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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 105-07-11 13:13

請問確定證明書下來後,才能到國稅局查他財產?

再者如果對方又因為涉及詐騙帳戶遭凍結,那我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會不會損失甚麼自己的權益呢 或者無法全數拿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確定證明書下來後,可以持裁定或判決正本及證明書正本,至國稅局查詢對方名下資產,再來決定針對何資產來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ina 105-07-07 01:47
律師們您好 前陣子告網路賣家詐騙後,賣家後來把騙我的錢還我了,但需出庭,想請教各位律師,如果出庭時決定和解被告會留案底嗎?那如果不接受和解呢?如果告訴者(也就是我)不出庭會怎樣嗎?我有收到地方法院的傳票,謝謝

您好:

建議出庭和解,對方會有緩刑之機會。

小可 105-07-06 21:57

去年六月在FB上購買一台IPAD MINI,結果匯了錢東西卻沒來,打了連絡電話及留言後卻遭封鎖,心想應該是被詐騙了,因此馬上到警局報案。

今天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通知書,內容大致是說雖然人頭戶表明他沒販售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但因說詞反覆不一,因此不足採信,又因無法直接證明他就是詐騙集團本人,所以以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30條第1項及刑法第55條規定,論以1詐欺取財罪,並按正犯之行減輕之。

想請問如果我想拿回我被詐騙的錢是否必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還是目前刑事判決已確定,只能自費提起民事訴訟了?

你好:

刑事訴訟法第488條但書規定,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若未上訴而判決確定,就無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須向民事庭起訴請求損害賠償,但要先繳納裁判費訴訟標的金額、價額10萬元以下裁判費為1000元,將來判決勝訴確定後,強制執行時可一併求償

小楊 105-07-06 21:04

各位律師好,今天上班沒事做時就用微信打開搖一搖的功能想找人聊天,然後就有位男生跟我搖到聊天,然後就直接po了無聊可以找妹妹約會的電話給我,我下班後很無聊就傳簡訊到這支電話,內容如下:

我:哈囉你好,我是凱哥介紹的

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有空可以跟你約會

對方:這裡是台中市五分局風化組警佐王xx,在此通知你至本局說明網路兒少風化案情,請於七月八日上午十點報到

 

以上結束對話

我想問的是:我又沒有提到任何要援交金錢等等的字眼或暗示,只有短短一句可以跟你約會嘛,這樣就要辦我,而且要我去約談也很怪,只有一個簡訊就要我去,也沒打電話來。

然後我有去網路看第五分局的組織根本也沒風化組,所以在想這會不會是惡作具或是詐騙的。

有好心的律師大人可以幫幫忙嘛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6 2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警察沒有證據,就完全不要承認,就連line紀錄都不要承認,若需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並事前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6 2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警察沒有證據,就完全不要承認,就連line紀錄都不要承認,若需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並事前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打電話至警局詢問是否有其人其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建議您先打電話向警察局詢問是否確有此事,若有,建議先想清楚整個過程,包括和他人談話部分,再尋求律師協助。

阿昕 105-07-05 17:07

你好.....請問我被詐騙人頭騙了3本銀行帳戶(華南 第一 國泰世華),3本都寄給同一個人,做了2次筆錄,一次在台南一次在高雄,最近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但內容只有提到第一銀行帳號,那我還有其他2家銀行要開庭嗎?還是案子會做整合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5 20:28

您好,

 

1、如果不起訴處分書並未紀載另外兩本帳戶之行為,則不起訴書之效力可能不及於另兩本帳戶,而分案由其他檢察官偵辦。

 

2、若係由不同被害人分別對您提出告訴,以本案為例,台南與高雄之檢察官應會分別獨立進行偵查。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ANY 105-07-03 12:28
各位大律師您好, 因ㄧ時貪念前後加入A和B詐騙集團(兩案) 兩案都是在離開之後被查獲 前A加入的目前還在審理中未結案 後B加入的法官已判決但未收到判決書 初步網路查詢判決主文只寫道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我是初犯已遭受到良心譴責也有改過的決心, 所有不法所得皆已繳回國庫且現已有正當工作 想詢問這樣是否還有拼上訴緩刑的機會?
就閣下所述問題,刑法第339 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已於103 年6 月18日修正公布施行,並於同年月20日生效。修正前刑法第339 條第1 項原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 千元以下罰金。」,修正後則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經比較新舊法之結果,修正後刑法第339 條第1 項詐欺取財罪之法定構成要件雖未變更,然其法定刑度已較修正前提高。 為保障您的權益,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提出上訴,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上訴,以免案件被確定,上訴後可針對被害人來和解,以爭取緩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3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爭取緩刑之機會,應與被害人和解之,目前應盡速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避免逾期確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3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對判決不服,應盡速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避免逾期判決確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nna 105-07-02 16:02

今日收到律師事務所來函通知書,內容為之前詐騙公司理賠事件,要求投資人於通知期限內前往辦理。因為事件發生已超過7年,加上通知書尾無蓋律師職章,因此質疑次函真實性。要如何得知此函真假呢?若是真的律師函已超過通知期限該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其上有律師名,則可以先去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去查詢有無該律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2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真假,應完全置之不理,待對方對您提出民刑事告訴,再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避免有任何的回應,讓對方可以蒐集證據,並於前往警局或地檢署接受訊問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2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真假,應完全置之不理,待對方對您提出民刑事告訴,再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避免有任何的回應,讓對方可以蒐集證據,並於前往警局或地檢署接受訊問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03 23:40

 一般律師函會載有事務所名稱及電話,你可以透過網站查詢及撥電話詢問求證。就律師函內容,你的敘述並不清楚,建議應該先找律師諮詢,再決定下一步動作。

小婷 105-07-02 11:51

長輩ㄧ直有在賭六合彩,前幾年把他買的房子法拍賭掉了,兒子去法拍買回來(登記在自己名下,貸款也都兒子在繳。前幾年父親逼兒子跟銀行再借350萬出來,他要用,利息他自己還(只還利息,沒換本金)。最近ㄧ直叫兒子再借500萬,兒子不理會他,他就說房子當初是他買的,為什麼不能借?他會還利息(ㄧ樣只要還息不還本),問他原因父親只說要還人錢。但這幾天兒子接到父親朋友打給他,說父親詐騙他們1000萬,叫兒子賣房來還。

請問: 1.可跟父親脫離親子關係嗎?

2.這狀況要如何處理?有義務幫他還嗎?

3.可請他們告父親嗎?會是什麼罪?謝謝 

4.如果已決定賣房幫父親處理債務.是否該請父親或債務人簽屬什麼才有保障? 如切結書...內容要如何載明?

5.如對方已去警察局備案.那還要幫父親處理嗎? 它們可撤告嗎?

6.對方只憑幾張信封.因與父親都是現金交易.無任何單據.那父親欠款金額問題.是對方說了算嗎?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02 12:05

1.法律上並無斷絕父子關係之說。

2.父親的房子強制執行被拍賣,兒子將房屋買回,父親不得因此認為兒子獲得利益甚至進而主張兒子有借錢之義務。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02 23:0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基於債之相對性原則,父親的債務並不須由子女直接承受(除非因死亡而發生繼承之事實),因此對於第三人追討債務子女並無義務要代為償還,因此建議無需理會第三人追討債務的要求。 若僅為單純民事糾紛,不容易成立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而本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並不能撤回告訴,但如並無詐欺成立之可能,且對於債務的存在、數額有所爭議的話,建議應僅以民事法律途逕解決。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小婷 105-07-02 11:44

長輩ㄧ直有在賭六合彩,前幾年把他買的房子法拍賭掉了,兒子去法拍買回來(登記在自己名下,貸款也都兒子在繳。前幾年父親逼兒子跟銀行再借350萬出來,他要用,利息他自己還(只還利息,沒換本金)。最近ㄧ直叫兒子再借500萬,兒子不理會他,他就說房子當初是他買的,為什麼不能借?他會還利息(ㄧ樣只要還息不還本),問他原因父親只說要還人錢。但這幾天兒子接到父親朋友打給他,說父親詐騙他們1000萬,叫兒子賣房來還。請問: 1.可跟父親脫離親子關係嗎? 2.這狀況要如何處理?有義務幫他還嗎? 3.可請他們告父親嗎?會是什麼罪?謝謝

 

1.如果已決定賣房幫父親處理債務.是否該請父親或債務人簽屬什麼才有保障? 如切結書...內容要如何載明?

2.如對方已去警察局備案.那還要幫父親處理嗎? 它們可撤告嗎?

 

天仁茗茶 105-06-30 16:28

請教各位律師大哥

小弟之前被詐騙一筆接近7位數的款項 

警察有抓到一名剛滿20歲的詐欺犯(剛記錯記成19歲,抱歉)

近日刑事民事判決都已經出來了

我也收到民事判決確定證明書了

我之前的委任律師是叫我去強制執行拿債權憑證

但由於對方20歲而且自稱詐騙的錢已經全部花光

名下目前沒有財產

他的父母也不願幫他還

他也正在服刑沒有工作

所以我如果去申請強制執行不但無法拿到錢還需支付執行費用

但是不執行又好像會失效

現在不知該怎麼做比較好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哥能否給小弟一些建議

麻煩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30 17:01

您好,

 

1、拿到債權憑證後只要定期去更換即可,沒有說一定要強制執行,可定期至國稅局查對方名下有無財產,在查到對方財產後再做強制執行。

 

2、因被告未滿20歲,是當時訴訟中應一併以其法定代理人(父母)為被告,請求父母負擔連帶賠償之責。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天仁茗茶 105-06-30 17:07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拿到債權憑證後只要定期去更換即可,沒 ... (恕刪)

那應該是剛滿20(抱歉我記錯)

那時候對方剛好成年

所以無法對其父母求償

對方父母離異

對方父親名下有一間房子

本來談和解時對方父親本來願意拿他房子做抵押

但回去之後再聯絡時又不願意了

訴訟過程我已經花了十幾萬了

現在很擔心一直花錢但是討不回來

感謝陳律師的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事若有列其法定代理人為被告,則可以針對其法定代理人來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30 17:42

您好!

若查無財產,可以向執行法院陳明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先繳納1,000元即可聲請直接核發債權憑證。等日後發現債務財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財產時,再補繳按千分之八計算執行費之差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全 105-06-28 22:55

我在103年的8月24號日被詐騙了 已在103年8月24日報警
當初在奇摩拍賣看到歹徒張貼的賣車資訊
價格便宜 但按說是當舖的權利車然後跟原廠有合作可以變成正常的車輛
然後第一次匯款到他給我的帳戶說是用來給原廠的
然後後來寄給我一本存摺一個印章一個提款卡
說要做資金流向證明 叫我把買車的金額存進去 在自己提領出來
但當我把買車錢存進去過沒多久就被轉到別的銀行帳戶了 歹徒好像已經設定網路預約轉帳了
被轉走後我詢問歹徒 歹徒給我被網路轉帳轉走那帳戶的資料 叫我詢問銀行 然後他跟我說錢還在 沒人敢動那筆錢 
我目前不知道那筆錢 到底還在不再納的帳戶裡
如果在那帳戶裡 請問有什麼辦法能把錢拿回來呢

總共匯到2個戶頭

但是第二個戶頭錢一存進去 就被轉到第三個戶頭

而我這邊有第二個戶頭的存摺 印章 提款卡

第一筆戶頭已經抓到人頭戶的人 也開完庭

但是第二筆金額比較大筆 到現在都沒消息

錢好像還在第三個戶頭裡面沒被領走

請問要有什麼辦法可以趕快把錢拿回來呢 謝謝

我有看到網路上有人直接拿三聯單與匯款資料 去被騙的分行 簽一些切結書 就可以馬上把錢領回了?

雅雅 105-06-28 14:51
之前在LINE上突然有一名自稱(陳昱廷)的人加我,他問我有沒有工作,說他是股指期貨總代的公司,公司需要人提供帳本作為公司才午管理使用,他說一本簿子5天12000元2本就是24000,因為當時沒工作,又想那麼多,所以就把簿子以店到店方式寄過去給他,後來過2天他收到簿子後跟我斷了聯絡,起初2天我以為是在忙所以才沒看到LINE,後來的那幾天,他都沒回我我就覺得怪怪的,後來打他當初留下的電話才知道遭詐騙,而去報案,凍結簿子
江琳琳 105-06-28 15:04

我跟你是相同問題,同樣的人。

之前有調閱路口監視器,但車牌沒明顯拍到,想抓到這個人。

麻煩您看到與我聯繫,ling072323ling@gmail.com

拜託您

小婷 105-06-27 01:13

長輩ㄧ直有在賭六合彩,前幾年把他買的房子法拍賭掉了,兒子去法拍買回來(登記在自己名下,貸款也都兒子在繳。前幾年父親逼兒子跟銀行再借350萬出來,他要用,利息他自己還(只還利息,沒換本金)。最近ㄧ直叫兒子再借500萬,兒子不理會他,他就說房子當初是他買的,為什麼不能借?他會還利息(ㄧ樣只要還息不還本),問他原因父親只說要還人錢。但這幾天兒子接到父親朋友打給他,說父親詐騙他們1000萬,叫兒子賣房來還。請問: 1.可跟父親脫離親子關係嗎? 2.這狀況要如何處理?有義務幫他還嗎? 3.可請他們告父親嗎?會是什麼罪?謝謝

 

1.如果已決定賣房幫父親處理債務.是否該請父親或債務人簽屬什麼才有保障? 如切結書...內容要如何載明?

2.如對方已去警察局備案.那還要幫父親處理嗎? 它們可撤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7 08: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現行法制,並無脫離親子關係訴訟,不過個人的債務,除非有保證、債務承擔、移轉等,否則與他人無涉,建議您無須理會對方,真的要協助處理債務,可以等到對方提告之後在處理,避免遭對方欺騙。

2、就您所述的,相關金額都很高,倘若真的要處理,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以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7 2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父親詐騙別人,與小孩無關,可無須理會對方之要求,若對方因此有為任何恐嚇之言行,可錄音錄影蒐證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7 2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父親詐騙別人,與小孩無關,可無須理會對方之要求,若對方因此有為任何恐嚇之言行,可錄音錄影蒐證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ila 105-06-26 16:41

前幾個月在背包客棧網站po文找共同分擔旅費的旅伴,一位李姓女學生留言表示要與我分擔住宿和一同參加美國當地的團,過程中我也曾試圖瞭解對方是否可以做主和大概年紀,對方僅表示她目前大二,父母已同意且自己想闖闖,所以要計畫個人旅行部份,過程一直都有在line討論行程及預算討論,直到訂房及支付團費訂金前,對方都有明確表示同意,一人分擔費用約為6000元(若有多付願意退),並請我代為支付,再給我現金,但在出發前不到一個月,對方以對方父親表示算命說不能和背包客一同出遊而不願支付代墊費用,過程中我曾多次表明立場,且旅館費用為特價房型不予退費之規定,對方皆不理會。(line紀錄皆有明確承諾)  

最後與對方父親通過電話,對方父親多次以我是詐騙集團及壞人為由,堅持不肯付款,一開始要我把資料給他,他要前往警局報案,後來又表示證件可以造假,甚至表明良民證也可以是假的,當我表示要走法律途徑時,他表示只承認法官可以證明我不是壞人,請問這樣提告可以成立嗎…事後一度因對方父親頻頻指責我是詐騙集團,且一直恐嚇我之後去美國,會遇到意外壞人和綁架,且說上法院是他給我的教訓,造成心裡障礙,多日失眠恐慌,可以要求精神損失或名譽受損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提告刑事的話,可能會有誣告之問題,所以日後可以考慮是否提告誣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6 22:17

您好,

 

1、如您知悉對方並未滿20歲,則其所為之法律行為需經過法定代理人承認才會生效。

 

2、其父親對您之銀與騷擾如僅為私人間訊息往來,則尚不構成妨礙名譽罪,除非其言語內容涉及恐嚇、或四處散布對您之不實指控,否則本案難以提告求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軒軒 105-06-25 19:21

我因為在網路上找工作,被騙走了3本帳戶卡片及密碼,我還留有跟對方的對話證明我真的是被騙的,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當成詐騙人頭帳戶,因為已經被列為警示帳戶,所以到警局報案並做筆錄也有拿到三聯單,之後叫我要直接等通知了,後來卻以涉嫌人身分叫去派出所進行筆錄當時我也出示被詐騙的對話內容,我要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呢,我還能用什麼舉證自己也是受害人?現在到底該怎麼辦比較好呢?請你幫幫我。

你好: 要提出答辯狀詳細整理妳被騙的經過,並說明你並無幫助詐欺之故意,爭取不起訴處分。若不幸被起訴,若證據充足,實務上還是有無罪之案例。若真的被認定有幫助詐欺之故意,可以賠償被害人之損害,爭取緩起訴或宣告緩刑
 按刑法第30條規定: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如仍有不解,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就「警示帳戶」根據刑法第30條規定: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如仍有不解,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軒軒 105-06-23 23:44

我有報案也有拿到三聯單並且提供我被詐騙的對話內容

我被詐騙的有存摺及提款卡及密碼

今日到派出所說明已涉嫌人被約談,警察一直說在沒抓到兇手以前我就是兇手簡單來說就是替死鬼,除非我自己找出犯人並交給警察,不然我就是兇手要被罰錢不然就是被關留下案底

我照實講給警方聽可是警察卻一直重複要我自己找出兇手不然無法證明我是被害人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4 00:49

您好,

 

1、警方並非在找替死鬼,而是一般會認為您的行為具有幫助詐欺之嫌疑。

 

2、找工作縱使要提供帳戶給對方,也不需要提供提款卡密碼,是這樣的行為可能被認為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

 

3、若金額不大,可考慮與被害人和解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軒軒 105-06-24 08:03

被騙又被冤,我也不願意,而且我一直都有穩定工作也有薪資轉帳

我只是想兼職增加額外收入

如果和解不就證明我騙錢嗎?

我也是受害者為何要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