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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東 103-02-10 20:54

律師您好

始末:在經朋友的介紹下,知道有地方能以電話門號換現金好奇下跟隨前往詢問

賣方說所有門號都是提供給房屋仲介使用便以8000元將我名下5支門號賣給他們使用

再賣後2.3個月陸續接到環保局寄來廢棄物清理法的單子都是以將該支門號停話為懲罰,我也不疑有他以為真的是提供給房仲使用

卻在今年初收到一張刑事案件通知書案由為:重利案件調查

我打電話回去詢問向我購買門號的賣方,問他們為什麼一開始講明是提供房仲使用卻成為重利案件的電話人頭

他第一句話卻問我 我有沒有亂說話

還教我怎麼跟警察說明賣方說:你就說你之前自己去辦門號,電話不見了,其他的事通通不知情,還要我不能把他們供出來,如果供出他們我也會有罪

 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他們會以我為人頭去從事重利案件

是警察通知到案時才知情

請問律師,這樣我該把賣方供出來嗎

如果供出他們我會觸犯到何種刑責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將實際情形告知警方,以釐清相關事實,避免您受相關刑事訴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 應該只是牽涉被告所涉犯之重利罪  因為警方開始應該都會調閱重利組織所使用電話  掛你的名義  當然你會牽涉在內    2.這部分如果可以釐清事實  應該未必會成立犯罪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將相關情形與警方說明,並提出對您有利之證據資料,以利證明您並無幫助故意或相關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東 103-02-10 20:52

律師您好

始末:在經朋友的介紹下,知道有地方能以電話門號換現金好奇下跟隨前往詢問

賣方說所有門號都是提供給房屋仲介使用便以8000元將我名下5支門號賣給他們使用

再賣後2.3個月陸續接到環保局寄來廢棄物清理法的單子都是以將該支門號停話為懲罰,我也不疑有他以為真的是提供給房仲使用

卻在今年初收到一張刑事案件通知書案由為:重利案件調查

我打電話回去詢問向我購買門號的賣方,問他們為什麼一開始講明是提供房仲使用卻成為重利案件的電話人頭

他第一句話卻問我 我有沒有亂說話

還教我怎麼跟警察說明賣方說:你就說你之前自己去辦門號,電話不見了,其他的事通通不知情,還要我不能把他們供出來,如果供出他們我也會有罪

 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他們會以我為人頭去從事重利案件

是警察通知到案時才知情

請問律師,這樣我該把賣方供出來嗎

如果供出他們我會觸犯到何種刑責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1 17:2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販賣門號在現行實務上,大多會以幫助犯處理,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則可以主張無罪抗辯或是請求從輕處理。 2、對方教您的遺失等等,我想根本不合理,您可以自行斟酌。 3、倘若日後遭查獲您說謊,除了可能遭從重量刑外,也可以有誣告問題,您可自行斟酌。

1. 應該只是牽涉被告所涉犯之重利罪  因為警方開始應該都會調閱重利組織所使用電話  掛你的名義  當然你會牽涉在內    2.這部分如果可以釐清事實  應該未必會成立犯罪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將相關情形與警方說明,並提出對您有利之證據資料,以利證明您並無幫助故意或相關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東 103-02-10 20:51

律師您好

始末:在經朋友的介紹下,知道有地方能以電話門號換現金好奇下跟隨前往詢問

賣方說所有門號都是提供給房屋仲介使用便以8000元將我名下5支門號賣給他們使用

再賣後2.3個月陸續接到環保局寄來廢棄物清理法的單子都是以將該支門號停話為懲罰,我也不疑有他以為真的是提供給房仲使用

卻在今年初收到一張刑事案件通知書案由為:重利案件調查

我打電話回去詢問向我購買門號的賣方,問他們為什麼一開始講明是提供房仲使用卻成為重利案件的電話人頭

他第一句話卻問我 我有沒有亂說話

還教我怎麼跟警察說明賣方說:你就說你之前自己去辦門號,電話不見了,其他的事通通不知情,還要我不能把他們供出來,如果供出他們我也會有罪

 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他們會以我為人頭去從事重利案件

是警察通知到案時才知情

請問律師,這樣我該把賣方供出來嗎

如果供出他們我會觸犯到何種刑責

您好: 據您所述內容,建議您要將實情說出來,至於可否因此阻卻您主觀上的故意,而無罪,可能尚有討論的空間,只能看您的說法,能否說服檢察官、法官,如果有需要進一步諮詢,歡迎來電預約,謝謝!

 1. 應該只是牽涉被告所涉犯之重利罪 因為警方開始應該都會調閱重利組織所使用電話 掛你的名義 當然你會牽涉在內 2.這部分如果可以釐清事實 應該未必會成立犯罪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將相關情形與警方說明,並提出對您有利之證據資料,以利證明您並無幫助故意或相關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東 103-02-10 20:37

律師您好

始末:在經朋友的介紹下,知道有地方能以電話門號換現金好奇下跟隨前往詢問賣方說所有門號都是提供給房屋仲介使用便以8000元將我名下5支門號賣給他們使用再賣後2.3個月陸續接到環保局寄來廢棄物清理法的單子都是以將該支門號停話為懲罰我也不疑有他以為真的是提供給房仲使用卻在今年初收到一張刑事案件通知書案由為:重利案件調查我打電話回去詢問向我購買門號的賣方問他們為什麼一開始講明是提供房仲使用卻成為重利案件的電話人頭他第一句話卻問我 我有沒有亂說話還教我怎麼跟警察說明賣方說:你就說你之前自己去辦門號,電話不見了          其他的事通通不知情,還要我不能把他們供出來,如果供出他們我也會有罪 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他們會以我為人頭去從事重利案件是警察通知到案時才知情請問各大律師,這樣我該把賣方供出來嗎如果供出他們我會觸犯到何種刑責

可能成立幫助犯,就說出實情,讓檢察官去查

1. 契約協議雖然不需要有正式書面資料 如果沒有正式契約是將來糾紛發生時如何舉證的問題 2.如果受他人委託辦理一定事務 而為自己利益 違反任務 確實可能會有背信罪的問題 這部分可能要注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將相關情形與警方說明,並提出對您有利之證據資料,以利證明您並無幫助故意或相關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東 103-02-10 20:28

律師您好

始末:在經朋友的介紹下,知道有地方能以電話門號換現金好奇下跟隨前往詢問賣方說所有門號都是提供給房屋仲介使用便以8000元將我名下5支門號賣給他們使用再賣後2.3個月陸續接到環保局寄來廢棄物清理法的單子都是以將該支門號停話為懲罰我也不疑有他以為真的是提供給房仲使用卻在今年初收到一張刑事案件通知書案由為:重利案件調查我打電話回去詢問向我購買門號的賣方問他們為什麼一開始講明是提供房仲使用卻成為重利案件的電話人頭他第一句話卻問我 我有沒有亂說話還教我怎麼跟警察說明賣方說:你就說你之前自己去辦門號,電話不見了          其他的事通通不知情,還要我不能把他們供出來,如果供出他們我也會有罪 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他們會以我為人頭去從事重利案件是警察通知到案時才知情請問各大律師,這樣我該把賣方供出來嗎如果供出他們我會觸犯到何種刑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能被認定為幫助犯,建議您仍應將事實過程陳述,才能取得對您有利之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契約協議雖然不需要有正式書面資料 如果沒有正式契約是將來糾紛發生時如何舉證的問題 2.如果受他人委託辦理一定事務 而為自己利益 違反任務 確實可能會有背信罪的問題 這部分可能要注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將相關情形與警方說明,並提出對您有利之證據資料,以利證明您並無幫助故意或相關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東 103-02-10 12:31

各位律師您好

始末:

在經朋友的介紹下,知道有地方能以電話門號換現金

好奇下跟隨前往詢問

賣方說所有門號都是提供給房屋仲介使用

便以8000元將我名下5支門號賣給他們使用

再賣後2.3個月陸續接到環保局寄來廢棄物清理法的單子

都是以將該支門號停話為懲罰

我也不疑有他以為真的是提供給房仲使用

卻在今年初收到一張刑事案件通知書

案由為:重利案件調查

我打電話回去詢問向我購買門號的賣方

問他們為什麼一開始講明是提供房仲使用卻成為重利案件的電話人頭

他第一句話卻問我 我有沒有亂說話

還教我怎麼跟警察說明

賣方說:你就說你之前自己去辦門號,電話不見了

          其他的事通通不知情,還要我不能把他們供出來,如果供出他們我也會有罪

 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他們會以我為人頭去從事重利案件

是警察通知到案時才知情

請問各大律師,這樣我該把賣方供出來嗎

如果供出他們我會觸犯到何種刑責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將實際情形告知警方,以釐清相關事實,避免您受相關刑事訴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 應該只是牽涉被告所涉犯之重利罪  因為警方開始應該都會調閱重利組織所使用電話  掛你的名義  當然你會牽涉在內    2.這部分如果可以釐清事實  應該未必會成立犯罪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提出相關證據資料,說明您僅提供號碼而已,無涉及亦不知情相關犯罪行為,以釐清事實,避免被追訴。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evin 103-02-09 18:34

今天去問了郵局的櫃台
他們說要請我自己打去問問看他們系統印下來的那間派出所
結果我打去一問
我才發現我帳戶真的變成了警示帳戶
無法做任何的交易
結我我一聽
他們說我有可能涉及到詐騙集團
我一聽到我整個傻住
他們還說昨天半夜一點有一位先生跑去高雄的前X派出所去報案
結果他們說兩個禮拜後到一個月後會把報案人的資料做的筆錄寄到我的戶籍派出所
我忍不住
我跑去了青X派出所
他們跟我說你要去你戶籍的派出所去報案
後來我又跑去了中正二分局的泉X派出所
他們說要我先做筆錄路口
結果經警方查證
現在種共有A,B,C,A是我(賣家)B,C,是買家
B買家先跟我買點卡
B買家開了其他之帳號賣奶粉
C買家買了B賣家的奶粉
結果B跟我A(我,賣家)買了點數卡之後還沒付錢
B賣家叫C買家會到A(我,賣家)的戶頭
結果現在我變人成人頭帳戶,C買家說他沒收到我東西,結果我背C買家告詐欺
因為C買家並沒經B賣家的戶頭
C買家就直接會到我的戶頭
現在我被C買家告詐欺
這就是第三方詐騙
不懂的再提問吧
請不要把戶頭存摺,金融卡密碼,自己的印張提共給他人使用(否則你就會跟我一樣,冤大頭,被人拿去當人頭帳號用)

 1.因為被詐欺之受害人  沒有詐欺行為人相關資訊  當然找帳戶所有人提告   2.你可能還是要證明自己沒有幫助詐欺故意  不知道帳戶會被做不法使用  才可能不起訴或是無罪  先準備好網路上對話或是相關交易資料   將來應該都會派上用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0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您無詐欺故意及幫助詐欺故意,只是買賣點數卡。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pple 103-02-08 20:46

律師您好

最近我因為手術需要小額貸款 認識一房仲 上頭有金主為要避奢侈稅 在找人頭當車主
等於用我的名字辦這台賓士車貸 會給我20萬 然後我每月分期還款給他 不需利息

而他做我的保人

汽車一開始會跟保險公司申請限定駕駛人是他(代表他在用車) 當五年的人頭車主 每月可領一些些利息這樣

我先前查過 在這個網頁有看到人頭車主的一些可能的問題http://blog.sina.com.tw/qq1200/article.php?pbgid=8568&entryid=577604&comopen=1

不知當人頭車主之後車貸 罰款 事故會否有什麼風險
如果我們有立約 並白紙黑字寫明:

用車人與付款人及車子持有人是他  在汽車使用期間產生的任何罰款 事故 以及貸款及其相關費用均須由他負責   然後雙方簽名蓋章 這樣會有效力嗎?需要他附證件影本嗎

感謝幫忙,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8 20:55
你好 當人頭車主問題很多 如果你要求對方簽訂這樣的契約 這樣就與對方要你當人頭的目的(規避一些法律責任等)有違了 對方願不願意簽就是個問題了 再來 這種契約有沒有效力 要看有沒有具備契約的型式以及約定內容有無違背社會善良風俗 如果還有其他問題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5: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協議若有雙方簽名及具備相關契約成立要件,似應有效力。惟您仍需承擔相關罰單繳納後無法向其取償之風險,即若該車有相關違法行為,也可能會聯絡調查您。和若其貸款無法繳納,銀行亦可能對您求償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pple 103-02-08 20:29

最近我因為手術需要小額貸款 認識一房仲 上頭有金主說要避奢侈稅 在找人頭當車主 然後每月可以領一些利息且女生(我本人)汽車保險跟稅金會比較便宜
因為我需要貸款15~20萬的關係 等於用我的名字辦這台賓士車貸 會給我20萬 而他做我的保人 車子做為他接待客戶專用車 平時不會開出去

然後我每月分期還款給他共兩年 不需利息

每月他會以3萬塊幫我還款給銀行 這樣我信用評等也會提高 之後若要再做房貸或車貸 會比較容易

同時汽車一開始即會跟保險公司申請限定駕駛人是他(代表他在用車) 當五年的人頭車主 每月可領一些些利息這樣

但我查過 在這個網頁有看到人頭車主的一些可能的問題http://blog.sina.com.tw/qq1200/article.php?pbgid=8568&entryid=577604&comopen=1

不知當人頭車主之後車貸 罰款 事故等等的風險問題
我想問如果我們有立約 白紙黑字寫明:用車人與付款人及車子持有人是他

汽車使用期間產生的任何罰款 事故 以及貸款及其相關費用均須由他負責然後雙方簽名蓋章 這樣會有效力嗎?需要他附證件影本嗎

感謝幫忙,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協議若有雙方簽名,似應有效力。惟您仍需承擔相關罰單繳納後無法向其取償之風險,即若該車有相關違法行為,也可能會聯絡調查您。和若其貸款無法繳納,銀行亦可能對您求償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擔任人頭為別人貸款擔任借款人,依法須負擔全部借款清償責任,屆時若該金主(事實上是否存在恐怕也屬可疑)拒不依約辦理清償貸款及付您利息一是,則即使約定有效也是白搭,您不僅好處拿不到(提告勝訴也未必拿得到錢),恐怕所有法律風險均會落在您的身上,要平白替別人揹上鉅額債務,切莫貪圖眼前小利,因小失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不要擔任人頭登記人,避免日後發生相關訴訟問題。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hao 103-02-07 13:39

您好:

我弟他之前在人力銀行找了一家公司,應徵電腦維修助理,通知面試後,去那邊工作,沒有勞健保,一開始說須要學習2~3個月之後考試通過才成為正式,這段學習時間都沒有薪水,每天從早工作到晚,甚至半夜...,然後做一個星期後,又跟他說要轉成廠務,然後將我弟洗腦,要簽立合約以及本票,之後才會開始分紅,我弟他一心想工作沒想那麼多,迷糊的簽下合約和40萬本票,還是覺得怪怪的,所以我弟要選擇離開,但是無奈已簽下合約本票,似乎有受到對方威脅與利誘,對方說要每月存3000至他指定戶頭,可是本票不是3年期限,以這樣金額3年不可能還完,到時快到3年他到法院強制執行還是得還40萬,而且合約書部份該如何拿回?怕被當人頭...有簽合約但對方沒給我第一份合約書。有上網查了一下,對方好像走法律漏洞,他是登記傳銷公司,但是營業是二手電腦維修。都沒遇過這樣的事情,不知該如何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4: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該公司之相關違法行為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之,若公司不願與您協調,可對該公司提起訴訟主張相關權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hao 103-02-07 14:3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該公司之相關違法行為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之,若公司不願與您協調,可對該公 ... (恕刪)

 但合約書若為合夥人,那跟勞工局申訴有用嗎?我弟已經離開那間公司,已到其他公司工作,但那間公司還是一直糾纏本票合約書部份...假設要進行訴訟我們應該主張什麼?該如何主張?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07 17: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對方主張的合約本票,可以請求對方提供一份,否則對方提起訴訟向您的弟弟求償時,也必須提供,屆時才有辦法做進ㄧ步的釐清跟協助。

2、倘若對方涉及詐騙恐嚇,且也可以提出證據的話,可以提起告訴。

3、有關傳銷事業,是必須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的,倘若您可以確定該公司從事多層式傳銷,則可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

chao 103-02-07 21:5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對方主張的合約本票,可以請求對方提供一 ... (恕刪)

 若對方是登記有限公司的話,那這份可能是合夥合約會有效用嗎?那如果是有限公司,是否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可否報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關於合夥契約之爭議,可針對契約條文爭議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沒有借款或是其他原因關係  縱使有簽立本票  也不會因此負擔債務   2.這部分可以訴請確認債務不存在以及請求返還本票  以避免對方將本票轉出去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chao 103-02-16 21:22

 合約已經拿回,結果那份合約加盟合約,問題是要找工作卻變成加盟...被綁定5年,加盟金30萬,保證金10萬,所以一共是40萬,本票壓在對方,問題是對方只有一間公司,根本不是連鎖...還跟我弟說,找律師也沒有用,你們穩輸...

chao 103-02-16 21:29
回覆 chao 的發言內容:

 合約已經拿回,結果那份合約加盟合約,問題是要找工作卻變成加盟...被綁定5年,加 ... (恕刪)

 是合約副本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5: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或許可爭執該份契約之效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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媛媛 103-02-05 12:03

2014/02/05 收到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我不知為何上頭起訴書寫說,我提供證據並所犯法條???

所以我是有牽扯到犯罪囉?!

那我該怎麼辦??

由於上頭寫的一大篇又看不懂,懇請有專業律師幫我做解答拜託~~

那事後要怎麼處理??

起訴書上頭寫說:

被告某某某幾歲、住哪,被告詐欺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

蔡某某,經常利用他人之存款帳戶轉帳或匯款以確保犯罪所得之不法利益掩人耳目,因此客觀可以預見一班取得他人金融存款帳戶使用之行徑,常與財產犯罪所需有密切關聯。詎仍基於放縱有人持其所有之帳戶作為詐騙之犯罪之工具,亦不違背其本意之幫助犯意,於民國102年6月5日,在新竹市工業一路某便利商店內,將其申設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竹東分行號xxxx-xxxxxxxxx38號帳戶(下稱合庫帳戶)、中華郵局股份有限公司土城學府郵局第xxxxxxx-xxxxxxx號帳戶(下稱郵局帳戶)之金融卡及密碼,郵寄給某自稱「程某某」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人,表示容任該不詳人士使用,以行不法之事。該「程某某」取得上開帳戶後,即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分別為以下之行為:(1)於102年6月7日17:30許,自稱鄒xx,佯稱係「露天拍賣伊林服飾」之員工,撥打電話給鄒xx,佯稱購物時付款方式遭錯誤設定付款,需至自動櫃員機解除設定云云,致鄒xx陷於錯誤,於台灣大學大一女舍郵局自動櫃員機依指示操作,存入(下同)2萬9123至合庫帳戶。(2)102年6月7日19:29分許,自稱係「露天拍賣」之客服人員,撥打電話鍾xx,佯稱其購物時付款方式遭錯誤設定成分期物款,需至自動櫃員機解除設定云云,至鍾xx錯誤,於同日某時許,至新竹東門郵局自動櫃員機依指示操作,存入9,009至合庫帳戶。還有(3)、(4)、(5)是我本人,於102年6月7日21:30,自稱係「露天拍賣」之客服人員,其購物時付款,撥打給我,佯稱其購物時付款方式遭錯誤設定成每月付款,需至自動櫃員機依指使操作,存入2萬5989至郵局帳戶。(6)前面跟我狀況類似,被害人楊XX,存入2萬多塊至郵局帳戶,又依指示購買12張「智冠MY CARD」遊戲卡(價值六萬元),並將帳號、密碼提供給「程某某」。嗣因(1)鄒XX、(2)鍾XX、(3)、(4)、(5)、(6)發覺有異,始知受騙。

二、案經鄒XX、我、楊XX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然後下面又有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很多詳細被告與被害人證據東西和需待證事實,上頭寫很多也看不懂的說。

二、按刑法上之故意,可分直接故意與不確定故意(間接故意),所謂「不確定故意」,係指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刑法第13條第2項定有明文。又一般人至銀行申請開立帳戶,其目的不外乎利用金融機構帳戶作存、提款、轉帳等財產金錢支配處分,故對於帳戶印章及金融機構非給金枝存摺、金融卡,提款密碼等物品、資料,無不妥為保存,以防遺失或被盜用,損及個人財產權益,並遭濫用為財產犯罪之工具。且個人存摺與金融卡、印章、密碼結合,專有性甚高,更非一般自由流通使用之物,縱需交他人使用,亦必基於信賴關係或特殊事由,自不可能隨意交予部熟識之人任意使用。

還有

三、訊據被告蔡xx矢口否認有何幫助詐欺犯行,辯稱:伊在102年6月1日因缺錢而撥打門號097-1xx-9xx號詢問貸辦款事宜,對方表示貸款需有薪轉證明,且可代為製作假薪轉證明,伊才提供身分證、健保卡影本及提款卡正本給對方云云。查閱0978-1xx-9xx號之通聯紀錄,發現該門號與被告持有之門號0983-2xx-3xx號間,在102年5月28日、29日、同年6月5日、6日、7日間,有異常平凡之通話紀錄,此情已顯示與一般申辦貸款有違,被告所辯是否可採,實有可疑;苟認被告提供提款卡及密碼核發紀錄,應立即報警掛失,為何在102年6月11日之後,既無與對方電話聯繫,亦未就合庫、郵局辦理掛失手續,更有與常情有違,被告所辯洵無足採。中間還有詳解....後 本件案事證明確,被告被告犯嫌以勘認定.....

 

真正被詐騙事實原因:

去年6月份時,那時剛好有在上個月五月底在露天拍賣有買過手機殼,是7-11取貨付款的,那時候去報警,警察有問過先前是否有買過很多西,警方事後問我也不清楚是哪些、哪時候都有線上購物....,那時候在剛剛下課回到家,大約九點半,忽然接到一通電話來電號碼為 " +18660800 "

在開始到被詐騙電話都是同一支,電話裡頭的女生告知我說 他說我在收件時,超商人員拿錯單子給我簽名,變成我簽到是要訂手機殼12個,之後變成從銀行帳戶扣款,要求將我之前有在拍賣留的金融卡帳號後面的客服電話給他,然後會請郵局或銀行客服人員打電話給我,客服人員事先會跟我確定是要取消什麼,把原因告訴她,然後去附近ATM用金融卡查詢其他餘額,並且告知列印單子下方,訊息上頭是否有出現取消代碼4118,如果沒有,他就再跟妳說,再重複動做好幾遍,查詢下方是否有出數字代碼4118,接著問說可能不是這家帳戶銀行的,你是否有其他家的銀行,然後我又回去翻其他家帳戶銀行,之後又接著一樣前面動作去查詢表單列表訊息下方是否出現代碼4118,之後他就教你把金融卡一樣插進去,進入轉帳,先輸入他們給的人頭帳號對方的郵局及郵局代碼,接著按轉帳金額12元,然後按確定動作,然後列印表單再印出來,下方仍然無出現取消代碼,反倒是出現一批奇奇怪怪的數字,後來他就問你把帳號5位數字給他,他要查詢系統,卻認是否取消動作了沒,之後他教我跟著她說的步驟操作,然後一步一步來,那時候心急又頭腦亂了頭緒,聽他的指示講還依然照做,我又太快動作,錢就轉帳出去了,一去不回,我本人後來發覺到有點不點不對勁,然後向她說,我沒按步驟走,已經把錢轉出去了ㄟ,他說沒關係,不然你請妳的家人有沒有金融卡帳戶,去向他們借,並且再去ATM插入進去,之後我就去向母親借,跟她借金融卡,母親那時候剛好忘了金融卡帳號密碼,就沒能依照他指示繼續做下一步驟(不然我猜他們可能還要更多金錢,比想中更多更多轉過去給她們)。其實在後面我把錢轉出去了,她說沒關係,我會透過系統把錢退還給妳,那我說不能再直接退還給我嗎?她就說要帳戶裡頭有5個數字,才能退還回來給我,不然就是你還有其他金融卡帳戶,才能錢轉回來給我,我說沒有了,就只有一個帳戶,才接著說你去向父母親借金融卡這回事,才有更後面的後續動作持續,幸虧是剛好卡在我母親,忘了自己金融卡密碼是多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已經被起訴,接下來即為法院審理程序,若法院仍認為有罪,即會判刑,所以若您認為無辜,應於將來開庭時據理力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應該是起訴幫助詐欺犯行  主要看你是否有幫助詐欺故意  如有故意或是未必故意  就可能認定你成立犯罪   2.你要提出相關證據證明你確實不知情  不知金融帳戶會被做不法使用  否則法院還是可能判罪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您已被起訴進入審判程序,您應考慮是承認犯行或否認犯罪,採無罪答辯,並應視目前卷內證據資料為何,建議您得委任律師閱卷釐清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媛媛 103-02-05 23:0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已經被起訴,接下來即為法院審理 ... (恕刪)

律師你好:

不好意思,今日事後晚些有他人經詢問,專業人士指說,是我本人的誤解,所以我本人是沒事的,而且裏頭有詳細提到我是「告訴人」,並不是詐欺幫助犯,因此可能要等法院那是否判定罪給那被告人有罪,以及需傳喚受害人或告訴人過去證實,那由於地方法院所寄來的起訴書是針對被告人是那位蔡某某他被抓到了被起訴了,裡投並沒有寫說我是被告人,然而當初我是受害者之其一,在起訴書裡頭有詳細提到 ,在上頭描訴中有提到「二、案經鄒XX、我、楊XX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報告偵辦。證據並所犯法條」,三、訊據被告被告蔡某某矢口否認那段.....由於他提出證據不足以採內,因此檢察官可能認為是應該被處分為詐欺幫助罪,請依刑法第30條第二項之規定減輕其刑,後續我沒繼續打,或描訴不清,導致自己也看得錯亂,一時認為自己有牽扯到,所以才到此網請求詢問。

只是在於我是當初報警被受騙之人,又有提出如抓到嫌犯要提出告訴,裏頭起訴書有寫到我是「告訴人」,經專業人士詢問後說你受騙金額不多,如要取回那筆金額,就看要不要提出民事訴訟看看再說,只是受騙金額不多,多打那官司是無聊的。

媛媛 103-02-05 23:28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應該是起訴幫助詐欺犯行  主要看你是否有幫助詐欺故意  如有故意或是未 ... (恕刪)

律師你好:

不好意思,今日事後晚些有他人經詢問,專業人士指說,是我本人的誤解,所以我本人是沒事的,而且裏頭有詳細提到我是「告訴人」,並不是詐欺幫助犯,因此可能要等法院那是否判定罪給那被告人有罪,以及需傳喚受害人或告訴人過去證實,那由於地方法院所寄來的起訴書是針對被告人是那位蔡某某他被抓到了被起訴了,裡投並沒有寫說我是被告人,然而當初我是受害者之其一,在起訴書裡頭有詳細提到 ,在上頭描訴中有提到「二、案經鄒XX、我、楊XX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報告偵辦。證據並所犯法條」,三、訊據被告被告蔡某某矢口否認那段.....由於他提出證據不足以採內,因此檢察官可能認為是應該被處分為詐欺幫助罪,請依刑法第30條第二項之規定減輕其刑,後續我沒繼續打,或描訴不清,導致自己也看得錯亂,一時認為自己有牽扯到,所以才到此網請求詢問。

只是在於我是當初報警被受騙之人,又有提出如抓到嫌犯要提出告訴,裏頭起訴書有寫到我是「告訴人」,經專業人士詢問後說你受騙金額不多,如要取回那筆金額,就看要不要提出民事訴訟看看再說,只是受騙金額不多,多打那官司是無聊的。

 

媛媛 103-02-05 23: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您已被起訴進入審判程序,您應考慮是承認犯行或否認犯罪,採無罪答辯,並應 ... (恕刪)

律師你好:

不好意思,今日事後晚些有他人經詢問,專業人士指說,是我本人的誤解,所以我本人是沒事的,而且裏頭有詳細提到我是「告訴人」,並不是詐欺幫助犯,因此可能要等法院那是否判定罪給那被告人有罪,以及需傳喚受害人或告訴人過去證實,那由於地方法院所寄來的起訴書是針對被告人是那位蔡某某他被抓到了被起訴了,裡投並沒有寫說我是被告人,然而當初我是受害者之其一,在起訴書裡頭有詳細提到 ,在上頭描訴中有提到「二、案經鄒XX、我、楊XX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報告偵辦。證據並所犯法條」,三、訊據被告被告蔡某某矢口否認那段.....由於他提出證據不足以採內,因此檢察官可能認為是應該被處分為詐欺幫助罪,請依刑法第30條第二項之規定減輕其刑,後續我沒繼續打,或描訴不清,導致自己也看得錯亂,一時認為自己有牽扯到,所以才到此網請求詢問。

只是在於我是當初報警被受騙之人,又有提出如抓到嫌犯要提出告訴,裏頭起訴書有寫到我是「告訴人」,經專業人士詢問後說你受騙金額不多,如要取回那筆金額,就看要不要提出民事訴訟看看再說,只是受騙金額不多,多打那官司是無聊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2-04 11:30

您好 :

         朋友最近同意"某社團認識的學員"為其新成立公司擔任負責人一職,

       學員的說詞為:因他們在公家機關上班無法在外面成立公司當負責人,

       而且以後公司賺的錢會多用於慈善事業,我朋友對於取之於社會,用之於         社會深表認同,加上其目前待業中,認為機不可失,不顧一切要嚐試.

      新公司主要想接政府機關之招標工程,我朋友目前已掛上負責人頭銜並實際在那公司上班,目前公司大小章暫由其保管,但幕後真正股東會定期開會下指導棋,因我朋友無資金所以並未入股,也沒有網路所說之人頭負責人之補助金,並且對其行業及公司管理運作完全不懂,所以每天做到三更半夜,假日亦復如此,每月薪資不到30k,真的比外勞還不如,一般成立公司需要資金及技術,但我朋友甚麼也不具備,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明明知道有詐卻無法將其勸醒,目前 

僅能尋求自保的方法了,煩請幫忙詳細解說,謝謝!

另外我已知道人頭負責人該負之責任有:

1. 委造文書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2. 公司欠稅須由人頭負責人承擔.

3. 公司負債須由人頭負責人承擔.

不知是否還有其他責任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1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人頭負責人責任很重,需為公司一切違法行為負責。建議盡快委任律師存證信函加以解除之,以免後患無窮。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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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義負責人就是你所稱公司人頭負責人  原則上公司如果設有相關刑事或是稅務問題  都會找上公司負責人  刑事部分如果證明確實不知情  或許還有機會免去相關責任  但稅務上可能很難脫免關係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熊晴晴 103-01-30 00:28

有個人(jack)用line問我有沒有代儲/代付,我說有(我本身自己有網拍有刊登淘寶商品代購/代付。有少數網友想要自己買東西也會詢問我是否可代買淘寶的商品)

對方由我的拍賣得知我的郵局帳號之後,當下就通知我有入帳,前後共有7筆,我因懷疑對方是不同帳戶轉來,即刻請對方出示證件,對方也出示了身分證跟健保卡,確認姓名跟身分證後,就在1/25號晚上共計7筆入帳3萬餘元,分別幫他儲值五次。

後來隔了幾個小時後,1/26凌晨00點我發現我帳戶被凍結,當下便趕至警察局報案,才發現我的帳戶被凍結成警示戶。
原因是因為有別的買家(受害人) 跟這個叫jack的人買了商品 (jack盜用他人拍賣帳號賣商品),但jack給那些受害人的是我的郵局帳號,現在那些受害人付了款東西沒收到就去告詐欺,也就是網路上的三角詐騙法。
-----------------------------------------------------------------------
我想詢問一下
1. 我戶籍地在台中,現居住在桃園,開庭的時候我是要去哪邊開庭呢?
筆錄時,發現已有一筆受害人在花蓮報案,所以之後我需要去花蓮做筆錄嗎?

2. 轉帳七筆金額約三萬餘元,如果我想以認賠的心態退款給那些受害人,有辦法提前結束嗎? (因為交易前後時間不到半天,一般網拍出貨時間約1-3工作天時間,且我帳戶裡面的資金也未全部領出)

3. 我雖然在第一時間有報案,但我不知道我做筆錄的身分是被界定在哪裡? 要如何知道筆錄上我是受害者? 還是協助詐欺者? 要如何得知呢??

4. 對方在line裡有提供他的 身份證 跟 健保卡 (我想應該也是無辜的人頭),我該採取什麼法律措施保護自己呢?

5. 請問我這樣會不會有詐欺罪 或 銀行法(從事網拍代付/代購) 的罪呢?

6. 如果請律師,一般的費用約多少? 如果沒錢請律師,自己可以替自己辯護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0 1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問題眾多,回答恐未詳盡。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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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案件原則上由戶籍地法院管轄  但當然可能其它因為在不同法院或檢察署開庭  你收到傳票就可以確認   2.如果有意願和解解決  可以向檢察官陳明  看是否移送調解   3.如果委託律師協助  一個審級案件多收費5萬元以上  提供你參考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lisa 103-02-09 00:31
我跟你遇到的應該是同ㄧ人耶,您有mail 或line嗎?回覆 熊晴晴 的發言內容:

有個人(jack)用line問我有沒有代儲/代付,我說有(我本身自己有

湯包 103-02-10 00:33

你好`我也發生跟你一樣的事情請問要怎麼處理呢

ㄚ澄 103-03-27 21:41

我也是被JACK騙的~是否有聯絡上妳們的資訊?

LINE ID:JERRY0221

阿彥 103-06-14 01:58

原來不只一個受害者 ... 

被害到依詐欺罪起訴了

您好 103-01-29 01:50

請問一下

我朋友被老闆當成公司人頭負責人
公司好像有再賣仿冒
如果老闆不出面自首的話會有什麼刑責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09: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司負責人須承擔相關刑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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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頭負責雖然沒有實際經營公司業務  但實務上要完全不用負責案例很少  所以如果有侵害商標的犯行  可能人頭負責人還是有一定刑責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毅樊 103-01-27 08:37

1/26上午5時左右  在宜蘭市 被近15人左右圍毆  之間還有人拿鐵椅子鐵片

導致本人頭重傷  在這過程中還有人揚言要把我押到山去做掉  不然沒完沒了  這樣的情況下 我已到附近派出所備案  等驗傷單出爐 作筆錄

我本人的隨身物品包包還遺留現場  後來請派出所員警去找也找不回

 

請教王律師像這種case該當如何處置妥當?  有何良言建議  多多指教

您好:這部分您可以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恐嚇告訴,而民事上您可以向對方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醫藥費、因此增加開銷與損失的收入、精神慰撫金等。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撥空來事務所與我們討論,以便為您提供更全面的建議與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傷害恐嚇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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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趙 103-01-24 11:58

家父在約在民國97年因義氣相挺當朋友的公司負責人

在我父親當負責人前後開了數張支票,皆跳票金額大約有千萬之譜

目前公司也沒營業父親似乎也沒去法院清算

該朋友也跑路避不見面,除此之外還詐騙我家房產

而近日家父又將家母的空白支票十張借予另外一位朋友

目前已有四張票跳票,還有六張票還在朋友那取不回來

問題1.因人頭公司導致父親有信用問題,有辦法因人頭關西解除信用問題?

問題2.目前還有六張支票甚至已經跳票支票有甚麼方法比較好處理?

先感謝願意回答的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公司人頭負責人部分,公司仍應先進行清算解散才能解決,而空白支票部分,則應先確認您父親當時提供該支票之原因為何,現在是否仍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24 23:18

 問題一無法解決,不會因此就回復信用,

問題二應該可以主張該票據並非由你父母所親自開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6 17: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信用問題似無法回復,就空白支票部分,可主張不符合票據法之規定,而該票據無效,不生相關票據效力。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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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徐 103-01-23 03:44

您好

家人於前年起向親戚簽署本票借款,其中在親戚指導下,家人用在職的公司大小章簽署了本票並署名自己為保人。其中經家中帳務發現,因家人無力償還,親戚便以向友人調錢名義,再借錢給我家人讓他償還親戚債務,於是債務越滾越大,並且利息高達3%,請問這混亂的事有什麼解套方式。

因為家人與親戚是姊妹關係,基於信任也從無過問償還了多少,本票也沒拿回..............親戚只要打電話來,家人就匯款,若無力償還,親戚便再以(不曉得是不是虛構的人頭)借錢給家人償還。想搞清楚兩點

1.因家人冒名簽署本票,以觸及委造文書罪,是否有和解空間?

2.因本票無在載明利息,且整個借貸過程有放高利貸與詐騙嫌疑,如何處理呢?

 

謝謝回答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家人確實會涉及偽造文書,但若在偵查中和解,則可以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

二.整個借貸過程有放高利貸與詐騙嫌疑,仍需先釐清其來龍去脈,但本件應仍有其他刑事責任,在民事上則可能有撤銷意思表示之事由或無權代理之問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冒名簽署部分,可能有觸犯偽造文書罪之疑義,但可和解之。又關於本票部份,對方亦有涉嫌相關刑事犯罪之可能。再您若無親自簽名,亦毋須負擔相關票據責任,蓋不符合本票之文義性規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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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23 13:34

 看來債務不止一筆且每次簽訂的文件都不一樣,

建議找一個可以信賴的律師一併處理乾淨比較好

你家人偽造你的名義簽發本票是涉犯刑法第201條之偽造有價證券罪,這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的重罪,就算是和解了,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的規定也沒辦法緩起訴,很有可能會坐牢,因此是否要告發家人可能要審慎評估,利息如果是「月息」3﹪那已經超出法定年息最高20﹪之規定,另外有可能構成重利罪,供你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7: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君 103-01-22 17:50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是租屋族,我租的房子有以下幾個問題

1.鄰居家概的陽台離我房間窗戶非常近,但她們喜歡在半夜2~3點左右洗衣服,導致我無法好好睡覺

2.合約上說除了冷氣電費獨立計算以外,其他瓦斯(桶裝)、水費、電費都以人頭平均計算收費

但是因為我們目前有三個房間再使用,我這間住2個人

另外兩間房客都說她們不要用桶裝瓦斯,於是不願意支付瓦斯費,但因為我沒有煮菜,熱水等於是只有洗澡的時候使用,兩人使用也不超過40分中得熱水

但不到一個月就用掉一整桶瓦斯,我們覺得很誇張,向房東反應,但房東確定另外兩個房客說話,說他相信她們不會使用到瓦斯

不過瓦斯是裝在公共空間,並解無攝影機,房東也不院處理瓦斯費用得問題

3.我房間經常跳電(2個月跳了5次之多),但總開關並不在我房裡,再另外一個房客房間內

我向房東反應會跳電的問題,造成我的困擾跟危險,請房東處理,但房東不願意處理,反倒是要我自己節省用電,還要我多付電費

 

由於以上三個問題,我已經確定要搬家了,但是押金房東肯定不會還給我

於是才會出此下策

我打算不繳交房出,我房租是每月12日前繳交,但因為有押金2個月在房東納,所以我若押金滿的話是到3/13

但是我預計2月底就會自己搬走,等於拖欠1個半月房租,等搬走之後會告知房東,請他把我積欠的部份用押金抵扣

若是這樣,房東可以對我做出什麼動作嬤?

因為我也沒想要讓房東損失到,而我也不想白白損失押金的部份

才會想說拖欠一個半月就搬走,剩下的半個月可以抵扣水電費。

 

請問若房東想要對我提出存證信函或是趕我搬走是可以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8: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必須等您積欠2個月房租房東方可趕您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君 103-01-22 18:35

那想在請問一下,所謂的兩個月是要滿兩個月嗎?

若向我這樣,一個半月我就會搬走,但也是拖了兩次繳費的時間

這樣也算是兩個月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不是還有繳2個月的押金,故不會構成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白 103-01-20 20:40

我18歲的時候因為愛玩缺錢所以販賣自己的人頭帳戶那時候被判了4個月可易科罰金   後來過了幾年後因為生活實在過不下去所以到報紙上找了一個地下錢莊借錢的他們當時跟我說要我的帳戶可是不會用算是抵押 蛋我還是被騙了所以第二次他判我5個月可易科罰金   我想請問的是我在去年在網路上販賣一個機車大燈金額是兩千元當時成功的販賣出去但是後來我因為工作關西遲遲的沒把大燈寄出去導致被害人去報案說我詐欺他 可是當時我並不知道我被他報案是某天我要去匯錢給他的時候發現我帳戶被凍結一問之下才知道  所以當時我也做了筆錄 後來筆錄做完我馬上跟被害人連絡也並且環了他兩千元請問這樣我可能會被法官怎麼判?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1 09: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詐欺罪的部份,依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又倘若您前案執行未超過5年,則無法請求法院宣告緩刑,並且有累犯的問題(加重1/2)。

2、倘若無法提出證據證明當初僅是一時疏忽,而為交付貨品,遭檢察官及法官認定您確實涉及詐欺,似可能成罪,本文建議您可以先就此部分尋求無罪答辯,倘若無法,則可以經過和解而尋求輕判。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無詐欺之故意,只是稍有延遲。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簡單的人 103-01-19 02:13

您好 近期我有位同事希望我當他的人頭,把他購買的機車過戶到我名下,可是對方父母不清楚這事,我想請問,如果我請他簽切結書,內容為他出任何事我不需要負任何法律責任,可是對方是一名17歲的未成年,他跟我簽的切結書,有法律效果? 謝謝

Dalyu 103-01-14 20:25

各位大律師您好,可否幫我看看:[以下會先敘述,最後會提問]
我是一名已經連續延畢2年的碩士生(今年讀第4年),目前已通過口試,但教授已表明想要刁難我,因此拒發給我畢業證書,要讓我自己知難而退,那目前該名教授使用實驗室大多數學生當人頭洗錢,例如說:國科會某案子發下人事費以及材料費等等...多筆金額依序發給每位有承接此案的學生們,但教授卻以需要購買實驗器材以及實驗材料等..多樣理由,要求每位學生所得之國科會人事費,匯回教授的戶頭[有匯款紀錄][註:該教授在高雄台灣企銀開設一個帳戶,後來在花蓮台灣企銀又開了一個戶頭,那花蓮戶頭仍以自己的姓名申辦,並非學校或實驗室名稱,(這表示如該名教授以後離職或者跳槽其他學校,該筆金額仍進入他的口袋;目前所知有60萬定存)]另外該名教授會無緣無故生出一大堆發票(盡是收購一些硬碟阿文具等等...)但實際上並無發現這些設備的存在,該名教授還吃人夠夠,嘴裡不吐骨頭,學生將金額匯回實驗室只給予5%回扣手續費,但大多數學生家庭每年都會收到所得稅之稅單金額是徵收6%,因此學生們反而在被該名教授多吃1%金額,舉例:某學生該年計畫案得到人事費金額20萬,全數匯回教授帳號,在此之後再還給學生5%(1萬)但年末所得稅徵稅收6%(1萬2),因此該名學生莫名虧損2千,

想請問:如此知情事是否可對該名教授提出告訴?何種刑罰?那學生會不會有共犯嫌移?那如要告要怎麼告?或者可向誰申訴?學生大多數家庭都很單純(小蝦米與大鯨魚的對抗是否很難贏?扳倒教授的機會有多大?)(發票部分恐怕皆已經被核銷恐無證據,實體證據可能只剩該實驗室所有學生的匯款紀錄)因之前會計法發佈教職員除罪化,恐怕無法有效幫助在教育體制下被壓榨的學生,在麻煩各位律師幫我看看要如何處理,小弟在此有爬過文有找到類似的文章,因為不知道要如何處理,因此我選擇發文在詐騙的地方還請見諒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1336&tid=7&ccode=PostDate%20desc

國科會匯給學生,之後如果是學生自己願意匯給教授,那除非教授對學生有恐嚇的言行,不然民刑事都很難說他有什麼問題,至於學生因此多繳稅,教授可能有侵權行為,但可獲得的賠償也不多,會不會成立也有爭議,但這教授絕對有道德層面的問題,可聯合所有學生協同律師民代開記者會,如果你們真有決心要反抗的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09: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開始蒐集該名教授之相關證據,如錄音或蒐集發票及其他文件資料等,彙整相關完整犯罪資料,可嘗試至地檢署告發,讓檢察官著手進行調查。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5 10: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會計部分,雖然已經有除罪的問題,然倘若教授以此方式榨取財物仍然可能成立詐欺罪,倘若是國立大學的教授並擔任行政職的話,甚至於可能成立貪汙治罪條例之相關犯罪,倘若您真的想要告發教授犯行,本文建議您應該蒐集相關事證之後,與律師正式諮詢後,在告發,以避免日後發生誣告等問題。

小小娃 103-01-13 23:47

請問律師會首以不同的人頭標會還找人頭出面投標,請問若被倒會要如何告發會首,人頭,及冒標者,當然是詐欺偽造文書但如何舉證才會成立及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9: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看是否有相關之開會簽名紀錄。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必須蒐集合會之相關證據,尤其會員名簿、匯款資料,再核對其他會員是否確有參標,並以會員相互作證。

ava 103-01-13 17:27

您好:

在大約5年前我有個朋友在做保險

因為要業蹟而問我有沒有保險證照請我借他當下線

當時他告訴我不用真的當保險員只要提供他資料當下線就好

因為是朋友我也沒多想而提供了資料當了人頭

後來有金錢匯到我帳戶戶頭但他說那是分到我這的業蹟我領出來給他 但我覺得不好就告知他不要再用我的帳戶使用了,過了5年後這幾天收到法院傳單說要我做證人,我去後才知道好像我朋友的妻子被告,法官問我話後說我有可能被 當成幫助犯怎麼辦才好

 

 

 

梁維珊 (專業律師) 103-01-13 17:41

您的問題可以分幾項討論:

1.您有保險相關專業證照嗎?如果有,然後您又借給朋友使用,這部份恐怕即使對方不對您求償,也可能是保險公司對您求償。且金管會對於保險證照管理及推銷規定非常嚴格,您的證照也可能被撤銷

2.有關去做證人的部份,如果是刑事庭,確實您有可能會在作證後被轉為被告,但因為證人有不自證己罪原則之適用,這部份也供您參考。

以上,如需更進一步的問題,歡迎來電約諮詢時間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8: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您無幫助故意及幫助詐欺故意之相關有利證據,以脫免幫助詐欺罪之認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彎彎 103-01-12 21:40

原本簽訂合約書一個月水費一人100元是依照人頭去計算的
目前有兩個人所以共200元
合約書上也清楚的寫著水費共200元
那麼也沒有規定說不能在帶人一起住房子裡?
之後房東說因為我們又帶了兩個人所以要再多加200元
所以兩個月下來就是800元欸!!

這樣是合理的嗎?

 

還有明明說好的第四台

最後卻是mod第四台並不是有線電視台

房東也願意幫我們遷第四台但卻要我們付牽線的的那條線的費用

這樣合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3 09: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雙方之法律關係是以實際約定的內容為準,契約書面僅為佐證之證明。

2、是以,倘若雙方可以提出證據來證明就水費的計算、第四台為有線第四台還是mod第四台,則依約定為主,倘若無法提出證明,就依據雙方所簽立的契約為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房東之要求違反契約規定,即不合理。若其堅持該不合理要求,可主張解除契約,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K 103-01-09 23:40

律師們 你們好.   我的帳戶被人當人頭戶使用,事情經過是這樣..  在臉書上遇到一個女生,她說要從高雄上桃園找人,問我能不能載她到市區。 我心想 司機 沒關係反正也閒閒。到桃園後 她說她身上沒剩多少錢,她也沒帶到提款卡,問我能不能借他帳號,好讓她阿姨匯錢過來。當時我沒想太多,心想:錢匯到我這,我不吃虧,就答應她了。  這天大約匯了三千,我也領出來拿給她。後來過一個禮拜左右,她又來桃園,一樣也是說阿姨匯錢過來,問我可不可以幫她領,我也答應了。這樣前後共三次 每次金額大約三千至五千。之後就不常連絡,連臉書都刪除我,我心裡: 沒關係反正不缺這朋友。  一直到今年1月初,我要去領錢 繳我的貸款。卻發現帳戶不能領錢不能查餘額。問了郵局人員才知道,我這帳戶被通報為警示帳戶。這幾天我一直再跑警局,想趕快結束此事,但不知道怎麼證明自己根本不知情... 那女生的臉書還在但好像沒在用,手機已停用(號碼有留),臉書跟LINE的對話刪了大半(但有講到阿姨匯錢過來這些事),還有她入住的旅館應該有留下身分證。但她的名字那些我都不知道...事發日期是在11月初中,正確日期不太記得。  請問警察會幫我查嗎?還是做做筆錄就要我等法院通知?  (警察好像都把我幫嫌疑人,一開始還以為我賣帳戶)。     請問這部分刑責是?  我該怎麼收集對我有利的資料,好讓自己免於刑責?

林智群 (klaw) 103-01-10 00:06

 詐欺罪最重可以判五年,你應該會被認定成立幫助詐欺罪,建議委請律師陪同到庭以保障權益

相關帳戶在案件沒有告一段落之前不會解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犯幫助詐欺罪,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您目前應提出您無幫助詐欺之故意及詐欺之故意相關證據,以利您脫免該罪。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08 08:13
之前公司法代理人向我借錢,已於法院當庭和解並確認該筆金額,日後我要向公司法代理人申請強制執行,但發現現在這間公司(簡稱A公司)早已變成空殼公司,已變成另一間B公司,但是另間法定代理人並非同一人,可是所有資源都是使用目前A公司資源,很明顯B公司法代理人只是A公司人頭,又苦無証據,這樣我日後申請強制執行會有問題?因現在A公司被掏空,強制執行A公司沒錢,我可以指明由法定代理清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能否對該負責人強制執行,則需視您們當初和解筆錄如何記載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已經確認a公司已經清算解散了嗎?這點要先確定,另外和解筆錄要看過後才能知道可不可以找法代負責,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您約定應該為如何之清償而定,及該A公司是否已清算完結。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flyblueway 103-01-01 02:42

職業軍人退伍後因求職被騙走了帳戶存摺跟卡,而且被拿作詐騙工具,往來金額約8萬餘元,

以下是對方跟我接洽的始末:

對方:XXX您好有在人力看到您PO的履歷瞭解到您之前的相關工作經驗我們公司有相對於您合適的職缺兼職也可以做薪水20000-50000工作時間可根據自己的空閒時間來安排有意詳談 請留Line  ID 或加我即時通 
我:請問貴公司是從事怎樣的產業?有無網頁可供瀏覽??
對方:我先給你介紹一下工作性質我們是做線上投注站的我們是做總代,全台不同區域會員很多每ㄍ禮拜客人輸贏結算兌匯,存取金額比較大所以要兌匯ㄌ帳戶不夠用 現在公司要找配合提供帳戶給客戶下注一本帳戶月領12000 期領2000一個人最多只能配合4本就是48000第一次配合第一期的薪水可以先給你
我:所以目前就是缺人頭囉?那帳戶是要新申請的嗎?說真的,有無風險,網站是架設在國外嗎?自己其它資產會不會被凍結,會不會被警方通緝
對方:這你都可以放心哦我們都是合規經營的我們不是要人頭或是其他的如果我們要人頭的話 都可以直接找人買就可以了 不用這麼麻煩還要匯薪水給你的因為目前我們公司調整一個賬戶只對一個會員做賬目 我們才會需要找人配合賬戶的你賬戶寄過來只是放我們公司財務做出入賬而已哦這你賬戶是不會有任何影響的等你不配合了 提前跟我講一下 我們就都退還給你了
我們是不限定什?銀行銀行郵局 都可以的 不一定要新辦的只要有存簿跟提款卡 可以正常使用的賬戶都可以配合的你的i薪水是看你提供賬戶的個數來算的配合為5天一期一個賬戶一期是2000  4個是8000你薪水也是每隔5天領一次的你要自己留一個賬戶領薪水這是我 LINE  ID  XXXXXXX你可以加我LINE  聯絡比較方便哦
我:所以說,只要準備簿子跟提款卡,再把你們要匯入的帳號給你們就行囉?還需要其它資料嗎?那簿子裡面的金額應該要先清空吧!另外能不能問一下公司名稱或是那個投注站,網址能給我看一下嗎?不是會員應該也可以瀏覽吧!?
對方:配合就是把你要提供賬戶的存簿跟提款卡寄過來我們公司 我們收到后確認可以正常使用 第一期薪水就可以先給你了只是你的空賬戶 不用裡面有錢的你賬戶裡面有點零錢沒關係 我們退還給你還是那個數我晚點都會教你怎麼寄的 你只要把你要配合賬戶的存簿跟提款卡寄過來就可以了
http://www.1688th.com/suncity-games-0000.html我們公司是太陽城線上娛樂
我:那請問需不需要簽約或甚麼的啊?還是有甚麼工作證明或其他的?不然總感覺把簿子跟卡直接寄給別人好像還蠻呆的!!
對方:配合一個月后 如果你還有要配合 我們就需要跟你簽約哦這你都可以放心 你賬戶寄過來 5天后存簿我們就可以先退還給你了你到時都可以隨時刷出來查看你賬戶情況的還要我們薪水也都是先給你的你如果沒收到薪水還是怎樣的話 你也都可以直接掛失你賬戶的這樣我們拿你賬戶也是都沒有用的 對你也是沒有任何損失的我們也都希望能夠長期配合的
我:那如果東西都準備好了,接下來怎麼做
對方:我等下會教你怎麼寄的那你有哪幾個賬戶可以配合的呢都是什?銀行的呢還有你要自己留一個賬戶領薪水用你看一下你要匯薪水賬號多少  戶名  還要你的聯絡電話我先給你做個存檔
我:目前可以先堤供XX銀行及XX銀行的,另外2個要等之後再看看了,卡還在申請中
對方:那你薪水要匯到其他的哪個賬戶呢你要自己留一個賬戶領薪水用你看一下賬號多少 還有你的聯絡電話  我先給你做個存檔
我:我的薪水就麻煩匯到XX銀行,賬戶XXXXXX,聯絡電話XXXXXX
對方:恩 你看一下你是什?分行哦我現在教你怎麼寄你先找件舊衣服把你XX 跟XX的存簿跟提款卡包好再找個袋子包起來 拿到你附近的全家跟櫃檯講要寄店到店你是寄到XX店   收件人寫 XXX收 電話XXXXXXX  所寄物品 品名寫衣服就可以了因為你寄的也是貴重物品  這樣寫比較好你寄好了 櫃檯會給你一張單子單子你拍下來傳給我就可以的
我:存摺跟卡我都寄了喔!對了,我XX的分行是XX分行,不過轉帳的話應該沒差吧!附件是店員給的單子
對方:恩恩 OK你下禮拜其他2個可以再補寄的到時薪水給你用好了 我也都會提前通知你的

 

我在收到銀行通知帳戶有問題時就去警局報案,那時我帳戶還未成為警示帳戶,警察查一下只說有一提報但未成為警示帳戶,然後就沒有任何消息,直到過了5天才收到銀行掛號說成為警示帳戶,名下其他帳戶都被凍結了!!
我想我的案件應該會該會成為詐欺幫助犯(我猜的), 除了誠心懺悔外,還有沒有其他甚麼方法可以減輕罪刑?
P.S另外我名下帳戶哪時可以解凍,期間如果上班的公司要轉帳薪資的話,不就無法把薪水轉過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能會被列為詐欺幫助犯之被告,後續可能會接獲警局或地檢署通知要求您前往接受偵訊,建議您於前往製作筆錄前,應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0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犯幫助詐欺罪,您必須尼初您無幫助故意及幫助詐欺故意之相關證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ummer 103-01-29 22:21

你的狀況跟我一模一樣

我們可能是遇上同一個詐騙集團

請問已進行到哪

summer 103-01-30 10:18

不知道你能不能公布對方的電話

和地址和姓名因為可能是同一人所為

雖然這些可能是假的

還有他叫你寄的地方是不是附近有貨運公司可以用google地圖查察一下

小白 103-03-16 01:01
回覆 summer 的發言內容:

是 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一路306號 陳明偉收 電話0980729645 嗎? 

flyblueway 103-03-16 01:51

我的案子在過完年後已經被警察請去做筆錄了!!!

然後到現在就都還沒有下文~~

對方一開始是叫我用全家店到店送~~後來我想釣他出來但就是死不肯

然後叫我寄黑貓到一個地址~~查了一下結果是黑貓的營業

所以就沒寄了

不知道還會拖多久~~警方說還有幾個電話號碼要查!!不知道會牽拖出多少跟我一樣的受害人

真正的嫌犯卻逍遙法外

司法還我清白 103-11-11 14:48

 我跟flyblueway summer 遇到完全一樣的詐騙集團,

連收件地址都是一樣(黑貓宅急便三民營業所)。

兩位方便私下留下聯絡方式嗎?

我們可以彼此交流。

謝謝。

104-05-30 07:04

版大  那請問你最後有被判刑嗎  因為我也是被騙帳戶了  同個人  準備要第2次去法院

flyblueway 104-05-30 09:04

我的部分因為已經跟被害人和解,也就是把被害人被騙的金額賠給對方,所以最後被判三個月緩刑兩年,然後過了一年後又有第二個被害人跑出來提告,只是刑事部分因為已經被判過,所以也只跟對方和解就結案了

104-05-31 22:22

我們台灣真的越來越糟糕了  我看未來台灣可能會比東南亞那些國家還差

我們這些不小心把帳戶給了歹徒  當然前提下誰會知道對方是不是要犯罪?

糊塗給了帳戶卻變成了幫助詐欺  那真的犯詐欺罪的人也判不重

現在的人動不動喜歡告  先不選擇溝通  告就對了  也造就了律師是高薪很好的職業

Y. M-H 104-06-27 09:14
回覆 flyblueway 的發言內容:

大大  還有歹徒的ID嗎  我想應該是同個人  是否可提供給我當證據

堉紘 104-09-14 01:41

大家好 我跟大家遇到一樣的事情...被騙去帳戶從事不法,

想請問大家和解的金額大概多少? 還有被判的刑責,

如果是緩刑還會被關嗎?

受害的都是我們這老百姓...

請各位大大指導一下小弟該怎麼應戰...我21號要去做筆錄了...

FB:顧堉紘 LINE:1311qwe

我是誰 102-12-31 10:11

請問各位律師

       因兩年前被詐騙集團騙了錢也被騙了當人頭戶,被判了4個月因我而後有跟被害人和解所以緩刑4年,後來我有跟車手提損害賠償,在庭上也寫了和

解書(因車手在獄中所以是用視訊來談),但和解書上並沒有說要如何付款給

我只是寫金額而已,那請問律師我要如何拿到錢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31 10: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雙方就付款方式沒有特別約定,則以一般方式處理,您可以先發函要求對方清償,倘若對方不願意則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1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向對方請求之,若對方置之不理,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12-31 14:15

 你應該在拿到錢之前不要簽字的,現在既然已經如此,只能查對方財產聲請執行了

阿易 102-12-28 06:42

人:我們(簡稱甲方)是在某款線上遊戲(以下會簡稱A線上遊戲)上做虛擬寶物交易的商家,經營近2年的時間,乙方是在玩其他線上遊戲(以下會簡稱B線上遊戲)被詐騙數萬元
事:我們的銀行帳戶遭凍結成為詐騙警示帳戶 (銀行帳號屬於個人戶,非公司戶)

事情經過描述:乙方於12/14遭詐騙集團詐騙數萬元,詐騙集團與乙方以電話通訊的方式要進行B線上遊戲的虛寶交易,此詐騙集團要他先把錢轉到一個銀行戶頭(不知為何詐騙集團會給了乙方我們的銀行帳號),乙方本要去轉帳的,但因某些原因所以交易失敗了並無轉帳成功,此時詐騙集團向乙方說,你可以用現金去超商繳費一些8591虛寶交易的條碼代碼之類的東西(此條碼代碼是詐騙集團給乙方的),當然乙方繳錢了手頭上有單據但卻沒有拿到他在B線上遊戲虛擬寶物,所以乙方於12/25日就去報案遭詐騙,並把單據、電話、還有銀行帳號提供給警方。實際那銀行帳號是我們甲方的並非詐騙集團所擁有的人頭戶。

我們於次日12/26日馬上帶著我們銀行戶頭的交易明細還有與我們交易過的一些客戶資料(近千筆客資)去警局說明,經警方的偵查隊調查查證後也認定我們甲方並非那詐騙集團,我們也是受害者,所以也在報告書上寫誤設甲方銀行帳戶為警示戶,準備先開始跑流程讓我們的銀行帳戶解開凍結戶(但需要數個工作天)。我們平常銀行交易情形:數十萬元/每日 購買我們的虛寶,交易筆數近百筆/日,但因為此事件,現金流也嚴重出問題,商譽更是受損,因為消費者要轉帳過來時會顯示我們的戶頭是問題帳戶,甚至同家銀行轉帳時會顯示:詐騙警示帳戶,所以均會轉帳失敗,我們今日是從事線上虛擬寶物交易,所以信譽是非常重要的,今天人家有疑慮就不敢先轉帳過來購買商品了,想請問有經驗的律師此事件我們銀行帳戶平白無故的遭凍結,我們的商譽還有營收均受損,像這種情形我們有辦法向乙方或詐騙集團求償或告他們污告嗎?還有此事件我們以後有辦法預防防範嗎?不要再這樣平白無故中槍,有勞各位律師們抽空幫們解答一下,謝謝~

可向詐騙集團請求侵權賠償,但對乙方的話,就不容易成立,因為他是確實是因詐騙集團告知匯到你們的帳戶,很難說他有過失侵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易 102-12-28 12:11

 這案件我們也不知後續他們警方處理的怎麼樣,若警方沒有找出那詐騙集團的人,我們不就完全沒辦法做什麼了~@@,今天乙方只重詐騙電話中說的一組銀行帳號,若乙方是聽錯的,又或則是他轉述給警方是說錯的呢?因為乙方完全沒有任何交易轉帳的記碌、乙方也無法證明詐騙集團給他的是確定我們這組銀行帳號,因詐騙集團並不是傳簡訊或在B遊戲中有留下文字訊息跟他說要轉帳這組銀行帳號,完全只是電話中聽取的,且他是12/14被騙,他到12/25號才去報案,這過程中有10來天的時間,他完全不會記錯嗎?我們就只能這樣白白挨打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亦為被害人,向被害人請求似有困難,應向加害人請求賠償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Ruby 102-12-21 14:31

您好,我被當人頭帳戶了,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了,因當初對方發信給我說有可兼職的工作,必須提供提款卡及存摺,我也沒想那麼多,單純想賺錢,就寄給他了,但因我要提其他帳戶的錢時發現不能領,一問之下才知道我被騙了,有去警察局要做筆錄,但需調提告人的資料,現在等警察聯絡做筆錄,請問我要怎麼救我自己?因上法庭,我也沒能力請律師,而又害怕會不會被判刑或賠償,因為我真的沒有能力賠償,又害怕會不會因此而信用破產,我家世清白也沒前科,如果因為這樣而一輩子信用破產該怎麼辦??請問可以幫幫我嗎?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你應先保存對方發信資料,製作筆錄時並向警方陳明原因事實,當然此種案件若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會比較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2:31

 這樣的案件通常會被判定有幫助詐欺,

如果你沒有前科的話,應該可以爭取緩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提出對您有利之資料,以利證明您不具有幫助故意及詐欺故意。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ichael 102-12-13 11:24

我的朋友一時胡塗, 用偽造的戶籍謄本向人借了四萬元

戶籍資料是不存在的並無替代人頭的情形

對方已提起告訴,  

會犯了偽造公文書罪嗎?

該如何減輕刑責

仍有和解或認錯的機會嗎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您朋友有可能涉犯偽造公文書罪,另外其以此向他人借款,亦可能被認定施用詐術使他人為財物之交付而涉犯詐欺取財罪。因為本件有被害人,所以如果您朋友積極地與對方達成和解,應可有利於爭取從輕量刑或緩刑之宣告。以上僅供您參考。

如滿意我的回覆,請不吝於給予評價;另如有其他疑問,歡迎mail至rtty001@gmail.com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14: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有可能涉犯刑法第211條規定: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第212條規定: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及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似應盡速與受害者和解,並簽立和解書,載明願撤回刑事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白 102-12-07 23:41

因在網路上看到一份工作,因而使用通訊軟體Line跟對方做聯繫。

對方說要提款卡並需要知道密碼,讓公司去查有無前科

不疑有他,把東西都給對方後,對方卻從此沒回應。

直到今天早上,被警察找去做筆錄,並說我被當人頭戶了。

因有人提告告訴乃論罪,一定得開庭。

請問,我會有什麼罪嗎?會不會被求刑呢?會不會要坐牢?

另,目前此公司還有再網路徵人,我可以去反告她嗎?該如何告?

法律小學生 102-12-08 09:54

大大你好 網路上實在太多詐騙帳戶的事情了

提供帳戶基本上都是用詐欺幫助犯來判刑的

身旁很多朋友許多都有親身經驗  也有不少部分妥善處理好的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經驗

阿白 102-12-08 14:05
回覆 法律小學生 的發言內容:

大大你好 網路上實在太多詐騙帳戶的事情了

提供帳戶基本上都是用詐欺幫助犯來判刑 ... (恕刪)

您好,已寄信給您了。

等待您的回信,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9 11: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可能涉嫌詐欺幫助犯,您需檢具您所述的,因為求職所以交付提款卡及密碼之資料,供檢察官跟法院參考。

2、該公司倘若涉及詐欺行為,您可以依法舉發。

3、本文建議您,應尋求專業協助。勿任意聽信來路不明之建議。

阿白 102-12-09 12:1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可能涉嫌詐欺幫助犯,您需檢 ... (恕刪)

您好,我有留著當初跟對方對話的內容,能證明我是再找工作

我也有把對方在網路上徵才的畫面截圖下來,這樣有幫助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9 13: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提的徵才資訊、通訊軟體的聊天記錄,都可以以照相方式或是擷取畫面作為證據。目前您仍可嘗試與對方聯繫,進行蒐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5: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犯詐欺罪之幫助犯,您目前應積極蒐證,證明您只是要找工作,而非幫助對方為相關詐欺行為。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ummer 103-01-30 15:19

不好意思

可否請問對方是否說它們的工作是做線上投注運動彩卷的

阿白 103-01-31 21:34
回覆 summer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

可否請問對方是否說它們的

 

您好,不是喔。

對方是在網路上尋求家庭代工的

KUKA 102-11-26 02:40

律師您好,我前些日子(11/23)在路上被「愛妮雅化妝品公司」以問卷的方式拉入店裡填寫問卷,但沒想到店員卻開始推銷一大堆昂貴的化妝品跟課程(還稱用完產品之後可以根治臉部問題)而且以半強迫性的感覺推銷產品。

原本還傻傻的聽信讒言,就這樣拿卡給他刷了各兩筆共三萬元。可是後來回家查了之後發現根本就是有一堆受害者,於是我想去刷退(隔天就去)。但是他卻跟我說沒有辦法,他必須要跟公司申請資料(他跟我辯稱資料當天就會送回公司,可是申請資料卻要七到十四天!)這是我的疑慮之,我懷疑他根本是想拖過七天鑑賞期。

因為我有上網查詢過,之前的案例有無數件,說是屬於「訪問買賣」的類別,理應是可以在七天之內無條件退還的。另外他一直跟我說有開封過的產品無法做退費,可是重點是他一開始是說「體驗課程」並沒有告知我刷了卡之後就要使用我的產品做療程,那這樣是要怎麼算呢?

另外在電話協調的過程中他一直堅持用過就不能退,不給我退全額。且在協調過程中掛了我兩次電話(可是對方辯稱他沒有掛電話,但我說有的時候,他又跟我說啊他是也很忙不用做生意嗎?這種模稜兩可的回答更加深我的疑慮)後來因為他不接電話又掛我電話,只好傳簡訊表達我的認為我不被尊重,而且覺得他服務態度不好,提及網路上也有很多例子,如果他們再不給我完整聯繫不排除寄存證信函

結果對方就暴走了。

對方態度很差說:「到底是誰先惡劣的?要寄存證信函就去寄!我跟你說,你就去寄!你寄了我再處理!由公司那邊處理,我這邊不處理了,也不會再接妳電話!你要去寄就去寄,你就寄存證信函再來說!」然後又掛我電話

態度很囂張擺明了就是不怕。

然後隔天早上我又去該店,他又是牽拖說主任跟我說怎麼做就怎麼做,要我寄存證信函就去寄。我表示不想走到這一步,難道沒有別的和平的方式解決嗎?他就一直不給我講話的機會,不斷抓著「要你去寄存證信函就去寄」這點鬼打牆,然後說一切照公司流程他不能處理。(當時有警察陪同他依然氣焰高漲)

後來我就打到總公司說明原由,但一開始總公司說這要分店跟我處理他那邊不能幫我退款,我就說了以上這些事情,他告訴我他會做處理。

後來接到通知是店家要我星期五(11/29)去做退費,我再三確認過後是可以退全額,但是他告訴我一定要帶身分證印章去。我問為什麼刷退要帶身分證件及印章,他告訴我要寫和解書,我就很疑惑為什麼,他告訴我「不然退給你之後你又寄存證信函的話我們才有證據

這就是我疑惑的點,為什麼我沒有寄存證信函還是要簽和解書?我不過就只是刷退這麼簡單而已嗎?百貨公司都沒這麼複雜(他還一直強調他是大公司)

我應該跟他簽和解書嗎?

另外我還有個問題,因為當時他幫我做刷卡的時候是把我臉整個蓋住,於是我看不到他刷卡的動作。而且主任在向我推銷的時候沒有詳細說明分期問題,只有說可以做分期。結果最後當我臉被整個蓋住時,告訴我說現在要幫我做分期,卻是幫我打電話給我的信用卡公司做分期!我想請問關於這點有構成詐騙嗎?

而且他們很誇張,在我動彈不得的時候向我要了與銀行須核對身分的資料,最後是因為金額尚未入帳無法做分期才作罷,我告知他們我自己處理。而我臉被蓋住時,我問他們為什麼不能等我出去之後再我自己打電話就好,卻支支吾吾地答不出來,請問這樣真的沒問題嗎?信用卡資料如果被知道是不是有可能會被當作人頭帳戶啊?(有聽說)

以上真的很急需知道,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6 09: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倘若辦理退費,雙方簽立和解書,並無不妥,但您仍須小心簽立,避免內容與實際有所誤差。

2、倘若您擔心個人資料遭洩漏,您可以要求對方返還所有當初交付的所有個資,並且簽立切結書

3、倘若您擔心您的帳戶遭不法使用,您可以先行向警方備案,並且通知您的往來銀行

Bruce 102-11-21 21:54

請問遭詐騙集團以人頭帳戶詐騙求償?

家裡長輩今日遭詐騙集團以人頭帳戶詐騙了10萬元

因為家境算普通,但是10萬元是全家半年多的餐費

家中長輩因為一通電話,未經求證就將錢給匯出

已向戶籍地警局備案,完成筆錄

請問能向人頭帳戶提出求償嗎?

我該怎麼做呢?

 可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後再附帶民事求償,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江皇樺 (江帥) 102-11-22 10:01

您好,

      建議仍先行提起刑事詐欺訴訟,如果該人頭遭起訴,再提起附帶民事求償,謝謝。

小威 102-11-21 18:44

14號的時候我於露天拍賣上買了一樣東西,於是我先下訂單,並且15號立刻匯款

15號便匯款,在15號時同時寄出匯款通知書

但是賣家一直沒有連絡我的消息出現

我也跑過郵局詢問過,郵局人員說,這戶頭還有在使用,因為最近有領過錢

 

到了19號時我寄出露天拍賣檢舉,理當會通知賣家手機

 

但是還是沒有回應,於是我還是等到21號,而且也用盡任何一切可以通知他的方法

在那之前先說他給的聯絡方式只有

奇摩帳號以及露天拍賣設定的悄悄話(不好意思我是新手買家沒有考慮仔細便下訂單,在那之前他也沒有回應我)

21號也就是剛剛,我去報警,告了他詐欺,因為看過了他之前(最早是2011年)的回應大概都是3天後便回應以及1.5天出貨

 

再來是訂貨的人後來幾乎都取消交易只剩少數有買到

而且賣家提供的訊息太少導致我無法通知到他(沒有手機家電甚至地址),再者是網路拍賣都很危險,於是我下了最壞的打算,就是我那些錢都要不回來。

在情急之下我去詢問警察局,警方便做了筆錄,還有提出 詐欺

包括郵局帳戶凍結(因為怕前會在那幾天便成為空帳號人頭帳戶)

 

那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做?

還有和解以及撤銷告訴或者上訴方法

還有對方提出誣告反告我時我該怎麼自保

 

 

 

請您告訴我

 

謝謝你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0 17: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確實可能涉及以不實交易訊息詐取財物,因此提起告訴是有合理之懷疑,尚無需過於擔心誣告之事。

2、目前就等員警請對方來做筆錄,然後看看對方如何說法,是否要尋求和解,倘若員警遲無通知,您可以詢問一下辦案進度如何。

雯雯 102-11-20 22:59

因為我有擔任親氣家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監察人"人頭(沒有股份),有2件事情要詢問1.一般擔任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人頭費都一個月大約多少費用(提供大約費用就可以了)2.監察人人頭會有刑責在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人頭費的費用,應由您們雙方去協商約定即可,並無所謂的公定價,另監察人若監察不實,當然仍然會有刑事責任,例如詐欺,背信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1 11: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就我國目前的法院有部分見解認為,所謂的人頭負責人就已經觸犯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因此人頭監察人應該亦同,本文建議您盡量避免觸法。

阿聖 102-11-19 12:23
妳好我想請問一下就是有關詐騙,昨天有位朋友被詐騙用ATM轉了兩萬塊出去 有去警局報案了 但是警察昨天只說那是人頭帳戶 然後要我們敘述經過 就說可以回去了 那我該怎麼辦 後續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我可以告對方詐騙嗎?因為警察態度感覺很消極什麼都沒說怕會被吃案,但又沒這方面的知識 請求協助
如果擔心警方吃案 你可以具狀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勇哉.布里吉斯 102-11-11 02:41

我女友 因我要貸款關係 結果看求職便利通上的貸款廣告 結果因我關係他也卡到人頭

但是這件事與他 當初打電話給報紙上的貸款的人是我 至於我女友根本沒啥跟詐騙集團的人

有互動到 要怎麼替他作證 他是清白 也因我關係 而受騙受害?

 

而我自己是有跟詐騙集團的人互動 所以手機內有簡訊 以及互相聯絡的通話

證據是否對我比較有利 但對我女友 我該如何替他保住?

如果要和解有誠意 但有沒這筆錢可以出 那該怎辦?

 

 

 

初次出庭是8月22日偵查庭 然後一開始有老實回答 但是女檢察官說會替我女友求情判輕一點

然後在後面 等了將近有三個月 然後10/29日收到第二次嘉義地檢署寄來的 簡易判決處刑書

這代表的是啥意思? 上面卻有寫到我女友已偵查完畢已結案 被判五年有期徒刑上下 然後並罰科金1千元上下

(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是代表著什麼意思? 是代表被判刑要被關 還是已判決"緩刑"?)

所以目前為止我女友這種情形是啥意思 麻煩詳細替我解說 感謝

 

 

目前為止 我自己的這邊新北市土城 遲遲未寄來要我出庭的傳喚出庭單

也未收到 但是有寄信給予檢察官那邊 他是說現在程序還在跑

 

應該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意思等同被起訴 但因為承認犯罪 所以法院可能不再開庭 直接判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1 10: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該處行書代表檢察官認為您的女友仍有涉案,但是情節輕微,因此請法官從輕量刑,可以判6個月以下即可(大多可以不用入獄),倘若您女友確實沒有涉案,建議您女友可以就處行書的部份提出答辯狀

培培 102-11-02 11:22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若以辦理好限定繼承,由財產清冊上確認無資產,原則上是否無須清償債務? 因家父於20多年前與母親離婚後,即無聯繫(當時我們是小學.雖然監護權是他的),卻從未過問我們的生活.幾年前,因為辦理政府補助時,社會局告知他有計程車營業執照,所以我們不符規定, 據我母親所知,在離婚前,他即無開計程車ㄌ,只知道他也在台中工作,因而想說,請親戚轉告他, 若沒有使用了,可否去撤銷,讓我們可以申請補助,但結果卻是石沉大海,毫無音訊!!導致我們到最後必須簽立切結書,確認連繫不到他,才得以申請補助! 幾年過去了!101年底,多年不為聞問的親戚來電告知父親病危,要我們前去見見,去到醫院, 見不到任何人陪在身邊,只有看護,詢問護士後才知道,他其實早可出院,但他的其他家屬沒人願意負擔醫療費用,才會請他們通知我們,當下~我們拒絕支付任何費用,便離開了~!畢竟沒盡扶養義務就算了!當初請他幫忙,卻還事不聞不問(後來有詢問親戚是否有告知他補助的事,確認是有的),現在需要我們了,才想起他還有孩子,太讓人無法接受了! 102年初,經由姑丈通知家父過世了!要我們去奔喪,基於情理,我們出席了!當下,姑丈告知可辦理勞保死亡給付(在姑丈弟弟公司投保),等辦完喪事後,要我們到時把領到的錢給他,因為都是他在顧的,當時,我們覺得既然都是他在處理,都給他是無所謂! 但問題來了~!他們隱瞞我們,其實他們已經中斷了勞保的繳費,並換了公司名稱,之後我們才知道,原來是他們想規避公司欠繳的勞保費用,之後好險勞保公司來文告知因他們公司8個月未繳勞保費用,故申請須待他們繳清其款項,才可撥款!所以他們竟然去騙我三叔說家父積欠了8個月的勞保費共8萬多,要三叔到時跟我們要!會不會也太誇張,把公司積欠費用,推到死人頭上!!好在勞保局沒有先撥款,才來要欠款,不然我們錢給了他們,然後我們還要負債呢! 我有查過其他地方法院判決,勞保死亡給付並因屬社會保險故不屬於遺產的一部分(年紀未到退休,所以沒有退休金的問題). 因此 基於上述~我想請問為了自保,避免再有其他債務出現 1.我是否可就勞保死亡給付內含有喪葬費用,僅給他們喪葬的費用就好?還是生前他積欠姑丈的醫藥費我們也要負擔(30多萬,也是他口頭說的)?2.醫藥費算是負債嗎?若是,就限定繼承來說,既然他沒有遺留任何財產給我們,是否也不須從勞保部分(不是遺產)再做清償?3.若因 無留遺產,辦理限定繼承後,子女自行清償其他債務,是否就不受限定繼承的保障?我們很害怕若全給他們,萬一有其他債務人,我們不就要概括承受? 以上要麻煩您為我解答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們已經辦理好限定繼承,則您父親的債務,只能就其遺產部分來請求,可以與您們自身的財產切割清礎,所以若您父親的債權人來向您們主張,則您們可以以此作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暖暖 102-10-27 23:24

十月十二號自稱張先生打來給我,跟我說他是辦貸款,問我有沒有需要。因為我還是學生我一ˊ想出去實習遊學,所以毫不考慮繼續聽下去,而且我不想讓我爸這麼辛苦賺錢讓我讀書想分擔些。我跟他說可是我沒有薪資證明,因為他是要幫我貸玉山銀行,她說沒有關係 ,他們有專門的代書可以幫我處理,需要我的郵局跟國泰的存摺跟卡片,寄上去後,他還跟我要密碼,我想說裡面沒有錢,應該沒關係(當初他叫我裡面不要留錢,怕之後如果遺失會有糾紛之類的),所以都給了他。他也有每天跟我回報進度。直到十月二十四日,警察通知我們家的人,說我詐騙他人,我爸媽氣到把我扭送派出所。(因為他們不知道我去做貸款的事),之後做筆錄,大約五個被害人,損失金額大約加起來二十萬以內。這樣會不會留下案底,會不會很嚴重?而且十月二十五日,他還有打電話給我,問我說為什麼都沒有接他電話,我回她說妳把我當人頭詐騙,我為什麼還要接你電話,結果他既然很生氣地跟我說,這件事情為什麼沒有跟他說,還叫我客氣點,他不是詐騙集團(我有錄下來),這樣當作證據,會不會比較讓法官認同我是被騙,而不是故意給他的。因為我做完筆錄後,有上網看一下,大家都說只要是成年人,然後存摺還是自己給他人,會留案底。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8 13: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提供人頭帳戶部分:

(1)刑事部分:實務上多以詐欺幫助犯論處,倘若您沒有前科的話,法院大多會判6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

(2)民事部分:所有的被害人都可以向您請求所有的損失。

2、就您所述的狀況,建議您積極向法院提出您所述的,該人的相關資料及通聯、電話號碼等,讓法院相信您是被利用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