㄧ個不知道是贓物的善意的乙,乙買受後又轉讓給ㄧ個明知是贓物而故買的丙,那丙會成立贓物罪嗎?另外,甲和乙、乙和丙的法律行為會不會無效(民法: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的法律行為無效)?乙善意取得後是否取得所有權契約的一方皆惡意或一方善意一方惡意時,有無不同呢?謝謝><

小胡 102-03-26 14:51
律師您好 我有有個竊盜未遂的問題困擾著我,前幾天已經做過筆錄了,我又沒前科 本人跟本沒有想犯案的動機被誤會.... 詳細內容我PO在(律師諮詢)的地方 麻煩你了!! 那是整個過程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目前應已被列為被告,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2:23
回覆 小胡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有有個竊盜未遂的問題困擾著我,前幾天已經做過筆錄了,我又沒前科 本人跟本沒有想犯案的動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小胡 102-03-26 04:13
律師你好 我是小胡 有一件有關竊盜未遂的問題困擾著我...可以麻煩幫我解個惑嗎?? 文章在律師諮詢的地方 謝謝你囉Q_Q
你可以重發一次 不應該讓我自己去找
102-03-25 21:50
律師您好~~ 涉及一件竊盜案:店家的認定是1、我有拿商品在手上、2、結帳時沒有此商品只有其他二樣商品、3、因店家「一點」就會盤點隨即發現商品不見~~而調監視器畫面警方說店家告知調完監視器畫面後,就立即派店員巡過我走過,但沒發現此商品。所以我成為被告~~現在筆錄已在做好了~~3/28日要開偵查庭~~ 請問:1、我在筆錄中有請警察要求店家給我有拍到我把東西放到我包包的畫面,警察會幫我跟店家要嗎?? 2、偵查庭上若檢察官問我,我是照筆錄上寫的說出對嗎?? 謝謝
1.這樣我還是不知道問題所在 2.至於地檢署筆錄如何製作 就看你覺得警局說的話 是否是你的真意 你也可以提出合理解釋 檢察官多會問你警局說的是不是你的意思 3.偵查中你可以聲請相關證據 檢察官會幫你調查
小胡 102-03-25 18:28

律師們好!! 我有個竊盜未遂的問題..... 已經做完筆錄了,這算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嗎??解釋過是場誤會的竊盜,雙方已達成和解,決定過幾天一起去警局消案,距離消案的時間共拖了17天,有辦法撤回告訴嗎? 之前問過律師他說送案給檢察官沒這麼快....是不是送到檢察官手上就無法消案?

 

 

 

阿華 102-03-25 15:59

同事說: 三年前因竊盜案(小案件),判處拘役易科罰金, 緩刑二年.
緩刑期間, 他沒有再犯任何刑案, 之前案件應該是結案了.
前陣子趁鄰居不在, 去用鄰居的水管及水籠頭洗車. 事後鄰居透過自家監視器發現, 可能不是很爽,因此去警局報案.(已確定鄰居要以竊盜罪告發).


請問這樣是否有構成刑法中..
服刑期滿後, 五年內再犯竊盜罪. 變成累犯??
是否會"被加重其刑責"?

累犯之規定即刑法第47條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本件依您所述前案既然是緩刑,當然即未曾因該案而受徒刑之執行,自然不會因此構成累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ALICE 102-03-25 12:29

律師您好!

想請問有關公寓內樓梯間,加裝監視器一事宜,鄰居口角時以"妨害全體住戶隱私"為由揚言提告,要求拆除監視器,否則將提起訴訟

然而監視器加裝在公寓"自家門前",以上往下45度角俯拍樓梯間,且本公寓為每層單戶結構,因此絕無拍攝他層住戶家裡行為之疑慮。且當初加裝監視器理由,為安全考量,在竊盜案頻傳之際,加上曾有不明人士進出與報紙失竊等事件發生。如果以這樣的立場,考慮其他住戶的"隱私"會有觸犯任何法律嗎?

以及,舊式公寓的樓梯間算是公領域抑或是私領域呢?

麻煩律師過目並解惑,感謝再感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5 12:55
回覆 ALICE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想請問有關公寓內樓梯間,加裝監視器一事宜,

那就讓他告,至於告不告得成,也沒這麼簡單。只要您不要對著他的門拍就行。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102-03-25 09:52

律師您好~~

1月多時接到警察來電要我到警局說明一件康是美竊盜

到警局後~`警察給我看店家提供的監視器畫面~~

畫面共有五段~~

第一段是我走進康是美的畫面

第二段是我於第一走道上從商品架上拿商品 並從第一走道走到第二走道的畫面

第三段是 商品拿在手上在店裡逛的畫面及從第二走道到第三走道的畫面

第四段是 我結帳時未結第一走道商品而只結其他商品(第三走道呈列的商品)及我拿出會員證結帳的畫面

第五段是我走出店門口的畫面~~

只是監視器沒有拍到我

有將商品隨手放回架上的畫面或則是我將商品放於自己口袋或包包的畫面~~

店家的認定是

1、我有拿商品在手上

2、結帳時沒有此商品只有其他二樣商品

3、因店家「一點」就會盤點隨即發現商品不見~~

    而調監視器畫面

4、警方說店家告知調完監視器畫面後,

就立即派店員巡過我走過的地方,

沒有發現此商品,

且強調在我離開後沒有人走過我走的地方~~

但在第四段監視器畫面中有拍到我結帳時的畫面是

1、我結帳時是用會員卡

2、結帳時我的包包的打開放在櫃台上,有照到我包包裡面

3、我結帳時還有一個女生從第三走道也就是我走過的地方走來結帳~~

4、店家1點盤點但我12點21分(發票上有記載)就離開店家了中間還有40分鐘耶~~

 怎麼可能沒人走過我走過的地方呢??

現在就是下星期四要去偵查庭~~

請問我去偵查庭時要怎麼說??

真的很無助~~

請幫幫我好嗎??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現在可回想當日在康是美之情形,是否之後又將物品放回架上才離開商店?當日是否有購買其他物品?是否有發票?本件目前已被列為竊盜被告,建議應儘速於開庭前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5 13:10
回覆 媗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1月多時接到警察來電要我到警局說明一件康是美竊盜

... (恕刪)

偵查中怎麼說?當然是實話實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應該趕緊找律師陪同您。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102-03-23 12:05

如題~~

1月多時接到警察來電要我到警局說明一件康是美竊盜

到警局後~`警察給我看店家提供的監視器畫面~~

畫面共有五段~~

第一段是我走進康是美的畫面

第二段是我於第一走道上從商品架上拿商品 並從第一走道走到第二走道的畫面

第三段是 商品拿在手上在店裡逛的畫面及從第二走道到第三走道的畫面

第四段是 我結帳時未結第一走道商品而只結其他商品(第三走道呈列的商品)及我拿出會員證結帳的畫面

第五段是我走出店門口的畫面~~

由於沒有第三走道的畫面只有最後結帳的畫面~~

店家認定我有拿東西而沒結帳因為店家一點盤點~

而我是在12點21分走出店門口且我又有拿此商品

因為沒有第三走道的畫面

所以沒有我和第三走道拿其他商品和將第一走道商品隨手放於架上的畫面

也沒有我將商品放於自已包包和口袋的畫面~~

且這件事是發生在11/1我卻在1月中下時接到警察電話~~

中間的過程也記不太清楚了~惟一肯定的是我沒拿東西

現在我筆錄已做完~~也在筆錄中註明請店家提供第三走道的畫面

檢察署的傳票也來了

請問我到檢察署時該講什麼??

檢察官問畫是照筆錄的東西問嗎??

我是第一次遇到這事情~~

現在真的很慌和害怕~~

請幫幫我好嗎??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現在是否可回想當天在店家經歷的情況究竟是?是逛一逛又把東西放回去架上還是?目前既已收到地檢署的傳票,建議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03-23 13:36

 就像監視器畫面中的一樣~~

只是監視器沒有拍到我有將商品隨手放回架上的畫面

或則是我將商品放於自己口袋或包包的畫面~~

店家的認定是

1、我有拿商品在手上

2、結帳時沒有此商品只有其他二樣商品

3、因店家「一點」就會盤點隨即發現商品不見~~

    而調監視器畫面

4、警方說店家告知調完監視器畫面後,

就立即派店員巡過我走過的地方,

沒有發生此商品,

且強調在我離開後沒有人走過我走的地方~~

但在第四段監視器畫面中有拍到我結帳時的畫面是

1、我結帳時是用會員卡

2、結帳時我的包包的打開放在櫃台上,有照到我包包裡面

3、我結帳時還有一個女生從第三走道也就是我走過的地方走來結帳~~

4、店家1點盤點但我12點21分(發票上有記載)就離開店家了中間還有40分鐘耶~~

 怎麼可能沒人走過我走過的地方呢??

現在就是下星期四要去偵查庭~~

請問我去偵查庭時要怎麼說??

真的很無助~~

請幫幫我好嗎??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3 17:28
回覆 媗 的發言內容:

 就像監視器畫面中的一樣~~

只是監視器沒有拍到我有將商品隨手放回架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基本上您應該請律師陪同。據實講,不是您做的,就不是您做的,如果店家硬要栽贓,就當場提出誣告,並請店家提出24小時完整錄影帶。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王先生 102-03-22 21:24

請各位律師大大賜教

我本身沒前科,有連續竊盜行為共9人受害者,受害人分別在兩個派出所報案,結果我在同一天被抓,分別在兩個派出所做筆錄,結果好像是被函送兩次,第一次開偵查庭檢察官只有問其中兩件,也正式起訴收到起訴書,起訴書通知也只有這兩件,所以我就覺得奇怪,後來大約隔半個月之後,又收到一張開偵查庭的通知,我心中想大概是剩下的,但是為什麼要開兩次不一起算,那這樣萬一會起訴兩次的話,我不就變成累犯會判的更嚴重嗎?到時到法院開庭要怎麼分罪併罰,怎麼會有這樣的情況,請各位律師教教我怎麼解決,感激不盡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需視您的行為數而定,且分二次起訴,對您當然不利,您可以請求合併審理,但准不准在於法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J 102-03-21 13:48

請問我收到了簡易判決書處形書.但判決內容我不清楚.想請教律師一下.
上頭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請問這樣是否已確認我以被判刑.還需出庭嗎?這樣我是否要被關或是要被罰多少罰金呢?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21 14:17

若你收到的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還要等到法院寄送簡易判決書才知道刑責。

JJ 102-03-21 14:38
回覆 林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你收到的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還要等到法院寄送簡易判決書才知道刑責。

感謝律師您對我疑問的解答.真的是萬分感謝了~但我想在請教您
我收到就是您說的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形書.那意思是還要再等法院寄送判決書.我才能知道是簍要被關還是被罰罰金嗎?因我是初犯.我擔心竊盜刑責會很重.我怕罰金太重會成了家裡負擔.所以很想大概知道被罰金額會是多少呢?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21 15:19

基本上簡易判決處刑程序,法院僅會宣告緩刑、或諭知得易科罰金之刑期(6個月以下)。

刑度的部分會視竊盜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有多少(失竊之財物價值)、既未遂、被告犯後態度(有無坦承犯行)及有無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事實而定。詳細部分可能還是得看到簡易處刑聲請書的內容才能大略判斷。

炳德 102-03-20 16:23
律師你好: 我有件竊盜刑事案件想請教你! 去年12月,有天我到已經搬空無人,正在準備拆除的左營老舊眷村路邊,屋子都被拆的很破爛,用徒手拔取屋外,水表箱裡的金屬接頭6粒,並且再現場附近撿到一隻40公分長,直徑1CM的小鐵條,想說一起哪去回收廠變賣現金,但被警察發現,移送法院後,檢察官竊盜罪起訴我。 開庭時,我都認罪,有跟法官說小鐵條是現場撿到的,但法官說小鐵條現場撿到的也算是凶器,法律明文規定的,沒辦法,他也知道我拿的物品只有1200元,他沒辦法,開庭不到5分鐘就結速。3月15日宣判我(加重攜帶凶器竊盜罪7個月),我覺得很無奈,只是一般的竊盜案件,怎會被判7個月,我上訴可能會被受理嗎?會變更成一般竊盜罪嗎? 下面的話我在開庭時沒有說: 那隻小鐵條是現場撿到的,那裡有許多屋子的殘餘建築五金,都被拆掉了,只剩下牆壁屋頂,我在空屋陸上撿到時,我有用一整梱紅色塑膠帶在鐵條中間,纏繞約0.5CM厚的圓圈,我拿在手上,感覺就不像會傷人的東西,並且我是放在車上,沒有帶在身上......上訴後法官還會認為事兇器嗎? 我為何會將減到鐵條纏上一整捆膠帶,是因為我過去被關過,最後一次服刑在高雄監獄新收房做雜役,在新收房時,常聽到因為竊盜案件,只是攜帶螺絲起仔、板手等工具,被法官認為可以成為武器,而被加重刑期的許多同房受刑人抱怨........;所以我拔金屬接頭時,撿到後,就馬上攙繞膠帶上去,而是放在我的汽車後車廂裡被搜到的,就是避免萬一被警察查獲,讓它不能成為武器,我撿到時真的是這樣想的,我發誓。(放在後行李箱,開庭是否可請警察作證) 如果攜帶工具而被判加重的話,我還接受,但是,那根鐵條拿在手上或是讓人看見,都不像武器,並且起訴書上也是寫說:我徒手拔取接頭.....,也有說那根鐵條無法證明是我的,認為是我於現場撿到的,所以不用宣告沒收....我就是搞不懂,為何還會說我攜帶凶器 如果我上訴,成為一般竊盜的機會多嗎?還有,我該注意哪一些小細節,因為我過去因為毒品案,進出監獄4次了,很對不起我母親,現在已經改邪歸正,每天正常工作了,很希望能夠判6個月以內,並且我老闆說,如果改判可易科罰金,會先借我錢去繳,我真的很不願意再進去監獄,浪費時間了。 所以拜託律師,如果再開庭時,哪些話對案件有幫助!該講?那些話沒意義!不用講?對案情有幫助的陳述意見,能夠告訴我,讓我能得 到合理的判決,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拿兇器這個部分,實務認定是比較寬鬆,但本件確實有爭執的空間,所以上訴審仍可就此來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炳德 102-03-20 12:25
律師你好: 我有件竊盜刑事案件想請教你! 去年12月,有天我到已經搬空無人,正在準備拆除的左營老舊眷村路邊,屋子都被拆的很破爛,用徒手拔取屋外,水表箱裡的金屬接頭6粒,並且再現場附近撿到一隻40公分長,直徑1CM的小鐵條,想說一起哪去回收廠變賣現金,但被警察發現,移送法院後,檢察官竊盜罪起訴我。 開庭時,我都認罪,有跟法官說小鐵條是現場撿到的,但法官說小鐵條現場撿到的也算是凶器,法律明文規定的,沒辦法,他也知道我拿的物品只有1200元,他沒辦法,開庭不到5分鐘就結速。3月15日宣判我(加重攜帶凶器竊盜罪7個月),我覺得很無奈,只是一般的竊盜案件,怎會被判7個月,我上訴可能會被受理嗎?會變更成一般竊盜罪嗎? 下面的話我在開庭時沒有說: 那隻小鐵條是現場撿到的,那裡有許多屋子的殘餘建築五金,都被拆掉了,只剩下牆壁屋頂,我在空屋陸上撿到時,我有用一整梱紅色塑膠帶在鐵條中間,纏繞約0.5CM厚的圓圈,我拿在手上,感覺就不像會傷人的東西,並且我是放在車上,沒有帶在身上......上訴後法官還會認為事兇器嗎? 我為何會將減到鐵條纏上一整捆膠帶,是因為我過去被關過,最後一次服刑在高雄監獄新收房做雜役,在新收房時,常聽到因為竊盜案件,只是攜帶螺絲起仔、板手等工具,被法官認為可以成為武器,而被加重刑期的許多同房受刑人抱怨........;所以我拔金屬接頭時,撿到後,就馬上攙繞膠帶上去,而是放在我的汽車後車廂裡被搜到的,就是避免萬一被警察查獲,讓它不能成為武器,我撿到時真的是這樣想的,我發誓。(放在後行李箱,開庭是否可請警察作證) 如果攜帶工具而被判加重的話,我還接受,但是,那根鐵條拿在手上或是讓人看見,都不像武器,並且起訴書上也是寫說:我徒手拔取接頭.....,也有說那根鐵條無法證明是我的,認為是我於現場撿到的,所以不用宣告沒收....我就是搞不懂,為何還會說我攜帶凶器 如果我上訴,成為一般竊盜的機會多嗎?還有,我該注意哪一些小細節,因為我過去因為毒品案,進出監獄4次了,很對不起我母親,現在已經改邪歸正,每天正常工作了,很希望能夠判6個月以內,並且我老闆說,如果改判可易科罰金,會先借我錢去繳,我真的很不願意再進去監獄,浪費時間了。 所以拜託律師,如果再開庭時,哪些話對案件有幫助!該講?那些話沒意義!不用講?對案情有幫助的陳述意見,能夠告訴我,讓我能得 到合理的判決,謝謝!!
我之前是有承辦一件 累犯 犯加重竊盜 最後判五個月 主要還是看法官是否願意讓你有減刑的適用
炳德 102-03-19 19:36
   有天我到已經搬空無人,屋子都被拆的很破爛,準備拆除的左營老舊眷村路邊,用徒手拔取屋外水表箱裡的金屬接頭6粒,並且再現場附近撿到一隻40公分長,直徑1CM的小鐵條,想說一起哪去回收廠變賣現金,但被警察發現,移送法院後,檢察官竊盜罪起訴我。    開庭時,我都認罪,有跟法官說小鐵條是現場撿到的,但法官說小鐵條現場撿到的也算是凶器,法律明文規定的,沒辦法,他也知道我拿的物品只有1200元,他沒辦法,開庭不到5分鐘就結速。3月15日宣判我(加重攜帶凶器竊盜罪7個月),我覺得很無奈,只是一般的竊盜案件,怎會被判7個月,我上訴可能會被受理嗎?會變更成一般竊盜罪嗎?

下面的話我在開庭時沒有說: 那隻小鐵條是現場撿到的,那裡有許多屋子都在拆除,並且撿到時,我有用一整梱紅色塑膠帶在鐵條中間,纏繞約0.5CM厚的圓圈,我拿在手上,感覺就不像會傷人的東西,並且我是放在車上,沒有帶在身上......上訴後法官還會認為事兇器嗎?

  我撿到的鐵條會纏上一整捆角帶,是因為12年內我被關過4次了,在監獄裡常聽到因為竊盜案件,只是攜帶工具,法官認為可以成為武器,而被加重刑期的許多同房受刑人抱怨,所以我拔金屬接頭時,撿到後,就馬上攙繞膠帶上去,而放在我的汽車後車廂哩,就是避免萬一被警察查獲,讓它不能成為武器,我撿到時真的是這樣想的,我發誓。

    如果攜帶工具而被判加重的話,我還同意,但是,那根鐵條拿在手上或是讓人看見,都不像武器,起訴書上也是寫說:我徒手拔取接頭.....,也有說那根鐵條無法證明是我的,認為是我於現場撿到的,所以不用宣告沒收....我就是搞不懂,為何還會說我攜帶凶器。

 

 

 

 

林智群 (klaw) 102-03-20 16:07

因為你竊盜時帶著鐵條,所以符合加重的要件,至於鐵條從何而來不是重點,

法官是認為你帶著鐵條表示有傷人的意思

kevin 102-03-13 23:57

幫客戶施工到後期工程(未完工),要請部分款項時,業主突然避不見面,且沒經過我同意就更換設計師,而擅自更動現場裝潢,如果聲請支付命令時,他提出異議,我後續可以對她提出侵占罪及竊盜罪嗎?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3-14 08:41
回覆 kevin 的發言內容:

幫客戶施工到後期工程(未完工),要請部分款項時,業主突然避不見面,且沒經過我同意就更換設計師, ... (恕刪)

您這是民事糾紛,跟刑事無關。

您必須拿契約律師當面諮詢。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