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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的媽媽 103-09-24 09:48

我兒子17未滿18歲,跟朋友進詐騙集團 他擔任車手,另一個他朋友沈×,他負責監控被害人路線,8/4被抓到後,有三名被害人指認錢是交給我兒子,9/8沈×被放出來了,我的兒子直到現在卻沒有,他已經全盤托出,知道的都說了,我已再婚,兒子的監護權在前夫那,但我們都努力想幫助兒子,從他寄給我們的信,我知道他悔過了,為什麼?沈×會沒事,而我的兒子卻還在裡面,法官說因為我的兒子有多次擔任車手還有竊盜傷害前科,所以繼續收容,但沒說多久!昨天開一個被害人的庭了,我們願意分期合解,但沈×的媽說什麼她是清寒家庭沒錢,可是昨天卻有錢請律師!!我到底該怎麼辦,就算我兒子被關,沈×也不可以沒事啊,天理何在,是他把我兒子拖進去的啊!救救我兒子吧!!

隱居 (勇公) 103-09-24 10:27

您好,

因為涉及到重罪,所以當下最明智的選擇絕對先委任律師

就像我們做事情一定是想好事情如何做,分析各種方案,可能的後果後,

找一個期望值最大的方案去,並且預想失敗後有無補救的方式。

你兒子的那位朋友沒有被押,有可能就是有請律師,而現在的證據沒有辦法卡死他。

以前偵辦過相關案件,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擔心的媽媽 103-09-24 10:56

可是和解不成不是也會影響判決嗎

那個孩子沒被關是因為他沒有保護管束

而我的兒子有是嗎

如果我想請委任律師費用是多少?

一定會成功嗎

擔心的媽媽 103-09-24 11:01

如果我沒請委任律師

我的兒子未買十八歲

犯了三件詐欺要關多久

隱居 (勇公) 103-09-24 11:20

您好,

通常一個案件可以分析為三個部分,

(一)是白的,也就是你就算沒有請律師,還是對你有利的,

檢警及法院很容易查證出來或已經查證出來的

(二)黑的,就算你請律師也沒有用,已經證據已經被打死、扣死的部分。

(三)灰的,請律師有用,沒請律師就要賭運氣,也跟律師的功力有關係,

當然灰的部分有比較白的,

需要主動請法官或檢察官調查,對我們有利的,有時候他們不會想到,因為要處裡的案件太多。

還有比給黑的,容易回答錯誤或落入陷阱的,尤其是主觀犯意的部分。

不知道你認為成功的定義為何?就像打仗一定會死人,

孫子兵法有云,合於利則動,不合於利則止

律師工作就是希望用最少的成本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效益而已。

通常會影響到量刑的事項如下(以我以前的檢察官求刑及收判還有執行科的經驗)

(一)和解與否。如果被害人都具狀甚至當庭請求法官或檢察官原諒,

通常都會從輕量刑。量刑也要考量被害人的感受。

(二)犯罪情節,被害的金額多寡、次數,會有很大的影響。

(三)完全沒有前科前科很多,量刑也會有差別,尤其是同一罪名或性質的犯罪

(四)犯後態度,是否讓法官或檢察官浪費很多時間去查證,

結果查出來反而是對被告不利之事項。

委任價格需考量綜合因素,再請來信詳談。

還要會判多少,我沒有看到卷證資料,實在沒辦法評估。(三次每次一塊,跟三次每次騙壹仟萬一定差很大,又就算都是騙一萬元,是從有錢人手中取得還是騙取貧困要拿來醫療的救命錢,我想量刑一定有很大的差異。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24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為您兒子委任律師,由律師進入看守所與您兒子討論辯護策略與答辯方向,目前您兒子若自白承認犯罪、亦供出上手,又未滿18歲,依刑法第18條規定: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第57、59條規定,犯後態度良好、情堪憫恕等,請求較輕之判決,亦須視目前檢察官查獲犯罪行為次數與犯罪所得金額之大小,及是否願與被害人和解等,均會影響到量刑之標準。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白 103-09-20 01:22

我太太已離家二個多月沒聯絡,,我拍到我太太多次跟別的男生出遊的照片,,又跟蹤到他們一同出入在那男生公司大樓,,但大樓上面很多套房,,我就跟別的住戶一起上樓想找他們通姦證據,,太太的朋友就跟我說他們好像住三樓,,我就趁他們不在,,敲開門鎖進去,,可是沒找到證據,,也不確定是不是他們住的那一間套房,,我就離開了,,但監視器有拍到我的影像,,對方那個男生還打電話笑我,,說拍到我的照片,,屋主也不見一萬多元,,叫我準備坐牢,,但我真的沒拿,,不過我6年前有竊盜前科,,判判二個月議科罰金六萬元,,這次我會被判多久,,我真的很不甘心,,對方得了便宜還賣乖,,煩請各位大大給我意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0 21: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侵入住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竊盜(入屋行竊)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本文建議您,倘若對方真的以加重竊盜提告,則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因為加重竊盜的刑期,因為您有前科,倘若沒有好好答辯,恐遭判刑超過6個月,必須入監服刑。

莫小包 103-09-17 11:28

公司承包公共工程,依據設計圖下去施工,附近地主在施工期間表是有侵占到他的土地,後公所有進行鑑界,但完工後,地主卻控告公司竊盜,砍了他的竹子,請問現在要如何解決?

蘇子良 (馬克) 103-09-17 11:33

 若真如他們所述砍竹子之事,未將砍下之竹子據為所有應是刑事?損,而非竊盜,惟是否有竹子及是否你們砍伐應由對方舉證,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您好:

對方控告  貴公司應由對方舉證

包括應證明是其所種之竹子及  貴公司是故意割除之事實

如有任一不能證明,則就較沒有成立犯罪之疑慮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已經開過庭了嗎?要看對方提出哪些事證,從開庭時檢察官的訊問問題和提示的證物來判斷,從中找答辯理由,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看對方如何主張,再去做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先生 103-09-16 03:56

請問一下 我因為犯了件竊盜罪  現在已經開過庭 因為竊取對方車牌 而變成加重竊盜罪 法院要我賠償被害人 可是開庭法院傳被害人 被害人都沒到場 我去找當初受理偵辦此案件的員警 告知我誠心誠意想和解 希望被害人能給我個機會 但是員警也找不到人 當初被害人來報案的電話都是空號 然後用車牌查車主的聯絡電話 也都是空號 那這樣該怎麼辦 地方法院判我7個月  現在上訴 高院的法官 說只要我賠償被害人 就能少判一個月 真的很誠心誠意 也知道錯了 但就是找不到被害人了 那這樣不就沒有可能判輕點嗎? (於警察局時 坦承犯案 承認罪刑 地檢跟法院開庭 我也坦承犯案 也有悔意 但還是判我7個月) 犯罪本來就是要付出代價的 但是因為現在單親要扶養小孩子 父母親沒工作 家裡的經濟都是我在負責 再麻煩懂得人 知道的人教教我該怎麼做 或是開庭開怎跟法官講 才比較有機會改判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6 21: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告知法官無法找到被害人,希望法官可以協助和解或是將本案移送調解庭。

2、倘若還是無法和解,則僅能委請律師撰擬答辯狀,就此部分進行攻防。

阿峰 103-09-14 18:13

你好。。我想請問ㄧ下就是我今天去海邊抓魚。。但不小心補到人家的魚塭。。但他的地方是在海邊也有ㄧ個通水口。。也不大大約五公尺*兩公尺多大小的地方。。也沒告示排說是私人的。。更沒有水車那些。。結果我就撒網下去。。也沒抓到魚。。結果就有人出來說是私人的魚塭。。然後就叫我把網子留下就叫我走。。我想請問我在不知情下。。而他也沒明顯告示下。。我算竊盜嗎。。他有權力要扣留我的網子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9-14 18:50

您好!對方可能將您當成竊盜現行犯處理,可以押收犯罪物魚網,但應即時將押收物送交司法單位處理,若最後經認定無罪,魚網也會發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美山 103-09-11 13:35

我是開資源回收場的,日前有客人載運廢鐵來賣,我也不清楚那是堪用品,但我是以一般對客人的回收價格回收,沒幾天,警察便帶著竊賊來我回收場指認,說東西是賣給我們的,我有說我收過,也看過他們,但我不知道那是他們竊盜而來的物品,有去刑大做完筆錄了,我想請問:在我不知情的狀況下收到贓物,且該物品我視同"廢鐵"以一般價格轉賣給上游廠商,並未於我的回收場查獲此物品,我也提供監視器影帶給警方,這樣的情形我會有罪嗎?有的話形則是怎樣的?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1 14: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沒有收受贓物之故意,則不會構成贓物罪。

2、您是否有故意,則必須依據對方所載運的廢鐵、交易的情形等,判斷是否與一般的交易情形不同。

3、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公司的部份則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避免相類事件之再發生。

 您好:

原則上如曹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本案關鍵即在該名竊賊之供述是否會說出您知情為贓物之說法

以及您是否有證據(證人或證物,如錄音等)得證明您確實不知情

本所有辦理此類型之案件並使當事人獲得不起訴處分之案例

歡迎您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林智群 (klaw) 103-09-11 18:34

 如果你不知情的話,是不會構成贓物罪,

不過有的檢察官會把收贓物的人當成竊盜罪的主嫌,

如果檢方態度對你不利,你又堅持無罪的話,建議請律師替你辯護,比較可以得到你想要的結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1 2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您未有收受贓物之故意,若允許,亦可提出買受價格佐證之。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1 21:26

您好,

如同上開律師所述,依以前當檢察官的經驗,會綜合卷證資料判斷,

例如水溝蓋上面已經印有市府公務,你還收購,就難說不知是贓物

又很明顯是魚塭或台電的電纜線,竊嫌多次並且大量販賣,

在這種情況下被起訴的機率很高。

若是一般的用品,應該就還好。

以前當檢察官時曾奉檢察官之命,向屏東地區的資源回收業者宣導相關概念,

當時在旁的是屏東縣警察局長陳家欽。

高屏地區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小菲 103-09-05 17:40

請問一下如果被通緝加上之前又有前科算是累犯嗎?另外,在加上通緝竊盜詐騙,是直接送往看守所還是監獄服刑?可以申請假釋嗎?或是可以打電話回來報平安之類的嗎?那要如何辦理接見?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5 20:25

我之前回答說執行被通緝果然沒錯(這種情形以前當檢察官執內勤時常遇到)

執行一般都是送監獄、羈押才會送看守所

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就會構成累犯

接見及通信的部分要看累進條例的規定,這個要問獄方比較清楚。

一般執行通緝到案都會由內勤檢察官發乙種指揮書暫時執行,

之後再由分案室分執緝案件給原通緝承辦股。可能要花兩、三天的作業流程才能查得執緝案號。

屆時就會換成正式的甲種指揮書。你要見你男朋友直接去監獄詢問比較快。

以前當執行科檢察官的經驗。

小菲 103-09-05 21:16

在請問一下如果說犯了5件案子是要一次執行完才能出來嗎?還是分開執行?例如先執行八個月的案子,之後在執行其他案子!如果法官是直接把五件案子合併不就是要一起執行完才能出來?例如四條被判5年,另一條8個月合併起來5年八個月要一起執行完才能出來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0: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關於一次犯5條犯罪,將會合併宣告,並且定執行刑,通常這個部分不會有問題,倘若有問題可以持判決書尋求正式諮詢。

小菲 103-09-04 14:11

請問竊盜罪被判決執行八個月,那是送往監獄還是看守所

警察是跟我說今早人犯就被送到新北地檢署了,但是打電話過去問他們說不知道

意思是人犯還沒送達嗎?還是?

 您好:

建議您還是依地檢署執行命令所示之案號和股別詢問執行科書記官

比較能夠瞭解確實執行之狀況

願 平安 103-08-27 00:00

律師 您好
我想請教您
我因為在便利商店偷了四瓶指甲油
但是店家已扣了當時當班的員工的薪水(四瓶指甲油)
我也到了警局做完筆錄
我知道竊盜是不對的 但是我還是做了
現在我收到了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
我想和這名員工和解並把他被扣除的金額
如數的歸還給該名員工
我沒有前科也是初犯 我不知道我這麼做可以嗎
8月29日就要開庭了 我現在該怎麼做才好
希望 魏律師 給我一個方向

1、您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2、對本案,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依法對竊盜案件均會判處有期徒刑或處拘役,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之判決。 3、感謝您的來文諮詢,讓本所有機會為您服務!
JILL 103-08-26 11:25

你好 我之前已經有犯過竊盜

昨天也因為竊盜被抓 

檢察官聲請法院羈押  但法官問完就讓我走了

這樣法院將來會如何判決呢

我還可以易科罰金

1.   是否可以易科罰金 可能還是看你竊盜案是否有涉及加重竊盜罪   如果有  法院判處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機會很高  畢竟你已經屬於竊盜累犯  且有重複再犯的可能  要再次易科罰金解決應該不容易   2.?????? 如果有其他問題可以  可以來信jingyau1225@gmail.com詢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6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狀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ian 103-08-24 16:09

有事一問煩請各位律師大大解答感謝

因為一時的貪念偷拿公司的物品出來上網拍

因為被抓到公司告我竊盜侵占

因為無前科想知道後續該怎麼

才會被判比較輕的處罰

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4 23:13

跟公司和解,如果構成業務侵占刑度就不輕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4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嘗試與公司和解,以利您爭取緩起訴緩刑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4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努力向公司達成和解並做成和解書。

 

馬修 103-08-23 23:07

律師,您好:

請問我兩年前至Google網站,用我個人的資料與手機申請一組電子郵件帳號,暫借給第一屆管委會及社區總幹事使用;在去年11月1日被第二屆管理委員會及新任社區總幹事他們私自篡改密碼,且使用至今。

最近發生糾紛,我擔心若他們用此信箱從事犯罪行為,最後怕追溯到申請人的話,我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所以我跟Google申請要收回此信箱之使用權

當時此電子郵件帳號的申請紀錄(2012/11月申請),及密碼被私自變更的email紀錄(2013/11),並且手機與備份信箱被變更成總幹事手機的email紀錄,這三個email我都有保存起來。

巡查過往紀錄,我只有口頭答應借給第一屆管委會使用(因為當時我也是委員),但我沒有答應給第二屆管委會總幹事使用。若我想進行提告,請問

1. 對方這樣的行為是竊盜罪還是侵占罪?

2. 是告訴乃論罪還是非告訴乃論罪?

3. 需要跟警方報案嗎?

4. 若是事後有辦法談和解嗎?

5. 責任歸屬在管委會還是總幹事?
謝謝您的協助與回覆,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4 1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前後任管委會改選的時候,因為那時候您沒有將帳號取回或是要求不得再使用,此部分可能造成認定對方以犯罪故意登入您的帳號並變更密碼有疑義。

2、此部分倘若可以成罪的話,是涉犯妨礙電腦使用罪章。是告訴乃論,並且可以和解之後撤回告訴。處罰的是行為人。

3、本文建議您可以先發函給管委會要求不得再使用該帳號,並且請求賠償即可。

青蛙 103-08-23 14:55

我在去年偷了老師的錢包,因為害怕所以我沒有坦承,後來老師到了警局報竊盜,因為竊盜無法銷案,老師私下問我她懷疑是我朋友拿的!結果我因為害怕就說是我朋友拿的,我也說我在朋友的包包看到老師的錢包,就這樣讓我的朋友背了這個罪名,而去年也要到臺北士林地方法院開庭當時我是以證人而去開庭,我朋友也有像法官說錢是我拿的那個時候我還是沒勇氣認罪沒說實情,法官要求我與朋友兩個測謊,而我的測謊沒過,當下我就像檢查官認罪了,說明錢包是我拿的,錢是我偷的,事隔了半年多我收到了台南地方法院檢查署刑事傳票,而我也變被告了!想請問我當天如果我都認罪了,可以減輕罪行嗎?我可以怎麼做?當天會被收押嗎?現在的我很害怕也好後悔我從沒前科真的很害怕因此被留了前科,各位律師大大誰可以交我怎麼做?求求大家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9 00:52

才一個包包而已,不會押拉。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跟被害人和解,被害人在和解書上載明同意對被告緩起訴處分或職權不起訴處分,然後跟檢察官請求職權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

以前當檢察官時,內勤常遇到女性去偷A+1百貨的物品,甚至還有老師去偷,

有的還在警局割腕,我也搞不懂那個也沒多少錢,A+1的警衛也跟我說很煩,每天都會抓到人。

不過我也從來沒有因為這樣羈押被告

以上僅供參考

大根大根 103-08-23 01:13
請教各位律師大人:
小弟在今年8月12日收到簡易判決書,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
小弟為初犯,想請教是否能夠上訴爭取緩刑之結果,判決結果內容有提到(末斟以被告迄未賠償告訴
人2 人所受損害等一切情狀),是因為沒有賠償所以無法緩刑的原因嗎?
當時在偵查庭外談論賠償問題時,我很願意賠償被害人,但賠償金額無法達到被害人要求,所以被
害人拒絕接受我的賠償,所以才想說遞狀看是否能爭取較輕之罪名,但現在結果易科罰金換算也要
十八萬之多,被害人提出的民事賠償求償二十幾萬,這樣是否應該直接賠償給被害人再上訴,還
是直接上訴交由法院裁決,我絕無不想賠償之意,只是當初大家談論沒有結果,才想說交由司法來
裁決,想請問這樣的情況上訴是否有機會能夠緩刑,懇請各位大人解答,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3-08-23 07:23

上訴時間只有十天,很短,先上訴再說

因為沒有達成和解,要爭取緩刑是有困難的

頂多爭取少判幾個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爭取緩刑,仍以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為前提,本件您仍可以先行上訴,之後仍可以再撤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3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不服原審判決,應於法定上訴期間內,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撰寫上訴理由,若逾期,該判決即確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鴻 103-08-19 01:55

公司同事在我休假期間把我掛在工作室廁所裡的毛巾拿去當抹布使用,他使用後放置工作室內,是否構成竊盜跟損毀,PS之前就有相同情況有跟他說過工作室抹布是放在桌上有掛衣架是毛巾不是抹布,他應該是故意的。(毛巾是沒多少錢但這次把我的毛巾拿去當抹布這條毛巾是有紀念的因為是跟我女朋友去韓國買的是我們第一次出國買的)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19 08:57

您好,

1.竊盜係指行為人為了自己或他人不法之所有,在所有人的時候,取走他人財產之行為。然對方的行為僅是「使用竊盜」,是以借用他人財產的意圖,取走他人財產,但最後並未占為己有,例如為了趕時間偷騎他人腳踏車並隨意丟棄,惟刑法竊盜並不包含使用竊盜

2.對方行為構成毀損罪「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此僅要對方毀損您的物品,即可成立。建議您先與律師溝通,瞭解您所持有證據是否齊全,再提起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嫀s 103-08-15 23:17

本人從事資源回收業,回收項目是機車胎與汔車胎,就是大家在馬路看到機車行或者汔車修理廠,丟在外面讓人去回收的輪胎的人 話說我7/20日,那天回收輪胎很少,我本來收的區域是台北松山區與內湖,但我那一天就收不到,所以我就空車一個從八里…新莊…桃園…一直到新竹竹北,一路隔著省道走,那一天真的很扯,一個人跑那麼遠,但為了生計(加減賺),一路上就走大馬路,專找機車行或汔車行丟在外面給人回收的輪胎,以為是正常不過的一天,沒想到前幾天,一位自稱是新竹竹北的警察打到我家,說我犯了竊盜罪,有位汔車行向他報案他不見二條汔車胎,有監視器清楚拍到是我的車號,本人去拿取,而我就是竊盜犯 ,明晚8/15晚上八要去新竹竹北派出所做筆錄,就是為了他遺失的二條輪胎,目前台灣法律竊盜罪是公訴罪,無法私下和解,就是說我以後日子法院跑定了,若遇到法官,檢察官不錯的話,或許是不起訴處份,或者本人要為了二條輪胎入獄幾個月,還要有前科,這公平嗎?我根本沒有要偷的意圖,當下還覺得幫他清回收物,我又有賺錢,一舉二得的想法,他並沒有設一個告牌,說此二條輪胎他是要的,請勿拿取的 史上第一位為了二條汔車胎被人告竊盜罪的人你說我都不用做事賺錢了,要改行,不然常常被人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您可盡力主張您並無竊盜之故意

不過亦最好能和告訴人達成和解

就算被檢察官作不利認定

亦有機會獲得緩起訴處分而沒有前科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小嫀 103-08-16 05:39

 竊盜不是公訴罪嗎?

公訴罪不是不能私下和解

 只要有和解

不管是不是公訴罪(非告訴乃論之罪)

都會比較容易取得法官或檢察官之好感而願意從輕處理

小嫀 103-08-16 12:17

感謝你的回覆

Terry 103-08-11 14:24

您好,

在下任職於遊戲公司,任職期間因職務上需求擁有後臺功能(假冒真實玩家於遊戲內進行炒作,促使其他玩家花錢),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有販賣部分虛寶轉為己利;離職後因仍擁有該帳號,故仍有持續相關之操作。

而後被公司發現,告知將控告背信竊盜侵占等罪,並因有離職前後的因素在,將會採一罪一罰,同時依據後台產出紀錄換算,求償新台幣500萬元,但我實際上只有獲利30萬左右(有證據)。

而後經私下和解,法務透漏和解金額底線為120萬,我一時情急,答應還一百萬而簽下和解書,但和解書有賠償條款(超過一個月付款期限將有20萬的額外賠償)。

實際和銀行信貸以後,實在只還的出50萬,於最後還款日額外簽下70萬本票,但實在還不出這筆錢。

因此有做法律訴訟的最壞打算。

有幾點想詢問:

1. 和解金額就法律上而言,是否還有任何的協商空間。

2. 假若和解破滅,之前給付的50萬元費用有無可能取回打官司。

3. 本票上的70萬元,是否會因和解破滅而作廢。

4. 前公司可以針對和解金額未達共識控告我必須履約,且再控原本的刑事責任嗎? 

5. 若實際訴訟,可能面臨的刑期有多重?有無併科罰金之可能(無前科)

6. 法官一般判決賠償準則,有可能考量我經濟能力的不足而賠償較低金額嗎?

 

以上,感謝,如果可以,想親約面訪並討論聘用律師之相關事宜。

terry您好,

一、若仍得與公司協商另一和解條件,得以新約代替舊約,並言明舊約作廢。

二、已經給付的和解金五十萬元,因為和解書是在您自由意志下簽署的,除非有撤銷權事由,否則沒辦法要求返還。

三、本票若對方聲請本票裁定,您必需打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11 16:55

您好:

1. 若您已與對方簽訂和解書,就必須依照和解書金額賠償,除非對方願意跟您重新簽立新的和解書代替,或是您提出該和解書無效的主張,進而撤銷和解契約。前提是必須提出相當證據,包括和解書內容錯誤: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當事人之資格或重要之爭點有錯誤時,並提出合理主張,方可撤銷和解契約

2.若對方願意與您協調和解金額並重新簽立新的和解書,已經給付的和解金係可折抵。

3.本票不會因為和解破裂而作廢,您必須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倘若對方聲請本票裁定確定後,對方即可以此項本票裁定及確定證明書為執行名義,聲請對您的財產或者是所得進行強制執行以供其債權受償來源。

4. 對方可就和解書內容及本票聲請強制執行,亦可考慮聲請假扣押以防止脫產,此外因為您未履行和解書內容,對方亦可直接提起刑事訴訟,您所犯之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因此若對方提起告訴後,此時即使達成和解稱,對方欲撤回告訴,檢察官仍得繼續偵察,但可獲得檢察官較輕之處分。依您的情況,恐難有併科罰金之可能。

5.賠償金額會依當事人的社會地位、經濟狀等來判斷。

6.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陳華明 (律杏) 103-08-11 19:34

 您的問題很有意思, 個人意見如下:

1. 應不成立竊盜, 但有業務侵占之可能

2. 離職後還使用該帳號, 有刑法第358條的問題, 但這是告訴乃論

3. 已經簽了和解書就無法反悔了, 所以50萬及本票是拿不回來了, 以後要付本票的70萬元

4. 法官不會調整賠償金額, 因為和解書就約定賠償金是100萬了, 法官不會介入. 除非是主張您急迫,輕率, 無經驗而撤銷和解書. 但這很難

Terry 103-08-09 01:50

您好,

在下任職於遊戲公司,任職期間因職務上需求擁有後臺功能(假冒真實玩家於遊戲內進行炒作,促使其他玩家花錢),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有販賣部分虛寶轉為己利;離職後因仍擁有該帳號,故仍有持續相關之操作。

而後被公司發現,告知將控告背信竊盜侵占等罪,並因有離職前後的因素在,將會採一罪一罰,同時依據後台產出紀錄換算,求償新台幣500萬元,但我實際上只有獲利30萬左右(有證據)。

而後經私下和解,法務透漏和解金額底線為120萬,我一時情急,答應還一百萬而簽下和解書,但和解書有賠償條款(超過一個月付款期限將有20萬的額外賠償)。

實際和銀行信貸以後,實在只還的出50萬,於最後還款日額外簽下70萬本票,但實在還不出這筆錢。

因此有做法律訴訟的最壞打算。

有幾點想詢問:

1. 和解金額就法律上而言,是否還有任何的協商空間。

2. 假若和解破滅,之前給付的50萬元費用有無可能取回打官司。

3. 本票上的70萬元,是否會因和解破滅而作廢。

4. 前公司可以針對和解金額未達共識控告我必須履約,且再控原本的刑事責任嗎? 

5. 若實際訴訟,可能面臨的刑期有多重?有無併科罰金之可能(無前科)

6. 法官一般判決賠償準則,有可能考量我經濟能力的不足而賠償較低金額嗎?

 

以上,感謝,如果可以,想親約面訪並討論聘用律師之相關事宜。

Chen 103-08-08 09:28

朋友上週日因竊盜罪初犯(現行犯被警察請至派出所,超商20元飲料一罐),有去做筆錄坦承一時糊塗犯案當天也被檢察官請回(偵訊不到三分鐘), 想請教程序上是會收到傳票通知開偵查庭還是有可能直接收到不起訴/緩起訴處分通知書?

另外和解書是請回後才跟店家完成, 去派出所裡面人是說開庭再繳交給檢察官過目, 請問是可以先至地檢署繳交嗎? 謝謝答覆

蘇子良 (馬克) 103-08-08 12:01

 收到檢方傳喚開庭時再交付和解書給檢方,並請求予以自新機會為緩起訴處分,以上意見,請酌參,謝謝

Freder 103-08-07 15:06

當日早上,我本人至租屋處附近自助洗衣店烘衣服, 
看到有皮包放置在洗衣機上頭,當下原訂開啟烘乾機後離去, 
但擔心失主應該會回來找皮夾,於是停留半小時在現場等待失主回來拿取。 

開皮夾發現是鄰近幾百公尺的大學,第一時間認為可以透過校方找到學生, 撥打手機至行政單位,當時接線人員告知校安人員目前正在開會稍後晚點過來,故排定稍後跑一趟學校,當時後沒想到要交到警局....因為附近兩公里內沒派出所。 

租屋處後,整理行李出遠門至屏東後,也忘了原定要把皮夾交去學校這件事情,並在搬離租屋處時,將皮包及個人雜物裝袋一同回收了。 


直到昨日在高雄救災,收到通知書後,被依竊盜案傳喚到分局說明,
因為皮包確實還是我拿走。所以我應該要認罪, 
但我該如何去呈述說明呢? 
以上,需要各位大哥姊的幫忙。

您好,建議調閱當時撥打電話給學校的通聯記錄,嘗試還原事實真相,惟因您現在是被告身分,做筆錄時應格外謹慎,建議由專業律師陪同到警察局做筆錄,對您權益較有保障。

Freder 103-08-07 15:34

目前通聯記錄有電信業者的通話明細紀錄,

上面有清楚載明日期、時間、受話號碼及通話時間

到案陳述時,能一並帶去分局嗎?

Chen 103-08-07 09:10

朋友上週日因竊盜罪初犯(現行犯被警察請至派出所,超商20元飲料一罐),有去做筆錄坦承一時糊塗犯案當天也被檢察官請回(偵訊不到三分鐘), 想請教程序上是會收到傳票通知開偵查庭還是有可能直接收到不起訴/緩起訴處分通知書?

另外和解書是請回後才跟店家完成, 去派出所裡面人是說開庭再繳交給檢察官過目, 請問是可以先至地檢署繳交嗎? 謝謝答覆

蘇子良 (馬克) 103-08-08 12:53

和解書於檢方傳喚開庭時再送,並表明自己是一時糊塗犯罪,請求予以自新機會為緩起訴處分,以上答覆,謝謝 

祤任 103-08-07 02:02

我女友送了我一台PSP,結果分手後,她雖然有傳訊息跟我說她要來我家拿魚缸,但她未告知我什麼時候要來我家拿她的東西,然後某日她來我家,而我在上班,家裡雖然有我爸媽在家,她帶她男友來到我家之後就跟我爸媽說要來拿她的東西,然後她就自行上我的房間拿走她的東西,包含PSP,可是我家人沒跟她一起上去,她拿完東西就走了,我一回到家發現我的PSP不翼而飛,那她是否已經構成竊盜?!而且她來我家也沒告知,直接進到我家裡,是否也已經構成私闖民宅?!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8-09 14:13

私闖民宅部分:因為您的父母在家,似乎是沒有拒絕前女友進您房間,比較難構成「無故」侵入住宅罪。

竊盜部分:前女友送了您一台PSP,該PSP的所有權已歸屬於您,她說要來您家拿魚缸,依題示您是否同意來您家拿魚缸?似乎是同意的,所以拿魚缸部分不構成竊盜;另前女友順便將之前送您的PSP帶走,未先知會於您,此部分有可能構成竊盜罪。

103-08-03 19:58

律師您好

父母親已於十年前離婚,但父親仍住在家中,母親於今年6月中發現價值4萬多的玉墬子不見了,詢問父親後,父親承認拿走並說拿去給所謂的古董商鑑價,但母親並沒有委託他去鑑價,此行為是否已構成竊盜,而父親一直說會拿回來,但遲遲又說不知何時會回來(從6月底說會拿回來到8月初就不再說何時會拿回來了),我一直覺得這是拖延時間,而且他覺得母親不會告他,如果父親寫下自白書,我們可以在20年內都可以向警局報案嗎?還是可以拿著父親寫下的自白提告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未告而取,仍會構成竊盜罪,而本件親屬間竊盜,屬告訴乃論之罪,仍有六個月告訴期間之限制,以上希望對您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3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對父親提出竊盜告訴,若父親不願與母親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8-02 05:15

各位前輩您好,女友的勞資糾紛,內容有點複雜,懇請幫忙

事情要從去年10月說起,女友在中和的一間萊爾富工作,為工讀生兼職人員,店長還是在違反公司規定下讓她做大夜班(女生不可任大夜班)一次晚上搬貨時,遭到民眾趁其忙碌時,從櫃檯盜走面額30萬新台幣遊戲點數,後有報警,且有錄影機證明,而對方在櫃台留下10000元台幣,也交由警方列為證據,人尚未抓到,已通緝中。

然而,店長卻口頭告知我女友:[我已先賠償公司30萬元,所以妳必須還我30萬]以此為由要求她簽下30萬本票(而單據還叫另一位知情員工拿給女友簽)她未滿20歲,而父母也未同意,但店長仍在此情況下,讓不懂法規的女友簽下,她到目前19歲,父母仍未同意此事。

同時還以此要脅,強迫她簽下手寫的2年半勞動契約(未蓋總公司核章)用此綁定她在萊爾富的工作,每個月以預扣薪水8500元的方式作為抵債,她工作至今已被扣9個月,而後又故意以盤損、收銀機零錢不對等扣她薪水,還有超時工作的問題(明明上到早上7點,但接班的店長卻總在8點才來接手,也未給加班費)如果選擇離職,就要馬上拿出30萬歸還。

兩次簽寫單據都有在櫃台被監視器拍到

這周,我們便前去勞工局尋求協助,在勞工局建議下,我們以引用勞基法第14條的方式辭職(7/29)並寄發存證信函為證,同時申請勞動調解

但前日,店長寄發簡訊要脅,如果她不出面工作,便要以竊盜罪、偷拿零錢、收取當初10000元等方式對她提告,女友之前會拿取店內的商品例如香菸,不過價金都有在下個月的薪資裡做扣除,而偷拿零錢則是無中生有的事情,因為店長上周有問她,有沒有拿架上的菸,她友承認,但並未表示偷取(畢竟她知道會從薪水裡扣除)也沒有拿收銀機內零錢。

事因如上述所說,幾項問題詢問:

女友於現在的事件裡擁有哪些權益可以主張?我們能採取哪些法律途徑?如果能對他提告,要在調解後再行動還是現在就能? 店長目前所涉及的民事刑事責任有哪些? 如果8月10日領取7月份也就是最後一次的薪資時,店長能否以曠職達3日為由沒收薪資?那我們能如何應變? 偷竊的部分是否會成立?還是說能透過解釋來闡明?畢竟她並無偷竊的本意 本票的部分,該如何要求解除?如果對方窩藏票據不承認,我們該如何要求對方取出? 30萬的部分到底有無需要做賠償?要完全賠償?還是有連帶責任做部分賠償?那賠償是否需先經過司法的判斷才能決定? 對於預扣薪資的部分,該如何跟對方請求取回? 調解開會時,我們該做那些事情的準備及注意?那調解當下,能做如何的應變? 如果對方刻意隱藏證據、攝影機錄像(或是說刪除遺失)我們能如何做? 我們能從哪幾點引用哪些法規來具有損害賠償請求權?

現在的狀況比較緊急,對方近期內可能就會先提告,不希望變成問題沒解決還要吃官司的問題,懇請專人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2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店家對您女友提出告訴,可委任律師為其辯護之;若勞工局無法協調,可對業主提起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糖糖 103-08-02 00:27

本人於今103年2月8號時被三重分局逮捕,控告我兒少法第29條及刑法231條,

今年7月底收到法院簡易判決兩條合併處有期徒刑五個月,但我去年還有一條竊盜,被判四個月緩刑兩年,請問這樣是否會與現在的五個月徒刑加在一起服刑?如過是的話,這樣加起來九個月,服刑期間我能有資格申請假釋嗎?

還有就是當初被抓而供我出來的女的,明明是他自己同意性交易,我也告知會發表在網路上,這樣他應該也是所謂的共同正犯才對,但檢察官卻只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懲處她,我打電話反映,檢察官就說因為發文的是我不是她,向法院寫承報狀也無下文,請問這種情形司法不公該如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7:21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表現優良有機會聲請假釋,但是時間過短,累積點數恐不易。您可以嘗試聲請易科罰金或是易服社會勞動。

2、檢察官的處理於法有據。

Kris 103-07-26 16:15

您好,

在下之前於遊戲公司任職,由於老闆指示,一直有於遊戲中進行刻意「操作」,官方人員假扮成玩家,發送大量虛寶給官方帳號(玩家不知是官方帳號,以為是大戶),然後於各種儲值、營運活動中,假扮成大戶去刺激玩家消費與花錢。

然發送的過程中,在下有將部分虛寶變賣現金自己使用,這方面我承認疏失並有意和解,但我實際非法所得約為30萬(有證據),但前公司說我產出500萬台幣的虛寶道具,所以要求我至少賠償200萬,我實在無力負擔,因大多數的虛寶道具真的都用於公務上。前公司要告我詐欺背信竊盜,並說是一罪一罰,將可處30年以上刑期。

雙方僵持不下,我想到我可以找到多位前同事幫我作證前公司負責人曾多次於會議上要求我們進行這類型的假冒大戶玩家操作,然後我跟許多真實玩家有聯繫,想請他們一起來控告前公司,可是不知道可以控告甚麼罪名與是否可能成立,證據有官方產出用於刺激玩家虛寶的電磁紀錄以及操作人(我)還有同事(證明有此事)與受害者(玩家),若我可以找到3-5名以上受害者,求償1000萬,有可能嗎?

屆時會需要律師協助提告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6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司告您的部分您可能成立業務侵占,雖公司稱您可能該當數罪名,惟究竟會不會皆成立是一回事,重點在於縱使皆成立,也是一行為觸犯數罪名而從一重處斷,故布會盼到30年,您可放心。

再者,您要聯合玩家控告公司部分比較困難,可能的話應是詐欺,惟也要看到相關資料才能比較確定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8 10:41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公司辦理假的活動刺激買氣,恐未構成刑事詐欺,因為玩家付費所換取的對價是遊戲服務,而不是該促銷活動。

2、本文建議您可以由玩家向消保官提出申訴,藉由媒體或是民代揭露此事。並妥適處理公司欲對您提起的刑事告訴。

3、有關於業務侵占背信的部份,本文認為應有無罪空間,但是必須依據交易過程而定。

Hideaki 103-07-28 12:0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公司辦理假的活動刺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針對您的回覆,我還有以下問題:

1、就您所述的,公司辦理假的活動刺激買氣,恐未構成刑事詐欺,因為玩家付費所換取的對價是遊戲服務,而不是該促銷活動。

→ 正確地說,公司是透過官方帳號假冒真實玩家,藉此帳號去刺激其他消費消費與儲值,若可以有受害人佐證若無此帳號,受害人當初就不會花這麼多錢,是否有任何的求償或控訴管道?

 

2. 3.點我知道了,會妥善處理,非常感謝喔!

 

N 103-07-25 17:20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下

我有個朋友犯了七件盜竊案

他總共有三份判決書

第一份在103/03/28發出主文為:

共伍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二份在103/04/29發出主文為:
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
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
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三份在103/06/30發出主文為:
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元折算壹日。
照字面上看來第一份判一年,第二分判九個月,第三份判40天
想請問一下第一份是五個按件一起判,但第二個按件明明在第一
個判決書中就有出現,為什麼又要再一個判決書呢?
第三個按件是別的,他到底總共被判多久呢?

其實在7/6有私底下問過監獄人員,監獄人員是說再三個月就
差不多可以出來了!可是最近收到他寄給妹妹的信,上面都
是寫需要再三年,因為是朋友不是三等親內無法見面
想請律師幫忙分析,到底這樣是被判多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均可易科罰金,原則上只要繳交罰金即無庸再執行徒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 103-08-04 17:09

想再請問,其中一個案件,是關於他家人告他偷錢,
他說他沒做過,但當時覺得跟他家人打官司打不過 所以他選擇自白認罪,判決書也早已出來, 可是,最近他家人有去監獄看過他,說要撤銷這個案件 他總共有七個案件,現在已在監獄服刑,還有可能撤銷嗎? 已經判決下來的案件,還可以撤銷嗎??

carrie 103-07-25 13:46

您好,前陣子因先生在外欠賭債共28萬(我手上有他簽下的其中一張10萬本票照片),又侵占公司款項(這部分後來我公公去跟公司洽談一個月還2萬,分10期還,但這個款項的債務改為公公的名字,公公還簽了本票給公司),除此之外在上上份工作也陸續有竊盜過公司的錢,但都私下和解,我受不了這種長期的精神壓力,他對我來說根本是不定時炸彈,因此欲與他離婚,原本先生願意協議離婚,並將兩個小孩監護權歸我,並讓我把兩個小孩帶回娘家,原定今天要簽字離婚,卻在昨天反悔,要其中一個小孩(老大,今年4歲)留在婆家陪公婆,他本身根本就不關心小孩,只是因為看自己爸媽捨不得孫子,就一直強迫我要將協議書增加限制老大的居住地,不然就不簽字要跟我走法院,後來我因不想傷害小孩答應了他,他又開始盧我們的房子的事情,一直威脅我要照著他的條件走,不然就要跟我走法院,他一直說他一定至少可以爭取到一個小孩,我想問說像他這樣的狀況法院真的會判決把小孩監護給他嗎?現在是連他爸媽都對他失望透頂,家也不給他回了!!他這一年來工作不太穩定,現在只有每個月2萬多的薪水(有說會再去兼一份),我則是已經在現在的工作上任職將滿三年,每個月的薪水大約是3.5萬-4萬元左右,不知道這樣是否對於取得兩名小孩的監護比較有利,謝謝

 

 

黑毛評 103-07-18 10:31

我們去年經由法院拍買購得住家隔壁一塊土地

因為這土地有3人持份沒有分割法院拍賣拍賣其中2份

分別由我們及鄰居購得

後來住家的土地重新蓋房子鄰居現在去告我們偷挖和他們共同持份

土地的泥土地墊高地基說我們竊盜

可是我們土地墊高的土是跟建設公司的人購買完全沒有偷挖

而且有人可以證明

也開過一次庭他們完全沒證據只是用猜的

可是最近又收到他們去報案有接到法院的通知

又告我們相同的事

因為他們是貧民有免費律師可以申請

請問想這樣他們到底可以告幾次呢

我們沒做的事他們這樣誣告我們

我們也可以告他反誣告嗎?

我們有正常的工作沒那麼多時間陪他常上法院

他還跟當地警員說他沒有財產又是貧民又有孫子又扶養

就算輸了!

也不能拿他怎樣

我們家覺得很煩沒時間陪他耗下去

 

您好,除非有新事實新證據,否則不得針對相同事實重複提起刑事告訴,您可具狀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18 11:24

您好:

1.一事不再理為刑事訴訟法之基本原則。同一案件,既經合法提起公訴或自訴,無法在同一法院重複起訴,為避免一案兩判,對於後來的起訴會以形式裁判終結。若案件曾經判決確定者,亦為免訴之判決。因此若是相同犯罪事實,對方係無法重複提告

2.您可以對他提起誣告,但誣告罪是否成立決定於對方是否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即使對方提出的犯罪事實雖然經過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法院為無罪判決,但若對方無明知虛偽事實而為誣告之故意,僅因出於誤認或懷疑,或因證據不足而不能證明犯罪事實,係無法成立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誣告罪。

3.若您不願意繼續與對方耗下去,建議委任律師為您蒐集相關證據,並對對方提起誣告之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

刑事訴訟部分如果您這邊可以提出土方來源的證據,那定罪率應該是不高。

如要終局解決這問題,既然您提到這是持分地,我建議您提起分割共有訴訟,請法院裁判分割土地,在取得土地正式範圍之後,把地圍起來,這樣就可以避免鄰居不斷的騷擾了。畢竟您也提到鄰居是老人家,有的是時間,且鄰居未來過世之後,繼承人也可能繼續找您的麻煩,未來加上繼承人的加入,土地分割就會變得更複雜。

 

以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8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順利取得一不起訴處分,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輝 103-07-14 13:04

因為要去銀行辦東西,需要薪資證明~但超商沒有薪轉,勞保又是保最低~

銀行叫我拿發現金的薪資袋上面蓋上店章~我就在我上班的時候,自已拿了店章印上去,後來自已告知了店長~~店長不同意可以這樣做~請問這樣有購成竊盜罪嗎~因為現在跟店長處的不好~他又亂減少我的班~~我有想要以勞基法還手~但怕他會拿這件事來擋~如果是竊盜罪~不就是公訴罪~對我不利

所以想請問~~這樣有購成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4 15: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行為可能涉犯偽造文書等罪嫌,且本罪是公訴罪,本文建議您應該審慎斟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07-08 07:19

請問律師!我之前因竊盜案件入監服刑完畢!日前接我當地派出所管區的電話!說分局偵查隊列管我三年!我沒假釋還需要每個月到當地派出所報到嘛?

阿澈 103-07-08 13:59

不去找管區警員報到。只要在這三年內預警察盤查。就會。強制。被帶回警局做資料。看你這陣子做甚麼工作。照相。後就放你回去。如你有自己在固定時間找管區報到。預警察盤查查一下就放你回去了。

列管。治安顧慮人口。等是一樣。

不去找管區不會被通緝

只是他會一直來找你做資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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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 103-07-05 20:02

我因薪資不足到勞工局調解.期間雇主以我竊盜為由要求和解金減少.這部分調解人不清楚.(因雇主要求我到另一個地方和談)竊盜部分.我可以舉證受到脅迫.請問這樣我如何書寫狀紙.到法院撤銷

小七七 103-06-29 21:33

本人於2013年2月底犯竊盜罪 在警察局中未承認自己竊盜 但有錄影機拍到 那時還在當兵 怕會被判軍法所以未承認 於3月底退伍後 在於5月底和6月中6月底 闖進我姑婆家中偷竊東西 竊取價值3萬多的金飾 第一次去姑婆家竊取未成功 因為姑婆再家 第二次竊取到管理員的現金4千餘元和金飾 第三於夜間竊取姑婆的汽車匙 之後警察來我家帶我去做筆錄 我懺悔承認有竊盜  姑婆也原諒了我

於2013年8月底開庭 我沒去 那時人在北部工作 於11月中旬回家鄉在網咖被警察緝獲 說我被通緝 我傻眼... 當天做完筆錄送我去地檢署開庭 檢察官問我 2月底間竊盜是否認罪 我說是 然後又問我姑婆的案件 我都承認了 他叫我隔天去開庭 結果我睡死沒去也沒打給法院 

就我姑婆那一次後 我姑婆叫我去學一技之長 我上北部工作 遠離壞朋友 但我今年4月中回家鄉收到我姑婆寫信給檢察官的信 內容重點是說 要我進去被關 說什麼他很怕之類的  但那時姑婆原諒我了 怎現在又這樣呢? 而且我也在努力工作中 改變自己中

我想問律師的是 我家人另有收到一張檢察官提起公訴的 公文 那是要被判刑嗎ˊ? 

而且到現在我都還沒收到法庭開庭通知 至我開一次庭後 就再也沒收到  我是被通緝麻?.

公文上有寫說 我的三條罪名

侵占竊盜罪 加重竊盜罪 各刑責

我能獲得緩刑嗎? 還是會被抓進去關?

 

法律小學生 103-06-29 21:39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形來看 因為你已經多次犯案、通緝

            而且還被起訴侵佔、加重竊盜罪等罪 確實是很有可能被關

            但也不是沒有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9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似被起訴,應委任律師為您閱卷,了解檢方起訴之相關證據及犯罪事實,與您討論辯護策略及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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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儘速攜帶該地檢署文件與律師討論,以釐清目前案件的進展,倘若檢察官已起訴,應儘速委任律師閱卷,以便了解卷證資料,擬定及評估辯護策略,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Voulger 103-06-29 12:07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一全家員工 在自己交接班的帳上動手腳

如何動的 舉例來說

如果說今天賺三萬 ((員工不知情的情況下

他投庫時投了三萬一  也就是會正一千

那反過來說 他少投一千 就沒有正錢

多的一千 他就可以拿走了 

這樣算業務侵占嗎?

另外 被抓到後 又偷吃東西 雖然是小東西 茶葉蛋 番薯什麼的

這算竊盜吧?

還不只  他還亂用收銀機的錢 去借朋友

讓帳上少了錢  

以上  如果真的要告他  大概會受到哪些刑責?

順帶一提 他今年19歲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9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36條規定: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您朋友可能涉犯業務侵占罪。次依刑法第342條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亦有可能成立背信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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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9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員工的確有可能構成業務侵占竊盜罪。建議您蒐集證據提告之(惟亦可考慮私下和解,蓋上開罪名均屬非告論罪,若對方有和解之誠意,或可不須用如此方式對待之)。最後,19歲之人於刑法上已係具有完全之責任能力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七七 103-06-29 05:04

本人於2013年2月底犯竊盜罪 在警察局中未承認自己竊盜 但有錄影機拍到 那時還在當兵 怕會被判軍法所以未承認 於3月底退伍後 在於5月底和6月中6月底 闖進我姑婆家中偷竊東西 竊取價值3萬多的金飾 第一次去姑婆家竊取未成功 因為姑婆再家 第二次竊取到管理員的現金4千餘元和金飾 第三於夜間竊取姑婆的汽車匙 之後警察來我家帶我去做筆錄 我懺悔承認有竊盜  姑婆也原諒了我

於2013年8月底開庭 我沒去 那時人在北部工作 於11月中旬回家鄉在網咖被警察緝獲 說我被通緝 我傻眼... 當天做完筆錄送我去地檢署開庭 檢察官問我 2月底間竊盜是否認罪 我說是 然後又問我姑婆的案件 我都承認了 他叫我隔天去開庭 結果我睡死沒去也沒打給法院 

就我姑婆那一次後 我姑婆叫我去學一技之長 我上北部工作 遠離壞朋友 但我今年4月中回家鄉收到我姑婆寫信給檢察官的信 內容重點是說 要我進去被關 說什麼他很怕之類的  但那時姑婆原諒我了 怎現在又這樣呢? 而且我也在努力工作中 改變自己中

我想問律師的是 我家人另有收到一張檢察官提起公訴的 公文 那是要被判刑嗎ˊ? 

而且到現在我都還沒收到法庭開庭通知 至我開一次庭後 就再也沒收到  我是被通緝麻?.

公文上有寫說 我的三條罪名

侵占竊盜罪 加重竊盜罪 各刑責

我能獲得緩刑嗎? 還是會被抓進去關?

Kris 103-06-28 13:35

您好,

敝人之前任職於遊戲公司,因公務上需求,擁有GM帳號權限,在一年半的時間中,從中產出大量虛寶至自己帳號上(價值約500萬元新台幣),有轉出部分虛寶賣出獲利(約30萬),但實際上,大多數都用於公務中使用進行遊戲操作。(有人證)

離職後,仍繼續使用該帳號,目前都已承認且有意解決,但前公司求償200萬元,實在超過負荷,我實際獲利約30萬元,能力所及也只能付出50萬元和解;公司表示我犯了竊盜侵占背信罪,且一罪一罰,目前我的刑期將面臨超過30年。

由於對方堅持200萬元和解,但我實在沒辦法,想請問如果真打官司,有任何機會降低求償金額還有刑期大概會如何判呢?

 您好:

據您所述的內容,您實際獲利的金額是30萬,其餘的是用於公務使用,但前公司欲求償200萬,目前您們是處於和解的階段,建議您可以提出證明說,您實際獲利的金額確實大約是多少,以能得與對方和解。否則,進入訴訟後,刑事部分會判多久沒人說個準,這涉及檢察官起訴及法官認定的罪名而定,至於求償的金額是涉及民事侵權,其可求償的金額包括所受損害、所失利益(至於您需要賠多少,就視對方的實際所受損害、所失利益而定),供您參考,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有一罪一罰之適用,其實也有問題,至於和解部分,可以委請律師協助,向公司分析利弊,或許比較能夠達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伶 103-06-25 00:39

我朋友之前犯竊盜罪,被法院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他不知道法院是要他坐牢、不坐牢,還是要他罰罰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仍需看最後法院的判決主文,才能知悉他所應服之刑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伶 103-06-25 14:3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仍需看最後法院的判決主文,才能知悉他所應服之刑期 ... (恕刪)

他日前收一模一樣的簡易判決處刑書,就處他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簡易判決處刑書面上寫偵查終結算正式判下來他是要坐牢、不坐牢還是罰罰金?

沈恆 (沈律師) 103-06-25 17:18

您好!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是檢察官的處分,相當於起訴書,並不是法院的判決;您所提「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法律條文,並不是判決主文,本件仍需等收到法院判決,查看判決主文,才能確知所科刑度;但無論如何,簡易判決是可以不用坐牢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又 103-06-22 04:41

是這樣的

我今年15歲 國中應屆畢業生

我和其他五名學生都未成年

在公園毆打一名學生

我手持短的鋁棒 打擊他的腦部至少五次

警察馬上就來了

我們被帶進去

筆錄時 上面寫涉嫌傷害

被打的人意識清楚

之後去醫院

他好像暈倒了好幾天 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上個月 傳單來了

上面寫說殺人未遂等 

對方還要求償600萬元

現在我有竊盜 吸毒

竊盜是判訓誡

吸毒因為證據不足沒成立

現在還沒有保護管束

我可能會進少年監獄嗎?

還是感化院?

現在有悔意

但是對方不和解

我有找單親的補助律師

我沒有致他於死地的意思

還有 我現在國中畢業生

上了好學校

法官會判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4: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真的遭認定為殺人未遂,並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而是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也就是可能會坐牢,本文建議您該協同您的法定代理人,尋求正式的律師協助.

小馨 103-06-21 09:07

您好: 請問, 1. 因為竊盜罪部份有牽連到毀損罪,那毀損罪有和解 與 沒和解,有影響刑期所判嗎?   2.  因為竊盜罪部份有一人在逃,那被抓的那一個人,刑事部份全都算他的嗎?   3. 案件若是宣判完確定了之後,那在逃的人,警方是否仍會追查逮補呢?   還是說就以結案不再追查了呢?   (麻煩律師解答,感謝萬分。↖(^ω^)↗)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1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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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103-06-20 15:15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小弟有一竊盜罪問題想請教,盼各位大大給予回覆及建議

我於去年八月因住院開刀急需用錢,於是跟地下錢莊借錢,出院後又丟了工作,因為繳不出利息怕被錢莊找上門,所以一時糊塗跑去曾就讀的國中行竊共三次,後來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到我,我於警局做筆錄時也深感自己做錯了,所以十分配合警方偵訊也坦承犯行,後來經簡式審判程序,我於上週收到判決書,判決主文如下:我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竊盜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問題1:我從沒任何前科紀錄,因一時被逼急才犯案並非故意,查看許多竊盜案例對於初犯的判決多是緩刑或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易科罰金,我被判了十個月這樣算是判輕還是重?

問題2:我從開始便坦承犯行,雖然覺得判的有點重但又想不出有任何具體理由上訴,以各位大大的專業來看這案子,我若上訴是否有空間能減輕刑責?還是沒有上訴的必要?

以下是判決理由中的一段提供給各位大大參考,看是否能從其中找出關鍵給予我建議

被告三次犯行係各以單一之竊盜犯意及一次性之竊盜行為,在教室內分別竊取財物,侵害各別被害人之財產監督權法益,俱屬一行為觸犯數竊盜罪名,均為同種想像競合犯,各僅皆論以一罪(共3罪),又被告所犯上開3罪間,犯意各別,行為互異,應予分論併罰,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及竊得之財物價值均非甚鉅,並考量被告之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被告上開所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罪,雖最重本刑係5年有期徒刑以下,惟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規定加重其刑,因此規定性質上屬刑法分則之加重,故加重後被告所犯已非最重本刑5年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縱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依法亦不得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然依刑法第41條第3項規定,得易服社會勞動),併予敘明

法律小學生 103-06-20 17:43

大大你好  你的情形 判十個月確實是太重了

              建議你提起上訴 爭取改判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0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上訴救濟,請求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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