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louse7817 102-06-18 20:14

我的弟弟之前就有自言自語的現象,最近這兩天都說自己被附身,已經出現精神障礙的現象,但是三個月前有剝皮妹電話跟他聊天,然後就順著我弟的話去騙說他是以前女友的堂妹,然後就開始說一些神佛的事情,加上我們不是很了解他的狀態,所以沒有及時制止,現在我們發了,也查出詐騙電話,我們應該要如何對付這個剝皮妹,是不是直接打電話去警告他們,說如果再打電話來就要報警,不知道可不可以制止這個剝皮妹繼續詐騙我弟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是否已向您的家人騙取金錢?如果有,對方構成詐欺罪,您的家人得據以提起刑事告訴,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您如果要避免您的家人繼續被詐騙,建議應檢視您的家人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程度,評估向法院聲請輔助宣告、監護宣告之必要性。

102-06-18 20:10

昨天上了香港的一個色情網站
點了我已18歲,然後又點了我同意
結果點了一個影片 顯示已成為會員
但任何東西都不能看
而且我都沒有填任何個人資料
然後他要求我在三日之內匯款過去

之後我就寄e-mail過去 要求他將我退出會員
他告知我無法將我退出會員
他說在登錄會員的同時 電子合約費用即產生
除非我匯款過去 他才能將我退出會員
否則我不匯錢過去 我就是違背電子合約在先 他將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而我又問 那有毀約辦法嗎 能支付毀約金嗎

他回我本公司不會收取會員費以外的費用


我該怎麼辦?
還是有可能是詐騙集團?

煞祿 102-07-21 11:59

 詐騙集團啦

不理會他啦!

 

小安 103-03-14 20:15
回覆 煞祿 的發言內容:

我今天也遇到相同的問題...所以很緊張擔心..為了安心所以請問律師大人:就是確定不用理會它,沒有任何法律問題是嗎?

 

pon麻 102-06-18 03:41

今年四月間,經由友人介紹網路上有一名代購業者(以下稱S女)可代購便宜且有保固的3c商品,我初跟對方訂了三組(以市價之5折購入),承諾兩週到貨~商品如期收到,且跟原廠公司確認過序號無誤,後來我把這個消息告知好友(以下稱J男),對方認為可以買來後轉手賺一筆錢~於是託我跟S女下單,金額共9萬5000元,先匯款給我,並且由我匯款給S女,第一批手機尚未拿到,J男表示他又有一筆閒錢可運用,於是又請我幫他下單,此次共9萬元,隔了一個月,預計第一批手機到貨的日期已經到了,S女卻一直有理由推託不出貨,說要退款又完全沒了連絡,最後報警了才發現S女本身有詐欺前科,且利用便宜3C商品詐騙,受害者遍佈全台各地(報案時警察告訴我的),目前此案尚未開庭,連人有沒有抓到都不曉得,但J男請我下單的部分共18萬5千元,要求我還錢,但確實這兩筆金額我都全數轉給S女,根本就沒錢還。


請問:
1.我是不是一定要還這筆錢?
2.如果一定要還,我無法償還的情況下是不是會被告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6-18 06:13

 

關於台端問題說明如下:

1.這筆錢需償還,因J男是交給你。2.建議找J男協調償還方式,至於會不會告你,就決定於J男的想法。需進一步諮詢,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阿華 102-06-17 15:49
全民生活事業有限公司為納骨塔位經營公司,金陵生活事業有限公司為全民的經銷商,金陵的業務員以詐騙不實說法欺騙我花162萬元購買全民的塔位,當時的發票也是金陵開的,但買賣契約卻是跟全民簽的,後來金陵公司解散,我發現被詐騙撤銷當時的買賣契約,但全民老闆表示金陵業務員個人行為他們完全不知道,且當時他們的塔位是賣斷給金陵銷售,且詐騙的是金陵的員工,所以即使他們收回塔位也只能以當時賣斷給金陵的價格回收,可能只能退我36萬,我當然不同意,請問全民.金陵及金陵業務員均附有連帶責任嗎?我應該向誰主張撤銷買賣契約(金陵已經解散)?我應該以民法92條提告還是刑法詐欺提告勝算比較高? 2013-06-17 14:05:43 補充

我有金陵業務員事後簽的道歉聲明,承認當時他是以詐欺手段騙我購買塔位,但最麻煩的是金陵已經在102年1月解散了,全民又說他們已經將塔位賣斷給金陵,不可能將162萬全額退給我,我想問提出訴訟可以將162萬全數拿回來嗎?是全民退還還是金陵退還?訴訟約需耗時多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必須先確認您是於何時被詐欺,買賣行為發生於何時,且本件涉及無權代理之問題,法律關係複雜,建議帶相關資料直接與律師討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郭 102-06-15 20:43
我在網路上看到徵才,他的應徵方式是用即時通,應徵時他說公司要你提供帳戶及提款卡作為公司內部調查使用一個月試用期後會還我,我就寄了,他也不是給公司地址,他是叫我寄到快遞公司他們會自取,我寄了之後他們說沒問題的話公司會寄手機給我,用公司寄的手機聯絡,過2天後還是沒寄來我一直用即時通敲他也都沒有回應,我就打電話銀行問我的賬戶,他說我的賬戶已被列為警示戶,我問他甚麼意思,他說就是妳的賬戶有問題,我聽到就趕快去警察局報案,到警察局後他說我的賬戶的確是這樣,害來就從別的抽屜找到我被列為詐騙嫌疑人的資料,已經有3個被害人了!我有留下我應徵的奇集集網站跟即時通對話內容,請問我這樣會被起訴嗎?還需要做什麼呢?

先把應徵網頁保存起來
然後列印下來,去找律師幫忙

通常這種案件,都會到檢察官那裡偵辦

由於你已經交給詐騙集團帳戶及提款卡

如果沒有辦法證明自己不是詐騙集團

則很有可能被起訴定罪

carol 102-06-11 23:08

您好:

我因去年在網路上購物被詐騙,但是在今天收到了士林地方法院的公文,已抓到詐騙犯,要在之後開庭。但是詐騙犯卻只肯以詐騙金額的三分之一來做為和解金。

我想問的問題是:
如果我不肯接受詐騙金額三分之一的和解金的話,那之後的程序要如何進行?是否不接受和解金錢就拿不回來了?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6-18 10:10
回覆 carol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因去年在網路上購物被詐騙,但是在今天收到了士林地方法院的公文,已抓到 ... (恕刪)

您好,問題大致回覆如下:

如果不接受和解金,對方又是詐騙累犯的話,大多身上沒有任何財產可供強制執行。

不接受和解刑事程序仍然會繼續,也就是該被起訴或判罪都會持續有檢察官為您伸張正義。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媛媛 102-06-10 21:07

我本人還是個學生,

接獲電話,誤以為是真的,想不到自己傻到一步一步踏入別人設下好的陷阱裡,

被「詐騙集團」騙後事後察覺而報警處理,
被騙了兩萬5千多塊,說多不多,
但對我學生而言是算很大的數目,這筆金額有可很多用處
去報案之後,警方雖然告訴我說已有做攔截動作了,
但嫌犯還是提早搶先一步提領走了,
能不拿回看是微乎其微,
真的想知道,有關警方是否有辦法把嫌費抓到呢?
假設能抓到人,再者警方問我是否要提出刑事民事告訴,我說都提告
後續真的有辦法把錢一五一十全部拿回嗎?

針對提出刑事民事訴訟後續是怎麼的狀況,我一無所然也不清楚,才想藉此問有關專業法律來處理我的問題,假設的話,真的很怕到時不知是怎麼的情形,

所以想趁未抓到嫌犯之前,先能有個懂提出訴訟會後續是怎麼樣,不能怕到時接獲到已抓到犯人通知單,結果不知要怎麼做下一步。

攸關我自己的權利我要極力討回,不然被騙的感受真的很煎熬、很難受,
旁人勸我一時之間要轉念根本需要時間來好好平復我的心情,簡直是難上加難,
痛苦萬分...生氣+哭泣來轉移這個現實的事實一直仍然再存在著。

天使心 102-06-10 09:30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本人住苗栗、因為缺錢所以看了網路上的借錢網,於是打了好幾間都沒借成功、心想要放棄了,結果就有一間回電話說跟我核對一下資料後在看看公司可以放款嗎,核對完後、差不多20分鐘他就回電了、跟我說公司願意放款、利息是借一萬元一個月一千元,問我可以接受嗎?那時心想怎麼那麼價宜,馬上就答應說要借了、不過他要我準備一下雙證件影本、另外要準備一個提款卡和密碼,裡面不要有錢這樣才不會有誤會,我說:為什麼要提款卡和密碼呢?他回:因為到時公司會計小姐跟公司核對完資料後,放款時會把錢存進我的戶頭裡而存款需要密碼、這時我感覺很怪、可是為了急用錢又想戶頭沒錢就答應了,我說要怎麼給你呢?他回:你用隨便一個信封把資料和提款卡放進去,到苗栗交流道那邊有一個空軍一號寄高雄八德站寄包裹的、署名:顏先生收,到時要跟我說司機的電話和到站時間,寄完後差不多下午1點左右、想說寄到高雄也要3到4個小時,因為晚上我要上班所以就先回家睡覺了,第二天我下班後中午接到他電話說:工司核準借錢給我了,但是要下午的時候用包裹的方式寄到苗栗、到時他會去領,跟我約地方簽完本票錢就會連提款卡給我,我就想反正還早先睡覺晚上還要上班睡起來在說、起床後想怎麼沒打電話給呢?那時感覺怪怪的、於是拿郵局的本子去刷一下看有沒有錢進來呢?一刷之後發現為什麼有人存進14000元又被領走了,心裡不對勁、明明是要借二萬元啊、為什麼和借的金額不同,於是我打他的電話給他、結果他電話已暫停使用、這裡整個心裡冷掉了、因為我知道是騙詐集團的、馬上打存褶上的電話,要把卡停掉、但因為存褶是很久很久以前辦的所以裡面的電話都是空號、於是我用手機打105查郵局的0800電話、結果0800的小姐說他沒權限幫我停卡、要我明早去郵局辦,心想完了、因為要上班所以只能到明早去郵局了、結果第二天我到郵局他們說我的帳戶已是問題帳戶了、要我到警察局報案、結果警察說我的帳戶已有三個人來報案說我騙詐他們的錢,金額我記得分別是,一萬四、二萬五另一個十二萬元,所以我只能等法院寄給我了,事情已說完了、我好痛苦哦! 想請問我這樣會面對什麼刑責呢? 還有一定會被關嗎? 會被罰錢嗎? 還是被關和罰錢都會呢? 如果我還不出錢怎麼辦? 請問我要怎麼讓自已傷害減到最輕呢?(我沒詐騙人的名子而他的電話又暫停使用了、我應該怎麼辦) 因為我不懂法津、想請教專業的您幫幫我、並讓我了解,可以請您說的詳細一點嗎? 感積不盡,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會被認定是幫助詐欺,要減到最輕,除盡量與被害人和解外,並應配合認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Miao 102-06-10 07:56

去年6月因為網拍分期設定被騙了3w現金、5w的智冠遊戲點數,

當時報告時有說對對方提出告訴附帶民事求償

我是在嘉義被騙,但查到現金流進的戶頭人住在基隆(去年十月第一次公文),所以案子轉到基隆。

終於在今年6月6號寄來第二次公文,卻是不起訴處分書,認為被告是徵才被利用戶頭,真正的首腦在大陸也沒抓到,被告並無幫助故意,犯罪嫌疑不足。

公文最後寫若不服7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理由,經由原檢察官向高等法院檢察長申請再議。

有兩個告訴人,同一帳戶騙了兩個人的錢。我將處分書打出,我真的需要幫助。><

內容如下:

1.被害說在人力銀行刊登履歷求職,101年6月17日,接獲一名自稱"大哥"的成年男子來電,詢問是否願意擔任司機,並約同日某時在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基隆分行旁的統一超商前見面。被害雖知曉若將帳戶資料交付他人,有可能被作為詐財工具,仍基於幫助詐欺取財之間接故意,將其所申辦之富邦基隆分行提款卡交付"大哥",並告知密碼。
同年月18日下午6時,"大哥"所屬之詐騙集團打給另一被害人,騙了1w5,同天晚間8點22分換我被騙3w,及5w的遊戲點數。認被告刑法30-1、339-1。

2.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刑訴154-2有明文。又認定不利被告事實,須依積極證據,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816號判例參照。

3.被告堅詞辯稱:網路求職,"大哥"叫伊先去影印存摺幫面及內頁,稱要給主管看伊與銀行往來是否正常,"大哥"看他存摺尚有餘額還陪他將餘額提出,伊在提款輸入密碼時,"大哥",又說要測試伊之提款卡是否正常使用,不疑有他,將提款卡交給"大哥"
,稱至統一超商櫃圓機測試,伊在路旁車內等候,不見"大哥"返回,"大哥"電話也是空號,伊也是被害人。

4.經查帳戶係被告申用,且告訴人對方、我,上揭時間分別匯入該帳戶之事實,僅能佐證上述帳戶係被告所申用,無從佐證被告確有參與或幫助詐欺犯行。況上開帳戶於100年6月30即已開戶,迄101年6月4日,仍有三筆方金額匯入,可知被告正常使用中,且於報告被告將提款卡交付"大哥"前不到半個月內,仍在正常供其匯入金錢使用,橫諸常情,若被告確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實無將自己近日內仍在正常匯入金錢之提款卡交付詐騙集團使用之理。參照一般幫助詐欺犯係將長久未用之提款卡提供詐騙集團使用而申辦帳戶領得提款卡後旋交付,顯有不同,被告所辯尚非無據,難認被告主觀上有何幫助詐欺犯意。

現今詐騙方式推陳出新,先詐騙他人帳戶資料,再持以詐騙其他被害人匯款,已常見,本件案情,衡情即有可能。被告既然與告訴人皆屬被害人,實難僅因被告遭詐之客體(提款卡)與告訴人(匯款)有所不同,即獨為不利被告之推定。

告訴人(我)被騙購買智冠公司遊戲點數儲值時之ip資料,發現無論其會員地址或ip位置皆顯示"cn",有調閱智冠公司查詢儲值交易資料等在卷足參,益見實施犯行之人在對岸,屬跨境犯罪,而本件除悉上揭帳戶係被告所申用及告訴人有匯入被騙款項外,尚查無任何具體事證足資認定被告參與或幫助此跨境之犯罪行為,自難遽為不利被告之事實認定。

末按,兩公約施行法第2條規定:「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之效力。」,又依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14條-2明文規定「受刑事控告之人,未經依法認定有罪以前,應假定其無罪。」,即揭櫫"無罪推定"及"罪疑從輕"之基本原則核與法條規定及判例意旨一致。

本件既查無被告係有償出賣、出租或無償提供其上開帳戶資料予詐騙集團之確鑿事證,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涉有何犯行,揆諸上述說明,應認其犯罪嫌疑不足。


想請問:

1.這案子還有另一受害人,另一受害人如果提出再議成功,那於我的部分也是有同等效力嗎?

2.我搜尋知識+的相關,有些會詢問被害人是否和解緩起訴,但我並沒有被詢問過就接到不起訴公文書,請問這跟我報案筆錄說請檢察官幫提刑事附帶民事訟訴是否有關?還是所謂的和解緩起訴都是在起訴對方後才有可能的後續?

3.這種情況,刑事如果不起訴,民事起訴我要回我的錢的機率有多大呢?

4.再議書自己寫通常會被駁回???

5.處分書上說"認被告刑法30-1、339-1",可是我覺得"339-2"也有耶,"339-2"論刑比"339-1"重,我可以從檢察官的引用法條不適當方向切入寫入再議書嗎?

6.刑法刑訴在詐欺部分有探討過失責任嗎?這適合寫進再議書嗎~"~?被告為何沒有在發現帳戶被盜的隔天去銀行處理止付或掛失,導致晚上一連串的詐騙發生?可以寫入再議書嗎?

7.再議7日,有把週休二日算進嗎?這兩天假日我好難熬,想去法院諮詢,卻沒開…


謝謝熱心又專業的大人們幫看QQ~感激

就算只是一點意見對我都是莫大的幫助。

我只剩兩天可以再議了,救救我><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6-10 10:04

建議 台端趕緊提出再議,以免延誤再議期間,至於刑事附帶民事,需在檢察官起訴後之審判程序中提出,其他如欲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這個案子再議能不能發回的關鍵可能在於被告的說法是否可信,是否真如其所述「好傻、好天真」,結合被告的智識背景等等種種因素,如果要自行撰寫再議狀的話可能要就這部分多所著墨, 請酌參。

Miao 102-06-10 22:15
回覆 許隨譯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個案子再議能不能發回的關鍵可能在於被告的說法是否可信,是否真如其所述「好傻、好天真」,結合被 ... (恕刪)

 許律師你好~真的很感謝你的回覆><

我只知道被告的姓名與住址,其他一無所悉,我只知道錢匯出被騙了,提供了匯款明細、發票給警方,連被告也是收到公文通知才知道是誰,現在處分書說積極證據不足,我不曉得我還能提出什麼…

處分書第一段,是在說被告知曉金融資料外洩有可能淪為犯罪工具還是假定而已~"~?

如果是說對方知曉

那他為什麼提款卡被對方拿走,還能自己在車內等,怎麼放心,又為何被騙走帳戶第一時間,甚至是隔天都沒有親櫃掛失止付,

我可以把這些寫進去再議書裡面嗎?

 

阿光 102-06-07 19:59

各位律師

 

小弟今年23 退伍一陣子還在找工作

前幾天在人力銀行上收到某家外商公司的邀約面試  要求我用即時通線上與他們連絡

我與該公司的人連繫上之後 對方提供的工作資訊是

 

每天從該公司指定的帳戶中領取現金 抽取傭金之後將剩下的部分回帳給公司

他們有先寄了一張提款卡給我 說之後都用這張來領錢

後來要求我寄我的提款卡給他們當作回帳用的帳戶  

我寄出之後隔天就收到我那家銀行的專員打電話來告知我的帳戶出了問題 已經被列入警示帳戶

我則是馬上聯絡該名公司專員 卻一直聯絡不上 於是心理有了底 就趕快做出反應

我便迅速到我家附近該銀行的分行查詢狀況 他告知我有人報警說他遭到詐騙 而匯款帳戶是我的帳戶

我當下立即趕至我家附近的警察分局請求協助

員警當下協助我作查詢 也證實在6/6晚間收到高雄及彰化兩間派出所的報案

證明有人遭到詐騙詐騙所使用的帳戶是我的帳戶   

現在我名下所有的帳戶都已遭到凍結  求職路已經遭砍一半了 ...

 

我家這邊的分局說要等高雄那邊將案件轉過來這邊才能夠對我進行筆錄

警察先生聽過我的解釋之後要我等下周案子轉過來之後再進行確認

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只有等

 

現在我不知道該怎麼提出證明我也算是被害者 ...

我手邊有的證據只有

1. 與該名職員即時通的對話紀錄 ( 已經存為文字檔和拍成圖片檔當作證明 )

2. 寄出提款卡的收據單

3. 對方寄給我的"提款卡"

 

請求各位律師協助  我還應該準備甚麼去面對接下來會遇到的問題

現在不僅工作沒找到還斷了找工作的機會  真的求助無門

也不想讓家裡的長輩知道 深怕他們又操心之類的 因為都是小弟自己無知造成的後果

 

我的狀況和這篇文章的情況相同 ...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315184&tid=7&ccode=PostDate%20desc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能是被列為詐欺罪之被告,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辯護方向,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業 102-07-17 17:50

大大 我之前也跟你遇到同樣的事情 也是這樣的工作應徵

想不到這可惡集團還在害人 他當初跟我說他們應徵地下期貨外務員

也是跟我要那些東西跟騙密碼 等得手後消失 然後我就變成警示帳戶

後來事情經過一年多 中間出了兩次檢察庭 最後檢察官還我清白

判不起訴處分 目前我正在申請解除警示帳戶當中

你一定要把即時通對話給留下來 還有他要你怎麼寄出卡 那宅配公司

的收據 能證明你清白的證據越多越好

 

 

 

 

低調 102-06-06 18:11

律師你好:
我96年3月多退伍後剛好急需用錢後來在網路上看到有工作機會於是問了他結果他說是賭博性質!

工作想說應該沒啥問題於是就給了他提款卡跟帳戶結果到了四月多被警察抓被帶回去問筆錄

說我是詐騙集團的..帳戶也被凍結了做完筆錄後就走了等到現在都沒傳票給我說要去開庭之類的...

現在覺得很苦惱又很後悔..因為本身對法律真的布太懂請求律師能幫忙解答我這小小問題好?萬分感謝!

  剛剛也去了檢察署訴訟輔導處查詢了可是他說查詢不到資料.意思說我沒事情了?那我該從哪處理呢....

 可以考慮找當時承辦案件員警  詢問你相關前科紀錄表  應該可以知道相關案件目前情形

低調 102-06-06 18:3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考慮找當時承辦案件員警  詢問你相關前科紀錄表  應該可以 ... (恕刪)

  剛剛我有去檢察署問過裡面的人說可能要去你原先作筆錄的分局去查詢..我剛剛就去問裡面偵查

隊的可是他今天休假..可能明天再去問問看到底案件現在是怎樣了...當時承辦我做筆錄的員警以調

離現職了..很像調到我附近的派出所了事情這麼久了可能不知道了吧!..我有問過他也把我身分證

號給他了用了警政系統可是也查無結果...如果正常來說我這樣算有事情還是沒事情呢.會不會被吃案

低調 102-06-06 17:58
律師你好: 我96年3月多退伍後剛好急需用錢後來在網路上看到有工作機會於是問了他結果他說是賭博性質的工作想說應該沒啥問題於是就給了他提款卡跟帳戶結果到了四月多被警察抓被帶回去問筆錄被說我是詐騙集團的..帳戶也被凍結了做完筆錄後就走了等到現在都沒傳票給我說要去開庭之類的...現在覺得很苦惱又很後悔..因為本身對法律真的布太懂請求律師能幫忙解答我這小小問題好?萬分感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6-06 21:00
建議您與律師約時間詳談,討論是否以認罪換緩起訴,謝謝。
Ray 102-06-04 23:16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需要各位的幫忙解惑,相關事件與問題如下,在此先感謝各位的撥空幫忙,謝謝!

小弟家人日前發生車禍(機車機車),對方小擦傷車損,而家人骨折車損,因肇事責任為家人(對方沒有肇事責任),所以沒有向對方索賠,並且與對方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內容為雙方的強制險互相理賠醫藥部份並且放棄刑事追訴,此次調解有成功並且也有送至法院蓋章。但現在突然接到法院的通知書,原因為對方發生車禍時沒有保強制險,這樣我們申請強制理賠醫藥部份時,變成保險公司會跟他全額索賠,而對方覺得他沒有責任負擔我們醫藥理賠部份(雖然是我們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會跟他要錢),因此提起訴訟撤銷和解書,訴狀內容主要提到他的強制險剛好過期(據對方說辭)、肇事鑑定證明他沒有肇事責任,所他覺得當初和解書不合理要重新調解

問題一: 為何沒有證據證明他遭到脅迫詐騙而簽立和解書,法官就直接受理?

問題二: 這樣撤銷和解書的機率大不大?

問題三: 我們需要請律師嗎?(我們沒去過法院,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

再墾請各位律師幫忙解惑,感激不盡!!

Ray您好,

 

問題一: 為何沒有證據證明他遭到脅迫詐騙而簽立和解書,法官就直接受理?

民事訴訟法規定,法官一般會發開庭通知,通知您到場陳述。這是既定的法院程序。

 

問題二: 這樣撤銷和解書的機率大不大?

按您所述,由於是對方未按時繳納保險費,在訴訟上可主張是可歸責於對方之事由,不應撤銷和解書。


問題三: 我們需要請律師嗎?(我們沒去過法院,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

為了避免和解書被撤銷,被提起刑事告訴留下記錄,您可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謝謝您!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律師敬上

您好,

      1.只要對方提起訴訟,法院就必須受理並開庭,有沒有證據或理由是開庭時才會去判斷的。

      2.基本上既然雙方已經簽訂和解書,除非對方主張該和解書有無效或是得撤銷的理由(譬如說是被騙或是被脅迫、簽名蓋章不是自己簽的等等),否則要主張撤銷和解仍有相當難度。

      3.訴訟不一定要找律師才能處哩,但建議可以先請教律師,將手上有的資料或者是對方的起訴狀內容大致告知再行評估。

懿修 102-06-04 22:31

先陳述一下,被騙的情形,再說起訴書的內容,有不少問題想請教大大們

三年前,一位朋友的朋友(簡稱A),開了一家(二類電信)專門替人節省電話費的,

我進入該公司先做業務性質的工作,後來A叫我當內勤,專門顧機器跟電腦的,

沒幾個月就被市刑大,以電信詐欺抓了,開了幾個庭,就被起訴了。

當然工作中,有去確認公司有營登,有查過二類電信的內容,我也常問A是否合法,

A也再三保證合法,我跟A有簽下切結書,內容就是A保證公司及工作內容是合法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訴書內容:

被告A; B; C; D所為,係犯刑法第339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嫌,另被告Z提供行

電話門號供上開詐欺集團使用之犯行,係犯刑法第30條第一項、第339條第1項

幫助詐欺取財罪嫌。

被告A、B、C、D 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依共同正犯論處; 扣案如附表所

示之物品,為被告A、B所有且係供犯罪所用之物,請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

第三項之規定宣告沒收。

至移送意旨認被告A、B、C、D。另構成電信法第49、56、65 條,惟查被告

ABCD,縱有違反電信法第49條,依同法第65條規定,係處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

罰鍰,可知該條規定係屬行政法,刑罰無涉。

次查,被告ABCD,使用之SIM卡或係向他人購得或自己所申辨或他人無償提供

分別業據被告ABCD,於警詢及偵查中陳述在卷,是在無其他之積極證據足以證

明該些SIM卡中有他人遺失或非法取得,自難認定被告ABCD,有何電信法第56條

所規定『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之情形,自均不成立該罪,惟設如成立

犯罪,此部與前揭起訴部分有想像競合關係為該起訴效力所及,爰不另為不起訴

處分,附此敘明。


問題如下


1: 我是B~~~ A方不斷向我保證及簽立切結書,保證合法,也出示營登,我再偵

查庭都有給檢查官,為何起訴書上沒說明?

2:切結書,對我有沒有幫助,有些人說那是我們私下簽立的,並沒有效力?

3 :這份起訴書,我的位置是B,刑責大約會被判多重呢?

4:我又該如何保護自己,不被判刑OR刑責會較輕呢?(我完全不知對方有做非法

的事情)

5:A在起訴書上是寫 承認所有罪狀,那我不就列為正犯了,我是算正犯、共犯,

幫助犯呢? ( 偵查庭,我不斷的有跟檢查官說,我不知道對方是做非法的)

6:此案的詐騙金額是 7000元台幣,有些文章有說,金額也是判刑的依據,那這

樣會判多久呢?

7:,自均不成立該罪,惟設如成立犯罪,此部與前揭起訴部分有想像競合關係為

該起訴效力所及,爰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這段話,我不了解意思,能幫我白話文

嗎?是不是,有成立犯罪,又要怎樣,是嗎?

小謝 102-05-28 22:52

各位律師好! 5/16號早上9點左右 我在天堂私服賣一支帳號,有買家密我說他要買,他就跟我要了帳戶跟電話,我就把ATM帳號給他根手機號碼給他,他也沒有打電話給我,他說等他30分鐘他去洗澡洗完就匯款,我等了30分鐘他在遊戲裡密語我說他匯款了,我就看網路ATM錢已經進來了,當時我只說我賣2500元結果他匯進來3000元,我就跟他說你多匯500,他說不是要手續費那些我也不以為意,我當時也沒拍照,後來我的遊戲帳號密碼給他完我就下線了,隔天上班途中接到銀行電話.說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我下班打電話問警局他說有人報案說他匯款給你了妳東西沒給他..然後有一隻無號碼的打給他..我想我根本沒跟你通過電話也沒你聯絡資料怎麼會打電話給你...後來想一想當時"假的買家"要求等他30分鐘,他那30分鐘應該是去接洽另外一位"真正要買遊戲東西的買家",然後那個"假的買家"就是把我提供的銀行帳戶給了"真正付錢的買家",所以我當時查詢我的帳戶有錢進來以為是那個"假的買家付的錢",我就直把遊戲帳號密碼給了那個"假的買家",當然"真正付錢的買家"一定收不到東西,可是當初交易時沒有拍照,我看到我的帳戶有錢進來就表示他有付錢我帳號就給"假的買家",所以現在並無那個"假的買家"的聯絡資料能提供給警察,遊戲管理員也不會提供IP資料,但報案人說他有匯款前有接到無號碼電話,應該是那個"假的買家"打給他的,所以我這邊完全沒有和誰聯絡的資料,只有報案人那的通聯記錄能查到"假的買家"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我5/23號有請假下去派出所說明,可是我跑那麼遠警察竟然沒幫我做筆錄或簽到就叫我回去準備多一點資料再來一趟,我心裡想我大老遠跑來你警察什麼都沒做就叫我回去,我真的是白跑這一趟。

1.我人住苗栗報案人在屏東恆春報案的,真的是路途太遠要上班沒時間下去屏東恆春,我5月23號已經白跑一趟了,請問一下這樣的案件會不會轉回我自己戶籍地的分局辦理?還是我一定非要下去報案的派出所作筆錄?

2.這種情況下我詐欺罪成立嗎?

3.現在我並無那個"假買家的聯絡資料"我問過遊戲管理員他說他們沒辦法提供IP或其他資料要我自行負責,這樣我是不是無解了,唯一的線索只有報案人的通聯有那個"假買家"的電話....

4.因為我戶頭裡面還有自己不少的存款,但因為那3000元匯入後我帳戶已被列為警示帳戶.所以他當時匯款的3000元我也沒有領用過那個帳戶,這樣會不會讓檢察官相信我並沒有詐騙嫌疑?

 

彤彤 102-05-27 09:59

我有一個朋友 他因為跟一位大陸女子結識不久,
可是卻生下一個小孩,所以就在大陸有登記結婚,

但因為大陸女子 , 只要求住在自己的家鄉,不隨先生來台居住,
然後更要求先生每個月寄生活費給她就好.

但我這朋友當然不可能答應,因台灣人的習俗根本不是這樣,
會覺得夫妻應該就是要共同為生活打拼,不在一起生活怎能算夫妻? 是吧

可是因為兩岸關係 促使辦理離婚手續很複雜, 
然後兩人早已為這事意見不合從結婚到生小孩到最後一次見面,
已經有 5~6年 擱著這件事都還沒處裡.

這期間已經寄來兩次法院通知 訴求離婚 然後要求贍養費,,, 

可是這很擺明一開始那名大陸女子就沒想過要好好當我這朋友的老婆,
她只想要錢,因為最後一次見面時 我那朋友跟大陸女子就有為此爭吵過,

她也說就是要錢,還有發生肢體衝突,過程中那女子還有先拿刀要威脅我朋友
我朋友見狀不妙,有制止她的動作時太大,可能有些推擠的情況發生,

然後大陸女子就還向法院提告說,我朋友有打她這樣~

所以請問這樣大陸女若要爭取贍養費一定會成立嗎? 
還有我朋友有什麼方法可以為自己爭取權利??
或是有什麼辦法為自己爭取一點機會,或是可以不必付她任何費用?

因為覺得那名女子根本就是在詐騙感情詐騙婚姻~ 很怕萬一打官司後'會失去太多~ 

拜託 拜託~~ 
請好心大大告訴我朋友這樣該怎麼做?? 
謝謝~~

( 補充: 該名大陸女子是由大陸法院寄出通知....   )


以台灣法律而言 大陸法規是否為相同規定還要查證 1.裁判離婚未必有贍養費 不過如果確實有子女 子女扶養費應該是必免不了 只是數額給付多少的問題 2.如果開庭不到 確實可能一造辯論判決 將來有可能到台灣聲請執行

彤彤 102-05-27 15:37

首先感謝張律師的回覆~

恕我再請教您一個問題,因為我有聽人家說

如要推翻女方贍養費的請求, 最好的方法就是證明對方不會因為離婚而生活過得不好, 

例如她名下尚有存款或房產等, 請問那該怎麼提問推翻這項請求呢?? 

還有! 是不是也可以申請名下無財產證明之後,就可避免支付任何贍養費?? 

你講的是台灣法律,但對方是以大陸法律在大陸法院起訴,通知我方去大陸開庭,不要搞混了,如情況不對恐要委託大陸律師協助.

小歆 102-05-25 14:43

因為本人急需需要用到錢...

結果上網找到有借錢的網站

後來聯絡上了對方,

結果對方要我去嘉義空軍一號寄文件給他(身分證,健保卡影印本...郵局,華南銀行金融卡)

寄到高雄八德站給他....

後來對方收到後有電話跟我聯絡跟我要金融卡密碼,他說他要把錢存入我的金融卡裡面...

他說這樣比較好作業,我不疑有他就把密碼給了他(我好該死)...

過了不到三天的時候,我覺得怪怪的,因為原本跟對方約見面的時間已經過了

打給他卻都不接電話,打到我快崩潰了。傳訊息給對方不接也不回...

後來我馬上打電話去郵局跟華南銀行客服專線把卡報遺失...

後來想說去郵局重辦金融卡時,服務人員告訴我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

我整個很不知所措,後來服務人員叫我去警察局報案...

我也去了,但警察也沒跟我做筆錄,但有叫一位員警陪同我去郵局跟銀行申請明細表...

列出來後有打去中壢某間分局問說有沒有把我帳戶列為警示帳戶

但中壢某間分局那邊說沒有呢?!...而且我也問我們這邊派出所

他說也要等公告下來的樣子...但我有聽員警說要我去郵局辦信用申請書

我也辦了,不過要一個禮拜....

我想請問一下!我這樣會變成詐欺犯嗎ˊˋ...

員警有說我要配合開庭~但我想請問一下!

前前後後傳票何時會下來

我會不會被起訴~?   我有打電話去165反詐騙...

裡面的員警要我去收集一些對我有利證據

我有把網站上對方的網址整個畫面拍下來

還有把我寄件給他的收據都留下來

因為突然遇到這件事情我也很驚慌失措

我想問律師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情~

如果被罰緩...是多少"?!   ...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6:48
回覆 小歆 的發言內容:

因為本人急需需要用到錢...

結果上網找到有借錢的網站

後來聯 ... (恕刪)

如果成立犯罪,那是會有前科的,基本上會判2至3月,還得賠償損失。

您現在應該要做的是趕緊拿到報案三聯單,證明自己是被騙,帳戶內有無別人匯款?

否則很容易被認定是詐欺

本所委任專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歆 102-05-25 17:38

 蔡律師你好:

我要怎麼拿到報案三聯單?!報案三聯單是.....?!

因為派出所說要我去郵局申請個人信用書

申請下來後再叫我拿去到派出所給他

我的郵局帳戶跟銀行帳戶裡面都有我所不知道的交易金額...

那我會被起訴嗎  ˊˋ  

我想請問一下~

1.警方應該會去查證說我是沒有去提領那些錢的

因為我記得ATM不是都會有攝影機

也能查出什麼時間領那些金額...

2.警方不會去問對方為何會一口氣匯那麼多金額嗎?!

因為我的帳戶裡面有人匯進一萬   兩萬  十萬   ....

對了,蔡律師  再請教你一下我的存款簿有一筆不明帳款是顯示((電匯))那是代表著什麼意思?! 

 3.  所以我會被列為幫助詐欺共犯嗎?!  我很害怕~因為我根本不知道對方是詐騙集團

警員也有問我是否賣帳戶?!但是我沒有  因為我有證據可以證明我不是賣帳,而是我是因為看到網站上有借款網  ...   那我如果只有提出我上面提到的那些證據說我真的是被陷害的我也是受害者~開庭後我還是會被罰錢嗎?!   因為我本身正在緩刑中(5年)  ..  這樣會影響到嗎?! 

實務上,大概有金融卡和密碼這兩個東西
大概就會被起訴詐欺共犯了

小歆 102-05-26 12:52

 張律師你好:

難道我都沒有辦法證明我自己的清白嗎?!

我已經能盡量收集對我有利的證據我也收集了

這樣還是會被判為幫助詐欺共犯嗎?!

我該怎麼做?!如果請律師會有用嗎?!

費用是多少?!

低調 102-06-07 13:31
回覆 小歆 的發言內容:

 張律師你好:

難道我都沒有辦法證明我自己的清白嗎?!

< ... (恕刪)

 你的問題跟我蠻類似的可是我六年了都沒收到傳票之類的..也沒開庭...我也有打過反165詐騙去詢問他說要我先拿信用報告書去我在地分局問案件的問題可能找偵查隊應該可以知道的樣子

天使心 102-06-12 08:10

我跟你的情形是一樣的、請問你現在怎麼了,我是六月5日被騙的、想請教你要怎麼做會比較好呢?我現在有在工作、會因為這樣被裁員嗎?

kaina 103-01-01 17:47

我也是相同的問題, 請問有後續的處理方式嗎??

我已經在今天做完筆錄了, 但是...聽警察伯伯說的意思是...我會被判刑...= ="...真的很苦悶!!!

小狸 105-05-26 17:03

我也是遇到同樣的問提。

對方說星期三?匯錢給我。但沒消息。打給他訊息也沒回應的他

 

當下我馬上撥銀行客服,掛失!

銀行說沒有任何金錢紀錄!很想要回我的帳戶金融卡!

很擔心,,怕家人知道。

 

 

請問,我這樣還是?被盜用嗎?該怎麼處理好

 

 

 

 

 

 

 

B,Chen 102-05-21 11:44

律師們好!

我在去年5月因帳戶被利用做為詐騙帳戶,遭報警處理,有兩個罪名為詐欺電腦妨害.在警局做完筆錄幾個月後開了偵察庭.

我有向檢察官說明我開戶原因及沒有心存參與詐騙,也沒有利用電腦做不法行為,我是被友人利用的,也提出相關證據說明我開戶原因,收到匯款原因,以及為何又受友人指示將款項轉出,雖錢已不在我戶頭,但我有心想解決問題

所以檢察官當庭建議我們可以去和解,告訴人也表示只要拿得回被詐騙的錢就可以,檢察官也說明她還是會藉由具體事證做調查來判決是否起訴,因為畢竟是跨國的案子,而台灣的告訴人只是替國外的客戶代理來起訴這件案子,且國外客戶沒有認清帳戶就匯款也有其責任在,所以未必會起訴,但和解是多一個選項讓我們雙方處理這件事.

為了不要有前科與被起訴的可能,所以去年10月已經去了調解委員會去簽立和解書,在雙方和解後,我在當年11月起開始依和解內容每月償還固定金額給告訴人(國外被詐騙公司的台灣代理起訴人)之後一個月內也收到當初在調解委員會和解和解書並有法院的蓋章(某個檢察官表示已受理和解的章之類)

1)我想請教律師,依目前狀況我還是等法院的判決結果才知道自己是不是不起訴並無罪嗎?

一般程序在和解後要等多久才會收到判決結果呢?

2)會有可能已經和解了但又被起訴嗎?

3)如果經察官調查後判不起訴,那我還是必需要依照和解內容繼續還錢嗎?

4)我目前所有帳戶因為此案已變成警示帳戶被凍結,是否要等收到不起訴的判決書才能將帳戶解開?要如何辦理?

 

以上煩請律師們協助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詐欺罪是屬公訴罪,所以並不會因為和解而對方可以撤告,但檢察官也可能因和解而作出緩起訴之處分,而即便檢察官後來為不起訴處分,但您仍需依和解內容來履行,至於帳戶凍結部分,需等到本案確定終結後,再提出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B,Chen 102-05-22 09:1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詐欺罪是屬公訴罪,所以並不會因為和解而對方可以撤 ... (恕刪)

 

 

律師,謝謝回覆

檢察官最後裁定緩起訴,緩起訴是什麼意思?代表還是留有案底與前科嗎?

已經和解還會有可能被判刑嗎?

 

謝謝

華弟 102-05-20 15:39

小弟我本身在網上買東西但是小弟我前幾天有一名賣家

跟我出價但是我覺得這價格太差我就回信給他

(1千5 這價格也太瞎了八)

他回我(大隻? 還標榜超大? 我好幾條母球大牠兩倍...
你那隻身材又瘦, 皮膚有好幾處要不是舊傷就是脫皮不全...
這樣還要賣萬元以上, 是你價格太瞎了吧...)

我也回他(那妳嫌我的蛇不好幹什麼還來出價阿!
我想買多少要妳管嗎?)

他有回我(出價? 就是看他可憐看能不能從你手中救出來嘛!...
你要買牠賣他多少當然隨便你, 但跟行情價差那麼多難免有詐騙嫌疑你說是不是!?)

大家有注意到嗎! 他說我有"詐騙嫌疑" 中點是我沒有買給他也沒有拿他錢...他就說我有詐騙嫌疑 

與是我有回他(妳說我有"詐騙嫌疑" 如果妳沒有證據我是可以告妳喔!請妳自重喔)

他回我說(你要不是在搞笑就是真的不懂台灣法律阿, 老兄...)


我想請問一下這名買家有構成甚麼罪嗎?

小魚 102-05-19 23:21

請問

1. 詐騙詐騙幫助犯(目前已有三件案件成立,雖事實為遭他人陷害,但並無實際證據可證明),如目前僅為被合理懷疑販賣手機門號予他人犯案,是否已構成犯罪或需負什麼樣的刑責?

2. 詐騙行為人或詐騙幫助犯保釋條件為何? 如有台灣及他國雙重國籍者,若選擇放棄台灣國籍,是否有利於案件調查或判決?

 1.沒有羈押必要就可以具保  通常要認罪  且沒有逃亡危險  也就是限制住居供擔保等等   2.放棄國籍還是屬於刑事被告  可能對程序沒有直接幫助   只是看國家是否還有管轄權

小魚 102-05-21 17:1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沒有羈押必要就可以具保  通常要認罪  且沒有逃亡危險&n ... (恕刪)

再請教律師,所謂「沒有逃亡危險」及「限制住居」,若當事人是長期居住在另一個國家的合法居民,是否也需要被限制居住於台灣,直到案件結束調查並判決? 至於若選擇放棄台灣國籍,是否台灣法院就無權力對案件進行調查及判決,需交由另一國家接手辦理?

 

escosam 102-05-16 10:49

本人父親和某位出資者,共同合作成立一間公司,雙方持股對方70%,我們是技術入股30%,我們的30%股份登記在我名下,公司資金帳戶由出資者管理。
因我們是技術入股,公司成立之後,我立刻和公司申請聘僱2位專業人員來協助研發,但是出資者卻以公司沒錢來拖延,直到後來也不了了之。
出資者對我父子提出詐欺告訴,原因如下:
因公司購買一些設備,這些設備是由我去購買,購買這些設備是經由公司同意才購買,並無合約簽訂,公司已分批支付約75%貨款,可是後來金我們和公司催討25%的餘款,公司一直以沒錢來拖延,導致設備無法全部交付。
ps:因訂購這些設備,是從國外訂購,一套系統設備有3個不同設備組成,我們已交付其中1個設備,但是因為尾款25%未付,所以無法從國外廠商那取回2個設備,因為是同時訂購,所以剩下2個設備都有尾款未支付,廠商也不可能讓我們取回設備。
現出資者告我們詐欺,第一次開偵查庭已經約2年,那時出資者提出的設備資料,並不是我們賣給他的設備資料,我們在偵查庭也出相關資料證明,也提出尾款未支付,在公司股東會議都有記錄,那時也像檢察官提出是否可以保留巫告追朔權,在那後來都無在發傳票
直到今年2月初突然又收到傳票,我去偵查庭到案說明,發現檢察官換人了,並且檢察官偵查問話非常激動,常常拍桌子,在偵查庭還辱罵我."社會的白爛",我沒前科這輩子只上過2次法庭(第1次是去當證人),檢察官拍桌子讓我非常害怕,所以有時的問話我回答的很緊張,有時說錯話,我只想把事情來龍去脈說清楚給檢察官知道,檢察官常常阻止我說,只一直針對設備來問話,這位檢察官對第一次偵查詢記錄都沒提,全程只問我設備的交易金額及交貨問題,也沒和出資方問話就結束偵查,都無提問對方為何不支付尾款。
檢查開庭結束後,我問律師,律師說會突然換檢察官也很奇怪,而且第二次偵查庭,檢察官好像粉情緒化的偵查,肯定會起訴我們詐欺
各位大大,我們和出資者合作是技術入股,但是連基本的研發人員都不聘請,那是否對方也是詐欺我們來和他合作呢?

第二次開偵查庭,我們提出我們擁有的專利(30多個清單,都有專利字號)證明我們不是詐騙,而是真正擁有技術,檢察官竟然不接受,說他要去哪查這些專利

就是當初信任對方.所以都無簽訂合約.後來對方要求把我們擁有的專利 全部都過戶到公司名下.我父親不願意.後來大家就翻臉.所以才導致現在對方對我們提出詐欺告訴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目前的檢察官看法及態度似乎對您不利,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並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人進行辯護,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您們覺得檢察官對您的不利,建議您們請律師趕快再補狀進去說明,本件若依您所述之情形,要起訴也不一定會被判決有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7 00:16
回覆 escosam 的發言內容:

本人父親和某位出資者,共同合作成立一間公司,雙方持股對方70%,我們是技術入股30%,我們的3 ... (恕刪)

您既然有請律師,那您應該要跟您律師好好談二、三個小時。

范雅婷 102-05-15 18:17
我是賣假髮的 有在FB開社團 社團是不公開的,讓想批假髮的人可以一起討論,但社團本身沒有放什麼圖片 除了有些人PO圖問大家的圖片,其中一個社員PO了很多張圖片,這些圖片是某一家假髮的照片 。社員一PO我就告知她最好刪除,也有兩個社員好心告知她最好不要PO ,她說好,但也沒刪除,於是我又禮貌告知一次,他又不刪,我就直接刪除了。 結果隔天早上照片的主人跑來跟我說,我第二次盜圖了(這個照片主人讓別人抓到盜圖者跟他說,他會提供免費假髮),然後看盜圖者是要被告還是要和解金(和解金都要一萬起跳)。 第一次我曾經不小心載到她的圖片結果被她抓到,由於真的是我的錯,我很誠心解決,態度也誠懇,和解金8000就解決了,當時我們約出來面交當面寫的和解書,有2個證人,她帶一個我帶我男朋友,我那時19歲,和解書沒有我法定代理人簽名。 這一次我完全沒PO,她跑來跟我說盜圖,我請她給我看證據,她就給我看她拍的圖片證據,她拍攝的圖片是沒有看出來是誰PO的,只看得出來在這個社團,但相簿描述社員有打說 "沒有販賣唷~只是希望XX可不可以訂做這些款式看看唷^^",XX是指我 描述是打說我以後可不可以請工廠訂作類似這些款式,但照片主人說我未來有販賣行為,我覺得很不對勁,明明開頭就說沒有販賣了,我跟照片主人力爭之後,她承認了圖片不是我PO的,但堅持要我負責任,因為社團是我的。 她:你們兩個自己橋 我:要怎麼橋呢? 她:跟盜圖的人說是要選擇你們被告 還是選擇和解賠償 我:她如果選擇和解呢 該怎麼分 她:你們自己橋 我:意思是說不管誰出 或者誰出的多 只要有個數字就好 她:對 這是否代表她只要錢? 她在FB抓盜圖抓很兇,很多人都知道,我有時候懷疑她是靠和解金賺錢的。 我有4~5個人證證明照片不是我PO的,我是用LINE問的,問他們說你們有印象是那位社員PO的嗎,他們都說 : 知道 而且PO很多張,這些我都拍起來了。 還有社員一開始盜圖,我們勸說的話也拍下來了,我們勸說完,社員還有回個OK 這個我也有拍,就是沒拍到她直接PO圖的證據,他們很狡猾,我先刪圖片之後,才來告知我盜圖,害我來不及直接拍不是我盜圖的證據。 我想問一下 如果她真的要告 那她告的成我嗎? 因為我完全沒有PO圖片 我也沒有侵權盜她 因為裡面有人告密 所以照片主人會登入告密者的帳密 來拍圖片 故意拍的模糊 想來告我 但根本不是我PO的 真正PO的人是一個女孩 他才12歲 而我19歲 現在她跟我要地址 說要寄存證信函 可以不予理會 不用給她地址嗎? 我們問了兩個律師 都說我們直接上法院比較快 律師說我這樣是沒什麼錯的 至於12歲妹妹應該是要由家長出面 昨天12歲的妹妹苦苦求照片主人 照片主人30歲了 堅持說要提告她跟我 而且我覺得很奇怪 妹妹PO 3天就被發現 我上一次是PO 2小時就被發現 我可以合理懷疑她是詐騙集團嗎? 誘使一堆人去抓盜圖 不管有沒有商業行為 然後跟人家勒索和解金 不然就提告 小至12歲也不放過 大家跟我說說我下一步該如何 該請律師嗎?我男友說不用請 現在12歲的妹妹 他們老師家長都要介入處理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不願私下解決,建議仍由法院來裁判,讓對方負舉證之責任,不必因為害怕跑法院而成全了對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我是誰 102-05-15 16:36
各位律師你們好!   這個詐騙集團案子己經一年多了,在一審(雲林)判決時我有對這個集團所有人都有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書狀,一審終結法官只有判主嫌跟我有關係(就是同意刑事附帶民事)其於車手都沒有。(己經跟主嫌跟了二次民事庭)之後他們有上訴,到了第二審(台南)法官認為車手有罪,於是我具狀至第一審(雲林)追加兩位車手民事 賠償。(我有附上車手用我的卡片提領被害人存入我的帳戶的錢)。下個月要再開庭,但這次傳票還有再附上一張通知內容如下:(我看不懂法院要叫我做什麼,我不懂意思,而且我也是被害人錢都被他們拿去了,我那有錢要什麼裁判費,我是個單親媽媽要獨自扶養小孩,先生往生哪有多餘的錢,我只是要另外那二位賠償我的損失(我沒騙人家的錢,我還替他們還給那些被害人,這些損失不會還我嗎?) 主旨:請於本通知送達翌日起七日內,具狀補正說明欄所示          事項,請  查照辦理。   說明:一.本院101年度訴字第XXX號吳xx等與XX間損害           賠償事件,認有查報必要。        二.請針對 台端於102年具狀追加之被告XXX及被           被告XXX部份表明訴之聲明。此為訴之追加,           依最高法院76年度台上字第781號判刑,應繳納裁           判費,本院將依原告之聲明核定裁定費。   附錄:最高法院76台上字第781號判例:         刑事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以裁定將         附帶民事訴訟移送同院民事庭,依同條第二項規定,         固應免納裁判費。然所應免納裁判費之範圍,即應適          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如原告於移送民庭後,為訴         之變更,追加或擴張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超過移送         前所請求之範圍者,就超過移送前所請求之範圍部分         仍有繳納裁判費之義務。   感恩你們的幫助~~~

您好:

簡單來說,法院是通知您補繳裁判費,如不繳納,該部分的訴不合法是會被駁回的~

如您無資力,建議在法院駁回之前,儘快依刑訴法第490條、民訴法第107條規定聲請訴訟救助!

您好,

       1.您要先確認,當初提出刑事告訴的時候,您是告誰?是只有告主嫌還是連車手都一起告?如果只有告主嫌的話,附帶民事案件追加車手為被告就有可能要繳納裁判費

       2.所以建議訴之聲明應該是請求主嫌及車手「連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依據是主嫌跟車手分別構成民法第184條,再依民法第185條的共同侵權行為負擔連帶賠償責任,這樣就不用多繳納裁判費

       3.會多繳納裁判費的情形,譬如說您請求主嫌跟車手各自賠償XX元;或者是請求的金額超過原本您附帶民事起訴時的金額。

我是誰 102-05-16 12:57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您要先確認, ... (恕刪)

    劉律師你好!我確定在一審(雲林)還未判決時我有先附刑附民對這個集團所有的人,之後一審判決後他們有再上訴,移至台南法院。之後一審有發涵接受我對主嫌的刑附民(我們有開二次民事庭)但車手部分駁回。移至台南後現在已結案,也確定車手有罪(這兩位車手是拿我的金融卡去提領被害者匯進來我的戶頭),我的身份較特殊是我被這個集團騙了錢也騙了金融卡。所以我確定車手有罪後我具狀至一審(原本判無罪的法院),我具狀裡頭有附上他們拿我的金融卡去提領的畫面以及我賠償那些不是我騙他們的調解筆錄與匯款明細。二審判車手有罪了,我不是可以提刑附民嗎?為什麼還要裁判費?我到底要怎麼做手不用繳裁判費

求求你救救我

 

我是誰 102-05-16 15:09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簡單 ... (恕刪)

請問律師我要到哪個管道去訴請訴訟幫助呢?我看通知有寫七日內,今天己第二天了

 

ponhu 102-05-15 11:23

請問一下我在網路工作的時候被騙

詐騙人頭戶  現在全部變成警示帳戶

警察也通知我是詐騙嫌疑人

但我根本沒有收到任何的錢   請問這樣下去

會變的很嚴重嗎?

我現在很煩惱 吃不了睡不著... 拜託幫幫我...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是否交出自己的帳戶密碼、存摺等資料給對方?您可能已經涉及詐欺罪,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回覆 ponhu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我在網路工作的時候被騙

詐騙人頭戶  現在全部變成警示帳 ... (恕刪)

就是這樣的狀況囉,沒意外你會被以幫助詐欺的罪名移送至地檢署。

你應該向檢察官敘明全部事情發生的經過,包含你在哪裡找工作,找到誰,為何將資料提供給對方等等。檢察官再依你的學歷,生活經驗,生活環境等衡量,是否起訴。

又可能存在起訴空間,到法院以後你必須向法官敘明全部事情發生的經過,包含你在哪裡找工作,找到誰,為何將資料提供給對方等等,法院在判斷你有無幫助詐欺的故意。

目前司法判決這種案例,有可能無罪,有可能有罪,你可以參考看看近期台中地院的一些判決,有些法官是認為你這種情況無罪的。但無需過慮的是,幫助詐欺頂多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不至於要入獄。沒錢可以聲請易服勞役,罰金也可聲請分期付款

既然遇到了,就是面對他,處理他,別過慮,加油。

ponhu 102-05-15 12:49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是否交出自己的帳戶密碼、存摺等資料給對方?您可能已經涉及詐欺罪 ... (恕刪)

你好...我有交出提款卡跟密碼... 我是不是完蛋了??

ponhu 102-05-15 13:04

請問一下劉律師  開庭的地點通常怎麼決定??  

回覆 ponhu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劉律師  開庭的地點通常怎麼決定??  

不一定,因為這類案件通常多個檢察署都會有管轄權,目前只能推測,是由通知你的警察所屬分局所在的縣市法院檢察署管轄。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5 15:19
回覆 ponhu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我在網路工作的時候被騙

詐騙人頭戶  現在全部變成警示帳 ... (恕刪)

您拿提款卡時有無收錢?您幾歲?學經歷為何?是怎麼找工作的?有沒有常看報紙?

基本上這案件必須在偵查中就要開始辯護,不要等到去法院時再處理,

有時候運氣不好,明明沒做卻被判有罪,豈不是冤枉。

建議您可先找律師諮詢,看看哪一位律師適合您。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ponhu 102-05-15 19:05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ponhu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你好  我並沒有拿到任何的好處 我24歲 工作是在奇集集看到的 報紙沒有很常看

偵查的時間還不知道  請問我該做些什麼準備?

 

范雅婷 102-05-14 19:02

我是賣假髮的 有在FB開社團 社團是不公開的,讓想批假髮的人可以一起討論,但社團本身沒有放什麼圖片
除了有些人PO圖問大家的圖片,其中一個社員PO了很多張圖片,這些圖片是某一家假髮的照片 。社員一PO我就告知她最好刪除,也有兩個社員好心告知她最好不要PO ,她說好,但也沒刪除,於是我又禮貌告知一次,他又不刪,我就直接刪除了。

結果隔天早上照片的主人跑來跟我說,我第二次盜圖了(這個照片主人讓別人抓到盜圖者跟他說,他會提供免費假髮),然後看盜圖者是要被告還是要和解金(和解金都要一萬起跳)。

第一次我曾經不小心載到她的圖片結果被她抓到,由於真的是我的錯,我很誠心解決,態度也誠懇,和解金8000就解決了,當時我們約出來面交當面寫的和解書,有2個證人,她帶一個我帶我男朋友,我那時19歲,和解書沒有我法定代理人簽名。

這一次我完全沒PO,她跑來跟我說盜圖,我請她給我看證據,她就給我看她拍的圖片證據,她拍攝的圖片是沒有看出來是誰PO的,只看得出來在這個社團,但相簿描述社員有打說 "沒有販賣唷~只是希望XX可不可以訂做這些款式看看唷^^",XX是指我 描述是打說我以後可不可以請工廠訂作類似這些款式,但照片主人說我未來有販賣行為,我覺得很不對勁,明明開頭就說沒有販賣了,我跟照片主人力爭之後,她承認了圖片不是我PO的,但堅持要我負責任,因為社團是我的。

她:你們兩個自己橋
我:要怎麼橋呢?
她:跟盜圖的人說是要選擇你們被告 還是選擇和解賠償
我:她如果選擇和解呢 該怎麼分
她:你們自己橋
我:意思是說不管誰出 或者誰出的多 只要有個數字就好
她:對
這是否代表她只要錢?
她在FB抓盜圖抓很兇,很多人都知道,我有時候懷疑她是靠和解金賺錢的。
我有4~5個人證證明照片不是我PO的,我是用LINE問的,問他們說你們有印象是那位社員PO的嗎,他們都說 : 知道 而且PO很多張,這些我都拍起來了。 


還有社員一開始盜圖,我們勸說的話也拍下來了,我們勸說完,社員還有回個OK 這個我也有拍,就是沒拍到她直接PO圖的證據,他們很狡猾,我先刪圖片之後,才來告知我盜圖,害我來不及直接拍不是我盜圖的證據


我想問一下 如果她真的要告
那她告的成我嗎? 因為我完全沒有PO圖片
我也沒有侵權盜她

因為裡面有人告密 所以照片主人會登入告密者的帳密
來拍圖片 故意拍的模糊 想來告我
但根本不是我PO的 真正PO的人是一個女孩
他才12歲 而我19歲

現在她跟我要地址 說要寄存證信函
可以不予理會 不用給她地址嗎?

我們問了兩個律師 都說我們直接上法院比較快
律師說我這樣是沒什麼錯的

至於12歲妹妹應該是要由家長出面
昨天12歲的妹妹苦苦求照片主人
照片主人30歲了 堅持說要提告她跟我

而且我覺得很奇怪
妹妹PO 3天就被發現
我上一次是PO 2小時就被發現
我可以合理懷疑她是詐騙集團嗎?
誘使一堆人去抓盜圖 不管有沒有商業行為 
然後跟人家勒索和解金 不然就提告 小至12歲也不放過 

大家跟我說說我下一步該如何
該請律師嗎?我男友說不用請

無名 102-05-12 15:16
就是一個禮拜前我在一個叫做twyoyo.com這個網站買過兩雙new balance和一件衣服,當初和商家說好質量不好是假貨可以退貨,因為價格很便宜,1500兩雙,我就半信半疑買了。但到了之後發現假的可以,商家剛開始說要拍瑕疵我就拍了,說退給我錢,但一個禮拜了都沒有反應,LINE聯繫他他就說快遞回來取,問他要單號說快遞沒給就是很搪塞,就是擺明不想退錢。我也是個大學生沒多少零花錢,被騙很願望。而且我說我要報警他還恐嚇我報警他就把我的照片放到各大網路詐騙集團,說我怎樣。我本來還想等,但是他以為我報警了還是怎樣就不打算退給我了,但我還沒有報警。他還說我報警也是我輸,因為警察之前就查過他們的店有營業執照。還說他會跟警察說我的鞋子不是他們家的,他會拿真的鞋子出來跟我的比較,還說要告我和快遞員詐欺罪!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拜託哪位好心律師可以幫幫忙么? 還有就是他們的網站我留言評論都要審核才可以,所以留不好的言都不會出現在他們留言板上。我知道很多人因為一點錢不在乎就不告發,但是現在的騙子越來越猖狂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2 17:59
回覆 無名 的發言內容:
就是一個禮拜前我在一個叫做twyoyo.com這個網站買過兩雙new b ... (恕刪)

如果您能證明所購買之物為假,可以向警局報案提告詐欺

您也可以委請律師幫您提告

本所委任諮詢專線:07-3338080

NICO 102-05-10 22:41

你好~雖然這看來是很小的問題~但希望好心的律師能回答我~感謝你的幫忙~

問題:
我在FB交換明信片社團與對方交換明信片,借由傳訊息與網路FB留言~雙方達成互換明信片的交易,但我已將明信片寄出後,對方遲遲不肯寄出,詢問她問何不寄出,她就一直回答之後會寄~或是不回答。我也沒辦法>< 

請問這樣可以告她嗎?
雖然一張明信片不會很貴~但對於有人以這樣的方式在網路詐騙很多喜愛交換明信片的朋友~
我真心希望能找到方法處理這問題~謝謝~ 

先去信告知將有法律行動,仍不從再向地檢署提起詐欺罪告訴

天使 102-05-10 21:06
你好: 我被一位先生利用感情詐騙金錢轉帳逾9萬,裝病裝可憐騙我匯款。還被騙當他車貸保人,結果他有上班惡意不繳車貸,要陷害我…也不還我錢,還說我心甘情願…… 我告了他詐欺,還故意套我的話或激我罵他,收集證據,他還告我毀謗說他是騙子…… 但我只有轉帳證明和一些網路訊息足夠告成功?…… 而且他結婚了還騙我,又和另一個女人有兒子,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 可以幫幫我?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您擔任車貸的保證人,您代為清償後,您得以請求對方給付相關的款項,畢竟對方才是車貸的借款人,此部分是可以提起相關訴訟請求;至於您說對方告您毀謗,這部分需要檢視相關的文件資料,才能進一步分析,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雅雅 102-05-05 17:05

我在4月16號開戶銀行新帳戶,結果我4月22號晚上發現提款卡不見(密碼跟卡放在一起),4月23號馬上去掛失補卡,結果29號就接到銀行說有人要提告疑示遇到詐騙,我30號要去報警時,警察說我不能報警了,他說我的帳戶已經列為警示帳戶了,叫我直接等開庭就好...請問這種情況下我該怎麼處理?

5/1我去刷別間銀行本子,也有一筆不知名的匯款交易,這種情況下,我該怎麼辦?

會有怎樣的刑責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目前可能是被列為詐欺幫助犯之刑事被告,需要向檢察官詳實說明為何帳戶會遭詐騙集團使用,建議您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大姐 102-05-03 06:42

各位律師

我是在網路上跟幫助我匯錢給我的人認識的  當時正好我工作上  老闆把我薪水減少好多  我就跟這位朋友抱怨  結果他突然說  我有用郵局嗎  我說幹嘛  不要叫我賣帳號喔  她說沒有  要匯錢給我  我說你又不是有錢人匯給我幹嘛  她說她不缺錢 問我郵局帳號 當時我覺得她很好新這樣幫我

我跟她說  那等我有錢我會還  她一直說不需要我還 (這些對話都再即時對話紀錄裡)

然後第二次  市我主動跟他開口借錢  我問她可以藉我一千嗎  他說網路上認識的 她幫我2500了  不要跟她借  然後因為跟別人吵架 跟她鬧番  她就在網路聊天室  開始散佈我欠錢不還 問我幾時還他那2500  我回她  又不是我跟你借的  你自己要幫我的  不然你拿借據或是本票去法院告我啊

她說她被我騙了  我是詐騙集團的  請問  是她自己要當好人要匯給我的  又不是我開口借的  他說有匯款單  我就是欠她錢  她就可以跟我討  那我門即時通對話  他說好幾次不用我還  這樣法律上都沒用嗎  那幫人家的哪一天不高興 去對受著者說  我幫你的前幾時還我  她可以跟我討這2500嗎  請幫幫忙解答謝謝

民事訴訟法如係由原告主張權利者,應先由原告負 舉證之責,若原告先不能舉證,以證實自己主張之事實為真實,則被告就其抗辯事實即令不能舉證,或其所舉證 據尚有疵累, 亦應駁回原告之請求(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917號判例意旨參照)。又按稱消費借貸者,於當事人間必本於借貸之意思合致,而有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 權於他方之行為,始得當之。是以消費借貸,因交付金錢之原因多端,除有金錢之交付外,尚須本於借貸之意思而為交付,方克成立。
依照上述說明,本件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對方當時確實是基於贈與之意思而將金錢匯給你的,則對於此項贈與之金額,依法自不得要求返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冷亦寒 102-04-30 10:14

請問律師大大:我約18歲左右時年少無知把銀行帳戶拿去賣、後來被拿去詐騙、之後沒一星期就被凍結也因此被叫到警察局做筆錄、做筆錄時我也一五一十跟警察說賣的過程及對方電話了、做完筆錄後警察先生要我回家等候通知、但到現在我已經27歲了、經過這麼多年我都沒收到開庭通知、但我帳戶依然被凍結狀態、請問我現在該怎做呢?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01 00:33

您好,重點在於您是否已經接獲不起訴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刑度低於六個月)了呢?如果沒有收到任何地檢署或法院通知,據您所說的已經將近10年了,司法實務上應該不太可能,或是您的案件檢察官認為無罪所以給予行政簽結?建議您去電予當時承辦案件的警察局,詢問案件目前進行情形,如果已經結案,且您獲致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建議您向承辦檢察官聲請發還扣押物(即由地檢署向銀行發函就您的帳戶進行解扣)。如您不太會處理,歡迎您來信或來電諮詢。

QQ 102-04-29 14:59

您好,

我弟弟因在大陸工作,經朋友介紹請人幫忙匯錢回台灣,

後來回台後過了好久被刑警上門帶走說是詐騙集團的車手,

原來是幫忙匯錢回台灣的那人有牽扯到詐騙集團,

而我弟弟及他的同事也被誤認是,

被起訴後常常跑法院,弟弟的一位女同事有請律師,去一趟法院就無罪了,

但弟弟總認為他沒有做過的事就是沒有,總有一天會還他清白,

卻也因為弟弟不善為自己辯解,一直再上訴中,

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這件麻煩事,謝謝

 

 

1. 如果有領錢的動作 確實可能會被認定與詐騙集團有行為分擔 犯意聯絡 而成立共犯 2.主要還是要證明確實跟這件事沒有關係 審理時主要應該會看其他被告證詞如何 證明你弟弟是否確實有參加犯罪行為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弟弟目前是在哪一審法院審理中?是否已有一審的判決?本件您弟弟目前已被列為被告,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案件進行狀況是尚在檢察官偵查階段,或者已經法院審理、判決?
依您所述情形可知,相對於別的涉案人早已獲得無罪判決之情形,本案就令弟涉案部分應該尚有部分疑點未能解釋清楚,以致目前尚無法脫離刑事訴訟之程序,由此來看若訴訟程序持續在沒有辯護人的情況下如此進行下去,恐怕無法在案情上有所突破。故後續處理上建議被告最好能夠趕緊與律師約詢時間討論,將具體情形及相關案情告知律師委任律師為您辯護,早日研議有利及可行之答辯方向,俾以針對爭點進行釐清,如此應較能維護被告權益,還其清白。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shine 102-04-26 23:44

因在網拍遇到詐騙,錢已經拿回了,不過收到地檢署傳票,因上班忙碌不想到案說明,想寄信給檢察官說明已經收到退款,因為上班忙碌不克前往,並願意不追究被告人。但是因為詐欺屬於非告訴乃論,在司法院陳報書找不到適合的陳報書來寫。想請問標題跟內容開如何寫才適合呢?

王耀星 (Eric) 102-04-27 08:41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不須拘於格式將事實經過如實陳報即可!建議您攜帶本案全部訴訟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shine 102-04-25 21:32

因為在網拍買東西遇到詐騙,所以拿了報案三連單跟銀行申請到退款,款項已經確實收到。但是收到地檢署傳票,但是本人上班沒有時間出庭,因為詐欺是非告訴,所以好像無法撤告。是否可以自己寫個自白書或已經收到款項證名不再追究辦法呢? 謝謝

告訴乃論之罪,確實是沒有辦法撤回告訴。但因為對方已經返還款項,且台端不希望再追究對方的話,仍然可以寫個陳報狀,表明已經收到款項,且因為上班忙碌,不課出庭作證,懇請檢察官可以給被告緩起訴處分或職權不起訴處分之機會,以避免告訴人需出庭之舟車勞頓,或許有機會不再出庭作證。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或至佳誠律師事務所部落格)

葉大熊 102-04-25 04:57

事情發生於2012年10月初有一朋友得知我因母親中風生病需一筆治療復健費用,於電話中跟我說家裡這棟房子應該可以賣到150萬,剛好家的對面在同時間約以180萬賣出,當下覺得行情價格合理便答應出售房子,這位朋友找來一位房仲要到家中簽約卻是以105萬還要扣除一些地價稅費用,實際金額不到100萬,只因當下母親生病復健急需用到錢;房仲同意先匯一筆40萬讓家裡救急一下,接著這位朋友於當天說因要投資數位教材需周轉205000元,等獲利了才要歸還這筆錢,經過好幾次追討遲遲未有下文,後來經查訪原來這位朋友到處詐騙借錢(有一位單親媽媽被他詐騙借錢遲遲不還且有物證)的不良紀錄,經過後來想想這位朋友心懷不軌來一步步設計我將房子賤賣出售然後藉故借錢 是否可以將對方提出詐欺控訴? 麻煩您給予建議....謝謝您! 

1.雖然房屋出售價格略低於市價 不過這也是經過你同意始出售 至於你是否需要用錢 是你個人出售房屋動機的問題 看起來成立詐欺機會不高 2.不過你還是可以提出詐欺告訴試看看

梗銘 102-04-24 22:26

現在因為我還是學生,所以缺工作
幾個月前,有個人打電話來說有高薪工作,當時正缺錢所以沒有多想
他說這是八大行業,所以不要讓身邊的人包括父母知道
工作內容是接送八大行業相關的女生上下班,並且晚上時將他們賺的錢匯給公司
於是他約了我面試,他約的非常的匆促
下午一點打給我說跟我約兩點多在台北某地方(我住在基隆)
並且叫我影印身分證+帳戶影本和提款卡,當時我沒想太多
直到見面時,他叫我準備的東西我都交給了他
但他卻跟我要提款卡的密碼

詐騙集團做的事我沒有很了解
我以為他們頂多拿我的資料去貸款,但我還沒20所以他們也無法拿我的帳戶去幹嘛
當下他好像很急,我沒多想就給他了我的帳戶跟密碼.
回家後跟我女朋友說,他說這應該是詐騙集團趕快打165
打了詢問後之後,發現真的被騙了,但我的帳戶跟密碼在他身上
當天又是假日銀行關了我也不能去停用帳戶
只好先去警察局報案並且去辦卡片遺失
警察說叫我去刷刷看帳本有沒有交易金額
我馬上去了之後,發現多了3筆金額(但我已經辦遺失了)
這時歹徒打給我說,為什麼卡片有問題不能用
我隨便掰了個理由給他,他原本一直打給我,過沒多久就沒再打了
我才知道,我的帳戶被當成人頭帳戶,詐騙集團要把騙來的錢匯進去在領出來

過了幾個禮拜,我又去警察局詢問有沒有人報案
警察說有,叫我等法院的通知
等了幾個月,法院的傳票來了,於是我去開庭
開庭完後法官也沒說什麼,叫我在等
過了2個月我收到法院的信,信上寫被判5年以下
並且信上寫的並不屬實,且也沒寫出對我有利的
我上法院明明都有說

請問這件案子可以再審嗎?或者跟對方和解
因為我也是被害者,我該怎麼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目前您有可能僅是經過檢察官偵查,您可能對於所收到的文件有所誤解,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釐清本案目前的情況,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江 102-04-24 20:23

本人於100年8月5日晚上17:40接獲一家自稱客服公司主管來電,提共一個面試機會,當時不宜有他就赴約面試,當下對方要求我繳交身分證影本、存簿影本、以及提款卡,雖然當下有質疑為何要繳交提款卡,對方告知是為了防止有防扣的問題,對方不信任聯徵中心,要求面試審核一定要提供,當下不疑有他便提供出去了,晚上接獲訊息已經確認銀行不會扣款,面試通過要求我提供密碼,於是提供密碼給對方,等到8月6日跟對方人事部聯絡,卻聯絡不上,身心起疑於是去刷本子,發現有4筆入帳紀錄11筆出帳紀錄,當下發現已為時已晚,馬上就將存簿及提款卡掛失,並在當晚前往板橋分局報案(員警告知等候通知不用再去警察局),事隔一年多我隔一陣子就追蹤狀況,但都徒勞無功,直到今年1月份我打電話至165反詐騙專線,對方員警才告訴我,我如果要解除警示帳話最好再去做一次筆錄,於是我又前往板橋偵查隊做第二次筆錄,做完後今年3月份接獲新北地檢署傳喚,3月24日招開偵查庭,並當下又解說一次狀況,當庭並未說明起訴或不起訴,也沒說是否緩起訴,就這樣結束簽名回家了,請問律師這樣我會被判什麼罪刑,因為我現在擔任保全公司的總幹事會對工作有影響嗎?我最快什麼時候會有結果?每天擔心自己會怎樣好累喔!可以告訴我通常這樣會被判什麼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您提供帳戶給第三人,第三人以該帳戶進行詐騙,所以檢方可能係以詐欺幫助犯進行偵查,建議您將先前偵查的情況詳細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04-24 16:53

以前我在某拍賣網站購買東西,前兩天接到假冒賣方的詐騙電話被騙了13000。

雖然已經報警處理,但能否近日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向賣家求償呢?

 如果可以,能求償的金額為多少呢?

還是必須等警方破案,然後向加害人求償呢?

未滿二十歲是否要請法定代理人出面呢?還是可以自行上訴?

您好,

      1.民事求償的話可以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為由向賣家請求損害賠償,但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縱使賣家須賠償,損害賠償對於個人限度為5000~20000元。

      2.如您評估損害(包含精神賠償)超過20000元,則建議對加害人提告,不過加害人是否有能力負擔也是要考慮的問題。

      3.另外,一般民事訴訟上除非有特別規定,否則如果未滿20歲,須由法定代理代理提出民事訴訟,否則有可能遭法院以欠缺訴訟能力為由駁回。

如果賣家確實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當然可向賣家求償,另民法規定滿20歲始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如您未滿20歲,原則上仍須由法定代理代理提出訴訟,如有其他問題,歡迎致電0972-699-668或0919-253-542

米奇 102-04-21 22:07

請教律師 我因為誤入歧途擔任詐騙集團車手 經過一審判決 不服上訴到2審 一樣維持原判

再上訴3審 我有跟被害人和解 也有賠償金額 也有承諾剩下的尾款2年內還清 但現在最高法院也駁回上訴 這樣進去執行要怎麼辦 和解是在上訴三審就已經和解了 原本想爭取發回來爭取減刑 但現在也被最高法院駁回了 這樣一來是沒機會了 請問律師最高法院有可能自行判決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2:31
回覆 米奇 的發言內容:

請教律師 我因為誤入歧途擔任詐騙集團車手 經過一審判決 不服上訴到2審 一樣維持原判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詳細案情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部落格"。

米奇 102-04-21 22:40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米奇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蔡律師您好 我案件是在彰化起訴的 上訴到高院是在台中分院 再來就是最高法院

我們在上訴三審之前已經和解 所以當初彰化的律師才幫我提起上訴 看能不能因為這樣發回高院爭取緩刑 但現在最高法院駁回 不知道該怎麼辦 也不知道判決書內容如何 萬一進去服刑 我就沒辦法照當初跟被害人和解 2年內要還清被騙的金額的條件 現在很懊惱 不知道該怎麼辦

頭期款也已經付給被害人了 請教律師還有神麼方法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您的案件已經最高法院駁回確定,除非您得以主張本案具有非常上訴、再審之非常救濟途徑之法定事由,否則本案已經確定,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米奇 102-04-21 23:08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您的案件已經最高法院駁回確定,除非您得以主張本案具有非常上訴、再審之非常 ... (恕刪)

 律師您好 那我現在等判決書寄來之後 我要去哪裡尋找你們的律師呢 不管機會多大 我也不想放棄最後的機會 希望律師能幫小弟一個忙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3:13
回覆 米奇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所謂三審,就是法律審,您這類案件,基本上是不會給予緩刑,更何況,您是在三審時才處理和解,這本應該是在二審的時候做的,結論並不會改變,別花冤枉錢了,準備處理服刑的事。

沂蓁 102-04-19 12:41

我在臉書上有一個購物社團專賣女裝(不是防冒品喔= =),前幾天莫名被臉書封鎖帳號,導致帳號無法做登入,有客人匯款完後要通知我,以為是我詐騙集團封鎖了他,結果跑去報警…
我在他報警後有使用另一個帳號通知他說帳號莫名被封鎖,所以換個帳號為他服務(在告知他的當下完全不知道他有匯錢給我,也不知道他已經報警)。他隔幾個小時後看到訊息,回覆我說他已經報案了,警察說這很明顯是在詐騙,所以就以詐欺案開報案三聯單了,該怎麼辦?我當下不以為意的請他隔天早上去幫我銷案,他也知道是烏龍一場,也答應一定會去幫我銷案。
到了隔天中午,我發現我的帳戶不能使用,打電話去國泰銀行問才發現我的帳號被列為警示帳戶了,國泰行員表示,要盡快處理,不然一個月後帳戶就會被註銷。
我馬上跟那位客人聯絡,請他快點幫我處理,他也馬上打電話找承辦員警…結果一直找不到人,說會回電也都沒有,直到第三天晚上十點左右承辦員警才回電說無法銷案…因為那客人說得不是很清楚,所以我直接打電話去警局問,我有很清楚的表明這只是一場誤會(那位客人也一直強調說只是誤會),但警察說因為是"告訴乃論"所以無法銷案,現在能做的,就是趕快到附近的派出所做筆錄,等做好的筆錄傳到他那邊後,他才有辦法移送地檢署,然後要等開庭完,案件結束後,法院發文給銀行,才有辦法取消凍結的部份…
以上是事情發生的經過,我有幾個問是想請求專業的律師們為我解答
問題一:我國泰被列為警示帳戶,那玉山銀行信用卡還可以繼續使用嗎?
問題二:一定要等開庭案件才有辦法結束嗎?
問題三:我有上網看了一下類似案件,有人說要先跟對方到刑事組寫和解書,然後可以已和解結案?不用開庭?
問題四:也是一樣看到類似案件說可以跟對方和解,然後請警察先開立解除警示帳戶公文給銀行,先解除凍結?(但是案件還是持續進行中)
問題五:如果時間超過一個月,帳戶被註銷了,那存在銀行裡的錢還拿得回來嗎?
跪求詳細解答…謝謝各位

另想知道~因為臉書未事先通知就封鎖帳號,導致我被誤控詐欺。關於這點是否有相關法律條文可以向臉書提告求償??(雖然知道小蝦米對抗不了大鯨魚,更何況對方是美國的大企業,但就是嚥不下這口氣…)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1:56

通常一家被列為警示的話,所有的帳戶都會被凍結

這樣的情況只能等到案件告一段落才會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