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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鈞 104-07-26 22:11

想請問律師們:

今年1/18發生車禍調解後不成立,所以在7/5號跟警察約做筆錄經由警察幫我們提告,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連帶民事賠償

我想請問刑事告訴是以半年為期限,本人從1/18發生車禍,所以刑事訴訟期限是到7/18號。

對方在7/21號,打給我說,看到我們對他們提過失傷害告訴連帶民事告訴。

車禍當時去驗傷,本人是騎機車,對方是開車,本人右大腿骨折加右鎖骨骨折。對方是沒事情的,在警方那邊的筆錄還有聯單也註明對方無受傷。

但是對方家長在2月還有4月的調解會上說對方有在國外做物理治療。對方在國外留學。

我們也不知道他們是說謊還是怎麼樣。

7/21號對方家長打來說看到我們提過失傷害,說到時後如果上法庭,她也會對我們提告過失傷害

請問律師們,已經超過7/18半年了,對方還可以提過失傷害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過失傷害罪告訴期間為六個月,依您所述情形,對方應已逾越告訴期間。

2、對方主張有在做物理治療是否屬傷害,此部分仍應看對方所提診斷證明書判斷。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小葳 104-07-24 23:01
高中時期因為家裡環境不好去讀了建教班 三年內存了不少錢 因為有想到之後要買房子 畢業後當完兵又回到原本工作的地方繼續努力 後來想說差不多可以買房子一家人一起住(之前家人就常常為了錢起爭執)想說環境改善了應該會比較好 後來頭期款母親從我簿子領了108萬 加上她的32萬 我自己貸款貸了250萬 買了一棟房子 四年半以來到現在家裡一切水 電 網路 電話費 過節等也都會給他們錢 房貸也都是我自己在承擔 隨著房貸越繳越少 近兩年父母親卻動不動就打電話來亂 傳訊息恐嚇威脅 甚至到我工作場所亂 而女朋友也常常被潑及到 他們希望我把房子過戶給他們 好讓我哥哥跟弟弟下半輩子不用為了房子的事情擔心(本身母親就有一間房子) 近期我申請了保護令 結果他們也去申請 也開庭了 可是他們卻在法院一起說謊說我打他們 當時是他們跑去我工作場所亂 當天回到家又故意擋在我房間門口不讓我進房間 後來我女朋友進門我母親拉扯她的衣服跟頭髮不放 情急之下我咬了我母親要她放手 經歷了這些事我選擇先搬出去 可是我想把房子處理掉 畢竟是我花了8年的時間努力來的 有溝通過如果賣掉會給他們一半以上的錢希望他們不要一直來亂 可是它們卻變本加厲要我搬出去 房子過戶給他們 地契也在他們那 如果我想處理請問有什麼比較好的方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4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房屋所有權人,可請求對方返還房屋給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5 19: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直接出售該屋,有部分的買家會願意購買。

2、倘若沒有買家購買,則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搬家,然後再提起訴訟請求遷讓房屋

3、保護令的案子倘若還可以救濟,建議不要放棄,應該委請律師協助,否則對您日後影響甚大。

李小姐 104-07-16 10:44

我有一張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但對方提抗告,並且在法院上,公然說謊,說這張本票並非他親筆簽名,現在,法院已經駁回他的抗告,請問他的行為是否構成詐欺

張衞航 (張律師) 104-07-16 11:15

您好!

本件屬於民事債權債務糾紛,除非有證據證明簽本票之目的就是要詐取財物,否則難認成交詐欺。故建議於裁定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較為妥當。

以上建議請卓?,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被告本身無陳述真實之義務,即便被告於開庭時說謊也與詐欺取財罪無關,是否成立詐欺取財罪應看對方簽發本票時是否明知本身已無資力,卻仍故意以簽本票方式向您借款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李小姐 104-07-16 11:37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請問,當初他在眾人面前說,每個月要還我一萬,時間到了,他說他沒辦法還,改成每月5千,還了一次,他便搬家,避不見面,直到我申請本票裁定,他就說,這張本票不是他親筆所簽,是事後,我自己偽造出來的,我有他的簡訊紀錄,他說,我偽造文書,在法院上,他一直否認這張本票上的簽名,是他所簽,針對他這樣不齒的行為,難道,我就只能默默承受,沒有反擊的地方嗎?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7-16 11:41

您好:

本件就您文義看來,僅屬單純民事糾紛詐欺罪之構成要件須行為時已有詐欺之意圖,故除非您有證據證明他簽本票當時就是要欺騙您做財物之交付,例如冒名盜用他人姓名來簽本票,否則難認定他有詐欺之意圖。故建議於裁定確定後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即可。
且於庭前除非係以證人身分受傳喚,並經具結而為虛偽陳述,否則亦無詐欺之問題。

至於您後續提問之問題,重點仍係在舉證,若您有證人或對話紀錄等相關證物,證明他當時即有詐欺之不法意圖,始得向檢警單位提告。但本件重點仍建議落再將債權金額取回為宜。 

 

李小姐 104-07-16 12:16
回覆 李小姐 的發言內容:

我有一張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但對方提抗告,並且在法院上,公然說謊,說這張本票並非他親筆簽 ... (恕刪)

難道,法律真的只是在保護那些壞人,他只要說謊,不承認,就沒事,他只要脫產,就可以不用還錢,是這樣的嗎?

sherry 104-07-12 16:26

各位律師好,

              我想請問一下,若偵查庭時被告編謊,被我異議之後,檢察官問他是否說謊,他又以我異議的話編另一套謊,如今有發現新事證,事實上並不是被告所說的實情,我有辦法維護我的權益加告他有???偽證罪嗎?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要看檢察官是否命被告具結後才作證,如果只是基於被告身份而陳述,因被告在自己案件中不負有自證己罪的義務,也就是說被告沒有陳述真實之義務,就算說謊也不構成偽證罪。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一、被告說謊不會有偽證罪的問題,但是如果他是具結後以證人身分作證,說謊就會有偽證的問題。

二、並不是被告說謊他就一定會被判有罪,在其他的證據上面還是要多做努力,這個是告訴人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

sherry 104-07-12 16:22

各位律師好,

              我想請問一下,若偵查庭時被告編謊,被我異議之後,檢察官問他是否說謊,他又以我異議的話編另一套謊,如今有發現新事證,事實上並不是被告所說的實情,我有辦法維護我的權益加告他有???偽證罪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2 16: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被告不會有偽證罪的問題,至多只是算是犯後態度不佳。

為了避免被告輕易欺騙過檢察官,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被告沒有自證己罪的義務,所以被告說謊不算偽證

二、重點是你告他的部分證據足不足,如果不足的話請加強舉證。

三、要多花點心思處理你告他的部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2 23:34
回覆 sherry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好,

     &n ... (恕刪)

您好,被告不會有偽證罪之問題唷。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3 12:23

同前大律師所述,您若覺得對方扯謊,可以具狀說明或在偵查庭以言詞說明,若有證據可證明對方說法不實也一併提出,檢察官都會依法斟酌。

阿銘 104-07-09 16:23

小弟現年25歲,有正常生活與工作..

一問:上禮拜用手機通訊軟體跟一名少女約定用2000元進行性交易

 當時要約之前只知道對方已經高1,放暑假要升高2..沒有特地去確認她年紀,完成性交易就無聯絡。

但因為對話紀錄被對方家長發現,所以這禮拜小弟被帶至警局做完筆錄了..

筆錄過程中,警方有說對方有說她自己願意的,沒有受到任何強迫,找我去做個筆錄後,就讓我回家,要我等地檢署的通知。

過程中我有詢問警方是否需要請律師,警方回答說我沒有任何前科,這種案件送上去頂多只是罰錢了事,叫我等傳票到在去地檢署說明,看檢察官怎麼說。

二問:警方也有要求看我臉書,有發現到我5月也跟一名少女有用1000元進行性交易

當時見面的時候也無確認對方幾歲,而且對方有抽菸而且行為舉止跟口氣都有點不良少女的感覺

警方做了第二次筆錄,並表示第二份筆錄是讓我以自首的方式來做,想請問這樣會有什麼影響嗎?

我這種情況有需要請律師嗎?

 

小弟我真的知道自己做錯了,之後就算去地檢署,也沒有想說謊,會認錯,只是很擔心父母親沒辦法承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9 16: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滿16歲未滿18歲,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2、倘若是滿14歲未滿16歲,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3、倘若是後者,則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阿銘,您好: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2條:
Ⅰ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Ⅱ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27條

Ⅰ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Ⅲ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          依您陳述之事實,第一位少女應該是14歲以上,如果已經滿16歲,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未滿16歲,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第二位少女情形同前,但如果未滿14歲,則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換言之,最少都要判3年,依刑法第62條規定自首雖得減輕,但不多。
3.          這二件在法律上應該屬數罪併罰,翻成白話,就是要判二條罪,刑期加起來。
4.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內容為準。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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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銘 104-07-09 17:42
回覆 曾宿明律師 的發言內容:

阿銘,您好: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 ... (恕刪)

律師你好:

1.第2位少女已滿14歲是我唯一能確定的,但詳細就不得而知

2.想請問依照我的情形,會被判很重嗎?還是像警方說的大部份會偏向罰款?我是否需要請律師協助

3.地檢署的傳票不知道多久會到?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9 1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未滿16歲可能有刑事妨害性自主犯罪之問題,若未滿18歲性交易,有兒童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問題,若有證據可證明您主觀認知對方均滿18歲以上,似較為安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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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9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未滿16歲,縱使是合意性交,仍會有刑法妨害性自主之問題;若對方為16歲以上未滿18歲,而為性交易行為,則會有兒少性交易之問題。然究竟證據有哪些?畢竟在偵查的時候基於偵查不公開,您可能無法掌握偵查機關所擁有之資訊,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偵訊,以分析究竟是要為無罪答辯抑或是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對方長相真的很成熟,否則一般仍會被認定構成妨害性自主罪,此罪法定刑非輕,建議委任辯護人協助較為妥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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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法律小學生 104-07-10 00:47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形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未滿十四歲是相當嚴重

              滿十四歲未滿十六歲也是有一定程度的刑責 

              而且你兩件都被查獲了  一定是要立刻處理補救的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服務於美容護膚店的林姓男子,因為遺失公司16萬元,擔心被公司追討,竟異想天開,向警方謊稱倒垃圾時被歹徒飛車搶走16萬元,經過台南市警五分局偵查隊深入調查後,林嫌才坦承是自己說謊,依誣告罪嫌法辦。

 

警方調查,41歲的林姓男子,有妨害風化妨害兵役、公共危險等前科,5日晚間打110電話報案,指稱在北區長北街外出倒垃圾時,突遭2名騎機車男子搶奪紅色絨布手提袋,袋內有16萬元,林姓被害男子詳細描述2名歹徒衣著特徵、使用未懸掛車牌機車逃逸方向。

 

偵查隊員趕赴現場,並動員線上警力查處,逐一訪問民眾並調閱周邊監視錄影器畫面,實際現場狀況與林姓指稱的時間點根本不符合,專案小組反問林,他無法自圓其說,才坦承並未遭人搶奪,主因是怕被公司求償,謊稱遭人搶奪

 

新聞出處:http://www.bcc.com.tw/newsView.2604259

 

中廣新聞網 – 2015年7月6日 下午4:12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刑法171條第1項定有:「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同法第172條復定有:「犯第一百六十八條至第一百七十一條之罪,於所虛偽陳述或所誣告之案件,裁判或懲戒處分確定前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二)本件林男係未指定犯人,而向警局誣告財物遭搶奪之犯罪事實,可能成立刑法171條第1項之罪;惟依報載,林男似已就其誣告罪嫌自白,則可能該當刑法172條而減輕或免除其刑。 

 

()在實務上常會遇到當事人詢問遭人提出刑事告訴而獲不起訴處分,能否反告對方誣告罪,依最高法院判例及判決之意見所示:「刑法誣告罪之成立,須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祇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或告訴人誤有此事實或以為有此嫌疑,尚難遽以誣告論罪。」、「誣告罪以意圖它人受刑事處分虛構事實向該管公務員申告為要件,故其所訴事實,雖不能證明係屬存在,而在積極方面尚無證據足以證明其確係故意虛構者,仍不能遽以誣告罪論處。」、「告訴人所訴事實,不能證明其實在,對於被訴人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者,是否構成誣告罪,尚應就其有無虛構誣告之故意以為斷,並非當然可以誣告罪相繩。」、「刑法誣告罪之成立,以告訴人所訴之事實完全出於虛構為要件,如係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縱使向該管公務員申告要難謂有誣告之故意。」因此,告訴人申告之犯罪事實雖然經過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法院為無罪判決,但告訴人若無明知虛偽事實而為誣告之故意,僅因出於誤認或懷疑,或因證據不足而不能證明犯罪事實,則並不當然會成立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誣告罪。 

 

(四)簡易的判斷方式大概為若對方捏造證據屬無中生有,則會成立誣告罪,若是對於存在的證據雙方因立場而解讀不同則難以誣告罪相繩,案例中的林姓男子就是憑空捏造不存在的證據對於不存在之人提出告訴,因此會成立誣告罪,因此即早自白犯罪,換取減輕或免除其刑的機會,屬上上之舉。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李先生 104-06-26 02:43

我在便利商店工作2年多,因最近上班發生漏結商品開立錯誤金額發票給客人,加上公司監視器畫面有看到我漏結商品的動作,公司調閱紀錄後發現我上班狀況不佳漏結商品次數過多,後來又調閱收銀機操作紀錄,有發現我多次誤按取消商品又跟客人收取與發票金額不符的金額,造成公司虧損,17號當天我有發現自己漏結商品,後來有補結並開立發票,但公司還是有查到當天與其他日期皆有此狀況發生,並且有其他畫面是我疑似結帳但卻使用公司現金,但畫面中有死角不清楚,我沒辦法證明我不是動用店內現金,因當天也有漏結狀況發生,公司有調閱畫面與操作紀錄懷疑我利用漏結商品的方式盜取店內現金,後來店長與公司主管約談我,當下我給公司的回應是:我不清楚為什麼會有他們調閱那些紀錄的狀況發生,因為我沒有動公司的錢,但如果因為我的過失造成公司虧損我願意賠償損失,在主管約談我之前我就知道我之前可能因為狀況不佳有漏結商品,並在約談前就有自發性的負責賠償過失造成公司盤點後虧損的部份商品,也事先與店長告知如果我上班狀況不好我願意賠償盤點後公司其他剩下損失的部份。
約談後,公司主管不接受當下的解釋,並告知我如果我不承認就要報警與通知學校與家長,但因為我考量到明年就要畢業出社會了,怕此事件會影響到我的前途與升學機會,但我長時間的解釋公司主管都不接受並詢問盜取的現金流向,再加上我沒有遇過這種事情主管又用強硬的態度質問我,我非常害怕,所以只好選擇編了個非事實的理由承認公司懷疑我竊取的行為,希望公司給我一個機會,不要把事情鬧大也不要通知學校影響我接下來的實習機會,當下也告知主管我願意承擔我因為漏結商品造成的公司虧損,但主管跟我說漏結商品開立錯誤金額發票會造成公司稅務問題與涉嫌偽造文書,並質問我盜取的金額與時間,如果查出來的結果與告知不符,就是我當下沒有說實話,可是因為我真的沒有做過竊取公司現金的行為,所以沒辦法告知正確時間與金額,因為工作兩年多來收銀難免會有漏結狀況,怕如果他們有查到其他漏結狀況或有爭議的畫面,會說我說謊,所以只好跟公司說大概是任職後到被開除前全部的時間請他們去調查,商品與金額的部份如果有因為我而造成的損失金額我願意負責賠償,並用白紙寫了一張我竊取公司現金與漏結發票的原因與現金流向跟日期與金額和用什麼方式賠償給公司的內容並簽名,因為當下沒有法務人員再場只有四位主管與我在場,現場也裝有攝影機,針對我因為當下害怕的理由簽名默認的不實文件,對我後續會造成什麼影響嗎?
補充:當下他們調出來給我看的畫面,我一開始都回應我真的不知道與不清楚為什麼會有這樣狀況發生,包括漏結與在死角位置動用現金(沒辦法完全確認那不是我自己的錢)的畫面都是這樣回應,所有畫面與紀錄都對我相當不利,j我該如何求助?

補充:在死角位置動用現金的部份是因為我把收銀機的錢拿出來放桌上整理後放回抽屜,但當天我有購買店內商品並自己結帳再同一個監視器看不到的死角位置拿取了現金結帳並找零放入錢包,因為當天也有漏結商品,所以公司合理的懷疑是我用這種方式盜取店內現金

補充:漏結商品與現金部分我都是因為不小心才造成的,當下都有告知主管願意讓他們調查與賠償或接受公司開除的處分

 

如果和公司不私下和解法律途徑,我會很吃虧嗎?勝訴機會大嗎?

李先生 104-06-26 02:42

我在便利商店工作2年多,因最近上班發生漏結商品開立錯誤金額發票給客人,加上公司監視器畫面有看到我漏結商品的動作,公司調閱紀錄後發現我上班狀況不佳漏結商品次數過多,後來又調閱收銀機操作紀錄,有發現我多次誤按取消商品又跟客人收取與發票金額不符的金額,造成公司虧損,17號當天我有發現自己漏結商品,後來有補結並開立發票,但公司還是有查到當天與其他日期皆有此狀況發生,並且有其他畫面是我疑似結帳但卻使用公司現金,但畫面中有死角不清楚,我沒辦法證明我不是動用店內現金,因當天也有漏結狀況發生,公司有調閱畫面與操作紀錄懷疑我利用漏結商品的方式盜取店內現金,後來店長與公司主管約談我,當下我給公司的回應是:我不清楚為什麼會有他們調閱那些紀錄的狀況發生,因為我沒有動公司的錢,但如果因為我的過失造成公司虧損我願意賠償損失,在主管約談我之前我就知道我之前可能因為狀況不佳有漏結商品,並在約談前就有自發性的負責賠償過失造成公司盤點後虧損的部份商品,也事先與店長告知如果我上班狀況不好我願意賠償盤點後公司其他剩下損失的部份。約談後,公司主管不接受當下的解釋,並告知我如果我不承認就要報警與通知學校與家長,但因為我考量到明年就要畢業出社會了,怕此事件會影響到我的前途與升學機會,但我長時間的解釋公司主管都不接受並詢問盜取的現金流向,再加上我沒有遇過這種事情主管又用強硬的態度質問我,我非常害怕,所以只好選擇編了個非事實的理由承認公司懷疑我竊取的行為,希望公司給我一個機會,不要把事情鬧大也不要通知學校影響我接下來的實習機會,當下也告知主管我願意承擔我因為漏結商品造成的公司虧損,但主管跟我說漏結商品開立錯誤金額發票會造成公司稅務問題與涉嫌偽造文書,並質問我盜取的金額與時間,如果查出來的結果與告知不符,就是我當下沒有說實話,可是因為我真的沒有做過竊取公司現金的行為,所以沒辦法告知正確時間與金額,因為工作兩年多來收銀難免會有漏結狀況,怕如果他們有查到其他漏結狀況或有爭議的畫面,會說我說謊,所以只好跟公司說大概是任職後到被開除前全部的時間請他們去調查,商品與金額的部份如果有因為我而造成的損失金額我願意負責賠償,並用白紙寫了一張我竊取公司現金與漏結發票的原因與現金流向跟日期與金額和用什麼方式賠償給公司的內容並簽名,因為當下沒有法務人員再場只有四位主管與我在場,現場也裝有攝影機,針對我因為當下害怕的理由簽名默認的不實文件,對我後續會造成什麼影響嗎?補充:當下他們調出來給我看的畫面,我一開始都回應我真的不知道與不清楚為什麼會有這樣狀況發生,包括漏結與在死角位置動用現金(沒辦法完全確認那不是我自己的錢)的畫面都是這樣回應,所有畫面與紀錄都對我相當不利,j我該如何求助?
補充:在死角位置動用現金的部份是因為我把收銀機的錢拿出來放桌上整理後放回抽屜,但當天我有購買店內商品並自己結帳再同一個監視器看不到的死角位置拿取了現金結帳並找零放入錢包,因為當天也有漏結商品,所以公司合理的懷疑是我用這種方式盜取店內現金
補充:漏結商品與現金部分我都是因為不小心才造成的,當下都有告知主管願意讓他們調查與賠償或接受公司開除的處分


如果和公司不私下和解法律途徑,我會很吃虧嗎?勝訴機會大嗎?

 

6/26補充:主管給我看的監視器畫面是不清楚的,畫面中也看不出漏接商品的詳細品項與我動用抽屜現金畫面的金額是多少,也無法看出我實際的點選的操作按鍵,公司是依電腦中的報表紀錄給我看我的操作紀錄畫面中並看不出來

當下與公司主管約談所簽下的兩份文件一份為員工離職同意書(原因:因違反公司規定予以開除處分,並涉嫌開立錯誤金額發票造成偽造文書),另一份是非制式文件,只是用一張空白只讓我寫下我基於心理因素而編造的認罪原因與時間金額等相關敘述並簽名,當下只有公司的四位主管在場,沒有律師人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6 11: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和解書應該經過律師審閱才能保障雙方權益。

2、當下是否有簽立該協議書?請詳述。

3、就您所述的狀況,屬於公訴罪,就算簽立和解書,日後對方提告,難免還是要上法院,所以所簽立的內容與一般的和解書略有不同。

4、倘若還沒簽立協議書,則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和解書,才與公司洽談簽立。

阿寶 104-06-23 15:47

不好意思,因上次留的言,尚有問題想問!我想問如果我妹已成年,又沒有扶助宣告又該如何提告傷害罪,非本人一樣可以提告嗎?但是因她有精神分裂症加上智能中度,每天情緒反覆也有自己的思想,且我只能說大概知道她為何被打,那我這樣還可以幫她提告嗎?有費用問題嗎又該如何提告,麻煩回答,謝謝,還想問件事,因我妹曾被手指性侵肛門,但驗不到証据,且她怕他們的恐嚇(沒法錄到音,因她的情緒問題)所以說謊,想問是否真的沒辦法在幫我妹了

山崎 104-06-16 19:12

之前因租屋糾紛房東衍生了傷害訴訟,
因為彈簧床的問題我表明不願承租,
後續對方上樓找人確認結果下來時手上竟然有傷,
重點是我根本沒傷害對方,
當時發生於租屋的一樓時僅有我與對方沒有其他人,
且我也不知道他怎麼受傷的,
對方憑左手挫傷及右髖挫傷診斷及他兒子的證詞(他兒子沒看到我傷害他僅有確認傷勢)和租屋契約,
檢察官竟然起訴我,
目前已開刑事庭兩次都是準備程序(審易庭及易庭),
我向法官矢口否認傷害對方,
現在有點困擾的是明明發生地就有監視器對方卻一直說沒有,
法官也說對方就說沒有啊搞得我在說謊一樣,
給我感覺就認定我有罪一樣,
還要我自己證明無罪,
現在情況我根本就提不出其他證明了,
這樣會被認定有傷害之實嗎?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6 22:47

若要為無罪答辯,建議委任律師閱卷並協助答辯,以確保您的權益。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17 17:13

您好:

因為目前證人說詞對您相當不利,建議您應儘速委請律師協助辯護及研擬後續開庭答辯內容為妥,否則,刑事成罪的話,未來對方恐會再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山崎 104-06-17 18:15
回覆 呂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恕刪)
證人並無看到我有傷害對方之事實,
重點是我也沒有傷害他,
單憑原告胡亂講也會被認定有罪?
小毛 104-06-14 22:07

各位律師們您好,

想請問以下這種情況,是否構成詐欺騙婚

(1)男方已有婚約在身,卻刻意隱瞞,與另一女子(A)論及婚嫁,但一再推託,以欺騙方式欺騙A說因家中有長輩過世,必須延遲一年,使用此方式兩次,交往過程中也一直說謊欺騙女方A。

(2)與女方A已經拍完婚紗照,並一直參與籌備過程,且通知女方A家人要來提親,並訂定好訂婚日期,女方A因此訂好宴席餐廳及喜餅,並準備婚禮用金飾等物品

(3)男方提親日一再失約延期,並以欺騙方式欺騙女方A說是家中長輩顧及親屬過世,不克前來,實質上家中長輩並無過世情況

(4)女方A在網路上查詢相關婚禮資訊時,意外發現男方與實質結婚女子的婚禮影片,因此前往婚禮現場確認是男方本人

(5)於婚禮現場質問男方時,男方已威脅口氣回覆,"如果女方A毀了他,他也會毀了女方A",此部分是否涉及恐嚇

(6)男方與實質結婚女子前夕,還佯裝自己父親打電話給女方A父親說婚禮籌備一切沒問題

希望各位律師且非常感謝能為我解答此疑惑,不勝感激~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4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另關於恐嚇危安之部分,可能需要更多男方言論內容,方有機會構成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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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5 0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因此交付財物給對方,則不會構成詐欺罪。

2、有關於"如果女方A毀了他,他也會毀了女方A",不一定會構成恐嚇罪,必須依據上下文、現場的情勢判斷,是否有證據可以供作判斷?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6-15 10:47

您好:

1、目前民法實務上關於婚約詐欺的請求及賠償,主要是針對若因此有交付嫁妝、聘金、訂金或其他財物予對方時,可直接請求返還與賠償。但無法強制履行婚約。若要爭取其他相關的賠償,可先主張婚約解除後,再依民法第978、979條,向對方主張財產與非財產之損害。

2、恐嚇部分仍須是前後文和當下的情境、語氣而定,如要提告恐嚇罪,最好有其他證人錄音錄影為證。

阿輝 104-06-12 06:05

事情經過有點長 感謝能花時間看完 現在很煩惱不知道怎麼辦

希望能夠幫忙我 我沒前科犯罪過 就只是一時衝動 沒有想到以及

不了解法律刑責 所以做了錯事 懇請律師能夠救救我

去年10月11月時在遊戲上認識一位女孩子 慢慢有了交集 了解

彼此也很聊的來 過程中她說他離過婚 有小孩 我也以為她有過這樣的遭遇

會認真的看待感情 當時心裡也在想我是不是能夠接受她的過去 以及她的小孩

考慮過後我跟她交往了 過程中她有問我什麼工作 收入多少 家裡有多大

房間什麼樣子要我拍照給她看 當時全都老實跟她講 沒有任何的隱瞞

那時候也以為她是認真的 我也沒有想太多 我也跟她說家裡真的不算好

也因為之前工作有了職業傷害 現在只是找個過度的工作

是晚班的可以休養身體 只是薪水真的不高 希望她能諒解 好處是再這邊

可以未下一步做計劃研究 希望她可以給我時間 突然有一天跟我說她家人過世

我也在她賴上的動態看到說為什麼還缺8萬多 我有問過她 只是她當時的

表現一直是很不願意麻煩我 但又一直說借不到錢 我的心裡想說那我白天

去兼一份工作 可以幫她負擔喪葬以及小孩之類的費用 我怕他不好意思也沒跟

她說 後來在今年過年前突然她不連絡了 訊息都是已讀 不管我怎麼說

就是不回 當時生氣到把聯絡方式聊天紀錄都刪掉 後來很後悔

我又去她公司找她 而她只是很敷衍的說她想認真工作 不想談感情

只是心裡感覺的出來她在騙我 不管我寄了多少信到她公司想挽回都沒用

也不清楚她有沒有收到 那一陣子心裡非常痛苦及難過  後來她公司

也跑了20多次 就是想要跟她談談 希望她能給我一個理由 我想知道

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為什麼這樣對我?

那一次見面 我也跟她說過妳真的喜歡別人沒關係 跟我說 我能祝福妳

雖然我會生氣難過... 但真的沒關係  但她就是說想工作

后來找了他20多次就是見不到她 那一陣子整個人就像死掉一樣

直到後來朋友安慰鼓勵才慢慢變好 後來很想念她就想看她一眼就好

而那一次真的看到那個男生 那時真的很憤怒 一氣之下破壞了她的機車

椅墊 輪胎 鑰駛孔 事後也覺得自己很沒水準 丟臉 只是當時想法就是一報

環一報 後來泰山的警局 有請我這邊淡水的警局通知我 

我6月3號有打電話跟泰山警局連絡 因為當時我沒犯罪過心裡害怕

又覺得很丟臉 當時不敢也不好意思承認 當時警察問我有沒有過去那邊

破壞人家機車 我說沒有我只是過去等人 然後警察說因為監視器有照到我經過

所以希望我能過去說明 我說好也跟警察約時間 而6/3號到6/11號這段時間

自己也覺得後悔 丟臉 也覺得做錯了就去面對 所以昨天警察打給我

我也承認是我做的 那天很抱歉我不敢承認

希望過去後能讓我說明 警察說好過來就是讓我說明的

只是去了之後 我想說明 警察說他不想聽那些 你就說是不是你就好

我說是再電話就已經承認了 然後昨晚10點多開始作筆錄 我才知道是毀損

而那時我也不知道 有什麼刑責 我又有什麼權益 警察有說 只是我真的不懂

有沒有必要 我有問警察我需要請律師嗎? 警察說不用 很多人都沒請

然後筆錄的過程我也不知道該講什麼不該講什麼 我全部都照實講 

有些警察也跟我說他不想聽 那時心裡真的很難過 我真的只是一時衝動

有必要態度那麼差 就連跟我說怎麼做比較好也不願意 

最後筆錄做完 我問警察說下一步會怎樣 警察說等法院通知開庭

當下心情很糟也沒想過檢查筆錄 我就簽名蓋章了 也問警察嚴重嗎?

警察說都小事而已 我跟警察說通知書我能不能自己領 我爸身體不好

不想給爸爸發現 這樣很不孝 警察說沒辦法 然後昨晚回家才一直問朋友

朋友說真的滿嚴重的 有可能工作沒了 也有可能被判比較重的刑責

也有可能被對方敲竹槓 然後有了前科

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辦 我只希望能給我機會 發生這樣的事情我不是故意

也很後悔 我也認罪沒有逃避說謊 希望有人能夠救救我

如果你沒找律師陪同而自己去做筆錄,也都承認,目前就是設法從量刑去爭取,爭取緩起訴或是緩刑,就不會有所謂的前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毀損罪,惟該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可以與對方和解並請求撤告,以解決事端,也可以委請律師來處理,對您較有保障,且對方可能會涉及詐欺問題,您應先將line的對話紀錄及給錢紀錄留存,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不用太擔心。二、最壞的狀況,如果對方堅持告到底,就判幾個月易科罰金,有前科。一個月是三萬,二個月是六萬。三、有人會很擔心前科但真正賺錢的行業都與他有無前科無關。四、如果對方與你調解撤告你就沒事,但要溫和的處理別越搞越嚴重。五、我完全了解你被背叛的心情,因為她耍你卻沒道歉,其實只要在心裡想像她跪著道歉多幾次你就會好些。六、下個女人會更好,這件事處理好之後重新再來吧。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阿輝 104-06-12 11:33

 真的非常感謝各位律師的回答  也很感謝各位律師能看完信件

我不知道什麼資訊才是有用的 也因為沒犯罪過 整個就很擔心煩惱 

所以只能把整個過程說出來 很抱歉浪費各位寶貴的時間

看完我的過程 回覆我 小弟銘記在心 !!

目前小弟會好好想想怎麼做才洽當  先祝各位律師先生 小姐 順利 發財

甜點 104-06-10 13:50

 

父母仍在世, 母親是抗癌鬥士, 父親有失智症狀常常出門不關門又很幼稚又很愛說謊且不願就醫, 讓全家上班族驚嚇且困擾不已, 目前這房子歸屬父母名下, 請問能聲請解決此問題? 需要那些證明? 目前為止全家正想打算雙親該送到療養院,被照顧較妥當的.

 

先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法院會送請鑑定聲請狀中也要檢附完整病歷,之後監護人就有合法權限安排被監護人的人身及財產事項,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癌母部分跟媽媽談談吧,未必要去療養院,也可以找人回家幫忙。

二、父親部分失智要先看醫生。就算要辦監護宣告也是要先提診斷書的。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0 16:28

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還是要有病歷證明,所以不管如何要先帶父親去就診,才知道之後之方向。

芋頭 104-05-28 11:08

諸位律師 您好,

小弟有些問題想請益,懇請惠予釋疑,我在前年於交友網站認識一名女性(其已離婚),經由網路對話進而想追求對方,引此衍生出一些財物上的饋贈與借貸,惟直至近日,女方才坦言告知,網站上所示資訊,為不真實、虛構的,其於當時暨當下,是有交好之異性親密友人,而她也有誠實告知,先前的一切都是欺騙的,我也有將當時的購買證明、相關對話進行截圖並保留、存檔。

女方表示,不再說謊、欺騙,而我原本選擇了原諒,但是後來又發現其他事情,女方還是再行欺騙之實。

想請問,這樣是否構成詐欺呢?

我也有透過免費律師諮詢,但是其給予之解答為,頂多進行調解取回財物而已。

我又去電165,而得到之回應是因為該交友網站已有相關案例,是可以去報案,但是回覆的卻有點模稜兩可,這讓我感到十分困惑、不解。

煩請諸位律師,協助回覆,倘若此案例成立的話,提告我還能請求什麼訴願?

再請撥冗回覆,謝謝。

敬祝

      福體安康

困惑的芋頭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8 12:02

對方是可能構成詐欺取財,您可告知對方要求對方退還贈與物、清償借款等,否則即提告詐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8 19: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整理犯罪事實、所犯法條及相關證據至地檢署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5-28 19:25

您好:

對方行為似已成立刑法詐欺取財罪,您可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侵權訴訟求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日軍 104-05-27 03:11

近期我與同事在line爭執 非群組的 一對一
 
爭執的起因:

因為他已經長期針對我忍耐不了,把不是我的工作丟給我做,工作分配上起爭執,時常慣性說謊

問題:在爭執過程中他文字謾罵:你媽是忘記生雞雞給你喔
一氣之下我回說:看你僵直性脊椎炎可憐我幫你(他的確有僵直性脊椎炎而不用當兵)
然後他又回:僵直性比你沒懶趴的好

我氣到的跟他說 :我已經截圖
他回傳 類似YA貼圖 具挑釁 結束我們談話內容 封鎖我的line

罵我都好就是不能罵到我媽 

對於他的話 造成我日後上班壓力情緒精神不穩定 
有沒有辦法能讓他為他的話付出代價

在一對一私訊辱罵刑法上不具 公然侮辱 誹謗 
但在民事上 我能要求什麼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7 09:25

實務上曾有刑事上認定非屬刑事公然侮辱,但民事仍可求償的前例,故您應可提民事賠償

一、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

二、但是同事來說以和為貴,是否提告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7 23:18

民事上還是可以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但就算成立,也不會判很多。

Hannah 104-05-11 11:49

我的標題沒有打好 :是  " 違反離婚協議書內容  " 這樣才對!

於102年離婚,小孩由雙方共同監護扶養!周一至週五小孩居住女方家,周六早上8時由男方接回,於周日晚上11時之前將小孩送回女方住處!但女方長期下來都沒有事先電話詢問男方或徵求男方同意或告知,六日就隨意將小孩帶出門(我們一定會再要接小孩的前一晚告知女生我們隔天要接小孩的時間)!導致男方時常到女方住處時,大門深鎖,找不到小孩,在電話詢問下,才知道女方將小孩帶出門了,且不馬上將小孩帶回讓我們接!且有一段時間女方說沒有用手機,男方只有女方住家電話,怎麼找也找不到小孩,搞得我們心慌!女方這樣是否觸法?有幾次女方要求說要帶小孩出去玩,希望我們可以通融,但在我們的通融下,才發現她時常欺騙說謊,小孩根本就沒有出去玩,不是在家,就是帶去出陣,而帶小孩去出陣,總是學一些不好的言語及動作回來,連粗話都掛嘴邊!告知女方女方卻不以為意,小孩也因此學會說謊,認為說謊並沒有什麼!

因上周為母親節,男方這邊將在星期六晚上慶祝,而我們在星期五晚上就告知女方,星期六中午要接小孩,女方要求因為母親節是否可以讓小孩陪伴她,我們就回說那星期日早上會將帶小孩回女方處住,挪一個星期日讓小孩陪她過節,女方不領情就算了,要求我們星期六晚上不管多晚都要將小孩帶回,但我們也告知小孩星期日早上才會送回去,而女方卻在我們隔天去接小孩時,依然沒有徵求同意及告知還是把小孩帶走了,讓我們白跑了一趟!打電話詢問)(非女方本人電話,女方沒有手機,總是要打不同人的電話才找的到女方)卻和我們大吵了一架,還說和男方的媽媽談好(說謊,我們有確認!婆婆說沒有答應女方可以假日帶小孩出去),我們想寄存證信函告知女方已經違反協議書內容了!要怎麼血才會清楚又詳細,讓女方一目了然?寄了存證信函之後,要怎麼繼續下一步可以對女方提告?我們想爭取小孩監護權!原本小孩是到108年9月才接回到男方這邊與爸爸同住!但現在一直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二年來都是如此心真的很累~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1 11: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對方沒有妥適照料子女的部份,可以蒐證之後請求改訂監護權

2、建議可以備妥離婚協議及上開事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起訴。

家長與小孩的通信接見對於小孩將來的身心健全發展有很大的影響,負有主要教養權利的一方不得隨意妨害他方通信接見權利之行使,否則他方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小孩教養權利的方式。

你可以蒐集對方妨害你通信接見相關的資料,向法院提起改定小孩教養權利方式的聲請,對方知道你會提起改定聲請,應會收斂其行為。

以上,如有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Hannah 104-05-11 13:08

所以我們第一步是可以先寄存證信函嗎?然後在內容提到要改定監護權是這樣嗎? 

那我們要如向法院申請改定監護權?直接到法院去按鈴申訴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蒐集對造妨礙您與子女會面交往及對造未妥善教養子女證據,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權聲請,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商談如何蒐集證據及未來訴訟策略,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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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5-11 18:04

您好,

建議您與律師討論看看(前提是相關證據保留下來給律師看),也許可以依交付子女或被誘人強制執行事件要點來聲請看看。

以上,如有進一步委任之需求,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1 22:27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Lisa 104-05-02 00:29

各位律師大家好,

我於去年八月遭網路禮券詐騙共87萬,對方藉由多次小額買賣(第一次購買2013.12月)培養買方們信任感,2014年08月時以友人們任職銀行最後一次使用禮券作為公司分紅名義,及父母陸續死亡無週轉金入殮為由(有電話及來往簡訊佐證說謊,其父母接健在)象20-30位買家騙取千萬匯款後已脫產,二度改名,姓(非父/母/夫姓)使其具有低收入戶資格且已有國家指派法扶律師協助幫忙,被告者除了她自己本身上尚包含其母親,丈夫共四人.(合理懷疑共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目前本案原告22人中已有6-8人(皆欠款十萬內,且接受其和解條件為分期每月三千無任何擔保人或擔保品)簽立無任何保障之和解書,想請教問題如下:

1.被告法院屢傳皆會出席(因其有侵占公款緩刑前科,法官已告知未到直接通緝)因原告方人數眾多,金額不一,委請律師追查本案不法所得是否符合經濟效益?

2.被告方積極想簽立,收集多份和解書,無奈其提出條件極欠缺誠意(欠八十七萬只想每月還三千的前提簽和解書(夫妻兩人都只用簡訊回覆聯絡,內容淨是他很有誠意要還款,無奈打工薪水微薄而欠金額過於龐大),我手上有對方說謊對話簡訊(騙子一人分飾二角,父病亡母跳樓等瞎扯蛋漫天謊話)/夫妻雙方簽立蓋手印的本票/相關電話錄音("...我老公說大不了進去牢裡坐一坐啊..還是沒錢還..."; 假裝自己是名門貴族之親戚/生活過得很好/公司高階主管等等喝咖啡時的錄音)目前尚未開庭亦未將錄音檔整理剪輯交付檢察官,前面已跑了事務官傳喚及地方調解委員會的流程,詐騙夫妻面對眾人時總擺出自己也是受害者,很有心要和解的矯情樣貌,請問我該如何是好?

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原告有多人,可以共同委任律師,也可以減少成本並避免每次皆需親自出庭,至於和解的部分,您們仍可以堅持,但也應考量對方目前名下之資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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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2 20: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若對方無財產,是否仍需花費訴訟費用提告,您即須加以考量是否核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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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2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若對方無財產,是否仍需花費訴訟費用提告,您即須加以考量是否核算。

Lisa 104-05-05 15:1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原告有多人,可 ... (恕刪)

詐騙所得應該已轉移親友名下,請教此情況無法追討或聯帶提高相關人為共犯嗎?謝謝。

calotani 104-04-19 19:48

我男友與前妻生兩子,99年離婚,協議共同監護並由前妻為主要照顧者,男友每月負擔2萬子女教育扶養費,但其後兩人照顧子女的理念及用錢觀屢屢不合常有口角,又101年時逢男友經商失敗要負擔債務,再加上對前妻運用扶養費失當的不滿,故不再給予扶養費,前妻催討不成遂向法院申請改定監護權強制執行,惟因男友做水電工程,此行業本來就常有變換職場的現象,且男友原本亦無任何財產,因此屢次強制執行無果;改定監護官司部分有3次,第一次官司由男友提出申請改定監護權(自訴無請律師,而女方有請法扶協助),因為小孩出庭時證詞與在私下跟男方講的不一樣,故男方提出疑慮不被採信而駁回。第二次官司由女方提出申請,尚在審理期間,因女方有管教處罰過當嫌移,因此男方又提出家暴暨改定監護權(第三次),刑事傷害兩官司,家暴部分法院僅發出暫時保護令,改定監護部分因參考第一次官司亦被駁回,傷害部分因小孩出庭證詞又輕描淡寫,故不起訴處分,但有錄音錄影檔證實兩小孩每次出庭所說的話都是女方教導,並恐嚇威脅小孩如不順從並因此讓女方輸了官司就要讓小孩從此失去媽媽,故已有偽證案另案辦理中,將於104/4/21開第一次庭。但今天男方收到法院有關第二次改定監護的通知,內容是參考小孩出庭說詞與前開數次官司的參考,還有男方確實未續付扶養費之行為(社福那邊的報告是建議維持原狀但重新協調扶養費金額),因此判准許由女方單方監護,於此將於這兩天出庭偽證案時順便另處理提出抗告


對此,因男方無力申請律師,也通不過法服免費律師,沒有律師幫助之下,屢屢官司敗訴,但小孩每次私下的哭訴委屈,出庭又擔心失去媽媽而順從說謊,導致法官誤判,到底有什麼管道能夠尋求幫助?該怎麼做?如果真的必須花費請律師律師費大約是多少?(每次官司大概都只開2-3庭,但都耗時約半年)


再者,我有看相關認養子女問題,假設,男友先提出抗告,讓監護權案繼續審理,我與男友辦結婚登記,並申請認養他的2子女,藉此讓前妻的監護權喪失,此方法是否可行?該如何做呢?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19 21:11

您好

 律師費部分 可來電討論!

        陳律師 0972367907 

calotani 104-04-19 21:32

律師只針對"律師費"部分回復....那請問文內的相關內容及問題呢?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葉鞠萱 (昍業) 104-04-20 09:40

您的狀況比較複雜, 先跟您確認您男友的小孩兩個小孩分別為幾歲

您最後的目的應為男友取得小孩子的護權

由於目前有複數官司在進行, 需要詳細的資料才能判斷後續的處理

建議您資詢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http://www.alicelaw.com.tw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calotani 104-04-20 11:19

兩位小孩分別8歲(96年)及10歲(94年),對,最終目的是希望爭取到小孩監護扶養

葉鞠萱 (昍業) 104-04-20 15:30
回覆 calotani 的發言內容:

兩位小孩分別8歲(96年)及10歲(94年),對,最終目的是希望爭取到小孩監護扶養

由於您是複數官司, 只針對監護權部份來討論

以您目前狀況法官裁量以1.子女意思尊重原則 2.子女意思尊重原則 3.善意父母原則

至於怎麼打, 也是要看對您有利之處

其他刑事傷害偽證案這邊就不討論了, 但是要考慮偽證案會不會對小孩子日後影響

其實還是建議諮詢

calotani 104-04-20 17:02

子女總是在父親的探視期間私下哭訴在媽媽那受的委屈...並表達想跟爸爸住...但是...重點在於小孩平日是跟媽媽住...就算開庭也是由媽媽帶去...重點在...根據小孩描述,每次開庭前媽媽會恐嚇小孩,例如""你敢說要選爸爸,你就死定了,我以後再也不理你們不接你們電話,還要到處搬家讓你們找不到"",""你到時候要說是用這把尺打的(原本用木棍),且我沒有打你那麼多下,也沒有打你臉...""...等等。小孩一來擔心選爸爸就失去媽媽,二來怕媽媽生氣會被媽媽罵或處罰...因此每次開庭都順從媽媽指示做證述...導致爸爸的官司屢次失敗,因此才特地錄影存證告發前妻教唆偽證。法官開庭次數少(每個官司只開2-3次庭)...又忽視社工報告(社工建議維持雙方共同監護支原狀)...變成只聽取單方說法...不採信男方說法,不是駁回男方請求;就是像第二次的監護權官司--允許女方請求單方監護。很令人困擾與不平,是否跟男方沒有請律師有關呢?因為沒律師替辯所以比較輸面?但男友實在無力花大筆錢請律師,因男方父母有房產(但父母不會給予協助啊),又不符合法扶補助申請免費律師條件,還有什麼管道可以尋求協助嗎?

葉鞠萱 (昍業) 104-04-21 09:17

律師不代表一定會贏, 只能說會比較有優勢
您的案子還是看如何舉證才有勝算

法官的判決結果還是合法何理合情為主
如果未請律師,建議上還是子女最佳利益為改定親權時之審酌判斷

calotani 104-04-21 10:52

 今天另案審理偽證庭開庭...不到20分鐘...有錄影光碟證實小孩承認媽媽威脅並指導出庭說法...法官卻跟告發人說未滿16歲小孩沒有教唆偽證問題...犯人逼小孩替犯人脫罪...竟沒有教唆偽證問題...我傻眼了...就這最後一步了...能呈現的證據都出去了...還能怎麼做?

葉鞠萱 (昍業) 104-04-21 11:49
回覆 calotani 的發言內容:

 今天另案審理偽證庭開庭...不到20分鐘...有錄影光碟證實小孩承認媽媽威脅並指導 ... (恕刪)

其實還是回到最跟本的問題
您著重點是在那個案子上, 你製造了過多的官司, 又無專業律師協同只會讓您更不利

委請律師答辯會較妥,畢竟律師未受委任前對案情了解有限,還有開庭時對方是甚麼樣的說詞比較有辦法幫您找到有利的立基點, 會建議您諮詢 

 

104-04-14 18:44

我家住在雲林鄉下地方,家是爸爸及親兄弟一起建的30幾年透天厝,三棟是黏在一起的,我家則是中間棟,隔音設備是差到極點。

這事是在去年2014年9-10月開始的吧,一開始對方總是上頂樓敲打,我們以為是在做事或者是叔叔上去養鴿子吧。所以也就沒有想太多。

直 到有天下午家裡只剩我跟姐姐,我們各自在位置上打電腦,他衝進來對著我們說是在那跑來跑去做什麼,我跟姐姐當時愣了一下,姐姐才回他我們哪有在跑來跑去, 然後不理他,他就下樓出去。從那天後,他只要認定有聲音就是我們在敲,所以他就會以報復心態上頂樓用鐵槌敲打,常常來叫我們不要在那跑來跑去,就算要運動 也沒必要整天跑,也常說我們上頂樓跑來跑去在吵。重點是我們根本就很少上頂樓,也從那天後我家的跑步機我們連動都不敢動了,我們也在想家裡隔音不好,會不 會是走路的問題,導致走路都墊腳尖,完全慢動作。連我妹也去買了氣墊鞋回來給我們,就怕會吵到。但他還是常常說有聲音,不爽就是上頂樓敲以示警告。很多次 明明就他自已敲完,才跑下來警告或告訴長輩說我們又在吵他,不時就向我爸跟我媽說如果在跑,別怪他在繼續敲之類的。(補充一下,那時他沒在工作,大多都晚 上出去玩,半夜凌晨才回家,然後白天在補眠)

他媽媽總是來叫我們別理他,好幾次他跑來警告他媽媽也在場,最後吵起來在說時,他總是說他沒有說過。認定我們說謊,在演戲。爸爸總對我們說,不要讓二伯父,二伯母難過,所以我們忍,想說忍一忍,或許就沒事了,只是沒想到會讓事情更慘。

冬 至那天,要拜拜,我們在準備,難免會有走動的聲音,對方又不行了,拿著鐵搥上頂樓敲,最後狠狠的用鐵搥從我家鐵門一敲,碰的一聲超級大聲,傍晚我爸媽下班 回來,我們才跟他們說,媽媽才拿著手電筒上頂樓去看,鐵門一個洞,做過pu的地板也一堆被鐵搥敲下的洞,但因晚上要拍下起實在也不清楚,所以隔天下午我跟 我弟還有我弟女友(剛好來我家玩),我們上頂樓去拍,對方就對我媽說我們上頂樓故意吵他一整天了,我媽就問我們,我們很傻眼,什麼叫一整天,也才下午上去 一下拍個被毀損的照片而已。

後來不管白天或晚上,只要有聲音,我們家就非常緊張,就連叔叔家的小兒子在那跑,關門大聲,我就會跟姐姐說,這 下好了,一定又要說是我們在撞的了,就那天,叔叔家的小兒子剛造成一堆聲音後,大約晚上九點多媽媽從阿姨家帶了幾條魚回來,想說整理起來放才不會壞掉,所 以沾板發出了聲音。我們在樓下,很明顯就聽到對方在他房間大罵三字經,我姐姐趕緊下樓,問我媽在做什麼?說人家在罵。我媽氣不過,身為嬸嬸還被三字經問 候,所以也跟著大罵,後來聽到樓下有在吵架的聲音,我們馬上跑下樓,對方關在家裡,透過窗戶跟我爸還有我弟在吵,我爸氣他連自已嬸嬸也罵,我弟則氣對方嗆 他出來打架卻躲在家裡,對方一直叫我們摸著良心,不要故意在那敲撞吵他,我們很無耐,也明確跟他說是叔叔的兒子剛剛在跑在撞,但鬧事的爸爸卻也說我們的確 有聲音有在敲,說我弟故意拿鐵槌在房間敲他都有聽到,我弟很傻眼,他沒做的事卻這樣被說,所以他很氣,明明拿鐵槌在頂樓敲的是他兒子,在房間惡意敲也是他 兒子,後來爺爺出來證實確時是叔叔的兒子在跑在撞(叔叔兒子目前上幼稚園),但鬧事的爸爸卻說不可能啦,那邊的聲音不可能傳到他家,是我們家在鬧的。說我 爸在互自已兒女,叫我爸管制我們,不要讓我們在那打電腦,拖椅子發出聲音,我跟姐姐在網路上賣衣服,怎麼能不用電腦?那天我爸回了對方爸爸當初蓋房子時說 要留條巷子,現在也不會在那說我們這邊有聲音,從那天起對方爸爸就認為是我爸在為了土地鬧他的。後來隔天晚上,爸爸好像拿了欠伯母的錢去還給伯母,伯母跟 我爸說事情就到這,我爸也說白,鬧事者也在場,那天雙方說好不在鬧,事情到這就好。(也就因為這樣,先前頂樓毀損的事我爸就沒追究了)後來叔叔也去跟他 說他兒子也不是在大半夜吵他,鬧事者很好聲的對叔叔說他知道,小孩子在跑沒關係啦,聽在我們耳裡非常不舒服,擺明就是針對我們,但我們也無法說什麼,都說 好到此為止,就認命吧。後來的確平靜了幾天,偶爾還會聽到對方故意的撞擊聲,雖然是一兩下,但那聲音就足夠讓你嚇一跳了,因是在你毫無防備下。後來妹妹帶 了兒子回來拖我們照顧二天一夜,我跟我弟在房間跟姪子玩積木,小孩子開心,拍拍手喊ya,突然對方用力搥了幾聲,我們想說吵到人了,馬上制止小孩,不讓他 玩了,將姪子帶到中間房去關上門。非常無力,明明好多聲音比我們大,但他卻只對我們家敏感,就算不是我們,他也會說是我們。

後來有天早上, 睡眠中突然被我媽的罵聲吵醒,仔細一聽,才知道我爸爸的車被惡意以尖銳的東西畫了好大一個類似@的圖,家裡停了三台車,我爸是停在最裡面的,但卻只有我爸 的車被畫了,但我們並沒證劇,那晚也只有鬧事者晚上出去玩到不知凌晨幾點才回家,但我們沒證劇,但還是請了警察來處理,警察建議我們安裝個監視器

再 來因為即將過年,父母去工作,所以大掃除就由我們這些孩子來做,那天下午姐姐為了牽水管沒注意到門,風大使門有撞個幾聲,對方又在房間敲撞幾聲以示警告, 後來姐姐在清洗門窗,需要拆下來洗,多少都會有聲音吧,我則在房間整理,然後就聽到對方好似就是要讓你知道他不爽,上頂樓爬樓梯聲音非常大,鐵門碰的一聲 打開,馬上在上面瘋狂跳以示警告。弟弟拿著手機馬上上去拍,但並沒拍到,因開鐵門的聲音對方聽的到,我弟就說在跳啊,對方就一直向我弟挑釁,我也直接告訴 他,我們不用打掃嗎?白天也要限制人家不能有聲音嗎?你半夜出去玩,早上補眠,才在那限制人家嗎?他根本聽不進去,後來他下樓我們就跟著下樓。對方就開始 在他房間開罵,我跟姐姐只能在房間互想訴苦抱怨,後來又有敲撞的聲音,我們才知他又偷跑上頂樓敲了一下,但實在懶得理他了。突然怎聽到我弟在陽台那,才知 道對方準備出門時瘋狂的辱罵,看到我弟在陽台,狗,畜牲,垃圾都出來了,我弟就拍下,在被他激怒後對對方說了一句在罵啊,你以為你爸是鄰長就可以這樣喔。 後來我很氣,因為他的辱罵,我報警了,我很氣,我對他說你就別出去,我報警了,對方就沒出去了,警察來後,他跟警察說我威脅他不準出門,我們將事情跟警察 說,對方卻一昧的說我們囂張,故意敲撞還敢報警,一家人那麼囂張,就只會拿著手機在那拍(不拍哪有證劇,說過的話永遠說你沒說,做過的事永遠說你沒做), 我們說我們在打掃,他就說他上頂樓也是打掃啊,後來又說他不能上頂樓運動嗎?警察也跟他說他沒資格限制人家的聲音,對方回警察說如果真的是打掃那沒關係, 就非常好人好事代表,後來警察就跟我還我弟在談,要我們快點安裝監視器(因剛為了車子報警沒幾天),警察離開後,鬧事者開始對著我們嗆,(敢報警,看是田 洋還是褒忠的通通都叫他他沒在怕),然後開始對我們人身攻擊,我們實在不想理他,也無力在用手機去拍。那天晚上爸媽下班回來,我們也只能跟爸媽訴苦,所以 非常不開心,對方爸爸有聽到吧,他兒子回來後,他開始問鬧事者,但鬧事者卻只選話說,說是因我弟說他爸是鄰長所以囂張,才會吵,也因此讓鬧事者爸爸開始不 諒解,說他當鄰長有什麼嗎?很生氣,對鬧事者說叫你不敲不聽,說我們家他們惹不起的,鬧事者永遠就是說他是有敲嗎?都是我們在鬧他的,他爸爸媽媽卻叫他兒 子忍耐,我們非常無力,到底是誰在忍耐?因為鬧事者,我們家對聲音變得非常敏感,哪怕哪裡的一點聲音,我們就會非常注意。全家精神真的很差。所以全家商討 後,才決定花錢安裝,結果安裝了監視器,對方及他爸爸開始對我們安裝監視器非常不開心,認定我們就是要監視他們,鬧事者也不再上頂樓了,完全就是躲在他房 間敲了。他不會連續敲,他會突然撞個一聲,或是搥個幾下。然後停了很久,才會在撞,所以我們都會突然被嚇到,但我們也只能忍耐,因就算要說,他永遠就說是 我們敲他才會去敲,所以我們只能默默去承受。他們不會去忌諱聲音,非常盡情的發出聲音,但只要鬧事者認定有聲音,就會敲撞以示警告。過年間他半夜故意敲, 讓我們家的人根本沒辦法睡,所以隔天我起床後就不想管了,下樓時走路聲音也不管了,撞到東西的聲音也不管了,對方可能聽到了,就開始搥,我非常非常不悅, 憑什麼你晚上不睡,惡意擾民,才在白天補眠然後不準別人有聲音?所以他敲,我就敲回去,後來他就跑下樓對他媽說我們又故意在吵他,然後開始罵。因前晚被吵 也是非常不悅,下午我們在聊,媽媽的確很激動,爸爸一直說不要理他,但我們實在是被鬧到快瘋掉了,所以一家就先吵起來了,所以比較大聲,鬧事者以為是在對 他罵吧,就在樓下跟我爸吵起來了。說真的,我真的很想輕生,真的快喘不過氣了,因真的壓力非常大,對方爸爸永遠就是他不管了,然後總是說的確是我們,他媽 媽就總是叫我們不要理他。那天後我們知道不管說什麼,永遠都是他們有理,是我們在無理取鬧,所以他半夜敲我們不再理會他,就算被嚇到也只能認命。

就 在年快結束時,傍晚爸爸抓了幾隻田鼠在家外整理清洗,我們也沒去注音,姐姐突然喊我,快下去,樓下在吵架,我立馬衝下樓,下去時爸爸已將鬧事者壓在地上, 但並沒有打他。我就上前要去幫忙拉開,後來才知是鬧事者要出門時對我們說(是在吵啥小,三字經問候),我爸真的整個發狂,就將他壓在地上,然後又開始吵, 後來他騎機車出去,不一會兒,回來就衝到我家門外,嗆我爸名字,要我爸有種出來,叫我爸去一個地方,敢打他,邊嗆地方然後又騎機車出去。半夜他回來他藉著 開他們家鐵門之際,狠狠的踹了我家鐵門,然後進屋開始惡意制造聲音,然後又開鐵門,又狠狠踹了我家鐵門後,準備騎機車出去,出去時對著我家二樓監視器挑釁 叫囂狂按喇叭,不知多久,他回來刻意先騎往後面的巷子,我們馬上關了燈,他又開始一邊按喇叭一邊騎進來,一樣,開他家鐵門後又狠狠踹了我家鐵門,我媽這次 就將鐵門打開,出去時,鬧事者已衝進他家,然後在家裡嗆我媽說(怎樣,出來是想打架嗎)結果被他媽制止,我媽看了一下也進了屋子,那晚他開始漫罵,敲撞, 一整晚,對他爸說他出去是好聲的請我爸小聲點,說我弟拿刀砍他後腳跟,我弟哪時候又拿刀了= ={一個好好的人,你沒去惹他,他會無緣無故衝上去壓你嗎?你要出門就出門,為什麼一定要招惹人家呢?}。隔天我爸媽被吵到一點精神都沒有,根本沒辦法去 工作,所以只能請假,我弟則硬著頭皮去工作。所以後來我們又請人來樓下鐵門外安裝了一個監視器,就算是施工的聲音,鬧事者也是激動的說我們要吵他,他爸爸 看我們追加監視器也是很不爽,在工程師要回家時,就對人家說不準拍到他家,不然他家東西不見要負責,我們對他爸說你兒子不要踹人鐵門,我們會去安裝嗎?直 接回我們你家的事啦,這霸不霸道?講不講理呢?我們也很明確的說並沒有拍到他家。

後來元宵後他拿著行李出去,家裡的人才能真的能好好喘口 氣,我跟姐姐睡不好,常常夢見他回來,只能說累積下來的壓大頗大,二個禮拜剛剛好,他回來了,我們又回到往常的日子,但算是平靜。剛好妹妹又將姪子帶回來 拖我們照顧6天5夜,二個姪子,約3-4歲,很怕會吵到他們,所以我們白天盡量就將小孩帶到樓下,不然就是大人跟他們關在中間房,小孩子會跑,一跑我們馬 上制止,總是告訴他們在家不能跑,要出去外面才能跑,關在房間只要開心大聲點,我們會馬上制止,說不能大聲要小聲,不能在床上跳,不管在白天還是晚上,就 是怕會去吵到他們,每天晚上10點左右就馬上哄他們睡覺。有時鬧事者晚上出門回來就會故意在撞個幾聲,我們想應該是又在警告吧。有天叔叔的兒子進來跟姪子 玩,用跑的,我大姪子卻跟他說(在家裡不可以用跑的喔,要出去才能跑),當下大人看在眼裡,心裡是什麼感受,有天一早睡醒,大姪子問我(阿姨,早上了,可 以大聲了嗎),我心裡難受但還是跟他說還是要小聲點,能盡量制止的動作,我們都做了。

清明節那天,快傍晚的時候吧,姐姐聽到鬧事者又在他家 抱怨門外的監視器,然後又說我們凌晨3-4點也在敲(天地良心,凌晨3-4點是你母親準備工作吧)我就跟我姐說看樣子是又要吵了,說中了,凌晨4點多惡意 在那連續敲打,將我家的人全部吵醒了,我爸開了鐵門然後伯母就來跟我爸說不要理他{伯母常常凌晨3-4點會出門拔蔥},他爸則當沒聽見出門抓田鼠,我爸就 愣愣的坐在客廳椅子發呆,我媽想下樓報警,被我爸制止。敲到凌晨5點多,應該是確定我家的人全被吵醒了吧,他就停止了。那天我們全家因為他,所以都早早睡 了,結果凌晨1點半,我們被吵醒了,我真的受不了報警了,下樓時爸爸早就被吵起來坐在客廳發呆,我們才知他1點多就開始拿東西在敲了,是後來被他媽媽制止 才換用腳吧,那聲音是連續的,完全擾民,後來警察來了,請他們開了門,去跟他們了解回來對我們說,鬧事者說我們半夜在跑跑步機吵他,所以他才敲的,我們非 常傻眼,跑步機老早就因為你沒用了,怎麼有辦法說出這種話來,他媽媽有進來我家談,警察請他們帶兒子去精神科檢查,我們也問警察,在自已家發出聲音犯法 嗎?就連白天也要限制我們不能發出任何聲音,一有聲音就認定我們是惡意吵他,就算不是我們家的聲音,也都認定是我們,鬧事者就說他什麼時候限制我們不準有 聲音?就不能穿個拖鞋嗎?之前叫我們不用穿拖鞋在那出聲音,現在又說就不能穿拖鞋嗎?到底要我們怎麼做?後來他爸出來就直接對警察說我們這些孩子直接嗆說 就是擺明要鬧他兒子的,說一個好好的兒子被我們鬧成這樣。聽到這些時我們真的傻了,一個長輩怎麼可以這樣,到底誰在護自已的小孩,然後他跟他兒子就又開始 說監視器的事,一直在意我們一定有拍到他家,然後又開始扯土地,就因我爸之前對他說當初要留條路不留,就說我爸是因土地要鬧他的,完全轉移話題,我爸覺得 冤枉,所以又跟他們吵了起來,鬧事者又說他在樓下又有敲打聲他就聽到,連他爸也說有聽到,超誇張,我們全家被們他吵醒,都在樓下,鬧事者就因沒看到我弟出 來,就直接說還有一隻狗勒,裡面還有一隻狗沒出來勒。這樣吵根本沒辦法,警察要我們好好講,根本沒辦法,因為就算我們講了,鬧事者永遠說我們在演戲。後來 警察回去了,我們非常無力的坐在床上,卻還聽到他在那罵,當下明明就沒任何聲音,就只有他家的浴室的聲音,他也開慢,也是說我們又在敲,停了一下又開罵, 是在敲啥小,當下根本沒有任何聲音,他根本活在自已幻聽的世界裡。

警察沒用,這是他們認定的事實,我們無能為力了,有理變成無理者,鬧事者 的爸爸永遠就說二邊都有聲音,房子沒隔音設備,你身為長輩應該也很清楚,怎麼能不分清紅皂白,違背良心的話也說的出口。而鬧事者則是一有聲音就認定是我 們,不管白天還是晚上,白天人家上班,一早起來當然要準備,怎麼能沒聲音?白天人家不用活動?不用打掃,不用做事,就連走動也不行嗎?就認為人家是故意 的,就連叔叔上頂樓餵鴿子,也不求證,直接認定是我們。你覺得吵,就把氣出在我們家身上,我們家夾在中間,聲音不比你家小,那我們得找誰?就不能將心比心 嗎?

真的誠心想請問,我們到底該怎麼辦,這個家30年有了,我們也真的沒能力搬出去,到底該如何是好?鬧事者認定我們沒有證劇,不能把他怎樣,就連知道有記者來採訪過,他也不怕。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4 21:14

鄰居間之糾紛,建議向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阿賢 104-04-11 00:16

你好:

我想請問律師,如果公司主管每月打考績評語內容寫道"屢次說謊,不切實際"然後發送於公司內部網路所屬部門同仁信箱時,是否已構成毀謗侮辱及防礙名譽的要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所述內容不實,則會成立妨害名譽之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誹謗罪,必須有散布於眾的意圖。如果對方所述有事實相符,且對方僅寄給幾位與工作有相關的同仁,可能會因為沒有散布於眾的意圖而不至於構成犯罪。反之,如果根本沒有這樣的問題,而對方將此言論散布給多數同仁,可以佐證其有散布於眾的意思,而該當誹謗罪的構成要件。

珮珮 104-04-08 22:17

敝人今年23歲,對方今年21歲,小我兩歲 

我從101~103年間,陸陸續續有借對方錢

因為是朋友,年紀又輕.不懂得要立借據自保..也沒想過會被朋友反咬一口

他103年收到兵役體檢單..因不知道何時會進軍營..於是告訴我,給我提款卡還有密碼..讓我自己去領錢

我在103年3月領了兩次(3000*2) 104年2月領過一次(17000)

皆是口頭約定好的金額.沒有多領.領完以後他戶頭還有餘額

104年3月我要依約好的日期去領錢的時候..卡片居然掛遺失

我很生氣發覺被騙了,就把卡片隨手丟掉了

過沒幾天,被警局通知要做刑事筆錄...對方要告我詐欺

說從99~104年...每個月給我8000~10000..已經陸陸續續給我80~100萬了

可是我實際上根本沒拿到那些錢....他常常在約好還錢見面的時候才告訴我"他沒錢

有時候還零錢....有時候幾百塊..唯有幾次1000~2000....

我們見面的時候都只有我們兩個人....無他人....也沒有人知道我們的借貸關係...

第二次作筆錄時...他提供警方帳戶領款資料!卡片開戶101年...領款紀錄101~104年的

總共約27筆(約23萬多)他說那27筆都是我領的....實際我才領了三筆

我請警方幫我調取款影像.....結果各大銀行影像只保管6個月...都釣不到影像了

我超級莫名其妙....對方作筆錄的時候..說我領了十幾筆就已經在說謊

調出資料以後...變成27筆全部都是我領的....又沒有影像記錄了

我該如何是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8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針對您無施用詐術之行為進行辯護,以利爭取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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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8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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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師 104-04-09 00:54

 你可以問警察

他是怎樣證明是我領的?

且 我建議你反告他誣告

一、建議你做民間測謊,如果測過的話就拿來用,測不過就不要拿來用(誠實的人測謊未必會過,如果你是聲請地檢署幫你安排測謊,後來測不過不是自己打自己臉)。

二、因為你們之間的糾紛,並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各說各話是很正常的,測謊是可以考慮的選項。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4-09 15:39

您好,

一般正常人很難說提款卡遺失會不立刻掛失,還讓人家領了27次,這顯然悖於常情。您的案件建議選任辯護律師拚不起訴,千萬不要等到被起訴之後再請律師拚無罪,到時候會很麻煩。

 

以上,如有進一步之需要,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09 23:13

Dear 佩佩

若告訴人在偵查過程中 就案情重要事項說謊 則您可以請命其具結(即表示據實陳述之意)後提告偽證罪 偽證罪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且屬於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 又由於告訴人一般而言皆同時具有證人身份 所以不得作偽證。(但偽證罪的犯罪時點是在檢察官偵查時,所以在警詢階段還不得提起)

至於本案中很明顯對造是想要借提告以多獲取錢財 就其是否有使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意圖仍須?酌之 本案成立誣告罪之空間可能不大。

小紅 104-04-03 11:46

昨天po的文有些不完整,也不知道怎刪除,所以從新發問。

之前老公在他工作的地方用手機偷拍同事的裙底,被抓到,但公司主管看我老公有要改過的意思。所以沒報警。但公司有把檔案留下,以防他在犯。他說他是意時奇色心,那時我快生了,因為我懷孕,他說很久沒那個了。他說沒有下次,他會改的。我想說孩子都快出生了,想說就原諒他看他有沒有真心要改。結果才過沒幾天,無聊看他手機,看真的有沒有改過,結果發現他竟然在朋友開的餐廳偷錄他女生朋有友上廁所的畫面,我說你不是要改過嗎?怎麼才沒幾天你又偷拍,你不知道這是犯法的嗎?他說因為她穿短裙。他說怎麼可能說改就馬上能改呢也要時間呀!他就生氣說竟然妳知道為什麼不刪掉還要跟我說,我都想忘記了,妳還讓我想起。後來孩子生了,過幾個月,發現他竟然在新的公司又偷拍女生上廁所了,他說他沒有,那是之前拍的,只是要留下來看的,他反而兇我,妳偷看人家手機,我也要隱私ㄟ。孩子他幾乎沒在顧,都說上一整天的班累死了,可是他下班還玩電腦,那麼累,幹嘛不去休息,只有我去洗澡幫我顧一下,哭了就抱給他媽顧,有時會陪他玩,半夜哭鬧也不幫忙,我開燈泡牛奶,就很兇說幹嘛開燈,我說要餵牛奶,怕他液奶,不然就是他直接跑到隔壁睡,有時孩子哭鬧很慘也不幫忙。我說你有工作就不用幫忙顧小孩嗎孩子是我們共同的。他說我又沒工作。爸媽都說妳老公都沒責任感,做事散散的,不會想跟老婆的家人陪養感情,又不會挺老婆,每次都是叫我去說話。只有事情要麻煩我爸才會去找我爸,每次吵架他都用三字經罵我,還在孩子面前。婆婆說妳知道妳老公個性他明天就不會生氣了。為什麼我要讓他兇,有時是他的錯,最後反而被他兇,他現在都會對我說謊,他說要繳錢給公司,我說我沒錢,他竟然跟阿姨借三千。我說你怎那麼快回來,他說學長在附近。結果我看到垃圾張點數卡。我說你為什麼騙人。他說不想在聽我唸他,他都沉迷遊戲,花了很多錢了,我說你都有家庭了,要有擔當呀。他也聽聽而已,結果他生氣說他花他辛苦賺的錢還要被你唸,妳那麼愛回娘家,妳現在帶妳兒子回家都不要回。妳在這也只是吵架。隔天他有道歉。但跟他結果一年了,我對他真的很討厭,又覺得他變態,於是跟我家人說他會偷拍的事。爸說他下次還這樣,妳就說要離婚。我說孩子可不可以不要給他,我爸說妳要孩子很難,因為妳沒工作。他們也不可能把小孩給妳,但這是我懷胎十月生的,也是我在顧的,但我家竟還算不錯,我可以先請媽媽顧,我去工作。請問我這樣孩子監護權有辦法歸我嗎,因為我發現他之前沒用的手機藏在廁所,我就開機看看,竟然還有電,因為那個放好久了,裡面是他在被發現偷的公司廁所拍女生上廁所的影片。他可能有時開機觀賞。我真的不想跟他一起生活,但公公現在生病沒辦法下床,我爸說先不要讓他們知道,不要刺激公公,所以我現只能忍。公公這樣我還能提離婚嗎?不好意思文章很長。。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03 12:11

您好。

離婚是有機會的,但監護權部分需證明由您擔任監護人對子女是最佳利益。

建議您委請專業律師處理。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小紅 104-04-03 12:20

所以公公現在生病也可以提離婚唷?要怎麼證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公公生病當然也可以提離婚,您應先蒐集相事證,以利後續離婚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789336)、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示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3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您配偶偷拍照片,提出民事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您爭取小孩監護權機會較高,您亦可向對方請求小孩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3 23:02

您好,若先生有偷拍之癖好,建議您將相關證據蒐集齊全,並向地檢署提出告發狀,待檢察官起訴並經法院判決後,以此做為離婚之離由。

另外,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小紅 104-04-04 12:26

可以問問怎麼搜集證據嗎?是去看老公的手機資料嗎?這樣我會犯法嗎?要如何讓法官知道是老公偷拍的呢?因我看影片是沒有他本人。但他之前有說過他有偷拍人家。但這是之前他跟我說的,我沒錄音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手機資料您可以先側拍起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紅 104-04-02 18:43

之前老公在他工作的地方用手機偷拍同事的裙底,被抓到,但公司主管看我老公有要改過的意思。所以沒報警。但公司有把檔案留下,以防他在犯。他說他是意時奇色心,那時我快生了,因為我懷孕,他說很久沒那個了。他說沒有下次,他會改的。我想說孩子都快出生了,想說就原諒他看他有沒有真心要改。結果才過沒幾天,無聊看他手機,看真的有沒有改過,結果發現他竟然在朋友開的餐廳偷錄他女生朋有友上廁所的畫面,我說你不是要改過嗎?怎麼才沒幾天你又偷拍,你不知道這是犯法的嗎?他說因為她穿短裙。他說怎麼可能說改就馬上能改呢也要時間呀!他就生氣說竟然妳知道為什麼不刪掉還要跟我說,我都想忘記了,妳還讓我想起。後來孩子生了,過幾個月,發現他竟然在新的公司又偷拍女生上廁所了,他說他沒有,那是之前拍的,只是要留下來看的,他反而兇我,妳偷看人家手機,我也要隱私ㄟ。孩子他幾乎沒在顧,都說上一整天的班累死了,可是他下班還玩電腦,那麼累,幹嘛不去休息,只有我去洗澡幫我顧一下,哭了就抱給他媽顧,有時會陪他玩,半夜哭鬧也不幫忙,我開燈泡牛奶,就很兇說幹嘛開燈,我說要餵牛奶,怕他液奶,不然就是他直接跑到隔壁睡,有時孩子哭鬧很慘也不幫忙。我說你有工作就不用幫忙顧小孩嗎孩子是我們共同的。他說我又沒工作。爸媽都說妳老公都沒責任感,做事散散的,不會想跟老婆的家人陪養感情,又不會挺老婆,每次都是叫我去說話。只有事情要麻煩我爸才會去找我爸,每次吵架他都用三字經罵我,還在孩子面前。婆婆說妳知道妳老公個性他明天就不會生氣了。為什麼我要讓他兇,有時是他的錯,最後反而被他兇,他現在都會對我說謊,他說要繳錢給公司,我說我沒錢,他竟然跟阿姨借三千。我說你怎那麼快回來,他說學長在附近。結果我看到垃圾張點數卡。我說你為什麼騙人。他說不想在聽我唸他,他都沉迷遊戲,花了很多錢了,我說你都有家庭了,要有擔當呀。他也聽聽而已,結果他生氣說他花他辛苦賺的錢還要被你唸,妳那麼愛回娘家,妳現在帶妳兒子回家都不要回。妳在這也只是吵架。隔天他有道歉。但跟他結果一年了,我對他真的很討厭,又覺得他變態,於是跟我家人說他會偷拍的事。爸說他下次還這樣,妳就說要離婚。我說孩子可不可以不要給他,我爸說妳要孩子很難,因為妳沒工作。他們也不可能把小孩給妳,但這是我懷胎十月生的,也是我在顧的,但我家竟還算不錯,我可以先請媽媽顧,我去工作。請問我這樣孩子監護權有辦法歸我嗎,因為我發現他之前沒用的手機藏在廁所,我就開機看看,竟然還有電,因為那個放好久了,裡面是他在被發現偷的公司廁所拍女生上廁所的影片。他可能有時開機觀賞。我真的不想跟他一起生活,但公公現在生病沒辦法下床,我爸說先不要讓他們知道,不要刺激公公,所以我現只能忍。不好意思文章很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2 23:54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2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紅 104-04-03 07:50

妳好,是沒有家暴。只是吵架會對我罵三字經。如果先私下談離婚,對方不給我孩子。他們如果說上法院,那老公會偷拍的事。對我有幫助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6 12: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配偶多次涉及偷拍、以三字經辱罵您,都可以認定對於子女不利,不過還是法院還是會綜合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蝦蝦妹 104-03-26 15:19

律師你好,請教一下,

我3/5車停路邊被一位楊小姐路邊停車撞倒,單純A3事故,

對方的理賠員只叫我牽去機車行,後續都沒跟我聯絡,遲遲放我鴿子好幾次,

後來,3/18我打去總公司,好有效率哦,20分後,他跟我約3/25要談和解,錢會請楊小姐拿到機車行,然後要馬上寫和解說,我說好,結果3/25還是沒來!

隔天3/26,我朋友男性幫我打了電話到總公司,這次比較沒效率,3小時後多才回,然後陳姓理賠員說,

要我先支付,寫完和解,才能申請理賠,一個月才能進你的戶頭,

且原先估價金額12350元,陳姓說只能賠11000元,

陳先生還說,他的保戶楊小姐出國,不會出面...

試問~

1.是像陳姓說的,要先和解,才能申請理賠金嗎?

2.肇事者楊女一句道歉也沒有,且還在警察面前說謊說沒撞到,後面才改口說有,現在也不出面,被撞的我還要接受他們的條件,試問,要和解,楊女沒來,和解書只有我跟理賠員,算成立嗎?

3.如果我維修費後,不跟他們和解,我可以告他們什麼嗎?告贏之後,錢可全額拿回嗎? 理賠金還殺價,好扯,撞人的都不用理,被撞的人要忙跑這忙跑那,

煩請律師幫我解惑~~~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6 20: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沒這回事。

2、必須要有合法授權書,否則您與理賠人員簽立的和解書與對方無涉。

3、本次車禍事故是否有人傷?倘若是的話,則有過失傷害刑事責任問題,反之,只有民事賠償問題,此類小額訴訟,進入訴訟程序恐實質上更加不利,建議還是用和解的方式處理,可以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楊律師 104-03-26 23:13

建議考慮走司法途徑解決紛爭

不然對方愛理不理沒意義

liny 104-03-22 15:14

各位律師好:我去年將近年底借了朋友A錢,她也開立了本票給我,只知他因投資香港炒房賺了錢,因非香港本地人投資賺錢疑被懷疑為非法投資,而被香港廉政府扣押,需繳釋保證金A朋友才能拿回所賺的錢。而這投資A朋友聲稱是跟香港男友合資炒房賺的...。而A朋友說的借他前後1.2天她前一下來就會返還,可是過了幾天還是聯絡不上她香港男友,她只說她被詐騙集團騙了,她也報了警。隨後我一直聯絡不上A朋友,我就拿本票去法院對她執行支付命令,雖已裁定確定,我又接到法院通知,她提告本票不存在之說,說我有一同參與投資本票是因我怕她獨吞彩金要求她開立的....她完全是在說謊,目的是為撇清借我錢之實。再則最近有位她朋友B也被朋友A拐騙投資香港炒房,只是這次換慫恿朋友B直接匯款去國外帳戶,而不是以借錢名義。而B朋友投資的也沒下文,A朋友直說找不到對方了....。我跟B朋友的例子很像,A朋友都已類似手法拐騙說這投資穩的,要我們相信她,有事她會負責。請問我跟B朋友的例子可否告A朋友蓄意詐欺取財,我跟B朋友一致懷疑A朋友是詐騙集團成員之ㄧ....且近日又頻頻找B朋友再借她錢說她又有新投資是穩的,賺了錢會多分B朋友...。我跟B朋友可否對A朋友聯合提告,該蒐集什麼證據對我們比較有利?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閣下將資料備齊,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2 18: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2 18: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妤yu 104-03-22 02:58

我因毒品k被抓之後法官判假日輔導訓誡

之後保護官知道我有男朋友在外縣市

限制我不能去外縣市也不得去外縣市工作被他發現他要關我

但是我還是因為男朋友跑去外縣市跟他同住

但是我17歲沒幾個月要18歲了 並有工作生活正常無在犯不良行為與違反的事

但我與家人關係很好 每個月會回去一兩次拿錢貼補家用他同意我外宿

我一直不敢跟保護官說 怕他知道會關我

但我想請問這樣保護管可以用什麼理由關我?

逃家嗎? 但我聽我朋友說只要保護官不爽就可以關你

我在想這樣隱瞞不是辦法不想一直說謊想要換法院...

不然我真的覺得我是真的有改過的人就這樣被關我真的覺得在怎麼做好也沒有人會看到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2 11: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違反保護官的不得跨縣市的要求,保護官可以給予觀察處分,或是向法院聲請感化教育。

2、除非您的保護官有不適任的情形,否則有關於您的所有少年事件,都是這一個保護官負責處理。

3、建議您不要偉反保護官的要求。

一、假日輔導訓誡應該會有時間的限制…

二、你的男友如果愛你的話或者應該忍耐,或者應該搬到你目前的縣市,你可以考慮溝通一下…

三、假日輔導訓誡期滿你要去那就去那…

四、建議你還是不要違反比較好,如果你聲請換一個然後不被允許,那情況不是更糟嗎

五、k他命對身體很不好,可以的話儘量戒掉它吧…你還年輕,人生還很長…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妤yu 104-03-23 02:26

謝謝楊律師的回答

我已戒掉不良行為無有在犯錯記錄

我也以搬家戶籍也轉了是可以轉到那個地區的法院

因媽媽建議所以我也正在考慮 因保護管對我有偏見

媽媽怕我期滿了保護官會刁難而讓我延期據我瞭解假日輔導可執行至21歲..

妤yu 104-03-23 02:35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假日輔導訓誡應該會有時間的限制…

... (恕刪)

謝楊律師的回答

我已戒掉不良行為無有在犯錯記錄

我也以搬家戶籍也轉了是可以轉到那個地區的法院

因媽媽建議所以我也正在考慮 因保護管對我有偏見

媽媽怕我期滿了保護官會刁難而讓我延期據我瞭解假日輔導可執行至21歲..

J. Lo 104-03-22 01:34

3/19

買家於Facebook二手物品交易社團內看賣家PO文販售的物品,並在下方留言表示要購買。賣家通過Facebook訊息和買家聯繫買賣事宜,賣家傳了物品的細圖給買家,並表示販售文當中沒提到的問題可以提問,若沒有問題便可進行交易。雙方於當日達成協議後,買家匯款、賣家確認並出貨。

 

3/21

買家傳訊息表示物品並非"真皮"想要退貨,但當初販售文和對話內容當中都沒有特別註明或提到說物品為"真皮",而買家也沒有提出此疑問。賣家傳了所有對話截圖證明自己真的沒有說過物品為"真皮",買家不知道是發現自己理虧還是惱羞成怒,出言不遜。(以下附上3/21買家收到物品的對話)

*賣家覺得人格受到嚴重侮辱,想請問這種情形可以用什麼名義提告對方?

 

買家於3/21收到包裹後傳訊息表示:「李先生我剛去取包,可是包包的材質不是牛皮(真皮)的。怎會跟你fb上呈述的不一樣呢?它是乳膠皮製作的,就跟我們鞋店裡的合成皮鞋子一樣,那ㄇ麼有些不妥。你覺得該如何處理呢?麻煩你」


賣家:「許媽媽,我Po文描述是打"Playboy皮質側背包",但從頭到尾也沒說是真皮。合成皮也是皮質,我也沒誇大,沒錯吧?包包狀況我也都有據實描述,如果不符合您的期待,您可以轉手,我不介意。畢竟入手價快4000,賣660含運已經賠售了,真皮換作誰都不會用這種價錢賣吧?」

 

買家:「對不起我有問你真皮的嗎?你有說是真皮哦。 不要自己說放你鳥的法院面交。那買賣不實就沒事不用負責任嗎?是男人就不需為小錢而如此做事吧! 轉售!原來你是預謀的。我轉售我吃飽太閒買東西來賣?你的包包現況我接受。我有問你真皮嗎?你回答是真皮我才買的。 因為我從不買不是真皮的東西,只要是真皮我才會買請你搞清楚!我的問題是包包不是真皮!我看到包包一定會問真皮嗎?不是我決不買?你說謊知道嗎?」

 

賣家:「您可以往上翻閱對話紀錄,您真的沒有問過。二手買賣火氣不用這麼大,講話也不用這麼衝。沒有的事,請您不要誣衊。若是我說過的,我就會負責。(此對話有附詳細對話截圖,但此處無法附上)」

 

買家:「小屁孩!六佰元對我來說還好,但是買你的人格我嫌太貴了。你在fb上的第4點法院面交有比較好聽嗎?有網友跟你反應過留言不妥,你還振振有辭哦。 算了!600買你的人格太貴不值囉!年輕人在社會上要多加油」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2 12: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此段對話是公開的PO文,已經涉犯公然侮辱

2、可以發函要求對方道歉、賠償,否則報警處理或直接提起刑事告訴。

一、金額不大,和解為妥,不宜訴訟

二、不論是你告他還是他告你,光是跑法院一次花的時間價值都超過六百六了…

三、建議好好談,和氣生財呀。私下談不好可以考慮聲請調解。但是法院調解聲請費就要一千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小妤 104-03-09 11:24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我發現我真的受不了我另一半了,因為他非常愛面子,說話誇大,愛說謊,而且嘴常常掛難聽的話或罵人,還會以死威脅,這次更誇張,在我媽面前罵我妹,以給他很多次機會了,雖然這次討論再給最後一次機會,但一直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因為我現在真的對他非常的反感,所以叫他寫切結書給我,這需要找律師寫嗎?還是我們自己寫好就好?還有我要如何做對我之後要孩子監護權較有利?

切結書的重點在違反的制裁效果,並要對方承認一些之後不利對方爭取監護的事項,這樣簽切結書才有意義和效果,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良 104-03-09 00:42

誠心請教各位大律師:
之所以會到此發問實在是因為小弟的遭遇已經到了求助無門的情況
是這樣的, 小弟原本是一間進口美國雞豬養殖營養品公司的業主在一年多前, 
遭到親人買通自家員工聯合以不法手段, 將公司原有的業務, 客戶資料, 進口輸入許可, 
詐騙形式橫奪與過戶小弟的親二叔江鴻春長年負責動物營養品業務的對美國聯絡事宜有一天, 
叔叔通知我, 美方將藉故拔除我公司的代理權並同意將代理權轉至其兒子江燊堯公司名下

因此事以超出小弟之能力範圍, 亦無從阻攔於是小弟拜託叔叔幫忙, 確保代理被拔除後, 
能夠經由其兒子公司購得貨源, 並轉手賣給公司原有客戶小弟以相信自家人的心情, 
同意將輸入許可過戶給其兒子名下, 誰知, 叔叔得手後就失去聯絡, 
也才發現他是想把事業整個吞掉

後來經由公司另名陳姓員工陳述, 小弟才知道公司羅姓員工早已知情並遭收買
不但協助叔叔把公司的輸入許可過戶到其兒子唯貿股份有限
並將我公司之客戶資料洩露給叔叔於是將她開除, 並開始循法律途徑解決經朋友介紹, 小弟找到了馬在勤律師, 並簽約付款八萬元委任在這之前小弟絲毫沒有訴訟經驗以相信專業的心情, 全權交給律師處理過了半年後, 毫無音訊, 小弟擔心之餘致電給馬在勤律師誰知這位馬在勤律師竟以公司搬家, 事務多忙又說曾致電龍潭派出所, 私下打聽案情說案子若提告可能對我不利為由, 而拖延整整半年小弟認為此人不可相信, 於是解約, 還被扣了兩萬元

小弟認為, 馬在勤律師很明顯是說謊
羅姓員工的確是住桃園龍潭
但龍潭分局的人根本不可能會知道這件事
所以小弟猜想, 他們應該是已經私下協議吃案, 拖延我的時間

背叛公司的員工名叫羅麗雲, 其兄長為法律界資深大老羅明通馬英九御用大律師, 聽說會是下任檢察總長候選人, 也是馬在勤的老師小弟在簽約前曾問過馬在勤, 是否真能與自己恩師對薄公堂而他當時信誓旦旦說, 告贏機率很高, 先告再說吧小弟因此才安心簽約, 誰知道最後變成拖延半年的戲碼小弟才發現自己被騙, 也才學會世間險惡小弟叔叔的兒子江燊堯, 其妻為凱基證券董監事女兒目前亦在凱基證券擔任要職, 開名車, 已經極具經濟基礎小弟不明白為何要做這種不法的事而小弟遇到這樣的事, 對人性極為失望原本對訴訟的積極心情, 被這樣一搞, 已經不知如何是好也不知該相信誰後來小弟輾轉從朋友口中得知, 馬在勤跟羅明通都是藍派律師相護是理所當然, 故小弟對此極為失望, 亦開始對藍深惡痛絕朋友表示, 若想解決此事, 若再找到藍派律師, 恐怕只會重蹈覆轍小弟本身並不懂政治, 事發之後, 小弟曾試圖以剩餘資金開了間小咖啡店想試看是否有機會重新建立經濟基礎, 並希望能重新尋求法律途徑但如今小弟的店, 因地利不佳客源不足, 也已經開始出清頂讓這些時間, 小弟罹患了憂鬱症, 心中憤憤不平一直想討回屬於自己的公道, 但已經不知該如何是好如今店也倒了, 小弟已沒有可以再失去的東西了只能背水一戰小弟曾經試著再次尋找律師
而, 小弟嘗試透過網路諮詢的律師聽到羅明通的大名就直接不受理諮詢

小弟雖不懂法律, 但相信自己本身具備的證據是充足的
因為他們許多聯繫都還是透過公司的電子郵件
郵件之內容可明確發現, 協助叔叔的部分
均為羅姓員工個人獨斷之行為
郵件小弟也都保存妥善
並有公司另名員工可當人證
個人認為, 告贏的機率理應是不低

除此之外, 被我開除的羅姓員工
曾到台北市政府勞工局陳情
目的是為了得到資遣
並不承認其犯行

當然小弟是不可能給其資遣費的
當時心想, 若對方問心無虧, 大可對我提出告訴
何況她又有大律師的哥哥撐腰

但此事最後是不了了之, 由此可見
對方終究是心虛的

小弟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1. 若小弟沒有錢請律師, 是否有其他方法或管道可申請律師協助訴訟
2. 若小弟想辦法籌錢請律師, 是否能推薦具正義感, 職業道德, 保護當事人的律師
3. 如前言, 小弟的咖啡店即將收起, 公司在無實際業務運作的情況下
勢必得將公司結束, 若是辦理停業或歇業或是將公司轉讓過戶
是否會影響到訴訟
4. 小弟希望能聽聽各位法律先進對此案的見解, 又一旦訴訟
小弟是否有勝算, 勝算高嗎?
5.這樣的情況, 若要訴訟, 可以告他們什麼呢?只要是任何可以告的罪名都好
6.是否可能提升至刑事案層級?
7.這樣的案子有多久的時效性可告?

大大感謝

104-03-03 01:14

律師您好:

前幾天收到新北市調查局寄來的通知,說我違反藥事法,因在露天刊登代購日本藥妝的東西。

今日至調查局接受調查,也承認罪行。

說明一下我的狀況:

我不知道沒經過衛生署合準的都算禁藥,也不知道那些不能刊登販賣,我以為不能賣的只有膠囊狀跟錠狀的藥品,在我刊登的拍賣上也有說明不代購膠囊錠狀藥品。我不是長期在網拍販賣這些東西,我是一年會出國一到兩次,有出去才有刊登代購,這個行為是在101年開始,但今天檢查官有詢問到從何時開始刊登,何時下架,賣的數量,價格。說實在我真的不記得,也有對調查官說不記得,但調查官就會重複再問,不然就是要我在想想,我是在真的不記得,最後只能說個大概時間,結果今天回家翻了我的存摺跟交易紀錄,發現今天說的跟事實有所出入,最後刊登今天說明是說102年中,102底下架,正確應該是103年。但是最後的紀錄我也確認簽名蓋章了,我能在提供更正確的資訊嗎?我不想最後變成我在說謊

另外請問

調查官說會送地檢署,這代表什麼?

之後還要的等檢察官通知在跟檢查官說明一次,請問今天調查完到檢查官說明要多久時間?

事情沒有處理完,心情好煎熬。

楊律師 104-03-03 01:23
對於你的問題,我的看法如下
 

1、被告說謊沒有偽證罪的問題,況且你只是時間久遠而記憶不清,不是故意說謊

2、還有可能會在一個月以內就會地檢署開庭,你在補充即可,基本上以你的態度,可以爭取到緩起訴的機率很大

3、若到時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諮詢

 

以上供參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已屬刑事案件,所以調查局會再將案件移送給檢察官,在偵查是一個重要的關卡,本件仍需視您所涉事實來認定如何爭取有利之策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銘 104-02-23 12:18

請問一下 我之前去開口腔切片手術 第一次就診時那醫生就說切片切很小一塊 我也有問他傷口多久會好 他說大約半個月 到要開切片那次 開刀前醫生還特意用紙撕一小塊給我看 說要切這要大小 很小一塊不用擔心 說完就叫我先簽手術同意書 然後就開始開 開完後我看到旁邊檯子有個透明小罐子放我切片取出的樣本  我看有一塊小塊的跟醫生說的差不多大小 但旁邊還有一塊很大塊 那時開完很痛我也沒特別去在意 然後醫生叫我兩個禮拜再去拆線 拆線時還在腫脹 問他這樣正常嗎 那醫生說正常 然後又過2個禮拜還是再腫 我回醫院找那醫生問他怎麼還在腫 他就又說這不正常要觀察也沒叫我回診 然後我問他罐子看到那塊大塊的事 他就說那是放在水裡放大的效果 是我看錯了 然後就扯開話題 我後來去看切片報告 他有寫送樣本的樣體大小1.4*1*0.8cm 他開刀前撕的那大小長寬都大約0.3cm而已  明顯說謊 想請問這情形我該怎麼處理?能提告嗎?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他開刀前說的我沒錄音錄影 我怕如果提告時他會反口說沒有 那我該怎麼應對 那簽的手術同意書 會有何影響嗎?這情形請律師的話費用大概要多少?

如果要提告,要盡快先向法院聲請證據保全,先把證據留存住,以便到時候可以有充足的病例、檢驗紀錄、影像檢查紀錄等資料可送鑑定費用部分要看訴訟所在地,可來電討論

您好:

1.醫療糾紛涉及刑事民事責任。依您的情況,醫生是否有構成業務過失傷害,必須取得病歷報告,再依具體情形判斷醫生的醫療行為是否有過失。若有過失,您必須在6個月內提起告訴。至於民事部分,倘若醫生因治療不當,侵害您的權利時,應負醫療過失侵權責任

2.實務有無過失都必須由專業醫療機構作鑑定判斷,建議向醫院要求提供病歷複製本、手術前簽的同意書及相關單據以求保存證據。手術前所簽訂之同意書內是否有評估您為持續腫脹之風險為本案重點。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扣押病例外,應連同切片一併扣押,以利將來進行鑑定,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4-04-02 15:50
回覆 阿銘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 我之前去開口腔切片手術 第一次就診時那醫生就說切片切很小一塊 我也有問他傷口多久會好 ... (恕刪)

 那應該是做切片. 為什麼要做切片呢? 除了切片以外, 有無其他傷害呢? 都是要考慮的問題. 當然, 一定要看到病歷後才知道

陳先生 104-02-10 19:36

您好~我已經報警4天了~我敘述一下我被騙的過程~

我在臉書的一個手機買賣社團平台上po文說要買手機~之後有位賣家就私訊我和貼給我要 賣的手機照片~並詢問我要不要買~之後談過以後~並在隔天交易~因為他在高雄~我在中部~所以我是用網路atm匯款給他~之後他也說他收到錢~並會馬上幫 我寄出手機~但又過了一天還是沒收到~一開始還會回說~他已經寄了阿之類的~但過了3.4天我一直未收到~並跟他私訊聯絡~也連絡不上~私訊也都不回也沒 已讀~電話都打不通~這時才驚覺被詐騙了~

後來我沒先報警~我是先從他臉書的朋友一個一個問起~才問到原來他很多問題,是個慣性欺騙者~他常騙朋友的錢~也欠了很多人錢~手腳也不乾淨~而且也問到原來他在騙我前時,他到處跟他的朋友借帳戶~因為他自己沒有帳戶~因此我匯款的帳戶也不是他本人的~
他的朋友們也開始幫忙po文分享幫忙找人~後來我也在2/2報警做完筆錄了~

我想請問大約要多久才會收到通知?還要警方會到高雄查那位賣家的地址嗎?因為我只提供交易的帳戶和他臉書的網址~我知道帳戶可以查到地址~但臉書網址可以嗎?

因為他的很多朋友們都在幫忙找人的關係~賣家可能受不了也終於主動私訊我~但他卻說不是他騙我的~還說要跟我私下解決只賠一半的錢~當然我是不相信他~因為他完全又是在說謊~
而我這幾天也都有陸續有消息~也就是大概知道他住的地方和之前被他借帳戶的朋友,也有提供給我他們的對話~在今天交易帳戶的持有人也被我詢問到了~他也說他也不知情~他就借賣家帳戶了~並幫他把錢領出來給他了~那以上這些證據我現在還能提供給警方嗎?

我也叫這位被他利用的帳戶持有人去報警~但他那邊的警方卻跟他說要等我這邊的消息~所以他那邊不需要報警~這樣是正常的嗎?
還有當初我在做筆錄時~警方並沒有問我是否要對對方提告這一題~這樣是正常的嗎?
另外像這種情況~我能拿回錢的機率是多少?我需要到高雄開庭嗎?

謝謝您們的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4-02-10 23:25

您好!

詐欺罪非告訴乃論,不用您提出告訴檢警就會偵辦;另外,您若想提高拿回錢的機率,應將提供帳戶的人也一起提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10 23:42

Dear 陳先生,

如同上則沈大律師所言,詐欺取財罪非告論罪,所以您不是告訴人,只是告發此一犯罪事實或證人。如果被告之住居地及 po文地點都在高雄,則屆時可能傳喚您去高雄作證,至於這種案件通常會有多數被害人,而被告名下如果財產不夠賠償所有人,則您拿回全額的機率不大。不過還是先處理報案流程重要,成案後即使找不到人檢方也會發通緝令。

陳先生 104-02-11 18:43

昨天是報案後第7天~已經收到派出所簡訊~說明已經受理了~並因為詐欺犯不再管轄區內~並轉移到高雄某間派出所偵辦了~
請問這樣是不是就不能再提供新的證據?只能等到開庭時了嗎?
那至於要不要告那位賣家也是在庭上說明嗎?

陳先生 104-02-17 17:00
回覆 姜律師 的發言內容:
昨天是報案後第7天~已經收到派出所簡訊~說明已經受理了~並因為詐欺犯不再管轄區內~並轉移到高雄某間派出所偵辦了~
請問這樣是不是就不能再提供新的證據?只能等到開庭時了嗎?
那至於要不要告那位賣家也是在庭上說明嗎?
希爾 104-01-26 01:33

最近遇到一個問題,
當事人的母親在臉書PO了文章,原先是母親不懂亂說話還PO了照片先誹謗對方,對方做錯有PO道歉文之後,我母親就不想計較的刪掉了自己罵對方的部分,也針對不妥的地方道歉。結果對方的道歉文隨後就消失找不到了,還反咬一口我母親,但對方在網路是小有名聲的人士,自己持續保持清高形象,讓支持對方的A網友幫他公開公審我母親。他們互相在網上爭論了很久,對方還是不刪除文章。對方表示要告當事人母親。

一直到當事人加入,替母親提出證據平反,但對方卻只承認那是其中一個證據,其他全都是說謊誹謗我媽做了子虛烏有的事情。持續支持對方沒有犯錯。相信對方百分之百清白。認為我母親的道歉沒有誠意,真的要請對方出來解決,但對方一整個就置身事外了。
要請對方出面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但是那A網友和對方完全不回應。就讓這篇子虛烏有的誹謗文,放著不管。當事人剛開始要求他刪文就算了,但時間一久卻一點動靜都沒有。還另外PO了文上面附著當事人的小頭像和姓名,影射當事人沒家教,還限制當事人無法回復,讓當事人覺得很生氣的要對方給個交代!但是影射沒家教的部分,一堆人勸當事人別告,但當事人很生氣無法接受還是告了…

想請問:
這樣當事人與當事人母親告對方誹謗罪成立嗎? 

您好:依您所述,雙方都有文字、圖畫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的行為,因此已經有誹謗罪的行為,並有散布於眾人的意圖,但是否成立毀謗最主要是毀謗內容是否真實,因若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則有刑法第310條第3項的免責條款不罰。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希爾 104-01-29 17:16

想再請問您:
〔對方另外PO了文上面附著當事人的小頭像和姓名,影射當事人沒家教,讓當事人覺得很生氣,下面還有不熟悉當事者的人盲目按讚,和回應表示同意當事者沒家教。〕
這個部分算散布於眾吧?請問誹謗罪成立嗎?還是只是侮辱罪呢?

peace 104-01-10 23:48

您好,

 我想請問,我在自己的facebook抱怨工作事情,並且沒有指名道姓而以『某人』作為當事人的代稱,發文可見度範圍僅限朋友(並且將對方封鎖刪除)

內容如下

『 原來我請學弟幫我交教室借用單被某位攔阻並且不讓學弟交。只因為上面借用人寫他的名字,那很重要嗎?不重要~但是被別人爆料完後才發現他很會背後插刀還裝沒事,害我誤會學弟也害工作營差點沒教室可以借用。做人真的不要太壞心,小心會有報應。』

 

但對方透過共同好友來截圖我的發文,並且在自己的Facebook發文和附上截圖(截圖內容有直接公開我全名),發文內容為:『做事情不循正道又公然說謊要抹黑我,手法有點低劣粗糟啊』,事後又在line群組裡面說道:『那阻擋送教室借用單這件事情請說明清楚啊?有發生這件事情嗎?沒發生還敢在公共平台說嘴,簡直沒羞恥心』。

 

請問以上兩句話我可以有足夠證據告對方公然侮辱罪嗎?(我有截圖存證)

控告對方公然侮辱罪有設限在事發後幾個月內要提出告訴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1 11: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未指名,但是只需要可得特定對象,仍然有侵害名譽問題。

2、 惟,本文認為雙方的發文尚未構成刑法名譽侵害,至多僅為民事賠償問題。

Nicole 103-12-21 14:27

晚上我老公看逆向車道無來車,違規迴轉後方突然來車,狂按喇叭. 在停紅燈時,對方下車對我方大聲吼叫,不停敲我方車子,逼我方下車. 我老公想閃他繼續前開,他卻擋在車頭不讓我們開走,繼續怒罵.  我方受不了,一下車就被對方揮拳受傷,眼鏡也壞了,不過我方有還手 

對方以他車上小孩因他煞車撞到前方受傷與驚嚇為由,不停怒罵,要我們給交代,要叫黑白來也奉陪,我問他老婆我方帶他小孩去醫院,她卻不要..

之後警察來到,我方因顧慮我們車上有小孩,想趕快解決,對方跟警察說他要私下和解,且說謊說沒打架. 我們不想惹惱他,就順著他的說法向警察說.                    

警察離開後,他繼續飆罵,說要紅包壓壓驚,我們也給了他開的條件.

真的心有不平,我想違規和他的行為是2回事,請問他這樣是否已觸法?

當時沒做筆錄,也無開三聯單,警察說若有任何問題可以再去派出所報案,請問若我們想平反該如何做?後續程序又是甚麼?

往後碰到這種爭執或行車糾紛陷阱,該採取怎樣步驟去應對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1 15: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無法和解,還是可以去驗傷,針對對方傷害恐嚇強制公然侮辱等行為提出告訴。

2、不過我方也會涉犯傷害罪,您可斟酌。

就您所提(行車糾紛)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小彤 103-12-03 01:13

我在16,17歲時逃家,和男朋友去臺中,他幫我租屋,當初逃家是因為和男友偷交往被發現,阿嬤開口就跟他要聘金,曾經要過兩百萬,後來我把這件事跟爸爸講,阿嬤腦羞成怒,說自己沒講過,狂打我巴掌,又用雨傘打我的腳打到癒青,之後又逼我們分手,無奈之下只好騙家人說已經分手了,但過沒幾天疑似被發現,我怕又被打,才叫男友帶我離家,逃家十天,男友的家人受不了日夜被我家人和警察吵,求我回家,我就只好回去……怕他受牽連,回去後我一樣騙他們和男友分手了,在那期間阿嬤也一直派人跟蹤我,讓我跟男友感情逐漸變壞,最後分手分手三個月我才發現我懷孕了,打電話給他,他不負責,爸爸和阿嬤就問我要不要告他,我說好,結果他們告他的是和幼,第一次上法庭我才知道要說謊,阿嬤跟爺爺一直叫我說是男友帶我走的,地點叫我說:男友說叫我選,不然會害到他,爺爺說這句話是關鍵,而後開完庭,他們一直說錢是貼補我的,會給我,到最後調解庭開完,和解金是20萬,每個月規定男友匯錢進帳戶,結果阿嬤他不給我這筆錢,把錢拿走,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在期間她都是代理我爸爸上法院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3 14: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身為證人證詞,倘若是虛偽的,會有偽證罪的問題,倘若您想要翻供,可以於刑事開庭時到庭,以表示意見,如實陳述。

2、倘若您現在已經滿20歲,則受賠償人為您,您可以要求受領該賠償。縱令未成年,法定代理人亦不可以任意處分您的財產,建議您可以向社會局請求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11-23 23:42

我的爸爸媽媽在我三年紀的時候離婚了,主因是母親外遇,當時母親只要求趕快結束,一心只想過她想要的生活,她把我和弟弟丟給了我爸爸照顧,當時的我8歲而弟弟只有5歲,常一個人躲在棉被裡哭,在學校受到老師過度關心以及同學的嘲笑,辛苦的爸爸每天努力的上班照顧我們兩個長大,後來,我變的非常沒有安全感,不愛說話,不輕易相信別人。現在我17歲了,是一名高三學生,即將面臨學測,但是在今年6月的時候,弟弟蹺課偷見母親之後又說謊,母親開始不斷的要求與我們兩兄弟見面,我不願意,母親以為是我父親(監護人)的阻撓,在幾次的拒絕爭吵後,母親向法院上訴,法官判定我和弟弟以有判斷是非的能力,可自行決定要不要與母親見面。過了幾個月,母親依舊不斷的要求見面,都被我拒絕了,她又向法院上訴。
1.我想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讓母親別在打擾我,她真的讓我無法專心在課業。
我很強烈的跟母親說過我一點都不想看到她,並不是因為誰的意見,我無法原諒她所帶給我的傷害,但她就是不懂。事情只會一直不斷的循環讓我非常的絕望。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4 09: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律層面上,上訴二審之後就會到一個段落,您的母親無法一直提起同類訴訟

2、另建議可以由社工或是心理醫生進行諮商,協助讓您的母親了解您的狀況。

 

魔王X 103-11-20 23:23

抱歉文有點長

我是家裡獨生子,我爸昏迷無意識將近一年,想把房子賣掉

房子在我爸名下,想透過監護宣告的方式代理我爸賣掉房子醫藥費

但到了法院,書記官百般刁難

說我在騙人說謊,都有診斷書證明了書記官也是硬要誣賴

還說一定要我爸的9個兄弟都同意才能轉移監護權

問題是我根本沒見過我爸兄弟,也不知道聯絡方式

找齊9個可能要找到天荒地老

房子是我爸買的沒有合資

請問這個步驟是真的必要的嗎?

還是有其他替代方式?

先謝各位大律師

 您好:

本所有辦理過監護宣告之成功案例經驗

不知您所謂的情況究竟是為何會被刁難

如果有委任律師協助辦案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1-20 23:41

您好:

四親等以內之親屬均有權聲請監護宣告,所以無需取得全體親屬之同意。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1 08: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官應該是認為您主張要賣房子支付醫療費用,沒有足夠的事證證明,擔心您是?了一己之私而聲請,因此要求其他子女必須同意,建議您應該檢附父親的相關診斷證明之外,還要提出日常生活由您在照料父親的相關事證。

2、處分動產一定要經過法院許可,沒有替代方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1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將父親生活上所需之費用及將來可能之醫療費用整理出來,以利聲請監護宣告。 

ca 103-11-15 19:53

我家的老父親 被人打,告人傷害

8月初 對方被簡易判決書被判有期徒刑三個月

之後對方上訴

我在法院的網站查進度

上面是寫說 9/12 卷證送二審

可是已經兩個多月了 到現在11月中  一點下文都沒有

因為我很怕對方 上訴說謊話 就變成無罪了

很想知道對方二審的結果

但到現在都沒有消息 這樣正常嗎

我人在外地 老父在台北  很擔心 跪求專家開導><~

有無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若還沒有的話,建議可以考慮在二審法院審結之前趕緊提出。
檢察官起訴所提供之證據充足的話,原則上應該不致於因為被告單方事後飾詞狡辯即可撤銷原審之有罪判決而改判無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5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九月有大調動,所以這樣很正常,不用擔心!

若有疑問,可以帶卷證移送上級法院後,致電法院訴訟輔導科,詢問新的案號股別,在詢問該股別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