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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笙 105-05-02 20:54

本身是某某直銷加盟
因各個國家販售的商品都不一樣

部分商品台灣並無進口

想請問我可以私自進口其他商品來台灣販售嗎

您好:

如果您進口的產品商標權註冊國是在國外原廠,就沒有商標權的問題,但因為台灣並未引進,顯示該加盟商當初與原廠簽訂契約時,並未載名輸入該項商品,若您私下輸入,違反原廠權益,恐涉及違反民事契約侵權行為,原廠可對您提出民事訴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2 21:14

您好,

 

1、單純自國外攜帶水貨返國販賣是合法的。

 

2、但如您攜帶之商品數量過多,就必須依照規定申報進口。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我國實務承認平行輸入,所以若是從國外進口正品商品,尚無違反商標法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02 22:38

自國外輸入原廠商品販賣並不違法,但實務上有平行輸入者擅自複製原廠著作物宣傳而被告侵害著作權的可能,應予注意。

許笙 105-05-03 09:52

 

 

 

小路 105-04-12 13:14

各位律師你們好,我於去年11月份被警察攔檢查獲到安非他命,過程中配合調查坦承不諱,於1月份時收到1張6萬的罰款我向監理站辦了分期到現在已經繳了三期,因第一次犯罪以為這就是我的處份,前幾天又收到一張法院裁定應送勒戒的單子,上面沒寫勒戒的時間跟地點,我向警察詢問後才知道還會再收到一張單子勒戒時間的話大概會在1~2個月,目前我擔心的是,我現在跟爸媽還有外婆住,父親目前沒有工作,母親做直銷前陣子住院醫生檢查有小中風現在吃藥控制,直銷的收入可想而知,我的收入除了支付自己的帳款跟生活開銷之外每個月得固定給我媽1萬5~2萬做為家裡的開銷,我的工作汽車的維修技師目前在一家待遇還不錯的汽車百貨上班,收入還夠打平自己跟家裡的開銷,勒戒的時候那個月的重擔便會壓在我媽的身上,我爸個性比較急也比較暴躁,所以我的事只有我媽知道而已不敢讓我爸知道,請問律師我該怎麼辦?

ruru55688 105-03-20 03:41

您好,我想詢問患有輕重度精神患者遭家人遺棄是否成立遺棄罪?

因家裡有哥哥,姐姐,媽媽, 我是最小的兒子.爸爸他長期以來都在吃精神科的藥物控制,因病發太過頻繁,所以也常常住進療養院

哥哥目前無業在做網路資金互助會,因我爸有精神病的狀況,他騙取了我爸財產過戶蓋章,買了新房,爸爸去住也遭趕出新家

姊姊也因嫁人離開了家,也沒再回來過,只有少時間電話問候爸爸而已

媽媽也離開家不顧爸爸跟隨姐姐住去姊夫家,對爸爸的事情都不過問也不理會,也沒再回來過看父親.

現在狀況是我爸他又病發了,不停地刷卡買直銷東西,刷到銀行都來催繳通知,我爸本身有領身心障礙手冊跟重大傷病卡,只是他刷了債務沒人願幫他負責,我是最小的兒子在工廠上班我也沒辦法負擔那麼大,不知道該怎麼辦?

前天才叫警察與救護車將他強制治療去療養院,只有我跟我女友照顧他

哥哥姊姊媽媽聯絡,隔壁親戚聯絡哥哥姊姊媽媽幫忙處裡都一蓋不負責...

請問這樣是否可以告他們遺棄

星願 105-03-11 12:36

事由:遇到類似直銷系統的詐欺。對方說經營網路平台需要增加會員,以用0元可以參加,只要將手機門號交由他們續約。便可以成為會員,未來拉進會員一個也有3000元以上的高額獎金。當初告訴我們是門號續約,我們的這些獎金是電信業退給通訊商的佣金,不過事後到電信門市了解發現對方根本是去簽立綁手機約將高價手機洗出來變賣。事後找到這間公司,他們表示所有文件都是我們親自簽名合乎程序的。(當初有簽代辦同意書,不過合約書內容他們都已經做過修改月租費金額及契約內容)

 

詢問1.這樣的案件是否構成詐欺.偽造文書或是其他法律事項?     2.當初有簽代辦同意書,不過合約書內容他們都已經做過修改月租費金額及契約內容。這樣的簽字在法律上還是有效文件?      3.因為續約名字是弟弟的,是我叫他簽的,他並不瞭解所有事情,未來無論和解或是訴訟,弟弟是否可簽代理委託書給我全部由我出面處理?     4.未來如果進入調解委員會或訴訟時,我戶籍在新北市,對方在嘉義手機門事也在嘉義。對方戶籍在屏東。會要到嘉義或屏東處理?

 

拜託大家幫幫忙,不斷被這詐騙公司騷擾及威脅。實在不知道怎麼處理才好

你好:

首先要看你簽署何種契約,以及契約之內容,才有辦法正確判斷。 若謊稱是續約實際上卻是綁新約在換取手機轉買,可能會構成詐欺罪。 若未經你同意或授權,擅自變動契約內容會構成變造文書罪,若持以行使會構成行使變造文書罪。 請弟弟簽委任委任你為代理人或訴訟代理人處理。 可向侵權行為地(被詐騙之地點)、被告住居所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及管轄地檢署、法院提出告訴或訴訟
星願 105-03-10 12:17

事由:遇到類似直銷系統的詐欺。對方說經營網路平台需要增加會員,以用0元可以參加,只要將手機門號交由他們續約。便可以成為會員,未來拉進會員一個也有3000元以上的高額獎金。當初告訴我們是門號續約,我們的這些獎金是電信業退給通訊商的佣金,不過事後到電信門市了解發現對方根本是去簽立綁手機約將高價手機洗出來變賣。事後找到這間公司,他們表示所有文件都是我們親自簽名合乎程序的。(當初有簽代辦同意書,不過合約書內容他們都已經做過修改月租費金額及契約內容)

 

詢問1.這樣的案件是否構成詐欺.偽造文書或是其他法律事項?     2.當初有簽代辦同意書,不過合約書內容他們都已經做過修改月租費金額及契約內容。這樣的簽字在法律上還是有效文件?      3.因為續約名字是弟弟的,是我叫他簽的,他並不瞭解所有事情,未來無論和解或是訴訟,弟弟是否可簽代理委託書給我全部由我出面處理?     4.未來如果進入調解委員會或訴訟時,我戶籍在新北市,對方在嘉義手機門事也在嘉義。對方戶籍在屏東。會要到嘉義或屏東處理?

 

拜託大家幫幫忙,不斷被這詐騙公司騷擾及威脅。實在不知道怎麼處理才好

 

 

 

 

小小 105-02-20 23:32

您好~102年被美容傳直銷麗XX話術騙進去
103年在裡面當美容助理,至銀行帳號,說是要轉帳薪水用,最後薪水都用現金給付(沒有勞健保及薪資證明)

103年5月裡面的高階很臨時帶我私人貸款,高階用自己的例子擔保叫我簽名,當天就被洗腦貸款30萬。當天高階老師就叫我把銀行簿子跟卡片交給他們處理。

到現在離開那傳直銷要拿回簿子(現在還未拿回)裡面的高階才Line我說他換了金融卡密碼,也忘記換了什麼密碼 

問題1.他們跟拿走我簿子跟卡片私用是否有違法?

問題2.擅自改金融卡密碼是否有違法?是侵權嗎? 

問題3.原本有一個客人買了10萬元後來要退,高階退給客人,但一直叫我補10萬元的業績 是否有違法?

問題4.我貸款30萬拿去買公司的產品單據(從102年~去年都有單據)都不在我這裡,都一直在高階那裏,是否成立侵占罪? 成立侵占罪如何請求損害賠償呢?

你好:

若經過你的授權或同意,不會違法。 若經過你的授權或同意,沒有問題,若未經你同意或授權,則要研判主管修改密碼之動機、目的為何,以及有無造成你的損害,才有辦法進一步釐清。 你所述文義不明,若是要你拿10萬元出來自己貼,當然沒有依據,若只是要求你再去找其他客戶補足10萬元業績,則屬正常多層次傳銷事業之行為,是何種情形還要加以釐清。 主管應該沒有侵占故意及不法所有之意圖,不會構成侵占罪,但可能會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規定,可向主管機關(公平會)檢舉
石頭裂開了 105-02-09 15:24

各位網友大家好,我想請問有什麼法律途徑來保護我家人,我大姑姑她嫁出去香港,也好幾十年了,因為她拜一貫道的關係,跟他兒子沒住在一起(姑丈也因為她這樣酗酒過世),她也回娘家住了有陣子了,但我奶奶不時在那跟鄰居親戚說我們不孝順,怎樣的說了一堆,去年我爸媽就直接辭掉工作回來老家要照顧老人在開個店做生意,我老家本來就是素食餐廳,我姑姑從原本租給別人做的餐廳接下來做,她沒排沒照開業就算了,我爸有考照的還被她趕到家門口開個小攤位,點我們的東西而沒點她東西的客人還會被趕出店面,還有強迫上菜的情形發生,客人還沒點就把麵煮好端上來要客人付錢,....還跟客人說吃我家的東西會肝硬化,,我們從小就被他們偷抱去拜一貫道了,他們從以前就逼我媽媽去拜還帶到香港逼我媽上佛堂,還用言語威脅你們不拜就要把房子賣掉之類的話,還常常跟我爸說都幾歲的人出去外面混那麼久一間房子也買不起,我奶奶生他真的很沒用.......也常常家裡電器用品出事情就說我們用的,一個一貫道講師還什麼重物都叫爺爺奶奶拿,還有欠我爸一筆錢也裝沒事,之前她在做直銷,我爸好心說免費的話能借他人頭做下線,但之後卻跟我爸討那1萬6的錢,整個我不知道她在修什麼道,而且一直用小動作影響我爸媽,請問我該怎麼辦才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9 15: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姑姑錄音,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對其提出民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9 15: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姑姑錄音,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對其提出民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你說的問題要看你的目標是什麼。

二、第一個可能的目標是告來告去告到天昏地暗,然後花一堆錢。後續來說家庭就不可能和樂了。

三、第二種可能是家庭和樂。爺爺奶奶應該是希望這個答案吧…

四、打官司當然是一種選擇,可是你真的認為打官司之後你就能改變姑姑的想法嗎?

五、我最近在看雪球巴菲特,巴菲特有學過卡內基,那時候他想追一個女生,這個女生不喜歡他,他學卡內基有一部分的理由是為了要追這個女生,那時候他想追的這個女生有一個男朋友。巴菲特有一部分的理由是他認為他以後早晚要公開的講話,所以他就去上了這樣的課。後來巴菲特不僅與這個女生交往、結婚,而且他的岳父還非常喜歡他…

六、你可以跟你爸爸討論看看他想怎麼處理。

七、如果一定要告,法律上是針對個別的行為去做處理,你可以就近找個律師討論一下姑姑的每一個行為在法律上的評價如何。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0 13:50

您好,

 

1、房子如為姑姑名下所有,則姑姑確實可以決定要給誰住,但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姑姑履行對父母之扶養義務。

 

2、如姑姑有精神虐待之情事,可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

 

3、可依民法第1145條規定,以姑姑對父母有重大侮辱之情事,而表示姑姑喪失繼承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石頭裂開了 105-02-10 20:42

謝謝各位的回覆,我也是想能夠圓滿最好,我們也談過要一起做之類的想法,但我姑姑是打算整碗捧,沒有討論餘地,例如過年這幾天又有趕客人的狀況,我們也不想鬧到整個亂成這樣,我是想讓他們知道這樣不行,做這種事會被怎樣的處理,因為他們這樣真的讓我們家很困擾,要錄影錄音蒐證這點我爸媽還是覺得不需要,我也覺得就是他們人太好才會這樣被欺壓.......... 房子是爺爺的,但爺爺很靜,問了也只有說他自有打算,其他的想法我們根本都不知道,都只能等,求籤問神的結果都只有等,而我家需要做生意生活,禁不起他們一直小動作趕客人,所以很煩惱,而爺爺奶奶也因為我姑姑是一貫道講師比較聽他的,他又很皮的都把問題推給爺爺奶奶,就這樣都卡住的過一天算一天......

微風 105-01-22 01:04

之前在朋友A的邀請下加入了一家直銷公司要繳會費2萬元

但是因為加入時的會費要用信用卡付款 而當時身上沒有信用卡

所以就用這位朋友A的信用卡付了這2萬元 ,我在直接用現金

給朋友A 2萬元  

但當天我就想退出會員   並請該直銷公司退款   直銷公司也允諾

會退回這2萬元回信用卡帳戶  也有證明直銷公司退款的E_MAIL

之後想要跟朋友拿回這兩萬元,但都一直推脫不還

請問這是侵佔嗎?   我該怎麼做才能拿到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2 01:17

您好,

 

所謂侵占係指占有"他人之物",你的這兩萬元一開始是要還給A的,是以所有權已經移轉給了A,從而沒有侵占的問題,這個情況僅為民事上之糾紛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周 105-01-11 10:06
小弟12月初接觸到一間遊戲公司的直銷入會費分別是100、300、1000美金只要找人加入就可以賺另外50%推薦獎金當初會加入的原因是我的上層領導告訴我12/24會出2款遊戲喔到月底出10款遊戲只要掃描專屬QR條碼就會到下載遊戲專頁下載遊戲+評價五顆星一款遊戲可以獲得6美金所以我加入後也很積極在找人加入會員賺推薦獎金由於剛開始加入不會跟客戶談所以我上層也會陪我出面談我上場總是掛保證沒賺錢會退費但是1224過後變成下載只有一美金導致我底下許多下限非常氣憤Qr條碼也變成是加入會員的網站 加入會員後登入遊戲才能賺美金評價五顆星還要結圖寄信去公司才能多賺五美金 我主要有兩個疑問我有一個下限說要退費他投資300美金會變成我們平臺內的750點(點數消除一點。就賺美金一元)他光是推薦獎金就賺200美金,然而遊戲下載是他本身並無實際操作因為在24號就有陸續在說說明公司有那些變異現在他說要退費包含他找的人都要我退但是50%獎金並非我賺走的我覺得不合理否則他說要告我詐欺……問題二有一位客戶說他不開帳號他說想投資錢在我帳號中他投資300美金我答應他7號會幫他消除我點數給他現金但是因為有人用不合法手段套用公司現金導致帳號被凍結我也有告知他原因他說要我還本金給他我也有告知他帳號要解除我才能把錢領出來但說有說最慢22號還給他他一開始有答應後來又變說不要不然要告我詐欺 我已經不知道怎麼辦了希望能幫我解決我的疑問我也只是會員跟客戶談以及知道的資訊都是上層教我的如果他們告我會成立嗎?我又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2 15: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涉及詐欺的部分,要看您所提供的直銷資訊是否有錯誤,不能一蓋而論,也與是否都是公司教您的無涉。另外一個判斷的重點是,傳銷事業是必須有經營許可的,該事業是否經過許可?

2、建議應該去釐清公司傳銷的資訊、許可,並且先行保留證據,倘若有被害人出來告,您才能自保,必要的時候,保留證據之後就先離職

小周 105-01-12 15:56

如何下載遊戲賺美金我都有教導他

但是他本身並無意願親自操作賺錢獎金

直銷他下限的獎金也並非我賺走

他也要我連帶退費責任

投資300美金找四個下限加入就賺取200美金

公司名稱Venvici

沒有合約切結書等等

小周 105-01-11 02:23

小弟12月初接觸到一間遊戲公司的直銷

入會費分別是100、300、1000美金

只要找人加入就可以賺另外50%推薦獎金

當初會加入的原因是我的上層領導告訴我

12/24會出2款遊戲喔到月底出10款遊戲

只要掃描專屬QR條碼就會到下載遊戲專頁

下載遊戲+評價五顆星一款遊戲可以獲得6美金

所以我加入後也很積極在找人加入會員賺推薦獎金

由於剛開始加入不會跟客戶談所以我上層也會陪我出面談

我上場總是掛保證沒賺錢會退費

但是1224過後變成下載只有一美金導致我底下許多下限非常氣憤

Qr條碼也變成是加入會員的網站 加入會員後登入遊戲才能賺美金

評價五顆星還要結圖寄信去公司才能多賺五美金

 

我主要有兩個疑問

我有一個下限說要退費他投資300美金會變成我們平臺內的750點

(點數消除一點。就賺美金一元)

他光是推薦獎金就賺200美金,然而遊戲下載是他本身並無實際操作

因為在24號就有陸續在說說明公司有那些變異

現在他說要退費包含他找的人都要我退

但是50%獎金並非我賺走的我覺得不合理

否則他說要告我詐欺……

問題二

有一位客戶說他不開帳號他說想投資錢在我帳號

投資300美金我答應他7號會幫他消除我點數給他現金

但是因為有人用不合法手段套用公司現金導致帳號被凍結

我也有告知他原因他說要我還本金給他

我也有告知他帳號要解除我才能把錢領出來

但說有說最慢22號還給他他一開始有答應後來又變說不要

不然要告我詐欺

 

我已經不知道怎麼辦了

希望能幫我解決我的疑問

我也只是會員跟客戶談以及知道的資訊都是上層教我的

如果他們告我會成立嗎?我又該怎麼做

政城 104-11-17 12:53

請問直銷經營權移轉(轉讓)提起訴訟,要如何要求法院判決(訴之聲明)

一、建議你查一下有利判決參考一下。

二、我幫你查了一下,案由可能是確認會員權利存在[要看你具體事實及想得到的效果是什麼,你的問題其實有點抽象]。

三、我查到的判決是台北地方法院88年訴字第3842號判決,但是這個判決的被告是說公司有規定非經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不得轉讓,而法官是認為會員權之轉讓性質上就應經公司的同意,所以這個案件原告之輸掉的。

四、從這個案件可以看得出來,你還是要先把公司的規定找出來,然後預做準備看你在訴訟上要怎麼主張這件事。畢竟被告公司一般是有法律顧問,對方的顧問應該也查得到這個判決才是。要多花點時間查一下有沒有有利判決可供訴訟上參考。

五、不同的資料會有不同的判斷,建議你拿著你的資料找個律師討論一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4-11-12 22:27

事情是這樣的,我一個C朋友在2014年6月被B拉入某直銷,是政府立案的公司,主要銷售化妝品。在B的介紹下認識A,A遊說C升襄理要60萬,C說沒錢A與B便幫C想辦法找錢。於是C貸款40萬,基於信任2014年7月C便把40萬匯給A,而後又再給A 7萬8千元現金。A再三保證會幫C把貨賣掉並要求C帶人到A的店鋪,這一年來C既沒拿到貨也無收據發票,如今C想要退出,A卻表示退貨期限已過依然要求C帶人到店鋪把錢賺回來。
請問C該如何拿回錢呢? 手上僅有匯款單據 

你好:

先確定對方是否確實有購買商品,若未購買可能會構成詐欺罪。 若有購買,因為已經超過6各月,無法退費,所以要研判購買如此多的商品是否能在短期內銷售完畢,若不可能,可以向公平會檢舉,依法開罰。 再來,可以請求對方履行曾經承諾的條件(將商品出賣並獲利),若不履行則可依債務不履行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9條規定:「多層次傳銷事業不得為下列行為:一、以訓練、講習、聯誼、開會、晉階或其他名義,要求傳銷商繳納與成本顯不相當之費用。 二、要求傳銷商繳納顯屬不當之保證金、違約金或其他費用三、促使傳銷商購買顯非一般人能於短期內售罄之商品數量。但約定於商品轉售後支付貨款者,不在此限。 四、以違背其傳銷計畫或組織之方式,對特定人給予優惠待遇,致減損其他傳銷商之利益。 五、不當促使傳銷商購買或使其擁有二個以上推廣多層級組織之權利。 六、其他要求傳銷商負擔顯失公平之義務。 傳銷商於其介紹參加之人,亦不得為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款及第六款之行為。」 第34條規定:「主管機關對於違反第七條第一項、第九條至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或第二十六條規定者,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kenney 104-09-07 17:00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

1.我與前妻於101年離婚,我取得兩個小孩監護權,

協議書載明每月除第四個禮拜,不用來帶小孩外,其他都是前妻負責來帶去她家

時間:禮拜六早上10點到禮拜日下午5點

但前妻除了以上時間,因長女今年小二,兒子小一,前妻在周一至周五上課時間常去小孩學校,更申請該校保健室志工,請問這樣合理ㄇ

2.另外協議書也載明前妻若有工作,需負擔兩小孩教育費用共10,000元

若無工作則負擔5,000元,(目前前妻在做美安直銷),從102年至今已事隔兩年對方或許就以直銷為業,有無其他工作不得而知,故對方已無另找其他工作打算,請問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7 18: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可以另行約定探視權扶養費。

2、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告改定探視權扶養費(因為雙方約的不甚明確),或是就扶養費的部份請求履行協議。

 

how 104-07-13 11:47

對方聲稱自己在親戚家學習會計,問我有無團購咖啡需求,說算我一份可否,我回答嗯

她說要從新竹北上到台北找媽媽,順便送貨來,我上網查詢後發現是直銷商的團購咖啡,便封鎖對方

對方傳簡訊來說對話紀錄與臉書皆已備份,要報警,還說有損害信用及間接財損

請問,LINE上的訊息是否成立買賣契約

我沒看過商品、也不清楚商品資訊、亦未付款,也無簽定任何契約,對方的報案有效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3 15: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縱使是我方片面毀約,也沒有刑事問題。

2、至於合約有無成立,必須看雙方就買賣標的、價金達成協議為主,倘若我方完全不知悉商品資訊,則可以主張契約未成立。

 

how,您好:

刑事部分,刑法第313條雖有規定妨害信用罪,但要件為「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本件是對方主動詢問團購意願,你只簡單回應,與詐術之「傳達不正確事實使他人信以為真」之要件不符,本件應屬單純民事糾紛民事部分,如果是好意施惠行為,就不成立契約而無約束力,縱使認為屬契約,無論是買賣或委任,可能因為商品內容、價格等必要之點未約明,依民法第153條第2項規定,可主張契約未成立。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內容為準。

 

Jen 104-07-11 01:24

請問律師~

我3個月前去委託一間徵信社幫忙處理事情,

隨後與徵信社相約到他們公司並與受任人約隔日先付15000元,

當時與受任人說等再給第二筆金額15000時,他們才會採取行動,

當時受任人也說好,並與受任人簽約,

但我後來因為工作忙碌,徵信的事就先擱一旁,

這3個月來中間有約他出來談過一次,

但這幾天想說徵信的事想做個處理,

於是打給那位受任人,詢問費用的事,

但對方跟我說他已經派人去高雄調查,

我跟他說他去調查結果也沒有告知我~

我完全不知道他有去調查,

也不知道他處理了甚麼,

因為我在高雄加入一間直銷公司,

當時想委託他與直銷公司簽切結書,

所以才委託他幫忙,

請問律師~

當初以為對方會等我再付第二筆錢的時候才會行動~

結果他說他已經去做了~

但是我根本不知道他去做了甚麼~

甚麼資料跟證據都沒有~

我現在想撤案,

委託書上也沒有寫關於違約的退費比例,

只有當時付款的收據,

對方直說要照合約走,

他說這筆錢只能處理當時談的案子,

不能處理別的,

若要改處理別的要另外收費,

我該怎麼辦~

這筆錢我該怎麼要回~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1 19: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約定必須給付第二筆款項才進行徵信,則對方在未受我方指示或是給付第二筆款項之前就進行的事務處理,我方可以拒絕付款。

2、可以向各地消保官提出申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安琪兒 104-07-06 22:53

您好:民國95年8月3日與前夫協議離婚,我跟我前夫差11歲,年輕不懂事,又心疼孩子,因為前夫說他不要支付孩子的費用,也不要看孩子,所以當初協議監謢權在我這,九年來,我還是有給孩子放寒暑假時,回去夫家那邊,並沒有讓孩子斷絕那邊的關係;因為這些年,從事直銷工作,本想拚個機會,給孩子更好的生活,但卻負債累累,父母年紀已大,不想再連累父母,故今年想對前夫請求扶養費的部份;有寫存證信函給他,但他不予理會;今天去法律扶助會的律師說,未成年子女提出扶養,就算告勝訴,就算對方要付扶養費給未成年子女,但我前夫一樣可以告我,因為我們已經有約定他不用付錢,到時還是轉嫁到我身上,一毛都拿不到!!!我真的很難過,法律規定不能約定剝奪探視權,雖有約定但我沒有剝奪他的親權,也沒有幫孩子改姓;但過去在協議書上約定不用給付扶養費,卻還是會被對方告!!不知如何是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6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您過去代墊之扶養費用及未來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一萬元至一萬二千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6 23:42

您好,過去扶養費用之部分,確實會因為協議書之內容受到影響,建議您將相關契約律師知悉,以確認起訴之方向。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縱使您曾與前夫約定其無須給付扶養費,充其量也只是您無法依不當得利請求前夫返還代墊之扶養費,未成年子女仍可以其個人名義請求前夫給付應分擔之扶養費,而您前夫並不得就其應負擔之扶養費向您為任何請求。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一、這個部分你不用過於擔心。

二、先以子女的名義告他,後續還是可以調解談一個有利的條件的。

三、如果調解不成,以子女的立場去告贏之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

四、你是擔心他反過來告,但是他告贏了之後要強制執行你的財產的時候會發現你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所以這個部分真的不用擔心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7-07 17:44

您好:

即便您與您前夫當初已約定小孩的扶養費均由您一方支出,但此約定對您小孩並無法律上拘束之效力,您還是可以以您小孩的名義向您前夫請求給付扶養費的,且未來對方亦無法再轉嫁給您承擔。故建議您應儘速對您前夫提告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安琪兒 104-07-06 20:54

您好:民國95年8月3日與前夫協議離婚,我跟我前夫差11歲,年輕不懂事,又心疼孩子,因為前夫說他不要支付孩子的費用,也不要看孩子,所以當初協議監謢權在我這,九年來,我還是有給孩子回去夫家那邊,並沒有讓孩子斷絕那邊的關係;因為這些年,從事直銷工作,本想拚個機會,給孩子更好的生活,但卻負債累累,父母年紀已大,不想再連累父母,故今年想對前夫請求扶養費的部份;但去法律扶助會的律師說,未成年子女提出扶養,就算告勝,對方要付扶養費,但妳前夫一樣可以告妳,因為妳們已經有約定他不用付錢,到時還是轉嫁到妳身上,一毛都拿不到!!!我真的很難過,法律規定不能約定剝奪探視權,但過去約定不用給付的扶養費,卻一定要媽媽負擔!!!真是太讓人傷心!!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縱使您曾與前夫約定其無須給付扶養費,充其量也只是您無法依不當得利請求前夫返還代墊之扶養費,未成年子女仍可以其個人名義請求前夫給付應分擔之扶養費,而您前夫並不得就其應負擔之扶養費向您為任何請求。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娜娜 104-07-02 11:54

去年參加了比特幣挖礦投資公司,後來證實是場龐氏騙局

但是我當時並不知道,所以找了很多人參加

並且每個人我有另外收取了1.5萬的服務費

現在有人要對我提告,但是我也是受害者,我也以為那是一家合法的直銷投資公司

雖然服務費是我收走了~這樣有觸法嗎?

他們可以針對這個提告嗎?

我需要準備什麼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謝謝

你的狀況已經不是網路上片面諮詢即可, 所述情事相當不利

對您最好的建議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你目前需要整體辯護策略, 及律師在旁辯護, 想辦法在偵查中結束糾紛

由於本事務所有承辦類似案件, 如果有意願諮詢,請來電告知是哪個公司, 避免利害衝突以上若有

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2 18: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就您有無詐欺故意及詐欺犯罪行為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2 19: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就您有無詐欺故意及詐欺犯罪行為加以爭執之。

小云 104-06-12 19:43

我在104.6.11郵局領錢時被一位小姐搭訕,原本要我填問卷幫忙她,我想說幫她一下,把我帶到旁邊小桌子上擺滿一堆營養食品,寫完後馬上開始跟我推銷,說我身體哪裡不好哪裡不好所以要吃哪些,本來打算拒絕,但是感覺一直給我洗腦,還問我一個月負擔多少幫我搭配半年的份,一個月5000元分12期,當下他一直說服約快1小時,最後我就真的簽了他給我的分期付管單,是中國信託的,還問我分期要不要暫額度,所以是不暫額度簽約,給我簽了一些單子當下也沒仔細看,還跟我借身分證拍照,我是不知道他們用什麼手法扣我的錢,我打去信用卡公司已經辦掛失,表示無法在消費,但是我聯絡當初賣我的人,他說一樣可以扣款,他們有跟銀行簽約等等,我很擔心。在這之前我一直打去高雄總公司問表示要退貨,他們說這兩位是嘉義公司的,而且他們是轉接營養師,我打太多次口氣越來越差,我要寄存證信函還跟我說隨便妳,我打去嘉義公司都沒人接,所以這整件事很奇怪,我查過該公司非直銷公司,多次聯絡販賣人他們是願意讓我退貨,但是要求我購買拆封過產品,但是這種訪問買賣不是有七天猶豫期可退貨且不用負擔費用嗎?問題是他們總公司承認這兩問是嘉義員工,但是嘉義公司都沒人接聽電話,我當下沒收到發票,還給了1000塊,現在約6/16見面退貨,但我怕超過7天猶豫期。我現在信用卡資料授權碼都在他們身上,雖然報掛失但是怕他們用不正當手法,因為沒有發票,而且過程他們都用LINE通話,電話最後才要到,覺得他們很賊,我目前跟他們談退貨及拆封後所需負擔問題。可否各位律師大大,過程我該注意什麼,還是有什麼風險。我東西拿到了,差兩盒,我信用卡尚未被刷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2 20: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主張猶豫期間,並且於7日無條件解約

建議可以7日內發存證信函要求無調解約,應且向消保官申訴,倘若對方還是無法使用信用卡授權碼或是身分證影本,就可以提告

小云 104-06-12 21:1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主張猶豫期間,並且於7日無條件解約

... (恕刪)

 

1.有跟她談7天猶豫期退貨

2.我有想過寄存證信函,但是卡在他是嘉義公司的人,我不知道到底是寄給高雄總公司還是嘉義公司,且嘉義公司打過去都沒人接,高雄公司對於這部份表是隨便我!態度不佳,又因有談到願意讓我退,下午要上班就沒寄了,剛好遇到假日,我也很擔心這個問題,若在下週二和解不成是否就直接向消保官申訴,申訴後沒有存證信涵會影響嗎?

3.請問這一句"倘若對方還是無法使用信用卡授權碼或是身分證影本,就可以提告"。是什麼意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2 22:04

本件係屬消保法所稱之訪問買賣,故可主張七天內無條件解約權。

小云 104-06-12 22:09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係屬消保法所稱之訪問買賣,故可主張七天內無條件解約權。

 請問顏律師,有沒有開發票有差嗎?有沒有寄存證信函會不會影響?只要7天內不給退就可以向消保官申訴是吧?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2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先發存證信函主張解除契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蟲 104-05-14 16:01

最近在網路上任事一個女的 加了line好友 是一個女的 一開始在line聊天 有加fb   連手機也有加  但是我們一直都是用line打字在聊天
後來就說要團購咖啡 她說她要湊人頭 少3盒 一直哭苦苦哀求叫我買 
我感覺事直銷 我不疑有她 想說好啦 那3盒 然後聊天都很健談 過了數天 她一直叫我 匯錢給她 但我當時幾天很忙沒空 一直拖 後來我想說 我不常喝咖啡 我就跟她說我沒這需要了! 
我就直說 我不需要 然後我也有打些抱歉文之類的.. 她就馬上變臉說我騙她 一些哩哩叩叩回文 什麼說我騙她生活費之類的 ... 說要(報警 告我詐欺)  一直用成辦員警 來壓我    我也沒回她

請問這樣我 要如何處置?? 我沒拿到甚麼利益好處 我這樣有詐欺行為嗎??? 

pain1234 104-05-09 03:24

請問因為購買太多直銷產品(保養品類),實在用不完,於是利用網路平台降價便宜售出,請問這樣有違法嗎?另,若上網轉售者本身已不是直銷會員了,請問這樣有違法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9 15: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產品沒有違反商標法、著作權法或是其他法律,則沒有無法之虞。

直銷契約倘若有禁止低價轉售條款,不因為事後退出而有受影響,仍然有違約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ain1234 104-05-09 02:59

請問因為購買太多直銷產品(保養品類),實在用不完,於是利用網路平台降價便宜售出,請問這樣有違法嗎?另,若上網轉售者本身已不是直銷會員了,請問這樣有違法嗎?謝謝

104-04-26 18:41


去年十月加入了直銷,但因業務員當時以保證代為出售床墊則立即回收現金為由,錯誤欺騙引導並引誘加入四口等級較高的直銷216000元,原是想先由普通39600元開始,因為他的保證而受誘騙加入了較高金額的等級,而他所說的保證行為當時在座的友人亦確實聽見,至今業務員尚未將承諾的床墊售出,中間過程採能拖則拖,能找藉口就找藉口,也因為我的反覆追問下,日前他告知將採出售課程送床墊,勢必低於原價許多來搪塞我,明知轉手困難或根本沒法轉手,那?當時的承諾豈不印證為“惡意詐欺“。

請問是否有達成詐欺之要件?我在場的友人是否可當證人?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6 19: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是否核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6 19: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是否核算。

HBK 104-04-20 03:20

各位律師好 事情是這樣 我盜刷我母親做直銷朋友的信用卡

有兩位也都已經有跟對方和解了 因為我母親需要幫忙訂產品

所以會把信用卡資料記在小本子上 當時因為沉迷線上博弈遊戲

輸了幾萬塊才鋌而走險做了這些事 很後悔也很丟家人的臉

也分別再不同分局都做過筆錄了 做筆錄的時間相差沒多久 一份是詐欺 一份是偽造文書

金額一個6千 一個2萬 現在雖然都有和解了 不過我知道只能減輕刑責

我想請問一下律師們 到時候判刑是不是會合併在一起執行?

我只是希望能易科罰金 因為我有前科還沒過5年 緩刑是不是很難

律師們的經驗 跟我類似的案件被判的刑期大概多久 還有我現在還能做些什麼嗎? 麻煩各位大律師幫幫忙 為我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0 22: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因為是累犯,所以不能緩刑

最好的情形就是爭取易科罰金,可以寫狀紙求情。

旺旺 104-03-30 00:00

我想問一個問題我在直銷上雙方溝通上產生誤會了加入需要四萬六公司會給值四萬六的商品當初我有提到商品部分不吸引人感覺不好賣之後我有聽對方表示商品部分他有能力幫我賣掉還承諾說三個月沒賺到錢要全額退還給我所以我才加入的現在對方表示不承認還說當時是我不要商品那這整個出發點就產生誤會我當時以表示這是誤會要找出口解決但是對方堅持以他自己立場考量說詞不一說我不要商品還說在場人一堆都有聽到那些都他們自己人感覺是要以多欺少的樣子根本沒有想要解決事情還把我完全請離line裡團隊群組現在的我是一邊付當初加入的分期付款一邊則是完全對公司的不瞭解完全失去一個平台被踢到一邊 這些是我大概詳細部分希望大家幫幫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30 20: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論述有點亂,請詳述過程,以利協助。

2、不過倘若是多層次傳銷(也就是直銷)的問題,可以向公平會請求協助。

小慎 104-03-28 16:37
甲找我投資生意傳直銷,我相信他跟他去做了,家人及朋友也都花了錢,當時沒收入就會跟他拿一兩千吃飯錢,後來說什麼要我多努力多找人拿股票,結果很相信他的找了很多人,有四個人是甲代為刷卡付錢的,但是錢都沒拿到,甲就要我付這筆錢20幾萬,我有個朋友乙要退,甲一直要我不要退,結果現在多了個法條,六個月以上不得辦理退貨,甲要我自己想辦法借錢貸款還乙,我就開始覺得有問題了,為什麼錢都要從我身上撈?我跟甲說把我所有人家人退掉,他直接說都我問題要我自己想辦法,現在跑來跟我說我總共跟他借了將近10萬,加上投資的錢總共三十幾萬,但是甲無憑無據,甲前天還帶人來堵我,說沒拿出十萬不讓我走,朋友丙來幫我跟他說帶我去當鋪借三萬給他才放我走,投資的錢不會給甲,但是另外借的零零種種會還甲也同意每個月還,甲今天卻一直逼我還傳以下訊息給我: 明天我要回人9萬,還ㄧ個4萬,共要出13萬,如果沒回的話人家會要拿我ㄧ節手指,沒在開完笑,我沒有對象能借了,只能用討的,今天ㄧ定要弄13出來還這兩個人,我也只剩你這一條還沒回清,其他我都特殊手段在討的都清了,跑掉的也找到人抓到了,被我逼得都清了,但是我不想這樣逼你,你要重視機會,我也不想用什麼特殊手段去跟你討,但我現在真的沒辦法了,我也還是得逼你,所以你想辦法今天晚上5點前無論如何弄還差我的16萬出來給我,你也不要躲,也不要再有狀況了,也不要跟我說沒辦法,我被逼到會做出什麼事我不想講而已,現在還早還有時間,你把握時間去處理,5點準時拿給我,最後一天了我耐心也很有限,所以你自己要把握時間處理,沒開完笑了,就這樣 回這訊息給我,我真快被逼瘋了,到底可以怎麼做...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8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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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8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橘子 104-03-23 18:40
因為我自己本身再做美安直銷公司
因朋友也想加入 ~~ 但需先繳錢 朋友有經濟上的考量
所以我先幫他付款轉帳過去公司

可是因為一些問題 導致公司沒辦法 順利+他入會
所以直接把款項退到我朋友互頭



可是他卻遲遲不歸還 這樣可以告侵占


當初有用LINE訊息告知 公司退款下來 錢不能動用   並要在3/21號做歸還
娜娜 104-03-15 22:45

我最近遇到了叫氪能集團投資比特幣的詐騙事件,此案件有上新聞,它的交易平台叫MYCOIN!

這個案件是屬於傳銷式的詐騙吸金案,有上線及下線制度,我的狀況如下:

1.欲投資得先用現金購買九十顆比特幣,約台幣一佰多萬,我將現金領出來交給我的上線,我的上線再交給公司,除了九十顆金額之外我的上線又跟我多收了兩萬台幣的服務費,我記得有收佣金好像有觸犯到直銷法什麼之類的,但我沒有匯款證明之類的

2.我有與上線談話的錄音錄音中他有承認拿了我的錢及服務費,且在錢交給上線的同時有第三個人在,他也可以作證上線收了我的錢

現在問題是我有辦法向上線求償嗎?或者是我可以做什麼動作維護自己權益,或是如何搜證才有辦法提告??

楊律師 104-03-16 00:39

可以將你所有掌握的證據資料

提供給檢警作為偵辦違法吸金與詐欺證據

當然可以一併向上線提告或請求民事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6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背信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龍龍 104-04-07 15:25
回覆 娜娜 的發言內容:

娜娜我得情形跟妳一樣耶...也是被上線詐騙...請問我們可不可以一起申訴阿...

104-02-17 03:24

您好~請問被認識的人詐騙,講很好聽的話讓我們拿出錢來投資投資的東西就是所謂的吸金案,因為當初被洗腦了,主案者是很會銷售的直銷高手,去聽的人每次都很多,大家都有投入費用 ,我們都沒有起疑心,起初都有照時間給我們投資應得的%費用,到後面我們的主案者說台北的頭被抓了 ,所以我們全部人的錢都也扣留,所以他無法發錢給我們 ,要等台北的頭放出來才能有後續消息,我們投資的人都很著急很擔心我們的錢 ,因為大多人都是貸款來的,怕付不出來給銀行,之後我們的主案者,又招集他的所有下線,他要自救所以他找了南部的一個生技公司,要我們再投資多少,可以再拿多少%回來,不無小補我們之前投資費用,之前投的 希望可以藉這次捕些回來,所以用僅剩的錢再投了進去.結果主案者去年12月被抓了,我們全部的投資人現在是不知道怎麼辦,不知道還能不能討得回來我們的錢 ?

警察有找到我們這些投資者,我們有去備案 ,問了警察 可否拿得回來我們的錢?警察說多少可以要回一些,但也要等時間!!(我們真的可以拿得回來嗎?)

而組織中本來有位阿姨跟主案者關係很好,主案者未被抓前他們鬧翻了,阿姨有拿回她的錢.最近他跟我連絡上說主案者的惡行惡狀,良心都被狗咬走,我們家的人太單純,單純到把主案者當神在拜@@,一直欺騙我們 我們都被蒙在鼓裡,如果我們要討回錢,要有行動, 主案者身邊有很多親戚在做不法吸金這塊,我們較常跟一位男生(他當初說有甚麼問題對他)互動聯絡,如果有甚麼事情或要集合或他們要收錢時都是對他,但他沒有被關, 現在問他有關我們之後投資生技公司的費用,他都說要等主案者出來 怎樣怎樣的,要我們等待消息@@(這生技公司也有小道消息跟我們說,這是主案者他們安排演出來的戲,我們有去看生技公司的工廠,但實際在簽同意書時的抬頭卻非生技公司的公司行號名字,所以我們被騙且錢現在可能還在主案者那)

現在我們想要跟這位男生要錢,如果我們找朋友跟他討錢,是持有證據的(LINE文字及電話錄音)情況下,我們的出發點是希望 我們的權益能有保障,能向他拿得回來錢,所以要求他簽本票,如果這樣的方式對我們會有甚麼風險?會構成恐嚇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投資就是吸金案?何以見得?

2、不過假藉其他人被抓而拒絕返還投資款的部分還是可能涉及詐欺罪,建議可以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報警或是直接提告

3、倘若對方願意還款,則建議應該提供擔保、簽立本票和解書,這個部份不會違法

4、建議可以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直接提起刑事告訴為佳,蓋此類案件多已脫產,您與該員不論簽什麼實質意義都不大。

 

 

 

您好:

 

從您的陳述看來,主案者和台北首腦可能是因為涉犯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相關規定遭逮捕偵辦,另外針對南部的生技工司部分,如果跟你們表示是要投資該生技公司,但簽約時的當事人不是該生技公司,而且你們投資的款項實際上也都沒有交付該生技公司,主案者是可能另外涉犯刑法詐欺罪的。

 

既然警察主動通知你們去作筆錄,表示檢方應該已在進行偵辦,建議向警察確認目前檢方在偵辦的罪名,並告知警察要對主案者及台北首腦提出前述罪名的告訴(是否涉犯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因您提供的資訊不明確,請以檢方偵辦的罪名為準,詐欺部分則可備齊證據一併提告),請警方移送案件管轄的地檢署併辦,在偵查進行同時與對方協議賠償投資額的事宜。要是對方不願賠償或是對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之後如果主案者及台北首腦被起訴,在起訴後仍可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你們的投資額。

 

至於要求對方對於投資金額簽立本票,或是跟對方表示如果不願意歸還投資額就要提出民、刑事訴訟,不至於會構成刑法恐嚇罪,但實務上常見的是,在協商賠償的過程中因為氣憤,而說出一些貶損對方人格、或表示如果不還錢要加害對方的話,被對方錄音拿去提告公然侮辱恐嚇的情形,因此在協商的過程中,用字遣詞還是要加以注意,儘量針對案件本身來討論,以免在投資額還沒拿回來之前,反而就先惹上不必要的麻煩。

 

最後,對方就算簽立本票或簽和解書表示日後還款,也不過是作為歸還投資額的擔保,如果本票屆期未清償,你們聲請本票裁定後,萬一對方名下沒有財產或是事先脫產了,到時縱使強制執行仍可能無法獲得實際的賠償,因此要求對方以現金賠償一部分投資額作為和解條件也是另一個可以考慮的方案。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17 11:10

Dear 雲,

 

如果要拿回被詐騙的錢,首先須要確定被告(即主案者)的名下是否有財產,然後對其名下財產聲請假扣押,但假扣押須釋明「日後恐有強制執行困難之理由」,才能憑辦。且提起假扣押除繳交強制執行之規費外,還必須就請求金額之三分之一提供擔保。所以在您要做這個動作以前,最好先查清楚財產是否仍在被告之外,如果該財產係存在人頭帳戶內,則應對出名人(即人頭聲請假扣押。以上的回覆,希望您能滿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7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您被詐騙之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檢署對度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7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您被詐騙之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檢署對度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一、姜律師說的好,先辦假扣押吧。

二、如果你的錢都已經被騙光了,沒有錢可以辦假扣押擔保(三分之一)的話,可以考慮找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或是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

三、直接告的話如果對方脫產你告贏也沒有用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麥mine 104-02-13 03:08

前幾天被一個朋友拉去了解直銷,一開始有被朋友說服想作做看,因為聽她敘述好像真的能賺錢,後來又約隔幾天有約講師來介紹,在介紹一些細節與產品後,講師便拿出簽約同意書要我簽名,當下有先簽(因對方有聲明如果之後不要入會並未繳交金額給朋友,此同意書無效)後來又借本人的身分證拿去用智慧型手機拍照,在聊一下子後就要我拿錢出來入會,當然我還是推託掉。過程結束後有約過幾天要去他們公司辦公室看看,後與家人朋友討論後決定不去他們公司了,因為有親戚曾經也是被類似手法,還是十幾年的知名直銷公司惡性倒閉過。

想請問以下幾點


1.對方口頭聲稱此同意書如無繳交金額 則此四聯式同意書是否真的無效化?

2.對方手機內有身分證照片(未備註用途)是否會被拿去做其他意圖(如 正式簽約...人頭 報稅..之類等等的)

3.因為時間不能配合,有請我朋友幫我拿回同意書並請對方講師刪除照片,如果對方不同意 應採取何種方法?

 
翊影 104-02-11 22:59

前天直銷員推銷產品,當下我說考慮,昨天直銷員卻說已購貨,今天拿到貨後到店面要求退貨,店員卻說需要扣一成手續費,商品將近6萬,商品沒使用到卻要付6千元。

後來我上網查詢那間網站,上面有寫直銷商購貨退貨時只能退90%,零售及顧客可以全額退款,我才想到當初要購物前直銷商請我簽立一份類似合約的東西,卻沒有說明那內容是什麼,也沒有另外給我一份說明購貨退貨的內容,而我到現在要退貨時才知道,原來與直銷商購貨和去店面買商品條款是不同的。

現在直銷商無法讓我退全額,店面最多只能退90%。

請問我該怎麼解決與直銷員的紛爭?

如果我要提告直銷員有什麼法條是成立的?

若要訴訟費用大約多少?

麥mine 104-02-10 05:39

前幾天被一個朋友拉去了解直銷,一開始有被朋友說服想作做看,因為聽她敘述好像真的能賺錢,後來又約隔幾天有約講師來介紹,在介紹一些細節與產品後,講師便拿出簽約同意書要我簽名,當下有先簽(因對方有聲明如果之後不要入會並未繳交金額給朋友,此同意書無效)後來又借本人的身分證拿去用智慧型手機拍照,在聊一下子後就要我拿錢出來入會,當然我還是推託掉。過程結束後有約過幾天要去他們公司辦公室看看,後與家人朋友討論後決定不去他們公司了,因為有親戚曾經也是被類似手法,還是十幾年的知名直銷公司惡性倒閉過。

想請問以下幾點


1.對方口頭聲稱此同意書如無繳交金額 則此四聯式同意書是否真的無效化?

2.對方手機內有身分證照片(未備註用途)是否會被拿去做其他意圖(如 正式簽約...人頭 報稅..之類等等的)

3.因為時間不能配合,有請我朋友幫我拿回同意書並請對方講師刪除照片,如果對方不同意 應採取何種方法?

RuRu 104-02-04 01:16
您好: 我跟幾位朋友在101年時因工作不順,被做臉的地方鼓吹加盟她們,每人各花費80萬,拿到了一台LED動力光(80萬是買這台)、音頻共震(這是贈送)、10套保養品(這也是贈送),當初說好她們會負責協助,直到我們能獨立作業,但這個承諾只維持了3個月左右,之後商家老闆轉作直銷,不只對我們無心協助,甚至態度180度轉變,雖然拿到一些東西,但完全沒得到協助,感覺白白花了80萬,加上最近才知道我們花了80萬的動力光竟然才值10來萬,朋友都說當作花錢消災,因為不想跟她們有牽連了,但我實在不甘心,10來萬的東西,我們卻一個人花了80萬!!說好聽是加盟,但其實只是花錢買了一些東西,請問我們真的只能認賠嗎? 謝謝

您好:

1.所謂加盟金,除產品費用外,主要費用是用以移轉經營技術之費用,就是您與對方簽約加盟時,對方必須提供的協助與專業知識。

2.加盟契約屬於民事契約,您可依照彼此簽訂契約中,退出加盟與退回加盟金之條件與對方溝通協調,若對方根本沒有達到契約承諾的事項,且又明知即將轉為直接,顯示當初係以詐術誘使你加盟,你可以提出詐欺之告訴並附帶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 (0912-613-529)咨詢。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部分必須要看相關的契約怎麼約定

如果對方違約當然可以跟他請求賠償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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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4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證據可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行為,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又關於對方有違約之部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違約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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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 104-02-03 00:02

另有一些疑問求解

上文所說協議內容大致與公平交易法對多層次傳銷的規定相同

但協議中有寫"...本協議於公司接受並發給顧問編號後生效...”因為我簽完一星期內就像對方口頭提出要終止協議,所以沒拿到編號,所以是不是這份協議本來就沒成立?

電話向公司確認也說沒有收到我的資料,說我跟他們沒有契約關係,那我還需要做出書面的終止嗎?

公司方面是叫我直接跟對方拿回資料(協議書),但對方一拖在拖後來說被丟掉了,我需要做些什麼防範嗎?會不會被對方之後又拿去公司當人頭

 (這是前文:你好,

我之前跟直銷公司簽了協議書,有留下身分證字號,沒有給身分證影本,(協議書上面有此格子),但對方有拍照照下我的健保卡,並且付錢購買入門用品,現在想退出,已向對方口頭提出,我要怎麼確認我們的協議已經確實終止?

還有,我所購買的東西還未收到,我可以拿回錢嗎?她說只能換成產品給我,這合法嗎?

還有,協議書上有同意個人資料的使用,終止協議後還算數嗎?我可以不同意嗎?

還有,我的以上行為,有什麼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嗎?

感謝律師播空回答)

謝謝沈律師之前的回覆

meg 104-01-09 01:59

你好,

我之前跟直銷公司簽了協議書,有留下身分證字號,沒有給身分證影本,(協議書上面有此格子),但對方有拍照照下我的健保卡,並且付錢購買入門用品,現在想退出,已向對方口頭提出,我要怎麼確認我們的協議已經確實終止?

還有,我所購買的東西還未收到,我可以拿回錢嗎?她說只能換成產品給我,這合法嗎?

還有,協議書上有同意個人資料的使用,終止協議後還算數嗎?我可以不同意嗎?

還有,我的以上行為,有什麼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嗎?

感謝律師播空回答

 

謝謝沈律師

另有一些疑問求解

上文所說協議內容大致與公平交易法對多層次傳銷的規定相同

但協議中有寫"...本協議於公司接受並發給顧問編號後生效...”因為我簽完一星期內就像對方口頭提出要終止協議,所以沒拿到編號,所以是不是這份協議本來就沒成立?

電話向公司確認也說沒有我的資料,說我跟他們沒有契約關係,那我還需要做出書面的終止嗎?

公司方面是叫我直接跟對方拿回資料(協議書),但對方一拖在拖後來說被丟掉了,我需要做些什麼防範嗎?會不會被對方之後又拿去公司當人頭

 

沈恆 (沈律師) 104-01-09 02:16

您好!

既然簽有協議書,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應先依協議書為準。因此,您若想終止協議或退錢,應先檢視協議書對此如何約定,依協議書約定的方式處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任飄渺 103-12-30 17:25

朋友在一間直銷公司上班! 本人有購買產品,但事後要求解約時,因朋友說會對他工作上有困難之境,是希望不要解約,而後產品他幫忙販賣在換現金給我。當下也是應允3~4個月內還款!

現在問題在超過了期限,連繫朋友每次都說馬上匯款給我! 但是實際上都沒有,產品也沒有賣完(產品全都在朋友那邊);近一個月朋友開始閃躲不接不回的狀態,我有留下fb對話紀錄以及line的對話紀錄,請問律師關於此情況,我需要準備哪些資料跟依甚麼罪名去備案處理?

任飄渺您好:

一、若您已經催告(臉書通知),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逕行提告刑事案件,您這種類型告詐欺的話,容易被認定為民事糾紛,而不起訴處分。

二、另外,亦可請律師律師函,朝恫嚇對方的方式解決。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30 19: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委任律師向對方發存證信函,請求返還價金,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侵占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30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BOSSYAH 103-12-24 16:21

您好,我要請問!

 

我想販售某品牌保養品(傳直銷業),此保養品在中國大陸及台灣都有販售,且在中國及台灣都有分公司,但是中國販售的價格非常便宜(已確定是正品),我想從中國進口此保養品到台灣,再把台灣這邊的保養品標籤複印後,貼在我進口的保養品上,我貼標的目的只是不想讓別人看到簡體字,(標籤上有產品成份 使用方法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這樣販售會觸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4 17: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只是商品說明不影響商標及製造地等說明義務,並無違法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12-01 01:30
這兩天有收到一張我很久之前加入的直銷公司(思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寄來民事支付聲請狀 說我欠該公司帳款,要我歸還七萬多元的獎金,如果沒還要依法追訴民.刑事責任, 我真的不記得我有這筆獎金的收入,事隔真的很久了,至少10年了 也真的記不得是領現金還是轉帳了、但聲請狀上說有證據契約書影本和應收帳款表影本、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該去地方法院查詢還是?? 麻煩幫幫解救我的問題

豆豆您好:您的問題我們已經收到了,請您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0982-100565敘述詳情,俾便協助,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若為支付命令聲請狀,建議您向非訟中心聲請閱卷,並回憶、確認是否有該筆收入。若確定無此事,或可在收到聲請狀後20日內提出異議,本案將轉為民事訴訟審理。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Alice 103-11-13 19:15
您好,想請教一下,如果我想退出傳直銷,根據公平交易法規定,參加人於解約權期間經過後,得隨時以書面終止契約,退出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參加人終止契約後30日內,事業應以參加人原價格百分之九十買回參加人所持有之商品。 但公司合約卻是註明會有貨品減損率60%,這明顯和公平交易法有扺觸,請問,我是要以公司交易法條為主嗎? 如果是,那麼我應該要採取什麼行動,告知直銷公司呢

公平交易法第42條:「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者,除依第四十一條規定處分外,其情節重大者,並得命令解散、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違反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二項、第二十三條之二第二項或第二十三條之三規定者,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連續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其情節重大者,並得命令解散、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三條之四所定之管理辦法者,依第四十一條規定處分。」

 

依您的情形,您可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您公司之行為平會即會在調查後,依上往法律對您公司為處罰。另您公司之規定因違反公平交易法而無效,故您可要求其依公平交易法之規定買回您之商品,如其不履行,您可向其請求之。

Alice 103-11-13 20:07

感謝回覆,那想請教一下,那我接下來該採取什麼行動?是先和直銷公司談嗎?還是要寄存證信函

您好:

建議您可以發存證信函律師函限期請該公司依法處理

如該公司逾期不處理

則再向其提出民事訴訟及依法檢舉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Alice 103-11-14 10:47

感謝回覆,那想請教一下,如果有退出這個直銷體係及退貨,這存證信函的內容要怎麼寫呢?有範例可參考嗎?

103-11-09 17:26
您好: 我想請教 因為朋友的洗腦,誇大,我加入了直銷。但是我努力也根本沒有任何收入,加入時花了30000元進入,可以換等值產品,但是我根本沒有賺錢,要東西沒有用。 請教律師我能退回還沒使用以及還尚未領取物品的金錢嗎? 加入到現在2個月 這是我畢業後慢慢存到錢,朋友只為了她的位階利用我 懇請律師的協助。謝謝您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9 19: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終止契約,必且請求退貨。但是退貨只能退90%,並且扣除當初所領得之報酬及已經減損的商品價值。

2、倘若公司拒絕,可以向公平會提出申訴。

公平交易法第23-2條:「參加人於前條第一項解約權期間經過後,仍得隨時以書面終止契約,退出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參加人依前項規定終止契約後三十日內,多層次傳銷事業應以參加人原購價格百分之九十買回參加人所持有之商品。但得扣除已因該項交易而對參加人給付之獎金或報酬,及取回商品之價值有減損時,其減損之價額」

第23-3條:「參加人依前二條行使解除權或終止權時,多層次傳銷事業不得向參加人請求因該契約解除或終止所受之損害賠償違約金。」

 

依您所述,您已加入該直銷兩個月,即超過14天,依上開法律第23-2條,故您雖得終止契約,然只能請求直銷商以原購買價格之90%購買回商品,且得扣除已因該項交易而對參加人給付之獎金或報酬,及取回商品之價值有減損時,其減損之價額。然依同法第23-3條,其亦不得向您請求任何損害賠償違約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9 2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