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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雲 101-11-16 05:52
請問向法院提出詐欺告訴後,被告一直沒出庭, 之後就收到法院寄來的通知單,告知已對被告發出通緝一事 那麼是不是要等抓到被告後,詐欺告訴才能夠繼續進行呢? 這期間我能不能再補充追加其他共犯,提起同一詐欺的告訴呢? 如有該提出什麼書狀才是正確的 另外還有當初被告向我調錢開給我的支票跳票時間已經快一年了, 是否會有行使請求權的時效問題呢? 感謝大家的幫助!謝謝!
1.當然可以針對其他共犯提出告訴 2.支票上權利一年內要行使 不過如果你是主張借款請求則在15年內
blue 101-11-15 21:11

內容繁複,敬請見諒,煩請耐心詳讀。

事情起因:

乙方因信用不良無法購車,經由甲方名義購置車輛一台xx-1234,後與乙方簽署買賣合約書,並將此車交由乙方使用。

買賣合約書內容:

 

甲方對乙方讓出車號xx-1234之權利,車貸申請合計xx萬元,每期需支付xxxx元共48期以及每年稅金、罰單等相關費用將由乙方支付,甲方將不得有此車支配之權利。

備註:

乙方於車子使用期間必需按時繳款,以免甲方信用不良,若造成甲方因銀行托回或重大事故導致甲方金錢實質受損,乙方有責任對甲方進行賠償,並喪失該車所有權利。 車貸繳滿一年(12期)甲方有權請求乙方提前結清剩餘車貸,至此所有車子產權、權利、義務盡歸乙方所有,乙方不得拒絕。 以上合約條文甲方xxx 乙方xxx,皆已詳盡閱讀,日後若有糾紛將以法律條文仲裁

                              時間”100年 12月 20日

 

後因乙方在外尚有積欠丙方債務,故與丙方簽署讓渡書,於當時並將車輛交給丙方。

讓渡書內容:

切結書人乙方  因積欠 丙方 oo萬元,故將讓渡之xx廠牌,牌照xx-1234車輛,讓渡予丙方無條件使用,直到立切結書人乙方於民國100年12月31日前償還積欠丙方oo萬元後,丙方無條件將xx廠牌,牌照xx-1234車輛歸還乙方。

 

如因立切結書人乙方於民國100年12月31日前未能償還全部欠款時,自願接受讓渡之xx廠牌,牌照xx-1234車輛交由 丙方 自行處理或轉賣他人,決無任何異議或用不法手段阻止,並願放棄對丙方 請求一切民事刑事賠償責任,如違背本切結書,立切結書人 乙方 願負偽造文書詐欺罪等一切法律責任,並願賠償一切損失,包括車馬費、訴訟費等一切費用,以上各項本人絕無反悔並願放棄先訴抗辯權,恐口說無憑,特立本切結書為證。

切結書經由立切結書人同意後簽名簽章後生效。

 

於此事後,丙方曾邀約丁方並告知乙方,後續將積欠款額交由丁方委託收款,同時也將車輛交給丁方使用。後因丁方與丙方產生嫌隙,丁方要求乙方支付一筆款項後,將車輛交給乙方。

目前因乙方犯刑被收押至看守所,丙方對乙方提出侵占,另寄函至甲方,要求交出此車輛。

綜上,請問板上專業律師:

目前此車輛之所有權人為何?? 此事該如何解決? 乙方是否有侵占事宜?可否成立?

韓煜 101-11-15 00:30

事情起因是著樣的~ 在我當兵的時候因為有精神異常症狀有待北投國軍醫院住過後來檢查被迫停役當時我父親又患有憂鬱症身上也都沒錢 所以我就很急的找工作 就在在網路上要找兼職的工作就再網站上看到一份工作是幫忙po文打字就有收入的後來他有留下聯絡的方式我就加他即時通就開始聊了起來一開始他就問我是要找 工作的吧!我就說是呀~他就問我說可不可以跟他配合~ 我就說只要是不犯法的事情都可以配合後面他就開始跟我說他是做什麼的他辯稱說他是什麼地下投注站的需要我跟我租帳戶給客人下注一開始我當然很懷疑我就問說 為什麼用我到我的~她就說公司投注量很大需要我的帳戶租給他給客人做使用一個帳戶月租八千~他就問我有哪些銀行我就只有跟他說只有一家她就叫我準備著些資 料-存摺-提款卡-健保卡影本-帳戶銀本-銀行存款明細表 說是要看還有多少餘額到時退還給我著樣 說是裡面不能有錢不過我跟他說裡面還有5百多元~他就說沒關係到時候再退環給你 後來他就跟我要派人來跟我收帳戶後面~又叫我用寄的隔天我就把東西包好到全家用大嘴鳥寄到他給我的地址那後來我跟他連絡都聯絡的到人後面他打電話給我說提 款卡密碼不對{因為我沒有給他}後面又不小心說出來給他了 後面他跟我說差不多4天就可以收到款了 她是著樣跟我說 說我的帳戶有沒有繳貸款什麼的 說我的帳戶來入不明的話也不會跟我租還跟我說他收到的那天還要跑銀行的程序{我也不懂}說要4天的時間去查我有沒有繳貸款什麼的等等的.... 到後來我就找不到人了手機打過去會自動掛掉{一開始打的時候他的鈴聲就有點怪了 我就問他她就說公司的都著樣著樣他的鈴聲是著樣一直{嘟嘟響的}後來過了4天之後我就去刷帳本 果然沒有8千著個款項事後第五天我就打電話銀行客服去報遺失提款卡與存摺他當天跟我確認身份就幫我報遺失了 叫我後面到當地的銀行去補辦提款卡與存摺 因為哪時我在外地工作所以都沒時間回去 帳戶租給他是9月的事後來10月想說回去補辦郵局提款卡到後面他跟我說我的帳戶已被新竹分局列為警示帳戶我有問她怎麼會著樣我也不知道什麼市警示帳戶剛好 郵局的對面就是警察局了我就去詢問裡面的員警 警員就幫我打電話去問後面問的結果都是要我等.等.等.... 後來我有收到免疫的証明  當天準備國中的證書.帳戶遺失證明.免疫證明要提供給警方 後來11月就收到高雄警察局要我去作筆錄後來我就去作筆錄與警察說明原因他就說我是提供帳戶給人使用{我不知道帳戶不能給人.租人.借人}說我是詐欺幫助 犯 我就說我什麼都不知道後來我跟他補充一些回答就我說我當兵時後的事情他就說事後要補精神疾病的証明 還有補充貨運追查的貨編 做完筆錄就跟我說可以回去了 也沒跟我說下次什麼時候還要來 我真的不明白{就著樣草草結束喔}還有我明明就講很多好的話都給我刪除掉不好的都打進去{不明白他要的重點都是壞的囉}

我現在想請問一下 聽朋友說國中沒畢業會減輕刑者? 我還要跑哪些程序? 著些程序要經過哪些? 時間要等多久? 還有我警示帳戶要多久才能解除? 解除之後我裡面的存款還可以領出來嗎? 是不是在高雄做筆錄就要在高雄開庭? 精神疾病的証明有用嗎? 為什麼警示帳戶是在新竹分局設定的為什麼要跑到高雄做筆錄?

請各大的律師幫幫忙 幫我解答著些問題 感謝了~

蕭宇軒 (蕭律師) 101-11-15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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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煜 101-11-15 23:14

 請問律再請教一個問題 若是提供土地銀行帳戶出事情的 那我郵局的錢也會被沒收嗎? 那是我自己的薪資捏? 感謝!

韓煜 101-11-15 00:23

事情起因是著樣的~ 在我當兵的時候因為有精神異常症狀有待北投國軍醫院住過後來檢查被迫停役當時我父親又患有憂鬱症身上也都沒錢 所以我就很急的找工作 就在在網路上要找兼職的工作就再網站上看到一份工作是幫忙po文打字就有收入的後來他有留下聯絡的方式我就加他即時通就開始聊了起來一開始他就問我是要找 工作的吧!我就說是呀~他就問我說可不可以跟他配合~ 我就說只要是不犯法的事情都可以配合後面他就開始跟我說他是做什麼的他辯稱說他是什麼地下投注站的需要我跟我租帳戶給客人下注一開始我當然很懷疑我就問說 為什麼用我到我的~她就說公司投注量很大需要我的帳戶租給他給客人做使用一個帳戶月租八千~他就問我有哪些銀行我就只有跟他說只有一家她就叫我準備著些資 料-存摺-提款卡-健保卡影本-帳戶銀本-銀行存款明細表 說是要看還有多少餘額到時退還給我著樣 說是裡面不能有錢不過我跟他說裡面還有5百多元~他就說沒關係到時候再退環給你 後來他就跟我要派人來跟我收帳戶後面~又叫我用寄的隔天我就把東西包好到全家用大嘴鳥寄到他給我的地址那後來我跟他連絡都聯絡的到人後面他打電話給我說提 款卡密碼不對{因為我沒有給他}後面又不小心說出來給他了 後面他跟我說差不多4天就可以收到款了 她是著樣跟我說 說我的帳戶有沒有繳貸款什麼的 說我的帳戶來入不明的話也不會跟我租還跟我說他收到的那天還要跑銀行的程序{我也不懂}說要4天的時間去查我有沒有繳貸款什麼的等等的.... 到後來我就找不到人了手機打過去會自動掛掉{一開始打的時候他的鈴聲就有點怪了 我就問他她就說公司的都著樣著樣他的鈴聲是著樣一直{嘟嘟響的}後來過了4天之後我就去刷帳本 果然沒有8千著個款項事後第五天我就打電話銀行客服去報遺失提款卡與存摺他當天跟我確認身份就幫我報遺失了 叫我後面到當地的銀行去補辦提款卡與存摺 因為哪時我在外地工作所以都沒時間回去 帳戶租給他是9月的事後來10月想說回去補辦郵局提款卡到後面他跟我說我的帳戶已被新竹分局列為警示帳戶我有問她怎麼會著樣我也不知道什麼市警示帳戶剛好 郵局的對面就是警察局了我就去詢問裡面的員警 警員就幫我打電話去問後面問的結果都是要我等.等.等.... 後來我有收到免疫的証明  當天準備國中的證書.帳戶遺失證明.免疫證明要提供給警方 後來11月就收到高雄警察局要我去作筆錄後來我就去作筆錄與警察說明原因他就說我是提供帳戶給人使用{我不知道帳戶不能給人.租人.借人}說我是詐欺幫助 犯 我就說我什麼都不知道後來我跟他補充一些回答就我說我當兵時後的事情他就說事後要補精神疾病的証明 還有補充貨運追查的貨編 做完筆錄就跟我說可以回去了 也沒跟我說下次什麼時候還要來 我真的不明白{就著樣草草結束喔}還有我明明就講很多好的話都給我刪除掉不好的都打進去{不明白他要的重點都是壞的囉}

我現在想請問一下 聽朋友說國中沒畢業會減輕刑者? 我還要跑哪些程序? 著些程序要經過哪些? 時間要等多久? 還有我警示帳戶要多久才能解除? 解除之後我裡面的存款還可以領出來嗎? 是不是在高雄做筆錄就要在高雄開庭? 精神疾病的証明有用嗎? 為什麼警示帳戶是在新竹分局設定的為什麼要跑到高雄做筆錄?

請各大的律師幫幫忙 幫我解答著些問題 感謝了~

amy 101-11-13 13:05

我姐姐被告詐欺,她以握有中鋼票據為由,跟朋友周轉現金,並每月支付2分利息,長達三年付息正常,但朋友於今年1月要求連同本金一併一次歸還時,我姐姐無法一次歸還,跟對方協商分期歸還,但對方不願意分期,堅持一次歸還,才爆發出原來可能沒有中鋼票據,而是做為姐姐個人周轉使用,因此對我姐姐提告詐欺,請問,就算我姐姐雖然初期可能以不對的說法取得周轉金,但她不是有意的,無企圖要私吞那些錢,每月正常付息,事發後也要分期還本錢,請問可以算不構成詐欺嗎(因為沒有私吞意圖)??或是如何爭取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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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1-09 19:29

律師你好

(1)前顧主與本人約定從事網路行銷.由於當下沒有簽訂任何契約.前顧主利益薰心.為將本人網路建購.統籌之心血結晶合理占為己有.竟在公開場合表示.該網站是在"某某時間"後.由他出資以一個月2萬元聘請本人於xx餐廳上班.再已2小時之工時聘請我製作相關網路事務.(以上之言論均有錄音存證)

實際上該網路之相關建構早已在前顧主所述的時間點完成.且也沒有因為成立網站而支付本人相關報酬..其中並有數十封關於制作網站時的相關討論電郵.且網路的相關發言時間均可證明前顧主公然說謊.此問題屬"公然毀謗"或其他法律問題嗎?

(2)前顧主以成立實體店面為由.要本人"協助"找尋實體店面.並表示本人"有機會"在該店面占有職缺.未料.前顧主遭其家屬唆使.以自己的親人優先任職.因此.竟燃於3個月後表示該店面沒有安排本人之職缺.且也沒有因此給付本人相關之勞務支出.車馬津貼..

前顧主先以"有機會"占有職缺為由.使本人誤以為能獲得工作.因而四處奔波.後來又以"有機會"為藉口.表示說:我又沒有跟你保證一定有此一職缺..在此期間本人並無因此勞務支出或得任何報酬...

在事後前雇主表示是因為其家屬以我表現不佳為由..而未聘請我(有談話錄音存證) 

2-1請問此一行為也屬背信罪或是詐欺罪嗎?

2-1資方雖未因為我的勞務支出(找店面)而得任何利益.但我卻依約定以勞力進行顧主所交辦之事項.能告詐欺嗎?

林智群 (klaw) 101-11-10 01:49

你這個是民事糾紛,不建議提告刑事

wang 101-11-09 11:33
律師您好~我有跟朋友要買一輛中古汽車,價錢談好了金錢也分3次匯到他本人戶頭,(有匯款水單為證),但錢匯完了過沒幾天他後悔說不賣了,因此我要求他退回我的匯款,事後他就拿了2張客票(他有背書),因2張票金錢不足我匯出的數目,他有再開一張本票給我補齊,但2張票到期日都因(拒絕往來)跳票了,而後他就避不見面。。。。 1.我有他的證件(當初要辦過戶用的) 2.他這樣有算詐欺嗎 3.因為他不是中古車商,所以我們沒有買賣合約,這樣可以告嗎 4.證據只有我的匯款單跟她背書的(芭樂票) 謝謝你麻煩起你指導
如果這種情形 還是建議直接提告詐欺罪 縱使之前訂約不是詐欺 至少後面是出於詐欺犯意而開立空頭票
wang 101-11-08 07:29
律師您好~我有跟朋友要買一輛中古汽車,價錢談好了金錢也分3次匯到他本人戶頭,(有匯款水單為證),但錢匯完了過沒幾天他後悔說不賣了,因此我要求他退回我的匯款,事後他就拿了2張客票(他有背書),因2張票金錢不足我匯出的數目,他有再開一張本票給我補齊,但2張票到期日都因(拒絕往來)跳票了,而後他就避不見面。。。。 1.我有他的證件(當初要辦過戶用的) 2.他這樣有算詐欺嗎 3.因為他不是中古車商,所以我們沒有買賣合約,這樣可以告嗎 4.證據只有我的匯款單跟她背書的(芭樂票) 謝謝你麻煩起你指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若對方給票時,即知該票會跳票,則對方即有可能會構成詐欺罪. 二.您們的買賣仍屬有效,既然對方違約在先,則您可以向對方請求返還價金. 三.而本票部分,若已到期,也可以先做本票裁定.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謝謝
阿禹 101-11-05 16:21
律師你好 可以請教一下,因我借款給我朋友,聽信他說用某些方試可以還我錢,所以聽信我朋友說寫此本票要做為憑證而已所以跟我說身分證字號修改此本票就為無效,但因我有簽字並蓋手印,還有金額為第3者筆跡填寫25萬大寫(前留有空格).之後因他還款遲遲我因而跟他翻臉,他就拿此本票做為牽制我提告他依據.還跟我說你欠對第3者925萬大寫(怕他偷改)!!!我聽到都快@@ 請問 1.此本票據法律成效嗎? 2.我有偽造文書之罪嗎? 3.我可以告他詐欺罪外還可以告他什麼嗎? 4.第3者為誰我也不認識? 5.目前對方只是口頭說說,我該如何預防他呢?
請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票據具有文義性,所以本票據是否有效,仍應視票面上如何記載. 二.若在您他人票據上塗改,則可能會涉及偽造文書之問題. 三.本件您可以告他的應該還是以詐欺罪為主. 四.您應注意對方是否有提出聲請本票裁定,若有應於期限內提起訴訟.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im 101-11-04 10:18
各位律師好我想問的是之前,我透過我哥介紹一個女生,經過電話交友認識,但是在沒多久陸續向我借錢,起先是說欠朋友一萬元,請我幫他還,再來是他爸因賭博欠款12萬,而我陸續給他,但是他答應還錢可確沒有還,而且還失聯,我打給他姊,他姊說要還結果也沒還,那我是否可以告她詐欺,因為我之前是有再寄錢給他,地址我有,還有跑去玉山銀行匯錢給他,但會的帳號不是他的,而是一個男生,那我是否可以連同那個男生一起告她詐欺,匯款單我有留下來,這樣的證據不知道夠不夠,也想問一下我是否可以拿回我借他的錢,請律師幫我解答,因為事業剛起步,我不想進出法院,我想先知道所有細節再來告他,還有我有他的電話,是否可以找到他人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11-05 19:19
您好,大致回覆如下: 據您所述的狀況比較接近一般債權債務關係,要告詐欺恐怕會有難度。 另如要以電話號碼找到對方,應該是透過徵信社才有辦法。
曉虹 101-11-03 20:51
...A開立帳戶借父母...父母拿帳戶存放犯罪所得...A與其父母被提告刑事..民事官司,刑事A與父母有出庭....民事A都委任父親或律師出庭,刑事父母被判刑A不起訴,民事判A與父親需償還不當得利【我們有執行A,可父親的部份因無財產無法執行】。
我於99年查到A在判決後還繼續開立帳戶借父母使用,很明顯A繼續當父母的人頭,於是我再提告A與父母詐欺..毀損債權...開第2次庭檢方問A為何開立那麼多帳戶...他回--你去問我父親..是他叫我開的,檢方又問你民事被告那麼多次欠下那麼多債務..你還繼續借帳戶給別人。A竟回說...甚麼民事官司..他一概不知有那些官司...,這太扯了民事官司打了3年...甚至A還上訴至高院...還委任律師和A父親出庭...難不成都是他人偽造A之名寫委任狀...答辯狀...上訴狀

想請教各位大大們...偽造文書公訴罪檢方不是應在得知後要主動調查偵辦...可檢方毫無動作...我是否應當庭作告發的動作..請求檢方說A除有幫父母藏匿犯罪所得外...他父親還犯有偽造文書之嫌....請求一併偵辦....
還是偽造文書部份要另案提告...這不會太麻煩了嗎?被告都相同..還要分庭偵辦.....
小麗 101-11-02 13:56
我現在目前有法律上的問題可不可以幫我協助?要如何幫我?? 因為我最近判詐欺罪跟兒少法的問題~ 昨天我法院宣判的時間??結果下來是~ 判我拘役55天 要交保易科罰金要1萬5.. 但是我沒有多餘的錢來繳這些罰款,之後我有跟法官要求是否可以用分期來繳這些罰款~但是法官說要我在寫個訴狀給檢察官是否可以讓我分期這些事情?? 但是我現在目前沒有工作加上也沒有經濟來源..加上因為這些案子我不斷的開庭,根本沒辦法好好工作 也沒辦法好好找工作,加上我本身有領身心障礙手冊也有領身心障礙補助款給我當我的經濟來源.加上我也最近在辦我的低收入戶因為我爸爸去年才過世 加上連我阿嬤也過世加上我媽媽在台中跟人家居住.沒有辦法跟我聯絡..完全都是一個人在台北靠生活打拼~ 但是因為我這些無知的犯錯變成現在必須面對這些事實.加上我還要繳自己唯一的房租根本沒有金錢來源??我不知道是否該怎麼辦驟到1萬5的罰款,加上我也不太會寫這些訴狀~如果要請人家寫還得要花5000元才能幫忙寫好~但是我根本沒辦法付這些錢? 我也有申請法律基金會.但是我沒辦法申請因為必須要家人的資料才行? 但是我已經沒有再跟我家人聯絡~而我的戶口暫時遷到別人的地方~根本沒辦法要到家人的資料來申請這些?但是最個禮拜就會寄辦決書囉!! 我現在真的很擔心因為我沒繳這些罰款因為而進去~這樣我所努力真的會白費阿~ 我真的因為這些事情 我沒辦法安心的工作~ 我不知道要如何求助協助? 我到底要怎樣請人家寫這份訴狀阿? 我也不知道下一秒我應該怎樣做? 我不知道你們是否可以幫我? 告訴我應該怎樣做才好? 要如何找這些管道來幫我~ 希望可以告訴我 要如何申請分期付款來繳這些罰款?也不知道是否可以幫我寫阿?? 希望能幫忙我?? 我也希望盡快給我答案~ 因為我繳不出來就要進去~ 希望能幫忙無知的我好嗎? 因為我真的很擔心~也很害怕~ 希望能告訴要怎樣做才好? 如果可以的話 能打個電話給我或者留言告訴我應該怎樣做才好??
我真的因為這些事情影響到很多的事情~我真的知錯~不想在繼續這樣下去
加上我也本身也想要解決事情?但我不知道我應該怎樣做阿?
可以告訴我要如何處理這些?難道真的要進去服行嗎??
江小黃 101-10-31 23:07
律師不好意思 我想要問一下關於詐欺案.. 就是 那時候朋友叫我幫她租車 然後說會幫我們付租車錢 說要去墾丁玩 因為我跟那個朋友很好 所以我就不疑有他 直接幫她租車 但是租車名子是我女朋友的 結果前一陣子 我們就接到警察的電話說要製作筆錄 我們問一下為什麼 他就說是我們承租的車子被拿去做詐騙集團 之後筆錄做完了 過了一段時間 現在居然要去開偵查庭 且偵查不公開 那時候我做筆錄他上面說被騙的數目是99萬 那如果真的是這樣 我們不知道她去做這件案子 那我們是否還要賠錢還要加上牢獄之災 是否還要提出有利證據 跟不在場證明呢 麻煩律師了... 因為11月就要開偵查庭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該是被認為有幫助詐欺,但若您們真的不知情,則答辯方向即應朝無罪答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江小黃 101-10-31 23:07
律師不好意思 我想要問一下關於詐欺案.. 就是 那時候朋友叫我幫她租車 然後說會幫我們付租車錢 說要去墾丁玩 因為我跟那個朋友很好 所以我就不疑有他 直接幫她租車 但是租車名子是我女朋友的 結果前一陣子 我們就接到警察的電話說要製作筆錄 我們問一下為什麼 他就說是我們承租的車子被拿去做詐騙集團 之後筆錄做完了 過了一段時間 現在居然要去開偵查庭 且偵查不公開 那時候我做筆錄他上面說被騙的數目是99萬 那如果真的是這樣 我們不知道她去做這件案子 那我們是否還要賠錢還要加上牢獄之災 是否還要提出有利證據 跟不在場證明呢 麻煩律師了... 因為11月就要開偵查庭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該是被認為有幫助詐欺,但若您們真的不知情,則答辯方向即應朝無罪答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熊推推 101-10-31 08:30

我想要請問

我有一個朋友是宜蘭人

因為長期住在台北讀書工作

把部分存摺等資料放在宜蘭老家

但是被家人拿去借給朋友

結果變成了人頭帳戶,被凍結是當然的

現在還要被起訴詐欺

我日前有爬了一些文

發現這種狀況下要找到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好像極難

而且各種案件對本人是否知情,也有些許關係

如果是被年齡還不是很大的弟弟拿去借給朋友,也不知道是甚麼原因

那這樣算甚麼呢?

並且有很多人提到是否去報案,掛失

想當然爾,都不知道怎麼回事就也沒有當時報案

如果要有最有利的證據就是逮到詐騙的人

但是這些資料是由不知道第幾手過程送出去的...

我看要找到可能也是難上加難

其實也不難理解法官為了防止放走真正的詐騙集團

而幾乎不管是不是受害人,都覺得對方是說謊

但這真的很無辜阿...又不是去賣帳戶

私人的東西 放在自家裡都不安全...難道要買個銀行專櫃鎖起來嗎..

原本想說 如果是提供不再場證明??

就是案件發生時的地點與時間,本人都不在當地? 這樣會有幫助嗎?

但是這好像不足以證明不是販賣帳戶給別人使用

我記得銀行ATM不是都會有攝影機嗎?

有沒有辦法跟銀行取得,從當時綠影的資料,追查車手?

對於收集證據來講,有甚麼立場可以抓住的嗎?

我朋友才21歲...還在唸書 工作...

莫名其妙的就被起訴...要說自己沒有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

誰會想的到被自己的家人糊里糊塗的拿出去借朋友

現在一個人在台北生活,因為變成警示戶,也沒有辦法找工作

還要唸書.....他已經有點絕望了....懇請各位幫幫忙了!

小伶 101-10-30 13:26
律師您好: 上次有詢問過律師您說"應用押票一次是二個月,可以延長一次,那何謂重罪可以一直延押呢?"您的回答是:在偵查中,以二次為限,每次不得逾二月,審判中,第一次押可三個月,如延長,想再請問一下律師在貞查中以二次為限,那期間到了,還可以延押嗎?何謂審判中?因為我們有寫具保進去他們的回復是說事情還沒有離清的很清楚也有人還沒有抓到所以...無法具保,這樣叫審判中嗎?他們是詐欺罪這樣是否有可能延押性呢?
您好: 一.在偵查中最多只能羈押四個月,也就是只能延押一次,超過若未起訴,即必須放人. 二.審判中是指已經起訴由法院審理. 三.所以本件要先釐清您們的案件是在偵查中,還是已經起訴?? 您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胖君 101-10-29 21:41

是這樣  100年三月的時候  我因為欠下高利貸的債務  急需找工作還款

詐騙集團騙走存款簿和提款卡

於是我成為了帳戶詐欺人頭戶  被害者7個人  總共被騙了12萬多

因為我當初做筆錄的時候沒有老時交代案情 所以喪失緩刑的時間

現在簡易判決庭 判決易科罰金12萬 

後來有被害者 提請上訴 附帶民事求償  我已經跟被害者一和解

現在我因為帳戶的關係 即使有公司要錄用我  也因為無法開戶 無法有穩定的工作

現在我想跟其餘的被害者和解  請問上訴的訴狀該如何寫呢 

帳戶 我可以不可以給法官幫幫我  讓我可以解除 找工作

律師幫幫我解答吧 

 1.帳戶必須等案子結束後才可以使用

 2.上訴二審需要表明具體事由  否則上訴可能不合法

    主要針對法官判決書哪邊認定事實有錯誤或是適用法律有錯誤的地方主張

   

Slevin 101-10-26 01:21

前女友原本掌管我公司的帳務
去年因劈腿及受人慫恿並不告而別後
我才發現帳務裡有許多問題
再加上她之前向我借的、和參加她聲稱朋友邀約的互助會  共逾百萬
(不包括我給她的生活費薪資)

因此數度到她家想協調此事
但她家人每次都報警說我騷擾  並出言羞辱 [ 你沒錢了還敢來呀~! ]
最後一次她爸和她哥甚至當警察的面動手打人

原本我不想把事情弄上法院
可是他們動手後5個月
不管我透過什麼管道  仍無法和她好好談一次
所以只好在傷害追訴期到期前   提出傷害告訴
卻在一個月後收到他們聲請並核發的暫時保護令

前幾天
我開完普通保護令的調查庭
3天候接到 [處遇計畫鑑定函]

想請問律師     法官(衛生局)會用什麼樣的方式鑑定? (心理測驗卷? 了解案情?)

目前我準備用手上的證據提出  [支付命令]  和  [詐欺]
這樣對 [處遇計畫鑑定] 有幫助嗎 ?
今天地檢署的公告中   傷害案也已起訴


律師先生為我解惑,感激不盡!

 對方有暫時保護令,你最好暫時不要與對方私下接觸(尤其是爭執),否則會有刑事責任

所有的請求都應該經由司法程序,也就是說直接提起傷害告訴、背信告訴及刑事附帶民事的損害賠償

至於保護令的處遇方面,法院會安排醫生對你進行訪談及鑑定,確認是否有必要治療(通常是上上認知教育課)。

 

 

江小黃 101-10-26 00:39
律師您好 我想要請問一下 1.如果關於詐欺罪 如果只是幫朋友租車 但是卻不知道他是去做詐欺,而且他是跟我們說要去墾丁玩我們才肯幫她租車的 事後他現在被關了 而我們則要開庭 有辦法保障自己的權益嗎 請問如果這樣子 有罪嗎 2.如果我的筆錄沒坦承犯案 那如果開庭那天 坦承犯案 這樣有辦法減輕刑責嗎 拜託律師了..
如果你不知情 要坦誠什麼犯案
B,Chen 101-10-25 11:53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之前有詢問過詐欺案被當人頭戶利用一事,開過一次偵察庭

後來此案轉到調解委員會,雖然我在調解會在有解釋我是不知情的狀況下帳戶被利用

而錢也不是我拿去使用,並將相關證據要呈交做說明

調解委員說那是我怎麼被利用是我的問題,對方的損失是事實

並且不斷地再三告訴我,我如果不在調解委員會上處理掉,上法庭就沒那麼簡單了

最後我接受了和解,並需要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將該筆曾匯入我帳戶的款項還給對方

我想請問律師:

通常調解內容完成後,檢察官就不會再針對我提出的事證做調查嗎?

還是只要一經調解,就以調解內容做判決?

會不會還是有不起訴的可能,所以我就不用依照調解內容去還錢呢?

雖然花錢可以買清白是最重要的

但想到未來幾年要揹上這個債感到很難過

希望各位律師們能告訴我,我還能怎麼做

謝謝

程青蛙 101-10-24 20:16

在前三年因為客戶無力償還貨款,所以我們協議好答應他分期償還

原本說好的一個月償還兩萬元,他因為有很多因素 就拖拖拉拉

後期有時候一個月才還五千,甚至都沒還 過兩三個月又還五千,

非常沒有誠意 但是我又考量到他還有慢慢的還,所以也沒逼人太甚

但是這四五個月突然都完全不還錢了 打他手機會通 但是我知道他刻意是不敢接我電話

他就完全不想出面處理 還在外面放話說他早就把錢還完了

實際上他尾款還有五萬多還沒付完

我想提告侵占 詐欺 逼她出面處理這條債務, 

是否我必須要到警察局提告詐欺 侵占呢?

因為沒有告過人 所以需要了解我該如何處理,我用意是希望他能出面來處理

他還有誠意要還錢我願意撤銷告訴 不知道我這樣可不可行?

 1.可以朝向詐欺罪主張  不過單純貨款糾紛  要成立犯罪有一定難度

 2.詐欺屬非告訴乃論罪  提告後就不能撤回

 你的客戶一直都有還錢的行為,最後部分欠款未還,應該只有民事債務不履行的問題,不至於構成刑事詐欺罪或侵占罪。

提告訴後,通常檢察官會明白的告訴你這不會構成犯罪,並勸雙方和解。如果對方和解時沒有付錢,那你還是要再循民事訴訟程序進行債務追討。

 

程青蛙 101-10-26 00:2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可以朝向詐欺罪主張  不過單純貨款糾紛  要成立犯罪有一定 ... (恕刪)

 謝謝張律師的熱心解答....後續有一些法律問題 再麻煩您的解答了 誠心的感謝您

程青蛙 101-10-26 00:21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的客戶一直都有還錢的行為,最後部分欠款未還,應該只有民事債務不履行的問題,不至 ... (恕刪)

 感謝陳律師的詳細解答,讓我在法律上的知識 又更加的了解,如有其他的疑惑我會再請陳律師這邊的幫忙了 誠心的感謝

阿堡 101-10-20 21:57
1.詐欺
2.16歲未成年
3.沒案底.前科
4.沒收獲任何利益只是純粹幫忙就被害
5.我是被詐騙集團所害, 當時我以為露天拍賣那位賣家是可以信任的向他買了一支三星I9300的智慧型手機然後8000元點數卡匯給他隔天候跟我說手機已經寄出了過沒多久賣家又說:我爸把我帳戶限制住了能不能幫我一個小忙然後,我就說:要幫什麼,他就說:幫我買點數一下颱風天不方便出門,我就說:好可以阿。之後我就把帳戶號碼打給賣家然後賣家就拿我郵政存簿到處去網路拍賣亂辦拍賣帳號騙了3~5位買家騙到第3位時被警察鎖去查那時我才知道那些錢是賣家拿我帳戶騙來的髒錢然後我會過去的8000元也討不回來了嗎。
過幾天警察請我去做筆錄裡面提到的奇摩拍賣帳號.露天拍賣帳號.即時通帳號.網路電話SKPYE...等都不是我申請的帳號
難道法律都是在審判好人的壞人不去把他抓起來審判..抓好人要做什麼難道我們要當壞人的替死鬼去承擔罪行難道新聞在報的在大陸查獲好幾十名詐騙集團難道是假的嗎?
(雖然我有在即時通把詐騙集團的對話儲存在電腦裡)請律師們幫幫我回答一下該怎處理到時候開庭法官會怎判我有沒有辦法把我的罪降到最低...等
特別 101-10-20 11:31
就是跟某網友買外掛,他先前說付300,之後改口還要300跟個資,他還說不給就違約,之後他還對我不滿意要跟我要8591帳號,戶頭裡有3000都被他用光 ,我就把帳號封鎖,他就說要告我外掛違約 ,還威風凜凜的說律師多次出庭,他還說我自己毀了未來 上述描述中他有恐嚇. 詐欺的現象 ex:沒有拿到外掛
當初約定中您有答應要提供個資的話。才會有違約的問題。 拿走3000。如未得同意則可能有竊盜問題跟民事侵權問題。 不過還是需視你們當初約定付款方式而定!
小峰 101-10-16 17:29

請問一下 我是幣商 因為跟遊戲裡面一個人配合久了所以我都會先把幣給他但是後面積欠了一些錢然後他口頭說領錢要環我但說好的時間到了一直打給他都關機在躲避那這樣算網路詐欺

小峰 101-10-16 10:31

我是幣商我在賣幣因為給予人家方便先把幣給人家因為他之前信用還不錯都有匯款給我到後面一次欠太多她答應我領錢還我但到現在都不環電話也不接請問一下 這樣能告他網路詐欺嗎?

小米 101-10-16 00:56

文章前面是說明~從交警畫錯圖、跟不按實書寫口供開始!

問1員警寫的口供,與我方說明的案情不符
答1
我父親念,員警寫,但員警卻沒照實寫口供

問2您們是否曾發現錯誤或缺漏要求改正,卻遭到制止?
答2
我當時發現與事實不符,要求改正,卻被員警制止插話。

問3員警是否以自己公平公正為由,不會偏袒誰,推拖改正?
答3
是。員警回答上面那些話,再次拒絕我方檢察自己口供是否被謄寫錯誤或缺漏。

問4家屬再三要求檢察口供,是否有被員警推托?
答4
有,交警以自己趕交班為由,軟硬兼施要求我方趕快簽名。

~補充~

事後我方發現口供有許多地方與我方當初的講的話不同。(PS:我方有準備講稿,照稿念。可是口供出來卻錯漏很多東西)

另外,事件發生在8月初,我方直到9月底才錄口供。在沒有目擊證人、也沒有監視器的狀況,警方居然有辦法在[事故現場圖]~畫出我方於騎樓內的行車狀況。而事後還竄改我方口供變成~我方直接從騎樓下直接行駛出路面的駕駛行為。(PS:事實上是從騎樓下先牽車出來,然後在啟動行駛)

請問律師先生,關於警方竄改我方口供的行為,該如何處理?另外在錄口供之前,我方已經從[案發照片]中明確說明,我方不可能直接從騎樓下,直接將機車行駛到路面(因為機車停的很滿,擁擠的沒有迴旋空間,而且當初我父親是車頭向內、車尾向外的方式移進停車位,所以不可能直接行駛出來)。而警方[在聽完我方說明後]~[我方後來錄口供說~從騎樓[牽車]出來]~警方卻偷改我方口供為[從騎樓[行駛]出來,跨線穿越出去]~~我方後來送了鑑定,才發現警方那邊留下的口供與我方原來的版本不同,被偷改~我方該如何處置他們!(交警是否有詐欺的嫌疑?騙簽名,還偷改內容)...另外鑑定會聽完我方的說明後,依舊使用警方錯誤的現場圖,還引用[我方被竄改的口供]作引述,判決我方有過失~關於這樣可惡花了我5千元作鑑定還冤枉我方的鑑定會,該如何處置?..舉一例,我要賣一個鑽石,請某鑑定專家鑑定~結果為1A,我就以1A的價格賣出。事後有人告訴我,那其實是3A的鑽石,是那鑑定專家鑑定錯誤。我因那位專家的[錯誤鑑定結果]而遭受損失,我理當可以求償吧!~~~換成交通鑑定會,我先花了3千做了第一次鑑定,想得到公平正確的答案,結果沒有,第二次再覆議,又花了2千,還是得到錯誤的結果。我方因此在這案件受了損失,那我該如何找鑑定求償?...這是否該以[消費糾紛處理],還是可以[國賠處理]~..因為鑑定會隸屬於交通部!==============我方如果直接出來,這件車禍對方會[辯稱]我方突然衝出來致使他反應不及撞上而受傷,我方要負責賠償對方。而我方如果[牽車出來][先停在路邊]後,再行駛。那就變成對方涉及[未保持安全距離]、[超速-車速過快]、[未注意車前狀況]等過失,對方即要賠償我方。所以,[鑑定結果]是否正確,很明顯的干係雙方的賠償問題(實質利益損失)~因此,今天第三方的鑑定會,在明知有問題的狀況,依舊作出錯誤結論時,我方根據前項,應當可以要求鑑定賠償我方損失吧!???...另外...該處地形屬於斜坡+窄巷~根據交通安全規則-下坡車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所以對方~一開始就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的義務]?

 

 

 

 

 

 

育彥 101-10-15 15:19

大學系上系學會幹部常流會或不開會,之後弄出一堆問題(包括吃錢),我不繳之後的系費,但下屆當選人硬是不還我已交的部分,他們給的系學會物品自然都被我當面退回。
可是之後他們交給另一個住男宿的轉交住宿同學,我當然不收。
但是那男生要跑去跟他們打關係,每次都自己吞掉來做人情,也不跟系學會幹部說(但上課幹部交給我的,我仍有當面退回幹部知道)。
我可以告那個男生什麼罪?我知道他擅作主張吞掉對我是侵權行為,可是我已經脫離系學會了,仍然可以告嗎?

應該是告侵占吧?追溯期多長?
有辦法告詐欺嗎?但他是欺騙系學會幹部,我能告嗎?

林智群 (klaw) 101-10-15 23:01

民法侵權行為請求權期間是兩年,

刑法侵占詐欺追訴期間是20年

小忠 101-10-14 22:23

事情原由 請大大們幫忙耐心看完 幫忙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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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在玩線上遊戲"神州"發生的事情

2012/10/14 下午4點20分左右

ID為"妙才仙人"的玩家

自稱是遊戲職業前10大高手的分身且有配方可以幫我合成武器
(ID取的跟十大有相近之處  騙取他人信任)

答應要幫我的武器 再往上合成

於是我把""武器 和 4次的合成材料""交給他

但是交付給他之後 他就下線不見人影

遊戲飛鴿傳書給他 發現角色不存在 他把腳色刪除了!!!(!!!惡劣!!!)
------------------------------------------------------------------------
附註:1.與他交易的角色帳號 是買來的
明天要傳真給遊戲公司申請 ""實名化"""
帳號資料變成我的名子 遊戲公司說"實名化"需要7個工作

2.申請""遊戲歷程""必須是在30天內的資料

--------------------------------------------------------------------------
目前的問題

Q1.是否一定要 ""實名化""
帳號資料 持有人名子變成我 才能被受理報案 ???

Q2.""實名化""的這7天內
可否同時拿遊戲公司寄來的"遊戲歷程"去報案???

Q3.聽朋友說一定要去"總局"報案 才不會被吃案
是否只要拿到報案三聯單 就一定不會被吃案???

Q4.對方刪了角色
如果連帳號資料都是假的 警方是否還抓的到人???

Q5.如果對方 在網咖
交易當時是在網咖上線跟我交易的話外加"資料造假"
警察是否抓的到人???

Q6.可以判他幾條罪???
詐欺虛寶.
騙人說他自己是十大高手.
偽造文書----帳號資料造假 意圖用來詐欺他人之故意

Q7.開庭會開幾次???
我需要繳交開庭費嗎???

Q8."合解"的話
可否拿回被騙走的虛寶
可否另外 要求"和解金"???

Q9. 一般這種案例可以求償到多少"和解金"?
我的虛寶價值大約台幣2000多元+
跟遊戲公司申請資料費用400元+
跑整個司法流程

Q10."不和解"的話
可否拿回被騙走的虛寶
另外讓他被判刑???

Q11.從報案 到 開庭 到 案子終結 需要多久時間呢???



請懂這方面的大大們 給予我協助


!!!在遊戲上面吃虧好幾次了 這次不想在姑息這種犯罪了!!!

又真 101-10-12 14:46

最近朋友上了法院調解是關於詐欺案,被告是他的一位朋友,原告是他的下線,但我的朋友是沒有下線的,他只有投資。(其實這是個老鼠會)

朋有已經提告一年多了,但最近又換了檢查官,才又開始審理,我的朋友給被告投資了150萬,隔天這間老鼠會公司就倒了,這位被告就說他也是被害人,所以他不負責賠償我的朋友,(他是屬於上線中的上線,就是有參與他們上層的開會與其它運作),但他又拿不出証據他有將我朋友的金錢匯出給這間老鼠會公司,第一次朋友與被告出庭時,檢查官了解了案情後,就請他們二位都要各負一半的責任,當時被告說只願意拿出50萬,等於是投資的1/3金額而已;然後檢查官就請被告與原告私下討論是否同意合解

於是又過了二個星期,檢查官沒有再發傳票,只口頭告知二位當事人再出庭一次,他們在庭上時,被告反悔不願意同意上次說的金額(50萬),結果被檢查官罵了一頓,罵完後,檢查官就問原告是否同意用50萬合解,但原告說至少要一半金額75萬,檢查官就又說了,我不能參與也不能讓你們在這裡議價?!原告你們只能同意50萬合解或是不合解直接送審(上法官)。所以我朋友就用了50萬元跟被告合解了。

原告有匯款給被告的証明單,還有錄音証明(但不是與被告本人對話,是被告的上層老鼠會朋友),今日匯款,明日公司就出問題,這個意圖應該很明顯了是被告自已也有投資,他自已的投資的錢也拿不回來,只能用這種方式再騙取別人的錢,因為他一直拿不出証據,証明他有把原告的錢匯出給公司。

當初原告的律師就說用刑事詐欺告訴比民事申辦假扣押有效率,這樣會讓被告有案底,被告會容易基於害怕就合解,但事實並不然,案子被拖了一年多後,被告還很囂張的不還錢,還揚言要原告告他,而且還說他未必會打輸這場官司。

請問 

檢查官說不能在庭上議價?!那第一次檢查官審理時,為何他跟我朋友說,你們二方要各付一半責任,那麼一半的責任是75萬也不是50萬,為何檢查官只同意二方用50萬合解呢?50萬是第一次被告說的,原告並未同意,檢查官就退庭了,檢查官這樣說是對的嗎?
不用議價就可以隨便讓原告說的金額就合解嗎?只要以被告說的金額,只要原告同意就可以了,是這樣嗎?
檢查官不是要協調二人達到一個共識的金額才能讓二方合解?為何原告都沒有談價的空間?(是不是檢查官比較站在被告立場,所以不讓原告議價)

如果是原告說多少金額就多少,那麼有需要檢查官審理嗎?因是檢查官讓二位合解的,檢查官不是就要扮演調解的角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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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anez 101-10-09 16:51
律師您好 目前地方法院有要找我去 了解詐欺案 好像還沒真的告 我因在一家公司在老闆的 說詞下 而掛上負責人 期間使用支票付廠商貨款 可是後來 變向慢慢有 在往當舖錢莊 借錢 所以 我目前離開躲藏起來... 當舖錢莊那些 目前沒有動作 理論上 因該不會有動作 可是正常的廠商 有去法院作一些動作 因為單子還不在我手上 上面好像是指要我去說明 為什麼廠商要告我詐欺 我因該怎麼做
1.如果沒有告你 法院不會無緣故傳你去說明 除非是證人地位 不過你也不是去當證人 2.因為你是公司負責人 所以廠商被倒帳後當然先找你負責
Jing 101-10-09 00:56
請問一下 目前遇到狀況有點像剝皮妹要來騙錢 女生跟當事人說他家人做生意失敗欠了400多萬 女生自己已經還了400萬左右還差70幾萬 所以要跟當事人借錢,旁人聽到這樣的說法 都覺得那女生有問題,他對借貸的利率及程序都很清楚 女生甚至拿出身分證給當事人的家長看 這一切當事人都覺得那女生是真心的 把存款領出來借給那女生還去銀行借貸 目前借了多少錢當事人不肯說實話 而當事人的家長目前極力的阻止 讓當事人把錢拿去借給那女生 我知道目前的行為不構成詐欺 但是否有什麼方法可以防止後續的事情發生呢?!
1.這樣行為未必不會構成詐欺罪 2.如果他自己沒有辦法管理好財產 應該沒有人可以救他 除非他名下根本沒有財產可以支配
小謝 101-10-07 17:09
律師先生 我是個領有殘障手冊的 因為長期以來找不到工作才被迫將自己簿子租出去得使自己成為詐欺份子 幫助犯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更何況我自己頭腦並不好從小就被燒壞腦子無法判斷事情輕或錯 才誤入詐欺份子的幫助犯 另外我自己也因案讓連要領殘障手冊補助款也無法領 要等判完刑才行 讓我自己生活陷入境 我真的不是故意要犯的 也無心要犯下此錯誤的 我這樣子是否能夠還可以再度緩刑的機會嗎? 可是我以前也是有相同的案件
1.有相同前科 還是犯一樣錯誤 代表不是腦子不好 是不願意改過自新 2.將帳戶提供作詐欺使用 雖然本身沒有詐欺他人 但確實有幫助詐欺故意 3.要緩刑機會應該不大
小胖 101-10-04 17:22

我最近遇到我的遊戲帳號竊盜,對方報警,警方判定詐欺案。


 可是這件事情真的不是我做的,對方已經報警了 也不能送調解合解,我有時間點的不在場證明,可是警方也有查到交易的ip及時間點卻實在我家的電腦


我們現在還在送審,所以我們先與對方商量,因為不想要麻煩走法院所以私底下先和解。我算是背黑鍋,因為不是我拿的,那到時候我上法院,我要如何跟法官,檢察官說?


如果說這東西不是我拿的,那法官說那你們為什麼要簽合解?那簽合解不就表明說這東西是你拿的?


難道我要乖乖騙自己然後說這東西是我拿的,我知道錯了?法院處理這種遊戲詐欺案件,我會有甚麼下場及後果?法院會如何判定?
 

我有給一張上班時間表給警察 那個遊戲交易時間點 我確實是在上班

請問該如何處理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4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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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菱 101-10-01 11:31

事實概述如下:
 
 
投訴對象:XX動產-五股XXX加盟

     店長及二位業務員   提供之證據錄音檔 (與店長,二位業務員及屋主求證的對話皆有錄音)     
9/10 下午接獲永慶業務郭小姐告知五股西雲路有一物件,請我們去看屋.當天晚上約8點40分至屋主家.   看完後滿意附近的環境,於是立即下斡旋6萬元要以300萬向屋主購買.斡旋期間至9/13止.   郭小姐告知我們第一斡旋順位,將不會有其他人競爭,若有第二個人有意思要買也會告知.因此放心交給郭小姐處理.
 
9/11 晚上郭小姐來電告知,屋主的鄰居要出價350萬向他購屋,問我們要不要加價至350萬,好讓她和屋主談.
  但因加價金額突增許多,且斡旋期間至9/13,所以,我們回覆再給二天時間考慮.郭小姐回覆:好,這二天她也會問問屋主鄰居的情形,再告知我們.
 
9/12 & 9/13二天,郭小姐皆未來電詢問考慮情形.依之前郭小姐介紹物件的情形,都是很積極的詢問.但此次卻沒有,   並產生疑問:如果我們一樣出350萬,屋主還要被付仲介費,實拿比直接賣給鄰居還少,為何不直接賣給鄰居就好?
9/13 晚上9點左右找屋主求證.屋主告知:已賣出,於9/11(二)下午和永慶簽約.總價約290萬.   詑異之下,前往五股分店找郭小姐詢問此物件情形,郭小姐告知仍在等我們消息是否要加至350萬,   且斡旋金及斡旋單在9/11下午就送給屋主看,屋主知道有人出300萬一事.
  但屋主不滿意價格,因屋主覺得此價格已經很便宜了不希望再低,說屋主親口告知鄰居出價350萬一事.   而且他們的老闆也嚴禁投機(資)這種事情發生,如果查到會加以嚴辦.
 
  和郭小姐確認我們是第一順位,不會有他們仲介的買主出現,沒有其他下斡旋.且我們還有一次加價的空間.
 
       請他說實話,他還是說鄰居要買350萬一事,看我們要不要加價
 
  稍後,店長回到店裏,以鄰居出價350萬為由,相同說法告知.並強調:房子只有一間,所以是價高者得.
 
  我們要求與屋主碰面直接了解情形,但店長說:屋主說如果價格沒有350萬就不用浪費彼此的時間
 
9/14(五)下午,郭小姐來電告知:屋主因覺得太多人去打擾他,所以已至店裡取消委託,打算屋子清空後,再委託他們賣房子.
 
9/14(五) 至屋主家求證.屋主釐清:
  1. 鄰居有來找他,但從未出價. 所以鄰居出價350萬元一事是無中生有.
  2. XX房仲從未告知有人出價300萬一事,沒有看到斡旋單及斡旋金,只知因稍有滲水問題,只有一組人可接受而
  希望價格可以再低一點. 根本不知有人出300萬一事.另,我們價格較高,為何不賣給我們? 或鄰居出價
  350萬,為何不賣給鄰居就好??
  3. 今天(9/14)下午是去辦印鑑證明過戶用,所以才去店裡,並未去取消委託.    我們提供9/10斡旋單給屋主看,證明有其事實.  屋主提供 XX房仲的買賣契約,確於9/11簽約以286萬賣給第三方
 
  屋主認為房仲刻意隱瞞事實,未誠實告知,實為不妥,且對他們的商譽有所損害.
 
9/14(五) 與屋主求證後,再至加盟店找郭小姐.郭小姐再次告知此物件未成交,屋主要等搬空再賣.也告知我
  們是第一順位/第一優先,不會有其他人與我們競爭,如物件已賣出或有人要下斡旋或已被簽約,她都會知
  道並告知我們. 當時接此案件的賴先生也在場.他說:此物件還沒有成交,如果有成交他會知道
 
  問郭小姐:如果是你們自己同事找人頭/朋友/或投資客來買這間房子,你們老闆也知情的情形下,你們或你們同事會有什麼罰責嗎?
       郭小姐答:這情形我們沒有碰過
 
       我們請他們兩位說實話,但他們一直不肯吐實.
  店長稍後出來,我們問如果是私下成交且是同一間店的業務的買主成交此一物件.且如果又有買賣契約了呢?
  店長回覆:那又怎麼樣呢?
 
  隨後店長說我們是依屋主那邊得到的訊息告訴你們,而如果有人私下與屋主成交,我們沒有辦法阻止,
  且以要開會為理由,請我們回去.
 
XX動產是一間很大間的公司,居然利用其他們掌握價格不透明之資訊,隱瞞買方出價,並要求賣方降價,刻意提供不實資訊表示無人出高過其價格,並以低價成交?買方是否可提告他們仲介構成背信罪?或詐欺?且成交對象應為仲介安排之投機客.以人頭方式購買.是否應另有罰責?
 
 

盼各專業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順心
 
 
 
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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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方 101-09-25 22:41

你好:我在gomaji團購網買了一份團購的用餐卷(已線上刷卡付完錢),用餐卷內容有「一隻烤雞+3份菜+飯+飲料」,但店家未依餐卷內容給餐(少給3份菜),我請店家依團購價退我那3份菜的錢,但店家不願意,因此我向gomaji反應請gomaji依團購價退我那3份菜的錢。

經gomaji向店家求証後,gomaji証實了~店家當時因作業上的問題少給那3份菜,但gomaji只說會處理,就這樣處理了快二十天一直沒下文,且我打了好幾通電話給gomaji~~他們的回覆一直是「會請主管跟我聯絡」,但主管一直都沒跟我聯絡,簡單來說~~就是一直呼嚨我。請問我可以告gomaji民事詐欺刑事詐欺嗎,如果可以的話,那請律師要多少錢?或者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店家或gomaji團購網受到一點點的懲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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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01-09-25 17:55

判決如下:判決確定日期為101.01.05:1.詐欺減為有期4月,2.詐欺有期6月,3.恐嚇減為有期1月15日,4.誣告減為有期2月。以上合併有期1年。因誣告不可易科罰金,所以合併為1年不得易科。

想請問是否有辦法能將誣告外的案子單獨申請易科罰金被告已在監執行四個月,誣告部分已關滿了,當時判決書上沒有寫“如易科罰金按多少計算“,所以想請問是否有可以聲請諭知易科罰金金額或其它自救的方法,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9-26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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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 101-09-25 16:21

事情是這樣子的,因為對法律不甚了解,所以想請問律帥們幫幫忙,謝謝

2010年五月底由於朋友突然心肌梗塞,送他去醫院後,因為朋友沒有帶任何相關証件
我也無法聯絡上他家屬,於是醫院請我得先付費才能開刀
而我詢問朋友是有健保的,醫院也語帶輕鬆的跟我說事後拿健保卡來核銷就可以了
因為有開刀又是急診入院,所以我前後幫他簽了兩張本票共二十一萬多
後來朋友沒拿健保去核銷,我也懷疑他沒有健保,一查之下發現他在醫院寫的地址竟是假的

但因為沒有他的個資
所以也無從查起他的建保狀況,現在醫院要跟我索求二十一萬加兩年的利息
想請問我這邊可以控告那位朋友詐欺嗎?這算的上詐欺嗎?因為實際上是他欠醫院錢,不是欠我

可是因為他不還醫院,所以我得付這筆?,所以等於是他害我要背這二十一萬的醫療費,

如果他老實說他沒健保,如果醫院不要一副放心吧簽沒事的樣子
我也不會簽這種東西!!
當初因為事出緊急,醫生也說了情況緊急,得馬上開刀
我完全沒有選擇,只好先簽本票讓他開刀住院
現在對方完全聯絡不上,也不肯接電話
請問我可以告他詐欺嗎?告他詐欺會讓我跟醫院這方的情況有所改變嗎?
如果我跟醫院這邊的案子我上了法院,是不是百分之九十以上我得背這個債完全沒有希望?

另外,想請問一下調節時說的任何話具備法律效力嗎?

但沒簽任何文件,只是口頭上說說,有具法律效力嗎?謝謝

拜託請律師們幫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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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縱使你當初簽本票時候動機是為了幫助朋友

 你還是出於自己的意思簽發本票

 要說這部分受到詐欺可能有問題

 縱使受到詐欺也是受第三人詐欺

 可不可以對醫院主張也是問題

2.你還是先對你朋友提詐欺告訴

 再看後續應該如何處理

mei 101-09-25 16:57

真的很謝謝 謝律師 的回覆!!

有了初步的概念

但想另外再請教一下您提到的

"二.本件最終仍應由對方負責,而您的性質類似屬擔保,

票據又以文義性為主,因此,醫院得依票據向您請求,但您可以向對方請求負最終責任."

我當初簽的是商業本票,我不是很懂向對方請求負最終責任是指?是指說請醫院先追討原本的債權人再來追我這邊的意思嗎?因為醫院那邊的說法是說,原債權人的戶籍地有三個,於是分別前後寄了三次,所以進度一直是找不到人的,而我這邊因為只有一個戶籍地所以很快就找上我,也就直接找我開刀,是說如果這種情況下,直接和解就好還是上法庭呢(和解只是少了兩年的利息)?

真的很謝謝您!!!

mei 101-09-25 17:05

謝謝張律師的回覆. 想再請教一下

像這種情況,如果詐欺不成立的話

是不是就等於我認衰?還是說有其它方法可以從原債權人那方要到錢嗎?

另外,如果我跟醫院主張要求查詢原債權人的健保狀況,是否可以呢?因為上次調結時醫院說他也不清楚他的健保狀況,如果這種情況上法院的話是不是就直接判定我必須負這筆債,而原債權人完全沒事了?? 謝謝您的回覆,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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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 101-09-26 11:21

謝謝 謝律師,想再請教一下

如果說醫院這邊的扣款我是選擇每月扣三分之一的薪水,也要扣個兩年

那扣完之後再跟原債權人討回債務會不會有時效性的問題?

還是說等支付命令執行時我便可以向原債權人用法律追討?太謝謝你了!!

另外,忘了一個問題,如果這期間我出國一年,薪水三分之一停止扣款,那醫院是否會轉動到我本身的動產

因為我前幾天才知道原來我有八分之一的土地權,是我爸留下來的

但因為是跟我家人共有的,不曉得是不是醫院會因為這二十幾萬把我八分之一的土地抵押?

如果會的話有什麼方式可以讓我的八分之一的土地不要繼承呢?(會不會造成脫產而變刑事?)

再次感謝 謝律師的大力幫忙!!

藍天 101-09-25 00:24

案件屬於詐欺

已經跑警局報案  警員也已經呈報上去

警員是說讓我等法院傳票

目前詐騙方有意跟我和解

請問我簽屬和解書就好了嗎?

還是有其他後續處理要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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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天 101-09-25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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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天 101-09-2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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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01-09-21 09:36
目前收到的刑事裁定為以下2裁判:判決確定日期為101.01.05:1.詐欺減為有期4月,2.詐欺有期6月,3.恐嚇減為有期1月15日,4.誣告減為有期2月。以及判決確定日期為99.11.15(此案已繳完罰金):5.國家安全法有期4月,6.國家安全法有期4月。以上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6月。已於101.06.01入監執行。

被告在100.03.24犯酒駕,是在其入監執行後才全數繳內罰金,判決內容為以下:判決確定日期為100.07.21:1.公共危險有期6月,2.違背安全駕駛罰金7萬易服勞役70日,3.妨害公務拘役40日,妨害公務拘役20日,應執行拘役50日。

想請問的是,酒駕這條是否能和上面定執行刑的一起聲請定執行刑呢?

 一、只要在判決「確定前」犯數罪,就符合刑法第50條數罪併罰之要件,依據刑法第53、54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可請求檢察官向最後為判決之法院聲請定執行刑。

二、依文中所述,數個犯罪行為應皆為判決確定前所犯之數罪,就算其中一罪已經繳完罰金,還是可請求檢察官向最後判決之法院裁定應執行刑,併合執行。

小亦 101-09-18 23:40
律師您好 想先問您 1.聽說有免費幫忙開庭的律師請問要從哪種管道申請呢? 2.之前有問過您被告詐欺的事情我想問 現在他去了有拿回來一張通緝人犯歸案證明說是代表已經不是通緝犯嗎? 3.假如那天開庭講好每個月還5000,那要怎麼請檢察官調解或是緩起訴、不起訴 ?緩起訴期是多久? 4.假如對方說一定要讓他有前科 那他真的要坐牢嗎?
1.通緝犯到案 當然就不是通緝犯了 2.願意和解金額可以跟檢察官報告 或請檢察官移送調解 3.緩起訴時間可能1至3年 看個案檢察官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