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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文 102-06-23 14:55

律師你好 小弟日前收到鄉公所的調解毀謗糾紛通知單,內容提到衛生局到我前雇主的麵包店查看店內是否髒亂和是否使用過期原料,是否有違規食品安全法,但沒有查到重大事件,我的前雇主申請毀謗糾紛調解小弟讓他的麵包店名譽有損.

哪請教律師我應該怎麼辦?

 還有我要怎麼自保?

 還有去開調解會要怎麼回答問題?   謝謝律師的幫忙

Olive 102-06-20 18:56
律師您好: 我家在傳統公寓2樓,近日與樓下1樓新來的店家因招牌問題發生爭執,向市政府1999申訴,市府人員來視察勸導後,對方按我家門鈴欲和我們談,當時只剩媽媽一個老人家在家,正在染頭髮,便回答對方說現在不方便,對方卻對著對講機罵她「臭俗仔!」母親掛掉對講機不予理會,對方直接在樓下一樓馬路旁對著我們家繼續大聲謾罵,還慢了三字經等等更髒的話。 媽媽因年紀大不會用手機錄音,當下便報警,但警察來時已經罵完了,請問若無錄音證據是否還有其它方式可以告對方公然侮辱毀謗名譽嗎?謝謝您的回覆!
沒有證據是將來可否證明犯罪的問題 並不妨礙提出相關的告訴

可以找看看有沒有證人

以上供參。

阿宏 102-06-17 13:57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住在我租屋處隔壁棟的住戶,他們有天晚上看到小偷,看到那小偷從陽台爬到我的租屋處,由於那租屋處整棟剩下我一個人租,那位看到小偷的人就一口咬定是我做的,

還去學校社團找人要賭我,可是那天晚上我確實有不在場證明,之後也到了警察局跟警察談過,

現在是不知道那位說我是小偷的人會不會告我,如果他要告我的話,我可以告他誣告嗎?

那如果他不告我,我可以寄存證信函要他期限內公開道歉嗎?如果他不道歉我可以告他毀謗妨礙名譽嗎?

那如果寄律師存證信函費用大約會是多少?

希望有好心的大大能替我解答QQ

 

雨無 102-06-14 18:44

我在近日因工作單位上的不愉快的事情在Fb上發文,我將事情(我的觀點)陳述,
沒有說名字,更沒有侮辱字眼,
但是隔天去單位時被人說"我侮辱他的人格,要告我毀謗",
請問這樣,那個人告的成嗎??
他說已經將我Fb的PO文拍照下來了
如果這樣,我可以反告他恐嚇(因為他說要告我毀謗)跟侵犯他人隱私權嗎??

沒有指名道姓

但是從內容來看,可以推知該人為誰

那還是會構成妨害名譽

 

建議你找個律師幫你防禦(尤其是去警察局之前)

你要把FB的資料保存,列印下來帶給律師看,讓律師來幫你想辦法

102-06-11 13:01

5月初 我駕車和一名女子發生糾紛 起因為按喇叭 之後雙方下車 我便問他:叭什麼叭 我不能迴轉嗎?他卻回我說:你有沒有水準啊? 我便回答他:我為甚麼不能迴轉 你才有沒有水準?之後他質問我:講什麼 我再回他:講國語  之後我便回車上離開 直到6月初 我收到警局通知 對方要告我妨礙名譽

並且說我有罵他三字經 但我並沒有罵 還說他有調閱攝影機  我想請教 如果攝影機並未錄到聲音

我能反告他毀謗嗎?另外 如果沒有錄到聲音 我是不是不能告他 公然侮辱以及誣告罪???

1.對方如果沒有辦法證明您有以三字經罵人的行為的話,則本件被認定構成公然侮辱罪的機率很低。

2.本件依您所述內容對方應該沒有毀謗或者公然侮辱之行為,就此部分事實來提告恐怕不甚妥當。

3.要成立誣告罪,在實務上是有一定難度的,如果被告是因為罪證不足而遭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亦不能對告訴人直接論以誣告罪,而必須能夠明確證明其提告指訴之事實係出於虛構的,才有可能構成誣告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11 16:06
回覆 恩 的發言內容:

5月初 我駕車和一名女子發生糾紛 起因為按喇叭 之後雙方下車 我便問他:叭什麼叭 我不能迴轉嗎 ... (恕刪)

如果能證明對方是虛構,才成立誣告罪。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102-06-11 16:3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對方如果沒有辦法證明您有以三字經罵人的行為的話,則本件被認定構成公然侮辱罪的機率很低。

2.本件依您所述內容對方應該沒有毀謗或者公然侮辱之行為,就此部分事實來提告恐怕不甚妥當。

3.要成立誣告罪,在實務上是有一定難度的,如果被告是因為罪證不足而遭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亦不能對告訴人直接論以誣告罪,而必須能夠明確證明其提告指訴之事實係出於虛構的,才有可能構成誣告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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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大律師您好:

如果我提告毀謗的依據是用 對方提告我罵他三字經而我並沒有為之的這個部分 以致我名譽上的受損及人格的傷害 還有提告的公文佐證  這樣也不成立毀謗嗎?

 

回覆 恩 的發言內容: 如果我提告毀謗的依據是用 對方提告我罵他三字經而我並沒有為之的這個部分 以致我名譽上的受損及人格的傷害 還有提告的公文佐證 這樣也不成立毀謗
?

您可以參考一下刑法第310條之規定,單純就其提告的告訴行為來看,固然含有指訴他人犯罪事實(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的成份存在,但是本質上告訴乃是對於偵查機關申告犯罪訴請追究刑事,因此一般在實務上並不會被認為告訴行為是為了「散布於眾」之目的,而傳播特定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實。否則豈不是每個刑事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無罪後,都可能會再另外開啟一個誹謗案件?

刑法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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鴨鴨 102-06-09 20:19

我是汽車旅館早櫃人員
昨夜我公司經理酒後,因夜間櫃檯人員遲到10鐘就罵他
昨天是我生日,但我並無跟任何公司人員出去
本人跟各員工都關係很好
以至經理罵的內容涉及到我!
問夜櫃"是不是跟我在一起"(男女交往意思)
懷疑我和他出去慶生而不接電話 
(當下有主管,中櫃,及客人在場)
請問這是否造成毀謗!? (本身已有男朋友)

 鴨鴨您好,

只說"是不是跟我在一起", 如果只是男女朋友交往之意思,法律上很難認為使人格貶低而有侮辱之意。

律師敬上

QQ盼 102-06-09 02:21

如圖...請問  我被別人連名帶姓並且標記人名(就是點我名子會直接連到我臉書)他並不在我臉書好友中

這樣是構成 毀謗?還是妨害名譽呢~因為有請對方刪除文章!!對方不理會....我就臉書檢舉,已被強制移除文章,但我都有拍照下來,且對方所述非事實

文章約下午4點左右標記PO文,因人在外面無法處理,到剛剛我才申請檢舉強制移除

 

還麻煩律師大人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0:44

 這應該已經構成公然侮辱了,不過臉書不太提供網路資料給檢警,所以偵辦會有困難

您好,

      對方此舉確實已有刑法妨害名譽的可能,加上他又是用公開方式貼文。但今天可能的問題會是因您已經強制移除,無法去證明文中所指的FB名稱就是您,以及確實可以連到您的FB帳號,舉證上會有點困難。

QQ盼 102-06-10 23:41

謝謝兩位律師大人的回文~^^~ 已收到嚕

WEI 102-06-05 11:33

如主題

汙辱人在網路上指名道姓罵我雞掰並且影射我是雙面人

已經嚴重毀損我個人名譽

是否可作提告?

提告單如何寫?

還有是否可以連民事訴訟人格權(名譽遭受毀損提告)

 

然後我有把他毀謗之言論截圖存檔!只有這個證據是否會不利於我提出告訴?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妨害名譽罪,建議您應攜帶網頁內容等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待檢察官起訴後,您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害,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歡歡 102-06-01 02:46

A到處說閒話被大家知道了,於是被討厭。

B忍不住在facebook上po文罵他,接著CDEF和我都在同一天PO文罵他。

但我們並沒有指名道姓,也只有一人試圖影射。而且並沒有告訴他人,我們罵的是A。

內容除了叫他不要假惺惺外,還打了許多難聽的字眼。

(婊子、死台妹、臭三八、菊花姊、沒奶、菜花妹....)

後來吵起來A就說要對質,臉書上對質過程中他一直閃避問題,讓我們說話。(他想蒐證)

中間他很生氣打電話給我 問我沒被人打過是嗎 要不要出來輸贏

電話的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我在第一時間有告訴一些人。

後來在facebook上,他在其中一人家附近問他要不要下來談(有恐嚇意味),也承認他覺得我很白目所以想打我。

隔天A帶了兩個人來找我們說要當面對質,最後說要分局見。對質過程中也否認他說過的一切,並詢問我們PO文是否在講他,我們有承認就是在說他,可是對質過程並沒有罵他。(A有偷偷錄音)

 

現在他要求我們三天內公開道歉並簽切結書。否則他要提出告訴並要求賠償

我想請問

1.事實就是他有說閒話,但他不承認,請問毀謗罪是否能夠成立?

2.我們在臉書上po文並沒有指名道姓,也沒告訴別人就是在說他,請問公然侮辱是否會成立? 

(目前他握有的證據是我們PO文的截圖,還有對質中我們承認在說他的錄音)

3.如果我想告他恐嚇,但我沒有錄音,是否可以成立?

目前我有的證據是 他說我很白目想打我的對話,人證,還有通話紀錄

(網路資料,警察發公函申請可以獲得通話內容的錄音是真的嗎?)

MCJ 102-05-29 22:54

你好,

請問一下如果被同學控告毀謗會不會坐牢呢?

目前他只說他已經找了律師向我提告, 但我已經寫了道歉信, 但他說不夠誠意所以我又再寫了一封,

但他仍然沒有理會, 這樣對我來說還要繼續寫嗎?他堅決定告我的話, 寫了又會有用嗎?

最後請問一下訴訟期間可不可以出國呢?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您同學據以提告誹謗罪之內容為何?方得以進一步釐清您是否涉嫌誹謗罪;誹謗罪為告訴乃論之罪,如雙方達成和解,對方撤銷告訴或者不予以提告,本件便得以解決;如您在偵查程序中有出國的打算,建議您應先向地檢署陳報出國的期間,以免開庭時間係在您出國的期間;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IJAH 102-05-24 12:01
律師你好: 想請教你一下,我夫家的哥哥因為之前沒有拿到媽媽分的房產結果一直四處毀謗我老公,例如他會去跟親戚說我老公用偷過戶的方式取得房產及財產,造成我們生活上很多困擾,許多親戚都來指責我們不是,但經過我們提出證據後親戚們才平息怒火,但我大伯還是一直不斷亂造謠,想請教張律師,像我大伯此種行為我們可以告他嗎?可告什麼?要收集什麼證據提告
應該涉嫌誹謗罪 你可以提出具體事證 證明當時房產轉移情形 說明大哥指控內容如何不實
Rab 102-05-24 09:49

您好,我想請問關於毀謗的問題。

一、我前部門同事,在我背後及工廠現場散撥不實消息,我雖然沒有親耳聽到,也沒有錄音蒐證

可是他們的謠言已嚴重影響我的生活,舉凡說我懷孕、說我倒追現場其他人等不實謠言等~

我本人目前未婚,也沒發生他們所謂的倒追事件,

慶幸有許多熱心善意的前部門同事還是會跳出來告知我他們在背後如此不堪且惡意地形容我,

請問這樣有辦法以法律制裁他們嗎?我有證人,但我沒有錄音

 

二、如果能成立毀謗罪,是否可先以存證信函警告對方?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0:46
回覆 Rab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請問關於毀謗的問題。

如果您能證明對方確實有散佈謠言的話,是有可能成立的。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要有錄音
不然就是要有證人願意幫你出來作證

不然這事情沒有辦法處理

102-05-21 14:01
朋友前男友約我朋友跟她現任男友到咖啡廳把之前跟我朋友與共同朋友(兩位,並叫他們不要說出去)討論性行為之觀念及找網友睡覺之事實,給他們兩人看(fb對話紀錄)並出言嘲笑,請問可以告前男友毀謗罪嗎?? 我朋友因為在咖啡廳因為前男友的話而被激怒拿鬆餅的刀子刺向前男友的脖子(有一點傷痕沒見血,當時很多人看到他大喊救命)請問我朋友有觸犯什麼刑責嗎??對方打算告殺人未遂,會成立嗎??
1.不一定有意圖散布於眾之意圖,而且這話是對你朋友說。 2.不一定,可能是傷害既遂或殺人未遂。兩者之界別係以行為人之加害行為態樣、使用工具、攻擊部位等以為判定行為人主觀上究係殺人故意,抑或傷害故意。有可能會起訴殺人未遂,但判決不一定。
黃小姐 102-05-20 16:19

我發現自己被公司虛報薪資4萬多

於是向國稅局申訴

國稅局受理後告知我會請對方5/20備查

結果5/19該公司聯絡我說國稅局要他提出薪資資料

公司說檢舉人是我的名字

說要告我「毀謗妨礙名譽

我只是使用正常管道申訴

我沒有毀謗他們,也沒有妨礙他們的名譽

我從頭到尾只有使用線上申訴國稅局

請問這樣我會被公司告嗎?

還有請問國稅局洩漏了我的個人資料給該公司

我可以對他們求償嗎?他們會負責嗎?

林智群 (klaw) 102-05-20 16:32

 你只是舉發,並不會構成毀謗妨害名譽

吳小怡 102-05-20 13:02

請問

透過LINE聊天軟體,一對一的傳遞訊息

遭受罵很難聽的字眼,是否造成毀謗呢?

提告嗎??

 沒有公開情況  不可能共建共聞  一般而言  應該沒有成立刑事犯罪跟民事侵權的問題

ashley 102-05-17 18:58

一名女子因欠我六萬七的賠款,多次打電話卻置之不理,也音訊全無。

在這氣氛下,我公告了他的照片並且在公共平台上發表了他的惡行,卻被他到警察局備案,說我毀謗他人名譽。並且告知我如果在繼續在臉書上攻擊,不排除將對我提出告訴,如果不在攻擊,將不想把事情鬧大。

事後我已刪掉所有的文章。

想請問,我已刪掉文章他卻還對我提出告訴還成立?(他已拍照存證)

他對我提出告訴的同時我可否告她詐欺(當初說刪文章就不提告,事後卻提告分明想詐財)?

102-05-16 18:07

朋友前男友約我朋友跟她現任男友到咖啡廳把之前跟我朋友與共同朋友(兩位,並叫他們不要說出去)討論性行為之觀念及找網友睡覺之事實,給他們兩人看(fb對話紀錄)並出言嘲笑,請問可以告前男友毀謗罪嗎??

 

 

我朋友因為在咖啡廳因為前男友的話而被激怒拿鬆餅的刀子刺向前男友的脖子(有一點傷痕沒見血,當時很多人看到他大喊救命)請問我朋友有觸犯什麼刑責嗎??對方打算告殺人未遂,會成立嗎??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17 06:23

誹謗必須有散佈於眾之意圖,所以需先了解其動機與目的。是否會構成殺人罪,法院會調查行為人當時的動機、所受之刺激及手段等。如欲需進一步諮詢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ugg 102-05-15 21:57

各位律師

之前我朋友與親戚發生口角,回來上班一直心情不好,他說被罵『你是你爸你母生ㄟ雜種』,因為他從小就被養父母扶養,親生父母已不知去向,所以這句話已嚴重刺傷他的自尊及心靈,請問可以告毀謗嗎?要如何提告?或則要到警局備案?他說當時有錄音到這段話,可以算證據嗎?

 

您好,

您朋友的案件, 民刑事上處理方式如下:

1. 民事: 可以主張侵害人格權的損害賠償

2. 刑事:涉及公然侮辱罪, 但是否成罪視是否構成"公然"的要件, 即是否為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如果只是一對一的謾罵, 恐怕就不會成罪。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 歡迎電話0973162871或email與我。

以上, 酌供您參考。

戴家旭律師敬上

 

 

 如果是發生在公開可以提告公然侮辱罪。

ugg 102-05-16 12:33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朋友的案件, 民刑事上處理方式如下:

1. 民事: ... (恕刪)

請問律師: 甚麼是 公然? 多數是幾人才算? 當實現場只有我朋友和他的親戚夫妻兩人,共三人而已

請問律師: 甚麼是 公然? 多數是幾人才算? 當實現場只有我朋友和他的親戚夫妻兩人,共三人而已

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所謂公然,依司法院29年院字第2033號解釋「刑法分則中公然二字之意義,祇以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況為已足」,而依大法官會議第145號解釋,所謂多數人係包括「特定之多數人」在內(解釋文:本院院字第二○三三號解釋所謂多數人,係包括特定之多數人在內,至其人數應視立法意旨及實際情形已否達於公然之程度而定。應予補充釋明),綜之,「公然」意指不特定或多數人所得共聞共見之狀態,故一般而言,在公共場所即是屬於「公然」情形,若係僅為被告私人活動之處所,例如:私人庭院,固難以形成不特定人得以共聞共見之狀態,惟若有特定之多數人得以共聞共見之狀態,仍屬前述「公然」情形。

若當時現場僅有罵人及被罵二方共三人應當是沒有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公然」狀態,不過以此部分事實來提告應不致有誣告問題,故而即使最後不易成罪,但應可藉提出刑事告訴使對方有所警惕。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LION 102-05-13 22:37
律師: 您好,之前父親親手做一個鋁櫃讓我在外讀書時可使用,畢業因為去外地工作所以把鋁櫃先暫放在a家,原本與a是情侶關係後來因為鬧得不愉快而分開,但是過了一年多他仍不肯將我的東西還給我,請問這樣可以告他侵占嗎? (未分開前他因換床墊所以把舊的送我,他卻總說要我還他床墊才還我書櫃,但我早已在搬家時回收了,且他還到處說我亂造謠說他的是非,這樣可以多說他毀謗嗎?) 麻煩您給建議 
1.易持有為所有的行為 應該就是侵占 至於是否實際構成犯罪 還是看被告將來如何答辯 2.如果有公開侵害你的名譽 可能就有公然污辱或是誹謗問題 你自然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LION 102-05-14 11:13

謝謝您的回覆。想要再請教如何提告呢?
因為一提到他我都會頭皮發麻,幾次都是請朋友轉達請還我櫃子

友人:他說妳要櫃子自己跟他要,說甚麼妳當時在外面亂說她怎樣你自己最清楚
但事實上是他在朋友圈本來形象脾氣就不是太好,我避之唯恐不及,完全不想談論。

只想要拿回櫃子的話,是否只能提告

 

LION 102-05-14 11:19

 

謝謝您的回覆。想要再請教如何提告呢?
因為一提到他我都會頭皮發麻,幾次都是請朋友轉達請還我櫃子

友人:他說妳要櫃子自己跟他要,說甚麼妳當時在外面亂說她怎樣你自己最清楚
但事實上是他在朋友圈本來形象脾氣就不是太好,我避之唯恐不及,完全不想談論。

只想要拿回櫃子的話,是否只能提告

 

xo 102-05-13 20:44

律師您好:

我母親在工廠門口,被罵"你去被人家x"(台語),當下沒有錄音,但聽到的人證有兩位(他們願意做證),監視器畫面有錄到他比著我母親罵,我在工廠另一端,因為有聽到,所以立刻拿著錄音筆出來錄,且指責他為何罵我母親,當下最難聽的罵人言詞,沒錄到,但後續對談都有錄到,也開始很多人圍過來問說怎回事,我母親說:"他罵我被人家x"......等等,這些都有錄到.

想請教律師的是:

1:這是公然侮辱公然毀謗?

2:在工廠大門外,沒有門禁,這樣符合公然定義嗎?

3:如要提告,證據方面,這兩位人證可以嗎?一定要有錄音檔嗎?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建議您應先將證人證詞存證,並且將錄音內容存證,並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4 01:24
回覆 xo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母親在工廠門口,被罵"你去被人家x"(台語),當下沒有錄音,但聽 ... (恕刪)

只要證人願意作證即可。

您可以委請本所律師代發律師函,要求對方賠償及道歉,

如果對方不願意做,再行提告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xo 102-05-14 22:31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建議您應先將證人證詞存證,並且將錄音內容存證,並與 ... (恕刪)

您好:

想再請教的是,證人部分是否會因他是我家員工和親戚,而證據力薄弱?

                                                             謝謝

xo 102-05-14 22:37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xo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您好:

證人部分是否會因他是我家員工和親戚,而證據力薄弱?

謝謝

天使 102-05-10 21:06
你好: 我被一位先生利用感情詐騙金錢轉帳逾9萬,裝病裝可憐騙我匯款。還被騙當他車貸保人,結果他有上班惡意不繳車貸,要陷害我…也不還我錢,還說我心甘情願…… 我告了他詐欺,還故意套我的話或激我罵他,收集證據,他還告我毀謗說他是騙子…… 但我只有轉帳證明和一些網路訊息足夠告成功?…… 而且他結婚了還騙我,又和另一個女人有兒子,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 可以幫幫我?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您擔任車貸的保證人,您代為清償後,您得以請求對方給付相關的款項,畢竟對方才是車貸的借款人,此部分是可以提起相關訴訟請求;至於您說對方告您毀謗,這部分需要檢視相關的文件資料,才能進一步分析,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布叮叮 102-05-10 18:13
您好,請問一下對方這樣罵我http://i.imgur.com/iSd5pBc.png 如果我要對方提告(公然毀謗罪)是可行的嗎? 目前我19歲如果對對方提出告訴需要家長陪同嗎?(基本上想自己弄) 如果提出告訴一定要出席法庭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點閱您附上的網址無法檢視裡面的內容,無法看出對方究竟說了說甚麼;告訴人如果有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則除非法院要求告訴人本人到庭,是可以由告訴代理人代為出庭,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
majorwang 102-05-08 16:58

本人在某房屋公司上班,日前店東在毫無證據之下於同事面前指稱,本人洩露同仁客戶電話造成客戶遭到恐嚇,並以不理性字眼惡意攻訐本人黑心、沒人格等話語,要求開除本人。目前我已收集在場部分同是錄音,請問該店東有無涉及毀謗污辱妨礙名譽背信(片面解除委任關係)等法律問題?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從您所敘述之對方陳述內容,對方有可能涉及公然侮辱妨害名譽等罪,建議您應攜帶相關錄音證據律師討論,另外在場的同事也可以以證人方式證明對方確實有當著同事的面說這樣的內容,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對方是否涉及片面終止委任關係,須檢視相關資料才能進一步分析。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20:55
回覆 majorwang 的發言內容:

本人在某房屋公司上班,日前店東在毫無證據之下於同事面前指稱,本人洩露同仁客戶電話造成客戶遭到恐 ... (恕刪)

您可以帶相關錄音證據委任本所律師代您提起救濟,以維護您權益。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Grace 102-05-08 14:16

(1) 在網路上買名牌包覺得是假的,所以覺得有義務在評價裡反應,所以我寫道:

"賣的東西像是高級的仿冒品(我有把東西直接拿到專櫃去比),但是賣家(和賣家姊姊J&S 精品小舖)堅稱是正品,不過至少退貨退款很乾脆。"

結果賣家回說:

"不實誹謗請刪除或提出實際證明,否則將保留法律追訴權處理"

我說"像是"高級仿冒品,這樣有涉及毀謗妨害名譽嗎?

如果不算的話,賣家這種回覆算是恐嚇嗎?

(2) 當初賣家跟我說東西是在義大利買的,而且是專櫃,東西收到後我再問了一次時才說不是專櫃。拿出來的購買證明是貿易公司的invoice,無法證明是真品。把東西拿到台灣專櫃比,發現有些小細節不一致。 如果可以證明他不是專櫃正品,他這樣算詐欺嗎?

網路上發言均需有證據,您指稱:對方的東西像是高級仿冒品等語,則您必須要有證據支持你的主張,是怎樣的專業證據認定對方的東西像高級仿冒品呢?而且您前後論述,易造成一般人誤認商品為仿冒,對店家的商譽產生影響。故如對方先前曾承認商品為仿冒,或有相關專業人證得證明該商品像高級仿冒品者,台端比較不會產生誹謗罪的法律風險。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或至佳誠律師事務所部落格)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21:03
回覆 Grace 的發言內容:

(1) 在網路上買名牌包覺得是假的,所以覺得有義務在評價裡反應,所以我寫道:

... (恕刪)

您把買到的東西拿去鑑定,如果是假的,對方就有違反商標法的問題,您可以進而向對方求償。如果您不能證明是假的,那您所言確實構成誹謗罪。建議您趕緊委任律師,以免因小失大。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steven 102-05-06 12:22

你好:

本人於102年1月16日被告知被公司資遣18日離職

本人於17日清晨5點多發一封mail給朋友抒發心中不平

信中提及老闆一半子都在算計 把朋友都算計掉了

公司財報也都是他說了算 ,其餘相關財務部分都未提起

結果我朋友把這封信寄給我老闆(我們三人之前是朋友)

現在我前老闆要依據此信告我毀謗,要求我登報道歉

請問我會吃上官司嗎?

 

 

 

 

 

誹謗罪保護法益屬於侵害名譽一種 如果單純寄發MAIL給特定個人 是否可能有侵害名譽危險 你可以思考看看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對方是否已提告?如有,建議您前往地檢署說明之前,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規劃相關答辯對策,以維護您的權益;本件建議係從您是否有符合"散布於眾"的要件進行辯護,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6 18:01
回覆 steven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本人於102年1月16日被告知被公司資遣18日離職

本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所謂誹謗是以事實為基礎,而您所提及之內容以經涉及到事實範疇,如果您有相當理由證明所述為實在,就有機會無罪,所以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steven 102-05-07 14:0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誹謗罪保護法益屬於侵害名譽一種 如果單純寄發MAIL給特定個人 是否可能有侵害名譽危險 ... (恕刪)

律師你好:

我剛看了存證信函

前老闆要以刑法313條告我,並要求我登報道歉

我僅說公司財務都是他說了算,其餘皆未提起

這樣算毀謗

發光者 102-04-26 23:47

想請問律師,惡意公開裁判書在網路其他網站上,目的是為了要攻擊我,汙衊我人格,且針對我的家庭教育、家裡的人一再的指責這樣到底有沒有構成毀謗罪嗎?除了惡意公開該裁判書外且屢次在網路上(同一討論串)公佈我的姓名(除採判書之外),這樣他有侵犯到我的隱私權嗎?他在網路上一再嗆聲說,他說的是事實,所以他不怕我告他!因為他說的是事實我就真的無法讓他惡意的行為,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嗎?

林智群 (klaw) 102-04-27 15:22

 判決書本來就是公開的資訊,很難告到對方

發光者 102-04-30 22:2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判決書本來就是公開的資訊,很難告到對方

 所以想請問,我並不是公眾人物,他卻在公開的網站一再宣傳我的事情,他為了這個事情還特地  註冊新的帳號,且在轉載的內容以外公開我的名字,這樣不能夠告到對方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5-06 21:01
回覆 發光者 的發言內容: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您好:
您的問題或可用新上路的個資法來解決,可參閱本所官網或臉書相關介紹。
兔子 102-04-26 02:54

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們:
就是我的和我的前男友分手鬧得並不愉快,
然後我也並沒有做出劈腿或是對不起他的事。

但是前男友的朋友們在臉書上轉貼一些連結然後暗諷我在還沒和前男友分手前,
和另一位朋友交往 ( 之前是我和前男友的共同朋友 ) ,也就是劈腿。

雖然他沒有具體指出某某某..但是他轉貼的文章都是 " 我的詭異前女友" 之類的標題
我恰恰巧就是他的前女友!!! 這不是對號入座之類的問題....
應該很明顯就是在指我吧???? 臉書算不算是公開的留言板呢????
我們的共同好友都會看見! 包含我的朋友們!

還有說我兵變、公主病之類的
要兵變早就兵變了好嗎.... 還等到他快退伍!!!!!

他們會轉貼一些連結、PPT、文章來暗諷而且他們也故意用一些代號 ( 綽號 ) 來暗諷
但是認識我們的應該都知道是再說誰,而且也都不是事實
還有我的綽號是眾所皆知的....我從小到大都沒換過綽號 =_=

我的綽號是兔子,雖然他比較賊一點是用紅蘿蔔
但誰不知道兔子愛吃紅蘿蔔??????
又是前女友類的文章,應該很明顯就是在說我吧!!?

而且他影射的PPT文章是都說得非常難聽! 例如下面癢啦才劈腿找男人,
重點是我根本沒劈腿好嗎!要證據我也有,我通通有拍照存證!

 還有我們幾號談分手的對話內容! 以及他之後如何糾纏我想挽回的內容!
我通通有拍照存證! 這些都是證據!

結果挽回不成現在惱羞反說我劈腿.....
這些都是不實的言論! 尤其是在臉書公開的場合!
我覺得非常的傷害我的名譽.. 而且我又是女生!
這樣被說不算難聽嗎???!!!!!! 


而且一天沒貼文好像會死一樣!
每天每天每天都有!!!!!!!!!!!!! 這讓我看到心情都會非常差!
這算是公然侮辱+毀謗嗎????

已經這樣一陣子了,有點忍無可忍了才想提告
畢竟這是我的名聲..... 這樣被人家講我覺得很難受!


而且臉書上還有很多共同朋友看的到.......
如果要提告是去警察局提告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先將對方所有在網路上的留言拍照存證,然後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您可委請律師處理提起刑事告訴之相關事宜,如經檢察官起訴,尚可提起附帶民事請求,請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害,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Amanda 102-04-24 09:07

謝謝您的時間回答, 

我和我先生去年底結婚

我先生的前女友去年在公共的公開臉書網站上 說我先生在網路上專騙台灣女生,以結婚為由並騙錢財然後逃走,又說我先生在加拿大有前科,要台灣女生注意,她連名帶姓提並加我先生和他前妻的小孩照片。我們已經報警處理送地檢待開庭,但之後她化名DORA並繼續送毀謗內容傳FB簡訊給我的朋友看,她這樣犯法嗎??

因為我接到不明人士來電警告,來電電話是我不知道的手機號碼,我懷疑是他前女友找人打電話嚇我,我要怎麼處理? 要如何查到誰打給我?

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請您的朋友將FB簡訊內容拍照存證,並且注意不要先行刪除,另外您是如何得知對方化名?從對方的電子郵件信箱得知?或者從何方式得知?建議您可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lucia 102-04-22 13:58
如果MAIL只有提到科主任,也是構成毀謗
只要被毀謗之人從毀謗的內容可得確定的,還是會構成毀謗
lucia 102-04-22 13:57
如果MAIL只有提到科主任,也是構成毀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從內容可得確認是在指那一個人,仍有可能會構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lucia 102-04-22 13:56
如果MAIL只有提到科主任,也是構成毀謗
除非MAIL是發給多數人 否則沒有公開 應該沒有公然污辱的問題
lucia 102-04-22 12:45
如果MAIL只有提到科主任,也是構成毀謗
壹、刑法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第1項)。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第2項)。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第3項)。 貳、至於會不會構成犯罪,應依客觀判斷,而不是自己說了算。
珊珊 102-04-19 11:59

律師您好:

首先感謝您的回覆 辛苦了 謝謝!!

 

我在fb遭甲乙丁戊己庚辛等人毀謗辱罵   對方用暱稱他們其實是同一個人 我跟本尊認識  但本尊在fb也用虛構的名字  已報警  之後警察通知我  fb不讓他們查犯案者的出入IP               

 

事件的發生有些未指名但可比對出是在指我  我有部分證據可證明本尊的真實身分  我跟甲乙丙等人也無恩怨  但其中7位(含本尊)早在1年多前連同他的其他分身就開始未指名的攻擊我  罵得很不堪  站點管理員應該知道本尊有幾個分身  網友們也大都知道  我亦曾跟站點管理員反映過  是否能將對方停權  但沒結果(曾有2位網友不知何原因被停權) 

 

請問繼續查  縱使有部分證據  勝訴機會是不是很低

 

除了某君以外  我還能主張任何權利嗎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1:57

如果你沒辦法將該帳戶跟本人連在一起,提告一定會失敗的,

也許你自認證據很強但其實很薄弱,建議放棄

lynn 102-04-15 12:39

我想請問 因為在遊戲上被人在公開的評道用髒話辱罵散播不必要的言語損害我的人格

我如果要提告 贏的機率大嗎

這樣算毀謗 還是公然侮辱罪呢 還是兩個都有呢

1.提刑事告訴 只需論告事實 至於成立甚麼犯罪 只是參考 所以你可以相關罪名都主張 2.至於成立機會多大 沒有參與個案 應該不可能回答這問題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檢視相關的網頁內容方可進一步分析,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王先生 102-04-13 18:49

你好同事在群組app上辱罵"無德又無能" 是否已對我造成名譽傷害公然毀謗? 我該怎麼走法律的流程?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您同事的留言是否有讓人知悉他所指稱的對象是您?另外app群組中有幾人可以看到內容?建議您先將該app內容拍照留存為證據,並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賴 102-04-12 14:20

不好意思有兩個問題想請問一下,因為本人之前在網路FACEBOOK跟人起了點爭執,所以我在我的留言板上貼了一些抱怨文裡面帶有白濫低能之類的字眼,但從頭到尾都沒有指名是在罵誰,不過對方跑來我的留言版留言跟我起爭執後,在他自己的個人留言板上貼上帶我有名字的照片(照片不是我但是有我本名倒過來例陳小明變明小陳),留言帶有這款畜生、四不像的畜生、瘋子等字眼而且很明確的指名在罵我(設定為公開狀態即不特定用戶都可以觀看點閱),還一直叫他朋友要把我找出來(因為我已經封鎖該用戶)。

請問問題一:這種情況我可以告對方公然侮辱還是毀謗嗎?

問題二:如果提告的話會變成兩邊互告嗎?

 

 

 

林智群 (klaw) 102-04-12 17:09

 這應該會成立公然侮辱

不過對方應該也會告你

另可注意對象是否足以特定。

以上供參。

阿賴 102-04-12 22:40

不好意思想再請問一下,如果提告的話是會變成兩敗俱傷的情況,還是說會有哪一方的勝算比較高嗎?我有請我朋友發文給對方要求刪除文章但是對方不允以理會。

Ariel 102-04-11 15:52

您好~

我是網路賣家,想請問如果在網路上拍賣場遭受惡意侮辱毀謗名聲的事情,(例如說我是詐騙,收錢不出貨,人格有問題等不實毀謗)

除了雅虎客服中心(客服中心不願主動處理,處理速度過慢,至今仍未有下文),

我該怎麼警告對方他的已經造成我的名聲毀謗,要如何寄存證信函給他?

是要先到警察局備案嗎?因為雅虎不提供對方資料,我要怎麼寄送存證信函給他?

希望您能抽空回覆我,這對我非常重要,也非常謝謝您的協助,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先將對方毀損名譽的網頁內容先予以拍照留存證據,再提起相關刑事告訴,並提起附帶民事請求,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建議您先蒐集相關事證(拍照、找公證人公證網頁存有侮辱或者誹謗之言詞等方式),否則一旦打草驚蛇遭對方湮滅證據,來個打死不認,一切就沒辦法進行下去了。在蒐證完畢後,再報警處理,後續由警方調查後,雅虎方面即會依法提供資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小胖 102-04-06 03:52

您好~在一次交易中 買家下標完成貨物寄存郵局待買家領取結帳 但買家因故沒有去領 以下是我在拍賣評價中(是公開的平臺 所有人皆可看見)給這位買家的評語 請問這構成毀謗?或其他罪名?

這 

 

位買家

要我幫他郵局寄存侯領加上代收 我從來都沒有破例提供這樣的服務 但好心沒好報 他居然沒去領 我損失包裹寄送加上代收的手續費 請各位買賣家要小心…… 非常不負責任的賣家 !!! 極差勁!!!!! 

 

 

 

本件依您所述,您在網路上貼文載明對方是不良買家之事實,相關內容足以貶損對方之名譽,應已構成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雖然依同條第3項規定,若行為人能舉證證明其所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為真實,則不構成誹謗罪,不過既然此項行為必須由行為人負擔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係屬真實之舉證責任,基本上即是從有罪的狀況開始進行,待提出舉證為相當證明後才能解免誹謗罪之罪責,從而,行為人若先自承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後續能否全身而對,恐怕還是得看之後舉證方面是否充足了。總括來講,若你能證明相關事實者,或許是不會構成誹謗罪,但如此貼文絕對是自找麻煩,尚請斟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coco 102-04-02 15:59

請問一下公然侮辱毀謗如果想協商和解,被告在警局作的筆錄一定要認罪嗎,如果不認罪到時出庭時要庭上和解可以再認罪嗎

被告想與對方協商應怎麼作,之前已作筆錄未認罪,但現想和對方和解,庭上才認罪會不會構成-筆錄不實有罪嗎,可以去警局作第2次筆錄-認罪嗎有無刑則處發罰

可以先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嗎~會不會比較好~還是等出庭時在庭上提出和解

公然侮辱毀謗被告出庭時家人可以在旁嗎~或代表發言可以嗎~還是是要提出怎樣申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3 14:00
回覆 coco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公然侮辱毀謗如果想協商和解,被告在警局作的筆錄一定要認罪嗎,如果不認罪到時出庭時要庭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和解就能撤告,但詳情還是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阿俊 102-04-02 15:38

律師您好:

請問我在去年10月左右發生一件事情當初我女友跟我當時住在隔壁的一個阿婆吵架,當時因阿婆拉扯我女友衣服導致內衣外露,我看到馬上去制止結果被阿婆咬,當下我有跟阿婆說對不起,也在第一個時間罵我女友,後來有一對夫婦看到我去阿婆那以為我要去對阿婆動粗,他先生先來推擠我,因為那是一個像是社區的套房出租,有大約100戶吧,因為當時外面都是那對夫婦的朋友約20多個,那個地方常常在鬧事.我當下有打電話給我親哥哥叫他過來,當時有說拿東西,結果我哥有過來當時他是拿一把玩具手槍(沒殺傷力已經沒收了),我哥有問說誰打你.我說沒事了,結果我哥看到一堆人剛好站在那對夫婦住的套房門口,他就朝那些人方向走去,剛好只到他門口還沒進去警察就來了,有看到有人喊警察來了,我跟這喊,我哥看到警察來了,當下就把手上拿的玩具手槍丟到別的住戶鐵窗口.就返來阿婆住的地方門口那,當下那對夫婦的友人有跟警察說,我哥有持槍,然後我槍丟到住戶窗戶的鐵窗那,警察有去找到,當下我哥也馬上承認是他拿的,現在我想問說,那對夫婦對我跟我哥提告恐嚇罪,說我叫我哥帶傢伙來,但我是說東西,說我哥跟我有進去他住的地方,我哥持槍對這他的頭說,淦你娘老xx,我要給你開下去,但是我根本不認識那對夫婦也不知他住哪,也根本沒進去裡面,我哥更不認識她,而且那對夫婦60歲了吧,當時警察來處理這件事情有10幾分的吧,那個女生(提告的)還再跟警察講話結果突然暈到(很像故意的).他友人馬上打電話叫救護車來,我哥也就被警查帶到派出所,我也跟去,我當下有跟警察說那有監視器可以證明我跟我哥沒進去那,隔天警察去測錄,警察有說這不清楚(當時晚上7點多有點暗)在這段期間內我跟我哥有去了一次檢查庭,二次地方法院,當時第一次開地方法院,法官有說,你跟提告的不認識,對方也60歲的人了,為啥他會告你,我回了,對阿,我根本不認識她,也不知道他住哪,他卻說我有進去他那,我跟法官說有監視器可證明我跟我哥沒進去他那,法官回了一句他有看了警察去測錄的影片,法官說不清楚,法官有問了我哥跟我說你認不認罪,如果認罪,我現在就可以判了,我哥回了法官說我們根本沒進去要怎麼認罪,因我這屬公訴罪是檢察官起訴的.法官有說那你有人可以證明你沒進去嗎?我說我有證人.後來第二次開地方法院時,提告有跟他一位友人有一同跟去.他們屬證人,我這也提出我女友跟我一位朋友當我證人,開庭時證人有進去給檢察官詢問,他們那邊是2位我這也2位,當時檢察官證人完後,法官有問說檢察官有任何意見嗎?提告人2位檢察官都說沒意見.但我這2個證人檢察官卻說一個不老實,一個避重就輕,感覺好扯,開第二次庭結束後提告的人有跟法官要求民事賠償,結果我也不想理他走出外面了,過了約2天吧.就收到地方法院寄過來的信件,寄了一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再事實及理由那寫:茲因本人遭xxx等人持槍恐嚇致過度驚嚇導致焦慮狀態.糖尿病.咳嗽.過度換氣.重鬱症疾發.須長期治療.並於檢查庭開當日.生母病故.無法見其最後一面.身心受創.甚巨.請求長期治療費用新台幣30萬元.精神受創新台幣20萬元,這是他寫的訴訟狀.我絕得有點誇張,他當時暈倒送醫是警察來辦案很久有10幾分了他才暈倒(暈倒時還很假感覺故意的),他說了 一堆病,我有問了我這邊1個證人他跟他也有熟.他本來就有重鬱症,也自殺過,這些慢性病本來就須固定跟長期治療(去醫院因該查的到).絕得更誇張的是他說檢查日開庭當日,生母病故,無法見最後一面,重點開檢查庭時最後檢察官有問題告的說你們要不要私下和解提告的回檢察官說,我媽媽今天早上剛過世沒心情(那時是開中午的庭).他是基隆人,現住在台南,檢察官跟我也嚇一跳,檢察官有說那你怎不打電話來請假,他也都沒回,現在重點是開檢查庭並非我決定哪天開的.而且他這樣說好像我限制他自由,請問一下我可以依這點告他污告嗎?他好像毀謗我了.再請問如果他那邊有證人我這邊也是有證人.但檢察官好像比較護他們.現在對我有利的監視器卻因太暗不清楚,這能定我們的罪嗎?我跟我哥都沒前科,如果因為這件沒有做的事情卡這條前科,真的很不值

恐嚇罪 只認識自己行為確實可能使人心生畏懼 一般人也可能產生害怕 就可能成立犯罪 如果依你所述情節 是可能成立犯罪的

阿俊 102-04-02 16:0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恐嚇罪 只認識自己行為確實可能使人心生畏懼 一般人也可能產生害怕 就可能成立犯罪 如 ... (恕刪)

 張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那我現在該怎麼作才能自保,畢竟真的是沒做的事情,而且提告人他也有重癒症,告我的人是說我跟我哥有進去他房間,但他的證人在警察局做的筆錄是說我跟我哥有進去他的房間第二次就是被地方法院傳到法院開庭,檢察官有問到證人有你有看到我跟我哥進去他房間嗎?結果他換說看到我哥是在門口,那如果他說他心生畏懼的話,這樣就可以定我的罪了嗎,但是不是要定一個人的罪,要有證據,他都沒人只有他朋友當他人證,令我想請問一下,他寫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再事實及理由那寫:茲因本人遭xxx等人持槍恐嚇致過度驚嚇導致焦慮狀態.糖尿病.咳嗽.過度換氣.重鬱症疾發.須長期治療.並於檢查庭開當日.生母病故.無法見其最後一面.身心受創.甚巨.請求長期治療費用新台幣30萬元.精神受創新台幣20萬元,糖尿病不是飲食的問題怎可能因為害怕復發,第二條他說開檢查庭他生母並顧,這個賴在我頭上感覺很扯,開偵查庭也不是我決定哪天開的,感覺好像我限制他的自由,而且偵查官也有跟他說你怎不請假,這點我因該可以告他毀謗吧,那我想請問一下張律師,如果有成立會判啥,他是依305條起訴的(本人跟我哥都沒前科

紅紅 102-04-02 17:27

他講的太扯,不太可能會成立

除非真的有辦法證明因為被恐嚇導致那些病(至少需要醫生證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3 14:04
回覆 阿俊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請問我在去年10月左右發生一件事情當初我女友跟我當時住在隔壁的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阿俊 102-04-03 15:53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阿俊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嗯,我在台南縣鹽水區這,已去過二次台南地方法院了,第二次開完庭結束後,他還手舉起來跟法官說他要求民事賠償,還說他車子前二天車窗4面都被打破(好像在說我打的)誇張,4月15號還要在去地方法院開庭,好像也是審理,蔡律師我晚上在與您電話聯絡,感謝!