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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a 103-02-04 15:32

我生完小孩就住在娘家,到現在公公和婆婆不曾來看我跟小孩,先生逼我離婚,他說我不簽字就繼續分居也不會理我和剛出生的小孩不給小孩生活費小孩也不聞不問,對我跟小孩完全不負責任,請問這樣構成惡意棄養嗎?他也沒做到共同扶養責任,他死都不提離婚這兩個字,要逼我先提離婚要我無條件滾蛋!有甚麼方法可以逼他出面處理?

問題二,婆婆常在我和先生中間挑撥離間,先生完全不相信我,我的家人有到先生家大樓的大廳找婆婆對質沒有吵架,因為怕被婆婆亂說話我們自己有錄影,之後婆婆居然跟對面鄰居說了我很多壞話,(有錄音)完全汙衊我人格,這種情況我是否能提出毀謗罪還是損害名譽呢?如果可以的話是對婆家提出告訴還是那位太太?

問題三,先生一直扣留我的證件,我跟他要了好幾次,我說要去婆家拿他就說在大陸沒帶回,然後我說那託大陸同事帶回台灣,他又說寄回婆家了,我跟先生說你在不還我我就報警處理,他居然回說~報警告他啊!這一點我可以提出侵占罪嗎?

問題四,先生突然回台灣找我去談時,我懷疑他脫產,我可以提出剩餘財產分配制嗎?

問題五,之前為了和先生去大陸照顧他,我把大陸工作辭掉了,我現在是否能提出贍養費或是慰撫金?

對於這種狠心的人,真的是欺人太甚!我要替我自己和我剛出生的小孩討回一個公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15: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依您提示情形,目前似符合該條之規定,得委任律師對其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得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若您握有誹謗之相關錄音錄影證據,亦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且亦得為民事裁判離婚之相關證據資料。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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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目前的意願是離婚?  還是維持婚姻? 小孩扶養部分,對方本來就有義務,可向法院聲請請求扶養,而分居達六個月後就可以針對小孩監護向法院聲請裁定

2.你說那位太太說了很多壞話,要看內容有哪些才能判斷是不是有妨害名譽的問題,怎會有這種媳婦.....這些話要成立妨害名譽,不是那麼一定,要提告的話是針對說出這些話的人。

3.不返還護照台胞證等,如果對方還留在身邊,只是單純不還你,還不構成侵占,只有民事所有物返還的問題。

4.是不是能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要看雙方婚後財產淨值,當然如果對方有惡意脫產行為,可在訴訟中主張加入婚後財產,這些就是訴訟技巧的問題。

5.贍養費必須要你因為離婚陷入生活困難,加上其他要件才能請求,請求慰撫金的規定也不是這樣用的。

對於法律似懂非懂就去使用,是危險的做法,結果常也是不利自己,建議還是尋求專業,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nina 103-02-04 17:13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你目前的意願是離婚?  還是維持婚姻? 小孩扶養部分,對方本來就有 ... (恕刪)

律師 您好

一、這段婚姻是沒辦法維持了!現在是先生逼我先開口離婚,不然他就繼續擺爛,先在我的辦法只能找律師幫忙走訴訟是嗎?

二、先生一直扣留我護照不讓我去出國或去大陸,這點我就拿他沒辦法嗎?

三、假如我去找那位太太,請她說到底婆家把我說的多話並錄音這樣才算完整的證劇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17: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對您先生起訴請求裁判離婚。關於護照部分,得發存證信函請求返還。關於錄音證據部分,須設計相關問題,加以錄音,避免被發現存有戒心,錄不到您期待之內容。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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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nina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離婚部分,還是要了解你們之間有沒有法定裁判離婚的事由,或是以婚姻有重大不能維持的事由來起訴,這部分要清楚你們婚姻的一些細節,才能斷定要用甚麼事由來主張,以及有甚麼證據來佐證,要離婚,其實也不一定要用訴訟方式,也可走協議離婚的方式,只是要注意協議內容不要同意依法不須退讓的條件。護照台胞證可起訴請求返還,不是沒有任何辦法。至於妨害名譽部分,要告誰要先決定,如果你是要告婆婆,當然你可先去找那位鄰居問話錄音,不過,實務上偵查中和審判中,還是會傳證人來由律師檢察官、法官詰問訊問,你要確定那位太太會站你這邊,問出來的結果對你有利。

 

 

1.如果惡意處分婚後財產以避免配偶一方主張  這可以訴請分別財產制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2.侵占罪是有意圖不法所有  如果單純扣住護照  是否有不法所有意圖  可能是有疑問的   3.如果有惡意指摘不實事項  確實可能會有侵害名譽問題  這部分你可以考慮提出告訴   4.如果配偶不同居也不負擔家庭生活費  你是可以考慮以此為由訴請離婚並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5.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nina 103-02-05 18:0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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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103-01-30 15:13

102年3月 我和別人合租房子(大樓) 並共同支付網路費及水電費 合約到103年3月 但前天早上我睡醒時卻發現對方沒有告知就搬走(提早了一個月) 還換了電話號碼 導致無法聯絡 欠的網路費及水電費都沒有付 也沒去結清 當我到樓下大廳時 發現對方的行李還在大廳(人不在) 前往查看 卻發現 他們偷了我的紙箱來裝行李 所以我便將紙箱(連同裡面物品)一同搬上樓 並留紙條告知 \"請付清欠款網路及水電費 也不要偷我的紙箱 要拿回東西 請付清後自行拿自己的紙箱來裝回\" 當時 我並不知道 對方已將家中鑰匙交還房東 純粹只是想這樣對方就會回房裡拿 可以直接討錢 他們的東西 也讓他們自行裝 比較不會說我動他們的東西   (我也有告知管理員 他們來拿行李時 請他們上樓找我拿回)沒想到 晚上管理員才告知  對方並未出現 只派貨運將行李載走

結果昨天對方使用隱藏號碼打來說要告我侵占 我說 電話都換了 若沒留東西 我怎麼找的到人 錢匯還我 我馬上會把東西還回 對方反嗆 房東有他的新電話 後來我有打電話房東 房東表示 她有打電話詢問房東我的電話 (意思就是 他本來也把我電話刪了 根本就是有意不還欠款) 想請問 這樣的情況 我該如何自保? 又該如何要回錢呢? 當初因為基於信任 所以也都沒簽寫合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1 20: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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闔家平安

您好:依您所述情形,因為您是要請對方付清債務,因此您並沒有侵占對方東西的意圖,這部分您有跟警衛說,若日後對方真的提告時,您可以請求檢察官傳警衛作證,您的狀況基本上應不會成立侵占罪。至於對方欠您金錢部分,這部分您只能向法院起訴請求,而不一定要有合約,如果房東願意幫您證明對方與您合租,也是可以。其他細節部分,網路上無法詳細回答,若您需要更詳細討論,歡迎您來電或來事務所與我們進一步面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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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問 103-01-27 18:23

我幫我太太的妹妹問的

現在她先生無法聯絡  日前他騎者他太太名下購買的機車,跑不見了

去警局報案但是回答知道是誰騎走的不能報失竊    那她現在該怎麼處裡

夫妻可以告侵占嗎?  那車子找不回來該怎麼辦?  因為她先生人已經找不到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0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到警局報案先生為失蹤人口,看是否能一同該機車遺失。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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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跡天癌 103-01-26 21:33

是這樣的,我前女友還在高中

我對他很好,能力範圍內他要什麼有什麼、想去哪裡就帶她去哪裡

記得他說他電腦很慢做功課有問題,所以我組了台電腦借他做功課

當然是借到他畢業

現在因為一些雞毛蒜皮小事被他甩了(哀...!他前任二度攪局...戴兩次綠帽了),可是我現在需要拿他那台的中央處理器用一陣子,他卻說不想看到我、不想讓我踏入牠的地盤,所以堅決說NO

我只是把我的東西借回來用一陣子,會再裝回去給他使用

又不是不會再幫他裝回去 ,這我該告侵占還是?

我也不想整個拿回來,因為我家有電腦了,整個拿回來又占位置用不到,不如把我需要的東西借用幾天之後再還給他,那些東西還比較有利用價值!
P.s: 我未滿18他18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7 11: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可以提出該電腦為您所有,且僅為借給對方使用,則您可以隨時請求對方返還,本文建議您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對方倘若拒絕,則可以聲請調解或是訴請對方返還。

2、就您所述,本案似乎尚未構成刑事犯罪,不建議直接提起刑事侵佔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寄發存證信函,終止借貸契約,請求其返還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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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103-01-25 22:40

想請問一下,賣包包給朋友後42000只付了15000,就說不付錢了

我有LINE的紀錄說他有要支付我多少錢和他匯款給我的紀錄

只知道他的名字跟手機及家裡電話

已經過了約定的還款時間,這樣我可以怎樣處理

想問一下這樣有構成侵占嗎?

謝謝~

Jane 103-01-24 23:47

您好:

我是機車後座的乘客

當日中午11:58時,我被友人搭載因為當日太陽極大反光而造成未注意前方路況,撞上了當時併排臨停在汽車停車格外的小貨車,造成我大腿兩處骨折

警察一個月後的判斷書上寫著「機車涉嫌未注意前方路況」而汽車是「併排臨時停車」,汽車保有第三責任險,而對方的保險公司告訴我們責任比例是機車錯7,汽車錯3; 但我的認知是機車因為陽光極大看不到這是"不可預期" 而汽車是"可預期"的蓄意違規停車

我們申請調解時我向他們索取的理賠項目包含看診費和交通費、醫療用品拐杖,還有因為受傷無法打工的費用以及母親請假照顧的薪資損失還有醫美估價的雷射除疤療程14w 這些加起來大約是39w,在一番調解後我說我的底線為28萬,但對方保險說他們只願意賠12萬,而無法達成共識。

目前我已經向地方法院對汽車車主提起過失傷害刑事訴訟,我想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到底汽車責任應為多少,我上網查的案例也是像保險公司所說的是三七比例,但這方面我實在無法認同,從警方拍的事故現場來看,我們所行進的道路在他臨停以後只剩下1/4的寬度,明顯的侵占路權,雖然為靜態但實屬是侵占路權而導致我的受傷,而機車未注意前方路況卻是天然災害。

我們有當日氣象報導指出為今年的全台最高溫39度的數據,以及他們侵占路權的照片,請問如果上了法院有哪些部分是對我比較有利,而責任歸屬部分是否能像我所認定的那樣他們較多?

還想請問我如果要求償精神賠償部分我應該求償多少?我因為受傷的關心心情大受影響,腳上多處的疤痕讓我感到很自卑,連拍畢業照都要坐輪椅拿枴杖真的很難過,也因為這樣不能出門整天悶在房間休養常常感到難過暴躁,原本不想求償精神賠償,但我覺得車主以及保險人員的壓榨,好像以為學生很好欺負,因此我想多求償精神賠償撫卹。

林智群 (klaw) 103-01-25 23:49

其實你應該機車汽車一起告的,對你比較有保障,

在這個車禍裡你的過失是0,你沒有義務替友人背那七成的過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機車汽車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無意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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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鳳 103-01-20 13:29

我之前是一名在酒店坐檯的小姐(當然做這行誰都不願意,請不要用異樣眼光看我謝謝),我要控告的是當初帶我進店家的經紀人。我們的薪水會每個禮拜直接進入經紀人的戶頭,而他都是每個禮拜跟我見面拿現金給我,所以沒有所謂的轉帳紀錄,但在我離職的最後兩個禮拜薪水他沒有給我,但是我有我跟他的LINE對話足以證明他積欠薪水都沒給,請問他這樣的行為我能用什麼方法逼他還錢? 他這樣算是侵占了我的薪水吧?

民事部分可先發支付命令要對方給錢,刑事部分可能有業務侵占情況,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1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起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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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 103-01-15 11:18

你好.去年跟朋友借了筆記型電腦.結果在去外地工作時被偷走.當時是清晨所以我也拿不出甚麼證明.事隔多時朋友要告我侵占.可是我願意賠償.這樣要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0 16: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無法提出證明,但是當初是否有就失竊的部份報案?

2、有關侵占罪的部份,屬於公訴罪,但是仍然可以以和解方式,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

煞祿 103-01-25 02:26

失竊部分 就算你沒報案 你也會傳簡訊給對方吧

對不起啊 我不小心把您借我的電腦遺失

我願意賠償 等字眼

只要有這些是他提告之前發的訊息 他怎告你侵占

因為你又不是說故意賣掉他 也沒說不賠他錢啊

阿灝 103-01-15 00:58

您好:

我想洽詢,如果說我自己花了很多時間才找到、在台灣已經絕版的DVD,因為搬家的因素,我的DVD被我哥給打包走,我跟他要回來,他表示東西打包好不願意歸還,請問我該怎麼辦?

事情是這樣的:

我家有不少兄弟姊妹,但我大哥跟其他的弟妹感情不是很好,卻總是對外宣稱他為了弟妹犧牲了很多事情,但他所賺的金錢,全都花在他一個人身上,反觀做弟弟妹妹的,揹個房貸繳款供他住,還繳水電費供他使用,他一聲令下就得要幫他跑腿,還要供他一些生活必需品,雖說不願意跟他計較這麼多,也隨他去毀謗我們這些做小的名譽
礙於房屋貸款繳交不出來,所以決定把房子賣了,大哥嫌我們沒找到好房子讓他可以住,所以自行找了間房子住,沒想到在打包物品的那天,他請他的女朋友來跟我拿回他放在我這裡的CD,但他女朋友卻跟我說要"借"CD,把音樂轉成MP3檔好放在守機裡面,當下雖覺有些怪異,但出於好心,便將電腦有的MP3檔給她,而沒有給她CD,未料當大哥女友離去後,便聽見大哥大發脾氣,隔天我才知道我的DVD被他拿走,於是我把他放在我這裡的CD拿給他,並跟他說:我跟你商量一下,你是不是可以把我的RADIOHEAD 的DVD還給我?

我大哥說:不行喔,我都打包好了。(不耐煩)

我說:不好意思,還是要請你還給我。

我大哥說:我都打包好了,怎麼還你?話說回來我的CD還不是在你那?你又不還我!(怒)

我把手上的CD夾拿出來,說:我把你的CD都還你,裡面有些我買的我也都不要了,反正我記不得哪些是我買的,但是請你把我的RADIOHEAD的DVD還給我。

我大哥還是不耐煩:我都打包好了,要還也要等過年後

我知道我哥過年後大概不會還,因為搬家後也不知道他該要還到哪去,所以我可以控告他侵占嗎?!
不指我,我家好多人過去被他侵占了很多東西,物品或是金錢都有,只是我們不跟他計較,但這次我不想就這樣算了。

所以想請問,該如何控告如此惡質的哥哥,當然我知道家人會很不好處理,但還是希望能給予幫忙與見解。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0 16: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明,該DVD已經交付您的兄長,並且請求返還,而對方仍拒絕,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2、本文建議您可以先行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不要任意提出告訴。

煞祿 103-01-24 14:19

你買的DVD要提出收據喔 不然店員作證也可以

至於家裡面 你除了可以寄存証以外 你可以到當地區公所  尋求調解委員會的處理(跟法院判決同等效力)

andrew 103-01-14 16:27

前公司在我離職時說了,如果客戶我可以做就去做,他不是個趕境殺絕的人,而現在來告我業務侵占。我應該如何?我有當時的錄音,雖然不是很清楚,是否有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之情形,尚無法看出他告您的事實為何,以及是否會成立業務侵占罪,請您詳述事實,或直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16: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尚非清楚表達,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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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2 07:11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有一位香港朋友在美國唸書,

如果我有在美國網站購物都會寄到他在美國的住處,

請他回台灣時一起帶回來。

我和他的聯絡方式都是用FB的私訊,

2013/11/16詢問他能否幫忙帶洗臉機回台灣,

他回覆是這次寒假有可能回香港老家,

不過他可以從香港幫我寄回台灣(他認為還是有省到運費),

或是他請台灣朋友幫忙帶貨回台灣,

所以分別在2013/11/16和2013/11/17和其他兩位朋友共買了三組洗臉機(共價值USD$525),

他在2013/11/21私訊告知我三組洗臉機都已經收到了,

由於他學期末課業繁忙,

期間我們就沒有聯絡了。

直到2014/1/1透過FB的動態得知他回到香港老家,

就發私訊詢問三組洗臉機何時會幫忙寄出,

2014/1/1~2014/1/7間他FB的動態都有更新,

但他卻在2014/1/7才回覆我隔天會寄出,

並且說寄出時會通知我郵資多少;

到了2014/1/11我詢問他包裹號碼提供我查詢,

他因為其他私事把我刪除封鎖。

我想請問,

如果我盡全力去找他(但我不認為他會理我),

他還是一直不肯回應我,

我打算走法律途徑,這算是侵占嗎?

是先去警局備案嗎?

這樣他一回台灣能找的到他嗎?

以上,

煩請律師幫忙,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1-12 12:02

您好!如果您已經請求對方歸還,對方無故不歸還,是有可能該當侵占罪;但是,侵占的行為發生在國外,按規定應無法在台灣以刑法侵占罪追訴處罰。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構成侵占罪,但對方不在我國境內,執行我國司法有所困難。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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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103-01-11 20:18
1、鄰居有一塊空地與我相鄰,租給附近3輛汽車停放。由於年久土地塌陷,找工人報價後告知台北的屋主,詢問能否整修?其表示租金少等同鄰居借用,於是經其同意3輛車自費以灌漿方式整地。沒想到隔天屋主兒子想到這樣會因改變地目而加稅,要我們必須復原,請問怎麼做對我們有利? 2、後續也是已徵得同意的搭鷹架、和整修外牆露水,都因問題一的不愉快而不允許做,(說搭隱形板侵占)還被迫簽下合解書。現在 幾十萬材料的損失不知該怎麼辦?我已經淚流一下午了?請幫幫我?感謝再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重點在於當時有無經原地主同意,若原地主同意而事後才反悔,則應無侵權之問題,至於您所謂之和解,則要視其內容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原地主有同意,則您無相關違法疑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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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NTHIA 103-01-10 02:25

我媽媽還在世的時候, 有說要給我40萬元, 但是在她要領錢給我的當天, 因身體不舒服而急診就醫, 她在醫院急診室的時候把銀行存摺印章交給我, 要我有空的時候再自己去轉帳. 我在她住院後的十天才去銀行轉40萬元到我的帳戶, 而我媽媽是在我轉帳日的兩週後才過世. 後來, 哥哥因為想要獨佔媽媽身後所有的財產, 他就以我盜領侵占媽媽存款的罪名提出詐欺竊盜的告訴, 來逼我簽署財產分割同意書(內容是要我同意由哥哥一人繼承媽媽所有財產), 並且告訴我只要放棄所有可繼承財產並返還40萬元, 他就會同意撤告和解. 我不想妥協, 也無法拿出媽媽授權同意給我40萬元的證據檢察官.  請問: 如果我無法拿出確切證據, 而被以詐欺竊盜罪判刑的話, 其刑責會有多重?  再者, 若我被判刑, 是否會失去繼承媽媽遺產的權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爭取無罪之空間,建議您不要輕易認罪,但即使您被判刑,仍不會喪失繼承之權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已您提示情形,即使您哥哥對您提告,您亦不一定會成立犯罪。仍可為無罪答辯。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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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on.Liao 103-01-08 13:17

您好~想請問一下我有一名客戶買了好幾套的童書教材,是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的.  費用加起來約有十幾萬元,之後她家後也沒有通知我跟公司就這樣子把那幾套童書教材給全部搬走了. 後來聽她朋友說她已經信用破產了,而且也把戶籍遷到戶政事務所內,目前完全都找不到人,手機號碼也換了,而且這名客戶也沒有銀行帳戶,所得都是請老闆直接支付.  而這名客戶所購買的教材每套都只付款1~2期而已,其他餘款完全都沒有付. 每套教材皆是如此,而且這名客戶用同樣手法也跟另一家書商買教材,同樣也是只付個2期之後就把書搬走消聲匿跡.  想請問一下這樣的行為是否已經構成了詐欺侵占呢? 謝謝~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似有構成吃霸王餐的詐欺罪模式,建議您或可循刑事告訴方式來設法追償此部分款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起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ason.Liao 103-01-09 21:06

 在此先謝謝兩位律師的答覆,因為之前還聯絡到這名客戶時她就說每套都有繳兩期,不算詐欺~只是目前錢繳不出來而已,認定我們公司拿她沒有辦法.   而且也從這名客戶的朋友口中得知這名客戶還有積欠別人錢,因此有將購買的2套教材轉給了對象當作還款用,這是已確定的事實了.   而且這名客戶似乎還有管道將其餘的教材轉賣出去,整個過程太過匪夷所思了....原本我也以為她每期都有繳個兩期費用,最多也只能民事訴訟而已.   經過兩位律師的回答後,我才了解到還是有機會告她詐欺,請她出面來解決問題,謝謝~

阿吉 103-01-07 21:20

律師你好

 我是趙先生、因之前公司告我侵占 收到票離開庭只有兩天不知所措

事情如下

2010年間、看到報紙在應徵攤商、什麼都不需準備只需要負責出去擺攤

就跑去應徵了、入取後公司要求簽一張30萬元的本票、當作抵押拿他的貨物去擺攤的錢、當時因為年輕不知道事情的輕重所以就簽票了、後來開始擺攤狀況不好一直賠錢 ( 公司無勞保.健保.底薪賣出的餘額扣掉位租才是我的薪水 ) 期間位子都是由公司負責找. 位租也是由公司方面去扣除 第二個月結算下來欠公司兩萬 . 後來因為梅雨季節 下雨都不能擺攤.位租也繼續算 總共欠了公司13萬 . 後來陸陸續續做了兩年 賺的都環公司 下雨又繼續賠錢 .兩年後決然不做了 . 離開後還欠公司12萬 . 因為無力償還欠公司的錢.直到今天收到法院的傳票  .  之前的公司告我侵占1/9號開庭  我該如何去敘述對我較為有利的說法? 因為這公司比血汗工廠還要爛  每個離開的職員沒有一個不欠公司錢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開庭時您述明應徵情形及之後的工作的情形即可,而公司所提供之用品,公司之後是否有要求退還,可能是侵占問題的重點,此部分應小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你的侵佔是指甚麼? 不是只要有東西沒按期歸還就是刑事侵占罪,東西沒按期歸還,但東西都還在你那,法院實務認為就只是單純民事問題,不會成立侵占,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吉 103-01-07 22:31

不好意思  忘記補充上

當初離職前一天  已經在公司大門口 當面跟倉管清點貨物跟生財器具....

但是對方無留單據給我 . 但是剩餘的貨物跟器具都已經全部歸還給公司了

只剩錢的部分

 那這是民事糾紛,沒有刑事侵占問題,可作無罪辯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就您無侵占之主觀意圖,加以抗辯。且亦無侵占之事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lice 103-01-05 21:58

您好~男方與女方同居約9年,有2個小孩,皆已辦認養手續,有舉行婚宴,但沒有辦登記!! 去年8月底女方已帶小女兒回娘家,不再回來,<大兒子留在男方家,與爸爸住>而且女方訴諸法院調解小孩的監護權中,已開庭2次,想問..女方私自將之前一起為小孩開戶存的錢,全部提領完了,男方可以告女方侵占小孩的存款嗎?? 如果可以,訴狀需如何寫?? 需要哪些東西佐證呢?? 謝謝^^

您好,因為父母雙方均為監護權人,任何一人無權去擅自處分未成年子女財產,所以你可以提告侵占罪.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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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蕊安 103-01-05 00:50

我15年前買了房子
一買~~就借給我弟弟住
15年之間沒收過他任何房租
也沒打過任何租賃契約
現在我需要房子
請他搬~~他不肯搬
臉書跟我朋友傳訊息說
交屋前私自進入~在刑法上屬於私闖民宅~~在民法房屋租賃~未打契約~形同永久居住
台灣真有這樣的法令嗎
我該怎麼辦才可以請他搬走
~~~~~~~~~~~~~~~~~~~~~~~~~~~~~
已經周旋了兩個星期了
他說他搬清了~~就是鑰匙不交給我
說甚麼他不欠我~~要算清十幾年的房租給我~~然後要我清點後~~要我畫押簽字後~~代表他沒欠我~~然後才願意給我鑰匙
我可以請開鎖的會同大樓管理處的管理委員自行開鎖進入嗎
這樣我會有甚麼法律上的問題嗎

我說他侵占~~他說要告我毀謗~~因為他要付房租給我~~所以不算侵占

還說我若自行開鎖進去~~要讓我死的很難看~~請問我這樣會觸犯哪一條法令嗎

跟他約時間~~都說沒空~~所以我覺得好煩~~才想自行開鎖進去

因為是弟弟~~不想太難看~~能不用法院就想說不用~~才想說他說搬清了~~那我就自己

請開鎖的進去~~然後把鎖換了~~但又怕他耍爛脾氣~~然後又鬧又破壞房子

然後他又恐嚇我~~說要讓我死的很難看~~所以我才想說~~先問一下~~我自行開鎖進入

這樣是否有觸犯法令~~~再來做選擇~~看是不是要走法院~~

 

如果有疑慮,就依法律程序提起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選擇提起刑事侵占告訴或民事所有返還請求訴訟,視您個案事實之差異,而有所不同之主張。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6 15: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向第三人購買房屋之後,借與您的胞弟居住,在法律上就交屋了。

2、並無所謂的未訂立租約就可以永久居住的問題。

3、又有關您直接開鎖進門確實可能引發法律爭議及事實上之糾紛,本文建議您還是應該先循協議方式處理,倘若對方拒不返還,則可以訴請對方遷讓房屋較佳。

vickie 103-01-02 22:46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因在便利商店打工,在當班完畢後,將值班的收入結完後,照著正常程序將收入投入店家的金庫裡,但隔天店長通知,我所投入的收入整袋不見了,監視器因架設的角度問題,並未拍攝到我投入金庫的畫面,而只有背面特寫,現在店家對我提告,告我業務侵占,我應該要怎麼辦才好?請您們幫幫忙。

 

 店家對你提告,有提出甚麼證據? 要詳細了經過才能知道可以怎麼因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Vickie您好,

1. 錢不見,縱使你當時在當班,也不代表東西是你偷的。這是兩回事情。

2. 當時的狀況,要請您仔細回想,以及老闆可以提出的證據。看證據哪些是可用不可用的。

3. 可以開會討論,看怎樣的策略對您最好。

以上,

律師敬上

若確實有將營業款項投入金庫,可再次觀看監視器錄影,視銜接班次的職員是否有將款項取走(應該說有金庫鑰匙的都有可能)。況且指摘他人犯罪,應有證據,並非款項消失,即可指摘您業務侵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0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對方之證據有多少,而您自己是否有對您有利之證據,亦可一併主張。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k 103-01-01 19:32

我向社區管理委員會要求提出財務報表、會計憑證、會計帳本,管理委員會拒絕交付,請問這樣可以告侵占嗎?或其他罪嗎?

發函給主管機關,請主管機關命管委會提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35條規定

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請求閱覽或影印規約、公共基金餘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欠繳公共基金與應分攤或其他應負擔費用情形、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及前條會議紀錄,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不得拒絕。

第48條第3款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三、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無正當理由違反第三十五條規定者。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1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發函至主管機關請求其命管委會交付相關文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大雄 102-12-31 13:50

您好:

我爸在8年前向他人租屋  對方說不必簽訂契約   只需要口頭約定每月繳4千即可  我爸不識字  所以都託鄰居代匯房租   昨天有位先生連同警察到我爸住所  說要告我爸侵佔   他說他8年前房子就是空屋  從來沒有租給人  還質問我爸為何有鑰匙進入   並且要求我爸1周內搬出  我爸說他已經連絡不到當初租屋給他的人 而我爸的鄰居竟然說他從未收過我爸委託他代匯房租的錢 我想請教您  1.即使他是房東本人  但是雙方均無房屋契約  他有權要求我爸支付8年的房租嗎?  2.我爸是否構成侵占罪?  我是叫我爸搬走就好  錢不用給他   或者付對方3萬當和解金就好   只是我不知道如果對方真的提告  我爸會不會有刑責呢?  謝謝您的幫忙!

林智群 (klaw) 102-12-31 14:10

 侵占罪最重可以判五年,且對方有權跟你爸要八年租金,建議審慎處理,

鄰居不承認的話比較麻煩,因為要證明你父親有按月支付租金變得很困難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14: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證明您父親真的交付租金鄰居,且鄰居亦反口不認人,此為比較麻煩之處。惟,侵占罪之成立,須證明您父親具有主觀意圖,亦不是那麼容易。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ack 102-12-30 16:06
您好~我想請問我前女友拿我的號碼沒還我還在用我可以告她侵占嗎?我需不需要先通知她?因為我聯絡不到她本人!只知道號碼還在用~每個月都有帳單~或者需要書面告知?才能告她呢?真要告她需要多少時間呢?會不會太嚴重?告了還能撤銷告訴嗎?能達成和解賠償嗎?如果我先辦好停話調出通聯可以告嗎?真的想要警惕她!告了她沒回覆會不會通緝呢?會影響她出國嗎?謝謝~不好意思我的問題比較多~麻煩律師您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31 09: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侵占罪是指針對財物的部份,倘若單純的門號,則似無侵占罪嫌。

2、倘若該手機也是您借予對方使用,則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一同返還,否則依法訴追民刑事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1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發存證信函定期限(如3天)請求其返還手機及相關費用,若屆期仍不履行,可再發存證信函解除手機使用借貸契約,並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此亦可能方有侵占罪之疑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12-31 14:34

 你這個不會成立侵占,建議停話即可,不建議提告

102-12-19 20:45

和另一半分床已達四年,分居一年半。想要離婚但不放人:

1. 先生當初創業我父母借資,因當初相信其為人未簽借據,也任憑他分配股份,因此我也持有49%公司股份並兼任監察人。期間擔任會計因有時急用先用提款卡領用小筆金額〈大概20次上下,每次可能一兩千或有到五千〉。後來有將錢補回,但當時尚未鬧翻未簽和解或還款證據。現在因離婚,他咬定資金當初是贈與借款、並要告我侵占背信等罪名。當初父母轉帳有銀行明細、在談判時也有錄到他提還款的字眼。想請問的是我的罪名是否成立及資金是否有辦法取回?

2. 2010年將信用卡給我刷,但帳單寄來都直接我自己付款,他連開帳單都沒有,去年分居將卡還他。現在咬定我偽造文書,請問是否成立?

謝謝。

 侵占背信確實有被起訴的風險,可能要從主觀要件來辯護以求不起訴,借款部分證據夠不夠要看你手上的證據詳細內容,有提到還款,但有提到多少錢? 何時借的? 清償日期等? 偽造文書的部分,就比較容易打到無罪,訴訟不是當事人一方說的算,你說事實是如何如何,但檢察官,法官就一定會相信嗎,不一定的,訴訟技巧才是重點,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0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為法定離婚事由,依題示情形,或許可能構成第2項規定之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可訴請離婚。再依民法第1056條規定,第1057條規定,請求相關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給付。和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再者,就您題其關於侵占詐欺偽造文書之相關罪名,均有其對應之刑法構成要件,如侵占須證明您具有不法所有意圖,詐欺須證明您施用詐術及對方之損失具有直接因果關係,偽造文書須證明您為無權製作文書之人,以上無法構成相關之成要件,均會被認為不成立犯罪,而為相關民事爭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龍 102-12-19 01:23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以新台幣七萬元整代替人事保證人為受雇之保證金,繳交並開具履約保證金證明書後,後簽屬勞動契約並於隔日正式開始上班

 二、事實經過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晚上九點,由公司主管謝欣樺以講話態度不佳為由直接開除,當下即向公司表示物品點清、離職交接完畢後,理應依約規定返還保證金七萬元,但未得到肯定答覆。 隔日與區域主管劉晏嘉清點物品、交接完畢後(告證三),仍未收到保證金七萬元,公司反以各種莫須有理由,如可能有盜用公款、可能物品短缺等,拒不歸還保證金。

在職期間我從未收過任何款項,公司未有任何事證,惡意拖延拒不返還保證金

請問這種情況我可以提告侵占罪嗎?

還有我是在中壢上班~他總公司是在台中~那我可以在中壢的哪個機構提告

還是一定要去台中才可以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9 09: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本案似乎僅為民事糾紛,本文建議您可以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或向法院支付命令,要求對方返還保證金。

2、倘若您在中壢的分公司上班,則於中壢提起救濟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09: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侵占罪規定於刑法第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是此,您必須證明對方具有不法所有意圖,似有相當之難度,除非您具有更多之相關事證資料,否則比較傾向提起民事訴訟,對其先聲請支付命令。在您可向您上班地點之桃園地院請求相關救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刑事部分有侵佔問題,民事則是用支付命令追討比較快速經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伍 102-12-15 06:30

撿到包包,東西以被警方扣回去了,警方當時清點失主所提供遺失的物品,失主提他包包有放港幣2萬3,但我撿到打開時明明只有港幣10元,,警方把扣回去金額清點的確也只是港幣10元,我想請問,如失主硬要說他不見的是2萬3港幣敲炸我,我該怎辦?包包裡唯一我丟的東西就證件之類,監視器也拍的清楚我是在地上撿到的。

簡易一審判侵占遺失物罪,處法金一萬元台幣。但問題來了,包包裡真沒失主所說的有2萬3港幣,所以我提了上訴。直到這一禮拜,失主說他透過fb找到我,所以連三天給我訊息約我要和解,失主說他只要我賠他一萬元台幣做補償,他就刑事不提上訴、民事也會撤告。我也告知失主我願意和解也願意補償他所要求的一萬元台幣,但我對失主要求當面給和解金與簽和解書,但失主卻一直推脫他人沒空,要我直接用匯款的方式,遲遲推託一下他人出外地,一下又說人出國,很堅持要我用匯款的方式,失主說只要他收到匯款他就會去撤告民事刑事!失主也重頭到尾都沒提起他所謂遺失2萬3港幣之一事,(因我撿到的錢根本沒2萬3港幣),只一直要求我匯一萬台幣他就撤告(一直推脫跟我當面和解與簽署和解書),這問題讓我覺得事情好像沒那麼單純@@,我怎覺得我根本就是遇到詐騙集團!我是已有提上訴了,請大律師們教教我,我該怎辦又該怎應對?拜託了……

 

 

 

多多 102-12-15 07:18

所以你是在路上撿到的??

是以現行犯帶補還是??

建議你可以找找看有沒有目擊證人可以證明你是撿的   不是你偷得

因為竊盜罪是公訴

所以你要動作快喔

證明自己的清白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0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似為侵占遺失物,您可與對方和解,以求對方撤回告訴。若對方之和解金額太不合理,您亦可拒絕,並請求對方舉證證明其損失額度雀為港幣2萬3而非僅港幣10元。不過,如此,您可能將被以侵占遺失物罪起訴,再受對方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8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有監視錄影器拍攝畫面,倘若您沒有打開包包、也沒有類似的動作,並且直接將包包送往警局,則似難構成相關刑事犯罪。本文建議您詳述拾得經過,以利協助。

多多 102-12-14 23:53
我跟我男朋友在超商撿到信用卡不是他的他有拿去刷我原本也要刷得可是我還沒刷警察就來了我們救回警局做筆錄也有趣地檢 請問一下這樣我們都慧被判刑嗎?? 還有侵占遺失物是易起的請問豆一定會被關嗎 我們的罪名是詐欺侵占遺失物 可是我才剛18歲
1.你們可能同時成立侵占罪 也可能你是成立贓物罪 可能看你們如何陳述 2.一般來說這種財產犯罪 都不是法定重罪 如果可能跟被害人和解 檢察官或許可以緩起訴就解決 縱使將來由法院判刑 還是可以易科罰金 所以應該不至於因為這樣坐牢
多多 102-12-14 23:25

我跟我男朋友在超商撿到信用卡不是他的他有拿去刷我原本也要刷得可是我還沒刷警察就來了我們救回警局做筆錄也有趣地檢

請問一下這樣我們都慧被判刑嗎??

還有侵占遺失物是易起的請問豆一定會被關嗎??

 您好:

據您所陳述的內容,除了您所提及的侵占遺失物罪之外,刷卡的部分也會涉及相關的刑事責任,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2-23131267來信alex4279@gmail.com指教。

多多 102-12-15 00:03
回覆 葉力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據您所陳述的內容,除了您所提及的侵占遺失物罪之外,刷卡的部 ... (恕刪)

律師  你好

我是有在場可是我沒有刷

這樣也會被判刑嗎??

多多 102-12-15 00:11
回覆 葉力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據您所陳述的內容,除了您所提及的侵占遺失物罪之外,刷卡的部 ... (恕刪)

我男朋友她真的也不是故意的

是因為我懷孕他怕我餓肚子才會這樣做的

我們趣地檢署檢察官問我們我們也都老實說

一樣有罪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5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部分有可能因具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被認為共同正犯。至於您男友承認犯罪,且若情堪憫恕,似有減刑之可能,但仍構成犯罪。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多多 102-12-16 01: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部分有可能因具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被認為共同正犯。至於您 ... (恕刪)

律師  你好 

方便打電話跟你討論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09:35

您好,歡迎您隨時來電與我討論。0910638932。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育彬 102-12-13 13:33

你好:我因修電腦,幫客戶送修零組件,於事後因公司搬遷因素,有一段時間客戶聯絡不到我,之後客戶來店時,我無法於當下把送修之零組件歸還,客戶於店內,要求寫下不合理之協議書,因當時只有一人在公司內,無法對外求援,而寫下協議書,並讓其拿走一顆全新之送修同類型之商品,但當天晚上,已把其送修品找出,並於隔日告知客戶可以來公司取件(有錄音),請問客戶要告我侵占詐欺,是否會成立,我是否有需要履行協議書上之不合理約定。謝謝...

單就你所述,可對侵佔作無罪辯護,協議書部分,則是要看到內容才能判斷所謂不合理部分為何,簽約當時有無可以就契約效力爭執的情況,如脅迫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再請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14: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35條侵占罪之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第339條詐欺罪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是此,您必須符合侵占罪之構成要件及詐欺罪之構成要件。即意圖為自己之所有和施用詐術等,若無法證明您符合相關構成要件,即無法起訴您,以落實刑事訴訟法架構出來的無罪推定原則。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妞妞 102-12-13 10:50

我門公司盤點總是自行申報給主管

公司沒有人來盤點是否正確

我已經好幾個月都因為有同事離職一直在賠盤差

離職之後過了幾天 公司派人來盤點 有盤差

扣光我的薪水 還要我差額給公司

後來我去勞委會申訴 公司是把薪水發給我了沒錯

但就要我補盤差金額給公司

我不肯付 她就告我侵占 

已經開庭過一次

她向檢察官說 另外一個員工已經賠償了 

還說我在職每個月都有盤差 有鬼什麼的

 

我完全沒有資料可以準備 

我也不能說出為什麼有盤差阿

百貨公司常常有小偷 隔壁也常常被偷衣服

我根本無法去證明什麼 該怎麼辦?

公司有給檢察官什麼可以指控你侵佔證據嗎? 如果公司惡意提告,還可以告對方誣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1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35條侵占罪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次依刑事訴訟法架構出來的無罪推定原則,須由檢察官證明您有犯罪,且依侵占罪之構成要件,您必須為自己之所有,而侵占之。是此,若目前之證據無法證明您有為自己所有之意圖,即無法達到侵占罪之構成要件,將獲得一不起訴處分。若獲得依不起訴處分,您即有機會可能可反告公司誣告。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點點 102-12-12 23:38

請問

若在網路上請人代言商品

而他都沒有任何動作

是否構成侵占?

您好:

刑法上所稱之侵占罪係指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在本件中依您所述,其僅係沒有履行代言商品之契約,與上開所稱之侵占罪實有不同。您或許可依民事訴訟程序請求其履行契約賠償損害以保障您的權益。以上僅供您參考。

如滿意我的回覆,請不吝於給予評價;另如有其他疑問,歡迎mail至rtty001@gmail.com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09: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侵占罪之規定為刑法第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依題示情形似不符合之,其或許構成其他相關民事契約債務不履行或侵害肖像權等問題,可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12 16:11

日前老婆發生外遇,騙我說要去美國出差,實際上是去會情郎…在出國前拿了她的提款卡給我,說她出差期間如果小孩有需要用錢的話。可以去裡頭領,我不疑有他,前後領了10萬繳小孩的學費,結果二個月前被我發現發現老婆上班時間常常不在和別人上汽車旅館開房間,我找了徵信業者捉姦,後來也去警察局做了筆錄,請了律師幫我寫協議書,協議男方不得再和女方以簡訊網路等任何方式聯絡,若無照協議書上頭協議做的話。願賠償200萬元。結果…二個月過去了。我老婆從那天就沒回家了。都去住在娘家,小孩也不關心,後來被我發現還一直有在聯絡,我手上只有他們用Skype聊天的記錄,請問一下這樣子我是否可以提出他沒有履行協議書上的條文,對男女雙方求償

會讓我想要提告求償是因為我今天接到警察局的來電,說我老婆告我侵占,拿她的提款卡去提錢,真的是令人寒心,不過當時她叫我去領的時候是在被捉姦之前的事了,我覺得她是想挖洞給我跳!!他叫我領錢的交易明細我有給她。但她很久沒回家了。交易明細還一直在她的包包裡。我該怎麼辦

協議書的詳細內容是什麼? 她叫你去領這個錢,是口頭嗎? 平常她都怎摩保管卡的? 這些要釐清,才能判斷怎摩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2-12-12 18:03

 如果有對方聯絡的證據,你太太應該已經違約,建議提起履行契約訴訟求償,

至於侵占部分可以解釋清楚的話應可全身而退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侵占的部分,可以提出您將款項用於繳納小孩學費之證據作為澄清,由於對方已經提告,您已經被列為刑事被告,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至於對方是否已違反協議書內容,從您所敘述的情況看起來,對方應該已經違反協議書內容,您可以起訴請求對方依協議書內容賠償款項,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3 09:2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協議書,倘若是經雙方合意簽立,且有事實證明對方有違約,則可以請求對方履行協議賠償義務,然200萬元就常理而言,似顯過高。(法院會斟酌雙方經濟能力、事件嚴重性等判斷是否酌減)

2、有關您遭配偶訴追侵佔的部分,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該筆費用確實用於子女花費上,如收據、證人或是繳費處所的監視錄影畫面等,均能作為無罪抗辯之佐證。

3、另,有關您的配偶,因此離家並惡意提起刑事訴追,本文建議您似可以考慮離婚一途,以結束兩人之爭執並保障子女之權益。(本點仍由您自行斟酌)

102-12-12 15:22
您好… 日前老婆發生外遇,騙我說要去美國出差,實際上是去會情郎…在出國前拿了她的提款卡給我,說她出差期間如果小孩有需要用錢的話。可以去裡頭領,我不疑有他,前後領了10萬繳小孩的學費,結果二個月前被我發現發現老婆上班時間常常不在和別人上汽車旅館開房間,我找了徵信業者捉姦,後來也去警察局做了筆錄,請了律師幫我寫協議書,協議男方不得再和女方以簡訊網路等任何方式聯絡,若無照協議書上頭協議做的話。願賠償200萬元。結果…二個月過去了。我老婆從那天就沒回家了。都去住在娘家,小孩也不關心,後來被我發現還一直有在聯絡,我手上只有他們用Skype聊天的記錄,請問一下這樣子我是否可以提出他沒有履行協議書上的條文,對男女雙方求償 會讓我想要提告求償是因為我今天接到警察局的來電,說我老婆告我侵占,拿她的提款卡去提錢,真的是令人寒心,不過當時她叫我去領的時候是在被捉姦之前的事了,我覺得她是想挖洞給我跳!!他叫我領錢的交易明細我有給她。但她很久沒回家了。交易明細還一直在她的包包裡。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確實有掌握對方未依協議書履行之情事,當然可以依契約書之約定內容,對其提告,另侵占的部分,可以請檢察官去調取資料,及相關證人出來說明,而本件您也可以另行訴請離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告侵占部分很難成立的,第一夫妻之間使用對方提款卡並非特別的事情,第二,如果不是他同意你怎麼會知道密碼,第三,如果是侵占,怎會過兩個月才發現,所以這部分你不用擔心.你直接以他沒有履行契約義務,直接提告要求他給付兩百萬,以戰逼和.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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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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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2 15: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若您已取得法定離婚事由,且您似為無責之配偶,則復依民法第1056條規定: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您似可請求離婚之相關損害賠償。又依民法第1057條規定: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若您為無過失之一方,您尚可向您配偶請求贍養費之給付。再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就子女之親權(監護)行使,您須提出對您有利之狀況,如穩定工作或穩定收入等,是此,又可向您配偶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負擔。另就您太太告您侵占的部分,依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是此,她必須證明您有意圖為自己之所有,惟,依題示,您是領錢交小孩的學費,似無意圖為自己之所有,而加以侵占之。故若能順利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即令檢察官認為您無犯侵占罪,您亦可對您太太提起誣告之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再就通姦罪之部分,規定於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該罪之告訴期間僅有6個月,依題示情形,似已過2個月或3個月以上,建議盡快提出告訴,以免逾期,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幽 102-12-12 11:06

11/23 我在露天網購購買衣服褲子 下標完後 過幾分鐘 還是決定不買了

於是當天使用悄悄話告知賣家我要棄標 賣家通知我請取消交易

但我對於露天網站的功能不是非常了解 於是就沒去理它

12/11號凌晨4點多收到賣方的棄標投訴 簡訊內容是

露天拍賣 000服裝商城,台端購買商品逾期未領,導致物件退回,已達本賣場使用法律追朔求償之金額標準。000服裝商城判定台瑞買受人惡意棄標,一週內委任律師蒐證訂購資料 購買發票憑證報警追查訂購人身分、地址、網路IP,提請訴訟刑事侵占民事,違反交易契約,期間內無處理將直接委任律師填寫訴狀並至台北地方法院按鈴申告,並對台瑞買受人提告賠償範圍包含【代墊運費+律師書信費+電話費+有價商品流通在外損失】

但後來我發現賣方早已出貨 我並沒收到消息 結果變成我未領貨

但後來我發現又露天網站上賣方並沒有正式的出貨通知 及到貨通知

只有悄悄話通知

現在我因該怎摸辦 非常害怕 對方好像會提告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2 11: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據消保法規定,您於網購後收受商品7日內退回商品或是書面通知解除契約,無需負擔任何費用

2、倘若您可以依據消保法規定退回商品或是書面通知解除契約,則不會有任何民刑事責任,然倘若對方確實提出訴追,仍建議您應該準備相關事證正式諮詢律師

小幽 102-12-12 11:52

謝謝律師,對於你的幫助,我十分感激。

但這好像沒回答到重點 我並沒有買下那商品= =?

導致商品退回 賣家虧損運費!!

但我覺得賣家使用露天拍賣沒有正常做出貨動作

我想釐清是賣家還是我有過錯!!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2 13: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您沒有依照站內方式取消交易,那該筆契約是有效成立的。只是倘若符合消保法的規定,您可以主張解除契約跟退回貨品。

2、至於有沒有正式出貨等問題,並不影響上開法律關係。

3、就本件看來在法律上雙方都沒有過失,且沒有造成任何損害。(對方因您合法主張解約,造成出貨遭退回所生的費用,充其量僅為經營成本)

小幽 102-12-12 22:46

謝謝你肯回答我的疑惑

讓我安心了不少 謝謝!

但上法院時在是要耗掉不少時間和金錢~.~

阿書 102-12-05 22:58

律師好,事情的案由是這樣的,因為我本身工作下班後的休閒活動就是玩電腦遊戲當作消遣,這個遊戲我有兩個帳號,在2013/8/28那天,我開其中一個帳號玩遊戲因為打一個副本打不過,當時在盟頻發牢騷,有個盟友就叫我過去找他,要把裝備借給我,我當時有跟他說不用,可是他一直說沒關係而交易給我,事情過了大約1~2個星期,我看他都沒有催討的意思,我有主動問他要不要把裝備拿給他,他當時還跟我說不用,我就把裝備移到另一個帳號去玩,後來我因為有要報考執照在受訓讀書,大部分時間都是電腦開著線上掛網,大概9月20幾日左右他有寄好幾封信來要討回裝備,我看到的時候要回應都找不到人,也因為我忙所以也沒有很積極的尋找他,在9月25日當天我的遊戲帳號被停權,當下我才驚覺好像事情嚴重了,就積極的聯絡客服要求把帳號的停權回復,要把裝備拿給他,因為華義客服沒有留電話只能線上建單,所以花了一些時間,在10月2日當天才幫我把帳號解開,我才能把裝備拿給他。

可是事情卻還沒結束,在12月初我接到中和警局偵查隊的電話,要求我去做筆錄,原來是他提告的,當時做完筆錄,警員有在我面前打電話問對方要不要撤告,他說好,可是事後警員聯絡我叫我跟他談和解,一開始他要求要3000元賠償他的損失,我說好後,他又立刻改口要1萬塊,然後強調侵占罪的刑責及會有前科留底,我真的很有誠意想解決這個問題,但是對方一直獅子大開口,那已經超過我能力範圍,所以他堅持要提告,想請教專業的律師

1.這樣我會面臨的刑責會有多重?有沒有可能被判無罪?

2.因為我沒有強迫、威脅、利誘他把裝備拿給我,也沒有說過任何不環他裝備的話,客服中心聯絡我之後我都有立即的處置,若是請遊戲公司調出當時的對話紀錄這樣對我案情有沒有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6 09: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侵占最為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若要構成,也要符合其構成要件,如侵占之意圖,若無法證明您具有侵占意圖,也不會成立侵占罪。若對方提告,您獲得不起訴處分,您亦可返告對方誣告。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警察局筆錄做完,之後會移送地檢署,建議委請律師協助。

艾希 102-12-04 23:51

各位律師大大:

1.本身是資訊業,平常都會幫客人維修電腦  會有個維修費但是沒開發票給客人 ,只以單純的手寫收據給客人,但是收的錢 沒有入公司帳  也沒有進到自己的口袋  都是入我們自己同事間的公基金,因為已經離職了  現在公司要告我業務侵占  請問如何是好?? 

2.平常因為公司沒有販售這項商品 ,那幫客人從同行那邊拿貨再拿給客人  中間可能有幾十塊價差  但是都是入公基金  現在公司意思是也要告我們業務侵占   因為在上班時間所賺到的錢都是屬於公司的  請問這樣的話  公司告我會成立嗎?? 

 

  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  不知道如何解決  因為我們沒有偷公司的東西  這樣也算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5 08: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客戶所給付之費用,應視客戶與何人有契約關係而定,倘若客戶是與公司訂約,就算公司實際上沒有該項商品,該費用亦歸公司所有。倘若非與公司訂約,則否。

2、(客戶與公司訂約之情形)您所述的歸公基金的方法,未經公司同意,僅為員工間之約定,並用作員工福利上,在法律上難謂正當。

3、(客戶與員工訂約之情形),則倘若在該項事務上仍屬受僱職務之一,則可能會有背信的問題。

4、本文建議您應該與公司試行和解,避免公司提起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5 1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業務侵占罪規定為刑法第336條第2項: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前條第一項之罪為第335條規定之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是此,要符合業務侵占罪之構成要要件為,對於業務持有之物,意圖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故必須由堆方證明您有侵占之意圖存在,並基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加以侵占之。若無法舉證您有意圖或該物非您基於業務上而持有者,即不符合構成要件,進而不成立該條犯罪。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艾希 102-12-04 23:39

各位律師大大:

1.本身是資訊業,平常都會幫客人維修電腦  會有個維修費但是沒開發票給客人 ,只以單純的手寫收據給客人,但是收的錢 沒有入公司帳  也沒有進到自己的口袋  都是入我們自己同事間的公基金,因為已經離職了  現在公司要告我業務侵占  請問如何是好?? 

2.平常因為公司沒有販售這項商品 ,那幫客人從同行那邊拿貨再拿給客人  中間可能有幾十塊價差  但是都是入公基金  現在公司意思是也要告我們業務侵占   因為在上班時間所賺到的錢都是屬於公司的  請問這樣的話  公司告我會成立嗎?? 

 

  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  不知道如何解決  因為我們沒有偷公司的東西  這樣也算嗎???

 

龜吉 102-12-03 20:16

如題,在上述情況下,土地所有權人可否請里長、管區會同,在上開建物上張貼告示,若對方逾期不處理,即:

1.自行將上開物品以「廢棄物」清除?

2.還是先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假扣押」,等這些程序完成後,再依法院命令執行為妥?

3.請問要告竊佔,還是侵占?告該罪的原因為何?

4.若管區以土地所有權未明為由,不想會同清除上開物品,建議等法院判決(裁定)結果出來再行動,請我暫時不要急著自行清除,說得過去嗎?

謝謝您~~

確定那是廢棄物,還是有人所有? 在情況不明下,隨意將它處理丟棄有風險,可能成立的是竊佔,假扣押假處分都跟你這件無關,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逕行認為是廢棄物,應有問題,您應提起民事排除侵害之訴,才屬解決之道,刑事尚難以達到目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建議你不要私自拆除,你先去報警提告竊占罪,逼他上法院處理,如果他有意思要占你土地,那他一定會構成竊占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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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4 1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20條第2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此為竊佔罪。次依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此為侵占罪。二者差別在於該當事人到底有無持有權限,若有持有權,則為侵占,若無持有權,則為竊佔。關於本案似可先提起刑事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再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諮詢,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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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 102-12-03 14:42

祖母買了一間房子,沒有權狀,蓋在國防部的地上,現在國防部要告我們侵占,要如何處理?

已開庭兩次,需要寫答辯狀嗎?是等法院寄通知來在寫還是可以先行寄過去?

請問這房子要自行拆遷還是國防部會強制拆遷?那要付錢給國防部?我們沒有請律師,敗訴要幫國防部付律師費嗎?一般這案件法院會如何判決?

 看你所述,有一些可切入無罪辯護的空間,例如意圖等,是有機會爭取侵占無罪的,你們敗訴不用付對方律師費,建議盡快提出狀子,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來電討論

 如果是民事拆屋還地,你們要自己拆,如果不是你們自己拆,會要負擔拆屋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3 16: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是此,本罪之構成要件要您有侵占意圖,在於是否有侵占意圖這一點,即有爭執之空間,且是否亦認識到此為他人之物,若構成要件不成立,即無法成立本罪。建議您還是僅早提出狀紙答辯。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諮詢,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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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 102-12-03 13:38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
我祖母無行為能力,現她和看護跟我們住,目前尚未聲請監護人,但我姑姑把祖母的所有存薄、印章、金飾都拿去了,我們請她把存薄拿出來給我們過目一下,但她使終不願意。

我叔叔後來載我祖母去重辦存摺,確實發現小姑有盜領的事實,但因為小姑在8月"只"有被發現盜領祖父(住家護病房期間,已仙逝)的存款,才會又把祖母的錢給電匯還回去,故若她雖曾領出,但又電匯回去,請問這樣還是會構成盜領之事實嗎? 若可以成立的話,請問竊盜罪和侵占罪可以一同提告嗎? 感謝

 並不會因為後來還回去就不成立犯罪,可以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再來電討論

1.如果沒有經過所有人同意授權 是沒有權限可以私自提領存款 2.如果有這樣私自領取存款行為 可能會有偽造文書 詐欺 侵占等罪嫌 3.縱使事後將財物匯回 但這應該不影響行為時是否有犯罪之評價 還是可能構成犯罪 只是將來評價罪刑時法官會斟酌一下 4.告訴當然可以同時主張行為人構成數種犯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3 14: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竊盜侵占可一同提告沒有問題,依刑法第55條規定,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且不會因為領出又存入即不構成犯罪,可向地檢署提告之。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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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 102-12-03 10:37

您好:

我們大樓外有兩塊花圃,土地是市公所持有,但是從大樓興建好倒現在就是維持綠美化的狀態。

大樓管理員A與某位住戶B私下討論要將原本的花圃(種有韓國草、兩株桂花)打掉,重新整修並鋪上洗石子。

過程中,管理員A僅向主委C電話告知:「要拔草、種草花,可以嗎?」

主委回應:「將花圃美化當然好啊!」

第二天早上,住戶們發現花圃中被傾倒砂石,主委C察覺被隱瞞,立即向管理員A表達不可以任意行事,如果涉及整修工程必須有工程報價,並且要通知住戶。

管理員馬上拿出兩張報價單,但是抬頭寫得卻是住戶B的名字,而非對大樓報價。主委C堅決工程必須暫停,直到召開住戶會議在做決定。管理員A表示:知道了。

第三天早上,工程車又運來另外一堆土正準備傾倒,被幾位住戶攔截下來,主委C和幾位住戶都在現場,並且錄影。

管理員A並不在現場(不確定是否知情),但是沙土工程老闆一看到住戶B就說:「是這位先生叫我運土來倒的。」之後是一番爭執,因為住戶B把所有責任都推給管理員A

目前,花圃的沙土已經被運走,但是原本的植物都被毀了(草被管理員自己澆年年春毒死,還用公款支付。樹也被鋸斷,當年是管理員A親手栽種的)。

請問:其他住戶可以控告住戶B侵佔最嗎?或是有其他方法控告他?

(花圃的所有權並非大樓住戶所有,但是常年管理都由敝大樓處理,連大樓的消防管線都設立在花圃當中。)

 

刑法/335條】侵占罪須行為人有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前述意思有時以處分行為表現,一經表現犯罪即成立並不以處分行為完了為必要。(即成犯)

侵占罪以持有人將原來持有之物表現其變為所有之意思而成立,此項變為所有之意思,雖有時以處分行為表現之,但一經表現,犯罪即同時成立,並不以處分行為完了為必要。(最高法院70年台上字第2029號判例)

 

1.侵占罪應該是就行為人持有他人財物侵占入己之行為 但你說的情形 是否屬於管理員等持有之財物 可能就有疑問 2.你可以考慮這種情形是否構成竊盜持有人不知道情形下 將他人財物取走 3.建議你可以先提出刑事告訴 至於會如何認定成立何種犯罪 應該是法院的事情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3 1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是否成立侵占罪,有其困難度,因本案土地又涉及到公有地,是否為管理員持有或所有,即有疑問。或許可考慮土地上之花草樹木,可能涉犯竊盜罪或毀損罪。建議您可到地檢署提告,由檢方認定所涉法條。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諮詢,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炳 102-11-27 23:43

近日內

弟弟去上麥當勞的公廁撿到皮夾裡面1萬5千多元金額,當時一念之差就拿了,後來對方有報警就看了錄影帶拍剛好那位男生與我弟是一前一後進入廁所,弟弟當時也把皮夾丟進垃圾桶把金額拿走了,警察有跟他對著我弟直說是否有拿錢把皮夾丟進垃圾桶,當時弟弟慌張就否認了,就沒去做筆錄,那位男生有再來與弟弟詳談說你承認把3萬5千金額還他就不提告,傻弟當下聽了就更不直接還給他,近日內就收到傳票,提告侵占罪,想請問如果到檢察官那邊報到時我們該怎麼跟對方處理比較好,若真要我們還那1萬5千元,我們還想補貼5千作為賠償,就怕對方硬要說是3萬5千塊才肯做和解,請問我們該怎麼辦呢?

那我弟弟是犯335條要被關嗎?

希望各位大大律師們能幫我們解答?

您好,因為這是公訴罪,但金額不大,不至於被關,這你大可放心,不過因為這是犯罪行為,對方如果要加一點賠償,建議你也是要接受,否則被起訴至少要罰個三到六萬元,都比你直接賠他都還不划算,而且不是你罰完錢就沒事,你還是要賠他民事部分,所以建議你直接和解,請檢察官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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