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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茹 105-07-12 00:03

朋友在公司上班作假帳被主管發現

但他說他記得他做的帳只有30-40萬左右

可是主管說有多達100萬以上

他向主管說沒那麼多 其他不知道是哪生出來的錢

他要求主管讓他看 但主管不肯 說除非他提出證據不是他

因為帳本後面都會簽名 簽作帳者名字

公司討論後要他賠償200萬 經過協商後決定以120萬解決此事

但是只有10天時間給他   如果還不出就直接提告法律途徑

Bogi 105-07-11 17:11

你好~我想問,今天在網路遊戲裡被人1對1密語辱罵"廢物,祝你出車禍死全家"之類的字眼,是否可以提告,提告的種類?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11 17: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對一的私人對話,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2、不過祝你出車禍死全家,已經涉嫌恐嚇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為民事,則您可以聲請當您先生的訴訟代理人,但決定權仍在法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AN 105-07-11 16:10
日前我因為跟二房東因為冷氣問題爭吵,他要我不到兩個禮拜搬走,為們合約未到期,於是他在6月9號當天進屋強制將我物品奪走後放在他們大樓地下室,不讓我拿完,只給我去拿幾個物品,我在外面那段日子有流浪過,也因為我個人工作室這樣沒了,我想請問我這些損失可以要求嚐還嗎,我在外面每筆消費都有記錄,而且我的物品蘋果手機電腦都有不見!在這段日子中我的商品要寄出給客人的放在全家便利商店,他們員工答應帶為保管,但是據員工表示東西被小偷偷走,老板也是不理會會我,我要監控他調不出來,理面有我的DJ 台 我的gucci眼鏡,皮夾等貴重物品!因為當中還發生有違法的人盜用我名義!我在這段日子都跟消保管行政院投書但是他們說要提告,我懇請幫忙,因為我媽遺產在我姐姐那,我可以支付的,我只想要一個公道!因為我這樣流浪下來真是受到很多奇怪的眼光!

你好:

  1. 租賃關係存續中,房東未經你同意,擅自進入你承租房屋,會構成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可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2. 房東擅自將你的物品取走或阻止取回物品,若非基於行使留置權之意思可能會構成竊盜罪或強制罪。
  3. 房東阻止你繼續使用房屋,所增加之支出,可依債務不履行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4. 除非你與全家便利商便員工有寄託、委任契約存在,否則員工並無幫你保管或幫你處理事務之義務存在,要請求損害賠償會有困難,若係好意施惠,員工可以減免侵權行為之賠償責任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11 22:13

 二房東沒有權利隨便進入你的房間,建議你可以委託律師盡快提起侵入住居罪及竊盜甚至強盜罪之告訴,至於民事求償問題,可以看對方在刑事程序中願不願意跟你和解,再決定是否提起民事訴訟

Daniel 105-07-11 16:07
在遊戲中我對某玩家說至少比你腦袋不太好好吧 之後他說要對我提告公然污辱 可是他之前也對我說你根本是笑話跟你是喝奶神童等不好聽的字言 這樣對方可以告的成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11 19: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您亦可委任律師爭取不起訴處分,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11 19: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您亦可委任律師爭取不起訴處分,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Gigi 105-07-11 14:52
你們好,事情源由是我的女婿去偷看我女兒的電腦得知了我一些個人私事,然後跑到我家,在我家跟我得口腔癌的老公說我在外欠債累累,還有我和女兒私下對話說了一些婆婆不滿,指責小姑的不是,還有一些侮辱我的言語,當時還有先生友人在場,我的小女兒也有全程錄音了!請問公然侮辱毀謗毀損名譽還有秘密的罪名是否可以成立,還有欠債的事情跟本是空穴來風他憑空捏造,還在多人面前數洛我已造成我身心及名譽皆很大傷害,我決定要提告如果是成立的話,請求各大律師給我指教我現在想告訴 但很多人都說罪很輕。不值得。但我的精神面臨崩潰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11 15:05

您好,

 

1、依您所述情況,可提出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及妨害名譽罪之告訴。但對方偷使用電腦之行為部分您須提出相當之證據證明,否則難以成罪

 

2、可選擇向警局提告,或自行撰擬書狀附上相關證據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Sharon 105-07-11 12:23

您好,我想詢問
我原先是被仲介業務找上說是代替買方來找願意出售商品的賣家,對方不知道從哪知道我本身有生前契約,說買方想向我收購可是需要搭配塔位做組合於是要我多花錢買塔位。

最後塔位權狀到手可是業務卻辯稱說自己的流程出問題被公司拒絕承辦案件,手上的商品無法出售推託許久之後,現在更是直接說他要離職了公司也不會有其他業務來接手他的案件。

請問這樣我有辦法對業務或是對完全不願意出面的公司提告嗎?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11 13:10

您好,

 

1、您可對該名業務及公司請求連帶損害賠償,或請求公司繼續履行雙方契約

 

2、但依您所述之狀況,須視公司有無該種商品在販賣,如您並無簽定公司之契約,僅與業務員私下之交易,則公司可能並無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費 105-07-10 23:57
我在遊戲幫賣家代打買家的遊戲帳號 金額為2700 可是快打完的時候賣家說買家指控我是用外掛 所以取消交易 但是最後發現遊戲帳號根本是賣家自己的 我這樣提告 請問開庭費用大約是多少 這樣告得成嗎 警察會受理嗎 還是可能會吃案呢 8591寶物交易網可以查詢到賣家手機跟地址
鬆餅 105-07-10 01:13

A:我朋友 B:對放 我們玩的遊戲是英雄聯,起初B罵A是媽寶,我們開始互相嘴砲,後來B說: 贏了一場像贏的全世界一樣。當時A還在嘴砲,我回:輸了一場像死爸媽一樣. 但並沒有指名道姓,B說已經截圖等等檢舉,想請問,我回的輸了一場像死爸媽一樣,是否有構成公然侮辱罪,或是其他等等的罪行? 如果他提告可以告的成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10 10:53

您好,

 

網路遊戲中因為彼此都是虛擬角色與名稱,彼此互不相識,是以縱有不雅字眼之謾罵也無法對他人真實世界之名譽、人格造成侵害,從而,不會成立妨害名譽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如果你們只是在私人聊天室裡面的對話,就不構成公然侮辱,但若是在公開的聊天室中,就符合公然的要件,但依您所述是用「像」,而非直接批評,但您稱對方是媽寶是否構成侮辱尚有爭議,必須倚賴法官心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10 14: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您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10 14: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您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無須過度擔心,目前對於對方之任何請求,均可置之不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宇 105-07-09 01:12
前幾天我的賴(line)收到多張男性裸照,經詢問傳照片給我的網友, 為何要傳照片給我,網友回覆他們是在FB私密社團(約炮社團)內,看到有名女網友留下我line的ID,請有興趣的網友傳裸照到這個ID,如果她喜歡就會回覆。 我後來有加入改社團,截圖跟檢舉。但改文章已被管理員刪除。 另外po文的帳號因該是假帳號。 但我有去加她好友,她沒確認。 以上這樣的事件我能去報案嗎?有構成犯罪嗎?警方有辦法查出po文者的真實身分嗎? 我該如何提告
張28 105-07-08 22:18

律師請問:

我之前賣商品被人欠錢不還(已提告)

對方父親卻用FB跟我朋友說我才是在

在專門賣東西騙人的

請問他這樣事情來龍去脈沒搞清楚就跟我朋友

說我在賣東西騙人是否已購成誹謗罪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8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截圖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Gigi 105-07-08 21:04

你們好,事情源由是我的女婿去偷看我女兒的電腦得知了我一些個人私事,然後跑到我家,在我家跟我得口腔癌的老公說我在外欠債累累,還有我和女兒私下對話說了一些婆婆不滿,指責小姑的不是,還有一些侮辱我的言語,當時還有先生友人在場,我的小女兒也有全程錄音了!請問公然侮辱毀謗毀損名譽還有秘密的罪名是否可以成立,還有欠債的事情跟本是空穴來風他憑空捏造,還在多人面前數洛我已造成我身心及名譽皆很大傷害,我決定要提告如果是成立的話,請求各大律師給我指教,尤其他走後我老公就來追問我還說他癌症不想活想自沙,他的行為害我的家庭陷入很大的紛爭讓友人議論我,我真的瀕臨崩潰,我有的債務也不過是房貸而且正常繳,也沒連累他,憑什麼他要四處散播遙傳甚至跟得癌症先生說,真是可惡至極,我決定這次不再縱容告到底

Gigi 105-07-08 20:51

你們好,事情源由是我的女婿去偷看我女兒的電腦得知了我一些個人私事,然後跑到我家,在我家跟我得口腔癌的老公說我在外欠債累累,還有我和女兒私下對話說了一些婆婆不滿,指責小姑的不是,還有一些侮辱我的言語,當時還有先生友人在場,我的小女兒也有全程錄音了!請問公然侮辱毀謗毀損名譽還有秘密的罪名是否可以成立,還有欠債的事情跟本是空穴來風他憑空捏造,還在多人面前數洛我已造成我身心及名譽皆很大傷害,我決定要提告如果是成立的話,請求各大律師給我指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8 2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誹謗罪,可以報警處理,或是直接向地檢署提告,並求償

2、倘若對方是以破解的方式取得該些對話等電磁紀錄,另外涉嫌妨礙電腦使用罪章。

3、應注意六個月告訴期限。

Gigi 105-07-08 21:4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誹謗罪,可以報警處理,或是直接向地檢 ... (恕刪)

請問需要律師幫忙提告嗎?,精神賠償可請求嗎?還有成立罪名勝算大嗎?

您好:

可透過律師提起刑事告訴,因有物證及人證,成罪機會應該頗高,於起訴後可以附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

Gigi 105-07-08 22:17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可透過律師提起刑事告訴,因有物證及人證,成罪機會應該頗高,於起訴後可以 ... (恕刪)

那再問一下我住屏東是否有律師願意承辦,還有這律師費用多少?是否屆時也可請求對方付費

DD 105-07-08 20:22

如果公司發現竊盜,但是公司有要求填寫切結書並說明保留追訴權,想請問一下這樣的追訴期大概多久?填了切結書多久之內要告?過了多久就無法提告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8 20: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竊盜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訴期為20年。

2、建議應該簽立的是和解書,否則對我方的實益不大。

阿june 105-07-08 19:41

您好 

我是負責公司的人事,7/4 員工A小姐 line訊息通知我要離職了他要做到月底,隔天公司主管跟他談過後,他同意交接到7/8離職,但是事後卻反悔了,並在田7/7送出的離職申請書上說明離職原因是公司開除他!

我想確認如果公司7/11就不讓他上班,違法嗎?

那如果A小姐去勞工局申訴公司開除他,公司可以因為這不實情事去提告他嗎?那要用何罪名呢?

還有他過年前開公司車與人發生車禍,判定是A小姐的造因最主因,那公司的保險就幫他出險,賠對方60萬了,導致公司今年的保險費用漲價了,那公司可以跟他請求索賠嗎?(公司有給他簽公司公務車使用管理規章,上面有規定使用人如自己開車不小心造成車禍,要自己負責賠償)那A小姐這次造成對方受傷嚴重他也賠不出來,所以公司才出險幫他處理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勞僱雙方確實已經合意終止契約,則僱主自得拒?勞方再自行上班,重點在於應就雙方合意終止的部分,就相關事證予以保留,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8 20: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主張對方是自願離職,不過還是必須處理對方的申訴或是提告。此部分比較難追究對方的責任

2、不過可以針對車禍事故賠償的部分追究其責任,或是由保險公司行使代位權。

3、建議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以保障權益。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08 21:2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僱傭契約的終止並不須要由雙方合意才會生效,對方以LINE說明且又到公司洽談交接事宜,法院實務判決認為已產生終止僱傭契約,既已終止,公司並無義務要受領對方所提供之勞務。
  2. 對方以不實事項向勞工局申訴,可能已涉嫌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此部分可以檢具事證、擬具刑事告訴狀向檢察署提出告訴。
  3. 至於保險費用漲價的問題,由於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規定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現於主觀「故意」且行為須「背於善良風俗」,對方的行為應不至於成立賠償責任,以契約責任來做檢視的話,應也不至於成立。
  4.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105-07-08 13:27

您好,之前與一位買家面交模型,共16000元(已付訂金6000元,買家自行訂的價錢,後現場面交取貨10000元),當時面交時,我再三告知他(買家)要不要當場確認模型的商品狀況,他跟我講說他相信我,不需要在打開來確認,我也因為模型是未開封的狀態,他說完後,我還是再提醒他要不要確認一下,他還是說不用,於是面交結束。

不到20分鐘左右,他打電話過來,告知我有一個模型的盒子(包裝模型的紙盒)右上角有受損,要求退貨,一開始我並不打算讓他退貨,因為我當初在家檢查的時候是沒有受損,但是他後來有拍照給我,有受損,變成羅生門,後來我讓他折價他不要,我後來就說你直接到指定地點我退錢給你,後來退了一隻模型的錢(原本我是說如果要退貨的話,因為兩隻購買才有優惠,所以他要另一隻合購的優惠減價支付500元但後來我也有改口說我把他退貨的那隻直接全額退,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有沒有了解,後來還是給我500元),完成退貨一隻。

到了晚上,他懷疑我面交給他的模型是盜版(他說我騙他已經退貨的那隻盒子是完整的,他可以懷疑我賣給他的是盜版,叫我拿證明出來),他說如果7天內拿不出來證明,他就要告我詐欺,但是當時面交給他的的確是正版,但因起碼有2年的時間,證明早就不會留著,我想我是遇到問題買家可以找我麻煩,所以我告訴他直接把另一隻退貨給我,我全額退費,避免爭議,但他目前電話不接,line也不看,我怕他會利用這段空檔把原本面交拿走的那隻換成市上販賣的盜版商品再進行詐欺告訴。

請問1,面交取貨是否有7天猶豫期

2,像這種買家我該如何處理

3,整個是事發經過就是這樣,請問您的看法?

4,如果對方提告,是否成立,我是覺得我很無奈,遇到問題買家

5,我是否可以以可以告人詐欺的方式,以誣告罪來提出訴訟

麻煩您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8 13:49

您好,

 

1、面交取貨並無7天鑑賞期之適用。

 

2、可拒絕對方之退貨要求,本案亦無詐欺之問題,對方無從舉證詐欺事實。

 

3、對方若有合理懷疑下提告,則亦無誣告罪的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7-08 16:05

首先感謝陳律師的幫忙,小弟真的是慌了,另外,我怕他拿假貨當真貨退給我或是用來當作出庭時的證據,再來如果證明原本就是正版,可否向他要求賠償,(因為之前詢問過是否要退費,他寫 我不,感覺就是再刁難別人)再次請教,辛苦您了。

蘇小姐 105-07-08 12:16

104年8月離婚  與前夫協議共同監護 共同撫養(學雜費  課後保母費 醫療費都是各半支出)

未成年子女領有北市育兒津貼補助個月2500  直到滿5足歲(於明年2月份為止)

未成年子女當初協議與男方同住  去年8月離婚後同住到今年2月份

前夫索討補助費用2015年9月~2016年2月1250*6=7500 一半我覺得合理

但前夫還要求分居後應當全額交付給他  請問這合理嗎?他認為小孩和她同住所以他這樣要求

2016年3月~2016年7月2500*5=125002016年7月以後補助按月給付到小孩滿五足歲

協議書上約定每周我一天半的探視時間 , 現在對我說我未盡到對小孩的義務就不能享有權益?

他要求我寫還款切結書, 才可以探視小孩否則就走法律途徑

我該怎麼做???我幫小孩保儲蓄險,  醫療險沒有向她收一半的支出 , 他說是我個人要保的 , 無關他的事...

該給小孩的支出 , 我都會給  ,只是他要求是不是不合理  我只求公平,  不是他說了就算

若我想重新要求小孩與我同住 我該怎麼做 爭取全部的監護權 機率大嗎 我和前夫無法溝通 他想法太偏激 他的個性也讓他的家人遠離  

原本說他爸媽 他姐要幫忙照顧小孩  現在完全沒聯絡由他自己一個人帶小孩

現在他要對我提告....我接下來該怎麼做......真的很無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8 13:39

您好,

 

1、未有監護權之一方,每月仍應給付小孩扶養費,若您有另外替小孩投保或其他合理花費,可提出給法官作為參考。

 

2、對方提告後,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會面諮詢,委由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宜,才能保障自身權益,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8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對您提告,再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為您爭取有利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8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對您提告,再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為您爭取有利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sada超 105-07-07 17:12

我在105年5月XX日前往中和區莊敬路幫高中同學進行屋頂樓板防水修復作業
當日施工項目:兩顆滿水3噸重的白鐵不鏽鋼水塔放水,移動至樓梯間斜板上方擺設,水電管線配置、臨時水塔配置。

一顆空水塔約20kg ,外側水塔雙邊經由電線雙線並繞,出水管孔向斜坡外側加以固定,受力方向為內側滾動暫時安放,以便第二階段防水工程施工

6月1號水塔墬落到一樓有毀損到車輛~當我第一時間跑去現場看的時候水塔線都斷了
我當下檢查當時固定的電線線頭~有發現雙線並繞中有一條線是被剪斷的
後來我跟警方提出疑似人為破壞墬落,鑑識人員有到場鑑識
但警方不以理會以意外案結案~
結果毀損車輛車主的保險公司要對我代位求償~要求我要全額賠賞他們的修車費用
第一次保險公司有打電話來跟我報價初估為24萬元~但還會在審和議價並和我說還會再通知我正確的金額~
我一直沒接到他們的電話~
直到前幾天警察局打電話給我叫我去做筆錄~
原因是保險公司認為我不賠錢叫車主對我提告公共危險罪~
我有打去保險公司問~但保險公司說有疑似人為破壞就要這樣報案請求檢警調查
我也是受害人之一
今天他們這樣我很OS~要我賠錢還要灌我一個罪名
這個案子有上新聞也間接影響到我的業務

請問這個案子現在我該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7 17: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毀損罪是告訴乃論,所以倘若我方不是該設施的所有人,無法提告

2、本文認為有答辯空間,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以保障權益。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08 00:03

 沒有看到現場較難以了解當時真正情況為何?建議你應該先找律師討論,攜帶現場照片或是當面繪製現場圖,比較能了解當時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以利準備下次被傳喚時如何應訊。尤其應注意,刑事一旦被起訴,恐怕會影響民事賠償訴訟

Asada超 105-07-07 16:39

我在105年5月XX日前往中和區莊敬路幫高中同學進行屋頂樓板防水修復作業
當日施工項目:兩顆滿水3噸重的白鐵不鏽鋼水塔放水,移動至樓梯間斜板上方擺設,水電管線配置、臨時水塔配置。

一顆空水塔約20kg ,外側水塔雙邊經由電線雙線並繞,出水管孔向斜坡外側加以固定,受力方向為內側滾動?時安放,以便第二階段防水工程施工

6月1號水塔墬落到一樓有毀損到車輛~當我第一時間跑去現場看的時候水塔線都斷了
我當下檢查當時固定的電線線頭~有發現雙線並繞中有一條線是被剪斷的
後來我跟警方提出疑似人為破壞墬落,鑑識人員有到場鑑識
但警方不以理會以意外案結案~
結果毀損車輛車主的保險公司要對我代位求償~要求我要全額賠賞他們的修車費用
第一次保險公司有打電話來跟我報價初估為24萬元~但還會在審和議價並和我說還會再通知我正確的金額~
我一直沒接到他們的電話~
直到前幾天警察局打電話給我叫我去做筆錄~
原因是保險公司認為我不賠錢叫車主對我提告公共危險罪~
我有打去保險公司問~但保險公司說有疑似人為破壞就要這樣報案請求檢警調查
我也是受害人之一
今天他們這樣我很OS~要我賠錢還要灌我一個罪名
這個案子有上新聞也間接影響到我的業務

請問大家這個案子現在我該如何處理~

你好:

對方可能提告刑法第193條違背建築術成規罪,可蒐集你依照規定施工及水塔係遭他人破壞證據,提出答辯。 民事上若水塔係遭他人破壞墜落導致被害人車輛受損,你並無故意或過失,被害人僅能向破壞水塔之人求償。反之,若施工疏失導致水塔墜落,則需要賠償對方所受之損害。
寂寞梧桐 105-07-07 16:11

各位律師好,想請教你們一些問題,如有回答不勝感激!

一.請問如果不能做為通姦證據,我有甚麼方法可以告他們,拿到一些錢,然後帶孩子離開?line裡面有互拍性器官的照片(沒有拍臉),可是已經超過六個月了,還有互稱老公老婆.小三說想吃男方的性器官,做了很舒服等等.

我只有拍下對話紀錄而已,後來似乎發現我偷看,言語就比較保留,

小三只有說想男的,想抱男的,想每天睡在一起等等,

對方有設密碼是我猜到的,後來他又改密碼,我還沒猜到,

我之前不敢有行動,是擔心男的會告我妨礙秘密罪,

我很多年前,因為他們有私生女提告,告成,

但是原諒男的,男的幫小三付罰金所以小三也不痛不癢,

現在已經無法以私生女為理由再告,謝謝!

 

二,撤告前我有和男的簽一份契約書,大意是說如果男的和小三有來往,通電話也算,就要無條件給我三百萬元,孩子監護權都給我,另外每個月除了家外還須給我一萬,但是這幾點男的通通沒做到,我又要如何舉證?

我只有一張他們兩在臉書公開的合照,但是不是最近的(臉書是公開的)

只有坐著抱在一起.而且好像也無法證明甚麼?

 

三 如果去工作,我就無法跑法院,因為很難請假,所以陷入兩難,

我又想去外地工作,把孩子帶走,這樣男的可以告我無履行同居義務而離婚嗎?我擔心拿不到一毛錢離婚,

抱歉,問題很多,感謝大家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7 16: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樣的對話紀錄,有機會提告離婚

2、協議書的部份,必須要有違反約定明確事證,否則難以構成。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並且爭取監護權訴訟的部份交由律師處理即可。

黃國政 (Sam) 105-07-07 19:40

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建議可以朝民事損害賠償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07 22:0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首先以通姦行為而言,必須舉證雙方確實有進行性行為,始有可能成立,以line的對話紀錄而言,也要看內容是不是真的有具體指出雙方有進行性行為(時間、地點等),如果只是空泛的內容,在舉證上來說尚且不足,要成立通姦罪會有困難。 但以您所提供的資料來看,雙方的相處已超過正常異性交往的界線,而且現行法院實務見解認圍,配偶權之範圍,只要是逾越婚姻誠實義務之行為,諸如與配偶以外之人同宿一室、摟抱、親吻或其他等行為,依社會一般通念,足以破壞夫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而有違婚姻關係配偶間應負之誠實義務者,皆可依民法第195條第3項規定向雙方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即使只有line的親密對話,若能顯示其等交情匪淺、關係親密,確有逾越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交往,法院實務也會認為配偶及第三人均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您先前所簽立的和解書,對於立約人都會產生拘束力,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賠償,舉證責任方面,可以考慮調取通聯紀錄判斷兩人是否確實有密切交往,至於每月是否有給付約定金額,銀行明細應可以作為有力的證明。 如果是因為要到外地工作這類正當事由,是還不至於會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或第2項的離婚事由。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7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7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ikdrad 105-07-07 15:54

我想確定幾件事:

這是在線上遊戲LOL發生的事,A:釣魚者 B:我 C:另一名隊友

首先遊戲內有稍分為線上對線(A和C,但在不同路)和叢林遊走(我)

A在遊戲中被敵方單殺幾次後,就開始用訊號圖示閃我問號,並用一些挑逗字眼,ex:B你在做甚麼?(連續的)   (可能只有玩過的才知,遊戲中閃問號燈有2種情況,一種是告知隊友關於敵方英雄不見的情報,另一種是說明這玩家的玩法有問題(貶意居多)A的動作明顯是後者)   再被閃燈和騷擾幾次後,我因不堪其擾回了一句:你是在靠夭幾點,在那邊一直ping燈。A就開始揚言要提告,並且打字表明其實是要利用這種方法迫使我罵人並且提告從中獲利,之後就是狂ping燈,C和其他隊友看不下去後也跟著說了幾句,但A又說要連C一起告,這時我也只打了一句:別理他 低能一個,之後就沒再理過A。而A在接下來的遊戲中就是不斷的ping燈、挑釁和揚言提告。包含我、C和其他2位隊友也因此受不了A的言行舉止而不理她或是直接隱蔽其發言。

 

請問我只有打那2句話是否會構成所謂的公然侮辱,我們發話的頻道是隊伍頻道,只包含我、A、C和其他2位路人,C和我在打字時並沒有指名(包含遊戲內ID、走的路線代號跟英雄代稱),而且也很難看出我們在指A,加上遊戲對話明顯是A惡意挑釁後我和C才回嘴的(只是我沒有遊戲截圖,而A若真想釣魚應該會有截圖)。

 

而我是名即將升大二學生,家住彰化,學校在台東,請問這事若真的發生我可以聲請轉檢至台東嗎,還是只能轉到彰化?

 

我記得妨礙名譽裡有條出於自我防衛者可免責的,請問這適用嗎?我是不覺得這場官司真的打起來他會勝訴(機率應該不高)只是想問問看各位專家們的意見。假使真的判決判他勝訴,但拘役、罰金和得以易科罰金等應該都不會再前科(良民證)留下紀錄吧,雖然是會有案底但應該也不影響吧。

 

若綜觀上面,請問各位律師先生/女士還會建議我一開始就跟他和解嗎(我知道和解是最好,因為不用走司法程序而浪費一堆時間資源,但這種有心人士肯定會獅子大開口,因此我寧願繳公庫也不願給他任何一毛錢)所謂的和解金的行情一般都會比這條法規裡的罰金還高出不少吧。

 

因此若他存心對我敲詐,假設上面方法可行的通因該就能換我整他對吧(這種心態雖然不好,但我真的很討厭這種愛找別人麻煩的有心人士)只是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所以可以的話我還是想聽看看各位律師先生/女士的建議。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7 16:04

您好,

 

1、虛擬網路遊戲中縱使有不雅之字眼,因為彼此均為虛擬身分,通常難以成立妨礙名譽罪。

 

2、對方可於其居住地或您的所在地提告,兩地均有管轄權,如受傳喚您仍須準時到庭,最終應可獲得不起訴處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Mikdrad 105-07-07 16:11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虛擬網路遊戲中縱使有不雅之字眼,因為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答,只是近期出現法官對於線上虛擬帳號認定其具有人格,因此多少還是會有非常非常小的隱憂~ 況且若對方真的跑去進行類似的程序時,我想在偵訊期間就把他反整回來(光是學校就有地緣優勢......)。

水溝哥 105-07-07 11:41

感謝各位律師幫忙解答:

我今年33歲有穩定工作(月薪5萬),名下有一間動產(房子),我女朋友今年22歲大學剛畢業,我們交往一年後,我女朋友懷孕3個月了,後來我先告之我家人,與我家人一同去談解決事宜,我願意娶我女朋友,但後來對方開的條件是要我將我名下動產(房子)過戶到他女兒名下,才願意把女兒嫁給我,否則將要拿掉小孩,斷絕我們交往,因為我父母對這條件無法接受,所以請問一下各位律師,若我女朋友不顧家人反對,要跟我走,請問一下我女朋友家人有權利提告嗎??還是有權利反對??麻煩各位律師大大幫忙解答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7 13:40

您好,

 

您女友已成年,具有完整之行為能力,可自行決定是否與您結婚,其父母無權主張任何權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07 22:3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刑法第240條第1項和誘罪「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第241條第1項略誘罪「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皆是以「未滿二十歲」為構成要件,您的女朋友既然已經22歲,則無上開二罪成立之空間。 反倒對方父母在無正當事由下協助或教唆墮胎的話,會有刑法第289條第1項之刑責:「受懷胎婦女之囑託或得其承諾,而使之墮胎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08 08:45

你的女朋友已經成年,有完全的行為能力,縱使離家你也沒有刑事責任。如果已經沒有和平溝通的可能,而且你又想要留下孩子,你可以委託律師發函給女朋友家人,敘明其強迫女朋友墮胎有犯罪可能。

呱呱 105-07-07 11:23

請問我姐夫在line群組裡(人數5人)對我使用辱罵的言辭,內容除了威脅我姐不能跟我聯絡,還罵我“王八蛋,爛咖,難怪只能當技術員”,請問我可以對他提告嗎?謝謝~

吉兒 105-07-06 21:58
你好,我想詢問一下 我與對方原是男女朋友關係,共用一台電腦, 因為對方使用本人電腦作業,她的臉書未登出, 而我分手後將電腦拿回來,電腦給我妹及媽媽使用, 後來才發現對方無登出臉書帳號, 而我一打開臉書就是對方的個人畫面 對方因分手後心生不滿,以此提告妨礙電腦使用, 說我偷登入她的臉書並且刪除他的好友資料, 可能是我媽很討厭我前男友,將我們共同好友都刪除 而這件事檢察官已經問訊過一次, 檢察官請我針對原告的供詞再寫陳報狀補充, 請問這件事情我會被判決什麼嗎? 要再繼續跟對方審查下去還是就認自己倒楣談和解? 若和解的話,和解金大約多少呢

你好:

臉書好友紀錄屬於電磁紀錄,未經同意擅自登入他人帳號並刪除好友,會構成刑法第358條無故入侵電腦或相關設備罪、第359條刪除電磁紀錄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可予告訴人和解調解,請告訴人撤回告訴。 若不願意和解調解,無前科紀錄通常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和解金額要看對方所受之損害而定,並無固定數額。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7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和解金額需與對方協調,目前若證據不充足,亦可考慮否認犯罪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Rena 105-07-06 20:00

各位律師好,近日外婆去世,媽媽這輩因為一筆保險金鬧的不可開交,已詢問過若有寫保險受益人,該保險金則不納入遺產計算,而歸受益人所有,受益人是寫我媽媽的名字,而且我媽媽也覺得自己拿不太好,所以想拿出來和其他遺產繼承人平分(但不包括配偶也就是我外公),但其中一個阿姨強烈主張要把所有金額給我外公,其他人不得分,因此而產生糾紛。問題來了,在協商期間阿姨不斷造謠說我媽在外婆生前要脅外婆去更改保險受益人,並想私吞那筆保險金,但事實是當時有其他阿姨舅舅也知道此事,並且當時還有看護和一位舅舅陪同完成更改受益人手續,即使告知事實,阿姨仍不斷和外公及其他親人面前說我媽媽要脅外婆和私吞之類的謠言,請問我媽可以就這部分向阿姨提告嗎?其他親人作證法官會採信嗎?

你好:

依你所述事實,以涉犯誹謗罪,可以蒐證後在6個月內提出誹謗罪之告訴,起訴後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精神慰撫金及以適當方法回復名譽。 親人還是可以作證,只是證明力上面法官會去評價是否可採。
ann 105-07-06 17:19

平安

我於年初發生車禍,撞到行人(76歲老人家),當天為雨天且晚上,我方車行駛於雙向四線道之內側車道,車前明亮但右側昏暗,行人從路邊突冒出橫越馬路(我方車行方向與其行走方向約呈45度),因右側車道昏暗不明,行人又穿暗色衣頭戴斗笠,根本無法看到他,我看到他時已走到我車前約2-3公尺,急踩煞車(同時按喇叭)煞住車子,但還是撞到行人了。

行人遭撞後倒在引擎蓋上接著滑落到車前地上。我隨即下車查看行人傷勢並請路人協助報案,等候警察及救護車到場將傷者送醫,我等交通隊現場處理完,就跟著進警局做筆錄(我無違規且未酒駕)。到醫院探?其3次,並向其家屬表明待老人家出院後再談和解事宜。

老人家左腳踝骨雙側骨折,需開刀手術裝固定器,另頭部蜘蛛膜及硬腦膜下腔出血(後續頭部無大礙),主要是骨折部分復原狀況不佳,中間又做了幾次的清創手術,以至於醫療費用看護費用過高,老人家的兒女接皆在醫療院所從事醫護人員,所以醫療費含了高額非健保給付的醫材,我看了都傻眼了。我的車損估價約15000元。

交通事故初判表載明行人未依標誌,號線,號誌或手勢指揮......違反的134條1項3款,我是未注意車前狀態第94條3項。

有試著私下和解,但因和解金額毫無共識所以才走上調解,當然對方也於此時提告我方過失傷害罪。在此之前對方說花費將近30萬元(有部分無單據),扣除強制理賠6萬多後,要我陪25萬元給他們(我根本沒錢,重點是我有過失嗎?她突然冒出來,看到了也根本閃避不及,即使有過失,也不該全數要我買單??????????)

近日我又向保險公司確認,已理賠金額已增加為135000元左右,所以我還需要賠25萬元那麼多嗎?我都快哭了......

未婚生子帶一個孩子,又是中低收入戶,每月不到2萬5的薪水扣掉房租和安親費用剩不到13000元(不水不電不用手機的話),我是要如何賠???我現在走司法途徑會對我有利嗎?對方第一次談和解時還說若和解不攏走司法時,到時他們開的金額就會不只這樣了。

從事發到現在將近半年的時間,我每天腦海會不時的出現數次撞擊的畫面,搞的我每天都好焦慮緊張,睡覺失眠又會驚醒,想到就想哭,我還要養育孩子,司法可以給我公正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6 18: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主要還是要看對方的傷勢及請求的金額明細,不能一概而論,請對方先提供相關單據、明細及診斷證明書,以利分析。

2、建議備妥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倘偌對方提告,還是應該委請律師協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